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狂狮吼山林日期:2025-09-07人气:4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精选24篇)
为了加强学校资产的管理,做到合理使用,杜绝流失,减少浪费,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学校资产管理实行总务处综合管理,各处室归口管理,使用单位具体负责的管理体制。
二、总务处设资产管理员,负责管理学校财产的帐目,财产登记、清查、报损等工作。凡有资产的处室使用单位,应建立财产分户帐,设兼职财产管理员,负责本处室的财产保管、使用、登记等工作。
三、办公室家俱由总务处统一安排使用,任何处室年级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换或占为私有,如发现私有办公家俱要限期归还,并据罚款。
四、教职工因调动离开学校,要按规定归还在学校所借全部财产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五、教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前,应退还在学校所借办公家具和生活用品或教学用品,如录音机、计算机、图书等。
六、自然损坏和损耗须报损的物品,由使用单位管理人员填写报损申请表,处、组、室领导签字证明后,由学校财务管理员核实,按规定办理报损手续。已报损的物品集中在学校仓库,由学校统一处理,属人为损坏或因保管不妥而损坏或丢失者,根据情况由负责人赔偿损失。
七、每学年由总务处组织专人对各处、室、组的资产帐、物和办公家具保管情况进行一次清查、核对,如有特殊情况,财产保管员有权抽查各组、办公室的财产、帐、家具等物。
八、教室公物管理,由各班班主任负责,政教处予以督促。每学年开学前,总务处配齐教室各类设备,登记立帐,各班班主任清查核实后,教室所有设施留有班级使用管理,如因管理不善或其它人为造成损坏或遗失,均由班级承担赔偿责任。
九、奖惩办法
(1)学校对认真负责地管理好本组财产管理、帐、物相符,积极配合学校搞好清查工作的责任人给予奖励。
(2)对分管范围内的财产不负责任或因管理不善,造成资产浪费、流失和被盗,视情节轻重对负责人给予批评、赔款,并追究责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和利用效益,根据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固定资产是学校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建设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培养人才,保证教学、科研、行政办公、生活后勤等项工作顺利进行,办好学校的物质基础。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保证学校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和分类
第三条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能够独立使用,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属于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处理。
第四条学校各部门不论是通过何种经费购得设备(包括自筹、捐赠、自制等);均属于学校财产,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第五条固定资产按以下分类进行管理。
1、土地。指学校所有的经营场地。
2、房屋及建筑物类。指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房屋包括教学和科研用房、行政办公用房、职工生活用房、食堂用房、锅炉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围墙、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内的电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供水设施道等;
3、交通运输设备。主要指学校的车辆。
4、教学仪器设备类。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各种仪器和机械设备、实训室的设备。
5、办公电子设备类。指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电子设备;
6、家具及其他类。指学生桌椅、床、办公桌椅、柜、沙发、茶几等;
7、图书文物类。指图书馆(室)、阅览室、资料室的图书资料等;
8、文艺体育设备。
9、公共设施。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管理体制
第六条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归口管理。后勤处是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能职权部门,其职责是:
1、负责全校固定资产产权界定、资产评估、清产核资等项工作;
2、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实施产权管理,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3、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的配备使用标准、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
4、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建档建卡。
5、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验收、调拨、调出、丢失、损坏、报废的审批及处理;
6、对各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各处室是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单位,在资产管理处授权范围内,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负有全面的管理责任。其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制定资产管理的实施细则,加强规范化和使用效益的管理;
2、对本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在学校规定的权限内有调配权,但需到后勤处备案,必须保证学校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3、配备专职和兼职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管理好本单位固定资产的账、物,根据学校资产管理部门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清查,保证账、物相符,认真做好有关资产管理的各种统计报表工作。
第八条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工作调动或离职时要实行严格的交接手续,账、物清点无误后,签署交接文书,经资产管理处备案后方可调动或办理离职手续。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计价
第九条固定资产计价标准
1、购入、上级主管部门划拨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调拨价以及运杂费、保险费等计账;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账;
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改建、扩建发生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账;
4、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证记账;
5、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不能查明原价值的,按照估价入账;
6、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重置完全价值入账;
7、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验收手续的固定资产,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入账;
第十条固定资产不实行折旧,按原值入账。
第十一条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不得任意变动固定资产账面原值: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重新估价的;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的;将固定资产一部分拆除的: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暂估价值的;发现原来记录固定资产价值有误的。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的价值变动,由资产管理处负责办理,并对固定资产有关账目作相应调整。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
第十三条添置固定资产必须根据学校发展规模及学科设置情况,按照教学、科研、行政办公、生活服务等方面的需要,全盘规划,保证重点。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避免重复购置,积压浪费。
第十四条购入、调入和自制的固定资产,不分单位、不分经费来源,统一由资后勤处组织验收(属于技术设备的协同技术部门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后勤处根据验收单等凭证入账。
第十五条接受捐赠或盘盈的固定资产,由资产管理处办理接收和交接。并开具固定资产交接单、捐增协议、发票或固定资产盘盈报告单等凭证,资产管理处根据凭证,办理入账手续。
第十六条新增固定资产一律持购货凭证等相关证件(须有单位负责人、经办员、领用人签字)到资产管理处办理验收,登记固定资产编号、入固定资产账;经验收人员及主管负责人签字之后,财务室方可办理报销手续。未经资产管理处办理上述手续的,财务室一律不能办理其它手续。
第十七条固定资产的减少变动(变卖、盘亏、报废、丢失、损坏)都必须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全校各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其产权归学校所有,处置权归后勤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固定资产报废、变卖、串换或私分。固定资产处置的审批手续完备后,由资产管理处组织回收、处置或授权归后勤处处置。
第十八条对使用部门长期闲置、多余或不能有效利用的固定资产,后勤处有权进行处置或调剂。拒绝处置、调剂的,资产管理处可建议学校对其进行相关的处理。
第六章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十九条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入库、发放、使用、保管、维修保养及处置等项工作,都要有专人负责,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度。
第二十条建立固定资产账目管理制度,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后勤处建立全校统一的固定资产一级账。各部门也要建立所管固定资产明细账,准确记录所管范围的固定资产的数量、价值增减变动情况。各处室每年十二月底前将所管资产增减变动情况报给后勤处。
第二十一条学校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资产管理职责,切实管好、用好学校的固定资产。各使用单位要妥善维护和保养好自己所占用的固定资产,保持其良好的使用性能和财产的完整。对使用情况要经常进行检查,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
第二十二条对利用学校固定资产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未经许可擅自处理、变卖学校资产的收入,后勤处有权代表学校予以没收,并对有关责任人按相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或建议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为了加强我校固定资产的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使用效能,更好地为教育教学科研服务,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及分类
第一条固定资产管理范围:不论来自何种渠道或使用何种经费(含捐赠),凡产权属于学校的所有固定资产,都要按规定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入账,集中管理。
第二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定为固定资产:
(一)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且耐用期在一年以上。
(二)单价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品,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如图书、办公桌、文件柜、铁床、课桌、椅、工具用具等。
(三)房屋及构筑物。
第三条固定资产的分类:
(一)不动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物的各种设施等。
(二)专用设备:指直接用于教育教学的各种仪器设备、电子设备、文体设备等。
(三)一般设备:办公事务用的家具设备包括:文印设备、交通运输、行政办公设备等。
(四)图书:包括图书馆、资料室藏书和保存期限在五年以上的各种重要电子资料。
(五)其它资产:包括家具、床上用品、服装等。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管理体制及机构
第四条全校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工管理、层层负责的原则,根据隶属关系和业务特点,设校(总务处)、处(部)固定资产管理单位,组成专职和兼职相结合的管理队伍,形成固定资产管理网络。
(一)在校长领导下,学校一级由主管副校长及总务处行使职能,负责固定资产总体管理(计划、购置、使用、维护维修报废),总务处直接管理学校房屋建筑、公用设施、各处(部)、服务部等财产。
(二)处(部)为二级管理单位,并设一名兼职人员管理所属固定资产。各处部负责人是责任人。
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职能部门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管理的实施细则及有关制度、规定。
(二)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清产核资、及实物账册的管理,并监督固定资产的验收和入库工作。
(三)负责全校固定资产归口管理工作,并对运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负责全校固定资产的统一调配,提高固定资产利用效果。
(五)负责办理固定资产的调拨、转让、拆除、改装和报废等工作。
(六)对实物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核对工作,做好增减登录,做到账实相符。
(七)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目体系,并为上级部门做好统计报表工作。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购置、审批、验收及入账
第六条购置。全校固定资产的采购,统一归后勤处管理,本着经济适用的原则,各处(部)在购置固定资产前,编制固定资产的购置计划,填制《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购物申请单须有申请人、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纪检、学校财产(管理员)等的签名,按学校《物品采购制度》规定购置。
第七条验收。所有购置的固定资产,严格按出入库登记管理,对招标批量采购直接进入使用部门的财产,事后也必须完美出入库手续,总务处要监督检查使用和发放登记情况。
(三)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在填写《学校固定资产入库单》和《学校固定资产领用单》时,所有项目必须填写完整、准确,资产名称、规格型号一定要与产品说明书一致,学校总务处检查执行情况。
第八条入账。凡产权属于学校的固定资产,都必须到总务处登记,到财务室办理有关固定资产的入账、登记手续,不得账外滞留。
(一)各单位资产管理人员在报销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学校固定资产入库单》、《学校固定资产领用单》、发票和供货方提供的购置清单;
(三)各单位不按以上程序办事,或提供资料不完整、不规范的,或购置价格明显过高时,总务处会同财务室有权不予办理出入库手续和报销手续,擅自办理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九条建立固定资产账目管理体系。后勤处负责建立全校《固定资产总台账》《固定资产分处(部)明细账》,各处(部)要有《固定资产登记簿》,库管员建立《出入库登记清册》。
第十条建立对账制度。建立并不断完善各处(部)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账制度,保证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一)总务处的账目每年对账一次,各处(部)每学期对账一次,也可不定期与各使用单位核对账本,并督促、检查各部门资产使用情况,保证资产的完整性,从而保证总分类账户核算的正确性和账目登记的统一性。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内部转移、调拨及维修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的内部转移是指人员调动后固定资产随之在学校各处室之间发生的移动。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校内互相借用,须办理有关借用手续.借用的固定资产必须按期返还,如有损坏或丢失,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凡涉及学校内部两个使用部门之间的调拨,都要办理有关调拨手续,并且变动部门和总务处须相应调整账目。
第十四条对长期闲置不用的固定资产,后勤处有权进行调拨,回收库存管理。
第十五条固定资产未经学校许可不得私自出租或出借,一经发现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的维修,能自行修理的都要自行修理,不能自行修理的,由部门填写《固定资产维修申请单》,主管领导批准后总务处安排人员维修。
第六章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处置
第十七条固定资产的处理(报废、报损、丢失、积压、拆除、调出等),执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并严格履行有关审批手续。
各部门固定资产的拆除、报废和处理应填报《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集中统一办理有关资产处置审批手续,资产处置后,填写固定资产处置清单,总务处和财务室根据清单和实际交易价格分别调整有关账目,各使用单位也同时做好有关账务处理。
凡擅自处理固定资产者,按违反财经纪律处理。对严重侵害国有资产的部门和个人,要进行必要的经济处分,同时由有关部门追究其行政责任。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所引起的收入,如外借资产的一切收入所得,资产有偿调拨的所得收入,闲置、多余资产变卖收入、赔偿收入(含投保资产的保险赔偿金、责任个人赔偿费用)等,报废资产残体的收入,一律上交学校。
第十九条固定资产如丢失、损坏或发生事故,各单位必须立即查明情况,及时上报总务处,并在查明原因后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章固定资产管理人员
第二十条学校成立固定资产管理小组,各处(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都要落实到人(兼职)、规定其职责和管理权限。
第二十一条未经学校领导和总务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将学校的固定资产作为它用或相互转用。凡固定资产需出校时,须持有总务处开出的出门证,校门卫方可允许出门。
第二十二条工作变动或退休退职在离开前,应及时交清自己以前使用或管理的各种设备,完善手续。
第八章固定资产清查
第二十三条对所有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清查、以物对账、以账对物,做到账表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发生盈亏、报废等及时处理调整账户,保持固定资产账、卡、物相一致。每年固定资产清查都要留有书面资料。
第二十四条学校在进行财产清查时,要在学校领导的安排下,由总务主任具体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第二十五条清查方法以核实账面、实地盘点为主,以抽查、临时盘仓的方法为辅,以达到摸清家底、保证财产安全的目的。发现差错应查明原因,经批准后,进行调账,并指定人员写出报告,以便核查。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固定资产毁损处理原则。
(一)因管理人员不遵守规章制度,工作失职造成损失的,按资产原值赔偿。
(二)因个人责任造成损失的,个人应承担全部赔偿。
(三)对毁损、丢失的固定资产,所在处(部)须立即上报,迅速查明原因,分清责任。
(四)对未经学校批准,擅自出售、报废、报损固定资产的行为,除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处室负责人的责任外,还要赔偿损失。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凡与本办法有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
