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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管理制度(精选14篇)

作者:炎龙啸天穹日期:2025-12-30人气:2

导读:基地管理制度(精选14篇)基地管理制度 篇1  为了规范种植基地农业投入品的采购规范,特制定以下农业投入品的采购制度。  1、种子应向具有种子经营权的单位购买,选择优质、抗病、丰产的品种。  2、农药、化肥必须到经工商部门登记的经营企业(户)购买,且“三证”齐全

基地管理制度(精选14篇)

基地管理制度 篇1

  为了规范种植基地农业投入品的采购规范,特制定以下农业投入品的采购制度。

  1、种子应向具有种子经营权的单位购买,选择优质、抗病、丰产的品种。

  2、农药、化肥必须到经工商部门登记的经营企业(户)购买,且“三证”齐全,决不购买未经登记的产品。严格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合理使用准则》的要求,科学合理选择使用农药。人、畜、禽粪等有机肥料必须经过充分腐熟或无害化处理后使用。未实行生产许可证和肥料登记管理的有些肥料品种,要做到检验登记证和质量标准“两证”具有。

  3、对其它农用生产物资的采购也应向有“三证”的企业购买,确保种植基地实施标准化生产。

  4、种植基地必须对采购的农业投入品进行档案记载,登记造册,清楚列明农业投入品的品种、数量、规格、价格、进货渠道等。

  5、种植基地要严格按照采购制度进行农业投入品的采购,对擅自采购违规操作的进行相应的处罚。

基地管理制度 篇2

  1、农业投入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入库的农业投入品要进行分类整理且排放整齐,并作好登记。

  2、种子、肥料应有干燥、通风的专用仓库储放,防止种子、化肥霉烂、变质、受潮、结块等。

  3、农药要有专门的房间存放,对杀菌剂、杀虫剂分开放,并认真贴好标记,对农药的进出必须严格登记。

  4、仓库管理员应按《领料单》发货,并保存好该存单,填写好《农业投入品仓库管理卡》。对种子、肥料、农药使用后的剩余,必须及时退回仓库,并办理相应的手续,以防止散失农药、肥料给人、畜、作物和环境带来的危害。

  5、对使用后的农业投入品(肥料、农药等)的包装袋、瓶、箱子应集中回收,统一处理,以防止造成环境二次污染。

  6、仓库管理员对各项农业投入品设立购、领、存货统计工作,凡购入、领用物资应立即作相应记载,及时反映农业投入品的增减变化情况并且每月对库存农业投入品进行一次盘点。

基地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基地职能

  第一条积极贯彻公司管理方针与经营政策,负责公司基地全面工作,组织基地生产、督促生产计划的安排与落实

  第二条主要负责农业投入品的采购计划及管理;基地种苗、肥料、农药等农资的使用管理;病虫害防治;田间管理;环境监察保护;产品采收与鲜品销售。

  第二章农资采购制度

  第三条依据生产季节和市场需求正确选择品种,并在具有种子经营权的单位购买优良高产品种。

  第四条农药、肥料须向具有检验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标准的“三证”企业购买,严格《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合理使用准则》等规定,科学合理使用农资,严禁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资品。

  第五条对相关农资采购严格登记造册,清楚列明投入品品种、数量、规格、进货渠道等信息。

  第三章田间管理制度

  第六条建立完善的田间管理档案、种植区农户档案、从业人员档案、技术管理档案、农资使用档案。

  第七条田间档案必须记录完整、真实、正确、清晰,并由专人负责记录管理入册。

  第八条基地技术人员依据当地气候实际、病虫害测报和生长状况等作出基地管理计划。

  第九条严格生产基地的环境卫生监测,杜绝污染源,严禁使用对环境有严重影响的化学试剂和重金属、高毒高残农药。

  第十条农产品采收标准依据生产要求市场要求适时采收经基地负责人明确后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正确采收。

  第四章协调工作

  第十一条基地建立与政府部门沟通联络,构建良好的政企关系和群众关系,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基地主管积极协调并处理好各部门及群众的关系。

  第十二条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基地管理制度 篇4

  为了种植产品具有可追溯性,特制定以下田间档案管理制度:

  1、基地基本情况的.记录:田间档案须记录种植基地的名称、负责人、种植面积、种植区编号、种植情况(播种、种子数量、前茬茬口、定植期等)。

  2、田间用药情况的记录:记录田间生长期间分次发生的病、虫、草害名称,防治药剂名称、剂型、用药数量、用药方法和时间以及农药的进货渠道等;在对田间土壤、育苗营养土、营养钵、种子等进行消毒处理时,也应记载相应的用药情况,并记录此次作业活动的实施人和责任人。

  3、田间用肥情况的记录:记录田间生长期间分次所用肥料(包括基肥、叶面肥、植物生长调节剂等)的名称、用肥数量、用肥方法和用肥时间,以及肥料进货渠道等,并记录此次作业活动的实施人和责任人。

  4、采收情况的记录:记录产品分期分批采收时间、采收数量的情况。

  5、产品检测记录:每批产品上市前都应进行自检或委托检测,确保产品质量,并作好记录,备查。

  5、田间档案必须记录完整、真实、正确、清晰。

  6、田间档案应有专人负责记录管理,保存二年。

  基地环境监测保护制度

  1、对基地的灌溉水、空气和土壤应定期和不定期监测,确保生产基地环境质量安全。

  2、加强对自身产地环境的保护,制定病虫害防治措施,科学施肥,合理灌溉,尽量减少化肥的使用量,增施充分腐熟或经无害化处理的有机肥料,及时回收田间的废弃农膜、农药空瓶和农业投入品的包装物等,保持基地整洁。

  3、生产基地应杜绝污染源的产生,不得开设有污染的生产项目,控制生活污水,禁止使用对环境有严重影响的化学制剂,禁止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的农药。

  4、禁止向生产基地排放重金属、硝酸盐、油类、酸液、碱液、废液、放射性废水和未经处理的含病原体的污水,或者倾倒、填埋有害的废弃物和生活垃圾。

  产品采收制度

  1、严格执行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规定,在间隔期内不得采收产品。

  2、种植产品的采收标准是当种植产品的器官生长到适合食用的程度,具有该品种的形状、色泽、大小和品质。

  3、产品的采收前须进行病、早、虫害的检查,经基地负责人确认,在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采收。

  农药使用制度

  严格执行禁、限用农药使用规定,不得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药。

  1、所需农药统一签字领取,并由管理员作好出库记录,建立进出仓库手续,不准随意存取。

  2、配药时仔细阅读说明书,穿戴防护服、防毒口罩和手套。避免皮肤接触和吸入药液。配药应选择远离水源、居民点的安全地方,要有专人看管,严防农药丢失或被人、畜、家禽误食。

