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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源的管理制度(精选9篇)

作者:素锦流年日期:2025-10-19人气:7

导读:危险源的管理制度(精选9篇)危险源的管理制度 篇1  1、对上级有关部门辨识出的各类事故隐患,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或整改不及时的,纳入井区月度HSE考核,与奖金挂勾。  2、整改完毕而不及时上报的,可认为未及时整改,也将纳入井区的月度HSE考核。危险源的管理制度 篇2 

危险源的管理制度(精选9篇)

危险源的管理制度 篇1

  1、对上级有关部门辨识出的各类事故隐患,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或整改不及时的,纳入井区月度HSE考核,与奖金挂勾。

  2、整改完毕而不及时上报的,可认为未及时整改,也将纳入井区的月度HSE考核。

危险源的管理制度 篇2

  定期开展危险源普查。采油厂、井区、班站每月开展一次危险源辨识工作,并按照危险源级别划分,积极组织风险削减。

  1、一、二级危险源,及时上报HSE办公室及相关科室。

  2、三级危险源,由井区负责人为风险削减第一责任人,组织实施风险削减;四级危险源,班站长为风险削减第一责任人,组织实施风险削减。

危险源的管理制度 篇3

  为了确保仓库员工和企业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识别、检测、管理、评估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重大危险源辨识》和《重大危险源申报范围》识别仓库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

  二、对识别出的重大危险源由配送部指定专人进行管理。

  三、对重大危险源建立专门的档案,档案同时报送市、区安全监督管理局申报备案。

  四、每年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价(安全评估),安全评价报告报送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五、制定针对重大危险源的专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对入库商品严格按照检验流程根据定货合同和产品检验报告进行检验,不合格产品禁止入库。

  七、对已入库的商品加强管理,防潮、防腐、防高温,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确保商品安全。

  八、产品出库严格履行票据流程的规定,按照商品销货清单付货,严禁白条出库,严格控制商品的流向和流量。

  加强值班力量,昼夜有守库员巡逻值班,严防坏人破坏。

  九、对进入的人员车辆严格检查登记,严禁任何人将火种带入库区。

  十、监控室24小时值班监控,人防、技防相结合。

  库区豢养一定数量的警卫犬,弥补人防技防的空白。

危险源的管理制度 篇4

  对暂时不具备削减条件的危险源,应向HSE办公室提出临时性防范措施意见,经HSE办公室同意后,指派专人负责监督、落实防范措施的执行情况,待条件成熟后,进行风险削减。

危险源的管理制度 篇5

  采油厂、井区建立《危险源立案销案台帐》,班组建立《危险源辨识台帐》,记录班组、井区辨识出的.各类危险源及削减情况,并每月向HSE办公室上报一次。

危险源的管理制度 篇6

  基层骨干和全体员工都有参与危险源管理、辨识、评价、削减的责任和义务。井区负责人、班站长负责组织制定纠正措施实施风险削减;基层安全管理干部负责危险源辨识、事故隐患查找及风险削减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岗位员工负责对在生产过程中出现或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初步判断,对能力所及的应进行削减或控制。

危险源的管理制度 篇7

  为创新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有效实施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加强事故的预警预防预控工作,降低事故率,保证经济建设的正常程序,现就我县加强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做如下规定:

  一、重大危险源的认定

  (一)施工现场有下列状况之一的,可认定为重大危险源

  1、违反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条文规定的;

  2、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规定检查,分项检查中保证项目得分不足40分或保证项目中有一项得分为0分的。

  (二)存在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主要包括:

  1、施工现场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中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基坑、沟(槽)工程;

  2、地下暗挖工程;

  3、水平混凝土构件横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荷载大于15kn/m的高大模板工程以及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

  4、30m及以上高空作业;

  5、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

  6、起重吊装工程;

  7、悬挑式脚手架,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吊篮脚手架;

  8、其他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交叉等易发生重大事故的施工部位及作业活动;

  二、重大危险源的控制管理

  (一)施工单位应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制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建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公示、控制管理体系,明确具体职责,认真组织实施。

  (二)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务必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除应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当包括监控措施、应急预案以及紧急救护措施等资料。

  (三)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凡属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论证。

  (四)对存在重大危险部位的施工,施工单位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由工程技术人员严格进行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和签字,确保作业人员清楚掌握施工方案的技术要领。重大危险部位的施工应按方案实施,凡涉及验收项目,方案编制人员应参加验收,并及时构成验收记录。

