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泉漱石音日期:2025-11-03人气:3
客运安全管理制度(通用3篇)
第一二六条
各车站要严格按照交通部客运站安全管理规范要求严格管理,要按要求设置和完善安全服务设施,车辆进出口及停车坪要有交通标志及停车标线。候车室和行包房必须张贴“严禁携带危险物品上车”的标语和宣传画,广播、宣传栏要宣传安全乘车常识,要实行站务封闭作业,发车区和停车场要有引车员,要严禁行人过往,保持良好的安全乘车环境。
第一二七条
各车站要在候车厅、售票窗口等醒目位置开辟安全告知专栏,接受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旅客的监督。
第一二八条
坚持实行车辆安检合格发班制度,配置必要的安检设施,配齐专职安检员,车辆安检员必须参加培训,持证上岗,在对车辆安检时要对照《江西省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报告单》所列内容严格把关,尤其对车辆的制动、传动、转向、灯光、刮雨器、轮胎等安全部件更要仔细认真检查。
第一二九条
站内应设消防栓,配备足够齐全有效的灭火器及有关消防设施,并布局合理,使用方便。
第一三零条
各车站要认真贯彻“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即:
1、易燃、易爆和易腐蚀等危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发车区),无关车辆不进站。
2、超载客车不出站,安全例检不合格客车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审核签字不出站。同时,还要做到司乘人员不系好安全带不出站,要向旅客宣讲“安全带——生命带”的意义,要求旅客自觉系好安全带。
第一三一条乘务员操作规程
1、发车前要对旅客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宣传安全乘车常识及安全告知内容,公布安全监督内容和安全监督举报电话,督促旅客系好安全带。
2、旅客上下车时,乘务员要宣传安全注意事项,维持秩序,先下后上;车未停稳时,不许开启车门和上下车。无论何时,旅客不能自己开启车门。
3、客车行驶当中,请旅客不要把头、手伸出窗外;驾乘人员要严格执行行车纪律,不准相互闲谈,并教育旅客不要与驾驶员闲谈及做妨碍驾驶操作的'动作。
4、途中照料旅客,维护乘车秩序,并协助驾驶员做好应急安全处置,认真清点人数,严禁超载、防止漏乘。在车辆行驶中报告车辆异常运行的相关信息,如遇到治安事件、乘客突发疾病等。
5、对精神病患者及醉酒人员必须要有人护送。否则,不予乘车。对恶劣传染病患者,一律不准上车。
6、严禁旅客在车上吸烟,并认真进行行李安全运输的宣传、教育和必要的检查,防止旅客将“三危”物品夹在行包中携带上车。
7、车辆在运行或停放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时,驾乘人员要自己带头并组织未受伤(含轻伤)的旅客把受伤较重人员抬出车外,并迅速通知救护单位派车救治;同时,要保护好现场,迅速报告交警部门和车属单位,请求派员处理。
8、旅客乘车期间,因摔、夹、挤、颠等情况造成伤亡时,乘务员应妥善处理,并与驾驶员商量,迅速送往附近医院救治,并向车属单位报告。
9、旅客在乘车途中发生急病时,乘务员要动员旅客让出座位供患者躺卧,同时要与驾驶员商量,将车开往医院使病人尽早得到抢救治疗,并及时通知患者亲属或单位派人到医院照顾病人。
第一三二条站务员操作规程
1、信号指挥应班车辆安全入库;
2、查验应班车辆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驾驶员资质(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内部准驾
证),客运线路牌、道路运输证、行驶证;
3、查验人员应按该车核载旅客座位数进行验票,不准验超载票;
4、站务员根据应班车辆合格的安全例检单,开具行车路单和运量单;
5、行车员根据开具的行车路单和运量核对应班车辆实载人数;
6、行车员对即将发班的车上旅客进行安全提示;并公布安全监督举报内容和电话。
7、信号指挥发班车辆安全出库;
8、售票人员严禁售超载票;
9、站务人员有责任对站内“三品”进行查堵。
第一三三条“三品”检查员操作规程
1、每天适时开启安检仪,对旅客携带的各种物品进行检测,没有安检仪的要设置专门的危险品检查岗,配备专人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行查堵。
2、要恪尽职守,坚守岗位,按照规定的程序、工作时间,认真仔细的检查物件行李,不放过任何危险物品进站上车。
3、要文明检查、礼貌待人,检查中发现可疑物品,要礼貌地要求旅客打开行李包检查。
4、对查获的危险物品要进行造册登记保存,按规定进行处理。
5、“三品”检查员每天要按规定认真填写“三品”检查登记表。
第一三四条车辆安检员操作规程
1、各客运单位(含客运站)必须按规定配齐车辆安全检验员,并参加省局质检员培训、考试,取得质检员资格证书。
2、车辆安检员要坚守岗位,对参检车辆随到随检。
3、对每部参检车辆必须要求上台检验,有防溜槽的要停在槽内,没有防溜槽的要塞三角木,以防车辆滑溜。
4、车辆安检时,安检员必须按照《江西省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报告单》的检验内容,逐项认真检验,对检验合格或不合格的项目,均必须按安检报告单中规定的方法进行填写和处理。
5、对于检验不合格的项目要立即填写《安全例检不合格项目告知单》,待全部项目检验合格后才可开出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车辆每次检验,驾驶员和安检员均要在对应的表上相应的栏目中签字,建好《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台账》。
6、安检员填写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时要真实、准确、认真,底联要留存备查。
7、对经常出现安全隐患的车辆,安检员要及时提出警告,并将其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同时将车号及驾驶员名单报给单位领导,采取必要的教育与处罚措施。
第一三五条门检员安全操作规程
1、门检员应坚守岗位,严格实行一班一检制度。
2、认真查验驾驶员和客车“四证一牌二单”,即:驾驶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客运标志牌、例检合格通知单和派车单,对不符合要求运营客车坚决不予放行。
3、对出站车辆每车必须上车清点人数,必须确认客车载员与行车路单登记相符,并无超员情况,坚决杜绝超员客车出站。
4、长途班车必须查验双班驾驶员的资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放行。
5、检查驾、乘人员安全带系用情况,未系好安全带的不予放行。
6、查验合格后,要认真填写《出站登记表》,经驾驶员和检查员共同签字后方可放行。
第一三六条车站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1、各客运站停车场要配备专人管理,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和巡查制度,实行24小时工作制和巡查工作制,并对进出车辆进行检查登记工作。
2、所有客运站停车场只能停放进站发班和等待发班的客运车辆,其他无关车辆一律不准进场停放。
3、凡进站停放的客车,均要签订车辆停放协议,并按停车场要求办好相关手续。
4、各停车场必须划好停车线,留有足够的消防、应急通道,并确保消防应急通道畅通无阻。
5、各客运站停车场均要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配齐消防栓及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并经常检查确保有效。停车场值班室至少要配置一台手推式干粉灭火器。
6、禁止驾驶人员使用消防水源洗车,经劝阻无效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每月集中一次《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学习,回顾一月来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二、驾驶员必须具有三年以上安全驾龄,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才能驾驶车辆。
三、车辆必须定期进行二级维护,不能有"只交钱不保养"的现象发生,严禁"病车"上路驾驶。
四、严禁超员、超速、酒后开车、开疲劳车、带病行驶。
五、车上必须配备消防设备,正确使用灭火器。
六、严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上车。
七、单车行车4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两名驾驶员,每名驾驶员连续驾车不得超过3小时,中途须休息15分钟以上,24小时内驾车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