  3、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和吃东西。施药结束后及时用肥皂彻底清洗手、脸和漱口。及时换洗被农药污染的工作服。

  4、喷施农药宜在早上或傍晚进行,夏季尽量避开中午高温时喷药。

  6、严禁在河流、水塘等水源清洗施药用具,不得随地泼洒。

基地管理制度 篇5

  1、规划、创建、管理面向员工或管理层的培训课程。

  2、通过各种培训科目,执行对员工技能及灌输组织实践和政策的任务。

  3、评估员工的培训要求,拟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4、规范培训教材,组织编写、制作(含电子媒体教材)、请购培训教材,对培训教材的原稿进行标示、归档、存档和管理。

  5、评估培训效果。

  6、协助拟定或拟定与培训有关的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稽查。

  7、新进员工基础知识的讲授。

  8、负责管理和保养培训设备和培训器材。

  9、联系外部培训机构,建立外部培训机构档案。

  10、与公司内部员工签订外训合同,并组织员工进行外训。

  11、管理培训档案、培训合同和培训证书,保持培训档案、培训合同和培训证书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12、接收各部门的奖惩申报并进行调查,呈报调查意见。

  13、调查和处理员工争议和劳动争议。

  14、完成直接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

基地管理制度 篇6

  实训基地是学校师生从事实践教学、社会实践、科研活动的重要场所,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社会实践能力的重要课堂。校外实训基地是学校实训基地的强有力的补充,是校企合作、产学结合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校外实训基地的作用,制定本制度。

  一、建设校外实训基地的基本原则

  1、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满足实践教学要求,保证实践教学质量。

  2、基本满足师生食宿、劳动、卫生、安全等条件。

  3、按照就地就近、相对稳定和节约开支的原则,在教学经费允许的范围内,尽量选择规模较大、管理水平较高、设备技术较先进、种类齐全、实习条件较好的单位。

  4、采用教学、科研、生产三结合的形式,与实训基地所在单位建立较稳定的关系,互利互惠,双方受益,义务分担,长期共建,保证质量。

  二、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和管理

  1、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和管理,由学校一级领导,由招生就业处协调,由各专业组具体实施。

  2、招生就业处负责校外实训基地的宏观管理与协调工作:

  (1)根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实训要求,提出校外实训基地建设的规划。

  (2)汇总、审查各系(部)提交的`校外实训基地建设申请书。

  (3)协助校外实训基地建设的有关工作。

  (4)会同有关专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建设情况和实训教学质量进行评估检查。

  3、各专业组职责:

  (1)根据不同专业和学科的性质特点及实践教学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能够满足实训教学条件的单位,共同建立校外实训基地。

  (2)向招生就业处申报新建的校外实训基地。

  (3)与实训基地所在单位一起,规划、实施实训教学工作。

  4、已建成的实习教学基地,学校每两年组织一次评估检查,评估检查结果达到实训教学要求的,继续保留合作关系;未达到实训教学要求的,提出整改要求或终止合作关系。

  三、实训教学基地共建双方所承担的义务

  1、学校承担的义务

  (1)确定实践教学基地名称,在校园网、校报校刊、新闻媒体等进行宣传。

  (2)做好参加实训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要求他们虚心好学、尊敬师长、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

  (3)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和实践教学要求,确定每次实训的时间、内容、人数和要求,提前一个月与实训基地所在单位联系,共同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4)在参加科研立项、学术交流、论文发表等方面,为实训基地所在单位提供方便。

  (5)为学校实训指导教师、实训基地所在单位的实训指导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并按学院和实训基地所在单位双方的约定,为实习教学基地所在单位工作人员支付劳动报酬。

  (6)听取实训基地所在单位专家、专业技术人员对实训教学、管理和人才培养方式等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结合学校教学实际及时进行改革。

  (7)委派实训指导教师与管理教师,与实训基地所在单位协商实训期间师生的实训与生活事项。

  (8)根据实实训基地所在单位的用人需要,按择优录用的原则,向实训基地所在单位推荐毕业生。

  (9)在基本建设(如建设实验实训室、学生宿舍、食堂等)、仪器设备购置,邀请实训基地所在单位合作,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实训基地所在单位。

  (10)为实训基地所在单位的干部职工进行培训。

  (11)为实训基地所在单位提供其它服务。

  2、实训基地所在单位承担的义务

  (1)参与学校专业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方向、教学计划、实验实训方案等的研究与制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提出意见和建议。

  (2)接受我学校学生实验实训,协助学校安排好学生实验实训内容,组织好学生实验实训工作,指导学生实验实训全过程。

  (3)按学生实验实训要求,提供实验实训场地、仪器设备、原材料等,选派本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学生实验实训指导教师。

  (4)为参加实验实训的师生讲解本行业的发展趋势、本单位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及需求情况、各职业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技能、职业岗位群的结构及各岗位之间的协作等。

  (5)加强学生实验实训期间的管理,参加学生实验实训的成绩考核和鉴定等工作

  (6)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

  (7)为学校培养“双师型”教师提供帮助。

  (8)吸收学校专家、教授和技术人员参与本单位的科研、技术攻关等工作。

  (9)尽可能地为学校学生提供就业机会。

  四、实验实训基地协议书(或合同书)的签订

  1、申报和审批:专业组根据学校实验实训工作的实际需要,在进行认真调查并符合校外实训基地建设基本原则的情况下,填写《天津市东丽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校企合作协议书》(见附表),向招生就业处提交校外实训基地建设的各种相关材料、以及相关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实训教学内容,经招生就业处审查并报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批准,签订协议书(或合同书)。

  2、协议书(或合同书)一式三份,由专业组、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实训基地所在单位各执一份。

  3、协议书(或合同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共建双方的合作目的;

  (2)实训基地的建设目标和受益范围;

  (3)共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参加实训师生的学习、食宿、劳动、卫生、安全等方面的安排;

  (5)签订人、签订时间与合作年限;

