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青荷倚碧流日期:2025-11-02人气:2
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后感(精选30篇)
读了莫顿·亨特写的《走一步,再走一步》之后,我深有感触,我知道了生活中,即使是一件小事,也会蕴常着丰富的人生哲理。
文中的“我”从小体弱多病,是在母亲的倍加呵护中长大的,当听到“我”的好朋友叫“我”去爬山,“我”表现出来的胆怯和犹豫,说明了作者的孱弱,因为作业的孱弱,藐视他,在他幼小的心灵里,没有人能够给他真正的快乐。
作者和其他孩子来到一处空地时,那座悬崖就耸立在空地的另一边。他大约只有二十米高,但在作者的眼中却是高不可攀的险峰,写出了悬崖在作者眼中是极高的,虽然只有二十米高。
一个孩子接着一个往山顶上爬而作者却落在最后,当时作者全身颤抖,冷汗直冒,心也咚咚直跳,充分地写了作者当时的胆怯和害怕。
当作者看到其他伙伴都爬上了山顶,要吃崖顶沿着一条迂回的小路下山回家时,他软弱地哀求他的伙伴不要丢下他,但他们还是丢下他走了,就连他最好的朋友也走了,只留下他一个人在那里啜泣。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作者在一片寂静中,伏在岩石上,恐惧和疲乏使“我”全身麻木,不能动弹,但正在作者特别无助的时候。他的父亲来了。父亲见到“我”之后并没有责备,而是带着安慰的口气说:“完饭做好了,下来把,孩子。”而“我”却恐惧地说:“我下不去了,我会摔死的。
作者父亲带着鼓励和安慰的口气说:”不要想着距离有多远,你只要想着你是再走一小步。你能办到的。“我”父亲的话不仅充满安慰,还告诉了作者战胜困难的方法,战胜困难需要的是信心和成功的体验。
“我”每次只移动一小步,慢慢爬下悬崖。正是每次是移动这一小布才把困难一点点分解,才使作者战胜了困难,也为作者以后战胜困难提供了信心和方法。正因为那一次爬悬崖的经历,作者从他父亲那里学到了自信,学会了克服困难以及实现远大目标的办法,学会了让自己放松、让自己快乐,从此他便得坚强、乐观,勇于并善于进取,最后,成为了一位作家当你遇到困难时,要想着眼前的一小步,把困难一点点分解。最后战胜它。
美国作家莫顿亨特先生写的《走一步,再走一步》,讲述了自己身处险境时,在爸爸的引导下,仅仅是走一步,再走一步,最终脱离危险。这一经历让作者受益终生。
读了这篇文章,我很佩服亨特父亲的做法,他在孩子遇到困难时,并没有畏难止步,而是冷静分析,化解困难,一步一步引导着濒临崩溃的亨特走出了困境。是的,一步一步,循序渐进,再大的困难也能解决。
读了这篇课文,我脑海里浮现了一个词:面对。当我们面对困难、困境的时候,要勇敢去面对,不要担心下一步有多危险,着眼于最初的一小步,一步一步才能战胜困难,一步一步才能够迎接新的挑战。文中作者身处险境时,父亲并没有去帮他,而是鼓励他,指点他走好脚下的每一小步,让作者战胜自己的恐惧之心,通过自己作文一小步一小步来拯救自己,从而成就一生。
我不禁想到了自己,之前遇到困难时总是很无奈,总想去逃避,总不愿面对它,现在我明白了,只有勇敢去面对,把困难分解,逐个突破,才能抵达你想到达的高度。面对即将来临的中学生活,总要经历大大小小的困难,《走一步,再走一步》这篇课文让我学会了如何面对和化解困难,在困难面前,不要一味等待他人的帮助,也不要一味躲避和怀疑自己:我能克服吗?我克服不了怎么办?不经历一场场风风雨雨怎能长成参天大树?没有人会随随便便成功,都是在经历了无数次的磨练后才变得坚强、勇敢、无畏,遇事无难易,逐个去击破,一小步,一小步地走,才是成功的根本。
新学期新生活即将到来,让我们抖擞精神,过好每一天,击破每一个困难,终有春暖花开的那一天!
今天我读了《走一步,再走一步》这篇文章。这篇文章讲的是:在费城的七月一个闷热的日子里,“我”和五个小伙伴因为玩弹子游戏玩厌了,想找一个新花样来玩。于是我们选择了爬悬崖,“我”不敢去。等“我”爬上半山腰时,他们都顺着小路回去了。而“我”又不敢上又不敢下。到了天黑,爸爸把“我”找到,教“我”怎么下悬崖。最后“我”获得了巨大的成就感。
读了这篇文章,让我感受很深。只要经历了风风雨雨的人才会成功。社会上许多人经历了磨难,才作出了成功的事。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没有经历失败,就成功了。我从电视上看见一位厨师自己去发明不同口味的米粉。在他经历很多次的失败后,终于发明出了牛肉粉,猪肉粉,蔬菜粉,还有各种各样的粉。他的粉一做出,全国各地的人们都来品尝。他的肉粉里还能吃到肉丝。他的这项发明得到了很多荣誉称号。
还有一位果农,他有很大的果园,他为了让果园成为有机果园,花了很多时间。果园里种了各种各样的果树。有一次,他的工作人员告诉他:“果园里长了一种小的虫子。”他就说:“不管他,这么小的虫子没有什么。”就是他这句话差点让他的果园没了。他一个月从外地回来以后,看见叶子落光了,有的果树死了,他很自责。为了清除掉这种虫子。他费尽了心思,花了很多时间研制杀虫剂。他研制的杀虫剂有力的清除了虫子。他的杀虫剂人都可以喝。只要有果实成熟,他就会举办采摘节。在采摘节里游客只需花上十几元钱,就能在果园里大饱口福了。到了晚上他还要举办篝火晚会。他的这些方法,让他成为了百万富翁。
在人生的道路上不管面对什么样的困难,只要把大困难化解成小困难,一个一个地认真去解决,学会走一步,再走一步,终将战胜困难,赢得最后的成功。
我们渐渐地长大了,越来越关注生活,也开始思考生活,探究成长的奥秘。有人曾说,成长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有时成长是一种恍然的顿悟。
《走一步,再走一步》就是从一件往事中感悟到一个人生哲理,成为一笔精神财富。《走一步,再走一步》一文,讲述了当年一个8岁的小男孩莫顿。亨特与伙伴们冒险爬悬崖,然后遇险到脱险的经过。读了着篇文章,让我很受感动。特别是父亲的那种对孩子的教育方式:当眼看孩子面对困难和危险的时候,作为一个父亲,他没用最直接的.方式去帮助孩子脱离危险,而是用了一种对孩子成长有帮助的方法——鼓励。当孩子遇到困难时,父亲鼓励孩子自己去独立克服困难。也正是因为这样,事后亨特自己也学到了不少;反之,如果当时亨特的父亲只是爬上悬崖把亨特抱了下来,那亨特也不会从中悟到什么,反而更加强了对父亲的依耐性。
也是从这一点,我很钦佩这为伟大的父亲。要是把这种事情放到现在的父母身上,可能大多数的家长只会选择一种方式,那就是自己亲自上去抱。这就是父母和父母之间的不同。不过,他们的这种方法并不错,因为不管是选择哪种方法,其出发点都是一样的,那就是——对孩子的爱。只不过他们用的是不同的两中方式在爱孩子。我之所以喜欢这1篇文章,不仅仅只是他的事件,还有一点就是文章的写作方法。本文中就使用了多种写作方法,主要有“三美”:
1、哲理美。作者通过对童年的一件往事的描写,悟出了一些人生哲理,是值得每一个人铭记的人生经验。
2、描写美。文中的心理描写最为精彩、生动、细致、真实。值得学习和借鉴,特别是在描写脱离危险部分表现的尤为明显。
3、照应美。文中多处用了这一写作方法。比如,开头写悬崖的环境,交代自己身体病弱,还有几处提到杰利,都是作者精心埋下的伏笔。这就是我读《走一步,再走一步》的感受。你们呢?
