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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工资制度(精选8篇)

作者:暖阳浅笑日期:2025-09-29人气:9

导读:绩效工资制度(精选8篇)绩效工资制度 篇1  第一条为员工绩效工资的评价考核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和准则,确保员工绩效工资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第二条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绩效工资的考核计算。  第三条本公司的绩效考核包括极度绩效和年度绩效两种,因此绩效工资也分为

绩效工资制度(精选8篇)

绩效工资制度 篇1

  第一条为员工绩效工资的评价考核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和准则,确保员工绩效工资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第二条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绩效工资的考核计算。

  第三条本公司的绩效考核包括极度绩效和年度绩效两种,因此绩效工资也分为季度工资和年度工资。

  第四条本公司绩效考核体系由两部分组成:关键业绩指标考核和基础项目考核。其中KPI考核是主导项目,CPI考核是辅助项目。

  第五条年度考核采用360度的考核方法,由上级、同级、下级评议三部分组成。

  第六条根据季度绩效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的成绩直接计算季度绩效工资和年度绩效工资。

  第七条各部门的绩效考核成绩由KPI成绩和CPI成绩组成,两者为乘积关系。

  第八条根据各部门考核成绩进行横向强行排序,计算各部门的业绩系数,业绩系数决定部门的绩效薪酬。

  第九条考核总体原则

  1稳定原则:公司在确定了KPI和CPI后,在一年四个季度内,绩效考核的内容和考核标准基本不会发生大的变化,以保持相对稳定。

  2自主原则:公司只对部门的KPI和CPI进行考核,根据行程各部门及部门经理的考核成绩,并作为绩效工资在部门一级分配的依据。

  3公开原则:各级KPI的制订与过程调整,均由目标承担者与其上级主管共同协商讨论完成。

  4客观原则:要做到用事实说话,对被考者的任何评价应有明确的评价标准与客观事实为依据,考核要客观的反映员工的实际情况,避免由于趋中倾向、印象偏差、亲近性、以偏概全、对比排序等带来的误差。

  5参与原则:考核者有参与制定本岗位考核标准的权利,同时在考核过程中,有进行自评和获知上级评价的意见、评价结果的权利。

  6反馈原则:过程监控结果和考核结果要及时反馈给被考核者本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提出今后努力改进的方向。

  7过程原则:考核者对被考核者要进行过程监控,并对监控信息进行记录,过程记录的信息是最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8申诉原则:被考核者认为有失公正的地方,可以进行必要的解释或申诉。

  第十条KPI的考核原则

  1过程监控原则:要求考核者定期或根据项目进行的需要不定期的对被考核者的计划及其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评审,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或预防措施,并责成被考核者实施有效改进。

  2强调执行结果原则:部门KPI的完成情况取决于部门内部工作投入和相关部门的协作程度。为了避免出现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的情况,在考核中,必须对KPI执行结果进行评价,对结果进行评价时不考虑外界因素的影响。由于相关部门的不合作,经协调实效而导致该部门KPI无法完成或完成质量不达标的,该部门应及时向负责CPI考核的主管部门反映情况,通过CPI考核中关于内部服务质量的评定,对不配合的部门进行处罚。

  3层级考核原则:部门经理由分管公司领导考核,主管由部门经理考核,如此类推,形成鲜明的成绩考核关系。

  第十一条CPI的考核原则

  1促进改进原则:CPI的考核目的在于监督责任者的只能履行与实施,促进责任者KPI的有效贯彻与实现,因此考核中注重对责任者的自我纠正和改进情况的评价。

  2轻重有别原则:重罚造成不可挽回事故或不合格责任者、轻则轻微不合格责任者。

  第十二条KPI的考核

  第十三条CPI的考核步骤

  第十四条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的管理机构

  1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总经理。

  成员:公司副总经理、各部门经理。

  职责:审批公司绩效考核制度及绩效工资的计算原则;对绩效考核工作进行评估;对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计算过程中出现的争议问题做最后裁决。

  2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工作小组

  组长:人力资源部经理。

  成员:人力资源部绩效考核主管、各部门人事联络员。

  职责:汇总各季度、年度考核成绩并计算绩效工资;跟进公司绩效考核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计算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交公司领导小组讨论解决;处理考核及绩效工资管理过程中的一般争议问题。

  第十五条KPI的制订过程是一个从上而下的分解过程、设备资源和其他条件,在符合成本控制的原则下,制定合理的部门KPI值。对需要追加的资源必须明确其来源和需要配合的部门或个人,并经双方协商确认,或上级主管审批。因此,KPI的制定需要经过各方的充分沟通才能最后完成。

  第十七条KPI的制定与过程调整,均须由目标承担者策划提出,报经上一级审批认可后下达。分解师一个互动的过程,需要上级和下述充分地沟通。各级审批者也是分解过程的指导者,有责任为下一级的分解工作提供有效的帮助和监督。

  第十八条KPI的制定过程中,为便于过程监控和业绩评价,应在年度KPI的基础上按季度来分阶段制定。各级季度KPI制定中,必须明确各项指标在季度考核中所占的权重,并作为该员工考核表中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KPI的权重比例由被考核者与考核者在分解KPI对共同沟通、协商。

  第十九条公司级KPI: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根据集团公司的要求及公司战略发展方向予以确定,一般要求在每年12月底之前由公司领导提出下一年度的KPI。部门级KPI:部门级KPI来源于公司级KPI,可以在部门内部进行再次分解。职位KPI:各职位人员根据职能科的KPI进一步分解,确定岗位的KPI、

  第二十条对公司级KPI的作用和需达成的目标作宏观了解,要特别清楚KPI的各种显性要求和隐形要求,切忌一知半解、断章取火。

  第二十一条弄清楚每隔KPI与自己的关系:那些事强相关,哪些是弱相关,及强弱相关到何种程度。

  第二十二条弄清楚KPI实现的三个关键环节:KPI的输入是什么;KPI的转换是什么;KPI的输出时什么。

  第二十三条在分解KPI时,切忌三种极端的做法:一是脱离实际的夸大;二是不负责任的推脱;三是无所谓的随意。任何一种做法都将导致KPI的分解不能完全到位。

  第二十四条部门经理是本部门承担KPI的第一责任人,在分解KPI时要充分发挥自我思考问题的能力,切忌等领导分配工作,领导指示,领导怎么说就怎么办的思想。

  第二十五条切忌闭门造车,必须加强横向和纵向沟通。KPI的分解过程是一个横向分解+纵向分解的过程,KPI的分解关联性非常强,必然要经过各个部门间的反反复复的多次沟通,没有良好的沟通根本不能把KPI分解好。

  第二十六条分解KPI时要考虑时间进度、可量化的测量指标、KPI权重、评价维度、评价计算方法、实现KPI的必备资源、须其他部门配合的相关要求、实现KPI的主要流程和主要方法等,尽量不要遗漏。

  第二十七条KPI评价标准是指对KPI的工作状态进行测量、通过测量并可判定工作状态是否达到预期效果的一种有效尺度。

  第二十八条员工在自评和上级评定时,对工作状态判定结论的惟一尺度就是评价标准。

  第二十九条数字型KPI、项目型KPI、混合型KPI的考核标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成本。数字型KPI的主要评价标准:时间、工作质量。项目型KPI、混合型KPI的主要评价标准: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工作成本。

  第三十条部门级KPI的考核:首先由部门经理进行自评,然后由其主管领导结合自评资料对部门KPI的实际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的最终成绩作为部门和部门经理的KPI考核成绩K1。

  第三十一条科KPI的考核:主管先对科KPI的完成情况进行自评,然后由部门经理结合自评资料对科KPI的实际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的最终成绩作为科和主管的考核成绩K2.

