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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考勤管理制度(精选7篇)

作者:雷霆震九州日期:2025-11-04人气:1

导读:酒店考勤管理制度(精选7篇)酒店考勤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酒店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国家有关法规,结合酒店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对酒店全体职工进行考勤与管理的基本  依据。  第三条 必要的、严格的、实事求是的考

酒店考勤管理制度(精选7篇)

酒店考勤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酒店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国家有关法规,结合酒店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对酒店全体职工进行考勤与管理的基本

  依据。

  第三条 必要的、严格的、实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全体职工素质的必要条件。各部门领导和有关负责人必须严抓考勤管理。

  第四条 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是酒店全体员工的共同

  职责,要严以律已,互相监督,确保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管理人员要加强检查和督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以保证本考勤制度的实施。

  第二章 考勤管理

  第五条 根据国家规定,酒店二线管理人员实行标准工时制度,正常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时,下午13:30-17:30(冬季),上午08:30-12:00时,下午14:00-18:00(夏季)

  一线岗位员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时轮班工作制,在法定休假节日、休息日轮班工作视为正常出勤。

  酒店原则上不鼓励员工加班,但出于工作需要或任务紧急,员工有责任加班,加班在一个月内调剂补休,如因部门工作安排不能补休,可逐月顺延。

  第六条 全体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员工上

  下班及加班者必须打卡,员工应按工作时间的规定准时打卡上下班。

  第七条 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打卡,如果员工替他人打卡

  或由他人代替打卡,替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替打卡的员工,双方各处罚100元。

  第八条 所有人员须先到酒店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上级主管批准,交人力资源部补上打卡记录,未经上级主管批准的,按迟到或旷工处理。员工上班时间内因事外出,不需要出入打卡,但必须有上级主管批准。

  第九条 员工上下班漏打卡,必须由直属上级主管签卡证明上下班时间,交人力资源部补上打卡记录,否则按旷工处理。每月规定签卡不得超过3次,超过3次签卡无效(特殊情况除外) 。

  第十条 酒店上下班时间,由保安与各部门管理人员监督员

  工打卡。所有上班人员均应于规定的上班时间前打卡,不得于打卡上班后外出(公出除外)。所有下班人员应先打卡后外出,外出后补打下班卡无效。

  第十一条 日夜轮班部门,应按时交班、接班,如果接班者未按时接班,应报请主管处理,不得擅自离去。

  第十二条 员工上下班及加班,必须如实打卡,如有上班打

  卡后不上班或下班时不打卡,等到一小时或几小时后打卡,或没有上班找上级主管签卡,除按旷工处理外,每次加罚款20-50元以示警告,累计三次以上者,按开除处理。

  第十三条 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打卡到达工作

  岗位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5分钟之内不计,5分钟至30分钟内,按迟到或早退一次处理,扣罚5元,超过半天按旷工一天处理,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

  第三章 请假、休假管理

  第十四条 员工请假必须先填写请假条,按管理权限审批,到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休假,特殊情况应在事后及时补上,请假实行累计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 请假的类别、期限

  一、年休假:员工在本酒店工作满一年后,可享5天带薪假,每递增一年则增加一天假,以此类推,年假最多不超过15天。如当年事假或其他假超过15天者,不再享受当年年假。年假必须在本年度内休完,不得累计或预休。

  二、法定假:所有员工每年均可享受11天法定休假,即:“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1天、“五一”3天、“端午”1天、“国庆”1天、“中秋”1天,法定公休假内值班、加班者,部门安排补休或按规定计发加班工资。

  三、病假:凡休病假的员工必须持酒店指定医院开具的病情证明,按请假程序报部门及直接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休病假,不按规定程序请假、续假者;一律视为旷工及严重违纪行为。病假期超过本人法定医疗期的,解除劳动合同。病假期间不发工资(工伤除外)。