读了《走一步,再走一步》这篇课文,使我感悟非常多,从而我悟到了一个启示:生活中要善于发现和感悟,要善于从事件中悟到道理。
读完其内容,顿时让人醒悟了许多,文中叙述的是:作者和其他孩子去爬山,爬上去以后,其他孩子就不管他了,他没法下来,其中一个孩子帮他把他爸爸叫来了,最后,他爸爸就鼓励他下来了。
这件事激励了我,遇到困但时,不要想着远在下面的岩石,而要着眼于那最初的一小步,这样自己才能拯救自己,莫顿。亨特就是一位勇敢、有信心的人。
同时这为父亲给我的感触也很大:这位父亲在心理上给孩子以支持,鼓励孩子大胆尝试,教给孩子恰当的解决问题的方法。让孩子得到体验和成功的快乐,使孩子经受了锻炼和考验,增强了勇气和信心。这是一个合格而伟大的父亲。
其实,在人生的道路上,不管面对怎样的困难,只要将大困难分解成小困难。一个个认真的去解决,终将战胜大困难,取得胜利。在成长的过程中,面对困难,勇敢些!"走一步",把困难踩在脚下;"再走一步",继续战胜困难,终将成功。
读了这篇课文,我明白了:困难和危险并不可怕,只要我们坚定信心,牢记从眼前,从脚下做起,什么样的艰难险阻都将被踩在脚下!!
《铸剑》是鲁迅根据历史故事改编而成于版的短篇小说,讲述名铸剑师干将将、莫邪之子眉间尺为父报仇,与黑衣人合作仗剑除恶的传说。
最初出现时一个十六岁的少年,懵懂又有着一颗慈悲的心。他讨厌那夜里吱吱作响的老鼠,怕它会惊醒熟睡了的母亲,在老鼠死了的时候他却又觉得可怜。如此一个连杀害一只老鼠都不忍心的青年,在得知自己背负着杀父之仇时就走向了替父报仇的路。然而明明是有着这样柔弱的性格的他又怎可能独自报了这仇。当一个黑色人出现在他的眼前说可以帮他报仇可是他得付出他的生命,眉间尺却没有犹豫。大殿之上,沸水之中,三个人头相斗,无疑三人一俱死亡,并于沸水之中无法辨别谁是谁。于是,眉间尺与黑色人一并享受着国王葬礼的殊荣。
眉间尺以复仇的姿态出现在我的视线中,我为他能把杀父之仇报了而喜却也为他把自己的生命也送上了而悲,然而懂得终究他只是一个弱者,一个为复仇而生为复仇而死的弱者。母亲一句“你必须改过”,让他没有了其他选择。哪怕是优柔的性情,亦只可以前往。然而却又正是当初被欺凌的中国中千千万万个弱者中得其中一个。为了惩奸除恶,他不惜以生命为代价。“眉间尺便举手向肩头抽取青色的剑,顺手从后项窝向前一削,头颅坠在地面的青苔上,一面将剑交给黑色人。”如此看来他虽是有着优柔的性情却又有着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气概。在复仇之计还无从下手时,眉宇间已被通缉。这已注定,他无法逃脱于其中,无论复仇进不进行到底,亦都无法存活。如此看来,他把这样的重任托付于一个素未谋面的人也说得上是明智。小说中作者还对眉尺间的父亲的事迹作了大幅的描述,因为如果没有这件事,眉尺间依旧只是一个优柔的少年。而这一仇恨却给他灌以满腔的热血,尽管不能以英雄去称呼他,他也不失有这样的气概。黑色人的出现无疑给这剧情添加了许多的神秘性。在看来,义士是侮辱他,同情亦是倍受污辱的名称。尽管直到结尾也没有给他过多的介绍,他却是给我们留下了惩恶除奸的高大形象。一句“我只不过要给你报仇”为此,他也不惜付出生命。这似乎是作者用自己激荡的内心所塑造出的人物,表达出作者内心的正义感。当时所处的社会似乎正是国王的化身,随时有可能在背后给正义之士以致命的一击。当然,许多带着惩恶除奸的使命的他们从不因此而畏惧。国王最后与他们一俱于沸水之中死去是他们奋不顾身的结局。在他们看来,死亡并不可怕,为了光明而死亡更是没有畏惧。各大臣妃子想尽各种办法也无法将国王的投从杀他们的人中辨认出来,最后只能是一同在人们的敬仰中离去。细细想来,这样的安排也正是恰到好处。尽管当时盲目的百姓对眉尺间与黑色人甚是憎恨,却又无可奈何。正是表达了作者内心对他们的高度敬仰,把他们放到了让人仰视的高度,同时又无形中把国王放到了让人不屑的位置。历史也正如作者所预示的那样,丑恶的社会终于被推翻了,社会最终迎来了新面目。
复仇贯穿了全文,也正是那样有着复仇的责任才有着惩恶除奸的使命。故事虽简短却沉重,让人能感受到那时社会的处处威逼之意。谁亦无法于那样的社会中安好地生存着除了那些如同王一样奸恶狡诈却又自以为正义的人。哪怕不可得知黑色人究竟是有何来历。言语之间亦可以看出他对当时的社会的失望。如此让人失望的社会也是作者所处的社会。虽是取材于历史故事但又有自己的改编,他用辛辣的嘲讽来表达自己对那样的社会的不满。一边是杀父的仇人所喻的害人社会,一边是为了惩恶除奸付出了自己生命的黑色人所喻的作者的内心;一边是两个为报仇而牺牲头,一边是前来看热闹的百姓,这极具对比性,这也正是对当时社会存在的许多把国家兴亡的责任置身于外的看客。他们看着同自己一样被欺负的人受害却如同与自己无关一样。然而,崇高的使命与庸众相对竟有被消解之意,终究孤不敌众,这也有表达作者对当时的社会的失望。只有自己一人去反抗当时的社会,想要成功似乎并不容易甚至还有些绝望。故事还有许多极具创新的故事,夸张中也显露着许多的恐怖,无疑也只是想表露作者所处的那个吃人的社会的恐怖。
王安石23岁作《伤仲永》,论述了人的先天才能和后天教育与成才的关系,对吾辈教益匪浅。
天才到底是什么?虽说余已过不惑,但偶还是认为这是个说不清楚的问题。悲夫!“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
爱迪生以为:天才是1%的灵感加上99%的汗水,但那1%的灵感是最重要的。思之,不禁汗颜。倘若灵感不光顾,岂不是俺们的汗水都白流了?还好,姓爱的并非只他迪生一人在说话,还有个叫爱因斯坦的,这个爱也说过一句话:成功=艰苦的劳动+正确的方法+少谈空话。再思,确也是。你可能不是天才,但你却可能成功。如是,吾心释然。
想俺四十余年光阴,书也读了些,人也见了些,神童不少,天才不多。王荆公晓得个方仲永,然其父不使学,终泯然众人矣。哎,咱也别老拿孩子说事,你如若摊上这么个老爸,也只能由命了!只是可惜了仲永那孩子!