  第三十二条职位KPI的考核:员工先对自己KPI的完成情况进行自评,然后由经理或主管结合自评资料对员工KPI的实际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的最终成绩作为员工的考核成绩K3。

  第三十三条自评即被考核人的'自我考核,考核结果一般不计入考核成绩,但它的作用十分重要。自评是被考核人对自己的主观认识,它往往与客观的考核结果有所差别。考核人通过自评结果,可以了解被考核人的真实想法,为考核沟通做了准备。

  第三十四条上级考核是考核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因为被考核人的上级对他的工作情况最为了解。上级考核要考核所有项目。

  第三十五条为了防止误差,考核人对被考核人的重要工作KPI和日常工作CPI应经常进行监控并记录,在正式考核时,可以此为原始材料。

  第三十六条考核过程的沟通时整个考核工作的重要环节,它的主要任务是:改善及增强考核者与被考核者的上下级融洽关系。帮助被考核者善用强项改进弱点。为被考核者订立下阶段的目标及前瞻,作为日后工作表现的标准。

  第三十七条考核沟通应由考核人和被考核人单独进行,时间为20~30分钟。

  第三十八条在考核中,可能会发生被考核者不认可自己某些缺点的争执。

  第三十九条CPI的主要考核范围主要由质量管理体系和其他领域管理制度两个部分所组成:

  (1)质量管理体系的维护与改进工作。

  (2)其他领域管理要求:考勤和劳动纪律。

  第四十条部门内各级CPI考核范围:原则上要求各部门根据公司的考核范围与下一层责任者的只能惊醒分解定制,只要能够确保对CPI实施有效的控制,公司不强求表现方式与组织形式,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第四十一条岗位级CPI考核范围:由基层机构参照公司原岗位考核标准,涵盖贯彻执行各项制度规范、工作态度、协作配合、自我改进等方面要求进行指定。

  第四十二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规定。对绩效考核的总体原则、绩效考核的方法及绩效考核的注意事项进行说明。

  第四十三条各部门根据绩效考核管理规定的总体原则制定,以明确部门内部的考核方法,考核细则的制定必须遵循公司绩效考核管理规定中关于考核原则的有关条款。考核细则的内容包括:对部门内各岗位KPI和CPI考核构成的规定;对考核工作完成及时与否、月监控记录填写与否等方面的奖惩办法;各岗位的考核内容。各部门的考核细则经主管领导确认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四十四条部门经理考核中,KPI考核成绩和CPI考核系数为乘积关系。

  第四十五条考核支持系统:在现有的OA系统上建立绩效考核管理系统。所有的考核工作均通过该系统完成。

  第四十六条各级考核者在日常工作中注意对下属工作的关键事件进行监控。每月均需对下属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就某些需要改进的地方提出建议,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管理系统中。

  第四十七条各岗位员工的考核记录保存期为一年。

  第四十八条根据各部门的考核分数,计算各部门的业绩系数,其计算公式为:

  第四十九条部门获得的季度绩效薪酬绝对数值,供部门其他人员进行再次分配。

  第五十条根据各主管的绩效考核成绩进行二次分配。

  第五十一条科的绩效薪酬总额的数值为B1、B2~~~~~~

  第五十二条剩余部分为F=B1-D。

  第五十三条季度考核工作在下一季度第一个月8日前完成,遇节假日顺延。考核结果由各部门经理通过绩效考核管理系统提交人力资源部。

  第五十四条超过规定时限不提交考核结果的部门,人力资源部有权对部门考核成绩进行扣分处理。

  第五十五条出现下列情况,取消员工的考核资格。

  1考核季度内擅离职守一次,取消季度考核资格。

  2考核季度内持刀早退累计5次及5次以上的员工,取消季度考核资格。

  3考核季度内请事假超过30天的员工,取消考核资格。

  4考核季度内请病假超过45天,取消考核资格。

  第五十六条出现下列情况,不予以考核,绩效工资按部门平均成绩计算发放。

  1考核季度内公假超过10天的员工,不参加本月考核。

  2考核季度内休产假超过30天的员工,不参加本季度考核。

  3年度考核期内工作时间不满半年的员工,不参加本次年度考核。

  第五十七条在考核期内发生晋升、降级、工作调动等人事变动的员工,一般应以在该考核期内工作时间比例大的岗位进行考核。

  第五十八条绩效考核管理系统是人力资源信息管理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实现绩效考核程序化和自动化的工具,是基于现有的OA系统上开发时。因此,对于使用OA系统的员工,必须使用绩效考核系统完成考核过程。

  第五十九条绩效考核系统的维护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和电脑部负责。人力资源部主要负责使用、监控,对出现故障及时报告。并对功能的不断完善提出改进意见。电脑部负责对系统进行日常维护,处理突发事故。

  第六十条任何员工入职时,本考核制度都将作为其基本的培训内容,做到员工在考核时不会感到突然或有逆反情绪。

  第六十一条任何从事考核工作的人员都必须接受集中培训。掌握考核的方法和沟通技巧,保证考核的有效性。考核负责人在第一次开展考核工作前要参加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的考核培训。

  第六十二条绩效管理过程中的任何评价和考核资料都将严格保密。考核结果只对考核本人、主观经理和人力资源部公开,对其他人员一律保密。

绩效工资制度 篇2

  1、对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上课者自己提出申请,按年龄段(40岁以下,41—50岁,51—60岁;其中女职工降低5岁)每月交纳450元、400元、360元作为代课费(每学期暂交5个月),经联校同意,报县局审批方可找代课教师,其德能勤绩考核分数按联校平均分与最低分的平均分记入。

  2、一至六年级每学年期中、期末考试三次倒三名教师调出原单位,自己联系工作岗位。对不参与竞聘、竞聘不上或者自己联系不到工作岗位的按待岗对待,执行每月扣发工资500元,待岗学习自己联系到岗位为止。对成绩很差的调出原单位。

  3、强化固生工作,教师学习新的教学理念,转变教学方式、方法,严禁讽刺挖苦体罚学生,按入学学生人数不得使其辍学。否则将按原有人数计算成绩,流失1生处以班主任50元、校长100元罚款。

  4、为平衡各年级工作压力,对绩效工资的'分配做必要的调整,一至四、五、六年级绩效工资的教学部分按1:1.2:1.5的比例发放。五六年级绩效工资的0.2、0.5部分根据全县统一考试发放,一至六名全额发放,七至十名发放50%,十名以后不发放。奖金余额用于奖励一至四年级前三名。

  5、各年级期中、期末考试按平均分对班级教学工作奖惩、按总分对优秀生奖励。全体教职工每月交120元,每学期按5个月计600元为绩效工资。其中200元用于工勤工资,400元作为绩效工资。期中占40%、期末占60%,一、二年级按班级平均分,三、四年级按所教学科计算,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成绩在平均分上下2分(含2分)以内按平均分计入,高于平均分2—4分(含4分)按120%计入总分,高于4分以上按150%计入总分;低于平均分2—4分(含4分)按50%计入总分,低于4分以下按20%计入总分。用标准分去除绩效工资数得出分值,然后计算教师所得奖金。

  三、四年级品社、科学、运河考试成绩在平均分上下1分(含1分)以内按平均分计入,高于平均分1—2分(含2分)按120%计入总分,高于2分以上按150%计入总分;低于平均分1—2分(含2分)按50%计入总分,低于2分以下按20%计入总分。用标准分去除绩效工资数得出分值,然后计算教师所得奖金。

  五、六年级语文(含品社)、数学(含科学)、英语(含运河)考试成绩在平均分上下2分(含2分)以内按平均分计入,高于平均分2—4分(含4分)按120%计入总分,高于4分以上按150%计入总分;低于平均分2—4分(含4分)按50%计入总分,低于4分以下按20%计入总分。用标准分去除绩效工资数得出分值,然后计算教师所得奖金。

  期中、期末考试奖励20%优秀生,一、二年级每生12元;三、四年级每生30元(其中语文10元,数学10元,英语4元,科学、品社、运河各2元);五年级每生32元(其中语文10元,数学10元,英语6元,科学、品社、运河各2元);六年级每生39元(其中语文12元,数学12元,英语6元,科学、品社、运河各3元)。

  五、六年级月测评奖励30%优秀生,每次测评奖励六年级1000元、五年级600元。

  五、六年级月测评优秀生奖金由联校支付。

  6、联校对任课教师的工作量进行平衡,具体计算方法是:一至四年级教师工作量(英语除外)该年级学生总数除以任课教师数即为教师标准工作量;三、四年级英语教师工作量为三、四年级学生数除三、四年级班数即为英语教师标准工作量。超工作量教师超一生每学期加资5元,英语每生加3元;反之一生每学期减资5元,英语每生减3元。超工作量的教师成绩高于联校平均分给与补贴,否则不享受。

  7、期末考试一、二年级总评、三、四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第一二三名分别奖60元、40元、20元,倒一二三名罚款30、20、10元;科学、品社、运河第一二三名分别奖30、20、10元,倒一二三名罚款15、10、5元。

