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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精选9篇)

作者:甜莓泡泡酱日期:2025-10-01人气:9

导读:中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精选9篇)中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1  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成长的主要场所之一,其特点是学生比较集中,集体生活时间长,搞好学生宿舍纪律与安全的管理工作,对稳定学校的学习生活秩序,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和财物、人身安全等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

中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精选9篇)

中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1

  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成长的主要场所之一,其特点是学生比较集中,集体生活时间长,搞好学生宿舍纪律与安全的管理工作,对稳定学校的学习生活秩序,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和财物、人身安全等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根据我校学生住校的实际情况和纪律、安全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条例。

  一、学生进出宿舍区大门的规定

  1.宿舍区开门、关门的.时间

  (1)周一至周四:早6:40(开门)——7:25(关门);

  晚21:20(开门)——21:35(关门)

  (2)周五:早6:40(开门)——7:25(关门);

  晚17:00(开门)——17:30(关门)

  (3)周日返校:请于19:20——19:30期间到宿舍,同时到住宿管理老师处进行登记。

  2.学生凭胸卡进出宿舍区。

  3.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带非住宿人员进入宿舍区,严禁非住宿人员留宿。

  4.上课和晚自习期间,学生不准进入宿舍区,因事留在宿舍或进入宿舍区者,应持有班主任或年级组长的证明,并经确认登记后由宿舍管理老师带领方可进入宿舍。有病者在校医室休息,病重者到医院就诊或回家休息。

  二、学生宿舍熄灯时间:周日至周四:22:00。

  三、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1、宿舍安全

  (1)爱护宿舍区的设施。不得破坏门、窗、楼梯间及卫生间等的电灯开关。不得玩弄或破坏消防设施。

  (2)不得将大球(篮球、足球、排球)类带入宿舍区;不得在宿舍区内踢足球、打篮球、排球、羽毛球或乒乓球等。

  (3)提高警惕,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上课、晚自习期间或离开宿舍及室内无人时,必须关灯并锁好门窗。

  (4)学生住宿只带必备的洗漱用品、日常用品、常用必备的衣物等。贵重物品、多余物品及各种箱子、大提包等均不要带到学校。

  (5)杜绝火灾隐患。不得在宿舍区点燃蜡烛、蚊香和其它物品,不得私带台灯、手电、火柴及打火机;不动插座,严禁在宿舍区私拉电线,严禁使用各种电器。

  (6)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如批量酒精、火药、炮竹等)带进宿舍区。

  (7)严禁携带凶器(如钢管、刀具等)进入宿舍区。

  2、宿舍纪律

  (1)学期开学时,应按管理人员安排的宿舍、床位对号入住,不得擅自调换或占用他人床位或衣柜。

  (2)上课、晚自习期间未经允许一律不准在宿舍区逗留,上课期间不允许回宿舍,因事留在宿舍或进入宿舍区者,应持有班主任或年级组长证明,并经确认登记后由住宿管理老师带领方可进入宿舍。

  (3)按时起床,按时睡觉。熄灯铃响后,不得随意外出;不得在宿舍外乱走乱窜;不得喧哗吵闹;不得洗漱;不得下棋、打牌、亮灯看书或做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绝不允许夜不归宿。

  (4)在宿舍纪律检查时,必须积极配合,不得谎报假名或他人姓名。

  (5)宿舍管理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室长应做到:全面关心同学,如有宿舍内同学生病或遗失钱物、钥匙等应及时向住宿管理老师、班主任汇报;督促值日生认真负责做好值日工作,督促同学遵守纪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等;

  (6)学生因故短期需要回家住的,必须先向班主任、住宿管理老师请假并由家长到校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办好将班主任同意的请假审批表交宿舍管理员方可离校;

  (7)住校期间,学生擅自离开校园,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对学生实行警告、

中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日常管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秩序,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郑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学校所有学生宿舍管理。

  第三条 学生宿舍管理坚持思想教育和管理服务相结合,以“强化管理、预防为主”为基本原则,进一步加强协作、明确职责,建立各单位齐抓共管、共同维护学生宿舍文明安全的长效机制,避免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和安全稳定。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能

  第四条 学校成立“郑州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有关校领导担任,委员由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校团委、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后勤集团公司、各院(系)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办公室主任分别由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负责同志担任。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负责本科生日常管理工作,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负责研究生宿舍管理工作。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是学校学生宿舍管理的领导机构。委员会各组成部门接受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各组成部门和院(系)负责人为本单位宿舍管理第一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厘清职责,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