俺倒也附庸风雅,与琴书画无缘,硬是和棋搭上个边,说到玩棋的,以前有个吴神童,有幸碰到段执政,渡洋学弈,后竟自独步天下;又有个高丽神童李,入曹府深造,数十年也无人能敌。此二人,不可不谓天才!我们所能知道的,就是他们执着、他们进取、他们拚搏、他们坚持不懈,---总之,他们成功了,你说他们是天才也就不为过,因为他们以前确是神童!好脑壳,爹妈给的,打小又不让咱混吃混喝,见天叫咱黑的白的,直弄得咱是天才咱怕谁!
然则却也知晓神童若干,终未进身天才,个中原委,莫衷一是,余生也愚,不明就里,乞明者明示!
今晚我读了《简爱》这部世界文学名着,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这是英国文坛一位女作家夏洛蒂勃郎特写的一个叫简爱的女子的传记,同时也是作者自己的缩影。书中简爱从盖兹海德到慈善学校,又到桑菲尔德庄园,经历了许多苦难和曲折,终获得了自己所追求的自由,平等和爱。这部小说阐释了这样一个主题:人的价值=尊严+爱。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这是对一个孩子的尊严的无情践踏,但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后来她却被送进了慈善学校——劳沃德学校。那里的饮食条件很差,住宿条件更差。每天的食物不但少,而且是烧糊的。她们穿的衣服和袜子质量都是很差的,这所学校的校长是一个叫布洛克尔赫斯特的牧师,这个狠毒的校长给学生们制定的校规苛刻无比,比如说:不能留卷发(天然的卷发也不能留),也不能梳辫子。很薄的袜子破了也不能换,一定要自己缝补,然后接着穿。因为他认为这些规定是基督徒的义务和美德,身穿破衣是每个人呢应有的朴素,受苦可以来培养坚韧的意志。这些规定使任何走近这所学校的人都感到愤怒无比。劳沃德学校好比是一个监狱,把那些女孩都关在痛苦之中,又好像是一个火炉,激发了简爱反抗的怒火。她为朋友海伦彭斯的遭遇而打抱不平,并告诉她该爱的人就要去爱,该恨的人就要去恨,不能因为他的权利大或小而束缚自己的感情。在一个春天,可怕的瘟疫在劳沃德蔓延开来,斑疹伤寒被吹到了拥挤的教室和宿舍,还没到五月,学校就成了医院。简爱的朋友死了。劳沃德的卫生条件暴露了之后,不得不被关闭。一些有钱人出资又重新建造了一所学校,简爱的生活有了转机。后来简爱又经历了欢乐、痛苦和种.种波折,努力寻找着她心中的那份爱,后,她找到了。
小说设计了一个美好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我们看到,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满足--她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同时也是有爱的。
小说告诉我们,人的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加爱,小说的结局给女主人公安排的就是这样一种生活。虽然我觉得这样的结局过于完美,但是我依然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加爱,毕竟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人们都疯狂地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同时引起读者内心的共鸣
学习了《祖父的园子》这篇课文后,我的眼前清晰地浮现出一幅一个慈祥宽容的祖父和天真可爱的小姑娘在园子里嬉闹的情景。小萧红在充满生机的园子里度过她那快乐,令人难忘的童年。
小萧红跟着祖父在园子里栽花、拔草、种白菜、铲地、浇水。虽然是乱闹一阵,但是祖父却不责怪她,。她在园子里摘黄瓜、追蜻蜓、捉蚂蚱,玩累了就在房子底下找个阴凉的地方睡觉。
在祖父园子里的那段时光是多么自由快乐啊!园子里明晃晃的,新鲜漂亮。小肖红可以在园子里拔草、栽花、种白菜、铲狗尾草。有时候没种好的菜却把种子踢飞了,有时候又会在割草时把谷穗当杂草一样割掉;还有时候用瓜瓢把水往天上一扬,大喊着“下雨啰……”小肖红可以在园子里做各种游戏,和动物玩捉迷藏,园子里的人是自由的,连动物和植物都充满了灵气。睡醒了的花儿,在天上闲逛的小鸟……一切都活了,自由了。而我呢?天天作业多得很,做事一点不对就会遭到指责……作业负担只是语文、数学之类的就够受的了,还有英语作业,成天都不能出去玩儿。周末,只要我写完作业,我就可以玩一会儿手机,但是一想到还要去复习,我就没劲玩了,我多么的想痛痛快快的玩一会儿啊!
我想萧红童年那样自由、快乐,后来不也照样当了作家?世上没有上小学时死记硬背的学生成为世界上的名人。所以,请爸爸妈妈、老师们给我们一点自由,让我们去亲近大自然,给我们一个快乐的童年吧!
今天,我合上了还夹着香味的书本,看完了永远使我受益终生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柯南道尔编造了两个主人公:大侦探福尔摩斯和医生华生,并以华生的口吻和回忆录的方式,描写了26件惊心动魄的案例。其中,使我印象最深的案例不是鬼怪悬疑的,不是让人胆战心惊的,也不是最辉煌成功的,而是我打开书本看到的第一个案子、也是福尔摩斯这 本书节选中唯一失手的案子——波希米亚丑闻。案子主要讲了波希米亚国王和他的情人艾琳·艾德勒的一张照片纠葛,在进退两难的情况下他只好请教福尔摩斯,要福尔摩斯讨回照片,并把艾琳抓住。于是福尔摩斯跟华生去艾琳家导演了一场闹剧,结果发现了藏照片的地方。于是第二天他们三人前往艾琳家,不想艾琳早已识破诡计,弃家而去。并留下了照片。从此,福尔摩斯不再瞧不起女人,提到艾琳时总称她为”那位女性“。
合上书后,我的心还在剧烈地跳动着,脑子里仍回想着一件件案子。他那机智勇敢、能文能武的品质让我敬佩不已,而更让我赞赏的是作者阿瑟·柯南道尔,如果没有这样一位聪明的作家,哪还有这样一位全球排名第八的虚拟人物呢?人们常说,想要当一个出色的侦探,就要具备四种能力:观察力,想象力,推理力和知识力。再看看我自己,什么能力也没有,就比如观察力,这方面我最差,要我找一样东西,往往这东西就在眼前可还是没找到。再比如推理力,我看一道题都不能福尔摩斯读后感600字推导出另一道题。想想这些缺陷,我就羞愧不已,就目前这样的情况,别说当个侦探了,当个正常的人也没资格当。看来,我要多读读一些侦探小说,因为这样不仅可以增长见识,还可以学习一下那些侦探的精神和品质。我相信,只要我继续练习,就一定能战胜困难的!
