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晚风吻别日期:2024-06-21人气:17
物价管理工作制度(通用35篇)
第一条 为强化价格工作和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加强内部监督,避免和减少行政执法中的错案和工作中的差错,提高全局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局工作人员,在价格工作和行政执法活动中所发生的差错和错案应遵循本制度。
第三条 本局设立工作差错责任追究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所办负责人为成员。
第四条 本局工作人员在执法和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作差错或执法过错,应追究责任:
(1)超越法定权限的,违反法定程序和期限的;
(2)在工作中弄虚作假、提供伪证,或者出现重大失误、疏漏而造成工作错误的;
(3)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的;
(4)依法应当作为而不作为,不应作为乱作为的;
(5)违规批准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价格的;
(6)对价格违法行为处理不恰当或造成冤假错案的;
(7)价格评估、认证结果显失公正或虚假认证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工作差错或执法过错案件,进行立案审查:
(1)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判决我局败诉的;
(2)经行政复议撤消原处罚决定或者具体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的;
(3)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检举、控告或申诉经查属实的;
(4)其他应立案审查的。
第六条 工作差错和执法过错责任人的认定:
(1)因承办人的故意过失,造成工作差错和执法差错的,由承办人承担责任;
(2)承办人经过批准后造成工作差错和执法过错的,由批准人承担责任;
(3)经会议集体研究决定而造成工作差错或执法过错的,由单位承担责任;
(4)负责人指使或授意承办人违法办理事项、违法办案的,由该负责人承担责任;
(5)任用不具执法资格(工作资格)的人进行执法(工作),造成的差错或过错的,在追究承办人责任的同时,还应追究用人失职的责任。
第七条 对工作差错和执法过错责任人的处理,应根据产生错误的原因、性质、程度、后果及责任人的认错态度决定是否给予下列处理:
(1)批评教育;
(2)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3)行政处分;
(4)调离工作岗位;
(5)赔偿损失;
(6)延期晋级、晋职;
(7)取消评选先进的资格;
(8)减发或者停发奖金;
(9)辞退;
(10)构成犯罪的,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述处理的种类,可单项选用,也可合并运用。
第八条 工作人员及行政执法人员在工作中及行政执法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工作差错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1)行政执法实践中难以认定的疑难案件;
(2)法律规定不明确或者有关司法解释不一致的;
(3)因不能预见或无法抗拒的原因致使错误发生的;
(4)执行上
级命令的;
(5)按照办案协作规定协助办案的;
(6)工作差错和执法过错责任人主动纠正错误,并未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第九条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错案或者过错责任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第十条 工作差错和执法过错追究的一般工作程序
(1)我局在接到有关投诉、举报、控告、检举、判决和复议决定后,由局主要领导决定是否立案;
(2)决定立案的指定不少于2人的调查小组对案件进行调查,并提出调查处理建议;
(3)工作差错责任追究领导小组根据调查情况,作出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 工作差错和执法过错责任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查或提出申诉,复查和申诉期间处理决定不停止执行。
一、为使我局公文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公文办理分收文和发文。收文办理一般包括签收、登记、拟办、批办、承办、催办等程序。发文办理一般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缮印、用印、登记、分发等程序。
三、本局来文统一由办公室文书拆收、登记、粘贴阅办单、提出拟办意见后送局领导批阅,按领导批示做出传阅、交办或归档处理。业务性、实效性特别强的急办公文,应设置急办公文夹,送局主要领导批阅后直接送承办股室或承办人阅办。
四、文件办理要及时迅速,传阅人应在二日内传阅完毕退回办公室。承办股室或承办人接收文件必须登记签收,办理完毕将文件退回办公室时注销,股所需长期使用的文件,保留复印件,任何人不得私自截留文件。
五、各股所(室)以本股所名义制发的材料,由各股所负责人签发,并抄送一份办公室;以物价局名义制发的文件材料,由相关股所(室)拟稿,分管局长审核,局长签发,领导批示、底稿、签发稿留办公室存档。制发的文件内容涉及到两个以上股所的,拟文股所(室)应主动做好协调工作,股所意见不一致的,报请局领导出面协调解决。
六、行文必须遵守行文规则,除价格评估、认证结论书外其他行文一律使用物价局文头,加盖物价局公章。拟发文件报局领导签发前,必须先送办公室对文字、格式、文体等进行核稿审查,如不符合有关规定,且需作较大修改的,退回拟稿人修改。
七、凡以物价局名义制发的文件,局长、副局长及各股所各送一份。
八、本局文件和上级来文由办公室统一保管,文书档案每年进行一次清理,按有关规定归档保管或销毁。股所档案材料也应指定专人做好保管归档工作。
九、借阅文件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妥善保管,按时归还,借阅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
十、外单位派人来我局查阅文件,应凭单位介绍信和本人工作证并经局领导批准。按规定不得借阅的文件不得查阅。
十一、干部职工不得向无关人员谈论工作秘密,凡是秘密等级以上的文件资料,只准在办公室阅看,不准带回家或带到其他地方看,防止泄密事件发生。
十二、打印文件时要遵守保密规定,防止秘密文件泄密。各类文件的打印、校对由拟稿人、拟稿股所(室)负责。
一、为进一步增强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全力打造物价队伍的良好社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二、首问责任制是指第一位接听来电、接触来访的本局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负责解答当事人询问,处理当事人的投诉举报,办理或引导办理当有关事项的责任制度。
三、当接触来访的本局工作人员有两人以上时,职位高者为首问责任人。
四、对咨询属于我局制定的物价政策、在我局监测范围内的商品及服务价格以及我局工作办事程序的,无论是否属于自身职责范围内,首问责任人都必须负责详细解答,自己无法解答的,负责为当事人引荐能够解答相关人员。
五、对属于本人、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必须无条件受理,并负责办理;手续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要向服务对象一次性讲清楚需要补充的手续、要求等;一时难以办理的,要向当事人解释清楚,并约定办理时间。
六、对不属于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在简要询问有关情况后,主动引领至相关股室,如相关股室人员不在,要认真做好记录并做好解释工作。接待(接听)时要使用文明用语,严禁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们管”等生硬语言搪塞敷衍。
七、对涉及本局几个股室办理的事项,由局办公室负责协调、牵头办理。各股室不得相互推诿扯皮,不得人为地给外来办事人员制造麻烦和不便。
八、对不属于本局职责范围内的事,首问责任人应向当事人详尽说明,并尽自己的所能给予指导和帮助。
九、对违反上述规定者,由主管领导负责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因人为因素给机关形象造成不良影响及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为了正确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规范价格行为,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合理收费,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加强医院收费管理,保障医院利益不受损害,严格执行湖北省物价局、武汉市物价局制定的《湖北省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并按规定的医疗价格项目名称和服务内容提供医疗服务,收取服务费用,特制定医院物价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监督管理机制。
医院成立价格监督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有关人员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对收费科室进行监督检查。查出的违法收入要及时、如数退还患者,并向患者致歉。建立奖惩制度,把价格管理作为考核科室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
二、完善价格公示制度。
应在显著位置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价格变动时,应及时变更相应的公示内容。
三、建立患者住院费用清单查询制度,增加医疗费用透明度。
要逐项记录住院患者每日发生的医疗费用。在患者入院时,要告知患者每日医疗费用查询方式,各科室护士站负责提供患者查询要求。每日向患者发放住院费用一日清单,患者出院时,要对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每一笔费用进行复核,住院费用核实无误后,给患者办理费用结账手续,同时向需要的患者免费提供住院总费用清单。
诊患者根据要求提供费用清单,包括收费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
四、建立医疗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自查制度。
配备专职物价管理人员,自觉规范医疗收费行为,每月定期进行自查,有无对医疗收费自定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和漏收费现象,不允许科室以任何形式的分解收费和比照项目等乱收费行为。并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写出书面报告,提出整改措施。通过经常性地自律性检查,实现无违法收费的不良记录。
五、完善患者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医院有义务接受患者对价格问题的咨询和医疗费用问题的查询,并如实向患者提供价格或费用信息。在医院门诊大厅显著位置公布医院价格监督投诉电话,设立举报信箱、意见簿。要认真对待每位患者的投诉,及时受理处置患者投诉,详细记载调查结果、处理意见,并及时回复投诉人。
六、为适应医疗技术进步和开展医疗服务的需要,在《医疗服务价格》之外,各相应科室如有条件开展新医疗服务项目的,应按规定程序申报,物价管理员应积极指导科室填报新项目成本测算表,提出收费标准的建议,报审计科审核,待省卫生厅、省物价局审批后执行;对“优质病房床位费”、“优质护理费”申报应按规定程序申报。
七、手术科耗材收费及医用耗材加成收费的规定