  五年级奖罚前两名、后两名,六年级奖罚前一名、后一名,款数同上。

  前三名奖金由联校支付。

  8、一至五年级如果能获得全县考试信息,进入全县前五名联校发奖金每人500元。

绩效工资制度 篇3

  摘要:薪酬管理是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内容,不仅涉及企业的经济核算与效益,而且与员工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合理有效的分配制度不仅能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促使员工努力实现企业目标,提高企业效益,而且能在人才竞争日益激烈的知识经济下吸引和保留住一支素质良好且具有竞争力的员工队伍,进而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很多企业已经认识到薪酬体系的重要性,并且在薪酬的制定、运作管理的工作上投入了较大的精力。但如何制定适合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的薪酬方案并根据员工的绩效进行考核,仍是企业管理者所面临的一个难题。

  关键词:薪酬;绩效;制度

  我们作为一家于20xx年6月开始筹备,20xx年新成立的企业,可以凭借尚未建立新公司工资体系的优势,彻底打破员工们在原有企业岗位技能工资制的概念,围绕建立现代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的总体目标,根据本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和发展的长远规划,制定适合本企业的薪酬体系,从而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绩效考核在激励员工、培育企业文化、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巨大作用。

  一、制定薪酬战略,确定薪酬模式

  经过对国类同行企业的调研,对国外先进企业和国内外资企业先进的管理观念的学习,走访公司上下各部门,广泛听取意见,对岗位技能工资制存在的问题和弊端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反复讨论研究,结合公司的现状和特点,决定采用“岗效薪级系数工资制”的薪酬制度。

  1.建立岗效薪级工资制的总体思路

  第一,建立一个符合本公司实际的,客观、公正、合理的`薪酬分配制度,处理好薪酬分配的内部公平合理,外部兼顾不同岗位之间的市场价位,合理定位,处理好新老员工之间、关键岗位与一般岗位之间的工资关系,并考虑到企业薪酬现在与长远的支付能力。第二,建立一个主要以岗位、业绩为导向的分配制度,实行同工同酬,按劳分配。第三,以岗位工资制为基础,在一岗一薪的基础上实现一岗多薪,既解决不同岗位之间的劳动差别,又兼顾在同一岗位的不同员工之间的劳动差别,真正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尊重经验、尊重能力、尊重实际工作效果。有利于各岗位自身的升薪通道。第四,实现岗位工资标准不再以固定金额表示,而是用系数表示。主要用意是为使固定的工资变为活动工资,岗位薪级工资与经济效益紧密挂钩,当企业效益差的时候,岗位工资随效益下降;当效益好时,岗位工资随效益上浮。第五,考虑工资要及时反映员工当前状态工作的好坏、生产任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与月度考核挂钩,动态反映员工当前工作业绩,与工资紧密挂钩。

  2.岗效薪级系数工资制的框架模型

  (1)工资结构岗效薪级系数工资由岗位薪级系数工资、岗位业绩系数工资、岗位津贴附加工资和效益年终奖励四个工资单元组成。一是岗位薪级系数工资,主要由岗位要素点和个人要素点两个单元构成。岗位要素点是按岗位规范、责任大小、作用大小、供求关系、技能要求及岗位所承担的工作量、辛苦程度、工作难易程度和工作环境等多种要素通过测评所确定的,反映不同岗位之间劳动差别的岗位级数(简称岗级)。二是岗位绩效系数工资。岗位绩效工资部分是体现当前状态在岗位劳动(工作)中劳动成果差别的工资单元,通过以经济指标、工作指标挂钩,即时的反映岗位员工的贡献和薪酬待遇。按月考核确定。三是岗位津贴工资。岗位津贴工资由加班工资、技术津贴和有毒有害工作津贴、回民津贴四部分组成。有毒有害津贴及回民津贴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技术津贴包括对关键的技术拔尖人才的技术特贴和高级职称、高级技师、中级职称、技师的技术补贴。按月补贴发放。四是年终效益奖励工资。岗位年终效益奖励工资是根据当年公司整体效益情况而确定的综合效益奖与突出贡献奖,按年度考核发放。

  二、薪酬方案的制定、组织与实施

  1.进行岗位分析,确定岗位测评要素我们结合公司自身的特点和实际,首先开展了对各岗位(职位)的分析,并根据各岗位不同的特点及工作要求,对各岗位进行系统的描述,组织编制了各岗位的岗位说明书,在此基础上,我们以各岗位的工作责任大小、工作难易程度、文化及技能要求、工作环境和工作辛苦程度等要素作为各岗位的测评要素,并明确了岗位测评标准。

  2.对各岗位进行测评,确定岗位级别根据确定的岗位测评要素和测评标准,我们分别组织专业人员、职工代表、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及管理人员、公司高管对各岗位进行测评打分,并经过综合平衡协调,确定各岗位所对应的岗位级别。

  3.制订实施方案,坚持民主程序制订岗位绩效系数工资制的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并经过相关的民主程序讨论通过后实施。

  三、进一步深化薪酬制度改革,调整考核分配结构

  新的工资分配及绩效考核制度的建立,初步实现了公司以业绩为导向,按劳分配为主体,公平、公正、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拉开各类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差距的设想。对生产、经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工作效率显著提高。

  四、进行工资制度改革的体会

  经过工资制度和绩效考核办法的改革,公司的薪酬体系更加规范和完善,形成了员工的薪酬水平与企业效益、个人业绩挂钩的激励机制,员工的薪酬随企业效益和个人业绩的变化上下浮动,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员工的多元化收入分配体系初步形成,公司的中坚人员、骨干人员、一般人员的工资收入拉开了差距。对公司薪酬体系的建立、改革和深化,我们有以下体会:第一,方案设计要深入调研,贴合公司实际,体现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切实可行。在薪酬体系进行设计前,要进行多方位的调研,包括对国内外先进企业、同行企业、本企业实际状况、员工的各项情况等进行深入细致的了解,这样才能使设计的方案合理有效,便于推行和操作。方案的设计要体现企业、员工和社会三方利益,对激励员工工作热情、合理支付员工成本、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促进企业的生产经营发展提供保障。第二,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坚持走民主程序。一个薪酬方案没有取得大多数员工的认可推行起来是非常困难的,会打击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也不可能实现薪酬的激励作用。因此在薪酬制度改革前,我们在公司上下听取意见,在员工中对原来工资制度的弊端进行了剖析,对新的工资方案思路进行了宣传,在思想上取得了一致的认识。第三,要进行科学的工作分析、岗位评价。我们公司由人力资源部牵头,吸收有关管理人员和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组成临时小组,对各岗位的职责、责任、权限、工作强度、任职资格等深入了解,进行科学分析和系统的描述,确定各工作岗位的价值。对各岗位以统一的尺度进行评价,保证方案的科学性和公平性。第四,要建立多元化的薪酬体系,考核指标要亮化、透明、合理。因为公司的工作性质,岗位分类较多,各类机械操作司机、设备维修人员、管理人员、后勤保障人员等等,我们建立了多元化的薪酬分配体系来适应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在设计考核指标时,以科学合理、突出重点、便于考核作为指导思想来设计各项考核指标。总之,企业薪酬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不是一项短期的工作,公司现行的薪酬体系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仍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我们要针对这些问题,不断进行制度、管理的改革、创新,为企业的发展、壮大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刘春姿.吉林建龙钢铁公司岗位绩效工资体系优化设计研究[D].大连海事大学,20xx

  [2]余学文.涟源钢铁集团公司岗位绩效工资体系改进研究[D].湖南大学,20xx

绩效工资制度 篇4

  1、请假一天扣本月全部工资的1/22,迟到、早退一次扣5元,无故旷工一天扣100元,三天以上作自动离职处理。

  2、全园会议迟到一分钟扣1元,以此类推,扣完会议津贴为止。

  3、教育心得一次未写扣2分,周计划未及时上交并向外公布者扣2分,备课差一课时扣2分。

  4、课前准备好活动所需的教、玩具,制作的教具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未按计划上课的每次扣2分。不用普通话组织教育教学活动的,发现一次扣3分。

  5、没有按计划完成教学任务的一次扣4分。

  6、能较好地开展各类游戏,游戏前准备充分,及时观察了解幼儿游戏的需要。区域游戏根据目标及时提供材料,认真做好观察分析记录。此项5分。

  7、保持教室整洁,离园前,整理好桌椅、玩具,关好门窗,关掉电源。行政人员查到1次未按要求做的扣2分。

  8、离园前保证幼儿衣装整洁,面部干净。冬天需将幼儿内衣扎进裤子里面,如有裤子尿湿未换或服装不整齐,鞋子穿错,一次扣1分。

  9、活动前后及时提醒或帮助孩子脱穿衣服并管理好孩子衣物。活动中不离开孩子,进行必要的安全保护。未按幼儿园安排看管幼儿,聚众闲聊、离开幼儿每次扣3分。

  10、课间保证幼儿休息时间,一天保证一定的自由活动时间,及时更换幼儿的座位。注意教室的采光与通风,及时开灯,关灯。注意幼儿的坐立姿势。未按要求的每次扣1分。

  11、进餐期间提醒幼儿保持桌面整洁,保证每一位幼儿吃饱吃好,饭后必须组织幼儿散步。未按要求一次扣1分。

  12、午睡时保持安静,要求入睡率达到90%,如大部分幼儿不睡,吵闹,发现一次扣1分。值午休期间,如发现值班人员离岗一次2分,体罚、变相体罚幼儿的、自行休息的,扣相应责任人2分。

