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颤抖的大白兔日期:2024-05-23人气:18
图书馆的规章制度(通用34篇)
入馆须知
1.学院实行校园卡一卡通,校园卡即为借书证,入馆时凭本人校园卡在门禁处刷卡。校园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本院读者陪同他人入馆时,被陪同人员须向门卫出示身份证件,登记后方可入馆。
2.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工作人员。讲究文明礼貌,着装整齐,行为举止端庄,禁止有过分亲密举动。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或在阅览区内接打电话。保持环境卫生,禁止随地吐痰和乱丢杂物,禁止在馆内吃零食、喝饮料。
3.图书馆禁止占座行为,工作人员根据情况清理阅览桌面。图书馆对读者遗留在馆内的物品不负保管责任。
4.图书馆为重点防火、防潮单位,严禁在馆内任何地点吸烟。对于在馆内吸烟的学生,将依据学院规定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学院教职工在馆内吸烟的,将上报学院人事部门,依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禁止在潮湿阴雨天气及空调开启时开窗。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动物入馆。
5.图书馆内禁止使用台灯等自带照明设备,禁止为电动车电池、电热宝、手机充电宝等各类充电设备充电。
6.读者不得进入空调房、配电间、网络间、天台等非开放区域,不得私自碰触照明灯、应急灯、空调的墙壁开关及其它用电设备设施。
7.爱护图书资料和馆内家具设备及其它公共设施,严禁在阅览桌椅及书刊上刻画或书写,禁止随意搬动家具,使用公共检索系统时禁止更改计算机系统的设置。
8.离开图书馆时如所携带物品导致监测仪报警,应主动配合门卫和值班人员检查。
违反上述规定者,需写出书面检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暂停借阅资格1-3个月或暂停入馆资格3-6个月等处理,或上报学院给予纪律处分。
电子阅览室管理规定
一、电子阅览室以辅助教学和科研为目的,面向本校师生提供电子资源文献检索和上网服务,仅对校内读者开放。
二、上机者请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危害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行为。
三、本室上机实行实名制,读者须出示本人校园卡刷卡后方可上机和下机。使用他人校园卡上机者取消双方1-3个月的上机资格。盗用他人校园卡上机者取消大学期间上机资格。
四、一人一机位,不允许多人共用一机。机位仅限本人使用,上机中途离开者不得将机位转借他人。
五、刷卡后请务必在十分钟内登录账号,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不得使用背包、书本等物品占位。
六、因本室机位有限,读者不得长时间空占机器,离开二十分钟者即视为自动放弃,工作人员有权将机位再次分配。
七、读者须尊重和服从工作人员的指导和管理,机位不够时请自觉排队等候。上机满3小时后,如遇他人排队,请自觉下机,下机满1小时后方可再次上机。
八、请爱护室内设备,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插拔、搬动、拆装;因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损坏应照价赔偿,并处以1-2倍罚款;故意损坏或有盗窃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九、请勿删改计算机内安装的软件和计费系统。
十、使用设备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或故障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不得自行处理。
十一、周一至周五期间禁止玩游戏,违纪者取消1-3个月的上机资格。
十二、为保持良好的上机环境,请勿将食品带入室内,上机期间请保持桌面和室内清洁。
十三、上机期间请保持室内安静,不要在室内接听电话或进行语音聊天,保管好随身物品。
为了维持有序的借阅流程,配合正常的教学进度,保证馆藏资源的安全,维护读者的利益,从而更好地为师生服务,结合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入室须知
1、严格遵守本室规章制度,一切行为务必做到文明礼貌。
2、学生一律不得将书包带入阅览室。
3、注意仪表,保持安静。
4、爱护图书,不在图书上乱写、乱画,不破坏书标和条形码,爱护报刊、设备等一切公共财物。
5、借书时应自觉遵守纪律,不得拥挤,不得高声谈话,保持室内安静,服从管理。严禁将食品、饮料带入室内。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二、借阅时间
借还书时间:中午12:50—13:20
周一:初一年级
周二:初二年级
周三:高一年级
周四:高二年级
周五:初三、高三年级
借阅地点:二楼北阅览室
阅览时间:每天中午12:50—13:20
三、借阅方式、册数和期限
1、每个学生每次最多借两册,但不能借两册同一类书,教辅类书最长借阅期限28天(四周),其它类书期限为21天(三周),看完后在图书馆规定工作时间内还书。特殊情况可续借一次,但必须办理续借手续。
2、凡限期借阅图书,要按期归还,逾期不还者,罚停借一个月。
3、阅览室是开架阅览。在室内阅览,可随时更换,阅后放回阅后图书回收架,不可带出。
4、学生中途转学、退学、休学时,应还清所借图书,并经馆长核准签字后学校方可出具有关证明。学生毕业离校时,应还清全部借阅图书,方可发放《毕业证书》。
四、遗失、损坏图书报刊赔偿办法
图书室的书刊是人类文明的伟大结晶,读者必须倍加爱护、妥善保管,不得污损、撕剪、圈点、批注、划线、印描、折叠或遗失。如有上述情况,除给予必要的批评教育外,均按本规定处理。
(一)凡遗失图书,应在一个月内以相同版本相同价格图书偿还,不能偿还者,按如下规定赔偿。
1、一般图书按原价两倍价钱赔偿。
2、各种业务专业书和孤本书,市场上难以购买图书,按原价的3—5倍赔偿。
3、成套多卷书,配套工具书,遗失其中一册或数册者,按全套书价赔偿,余书仍留室存藏。
(二)、污损书刊,按其污损程度,照下列规定处理。
1、读者借阅图书时应仔细检查书内是否有圈点、勾划、缺页等情况,如发现则应立即向图书管理员报告进行处理。污损书刊,按其污损程度较轻,不影响书刊内容和纸质,对他人阅读无大影响者,除给予批评教育外,赔偿书刊原价的10—50%。
2、污损严重(十处)以上,严重影响他人阅读或污损无法清除的,按图书遗失赔偿并交回污损图书。
(三)偷窃、撕毁书刊的处理
1、凡偷窃、撕毁书刊中的资料、图片、数据、表格等可按原价的双倍乃至于更大倍数处于罚款。对窃书者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其写出深刻的书面检讨,通知德育处,并视情节轻重、态度的好坏给予通报批评。
2、隐匿书刊中的图表,附属物等不归还图书室的“以偷窃,撕毁书刊”论处。
五、注销制度
1、破烂不堪、内容不健康、复本量过多,套册不全图书。
2、师生遗失书刊赔偿或有会计室发票为证的书刊。
3、注销图书必须有主管领导、校产管理员、会计处审核,并同时消减固定资产帐。
一、学生持阅览证方可进室阅览。阅览室为开架阅览,每次限阅一本,取书时将阅览证放在原书位置,阅览完毕后将书放回原处取走阅览证。
二、阅览室书、刊严禁携出室外,自带书刊及书包应放在指定场所不准带入室内。
三、遵守公共秩序,讲究文明礼貌。室内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保持安静。
四、保持室内清洁,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吃东西。
五、自觉爱护书刊,取放有序,不准任意涂抹,撕页,否则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六、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遵守阅览规则。
1、图书室管理员要树立全心全意为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服务的观念,热爱本职工作,积极为师生提供科学的.、准确的、健康的书刊情报、科学参考资料和课外读物。
2、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规范的图书工作验收、分类、著录、加工整理、借阅等基本程序和各项要求。新到的书刊要及时编目,安分类顺序上架。未编目的书刊不能借阅。
3、积极配合学校的中心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师生介绍、推荐各种书刊资料。
4、结合学校的特点,有计划、有重点地收集图书资料,做好图书信息发布,书刊资料的订购工作。
5、认真做好图书总括登录、个别登录,做到书帐相符,图书馆(室)要做到每学年应对图书财产进行一次核查。
6、图书馆(室)要定期打扫,清除积尘,保持清洁卫生。书架整齐,环境幽雅,安静舒适。做到“五防”(防火、防盗、防潮、访霉、防虫蛀)。
7、充分发挥图书资料的作用,坚持面向师生开放,做好借阅和开放记录。
8、遵守职业道德,接待读者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
总 则
第一条 志愿者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招募图书馆志愿者,凡安徽工业大学在校学生,有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均可报名成为志愿者。
第二条 招募方式采取组织招募。组织招募是通过团的组织系统动员、发动青年,以个人或集体名义报名应招以及参加图书馆志愿者集中招募。
第三条 组织原则:活动组织者要协调好组织内部关系,为活动实施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服务。
第四条 服务宗旨:通过图书馆志愿者活动,为读者提供志愿服务,弘扬无私奉献精神和舍己为人的传统美德,提高图书馆志愿者的思想道德素质,促进图书馆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五条 服务口号: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第六条 服务原则: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读者,无私奉献。
第一章 图书馆志愿者守则
为使志愿者更好地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树立和宣传图书馆志愿者的良好形象,对图书馆志愿者提出以下要求:
第一条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以及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二条 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组织开展各种志愿服务。
第三条 以自身的行动倡导奉献精神,把爱心献给读者,实践友爱、互助、奉献!