  四、事假:员工必须有充分的理由方可请事假,部门及酒店有权根据工作需要,酌情审批员工事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休事假者一律视为旷工及严重违纪行为。员工请事假三天以内(含三天)者,由本部门经理审批并交人力资源部备案,事假四天至半个月以内的,由本部门经理批准后再报总经办批,超过半个月的假期须总经办审批并报总经理。员工每年累计事假超过三十天者,酒店有权辞退。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及相关津贴、补助费等。 五、婚假:在酒店工作满一年的,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

  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符合晚婚年龄(女

  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六、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及子女)去世,可休3天丧假。

  七、产假:在酒店工作满一年后怀孕的女员工,可在生育后按国家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不享受工资,酒店为其办理生育险。

  八、调班:员工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需要调班,需提前一

  天提出申请,营运相关岗位人员由于工作性质的特殊性,需与其调班的对接人在该申请签字确认后,经部门经理签批后方可生效。原则上非工作原因需要调班的情况一个月不得超过三次。

  第十六条 考勤处罚规定

  一、迟到或早退:上班或下班5分钟之内不计,5分钟至30分钟内,按迟到或早退一次处理,扣罚5元,超过半天按旷工一天处理,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

  二、旷工:旷工按工资的三倍处罚,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当月旷工累计超过五天,酒店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除名。

  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处:

  (1)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

  (2)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

  (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4)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无法上岗;

  (5)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

  三、考勤罚金在工资内扣除。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各部门若有员工请假隐瞒不报,未到人力资源部备案、或有私自停班的现象,一经查出对该部门责任人将严厉处罚。

  第十七条 凡酒店员工对违反考勤制度予以举报查实者,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十元每次。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今后若国家法律法规变更将作相应的调整。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酒店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0xx-2-1

酒店考勤管理制度 篇2

  为严肃工作纪律,规范酒店管理,保障酒店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考勤记录

  1、行政管理人员签名考勤。特殊原因需要补签的注明原因。代签的与被代签人同样处罚。

  2、部门员工点名考勤。

  3、考勤记录月底交由财务部作为考核员工绩效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考勤类别

  1、迟到:凡超过上班时间10-30分钟未到工作岗位的,视为迟到。迟到者罚款30元。

  2、早退:凡未请假,提前10-30分钟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早退。早退者罚款30元。

  3、旷工: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1)迟到、早退一次时间超过30分钟者,按实际时间的2倍计算缺勤,超过2小时的按旷工一天处理;

  (2)轮班、调班不服从安排,自行休假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3)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调动,坚持不到岗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4)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5)正常休假后未获批准,逾期不返回工作岗位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6)未出示请假证明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7)不请假离岗者,按实际天数的2倍计算旷工;

  (8)旷工按相应工资的3倍罚款。

  4、事假

  员工因事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条。事假超过正常休假天数的,实行无薪制度。

  5、病假

  员工因病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条,请假时应出示医院诊断证明。病假超过正常休假2天以上的,实行无薪制度。

  第三条、准假权限

  (1)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请假,以小时为单位计算罚没工资;

  (2)请假2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

  (3)请假3天及以上由部门经理签字,报总经理审批;

  (4)行政管理人员请假,报总经理批准。

  人力资源部

酒店考勤管理制度 篇3

  1.目的

  为了加强员工考勤管理,使员工明确考勤管理办法,确保员工考勤的准确,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酒店全体员工的考勤。

  3.职责

  3.1人力资源部对本制度的执行负领导责任。

  3.2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具体管理和执行。

  3.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考勤的登记传递工作。

  4考勤规定

  4.1说明

  4.1.1规定时间未到岗者为迟到。

  4.1.2未到规定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为早退。

  4.1.3工作时间及参加集体活动时间,未经领导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及活动现场即为脱岗。

  4.1.4因为酒店工作安排未能休完正常休假日,视为加班。

  4.1.5未按规定作息时间(作息时间据各酒店实际情况和季节变化自定)出勤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集体活动:迟到,早退或脱岗超过30分钟,及集体活动未向组织者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私自不参加者均视为旷工,旷工2小时以内(含2小时)及在集体活动中产生的旷工,不计入休假;旷工超过2小时,不超过4小时,视为旷工半天;超过4小时,视为旷工一整天。旷工半天和一整天都计入休假。