了保管与使用和维护好学校的固定资产,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就显得十分重要,要想管理好本单位的固定资产,首先要求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管理,抱着负责任的态度,共同维护好本单位的固定资产。下面就根据实际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条文:
一、固定资产的管理模式
1.固定资产管理实行三级管理方式:
①学校固定资产有关部门对电教中心办公室总帐帐卡一一对应,清清楚楚,并按帐卡分类管理。
②办公室对应各个部室负责人,按本部室所管辖范围的固定资产类别,分别建立该部室的分帐目,使电教中心总帐目与分帐目相符合,由部室负责人负责实物管理,使其部室分帐目与本部室的固定资产实物完全符合(详见附件表一)。
③各个部室分帐目表上的每一项内容,落实到每一个具体使用与维护人名下,由负责该固定资产物品的保管人管理好,防止物品的损坏或遗失。
2、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制:
①三级管理方式按承包责任制形式,分别承担各自的管理权限和各自所负责的义务。
②具体负责人应分别保管好固定资产的总帐目或部室的分帐目,以便定期进行三级管理检查或抽查,对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进行表扬和奖励,对不负责任或相互推诿造成固定资产损坏与遗失的人员,按学校有关条文规定执行。
③承包责任制条文详见附件1。
二、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1、固定资产的报增
①本单位添置新的固定资产物品后,首先由校方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在实物上贴好标签,办理好相应手续,然后由办公室人员与本部室负责人,在部室固定资产分帐目表上,填写好新添物品的具体内容和保管人
②对固定资产的低值物品采取与上条相同的方式管理。
2、固定资产的报减
①首先由具体保管人向部室负责人提出原因或理由,经部室负责人同意后,填写电教中心报减单(详见附件表二),由办公室人员根据报减单内容与学校有关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联系,办理相关手续后,由保管人负责将所报减物品交回到学校。
②对非正常原因造成报减,由保管人具体写清楚原因,部室负责人签署意见,电教中心主任签署意见,报校固定资产管理有关部门,按学校有关条文规定执行。
3、固定资产的交接
由于工作调动或退休等原因,固定资产保管人需要更换的,由部室负责人与原保管人进行部门分帐目与实物的清点,核实无误后,再确定并转交给新保管人,最后将落实情况报办公室备案,办公室及时变更总帐目帐卡与调整保管人。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固定资产的保管及使用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
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运输工具及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的主要设备,但单价在X年元以上,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第三条管理部门
固定资产按下列类别分别进行管理,其管理及保养由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负责:
1、土地、房屋、通讯设备、办公设备、非运输车辆由使用部门办公室负责管理;
2、计算机、网络设备由网络中心负责管理;
3、运输车辆、机械设备、工程料具由机具管理务中心管理;
4、生产工具由使用单位仓库负责管理;
5、其它资产由资产管理科管理。
第四条编号
固定资产取得后,由财务部门依据其类别分别编号并挂牌,同时移交管理部门管理。
第五条增减报告
资产管理科在下一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前就固定资产情况编制报表,交管理单位核对后由管理单位、财务部门、使用部门分掣孽存,本项采用计算机处理报表。资产使用管理部门应在每月末将增减、调动情况报资产管理科。
第六条盘点
公司财务管理部、资产管理科组织资产管理部门每年10月份组织一次盘点。盘点后应编制固定资产盘点报告,注明盈亏原因,由总经理审核并签署意见,根据公司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后,在期末结帐前处理完毕,盘盈固定资产计入营业外收入,盘亏或毁损的固定资产,在减去过失人和保险公司等赔款和残值之后,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若盘点延误或不执行,罚财务负责人X年元以上。
第七条固定资产的增置、营造
1、企业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按照取得时的成本入帐,取得时的成本包括买价,运输和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及为固定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前所必要的支出;。
2、接受债务人以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应收债权的帐面价值加上应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帐价值;
3、接受捐赠的资产由财务部门进行评估加上应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帐价值。
第八条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按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
(一)、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授权总务处具体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由财产保管员设
置固定资产登记簿(固定资产卡片)。
(二)、固定资产的核定: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固定资产;或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自制、调入、捐赠的资产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三)、固定资产的申报:根据学校各组室的工作需要,须事先就所需添置的固定资产的项目、使用的效益等方面提出书面申请,报校长室审核批准,确定经费来源。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四)、固定资产的购置:按区政府采购办有关文件要求,固定资产的购置分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凡属集中采购的设备,按区政府采购办要求、方式,进入规范、严格的招投
标程序,中标确定后才能进行购置;凡属分散采购的'设备,应由校长室、总务处及提出申请的组室等方面人员组成集体评议小组,确定固定资产的购置环节的各项工作。购置的固定资产在接收时,应由财产保管员进行验收,并报总务处负责人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在固定资产登记簿(固定资产卡片)上进行登记。
(五)、固定资产的领用:使用部门负责人在固定资产领用单上签名,该组室的使用人员也须在固定资产领用单上签名。
(六)、固定资产的转移:固定资产在本单位的使用部门之间发生转移时,财产保管员应同时调整固定资产登记簿(固定资产卡片)上的相关内容,并做到帐相符,帐实相符。
(七)、固定资产的使用:固定资产必须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如不慎造成固定资产损坏的,应根据实际情况由使用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八)、固定资产的修理:使用部门必须事先就所需修理的固定资产的项目提出申请,经过检验、确认、审批手续,才能进行修理。其中,提请修理部门和实施修理的单位或个
人应相互分离,或至少应有其他方面的监督;修理完工必须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修理单位分别验收签字。
(九)、固定资产的检查: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原则上每6个月会同会计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保证账、簿(卡)、物相符。如有不符,查明原因上报单位领导及时进行处理。
(十)、固定资产的核销:固定资产发生报废与核销时,使用部门应填写书面申请报告,根据固定资产报废与核销金额的大小,经财产保管室审核后,分别报总务处负责人、校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审批。接批复后,会计人员按规定进行及时账务处理,并通知财产保管员在固定资产登记簿(固定资产卡片)上注销该资产。转出、赠送他人的固定资产手续比照执行。
(十一)、固定资产管理中的其它事项参照《xx区教育局关于核定房产等国有资产的暂行规定》和《xx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补充意见》的文件执行。
一、目的
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合理使用固定资产,维护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防止资产流失,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
二、适用范围:
公司各部门。
三、定义及分类:
1、本作业指导书所称的固定资产,是指公司拥有所有权(不含小区配套的设施设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经营生产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部门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能独立运行操作、部门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小型物品也应作为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2、固定资产按其用途分为五类,即:1、房屋建筑屋,2、机器设备(各类机器机械设备、通讯设备、监控设备、制冷设备、厨房设备等),3、交通运输设备(各类交通及运输车辆),4、办公设备(电脑网络设备、音像设备、办公家私、其它办公设备),5、其它。
四、管理部门及职责:
1、固定资产一级管理部门:
综合部是固定资产主管部门,负责对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负责固定资产档案的建立,组织年度固定资产的核查工作,负责制定各类固定资产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综合部负责职责固定资产购买前的初审、验收、登记、调配、核查及报废处理工作,各二级管理部门及时向公司综合部报送固定资产变动的档案资料及固定资产报废单,每季度至少上报一次固定资产变动情况。
2、固定资产二级管理部门:
固定资产二级管理部门为具体使用固定资产部门,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办理购买、报废固定资产申请手续。根据"谁使用、谁保管"原则,固定资产具体使用人为直接责任人,正确使用,做好维修保养工作。公共设施设备由部门负责人指定直接责任人,责任人离职时必须办理固定资产交接手续。
五、固定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登记、办公设备的标识
综合部建立固定资产档案,各级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建立台帐,按类别(五大类)分别编号,逐栏登记每一项固定资产的详细情况,新购、调配增减、报废固定资产及时登记入帐,做到帐实相符。固定资产编号采用7位数字和字母混合组成,格式同下图办公设备标签中编号格式。因办公设备中同类型同型号设备较多(如电脑),为了便于区别和管理,贴标签于明显位置进行标识。
办公设备标签:
使用(保管)人
类别
设备名称栏填写设备名称关键词的汉语拼音前两个音节首字母(大写),如:办公设备为打印机(Dangyinji),此栏填写DY。
流水号:一个部门同种设备记录序号从1起逐个增加。
2、固定资产的申购:
2.1需求部门(固定资产二级管理部门)填报《采购申请单》报固定资产一级管理部门,填写申请单时须在备注栏说明资金来源。
2.2受理申购的固定资产一级管理部门首先根据职责范围内的现有资产分布及使用情况,尽可能通过调配内部闲置设备给予解决,如无可能,则提出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2.3《采购申请单》若获批准,则转采购部门购买;若不获批准,则转回申请部门。
固定资产购回后,由领用部门签收,签收单一式二份,使用部门、采购部门各一份,并据此各自登记台帐,建立固定资产管理档案。财务部门根据合法的收据及固定资产领用明细表作帐务处理。
2.4二级管理部门于下月5号前向公司综合部报送增置固定资产的档案资料,综合部建立该固定资产的档案。
流程图:责任部门(人)
申请部门
是固定资产一级管理部门
退回
否
公司总经理
否
通过
采购部门
采购部门、申请部门
采购部门、使用部门、
固定资产二级管理部门
综合事务部
3、固定资产调配:
3.1一级管理部门管理权限内内部固定资产调配时,由一级管理部门开据《固定资产内部调配单》一式三份,调入、调出部门和财务部门各一份,据以登记固定资产台帐及作帐务处理。
3.2调出二级管理部门于下月5日前将固定资产调配资料报与公司综合事务部归档管理。
4、固定资产报废:
4.1固定资产使用达到报废期限后,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一式三份报固定资产一级管理部门。
4.2由固定资产一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分别签署意见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4.3使用部门、固定资产一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根据审批表意见各自作帐务处理。
4.4固定资产二级管理部门每月5号前向公司综合事务部报送上月固定资产报废单。
4.5公司综合事务部归档处理。
责任部门(人)
使用部门
固定资产一级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
公司总经理
原使用部门、固定资产一级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
固定资产二级管理部门
综合事务部
5固定资产核查
5.1每年年底由公司综合事务部组织财务部门、二级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人员对各部门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核查,并向总经理提交盘点报告。
5.2责任人离职办理交接手续时,二级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其管理职责内的固定资产进行核查。
5.3经核查发现固定资产缺失,责任人应承担相应责任,对购置价在五万元以下且没有购买保险的固定资产,若因管理不善而导致毁损的,由责任人按净值赔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杭州某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保障投资资金的安全,实现各基金合伙人的最大化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资管集团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投资,是指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运用非公开方式所募集的资金,进行股权投资,谋求股权增值后转让获利的经营行为。
投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增资入股;
(二)股权受让;
投资内容及方向包括但不限于:
通过从事对以国内长三角、珠三角为重点区域的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退出渠道的现代服务、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环保节能、先进制造业等领域的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
第四条投资应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集约化经营为手段,须坚持以下三大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确保拟投资项目以及投资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
(二)谨慎性原则: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单个项目的投资规模应当与各管理的基金的资产总额相适应,原则上不超过资产总额的20%;
(三)效益性原则:促进资产有序运作和资源有效配置,提升资产质量,提高投资收益,确保投资效益最大化。
第五条公司投资理念:主动投资收益良好、现金流稳定、具有较大发展空间的节能、环保、健康、先进制造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适当参与团队优秀、技术领先的高科技、高成长初创企业,最终构建一个主业突出、布局合理、回报良好、周期平衡的可持续发展的投资业务体系。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决会)是公司的投资决策机构。依据《公司章程》,负责对公司基金投资、项目投资及退出等相关事项进行决策,给出决策意见。
第七条投资管理部是公司投资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公司未来发展和投资战略研究;负责公司投资项目的市场开拓、策划、论证、实施、项目退出;负责投资信息系统数据、信息录入、管理工作等。
第八条风险控制部是公司风险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对公司投资项目调查结果进行风险控制;共同参与尽职调查工作;负责投资项目的投后管理;分类处理投资项目的风险预警信息等。
第三章投资流程
第九条项目筛选
投资管理部负责项目市场开拓、项目信息收集;投资经理对有意向的项目进行初步调查,做出初步筛选。
第十条项目立项
投资经理认为有必要对项目进一步调查的,由经办投资经理编制《项目立项审批表》(附件一),报部门经理审批后上报总经理,同意后完成立项。
第十一条项目调查
经批准立项的项目,由投资经理提出方案并报投资管理部经理批准后成立项目小组。项目小组至少由一名项目负责人、一名调查辅助人组成,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配备法务和财务专业人员。
项目负责人应由具有专业胜任能力的'人员担当。项目小组应在项目立项后15日内完成项目尽职调查工作。
项目负责人根据拟投资项目材料和尽职调查结果,撰写《项目投资建议书》(附件二)。
风险控制部根据投资管理部提交的《项目投资建议书》对拟投资的项目进行全面的风险调查与评估,根据实际需要参与重大项目的实地尽职调查工作及投资方案设计、谈判工作,撰写风险评估报告,给出风险评价意见。
第十二条投决会决策
投资项目完成项目尽职调查后,由投资管理部将《项目投资建议书》等材料提前2个工作日提交投决会各成员,召集投决会,根据投决会议事规则进行审议表决,并出具《投决会评审意见表》(附件三)。
第十三条项目投资
经批准的拟投资项目,由投资管理部负责办理投资事宜,项目小组及其他部门进行协助。
第十四条拟投资项目因故未能正常投资的,公司应将该情况及时通报投决会,并出具《项目撤销表》(附件四)以备查阅。
第十五条项目投资完成后,项目小组将该项目全流程相关文件及重要资料建档成册,移交综合管理部统一保管。
第四章投后管理
第十六条项目完成投资后,由投资项目负责人和风险管理人员共同组成投后管理小组,专人对接投后管理工作,定期整理、汇总、形成投后管理报告等材料提交本级审计风控部。
第五章投资退出
第十七条项目主体应根据被投资公司发展状况,制定相应的退出方案并出具《投资项目退出意见表》(附件五)。
第十八条经投决会通过的投资退出方案,由投决会授权投资管理部具体实施。
第十九条投资项目成功退出后,投资管理部向公司总经理提交项目总结报告,经总经理核查后通报董事会,同时备案留查。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投资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如有与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以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有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所规定之投资全过程与投资管理信息系统结合使用,如与信息系统之要求不符,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发布实施。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战略与投资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战略与投资发展委员会由五名董事构成。
第四条战略与投资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战略与投资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由董事长在委员中任命产生。
第六条战略与投资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委员任职期间,如果委员丧失董事资格,则该委员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会应根据本制度第三至四条的规定补充委员人数。
第七条战略与投资发展委员会职责权限如下: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战略与投资发展委员会可以在举行会议前,邀请有关行业专家和专业顾问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规划,提供公司规划发展决策项目。
第九条战略与投资发展委员会应会同或责成公司有关部门对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等项目的意向,编制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签发立项意见书等书面意见,以供战略与投资发展委员会会议审议。
第十条战略与投资发展委员会会议分为常规会议和特别会议,常规会议每年召开两次,特别会议可根据需要由委员提议随时召开。