手术科可收取《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所需的特殊缝线、特殊止血材料除外内容;凡未列入除外内容或在相关说明中未明确规定可以另行收费的医疗器械、医用材料等,手术科均不得在项目之外另行收费;《医疗服务价格》明确规定可另行收费的特殊消耗品,可按照医院实际购进价格加一定的加价率计收。
八、明确医疗收费管理职能。
要加强对药品和医用耗材日常监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财务科、审计室、药剂科、设备科、信息室等相关职能科室要加强协作,不定期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自查工作,药品零售价和医用耗材价格应严格按照国家价格政策规定作价原则、作价方法核定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明确管理职能:医用耗材价格由设备科按规定加价率负责定价,报物价管理员审核,经物价管理员签字认可,由设备科专人负责在授权的医用耗材价格库中进行调整,并签字确认;药品调价由药剂科按国家规定专人负责调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由各科室录入员及各科室物价管理员把关。在医疗收费管理中,因职能部门管理不到位,未及时通知相关科室或相关科室未及时调整价格的,造成违反收费标准,应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按《医院各类人员违规记分管理办法》规定处理。
九、住院病人的住院时间确定
⑴ “住院时间计算:按计入不计出的原则,即不论当天什么时间入院,按一天计算,出院时,不论当天何时离开,不计收当天住院床位费;”
⑵在院内需转科的病人,当天只能收取一次的住院床位费、住院诊查费、护理费(上午转科的病人,三项费用由转入科室收取,下午转科的病人,三项费用由转出科室收取),转科病人不可以多收住院
床位费、住院诊查费和护理级别;
⑶病人在办理出院当天,护理费、住院诊查费可按物价费文件规定:如病人出院当日接受医院提供的上述各项医疗服务,医院可收取相关费用;如医院当日未向出院病人提供上述各项医疗服务,不得收费。
十、建立健全医院内部价格管理制度,严格医药费用管理,杜绝不合理收费。
⑴、医院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禁止在国家规定之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严禁分解项目、比照收费和重复收费。
⑵、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显著位置通过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公示栏、价目表等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
⑶、严格执行住院患者费用每日清制度,将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通过适当方式告知患者。患者出院时,提供详细的总费用清单。
⑷、接受患者价格咨询和费用查询,如实提供价格或费用信息,及时处理患者对违规收费的投诉。
⑸、完善医疗服务项目的病历记录和费用核查制度,定期对患者费用进行核查,病历没有记录的医疗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费用。
十一、各科室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医院管理人员《医院各类人员违规记分管理办法》规定给予处罚:
⑴科室和医务人员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分解项目收费或提高标准加收费用的。
⑵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医务人员违反收费管理制度、临床科室和个人私自收费的。
⑶没有按规定提供医疗服务而收取费用的;有提供医疗服务而未收取费用的或漏收费的。
⑷医务人员开大处方、滥用药、乱检查,增加患者医药费用负担的。
⑸科室和个人私自进药、卖药,及药品购买过程中的不正当行为。
⑹其他违反《医疗服务价格》的行为。
并且要求医疗机构要建立医药价格调整、医疗服务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等管理制度,科学规范收费行为;要建立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申报制度;还要建立价格公示制度、费用清单制度、医药价格自查制度、价格投诉管理制度、价格管理奖惩制度等。
一、门诊部建立相对独立的“发热门诊”,配有专用留观室,专用放射线摄片机,采血室,培训合格的专业医生和护士
二、医务人员必须准时上岗,24小时均按出诊表落实。中途不得擅自离岗,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出诊。
三、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出诊者,必须提前一天在向医务部及门诊部请假,由医务部按排其他人员出诊。
四、医务人员在岗时必须穿隔离服、戴12层棉纱或其他有效防护口罩、帽子、眼镜、手套等防护工具。
五、诊室必须保证通风良好,保持清洁,此项工作要有专人负责。
六、医务人员接触病人(含疑似病人)后,要及时更换全套防护物品。
七、医务人员防护、设备消毒、污染物品处理等,按卫生厅195号文件《非典型肺炎应急处理预案(试行)》执行。注: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八、必须做好病人转运交接记录。
九、要认真填写《非典型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报告登记一览表(试行)》。
十、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收“非典”病
人(含疑似病人)。
十一、确诊或疑似病例,必须立即按程序上报,6小时内报当地疾病控制中心,并同时按甲类传染病报卡,不得延误或漏报。
十二、出诊医师要认真书写门诊医疗手册。
十三、对待患者要热情、耐心、细致,一视同仁,不得轻视、蔑视“非典”患者。
十四、对所有病例要按卫生厅195号文件认真做好流行病学调查,详细记录。
十五、x线机严格执行一照一消。
十六、凡发热病人(体温38℃以上者)一律拍胸片、查血项。
(1)抢救室专为抢救患者设置,其它任何情况不得占用。
(2)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等均须放在指定位置,确保完好无损,并有明显标志,不得任意挪用或外借。
(3)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对药品还应经常检查,发现过期或变质等情况要随时报告并更换。
(4)每日班班交接时核对一次物品,做到帐物相符。
(5)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每周定期消毒灭菌,保证在有效期内。
(6)抢救室严禁烟火,每日行紫外线照射消毒一次,每周须彻底清扫一次,保证整洁与安全。
(7)抢救时抢救人员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常规抢救程序进行工作,并做好记录。
(8)每次抢救患者完毕后,及时清扫、消毒,并经验。
1.加大应急设施设备的资金投入
以政府的财政投入为主体、社会捐款为补充,建立城市应急救助专项基金,为应急救灾提供足够的资金保障。出台相应的基金管理办法,以落实基金的来源,规范和监督资金的使用,确保基金专款专用。同时,在各项工程建设中,无论投资主体是谁,都要按照国家要求,把防灾减灾设施设备纳入工程设计,将所需资金纳入工程概算预算,用制度和法规保证灾害防治工程的投入到位。通过配置现代化应急救援设备以及先进的特种救生设备和检测设备,为应对突发性事件提供强大的设施设备支持。
2.加强应急设施设备的有效配置
要在认真分析城市灾害形成的规律和发展特点的基础上,按照统一、系统、高效的原则,用新思维新理念对各类应急设备进行系统配置。对在应急管理工作中已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要及时堵塞漏洞,予以重点配备,特别是要加强应对极端天气情况的应急能力建设。同时,要统筹协调城市通信、移动指挥设备、检验检测设备、抢险救灾设备等各种现有应急设施,合理配置到防灾救灾工作中,提升整体应急能力。要将人防设施和各类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充分利用现有公园、城市绿地等公共场所和人防工事,将之逐步改造或建设成公众应急避难场所,规范指引标志,开设疏散通道,配备应急物资及水、电、卫生等设施。在建设公共市政设施和人员密集场所时考虑应急需求,为城市应急管理提供基础保障。
3.强化应急设备的科学管理
城市综合减灾体系是城市安全的“神经系统”,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保护伞”。要通过对现有各减灾系统的信息、设施、救援、保障等资源的有效整合,构筑起一个与城市地位相适应的反应快速、指挥顺畅、行动协调、救援及时、保障有力的城市综合减灾体系,为城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支撑起可靠的安全屏障。要实现城市防灾和减灾的综合管理,必须建立健全应急设备的日常管理、快速调用、轮换更新以及余缺调剂、保障供给等工作制度,利用互联网优势,建立和完善应急设备和物资储备库,将现有单位、企业所持有的生活、生产、抢险等应急设施进行网上在线管理,减少因物资储备底数不清造成的灾时不够使用、平时沉淀浪费的现象。城市政府要统筹规划掌握各级、各类、各业务部门包括防化、消毒、生活、医疗器械、救援抢险等应急物资和设备的实物储备;强化与生产企业、交通运输、商贸流通等部门的协议储备,通过科学、规范的应急物资供应和设备储备模式,切实为城市应急管理提供有效保障。同时,加强政府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加强救援演练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充分发挥应急设施设备的效用。逐步探索紧急与非紧急一体化的路子,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应急管理系统与非应急管理系统的高度整合,无缝连接,并通过相应的协调机制,实现应急处置部门和非应急处置部门的一体化协同联动,实现应急设施设备在平战结合和便民利民上的双重功效。
为加强对局驻村人员的管理,更好地完成下基层驻农村各项工作任务,特订立驻村工作组管理制度。
一、服从和尊重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按照县、镇基层办的部署和要求,结合驻点村实际,创造性地做好各项工作。
二、依靠和尊重村党支部、村委会干部,充分调动和发扬他们的积极性,遇事同他们商量,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同心同德做好工作。
三、深入调查研究,掌握村情民意,尽可能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引导群众奔康致富。
四、协助抓好村委会集体经济项目的发展和管理,要一抓三年,抓出成效,确保三年后村委会集体年收入达3万元以上,要跟踪监督局扶持资金的使用情况,做到专款专用。
五、及时向县、镇基层办、局领导汇报请示有关工作,每季度末要书面报告一次驻村工作进展情况,年度要写出工作组总结,每个工作组成员要写出一年来驻村工作表现和体会。
六、工作组要建立定期学习制度,建立学习日,规定每周必须有半天时间集中学习,并积极参加当地党组织的各种学习交流活动。
七、驻村干部要坚持驻在农村里,做到有事请假,无事不得缺勤,请假一天的向工作组长报批,二天以上向镇委基层办报批,五天以上的向县基层办报批。
八、驻村干部的休假(包括周六周日两个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由驻村工作组和当地党组织商定,要合理安排好工作。
九、艰苦朴素,不搞特殊化,不得增加基层和农民负担,不得向基层提任何不合理的要求,树立县直机关干部的良好形象。
十、驻村工作组要进行考勤登记,每月考勤表经组长签名后送交局办公室。
1.注射室护士必须熟悉各种注射药物的剂量、药理作用、配伍禁忌及不良反应,掌握发生药物过敏的.急救方法。
2.凡各种注射应当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对易致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药品说明书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药物过敏试验。
3.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待患者热情、体贴。
