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素影清辉日期:2025-07-31人气:3
中医诊所的规章制度(精选8篇)
科室负责(明白)人:主任
科室管理人:护士长
疏散救援组:2名
灭火求援组:(科室人员的30%是科室义务消防员)
二、职责
(1)科室负责人、管理人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科室消防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科室消防安全情况。
2、督促病房工作人员遵守消防安全制度,落实对病员的入院安全教育和经常性防火巡查工作任务。
3、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在场工作人员开展灭火自救和组织伤病员安全疏散,确保病员生命和财产安全。
4、科室消防安全明白人就是科室懂的消防管理、消防知识的、熟悉本科室情况、会操作消防设备器材,了解消防检查和隐患整改、火灾扑救、消防宣传等程序。
(2)疏散引导员职责:
1、熟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及走向、本楼层疏散预案。
2、发生火灾时,组织人员就近疏散,始终坚守岗位。
3、防止疏散过程中病员及家属出现惊恐和骚乱,确保快速安全疏散。
4、提醒被困人员,利用毛巾、衣物等捂口鼻低姿快行。
(3)灭火救援职责:
1、熟悉掌握本单位的消防路、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并达到熟练使用。
2、加强平时的灭火技术训练,掌握灭火方法,
3、在较短时间内到达火警地点,迅速有效扑灭火灾或援助消防队控制火势和扑灭火灾以减少火灾的损失。
(4)疏散救援组职责:
1、针对楼层的人员情况对人员、物资进行疏散。
2、明确安全出口位置、疏散标志,根据火灾发生的不同部位组织不同的.疏散路线。
3、疏散引导人员要明确任务,合理分工落实具体的疏散措施(先生命后物资)。
三、发生火灾具体处理办法:
1、护士发现或接到患者及家属报告有火情时,应立即按下手动报警按钮,通知消防监控人员,迅速汇报科主任或护士长,同时用就近的灭火器器材可能扑灭初期火灾。
2、科主任或护士长接到报告后,立即调动全科人员到现场,组织灭火组人员灭火及疏散病员,疏散组进行疏散工作,派专人对起火房间进行搜索。并将情况向上级部门反映,同时负责全科指挥工作,
3、在保卫科人员(即义务消防队人员)到达火灾地点后,科主任或护士长介绍火灾现场情况,并安排灭火组人员把灭火工作交给保卫科人员,全力疏散病员。
4、火灾扑灭后:
(1)应保护火灾现场。公安消防机构划定的警戒线范围是火灾现场保护范围;
尚未划定时,应将火灾过火范围以及与发生火灾有关的部位划定为火灾现场保护范围;
(2)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火灾现场保护范围内,不得擅自移动火场中的任何物品;
(3)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4)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查找有关人员,协助火灾调查;
(5)做好火灾伤亡人员及其亲属的安排、善后事宜;
(6)火灾调查结束后,总结火灾事故教训,改进消防安全管理。
5、注意事项:疏散患者或家属时,应把危重病人或特别行动不便的病人通过消防电梯进行疏散(仅限于着火层),其他病人和家属往消防楼梯进行疏散。
1、在院长的领导下,积极做好中医门诊和中医病房工作。
2、认真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热情对待每例患者,做到诊断细心,诊治精心,有问必答,态度和蔼。
3、正规书写病历、处方,字迹清楚,登记正确,资料完整。
4、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技术素质,不断总结经验,提升单位的业务威望。
5、严格执行公费医疗制度,杜绝大方、奇方、人情方。
6、严格遵守医德规范和各项规定,坚决杜绝有损单位、病人利益的不良行为。
7、坚持卫生打扫制度,保持科室整洁、卫生。
1.医务人员着装整洁,在进行无菌操作时戴口罩、帽子等,严格无菌操作规程。
2.各科室要定期消毒,必要时随时消毒。每月大扫除一次,定期空气消毒,并有记录。
3.无菌器械、用料、容器定期灭菌,消毒液定期更换,各种医疗用具使用后均须初步消毒送供应室。用过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均应初步消毒、回收毁形或无害化处理。
4.无菌物品与一般用物、用过物品与未用过物品应分开放臵。各种无菌包有明显标记、注明有效期,责任者,定位存放于无菌物品专柜内。
5.每个病人用过的床单、枕套、被套都要更换,送至指定地点进行洗涤、消毒。死亡病人的`一切用品按规定进行终末消毒。
6.疑有传染病者,按常规进行隔离,病人的排泄物和使用过的物品进行消毒,未经消毒处理的物品,不得带离病房或转借他人使用。
7.换药用物定期更换和灭菌。严重感染伤口或非特异性感染伤口使用过的器械须立即消毒处理。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二、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三、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正庄重,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四、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五、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六、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七、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一、总则