  4.1.6其他不出勤情况,详见《处罚细则》。

  4.2.员工到各部门报到后,由部门考勤。

  4.3考勤方式

  4.3.1各部门主管每天上班时采用点名方式对本部门员工进行考勤。

  4.4考勤的核对,上交与统计。

  4.4.1每月月底17:00前各部门负责人将本部门员工本月考勤情况核对好,在员工个人考勤表上填写部门,休假天数,出勤天数,并在负责人栏内签字。清点数量,准确无误后送交人事部并签字确认;同进领取新的考勤表。

  4.4.2劳资员将总考勤表与各部门员工的个人考勤表核对无误后签字,同时核算工资。

  4.5员工调动时考勤方式

  4.5.1内部调动部门自行调整。

  4.5.2公派参加活动按出勤计算。

  5检查。

  5.1部门负责人每天划完员工个人考勤表后与请假条核对自检,以确保其准确性。5.2质检部对各部门的考勤情况随时抽检,并将其结果记录上报部人力资源部经理。度检查表上。

  5.3人力资源部经理对人事员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标查。

  6处罚。

  6.1凡是考勤表的填写与事实不相符;违反核对,上交与统计等要求的,对各部门负责人予以50元罚款。

  6.2人力资源部不按本制度规定执行其职责的,予以30元罚款。

  6.3旷工1天罚款100元,连续3天予以辞退。

  6.4丢失员工考勤表者,每次罚款50元。

  1.7迟到,早退,脱岗30分钟(包括30分钟)以内的,罚款。10元;超过30分钟,罚款50元。

  注:酒店满月指:每月一日至月底

酒店考勤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考勤管理规定

  一、总则

  考勤管理是良好工作效率和正常工作秩序的重要保证,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实业有限公司所属的XX酒店人事行政部是考勤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单位,其具体负责出勤纪律和考勤制度的执行。

  二、考勤记录及补充

  (一)考勤记录

  1、考勤记录是考勤工作的前提,公司除总经理级(含)以上干部外,均须按照考勤规定进行考勤记录。

  2、考勤记录的有效时间为应出勤时间前后1小时,未按时履行考勤记录手续的,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假期审批单》、《考勤补充表》作为考勤记录的补充。

  3、本集团考勤记录主要采用指纹打卡考勤系统,并设立二次签到簿。考勤系统和二次签到簿应由专人负责管理,任何人不得破坏考勤系统,私酒店考勤的管理制度(11篇)

  自伪造二次签到簿。

  4、新员工入司,所在公司人事行政部应告知员工打卡要求、使用方法及指纹打卡机、签到簿的位置。

  5、所有应进行考勤记录的员工一律须由其本人在有效时间内据实打卡签到,禁止员工不打卡、虚构签到时间。

  (二)考勤补充

  1、因下列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打卡签到的员工,可以进行考勤补充:

  (1)忘记打卡:应及时向所在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并确认有按时到岗的,可填写《考勤补充表》,但一个月内不得超过一次。第二次(含)之后,除需办理上述手续外,以每次递增20元罚款。未按规定办理考勤补充手续的,每缺一次按旷工半日论处。

  (2)赴外埠公干:回公司后应在一周内填写《考勤补充表》。逾期不履行手续且无正当理由者,未打卡日按旷工半日论处。

  (3)本市内公干,未能及时进行考勤记录:应在当日或次日填写考勤补充表,逾期不履行手续且无正当理由者,未打卡日按旷工半日论处。

  2、需要进行考勤补充的.员工,应向班组负责人说明情况后,按照要求据实详细填写相关内容,报部门负责人签字证明,部门经理以上干部应由所在公司领导签字证明。

  3、有权签署《考勤补充表》的领导干部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认真核查后方可签字证明,严禁伪造虚构事实,逃避考勤监督。

  三、缺勤及处理

  员工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没有正当考勤补充理由,在应出勤时间酒店考勤的管理制度(11篇)