4.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若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当及时进行处置,并通知医生。
5.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操作时应当戴口罩、帽子。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时,使用一次性注射器。
6.备齐抢救药品及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7.每天要做好室内清洁卫生和消毒,定期采样培养。
8.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一、预防接种门诊每周定若干天数为预防接种日,为辖区内适龄儿童与流动人口儿童开展常年免疫接种和业务咨询。预防接种门诊要设立登记咨询点,接受群众咨询。
二、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和《福建省预防接种免疫程序》要求,做好预防接种实施。
三、本地户籍儿童出生后1个月,外来儿童寄居3个月以上,建立预防接种册、证。预防接种册由接种单位保管,预防接种证必须由儿童家长或监护人保管,入托、入园儿童可由托幼机构暂时代管。儿童居住地变动时要及时办理入册或注消手续。儿童入托、入园、入学实行查验接种证制度,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接种的儿童必须到所属接种门诊补种后方可入学。
四、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具备工作责任心,取得执业或助理执业医师(护师)资格,并经过县级以上计划免疫知识技术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上岗工作应佩带胸卡。接种时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佩戴胸卡,患手部皮肤病或传染病期间不准参加接种工作。接种人员应主动向群众宣传计划免疫知识,预约下次接种时间。尚未完成基础免疫且连续通知两次均未前来接种的儿童,及时进行随访落实。
五、保持预防接种门诊清洁卫生,开诊前后要用合格浓度的消毒液擦拭消毒工作台与地面,开启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每次消毒应做好记录备查。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统计应种对象、发接种通知,准备疫苗、注射器及各种药械等。
六、强调做到“三查七对”,即接种前诊查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免疫卡册与接种证,查看疫苗外观与批号效期;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七、严格执行“安全注射”制度,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注射器和规定浓度及合格配制时间的皮肤消毒液;已开启未用完的疫苗安瓿应盖上消毒的干棉球并冷藏,活疫苗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超过1小时未用完应废弃,整个接种过程应确保无菌操作,安全有效。卡介苗接种应设专室,暂无条件的应设专苗操作台,严防误作其他疫苗错种。凡符合接种条件的对象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家长所接种的疫苗效用、禁忌症、接种副反应及其注意事项。
八、接种结束后须及时将接种情况转入预防接种册。实行计算管理的接种门诊,应及时将儿童接种信息上传服务器并作好数据备份。预防接种门诊每月统计上报“常规免疫接种情况统计汇总表”,协助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免疫监测、相应传染病个案调查及疫情控制等工作。
1、各病房药柜的药品,根据需要保存一定数量的基数,由专人负责领取及保管,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私用,做好交接班。
2、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别放置,每日检查,保证随时使用。
3、定期清点、检查药品质量。如发生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涂改者,不得使用。
4、凡抢救药品,做到定位置、定数量、定专人管理,班班交接。
5、贵重药品应注明床号与姓名,妥善保存。
第一条 为进一步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肇州县卫生健康局和卫生监督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县卫生健康局和县卫生监督所实施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是指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时,采取随机方式抽取被检查对象,采取随机方式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检查结果。
第三条 “双随机”抽查工作的实施原则是:统筹安排、依法实施,谁检查、谁反馈,公开、公正、透明。
第四条 县卫生健康局、县卫生监督所、局机关相关股室负责统筹安排及组织实施依职责所承担执法类别“双随机”抽查工作。
第五条 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名称、内容、依据等,并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行动态调整。
第六条 建立本单位的执法人员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人员的单位变动、岗位调整等因素给予动态调整。执法检查
人员名录库,应当明确执法人员的身份信息。
第七条 建立检查机构名录库。检查机构名录库依据机构生存状态,动态确定频次,动态调整。
第八条 县卫生健康局、县卫生监督所、局机关相关股室要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包括被检查对象的范围、对执法人员的要求、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实施检查的时间等。
第九条 由于受客观因素和条件的制约,年内县卫生监督所要首先对“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执法检查工作实行“双随机”。
第十条 健全随机抽查的程序规定,规范随机抽查程序,明确职责,落实执法人员责任,细化抽查方式方法。通过摇号等方式随机选取执法人员,确保执法公正公平。
第十一条 探索行政执法电子化、信息化执法手段,对执法检查全过程跟踪记录,实现随机抽查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
第十二条 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根据卫生法律法规的实际执行情况,以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现象发生。
第十三条 合理确定随机抽查频次,确保监督检查有力、有度、有为,原则上每年执法巡查2次,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指示可增减巡查频次。对投诉举报集中、违法风险等级高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区域,可适当加强抽查的力度和频次。
第十四条 加强协同配合,探索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增强执法合力。
第十五条 县卫生健康局、县卫生监督所、局机关有关股室要结合工作要求,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第十六条 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运用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开展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要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卫生计生执法行为,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在监管工作中出现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 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加强卫生计生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和监管效率,确保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
第十八条 建立完善抽查结果运用机制。随机抽查工作结束后,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处理,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典型案例在媒体上曝光,形成执法震慑力。
第十九条 县卫生健康局和县卫生监督所不依照本《实施细则》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1、护理人员上班时要衣帽整齐、清洁、穿护士鞋;操作前后应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浸泡。
2、无菌操作时应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无菌器械、容器、敷料罐等按规定时间灭菌与更换消毒液。
3、手术室、产房、婴儿室、隔离室、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供应室等应有严格的消毒制度,并遵照执行。
4、传染病人及保护性隔离病人所住的病室应定时进行消毒,所用的家具、器皿、被服、餐具等用具务必经过严格消毒后再用。尽量使用一次性器械、物品,以便处理。
5、病区要求做到一床一套湿扫床,床头柜一桌一布,每次用后经消毒液浸泡后备用。
6、治疗室、配餐室、病室、厕所用的拖把擦布,应严格区分(拖把应有明显标记)。
7、凡使用过的注射器、针头,均需经消毒液浸泡后送供应室清洗、消毒。(浸泡时要求液面满过注射器,拉开注射器内栓,使注射器内吸有消毒液)。
8、凡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病人,都要实行床边及用具等隔离制度,做到病人一览表有标记。
9、病人住院时使用的生活用品如便盆、尿壶用后进行消毒;暖水瓶、脸盆、拖鞋等,出院后务必经消毒后,方可再使用。
10、病室冬季应每日清晨及下午打开气窗二次,每次15-30分钟进行通风,以持续空气清新。
1、医务人员工作时间应衣帽整洁。操作时必须戴工作帽和口罩,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2、使用合格的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3、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求。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要求。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
4、无菌器械容器、敷料缸、持物钳等,要定期消毒、灭菌,消毒液定期更换。用过的物品与未用过的物品严格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5、传染病人应进行预检分诊,按常规隔离。疑似传染病人应在观察室隔离,病人的排泄物和用过的物品要进行消毒处理。
6、病房应定时通风换气,每日空气消毒,物品定期消毒。传染病人出院、转院、转科、死亡后应对病人的单元进行终末消毒。
7、传染病人要按病种分区隔离,工作人员进入污染区要穿隔离衣,接触不同病种时应更换隔离衣、洗手,离开污染区时脱去隔离衣。
8、供应室必须将无菌与清洁、污染物品分开存放。严格按照消毒方法进行消毒,并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一、必须分清非无菌区、相对无菌区、无菌区。
二、手术间分清无菌间、有菌间。如手术间有限,应先做无菌手术。再做污染手术。