  13、班级财产管理:管理使用好幼儿园的分共财产,节约办公用品。教育幼儿爱护幼儿园的财物。损坏公共财产的,除追究相应责任外,一次扣5分。

  14、根据幼儿在园表现及时做好家访工作,共同探讨教育措施并有家访、电访记录。幼儿缺勤未核实原因的每人次扣1分。

  15、认真接待每位家长,尽量使家长满意。家长投诉情况属实的一次扣2分。

  16、在幼儿园监护时间内发生幼儿重大安全事故或上医院进行治疗的,自行承担医药治疗费的20%。抓伤、咬伤一次扣2分,跌伤见血的一次扣 2分,家长投诉的加倍扣分。

  17、接送车间,送错或漏送幼儿一次扣2分。

  18、未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学习和教研活动的,扣2分。

  19、上班时穿高跟鞋或拖鞋,一次扣1分。

  20、服装要整洁大方,披头散发、奇装异服者一次1分。

  21、带班时间接听私人电话、接待外来人员,一次2分。

  22、在外有有损学校形象的言行,一次 1分。

  23、同事之间议论他人、搬弄是非、园内外传播流言蜚语发现第一次扣10分,以此类推。第三次直接开除。

绩效工资制度 篇5

  1·目的

  通过对部门和员工日常工作和行为规范的考核、考评,建立公司绩效考评管理系统,促进个人工作素养和整体工作效率的不断提高,防止和纠正部门和员工渎职、失职、违纪、违规行为,保证公司绩效目标管理的达成。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部对部门和员工的各级考评、各类行为规范的考核的管理。

  3·职责和权限

  3·1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或公司主管领导对总经理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有考评权和考核权,负责对各类考评、考核结果的最终认定。

  3·2公司成立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主管领导、总经理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等职能部门组成的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对各部门有考评权和考核权。

  3·3各部门和生产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员工进行管理,行使考评权和考核权。

  3·3人力资源部负责归口公司考评和考核结果,并将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

  3·4员工和部门对同级和上级单位有考评和考核的建议权。

  4·绩效考评管理程序和考核管理办法及考核实施细则

  4·1绩效考评、考核管理程序

  4·1·1员工每月26日向部门负责人汇报或提交工作总结,作为月度考核的依据。

  4·1·2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的工作总结、工作表现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填写《绩效考核表》(员工,见附录1),打分并作出评估,并将考核结果于每月27日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和作为计算绩效工资的依据。

  4·1·3部门负责人每月27日向考核小组交个人工作总结和部门工作总结(两项总结可以合写,也可以分开写),作为对部门负责人和部门工作的考核依据。

  4·1·4公司考核小组根据部门负责人个人工作总结和部门工作总结、工作表现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填写《绩效考核表》(部门负责人和部门两种,分别见附录2、附录3),打分并作出评估,由总经理办公室将考核结果交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并将审批后的考核结果于每月30日前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和作为计算绩效工资的依据。

  4·1·5人力资源部将收到的各类考核结果根据规定计算部门、部门负责人和员工的绩效工资,并与员工薪酬兑现。

  4·1·6负责考核的负责人应及时将考核结果与被考核部门负责人或员工见面沟通,出现异议时被考核部门负责人或员工可直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裁决,由人力资源部调查落实,确属必要时可对考核结果进行适当小的调整。

  4·1·7人力资源部每季度末根据各类考核结果和部门及其负责人、部门员工的工作成果,进行一次综合评价,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奖励或处罚。

  4·2考评、考核管理办法

  4·2·1考评、考核的组织:考核小组组织对公司部门和部门负责人的考评和考核,部门负责人组织对本部门员工的考评和考核。

  4·2·2考评、考核的原则:重点考核原则——以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完成结果为主要依据,按照岗位职能职责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分别考核原则——按对应的岗位职能设置考核要素逐项进行考核;主体对应原则——由各自的直接上级进行考核,并对考核结果及时沟通;部门联动原则——部门经理和一般员工的最终绩效均受部门整体考核结果的影响;目标考核和专项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对各部门负责人的质量、安全、成本等专项工作,设置相应的权重,与考核期内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一并纳入考核体系。

  4·2·3考评、考核的方式:考核以月度为单位进行考核,考评以季度为单位进行考评,年终进行一次总考评。

  4·2·3·1采用通用评价和岗位职能职责评价法对员工进行考核,并结合目标管理法对部门进行考核。

  4·2·3·2部门考核以部门月度业务计划和部门职能职责执行结果为主要考核、考评依据,按考评、考核实施细则和考评、考核程序进行。

  4·2·3·3员工考核以岗位职能职责和工作任务执行结果为主要考核、考评依据,按考评、考核实施细则和考评、考核程序进行。

  4·2·4考评、考核结果的处理

  4·2·4·1按月度考核结果确定绩效系数:部门绩效系数和员工个人绩效系数为考核结果分值的百分数,部门负责人个人绩效系数为工作目标考核结果与各类专项考核结果分值的百分数的连乘积。

  4·2·4·2按绩效系数与工资挂钩计算发放薪酬:

  部门员工工资总额=基本工资总额年功工资总额全勤奖总额(岗位技能工资总额绩效工资总额)×部门绩效系数=∑部门员工工资

  部门负责人工资=基本工资年功工资全勤奖(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负责人个人绩效系数

  员工工资=基本工资年功工资全勤奖∑部门(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部门绩效系数×[(个人岗、效工资和×个人绩效系数)÷∑部门(个人岗、效工资和×个人绩效系数)

  (“个人岗、效工资和” =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

  4·2·4·3按考核、考评分值调整薪级。

  4·2·4·3·1连续三个月考核低于65分的的员工或部门负责人解除聘用或解除劳动合同。

  4·2·4·3·2年度综合考核经考评为75分以下的员工或部门负责人,75~70分的,下调一级,70~65分的,下调二级,低于65分的淘汰。连续两年考核经考评低于75分的淘汰。

  4·2·4·3·3年度综合考核经考评为90分以上且无月度考核不合格记录的员工或部门负责人,90~95分的,上调一级,95分以上的,上调2级。76~89分的不调整薪级。

  4·2·4·4按考核、考评分值调整薪等。

  4·2·4·4·1连续2年考核经考评95分以上的上调1个薪等。

  4·2·4·4·2年度考核经考评100分以上的上调1个薪等。

  4·2·4·4·3连续2年考核经考评低于80分的下调1个薪等。

  4·2·5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考核、考评结果的,视为考核者工作失误,按每延误一天,减发考核负责人10%的绩效工资,直至减完为止。

  4·2·6考核负责人应采取公正、公开、公平的态度对被考核部门和员工进行考核和准确的考评,若在考核、考评的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蓄意打击报复等恶性行为,一经查处,减发考核负责人20%的当月绩效工资,并提出书面警告一次;若一年内考核者出现三次考核、考评失误,导致人力资源部裁决的,视同失职处理,对考核负责人将考虑降级、降等或转岗直至解除聘用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

  4·3考评、考核实施细则

  4·3·1员工奖励条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部门负责人或考核小组上报人力资源部酌情签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奖励。

  4·3·1·1对公司业务有特殊功绩或贡献,有利改进计划经采纳施行,观察六个月以上有效的;

  4·3·1·2对于舞弊或有危害本公司权益之事,能事先发现或防止,而使公司减少或免受损失的;

  4·3·1·3遇到非常事变,能临机应变,措施得当,奋勇救护保全公司财物或人身安全的;

  4·3·1·4研究改进设备、工艺、材料,提高公司产品生产能力、降低各种消耗有显著成效,观察六个月以上有效的;

  4·3·1·5才能卓著、业绩优异、品德优秀,可为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的;