八、夜间不得在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的`路段行驶。
九、必须及时、多险种、足额的参加车辆保险。
1.安全管理宗旨
1.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实现把住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源头关,有效预防和减少因汽车客运站源头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安全事故这一总体目标,促进阳山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2、安全管理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广东省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形势,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的手段,实施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达到遏止事故,安全生产,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目的。
1.3、安全工作以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为依据,实行党、政、工、团、妇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1.4、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每名职工都必须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再生产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5、本制度适用于全站的各职能部门。
2.安全管理机构
2.l、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党、政、工、团、妇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方位管理的网络,对安全生产进行管理、指导、监督、检查。
2.2、安全管理职能机构
建立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设立安全(技术)科,专职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安全(技术)科成员是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
3.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3.1.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本单位各时期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规划、计划并贯彻落实。
3.1.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并逐级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
3.1.3、统筹规划、掌握政策、信息引导、组织协调、提供服务和监督检查,对全站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宏观管理。负责审议和决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一切重大决策、方案、制度和奖悠措施,对本单位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认真地处理事故责任者。
3.1.4、掌握和研究全站的安全生产情况,确保全站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指导意见,提出改进工作意见和措施要求。督促和指导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存在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及时分析原因和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3.1.5、宣传安全生产、劳动防护、治安消防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3.1.6、每月召开一次小组成员会议,分析查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缺陷和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
3.1.7、制定并按要求演练7个应急预案:
(1)重大安全事故(火灾)应急预案;
(2) 恶劣天气和重大道路交通阻塞应急预案;
(3)防控疫情应急预案;
(4)旅客疏散应急预案;
(5)道路紧急运应急预案;
(6)突发公其事件应急预案;
(7)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
3.1.8、发事故后,站长应当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分析会,对事故当事人的聘用、培训、考核、上岗以及客运站管理等情况进行倒查,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3.2、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职责
3.2.1、传达、贯彻、执行和组织学习上级各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文件精神。
3.2.2、协助安全主管站长工作,制定有关内部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年度、季度、月度和重大节假曰的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
3.2.3、具体组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例会,分析安全生产情况,收集有关安全信息,向领导提供安全管理决策的依据和建议,并根据安全生产的存在问题和隐患,提出有效的预防整改措施。
3.2.4、处理站场及道路上发生的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剖析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3.2.5、协助各部门组织员工参加的安全规章制度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参与拟定并实施学习和培训计划。协助人事劳资部门做好新招聘的员工和特殊技术工种的安全技术考核和年度审验工作。
3.2.6、对新开的客货运输线路、站点和新建的生产场所进行现场调查,协助做好勘察鉴定工作,及时向司乘人员通报安全行车注意事项。凡发现有危及安全生产的场地和影响安全行车的线路,以及未经公路部门验收的道路,有权制止车辆的运行和人员的使用。
3.2.7、对不利生产和行车安全的行为言论,及时制止和提出否决意见,对违章行车和违反操作规程或因此导致发生事故的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并执行落实各项处理决定。
3.2.8、组织开展每年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劳动竞赛和经验交流,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4.岗位人员责任制
4.1、站长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4.1.1、站长是全站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对全站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4.1.2、保证客运站安全生产的投入和实施,组织制定客运站安全生产投入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使用情况。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安全设备更新等投入项目完成后,要组织验收、检查,并保证投入资金的有效使用。
4.1.3、要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获得相应资格证书,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如实的`向有关部门报告,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积极组织抢救。