第四条 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服务章程,高质量完成服务任务。
第五条 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技能。
第六条 顾全大局,维护志愿者形象和集体荣誉,树立图书馆志愿者良好的形象。
第七条 热情为服务对象服务,态度谦和,耐心细致。
第八条 廉洁自律,不以任何理由索要收受服务对象的钱物。
第二章 志愿者纪律
志愿者须自觉遵守以上规定和服务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任务。
1、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佩带“图书馆志愿者”袖章或其他相关标志。仪表端庄、举止稳重。
2、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准时上岗,不能迟到、早退,还必须讲信用。
第三章 经费
第一条:本志愿者队伍属于非盈利性团体。
第二条:本志愿者队伍经费来源主要为:社会的赞助和捐赠及其他的合法收入。
第四章 登记制度
服务站负责对求助的群众和报名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实行书面登记制度。
第五章 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图书馆志愿者档案,掌握图书馆志愿者的基本情况、服务特长及志愿服务意向。
2、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及图书馆志愿者的服务意向,建立图书馆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联系网络,使每一项活动做到服务对象明确,服务人员稳定,服务项目具体,任务量化,责任到人。
3、建立图书馆志愿者服务档案,对图书馆志愿者开展服务的具体情况进行记录。
第六章 培训制度
1、图书馆定期组织图书馆志愿者开展各项理论和技能培训,包括图书馆志愿者的基本概念、图书馆志愿者活动的发展情况、志愿服务的宗旨、信念、志愿服务的有关规定等,不断提高图书馆志愿者的服务水平。
2、图书馆定期邀请图书馆领导、图书馆志愿者、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第七章 监督检查制度
1、组织指导和协调图书馆志愿者服务队完成图书馆志愿者协会统一部署的任务。
2、通过跟踪服务、信息反馈等形式,监督检查图书馆志愿者服务情况并记入服务档案。
一、图书馆资料是学校教育的重要设施.有健全的各类管理制度。配备有图书管理员,并做到人员相对稳定,以利于更好地开展工作。
二、学校的图书室,有建设的远期规划和近期目标,逐年增加藏书量,并有计划地做好教育资料的购置和积累,做好报刊杂志的证订,加强图书室的建设。
三、学校图书室有图书账册,新购图书应及时造册,按要求做好分类编号,贴签工作,并尽快上架流通。
四、执行各项制度。做到照章办事,严格借还登记手续,损坏赔偿制度。
五、加强图书维护。严格做好防晒、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同时要及时做好经常性的图书修补工作,提高利用率。
入馆须知:
一、读者进入阅览室,需向管理人员出示本人学生证或借书证方可阅览;未带证件者,谢绝入内。
二、期刊、报纸只供室内阅读,概不外借。
三、读者手头只能保留一份刊物或报纸,不许多占;阅后按架上所标名称复位,不可乱放,注意保持架面整齐。
四、不得将书包、提包、书籍等带入室内,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内。
五、爱护期刊、报纸,不得随意勾画、写字、撕页或开天窗,不得私自将刊物带出馆外,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六、保持室内安静、卫生,不得喧哗,不得乱扔果皮、纸屑,共同维护良好的阅览环境。
七、妥善保管借书证,若遗失,读者立即到图书馆办理挂失手续。
八、学生每次可借图书1册,15天还回或续借,教职工6册,30天还回或续借,除文学类图书外,各类图书在没有人预约的前提下可续借一次。
九、读者在办理借书手续前,要先检查图书有无污损、缺页、缺条码或其它损坏等,如有损毁,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否则一经发现,由借阅者负责。
图书馆开放时间:周一~周五 8:00————17:00
图书损坏赔偿制度:
凡借阅我馆书刊如有遗失、撕毁、污损等,原则上必须赔偿同版新书刊,确实无法购得同版书刊,则按下列办法赔偿:
(1)损坏书、刊,(如批点、涂改和污损等)视情节轻重按书刊价格的10-20或原价赔偿;
(2)遗失书刊赔偿。由于书价逐年上涨,遗失书刊罚款比例不能一成不变。
根据历年涨浮比例,特作如下规定:
1.一般图书:1985年以前出版图书;10-20倍.1985年至1990年出版图书:5-10倍;1990年以后出版的图书:3-5倍;每册图书另加收0.5元加工费。
2.贵重图书,工具书,库存孤本书视情节轻重,参照以上年代加重比例罚款来乃至报告学校处分。
3.成套图书的一本,按全套书价赔偿;遗失多卷的全部或部分按全套价5-10倍赔偿。
4.中外文杂志散本一本,报纸一份分别按全年,全月价格赔偿;期刊,报纸合订本一册,按全年价加3倍以上另加装订费赔偿。
5.凡借出书刊,未经本馆同意,不得私自拆散,违者按损坏规则赔偿。
一、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为确保图书馆的安全,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二、图书馆内严禁吸烟和带入火种,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及可燃物品。
三、消防器必须放置在醒目和便于使用的位置,指定专人保管。分布在各处的消防器材不得随意移动,每年进行两次检查,过期失效的及时联系公安部门预防科更换。全体工作人员和义务消防员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发生火警时会扑救、会报警。
四、每天闭馆前、下班时,对所在书库、阅览室、工作室和附近公共区域进行认真检查,切断电源,关闭门窗和自来水龙头,防止灾害事故发生。如发生忘记关灯、关机等问题,应及时到岗消除隐患,并报告有关领导。对责任人应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需写出检查并扣奖金。
五、不准私拉电线,不得私自安装电器设备,确因工作需要,应先向办公室申请,经批准后由办公室或技术部门负责安装。
六、工作中必须使用的易燃物品,如书刊、纸张等,应有专人管好、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七、各部(室)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兼职安全员和消防员,负责和监督安全和防火工作。
八、各种电器设备经常检查,发现故障及时维修。不准用碘钨灯照明。照明灯泡与图书、资料、文件柜等可燃物品应保持不小于0。5米距离。
九、书库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熨斗、电烙铁、电钟、电烘箱、电冰箱、电视机、微波炉等设备。严禁超负荷用电。
十、馆内空调设备须按规定由专业人员安装,经常检查其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应停止使用,不准带故障运行;下班时或长时间离人,必须切断电源。
十一、夜班人员应忠于职守,加强夜间巡逻,确保馆舍夜间安全。发现问题应及时报警,并通知馆领导到馆处理。
十二、节假日闭馆期间,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门卫要加强责任心,防火防盗。
1. 遵守图书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馆内的每位工作人员。
2. 进入图书室请勿大声喧哗,注意保持室内安静,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3. 保持室内清洁,禁止吸烟,请勿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
4. 请勿携带食品及饮料进入图书室。
5. 请勿自带书刊进入图书室。
6. 为保证广大师生的共同利益,保证书刊的顺利流通,每位同学每次只能取阅一册图书。
7. 图书阅毕,请立即归所在原图书架位置,以保证他人能够继续阅览。
8. 爱护图书,珍惜资源,请勿涂抹,划线,撕毁和盗窃图书。
9. 保持阅览室内的整体布局,请勿随意移动室内的家具设备,切勿任意刻划和涂抹。
10、借书人员凭借书证,严格按手续登记后,方可将图书带出图书室。
一、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图书的管理,提高图书利用率,鼓励管理多读书、读好书,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企业管理、职场、成长、成功励志、经济营销、生活情感、期刊及其他类别书籍。
三、图书馆开放对象本公司内部所有员工。
四、借阅规定
(一)借书时间为每周一至五的日常工作时间。
(二)每人每次借阅图书不可超过2本,借阅期限为10天(逢休息或假日顺延至下一上班日)。到期应归还,未读完需续借者,务必办理续借手续,但以续借一次为限。若逾期未归还,按0。5元/天计算,在工资中扣除(最高不超过书的原价)。
(三)借书时,请填写《借阅单》后向管理员取书,管理员将图书交予借书人后,将《借阅单》妥为保管;
(四)借书人还书时应将所借图书交予管理员验收,管理员将《借阅单》归还借书人作废,并将图书放回书架内;
(五)读者要爱护图书,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撕毁、污损涂写等,违者照章赔偿。借阅资料若遗失或严重损毁时,借阅者得依下列方式于一周内办妥赔偿手续:
1、借阅者自行购买原版数据或其更新版,不得以翻版数据或影印本抵偿;
2、以购回相同书籍赔偿,若因套书无法单本购买,则买同等价钱之书籍赔偿;
3、损坏轻微,可以修护复原者,其修护费由借阅者负担。
(六)所借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参考时,应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不得拒绝。
五、图书管理
(一)由办公室负责图书室的日常管理,包括指定购买计划、整理、盘点,并由采购部配合,负责图书的购买等;
(二)每周五进行盘点;
(三)新购图书除按顺序编号外,应将书名、作者、册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详细登记于图书管理系统中的《图书室登记总簿》。
六、保护书籍
(一)用书签夹住阅览的页次,不可折页、不可做记号;
(二)借阅之图书不可乱画或撕毁。
七、图书交流及捐赠