  (6)其他相关事宜。

  4、对于协议书(或合同书)到期的校外实训基地,共建双方可根据合作意向和成效,办理协议书(或合同书)续签手续,相关材料应报送教务处备案。

基地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商洛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以下简称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管理,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市级示范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按照《陕西省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管理办法》(陕农发〔20__〕55号)等,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坚持放宽准入门槛、提升质量效益的发展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制定标准、自愿申报、择优推荐、公开公平公正的认定原则,坚持属地监测、名录管理、动态调整的管理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家庭为基本经营单元,从事农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现代农业的主要经营方式。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是指达到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条件,经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认定并发文公布名单,发展产业优势明显、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示范引领作用强、辐射带动效应好的家庭农场。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五条申报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营管理规范。已纳入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基础信息完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2年以上,经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评定为县级示范家庭农场,无违法不良记录,无涉恶涉乱问题,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未被列入异常状态。土地承包或流转合同规范,生产档案健全,生产记录完整。设置购销台账、会计账簿或财务收支记录簿等。

  2.经营规模适度。从事产业符合当地发展规划,生产经营土地相对集中连片,连续流转土地3年以上。从事粮油作物耕种面积80亩(含托管)以上。从事食用菌生产,其中香菇3万袋以上,木耳5万袋以上。从事中药材种植30亩以上。从事果业、蔬菜、茶叶、苗木、花卉等经济作物20亩以上。从事养殖业,肉禽年出栏4万羽以上,蛋禽存栏1万羽以上,生兔年出栏500头以上,肉兔年出栏50头以上,肉兔年出栏200只以上。冷流水养殖面积20__平方米,常规池塘养殖面积20亩以上。从事经济林经营,规模100亩以上。从事种养结合或特种种养业、休闲农业等其他未及的特色农业产业,可适当放宽条件。

  3.经营效益明显。生产效益高于当地平均水平,有稳定销售渠道。粮油作物种植正常年份年销售总额达到15万元以上。食用菌生产正常年份年销售总额达到20万元以上或利润8万元以上。中药材种植正常年份年销售总额达到20万元以上或利润6万元以上。养殖业、经济林业等,正常年份年销售总额达到20万元以上。种养结合或特种种养业、水产养殖、休闲农业等其他特色农业产业,正常年份农产品年销售总额达到20万元以上。

  4.示范带动作用强。与一般家庭农场相比,采用先进的生产管理标准、实用新技术开展生产,实行产品可追溯质量安全管理,注重品牌建设,利用电商等信息化手段为生产服务,形成规范的生产经营管理模式,在科技运用、经营模式、管理水平、产品销售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带动小农户共同发展。

  5.其他条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原则上从县级示范家庭农场中推荐产生。新发展的家庭农场在实际生产中示范引领作用强、辐射带动效应好,且已经达到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标准的,可按本办法逐级推荐。

  第六条申报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PDF版):

  1.商洛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表;

  2.家庭农场经营管理情况报告(主要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问题及建议、下一步计划等);

  3.家庭农场经营者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常年雇工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等;

  4.县级示范家庭农场证书或批文。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

  5.土地承包、流转合同(规范文本)或承包经营权证书;

  6.家庭农场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财务收支记录簿;

  7.其他优秀或先进的证明材料。

  第三章认定程序

  第七条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每年组织认定1次,原则上在当年三季度末完成。认定程序采取自愿申报、县级推荐、市级评定的方式进行。

  第八条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按以下程序开展:

  1.自愿申报。凡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均可自愿申报,并如实填写《商洛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表》(附件1),向所在县区农业农村局(或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社会管理办事处,下同)提出申请。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纸质材料两份。

  2.初审推荐。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对申报的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进行实地核查,并会同县级财政、水利、林业、供销、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填写《商洛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推荐汇总表》(附件2),连同推荐文件一并上报。

  3.复核评定。市农业农村局将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对推荐的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认真复核、综合评定,形成拟认定名单,通过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及时公示,无异议的,命名为“商洛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发文公布名单,并颁发证书。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九条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日常管理和动态监测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抽查和监测复核及监督指导。

  第十条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每年组织监测1次,由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在推荐当年度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时一并报送上年度所有市级示范家庭农村监测结果(附件3)。监测内容包括家庭农场依法经营管理情况、产业发展情况(不得低于申报标准条件)、经营效益情况、示范带动情况等。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监测结果抽查。

  第十一条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监测不合格,取消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资格,证书作废,并向社会公布,且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1.在监测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2.生产经营水平下降、资不抵债的;

  3.经营中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

  4.拒绝监测、监测不达标、不按规定要求提供材料的;

  5.出现其他严重问题的。

  第十二条对因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经营收入或生产规模骤降,难以达到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标准的,经综合评价,认为仍有恢复能力,可予以保留一年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资格。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可参照本办法,制定县级示范家庭农场管理办法,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__年12月31日。本办法实施后,原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认定、管理办法作废。

基地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配合公司的发展目标,提升员工素质,增强员工对本职工作的能力及对企业文化的了解,有计划的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更好的服务于本职工作,特制订《培训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作为公司进行人员培训实施及管理的依据。

  第二条适用范围:凡公司所有员工的各项培训计划、实施、督导、考评等,均依本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条权责划分

  1、行政人事部权责划分

  (1)制定、修改公司培训管理制度

  (2)拟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工作

  (3)联系、组织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各项课程的实施

  (4)检查、评估培训的实施情况(

  5)管理、控制培训费用

  (6)对各项培训进行记录,并对相关培训资料进行存档

  (7)追踪、考核培训效果

  2、部门、小区权责划分

  (1)呈报部门、小区培训需求计划

  (2)收集并提供相关的专业培训信息

  (3)配合部门、小区培训的实施和效果反馈、交流工作

  (4)确定部门、小区内部培训授课人选,并配合、支持内部培训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培训管理

  第四条培训安排应根据员工工作岗位职责,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尽量做到公平合理。

  第五条公司所有员工,均有接受培训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公司培训规划、制度的制定与修改,培训费用的预算、审查与汇总呈报,以及培训记录的登记与资料存档等相关培训事宜,以行政人事部为主要权责部门,各部门、小区均有提出改善意见、建议,配合执行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公司培训的实施、效果反馈及评价考核等工作以行政人事部为主要权责部门,并对全公司的培训执行情况负有督导呈报的责任,各相关部门、小区应给与必须的协助。

  第八条各部门小区应根据各自业务发展的需求,确定部门、小区培训计划,并反馈给行政人事部统筹规划。

  第三章培训体系

  第九条新员工入职培训

  1、培训对象:公司所有新进人员

  2、培训目的:协助新人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尽快进入工作状态

  3、培训方式:公司集中进行培训

  4、培训内容:公司简介(公司的发展情况、组织架构、企业文化、各部门分布及职能介绍等)、公司制度等。

  第十条内部培训

  1、培训对象:全体员工

  2、培训目的:依靠公司内部力量,最大限度的利用公司内部资源,加强公司的内部沟通与交流,在公司内形成互帮互助的良好的学习氛围,丰富员工的业余学习生活。

  3、培训形式:在公司内部以现场指导、讲座、研讨会、交流会的形式开展。

  4、培训内容:涉及管理类、写作类,相关规章制度交流类、各岗位职业技能培训多个方面,及员工感兴趣的知识、信息等。

  第十一条外部培训

  1、培训对象:全体员工

  2、培训目的:依靠外部专家力量,提升从业人员在本职工作上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技能技巧,以增进各项工作的完成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3、培训形式:参加外部公开课、交流研讨会、或请相关专家在公司内部授课。