第十一条战略与投资发展委员会会议在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方可召开会议;委员会会议由委员会主任招集,委员会主任无法招集,可以委托其他委员负责招集;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第十二条战略与投资发展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三条战略与投资发展委员会会议,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四条战略与投资发展委员会会议应由董事会秘书做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委员会成员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五条战略与投资发展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和表决结果应以书面提案的形式上报董事会供董事会审议。
第十六条董事会根据战略委员会提案召开会议,进行审议,并将审议结果,同时反馈给战略委员会。
第十七条出席战略与投资发展委员会的委员对所议事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批准颁布之日起实施。
□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固定资产的保管及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范围
本规则所称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备、马达仪表、工具、什项设备(各公司自分事务性什项设备及机电性什项设备)等。
第三条会计科目列账原则
前项固定资产,耐用年数在二年以下,不具生产性,未超过一定金额者(各公司自订)应以费用科目列账,而不得以固定资产科目列账。
第四条管理部门
固定资产按下列类别,由各公司指定部门负责管理,其管理及保养细则由各公司管理部门会同使用部门自行制定之。
(一)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事务性什项设备由总部门负责管理。
(二)机械设备、马达、仪表、机电性什项设备由工务部门负责管理,但得视实际需要归由性质相关部门管理。
(三)工具由资材仓库负责管理。
第五条编号
固定资产取得后,即归管理部门管理,并会同会计部门依其类别及会计科目统驭关系,予以分类编号并贴粘样签。
第六条移交
人员移交时,对于固定资产应依《人事管理规则》第十一条的规定详列清册办理移交。
第七条增减报告
会计部门应于次月15日前就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等项目编制“固定资产增置表”一式三联送管理部门核对,并填列异常或更正内容后,第一联管理部门留存,第二联送返会计部门自存,第三联送使用部门留存,采用电脑处理报表代替之。
第八条盘点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会同会计部门每年盘点一次(不含工具、马达、仪表、事务性什项设备)。另应于每季就固定资产的项目中根据登记卡册,每一类别至少抽点十项,盘点后应填造“盘存单”一式三份注明盈亏原因,一份自存,二份呈报(总)经理核决后,一份送会计部门,一份送总管理处总经理室备查。管理部门对于盘盈或盘亏除应专案叙明原因呈核外,并应依增置或减损的规定办理手续。
第九条增置、营造、修缮处理
固定资产的增置、营造、修缮应分别依照“材料管理办法”、“工程修造发包事务处理规则”及“营建工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增置及登记
第十条增置手续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等固定资产于增置验收后,使用部门(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由总务部门)应即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单”一式三联经会管理部门签章后,送会计部门填注购置金额、耐用年限、月折旧额,第一联送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由会计部门自存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三联送使用部门留存。会计部门应每月与管理部门核对“固定资产登记卡”的记载事项,如有缺漏事项应即通知补正。
第十一条受赠处理
固定资产因其他公司拨入、捐赠而取得者,应填明价格,如原价无法查得或根本无原价者,得由管理部门会同会计部门予以估列,并按第十条固定资产增置手续办理。
第十二条登记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等不动产取得所有权后,由总务部门统一办理产权登记后,转记入“房屋、土地登记卡”,变更时亦同。
第十三条保险
固定资产应依“关系企业财物保险事务处理程序”的规定办理保险。
□移转、闲置及减损的处理
第十四条资产移转处理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等固定资产在公司内相互拨转时应由移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移转单”一式四联会管理部门签章后,送移入部门签认(管理部门不同时,要加印一联会移入管理部门同时签认),第一联送管理部门(管理部门不同者,影印联送移入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三联送移入部门,第四联送移出部门。其出入厂区应另填“移转交运单”,一式六联。第一联托运部门自存,第二联托运部门转送会计部门暂存凭以核对第三联,第三联至六联出厂时经守卫签注时间、车重后,第三联由守卫暂存,于翌晨转送托运部门的会计部门,经与第二联核对无误,于一日内转送收料部门的会计单位凭以核对收料;第四、五、六联由承运商随同物品出厂、入厂时经守卫签注入厂时间、车重后入厂,经点收后第四联由收料部门存查,第五、六联经守卫签注出厂时间、车重后,第五联由承运商暂存凭以申请运费,第六联由守卫暂存,于翌晨转送收料部门的会计部门与第三联核对。
第十五条资产送修处理
固定资产因故须送厂商修复时,应依照《工程修造发包事务处理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于送修时由工务部门或管理部门开具“料品交运单”一式六联,第一联经办部门自存,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三联由守卫室暂存于次日转送会计部门,第四、五、六联交承运商运同物品出厂,第四联交收料厂商暂存供做物品回厂交货的凭证,经办部门于验收后转交会计部门核销,第五联供申请运什费,第六联由收料厂商签收并送回经办部门。
第十六条出租或外借处理
固定资产出租或外借,管理部门应先会同会计部门后按序呈(总)经理核准后始得办理,并应制定契约,副本送会计部门以备核对,契约内容应包括修缮保养及税捐负担、租金、运什费、归还期限、保持原状、附属设备明细等,其出入厂区应另填“料品交运单”一式六联,并依第十五条流程的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减损处理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因减损拟报废者,应由使用部门填具“固定资产减损单”一式四联,注明减损原因,送管理部门及会计部门签注处理意见后呈报(总)经理,经核准后,第一联送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三联依处理意见办理后连同该废品送资材仓库签收(盘亏部分免办缴库),第二联连同有关资料送会计部门据以向主管机关办理报备、抵押权变更及解除保险等手续,第三联自存。该减损资产因体积巨大必须就地处理或拆除时,则第四联送委托部门凭以办理,惟减损资产于拆移前,或拆移后无法缴库时,管理部门或使用部门应妥为保管,上项减损资产已缴库者由资材仓库保管处理,其无法缴库而决定标售时,其处理流程依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闲置固定资产处理
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至少每三个月应将经营上认为无利用价值的闲置固定资产予以整理,填具“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拟定处理意见后呈报(总)经理,经核定标售者须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管理部门应即按“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所列经批示计售部分开具“固定资产让售比价单”一式四联由(总)经理指派专人或由采购部门负责招商比价,并将比价结果转记于“标售比价单”后,第三联自存,第四联送资管科,第一、二联呈(总)经理核决后,由经办人将第二联送会计部门以凭核对,第一联送管理部门以便发货。
(二)发货时,由标售经办人填写“料品交运单”一式六联(承运商联勿填)凭以入厂提货,经守卫签注出厂时间及过磅记录后,送回标售经办人开具“缴款单”向出纳解缴货款,并于“料品交运单”备注栏填写“固定资产让售比价单”号码、发票号码,第一联送资材部门,第四联送承购商收执,第二、三联送守卫查对放行,于翌立转会计部门复核。
(三)提货出厂后管理部门应即填具“固定资产减损单”一式四联(资材仓库联免填),第一联自存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三联送使用部门留存。
第十九条抵押资产的减损出租、外借处理
经提供抵押借款的固定资产如有发生减损、出租或外借时,会计部门应事先备函写明抵押编号及资产名称、数量,向总管理处财务部报备,由财务部向贷款及抵押权登记机械办理标的物增减变更手续。
□工具、附属设备、事务性什项设备处理
第二十条马达仪表处理
(一)本项资产经验收后使用部门应每件填具“固定资产增加单”加盖“附属设备管理”章(马达或仪表如附属于机械中验收时,除比照第十条的规定外,仍应按本规定办理),第一联送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马达、仪表专用卡自订),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三联使用部门自存。
(二)移转时通知管理部门于“固定资产登记卡”上记载移转情况,其出入厂区内应填写“移转交运单”办理交运。
(三)需送厂外修理者,就比照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
(四)其保养细则由管理部门会同使用部门自行制定之。
(五)每年必须全面盘点一次,其闲置部分应比照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六)各公司得自订管理对象的标准(如冷气机里的马达不列入管理或几马力以上的马达始列入管理的对象等)。
(七)减损的部分比照第十七条的规定办理,减损单位应盖“附属设备管理”章以资区别。
第二十一条工具处理
(一)本项资产的购置需全部经由资材仓库收料,未领用前由仓库保管,归入物料账。
(二)本项资产系指物料的工具类,但各公司得订出各项品名并追加非消耗品部分。
(三)本资产列为个人保管时应依个人别(共同使用者以科别设立,科长为当然保管人,得指定专人负责实际保管工作)设立“财产保管卡”二份(以不同颜色区分),一份存发料部门(仓库),一份留存于各科集中保管。
(四)领用时,由领用人开具“材料领料单”,连同科留存的卡片向仓库领料,并在“财产保管卡”上签认。
(五)领用本项资产时,如系新领或追加领料单须经厂(处)长核准,如系以旧换新者,凭科长核准的领料单办理。
(六)移交时有关本项资产的保管清册须增写一份送管理部门据以转记“财产保管卡”。
(七)本项资产于不用拟退回时,须呈请厂(处)长核准后方能办理退库,资材仓库对该退回品得例行管理。
第二十二条事务性什项设备处理
(一)本项资产的购置勿需经由物料账处理,于验收后直接以设备或费用列账。
(二)本项资产各公司应列出品别,于请购时由资材仓库在请购单上盖“列入财产管理”章并会管理部门后办理请购。于办理验收后“请购单”的会计联及仓库联同送会计部门整理付款,仓库联并于传票开制后,由会计部门转送管理部门转记“财产保管卡”。
(三)本项资产列为个人保管时,应依个人别设立“财产保管卡”。其余均以科别设立“财产保管卡”,科长为当然保管人,得指定专人负责实际保管工作。
(四)对于非消耗性文具用品的保持期限及对象,各公司得自订项目及保有期限,超过保有期限时免办报废或缴还。
(五)移交时有关本资产的移交清册须一份送管理部门,据以转记于“财产保管卡”。于不用或报废时,得编制保管清册经呈厂(处)长核准(得视情况转呈)后,送交管理部门点收(报废部分免办点收)及转记于“财产保管卡”。
□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规则经呈决策会通过颁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1、总则
1.1为了加强公司办公设备的管理,确保合理有效使用,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中的办公设备包括以下: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传真机、电话机等。
2、办公设备的申请
2.1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购买办公设备的,需报公司总经办,由办公室统一列入下一年度预算。
3.办公设备的采购
3.1.办公设备原则上严格实行预算管理,统一采购。
(公司职能部门由公司总经办统一采购
公司项目部由项目部专人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工作)
如有紧急情况,允许按预算外费用申请程序实施紧急采购,采购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执行。
3.2预算获批后,由办公室执行采购,并办理出入库手续。
3.3货物送达后,由办公室负责进行核对、验收,确定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
4、办公设备的领用
4.1各部门填写物品领用申请单,核对后,在领用登记册上做好登记,办理出库手续。
4.2移动硬盘、笔记本电脑等便携式办公设备要办理固定资产借用单,在规定的使用年限期间,配备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调动的,公司范围内调动办公设备'机随人走',公司范围外调动的,办公设备必须上交公司。
5、办公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5.1办公设备领取后,由使用人与办公室负责开箱、安装、调试,并将开箱验收记录及说明书、保修卡等随机资料移交档案室存档。
5.2公司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对办公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在规定的使用年限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办公设备毁损、丢失、被盗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个人承担。
5.3办公室负责公司对所有办公设备进行分类编号,并建立办公设备管理台帐,每半年盘点清查一次,作到帐物相符。
5.4办公室负责公司所有办公设备的日常维修与保养。
6、办公设备的报废处理
6.1报废审核。对于各部门提交的报废物品清单,办公室要认真审核,确认不能再次利用后,经办公室、财务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作报废处理。
6.2对决定报废的办公设备,财务部应做好登记,在报废处理册上写清用品名称、价格、数量、及报废处理的其他有关事项。
6.3报废品由办公室集中存放、集中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7、附则
7.1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制定、解释、及修改。
7.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一、学校财产管理的范围和标准
1.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馆图书、课桌椅、学生宿舍床、柜等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学校固定资产一般分为七类:房屋和建筑物,交通工具,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
2.低值易耗品是指一般设备单价不足500元、专用设备单价不足800元、非大批同类物资等物品。
3.消耗物品是指维修、修缮材料及小工具,劳技、实验材料及玻璃器皿,办公用品等物品。
二、内部管理机构和人员财产管理职责
1.校长财产管理工作职责:
(1)校长对其依法管理的国有资产负全责,严格管理、有效使用、保证财产安全完整是校长任职期内重要的经济职责。
(2)财产管理是学校重要的经济岗位,校长应当任用德才兼备、细致认真、具有一定专业基础的总务部门负责人和财产管理人员。
(3)组织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财产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纪律要求,并有正常途径了解上述制度的执行情况和相关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以保证其管理意识的实施。
(4)协调、处理财产管理的重要问题,处罚或处分违规违纪、玩忽职守的部门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
(5)校长可以亲自主管财产管理工作,也可以授权副校长或总务部门负责人代理行使该项管理职责,但校长应当对其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承担责任。
2.分管副校长财产管理工作职责:
(1)在校长授权的范围内积极主动做好财产的计划、购建、验收、分配使用、维护、清查、报废等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2)拟订有关制度、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纪律要求,执行有关制度及规程。
(3)建议任用细心、认真、负责并有一定专业基础的财产管理人员并指导其工作。
(4)经常检查学校财产管理各方面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汇报,对学校财产负具体组织和管理的责任。
(5)校长授权的其他财产管理职责。
3.总务部门负责人财产管理工作职责:
(1)财产实物账、实物管理单据是重要的会计资料,总务部门负责人对财产实物账、实物管理单据的建立、填写、登记和编制资产报表负指导和监督、检查的责任。
(2)协助进行年终财产清查、固定资产的计划购建、清查报废等工作,对学校拟定的有关财产管理制度初稿有参与修改、提出建议的责任。
(3)监督并检查会计(报账员)做好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消耗物品等账务的报销、记账、结账等工作。
(4)校长授权的其他管理和监督职责。
4.财产管理员工作职责:
(1)负责财产实物账、实物管理单据的建立、填写和登记,编制有关资产报表,做好财产的验收、分配使用、维护、清查、报废等工作。
(2)妥善保管库存财产,堆放有序,防止霉烂变质,做好防火、防潮、防盗工作。定期检查各部门财产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汇报。
(3)提供物品采购计划,保证供应。执行分发制度,坚持原则。对部门和个人领用的财物,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4)定期清查盘点,定期与会计对账,编制账账、账实核对单,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5)总务部门负责人授权的其他财产管理职责。
5.会计员(报账员)财产管理工作职责:
(1)按规定及时做好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消耗物品的报账工作,对入账的财产验收、领用、调拨、盘点单据等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及时告知财产管理员纠正。
(2)指导或要求政府财务管理(记账)中心,对固定资产要按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并提供准确详细的财务账面资料,以便进行账务处理。
(3)在定期财产清查中负责与财产管理人员进行账账相符的核对工作。
(4)总务部门负责人授权的其他财产管理和监督职责。
6.使用部门和使用人财产管理责任:
(1)指定部门财产管理责任人,领用、保管和维护本部门财产。
(2)领用财物时办理有关手续,保管好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领用单,爱护公物,做好财物的保管和日常维护。
(3)协助清查盘点,损坏或报废时报告财产管理部门,调离岗位前通知财产管理部门办理移交或交回手续。
三、财产管理工作规程
1.建账建制
(1)委任财产管理员,配备专用电脑,统一使用“深圳市学校财产管理软件”进行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和消耗物品的管理。不得聘用校外临时人员担任财产管理员。
(2)按照“固定资产分类编码表”的要求建立固定资产实物账,固定资产会计账和实物账应同时核算数量、单价和金额。
低值易耗品和消耗物品的实物账(卡)可以只登记数量不核算单价、金额,会计部门对随购随用的低值易耗品和消耗物品可以于购入时直接列支,但应定期检查低值易耗品和消耗物品的实物管理。
(3)使用统一的固定资产验收单、领用单、调拨单、盘盈盘亏报告单、报废单、设备标签等单据,各种单据上所列项目和内容应填写齐全、签名完整。
2.购建和验收
(1)政府基本建设投资形成的房屋、建筑物、设备设施等,项目竣工验收决算后,根据有关部门提交的资料,作为无偿调入固定资产处理,会计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同时按照表列数额及相关资料入账。
(2)接收其他部门或开发单位配套建设形成的房屋、建筑物、设备设施等,经有关部门验收并办妥交接手续后,根据有关部门的资料,办理产权转移手续,会计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同时按照表列数额及相关资料入账。
(3)单位有偿调入、购入、无偿调入、自制、接受捐赠以及盘盈的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由财产管理部门负责验收。其中,技术性较强的仪器设备和工程,除根据合同、发票进行实物数量验收外,还应会同技术部门、使用部门对照使用说明检验技术性能和产品质量,如发现技术性能、产品质量、数量及规格型号与合同不符,资料不全等情况应及时向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设备验收后,必须及时安装、调试、投入使用,发现问题必须在索赔期内抓紧办理。
(4)财产管理员验收固定资产时应填制《固定资产验收单》,会计记账部门、管理员各留存一份。
>自制完成的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按照自制成本入账,无偿调入、接受捐赠和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市场价值或重置价值估价入账。