  第五条 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和修改宿舍管理办法;

  (二)对学生宿舍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措施及问题进行决策;

  (三)监督检查宿舍经营、管理、服务和收费等事项;

  (四)协商解决学生、学校和宿舍管理部门之间的矛盾和纠纷;

  (五)维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学校应设立园区管理员工作津贴,每人每月应不低于480元,按月发放。

  第七条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分别负责本科生、研究生宿舍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是组织各院(系)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管理和安全教育的责任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协调、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

  (二)协调各单位和各院(系)开展学生宿舍内部安全、卫生、文明教育和“星级文明宿舍”检查评比工作,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倡导文明健康的宿舍文化生活;

  (三)加强学生行为规范管理,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对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学生进行教育与处理;

  (四)做好学生退宿、换宿、校外住宿的审批工作;

  (五)选聘宿舍园区管理员,指导成立学生宿舍自律委员会,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六)落实辅导员入住宿舍制度,加强辅导员宿舍楼值班管理。

  第八条 校团委是负责学生宿舍文化活动组织开展、宿舍文明养成的责任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

  (二)协调开展宿舍文化节等宿舍文化活动,培育积极、向上、温馨的宿舍文化;

  (三)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知识宣传;

  (四)组织开展大学生宿舍文明养成教育;

  (五)配合开展“星级文明宿舍”检查评比工作,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第九条 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公司、郑新公司是负责学生宿舍服务、管理的责任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

  (二)负责学生宿舍的分配、调整、退宿和日常管理,学生宿舍分配应按院(系)、年级、班级集中住宿的原则进行,少数民族学生不单独安排宿舍;

  (三)负责学生宿舍楼基本设施的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负责宿舍楼内部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

  (四)负责学生宿舍的水电暖供应、维修等后勤保障工作,定期对学生宿舍供水、供电、供暖线路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更换不合格设备,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用水、用电管理;

  (五)选拔、培训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组织宿舍管理人员定期开展宿舍检查,及时查处违章电器和违章用品;

  (六)制定学生宿舍管理细则,加强宿舍门禁系统管理,严格学生宿舍住宿管理,除统招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和研究生外禁止安排其他人员入住,如有特殊情况须报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办理;

  (七)每个学生宿舍园区应安排一间园区管理员值班室,宿舍楼每层(单元楼每单元)应安排一间辅导员值班室;

  (八)在学生宿舍楼内设置监控设备,负责监控设备的运行、维修及监控资料的存储;

  (九)对宿舍楼相关设施、宿舍管理服务工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彻底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十)其他有关学生宿舍服务、管理工作。

  第十条 保卫处是督查学生宿舍消防、治安安全的责任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

  (二)在学生宿舍楼内建立消防监测系统,在学生宿舍楼周边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和报警系统,及时更新学生宿舍各种安全设施;

  (三)定期对学生宿舍楼内消防设施、安全通道进行检查,及时配齐消防设施和更换消防器材;

  (四)指导、配合相关单位组织消防安全演练;

  (五)查处在校园内售卖禁用、劣质电器的商户;

  (六)加强学生生活园区安全巡逻,深入排查安全隐患;

  (七)对学生宿舍消防、治安安全等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彻底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清单,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台账,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整改;

  (八)其他有关学生宿舍消防、治安安全工作。

  第十一条 院(系)是学生行为规范管理和安全教育的直接责任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

  (二)组织开展学生宿舍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事件处理能力;

  (三)培育积极、向上、温馨的宿舍文化,积极配合开展“星级文明宿舍”检查评比工作,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和生活习惯;

  (四)组织实施辅导员入住宿舍制度、辅导员夜间值班制度、副书记和班主任走访宿舍制度,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严查学生外宿等情况;

  (五)定期开展学生宿舍内部安全、卫生和文明检查,并做好记录;

  (六)及时、准确向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上报学生宿舍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

  (七)及时、妥善处理本院(系)学生宿舍各种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

  (八)严格校外住宿审批管理,认真组织好在校生回迁老校区住宿工作。

  第十二条 各单位要按照相应职责,把学生宿舍安全放在重要位置,切实履行维护学生宿舍安全稳定的责任。

  第十三条 学生宿舍楼设辅导员宿舍,入住人员应为学生辅导员或研究生助管等工作人员。学生宿舍按楼设宿舍管理员,由后勤集团公司或郑新公司选聘、管理和考核;按园区设园区管理员,由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选聘、管理和考核。