  未正常出勤的视为缺勤。

  (一)迟到、早退

  1、超过规定上班时间10分钟以内打卡签到的视为迟到;离规定下班时间提前10分钟以内打卡签退的视为早退。打卡时间超过上班后10分钟或提前下班时间10分钟以上,且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2、每月迟到、早退累计两次以内,每次扣减当日工资10元;每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含),按事假半天记录一次,之后每递增一次按事假半天记录;从第七次(含)始,每一次按旷工1日记录。

  (二)旷工

  1、应出勤时间未办理正当手续未出勤,且不能适用迟到、早退规定的视为旷工。

  2、公司严禁员工的旷工行为,旷工1日,扣减3日薪资,连续旷工超过3日(含)以上,公司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四、考勤规则

  (一)人事行政部应设考勤员负责管理考勤设备,汇总考勤记录,进行考勤情况统计。

  (二)考勤员应定期检查考勤设备,及时校准时间和维修考勤机,避免发生信息读取错误或失效。

  (三)考勤员应确保考勤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认真检查核对出勤要求、班次安排、考勤记录、考勤补充、假期记录之间的对应性,避免造成错记、漏记等错误。

  (四)考勤周期为:

  1、当月考勤周期:当月1日至当月最后一日。酒店考勤的管理制度(11篇)

  2、年度考勤周期:1月1日至12月31日。

  (五)公司人事行政部应不定期组织考勤纪律抽查,严把考勤纪律关。

  五、违纪处理

  (一)无正当理由不进行考勤记录者,每缺一次考勤记录按旷工半日论处。

  (二)代人签到者,责令当事人双方书面检讨报人事行政部,并视情节轻重对双方各处以10—50元罚款。再犯者,可予以开除处理。

  (三)出具虚假证明或不认真履行核查职责者,责令当事人书面检讨报人事行政部,并处以50元罚款。再犯者,酌情严处。

  (四)公司人事行政部、各相关部门对以上三种违纪情况负连带责任,本公司内员工因考勤违纪受处罚的同时,所在部门领班、主管、部门负责人及人事行政部负责人、考勤员均应依责任轻重处以被查员工扣款总额5%—20%的罚款。

酒店考勤管理制度 篇5

  1.目的

  为规范酒店的考勤、请休假管理,充分体现酒店“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使员工知悉可以享受的休假内容,并促进员工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保证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酒店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其中劳动纪律相关条款也适用于建立劳务关系及劳务派遣关系的员工,个别条款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3.职责

  3.1 行政人事部负责本制度的起草、修订及完善工作;负责制度的宣贯工作及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有关假期的审核工作;负责有关考勤请休假资料的保存工作。

  3.2 酒店部门负责人负责制度在本部门的宣贯工作;并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权限给予各类假期审批。

  4.工时制度及工作时间

  4.1 工时制度

  4.1.1酒店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级别、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要求等因素,对不同岗位的员工依法选择适用工时制度, 每个员工具体实行的工时制度,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执行。

  4.1.2 工作时间

  4.1.2.1 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8:30—17:30(含就餐及午休时间)餐饮部、客房部等相关部门按照工作需要合理安排上下班时间。

  4.1.2.2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员工,应以能确保完成工作任务为前提,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工作时间,并确保与酒店保持顺畅的联系。

  4.1.2.3 综合计算工时应根据酒店工作需要统一安排时间。

  4.1.2.4就餐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间。

  4.2休假及休假期间的待遇

  酒店员工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4.2.1 休假的类别

  4.2.1.1 所有员工都能享受的法定假日,每年具体的休假时间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元旦一天(1月1日);春节三天(农历除夕、初一、初二);清明节一天(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一天(5月1日);端午节一天(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一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三天(10月1日、2日、3日)。

  4.2.1.2 部分员工可以享受的特殊节假日:三八妇女节,根据工作安排女员工可按酒店通知放假,如未休或适逢公休日,不补假,不支付加班费。

  4.2.2 带薪或部分带薪休假

  员工在酒店工作期间,可以享受年休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哺乳假、工伤假、丧假等带薪休假。其中,年休假、婚假、丧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其他休假按自然日计算。

  4.2.2.1 年休假

  1)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员工连续工作满1年之后可以享受年休休假;具体天数如下:员工累计工作(工龄)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可享受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可享受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可享受年休假15天。