(5)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后,管理员应及时记实物账,制作“设备标签”粘贴于每件设备的醒目位置。
3.领用、调拨和移交
(1)领用一般、常用的固定资产按照使用人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审――学校财产管理员调查――总务部门负责人审批的程序由本部门财产管理员统一办理领用手续,领用贵重固定资产还需经过校长审批。
领用固定资产应填制《固定资产领用单》一式二份,会计部门、使用部门(使用人)各留存一份。《固定资产领用单》必须按照内容填写完整,以便管理。
(2)固定资产发出后,管理员应将各个使用部门和使用人领用的固定资产打印清单保管。设备在学校内部调剂使用时,管理员应填制调拨单,并相应更改使用部门记录,不更改实物分类记录和会计记录。
(3)教职工在学校内部改变工作岗位时,学校人事部门应通知管理员变更其使用记录。教职工离校时将个人使用的财产交管理员收回并证明后,学校人事部门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4)财产管理员离岗时应在学校总务部门负责人的监督下办理交接。财产管理员离校时需由总务部门出具证明后,学校人事部门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5)学校财产(固定资产)原则上不外借,如遇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借用手续,并依时收回外借财物,如有损坏由借用人照价赔偿。
4.保管、清查和报废
(1)按照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制。使用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保养和保管,执行技术操作和维护规程,确保所使用财产的安全完好。
(2)每年十一月学校应进行年终清查,根据各部门(个人)使用清单进行清点,清点结果必须与会计账和实物分类账核对。漏记、错记的项目应及时调整,无偿调出、报废、盘盈、盘亏的财产应查明原因,按照规定申报批准后及时调账。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学校不得处置和转让固定资产。
因基本建设需要经批准而拆除的原有房屋或建筑物,要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关拆建文件(批示)等资料办理核减校舍、建筑物面积以及固定资产的手续。
(3)学校各部门闲置的财产应及时通知校产管理员调剂使用,使用部门无权自行处置本部门的财产。
5.管理和监督
学校理财小组、教职工代表大会,对学校的'下列情况实施监督:
(1)是否建立健全了财产管理职责和内部管理监督制度。
(2)校长、总务部门负责人监督职责的履行情况。
(3)是否依财产管理规程的要求和程序工作。
(4)会计资产账、财产实物账的建立与核算是否合规,原始单据的填制、保管是否合乎规定。
(5)财产的保管、维护和使用情况。
(6)财产是否定期清点,账账、账实是否相符。
(7)财产管理人员的任用是否合乎规定。
学校总务负责人依据《会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进行日常监督。发现原始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会计资产账与财产实物账核算不合规,账账、账实不相符,财产管理工作违反程序,财产管理人员任用不合规等情况的,按照有关财务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自行处理的,应当立即向校长报告,请求作出处理。
6.学校各级管理人员不能认真、全部、合格履行职责的,由校长提出批评、限期改正或者调换岗位,情节比较严重的可给予行政处分。因失职、管理不善造成财产丢失、短缺、损坏或者其他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7.学校教职工有权对财产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和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情况进行监督、检举,各级管理人员应当正确对待,不得打击报复。
校长和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对依规履行职责、制止、纠正、抵制违反本制度行为的会计人员、管理人员和教职工实行打击报复的,由学校或上级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四、附则
1.本制度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一、目的: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掌握固定资产的构成与使用情况,确保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项下的所有固定资产管理。
三、责任人:
财务部制定此制度并颁布执行。
四、内容
1、为了更好的利用固定资产,实行固定资产归口管理,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维修与保养,建立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范,按照集中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以固定资产的类别确定分工管理如下:
1.1财务部作为固定资产的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明细帐卡。
1.2公司机器设备全部由生产部门归口管理。
1.3.生产部门负责生产车间设备的购建、安装、修理和使用管理。
1.4生产部门负责生产厂区动力设备的购建、安装、修理和使用管理。
1.5.公司仪器仪表设备应由技术中心归口管理。技术中心负责公司的仪器仪表的购置、修理和使用管理。
1.6公司的电子设备及厂房建筑物由综合部进行统一管理。
1.7综合部负责公司的通用电子计算机及附属设备购置、安装、维护和使用管理。
1.8综合部负责公司厂房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购置、安装、维护和使用管理。
1.9办公室负责公司运输工具的购置、维护和使用管理。
2主管部门的职责
2.1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
2.2负责监督配合使用单位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设备的清点,保证帐、卡、物三相符。
2.3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的分类,统一编号,建立固定资产档案,登记账卡,负责审批并办理验收、调拨、报废、封存、启用等事项。
2.4根据使用部门的使用情况,组织编制设备大中修维修计划,按期编报设备更新计划。
2.5严肃财经纪律,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变卖、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要严格追查责任,视情节给予处罚。
3使用部门职责
3.1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管为管理工作,应设置专职或兼职的设备管理员,各生产班组要设置工人设备管理员,每台设备要明确使用、保管、维护的责任者。
3.2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润滑和安全使用。
3.3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的领用、调出、报废必须经主管部门及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
3.4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组织固定资产的盘点,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4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用
4.1由于生产、研制需要,各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必须提前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相关部门负责购置。
4.2购设备进厂后,由相关单位开箱检查、验收,设备安装完毕后填“设备使用单”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根据“设备使用单”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并通知使用单位。
4.3基本建设项目完工时,由基建部门办理“基建项目完工单”,报主管部门。
5固定资产的调拨与转移
5.1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资产未经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调拔、转移、借出和出售。
5.1、1公司内部设备的调拨与转移,必须通过主管部门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同时由调出、调入单位的双方领导及经办人签字后,由财务部门办理转帐手续,并通知相关的会计进行帐、卡交接。
5.2公司对外的设备调拨和转移一般实行有偿价调拨方式,设备主管部门根据设备的使用年限、折余价值、新旧程度按质论价,原则上调出设备的价值不得低于设备的折余价值,对外处理设备必须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价值,报总经理签字方可处理,办理有关财务手续。
5.3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各使用部门无权办理设备转移及处理,一经发现,将追究部门及经办人的责任。
6固定资产的报废与封存
6.1公司的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时,须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设备报废单一式三份由财务部门将其净损失上报总经理批复。
办理报废相关手续。
6.2凡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报废:
6.2.1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
6.2.2不能动迁的设备,因工房改造或工艺布置改变必须拆除的。
6.2.3腐蚀严重无法修复或继续使用要发生危险的。
6.2.4绝缘老化,磁路失效,性能低劣无修复价值的。
6.2.5因事故或其他自然灾害,使设备遭受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6.3凡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能继续在生产线上使用,主管部门与使用部门要及时作价处理。处理后的固定资产由主管部门和使用部门一起办理固定资产的注销手续,对外处理报废固定资产时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总经理批准,变价收入上交财务部。
6.4凡停用三个月以上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封存、保管。
6.5闲置设备和封存设备启封后,由使用部门填写启封单,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
7、固定资产的清查
7.1为了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各部门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以掌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查明有无丢失、毁损或未列入帐的固定资产,保证账实相符。在清查时发现固定资产毁损和盘盈、盘亏,要查明原因,由责任部门写出书面情况,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知总经理,待批复后,作相应的帐务处理。
为加强我园固定资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国有资产的完全完整、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根据《会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园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资产管理责任
1、幼儿园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层层签订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书。园长是幼儿园固定资产管理的总负责人,财产保管员为具体管理负责人,各部门、办公室、班级人员为具体财产的管理人和使用人。
2、制订固定资产各级管理人员职责,每学期与各班级签订固定资产责任卡,使各部门、各班级人员明确各自负责的内容和要求。
3、幼儿园领导小组负责编制固定资产采购计划,参与大型修缮及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和验收工作。组织固定资产清查、统计工作,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和使用情况。
4、成立幼儿园固定资产管理清查小组,制订清查小组职责,协助财产保管员,实施好固定资产管理与清查的`整个过程,并对下一年固定资产管理提出建议。
二、固定资产的采购、入库、调拨
2、凡是政府采购、教育局联合招标、园内自行招标等项目,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由办公室主任协助总务完成整个采购或招标过程。
3、财产保管员负责验收入库,建立资产卡片。验收入库时对所购物品、购物发票核对并登记入账。入账联应及时交会计入账。
4、固定资产需要转移的,由固定资产管理小组协调处理,填写“幼儿园设施设备调拨单”,经调出、调入部门管理负责人签字后,再由调拨负责人以及单位负责人确认。
三、固定资产使用与维护
1、各部门、班级领用固定资产时,要在责任卡及固定资产领用表上签字。借用固定资产时,也要详细登记借还情况,做到领用、借用固定资产手续完备。
2、各部门、班级应根据责任书内容落实对固定资产的安全使用和保管。在使用过程中,要对固定资产进行养护和定期检查,确保完好,如有损坏要及时报损维修。
3、财产保管员对于公共固定资产的使用要时常检查、清点。根据各部门固定资产的报损情况,及时安排人员维修。
4、学校固定资产一般不对外出租或者出借,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出借的,应由出借单位提供借用申请,固定资产管理小组审批,园长签字后方能出借。借用方要按我园外借固定资产要求办好手续,收回时由财产保管员进行勘验,有损坏的要依据损坏程度进行赔偿。
四、固定资产的清查与整改
1、幼儿园固定资产实行每学期清查一次,每年年底进行总清查。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2、幼儿园每学期的财产清查工作先由各部门(班级)进行自查,再由幼儿园财产清查小组人员共同检查,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整改后,再由清查小组进行复查。
3、清查工作要对固定资产实物及所有台账进行检查,做到账账、账表、账实一致,做到固定资产所有采购、入库、使用、维修、报废程序的完整和手续的齐全。
4、清查小组对于固定资产清查情况进行书面总结说明,根据当年出现的问题进行讨论,拟定下学年的固定资产管理计划。
五、固定资产的报废工作
1、对于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财产保管员要统一进行登记,上报园长,进行报废处理。报废金额按有关规定执行。
2、报废单要由财产清查小组、总务处、幼儿园负责人共同签字,说明报废物品和原因,报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并经区国资办审核批准报废。
3、报废物品处理后的回收资金,要及时入账。
六、固定资产的奖惩
1、固定资产实行分层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出现问题层层追究责任。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对财产清查小组检查要极力配合,并对本部门定期进行自查,确保固定资产的完整性。
2、由于管理人员管理不当遗失固定资产的,在扣除该人员年度固定资产管理全部奖励金之外,还要赔偿遗失物品采购金额的50%,无法界定该物品由责任部门中的哪一个人遗失的,赔偿金额由责任部门中的双方共同承担,同时扣除双方全部年度管理奖励金。
3、在日常检查中,固定资产管理使用不当的,(如放学后电视、电脑等电源未切断、琴盖未盖等)个人年度记录超过3次的,超一次扣除个人年度奖励金的5%。
4、未经财产保管员以及园领导同意,私自将固定资产借给他人使用,并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如造成固定资产遗失或损坏,由该出借人负责赔偿。
5、对全年当中无任何事固定资产遗失,固定资产管理完好的部门和个人,每学年给予适当奖励金。(金额根据每年具体情况确定)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等法律、法规精神,加强对大型固定设备和矿灯的使用及维修管理,确保大型固定设备和矿灯安全、经济、高效运行及使用,结合矿区机电管理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大型固定设备的更新购置
1、设备选型的原则是技术先进、安全可靠和经济合理,优质服务,并注意通用性、互换性和标准化;选购的设备应是经过鉴定、有生产许可证的、非淘汰型产品。煤矿使用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产品,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2、各矿要根据长远发展规划和现有设备的安全技术状态制定设备的改造更新规划,对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的设备要有计划地逐年进行更新。
3、大型固定设备及涉及到矿井安全生产的关键部件选型采购和配件储备,按淮矿经管〔20xx〕57号文有关规定执行,设备选型要进行安全、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论证。集团公司使用的同类设备生产厂家控制在3~5家,同一生产矿井使用的同类设备生产厂家控制在1~2家。招标、比质比价采购的设备,其配件供应方式、价格以及售后服务作为标书及合同的必备条款。
4、大型固定设备选型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由机电处等有关业务处室牵头,在充分征求使用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拟定技术协议;集团公司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技术洽谈,签订严谨、详尽、科学的技术协议,明确双方的义务、责任以及所购设备的技术培训、技术服务、试验或检验等事项;供应处根据技术协议组织商务谈判并签订商务合同。
大型固定设备的招标采购或比质比价采购由供应处组织。供应商在信息库中选定,评审专家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为保证正确选用设备,须有业务主管部门和用户代表参加。
5、集团公司从未使用过的新型设备、以及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引入前要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考察、评估。评估通过后方可安排试用。试用单位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后才能试用,试用中做好日常记录,试用期满后提出试用评估报告报集团公司分管副总工程师和设备选型有关部门,试用评估报告审查合格后方可按采购程序采购。
6、大型设备应由牵头业务处室负责组织使用单位等专业人员依据技术协议、商务合同、有关技术资料及质量标准进行出厂验收;其他设备由使用单位进行验收。
7、矿井主通风机的选型,由用户提供风机主要运行时期、困难时期的风量、负压等参数,经通风处确认后,机电处兼顾各个时期进行风机选型,以确保风机的性能和效率。
8、涉及到安全生产的关键部件(如主要电机、电控、风机风叶、主轴承、主提升绳、提升容器、天轮、井筒装备、液压站及制动器、摩擦衬垫、提升信号等)的更新改造和选型,要先进行充分调研,选用鉴定合格的产品,产品性能符合有关技术要求和设备的设计参数,并经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企业的固定资产分为不动产和动产,固定资产中的动产又分为直接服务于生产经营的和间接服务于生产经营的。我国企业相关制度在不断改革完善,其中财务会计制度实践执行的过程中企业会计核算和管理水平得到了一定的提升。其中固定资产成为企业的重要物质基础,在企业总资产中占据相当的比例,所以迫切要求企业在管理固定资产方面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的核算管理方法,不断提升企业对固定资产的利用率,从而提升整个企业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的效率。
一、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下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要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自20xx年7月1日起,固定资产处置采用简易办法计税的,名义税率由4%降为3%,改动前后实际都是减按2%税率。此处看来,实际的税负水平没有改变,如某项动产的不含税处置价为10000元,那么不管名义税率是4%还是3%,实际的税负率都是2%,此处的税负水平均为200元。但是此处规定会影响到增值税的发表开具、纳税申报与财务处理,进而还会影响到企业的所得税税负。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设置需要考虑企业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的要求,另外在实际管理工作中也需要结合实物管理和价值管理,在固定资产管理中不断健全日常维护制度、内部调拨制度、清查盘点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以及成本绩效评价制度等,以此不断促进企业不同环节固定资产的管理,保证管理过程的规范性,严格保证整个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一)设置专门管理固定资产的部门