  第十四条 学校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管理的作用,成立“郑州大学学生宿舍自律委员会”,成员由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从学生干部、研究生助管中选拔产生。学生宿舍自律委员会属于学生自治组织,在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参与学生宿舍的管理服务,监督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执行。

  第三章 学生校外住宿管理

  第十五条 学生在学校学生宿舍内住宿。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在学生宿舍以外居住的,应填写《郑州大学校外住宿申请登记表》,经学生家长、所在院系辅导员和主管院领导签字同意,并经学生处和后勤处签字盖章,同时交到园区宿管备案后方可在校外住宿。

  第十六条 各学院应当加强对在校外住宿学生的管理,准确掌握在外住宿学生人数、地址及联系方式,并报学生处、后勤处、保卫处备案。

  第十七条 学生在校外居住期间,应当遵纪守法。学生在校外居住期间出现问题的,由本人和家长承担。

  第四章 奖惩制度

  第十八条 住宿学生应积极配合学校对宿舍设施、安全、卫生的检查。学生在宿舍内的表现将直接纳入学生综合测评、品德鉴定等工作中,并与个人、班级、学院等评先评优资格挂钩。

  第十九条 学校鼓励学生自觉养成讲文明、讲卫生、团结互助、热爱集体的良好作风,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定期开展学生宿舍安全、卫生检查。

  第二十条 对在维护学生宿舍安全、文明、健康、和谐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宿舍有存放、使用禁用电器、私拉乱接电线、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等违反宿舍管理规定或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给予当事学生以下相应的纪律处分,并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一)在宿舍存放和持有违章电器的给予警告处分;在宿舍内私拉电线和使用违章电器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在宿舍使用明火、焚烧物品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二)在宿舍饲养宠物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三)在宿舍酗酒、吸烟的给予警告处分。

  (四)携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和刀具凶器等进入宿舍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五)在宿舍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者,对参与打架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对组织策划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六)未经批准,随便调换、私自占用学生宿舍或出租床位,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未经批准,擅自留宿非本宿舍成员,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处分;因留宿非本宿舍成员或让其进入宿舍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七)正常休息期间,在宿舍内聚众喧哗、打闹以及举办活动聚会,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八)凡用麻将、扑克及其他任何方式和手段进行赌博或变相赌博者,一经发现,没收其赌具和赌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组织赌博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九)收看和传播书刊、网页、录像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十)通过网络、手机短信等方式传播虚假信息、不良信息、泄密或对计算机系统、网络进行攻击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十一)破坏宿舍环境卫生,扰乱学校宿舍公共场所正常秩序,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十二)扰乱宿舍管理秩序,对其他人的正常学习生活造成影响,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十三)在宿舍内擅自装修;刻画、涂抹、张贴、弄脏室内外墙壁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交纳维修金。

  (十四)在公寓内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营销活动(如:宣传、散发、张贴广告、启事者,代理、招揽生意者,上门推销、摆摊设点、销售货物、从事传销活动等)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十五)擅自移动、挪用、损坏消防器材或安全设施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因移动、挪用、损坏消防器材或安全设施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十六)其它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造成公私财物损坏的,应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对于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员,学校将把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学生发生上述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根据检查结果给予该生辅导员通报批评,并在辅导员工作综合考评中予以扣分。一学年内被通报批评三次及以上的,取消该生所在院(系)与该生辅导员全年的评优评先资格。

  第二十二条 对于因学生管理工作不力、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追究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和相关院(系)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于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员,学校将把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三条 对于在校团委牵头组织的学生宿舍文化活动中出现安全事故的,学校将追究校团委相关人员责任。对于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员,学校将把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四条 对于因学生宿舍水电设计、安装等宿舍服务不到位、基本设施维护更换不当、住宿管理不严等引发安全事故的,学校将追究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公司或郑新公司相关人员责任。对于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员,学校将把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五条 对于使用单位发现上报的治安、消防隐患,如消防器材、监控设施缺失、治安防范漏洞等问题,保卫处未进行及时整改维护而引发安全事故的,学校将追究保卫处相关人员责任。对于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员,学校将把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六条 学生有违反本相关规定的行为,但情节轻微,不足给予处分的,应由学生所在院系给予通报批评,监督其改正错误。

中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3

  1、尊敬师长,举止文明,服从管理,严守时间。在宿舍做到“三轻”即:动作轻、说话轻、开关门轻,不做与休息无关的事,不影响他人(她人)休息。男生有绅士风度,女生讲淑女风范。