  (五)施工单位应对从事重大危险部位施工作业的施工队伍、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掌握作业队伍,采取有效措施,在作业活动中对作业人员进行管理、控制并及时分析存在的不安全行为。

  (六)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范围,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分析,对分部分项各道工序、各个环节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及构件的不安全状态进行辨识、登记、汇总重大危险源明细,制定相关控制措施,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部位进行环节控制,并公示控制的项目、部位、环节及资料等,以及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对危险源采取的防护设施状况及防护设施的状态,职责落实到人。

  (七)施工单位项目工程部应将重大危险源公示项目作为每一天施工前对施工人员安全交底资料,提高作业人员防范潜力,规范安全行为。

  (八)监理单位应对重大危险源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公示、控制状况进行监督管理,对重大危险部位作业进行旁站监理。对旁站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开具监理通知单,问题严重的有权停止施工。对整改不力或拒绝整改的,应及时将有关状况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九)建设单位要保证用于重大危险源防护措施所需的费用及时划拨;施工单位要将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防护、礼貌施工措施费单独列支,保证专款专用。

  (十)施工单位应对施工项目建立重大危险源施工档案,每周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施工安全检查记录。

  (十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施工安全检查记录。

  (十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和项目监理单位应把施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及施工状况作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阶段性评价的一项重要资料,落实控制措施,保证工程项目安全生产。

  三、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危险源的管理制度 篇8

  1.目的

  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伤害、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为了辨识公司范围内作业场所的危险源,对其进行科学评价和采取有效控制措施,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安全平稳运行,制定此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活动中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等管理。

  3.引用标准

  3.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3.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

  4.职责

  4.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的程序和方法,指导各部门、车间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工作。

  4.2安全科应建立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管理文件,组织实施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并制定相关控制措施。

  5.内容及要求

  5.1危险源辨识的原则

  5.1.1应考虑本企业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对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5.1.2应考虑时效性,危险源辨识应具体在特定时间范围内。

  5.1.3应考虑范围,危险源辨识在特定的范围内进行。

  5.1.4应考虑采用的方法,采用的方法应体现科学性、系统性、综合性和适用性原则

  5.1.5应考虑所进行工作的性质,危险源辨识应在不同环境和不同背景下灵活进行,如发生伤害事故后应对风险级别和风险控制策划进行重新评审等。

  5.2危险源辨识的主要范围

  危险源辨识覆盖企业生产活动、产品或服务活动的全过程,包括:

  5.2.1作业地质及环境条件。

  5.2.2作业场所平面分布图。

  5.2.3建(构)筑物。

  5.2.4采购服务过程。

  5.2.5作业设备、装置。

  5.2.6粉尘、毒物、噪声、振动、高温、低温等有害作业场所。

  5.2.7管理设施、事故应急抢救设施和辅助生产、生活卫生设施。

  5.2.8劳动组织、生理、心理因素、人机工程学因素等。

  5.3危险源辨识条件

  5.3.1辨识时应充分考虑三种状态,即:

  1)正常态:指作业活动、系统或设备等按照其工作任务连续长时间进行工作的状态。

  2)异常态:指作业活动、系统或设备周期性或临时性的进行工作的状态,如设备的开启、停止、维修等。

  3)紧急态:指发生火灾、爆炸、人员伤亡等状态或其发生的临界状态。

  5.3.2辨识时应充分考虑三种时态,即:

  1)过去:指作业活动、系统或设备等过去的安全控制状态及发生过的人身伤害事故。

  2)现在:指作业活动、系统或设备等现在的安全控制状态。

  3)将来:指作业活动发生变化、系统或设备等在发生改进、报废、退役等活动时产生的安全控制状态变化。

  5.3.3六种能量逸散类型,即:动能、势能、电能、物理能、化学能、生物能。

  5.3.4四种事故起因,即: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缺陷、管理缺陷。

  5.4危险源识别方法

  5.4.1进行危险源辨识所必须的知识和经验

  1)关于对象系统的详细知识,诸如系统的构造、系统的性能、系统的运行条件、系统中能量、物质和信息的流动情况等。

  2)与系统设计、运行、维护等有关的知识、经验和各种标准、规范、规程等。

  3)关于对象系统中的危险源及其危害方面的知识

  5.4.2危险源辨识的方法

  危险源辨识方法可以粗略地分为对照法和系统安全分析法两大类

  1)对照法。与有关的标准、规范、规程或经验相对照来辨识危险源

  a安全检查表。运用已编制好的安全检查表,对组织进行系统的安全检查,可辨识出存在的危险源。

  b询问、交谈法。与生产现场的管理、施工人员和技术人员交流讨论,获取危险源资料。

  c现场观察法。到施工现场观察各类设施、场地,分析操作行为、安全管理状况等,获取危险源资料。

  d问卷调查。问卷调查是通过事先准备好的一系列问题,通过到现场察看和与人员交谈的方式来获取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的信息。