于是,我又开启了推理的大门,又开始看起《福尔摩斯探案集》来……
狗是人类最忠实的伙伴。在《狼种》这本书中有一个守护者,誓死保卫主人。他就是一只狼种——一只名叫大灰的警犬。
他叫大灰,他本是一名黑土凹警犬学校即将毕业的一名警犬,但因他相貌丑陋酷似一只狼而被淘汰,最后只得进入了阳光大马戏团。在那里,大灰遭到主人的嫌弃,而且被其他动物欺负。
可是大灰对待他的主人川妮忠心耿耿。在一次出演回来的途中,因车坏,川妮准备下车领着动物们休息。可是谁知这时出现了两只云豹。 川妮惊吓万分,两只哈巴狗攻打敌人,谁知差点被云豹们咬死,此时大灰用尽全身力气挣扎着想保护主人。大灰把铁链挣开,准备与云豹奋力撕咬。没有伙伴的帮助,没有尖牙厉爪,没有主人的信心大灰依然坚持着——最后云豹们逃跑了,大灰胜利了。可是大灰遍体鳞伤,耳朵被撕掉半块,下颚破裂,四条腿有三条开绽,肚皮被咬穿一个洞,狼毛也掉了一半。这种场景既让人感动又让人心痛。
他是一只警犬,他是一只训练有素的警犬,他是一只为主人赴汤蹈火的警犬,他是一只不顾自己生命流尽最后一滴血也要保护主人的警犬。
还记得一篇报道:灾害过后在一个小山村里,搜查队正努力的查找落难者。就在这时一只小黄狗汪汪大叫。它领着救援队在一座房子的下面抢救它的主人。我想主人得救了首先感谢的应该是那只小狗吧。
从这两个故事中让我懂得了:判断一个人的好坏不要只看外表,要看心灵。比如大灰他外表丑陋但他心地善良对主人无比忠诚,是一只号警犬。
最近看了张爱玲的遗作《小团圆》,感觉对于那个时代的许多风俗没有什么感同身受,似乎隔着很远的感觉。张的写作风格是淡淡的,似乎叙述什么都是像在局外人的口气在说话,从来就没有狂喜、没有愤怒。在她的作品中,我还是觉得《红玫瑰与白玫瑰》写的最好。
特别是其中写的下面的名言很有味道: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看了《红玫瑰与白玫瑰》,第一感觉就是,它比《我不是李白》好看得多得多了!不愧是国家话剧院的。
有一个场景我特别有感触,那就是当白玫瑰与佟振宝在电梯下相见,没有太多言语,一句“那……我们回家吧”让我的心顿时柔软了……也许曾经,彼此都背叛过对方,但是,十年的感情终究不是几个星期几个月说变就变的。红玫瑰能带给你一时的激 情,是的,每个人也许都会有过这样的冲动,但是,激 情过后总会付出代价,而家庭,永远是一个宁静的港湾,是你累了倦了可以休息的地方。夫 妻之间的感情总是在日积月累潜移默化当中巩固起来,不是说散就能散的。
每个人心中都会有一时的情 欲,但是你不能把它当成是爱情,或者,是现实的爱情。若是真的爱情吧,你又能怎样?你有老婆孩子,你有责任,你能弃之于不顾?最初一旦选定了对方,那就好好地过下去吧,如果不是万不得已的话。
“要是我能不爱你,那该有多好!”好感叹这样的话,如果我可以不爱你,也许我就不会为你伤心难过。因为爱你,所以期待,因为期待,所以失望,因为失望,所以痛苦……有时候回想大学四年,我都做了些什么?除了必须待在教室里上课的时间,除了为考证而奔波忙碌的时光,除了在大一大二时参加过的一些活动,除了待在寝室的时间,剩下的,都是关于你的记忆。有时在想,如此把时间精力感情投入在一个现在什么都没有,也没有做出过什么成绩,未来还很渺茫的男人身上,你值得吗?可是放手又谈何容易。付出的感情,太多,太深,已经要不回来了……所以我只能期待,期待这个男人能出点什么,让我增添一点未来的信心,尽管现在的他对我的态度比以前好了,温柔了也体谅了,可是真的,我要的远远不止这些,这些是作为男朋友应该做到的,难道不是么?
也许是我的要求多了,可我除了期待这些,我能做什么,我现在连自己的将来都搞不定,我能帮助他什么呢?只能说一些鼓励的话,做一些女 生应该做的事情。未来是要靠自己抓去的,作为一个男的,应该知道如何去做,去争取,为了两个人的将来知道付出,知道踏踏实实地去努力。一个男人,如果能够静得下心来去做一件事情,那么,他就很有可能会成功。
我一直期待着我的男人能够在不远的将来,带着一种努力过后的喜悦,抱着我,轻轻地告诉我:宝贝,我做到了!
俄罗斯伟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是世界文学史上一部不朽名著。
它以战争问题为中心,以库拉金、保尔康斯基、劳斯托夫、别竺豪夫四家贵族的生活为线索,展示了19世纪最初15年的俄国历史,描绘了各个阶级的生活,是一部再现当时社会风貌的恢弘史诗。
小说最突出的艺术成就是那气势磅礴、宏大复杂的结构与严整有序的布局。托尔斯泰以一天才之笔,游刃于战争与和平、心理与社会、历史与哲学、婚姻与宗教之间,主次分明,匠心独具。作品中的各色人物刻画精准细腻,景物如临眼前,虽是19世纪的小说作品,但流传至今,却没有任何隔阂感,其中流露出来对人性的悲悯情怀,穿越时空背景,仍旧撼动人心。
里面有很多精彩的片段,值得我们咀嚼回味,如罗斯托夫一家因战乱迁出莫斯科时娜塔莎与皮埃尔告别的场景。娜塔莎从车窗里探出头来,看到穿着邋遢匆匆走过的皮埃尔,就向他打招呼。他们简单聊了几句,皮埃尔因为痴恋娜塔莎又考虑到自身的处境而显得漫不经心,最后他向娜塔莎挥手道别:“明天,不!再见,再见了。”随即停下脚步落在了马车后面。娜塔莎则好一阵子还把头伸出窗外,对渐渐远去的皮埃尔露出亲切、快乐的微笑。
这一段特别使我感动,虽然他们之间的谈话非常平淡,几乎没有什么出奇的地方,但我仍然可以感觉到战争阴影下人与人之间的依依真情。尤其是皮埃尔那句:“明天,不!再见,再见了。”更加可贵。他似乎觉得这一分别,与娜塔莎将永无再见之日,战争逐渐临近,明天风雨不定,所以说出这么看似不经意却沉痛之极的话来。
这就是被称作史诗的《战争与和平》。
今天,我怀着崇高的心情,再一次阅览了季羡林老爷爷的文章——《怀念母亲》,在这篇文章中我体会到了季羡林老爷爷,对母亲的思念之情。这让我回忆起了我对母亲的思念。
那一年我还小,妈妈因为是党员,所以参加了村里的九寨沟旅行。而我和我爸爸依然在家里过着安逸的生活,第一天我并没有因为妈妈的离开而敢到难过,依然与邻居家的孩子玩耍嬉戏,不过随着时间的流逝,我的身体里变,似乎我的身体里面有什么东西失去似地,在后面几天里我食不下咽,寝不安席,两眼都冒出黑眼圈身体瘦了整整一大圈,爸爸这下可被吓坏了。甚至给我去医院检查,知道妈妈回来的那个晚上,我的状况才恢复了正常。不过,我心中充满了疑问:是什么东西让我食不下咽,寝不安席,在我绞尽脑汁的时候,我终于找到了答案,是母亲的离去。母亲!一个多么熟悉的名字,是你展开翅膀保护着我,是你在失败的时候给予我帮助,没有你,我犹如一只无头苍蝇,在迷失中醉落。
这个故事,一直在我脑海中留着,永远永远。
童年,像一条弯弯的小河;时间,像太阳和月亮一样来回的穿梭。当我打开课本,看了这篇《和时间赛跑》课文时,对我有了很大启发和感受。
课文是这样讲的:一个小男孩的祖母去世了,他非常难过,为了排除自己的忧伤,他一圈圈的跑,以至到后来和太阳赛跑。也因此受益无穷,让他认识到:人虽跑不过时间,但却可以比原来跑快好几步。
有句格言说的好: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这句格言告诉我们,时光老人给我们的时间都是一样的,如果你浪费了时间,后悔也来不及了。你如果虚度了光阴,少年时光就永远失去了。花儿却有重新开放的那一天。
所以我们要充份利用好时间,和理安排时间。比如可以趁等别人的时候算算题、看看书。你可以在妈妈帮你抄题时写其它的作业,也可利用这段时间预习下一课,或背会儿课文、