  2、值班室要严格把好入门关,非睡觉时间严格控制学生进入宿舍(特殊情况有班主任批条或校医证明),进入公寓一律要问明情况, 详细登记。严禁在校外住宿,不准留宿他人(含家长),两睡期间严禁异性人员进入女生宿舍。定位睡觉,不准串宿舍、合铺或随意调换床位。

  3、认真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严格控制与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同学生病、摔伤、失火、水管爆裂、突然停电停水、学生斗殴、物品丢失等情况都要及时及时处理报告。做到9不准:

  1)不准学生带刀、剪刀、钳、锤、锯、绳子等制伤性工具到宿舍。

  2)不准学生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等易燃易爆物品到宿舍。

  3)不准学生带手机等贵重物品、现金、不健康书籍进宿舍。

  4)不乱串房间,不准下棋打牌,不准将球类带到宿舍,严禁吃带零食。

  5)不准师生私接电源,使用家用电器,动用、安装、拆卸、破坏各种电设施。

  6)不准私自开空调,不准师生进入配电间,不准学生玩弄消防器材。

  7)不准学生攀爬楼梯扶手,不准学生跳跃楼梯台阶,私自上顶楼。

  8)不准翻越阳台、窗户防护网和护栏,不准学生用力擦玻璃和私自拆装纱窗。

  9)不准私自动用他人物品;不准学生追逐打闹或开不正当玩笑。

  4、节约用电、用水,努力养成节约的好习惯。爱护学校公物,不在墙壁上乱

  涂乱画,无意损坏公物要及时上报并自觉规定价格赔偿,有意损坏公物除纪律处罚外还要加倍赔偿。

  河南宏力学校初中生活处

中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4

  一、总则

  1、为了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围,保证住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保证学生正常的学习和学生的身体健康,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方针: 定置管理 定期检查 严格考核 严格奖惩

  3、管理目标:干净整洁 井然有序 做到“日常状态就是最好状态”

  4、管理范围: 所有住校学生

  二、住宿生常规

  1、听到起床铃后,宿舍长负责催叫住宿学生起床,迅速整理内务工作。

  2、出早操时要静、快、齐,以本班为单位,由带队学生整队出操。其他学生不得以借口不起床、不出操。特殊情况报值班教师处理。

  3、按时打饭、就餐,打饭时要排队,严格按学校规定时间就餐。值日生打回饭后,做好汤、菜、馒头的发放,严禁乱抢乱夺,值日生发放汤菜时要注意卫生,不要撒在地板上。就餐期间出现问题及时报值班老师解决。要珍惜粮食,珍惜他人劳动,剩饭菜禁止乱洒、乱倒,要倒到指定位置。

  4、就餐时,只能在本宿舍,不能以任何借口到其它宿舍与同学一起就餐。

  5、早上饭后学生离开宿舍,由本宿舍值日生打扫卫生

  6、按时到校上课,到上课前20分钟离开住宿区。各宿舍舍长要检查本宿舍学生离开情况,发现问题要报告值班教师,值日生要在离开宿舍前关好门窗。上课期间不准中途回宿舍,因有特殊事出入宿舍者,必须持有班主任分管主任准许的假条。

  7、午间有午睡时,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时间进行午休,禁止在室外活动,禁止在宿舍内喧哗,打闹等,不能影响他人休息,更不能乱串宿舍。

  8、按时上晚自习,不允许无故迟到,早退,旷课。晚自习时要认真学习,不准说话、打闹或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9、下晚自习后,立即回宿舍,准备就寝,做好洗漱等睡前准备工作,值班教师查床时,舍长及其他同学做好配合,准确无误后舍长签字。熄灯铃响后不准再说话、打闹等出现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更不准外出宿舍。

  10、住宿生回到宿舍生活区,同学之间要讲文明,不说脏话,要讲团结,遇到困难要互相帮助,要讲究仪表。言行举止、仪表要符合学校的要求。

  11、晚间遇到停电时,要在教师的指导下,正确使用火烛,以确保师生安全。

  三、住宿生规则

  1、按统一指定的房间、床位就寝;

  2、遇到突发事件或病、事假及时报告值班人员;

  3、晚上必须在规定时间前返回宿舍;晚上点名后不得私自离开;

  4、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制度,按时起床、就寝、熄灯;

  5、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搬动;

  6、节约水电,严禁私用电器,严禁乱动公用电源,严禁在宿舍内烧水;

  7、上课时间,不准出入宿舍,若有特殊情况,持班主任证明,方可进入;