  4·3·1·6领导有方,服务勤劳,受到各部门赞誉的。

  4·3·2员工奖励种类和标准

  4·3·2·1能衡量创造价值的,按年所创造的价值评定(公司可指定专家评定小组评审):10000元以下的一次奖励100元,记嘉奖一次;超过10000元至100万元的按5%提取奖金,20万元以下记小功一次,20万元以上记大功一次,50万元以上上调一个薪级;超过1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上调二个薪级。

  4·3·2·2不能直接衡量所创造价值的,参照4·3·2·1条进行嘉奖、记小功、记大功、加薪等奖励,奖励金额一次最高不能超过1000元。

  4·3·2·3嘉奖三次算记小功一次,记小功三次算记大功一次,记大功两次上调一个薪级,不跨年度计算。

  4·3·3员工处罚条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部门负责人或考核小组上报人力资源部酌情签报予以处罚,出现记过以上处罚的须经主管领导审批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处罚。

  4·3·3·1有渎职、失职、对问题失察、违规行为,给公司财物和工作造成损失的;

  4·3·3·2泄露公司机密、向主管人员或有关人员隐瞒或谎报事实的;

  4·3·3·3故意浪费、损害公司财物的;

  4·3·3·4遇有突发事件故意逃避,知情不报的;

  4·3·3·5未经公司最高管理者允许而为其它公司、机构或私人工作的;

  4·3·3·6工作时间干私活、窜岗、睡觉、怠工或擅离职守的;

  4·3·3·7工作不服从分配、扰乱秩序、侮辱同事、妨碍他人工作的;

  4·3·3·8品行不端、行为粗暴屡教不改的;

  4·3·3·9拒绝接受主管人员或上级正常的工作检查的;

  4·3·3·10任何时候有从事与公司利益冲突的任何行为的。

  4·3·4员工处罚种类和标准

  4·3·4·1能衡量经济损失大小的,如属非故意行为,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大小处罚(公司可指定专家评定小组评议):1000元以下口头警告一次;1000元至5000元以下的一次处罚50~500元,记书面警告一次;超过5000元至1万元的处罚500元~1000元,记小过一次;超过1万元至5万元的按5%提取罚金,记大过一次;超过5万元的按损失大小处罚金1000~5000元,并免职或解除合同。

  4·3·4·2不能直接衡量经济损失大小的,如属非故意行为,经济损失参照4·3·4·1条进行,其它按工作损失天数处罚:工作损失1个工作日以下的,记书面警告一次;工作损失3个工作日以下的,记小过一次;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下的,记大过一次;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上的,免职或解除合同。

  4·3·4·3经济损失或工作损失如属故意行为,按一般故意、轻度故意、重度故意、严重故意处罚如下:经济损失1000元以下或工作损失1个工作日以下的,属一般故意,按非故意损失加倍处罚,给予记小过一次;经济损失1000元至1万元的或工作损失3个工作日以下的,属轻度故意,按非故意损失加倍处罚,给予记大过一次;经济损失1万元至5万元的或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下的,属重度故意,按非故意损失加两倍处罚,并免职或解除合同。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或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上的,属严重故意,按损失金额全额赔偿,免职或解除合同,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3·4·4一年内书面警告二次算记小过一次,记小过二次算记大过一次,下调一个薪级,记大过两次免职或解除合同。

  4·3·5月度考核按公司《绩效考核表》中部门、部门负责人、员工三种情况分别考核,其中关于奖惩情况的考核如出现上述考评、考核细则规定的事项时,在《绩效考核表》中规定的考核仍要进行。

  4·3·6生产人员的考评、考核可参照本制度有关条款进行,不再另行规定。

  并将审批后的考核结果于每月30日前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和作为计算绩效工资的依据。

  4·1·5人力资源部将收到的各类考核结果根据规定计算部门、部门负责人和员工的绩效工资,并与员工薪酬兑现。

  4·1·6负责考核的.负责人应及时将考核结果与被考核部门负责人或员工见面沟通,出现异议时被考核部门负责人或员工可直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裁决,由人力资源部调查落实,确属必要时可对考核结果进行适当小的调整。

  4·1·7人力资源部每季度末根据各类考核结果和部门及其负责人、部门员工的工作成果,进行一次综合评价,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奖励或处罚。

  4·2考评、考核管理办法

  4·2·1考评、考核的组织:考核小组组织对公司部门和部门负责人的考评和考核,部门负责人组织对本部门员工的考评和考核。

  4·2·2考评、考核的原则:重点考核原则——以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完成结果为主要依据,按照岗位职能职责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分别考核原则——按对应的岗位职能设置考核要素逐项进行考核;主体对应原则——由各自的直接上级进行考核,并对考核结果及时沟通;部门联动原则——部门经理和一般员工的最终绩效均受部门整体考核结果的影响;目标考核和专项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对各部门负责人的质量、安全、成本等专项工作,设置相应的权重,与考核期内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一并纳入考核体系。

  4·2·3考评、考核的方式:考核以月度为单位进行考核,考评以季度为单位进行考评,年终进行一次总考评。

  4·2·3·1采用通用评价和岗位职能职责评价法对员工进行考核,并结合目标管理法对部门进行考核。

  4·2·3·2部门考核以部门月度业务计划和部门职能职责执行结果为主要考核、考评依据,按考评、考核实施细则和考评、考核程序进行。

  4·2·3·3员工考核以岗位职能职责和工作任务执行结果为主要考核、考评依据,按考评、考核实施细则和考评、考核程序进行。

  4·2·4考评、考核结果的处理

  4·2·4·1按月度考核结果确定绩效系数:部门绩效系数和员工个人绩效系数为考核结果分值的百分数,部门负责人个人绩效系数为工作目标考核结果与各类专项考核结果分值的百分数的连乘积。

  4·2·4·2按绩效系数与工资挂钩计算发放薪酬:

  部门员工工资总额=基本工资总额年功工资总额全勤奖总额(岗位技能工资总额绩效工资总额)×部门绩效系数=∑部门员工工资

  部门负责人工资=基本工资年功工资全勤奖(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负责人个人绩效系数

  员工工资=基本工资年功工资全勤奖∑部门(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部门绩效系数×[(个人岗、效工资和×个人绩效系数)÷∑部门(个人岗、效工资和×个人绩效系数)

  (“个人岗、效工资和” =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

  4·2·4·3按考核、考评分值调整薪级。

  4·2·4·3·1连续三个月考核低于65分的的员工或部门负责人解除聘用或解除劳动合同。

  4·2·4·3·2年度综合考核经考评为75分以下的员工或部门负责人,75~70分的,下调一级,70~65分的,下调二级,低于65分的淘汰。连续两年考核经考评低于75分的淘汰。

  4·2·4·3·3年度综合考核经考评为90分以上且无月度考核不合格记录的员工或部门负责人,90~95分的,上调一级,95分以上的,上调2级。76~89分的不调整薪级。

  4·2·4·4按考核、考评分值调整薪等。

  4·2·4·4·1连续2年考核经考评95分以上的上调1个薪等。

  4·2·4·4·2年度考核经考评100分以上的上调1个薪等。

  4·2·4·4·3连续2年考核经考评低于80分的下调1个薪等。

  4·2·5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考核、考评结果的,视为考核者工作失误,按每延误一天,减发考核负责人10%的绩效工资,直至减完为止。

  4·2·6考核负责人应采取公正、公开、公平的态度对被考核部门和员工进行考核和准确的考评,若在考核、考评的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蓄意打击报复等恶性行为,一经查处,减发考核负责人20%的当月绩效工资,并提出书面警告一次;若一年内考核者出现三次考核、考评失误,导致人力资源部裁决的,视同失职处理,对考核负责人将考虑降级、降等或转岗直至解除聘用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

  4·3考评、考核实施细则

  4·3·1员工奖励条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部门负责人或考核小组上报人力资源部酌情签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奖励。

  4·3·1·1对公司业务有特殊功绩或贡献,有利改进计划经采纳施行,观察六个月以上有效的;

  4·3·1·2对于舞弊或有危害本公司权益之事,能事先发现或防止,而使公司减少或免受损失的;

  4·3·1·3遇到非常事变,能临机应变,措施得当,奋勇救护保全公司财物或人身安全的;

  4·3·1·4研究改进设备、工艺、材料,提高公司产品生产能力、降低各种消耗有显著成效,观察六个月以上有效的;

  4·3·1·5才能卓著、业绩优异、品德优秀,可为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的;