  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累计工作(工龄)满1年不满10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工龄)满20年以上,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3)酒店根据工作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部门总监(经理)应根据本部门工作实际,合理安排下属员工轮流休年假以保证工作不受影响。年休假可以在1个年度内集中一段时间安排,也可以分开安排,以整天为最小的休假单位。年休假必须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休完,不可顺延。

  4)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工作已满12个月,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如果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5)为便于计算,员工当年应休假天数,根据上年考勤结果及实际连续工龄取整,每年年初由人力资源部进行核定。

  6)工龄计算:

  a)以全日制大中专毕业时间为依据;

  b)以参军入伍时间为依据;

  c)以参加社会保险时间为依据;

  d)以加入酒店时间为依据。

  4.2.2.2 婚假:员工进入酒店后登记结婚的,在入职三个月后,凭结婚证可以享受婚假。婚假需在领取结婚证之日起一年内休完。逾期未休的,视为自愿放弃,酒店不予补休,亦不折现补偿。员工可享受18天(3天婚假,河北奖励15天)婚假。在离职手续办理前一个月内不能享受婚假,如已享受婚假,按事假处理。

  4.2.2.3 女员工特殊假期:产前检查假,怀孕女员工应医务部门的要求,需要进行产前检查的,可以申请产前检查假。

  4.2.2.4 产假:在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前提下,女员工生育可以享受产假九十八天,产假时间按自然天数计算。产假自产前十五天开始计算。难产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胎,增加产假十五天。女员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158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不得享受产假。员工休产假前或产假期满后,因身体原因需要休假的,按病假处理。符合生育保险条件人员,产假期间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男员工可享受3天带薪陪护假.

  4.2.2.5 计划生育假:员工实行计划生育节育、绝育手术的,可以依法享受计划生育假。

  4.2.2.6 哺乳假: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每个工作日可以享受两次哺乳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员工每天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女职工怀孕七个月(含)以上、哺育婴儿不满一年的职工不安排上夜班。

  4.2.2.7 工伤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经医院诊断证明,并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可享受工伤假。工伤假时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2.2.8 丧假:员工的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去世,可以享受丧假3天。

  4.2.3病、事假

  1)病假: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去医院就诊、治疗、住院或休息的时间为病假。 员工请病假超过3天(含),须持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

  2)事假:员工凡因个人事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或业余时间而必须在工作时间内亲自办理的,建议优先使用年休假。

  4.2.4 休假期间的待遇:员工在本制度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特殊节假日休假期间,员工薪资照常发放。员工带薪休假期间的待遇按照如下标准执行:

  1)年休假待遇,年休假期间,员工薪资照常发放;员工年休假出现应休逾期未休的情况,酒店不予补偿;

  2)婚假、丧假待遇:婚假、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3)女员工特殊假期待遇:孕检假、哺乳假期间,员工薪资照常发放;

  4)产假: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

  5)计划生育假:发放员工基本工资;

  6)工伤假:员工工伤核准范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伤期间待遇参照国家及劳动部有关规定执行。

  7)病假期间的待遇:月累计病假7个工作日以内的(含),按天数扣发日基本工资的20%,绩效奖金相应扣发;月累计病假超过7个工作日,扣发日基本工资的20%,停发全月绩效奖金,并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病假超过1个月者,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8)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治疗或休息时,根据本人实际工作年限(指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和在本酒店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不等的医疗期:

  A、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含10年)的

  (1)、在酒店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

  (2)5年以上(含5年)的为6个月。

  B、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含10年)的,

  (1)、在酒店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

  (2)5年以上(含5年)10年以下的为9个月

  (3)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

  (4)15年以上(含15年)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

  (5)20年以上(含20年)的为24个月。

  C、 (1)、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2)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3)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4)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5)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6)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医疗期满,如仍不能继续从事本岗位工作时,又无法调整或本人不愿意接受其他岗位者,酒店将解除劳动合同。