三、对感染和特异性感染等手术,所用的器械、敷料等用物要有严格消毒处理措施。不得与其他敷料混合,并有标记。手术后手术间地面和空气严密消毒。
四、手术室洗手、护士铺台、刷手、穿隔离衣、戴手套和手术配合均应符合无菌操作要求。
五、巡回护士进行各种治疗注射、拿放无菌物品。应符合无菌操作要求。
六、各种无菌包及无菌容器中的消毒液,由专人负责定期消毒或更换,尽量减少用浸泡消毒的器械,丝线、刀片、剪等应高压蒸汽消毒。
七、工作人员熟悉各种消毒液的浓度及使用方法,可根据其效能定期检测。
八、经常启盖的无菌盒,每周重复消毒灭菌,固定的'敷料包、器械包,过期应重新灭菌。
九、每月对各项灭菌项目进行细菌监测,每月对工作人员作细菌培养,并做好记录。
十、用紫外线杀菌灯消毒时,应有时数登记和紫外线强度监测并登记。
十一、手术室应有定期清洁卫生制度,每日、每周、每月定人、定点、定时,做好清洁、消毒工作。定期做空气培养,手术室空气中细菌总数不得超过200个/m3。
1、护理部有健全的领导体制,实行三级管理,对科护士长、护士长进行垂直领导,或实行总护士长与护士长二级管理体制。
2、护理部负责全院护理人员的聘任、调配、培训、奖惩等有关事宜。提出对护理人员的'晋升、晋级、任免以及调动的意见;负责对护理人员技术档案的登记与管理。
3、护理部定期讨论在贯彻医院护理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4、护理部有年计划、季度计划、周工作重点,并认真组织落实,年终有总结。
5、建立健全各项护理管理制度、疾病护理常规及各级护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6、健全科护士长、护士长的考核标准,护理部每月汇总科护士长、护士长月报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在护理部主任的领导下由分管的副主任负责护理质量控制工作,年有工作计划,月有质量检查、汇总,对问题持续改进、定期报告反馈;深入科室查房,协助临床一线解决实际问题。
8、建立护理不良事件报告程序,以促进护理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
9、定期不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护理质量管理活动,将护理质量控制的信息传达到科室及至各级各类护士。
10、护理部有例会制度,如护士长例会、护理部例会等。
11、负责全院护士的继续教育和护生、进修生的教学工作。
12、定期对护理人员岗位技术能力实施评价工作。
1.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杜绝一切隐患。
2.夜班和节假日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随时关好门窗。非产房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3.每周检查一次水电开关,做一定期检查、维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意外发生。
4.掌握消防灭火知识,熟练灭火器的使用方法,消房栓固定放置,并熟练操作步骤,保证每人能应急使用,消防栓钥匙固定放置,人人皆知火警电话(119)。
5.毒麻药品加锁,交接班专人负责,使用后补充登记。
6.贵重仪器定位放置,性能良好,专人保管。
7.产房内禁止吸烟、明火、以防发生意外。
8.氧气使用后注意盖安全帽,做到“四防”:防火、防油、防震、防热。
9.高危妊娠及子痫的产妇应专人守护,防止坠床。
一、校园用语要求
1、师生在校园内自觉使用普通话,在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与来宾之间使用文明礼貌用语,使普通话成为校园用语。
2、坚持普通话教学,课堂上教师讲课、学生回答问题必须使用普通话,对外电话联络使用普通话。
3、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在校园内必须使用普通话。
4、教研活动加强基本功训练,坚持使用普通话。
5、教师必须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
6、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二、校园用字要求
1、校名、标语、标志牌、颁发的奖状等各种标牌用字符合要求。
2、宣传栏、宣传材料、指示牌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错别字,用字规范。
3、学校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的会标、标语、请柬等用字,必须达到规范要求。
4、公文、校刊、讲义、试卷等,用字规范。
5、板书用字符合要求。
6、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的用字符合要求。
7、学生能认识并正确书写规范字。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在这次检查站值班工作中,因为疏忽麻痹大意,导致矿石被非法偷运过站而没有被发现。几天来,我认真反思,深刻自剖,为自己的错误感到了深深地愧疚和不安,在此,我谨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做出深刻检讨,并将我几天来的思想反思结果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汇报如下:
6月21日,这是我们值班的第三天晚上。由于前三天值班期间均没有发现任何非法偷运矿石的情况,因此就乐观的判断,经过这段时间县、乡的大力整治,非法偷运矿石的行为基本上得到了杜绝。所以在值班到晚上十二点多的时候因为困就把检查杆锁好睡了。后半夜也没有起来查看过往车辆,导致了这件事情的发生。通过这件事,我感到这是自己放松工作要求,忽视工作职责的结果。记得在接班之前,乡上各位领导曾反复嘱托,在值班期间要认真踏实,提高警惕。在值班的前两天我也经常提醒自己要警惕,然而经过几天的观察没有发现任何情况,所以慢慢放松了警惕心。因此,这次发生的事情使我不仅感到是自己犯了一次严重的错误,更为重要的是我感到对不起领导对我的嘱托,愧对领导的关心。
同时在这件事中,我还感到,自己在工作责任心上仍就欠缺。这充分说明,我从思想上没有把这项工作的'重要性重视起来,这也说明,我对自己的工作没有足够的责任心,更没有把自己的工作做好。发生这样的事,绝对事自己没有从思想到行动上重视这项工作的结果,现在,我深深感到自己工作责任心的欠缺和对工作职责的忽视,这是一个十分危险的情况。如果不是这件事情的发生,并且进行深刻反省,而放任自己继续放纵和发展,那么,后果将会是及其严重的,甚至都无法想象会发生怎样的工作失误。因此,通过这件事在深感痛心的同时,我也感到了幸运,感到了自己的及时觉醒,这在我今后的人生成长道路上无疑是一次关键的转折。所以,在此我向领导和同志们做出检讨的同时,也向你们表示内心的感谢。
此外,我也看到了这件事情的恶劣影响,如果在这项工作中,大家都想我一样欠缺责任心,不充分重视这项工作,那么怎么能把这项工作落实好、做好呢。同时如果在我们这个集体中形成了这种不遵守工作职责的观念,其影响是可怕的。这件事的后果事十分严重的,影响事十分恶劣的。因此无论领导怎样从严从重处分我,我都会接受。同时我恳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在给我一次机会,使我可以通过自己的行动来表示自己的觉醒。
此致
敬礼!
检讨人:
20xx年xx月曰
首诊负责制度
1、门诊首诊负责制度
(1)凡经挂号的病人,各科医务人员均需做到“谁首诊,谁负责”,不得相互推诿。
(2)首诊医师经检查、诊断,发现该病人为非本科疾病患者,应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并耐心向患者介绍其病种及应去就诊的科室。
(3)对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应负责诊疗。必要时,可请有关科室会诊。
(4)对危重、体弱、残疾的病人,若需转科,由首诊医师与有关科室联系并做好转科的护送及交接病人的工作。
(5)需转院治疗的病人,经科主任同意,同时上报医务科同意后与转入医院联系或电话邀请会诊。
(6)若发现医师推诿病人而延误病情或导致对传染病的误诊漏诊者,必须追究首诊医师的责任。
2、急诊首诊负责制度
(1)一般急诊病人,参照门诊首诊负责制度执行,由急诊科护士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应诊。
(2)危重病人如非本科室范畴,首诊医师应首先对病人进行一般抢救,并立刻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在接诊医师到来后,向其介绍病情及抢救措施后方可离开。如提前离开,在此期间发生问题,由首诊医师负责。
(3)如遇到复杂病例,需两个科室或多个科室协同抢救时,首诊医师应首先实行必要的抢救,并逐级上报医务科或总值班人员,以便立即调集各有关科室值班医师、护士等有关人员参与抢救。当调集人员到达后,以其中职务或职称最高者负责组织抢救工作。对不服从安排的人员,按医院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查房制度
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护士长、进修医师、实习医师和有关人员参加。
(1)查房内容包括审查和决定急、危重、疑难患者及新入院患者的诊断及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新的治疗方法及参加全科会诊。
(2)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发现缺陷、纠正错误、指导实践、不断提高医疗水平。
(3)利用典型、特殊病历、进行教学查房,提高教学水平。
(4)对所查病人,应亲自询问诊疗情况和病情变化,了解生活和一般情况,并全面查体。
(5)听取各级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工作及管理方面的意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或建议,以提高科室工作管理水平。
二、主治医师查房制度
(1)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应有本院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实习医师、责任护士参加,新入院病人24小时内查房完毕。
(2)对所分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确定诊断及治疗方案、手术方式、检查错事、了解病情变化及疗效判定。
(3)对危重病人应每日进行巡视检查和重点查房,如有住院医师邀请应随叫随到,提出有效和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必要时进行夜查房。
(4)对新入院病人,必须进行新入院病人讨论,对诊断不明或治疗效果不好的病例,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查明原因。
(5)对急危重、疑难病例或特别病例,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并安排主任医师查房。
(6)对常见病、多发病和其他典型病例进行每周一次的教学查房,结合实际,系统讲解,不断提高下级医师的业务水平。
(7)检查所管住院医师的病历,不符合病历书写要求的,都要予以纠正。同时还应检查诊疗进度及医嘱执行情况,治疗效果,发现问题,纠正错误,避免和杜绝医疗差错事故发生。
(8)决定病人的出院、转科、转院问题,签发会诊、特殊检查申请单、审查特殊药品处方及病历首页并签字。
(9)注意听取医护人员和病人对医疗、护理、生活饮食、医院管理各方面的意见,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
3、住院医师查房制度
(1)住院医师查房每日查房一次,上、下午下班前各巡视一次,夜查房一次,危重病人和新入院病人及手术病人重点查房并增加巡视次数,发现病情变化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医
师。
(2)对新入院病人24小时内完成病历及病程记录,危重、疑难的新入院病例和特别病例,除及时完成病历书写外并向上级医师汇报。
(3)及时修改实习医师书写的各种医疗记录,审查和签发实习医师处方、化验检查、会诊申请单等医疗文件。
(4)向实习医师传授疾病诊断、体检方法、治疗原则、疗效判定、诊疗操作要点,手术步骤及分析检查结果的临床意义。
(5)检查当日医嘱执行情况,病人饮食及生活情况,主动征求病人对医疗、护理和管理方面的意见。
(6)作好上级医师查房的各项准备工作,介绍病情或报告病例。
分级护理制度
一、住院病人由医师根据病情决定护理等级并下达医嘱
分为Ⅰ、Ⅱ、Ⅲ级护理及特别护理四种。护理人员要在病人床头牌内加放护理等级(按省卫生厅《医疗护理文书规范》要求标记。