第一条 为指导和加强中医医院儿科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突出中医特色,提高临床疗效,总结中医医院儿科建设与管理经验,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 本指南旨在指导中医医院及其儿科管理者加强科室中医特色建设与管理,同时可作为中医药管理部门开展评价工作的参考和依据。
第三条 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儿科参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四条 中医医院儿科应当主要在中医理论指导下,应用药物和技术开展疾病诊疗工作,注重突出中医特色,充分发挥中医优势,继承和创新发展中医特色诊疗技术,不断提高诊疗水平。
第五条 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医医院儿科的指导和监督,中医医院应当加强对儿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保证中医特色优势的保持和发展,不断提高临床诊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二、基本条件
第六条 中医医院儿科应当具备与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药品和技术力量,以保障诊疗工作有效开展。
第七条 中医医院儿科应当开设普通门诊,三级医院应当设置急诊、有条件的可以开设专病门诊、中医健康咨询门诊、普通儿科病房、新生儿病室或病房,有条件的可以开设儿科ICU。
第八条 中医医院儿科门诊应当设置候诊区(有条件的可以设置儿童活动区域)、诊室、隔离诊室、中医外治室(推拿、针刺、灸疗、贴敷治疗、药浴等)、雾化吸入室等,各区域布局合理,就诊流程便捷,保护患者隐私。建筑格局和设施应当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要求,根据儿童特点注意设施应该保护儿童安全。中医医院儿科病房应当设置中医外治室。
第九条 中医医院儿科应当根据医疗需要及其工作量,合理配备不同类别与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条 中医医院儿科设备设施配置,应当与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达到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见附件1)要求。设置病房的,应当配备儿科专用急救设备及药品等。
第十一条 中医医院儿科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诊疗规范与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中医医院儿科开展小儿推拿、小儿针刺、小儿灸疗、中药敷胸、中药敷脐、中药熏洗等相关项目的,应当建立儿科常用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及其相应的管理制度。
三、人员队伍
第十二条 中医医院儿科医师中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应占70%以上,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其他类别的.执业医师。
第十三条 中医医院儿科医师队伍中,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比例应当合理。年龄构成应形成老、中、青基本均衡,应力求在不同年龄段均无人才断档现象。对于本科室的优势病种.和重点病种,均有连续的梯队。
第十四条 中医医院儿科医生均应接受过中医儿科专门培训后掌握中医学和儿科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住院医师经规范化培训后应熟练掌握本科室常见病种(病证)的诊断标准,掌握本科主要病种诊疗方案(规范)和基本诊疗技能,掌握常用中药方剂,要熟悉中药方剂300首,掌握100首(见附件2),掌握儿科常用诊疗技术的操作。中医类别主治医师应当在达到住院医师基本要求基础上,对某些病种具有较高的中医诊疗水平,对临床常见的疑难病形成系统的中医诊疗思路,并能指导下级医师开展中医诊疗工作。中医类别副主任及以上医师应当在达到主治医师基本要求基础上,具有较高的中医理论素养与丰富的实践经验,具备对少见儿科疾病的中医诊断和应用中医方法处理疑难、危重病儿的能力,具备对本科室患儿中医诊断和治疗方案作出最终决策的能力。
第十五条 中医医院儿科住院医师应在完成规范化培训中的转科后,在儿科上级医师指导下,重点培训儿科常见病的诊断标准、本科主要病种的诊疗方案(规范)和基本诊疗方法、儿科常用诊疗技术的操作。中医类别主治医师主要通过参加学习班、进修、跟师学习等方式,重点培训疑难病的中、西医诊疗技术方法、新技术新方法、名老中医专家的学术经验等,明确个人专业发展方向,并掌握一项以上中医儿科专病或证的诊疗专长。中医类别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主要通过参加高级研修班、学术会议、跟师学习等方式,重点培训少见儿科病和疑难、危重病的中医诊疗技术方法。
第十六条 儿科主任应具有从事儿科专业5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并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能力。二级中医医院儿科主任应当由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担任或系统接收过中医药专业知识培训(2年或以上)其他类别执业医师担任,三级中医医院儿科主任应由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担任或系统接收过中医药专业知识培训(2年或以上)其他类别执业医师担任。