现阶段企业对于固定资产的管理缺乏统一的管理部门,实际情况往往是企业的行政部门主要管理不同类型的设备,而在实际登记固定资产设备时行政部门并没有及时向财务部门汇报资产的变更情况,这种管理方式会产生一定缺点,比如说管理工作上一些内容重复操作;实际盘点过程中工作分配不细致,所以具体表现比较混乱,而这些问题都会给企业资产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障碍。在当前企业财务管理会计制度下,需要彻底改变固定资产存在多个管理部门的现状,在具体核算固定资产的折旧支出时,要考虑到实际使用部门和该资产的资金来源,设置统一管理固定资产的部门,在该部门对企业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的管理和统一的核算。具体来说,无论是固定资产的采购,还是固定资产的修理、报废,都需要经过该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的审批。另外该管理部门还需要对不同固定资产定期进行盘点,设置专门的盘点人员和监盘人员,记录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在登记固定资产时,需要尽可能详细列示固定资产的清单,对不同固定资产的名称、类别、规格、数量、金额等项目都需要进行记录,根据固定资产的不同类别设置相应的管理方式。保证固定资产的采购、管理以及后期的维护工作相互独立但是又存在紧密联系。在企业财务部门,主要负责全面的核算工作和相应的监督工作,由财务人员建立固定资产以及其累计折旧的总账,向财产物资会计提供相应的业务指导。而对于财产物资会计来说,主要负责的工作内容有:建立固定资产以及其累计折旧的一级明细账,全面控制企业固定资产以及其累计折旧管理工作,保证企业不同部门对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另外还需要登记固定资产卡片,保证所有固定资产上都粘贴着相应的标签。
(二)提倡信息化管理固定资产的方式
在企业建立全面的网络管理系统,有助于企业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工作效率的提高。在该网络管理系统中可以实现对固定资产增加减少变化的及时登记,有效的避免了固定资产的重复购置现象,另外还能对企业现有的固定资产进行合理的调配,避免了固定资产浪费现象的产生。现阶段信息化社会不断深入,而在企业实现科学网络化管理已经成为了企业的目标,这就需要企业整合相关财务软件系统网络资源,构建管理固定资产的信息网,在该网络系统中录入固定资产的相关信息。一方面,固定资产管理部门需要明确不同部门固定资产的负责人,属于该负责人管理范围内的固定资产制作相关卡片,及时向管理部门汇报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另一方面,可以尝试使用条形码进行管理,对于固定资产的出库、入库或者盘点等内容,直接通过扫码完成,扫描信息直接反馈到网络系统中。这些方式都可以提高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效率,也保证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准确性。
(三)不断加强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
在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方面,需要从加强固定资产的成本核算处入手,具体需要按照使用固定资产的部门对固定资产折旧成本进行列支,在部门成本中核算相应内容。另外需要按照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在制作固定资产卡片时结合固定资产分类情况、设置合理的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每月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所以在不同部门的成本中除了企业的基本事物经费和实际的运行费用,还增加了固定资产的折旧成本,这在一定程度上是核算固定资产和固定资产绩效评价相关数据的支持依据。不同部门在对其管理范围内的固定资产记录分析后,不仅能不断优化固定资产的管理,而且还能保证企业正常的运转。对于已经提足折旧的资产则不需要进行成本的列支,但是一旦发现设备出现问题或者已经报废,及时申请相应的修理或者报废处置,保证企业工作的正常进展。在成本核算下,企业不同部门能高度重视管理和利用固定资产,了不断提升自身的现代化程度,不同程度设置了购置新型固定资产的计划,但是如果在购置资产时不注重对成本的控制,无疑会给企业带来更多负面的影响。所以需要企业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引入相关的配置管理方式,编制科学采购固定资产的预算,对采购固定资产的工作进行细致的规划,在固定资产的需求和存量数据之间进行合理的配置。把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当成一个项目来做,事前对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研究;在管理项目过程中关注其经济性以及存在的社会效益;事后要关注项目的绩效,保证达到实际的使用需要。总之在固定资产管理的过程中前提条件必须保证充足的资金需求,必要条件是满足企业实际的要求,从而保证整个管理工作的效率。
二、结束语
综上所述,结合现阶段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不断改革完善现状,在现代企业不断发展的要求下需要企业对相关工作进行恰当的整合规划。在具体管理固定资产的过程中要结合企业财务管理以及会计核算的特点,做好相应的衔接工作。设置专门管理固定资产的部门,具体的工作内容细分到不同科室;提倡信息化管理固定资产的方式,不断提升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效率;不断加强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避免资源浪费现象的产生;编制科学采购固定资产的预算,严格控制固定资产的管理成本。
1、资产管理包括资产的保管、保养、使用、维修及支付保养、维修的各种支出。
2、资产实行分级管理。所有资产由财务部列帐记载,其中工程、机电、设施类物资由工程部管理,涉及各使用部门的由部门保管;其他物质由综合事务部管理。
3、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或价值在人民币2,000元以上的电器、机械、运输工具等为固定资产;不属于固定资产而价值较高使用时间较长的物品为低值易耗品;办公使用的消耗性物品为办公用品;其他消耗性物品为物料。
4、所有固定资产和非消耗性物品按使用部门归类登记;属个人使用、保管的非消耗性物品按使用人归类登记。
5、各种物资应设仓库保管,仓库应分品种、规格和型号设帐记录各种物品的收、发、存情况,并按月向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部报送月报表。
6、各种物品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检修。由使用部门提出检修计划,经批准后,由对口部门安排检修.
7、固定资产发生损坏时,使用部门应立即报告管理部门维修。损坏严重时,必须报告公司领导。
8、低值易耗品和非消耗性物资发生损坏时,由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向有关管理部门办理以旧换新。属人为损坏者(包括需维修的)由责任者进行赔偿。
9、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报废时,由使用部门填写报废表,经综合事务部组织相关部门鉴定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报废,由归口主管部门进行处理。所有物品进行检修、报废时均需到财务部备案。
10、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按国家的.每一固定资产预计残值率10%确定其残值后,按直线法计提折旧,从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按月计提;停止使用的,自停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不补提折旧.
11、各种低值易耗品在领用后,原则上一次性摊销。但数额较大的,按使用时间摊销。
12、购置各种物品必须办理进库验收手续;领用各种物品必须填写领料单,经部门主管签批后办理领用。库存物品每月至少盘点一次,发生盘盈、盘亏或变质,应立即查清原因,报告主管领导。情况严重的,应报告公司总经理。
注:
1、固定资产的定义--单位价值在人民币2,000元以上或者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以上的物品。
2、低值易耗品的定义--不属于固定资产,而又价值较高或使用时间较长的物品。
3、办公用品的定义--办公使用的消耗性物品。
4、物料用品的定义--进行管理所需使用的消耗物品。
后勤管理处固定资产是完成后勤保障工作的物质基础,为有效管理固定资产,防止固定资产流失,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固定资产的标准
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
1、房屋及建筑设备:办公室、维修间、值班室、仓库、宿舍等。
2、交通及运输设备:小轿车、客货车、洒水车、三轮车、手推车等。
3、电气设备:输电、配电、变电设备、照明设备。
4、供水设备:水塔、储水池、过滤设备、抽水机、电动机、给水配管设备。
5、空气调节设备:冷气机、抽送风机、电扇。
6、办公设备:复印机、传真机、打字机、电话机、碎纸机、电视机、饮水机、电热水器等
7、家具设备:读写家具、储放家具、坐息家具
8、其他设备:计算机及配套设备、多媒体教学设备、影视播放设备、通信设备等。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
(一)根据内部控制原则,固定资产的采购与管理分开进行。
1、采购:由工程与节能中心采购部负责。
2、管理:由办公室总负责,并按使用性质分配各中心协助管理。
⑴、办公室负责对办公设备、家具设备等办公类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⑵、学生公寓服务中心负责对学生宿舍配置家具、电器设备、空气调节设备等保障类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⑶、工程与节能中心网络部负责对计算机及配套设备等计算机网络类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⑷、教室管理中心、多媒体技术部负责对多媒体设备、通信设备等电子类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⑸、国际交流中心负责对影视播放设备等功放类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四、固定资产的管理内容
各具体管理部门应完成以下几方面工作:
1、对所管理的固定资产进行统一分类、编号。
2、对固定资产的使用落实到使用人(机器设备落实到组)。
3、设置固定资产实物台账。
4、每年度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盘点,做到账物相符。
五、固定资产的'增加
固定资产的增加主要是指购置、建造、改良、受赠、调拨和划转等活动所引起的固定资产数量和价值量的增加。
(一)固定资产的购置流程
1、购置固定资产要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写清申请购置的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所有供货厂商报价以备合理采购。
2、“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经各中心主任及处长批准后,报至工程与节能中心采购部安排采购。
3、固定资产到货后,先由各具体管理部门进行验收,并填写“固定资产验收清单”,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金额、供货厂商,并同时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
4、“固定资产验收清单” 一式两份,一份由使用部门留存,更新固定资产台账,落实使用责任人。一份交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员备存。
(二)固定资产的转移
1、固定资产在后勤管理处内部部门、员工之间转移调拨,移出部门需填写“固定资产转移申请单”(一式四份),并签字确认。
2、移入部门在“固定资产转移申请单”上签字,落实新的使用人并签字后,交到固定资产具体管理部门办理转移登记。
3、具体管理部门凭“固定资产转移申请单”更新固定资产台账,保持原有固定资产的编号,填写新的使用部门和新的使用人。
4、具体管理部门将“固定资产转移申请单”交到办公室进行登记,由移入部门最后负责分检“固定资产转移申请单”。
5、“固定资产转移申请单”第一联由原使用部门留存,第二联由办公室留存,第三联由移入部门留存,第四联由接收人留存。
六、固定资产的使用
1、后勤管理处各固定资产使用单位应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暴、防潮、防尘、防锈、防蛀等工作。
2、后勤管理处内部机构调整时,由固定资产具体管理部门与新机构固定资产管理人一起进行该机构的固定资产清查,并办理交接手续;
3、固定资产具体管理部门的协管人员岗位变动时,应在原部门负责人、固定资产具体管理部门与办公室有关人员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
4、后勤管理处工作人员调动、离职或退休时,须交清本人名下的固定资产,具体管理部门与办公室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变更手续。
七、固定资产的维护
1、对固定资产的检修工作应做到及时、经常。对特种设备要定期监测、校验,确保精度和性能完好,防止事故发生。对房屋构筑物应定期勘查、鉴定、修缮,确保使用安全。
2、后勤管理处固定资产一般不得对外出租、出借,确需出租、出借的,应由借出单位提出申请,固定资产具体管理部门审核,后勤管理处主管领导审批。
3、借出单位收回出租、出借的后勤管理处固定资产时,应认真勘验。出租、出借固定资产取得的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学校财务处。
4、对后勤管理处长期闲置、利用率低下的固定资产应及时进行合理调配,提高利用率。
5、固定资产管理实行责任制,对玩忽职守、发生被盗、遗失、人为损坏等事故,将追究当事人经济直至法律责任。
八、固定资产的报废、报失
1、当固定资产严重损坏,没有维修价值时,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交固定资产具体管理部门报办公室和处长审批。
2、经批准后,办公室负责将“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上报学校资产管理处进行处理。固定资产具体管理部门要对处理后的固定资产台账进行更新。
3、办公室依据学校资产管理处最后的处理结果和“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对后勤管理处固定资产进行调整。
4、被窃固定资产的报失,要由使用部门写出被窃报告,经校保卫处签字确认后,交固定资产具体管理部门和办公室及时进行报窃登记,并整理好原始资料存档。
5、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或报窃在审查过程中,如发现有因违反操作规程、管理失职或故意破坏等原因时,要认真查明事实真相并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赔偿责任。
6、赔偿责任的认定,由使用部门提出报损、报废或报失报告,写明责任人违规实情,并由责任人签字确认后,交办公室作出赔偿金额、行政处分初步意见,再由后勤管理处办公会议确定处理意见,并及时通告责任人。
九、固定资产的清查
1、后勤管理处每年年末清查固定资产,由固定资产具体管理部门和办公室共同执行。
2、固定资产的清查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详细反映所盘点的固定资产的实有数,并与固定资产账面数核对,做到账面、实物核对一致。
3、若有盘盈或盘亏,须编报“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列出原因和责任,报各中心主任和处长批准后,办公室进行相应的调整。
4、固定资产具体管理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台账内容进行更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投资管理工作规范、有序、高效、科学地进行,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优质的投资管理服务,维护基金资产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明确基金投资管理的业务流程及相关部门的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制订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内部控制大纲》及公司其它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基金投资管理工作直接相关的所有部门和员工,以及运用基金资产进行证券投资的全过程。
第二章
投资管理基本原则第四条基金投资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坚持规范、稳健、高效的投资原则。
第五条基金投资的管理原则是分级管理、明确授权、规范操作、严格监管。坚持投资决策中权利与相关责任对称的原则,做到决策有效、责任明确。
第六条基金的投资管理方式采取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
第七条在投资管理中既要遵守公司投资理念,又要根据不同的基金合同(风格)制定相应的投资原则。
第八条投资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投资禁止和限制制度。
第九条适应市场波动性的特点,根据不同的基金合同(风险)及基金投资目标,适当开展相机抉择投资。
第十条公司投资管理的首要原则是要充分了解基金投资者,了解投资者的投资目标、收益期望以及风险承受能力,在基金投资管理过程中始终坚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以受托人的职责精神、职业素质和长远的眼光为投资者提供高水平的理财服务。
第十一条投资组合管理需遵循的原则
(一)长期投资的原则。公司信奉并遵循长期投资原则,致力于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带来长期稳定的收益。每个基金都将根据建立在深入研究基础上的投资策略进行投资,不过多地局限于短线市场机会的寻找,而是以基本分析为基础,着眼于发现不同行业和公司的长期成长潜力,从而分享中国经济长期成长所带来的收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长期、稳定、安全的收益。
(二)风险收益配比的最优化原则。各基金在构建投资组合时,追求风险收益配比的最优化原则,即在一定的风险控制目标的前提下,利用收益分析技术,通过选择收益性和成长性高的证券,尽可能提高投资组合的收益;
或者是以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为目标,利用风险分析技术,通过选择风险低的证券和波动互补的证券,尽可能降低投资组合的风险,从而实现风险与收益配比的最优化。公司的目标是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最佳的风险调整后的收益率。
(三)分散投资原则。公司在构建投资组合的过程中,将通过选择多种不同的投资品种,通过分散投资,降低投资风险,实现投资组合的安全性和收益性的统一。
(四)流动性原则。公司在构建投资组合的过程中,将充分考虑投资股票、债券等证券品种的流动性,以及投资组合整体的流动性,降低基金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实现流动性与收益性的统一。
(五)全方位的风险控制原则。公司将全面的风险控制贯穿于投资管理的全过程,一方面在投资管理团队内建立从投资研究、投资决策、投资执行到投资跟踪全过程中的全程风险控制;另一方面公司专门设立了风险控制办公会、督察长领导下的监察稽核部以及研究部风险管理组,对投资过程的合理、合法、合规性,以及投资风险进行专门的独立的监控。对投资过程中的风险进行全方位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监控。
第十二条公司及有关投资业务人员应当关注并接受社会公众对基金证券投资交易行为的合理评论和监督。公司应及时根据证券交易制度的修订调整,修正基金的证券投资和交易行为。
第三章投资管理的决策体制
第十三条基金投资管理流程主要涉及以下部门及相关责任人:
(一)投资决策委员会
(二)风险控制办公会
(三)分管领导(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总监)
(四)基金经理
(五)研究部
(六)交易室
(七)基金事务部及财务综合部
(八)监察稽核部
第十四条基金投资管理组织结构图风险控制办公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资投领产资汇导配授报投置权工资作团队基分管领导投金资上风合报控险研究部风险管理组规方制异评性案风交常估监察稽核部审险易交、查监易控投资管理部控报制告基金事务部中央交易室基金经理研究部决策投资指令支持指令传达研究运作交易需求反馈核对
第十五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基金投资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投资总监、研究总监以及公司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的其他投资相关人员组成。
投资总监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执行委员,在投委会授权权限范围内实施投资计划,超出其权限范围的投资计划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1)制定基金投资程序及权限设置;
(2)根据基金的《基金合同》确定基金的投资理念、投资原则以及投资限制;
(3)讨论基金经理定期出具的《投资策略报告》以及研究部的研究策略报告,审定各基金资产的配置方案,包括基金资产在不同市场、股票、债券、现金之间的配置比例;基金资产在重点市场、行业、产业、板块之间的分配比例及融资规模,并根据市场形势对资产配置方案进行调整;
(4)批准各基金的可投资证券备选库和核心证券库的建立及调整;
(5)制定基金投资授权方案,对分管领导、基金经理作出投资授权,对超出投资权限的投资项目做出决定;
(6)评价基金经理的工作绩效;
(7)定期对研究部风险管理组提交的基金投资风险评估和投资绩效分析报告进行讨论,并执行适当的策略、程序和方法尽量减轻投资风险。
第十六条投资总监投资总监负责公司具体投资管理技术业务,其主要职责是:
(1)执行投资管理流程、环节和事宜,保证基金的投资行为合法合规;
(2)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执行委员,负责召开例行之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3)协助制定公司发展短、中、长期投资政策、策略和计划;
(4)执行投资组合管理团队的投资决策流程,包括资产配置、行业和公司选择、风险分析和管理;