  4、培训内容:涉及专业技术知识、行业法规、管理方法、领导技能、经营理念、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战略性、发展性等相关内容。

基地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 总则

  1.1 目的

  为配合公司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提升员工素质,增强员工对本职工作的能力与对企业文化的了解,并有计划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进而发扬本公司的企业精神,特制定《员工培训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作为各级人员培训实施与管理的依据。

  1.2 适用范围

  公司各层级员工以及各职能部门开展的各类培训及相关活动均适用于本制度,员工参加或组织相关培训的情况,将纳入部门和个人的绩效考核范畴,作为个人薪资及岗位(含职级)调整的依据之一。另人力资源部为本制度实施的协调、监督及管理部门。

  第二章培训需求与实施管理

  2.1 培训需求的确定

  2.1.1 公司整体培训需求的确定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整体经营战略,经较为充分的培训需求调研后,拟定公司年度培训需求分析报告,或将相关内容在年度工作计划中予以体现,报公司审核确认。

  2.1.2 部门培训需求的确定

  各职能部门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中,应根据本部门现状和未来1~2年内的工作及岗位需求,提出本部门的培训需求。另对于阶段性或临时性培训需求,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反馈或上报主管部门负责人。

  2.2 拟定培训方案或计划

  2.2.1 年度培训计划的拟定

  每年1月30日前,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整体经营战略,并结合各职能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拟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计划中应包括全年拟计划实施的培训项目、培训形式、预计开展时间、培训经费等相关细则。

  2.2.2 季度培训计划实施方案的拟定

  人力资源部根据年度培训计划,结合当期各部门工作实际情况,拟定季度培训计划实施方案,在方案中,应体现出本季度拟开展的培训项目、参训对象、项目责任人、开展时间、费用预算、培训目的等相关内容。

  2.2.3 月度培训计划的实施

  人力资源部不单独拟定公司月度培训培训计划,但在人力资源部经理的月度工作计划中,应对本月开展和实施的培训项目进行阐述,并在工作中对相关细节予以落实。

  2.3 培训方案或计划的审批

  2.3.1 年度培训计划的审批

  人力资源部拟定的年度培训计划,须报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总经理签字确认后执行。期间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对计划内容进行调整,则在季度培训计划实施方案中予以体现。

  2.3.2 季度培训计划实施方案的审批

  人力资源部拟定的季度培训计划实施方案,须报上级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实施,如实施过程中需要对有关内容或项目进行调整,须经上级主管领导同意;如涉及费用超过5000元的调整,须报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执行。

  2.4 培训方案的实施

  2.4.1 人力资源部负责的培训的实施

  对于按季度培训计划开展、以人力资源部为实施主体的各类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培训主管填写《培训项目审批表》(附件1),人力资源部经理和行政人事总监审核确认,其中培训费用在5000元以上,或参训人员为部门经理及以上层级人员,须报总经理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

  2.4.2 其他部门负责的培训的实施

  对于公司各部门自行组织业务学习或相关培训活动,由各部门自行安排。如涉及其他部门人员(含兼职讲师),则须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对于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派本部门人员外出参加相关商业培训,或邀请外部专家到公司开展相关商业培训,须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培训项目审批表》,按表格要求填写后提交至人力资源部,按2.4.1规定的程序办理。

  2.5 培训时间的安排及管理

  由公司组织安排的各类专业技能培训,在时间安排上,尽可能安排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并兼顾培训对日常工作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的程度;对于有公司驻外人员参加的集中式培训,尽可能与公司有关会议相结合,以节省时间和费用。另如因综合因素,需利用非工作时间开展的培训,对于参训人员,则不计为加班。

  第三章培训方式及内容管理

  3.1 关于培训方式

  3.1.1 企业内训

  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安排的公司内部培训,由公司的内部兼职讲师主持或授课,培训对象也均为公司内部各层级员工。在有相关培训需求时,此类培训为第一选择,如因各方面因素限制,公司不具备开展的条件,则可选择其他方式的培训。

  3.1.2 外聘培训师或培训机构开展的企业内训

  对于需要外聘培训师或管理咨询机构到公司开展实施培训项目或活动,一般情况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联系和组织。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培训,则相关业务部门可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推荐培训师或培训机构。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培训需求及与对方联系情况,填写《培训项目审批表》,按2.4.1规定的程序办理。

  3.1.3 外派人员参加相关培训

  对于因公须外派人员参加相关专业培训,则派出人员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培训项目审批表》,按要求填写,注明培训时间、内容、费用等,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报总经理审核后,至人力资源部备案,并按3.5.3相关要求,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后参加相关培训。

  3.2 关于培训的分类

  3.2.1 新员工入职培训

  公司新入职的员工须接受入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公司简介、企业文化、规章制度、行为规范等相关内容,以帮助新入职员工增进对公司及工作环境的了解,迅速进入工作状态。新员工培训一般采用内训方式,人力资源部根据当期新员工的数量,不定期开展。

  3.2.2 员工在职培训

  公司员工在职期间,每年须接受一定时间的培训和学习。其中原则上要求普通职员每年接受公司提供培训的时间不小于40学时,部门主管接受公司提供培训的时间不小于50学时,部门经理接受公司提供培训的时间不小于60学时。

  员工在职培训的内容应包括专业技能(含市场营销、生产技术等)、通用管理技能、职业发展与心态等方面的内容。采用外训和内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进行。

  3.2.3 关于员工外训

  对于因工作需要,公司派出员工参加相关培训机构组织的商业培训,属于员工外训(时间不超过30天)。外训费用超过XX元/人,脱产时间超过5天以上的,须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其他情况须经总监层级以上管理人员确认后执行。

  参加外训的人员受训完毕返回公司后,须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受训总结和培训教材备案,方可到财务部门核销相关费用(培训费、差率费等)。

  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培训所涉及的费用及培训内容,在员工派出参训前确定是否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附件2),明确相关责任。