二、特别护理
(一)病情依据:
1.病情危重、随时需要抢救和监护的病人。
2.病情复杂的大手术或新开展的大手术,如脏器移植等。
3.各种严重外伤、大面积烧伤。
(二)护理要求:
1.设专人护理,严密观察病情,备齐急救药品,器材,随时准备抢救。
2.制定护理计划,设特别护理记录单。根据病情随时严密观察病人的生命体征变化,并记录出入量。
3.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基础护理,严防并发症,确保病人安全。
三、一级护理
(一)病情依据:
1.重病、病危、各种大手术后及需要绝对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
2.各种内出血或外伤、高烧、昏迷、肝肾功能衰竭、休克及极度衰弱者。
3.瘫痪、惊厥、子痫、早产婴、癌症治疗期。
(二)护理要求:
1.绝对卧床休息,解决生活的各种需要。
2.注意思想情绪上的变化,做好思想工作,给予周密细致的护理。
3.严密观察病情,每15~30分钟巡视一次,定时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根据病情制定护理计划,观察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做好各项护理记录。
4.加强基础护理,定时做好口腔、皮肤的护理,防止发生合并症。
5.加强营养,鼓励病人进食,保持室内清洁整齐、空气新鲜。防止交叉感染。
四、二级护理
(一)病情依据:
1.病重期急性症状消失,特殊复杂手术及大手术后病情稳定及行骨牵引,卧石膏床仍需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
2.年老体弱或慢性病不宜过多活动者。
3.一般手术后或轻型先兆子痫等。
(二)护理要求:
1.卧床休息,根据病人情况,可在床上做轻度活动。
2.注意观察病情变化,进行特殊治疗和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每1~2小时巡视一次。
3.做好基础护理,协助翻身,加强口腔、皮肤护理,防止发生合并症。
4.给予生活上必要的照顾。如洗脸、擦身、送饭、递送便器等。
五、三级护理
(一)病情依据:
1.轻症、一般慢性病、手术前检查准备阶段、正常孕妇等。
2.各种疾病术后恢复期或即将出院的病人。
3.可以下床活动,生活可以自理。
(二)护理要求:
1.可以下床活动,生活可以自理。
2.每日测量体温、脉搏、呼吸二次,掌握病人的生活,思想情况。
3.督促病人遵守院规,保证休息,注意饮食,每日巡视二次。
4.对产妇进行妇幼卫生保健咨询指导。
5.进行卫生科学普及宣教工作,提高病人自我保健水平。
术前讨论制度
一、所有住院手术病例(急诊入院手术除外)均应进行术前讨论,特殊病例应报医务科备案或医务科派人参加讨论。
二、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组织(主持),手术医师、护士及有关科室医务人员参加。重大疑难、新开展的手术、特殊情况可邀请家属或单位领导参加。
三、讨论内容:诊断和诊断依据;手术指征和手术禁忌症;术前准备,如特殊检查、血源等;重新开展手术应订出手术方案;术中可能发生的困难与意外,以及防范措施;麻醉选择;术后护理,术后并发症的`预防和处理;手术人员、麻醉人员及有关人员的组织和安排。一般手术也要进行相应讨论。
四、术前讨论要做好记录,并随同病历归档。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一、病人住院10天内未能明确诊断或病情未能得到有效控制,科室应及时组织讨论;对诊断不明或治疗无效且住院时间超过3天的患者,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并由科主任组织院内有关专家进行讨论。
二、若经院内专家会诊后仍未能明确诊断的,须上报医务科,由医务科邀请并组织院外专家进行会诊。
三、讨论前,主管医师应积极准备有关病历资料,明确提出讨论目的;讨论时,应详细做好讨论记录,并于讨论完成后,将相关内容在病历中记录。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一、凡住院死亡病例,要求在死亡后1周内进行讨论;如为特殊病例,科室则应及时组织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后讨论,但不得超过2周。
二、讨论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及有关人员参加,如遇疑难问题,可请医务科派人参加。
三、主要讨论内容:诊断是否正确、有无延误诊断或漏诊;检查及治疗是否及时和适当;死亡原因或性质;从中应吸取的经验教训和今后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四、死亡讨论应记入病历,留档备案。
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一、抢救工作应由经治(或值班)医师和护士长组织,重大抢救应由科主任或院领导参加组织,所有参加抢救人员要听指挥,严肃认真,分工协作。
二、抢救工作中遇有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方面的困难时,应及时请示,迅速予以解决。如需会诊者,应本着先科内、后科外的原则,及时组织会诊,院内大会诊应报医务科协助组织,各类医务人员接到急会诊后应随请随到。一切抢救工作要作好记录,要求准确、清晰、扼要、完整、并准确记录执行时间。
三、医护人员要密切合作,医师的口头医嘱护士须复述一遍,无误后方可执行。
四、各种急救药物的安瓿、输血空袋等用后要集中放在一起,以便查对。
五、抢救物品使用后要及时归还原处,清理补充,并保持整齐清洁。
六、新入院或突变的危重病人,应及时电话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并填写病危通知单一式三份,分别交病人家属和医务科,另外一份贴在病历上。
七、危重病人抢救结果,应电话报告医务科和科主任。
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审批制度
为了确保手术安全和手术质量,预防医疗事故发生,加强我院和各级医师的手术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结合医院分级管理和基本现代化医院的要求,参照有关资料,制定本制度。
一、手术分类
主要根据手术过程的复杂性和对手术技术的要求,把手术分为:
(一)甲类手术:手术过程复杂,手术技术难度大的各种手术。
(二)乙类手术:手术过程较复杂,手术技术有一定难度的各种重大手术。
(三)丙类手术:手术过程不复杂,手术技术难度不大的各种中等手术。
(四)丁类手术:手术过程简单,手术技术难度低的普通常见小手术。
注:微创(腔内)手术根据其技术的复杂性分别列入各分类手术中。
二、手术医师分级
根据其取得的卫生技术资格及其相应受聘职务,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一)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工作3年以内,或硕士生毕业,从事住院医师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工作3年以上,或硕士生毕业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从事住院医师工作2年以上者。
(二)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担任主治医师工作3年以内,或临床博士生毕业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担任主治医师工作3年以上,或临床博士生毕业2年以上者。
(三)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工作3年以内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工作3年以上者。
(四)主任医师
三、各级医师手术范围
(一)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并熟练掌握丁类手术。
(二)高年资住院医师:在熟练掌握丁类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丙类手术。
(三)低年资主治医师:熟练掌握丙类手术,并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乙类手术。
(四)高年资主治医师:掌握乙类手术,有条件者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适当开展一些甲类手术。
(五)低年资副主任医师:熟练掌握乙类手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甲类手术。
(六)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在主任医师指导下,开展甲类手术,亦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完成甲类手术、新开展的手术和科研项目手术。
(七)主任医师:熟练完成甲类手术,特别是完成新开展的手术或引进的新手术,或重大探索性科研项目手术。
四、手术审批权限
手术审批权限是指对各类手术的审批权限,是控制手术质量的关键。
(一)正常手术
1、甲类手术:由科主任审批,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签发手术通知单,报医务科备案。特殊病例手术须填写《手术审批单》,科主任根据科内讨论情况,签署意见后报医务科,由业务副院长审批。
2、乙类手术:由科主任审批,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签发手术通知单。
3、丙类手术:由科主任审批,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签发手术通知单。
4、丁类手术由主治医师审批,并签发手术通知单。
5、开展重大的新手术以及探索性(科研性)手术项目,需提交专题报告至医院经专家委员会讨论后,由医院上报市卫生局经卫生厅指定的学术团体论证,并经医学伦理委员会评审后方能在医院实施。对重大涉及生命安全和社会环境的项目还需按规定上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复。
(二)特殊手术
凡属下列之一的可视为特殊手术:
1、被手术者系外宾、华侨、港、澳、台同胞的。
2、被手术者系特殊保健对象如高级干部、著名专家、学者、知名人士及民主党派负责人。
3、各种原因导致毁容或致残的。
4、可能引起司法纠纷的。
5、同一病人24小时内需再次手术的。
6、高风险手术。
7、应邀到外院会诊参加手术者或邀请外院医师来院参加手术者。异地行医必须按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执行。
8、器官切除及大器官移植。
以上手术,须科内讨论,科主任签字报医务科审批,由业务院长或院长审批,由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签发手术通知单。执业医师,异单位,异地行医手术,需按《执业医师法》及
《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外籍医师的执业手续按国家有关规定审批。
此外,在急诊或紧急情况下,为抢救病员生命,经治医师应当机立断,争分夺秒积极抢救,并及时向上级医师和总值班汇报,不得延误抢救时机。
五、管理要求
1、各科室和各级医师要严格执行“手术范围”,开展规定范围外的手术由所在科室根据其实际工作能力和水平提出书面报告,上报医院医务科审核,经分管院长签发并上报市卫生局批准后执行。对连续两年发生两起以上医疗事故的人员降一级执行,直至取消手术资格,并报市卫生局备案;重新恢复手术级别,须经医院和市卫生局考核后裁定。
2、超范围手术需根据医护人员结构、技术水平、基础设施、设备条件、现场操作等综合考评合格后,经市卫生局审批同意方可进行。若遇紧急特殊情况,科室或医师超范围开展与职、级不相称的手术,需应邀请上级医院会诊并电话报请市卫生局批准后进行,术毕一周内补办书面手续。科研性项目手术必须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
3、超范围手术的审批程序:由科室提出申请,经医院学术委员会讨论同意后,由医务科汇总材料,上报市卫生局批准。
申请批准时需提供以下材料: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②医院相关科室、医护人员学历、职称、技术开展情况,设备、基础设施条件及日常技术质量考核情况;③近二年本科室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争议、医疗事故发生情况统计;④开展新手术的可行性论证报告;⑤人员进修学习情况;⑥是否有上级指导医师;⑦其它需要提供的资料。