鼓励捐赠闲置图书,捐赠图书归入图书室。
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一、图书阅览室由学校安排兼职教师负责管理。
二、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图书。
三、轮流到阅览图书的班级要组织学生有秩序进入室内,要遵守图书开放的时间和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
四、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
五、爱护图书,不准在图书上乱写乱画或撕烂,违者照价赔偿。
六、阅完图书要放回原处,离室时,不得私自带书出去,违者批评教育,不听劝告者公开点名批评或罚款。
七、加强图书维护。严格做好防晒。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同时要及时做好经常性的图书修补工作,提高利用率。
八、学校图书室有图书账册,新购图书应及时造册,按要求做好分类编号,贴签工作。并尽快上架流通,否则不能上架。
1、学生一律凭借书证前往图书馆借书,无证者不得入内。
2、不得转借、冒用他人借书证借书。违者一经发现,收回借书证。借书证遗失,如无特殊理由一般不予补发,平时应妥善保管。
3、进入图书馆要保持室内安静,禁止大声喧哗,禁止携带食物、饮料入内。
4、借阅的图书须加爱护,如有损坏或遗失图书的情况则应自行购买同册新书赔偿图书馆,若买不到相同图书,则按照遗失图书价格赔偿同等价格的书籍一本。
5、学生借书采用全开架借阅,书架上的书籍是按照《中图法》分类排架,请注意书号顺序,切勿乱插乱放。
6、学生凭本人借书证最多可借书籍2本,图书管理员最多可借4本。书籍借阅期限为30天,每人可续借1次。续借图书须携带借书证和需续借的图书到图书馆办理相关手续。
7、学生找到所需借阅书籍后自行到工作台自助借阅机或找图书馆老师办理借书手续。
8、学生中途转学或毕业,则应还清图书,办理好手续方可离校。
9、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00下午:11:30—16:30
1、图书馆主管领导应经常对本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全馆人员的安全意识,结合本馆实际情况,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定期对本馆各书库、阅览室进行安全检查,使工作人员熟悉消防器材的存放地点、使用方法,掌握本馆电源的'控制方法。
2、各书库、阅览室管理员是其管理库、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图书管理员必须妥善保管所管理库、室的钥匙,钥匙遗失必须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钥匙不得擅自转借或复制。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离岗,必须办好移交手续。
3、馆舍门、窗、电由各库、室管理员负责开启和关闭,库、室无人时,必须关闭好门、窗和电源。
4、本馆各种设备,由使用人保管,维护并负责其安全,使用人应按设备使用规程进行操作。
5、严禁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等危险品进馆。
6、严禁在书库、阅览室及库房内吸烟或用火。
7、图书馆外借开放期间,学生必须安全有序的进出,不得拥挤。遇特殊情况管理人员必须组织学生按疏散路线疏散。
8、本馆人员和读者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非本馆人员须在本馆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库房。
9、寒暑假或节假日闭馆期间,应做好安全检查和防范工作。
10、全馆人员要认真遵守并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任何人都有权制止有损本馆安全的倾向和行为。
一、读者借阅图书,一律凭借书证。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代借。
二、学生借阅期限为两个月,教职工借阅期限为一学期,属教学用书到期如不能归还,可携带原书来馆办理续借手续。某些复本较少,流通量较大的书籍,要适当缩短限期,个别图书必要时可通知读者提前归还。
三、凡是公开发行的书籍,原则上都可供师生借阅。下列图书应该进行分别处理:
1、精美图册、复本较少的工具书、仅有一册的单本书等只限在馆内阅览,不得借出馆外。
2、内部发行的图书资料,根据上级通知规定,在一定范围内控制借阅。
3、馆藏图书一律不得外借。
四、借书证要妥善保存,不得遗失。如有遗失应先由本人在借书处挂失,由管理人员查证确无他人用该借书证时,可以申请补发。补发借书证后,申请人对挂失前原发借书证出现的借阅情况仍须负责。
五、图书是学校的财产,读者要自觉爱护。不得在图书内批注、圈点、勾划,更不得撕剪有关文章、资料、图片等。如有损坏,按我馆《图书、报刊资料遗失、损坏赔偿办法》进行处理。
图书馆收藏的文献资料均属易燃物品,图书馆属重点消防单位。为保证图书馆的安全,确保国家财产免遭损失,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图书馆内严禁一切明火,禁止吸烟,严禁在馆内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可燃物品。消防器材保持良好状态,置于醒目方便处,做到及时取得来,用得上。
二、 严禁随意拉联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学校电工经常检查电线、电路的情况,以防漏电造成火灾。
三、 经常检查各种电器设备,发现故障及时维修。
四、下班前,工作人员必须对所在书库、阅览室、工作室进行认真核对与检查,切断电源,关闭水源,关好门窗,防止造成灾害事故。
五、本校教工和学生办妥借阅手续后,方能带出书刊资料,其他人不得随意进入书库。
六、图书馆工作人员要记住火警、盗警的电话号码,以便及时报警。
七、工作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好各自书库、阅览室、工作室的门锁钥匙,若不慎丢失,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防止物品失窃。
图书室是学校防火的重点单位,为保证图书室的安全,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全馆工作人员均须切实遵守,严格执行。
一、室内安全人人有责,全体工作人员及全校师生员工都有维护图书室安全的责任。
二、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重要位置。
三、室内严格控制一切用火,严禁吸烟和带入其它火种,不准在馆内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可燃物品,违者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还要处以罚款,一旦发生火灾事故,首先追查当事人责任,并从严惩处。
四、每天下班前,工作人员必须对本岗位进行认真检查,切断电源,并关好门窗,防止造成灾害事故。
五、节假日闭馆期间,由学校统一安排人员负责防火防盗安全工作和其它事情的处理。
六、室内配备的消防器材(消防栓、灭火器)在正常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便搬动、启开,违者以破坏安全设施论处。
七、工作人员严格管理本部所属门的钥匙,实行专人专用,不得转借他人,任何个人不经学校批准,不得配制,违者将严肃处理。
1、图书室、阅览室工作必须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教育,指导学生课外阅读,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积极为师生提供情报资料和教学参考资料。
2、学校应根据自己实际,结合形势,制定图书资料选购标准,复本量及剔旧原因。
3、图书资料应兼顾学生、教师向不同需求及国家教委、省教育部门评审推荐的图书、书刊进行征购。
4、图书室应建立书刊总括登录和个别登录两种帐目,有保存价值的期刊要装订成册,并进行财产登记。
5、所购图书应按《中国法》儿童图书馆、中小学古书观版进行分类。
6、图书著录应按《普通中文图书标准著录法》进行。
7、学校图书室应按照国家标准设卡片目录,分别设置公务目录(书名目录)、读音目录(分类目录)和排架目录(分类目录)。
8、建立健全书刊外借、阅览、损失赔偿等规章制度及管理人员职责。
9、图书室应做到防潮、防腐、防蛀、防光、防火、防盗等六防工作,并配置相应的`设施。
10、采取多种形式对教师和学生开展外借、月浪、推荐新书等服务工作、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开设阅览指导课。
11、图书室、阅览室工作人员工作变动,要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经三方(校领导、接受人、移交人)签字后,才算移交完毕。
1、图书室要努力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能力,及时为老师提供教育、教学信息资料。
2、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账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读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账物相符。
3、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使用书》的'规定执行。
4、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修补、剔除,及时注销。
5、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6、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不得出借。
7、遗失或严重损坏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孤本等珍贵图书按原价3-5倍赔偿;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赔偿,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修补好。
8、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9、对具有保存价值的报纸、期刊,每年终应合订成册,列入图书管理。