  4·3·1·6领导有方,服务勤劳,受到各部门赞誉的。

  4·3·2员工奖励种类和标准

  4·3·2·1能衡量创造价值的,按年所创造的价值评定(公司可指定专家评定小组评审):10000元以下的一次奖励100元,记嘉奖一次;超过10000元至100万元的按5%提取奖金,20万元以下记小功一次,20万元以上记大功一次,50万元以上上调一个薪级;超过1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上调二个薪级。

  4·3·2·2不能直接衡量所创造价值的,参照4·3·2·1条进行嘉奖、记小功、记大功、加薪等奖励,奖励金额一次最高不能超过1000元。

  4·3·2·3嘉奖三次算记小功一次,记小功三次算记大功一次,记大功两次上调一个薪级,不跨年度计算。

  4·3·3员工处罚条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部门负责人或考核小组上报人力资源部酌情签报予以处罚,出现记过以上处罚的须经主管领导审批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处罚。

  4·3·3·1有渎职、失职、对问题失察、违规行为,给公司财物和工作造成损失的;

  4·3·3·2泄露公司机密、向主管人员或有关人员隐瞒或谎报事实的;

  4·3·3·3故意浪费、损害公司财物的;

  4·3·3·4遇有突发事件故意逃避,知情不报的;

  4·3·3·5未经公司最高管理者允许而为其它公司、机构或私人工作的;

  4·3·3·6工作时间干私活、窜岗、睡觉、怠工或擅离职守的;

  4·3·3·7工作不服从分配、扰乱秩序、侮辱同事、妨碍他人工作的;

  4·3·3·8品行不端、行为粗暴屡教不改的;

  4·3·3·9拒绝接受主管人员或上级正常的工作检查的;

  4·3·3·10任何时候有从事与公司利益冲突的任何行为的。

  4·3·4员工处罚种类和标准

  4·3·4·1能衡量经济损失大小的,如属非故意行为,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大小处罚(公司可指定专家评定小组评议):1000元以下口头警告一次;1000元至5000元以下的一次处罚50~500元,记书面警告一次;超过5000元至1万元的处罚500元~1000元,记小过一次;超过1万元至5万元的按5%提取罚金,记大过一次;超过5万元的按损失大小处罚金1000~5000元,并免职或解除合同。

  4·3·4·2不能直接衡量经济损失大小的,如属非故意行为,经济损失参照4·3·4·1条进行,其它按工作损失天数处罚:工作损失1个工作日以下的,记书面警告一次;工作损失3个工作日以下的,记小过一次;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下的,记大过一次;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上的,免职或解除合同。

  4·3·4·3经济损失或工作损失如属故意行为,按一般故意、轻度故意、重度故意、严重故意处罚如下:经济损失1000元以下或工作损失1个工作日以下的,属一般故意,按非故意损失加倍处罚,给予记小过一次;经济损失1000元至1万元的或工作损失3个工作日以下的,属轻度故意,按非故意损失加倍处罚,给予记大过一次;经济损失1万元至5万元的或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下的,属重度故意,按非故意损失加两倍处罚,并免职或解除合同。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或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上的,属严重故意,按损失金额全额赔偿,免职或解除合同,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3·4·4一年内书面警告二次算记小过一次,记小过二次算记大过一次,下调一个薪级,记大过两次免职或解除合同。

  4·3·5月度考核按公司《绩效考核表》中部门、部门负责人、员工三种情况分别考核,其中关于奖惩情况的考核如出现上述考评、考核细则规定的事项时,在《绩效考核表》中规定的考核仍要进行。

  4·3·6生产人员的考评、考核可参照本制度有关条款进行,不再另行规定。

  4·3·7各类专项考核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

绩效工资制度 篇6

  为规范公司对部门和员工的绩效考评制定本制度。

  1.目的

  通过对部门和员工日常工作和行为规范的考核、考评,建立公司绩效考评管理系统,促进个人工作素养和整体工作效率的不断提高,防止和纠正部门和员工渎职、失职、违纪、违规行为,保证公司绩效目标管理的达成。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部对部门和员工的各级考评、各类行为规范的考核的管理。

  3.职责和权限

  3.1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或公司主管领导对总经理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有考评权和考核权,负责对各类考评、考核结果的最终认定。

  3.2公司成立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主管领导、总经理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等职能部门组成的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对各部门有考评权和考核权。

  3.3各部门和生产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员工进行管理,行使考评权和考核权。

  3.3人力资源部负责归口公司考评和考核结果,并将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

  3.4员工和部门对同级和上级单位有考评和考核的建议权。

  4.绩效考评管理程序和考核管理办法及考核实施细则

  4.1绩效考评、考核管理程序

  4.1.1员工每月26日向部门负责人汇报或提交工作总结,作为月度考核的依据。

  4.1.2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的工作总结、工作表现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填写《绩效考核表》(员工,见附录1),打分并作出评估,并将考核结果于每月27日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和作为计算绩效工资的依据。

  4.1.3部门负责人每月27日向考核小组交个人工作总结和部门工作总结(两项总结可以合写,也可以分开写),作为对部门负责人和部门工作的考核依据。

  4.1.4公司考核小组根据部门负责人个人工作总结和部门工作总结、工作表q/bw·g0802-04

  现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填写《绩效考核表》(部门负责人和部门两种,分别见附录2、附录3),打分并作出评估,由总经理办公室将考核结果交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并将审批后的考核结果于每月30日前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和作为计算绩效工资的依据。

  4.1.5人力资源部将收到的各类考核结果根据规定计算部门、部门负责人和员工的绩效工资,并与员工薪酬兑现。

  4.1.6负责考核的负责人应及时将考核结果与被考核部门负责人或员工见面沟通,出现异议时被考核部门负责人或员工可直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裁决,由人力资源部调查落实,确属必要时可对考核结果进行适当小的调整。

  4.1.7人力资源部每季度末根据各类考核结果和部门及其负责人、部门员工的工作成果,进行一次综合评价,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奖励或处罚。

  4.2考评、考核管理办法

  4.2.1考评、考核的组织:考核小组组织对公司部门和部门负责人的考评和考核,部门负责人组织对本部门员工的考评和考核。

  4.2.2考评、考核的原则:重点考核原则——以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完成结果为主要依据,按照岗位职能职责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分别考核原则——按对应的岗位职能设置考核要素逐项进行考核;主体对应原则——由各自的直接上级进行考核,并对考核结果及时沟通;部门联动原则——部门经理和一般员工的最终绩效均受部门整体考核结果的影响;目标考核和专项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对各部门负责人的质量、安全、成本等专项工作,设置相应的权重,与考核期内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一并纳入考核体系。

  4.2.3考评、考核的方式:考核以月度为单位进行考核,考评以季度为单位进行考评,年终进行一次总考评。

  4.2.3.1采用通用评价和岗位职能职责评价法对员工进行考核,并结合目标管理法对部门进行考核。

  4.2.3.2部门考核以部门月度业务计划和部门职能职责执行结果为主要考核、考评依据,按考评、考核实施细则和考评、考核程序进行。

  4.2.3.3员工考核以岗位职能职责和工作任务执行结果为主要考核、考评依据,按考评、考核实施细则和考评、考核程序进行。

  4.2.4考评、考核结果的处理

  4.2.4.1按月度考核结果确定绩效系数:部门绩效系数和员工个人绩效系数

  为考核结果分值的百分数,部门负责人个人绩效系数为工作目标考核结果与

  q/bw·g0802-04

  各类专项考核结果分值的百分数的连乘积。

  4.2.4.2按绩效系数与工资挂钩计算发放薪酬:

  部门员工工资总额=基本工资总额+年功工资总额+全勤奖总额

  +(岗位技能工资总额+绩效工资总额)部门绩效系数

  =∑部门员工工资

  部门负责人工资=基本工资+年功工资+全勤奖

  +(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负责人个人绩效系数

  员工工资=基本工资+年功工资+全勤奖+

  ∑部门(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部门绩效系数[(个人岗、效工资和个人绩效系数)÷∑部门(个人岗、效工资和个人绩效系数)

  (“个人岗、效工资和”=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

  4.2.4.3按考核、考评分值调整薪级。

  4.2.4.3.1连续三个月考核低于65分的的员工或部门负责人解除聘用或解除劳动合同。

  4.2.4.3.2年度综合考核经考评为75分以下的员工或部门负责人,75~70分的,下调一级,70~65分的,下调二级,低于65分的淘汰。连续两年考核经考评低于75分的淘汰。

  4.2.4.3.3年度综合考核经考评为90分以上且无月度考核不合格记录的员工或部门负责人,90~95分的,上调一级,95分以上的,上调2级。76~89分的不调整薪级。