  8、严禁带领外来人员进入宿舍私自逗留,严禁留宿外来人员或非本宿舍人员;

  9、严禁在宿舍内抽烟、喝酒、打牌、下棋、打架;

  10、严禁乱串宿舍。

  11、做好宿舍保卫工作,不准把蜡烛等火种带进宿舍,不私拿同学的物件。

  12、未经班主任批准,不准直接去亲戚、同学家过夜。

  13、不得向窗外、楼下及其他地方乱扔杂物,乱倒脏水。

  14、不能把收音机、录音机、随身听、等带入宿舍。

  15、不能在床、门、门窗玻璃、墙壁等处乱贴乱画。

  学校大型集体活动安全应急预案

  为应对校园内举办大型活动期间发生的各种有关安全、稳定事件,做到对事态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控制局面、减少伤害和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大型活动申报制度》中所界定的活动举办期间,出现以下几种情形,应及时启动本预案:

  1、活动场所建筑物(含临建)坍塌;

  2、活动场所发生火灾;

  3、现场秩序失控,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4、现场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

  5、其它影响安全的、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事件。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活动主办方、承办方及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分工协作、各负其责。

  3、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重视安全工作,增强忧患意识,将“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贯穿于活动的策划、筹备、举办等各个环节。

  4、快速反应,从容应对。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机制,一旦发生安全事件,要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

  三、前期工作:

  1、信息报告:

  大型活动中发生安全事件后,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汇报同时报保卫值班室,并视事件发展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2、先期处置:

  每次活动的主办单位领导为本次活动的第一安全责任人。活动的组织者为本次活动的安全责任人,活动期间组织者不得离开活动现场,随时掌握现场情况。安全事件发生后,主办方、承办方以及在场的有关部门、人员,在上报的同时,要及时、有效、果断的开展工作,控制事态、减少损失。

  3、应急响应:

  学校接报后,有关领导视情况及时启动本预案。

  四、应急处置:

  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应对大型群体性活动安全事故指挥部”:

  总指挥:孙海东 安全领导小组组长

  副总指挥:刘君 领导小组副组长

  成员:政教主任、大队部、后勤管理、各班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一)办公室:

  主任:靳志平

  具体职责是:

  1、掌握突发安全事件的全部情况,按指挥部的要求收集、汇总、上报有关情况,下达上级指示精神。

  2、统一调配人、财、物,负责做好处置事件的具体指挥、调度和协调工作。

  3、负责安排值班,督促检查反馈各组工作落实情况。

  4、调动机动车辆。

  5、接待安排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

  (二)疏导组:

  组长:杨乐

  具体职责是:

  1、对大型活动开展期间可能发生的不稳定事端提前进行预测、评估。

  2、事件发生后,要以最快速度组织辅导员、班主任等有关人员即刻赶赴事发现场,面对面开展疏导、化解工作,引导现场人员有序撤离。

  (三)后勤保障及救护组:

  组长:邬和平

  具体职责是:

  1、活动开展前做好医务人员、救护地点、医疗器械、药物的准备工作。

  2、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救护。

  3、对重伤员送医院继续治疗。

  4、保护好水、电、暖等设施,保证安全用餐、用水、供电、供暖。

  (四)供应组:

  组长:邬和平

  具体职责是:

  1、搞好应对安全事件所需设备、设施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

  2、提供救助用房及相关的仪器设备。

  (五)财务组:

  组长:孙军

  具体职责是:

  1、保障处置安全事故期间所需的资金。

  2、搞好财产损失的评估和统计。

  (六)善后处理组:

  组长:杨乐

  具体职责是:

  1、做好受伤人员的慰问安抚工作。

  2、做好受伤害人员亲属的接待、沟通和思想工作。

  (七)宣传组:

  组长:杨乐

  具体职责是:

  1、掌握事件过程中张贴的口号、标语、大小字报及散发的传单,积极把握好正确的舆论导向。

  2、保证广大师生的知情权,在事件的各个不同阶段,及时向广大师生通报相关情况。

  3、负责媒体采访的接待工作。

  4、对网络宣传进行监控。

  (八)保卫组:

  组长:杨义

  具体职责是:

  1、维护事发现场及周边秩序。

  2、协助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3、配合公安部门完成现场保护、线索调查和取证等工作。

中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5

  一、学生宿舍是学校安全保卫和卫生工作的重点,必须切实加强管理,由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专门负责。寄宿制学校则应设立寄宿生管理办公室。