10、教工调离和学生休学、转学、毕业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以办理离校手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图书馆定于x年5月4日成立。
第二条图书馆全名临时定为"图书馆",以后可以由冠名原则更改。
第三条图书馆的宗旨:培养阅读兴趣,启迪智慧人生。
第二章活动范围
第一条图书馆免费开放给办理图书证后的学生、老师和当地居民。
第二条阅读课、读书讨论会、电影放映、演讲比赛、自由写作比赛、辩论赛、冬夏令营等。
第三条特殊情况或发展需要,可拓展活动范围。
第三章理事会
第一条在年度筹款、募书活动中,任何捐款捐书捐物者自动成为"之友",按捐款捐书的时间顺序,获得图书馆的"之友"称号,获得唯一的之友编号。年度捐款达100元(或捐书捐物价值达100元)的"之友"可以竞选参与理事会管理。
第二条符合本章第一条中条件的"之友"可以竞选成为理事会理事,共设理事5名,对不能亲自参与管理的贡献者另外设3名以内的名誉理事。获得10名或以上的"之友"联名支持时可以正式成为理事。当申请人数多于5名时,获得"之友"支持者最多的前5名当选为理事。
第三条理事会内部协商或民主竞选成为理事会主席。
第四条当有15名或以上的"之友"联名反对时,理事(包括主席)必须辞职,并重选。4名理事联名反对可以罢免理事会主席,并重选。
第五条由5名理事组成的理事会拥有图书馆运行事务的最高处理权力。理事会主席可以直接任命在校老师成为图书馆馆长,可以直接任命财长和事务长;但需要经过多数理事会成员的同意,才可以罢免在任的财长或事务长。
第六条凡未谈及而会发生的事务,理事会主席负有责任并拥有最高解释和处理权力。理事会理事协助理事会主席完成事务。当4名理事同时反对时可以否决理事会主席的决定。
第七条理事会主席、馆长、财长、事务长必须由4个不同的人担任。
第八条所有的人事任免必须在图书馆博客公布;并在图书馆馆内粘贴告示。
第九条理事会每两年换届一次。理事会主席最多连任两届,理事可以连任任意届。
第四章馆长
第一条校长可优先选择兼任图书馆馆长;当全体理事、财长和事务长的同时认为不合适时(如工作及教学任务繁忙,无暇图书馆事务),可以和校长协商,邀请其他在校(或退休)老师当任馆长。
第二条当校长不担任馆长时,任何在校(或退休)老师也可以向理事会主席提出申请成为馆长,或由校长推荐并经理事会主席同意成为馆长。此时,只有当所有的理事反对,并和校长协商,获得校长同意,才可以更换馆长。
第三条馆长负责图书管理和图书馆的活动等,并向理事会负责。负责的内容包括书籍物品缺损情况、图书证的办理情况、图书室和书籍的安全。
第四条馆长的任期为4年,最多连任两届,即8年。
第五章财长
第一条任何"之友"可以向理事会主席提出申请,通过理事会主席同意可以被任命成为图书馆财长。
第二条图书馆财长需由多数理事反对才可以被罢免。
第三条财长负责管理图书馆的财务,图书馆银行卡和支付宝与财长的.手机绑定,只有财长拥有支付权。理事会主席和馆长拥有财务的查看权,但不拥有支付权。
第四条馆长和事务长购买书籍、物品等需由有效的凭证,获得财长的确认后才可报销。
第五条财长有义务在一周内(筹款阶段48小时内)在图书馆博客上公布财务收支,需附上有效凭证的图片。
第六条图书馆的财务来源为图书馆之友的捐款,书籍、物品的来源为用图书馆资金购买或图书馆"之友"的捐赠。
第七条财长的任期为两年,最多连任两届,即4年。
第六章事务长
第一条任何"之友"可以向理事会主席提出申请,通过理事会主席同意可以被任命成为图书馆事务长。
第二条图书馆事务长需由多数理事反对才可以被罢免。
第三条事务长负责每年的筹款、募书活动,并负责购买书籍和物品。协助馆长布置图书馆、贴书籍二维码、整理图书等。
第四条一些拓展活动如自由写作比赛、冬夏令营等也可以由事务长负责。
第五条事务长的任期为2年,可以连任任意届。
第七章冠名权和所有权
第一条一次性捐款超过10万元(¥100,000)的图书馆"之友"可以获得永久冠名权。有多位图书馆"之友"达到要求,若捐款的额度差超过5万(¥50,000),捐款最多者可以拥有冠名权;否则协商联合冠名。
第二条凡所捐书籍、实物,所有权自动归图书馆所有,"之友"有权监督捐赠物品和图书馆资金之用途。
第三条图书馆之图书、募捐资金所有权及自筹、自购、受捐之设备和器具归图书馆所有,其所有权变更,须经过超过半数的"之友"同意。
第八章章程的修改
第一条有百分之二十(或10名)以上的之友同意时,或由任意理事,可发起修改章程的议案。
第二条提出议案后,只有当所有的理事同时同意时,才可以修改章程。但章程修正案需由30名以上的非理事会成员的"之友"签署同意后才能生效。
第九章附则
第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理事会所有。
第二条本章程若与宪法及相关法律冲突,以相关法律为准。
第三条本章程自图书馆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一章通则
1、目的:为公司经营业务研究提供资料和提升公司学习气氛,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增长知识。
2、范围:本公司图书的购进、保管、整理、外借与归还等管理业务均按本制度处理。
3、制定与修改本制度,由行政综合部提议,再由公司领导决定。
第二章收集与购买
1、收集与购买:综合部按照第1条规定,负责收集各部门需要的图书。购买图书由综合部根据“购买图书计划”以及各部门的申请要求进行。并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与检查。
2、购买计划:综合部每半年做出《图书需求表》,依照此表制定图书购买计划。图书采购人员按照计划实施采购任务。
3、购书:如果购进图书,结清图书数款,并注意控制预算,不得超支,开具发票。
4、赠书:对员工或外部机构捐赠图书应表示致谢,感谢信的格式可由公司统一规定,并在接收图书时开具收纳凭证。
第三章图书的整理与登记
1、按图书的分类科目进行分类整理与编号,凡新购进的图书应贴上标签,进行编号,
2、图书保管员:设图书保管员,管理员对图书进行分类、整理与借阅登记及图书室的管理工作。
3、图书登记册:所有新进图书,都必须在登记册上做好登记,写明新进图书日期、著作名称、作者、出版社等重要项目。
4、加盖印章:所有图书都必须在封面、目录和第一页上,以及在图书中间的两、三处,加盖公司图书室管理印章。
5、丢失:如果图书丢失,或者需要捐赠与处理,必须填写报废损单,向综合做出报告,讨论是否需要重新购买。
7、图书总目录:图书保管员每季度整理出一份图书总目录,提供给各部门主管,并且按月把新进图书情况同志各部门。
第四章图书借还管理
1、借阅工作:图书室管理工作由综合部主管指定人负责。
2、借书范围:图书原则上只借给本公司员工,(客户或其他公司有来往贵宾,经部门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阅。)借出图书不得转借其他人。
3、外借册数:每人每次限借3册(整套书超过3本者,也不得超过3本借书数量)
4、外借时间限制:外借期限为3个月。与本人专业有关的图书,如有特殊需要,可在到期前带书来馆办理续借手续,以续借三次为限,其中小说不能续借;凡逾期图书不得再办理续借。
5、借阅人应在规定还书日或之前归还所借书籍,如有特色情况不能及时归还书籍,应在规定还书日内到图书管理员处办理续借手续。
6、图谱及期刊按规定仅供室内阅览,概不外借。
7、读者应按期归还图书。保证归还的图书完好无损。借书时应当面检查,发现有污损、残缺,或与书名内容不符等情况,须立即向管理人员声明。否则,在还书时发现以上情况,应由借书人负责。
4、书籍的保护
(1)图书和报刊资料属公司财产,全体职员工都要树立爱护公司财产的好思想,爱图书,保持图书整洁。
(2)不得在所借书籍或报刊资料上勾画、做题、圈点、评论、剪裁、撕页折角和污染浸湿等。
第五章图书借阅时间规定
1、图书馆借书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中午13:00――14:00,借阅者可以在这段时间办理借书、还书手续。
图书馆阅览时间:周一至周五晚上19:00――21:00,这段时间不办理借书、还书手续。
2、图书馆设有阅读区,员工可在开放时间在室内阅读,如在指定时间不能阅读完的书籍不能带出阅读室,必须在闭馆前办借书手续方可。
3、阅后请自觉将书放回原处,不要私自携带出馆。
4、阅读者必须遵守《图书室管理条例》。
第六章 图书室管理守则书籍赔偿处理条例
一、读者入馆规章制度
1.进入图书馆,主动出示读者借阅证。
2.注意仪表着装,不准穿裤衩、背心、拖鞋或铁钉鞋进馆。
3.保持馆内安静,不得喧哗。
4.维护环境卫生,不准携带食品进馆;非指定区域,禁止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丢果皮、纸屑等。
5.爱护书刊资料,不准在书刊资料上涂写、撕页等,不准窃取书刊资料。
6.爱护公共设施,不准污损墙壁、装饰,不准刻划、损坏阅览室桌椅。
7.爱护馆内仪器、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计算机及其它设备。
8.讲究文明礼貌,使用文明用语,禁止一切不文明行为。
9.自觉遵守开、闭馆时间,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
10.违反本馆有关管理制度的,应虚心接受批评教育,自觉接受处理。
二、样本阅览室管理制度
1.本室对全体读者开放。
2.本室图书仅供读者室内阅览。
3.读者从书架上选取图书,阅览后应将图书上架,归还原位。
4.读者应爱护本室图书,轻取轻放,毁坏、污损图书及家具、设备的均须按章处理。
5.新书入室,工作人员须认真与采编部典藏人员作好验收、核对工作,做到种类准确无误,并做好记录。
6.新书要在当日内上架,做到归类准确、排列整齐。
7.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参考咨询工作与读者阅览统计工作。
8.读者须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管理人员及时清扫、整理,共同保持本室明净、整洁的借阅环境。
9.做好通风、防潮、防霉、防火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向部门主任报告。
10.做好上下班的交接工作,下班时要把计算机正常退出系统,关好电源及窗户,关门落锁,确保安全。
三、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1.本室凭一卡-通进入,对读者开放。
2.进入本室请穿好鞋套,以保持室内环境卫生。
3.上机读者,只能在使用权限内上机操作。
4.本室禁止使用外带存储介质。
5.请按正常程序启动计算机,若发现异常或故障,应由管理人员处理;禁止擅自拔动各种设备的接头、开关和乱敲键盘等。
6.禁止读者串位或聚在一起高声谈论、说笑,保持室内肃静和良好的秩序。
7.严禁在网络上传播违法、违纪信息,违者将受到相应惩处。
8.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得乱丢废弃物,禁止往地面洒水。
9.离开本室前,须按正常程序退出系统、关机。
10.管理人员应指导读者上机,发现机器故障应及时排除。
11.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认真为读者办好注册、续费等手续。