时光老人给我们一生的时间是非常宝贵的,是多少钱都买不来的。”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我之所以喜欢这篇《和时间赛跑》是因为它犹如一杯生命之泉,向我们传递着一个真谛:时间就是生命,要珍惜时间。
这篇文章结束了,但收获却很大,我常常一个人在感觉时间的流逝,每天睡觉前,都要问自己,你今天干什么了?你有没有珍惜时间?就这样我坚持了下去。
时间过得真快,一眨眼,我又长大了,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珍惜时间,就像珍惜自己,只有这样,你才会成功。
最近读完《工作是最好的修行》这本书之后,感悟颇深。
我一直以来的想法就是,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不出错,不犯错就行了。看完这本书才发现,在工作中提高自己的能力与自身修养才是最重要的。
如果把工作当作修行,挑战自我,磨练心性,在业绩、报酬增加的'同时,那么也会使得我们的阅历、能力、见识、智慧得到精进。我的第一份工作是在中国平安保险做招聘专员,就是每天打电话让应聘者过来面试。然而,就是这么简单的工作,我还是纠结了很久,因为小时候接电话,听不清楚电话那头的人讲的什么,我妈问我对方说的啥,我说没听清楚,我妈责备我说怎么连电话都接不好,久而久之就很害怕跟人打电话,电话响了再也没接过。现在的我很庆幸那时候选择了那份工作。
不管我们从事什么行业,做什么工作,我们都应该认真对待它。工作能够早就人格,不要把它跟生活对立起来。当你认真对待一份工作的时候,你的心性就会变得不一样。那些能够把小事认认真真做到极致的人,都是值得我们敬佩的。
暑假里,我读了《爱丽丝梦游仙境》,一共读了三遍。因为我实在是太喜欢看了。
七岁的爱丽丝是个可爱的小女孩,有一天,她跟姐姐一起来到河边看书,姐姐高兴地看了起来,爱丽丝看了看这本书,觉得很奇怪,这本书没有对话,也没有图案,为什么喜欢看呢?她想,要是我能变成一朵菊花,那多有意思啊!然后她看到一只奇怪的兔子,身上穿着一件黑色的背心,它从背心的口袋里,掏出一个怀表,口里还念念有词:“快迟到了,快迟到了”爱丽丝说:“这只兔子真奇怪,我一定要跟着它!”爱丽丝跟着这只白兔,来到一棵矮树后面,兔子从树后面的洞跳了下去,爱丽丝也跟着跳了下去。
爱丽丝发现那只兔子可以用脚收住,可是爱丽丝发现自己用脚收不住,她一边掉一边发现,有一些罐子,她拿起来一看,发现那些罐子是空的,然后她想扔下去,可她觉得要是下面的人发现了,那可怎么办,所以她又放回原位了。她就一直往下掉,没有其他事情可以做了。一直掉了很久,终于掉到了洞底。
她找不到应该要往哪里走,她看见那只兔子正急急忙忙地赶着呢……
我看完以后,觉得自己实在是太喜欢看了,但是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喜欢看。这只是爱丽丝做的一个很奇怪的梦。
我很想跟大家分享一句话:“你这样不礼貌,你那样也不礼貌。”这句话我听了,感觉很难受,因为故事应该是很有趣的,而不是你有没有礼貌。
像我平时睡觉的时候,从来没有做到过这种奇梦,我做的梦都是真实的,接近日常的生活的,甚至有的时候连梦都来不及做,就睡着了。我还在想,我的性格,会是爱丽丝梦里的哪个人物呢?
初次看到这书名,第一感觉是作者十分细腻,从这书名,便引人很想欣赏一下这么优美书名下的点点笔墨。
书中每篇文章的名字,或富有诗意化的语言,或就是一个简单的名字,清楚明了,但最打动我的是放在题目上头的那句摘自文子的话,话不长,却是这篇文章中最优美的,最深厚感情的句子,句句动人心弦啊!每篇文章的阅读就是由这一句句话引入其中,书的意义或许正是传播感情。
文章的引出最是平凡:接小孩,休息,甚至一首歌,都是她文章的开端,其实这些故事最是平凡,点点滴滴都来自于生活。老舍、鲁迅、季羡林的文章虽同样很美,议论也很精彩,但却与生活靠不近边。当看到家长为小孩送东西时,我仿佛眼中也浮现出:在校门口,一位位家长就站在那,把头左伸伸右伸伸,为了就是能早一眼看到自己的孩子,当小孩们窝蜂的“逃”出来时,左右寻找着自己的父母,当他们的目光对到一起时,他就会拥在一起,父母会一直不停的嘘寒问暖,而孩子就在一旁不停的点头……
每篇文章就是一个片断,她的文字恰到好处,可以把主人公和周围的环境说清,又落下空白,引着我有足够的空间去想像,这是我读这本书最大的快乐。
有时看书说是入了神,其实就是因为脑子中一直浮现这些画面,完全融入其中,自己都成为这故事中的旁观者,这场景啊,跳啊,跳啊,“我”却被凝固般站在那,忘了天,忘了地,忘了时间。
记得小学老师就说过要多读书,少看电视,因为书的内容会使你的大脑成像,而看电视剧、电影等,大脑只会被动的接受,老只看电视,不再观书,那整个大脑就会变得愚钝,正是有了相同的感受,我也愿意去多看书。
读完这本书,更多的是那一幅幅画面的呈现,就想自己是这个故事、这首歌参与者,身处于这个故事中。有时那情、那意、千言万语,也比不过自己能去亲身触摸。
一篇好的文章正是如此,整篇文章充满了细节描写,很容易让融入这南来北往的文字世间中。把自己包含情感,化作文字,而那字字句句,引导着我们走向一幅幅场景,令我们能深刻了解,作者留下的情。这本书,所教导我们是其次,打动我心是真的,最朴素的文字就是来自这散文集。
其实天下的文章,本就是去教导人们要懂得道理――亲情、友谊、社会等等,可好的文章、好的文字,就能唱着歌、跳着舞,钻进人心,改变人的态度。丁立梅就是这样一个作者,她的笔下就是这样的文字。
人多活一年,就会多经历一年的事,多懂一年的道理。而书却是作者多年走路的足迹,去欣赏一下别人路上的风景,何乐而不为?
我喜欢看书,因为“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漫步在茫茫书海中,快乐伴我左右。
前几天,我看了杨红樱阿姨创作的笑猫日记系列中的一本《孩子们的秘密乐园》,在杨红櫻阿姨幽默好玩、美妙温暖的文字中,我发现了一条连通现实和幻想的秘密通道,它带着我去到了楠木林中的秘密乐园里。
翻看书本,一页页的内容展现在我的面前:春节的一天,一个马戏团来到翠湖公园,这个沉寂的冬天终于热闹起来!孩子们纷纷跑去观看,可是马戏团里没有动物明星,没有空中飞人,亲爱的西瓜小丑也不能登台表演,所有的`节目让孩子们好失望!马戏团团长只重视节目是否吸引爸爸、妈妈,而不关心孩子们是否愿意看,每一个孩子都是开开心心地来到马戏团,哭哭闹闹地跑出马戏团。西瓜小丑劝团长不要再给孩子看这些无聊的节目了,但团长依旧不改,并把西瓜小丑骂了一顿,赶出了马戏团……但是西瓜小丑并没有放弃,他为了让孩子们开心,在笑猫和万年龟的帮助下,在楠木林里组建了一个酷极了的马戏班,这个马戏班是只有孩子们才能看见的秘密乐园,那里充满了孩子们欢乐的笑声和玩耍时欢乐的跑步声,还有歌声……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西瓜小丑,西瓜小丑百折不屈、乐观的精神让我懂得了每一件事情都必须要乐观的面对,即使遇到困难跌倒了,也要努力爬起来,不要轻易放弃,勇敢面对,只要有希望,就要朝着自己的想法去做。
好书就像一个最好最陪伴的朋友,让我学会了智慧与勇气、体验了激情与宁静、感受了温馨与幸福。好书令我开心,让我感动。好书就是我的老师,有好书伴我成长真好!