  4.2.4.4按考核、考评分值调整薪等。

  4.2.4.4.1连续2年考核经考评95分以上的上调1个薪等。

  4.2.4.4.2年度考核经考评100分以上的上调1个薪等。

  4.2.4.4.3连续2年考核经考评低于80分的下调1个薪等。

  4.2.5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考核、考评结果的,视为考核者工作失误,按每延误一天,减发考核负责人10%的绩效工资,直至减完为止。

  4.2.6考核负责人应采取公正、公开、公平的态度对被考核部门和员工进行考核和准确的考评,若在考核、考评的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蓄意打击报复等恶性行为,一经查处,减发考核负责人20%的当月绩效工资,并提出书面警告一次;若一年内考核者出现三次考核、考评失误,导致人力资源部裁决的,视同失职处理,对考核负责人将考虑降级、降等或转岗直至解除聘用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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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考评、考核实施细则

  4.3.1员工奖励条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部门负责人或考核小组上报人力资源部酌情签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奖励。

  4.3.1.1对公司业务有特殊功绩或贡献,有利改进计划经采纳施行,观察六个月以上有效的;

  4.3.1.2对于舞弊或有危害本公司权益之事,能事先发现或防止,而使公司

  减少或免受损失的;

  4.3.1.3遇到非常事变,能临机应变,措施得当,奋勇救护保全公司财物或人身安全的;

  4.3.1.4研究改进设备、工艺、材料,提高公司产品生产能力、降低各种消耗有显著成效,观察六个月以上有效的;

  4.3.1.5才能卓著、业绩优异、品德优秀,可为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的;

  4.3.1.6领导有方,服务勤劳,受到各部门赞誉的。

  4.3.2员工奖励种类和标准

  4.3.2.1能衡量创造价值的,按年所创造的价值评定(公司可指定专家评定小组评审):10000元以下的一次奖励100元,记嘉奖一次;超过10000元至100万元的按5%提取奖金,20万元以下记小功一次,20万元以上记大功一次,50万元以上上调一个薪级;超过1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上调二个薪级。

  4.3.2.2不能直接衡量所创造价值的,参照4.3.2.1条进行嘉奖、记小功、记大功、加薪等奖励,奖励金额一次最高不能超过1000元。

  4.3.2.3嘉奖三次算记小功一次,记小功三次算记大功一次,记大功两次上调一个薪级,不跨年度计算。

  4.3.3员工处罚条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部门负责人或考核小组上报人力资源部酌情签报予以处罚,出现记过以上处罚的须经主管领导审批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处罚。

  4.3.3.1有渎职、失职、对问题失察、违规行为,给公司财物和工作造成损失的;

  4.3.3.2泄露公司机密、向主管人员或有关人员隐瞒或谎报事实的;

  4.3.3.3故意浪费、损害公司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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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3.4遇有突发事件故意逃避,知情不报的;

  4.3.3.5未经公司最高管理者允许而为其它公司、机构或私人工作的;

  4.3.3.6工作时间干私活、窜岗、睡觉、怠工或擅离职守的;

  4.3.3.7工作不服从分配、扰乱秩序、侮辱同事、妨碍他人工作的;

  4.3.3.8品行不端、行为粗暴屡教不改的;

  4.3.3.9拒绝接受主管人员或上级正常的工作检查的;

  4.3.3.10任何时候有从事与公司利益冲突的任何行为的。

  4.3.4员工处罚种类和标准

  4.3.4.1能衡量经济损失大小的,如属非故意行为,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大小处罚(公司可指定专家评定小组评议):1000元以下口头警告一次;1000元至5000元以下的一次处罚50~500元,记书面警告一次;超过5000元至1万元的处罚500元~1000元,记小过一次;超过1万元至5万元的按5%提取罚金,记大过一次;超过5万元的按损失大小处罚金1000~5000元,并免职或解除合同。

  4.3.4.2不能直接衡量经济损失大小的,如属非故意行为,经济损失参照4.3.4.1条进行,其它按工作损失天数处罚:工作损失1个工作日以下的,记书面警告一次;工作损失3个工作日以下的,记小过一次;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下的,记大过一次;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上的,免职或解除合同。

  4.3.4.3经济损失或工作损失如属故意行为,按一般故意、轻度故意、重度故意、严重故意处罚如下:经济损失1000元以下或工作损失1个工作日以下的,属一般故意,按非故意损失加倍处罚,给予记小过一次;经济损失1000元至1万元的或工作损失3个工作日以下的,属轻度故意,按非故意损失加倍处罚,给予记大过一次;经济损失1万元至5万元的或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下的,属重度故意,按非故意损失加两倍处罚,并免职或解除合同。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或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上的,属严重故意,按损失金额全额赔偿,免职或解除合同,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3.4.4一年内书面警告二次算记小过一次,记小过二次算记大过一次,下调一个薪级,记大过两次免职或解除合同。

  4.3.5月度考核按公司《绩效考核表》中部门、部门负责人、员工三种情况分别考核,其中关于奖惩情况的考核如出现上述考评、考核细则规定的事项时,在《绩效考核表》中规定的考核仍要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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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6生产人员的考评、考核可参照本制度有关条款进行,不再另行规定。

  4.3.7各类专项考核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

  5.相关文件

  q/bw·g0205-04质量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q/bw·g0305-04安全生产奖惩条例

  q/bw·g0306-04环境保护奖惩条例

  q/bw·g0702-04成本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q/bw·g0801-04员工聘用管理规程

  q/bw·g0803-04员工薪酬方案

  q/bw·g0805-04考勤管理制度

  6.记录文件

  gj0802/01绩效考核表(员工)

  gj0802/02绩效考核表(部门负责人)

  gj0802/03绩效考核表(部门)

  附加说明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编制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主要审定人:

  发布日期:20xx年5月30日

  版本号:g-a受控(编号/章):

绩效工资制度 篇7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小学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全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对象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含中心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包括省派资教生)。

  义务教育学校派出的支教教师,绩效工资核定到受援学校,参与受援学校绩效工资分配,由受援学校组织考核,考核依据及要求与受援学校教职工一样。

  借调在非义务教育学校或其他单位的教职工不参与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三、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绩效工资差距不宜过大。

  四、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分上半年(1-6月)、下半年(7-12月)两次考核造册,由市教育局人事科审核后报市财政局,通过个人工资帐户直接划拨到教师个人工资卡上。

绩效工资制度 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某集团发展的需要,改变现有的薪酬分配模式,建立内部公平统一的薪酬分配制度。

  进而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进取心,加快集团经济效益水平稳步提高和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

  集团不在价值分配上搞平均主义,工资报酬必须向为集团持续创造价值的员工倾斜,向集团的关键岗位倾斜,对员工所创造的业绩予以合理的回报。

  (二)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

  工资报酬的确定必须与集团的发展战略相适应,必须与集团的整体效益的提高相适应。通过工资报酬来吸引人才,留住关键人才,激活人力资源,

  提高集团的核心竞争力。

  (三)坚持统一制度、规范分配的原则。将集团的工资分配模式统一规范为新的薪酬制度,保留合理成份,对差异较大部分进行调整。

  (四)坚持科学确定工资收入分配的原则。在岗位测评基础上确定岗位价值度和贡献度,突出岗位工资的重要地位,提高重要岗位的工资水平,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合理拉开工资差距。

  (五)坚持员工工资水平与集团效益紧密挂钩的原则。员工要分享集团收益,又要适当分担市场风险和人工成本压力,在集团效益稳步增长的基础上,适时调整工资水平,形成工资能增能减机制。

  (六)坚持员工工资按业绩贡献分配的原则。员工工资的分配与绩效考核紧密联系,充分体现员工业绩贡献差别,发挥正确导向作用,形成竞争机制。

  (七)坚持循序渐进、稳妥实施原则。在创新机制中充分考虑企业和员工的承受能力,采取过渡性措施,确保改革的平稳推进。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某总部及各分公司。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上述单位范围内的所有在岗人员。上述单位聘用的短期劳务工和临时外聘人员不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薪酬制度框架

  第五条集团根据所属单位、岗位、人员的性质和特点实行多种分配形式。主要生产经营单位员工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高层管理人员、主要生产经营性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和集团总部职能部门经理实行年薪制;急需的'特殊专业技能人才实行协议工资制;一些新聘的简单劳动岗位人员实行市场价位工资制。