  二、宿舍楼应有安全通道,有完好的防盗和消防设施,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及明令管制的刀具等物品带入宿舍,严禁在宿舍内燃点明火、私拉乱接电线或使用自带电器。男女宿舍区要明显分隔。建立宿舍夜间巡查、值班制度。

  三、宿舍应有良好的通风和采光条件,保持室内空气清洁、地面无纸屑、杂物、积水,墙壁和舍门无脚印、污迹,并定期进行消毒,做好灭蚊、灭蝇、灭鼠工作。

  四、寄宿学生要自觉遵守纪律,早晨按时起身、出操,晚上按时就寝、熄灯,有事外出必须请假,严禁擅自在校外留宿。

  五、保障宿舍安全,妥善保管钱包皮夹和手机等贵重物品,全体室友离开宿舍时随时关锁门窗。未经批准不得留宿亲友同学,严禁留宿不明身份的外来人员。

  六、维护宿舍环境卫生,生活用品、床上用品摆放整齐,不在墙上乱涂、乱贴,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果皮纸屑,不乱倒剩饭菜,严禁从楼上往下泼水、扔垃圾。

  七、保持宿舍安静,不大声喧哗、起哄,影响他人休息,不讲粗话、脏话,不看黄色书籍,不抽烟喝酒。

  八、讲究个人卫生,勤洗澡、洗头、洗脚,勤洗勤换衣服、鞋袜,勤晒被褥。

  九、爱护宿舍公共设施,未经允许不私自搬动、拆卸宿舍设施,注意节约用水用电,不开无人灯。

  十、注意适当营造宿舍文化氛围,墙面布置积极、健康,催人奋进。定期进行文明宿舍评比。

中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6

  一、学生进出宿舍区大门的规定

  1.宿舍区开门、关门的时间

  (1)周一至周四:早6:40(开门)——7:25(关门);

  晚21:20(开门)——21:35(关门)

  (2)周五: 早6:40(开门)——7:25(关门);

  晚17:00(开门)——17:30(关门)

  (3)周日返校:请于19:20——19:30期间到宿舍,同时到住宿管理老师处进行登记。

  2.学生凭胸卡进出宿舍区。

  3.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带非住宿人员进入宿舍区,严禁非住宿人员留宿。

  4.上课和晚自习期间,学生不准进入宿舍区,因事留在宿舍或进入宿舍区者,应持有班主任或年级组长的证明,并经确认登记后由宿舍管理老师带领方可进入宿舍。有病者在校医室休息,病重者到医院就诊或回家休息。

  二、学生宿舍熄灯时间:周日至周四:22:00。

  三、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1、宿舍安全

  (1)爱护宿舍区的设施。不得破坏门、窗、楼梯间及卫生间等的电灯开关。不得玩弄或破坏消防设施。

  (2)不得将大球(篮球、足球、排球)类带入宿舍区;不得在宿舍区内踢足球、打篮球、排球、羽毛球或乒乓球等。

  (3)提高警惕,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上课、晚自习期间或离开宿舍及室内无人时,必须关灯并锁好门窗。

  (4)学生住宿只带必备的洗漱用品、日常用品、常用必备的衣物等。贵重物品、多余物品及各种箱子、大提包等均不要带到学校。

  (5)杜绝火灾隐患。不得在宿舍区点燃蜡烛、蚊香和其它物品,不得私带台灯、手电、火柴及打火机;不动插座,严禁在宿舍区私拉电线,严禁使用各种电器。

  (6)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如批量酒精、火药、炮竹等)带进宿舍区。

  (7)严禁携带凶器(如钢管、刀具等)进入宿舍区。

  2、宿舍纪律

  (1)学期开学时,应按管理人员安排的宿舍、床位对号入住,不得擅自调换或占用他人床位或衣柜。

  (2)上课、晚自习期间未经允许一律不准在宿舍区逗留,上课期间不允许回宿舍,因事留在宿舍或进入宿舍区者,应持有班主任或年级组长证明,并经确认登记后由住宿管理老师带领方可进入宿舍。

  (3)按时起床,按时睡觉。熄灯铃响后,不得随意外出;不得在宿舍外乱走乱窜;不得喧哗吵闹;不得洗漱;不得下棋、打牌、亮灯看书或做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绝不允许夜不归宿。

  (4)在宿舍纪律检查时,必须积极配合,不得谎报假名或他人姓名。

中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7

  一、宿舍内外必须保持整洁,要求做到:

  1、各宿舍要建立值日生制度,每天清扫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

  2、学生起床后必须整理好自己的床铺,叠好被子,统一安放,床单要拉平,床上的物品要整齐。被褥要经常洗涤,保持清洁。

  5、各种物品要保持清洁,摆放整齐美观,肥皂盒、热水瓶、毛巾、牙刷、杯子、书、鞋子等,按线状排列。

  4、不准向窗外倒水或乱抛果壳、纸屑。

  5、人人重视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走廊、楼梯等做到不堆积垃圾、无纸屑、无果壳、无痰迹。厕所、盥洗室保持整洁,水槽里不倒杂物。

  6、不准在宿舍里就餐。(病员除外)

  二、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上课及自习不得回宿舍。特殊情况需要回宿舍,必须有班主任批条。

  三、节约用水,水龙头用后立即关好;室内一切设备不得擅自拆装或随意搬到室外;假日、节日最后离开宿舍时必须关好门窗、电灯,门要上锁;爱护公共财产,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四、学生必须按舍务教师安排的宿舍与铺位就寝,未经学校舍务教师同意,不得自行调换宿舍与铺位。

  五、学生一律不得留客住宿,有特殊情况必须经宿舍管理教师的同意,不得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客人。

  六、学生携带大件物品出校,须凭宿舍管理人员签发的出门条。

  七、学生贵重物品(含钱、包)要妥善保管,不得存放在宿舍内,防止失窃。

  八、宿舍内不得烧煤油炉,点煤油灯,不准私接电源和使用电器,以防失火。

  九、男女同学不得随意进入对方宿舍。住宿生一般不能请宿假。如遇特殊情况需回家,凭家长请假单事先向班主任请假。各舍长在每晚睡觉前点名,将缺席名单交值班老师,节假日应按学校规定准时回校归宿。

  十、住宿同学要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决不允许老生欺负新生。新生也要尊重老生,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x小学

  20xx年9月

中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8

  为了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围,保证住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保证学生正常的学习和学生的身体健康,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宿舍纪律

  1、严格遵守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管理和寝室长的领导。

  2、必须按指定的房间定员定位居住,不准擅自调换房间和床位。

  3、必须自觉遵守学校制订的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和起床,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宿舍每晚23:30关门,23:00熄灯,熄灭灯后不得谈笑,不得照电筒,不得听收音机mp3,mp4等,不得发出任何声音。

  4、上课时间不准出入宿舍楼,若有特殊情况,需持班主任证明,经管理员同意后方可进入;晚归者须登记,方可进入宿舍;多次无故晚归者,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5、爱护公物,寝室用的设备和门、窗、床、门锁不得损坏,墙壁不得粘贴。损坏者要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要受处分。

  6、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贵重物品不带到学校来,暂时不用的钱可交班主任保管。除家长外,不带外人进入宿舍。寝室钥匙不要交给外寝室的人;看到校外的人擅入宿舍、寝室,同学都有责任查问;离校必须关好门窗。

  7、保持宿舍安静。禁止学生在宿舍里大声喧哗或播放大音量的音响,午休时间与晚上熄灯后,不准开放音响与吹奏乐器。不准在宿舍楼内打篮球和踢足球.

  8、未经允许不得拿走或使用别人的东西。

  9、没有生活老师或值日老师同意,男生不进入女寝室,女生不进入男寝室。

  10、不准吸烟、喝酒、打牌、看小说,一经发现按学生管理制度给予处分。

  二、寝室卫生

  1、每天安排一名值日生打扫寝室,垃圾每次清扫必须倒,值日生要监督寝室卫生的保洁和物品的整齐摆放。

  2、被子折好后统一放在床上靠窗的一头,枕头放在上面,干净衣服折好放在枕下或柜子里,换洗衣服放人桶子里,褥子铺平拉直,床上尽量少放其它东西,必须保持整洁。

  3、生活用品一律统一排放整齐,详见 “物品摆放一线化要求”。

  4、不准在室内、窗外、楼下和廊上乱丢废物、废纸,洗用水不准在走廊上乱倒。

  5、使用自来水要节约用水,离开时必须关好自来水笼头,早晨值日生必须关掉灯,搞好卫生工作。

  6、不准在宿舍内用餐。

  7、个人卫生应该做到“四勤、四不”,勤洗手、剪指甲,勤洗头、理发,勤洗澡及换衣,勤漱牙齿;不随地吐痰及乱丢果壳纸屑,不留长发,不留长指甲,不躺在床上看书。

中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9

  一、总则

  为了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围,保证住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保证学生正常的学习和学生的身体健康,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住宿生常规