暑假里,我读了老师推荐的《成长不烦恼》这本书,觉得很有趣。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对双胞胎兄弟,哥哥马一左和弟弟马一右,他们长相一样,但性格各异。他们无论干什么,总要在一起,他们是一对绝佳拍档。
书里他们的故事很多,很有趣,有些好像也在我们身上发生过一样,让我想到了我和弟弟之间的'事。
我和弟弟差3岁,弟弟很调皮,我们俩在一起的时候也经常打架,可是想到可以和他一起玩,我还是很高兴。
虽然我年纪比他大三岁,可是大部分时间是他欺负我。有什么好吃好玩的东西,他总是比我抢得多,他一不高兴的时候,还会打我。刚开始我让着他,可他老是这样,我就不管他了。他个子比我小,肯定打不过我,但是他会哭,他吃一点亏就开始咧开大嘴哭起来,好像我怎么欺负他了一样,因此我很讨厌他,不愿和他玩。
可是一段时间不见我就会想念他,想和他玩。而且他下次看见我的时候,也会高兴地跑过来冲着我大叫“哥哥,哥哥”,好像全忘了以前的事。现在我们能够很好的在一起玩了,虽然有时候也会争吵,但很快就和好了,相信我和弟弟一定能够友好相处,共同成长。
你看这不就像马一左和马一右一样吗?
我之前读过一本书叫《宝葫芦的秘密》,讲的是个叫王葆的小学生,他喜欢吃零食、爱幻想,经常听奶奶讲宝葫芦的故事。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得到了一个宝葫芦。宝葫芦神通广大,它帮王葆变出鱼、零食、玩具,还给他做模型、换试卷……王葆似乎从此变成了“闲人”,自己不用做任何事情,宝葫芦简直是万能的宝贝。
王葆感觉自己的世界变得完美,但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事情,接二连三的麻烦随之而来。王葆一次次出丑、尴尬,更让他伤心的是朋友家人对他的误解—甚至连杨拴儿都瞧不起他的行为。有时候,王葆自己也感觉良心不安,朋友对他的关心、爱护,让他觉得自己做的事情实在对不住大伙儿。
后来,王葆实在无法忍受宝葫芦的自作主张、随意侵占别人成果的行为,把宝葫芦抛弃了。最后,王葆发现自己只是做了一场梦,然而他非常庆幸自己只是在做梦。他明白不劳而获、不动脑筋,凡事依靠别人的行为是不对的,下定决心做一个好学生。
我想,不管是故事还是学习、生活,我们都不能抱有不劳而获的'想法。因为如果只靠别人,我们逐渐会变得懒惰、依赖、迟钝……这样,我们就无法掌控自己的学习、生活了,还要被别人嘲笑、误会。我们应该多动脑、勤动手,学习上开阔思维、勤于思考,做个勤学好问的好孩子。我们在学习、生活中要脚踏实地,任何时候都不要想着不劳而获,不要做思想的巨人、行动的矮子,而要切切实实,为自己的梦想而努力。
加油!我们一定能行!
《浮士德》,著名作家歌德的作品.整篇文章充满着悲剧色彩。以浮士德的思想为线索,围绕浮士德引发了一件又一件的悲剧。这篇诗剧中,魔鬼魔菲斯特给我的印象最为深刻。浮士德确实为核心,但其影响力远远不如魔菲斯特。因为他,所以浮士德更加突出。
魔鬼魔菲斯特认为人类是无法满足的。他们最终必会堕落于他们的贪婪。而上帝却认为尽管人类在追求的途中难免会犯错误,但最终能够得到真理.于是魔鬼与上帝打赌,下到人间去诱惑浮士德.
浮士德为了寻求新生活,与魔鬼魔菲斯特签约,把自己的灵魂抵押给魔鬼,而魔鬼则满足浮士德的一切要求,如果有一天,浮士德认为自己满足了,那么他的灵魂就归魔鬼所有.
于是魔鬼用自己的魔法,让浮士德有了一番奇特的经历,他尝过了爱情的欢乐与辛酸,在治理国家中显过身手,在沙场上立过奇功,又在一片沙滩上建立起人间乐园……就在他沉醉在对美好未来的憧憬中时,他不由地说,自己已经得到满足.就这样,魔鬼收走了他的灵魂,可就在这时,天使赶来,挽救了浮士德的灵魂.这就是大体的情节。
魔菲斯特,书中的魔鬼,我心中的偶像。
浮士德虽然为本文主人公,具有其独特的个性,但是性格上的特点却不如魔菲斯特如此的鲜明。
因为是魔鬼。所以他有着一切人所有的坏品质。我认为,他是人,亦是魔鬼,他将人们内心的邪恶表现在了脸上。而人们只是将其掩藏在心中罢了。
魔菲斯特亦是人的代表。只有他,也只能是他才可以真正的体现一个人的本质。因为他,所以浮士德更加突出。
他的言行举止,处处符合他——一个魔鬼应有的损人利己行为。
他喜欢突然邪邪地笑,扬起嘴角,造出一个“魔菲斯特式的笑容”这个专有名词;他喜欢一本正经地整人,不留一丝痕迹;他能见死不救,无论你是官大或权重;他能杀人不眨眼,居高临下的瞥你一眼,让你尊严尽丧。一切的一切,都因为他是魔菲斯特,是魔鬼。
可即使他是个魔鬼,又能说明什么呢?他邪恶?他坏?
他可以在夜深人静时,静静地思考别人的事,他能为了自己一族,在上帝面前不卑不亢,他能轻蔑地对人类说:“造孽的不是人类自己吗?”他能在别人急得团团转的时候跑出来逗他开心。
真是个奇怪的魔鬼,奇怪到让你禁不住要爱他一下,相比之下表面上善良、可爱、无私,高尚的人类和上帝却原形毕露。
野心、政权、阵风麦芒。贪婪财宝,恶狗扑食。表面称兄道弟,暗地互相猜忌。表面谦和礼让,暗地私打算盘。遇到苦活累活,推给别人,嘴里还嚷着要给别人锻炼。遇到困难杂事推给别人,嘴里还嚷着要给别人邀功请赏。
所以,我认为浮士德虽未主人公。但这篇诗剧成功之处在于魔鬼,在于魔鬼个性的鲜明。在于魔鬼邪恶,在于魔鬼跃然纸上,直触心底黑暗的嘴角一笑。
拿到毕淑敏的《幸福的七种颜色》,粗略地翻阅了一下,了解到它只是在静静地讲述着一个又一个有关“ 幸福不幸福” 的故事。幸福是什么?这个概念有点庞大,有点抽象。词典上的解释:幸福—— 使人心情舒畅的境遇和生活。
那么,为什么幸福还会有颜色呢,还那么明确地列出是七种颜色?因为这个七啊,神秘又空灵,还常泛指表明“ 多” 的意思。是啊,这难道不也是对幸福作出的一种解释么?神秘而又空灵的幸福啊,以各种形式存在这个空间中,只是,你看见它了吗?