(5)落实各基金的资产配置按期达到投资决策委员会所制定的目标;
(6)在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努力使公司所管理的基金达到并保持业内一流的业绩;
(7)参与制定公司产品开发计划,并对产品开发提出建设性意见;
(8)与基金的重要客户保持经常的沟通和联系,向客户阐明公司的投资理论和策略,以及良好的风险控制能力;
(9)协助支持新产品的发行。
第十七条基金经理基金经理是公司投资管理体系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具体负责基金的日常营运和管理。其主要职责为:
(1)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所管理基金的日常投资运作;
(2)拟定所管理基金的投资策略报告,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
(3)负责制定和执行基金投资组合方案。对超出基金经理权限的投资上报投资总监和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
(4)负责制定并下达日常交易指令;
(5)定期对投资组合方案的'执行情况以及业绩表现进行总结,并向投资总监汇报;
(6)负责对所管理基金的运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参与撰写基金中报、年报等公开报告;
(7)开放式基金经理负责基金流动性的直接管理并积极与基金重要客户沟通及参与路演。基金经理下设基金经理助理,协助基金经理工作。
第十八条研究部研究部是公司投资管理体系中重要的投资决策支持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对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走势进行研究,出具研究策略报告,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基金投资目标、投资策略和资产配置方案提供依据;
(2)负责外部研究资源和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工作,与外部研究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基金投资建立起强大的研究平台和信息资料库;
(3)负责开展行业和上市公司研究,主要负责建立和维护各基金的可投资证券备选库和核心证券库;
(4)负责对关注行业内的重点上市公司进行实地调研,为基金的重仓品种提供研究报告和建议;
(5)对研究部推荐形成的投资项目进行跟踪调研;
(6)对固定收益证券、金融衍生产品等进行专项研究,提出相应的研究报告和投资建议;
(7)及时完成基金经理委托的专题研究项目;
(8)及时完成公司交付的其他研究任务。
第十九条交易室交易室负责公司所有基金投资计划的具体执行和内部控制。公司采取集中交易模式,所有基金投资的交易均通过交易室完成。中央交易室对基金经理发出的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规定的交易指令,有权暂停执行并立即向投资总监和监察稽核部报告。
交易室的主要职责是:
(1)严格执行基金经理下达的交易指令;
(2)对基金交易情况实施一线实时监控和汇报;
(3)向基金经理及时反馈交易执行情况;
(4)保管各种交易记录、单证等原始凭证以及有关文件、资料、报表和其他材料;
(5)发现交易或市场异常及时汇报;
(6)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基金事务部及财务综合部基金事务部及财务综合部是公司从事交易清算、基金清算、会计核算以及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的业务部门。
基金事务部和财务综合部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1)根据公司确定的租用交易席位的券商名单,具体办理开户事宜;
(2)负责基金交易的资金调拨、交易清算等工作;
(3)负责基金会计工作;
(4)负责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登记和基金清算等工作;
(5)及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反映注册登记和基金清算中出现的问题;
(6)负责编制基金的各项定期报告,提供基金临时报告所要求的相关内容;
(7)负责编制定期的基金客户对账单;
(8)完成公司交付的其它相关业务工作。
第二十一条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部作为基金投资的合规性检查部门,主要是对投资决策程序和运作流程的合理性、合规合法性进行审查,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补救措施;对基金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及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监察稽核;对外发布基金信息的审核。
第二十二条研究部风险管理组研究部下设风险管理组,通过建立并运用有关的策略、流程、方法和工具,识别和度量公司经营中所承受的投资风险、运作风险、信用风险等各类风险,向公司决策和管理层提供及时充分的风险报告,确保公司能对相关风险采取有效的防范控制和妥善的管理。
研究部风险管理组在基金投资管理过程中的职能包括:
1.制定清晰合理、科学有效的风险管理政策,并向公司各部门和员工及时传达;
2.根据各业务部门的特点和需求,制定投资领域的风险管理和绩效评估战略,并监督其执行;
3.根据公司经营的策略、规模、复杂程序和可承受的风险,建立定量化的风险评估(识别-度量-分析)方法和工具;
4.建立并遵循科学、有效的风险管理程序;
5.制定符合法律法规和客户需求的各项风险控制措施;
6.建立一套符合国际投资表现标准并结合国内基金运作惯例的基金业绩计算方法;
7.发展一套国内外领先水准的数量化的投资风险与绩效评估系统,确保对基金投资风险和基金投资绩效进行科学化、准确化、标准化、定量化的评估;
8.定期向决策和管理层提交风险报告,如发现任何重大偏差,应立即向管理层汇报;
9.及时提供基金投资风险和绩效数据,满足公司各业务相关部门及其他用户的不同需求(包括基金经理、市场营销部门、产品代销机构及基金持有人);
10.依据风险控制办公会的指示对各项风险课题进行研究;
11.培育和推广风险管理的企业文化。
第二十三条风险控制办公会风险控制办公会是公司总经理领导下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的最高风险控制机构。风险控制办公会由公司总经理、督察长、市场部经理、投资管理部经理、研究部经理、财务综合部经理、基金事务部经理、信息技术部经理、监察稽核部经理组成。风险控制办公会在公司投资管理流程中的职能主要是:
1.负责指导建立完备的风险控制体系和系统工具并监督实施,以确保公司的商业运作符合所有的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负责培育公司风险管理文化;
制定政策,通过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基金经理在风险控制方面的意识和能力;
3.建立公司风险控制的策略、原则和具体制度,并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修改;
4.对研究部风险管理组提交的风险分析评估报告(包括产品开发、市场推广和营销、投资管理、基金营运和客户服务)进行讨论和5.对公司自有资产和基金资产管理中潜在的风险进行系统评估和研究,并提出相关方案;
6.对基金投资所使用的各种定价模型、估值模型(包括财务分析模型)以及投资品种筛选模型进行定期评估,提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意见;
7.审定公司的业务授权方案;
8.处理因公司战略失误或偶发事件所导致的公司声誉风险及其他重大风险事件;
9.负责公司的危机处理;
11.负责界定业务风险损失责任人及相关责任。
第四章投资管理程序
第二十四条公司投资管理程序的总体框架如下图所示:
基金合同客户需求法律法规证券投资目标:原则、政策、限制(确定基金业绩基准)
经济研究策略研究行业研究公司研究技术分析政治、经济、市场等相关因素、及其变化投资决策委员会:
讨论基金投资策略确定基金资产配置方案投资策略听证投资策略听证投资全程风险控制投资全程风险控制督察长、监察稽核部、研究部风险管理组可投资证券备选库核心证券库投资限制库基金经理:
证券组合的建立、优化、调整数量分析:
特征分析表现评估风险分析流动性分析基金市场、基金销售、赎回和资金流动情况中央交易室:
交易执行、交易监控
第二十五条投资管理流程分为投资研究、投资决策、投资执行、投资跟踪与反馈、投资核对与监督等五个环节,具体的流程图如下:
确定投资原则与限制投资分析与研究投资策略(资产配置)
构造组合实现交易组合评价、风险控制流动性管理是否满意分析原因、反馈、调整选择交易席位研究选股维持组合持续跟踪是否第一节投资研究
第二十六条为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投资研究过程中,将定期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投资研究联席会议、晨会会议等会议,为投资决策提供准确的依据。
第二十七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每个月召开一次,主要决定以下事项:
(一)根据基金合同、投资者需求、市场情况决定各基金的投资理念、投资原则、投资方法。定期或不定期制定投资限制证券库,以防止介入内幕交易或陷入不必要的关联交易;
(二)为基金选择合适的业绩基准,用以对基金投资绩效进行评估和风险管理;
(三)就目前宏观经济、金融形势与展望、货币政策方向及利率水准等总体经济数据现状进行分析讨论,作为拟定投资策略之参考;
(四)就基金经理提交的《投资策略报告》进行讨论和表决,决定基金在一段时期内的资产配置方案。
第二十八条基金经理和研究部定期召开投资研究联席会议,讨论确定近期工作重点:
第二十九条基金经理可以根据需要选择自己亲自调研或委托研究部对上市公司或某专题进行调研。
第三十条研究部有关研究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调研计划,调研后应撰写《调研简报》和《研究报告》,研究成果存放在公司的统一平台。
第三十一条通过晨会等业务会议,各基金经理和研究人员相互交流研究成果,对市场趋势、行业发展状况以及公司投资价值进行充分的交流和沟通。
第二节投资决策
第三十二条基金投资策略报告的形成
(一)基金经理定期制作的《投资策略报告》,主要是决定一段时期内的资产配置方案。基金经理在制定资产配置方案时,除须以投资分析结论为基础外,亦须结合研究部风险管理组所提供的相关评估报告等资料,以进行最佳资产配置工作;
(二)基金经理根据国内外经济形势、市场走势及投资研究联席会议的讨论结果拟订《投资策略报告》,阐述自身的投资策略,并明确下一阶段股票、固定收益证券、现金和融资的投资比例;
(三)《投资策略报告》报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开始执行。
第三十三条固定收益证券投资决定的形成
(一)基金对固定收益证券的投资以信用评级为重要考虑因素。随着国内固定收益类证券品种的日益丰富,市场的逐步发展,公司对固定收益证券(包括政府债券、金融债券、有担保公司债、无担保公司债等)制定相应的信用等级要求,决定具体投资权限,开展投资。
(二)除了满足有关法律法规的债券投资比例限制外,公司将根据国内固定收益类证券市场的发展情况,制定对不同种类的固定收益证券的具体投资比例和金额限制、以及投资于不同到期期限的固定收益证券的投资比例限制。
(三)各基金投资固定收益证券,必须由基金经理提出《固定收益证券投资分析报告》,就总体经济趋势、利率变化趋势作出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分析和操作建议。基金经理进行固定收益证券投资时,必须依照公司的信用评级和具体权限。
第三十四条重大投资项目提案的形成对于超出基金经理投资权限的投资项目,基金经理按照公司投资授权方案的规定报分管领导审批。需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的项目,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
第三十五条衍生金融产品的投资当法律法规允许基金进行衍生金融产品(包括期货、期权等)投资时,公司根据相关法规制定和修改相关制度、风险控制措施和系统。
第三十六条投资决议的形成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基金经理提交的《资产配置提案》等提议,经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讨论修改并签字确认后形成投资决议。
第三十七条投资组合的形成公司各基金经理在上述投资分析完成后,为其所管理的基金进行投资组合管理,并对其投资组合负全责。
在进行投资组合之前,基金经理必须以下列事项作为投资决定之原则:
(一)基金经理有责任在风险控制的前提下,以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佳利益为原则,进行慎重的投资决定;
(二)投资决定必须在遵守资产配置方案和风险控制要求的前提下,保证与对客户的陈述和基金所定投资目标一致;
(三)投资决定必须遵循主管机关相关规定与限制,以及公司所制定的投资管理制度;
(四)在进行每个投资决定之前,应对市场现状有充分的了解,并考虑基金份额持有人必须承担的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五)投资决定不可过于极端(如:单日买卖过于频繁或介入高风险投机股等);
(六)不可为提升短期业绩而于基金净值公布前期拉抬或掼压个别公司股价。
若基金经理有违反上述原则进行投资的行为,公司可根据其行为性质及程度,根据相关公司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第三十八条为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基金经理坚持“三公”原则,以取信于基金投资人、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为宗旨,规范管理、忠于职守。严禁下列行为:
(一)违反证券交易制度和规则,扰乱市场秩序;
(二)故意损害基金投资人及其它同业机构、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违反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有关法律文件;
(四)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公司、基金的商业秘密;
(五)为自己或和本人有利害关系的他人买卖股票;
(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七)其它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若基金经理有违反上述原则进行投资的行为,公司可根据其行为性质及程度,根据相关公司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第三节投资执行
第三十九条基金所有的交易行为都通过交易室统一执行,在投资总监的领导下,一切交易在交易资讯保密的前提下,依既定程序公开运作。
第四十条投资决议的执行
(一)基金经理通过交易系统向交易室下达交易指令;
(二)交易室主管复核交易指令无误后,分解交易指令并下达到交易室分配给交易员执行;
(三)交易室交易员执行交易指令;
(四)当天交易结束后,交易员应将各基金交易执行结果输入系统,提供基金事务部基金清算组作券银清算对账用,另当日整理《交易执行报告书》,打印当日《交易指令清单》和《成交明细表》,均一式两份,交易员在交给基金经理确认后,保留一份备查;
(五)当交易室主管在其授权范围内对交易指令有异议时,或交易员认为交易指令难以操作,通过交易室主管向基金经理提出异议时,基金经理认为仍然应该坚持原交易指令,基金经理必须在交易室主管提交的《交易信息反馈表》上签署意见;
否则,基金经理必须修改原交易指令,交易室执行新的交易指令;
(六)对于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和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交易指令,交易室主管应暂停执行该等指令,及时通知相关基金经理,并向公司分管领导、监察稽核部汇报;
(七)交易指令一律以电脑指令(基金交易指令系统)形式下达,特殊情况下可以采取书面指令和录音电话指令。书面指令必须经基金经理书面签名,录音电话指令事后须由基金经理书面确认,严禁口头指令。
第四十一条基金经理在同一日对同一证券发出方向相反的交易指令时,中央交易室主管应拒绝执行。
第四十二条在交易执行过程中,交易人员应在指令范围内努力控制成本,争取最好的交易价格。并应根据市场情况随时向基金经理通报交易指令的执行情况及对该项交易的判断和建议,以便基金经理及时调整投资策略。
第四十三条交易室应积极就基金交易管理的情况通报给分管领导、基金经理和督察长。
第四十四条新股、增发新股、配股的投资流程按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中流通受限股的投资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四节投资跟踪与总结第四十五条投资管理部必须定期进行投资总结,对已发生的投资行为进行分析和总结,为未来的投资行为提供正确的方向。
(一)基金经理定期对其投资组合的近期表现与市场表现进行分析,对基金表现与业绩基准的表现差异说明原因,并对投资过程中的不足提出改进意见;
(二)基金经理对持仓证券或需要密切关注的证券进行动态跟踪,也可以委托研究部完成该项任务;
(三)如果发现基金可投资证券备选库和核心证券库中的证券的基本面情况有变化的,基金经理和研究员可建议召开临时投资研究联席会议,讨论是否要修改备选库和核心证券库;
(四)基金经理根据情况的变化,认为有必要修改资产配置方案或重大投资项目方案的,应先拟订《投资策略报告》或《重大投资项目建议书》,报投资决策委员讨论决定。
第五节投资核对与监督第四十六条基金事务部基金清算人员通过交易数据的核对,对当日交易操作进行复核,如发现有违反《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交易操作,须立刻向投资总监汇报,并同时通报监察稽核部、相关基金经理、中央交易室。
第四十七条中央交易室负责对基金投资的日常交易行为进行实时监控。
第五章证券备选库的建立与维护
第四十八条公司实行证券备选库制度。证券备选库分为:可投资证券备选库、核心证券库及投资禁止库。基金经理只能投资核心证券库中的证券,不可投资证券备选库中的证券,禁止库中的证券严禁进行投资。
第四十九条投资禁止库由研究部风险管理组负责建立和维护。主要包括被ST、PT类的公司,财务状况严重恶化或因重大诉讼对公司资产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因与诺安基金管理公司存在重大关联关系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投资的公司。可投资证券库和核心证券库由研究部风险管理组负责建立和维护,研究部风险管理组负责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审定的可投资证券库和核心证券库名单,在交易系统中设置相应的证券库。
第五十条可投资证券备选库的建立和维护可投资证券备选库一般是指基金经理投资的核心库的后备选择对象,如果基金合同没有特别规定,一般范围为扣除禁选库后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允许投资范围的证券,是基金投资的核心库的基础。研究部提出符合公司投资理念及基金选股标准的核心库证券名单,必须从中挑选。
第五十一条核心证券库的建立和维护研究部对可投资证券备选库名单中的公司进行进一步研究和调研,并出具个股研究报告,经投资研究联席会议上讨论后,上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定,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后由研究部风险管理组将该公司列入相应基金的核心证券库中。
基金经理制定或调整投资组合时,必须选择核心证券库中的证券。研究部对于核心证券库中的证券须持续追踪其基本面及股价变化,并适时提出修正报告,以便基金经理进行投资决策。
固定收益的核心证券库,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依照同样程序建立,但无需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但必须保证相关基金的核心证券库中的证券符合对应产品的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要求。
第五十二条投资禁止库的建立和维护研究部风险管理组若发现可投资证券备选库和核心库中的股票,出现第五十五条第5、6、9款所列之情形,应在第一时间将该股纳入投资禁止库。出现第五十五条所列其他情形的,应在第一时间向研究部提出将该股纳入投资禁止库。若研究部无异议,则该股票进入投资禁止库;
若研究部有异议,则由投资决策委员会最终决定该股票是否进入投资禁止库。研究部风险管理组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最终决定,在交易系统中做相应设置。
第五十三条由于上市公司出现第五十五条第5款所列情形而进入投资禁止库,致使基金投资组合中出现投资禁止库中的股票的,基金经理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卖出,但不得买入。出现第五十五条所列其他情形而进入投资禁止库,致使基金投资组合中出现投资禁止库中的股票的,应在该股票进入投资禁止库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将所持有的投资禁止库中的股票全部减持完毕。
第五十四条下列股票属于公司投资禁止库中的股票,本公司各基金禁止买入。
1、已披露正在接受监管部门调查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2、被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公开谴责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3、公司治理结构存在严重问题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4、市场上已周知的某一利益团体所控制的庄股;
5、被ST的个股;
6、在三板交易或退市的股票;
7、最近一年度内财务报表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拒绝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8、上市公司已披露业绩大幅下滑、严重亏损同时亏损不属于短期因素所致;
9、因与诺安基金管理公司存在重大关联关系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投资的公司。
第五十五条股票要进入核心库,或从核心库中剔除必须遵循以下流程。
研究部提出股票库调整名单投资研究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议讨论未通过通过研究部风险管理组按名单调整交易系统的股票库提交未通过,研究部重新调整。