  3.2.4 关于委托培养

  因公司发展需要,对于部分关键岗位所需的经营管理或技术性人才,可以采用委托相关培训机构或院校培样的方式进行培训(培训时间超过30天)。委托培养的人选须公司董事会认可同意,并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明确委培人员须在公司服务的年限、委培费用的承担等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参见公司《培训协议》(附件2)相关条款。

  第四章内部培训讲师的管理

  4.1 内训讲师的选聘与培养

  4.1.1 内训讲师选聘流程 (部门推荐,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总经理确认)

  内训讲师的工作性质为兼职,即在公司内部开展培训活动,以不影响其自身的正常工作为原则,或尽量将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人力资源部根据当年培训工作开展计划,确定当年内部讲师的数量、专业方向,并在年度培训计划中予以体现,报请公司核准后,向公司相关部门发布内训讲师推荐信息。相关部门负责人推荐适合人选至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提交公司总经理确认,发放内训讲师聘书。

  4.1.2 内训讲师的选聘标准

  内训讲师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同时在相关岗位上具有三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工作技能位于中等以上,无重大违规违纪历史,具有较强的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善于沟通。

  4.2 内训讲师的级别评定

  公司对内训讲师施行等级管理的办法,每年将根据内训讲师的工作能力以及当年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级别评定,分为初级、中级、高级。

  内训讲师须具备一定的课程开发能力,并全年保持一定的课时总量。如全年经人力资源部认可的授课时间不得低于30课时,或全年开发的课程数量不得小于3门,否则不具备次年晋级资格。

  4.3 内训讲师课酬管理

  公司将根据内训讲师当月经人力资源部认可并备案的授课时间,计发课酬。其中初级讲师60元/课时,中级讲师80元/课时,高级讲师100元/课时。

  另对于内部讲师在部门内部开展的属于本职工作范畴的正常培训活动(如自营督导到办事处开展进行工作辅导或培训)不计发课酬。

  第五章培训档案及记录管理

  5.1 关于培训档案

  5.1.1 培训档案的建立

  公司开展的新员工入职培训、各类员工在职培训、员工外训、委托培训等活动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应建立相应培训档案备查。

  5.1.2 培训档案的内容

  培训档案的内容包括《培训项目审批表》、《培训项目实施情况记录表》(附件3)、参训人员名单及出勤记录、培训教案(或教材)等相关内容,另对于部分培训项目,应附有《培训效果评估调查表》。

  5.1.3 培训档案的用途

  建立培训档案,是规范公司培训管理的重要措施,让各类培训均有相对完整详细的记录,避免重复培训,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同时,培训档案也是公司对于人力资源部组织和开展的各类培训活动进行评价和考核的重要依据,保证培训效果及质量的重要手段。

  5.2 关于个人培训记录

  5.2.1 个人培训记录的建立

  对于公司主管及以上层级的人员、部分专业技术人员,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其参加培训的情况,建立个人培训记录。

  5.2.2 个人培训记录的内容

  个人培训记录应包括《个人年度培训情况登记表》(附件4)、《培训协议》、结业考试试卷及成绩单、结业证书(复印件)等相关个人培训资料。个人培训记录与员工档案一并保管备查。

  5.2.3 个人培训记录的用途

  个人培训记录为员工参加各类培训活动的主要证明材料,是公司对员工实施调动、职级调整、绩效考核等相关人事活动的依据之一。

基地管理制度 篇10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家庭农场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家庭农场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家庭农场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家庭农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二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家庭农场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家庭农场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

  第三条 财务管理是家庭农场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

  第四条 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家庭农场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第五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分析家庭农场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

  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当好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第六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

  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第七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八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九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家庭农场负责人,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基地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公司的员工培训工作长期稳定统一和规范地运行,为企业需要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满足企业长期发展的需要,使员工培训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解决企业的实际问题,便于对其投资人力资本开发成本进行分析。

  第三条 倡导“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提高员工的自身素质和个人竞争力。

  第四条 本培训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 培训的目的和原则

  第五条 企业组织员工培训的目的在于配合公司整体发展目标,开发公司人力资源,提高员工素质,激发员工潜能,提高工作绩效,逐步提升本公司全体员工的基本素质和公司发展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与品质,增强企业凝聚力,把企业打造成学习型组织。

  第六条 组织、实施员工培训必须遵循的以下原则:全面化、系统化、灵活化、针对化、专业化。

  第三章 培训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公司的培训工作实行企业管理部归口管理,各部门配合实施的原则。

  第八条 企业管理部为公司培训主管机构,企业管理部在年度初期需到各部门进行培训调研,依据公司的人力资源状况、各部门的培训需求及公司的全年工作安排制定出公司总体的年度培训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考核。

  第九条 公司的各部门为公司的培训分管机构,各部门指定负责人应定期向企业管理部提交部门培训需求和内部培训计划,并积极配合企业管理部开展培训工作并进行培训管理。各部门内部应定期组织交流会,相互研讨、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第十条 加强岗前培训,对各部门要求根据各岗位说明书准备并组织新进员工的岗前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计划。

  第十一条 对于晋职晋级、调岗的员工,到新岗位上要有三个月的培训期,培训期结束后向企业管理部上交工作总结,经领导审阅后正式上岗。

  第十二条 制定各类培训计划需要包括:

  1、培训制度

  2、培训内容

  3、岗位职责

  4、干部要求

  5、财务、物资、质量体系等配套工作知识

  6、各类规章制度的学习

  7、培训、上岗考核方式、方法

  第十三条 企业管理部在培训中的主要职责:

  1、公司培训体系的建立,培训制度的制定和修订;

  2、公司整体培训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3、对各部门培训计划实施督导、检查和考核;

  4、培训教材的购置和保管;

  5、培训讲义的组织编写及相关材料的制作分发;

  6、对外部培训师的选聘、内部培训师的培养和选拔;

  7、外派培训相关事项的管理及外派参与培训员工的管理;

  8、培训计划、培训报告、培训报表、培训总结等的搜集、汇总、整理归档;

  9、参训员工的出勤管理;

  10、各部门内部培训的管理,协调与调度。

  第十四条 各部门在培训中的主要职责:

  1、本部门的培训需求计划的制定;

  2、积极配合企业管理部实施培训工作;

  3、本部门培训工作总结与资料汇总、整理和归档;

  4、本部门员工岗前、岗中技术培训及其考核;

  5、培训工作报告的撰写和呈报,按时上交企业管理部备案。

  第四章 培训计划

  第十五条 企业员工培训工作分为长期、中期和短期计划,由专人定期检查计划的实施执行情况,并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进行适时调整。

  第十六条 培训计划种类:年度培训计划、月度培训计划、临时性培训计划。

  第十七条 制定培训计划程序:

  1、各部门由专人负责填报《培训需求申请表》(附件1),报企业管理部审核备案。

  2、企业管理部根据公司整体人力需求状况制定培训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十八条 各部门在每月25日前将本部门下月的培训需求计划报企业管理部审核并备案。

  第十九条 企业管理部根据培训需求,编制公司培训计划和具体培训方案,并对整体培训计划负责,保证其有效实施。

  第二十条 月度培训计划必须提前十天报相关领导审批;临时性计划必须提前七天报相关领导审批。

  第五章 培训内容及方式

  第二十一条 培训内容及方式:

  一、新员工培训内容:

  1、公司的发展历程及未来规划。

  2、企业文化的培训。

  3、公司组织机构及各项规章制度、行为规范及员工薪资福利等。

  4、岗位职责及企业操作流程培训。

  5、生产一线参观。

  6、岗位要求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培训。

  二、在职人员培训内容:

  1、企业精神、文化和规章制度培训。

  2、职业资格培训。

  3、管理、营销、技术知识以及技能的提升培训。

  4、各岗位工作程序、工作技能规范、基础理论知识相关培训。

  第二十二条 公司对员工的培训方式分为内训(内部培训和外聘培训)和外训(公开课)两种。内部培训方式注意包括:讲座、录像、在线学习电子书等。

  第二十三条 外派参加培训的人员在培训结束以后,必须及时将培训期间的学习笔记和学习资料反馈到企业管理部归档,作为培训素材供公司内训时使用。

  第六章 培训考勤与奖惩制度

  第二十四条 参训员工自收到培训通知当日起,所有参训员工均应合理安排工作及私人事务,确保准时出勤。

  第二十五条 培训期间所有员工上课均应维护本公司员工形象标准,并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十六条 员工培训时,须在《员工培训签到表》(附件2)上签到,不得迟到、早退。《培训记录表》(附件3)由企业管理部存档。

基地管理制度 篇12

  1、根据公司的培训计划,组织落实培训讲师和培训教材,在培训前发布培训通知。在培训前三天发布通知,教材在培训前三天准备齐备。

  2、组织学员进行培训并现场签到,控制培训现场的培训纪律。现场签到情况真实,培训纪律良好。

  3、根据培训的要求组织进行评估(考试、实地操作、口试和心得体会)。及时组织进行培训效果评估。

  4、组织对新入职的人员进行岗前认知知识培训(含员工手册、三级教育)。按照公司的管理要求对新员工进行培训,基础培训率达99%合格率95%(不合格者不核准上岗)。

  5、联系外训事宜,收集有关外训课程信息,建立外训机构和培训课程档案。外训培训机构档案管理齐全,标示清楚,查找方便。

  6、接受各部门的临时培训申请和专案培训申请,呈报审批后组织实施。在部门呈报的两天内呈报人力资源部经理,根据公司的人力资源培训政策安排执行。

  7、根据公司的培训要求组织进行外训,与学员签订外训协议或合同(负责起草协议和合同)。按照外训的要求签订培训协议或合同。

  8、组织编写内部培训的教材,规范教材的编写方式和编写要求。培训教材管理规范、标示清楚,查找方便。

  9、接收各部门的奖惩申报并进行实事调查。在部门呈报的两天内进行调查,调查公平、公正,不歪曲事实 。

  10、组织调查和处理员工间争议和员工与企业的劳动争议(组织相关人员例如工会、综合管理部、所在部门管理者评审)。在员工申诉的两天内进行调查,调查公平、公正,不歪曲事实并按公司的规定处理。

  11、根据公司的管理要求,宣导公司的企业文化、规章制度、人力资源政策。根据公司的会议精神和政策执行。

  12、受理完成直接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按上级规定的时间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基地管理制度 篇13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管理,明确生产性实训基地的功能与任务,为学生实训及教学、科研、生产、社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等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撑,更好地发挥实训基地的功能,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内涵

  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是学校利用自身的优势,与行业、企业社会相结合,逐步开发实训基地的生产性功能,通过产品生产、社会服务、技术研发等生产性过程,贯彻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学生职业素质和实践技能的一种校内实训基地。生产性实训基地通过与企业的紧密合作,营造真实的职业环境,引入企业相关资源,不仅可变消耗性实习实训为创造效益的生产性实训,降低实验实习教学成本,还可通过面向市场、社会和企业,开展生产、加工、设计、科研、培训等业务来创造学校的社会效益,提升学校社会竞争力。

  第二条建设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目的

  建设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目的是给学生提供一个更真实、更有效、更接近于未来实际工作岗位的学习环境和过程,确保专业课程的设置符合企业实际工作需要,使学生的学习和未来岗位的要求相吻合;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水平和团队精神,提高专业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并为教师提高专业水平和教科研能力提供平台和途径。

  第三条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主要任务

  1、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校企共同制定实训课程标准,开发实训项目,编写实训教材等教学文件。

  2、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进程表,制定实训教学计划和实施方案。

  3、按照实训课程标准与教学计划的要求,组织和实施实训工作。

  4、建立和完善实训基地的各项管理制度。

  5、依据技术发展和岗位需求变化,更新和开发新的实训项目。

  6、组织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资格鉴定工作。

  7、在保证教学实训任务的前提下,积极面向市场、社会和企业,开展技术服务和职业培训工作。

  第四条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基本要求

  1、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实训内容要求。

  以企业的真实生产任务(产品、项目、流程)为载体,遵循学生技能形成的规律,系统地设计实训项目体系。实训内容应以生产性实训为主,实训项目的开发应注重以下方面:基于工作岗位基本能力的实训项目;基于企业真实产品生产的实训项目;基于企业真实业务流程的实训项目;基于企业真实管理流程的实训项目等。

  2、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环境要求。

  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必须引入企业真实的工作情境、文化氛围和管理模式;实训基地中的设备配置和布局应尽量贴近企业的真实生产场景,教学环境按照企业生产工序流程设计;实训基地的实训项目名称、功能、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安全责任等规章制度参照企业规章制度设计。

  3、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管理制度要求。

  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应有明确的岗位职责,严格的考核办法和奖惩制度。

  4、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文档资料要求。

  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文档资料主要包括:

  (1)基地概况类:经费投入情况、基地设备情况、合作的对象及主要内容等。

  (2)实训项目类:生产性实训项目清单、实训项目资源库(包括实训项目教学案例、实训教材或学生工作手册、源自于企业的产品库、元器件库及相应的技术文件资料库等)。

  (3)管理制度类:实训基地按照本管理办法第四条第3款的要求,制订的管理制度。

  (4)教学文件类:实训项目的实践教学标准、实训教学计划、生产性实训项目考核标准、学生实训手册、教师指导手册等。

  第五条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管理与评估

  1、实习科作为学校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本校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信息汇总、相关制度的制订与修改以及专业科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与运行的协调等工作。