这本书它并不刻意强调幸福是什么,却淡淡地让你觉得自己越来越幸福,觉得自己是一个被幸福包围的人。它让我相信,没有什么困难能抵挡住幸福的脚步,它让我相信“ 千头万绪” 是可以打理得清楚而明了的。
这里,也只是随口讲一些愚见,我的文字显得自不量力。毕竟幸福太庞大,太抽象。但正因幸福是庞大的,我们可以选择去吸收,去浓缩,于是,我又觉得幸福是乖巧而真实的。我相信,幸福并不来源于一味的顺境,而是生长于一种从容、坚定与乐观的态度之中。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妈妈平时给我买很多对学习有帮助的书给我看,其中我最喜欢沈石溪叔叔写的激情动物小说。通过这些书籍,让我知道和了解动物也像人类一样,有着思想和爱,甚至是它们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而牺牲自己的生命。今天我来和大家分享一本叫《白天鹅红珊瑚》的故事。
书的大概内容是讲述一只美貌如仙的雌天鹅和一只雄天鹅相配后,生下了一窝卵。雌天鹅的名字叫红珊瑚,它不像其它雌鹅一样孵卵,而是整天打扮。孵卵的工作就交给丈夫灰肩雄完成,它没有半句怨言,它不仅吃苦耐劳,脾气也极好。但是几天后灰肩雄出事了,因为严重睡眠不足,在和皱鹅下水觅食时睡着了,被中华水蛇咬死了。
从此红珊瑚没有了丈夫的依靠,照顾雏鹅的责任就只能由她一个独自承担。在一次红珊瑚外出觅食时,很不幸,那双雏鹅被狐狸吃。红珊瑚在打斗中胸脯受到攻击受了重伤,左蹼掌也残废了。她不但没了孩子,也没了美丽的容颜。这对天鹅来说是致命的伤害,因为天鹅是完美主义者。
后来红珊瑚收养了一对孤儿青青和蒄蒄,这次红珊瑚不再只顾打扮,她悉心地照顾着孩子们。随着天气转凉,天鹅群忙忙碌碌开始各种迁飞前的准备。但青青和蒄蒄翅膀还没长硬,不能高飞。红珊瑚为了能帮孩子找一个新爸爸照顾它们,她和一只经验丰富的雄天鹅相配。但红珊瑚一直在水里,她不敢上岸,因为她不能让新爸爸看到她丑陋的胸脯和那只残废的左蹼掌,怕新爸爸看到自己丑陋的一面离开她,这样就没有人帮她照顾那对孩子了。
红珊瑚始终没有离开水面,最后她冻死在冰冷的湖水中。她的两个孩子在翅膀长硬后,在新爸爸的带领下一起高飞,向着温暖的南方飞去。
我是哭着看完这个结局,虽然很凄美,但也算是一个好的结局。这个故事教会我学会珍惜身边的一切事物和人,以后我要更加爱我的爸爸和妈妈!
这几天的语文课,在学习中国现当代话剧的经典之作《雷雨》。以前,从来没有接触过,甚至连年度大片《满城尽戴黄金甲》被传有抄袭《雷雨》之说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轰动,我也没有产生去观看《雷雨》的想法。如今,通过语文课本,终于比较深入地了解了此作品。在《雷雨》即将学习完毕之时,同学带来了消息:杭州大剧院即将演出歌剧《雷雨》,而且只演一场,机会难得。老师与我们商讨了一下,但同学都没有表现出大的兴趣,所以作罢。但我却不这么想。我非常想去观看!其中有一个客观原因——我家离杭州大剧院很近。
周四晚上,回到家已经6点一刻了。吃完晚饭,更是6点半之后的事了。赶紧出发!父亲先走,为我去探路(尽管杭州大剧院就在我家附近,但我从未去过)。之后,我乘车、然后再步行。渐渐地天气已经变暗,离演出时间——7点30分,也越来越近了。走错了路,让我有点心慌:怎么就是找不到杭州大剧院的所在?!怎么时间就流走得那么迅速?!但我始终怀着一个信念——杭州大剧院就在附近!它是死物,是不会移动方位的!我一定可以找到它!最糟糕的是我与前去探路的父亲没了联系——我手机停机着。哎,慌乱之中,我想到了某句自己很崇扬的名言:世上没有救世主,一切只能靠自己!于是,我便继续自己的脚步……终于,黄天不负有心人,真被我找到杭州大剧院了!但时间不等人——已经7点半了!等我买好票,准备进场,却被告知:演出已经开始,现在不能贸然入场,必须得等到幕间才行。于是,只好先在大厅观看屏幕上直播的现场演出。可惜屏幕的清晰度不高,几乎看不清在放点什么。好在,没多久,我们这些迟到的人就被请入了剧院。由于迟到,所以只能就近入坐,不能按自己票上的座位号就坐。我挑的位置还算比较居中,所以观看得很清楚。
此时,舞台上是昏暗的,伴唱团在演唱着(伴唱团一半男生、一半女生。以我们观众的视角看去,女在左,男在右),主角是一男一女,两人在演绎着比较柔情而暧昧的情景。随后,序幕以伴唱团唱着“周公馆里闹鬼喽、闹鬼喽、闹鬼喽……”的音乐以及升起的白亮和蓝灰灯笼的背景而结束。结束的同时,舞台变黑,幕前的一层半透明的幕布上显出了朵朵乌云的形状,果然很切题!接下来,才是真正的演出,以一声惊天的响雷开场:
第一幕。这时舞台上灯光大亮,完全不同于序幕时的阴暗。背景是两张沙发,一大一小。还有一张茶几,茶几上有台灯和相框,相框里应该就是鲁侍萍的照片了吧。最大的背景是周公馆应有的石柱门栏和玻璃大门、窗户。此时,舞台上只有一个女人坐在沙发上独唱,她似乎就是序幕时与某个男人“偷情”的那位,看来她就是蘩漪了。她唱述着自己的不幸生活……她的儿子周冲登场了,与我想象的不同,周冲不是个青少年的形象,而是个小胖子。他手拿帆船,边唱边跑到他母亲身边,他唱着自己对四凤的爱——想带四凤乘帆船离开这个家,在远处的大海生活。这时,四凤也出场了。周冲直接向她唱出自己对她的爱……之后,此剧的最大反派——周朴园也登台了,他来逼蘩漪喝药。这一幕,可说是《雷雨》的经典片段。歌剧也表现得相当出色!而喝药这一段,周萍也登场了。他的形象更出乎我的意料——不是青年,而是个发福的中年男子。
下一段,鲁侍萍出场了,周朴园与她相见并相认。这段,改动较大。与原作,甚至电影相比,对白少了很多。同时,完完全全表现出了周朴园对鲁侍萍的爱,一点也看不出周朴园对鲁侍萍的到来的惊恐和厌恶。看来,歌剧导演与我的观点很一致——认为周朴园是真心爱鲁侍萍的。此后,是四凤和周萍的舞台。他们两个互相唱出了对对方的爱……
然后,鲁侍萍带走了四凤(这段比较平淡,所以我就不多言了)。四凤走后,周萍知道一切都是蘩漪惹出来的事端,与她决裂了。这时,与序幕一样——伴唱团出现,升起了白色的灯笼。不同的是,这次是全白的灯笼,而且无光。这是否预示着此剧将是悲剧?