12.管理人员须经常清扫机器、桌面、地面卫生,注意防尘、防水,保持整洁明净。
13.管理人员做好交接班工作,并认真做好记录。
14.下班前应逐机检查,关好电源、门窗,锁好门锁,确保安全。
四、古籍阅览室规章制度
1.古籍阅览室是本馆保卫、消防工作的重点部门。
2.本室文献原则上一律不外借,只在室内提供查阅,如有特殊要求,须经馆长批准后方可外借。
3.读者查阅文献资料时,要轻拿轻放轻翻,严禁折页、圈点,尽可能减少复印。
4.对于特别珍贵的文献资料,工作人员要注意保护,读者查阅时应陪同在旁。
5.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藏书破损情况,建立破损书档案,有计划地进行装裱修复。
6.凡外借的书要严格履行手续,并按期追还归室。
7.保持室内清洁,随时清扫。
8.严禁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及个人物品,严禁使用明火、电热器等。
9.管理人员下班前必须断电,关好门窗,锁好门锁,确保安全。
五、期刊阅览部规章制度(通则)
1.本室实行全开架式管理,对校内读者开放。
2.读者入室签名,领取代书板。管理人员须做好读者阅览统计工作。
3.读者入室,自行取阅,一次限取1本,阅读后按代书板的位置放回原处,过刊按类归位,不得乱放。
4.本室期刊仅供室内阅览,读者可押读者证借出复印,复印完毕后立即归还;教学、科研人员确有特殊需要的,经馆长同意后,可办手续借出期刊,借期不超过一周。擅自将期刊带出室外的,按盗窃论处。
5.除纸、笔等学习用品外,不得携带其它书刊、书包、文件夹及其它违反安全规定的物件入室。
6.爱护期刊资料,不得污损、撕毁、圈点;爱护馆内设施。如有违反,按章处理。
7.读者须讲究卫生,管理人员应及时清扫,整理书架,共同保持整洁的阅读环境。
8.管理人员负责本室期刊的登记、整理上架、年度清理装订、加工等一系列工作。新期刊及装订回馆期刊,应尽快上架,供读者利用。
9.管理人员应耐心解答读者咨询,主动为教学、科研人员查找文献资料服务。
10.做好上下班交接工作,下班时关好电源及窗户,关门落锁,确保安全。
六、流通服务部规章制度
(一)借还书制度
1.为了充分发挥馆藏图书效益,对读者可借图书册数和期限作如下规定:学生读者每次可借图书册数为5本,借期3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30天;教工读者,每次可借图书册数为10本,借期9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60天。
2.读者首先须将本人的借阅证交工作人员验审,验审无误后方可借阅。所选图书与借阅证由工作人员在计算机上办理外借手续后交给读者,读者将书在消磁器上消磁后,方可带出本室。
3.未办借书手续而携书出门者,一律按盗窃论处。
4.所借图书,读者应当面检查有无污损或是否缺少馆藏标记(如条形码等),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向工作人员说明,进行技术处理。否则,图书一旦借出,所有责任均由读者自负。
5.工作人员对所还图书应当面进行状况检查,并在还书处的计算机上办理还书手续,如发现问题或违章情况,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办理借阅及超罚款手续,原则上应去计算机上完成,特殊情况应当面在记录本上登记并由读者签名。
6.不办理当日借出图书的还书手续,所借图书需一周后方可办理还书手续。
7.借书处工作人员有责任根据本馆其他业务部门的请求,对违反本馆借阅制度的读者做违章处理;其他业务部门在对违章读者按规定处理后,应及时通知借书处工作人员办理解除读者违章手续。
8.书刊资料是国-家-信-息的重要资源,必须倍加爱护,不得批注、圈点、折叠、涂抹、污损、剪裁、撕毁、印描、遗失。
(二)书库管理制度
1.本室实行全开架管理,对校内读者开放。
2.读者出示本人“一卡-通”领取代书板一个,出库时将代书板放回原处。
3.读者入室,自行取阅图书,图书归架时不得乱放。
4.本室所有图书均可外借,但擅自将图书带出室外的,按盗窃论处。
5.不得携带其它书刊、书包、文件夹及其它违反安全规定的物件入室。
6.读者借还书时应自觉排队。
7.遵守开、闭馆时间,出现特殊情况时要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8.读者须讲究卫生,管理人员应及时清扫,整理书架,共同保持整洁的阅读环境。
9.新书入库,管理人员须认真与采编部典藏人员做好验收、核对工作,并应在一周内上架,供读者利用。
七、网络安全与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各部门使用的计算机设备要实行专人负责管理,责任到人。
2.一旦计算机发生故障,应立即报告技术支持部,以便及时处理,保证业务工作顺利进行。如故障较为严重,还应做好详细记录。
3.禁止馆外人员操作计算机(电子阅览室除外),非职责内人员未经许可不得上机操作
4.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不得随意设置各种终端参数。
5.必须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开、关机,下班前应关闭所有的电源开关。
6.计算机主机及键盘附近不得放置水杯、餐具、饮料等物品,对计算机要定期除尘,保持清洁。
7.不得随意移动计算机,不许任意插拔联机电源或信号线插头。
8.馆内设备的调整,必须经馆长同意后方可进行,不得擅自更换或作其它用处。
9.未经馆长同意,不准将馆内所有的软件和数据复制给外单位人员。
10.系统维护人员在对关键数据进行操作时,应首先做好数据备份,确保数据安全;要定期对计算机系统进行病毒和有害数据检查,一旦发现立即予以清除。
11.落实防火、防盗、防雷等安全保护措施,保持机房良好的运行环境,做到布线合理、规范,物品存放有序。
12.不得利用本网络系统制作、传播、复制有害信息,对反动、黄色的站点应予以屏蔽;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网上违法活动进行查处。
八、书刊遗失赔偿等有关规定
1.读者在书籍借阅期内,可在一楼公共检索室自行办理续借手续一次。书籍若过期不还的,每本书收取延期费0.1元/天。
2.还书时若发现在无盖章证明的情况下,条形码被撕毁,每张罚款5元;书中有撕页、划记等现象的,每处罚款0.5元,若损坏严重,则按图书遗失处理。
3.图书遗失,需赔偿相同书籍的同种版本;所赔书刊未经加工的,则收取加工成本费(磁条、条码等)3元,或按书套价的3-8倍赔偿。赔偿倍数具体为:出版时间为1950-1980年的为5倍,1981-1990年的为4倍,1991年至今的为3倍。复本量1本为套价的8倍,2-10本为4倍,11-100本为3倍;两种情况并存时,则采取就高不就低的赔偿原则。
4.遗失杂志和报纸合订本,按合订总价加装订加工费(3.5元)赔偿;如有撕毁、划记等损坏现象,则遵照图书损坏的处罚条例处理。遗失或人为损坏光盘、软盘、磁带等非纸质文献资料的.,则按原价的3倍赔偿。
5.读者遗失书刊赔偿后,如找到原书刊或相同书刊,可立即来馆办公室办理还书退款手续,属后种情况者,需另交加工及成本费3元。
九、图书馆复印机管理制度
1.为方便读者复印各类资料,图书馆设有复印机。
2.复印机实行专人管理,所需纸张及耗材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发放,双方登记签字。
3.读者复印资料,实行有偿服务,收取成本费。
4.教职工复印资料原则上不实行记账,请按规定交纳费用。
5.馆内各业务部门因工作需要要复印资料的,需部门主任到办公室领取复印申请单,由办公室登记后方可进行。
6.除专职管理人员外,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操作复印机。
7.管理人员要注意设备维护和保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办公室。
8.管理人员要及时对复印资料内容、纸张大小、数量及费用实行账目登记。
一、图书馆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服务的教育机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和阅读能力、提供教育教学情报资料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二、图书馆在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
三、图书馆需建立科学的图书管理账目,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四、图书分类应使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应使用《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图书著录应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依据;期刊著录应以国家标准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为依据。
五、图书目录设置以卡片式目录为主。小学图书馆设书名目录或分类目录。
六、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过时不宜流通、借阅率不高、复本量过大和破损无法整修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七、新书到室后,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
八、加强图书资料的流通工作,提高书刊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教师教学用书实行限期限量的办法。
九、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辅导。积极搞好班级图书角、图书箱等活动。
十、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可加倍赔款;孤本、善本等贵重的书刊要按3—5倍赔款;成套书刊,如丢失一册,应按全套价加倍赔款,剩余书刊留室使用。对于轻微损坏书刊者,应予以适当批评教育及必要处罚,情节严重要给予赔偿。
十一、认真做好藏书利用率、书刊流通率、藏书保障率、读者到室率、图书拒借率等项统计工作。
十二、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晒、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图书保护工作。
十三、教工调离,学生休学、退学和毕业离校,均需主动还清全部书刊,并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一)图书馆服务对象仅限于本校师生。