  2、各专业科具体负责相关实训基地的日常管理和实训的教学实施工作。

  3、学校成立生产性实训基地考核评估小组,负责对各专业科的生产性实训基地进行检查评估;生产性实训基地的检查评估内容按照本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要求。

  第六条本条例由校长室负责解释,实习科组织实施。

基地管理制度 篇14

  一、培训宗旨

  1、培训在企业活动中的地位

  培训是企业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进入公司的新员工,必须接受公司的岗前培训,员工上岗后要进行岗位专业技能培训,培训工作在企业中始终是一项长期、持续的造血工程。通过形式多样、务实有效的培训,有利于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提升管理者的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整体实力的增强。

  2、培训目的

  (1)帮助经理及时掌握公司内、外部环境条件的变化。了解公司员工的思想状况与工作情况和对相关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状况。

  (2)使基层管理人员尽快掌握必要的管理技能,明确自己的职责,改变自己的工作观念,熟悉工作环境,习惯新的工作方法。

  (3)使专业人员熟练掌握本企业的知识和技能,及时了解各自领域里的最新知识与社会发展相适应。

  (4)为员工提供再学习和深造的机会,以实现其个人的价值。

  (5)对一般员工的培训是使其了解公司及产品概况,掌握工作规范,必要的工作技能,明确责权界限,以求按时完成本职工作。

  (6)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改善公司人才结构,为企业培养和储备人才,使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7)激发员工求知欲、创造性、发掘员工知识更新、能力更新的潜力。

  (8)达到合格的管理者必须是合格的培训者的要求。

  (9)加强企业内部的团队修练,增加企业自身的凝聚力,增进员工对企业文化、经营理念的理解。

  通过培训减少员工工作失误,避免事故,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3、培训原则

  (1)经常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学习和培训。

  (2)预先制订培训后期要求达到的标准。

  (3)积极指导员工的培训和学习。

  (4)培训和学习应是主动的而不是被动的。

  (5)参加培训者能从培训中有所收获。

  (6)采用适当的培训方式、方法、培训方式要力求多样化。

  (7)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培训对象要采取不同的培训方式。

  (8)通过培训为员工提供晋升机会。

  二、培训分类

  1、按培训制定周期可分为:年度培训和月度培训。

  培训工作由各部门按年度制订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汇总后并根据公司总体的培训任务制订公司年度和月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和考核,各相关部门配合培训师实施。

  2、培训按时间可分为:不定期培训与定期培训。

  3、培训按方式可分为:分阶层脱产培训和不脱产培训。

  4、培训按培训对象可分为: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级人员的培训;部门经理和主管级以上人员的培训;一般员工的培训;特殊岗位人员的培训;新聘人员的培训等。

  三、不同培训对象的培训方法

  (一)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级人员的培训

  1、董事会决定总经理的培训,总经理决定副总经理、总监级人员的培训。

  2、部经理、总监级人员的培训方式主要有:外出学习考察、外出进修、聘请有关专家培训。

  3、对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级人员的培训可以就下列内容进行:

  (1)学习考察本行业先进企业的先进管理经验及先进技术。

  (2)学习考察知明企业的先进管理经验。

  (3)到知名管理学校或研究机构进修。

  (4)参加资深培训机构或操作性较强的院校组织的有关总经理的素质培训和经营研讨班。

  4、根据情况可以与培训人员签订教育培训合同。培训费用_______元以上者须签订合同。

  5、培训结束后,总经理、副总经理或总监级人员必须整理出学习材料,一份交办公室存档,一份交人力资源部作为公司培训教材。

  6、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级人员的培训至少每一年定期组织一次。

  (二)部门经理和主管级以上人员的培训

  1、部门经理和主管级人员的培训主要通过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也可以聘请专家培训。

  2、部门经理或主管级人员的培训一般就下列情况进行:

  (1)公司重大改革、政策调查等;

  (2)重大的技术改进或质量体系变更;

  (3)新的管理模式的建立和运行;

  (4)不断发展的企业文化;

  (5)最前沿的管理理论和经营理论;

  (6)部门经理和主管级人员的培训考核结果将纳入绩效考核评估记录;

  (7)部门经理和主管级人员的培训至少每半年定期举办一次。

  (三)一般员工的培训

  1、一般员工的培训由人事部配合组织协调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培训。

  2、一般员工的培训就一列内容进行:

  (1)《员工手册》、相关规章制度的培训;

  (2)岗位技能培训、业务知识培训、新技术培训;

  (3)工作程序的培训;

  (4)新开发的产品培训;

  (5)不断发展的企业文化培训;

  (6)综合素质培训。

  3、一般员工的培训根据工作需要每半个月安排组织一次。

  (四)特殊岗位人员的培训

  1、公司某些重要岗位的在岗人员应对其进行特殊培训,如财务人员、人事职员、专业营销人员等。

  2、特殊岗位人员的培训可以采取外部脱产培训和内容培训的方式。培训内容应主要是本岗位专业技能培训。

  3、特殊岗位人员在进行脱产培训前,公司须与其签订培训教育合同。

  4、特殊岗位人员在外部培训结束后必须整理出学习材料,一份交办公室存档,一份交人力资源部作为公司培训教材。外出参加培训人员应持有培训单位的考核证明与资料。

  (五)新聘员工的培训

  1、新聘录用的员工在上岗前必须统一接受人力资源部组织的新员工岗前培训,未经过统一岗前培训的新员工不能上岗。

  2、人事负责对新聘人员进行企业文化、员工手册、规章制度、经营理念、管理模式、安全教育、素质教育等方面的培训。

  3、新聘人员所在试用部门配合人力资源部开展新员工岗前培训,由其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对新员工进行部门职能、岗位描述、工作流程和程序、业务规范以及专业技能等方面的必要培训。