第十七条 中医医院儿科执业医师人数在8人以上的,应建立学术带头人制度。学术带头人作为本科室的学术权威,应当在专业领域有一定学术地位,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中医儿科专业临床工作20年以上。学术带头人负责指导本科室中医特色的传承和创新及本科室的学术发展方向。
第十八条 中医医院儿科的学术继承人应从事中医儿科专业10年以上,二级中医医院应具有中级以上、三级中医医院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学术继承人培养应充分利用本科室、本院以及本地区的资源,通过跟师学习、进修、学术交流等方式,着重进行中医理论素养、老专家独特经验、中医儿科病学新进展等方面的培训。
第十九条 中医医院儿科应当做好本科室名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采取师带徒、名医讲堂、老专家工作室等方式,整理、传承名老中医专家的学术经验。
第二十条 中医医院儿科护理人员应全部系统接受中医知识与技能培训,西医院校毕业的护士三年内中医知识与技能培训时间不少于100学时。
第二十一条 中医医院儿科护士应掌握中医药治疗常见儿科病的基本知识,掌握儿科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护理知识和方法,掌握儿科中医护理常规和儿科中医特色护理技术操作规程,提供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儿科病康复和健康指导,应当按医嘱执行中医儿科外治治疗。
第二十二条 中医医院儿科护士长是儿科护理质量的第一责任人,二级中医医院应具备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3年及以上儿科临床护理工作经验,三级中医医院应由具备主管护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5年及以上儿科临床护理工作经验。
第二十三条 中医医院儿科鼓励应用中医药方法,促进中医诊疗水平的提高。应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将辨证论治优良率、中
1、保持室内清洁整齐,做好治疗前的准备工作。
2、严格执行无菌管理,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3、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操作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注射必须一人一针一管或使用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
5、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并事先询问有无过敏史,对病员热情、体贴。
6、凡规定做过敏试验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注射后30分钟以后方可离开门诊。
7、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二注意。
三查:查药品剂量、标签、有效期;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浓度、剂量、时间、用法;
二注意: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用药后注意观察反应。
8、换药时,先处理清洁伤口,后处理感染伤口。特殊感染不得在换药室处理
9、每做完一项处理,要及时清理,用过的一次性注射器和针头放入0.2%过氧乙酸中浸泡30分钟后回收统一处理。各种医疗用具,使用后均应消毒。治疗室清洁用具应专用,废弃物不能放入生活垃圾内。
10、准备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一旦出现过敏反应,必须及时处理。联合用药应当注意配伍禁忌。
11、除固定敷料外,一切换药物品均需保持无菌,并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无菌溶液(生理盐水、呋喃西林等)超过三天重新消毒。无菌钳浸泡于器械消毒液中,浸泡的高度为无菌钳轴节以上2—3cm处,器械浸泡液每周更换二次。
12、治疗室每日用紫外线照射消毒30分钟。
13、器械物品分类放置在固定位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损耗统计,及时请领,严格交接手续,每月清点一次物品。
一、中医以继承、发掘、整理、提高祖国医学遗产为宗旨,积极搞好门诊工作。
二、中医诊断、治疗以中医方法为主,必要时可请西医协助。
三、认真书写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病历(包括门诊病历)。病历记载要完整、准确、整洁,要签全名。
四、积极弘扬中医的特长,积极采集民间土、单、验方,进行整理、筛选、验证,对确有疗效的要推广应用。
五、外带处方,不能转抄,只能供参考。医师未见患者,一概不得开处方和抄方。
六、对于特殊的煎药方法及服药时间,医师要向患者交代清楚,并在处方上注明。
七、在弘扬中医特长的`同时,有选择地吸收和应用西医的成功经验,不断探索中西医结合治病的新路子。
一、各级医护人员要加强医德修养和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改善服务态度,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种操作规程,特别是查对制度。
二、诊所工作坚持首诊负责制,必须妥善处理危重、急诊、复合伤及疑难病员,及时转运超出收治范围患者。
三、积极组织医护人员学习业务知识,练好基本功;加强药品管理,抢救药品应放在固定位臵,便于应用。
四、发生医疗事故以后,应立即报告负责人,并会同有关人员马上查清经过、保存有关的物证、病案。当事人将事故发生的经过如实形成书面材料。负责人必须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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