第一幕结束,舞台前又降下了那层印有乌云图案的半透明幕布。中场休息20分钟,我在座位上无所事事。刚才演出时想拍摄些现场照片,可惜被工作人员阻止。现在,既然是休息时间,我想我应该可以拍摄一些剧院的照片了吧。于是,拍摄……看到有西湖明珠台的记者在采访,有点想上镜,更想对此次演出说点感言。但是他们离我好远,似乎不会注意到我并来采访我。我自己也不愿直接走到他们面前要求被采访。所以,算喽。
第二幕,开场仍旧有幕布遮掩着舞台。蘩漪在追赶着周萍,周萍却与四凤在亲热。配合这些情景的是舞台在转动,伴唱团在演唱。蘩漪寻不回周萍,失落地回了家。周冲正在沙发边睡觉,被母亲的到来而惊醒,他向母亲唱出自己在梦里看到的情景——他与四凤美好地生活着……周萍回来了,他又与蘩漪发生矛盾。两人大吵,背景升起白灯笼,灯笼由暗变亮,伴唱团再度出现。周萍怀愤离开,蘩漪昏倒。这时的舞台灯光完全集中在了蘩漪倒地后的身躯上,随后又飘下了片片花瓣……场景很惟美,但此时的伴唱团已经是清一色女生,而且穿的是白色服装,这更预示了此剧的悲剧性。
周萍与四凤私奔,家庭大乱,场面也乱。他们走后,蘩漪明显受刺激,变得有点疯癫。而此时的伴唱团全变为男生,穿着黑色服装。周萍在追赶着四凤,却遇到了追随他而来的蘩漪,伴唱团恢复成男女生同唱。大家又都回大周公馆,认了亲,家庭更乱,场面也更乱。六位主角在台前排成一列,一齐唱着……窗外,开始下雨。四凤跑了出去,周冲追着她。两人一起触电而死。周公馆的四人,似乎预感到这声雷带来的结果,个个都变得哀沉。周萍走到楼上,开枪自尽。窗上的雨水变为了红色,哀悼着逝去的三位年轻人……最后,整个周公馆坍塌。
演出结束,实在是精彩!让人久久无法回神。谢幕时,登场的除了六位主演外,还有本剧的主要幕后工作者两名以及歌剧的总指挥。观众们的掌声不绝于耳,这足以表示此歌剧的成功!
本说过不会在博客发表我观看歌剧《雷雨》的观后感,但今天没有可写的内容,所以还是抽时间写了这篇许诺多时的观后感,并在博客发表了。如果大家不嫌我写得罗嗦、无才,就请小看一遍。欢迎给出意见。
《孩子把你的手给我》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海姆·G·吉诺特所着,是一本介绍与孩子实现真正有效沟通方法的书,告知家长爱是需要技巧的。父母可以帮助孩子成为一个品质高洁的人,一个有着怜悯心,敢于承担责任和义务的人,一个有勇气、充满活力、正直的人。光有爱是不够的,洞察力也不足以胜任,好的父母需要技巧,如何获得并使用技巧就是这本书的主要内容。
这部书不是枯燥无味的理论说教,它是以生活中的事例诠释着与孩子沟通的技巧和智慧,在读这本书时我心中有着深深的自责,作为一位母亲我真的很失败,看到这一个个鲜活的例子,好象都能和我对上号,我总是能够敏锐地发现孩子的缺点,然后毫不留情的予以批评指正,声音不自然的会提高八度,有时还会加上一些定性的语言,我自认为我这样做是为了孩子好,没想到却深深的伤害到了她,就像作者说的,语言就像刀,它们能够带来痛苦,即使不是身上的的痛苦,在感情上也会留下很多痛苦的伤痕。
其实在平时的生活中我们应给与孩子指导而不是批评,批评和评定性的称赞是双刃剑,两者都是在给孩子下判断。为了避免下判断,心理学家不会发表批评意见影响孩子,而是指导孩子。在批评孩子时,父母会攻击孩子的人品和性格。文中有一例:八岁的玛丽不小心打翻了她的果汁时,她的妈妈平静地说道:“我看到果汁打翻了,我们重新拿一杯果汁吧,还要那一块海绵。她站起来,把果汁和海绵递给女儿。玛丽低声说:”哎呀,谢谢你,妈妈。“她把桌子抹干净,妈妈还在一旁帮她。妈妈既没有严厉的批评,也没说一些无用的忠告,做女儿的真的很感激。这不就是我们想要的结果吗?如果妈妈大发雷霆事情还是得解决,还弄得妈妈生气女儿伤心。即使无法避免怒火,也可以不带指责、不带定性评价地表达出来。所有这些人道的交流方式技巧的背后,是对孩子深深的理解和尊重。
读这本书的过程也是我自我反省的过程,我会把书中学到知识,切实地运用到生活中,我会努力的改变与孩子的沟通,希望我们相处的每一天里都没有叫嚷、没有争辩、没有战争。
周恩来是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开国总理,他为了祖国和人民的事业,经常夜以继日、废寝忘食地工作。《一夜的工作》写了周总理一次彻夜工作的情景,让我感受到周总理为了祖国和人民,不辞辛苦、无私奉献、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精神品质。
《一夜的工作》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周总理工作辛苦和生活简朴。从工作辛苦可以知道总理工作时间长、任务重,很认真;从生活简朴可以知道总理虽在高大的宫殿式的.房子里工作,但是室内陈设简陋,虽然身为总理,但夜宵也很简单。从这一些细小的事情中,能看出总理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通过这篇文章我更敬佩周总理,同时,我们应好好学习,长大后做祖国的人才!
而有的地方的小官,虽然自己官不大,自己的办公室比皇宫还要豪华,整天吃香的,喝辣的,一点也不为人民着想,而且工作马虎,经常出错,工作量少,还不想做。一心一意忙着车子、票子、房子、位子等身外之物。这样的生命就像被白蚁蛀蚀一空的长堤,只能给历史的长河带来意想不到的不幸与灾难。他们哪有周总理那种品格,周总理身为国家总理,却一心一意为人民做贡献,时刻表现出勤奋、无私、认真,令我深深折服,一点也不为自己是国家总理而耍威风,这才是人们心目中的好总理。
让我们大家一起努力吧,让我们来继承总理的爱国精神,把我们国家建设得更强大、富有。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说得不错……书能够给我们带来丰富的知识,也让我们懂得了许许多多的人生励志。
在寒假期间老师要求我们买一本书,然而我就买了《亲爱的汉修先生》这本书。书名叫做《亲爱的汉修先生》。这本书还荣获了1984年纽伯瑞儿童文学奖的金奖呢!所以,希望每个人都能读得到这本对我们有意义的书。只要一有时间我就会拿起书本,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里面的主人公便就是鲍雷伊了。故事内容主要写:雷伊喜欢一个写课外阅读的作者,那个人是汉修先生,于是就与他联系起来,雷伊通过使用写信的方式与汉修先生进行了谈话,谈了有关于自己的事情。
因为彼此都不熟,第一次的通信非常短,总共才两句话多。由于自己实在太喜欢他写的书本了,为了引起汉修先生的注意,雷伊写完一封又一封。每次的信,汉修先生都有回信。汉修先生为了锻炼雷伊的口头能力,便提了十个问题让雷伊回答,最后在妈妈的监督下,雷伊还是回答了,逐渐起来,他说话越来越有条理,伶牙俐齿了。然后汉修先生一直鼓励他。建议雷伊每天坚持写日记。不知不觉中他的写作提高了。于是给自己顶了目标,做了一名作家,很快他在一次的作文获得了“荣誉入围奖”,他更坚定自己的目标了。
在这本书中我懂得了:找准目标,加上百分之一的聪明才智和百分之九十九的不懈努力,你就成功地迈出一大步,相信自己,相信未来,你的希望之踏将会走得更远……更长!我们应该多向雷伊学习学习。学习雷伊爱写作文的习惯,学习雷伊什么事情都与人分享,学习雷伊的勇敢……
这几天,我看了《比尔·盖茨》的书。里面讲了比尔·盖茨出生在美国西部的西雅图,他从小就喜欢读书,并且有着与众不同的思考方式。后来就读哈佛大学,还没毕业比尔就全身心地投入到计算机软件的研究中去,并创建了著名的'微软公司,成了亿万富翁。
我多么想让比尔把哈佛大学上完再去研究计算机软件啊!其实我还想读的名人故事是:《贝多芬》、《居里夫人》、《拿破仑》、《诺贝尔》、《牛顿》、《爱迪生》、《爱因斯坦》等等、等等,都是我想看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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