4.1.4、要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听取职工代表大会对单位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提出的问题,认真研究解决。
4.2、副站长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4.2.1、副站长协助站长做好全站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客运站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种工种的操作规程。
4.2.2、应具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获得相应资格证书。
4.2.3、组织编写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真正的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个职工。
4.2.4、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4.2.5、组织制定客运站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有效、正确的实施现场抢救和其他各种救援措施。
4.2.6、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协助组长分析安全形势,研究布置全站的安全生产工作。
4.2.7、组织客运站相关人员定期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并对培训结果进行监督考核。
4.3、安全(技术)科长岗位职责
4.3.1、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和出租车行业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指示。
4.3.2、根据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客运站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种工种的操作规程。
4.3.3、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组织制定客运站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如实的向有关部门报告,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积极组织抢救。
4.3.4、掌握和研究全站的安全生产情况,确保全站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指导意见,提出改进工作意见和措施要求。
4.3.5、检查督促全站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相关部门关系。组织全站的安全活动、总结、交流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4.3.6、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听取职工代表大会对单位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提出的问题,认真研究解决。
4.3.7、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4.3.8、组织客运站相关人员定期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并对培训结果进行监督考核。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例会,对司乘人员、出租车主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交通法规意识,消除事故隐患。
4.3.9、督促本部门从业人员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规范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
4.3.10、加强"三关一监督"的源头管理,督促各部门落实安全责任,严格履行安全操作规程,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不安全事故发生。
4.4、安全员岗位职责
4.4.1、认真贯彻和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
4.4.2、参加编制长远规划年度安全措施计划,参与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工作。
4.4.3、参与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计划,并提出完成计划和目标的措施和方法。
4.4.4、做好会议记录,负责起草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整理、积累、汇编各方面的综合性材料,对全局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4.4.5、负责各种安全文件的收发和管理工作;筹备各类会议、培训、活动的准备工作;业务工作的动态信息的搜集、整理和上报。
4.4.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4.4.7、参加或组织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人员制定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并检查落实。
4.4.8、经常对工作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各种不安全因素,督促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4.4.9、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工作,并培训员工使其掌握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的方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和女职工保护工作。
4.4.10、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安全管理业务培训(每年应不少于一次的专业培训),努力提高自身文化素质和业务水平。有条件的应参加文化知识和专业技术培训,考取专业技术职称。
4.5、保卫科科长安全职责
4.5.1、保卫科长在主管站长领导下工作,执行站长指令,按“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要求,全面负责企业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4.5.2、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令,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忠于职守,秉公办事。
4.5.3、负责组织学习政治、业务、政策、法规,熟练掌握客运业务、保卫工作业务,搞好工作安排,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4.5.4、负责协调科室、保卫业务关系,搞好分工协作,积极执行公安机关下达的任务和内保各项工作,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4.5.5、负责组织维护好车站公共秩序,保护旅客生命财产安全。组织、布置查堵危险品进站乘车,及时协助治安派出所处理车站发生的治安案件,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
4.5.6、负责管理站所属各站安全防火工作,经常组织安排检查灭火器有效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做到有备无患。
4.5.7、管理好站区的客运秩序,负责组织保卫人员维护购票、检票等乘降秩序,保证站区内不乱停乱放车辆,不乱设摊点,治安秩序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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