  9)事假期间的待遇,事假期间不发放薪资。当月累计事假超过3天者,月绩效奖金全部扣发。

  10)市场销售类员工如采用按业绩发放提成奖金的,提成奖金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4.3超时工作及补偿

  4.3.1 超时工作

  1)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员工,超时工作包括工作日的加班以及休息日的加班。超时工作不适用于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员工。

  2)酒店不提倡超时工作。各部门应当合理安排,尽量避免或减少超时工作,以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若确因经营管理需要,酒店可以依法安排员工超时工作。员工因工作需要并经酒店批准,可以超时工作。

  3)以下情形不视为超时工作:酒店在非工作时间安排的聚餐、旅游等活动;酒店在非工作时间安排的培训;员工出差在途时间;未经酒店安排或批准的超时工作;员工在非工作时间自愿来酒店。

  4.3.2 超时工作审批

  1)除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员工外,员工因工作原因需要超时工作的,应提前履行审批手续,填写《超时工作审批表》,经部门总监(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后,酒店依法安排倒休。工作日8小时以外需要加班的,下班后一小时内为就餐时间,不计入加班时间;周末和法定节假日加班,应进行考勤刷卡,如无刷卡记录,则不视为加班。

  2)超时工作补偿:平时加班,酒店安排同等时间倒休;法定节日加班,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注:倒休时限为三个月)。

  5.考勤管理

  5.1日常考勤管理

  5.1.1考勤周期及考勤统计:酒店的考勤周期为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人力资源部于每个考勤周期结束时,统计汇总员工当月的考勤情况,作为计发工资、考核等的依据。各部门每月考勤记录必须在当月29日前报行政人事部。

  5.1.2考勤方式:

  5.1.2.1酒店实行刷卡记录考勤和手工考勤相结合管理制度。

  5.1.2.2实行刷卡考勤的员工应于早于上班10分钟、晚于下班10分钟使用考勤机,以考勤系统导出数据作为正常出勤凭证。未能正常出勤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填写相应表单办理相应手续,做到缺勤有证明。

  5.1.2.3托人或代人考勤属于严重违纪,一经发现解除劳动合同

  5.1.2.4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刷卡考勤的,部门手工考勤必须有出勤记录,并应及时填写《异常刷卡申请表》按流程审批,否则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5.1.2.5部门考勤员在上报考勤时应认真核实员工出勤记录,记录加班、倒休时需准确无误。部门人员变动及班次变动时,部门考勤员应该在2日内报人力资源部报备。

  5.1.2.6迟到、早退及旷工:

  1)未履行请假手续,晚于上班时间30分钟内到岗为迟到,早于下班时间30分钟内离岗为早退。

  2)旷工,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缺勤的为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旷工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不足四小时的,计旷工半日;四小时以上(含)的,计旷工一日; 骗取、伪造、篡改、涂改休假证明的,休假期间计旷工; 未在酒店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岗位从事指定的工作的计旷工半日;

  3)迟到、早退,除在《行为规范考评标准》进行绩效扣分外,每次罚款50元;旷工扣罚旷工时长的双倍工资(每次不低于100元)。

  5.1.2.7考勤不严格、不及时、疏漏、甚至作弊等,视情节严重追部门总监/经理责任,处罚部门负责人100元/人.次。

  5.1.2.8员工离职未办理相关手续,部门应及时以纸质版的形式报送行政人事部,本月工资暂缓发放。未提前30天申请离职的员工、离职30天未及时办理手续的员工,都将扣除5天工资。

  5.1.3请、销假程序

  5.1.3.1请假:员工休假,须履行逐级审批手续,事前填写《员工请假审批单》,持本制度规定的证明材料履行请假程序并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能休假。否则,请假无效。

  5.1.3.2批准权限:

  1)员工请假2天之内(含2天)由部门负责人(总监、经理)批准,报送人事部备案;2天以上由部门负责人、行政人事经理、总经理审批,总监(经理)及以上人员请假报总经理批准,所有请假需于审批后1个工作日内报人力资源部备案,超期无效,视为旷工。