(二)为了给家创造一个幽雅宁静的环境,凡到图书室借阅者,严禁吃东西、吐痰、乱扔果皮、吸烟。借阅者一律不准穿拖鞋、背心、裤头,严禁声喧哗、不得抢占座位等,以免影响他人。
(三)借阅者进入室后,一律到借阅处登记签名,放下借书证,方可进行借阅。
(四)每人每次限取一册图书,如果阅览,将代书板放在图书相应位置上,然后归座阅览;如果借图书,请把图书拿到借阅处登记;不得在图书架前停留太久,以免影响他人取图书。
(五)阅览者在阅览时,应爱护图书,不得折页、勾画、撕毁,违者酌情罚款。
(六)借书者,将图书拿到借阅处后,经检查仪检查并由计算机处理后,由图书管理员将借书证和所借图书一并交还给借书者后,方可离开。
(七)阅览者在阅览时,不得将书携带出室外。若有违章,并停止借阅权30天。
1、图书馆是学校书籍、报刊情报资料中心,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服务的机构。图书馆必须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提供师生所需的情报资料和教学参考资料,并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2、图书馆须建立图书总括登记、个别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3、图书分类使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逐步使用《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图书著录应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划》为依据;期刊著录应以国家标准《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为依据。
4、图书目录设置以卡片目录为主。图书馆应设有书名目录和分类目录,增设著者目录,书名目录。
5、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拒购质量低劣、内容不健康的图书,复本适当。不断丰富藏书品种,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复本过多,利用率低下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6、新书到馆后,要及时验收、登记,并及时完成分类、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快书刊资料的流通。
7、加强图书资料的交通工作,提高资料的利用率。师生借阅图书实行限期限量的办法:工具书、大型丛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对借出逾不归还者,损坏、丢失书刊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8、积极向学生介绍、推荐优秀图书和新到书刊,并鼓励学生借阅。增设优秀读物和新书专柜,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辅导和开展读书活动。积极搞好班组图书馆、图书窗(箱)活动。
9、认真做好书刊流通率、读者到馆率等项统计工作。
一、图书室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学讨论服务的教育机构,是学校工作的紧要构成部分。必需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育同学的读书喜好和阅读本领、供应教育教学情报资料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二、图书室在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
三、图书室需建立科学的图书管理账目,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四、图书分类应使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室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应使用《中国图书室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图书著录应以国家标准《一般图书著录规定》为依据;期刊著录应以国家标准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定》为依据。
五、图书目录设置以卡片式目录为主。小学图书室设书名目录或分类目录。
六、认真订立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复本量适当,不绝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过时不宜流通、借阅率不高、复本量过大和破损无法整修的图书要定期剔除,适时注销。
七、新书到室后,要适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
八、加强图书资料的流通工作,提高书刊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老师教学用书实行限期限量的方法。
九、实行多种形式对同学进行课外阅读辅导。积极搞好班级图书角、图书箱等活动。
十、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可加倍赔款;孤本、善本等宝贵的书刊要按3—5倍赔款;成套书刊,如丢失一册,应按全套价加倍赔款,剩余书刊留室使用。对于细小损坏书刊者,应予以适当批判教育及必需惩罚,情节严紧要予以赔偿。
十一、认真做好藏书利用率、书刊流通率、藏书保障率、读者到室率、图书拒借率等项统计工作。
十二、常常保持室内乾净,积极实行措施,做好防晒、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图书保护工作。
十三、教工调离,同学休学、退学和毕业离校,均需自动还清全部书刊,并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一、入室须知
1、严格遵守本室规章制度,一切行为务必做到文明礼貌。
2、注意仪表,保持安静。
3、爱护图书、报刊、设备等一切公共财物。
4、室内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瓜皮、果壳等杂物。
二、借阅规则
1、学生以集体借阅的形式借书,每班由本班图书管理员负责借书,每次借书不得超过10本(一年级—四年级),每次借书不得超过20本(五—六年级),每次借书不得超过30本(七年级—九年级),期限为一周(寒暑假除外),逾期不还者,罚停借一个月。教职工每次借书不得超过15本,期限为三个月,到期须续借。
2、读者要爱护图书,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撕毁、污损涂写等,违者赔偿。
3、教职工调动工作及学生放假时,应在临走前还清所借图书。
三、遗失、损坏图书报刊赔偿办法。
图书室的书刊是人类文明的伟大结晶,读者必须倍加爱护、妥善保管,不得污损、撕剪、圈点、批注、划线、印描、折叠或遗失。如有上述情况,除给予必要的批评教育外,均按本规定处理。
(一)凡遗失图书,应在一个月内以相同版本相同价格图书偿还,不能偿还者,按如下规定赔偿。
1、一般图书按原价两倍价钱赔偿。
2、各种业务专业书和孤本书,市场上难以购买图书,按原价的3—5倍赔偿。
3、成套多卷书,配套工具书,遗失其中一册或数册者,按全套书价赔偿,余书仍留室存藏。
(二)、污损书刊,按其污损程度,照下列规定处理。
1、污损书刊,按其污损程度较轻,不影响书刊内容和纸质,对他人阅读无大影响者,除给予批评教育外,赔偿书刊原价的10—50%。
2、污损严重(十处)以上,严重影响他人阅读或污损无法清除的,按图书遗失赔偿并交回污损图书。
(三)偷窃、撕毁书刊的'处理。
1、凡偷窃、撕毁书刊中的资料、图片、数据、表格等可按原价的10倍乃至于更大倍数处于罚款。并视情节轻重、态度的好坏给予通报批评。
2、隐匿书刊中的图表,附属物等不归还图书室的“以偷窃,撕毁书刊”论处。
四、图书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一)图书室是单位文化建设的重要窗口,图书管理人员应树立读者第一,服务至上的思想,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精神。
(二)规范执行图书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忠于职守,乐于奉献。
(三)衣冠整洁,仪容端庄,精神饱满举止文明,说话和气,礼貌待人,团结互助,和睦相处。
(四)接待读者热情诚恳,耐心细致,急读者之所急,想读者之所想。
(五)勤奋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文化素养和业务水平。
(六)虚心听取读者意见,尊重读者,不恶语伤人。
一、图书室由学校布置兼职老师管理。
二、管理人员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
三、轮番到阅览图书的班级要组织同学有秩序入室内,要遵守图书室开放时间和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
四、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和杂物,不准在书柜、墙壁上乱刻乱画。
五、珍惜图书,不准在图书上乱写乱画或撕烂,违者照价赔偿。
六、阅完图书要放回原处,离室时,不得私自带书出去,违者批判教育,屡教不改者公开点名批判或取消借阅资格。
七、每人每次限借图书一本,限期一周归还,借出图书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八、图书室开放时间到后,管理人员要检查、整理图书,关好窗,锁好门。如失职造成损失,扣当月岗位津贴或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1、本图书室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图书室服务对象为全体在校师生。
2、在未办理借书手续前,本室内图书不得擅自带出。
3、如阅读课需借出本图书时,请任课老师与图书室负责老师做好借还的'登记手续。
4、请珍惜图书资料,书要轻取轻放。已取下但暂不借的图书请务必插回原来的位置,不要有散乱的现象。
5、读者应珍惜室内公共财物,损坏图书及遗失图书都应照价赔偿。
6、做好书刊资料的防护、防水、防盗、防潮、防尘等修补和清点工作。读者在图书内应保持安静及环境卫生乾净。
7、图书室对新到书刊资料应适时验收登记,分类编目,尽快流通,定期通报本校师生。
8、图书室对新到书刊资料应适时验收登记,分类编目,尽快流通,定期通报本校师生。
9、新生入学后,请班主任老师先行进行图书室使用教育,然后才能使用本室内图书。
