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静水流深日期:2025-12-06人气:6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精选5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及标准的管理,维护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
第二条编制依据
(一)现行的国家、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安全规程等;
(二)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和规范;
(三)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工作原理资料以及设计、制造资料;
(四)曾经出现过的危险、事故案例及本项操作有关的其它不全安全因系;
(六)其它有关要求。
第三条编制内容
(一)明确适用范围;
(二)行业和工种要求的一般规定;
(三)该工种的安全规定;
(四)操作前的准备及安全确认,包括:操作前做哪些检查、机器设备和环境应该处于什么状态、应该做哪些调整、准备哪些工具等;
(五)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要求包括:应该和禁止穿戴的防护用品种类,以及如何穿戴等到;
(六)操作的先后顺序、方式;
(七)正常的操作程序;
(八)操作过程中机器设备的状态;
(九)操作过程需要进行哪些测试和调整,如何调整;
(十)操作人员所处的位置和操作时的规范姿势
(十一)操作过程中有哪些必须禁止的行为;
(十二)特殊操作内容;
(十三)异常情况处理要求;
(十四)收尾工作;
(十五)其他要求。
第三章培训及学习
第四条对照工种作业标准,建立健全各工种、各岗位人员操
作规程和各工序操作标准。
第五条建立专门的安全操作规程学习制度,聘请有经验的老
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讲解,对职工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同时要在公司举办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中,将安全操作规程列为重点学习内容,保证安全操作规程的全面落实,每次学习结束后,要组织对职工进行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
第六条推行职工持卡上岗管理制度。制作各岗位、各工种岗
位危险源辨识卡,辨识卡上注明各岗位、各工种的操作标准和可能发生的危害因素,职工1人1卡,持卡上岗。
第四章检查及考核
第七条制定安全操作规程考核验收办法,实行动态监督检
查、班清班结,并做到持卡上岗,使每一位从业人员均能明确自己所从事岗位应当如何做,做什么,怎么做,不应做什么。
第八条加大对安全操作管理的监督考核力度,对不熟悉操作
标准的上岗人员,要立即进行停工培训。
第九条特殊工种及各岗位从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持卡上
岗,并且熟知本岗位操作标准。对现场抽查应知应会差者或违反操作标准作业者,责令其下岗培训,并按规定予以处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条强化对各岗位、各工种人员操作行为的监督考核,形
成闭环式的管理机制,落实各级各类人员监督考核责任制,加大监督考核力度,确保职工规范操作。
第十一条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的检查内容:
(一)检查违章行为。安全管理人员在检查中根据安全操作规程和常见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行为范例,对重点设备、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行为。同时,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二)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备使用情况。检查是否使用本工种规定的防护用品,穿戴是否正确,安全防护设施是否被拆除,或者否被错误使用。
(三)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对特种作业人员检查的重点是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及复审教育是否按规定进行、是否有非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是否有违章行为等。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率。
(四)检查员工对安全操作规程的掌握情况。
第十二条检查采用现场检查和笔答考核两种办法。现场检查的方法是让员工从头开始操作,直到这项工作结束为止,检查人员利用事先制定好的检查表,逐项进行打分,对不符合要求的操作,检查结束后在现场给予纠正。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解释权属煤业有限公司。
安全操作规程是职工从事岗位作业,进行生产活动的技术规范,是保障生产安全的基础。为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核、贯彻与执行、落实、监督中的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从事生产、生活的岗位工种必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由各分管领导组织本系统的单