  e查阅相关记录。查阅组织的事故、职业病的记录,可从中发现存在的危险源。

  f获取外部信息。从有关类似组织、文献资料、专家咨询等方面获取有关危险源信息加以分析研究可辨识出组织存在的危险源。

  g工作任务分析。通过分析组织成员工作任务中所涉及的危害,可识别出有关的危险源。

  2)系统安全分析法。系统安全分析是从安全角度进行的系统分析,通过揭示系统中可能导致系统故障或事故的各种因素及其相互关联来辨识系统中的危险源

  a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是一种对工艺过程中的危险源实行严格审查和控制的技术,它是通过指导语句和标准格式寻找工艺偏差,以辨识系统存在的危险源,并确定控制危险源的对策。

  b事故树分析。事件树分析是一种从初始原因事件起,分析各环节事件“成功(正常)”或“失败(失效)”的发展变化过程,并预测各种可能结果的方法,即时序逻辑分析判断方法。应用这种方法对系统各环节事件进行分析,可辨识出系统的危险源。

  c故障树分析。故障树分析是一种根据系统可能发生的或已经发生的事故结果去寻找与事故发生有关的原因、条件和规律。通过这样一个过程分析,可辨识出系统中导致事故的有关危险源。

  按照风险评价结果的量化程度,评价方法可分为定性风险评价法和定量风险评价法。

  常见的风险评价方法有两种:专家现场询问观察法和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法)

  5.5.1专家现象询问观察法

  由专业人员组成专家评价小组对辨识出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定性判断该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以及一旦危害事件发生后所带来的后果,并确定该危险源的风险级别,参考评价准则如下:

  1)曾经发生过且无良好控制措施的重大事故或事件,评为不可容许风险。

  2)曾经发生过已制定有效控制措施的重大事故或事件评为重大风险。

  3)违反法律法规的预计可能导致的事故结果在重伤或重伤以上的评为不可容许风险。

  4)违反法律法规的预计可能导致的事故结果在重伤以下的评为重大风险。

  5)相关方强烈抱怨的事故或危害事件评为重大风险。

  6)除上述5项以外的事故或危害事件评为一般风险。

  5.5.2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法)

  1)判定准则

  a危险性指数大于320的,确定为一级;

  b危险性指数大于等于161但小于等于320的,确定为二级;

  c危险性指数大于等于71但小于等于160的,确定为三级;

  d危险性指数大于等于20但小于等于70的,为四级;

  e危险性指数小于20的不列入等级。

  2)判定方法

  作业危险性指数是下列三个因素的乘积:

  危险指数D=L×E×C

  L-----发生危险事件的可能性

  E-----作业者在危险环境下的状况

  C-----事故的可能后果

  a发生危险事件的可能性(L)

  L

  分数

  完全预料到

  10

  相当可能

  6

  不经常,但可能

  3

  意外,很少可能

  1

  可以设想,但极少可能

  0.5

  极不可能

  0.2

  实际上不可能

  0.1

  b作业者在危险环境中的状况(E)

  E

  分值

  连续处在危险环境中

  10

  每天在有危险的环境中工作

  6

  每周一次在危险环境中工作

  3

  每月一次在危险环境中工作

  2

  每年一次在危险环境中工作

  1

  极难出现在危险环境中工作

  0.5

  c事故的可能后果(C)

  现象

  可能后果

  分值

  大灾难

  多人死亡

  100

  灾难

  数人死亡

  40

  非常严重

  一人死亡

  15

  严重

  严重致残

  7

  重大

  手足伤残

  6

  较大

  受伤较重

  3

  引人注目

  轻伤

  1

  d危险指数评价(D)