一、读者入馆规章制度
1.进入图书馆,主动出示读者借阅证。
2.注意仪表着装,不准穿裤衩、背心、拖鞋或铁钉鞋进馆。
3.保持馆内安静,不得喧哗。
4.维护环境卫生,不准携带食品进馆;非指定区域,禁止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丢果皮、纸屑等。
5.爱护书刊资料,不准在书刊资料上涂写、撕页等,不准窃取书刊资料。
6.爱护公共设施,不准污损墙壁、装饰,不准刻划、损坏阅览室桌椅。
7.爱护馆内仪器、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计算机及其它设备。
8.讲究文明礼貌,使用文明用语,禁止一切不文明行为。
9.自觉遵守开、闭馆时间,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
10.违反本馆有关管理制度的,应虚心接受批评教育,自觉接受处理。
二、样本阅览室管理制度
1.本室对全体读者开放。
2.本室图书仅供读者室内阅览。
3.读者从书架上选取图书,阅览后应将图书上架,归还原位。
4.读者应爱护本室图书,轻取轻放,毁坏、污损图书及家具、设备的均须按章处理。
5.新书入室,工作人员须认真与采编部典藏人员作好验收、核对工作,做到种类准确无误,并做好记录。
6.新书要在当日内上架,做到归类准确、排列整齐。
7.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参考咨询工作与读者阅览统计工作。
8.读者须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管理人员及时清扫、整理,共同保持本室明净、整洁的借阅环境。
9.做好通风、防潮、防霉、防火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向部门主任报告。
10.做好上下班的交接工作,下班时要把计算机正常退出系统,关好电源及窗户,关门落锁,确保安全。
三、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1.本室凭一卡-通进入,对读者开放。
2.进入本室请穿好鞋套,以保持室内环境卫生。
3.上机读者,只能在使用权限内上机操作。
4.本室禁止使用外带存储介质。
5.请按正常程序启动计算机,若发现异常或故障,应由管理人员处理;禁止擅自拔动各种设备的接头、开关和乱敲键盘等。
6.禁止读者串位或聚在一起高声谈论、说笑,保持室内肃静和良好的秩序。
7.严禁在网络上传播违法、违纪信息,违者将受到相应惩处。
8.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得乱丢废弃物,禁止往地面洒水。
9.离开本室前,须按正常程序退出系统、关机。
10.管理人员应指导读者上机,发现机器故障应及时排除。
11.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认真为读者办好注册、续费等手续。
12.管理人员须经常清扫机器、桌面、地面卫生,注意防尘、防水,保持整洁明净。
13.管理人员做好交接班工作,并认真做好记录。
14.下班前应逐机检查,关好电源、门窗,锁好门锁,确保安全。
四、古籍阅览室规章制度
1.古籍阅览室是本馆保卫、消防工作的重点部门。
2.本室文献原则上一律不外借,只在室内提供查阅,如有特殊要求,须经馆长批准后方可外借。
3.读者查阅文献资料时,要轻拿轻放轻翻,严禁折页、圈点,尽可能减少复印。
4.对于特别珍贵的文献资料,工作人员要注意保护,读者查阅时应陪同在旁。
5.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藏书破损情况,建立破损书档案,有计划地进行装裱修复。
6.凡外借的书要严格履行手续,并按期追还归室。
7.保持室内清洁,随时清扫。
8.严禁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及个人物品,严禁使用明火、电热器等。
9.管理人员下班前必须断电,关好门窗,锁好门锁,确保安全。
五、期刊阅览部规章制度(通则)
1.本室实行全开架式管理,对校内读者开放。
2.读者入室签名,领取代书板。管理人员须做好读者阅览统计工作。
3.读者入室,自行取阅,一次限取1本,阅读后按代书板的位置放回原处,过刊按类归位,不得乱放。
4.本室期刊仅供室内阅览,读者可押读者证借出复印,复印完毕后立即归还;教学、科研人员确有特殊需要的,经馆长同意后,可办手续借出期刊,借期不超过一周。擅自将期刊带出室外的,按盗窃论处。
5.除纸、笔等学习用品外,不得携带其它书刊、书包、文件夹及其它违反安全规定的物件入室。
6.爱护期刊资料,不得污损、撕毁、圈点;爱护馆内设施。如有违反,按章处理。
7.读者须讲究卫生,管理人员应及时清扫,整理书架,共同保持整洁的阅读环境。
8.管理人员负责本室期刊的登记、整理上架、年度清理装订、加工等一系列工作。新期刊及装订回馆期刊,应尽快上架,供读者利用。
9.管理人员应耐心解答读者咨询,主动为教学、科研人员查找文献资料服务。
10.做好上下班交接工作,下班时关好电源及窗户,关门落锁,确保安全。
六、流通服务部规章制度
(一)借还书制度
1.为了充分发挥馆藏图书效益,对读者可借图书册数和期限作如下规定:学生读者每次可借图书册数为5本,借期3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30天;教工读者,每次可借图书册数为10本,借期9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60天。
2.读者首先须将本人的借阅证交工作人员验审,验审无误后方可借阅。所选图书与借阅证由工作人员在计算机上办理外借手续后交给读者,读者将书在消磁器上消磁后,方可带出本室。
3.未办借书手续而携书出门者,一律按盗窃论处。
4.所借图书,读者应当面检查有无污损或是否缺少馆藏标记(如条形码等),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向工作人员说明,进行技术处理。否则,图书一旦借出,所有责任均由读者自负。
5.工作人员对所还图书应当面进行状况检查,并在还书处的计算机上办理还书手续,如发现问题或违章情况,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办理借阅及超罚款手续,原则上应去计算机上完成,特殊情况应当面在记录本上登记并由读者签名。
6.不办理当日借出图书的还书手续,所借图书需一周后方可办理还书手续。
7.借书处工作人员有责任根据本馆其他业务部门的请求,对违反本馆借阅制度的读者做违章处理;其他业务部门在对违章读者按规定处理后,应及时通知借书处工作人员办理解除读者违章手续。
8.书刊资料是国-家-信-息的重要资源,必须倍加爱护,不得批注、圈点、折叠、涂抹、污损、剪裁、撕毁、印描、遗失。
(二)书库管理制度
1.本室实行全开架管理,对校内读者开放。
2.读者出示本人“一卡-通”领取代书板一个,出库时将代书板放回原处。
3.读者入室,自行取阅图书,图书归架时不得乱放。
4.本室所有图书均可外借,但擅自将图书带出室外的,按盗窃论处。
5.不得携带其它书刊、书包、文件夹及其它违反安全规定的物件入室。
6.读者借还书时应自觉排队。
7.遵守开、闭馆时间,出现特殊情况时要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8.读者须讲究卫生,管理人员应及时清扫,整理书架,共同保持整洁的阅读环境。
9.新书入库,管理人员须认真与采编部典藏人员做好验收、核对工作,并应在一周内上架,供读者利用。
七、网络安全与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各部门使用的计算机设备要实行专人负责管理,责任到人。
2.一旦计算机发生故障,应立即报告技术支持部,以便及时处理,保证业务工作顺利进行。如故障较为严重,还应做好详细记录。
3.禁止馆外人员操作计算机(电子阅览室除外),非职责内人员未经许可不得上机操作
4.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不得随意设置各种终端参数。
5.必须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开、关机,下班前应关闭所有的'电源开关。
6.计算机主机及键盘附近不得放置水杯、餐具、饮料等物品,对计算机要定期除尘,保持清洁。
7.不得随意移动计算机,不许任意插拔联机电源或信号线插头。
8.馆内设备的调整,必须经馆长同意后方可进行,不得擅自更换或作其它用处。
9.未经馆长同意,不准将馆内所有的软件和数据复制给外单位人员。
10.系统维护人员在对关键数据进行操作时,应首先做好数据备份,确保数据安全;要定期对计算机系统进行病毒和有害数据检查,一旦发现立即予以清除。
11.落实防火、防盗、防雷等安全保护措施,保持机房良好的运行环境,做到布线合理、规范,物品存放有序。
12.不得利用本网络系统制作、传播、复制有害信息,对反动、黄色的站点应予以屏蔽;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网上违法活动进行查处。
八、书刊遗失赔偿等有关规定
1.读者在书籍借阅期内,可在一楼公共检索室自行办理续借手续一次。书籍若过期不还的,每本书收取延期费0.1元/天。
2.还书时若发现在无盖章证明的情况下,条形码被撕毁,每张罚款5元;书中有撕页、划记等现象的,每处罚款0.5元,若损坏严重,则按图书遗失处理。
3.图书遗失,需赔偿相同书籍的同种版本;所赔书刊未经加工的,则收取加工成本费(磁条、条码等)3元,或按书套价的3-8倍赔偿。赔偿倍数具体为:出版时间为1950-1980年的为5倍,1981-1990年的为4倍,1991年至今的为3倍。复本量1本为套价的8倍,2-10本为4倍,11-100本为3倍;两种情况并存时,则采取就高不就低的赔偿原则。
4.遗失杂志和报纸合订本,按合订总价加装订加工费(3.5元)赔偿;如有撕毁、划记等损坏现象,则遵照图书损坏的处罚条例处理。遗失或人为损坏光盘、软盘、磁带等非纸质文献资料的,则按原价的3倍赔偿。
5.读者遗失书刊赔偿后,如找到原书刊或相同书刊,可立即来馆办公室办理还书退款手续,属后种情况者,需另交加工及成本费3元。
九、图书馆复印机管理制度
1.为方便读者复印各类资料,图书馆设有复印机。
2.复印机实行专人管理,所需纸张及耗材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发放,双方登记签字。
3.读者复印资料,实行有偿服务,收取成本费。
4.教职工复印资料原则上不实行记账,请按规定交纳费用。
5.馆内各业务部门因工作需要要复印资料的,需部门主任到办公室领取复印申请单,由办公室登记后方可进行。
6.除专职管理人员外,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操作复印机。
7.管理人员要注意设备维护和保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办公室。
8.管理人员要及时对复印资料内容、纸张大小、数量及费用实行账目登记。
为了更好地为教育、教学科研服务,特制定如下规定:
1、凡本院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凭工作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均可在本室阅览。
2、本室图书、报刊、资料只供读者在室内阅览,不外借,如特殊情况需要经主管院长批准,限期借出使用。
3、本室书刊资料实行开架阅览,阅毕放回原处,不准携出室外。
4、爱护书刊资料,不准折叠、圈点、划线、撕剪,如有上述情况,按规定赔偿。
5、室内必须保持安静、整洁,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乱扔纸屑。
6、爱护室内设施。
一、图书室,阅览室。资料是学校教育的紧要设施。有健全的各类管理制度。配备有图书管理员,并做到人员相对稳定,以利于更好地开展工作。
二、学校的图书室,逐年加添藏书量,并有计划地做好教育资料的宣扬、积累工作。
三、学校图书室有图书账册,新购图书应适时造册,按要求做好分类编号,贴签工作。并尽快上架流通,否则不能上架。
四、执行各项制度。做到照章做事,严格借还登记手续,损坏照价赔偿。
五、加强图书维护。严格做好防晒。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同时要适时做好常常性的.图书修补工作,提高利用率。
图书借阅规定:
一、学校图书室按规定定时开放,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同学按班级在规定时间借阅,借书期限最长在两星期。图书、阅览室由学校布置专职或兼职老师负责管理,班级图书由各班班主任负责。
二、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同学借阅时要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班级图书要分类在班级“图书角”书柜摆放。
三、定时归还图书。归还图书要放回原处。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归还的,必需持借书本到图书室办理手续,所借图书归还后。方可再借其他书籍。
四、自发珍惜图书,做到不折角。不涂写,不准乱写乱画或撕烂图书,严禁撕页。损坏图书细小的必需自发修补,损坏严重的或遗失图书的必需照价赔偿;有意损坏图书的除批判教育外,视其情节予以必需的纪律处分。
五、图书开放时间到后,管理人员要检查,整理图书。
图书室赔偿规定:
为了更好地开展小学图书室的工作,更好的为全校师生服务,发挥图书室的效益,图书室做以下规定,请全校教职工共同遵守:
一、珍惜图书室环境卫生,不准在图书室内吃东西,喝水,乱扔垃圾,更不准在图书室内吸烟。保持图书室安静,不得高声喧哗。
二、珍惜图书室的图书及公共设施,阅览报刊杂志要依次序拿取和归还,不能乱拿乱放,不准在书刊杂志上乱写乱画,离开时注意将椅子放回原位。
三、定时归还图书,一般情况图书借阅不得超过一学期,特别情况可以持借书证和图书到图书室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限不超过一学期。
四、珍惜图书,不得遗失、损毁,遗失。损毁图书者依据实际情况赔偿。
一、书刊登录。全部书刊都进行财产登记,包含总括登录和个别登录。
二、书刊分类。书刊分别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和《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分类。
三、书刊著录。书刊著录以国家标准《一般图书著录规定》为依据。
四、目录设置。以书名目录。
五、建立健全书刊外借阅览赔偿制度。
六、新置书刊按规范进行盖章、登记、分类、适时上架出借、投入流通、切勿积压。对订阅的'报纸、多卷书、丛书要保证其连续和完整性。
七、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蛀等保护工作。
八、做好书刊的重点整顿、修补、装订、保管及剔旧工作。书刊剔旧的原则为:思想观点错误,学问内容陈旧,复本过多,非室藏范围以及严重污损的图书。剔旧后的图书应经学校领导同意并办好手续后再进行处理。
一、保持室内卫生,做到图书室无灰尘、卫生乾净。
二、依照规定的时间进入图书室阅读,老师填好图书室使用登记。
三、幼儿进入图书室活动,要保持环境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四、幼儿不得将图书带出活动室。
五、老师要加强图书的管理,教育幼儿要珍惜图书,不得损坏图书。看完图书放回原处,严禁在图书上乱涂、乱剪、乱折、乱撕、乱扔,对损坏的'图书适时修理,对丢失和破损的图书查明原因,依据情况注销或赔偿。
六、教育幼儿书架上任意取书。
七、活动结束后适时切断电源,打扫整理关闭门窗。
八、资料管理员要认真负责,适时做好借还记录,定期整理检查。
九、新购进的图书要适时登记、入册、编目、上架、借阅、未登记的新书绝不外借,适时向老师宣扬介绍新书,加快图书流通,提高图书利用率。
十、全部拿出图书室的图书,都属外借,外借的图书,务必办理借书登记;还书时需办理还书登记,检查所还图书与所借书目是否相符,书本是否损坏,进行核销,必需时注明图书损坏遗失的大致情况及原因。
为了维护图书馆内部治安秩序,全馆职工必须提高警惕,增强责任心,搞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公共财产和人员安全,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鼠、防虫、防尘等“六防”工作。
一、本馆人员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自觉做到遵纪守法,坚决制止一切对图书馆安全不利的现象。
二、坚持值班制度,落实责任到人。
值班人员要经常检查水、电、防火、防盗等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消除隐患。
如有意外,立即报告馆领导和有关部门,迅速处理解决。
三、加强节假日的.安全防范工作,安排好安全值班人员。
四、增强责任观念。
全馆工作人员要尽职尽责,上班时间要坚守岗位,防止被盗和馆内财产流失,贵重设备要有专人保管。
各库、室的钥匙由专人保管,如有丢失要及时报告。
五、杜绝一切带明火的装置进入图书馆,严禁在馆内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强、剧毒等危险品入内。
六、本馆人员和读者都必须严格遵守入库制度,非本库、室管理人员,未经许可禁止入内。
参观人员经领导批准后,必须有专人陪同。
七、馆舍门、窗、水、电实行分区包干。
各库、室下班前,一定要将灯熄灭,切断一切电源,将门、窗、关好、锁好,堵塞漏洞,确保安全。
入馆须知
一、学院实行校园卡一卡通,校园卡即为借书证,入馆时凭本人校园卡在门禁处刷卡。校园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本院读者陪同他人入馆时,被陪同人员须向门卫出示身份证件,登记后方可入馆。
二、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工作人员。讲究文明礼貌,着装整齐,行为举止端庄,禁止有过分亲密举动。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或在阅览区内接打电话。保持环境卫生,禁止随地吐痰和乱丢杂物,禁止在馆内吃零食、喝饮料。
三、图书馆禁止占座行为,工作人员根据情况清理阅览桌面。图书馆对读者遗留在馆内的物品不负保管责任。
四、图书馆为重点防火、防潮单位,严禁在馆内任何地点吸烟。对于在馆内吸烟的学生,将依据学院规定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学院教职工在馆内吸烟的,将上报学院人事部门,依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禁止在潮湿阴雨天气及空调开启时开窗。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动物入馆。
五、图书馆内禁止使用台灯等自带照明设备,禁止为电动车电池、电热宝、手机充电宝等各类充电设备充电。
六、读者不得进入空调房、配电间、网络间、天台等非开放区域,不得私自碰触照明灯、应急灯、空调的墙壁开关及其它用电设备设施。
七、爱护图书资料和馆内家具设备及其它公共设施,严禁在阅览桌椅及书刊上刻画或书写,禁止随意搬动家具,使用公共检索系统时禁止更改计算机系统的设置。
八、离开图书馆时如所携带物品导致监测仪报警,应主动配合门卫和值班人员检查。
违反上述规定者,需写出书面检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暂停借阅资格1-3个月或暂停入馆资格3-6个月等处理,或上报学院给予纪律处分。
电子阅览室管理规定
一、电子阅览室以辅助教学和科研为目的,面向本校师生提供电子资源文献检索和上网服务,仅对校内读者开放。
二、上机者请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危害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行为。
三、本室上机实行实名制,读者须出示本人校园卡刷卡后方可上机和下机。使用他人校园卡上机者取消双方1-3个月的上机资格。盗用他人校园卡上机者取消大学期间上机资格。
四、一人一机位,不允许多人共用一机。机位仅限本人使用,上机中途离开者不得将机位转借他人。
五、刷卡后请务必在十分钟内登录账号,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不得使用背包、书本等物品占位。
六、因本室机位有限,读者不得长时间空占机器,离开二十分钟者即视为自动放弃,工作人员有权将机位再次分配。
七、读者须尊重和服从工作人员的指导和管理,机位不够时请自觉排队等候。上机满3小时后,如遇他人排队,请自觉下机,下机满1小时后方可再次上机。
八、请爱护室内设备,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插拔、搬动、拆装;因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损坏应照价赔偿,并处以1-2倍罚款;故意损坏或有盗窃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九、请勿删改计算机内安装的软件和计费系统。
十、使用设备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或故障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不得自行处理。
十一、周一至周五期间禁止玩游戏,违纪者取消1-3个月的上机资格。
十二、为保持良好的上机环境,请勿将食品带入室内,上机期间请保持桌面和室内清洁。
十三、上机期间请保持室内安静,不要在室内接听电话或进行语音聊天,保管好随身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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