位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部门所有岗位工种需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并审核通过,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条
安全操作规程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符合本企业现场的条件,
体现专业工种特点,具有指导性、安全性,使于标准规范化操作。
第三条
安全操作规程应涵属如下内容:
1、各工种岗位对操作人员的基本要求;
2、各工种岗位对操作人员操作程序和标准;
3、岗位环节全过程控制,要涵盖从进入操作现场操作准备到操作结束和离开操作现场全过程的各个操作环节;
4、违反操作程序和标准可能导致的危险和危害。
第四条
安全操作规程必须经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审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批准发布实
施。
第五条
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岗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掌握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经考试
合格后持证方可上岗,特殊工种必须按规定经具有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六条
工区(车间)必须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培训形式多样化、每半年组织一次考试。
第七条
职能部门负责对安全操作规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的,都均断定为“三违”,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人员要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八条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提高职工素质,保证安全生产的一项长期基础工作,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和分工、认真组织开展好此项工作。否则,因操作规程编制审核贯彻执行不力的,给予责任人100—500元的处罚,因无操作规程施工造成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九条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可分为十个区域为安全操作规程必须健全建立的岗位:
1、龙门吊应有专人开车,司机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本机的结构特点和操作方法,并经考试合格后发给合格证书,才允许开车。
2、严禁非司机开车。
3、司机工作时,只听地面上专门人员指挥(并且只能有1人指挥),但是无论什么人发出停车信号时均应停车,查明情况再开车。
4、每日每次开车前,必须检查所有机械和电器设备是否良好,操作系统是否灵活,并按规定对设备进行保养和润滑。
5、使用前必须检查起吊钢丝绳状态应符合起重机械的有关规定,绳卡应牢固,走行系统良好,限位开关、制动器和其他安全装置应可靠。
6、液压系统应安全可靠。
7、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接地。
8、起重机上禁止搁放或存放易爆或易燃物品。
9、工具、备件等应放在工具箱内。禁止随意搁放,以免落下伤人。
10、走行起动前,要确认走行轨道上无障碍物,轨道地基无沉陷。
11、走行起步时要鸣笛(铃)示警,缓慢起步。
12、起重机行走时,禁止搭人或搭物。
13、起重机作业必须设专人指挥。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不得擅自进行起吊或走行操作。
14、被吊物体必须捆扎牢固。起吊点必须符合规定要求。起吊时要平稳垂直起吊,禁止用起重机斜拉、拖拽物体。
15、起重机走行时,要确认两侧驱动是否同步。如发现偏移,必须停车检查调整。
16、两台起重机合吊一物体时,应使用平衡梁。起重量不得超过两台总重量的80%.两台起重机走行、吊放等动作要一致。
17、起吊物下禁止站人。
18、空车走行时,吊钩要离地面2m以上。
19、换梁龙门起重机的吊梁(梁架)上不许坐人,吊梁下禁止站人。
20、换梁龙门起重机吊梁行走时,必须注意两台起重机要同步,如有偏移要立即停车检查调整。
21、禁止起重物长时间停留在空中。
22、对起重机进行维护或修理时必须切断电源。
23、风力超过六级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用两侧夹轨钳夹住钢轨,换梁龙门起重机必须打铁锲。龙门起重机停止使用时亦应照此办理,并将吊钩升到上限位置,吊梁架按规定放置,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24、每年应对起重机进行一次定期检查,并进行静、动负荷试验。
工作前:
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等部件按点检卡的要求检查,发现异常现象,应先予排除。操作者必须在确认走台或轨道上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当电源断路器上加锁或有告示牌时,应由原有关人除掉后方可闭合主电源。
工作中:
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时(或负荷达到最大重量时),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将重物放下,检查制动器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操作者在作业中,应按规定对下列各项作业鸣铃报警。