4、各科室、各级医师未按本规范执行的,一经查实,将追究科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由此而造成医疗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明确各科室、各级医师手术范围,是规范医疗行为,保障医疗安全,维护患者利益的有效措施,各科室、各级医师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注:临床各科手术具体分类(另发)。
一、负责全院各个工作环节质量的总体监控,建立患者就医到离院,包括门诊医疗、病房医疗、部分院外医疗活动的全程质量控制流程和全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管控内容并将其纳入医疗管理的日常工作,实施动态监控,保证质控措施的落实。
二、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以医疗工作的核心,制定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如目标、指标、计划、措施、效果评价、信息反馈等。
三、制定质控工作制度和计划,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分析和反馈。
四、研究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日常质量监控的工作方法,建立医疗质量监控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
五、定期组织医疗质量检查、考核和评价,判断医疗质量指标的完成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1、负责基础质量的监控
(1)负责协助完善有关的医疗规章制度,以医疗常规为依据,不断修订完善。对多因素影响或多项诊疗活动协同作用的质量问题,进行专门调研、讨论,制定全面的干预措施。
(2)对全院医务人员强化医院核心制度,提高全员的质量意识,将医务人员个人医疗行为最大限度地引导到正确的诊疗方案中。
2、负责环节质量的监控
(1)医院质控小组要每月组织一次环节质量检查,包括运行病历、当日处方、护理操作、药房、医技、院感、医患沟通、病房管理、病员管理等进行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和奖罚。
(2)负责检查有关规章制度的'落实,通过对住院病历和工作记录、查房记录、现场考核等的检查来了解医院核心制度、医院管理制度等的落实情况。
3、负责终末质量的监控,定期汇总质控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报经院长,执行奖罚。
(1)对门诊及住院病人的抗菌药物使用指标进行监控,对超常使用、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案例和相关医师要进行通报。
(2)对住院病人平均住院日、术前住院日、平均住院费用、抢救成功率、出入院诊断符合率等指标进行监控。
(3)对住院病历的终末质量进行监控。
(4)对门诊平均诊疗费用进行监控。
六、每季度召开医疗质量汇总分析评议会,并对各科室的医疗质量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
七、定期采集各部门或科室提出的合理化建设,不断促进医疗质量的提高。
一、布局合理,区域间标识明确,符合功能流程。
二、医务人员进入产房应更衣换鞋,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接生前医护人员应严格执行刷手及手消毒制度,手刷一人一用一灭菌。接生前应按要求消毒产妇会阴。接生过程中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三、分设生理、病理产房、待产室。产房应定时通风换气,分娩前后用动态消毒机进行空气消毒,产妇出产房后进行终末消毒。
四、保持室内清洁,用500mg/L含氯消毒液进行物表消毒;地面湿式清扫,拖把分区使用,每日500mg/L含氯消毒液拖地两次。遇污染时及时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覆盖并清除。用后浸泡消毒,清洗后悬挂晾干。每周彻底消毒一次。
五、一般诊疗用品如体温表、听诊器等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流动水冲洗,干燥备用。消毒液定期更换,保证有效浓度。
六、遇分枝杆菌、炭疽菌、气性坏疽杆菌、肝炎病毒、人类免疫缺陷病毒等感染的病人污染的器具应采用1000-20__mg/L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流动水冲洗,干燥备用。
七、产妇所用物品及器械应严格按照要求处理。一般产妇用后的器械,在处置室冲去血迹后交消毒供应中心处理,确诊、疑似感染及急诊产妇用后的器械尚需放入双层黄色塑料袋内交消毒供应中心处理。
(一)在感染科门诊建立相对独立的“发热呼吸道门诊”,应配有专用留观室,专门发射线摄片机、采血室,培训合格的专业医生和护士。
(二)医务人员必须准时上岗,中途不得颤自离岗,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出诊。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出诊者,必须提前一天向科主任提出,由科主任安排其他人员出诊。
(三)医务人员在岗时必须按常规做好自身防护工作。
(四)诊室必须保证通风良好,保持清洁,此项工作要有专人负责。
(五)医务人员严格遵守标准预防原则,发现可以病例,要及时做好双向防护。
(六)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值班医生要认真做好门诊日志,并做好病人转运交接记录。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病人,一旦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且有流行病学接触史病例,要立即向防保科向市疾控中心卫生局应急办报告,并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七)凡发热病人(体温38℃以上者)一律拍胸片、查血象,并按要求做好基本必要的`检测工作。
1、负责高压电气设备的运行监视及停、送电操作保证安全供电。
2、对配电室的开关柜,变压电器室进行定期清扫、维护。
3、严格贯彻执行电气规章制度。
4、必须了解高压电气设备的运行方式和运行情况。
5、及时发现一切危及高压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隐患,将事故因素清除在萌芽之前。
6、处理突然发生的停电事故。
7、办理停电检修工作票,并负责做好一切安全措施。
8、正确进行用电记录和电量计算,了解负荷情况。
为全面推进我校使用语言文字的标准化、规范化,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师法》、《教育法》和《关于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决定》,结合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校全面推广国家通用的普通话和加强哈萨克语言文字的正字正音工作,(以《汉语拼音方案》为准),推行规范汉字(以《汉字简化方案》为准),哈语言文字的教师以正字正音为准。
二、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和管理监督。
三、学校所有专任教师必须持普通话等级证书和哈语言的hsk等级证书上岗,在职教师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从事中文学科教学的教师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哈语授课的教师hsk小学要达到四级、初中要达到五级以上,哈语言中的汉语教师hsk小学要达到五级、初中要达到六级以上。
四、学校刊物,橱窗、墙报、校训、班训、标语牌匾、以及校园网、校内通知、布告栏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
五、学校公文、教师教案、讲义、课件、板书、试卷、批语、评语等必须用规范汉字,学生作业必须用规范汉字。
六、普通话和哈萨克语言,是校园语言、教学语言。使用汉语进行教学的教师的课堂教学、学生在课上回答问题必须用普通话进行;播音室的汉语广播必须用普通话播报。使用哈萨克语言进行教学的教师课堂教学、学生在回答问题必须用正确的哈语言。
七、为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教育和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学校开设普通话课和哈萨克语言文字的'正字正音课,重点讲授新时期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知识,对学生进行普通话训练和哈萨克语言文字的正字正音工作,。
八、学校所有会议发言一律用普通话,在办公室或其它办公区学校领导应带头坚持说普通话,凡与学生交谈无论何时何地一律用普通话;积极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竞赛,如普通话朗读比赛、演讲、辩论赛、征文、主题班会等,提高师生对语言文字的重视程度。
九、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教育、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民语言的正字正音工作。建立教师使用规范语言文字评比制度,将普通话合格和民语言的hsk达标作为教师录用、业务考核、评优、评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十、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档案管理,做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十一、精心组织每年的“推普周”活动,搞好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
1、为优化师资队伍,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传、帮、带作用,促进青年教师快速、健康成长,实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我校实行师带徒、徒拜师学艺的方法,确定一对一的以老带新、对口帮扶的制度。
2、采取“一对一”结对帮扶形式,即由一个有一定专业理论和较强的业务水平、敬业乐教、教学经验丰富的老教师作为指导老师,负责带一个年轻教师,承担一对一的传、帮、带培养任务。不仅要组织他们学习老教师丰富的教学经验,更为重要的是要让他们掌握当好教师的基本要领,掌握教学艺术。
3、新教师、改科教师和老教师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双向选择,相互尊重爱护,相互承担责任和义务。
4、指导教师职责:
①全面关心被指导教师的成长。
②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
③接受咨询,解答疑难。
④指导青年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形成重实践、重思考、重提炼、重升华的职业习惯。
⑤指导青年教师备课、上课。
⑥课堂向青年教师开放。
⑦全面跟踪青年教师的课堂。
老教师要毫无保留地把自己的先进教学经验传授给新教师,要经常找新教师座谈,共同探讨行之有效的教育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5、被指导教师要求:
①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尊重指导教师,虚心听取指导教师的意见,不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学习情况,工作体会和教学感悟。
②每学期听课20节以上并认真写好听课记录,每周写一篇上课总结和体会,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自觉主动向指导老师请教,每周听指导教师的课两节以上。
③重点章节,难教内容应逐堂听课,认真记录,对照自己,取长补短,改进教学。
④每学期至少举行研究课、汇报课、公开课3节,向教研组、年级组、学校进行不同范围的帮扶效果展示等。