第六章基金参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第五十六条公司行使所属基金持有股票之表决权,应指派代表人出席或指派专人通过网络进行投票,不得委托他人代理行使。原则上应由各基金的基金经理出席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并行使投票权或由基金经理通过网络投票行使投票权,但基金经理可以授权基金经理助理或研究员代为出席,或授权基金经理助理或研究员通过网络投票行使投票权。
第五十七条公司行使所属各基金持有股票之表决权及董事、监事人选选举权,应以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若出现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或管理层有侵害公司其它股东利益的行为时,由本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本着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商讨相应对策后行使投票权。
第五十八条在公司各基金所投资的上市公司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后,相关研究员或基金经理助理如认为应该参加股东大会,则应在出席前出具建议书报相关基金经理,就股东大会的议题和投票意见发表建议。基金经理在研究员或基金经理助理的建议书的基础上出具自己的意见后,一并交给分管领导审阅。分管领导核准后,指派专人依照建议书的核准内容出席股东会行使投票权或通过网络投票行使投票权。如事关重大,或难于决策,分管领导应将建议书提交给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决定处理意见。
第五十九条基金可以通过网络投票行使表决权。
第六十条被授权投票者应通过公司交易系统或其他合法常用渠道进行投票。
第六十一条被授权投票者应依照建议书的核准内容在指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投票权。
第七章投资禁止与限制
第六十二条非固定收益类基金的投资组合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一只基金持有1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0%;
(二)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1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三)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单只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该基金的总资产,单只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额;
(四)开放式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以备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款项,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基金品种除外;
(五)一只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千分之五;
(六)一只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七)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八)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九)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六十三条固定收益类基金的投资组合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投资于同一公司发行的短期企业债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二)投资于同一公司发行的短期融资券及短期企业债券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因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上述比例的,基金经理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调整完毕;
(三)存放在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
存放在不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
(四)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因巨额赎回致使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40%的,基金经理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整;
(五)基金经理自主投资买入或卖出不同信用等级的固定收益证券的金额遵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六)货币基金、中短债基金等还须遵守监管机构在具体法律法规针对特定产品做出的相关规定。
(七)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第六十四条以下行为为基金投资禁止行为:
(一)投资于《基金合同》中投资目标与投资范围规定以外的品种;
(二)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关于投资组合比例的限制;
(三)基金投资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有关禁止行为的规定;
(四)同一基金同时或相近时间内对同一证券进行相同或相近数量的反向交易;
(五)本公司管理的不同基金在相同时间对同一证券在相同或相近价格上进行相同或相近数量的反向交易;
(六)利用内幕信息进行投资;
(七)通过单独或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八)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进行交易;
(九)以其他方式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十)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基金持有人的利益;
(十一)运用基金资产配合公司的发起人、所管理基金的发起人及其他任何机构的证券投资业务;
(十二)故意维持或抬高公司发起人、所管理基金的发起人及其他任何机构所承销股票的价格;
(十三)申购本公司关联方首发、增发以及配售的证券;
(十四)利用基金进行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损害投资者利益;
(十五)货币市场基金与公司的股东进行交易,通过交易上的安排人为降低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的真实天数;
(十六)基金经理不得擅自投资于未经监管部门许可的金融产品或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范围的投资品种;
(十七)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投资行为。
第六十五条超越投资权限的基金投资行为必须获得授权批准。
第六十六条以下基金投资行为必须获得分管领导批准。
(一)超越投资权限;
(二)公司内部制度规定;
(三)相关法规规定;
第六十七条上述投资禁止与限制规定由研究部风险管理组在公司的投资交易管理系统中预先设置,违反上述投资禁止与限制的投资指令不能被系统所接受。
第八章投资授权管理
第六十八条公司基金投资业务实行分级授权管理。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审批公司投资授权方案。
第六十九条投资授权方案必须明确授权人、被授权人、收回授权的情况及被授权人超越授权时如何进行处理。
第七十条投资授权的具体规定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安排制定,公司可根据每只基金的具体情况进行灵活调整。
第九章投资风险控制
第七十一条风险管理是基金投资管理的重要环节,公司根据投资决策的不同层次建立完善的基金投资风险控制系统。
第七十二条公司风险控制办公会、督察长定期不定期对公司投资管理制度、投资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有效性及基金运作过程中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全面检查评价,督促公司相关部门提出改进方案并责成落实。
第七十三条投资决策委员会通过审议批准各基金的资产配置方案,监控各基金的股票、固定收益证券、现金及融资的比例,控制各基金的系统风险。
第七十四条利用投资和研究以及风险控制的技术平台的辅助工具,在日常投资过程的事前、事中、事后进行有效的风险控制。
第七十五条研究部风险管理组独立评估和监测各类风险,向公司决策和管理层提供及时充分的风险报告,确保公司能对相关风险采取有效的防范控制和妥善的管理。其在投资管理过程的主要工作是与投资总监共同确定投资风险的测量体系、测量标准和可承受风险;
对已识别的投资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管理工具;
定期对公司各基金的投资风格、投资绩效和风险水平进行分析和评估,并报告给分管领导和风险控制办公会。
第七十六条投资决策委员会通过定期不定期对基金风险水平进行评价、投资授权方案等措施,加强对基金投资风险的控制。
第七十七条研究部风险管理组每天于收市后对违反内部投资限制预警线的基金发出提醒通知,并同时通知投资管理部。
第七十八条中央交易室负责对基金投资的日常交易行为进行实时监控,防止违法、违规和异常交易行为的发生。
第七十九条监察稽核部对投资制度的执行情况、投资过程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定期的监察稽核。
第八十条通过证券分析系统及其他软件的应用,设置与业务同步的电脑风险监测系统,如设置个股预警线,通过自动对账系统扫描所有证券投资,对持仓超风险权限额和接近法律法规规定的比例进行提醒、超比例投资无法委托的设定、计算机系统实行权限管理并设置密码等。
第八十一条对与投资管理有关的往来金融机构(包括租用席位的券商、场外交易市场的交易对手、托管机构)制定严格的选择和评级标准,择优选用相关往来金融机构,并根据上述机构提供服务的质量进行定期评级,择优汰劣。
第八十二条在基金投资管理过程中应十分重视流动性风险的控制和管理。研究部风险管理组负责建立完备的基金流动性监测、分析和评价系统,以对各基金的流动性实行实时管理。
第八十三条控制基金流动性风险主要从两个方面着手:首先是构成投资组合的主体,即个股要保证一定的流动性,这是满足流动性要求的基础。主要考察个股的变现速度(换手率、变现压力等)和变现损失(买卖价差、冲击成本等);
其次是整个投资组合要保证一定的流动性,一是现金和国债持有比例,二是满足基本流动性要求的具有不同流动性特征的股票的合理调配,在满足流动性要求的前提下,追求整体回报的最大化。
第十章附则
第八十四条本制度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而制定,公司将适时根据有关法规的要求和公司业务的发展作进一步的调整和完善;如遇有关法律、法规作出调整与本制度不一致时,公司将依据新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八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行。
一、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的问题
第一,医疗设备的盲目投资,重复投资。由于国家的财政拨款不足,医院药品的加成率从20xx年开始又重新加以控制,西药和中成药控制在15%,草药控制在25%。这样,医院药品盈利减少,医院收支的不平横导致医院行为的扭曲,以仪器检查收入来弥补支出的缺口成为医院生存的主要渠道。各医院竟相购买新设备、进口设备、高精尖设备,有些单位对重大项目的投资缺乏可行性论证及效益分析,凭着主观臆想和应急要求盲目决策,结果导致购进的设备使用效率低下,甚至购买来以后闲置不用,造成资金的极大浪费,给医院带来了投资风险。
第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相关人员责任不明、管理职责不到位。医院的固定资产管理混乱,缺乏一个统一的管理部门,绝大部分医院实行多头管理,财务科管总账、管金额;总务科管房屋、家具用具;设备科管医疗设备。各部门没有明细账或明细账不健全,没有专人负责管理此项工作,也没有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只是派人兼管,各个领用科室无责任人管理资产,没有收发、维修、报废记录。固定资产也不定期清查,造成了账卡、账账、账实不符。
第三,固定资产核算方法不完善,账面价值失真。按照现行医院会计 制度规定,固定资产采用历史成本法计价,不计提折旧。医院资产负债表上固定资产项目的金额只反映原值,未能反映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的实际消耗,造成账面价值和实际价值的严重背离,无从体现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和新旧程度,不利于报表使用者了解固定资产的真实状况。医院的固定资产随着不断购买余额越来越大,与之相适应的老化程度越来越高,却不能在账面上得到客观、及时地反映,尤其是医疗设备大多属高科技设备,更新淘汰周期快,医院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与资产的减值准备,从而造成固定资产价值严重失真。
二、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的强化对策
其一,加强责任管理。建立固定资产三级管理模式,明确责任,制度到人。第一级是固定资产的管理中心,人员可由院长、分管后勤的副院长、财务负责人等组成。管理中心负责全院的固定资产管理。第二级是职能管理部门,这一层负责承上启下,是固定资产管理的关键环节,任务重、责任大,应指派责任心强的负责人,要分科室、分部门的设立数量金额式明细账,详细记录固定资产的购进、领用、报废毁损情况,并建立卡片,详细记录固定资产的领用、维修、报废等情况,职能科室定期与领用科室核对,达到账卡、账实相符。第三级是固定资产领用部门,应设专人保存固定资产卡片,资产的领用、维修等事项由专人签字负责,定期盘点和对账,人员调动时及时移交。
其二,完善内部制度。医院固定资产管理中心制定一系列管理制度,如资产清查制度、报废制度、报损制度、盘盈制度、调出调入制度等,真正做到按制度管理资产,加强内部审计,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固定资产的效益分析,使固定资产能够得到充分利用,切实解决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闲置浪费等问题。
其三,树立风险意识,制定需求计划。盲目扩大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加了医院的财务风险,降低了医院再投资的能力,也增加了医院的经营成本,最后导致医疗费用价格的上涨。医院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导致实际结果与预期效果相偏离的情况是难以避免的,如果在风险发生时医院毫无准备,一筹莫展,必然会遭到失败。因此,医院必须树立风险意识,根据医院的生产经营规模正确测定固定资产需要量,从医院的实际情况出发,避免盲目投资,重复投资。
其四,完善医院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核算。现行《医院会计制度》在购入固定资产时,借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财政补助支出”或“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月末按一定比例计提“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这样核算不仅不能反映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也无法估计固定资产的残值和转让价值。建议借鉴《企业会计制度》中有关固定资产核算方法,取消“固定基金”科目,调整“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增设“累计折旧”科目。在购置固定资产时,只反映单位实物资产形态的变化,不再涉及净资产的`调整,不再通过“固定基金”、“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等科目。每月按照一定的方法提取“折旧”,并于季末、年末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以利于在会计报表上真实反映医院固定资产价值。
其五,建立计算机网络管理。引入现代化的管理手段来管理固定资产,利用计算机管理系统把各部门及职能管理部门的终端链接起来,真正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使医院管理者能够对全院的固定资产的分布、使用情况一目了然,从而为医院的管理、发展计划、决策提供有效的依据。
第一条 为了加强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的管理,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外商投资管理和广告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外商投资广告企业,是指依法经营广告业务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本规定合称为中外合营广告企业,以下同),以及外资广告企业。
第三条 设立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除必须遵守本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第四条 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的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其授权的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审定。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的合同和章程,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第五条 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经批准可以经营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业务,其具体经营范围,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其授权的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予以核定。
第六条 设立中外合营广告企业,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中方主要合营者,向其所在地有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呈报第十二条规定的文件,由其提出初审意见,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的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审定,或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转,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审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其授权的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自收到全部呈报文件二十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
(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其授权的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定意见书》后,由中方主要合营者向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呈报第十三条规定的文件,经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三)中方主要合营者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其授权的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定意见书》、省级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按企业登记注册的有关规定,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有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企业登记注册手续。
第七条 设立外资广告企业,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外国投资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其授权的'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呈报第十四条规定的文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其授权的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自收到全部呈报文件二十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
(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其授权的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定意见书》后,由外国投资者向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呈报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自收到全部呈报文件二十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经审查批准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三)外国投资者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其授权的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定意见书》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按企业登记注册的有关规定,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有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办理企业登记注册手续。