起升、降落重物;开动大、小车行驶时。起重机行驶在视线不清楚通过时,要连续鸣铃报警;
起重机行驶接近跨内另一起重机时。吊运重物接近人员时。
操作运行中应按统一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正常。
起重机大、小车在正常作业中,严禁开反车制动停车;变换大、小车运动方向时,必须将手柄置于“零”位,使机构完全停止运转后,方能反向开车。有两个吊钩的起重机,在主、副钩换用时和两钩高度相近时,主、副钩必须单独作业,以免两钩相撞。
两个吊钩的起重机不准两钩同时吊两个物件;不工作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制动器。不准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严禁在有负载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制动器。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制度:
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超过额定起重量时不吊;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挂不牢不吊;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
抱闸或其它制动安全装置失灵不吊;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歪拉斜挂不吊;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埋在地下物件不拔吊;带棱角块口物件、未垫好不吊。如发现异常,立即停机,检查原因并及时排除。
工作后:
将吊钩升高至一定高度,大车、小车停靠在指定位置,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拉下保护箱开关手柄,切断电源。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做好交接班工作。
龙门吊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安全检查鉴定书、安全作业操作规程,才能投入使用。
1、龙门吊应有专人开车,司机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本机的结构特点和操作方法,并经考试合格后发给合格证书,才允许开车。
2、工作前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具,拆除锁轨装置后,小心登上直梯进入驾驶室。
3、司机工作时,只听地面上专门人员指挥(并且只能有1人指挥),但是无论什么人发出停车信号时均应停车,查明情况再开车。
4、每日每次开车前,开车前必须检查所有机械部分、电气部分是否处良好状态(包括限位器、钢丝绳、吊钩、制动器),操作系统是否灵活,并按规定对设备进行保养和润滑。
5、龙门吊每次起动前必须行铃提示地面人员,并空载试车,检查卷扬限制器是否灵活,应指定专人负责挂钩指挥作业。每班第一次吊运物品,尤其是吊运接近额定负荷的物品时,司机应先将重物提升20cm左右高度,做刹车试验并确认吊装良好后再作业,移动过程中,应与重物高出移动途中一切物体50cm以上。
6、吊运重物时,应鸣铃让人躲开或绕开,严禁从人头上越过,应听从地面人员指挥,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警告信号。
7、不许吊着重物在空中长时停留,吊着重物时,司机和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8、禁止人随物品一起升降,龙门吊运行时严禁任何人停留在机架上。
9、不允许长时间吊重于空中停留,龙门吊吊装重物时,司机和地面指挥人员不得离开。
10、应定期对钢丝绳进行维护保养,并正确使用钢丝绳。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严禁起吊重物:
(1)钢丝绳打结或扭曲时;
(2)钢丝绳与物体的棱角接触;
(3)千斤绳夹角过大;
(4)穿过滑轮的钢丝绳有接头。
11、吊钩放到最低位置时,钢丝绳索在卷筒上最终少留有2圈以上,钢丝绳磨损腐蚀超过表面钢丝绳索直径的40%,烧坏压扁变形、折断一股或在10cm内断丝根数超过5根,均应禁止使用。
12、交接班时,两个班的司机应共同检查全机的机械设备和电器设备情况,并填写司机日表。
13、龙门吊检查、修理或保养时应切断电源,且挂“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警示牌,以免误开车造成重大事故。
14、经常检查各部件是否有松动现象,防止螺栓螺钉等物件落下伤人。
15、突然断电时,要将主电路开关切断,将所有控制器手柄转至零位。
16、龙门吊起动、停止应缓慢,禁止在运行中突然改变方向,当大、小车运行接近终点时,应用最慢速度,禁止用限位器作为停止运行的手段。
17、龙门吊工作完毕后,应将吊钓升起,小车停放在司机室一侧,并开到指定地点,将所有手柄均转到零位,用夹轮锁紧轨道,如遇大风应使用结实可靠的揽风绳,切断电源,锁闭操作室,达到整齐、清洁、安全。
18、禁止六级以上风力工作。
19、严禁非司机开车;严禁酒后操作,工作中不许与他人闲谈;禁止超负荷使用;禁止倾斜吊运物品。
20、吊车工应严格遵守“十不吊”的'规定:
(1)钢丝绳不合格不吊;
(2)捆缚不牢不吊;
(3)信号不明不吊;
(4)钢丝绳挂不均匀不吊;
(5)超过负荷棱角没垫不吊;
(6)工作物埋在地里不吊;
(7)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8)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堆放浮动物件不吊;
(9)易燃、易爆物品未设安全装置不吊;
(10)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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