6、督促与评价: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由教导处负责实施、督导和检查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及时通报帮扶情况,表彰优秀指导教师和被指导教师,积极开展教研活动,定期召开座谈会、经验交流会。开展青年教师公开课、竞赛课活动,全面检阅青年教师教育教学情况。完善激励机制,实行结对双方“捆绑式”评价
1、社区教育委员会每年召开1—2次全体会议,讨论审定年度教学计划、硬件建设、教育管理、重大活动等事项;听取社区教育办公室开展社区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做好统筹协调工作,部署计划安排。
2、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议而有决,决而有行。
3、社区教育委员会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参加例会,积极参与决策,努力完成教育培训任务。
4、社区教育办公室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布置下季度工作安排。
5、社区教育办公室每半年召开一次社区教育专职干部、教师会,听取工作情况及总结交流经验,布置检查工作。
6、学校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总结分析社区教育工作情况,研究安排下月工作。
工作汇报制度
1、社区教育办公室每半年向镇社区教育委员会汇报一次工作。
2、社区教育委员会每年要为本社区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办1—2件实事。
社区与学校双向服务制度
1、社区教育委员会发动社区内各方面的教育力量,参与支持本社区的.教育。
2、由社区教育办公室牵头,将社区的中小学、幼儿园与社区内的企事业单位挂钩,签订内容具体的双向服务协议书,并每半年检查一次。
3、逐步完善本社区学校学生的社会实践和德育教育基地。
4、开展军民和社区文明共建活动,社区教育办公室负责签订共建协议书,每年检查修订一次。
5、学校要会同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和发挥教育资源的优势,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做好向社区开放的工作,为市民提供活动场所和科技知识服务。
教研活动制度
1、联系教学实际,搞好经常性的教学研讨活动。
2、坚持教育者先受教育原则,不定期组织教员的理论学习,开展学术交流。
3、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及时总结、交流教学经验,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育质量。
安全卫生制度
1、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
2、电视机、录像机等应有存放室、柜,并有专人保管。
3、坚持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保持整洁。
考核奖励制度
1、镇政府将社区教育工作纳入部门目标管理和岗位职责,把社区教育工作作为考核部门工作和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
2、社区教育委员会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总结评比,对在社区教育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教员守则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及现代科学文化知识。
2、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服从分工,加强团结,搞好协调,遵纪守法,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3、注重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认真备课,认真讲课。
4、积极参加教研活动,认真听取学员意见,注意改进教学方法,注重提高教学质量。
教育资源开放共享制度
一、本镇辖区内的各级各类学校、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各类教育基地的设施、设备、设施、资料等教育资源,均建立向社会开放制度,为社区教育活动提供服务。村、企业和驻镇单位应积极支持学校开展社会教育活动,为学校师生组织参观学习、开殿教育实习、社会实践活动等提供方便,实现社区教育共享,提高教育资源利用率。
二、在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前提下,中小学的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室、室内体育馆、活动室等可用于有组织的社区教育活动,中小学校的操场、球场节假日对社区开放,促进社区居民的体育锻炼。
三、各级各类图书馆(室)均建立社区居民借阅制度,并合理收取借阅费用。文化中心的阅览室常年对外开放。如造成损失的,加培赔偿。
四、使用社区内其它单位的教育设施、设备、资料等教育资源,使用者切实负起管理责任,如造成损坏的,使用者要给予赔偿。
五、发挥好社区教育志愿者队伍作用,社区学校开展社区教育的师资,应先在社区教育志愿者中选择。本社区不能满足的,可与镇社区教育中心联系,由社区教育中心在全镇社区教育志愿者中帮助解决,也可直接向外聘请。
1、根据院长工作计划,结合临床医疗护理工作实际,定期拟定医院护理工作计划,经院长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
2、经常督促检查护理工作制度和护理技术操作常规及护理工作职责的贯彻执行,提高基础护理和疾病护理的质量。
3、合理计划和调配使用护理人员,做到护理任务和力量基本平衡。加强对护士长工作具体指导,充分发挥护士长的作用,组织护士长查房和各科之间定期交叉检查。
4、负责全院护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开展业余教育和短期学习班。加强护理工作的`技术管理,定期进行护理业务技术考核和技术训练,统一常规技术操作流程。开展护理工作科研和技术革新活动,不断提高护理技术水平。
5、做好病房管理,达到整洁、肃静、安全、舒适的要求。对病人进行住院指导和生活管理,搞好基础护理,合理控制陪护,积极创造条件,搞好病房设置规格化。
6、定期对各科(病房)常备药品、器械的清领、保管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7、经常深入科室了解实际情况,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预防护理事故,减少护理差错的发生,分析护理工作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定期向院长汇报工作,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1、心理教师要态度热情,工作细致、认真。
2、对师生辅导内容和有关的隐私严守秘密。未经同意,有关资料不得外借。
3、心理教师要按时到岗接受辅导者来访或电话、网络咨询,认真、及时进行记录。
4、保持心理辅导室室内环境整洁、优美、舒心,定期更新环境陈设,营造温馨的空间。
5、做好台帐及有关材料的存档工作,及时整理、装订成册。
6、爱护室内各项设备,定期进行检查,保持正常使用。非咨询人员不能随便进入辅导室,未经允许正在辅导室时不能接待其他人员。
7、遇有严重心理问题可能出现事或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8、心理教师要注意刻苦钻研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9、充分利用课内、外时间对师生全面开放,提高“心理辅导室”的开放率和使用率。
心理辅导教师工作守则
1、正式辅导时,心理辅导教师应向来访者说明自己的专业资格、辅导目的、辅导技巧、辅导程序上的规则及可能影响辅导关系的各种限制条件。
2、心理辅导教师与来访者应对角色的界定、预期的目标、采取的策略及可能的结果等有所了解,并取得一致。
3、心理辅导教师并非心理医生,一般不对学生做诊断性评价,不能更不能擅自开具来访者有关心理问题的诊断证明;如无法对来访者提供帮助,可建议其辅导更高级的心理研究者或专业心理医师。
4.、在进行心理测试之前,心理辅导教师必须向来访者说明测验内容和目的,并在测试结束后出慎重的专业解释。
5、心理辅导教师接待每位来访者时间原则上控制在40分钟之内;在辅导活动中,应注意尽量避免来访者过分依赖。
6、心理教师要准时到岗接待辅导,遇有特殊情况(包括心情不佳等)不能准时到岗,必须事先做好换班的衔接工作,并告知学校主管领导。
7、心理辅导教师应尽可能在当日填写辅导个案值班记录。其内容主要包括来访者的基本情况、叙述的主要问题、辅导一般过程、辅导建议、辅导效果及其它事项。
8、心理辅导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或上级组织的教科研交流活动。
9、心理辅导教师未经许可,不得以心理辅导教师的身份参加社会机构举办的任何心理健康活动。
心理辅导教师从业道德规范
1、热爱生活,钟爱生命,崇尚美好人生;
2、胸襟宽阔,无私奉献;
3、尊重、信任、理解和支持来访者,与其建立朋友式的信赖关系;
4、树立整体观念,防止片面性,保证咨询工作准确有效;
5、严格咨询保密制度,保护来访者利益;
6、注重发展性辅导,帮助来访者扬长避短,发挥其潜能;
7、遵循坚持性原则,巩固提高辅导成效;
8、强调预防重于治疗,帮助来访者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9、耐心倾听,诚心交流,真心关注;
10、促使来访者自知自助,自立自强。
心理辅导基本原则
1、保密性原则
辅导人员保守来访者的内心秘密,妥善保管来往信件、测试资料等材料。如因工作需要不得不引用咨询事例时,应对材料进行适当处理,不得公开来访者的真实姓名、单位或住址。
2、理解支持原则
辅导人员对来访者的语言、行动和情绪等要充分理解,不得以道德的眼光批判对错,要帮助来访者分析原因并寻找出路。
3、积极心态培养原则
咨询人员的主要目的是帮助来访者分析问题的所在,培养来访者积极的心态,树立自信心,让来访者的心理得到成长,自己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4、时间限定的原则
心理咨询必须遵守一定的时间限制。辅导时间一般规定为每次50分钟左右(初次受理时辅导可以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能随意延长辅导时间或间隔。
5、“来者不拒、去者不追”的原则
原则上讲,到心理辅导室求询的来访者必须出于完全自愿,这是确立咨访关系的先决条件。没有咨询愿望和要求的人,辅导者不会去主动找他(她)并为其心理辅导,只有自己感到心理不适,为此而烦恼并愿意找辅导人员诉说烦恼以寻求辅导者的心理援助,才能够获得问题的解决。心理辅导室的大门向任何人都是永远敞开的。
6、感情限定的原则
咨访关系的确立和咨询工作的顺利开展的关键,是咨询者和来访者心理的沟通和接近。但这也是有限度的。来自来访者的劝诱和要求,即便是好意的,在终止咨询之前也是应该予以拒绝的。个人间接触过密的话,不仅容易使来访者过于了解咨询者内心世界和私生活,阻碍来访者的自我表现,也容易使咨询者该说的不能说,从而失去客观公正地判断事物的能力。
7、重大决定延期的原则
心理辅导期间,由于来访者情绪过于不稳和动摇,原则上应规劝其不要轻易作出诸如退休、调换工作、退学、转学、离婚等重大决定。在咨询结束后,来访者的情绪得以安定、心境得以整理之后作出的决定,往往不容易后悔或反悔的比率较小。就此应在辅导开始时予以告知。
1、家长委员会是有学校德育处牵头,全校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发挥社会、家庭、学校三结合教育功能的组织。
2、家长委员会的宗旨是:坚持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加强家庭与学校之间的联系,优化家庭教育环境,努力实现学校、社会、家庭教育一体化,促进少年儿童素质全面和谐发展。
3、家长委员会的成立应成为学校与学生、家长相互联系的纽带和桥梁。热心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协助学校做好相关的工作,可代表学生家长向学校提出意见和要求。
4、每个班可设3-5名家长委员会成员,并设一名家长委员会组长。年级组在家长委员会组长中再推选一名校级家长委员。
5、家长委员会活动的``次数根据每学期不同的内容而定。
6、家长委员会活动的内容:
(1)、学习教育心理理论。
(2)、听取学校有关部门的工汇报。
(3)、定期听取学校工作的介绍,发挥对学校工作的检查、督促和协调作用,协助学校全面贯彻教育发展,促进办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4)、商讨家庭、学校教育工作的配合、协调。