  4、新聘员工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到所在部门上岗试用。

  四、培训内容与责任部门

  内容责任部门

  企业文化培训人力资源部

  员工手册、规章制度培训人力资源部

  部门职责、岗位描述培训人力资源部、所在部门

  业务素质、专业技能培训人力资源部、所在部门或相关部门

  管理培训人力资源部、所在部门或相关部门

  新政策、新技术培训人力资源部、所在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

  产品知识培训人力资源部、相关职能部门

  岗位班前培训所在部门

  培训者培训人力资源部、所在部门

  五、培训计划

  (一)培训计划的制订与审核

  1、各部门依照人力资源部划定的培训内容与责任部门,按年、按月拟订“培训计划”送人力资源部审核,并作为培训实施依据。

  2、人事部就各部门所提出的年度、月度培训计划汇编年/月培训总计划,呈报上级领导核鉴。

  3、各项培训课程由人力资源部培训师审核或编制,并填写“培训实施计划表”提报呈核后,通知有关部门及人员。

  (二)培训计划的内容

  培训对象、内容、时间、目的

  六、培训实施的运行规则

  (一)实施规则

  1、人力资源部培训师应依“培训实施计划”,按期实施并负责全部培训事宜,如场地安排,有关教材分发、教俱借调,通知受训单位。

  2、如有补充培训教材应于开课印刷完成,以便培训师上课时发给学员。

  3、各项培训结束时,应举行考核测验,由培训师负责监考,考核测验题目由培训师于开课前递交人力资源部审核。特殊专业培训应安排有关专业人员协助、配合。

  4、对受训学员应有签到记录,以便人力资源部检查上课人员出席状况。

  5、受训人员应准时出席,因故不能参加培训者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6、人力资源部定期召开检查会,评估各项训练课程实施效果,并记录评估内容,递交各有关部门参考,予以改进。

  7、各项培训考核测验因故缺席者,事后可以参加补考,补考测验不到者,一律以零分计算成绩。

  8、培训测验成绩列入绩效考核积分,对于成绩不合格者,培训师报人力资源部经理履行“人事建议权”。

  (二)培训的管理过程

  “计划实施评价处理”循环过程

  (三)培训方法

  1、传授式培训方法:

  (1)个别指导

  (2)开办讲座

  2、参与式培训方法:

  (1)会议研讨

  (2)小组培训

  (3)角色扮演

  (4)案例分析

  (5)模拟演练

  (6)脑力风暴会

  (7)参观访问

  (8)事故处置训练

  (9)影视法

  (10)业务游戏

  3、其它方法

  七、培训职责

  (一)部门职责

  1、拟订培训政策、培训方案、编制培训预算。

  2、选定培训对象。

  3、安排新职工岗前培训计划。

  4、完成培训工作分析。

  5、提出培训建议,协助公司领导确定培训项目。

  6、组织安排培训工作,承担培训任务。

  7、衡量、评价培训工作。

  8、管理培训师日常工作。

  9、管理各种培训设施。

  (二) 领导职责

  1、负责拟定公司的总体培训政策、方案、预算。

  2、协助或独立策划项目。

  3、组织制订培训计划。

  4、审核培训教材、教案及相关资料。

  5、负责培训工作总结与分析考评。

  6、负责培训业务对外联络事务。

  7、协助培训讲师实施培训课程。

  (三)培训师职责

  1、制订、汇总培训计划。

  2、编写、购买、整理培训教材、教案、相关资料。

  3、负责培训课程的实施与管理。

  4、负责学员的培训效果考核(试卷编印、考试评卷)包括培训后工作绩效考核统计。

  5、负责校对各种打印、分发培训资料。

  (四)其他工作人员职责

  1、协助培训师做好种项培训准备。

  2、管理学员参加培训的日常考勤。

  3、协助打印、管理各种培训资料。

  4、协助培训师进行培训效果分析统计。

  5、负责教学书籍与器材的管理。

  6、协助处理培训活动的接待事务。

  7、做好培训的服务与保障工作。

  八、培训教材与器材的管理

  1、每次培训要有完整而系统的教材。

  2、建立健全教材的档案资料、备查并妥善保存。

  3、每次培训的考核题与成绩统计资料都要存档保存。

  4、建立健全考核的档案资料。

  5、教学器材要登记上帐,明确器材使用交接手续,使用人员要妥协保管,出现问题及时上报。

  6、教材与器材的保管工作由其它工作人员负责保管和管理,暂时无其他工作人员时,由培训师负责。

  九、培训的考勤与课堂管理

  1、学员要爱护培训场地一切设施。

  2、学员应遵守各项培训制度。

  3、学员上课时应将手机关掉、bp机调到振动。

  4、课堂上不作与培训无关的事情,不得随意出入,认真做好笔记。

  5、参加培训人员都要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应迟到、早退、旷课。

  6、培训考勤列为考核一项,考勤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培训考核。

  7、如有特殊事情不能参加培训,必须向人力资源部请假,不请假者按旷课处理。

  8、考勤与课堂管理由培训师或其他工作人员负责。

  十、培训评估、检查、反馈

  (一)培训评估

  1、培训期间或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经理负责组织多方面、多角度的评估活动,并将评估结果记录存档(含合格和不合格者),必要时反馈给培训师、培训对象和相关人员。

  2、培训评估的考核结果将与绩效考核挂钩,员工接受培训的情况将列入员工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其培训考核的成绩、成果将按照一定的核算方式计入绩效考核的汇总评估结果。对于有明确专业技术规范、标准或有特殊需要规定的培训考核,应严格按相关的标准,要求组织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应参加下一轮培训、考核、直至合格通过。多次培训考核仍不合格者,应重新考虑其工作安排。

  3、除了对参加培训的员工进行必要的考核之外,部门负责组织和培训者也要地培训工作的实际效果进行考核、评估,以不断改善、提高培训工作的技巧和水平。

  4、评估原则:培训效果应在实际工作中得到检验(而不是在培训过程中)。

  5、评估方法:

  成本收益评估法

  汇报方式评估法

  调查法、问卷评估法

  试卷评估法

  培训工作程序评估

  6、评估记录:健全培训工作结果的档案资料。

  (二)检查、反馈

  1、各部门应对参加培训的员工,在工作岗位上进行严格的督导检查、考查员工培训后在工作态度和工作绩效的表现,将结果反馈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将学员在培训期间的表现、出勤、成绩及时反馈各部门。

  十一、培训的奖惩规定与标准

  1、对于培训效果佳,培训后员工业绩有明显提高的培训师,公司应给予奖励。

  2、对培训项目设计、开发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的人员,公司应给予奖励。

  3、对积极参加培训、表现突出、成绩优秀,在工作岗位上业绩突出者,公司应给予奖励。

  4、对培训态度不认真、不认真准备培训教案、课堂实施差,培训效果差的培训师,公司应给予惩罚。

  5、对参加培训的员工、课堂表现差、培训后考核成绩差、工作业绩无提高的,公司应给予惩罚。

  6、奖惩标准,应根据情况由部门经理制定,报总经理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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