  D

  危险程度

  风险等级

  >320

  极度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不可容许风险

  161-320

  高度危险,要立即整改

  重大风险

  70-160

  显著危险,需要整改

  重大风险

  20-70

  一般危险,需要注意

  一般风险

  ≥20

  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一般风险

  5.5风险控制

  5.5.1风险控制原则

  风险控制措施应首先考虑风险消除的原则,然后再考虑风险降低的措施(降低风险概率,降低伤害潜在的严重程度),将使用个体防护措施作为最后的手段。

  5.5.2重大危险源

  1)对评价出的重大危险源,各部门要分析原因,实施纠正及预防措施。

  2)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3)对于存在技术、资金问题的重大危险源,职能部门将分期列入当年或来年的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4)安全部和所在单位分别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台帐。

  5.6.3一般危险源

  1)一般危险源由基层单位和从业人员按要求进行风险控制,从业人员执行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

  2)基层单位要建立一般险源管理台帐,根据危险源的特点进行分时分级控制。

  5.7危险源的控制

  5.7.1重大危险源所在单位重点控制,公司每半年检查一次,基层单位每月检查一次,班组每周检查一次,作业人员每天检查一次。

  5.7.2一般危险源所在部门严格控制,安全部每月检查一次,基层单位每周检查一次,作业人员每天检查一次。

  5.7.3检查人员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采取防范措施并限期整改。

  5.7.4安全部负责按要求上报备案重大危险源工作。

  5.7.6安全部组织有关部门对危险源对应岗位制定监控组织措施,措施中要求明确职责、岗位人员培训、防护器具配置要求及安全控制措施。

  5.8危险源的编号和标志

  5.8.1危险源编号

  1)重大危险源由公司统一编号,按重大危险源进行管控。

  2)一般危险源由各基层单位参照公司编号的原则自行排列编号。

  5.8.2危险源标志

  重大危险源,要设立醒目的危险源标志及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并悬挂在明显位置,以便提示。

  5.8.3标志内容

  标志牌上定好名称、编号、危害及责任者,并写清注意事项(提示)。详见图一。其中:

  1)名称--危害部分称谓;

  2)地点--所在位置、岗位;

  3)危害--可能引起的事故危害;

  4)责任人--危险部位单位负责人;

  5)注意(提示)--注意事项或预防事故的主要措施。

  5.9危险源的更新

  5.9.1公司每年至少应进行一次危险源的重新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

  5.9.2当发生下列情况时,要及时进行危险源的重新识别与风险评价,以确保相关资料的有效性。

  1)法律、法规及自身要求发生变化。

  2)经营形式发生变化。

  3)设备、设施、技术发生变化。

  4)作业现场发生变化。

  5)作业方式发生变化。

危险源的管理制度 篇9

  危险源管理组织结构:

  组长: 杨献国

  副组长:施超

  成员:于波、高洁、张志、李中源、 陈洪立、刘海军

  职责:

  2.1、组长对高炉作业区的危险源管理负全面责任。

  2.2、副组长协助组长管理高炉作业区的危险源,在组长外出期间对高炉作业区的危险源管理负责。

  2.3、各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对各自业务范围内和所管辖区域的危险源管理负责。

  2.4、各成员对根据联保互保网络所确定的责任区危险源管理工作负责。

  2.5、作业区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危险源管理工作,并对各岗位的工作实施帮助和指导。

  2.6、高炉作业区每班作业前都要对危险源辨识工作进行部署,对新增的危险源、事故隐患及控制措施、写出《隐患报告表》,《隐患报告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安全员报生产科作为监督检查的依据,一份由高炉作业区作为隐患整改的依据。

  2.7、对于大的检修或特殊的作业活动,各参战岗位及人员都要进行临时危险源辨识,并将辨识的危险源连同控制措施一同上报生产科。

  2.8、对于高度危险的作业活动,在进行危险作业审批时,应将临时辨识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报生产科。

  2.9、各辨识组成员要根据业务职责,对新增危险源或隐患,每月24日前通过《隐患报告表》报生产科,报告内容包括隐患(或危险源)名称、消除、控制情况。

  2.10、隐患报告表要由高炉作业区、各岗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有效。

  2.11、隐患报告实行零报告制度,即高炉作业区有无新增危险源、隐患都必须上报,高炉作业区不能实行零报告。

  2.12、在高炉作业区从事建筑、运输、学习、参观访问等相关方的危险源辩识由各相关负责任人负责。

  考核:

  1、对危险源定期辨识没有落实的班组,发现一次考核100元。

  2、对属于临时性辨识的危险源,没有辨识的,一次考核责任班组100元。

  3、隐患报告表每少报一次考核责任班组50元,报表没有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及盖章的,视为没报予以考核。

  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实行,相关文件中有关规定如发生冲突以炼铁厂安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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