  2)员工年休假最少以一个整天为单位,由部门总监、经理视工作安排而定。员工请假时限,应以《员工请假审批单》上的时间为准,遇节假日不顺延。酒店组织的休假安排,以及节假日延长超出国家法定的天数,则相应冲减员工年假天数。请假(包括病假、事假)4小时以内,按半天假处理;超过4小时〈含〉少于8小时按一天假处理。除国家法定假日和公休日外,员工休假须提前1天填写《员工请假审批单》,突发性病假、事假除外。

  3)因特殊情况不能提前申请的,应当以电话等形式通知审批权人,获得批准后方能休假,并且应在事中或事后5天内补办请假审批手续,否则视为旷工。如有员工因工作需要,实际休假日期及天数与申请之内容不符,应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作变更,逾期不予补休。

  5.1.3.3销假:员工请假超5天(含5天)以上提前返岗,应在返岗后第一时间办理销假审批手续。

  5.1.3.4请假所需的证明材料:

  婚假:结婚证原件;

  产前检查假:员工怀孕后,持怀孕和预产期证明原件;

  产假:生产后,持医院开具的证明原件;

  计划生育假、工伤假:合法医疗机构的证明(经酒店同意,可假后补交);

  病假: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病假证明。

  6.附则

  1)本制度的内容与国家及当地政府将来颁布的政策、规定相冲突的,按照新的政策或规定执行。

  2)本制度解释权归酒店行政人事部,自下发之日起执行。酒店原考勤休假制度及相关文件同时废止。

酒店考勤管理制度 篇6

  第一条作息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3:00――17:30

  第二条考勤管理:

  (一)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员工出勤必须打卡。酒店总监级以上管理人员不需打卡。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含销售人员)不需打卡。司机可不每日打卡,但须专人做好出勤记录。

  (二)各部门设专职考勤人员负责考勤记录,每月日以前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打卡和核实考勤记录。

  (三)考勤人员必须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违者每次罚款20元,连续三次记警告处分一次。

  (四)不得以任何理由替他人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一经发现,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记警告处分一次。

  (五)不准刁难考勤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六)私自涂改考勤记录,给予记过处分。

  (七)考勤报表中应包括:部门名称、员工姓名、应出勤日、实出勤日、加班时间、请假天数、迟到、早退、旷工小时(天数)。

  (八)员工不准迟到、早退。每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元。连续三次者记警告一次。迟到、早退2小时以内以半天旷工论处,超过2小时者以旷工一天论处。每月迟到、早退累计达3小时者,按一天旷工论处。凡旷工一天者扣发当月20%的基本工资。

  (九)当月累计旷工5天者,予以辞退。全年累计旷工15天者,予以开除。

  (十)酒店有关部门进行职能检查、专职检查中发现有无故(无其他人证)脱岗、串岗者,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罚款20元,当月累计三次以旷工一天论处。

  (十一)酒店员工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脱岗、串岗者,记嘉奖一次。

酒店考勤管理制度 篇7

  一、工作时间

  客房部、营销部、保安部、工程部、餐饮部、行政部、财务部、人资部原则上实行每周六天工作日,实行八小时工作制,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进行调整。

  二、考勤打卡制度

  1、各部门必须指定一名认真负责的员工担任考勤员,由人力资源负责对考勤员进行培训和指导。

  2、员工必须按所在部门编排的班次工作,按时上、下班。上、下班时必须按规定由本人持考勤卡在考勤机上计打时间,并到部门签到、签退。

  3、不允许漏打或替人代打考勤卡,如发现代打卡行为,替代人和被替代人均按旷工一天处理。

  4、凡已到上班时间,本人还未到岗位即视为迟到。凡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打卡下班即为早退。如果员工打卡后没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工作岗位,同样视为迟到。迟到或早退每次均以十分钟为限,超过十分钟则按两次迟到或早退计算,如果员工每月迟到或早退两次,罚款10—20元,再次有迟到、早退现象则罚款50元。超过或达到五次,将给予辞退或除名。

  5、凡超过迟到或早退时间30分钟以上,或超过规定上班时间30分钟未到达指定工作岗位,又无充分理由办补假手续者,视为旷工。旷工除扣除旷工员工当日工资外,还应视下列情况予以罚款:

  (1)1天以内者,给予口头警告,《员工过失单》,并罚款50元。

  (2)旷工两天者,给予书面警告,填写《员工过失单》,罚款100元。

  (3)连续旷工3天以上者,部门领导将提议人力资源部给予辞退或除名,解除与酒店签定的劳动合同并将辞退该名员工。

  6、员工打卡由保安部及质检组监督执行。

  三、加班

  1、如因工作需要,需在非工作时间工作的,经部门主管同意,可加班。

  2、加班者,需填写加班申请单,并交人力资源部备案。但酒店不提倡不必要的加班,如因个人的原因,拖延工作时间,不算加班。酒店规定经理级以下人员为计酬加班,为2元/次或1元/小时。经理级以上人员为不计酬加班。

  3、员工加班需按管理权限由上一级领导审批,未进行事前报批的,一律不计加班

  4、实行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在工作日以外的时间、节假日或公休日的工作时间计为加班时间。出差期间遇休息日、节假日和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不计为加班

  5、加班时间一般以倒休形式予以补偿,因工作需要不能以倒休形式补偿的,由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可予以加班费补偿

  四、休假种类

  1、公休假:所有员工假期安排在周六、周日。需不能在此时间公休则需征得部门同意并上报人力资源部。公休期间不扣工资;

  2、婚假:凡在酒店工作满一年以上的正式员工可享受婚假5天;如未达到一年的员工则将只给两天婚假,超期按事假处理。

  3、丧假:员工处理其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及有赡养关系直系亲属的丧事,给予3天假期;

  4、产假和计划生育假:女员工生育前后给予产假60天,达到晚育年龄的增加产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增加产假15天;配偶生育,男员工可享受7天护理假;女员工怀孕流产,怀孕不满4个月的,产假不超过30天;怀孕满4个月的,产假不超过42天;

  5、年度休假:工龄满二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7天年度假。主管安排员工休年假时,需提前15日向总经理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休假的,由酒店给予相应补助。

  6、事假:员工在工作期间,确有私事要处理,必须请假。员工请事假须先填写事假申请单,半天以上(不超过一天)的由部门主管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下的由部门经理核准,三天以上五天以下的必须报人资部核准,七天以上的必须报总经理批准。事假期间扣除当日基本工资及全勤奖,事假超过十天以上的,酒店有权予以解聘,(特殊情况除外)。经过部门批准的申请单必须交人资部签字备案。因急事,如不能及时提前请假的,应于当日打电话通知本部门,回来后及时补填请假单。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的,按旷工处理,扣发当日工资及全勤奖;旷工连续超过三日,累计当月五天者,酒店无条件解聘。

  7、病假:员工确实因病不能上班时,应填写病假申请单,并出具医院证明,半天以上(不超过1天)的由单位主管批准,一天以上的由部门经理批准,全年累计病假不超过五天的不扣除工资,超过五天的,超出部分在当年最后一月扣发超过天数的工资(特殊情况除外)。经过批准的申请单交人资部备案。

  8、工伤假:在工作中因为工作关系造成身体上的伤害由相关部门鉴定后按医院证明单给予假期,工伤假期间无工资发放。

  9、补休:对于占用员工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的加班时间,酒店将给予补休,员工不要连续4天补休,以免离开工作岗位时间过长,影响工作。

  五、员工假期薪资管理

  1、病假薪资:病假一天扣发日工资100%;

  2、事假薪资:事假一天扣发日工资100%;

  3、旷工薪资:旷工一天,扣发当日薪资、全勤奖及当期绩效奖金。月度累计旷工3天,年度累计旷工8天的,扣发全月薪资及当年奖金,并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4、迟到、早退一次扣发工资10元;

  5、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安排到岗值班的,经人力资源部核定,按劳动法规定核算加班工资

  六、审批权限:

  1、半天以上(不超过一天)的由部门经理签字,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批。

  2、一天以上三天以下的由部门经理签字,并经人力资源部核准,由总经理批准。

  3、三天以上必须报人资部核准,并报总经理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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