(5)、反映家长的意见、建议等,加强家庭与学校教育的同步发展,为建设好学校出谋划策。
(6)、积极参与班级、校级的各项家校互动活动。
(7)、每学期制定好家委会活动计划和小结,家委会活动的开展要有记录。
(8)、家委会原则上一学年一调整。家委会委员可连任,学生毕业离校后自动卸任。
第一条实行报账制(市中心财务科),分设兼职会计、出纳人员,钱帐分开管理。
第二条设置往来明细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账,严格执行《会计法》和市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支出合理,手续齐全,账目清楚。
第三条严格报账程序,坚持经费支出的审批制度,所有原始凭证须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并经会计审核签字、局长审批签字后才能由财务人员登记报账。
第四条印鉴、重要空白凭证、支票由会计、出纳分别妥善保管。财务资料按保管年限妥善归档保存。
第五条银行账户专户专用,严格执行预算管理,专项开支真实合理。不得违规套取资金。
第六条地方拨入资金严格按照省、市水文中心管理办法执行,收到经费7个工作日内全额上缴市中心财务。
第七条规范固定资产的购置、登记、使用、清查、处置,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
第八条按照有利公务、简化礼仪、务实节俭、杜绝浪费的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第九条出差补贴、野外津贴、防汛值班费、会务费、工会活动费等严格按照有关标准执行,不得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
第一条 为体现我县政务服务工作“便民、规范、阳光、高效”的服务宗旨,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着力转变机关作风,结合政务服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县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切实转变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观念,热情接待每位办事人。同时要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掌握本行业本部门的业务知识。
第三条 办事人到窗口申请办理或咨询政务服务事项时,窗口工作人员应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该事项的办理程序及所需申报材料等,主动提供相关示范文本、表格和资料,或告知当事人免费获取相关示范文本、表格和资料的途径。
第四条 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时,对办事人递交的申报材料应认真审查,对申报材料中存在的问题要一次性指出,并指导办事人更正。依法可以当场更正的,应当允许办事人当场更正;不能当场更正的,应当将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修改意见详细记录在材料审查记录栏中,并出具书面补正通知书告知办事人需补齐补正的材料。
第五条 窗口工作人员在接待办事人的咨询时,应当热情、主动,并做好详细的书面记载。不得以自己不了解情况和不熟悉业务为理由,要求办事人到部门咨询或到部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如果办事人咨询的事项不属于本窗口业务,应主动将办事人带到相关窗口或热情指点有关窗口所在的位置。
第六条 由于窗口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不到位、不全面,让办事人多跑路、多耗时引起投诉,经查属实的,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一条综治管理。
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长为本单位综治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水文资料、印章、财务凭证、水化药品、贵重物品立账造册,专人管理;
三、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做到人走锁门、关电、关水、关液化气等;
四、加强消防安全教育,配备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
五、本单位为视频监控全覆盖,加强治安监控及安保工作;
六、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水文测验设施、水文测验保护区的保护工作;
七、严禁参与赌博、吸毒、贩毒、扯皮打架,严禁参加邪教组织;
八、保持办公区及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禁止燃放烟花鞭炮。
第二条公车管理。
一、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酒驾;
二、严格控制公车费用(一车一卡加油、定点养护);
三、严格车辆管理,不得将车辆转接他人;
四、严格车辆使用登记制度(人员、事由、路线、里程、油耗);
五、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文明行车;
第三条水电管理。
一、水电设施及事务实行专人管理,做好日常检查,及时缴纳水电费;
二、严守用水、用电安全章程,注意用水、用电安全;
三、节约用水用电,不得私搭乱接,出门做到人离电断;
四、水、电设施发生故障必须聘请专业人员及时维修;
一、目的
为切实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育人功能,促进家庭、社会对学校工作的了解、配合和监督,各年级在学校的指导下设立学生家长委员会。
二、宗旨
通过学校与家长、社会各界间的横向联系,营造一个良好的由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整体教育网络,拓展育人的多种渠道,建立多元教育体系。
配合学校抓好子女的`校外学习,共同探讨新时期子女教育的新特点和新方法,努力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把子女培养成为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新世纪合格建设者。
三、任务
1、认真听取学校对家庭教育和家长的要求,按学校部署组织好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教育网,为学校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
2、认真听取家长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学校,并对学校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3、全面关心子女的思想和学习,努力营造教育子女的良好环境,相互交流教育子女的经验。
4、促进社区教育,做好学生的保护工作,关心学生的课余生活,热心支持学生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社会实践,为学校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方便。
5、多方面关心和支持学校工作与建设,发动家长共同解决办学中的困难,为促进教育改革,提高社会声誉而努力。
四、组织
1、本委员会是社会群众监督机构,学生家长自愿参加,受学校统一领导和安排。
2、凡在校学习的学生家长,经学生所在班级推荐和学校研究,聘为委员会委员,如学生毕业,家长自动离职。
3、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二人,委员若干,主任和副主任由委员会民主推举产生,委员会成员的推举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
4、委员会每学期召开会议1次,听取学校工作汇报,反映家长意见。
第一条根据水文工作特性规定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第二条严明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认真贯彻《湖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严肃工作纪律的规定》(湘水文监【20xx】1号)文件精神。
第三条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分工到人,明确职责。各岗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顾全大局,协调配合。
第四条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主持全面工作,班子成员协助分管工作,各分设岗位实行岗位主体负责制,出差、休假期间应做好工作交接。
第五条实行分组轮流值班制度,值班职责。
一、做好考勤登记(无故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者须登记)。
二、做好水雨情登记、遥测站点故障登记。
三、按实填写工作日志(人员去向、主要工作、来电来访、待办工作)。
四、督促卫生区负责人保持环境卫生。(每周星期五张榜点评)。
五、做好防火防盗等安保工作。
六、双休、节假日值班人员负责做好日常水文测报工作。
第六条特殊雨水情,突发水污染事件,重大事情,重要来访来电及时逐级上报。
第七条实行局务公开,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每月必须召开一次局务会,并做好会议记录。
第八条规范公文处理、档案管理、印章管理制度,对上级有关指示、文件精神,应及时组织职工学习及贯彻落实。
第九条办公室应保持整洁、清净;职工上班应着装整洁、大方;接来电来访要热情、大方、文明用语。
一、标准时间上班工作操作流程
1、8:00-9:00检查供水泵和空气源热水器机组运行情况,并作好记录,每月1日、30日分析记录、制定维修或更新计划;
2、9:00-10:30对园区内的公共管道、水阀等进行例巡,作好巡查记录;
3、10:30-11:30对a楼所有房间的水电设施、管路、阀门等进行例巡,作好巡查记录;
4、11:30-13:00午餐及休息;
5、13:00-15:30对b楼所有房间的水电设施、管路、阀门等进行例巡,作好记录,每月1日,30日分析记录、制定维修或更新计划;
6、15:30-16:30巡检、维修;
7、16:30-17:00检查供水泵和空气源热水器机组运行情况,并作好记录;
8、17:00-18:00晚餐及休息;
8、18:00-18:30签到、工作交接班,做好交接记录;
9、18:30-19:00对园区内的路灯进行例巡,作好巡查记录,及时更换损坏的电器设备;
9、19:00-21:30巡检、维修;
10、21:30-8:00正常值班;
二、周期性计划操作流程
1、每月1日、30日分析各记录,分析事故原因,拟定维修方案
2、每月2日、16日对供配电房进行检查维护;
3、每月15日对断路器进行月检、并作好记录。
备注:以上工作流程为水电工工作的基本流程,如有维修事项,以维修为主。
目的:明确水电值班人员的作业范围,记录要求。适用范围:适用于水电维修人员。实施细则:
1、水电工必须随身携带正本或复印件上岗;
2、开工前或收工后必须清点劳动工具、器材、仪表,图纸报表资料等;
3、接到报修电话后,应及时到达故障现场,做到小问题随叫随到,及时处理,大问题不能处理,应了解情况,及时上报;
4、在维修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山东地区的有关操作和安全技术方面的规定执行;
5、机电检修时,应悬挂标示牌,以免发生危险;
6、因工作需要带电作业时,必须有两人以上方能操作,严禁一人带电作业;
7、维修完毕,清理现场,保持场地卫生良好;
8、在完成工作后,应填写相应的工作记录和表格,并存档备查;
9、维修时,严禁随意改动设备的线路,如确需改变,必须申报并做好记录;
10、必须每天检查广场内的线路、设备设施,熟悉掌握园区内的电气线路和电气设施的种类、性能、配置、安装位置等;
11、发生紧急情况时应迅速采取临时应急措施,并酌情向管理处报告;
12、每月应定期检查梯灯、消防器材、路灯等设备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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