  第六条岗位绩效工资制是集团主体工资制度,年薪制、协议工资制、

  市场价位工资制是辅助工资制度。

  第三章岗位绩效工资结构

  第七条集团岗位绩效工资由三个单元(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各种津贴)组成。

  岗位工资50%

  绩效工资44%

  各种津贴6%

  集团将依据企业的发展和外部环境的变化,确定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福利等经济报酬的内部动态比例。在员工收入中,高层管理人员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的比例原则上保持在5:5,主要生产经营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和集团总部职能部门经理比例保持在7:3,其它员工比例保持在9:1。

  各种津贴包括:工龄津贴、生产性津贴(夜班津贴)、其他津贴等。

  第八条岗位工资是依据集团各个岗位价值度和贡献度合理确定岗位劳动报酬的工资单元。绩效工资是根据集团绩效、单位绩效和个人绩效分配的工资单元。

  第九条集团员工的岗位绩效工资根据以下公式计算:

  岗位绩效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各种津贴

  生产操作及服务岗位的岗位工资基数为500元,管理及技术岗位的岗位工资基数为800元。

  第四章岗位工资

  第十条岗位工资采用系数法按以下公式确定:

  岗位工资=岗位绩效工资×相应的比例×岗位工资系数

  其中,岗位工资基数是最低岗位的工资标准;岗位工资系数是反映各个岗位之间岗位价值度的差别关系,即体现岗位工资标准差别。

  第十一条岗位类别按照人员类别分为生产操作及服务岗位和管理及技术岗位,相应分别设置生产操作及服务岗位的岗位工资系数表、管理及技术岗位的岗位绩效工资系数表、岗位绩效工资标准表(见附表1、附表2、附表3、附表4、附表7、附表8)

  第十二条根据职位层级和岗位测评结果,生产操作及服务岗位设置八岗,管理及技术岗位设置七岗,反映岗位之间的劳动特点和差别;生产操作及服务岗位和管理及技术岗位每岗分为三档,反映岗位内部之间的劳动特点和差别。

  第十三条根据员工个人的基本素质和实际业务能力,每个岗位岗档又分为不同级别。生产操作及服务人员的各岗位岗档分别设2-5个级别,其中,一级人数比例为20%-70%,二级人数比例为30%-40%,三级人数比例为20%-30%,四级人数比例为15%,五级人数比例为5%;管理及技术人员的各岗位岗档分别设4个级别,其中,一级人数比例为25%,二级人数比例为40%,三级人数比例为30%,四级人数比例为5%。主管、

  班组长(不含副职)定为本岗档最高级。如本单位主管、班组长总人数超过最高级的规定比例,须进行择优定级,以保证最高级别人数比例不能突破。其他员工均按照得分高低定为四级及四级以下。

  管理及技术岗位共分四个技能级别,在岗的管理及技术人员根据得分多少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岗位等级。具体比例分配如下:一级占25%,二级占40%,三级占30%,四级占5%。 (详见附表10、附表11)

  第五章绩效工资

  第十四条岗位工资采用系数法按以下公式确定:

  绩效工资=岗位绩效工资×相应的比例

  集团绩效工资的确定和发放严格按照集团业绩考核制度进行。考核必须公正、公平、公开,注重工作实效和业绩贡献。

  第十五条集团对分公司绩效工资的确定和发放实行统一政策、承认差别、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十六条集团建立三级业绩考核体系。第一级由集团对分公司进行考核;第二级由分公司对分公司各单位进行考核;第三级由分公司各单位对班组及员工个人进行考核。业绩考核指标分为经济责任指标和非经济责任指标。

  第六章各种津贴

  第十七条各种津贴根据以下公式计算:

  各种津贴=工龄津贴+生产性津贴+其他津贴。

  集团各公司员工根据各自的岗位特点享有工龄津贴、生产性津贴、其他津贴。第十八条工龄津贴根据员工的工作经历(按虚年计算的工龄)确定。

  工龄分为四个档次:1年以下、 1-5年、 6-10年、 10年以上,按表5规定的四个档次标准实行,员工工龄津贴随工龄的变化自动调整,工龄达到相应的档次,所有工龄均实行本档次标准。

  第十九条生产性津贴根据员工岗位情况(所在的岗位工作位置、时间)确定。主要有中夜班津贴,按表6规定的标准实行。生产性津贴实行岗变贴变的原则,员工调离本岗,在本岗享有的生产性津贴随之取消。生产性津贴的实施范围是在上述岗位情况之一下工作的员工。

  第七章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动态管理

  第二十条集团严格按照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原则调整员工的岗位工资。

  员工岗位调整后,应对其岗位工资标准进行相应调整。 (一)在生产操作及服务岗位中,员工岗位发生变化,岗位工资标准按以下办法调整:员工调整岗位,造成原工种变动或工作内容发生较大变化的,

  均应实行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的试岗期,试岗期间实行所试岗位第一级别70%的岗位工资标准,试用期满后方可执行本全额岗位工资

  (二)在生产操作及服务岗位、管理及技术岗位系列中,员工从同系列低岗位调整到高岗位,自正式到岗任职后的次月起,实行该岗位第一级别的岗位工资标准,如调整后的岗位工资标准低于原岗位的岗位工资标准,则相应上套级别。

  (三)在生产操作及服务岗位、管理及技术岗位系列中,员工从同系列高岗位调整到低岗位,自正式到岗任职后的次月起,实行该岗位相同级别的岗位工资标准。

  (四)员工在生产操作及服务岗位和管理及技术岗位之间跨系列变动,自正式到岗任职后的次月起,原则上实行新岗位第一级别的岗位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集团根据效益增减情况,结合战略发展要求和市场竞争状况,选择岗位工资基数上调、保持不变、下调三种办法。在效益持续增长的情况下,原则上每两年上调一次岗位工资基数;在效益下降较多的情况下,

  相应下调岗位工资基数;在效益没有增长的情况下或在集团进行大规模投资的情况下,不调整岗位工资基数。集团调整岗位工资时,视情况调整绩效工资和各种津贴标准。

  第八章工资总额管理

  第二十二条工资总额的管理是指集团公司和各所属公司工资总额的核定、检查、审计、监察。

  第二十三条工资总额管理遵循的原则

  (一)必须体现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挂钩的原则,在单位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保证员工薪酬与企业价值的共同增长。

  (二)工资总额管理坚持总量控制、分类管理、所属公司自主分配的原则。

  工资总额的增长控制在低于经济效益增长的适当比例内。

  (三)坚持按劳分配,绩效挂钩的原则。建立绩效分配机制,使员工的个人收入与绩效紧密结合起来。

  工资总额的核定

  第二十四条集团每年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和各所属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制定当年的工资总额计划。集团公司职能部门工资总额由集团公司根据其员工的岗位工资总额、绩效工资总额和各种津贴总额确定。

  第二十五条集团实行工资总额分类管理的具体办法是:生产、经营单位由集团按照目标经济责任考核办法计发工资总额。管理性质(包括筹建)的单位采取工资总额核定的办法,员工工资总额由岗位工资总额、绩效工资总额和各种津贴总额构成。

  第二十六条集团人力资源部根据总裁办公会的决定,负责核定和调整所属公司、总部职能部室工资总额,并对所属公司、总部职能部室工资总额使用情况进行动态监控。

  第九章年薪制

  第二十七条第八条年薪制是以年度为单位,根据领导层成员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和经营管理业绩确定和发放其年度工资收入的分配制度。实施年薪制的人员范围是主要分公司的领导班子成员和集团总部职能部门经理以上人员。

  第二十八条年薪收入包括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集团公司副总裁、所属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年薪的50%为基本年薪,集团公司部门经理年薪的70%为基本年薪,

  其余部分为绩效年薪。年薪根据行业情况、企业规模、管理难度、 领导层成员能力和所承担的责任,参考市场薪酬价位确定。绩效年薪按照年薪的30%—50%确定,根据管理业绩和实际贡献,在年终或季度考核目标管理责任和年度工作目标后发放。

  第二十九条建立领导成员业绩考核制度,实行先考核经营业绩,后兑现绩效年薪收入的程序。

  基本年薪不与业绩考核指标挂钩,相对固定,按月平均发放;绩效年薪根据业绩考核结果计算并支付。

  第十章协议工资制

  第三十条为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集团对急需并具有特殊作用的关键岗位人才实行协议工资制。协议工资标准以国家政府部门和有关机构发布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为基础,根据所聘用的岗位需要和所聘用人员的实际能力加以确定。分公司与所聘人员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工资、福利标准、业绩考核指标、支付办法和双方应享有的权利、义务等条款签订协议。

  第三十一条协议工资标准随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变动情况和所聘人员工作业绩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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