  1、按统一指定的房间、床位就寝,起床后迅速整理内务工作,由值日生打扫卫生,离开前关好门窗。下晚自习后,立即回宿舍做好洗漱等睡前准备工作,准备就寝,舍长查清人数后报宿管人员,值班人员查床时,舍长及其他同学做好配合。同学之间要讲文明,不说脏话,要讲团结,遇到困难要互相帮助,要讲究仪表。言行举止、仪表要符合学校的要求。

  2、熄灯后,不能在宿舍内说话、吵闹,影响其他人休息;

  3、晚上必须在规定时间前返回宿舍;晚上点名后不得私自离开;

  4、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制度,按时起床、熄灯就寝;

  5、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搬动;

  6、节约水电,及时关灯,严禁私用电器,严禁乱动公用电源,严禁在宿舍内烧水;

  7、上课时间,不准出入宿舍,若有特殊情况,经允许方可进入。

  8、严禁带领外来人员进入宿舍私自逗留,严禁留宿外来人员或非本宿舍人员;

  9、严禁在宿舍内抽烟、喝酒、打牌、下棋、打架;

  10、严禁乱串宿舍;

  11、做好宿舍安全保卫工作,不准把蜡烛等火种带进宿舍,不能私拿同学的物件;

  12、未经班主任批准,不准直接去亲戚、同学家过夜;

  13、不得向窗外、门前或其他地方乱扔杂物,乱倒脏水;

  14、不能把手机、随身听等带入宿舍;

  15、不能在床、门、墙壁等处乱贴乱画;

  16、遇到突发事件或病、事假及时报告值班人员;

  三、检查、评比标准:

  (一)宿舍纪律:

  1、晚寝熄灯铃响后不就寝,说话、打闹等每人次扣2分;玩手机、游戏机等每人次扣5分;外出玩耍(上网等)夜不归宿者或留宿他人者,每人次扣10分; 打架者扣10分。

  2、私自更换床位房间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

  3、值班人员点名查人数时,无故不在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

  4、私自移动宿舍内设施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查不到具体人,扣宿舍集体分。

  5、课间无故进入宿舍而无批条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6、宿舍纪律较差,扣5分,若是混合宿舍,不明确责任人则分别扣宿舍内班级5分。

  7、没有班主任批准而私自回家、在亲戚、同学家过夜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并给与相应处分。

  8、吸烟、私自把有关火种带入宿舍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0分;

  9、破坏室内外设施,除索赔外,每人次扣5分。

  (二)、宿舍卫生、内务整理:

  1、卫生(5分):要求打扫干净,垃圾清除,无污水,床底等无杂物,宿舍内无卫生死角,窗玻璃干净无尘土、无贴画等,窗台干净无尘土;宿舍经常开窗透气,保持空气新鲜,不能有异味;暖壶、洗刷用具等相关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不得乱放。值日生未打扫者扣班级5分,垃圾未清除、打扫不彻底、垃圾倾倒于门口处、物品摆放杂乱等酌情扣1——3分。

  2、床上:要求被子、枕头折叠摆放整齐,统一放一端;床面伸展、干净,无饭渣、杂物等;.不叠被每人扣2分,卷苫、席者每人次扣2分。

  3、鞋、盆:每人的鞋、脸盆必须整齐摆放在床下;否则每次扣所在班级1分/每人次。

  4、墙壁:墙壁无乱写乱画、无贴画、无铁钉、无粘钩乱挂物品,否则每次扣1分/每人次。

  5、门前大小便者每人次扣10分。

  (三)、奖惩

  1、各个寝室选举产生一个舍长,负责本寝室日常的纪律、卫生、内务等管理事务;

  2、值日生负责好本寝室本天的卫生、物品排放等情况;舍长要做好督促、指导;

  3、宿舍纪律、卫生、内务的检查、管理由管理人员及值班教干、班主任、学生会检查,成绩记入班级量化管理积分。

  4、宿舍内有违纪现象,而不能明确具体学生的扣本宿舍学生所在班级积分;

  5、对于混合宿舍,各班主任要协同管理。宿舍整体扣分、卫生得分为各班共有;

  6、住宿生自行车摆放与走读生自行车摆放一同抽查记分;

  7、根据检查积分等情况,每月评选“文明宿舍”,学期末根据宿舍纪律、卫生、内务整理等情况评选优秀舍长,并给所在班级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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