第八条 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申请设立分支机构,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外商投资广告企业分别向其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呈报第十六条规定的文件。
(二)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在征求同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意见后,决定批准或不批准。决定批准的,同时将批准文件抄送设立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及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三)外商投资广告企业持设立分支机构的批准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到其分支机构设立地有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分支机构登记注册手续。
第九条 设立中外合营广告企业,除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合营各方应是经营广告业务的企业;
(二)合营各方须成立并运营二年以上;
(三)有广告经营业绩。
第十条 设立外资广告企业,除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投资方应是以经营广告业务为主的企业;
(二)投资方应成立并运营三年以上。
第十一条 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的外商投资广告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本全部缴清;
(二)年广告营业额不低于20__万元人民币。
第十二条 申请设立中外合营广告企业,由中方主要合营者按第六条规定的程序,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其授权的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报送下列文件:
(一)设立中外合营广告企业的申请书;
(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合营者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四)设立中外合营广告企业的项目建议书及合营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合营各方的登记注册证明;
(六)合营各方的资信证明;
(七)广告管理制度;
(八)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初审意见。
第十三条 申请设立中外合营广告企业,应按第六条规定的程序,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报送下列文件:
(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其授权的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定意见书》;
(二)设立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的合同、章程;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合营各方的登记注册证明;
(五)合营各方的资信证明;
(六)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七)合营企业的董事会名单及各方董事委派书;
(八)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
第十四条 申请设立外资广告企业,由投资者按第七条规定的程序,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其授权的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报送下列文件:
(一)设立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的申请书;
(二)投资者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三)投资者编制的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投资者的登记注册证明;
(五)投资者的资信证明;
(六)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第十五条 申请设立外资广告企业,由外国投资者按第七条规定的程序,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报送下列文件:
(一)设立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的申请书;
(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其授权的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定意见书》;
(三)投资者编制的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投资者的登记注册证明;
(五)投资者的资信证明;
(六)设立外资广告企业的章程。
第十六条 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的外商投资广告企业,按第八条规定的程序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及同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以下文件:
(一)设立外商投资广告企业分支机构的申请书;
(二)董事会决议;
(三)广告经营年度审计报告;
(四)企业营业执照;
(五)经营场所证明;
(六)企业验资报告。
第十七条 外商投资广告企业设立后,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本规定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程序另行报批,并办理企业变更登记:
(一)更换合营方或转让股权;
(二)变更广告经营范围;
(三)变更注册资本。
第十八条 外商投资设立广告企业,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中介服务代理机构代为办理申报手续。
第十九条 按本规定报送的全部文件应使用中文表述。
第二十条 通过并购境内广告企业投资广告业的,按照外国投资者并购国内企业有关规定和本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 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广告企业,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增加广告经营业务的,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商务部负责解释。
固定资产是酒店经营,提高服务质量必不可少的物质技术基础,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保护酒店财产的完整无缺,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充分挖掘现有固定资产的潜力,正确计算现有固定资产的损耗,对酒店的经营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 固定资产定义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资产,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目录
酒店购置的固定资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服务行业会计制度》进行分类核算,固定资产分为以下几类:
1、 房屋及建筑物:指酒店所有的营业用房和其他建筑物。
2、 机器设备类:包括供电系统、供热系统、中央空调系统、电子系统、厨房机具、电梯、通讯设备、大型洗涤设备、维修器械及其他机械设备等。
3、 电器设备类。包括电脑网络系统、复印打字设备,闭路电视播放设备,音响设备,电视机,电冰箱,空调机及其他电器设备。
4、 交通运输类。包括客车,货车,行李车等
5、 家俱类。包括酒店各部门使用的所有家具、办公用家具设备、灯具、地毯及工艺摆设等。
6、 其他类。指消防监控设备,贵重器皿,健身房设备等不在上述分类的固定资产。
三、 具体管理制度
1. 固定资产管理实行分级管理,部门负责的原则,把属于酒店的固定资产落实到部门和个人,执行岗位经济责任制,做到“物物有人管,人人有专职”。
2. 固定资产的账务管理归口财务部,每年由财务部负责牵头,组织有关
部门人员进行清查盘点,使之账实相符;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方面,酒店机器设备、仪表仪器等设备归口工程部管理;其他资产由所在部门负责管理。
3. 酒店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该部资产责任人,部门资产责任人对部门所辖范围内的资产负责,并委托专人(部门资产管理员)进行部门内各项资产的账卡管理和盘点工作。
4. 各部门要做好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工作,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遵守操作管理制度,确保设备性能和工作量负荷,减轻磨损,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拆卸改装设备。
5. 财务部对固定资产建立分类明细账,实行金额控制,负责监督和控制固定资产的购置、调入、调出、出售、报废等正常业务,定期检查账目,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
6. 工程部负责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和技术管理工作,对设备的拆卸、安装等技术项目负责施工及质量验收、保证设备安全、降低消耗,保证各种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7. 各部门资产管理员负责管理本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部门资产责任人应根据部门资产的使用情况,建立部门内部的资产管理程序和资产管理制度,并设立基层管理组织,以共同做好资产管理工作。
8. 各部资产责任人和资产管理员必须全面掌握所在部门固定资产的分布使用情况。
9. 部门资产管理员在部门资产责任人的直接领导下,主要从事如下工作:
l 检查本部资产的使用情况。
l 管理部门的各种账、卡、保证卡实相符。
l 参与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
l 对资产的内部转移,先填写“资产内部转移通知单”,经部门负责人、总经理签批后,报财务部进行账务调整及卡片调整。
l 对固定资产的清理报废,由资产管理员填制“固定资产报废清单”经由工程技术人员鉴定,报部门负责人、财务总监、总经理批准后方能进行报废处理,并注销该卡片。
10. 固定资产的添置,应根据经营需要在年度或季度资本性支出预算中列明,添置固定资产时,由使用部门提交申请报告、可行性报告和采购申请单,同时得到部门资产管理员的认可,报部门负责人,经财务部审核,报财务总监、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采购。预算外的采购需提交详细的说明。
11. 自制的固定资产完工后,必须办理验收手续,填制“验收启用报告书”连同材料费、安装费等附件,经工程部、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验收签字后,报总经理批准并办理报账手续,登记固定资产账目和卡片。
12. 直接购买的固定资产到货后,先办理验收手续,填制“验收启用报告书”,部门资产管理员签字后,连同转运费、安装费等附件,经工程部、财务部、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然后办理报账手续,登记固定资产账目和卡片。
13. 对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首先由部门提交更新改造申请报告及可行性经济效益报告,报总经理批准后方能进行。竣工后,根据施工部门编制的更新改造交接造册,会同工程部、财务部,使用部门进行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填制“验收启用报告书”连同更新改造竣工决算书等附件,经总经理批准后入账,登记固定资产账目和卡片。
14. 固定资产内部转移时,有关部门先提交申请报告,经转入和转出部门负责人签字,由财务核批,报总经理批准后才能进行,然后,由资产管理员填制“资产内部转移通知单”,转入、转出部门办理移交和验收手续并签字以后报财务部进行账务卡片调整。
15. 固定资产由于长时间使用发生磨损,不能继续使用或由于其他原因而进行清理报废时,先由使用部门资产管理员填制“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单”,经工程技术人员审查鉴定,报部门负责人、财务总监、总经理批
16. 准后,转财务处理,财务凭有关单据调整固定资产账户并将清理情况记入固定资产卡片内,注销固定资产卡片,另行归档保管。
17. 在清查财产中发现的盘盈、盘亏及损失,应查明原因,作出报告,按以下审批权限报批后处理。
盘盈的固定资产,经总经理批准后,按盘盈的重置完全价值入账。
盘亏和损失的固定资产,由部门总监/经理审批,报财务总监、总经理批准。
18. 各部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若因工作不落实,管理不善,导致部门使用的资产出现人为损坏、流失、账务不符等情况,将追究部门资产责任人和资产管理员的责任。
19. 资产管理员如有变动,应事先办理书面的移交手续,并得到财务部门的认可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1、 凡产权属于本单位的一切建筑物及各种附属设施、各种医疗仪器和专业设备、办公与事务用的设备、家具、用具、交通工具等均属于固定资产的范围,均应按规定计价原则计价,列入固定资产范围管理。
2、 医院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分级核算的管理原则,单位设置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计划、采购、验收、编号、调配、维修、清查盘点、报废、明细账核算、资料档案管理以及办理调拨、变价、报损、报废等工作。
3、 购置大型设备要对设备的价格、性能、适用范围、预测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进行可行性论证。
4、 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出借、出租和调拨应有报告制度和审批手续。凡报损、报废的,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检查鉴定,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销账,报废和转让的审批权限按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5、 医院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由管理部门、使用科室、财务部门统一组织并实施。发现余缺应及时记录,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
一、固定资产的标准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X年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管理分工
为了更好的利用固定资产,实行固定资产统一管理,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维修与保养,建立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范,按照集中领导、统一管理的原则以固定资产的类别确定分工管理如下:
2、1资产管理部作为固定资产的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明细帐卡。
2、2、办公室负责办公室电脑桌椅主机显示器键盘鼠标耳机机柜路由器交换机等设备的维护与使用管理。
三、主管部门的职责
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的领用、调出、报废必须经主管部门及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
3、1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
3、2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应设置专职或兼职的设备管理员,各生产班组要设置工人设备管理员,每台设备要明确使用、保管、维护的责任者。
3、3负责监督配合使用单位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设备的清点,保证帐、卡、物三相符。
3、4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的分类,统一编号,建立固定资产档案,登记账卡,负责审批并办理验收、调拨、报废、封存、启用等事项。
使用部门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和安全使用。
3、5严肃财经纪律,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变卖、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要严格追查责任,视情节给予处罚。
四、管理事项
4、1由于业务发展需要,各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必须提前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经总经理批准后,需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参考附表),由相关部门负责购置。
4、2购进设备后,由相关单位开箱检查、验收,设备安装完毕后填“固定资产入库验收单”(参考附表)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根据“固定资产使用保管登记表”(参考附表)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并通知使用单位。
4、3自建项目完工时,由基建部门办理“基建项目完工单”,报主管部门。
五、调拨转移
5、1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资产未经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任何单
位不得擅自调拔、转移、借出和出售。
5、2公司内部设备的调拨与转移,填写“固定资产转移单”(参考附表),必须通过主管部门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同时由调出、调入单位的双方领导及经办人签字后,由财务部门办理转帐手续,并通知相关的资产管理人员进行账、卡交接。
5、3公司对外的设备调拨和转移一般实行有偿价调拨方式,设备主管部门根据设备的使用年限、折余价值、新旧程度按质论价,原则上调出设备的价值不得低于设备的折余价值,对外处理设备必须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价值,报总经理签字方可处理,办理有关财务手续。
5、4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各使用部门无权办理设备转移及处理,一经发现,将追究部门及经办人的责任。
六、报废封存
6、1公司的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时,须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参考附表)一式三份,由财务部门将其净损失上报总经理批复后,办理报废相关手续。
6、2凡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报废:
6、2、1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
6、2、2不能动迁的设备,因工房改造或工艺布置改变必须拆除的。
6、2、3腐蚀严重无法修复或继续使用要发生危险的。
6、2、4绝缘老化,磁路失效,性能低劣无修复价值的。
6、2、5因事故或其他自然灾害,使设备遭受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6、3凡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能继续在生产线上使用,主管部门与使用部门要及时作价处理。处理后的固定资产由主管部门和使用部门一起办理固定资产的注销手续,对外处理报废固定资产时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总经理批准,变价收入上交财务部。
6、4凡停用三个月以上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封存、保管。
6、5闲置设备和封存设备启封后,由使用部门填写启封单,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
六、清查
6、1为了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各部门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以掌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查明有无丢失、毁损或未列入帐的固定资产,保证账实相符。
6、2固定资产每年至少清查一次。遇有下列情况,应当对有关固定资产进行全部或部分的临时清查:
(一)直接经管固定资产的人员调动工作;
(二)因机构、业务变动,办理财产交接;
(三)固定资产发生非常损失事故;
(四)单位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进行的临时抽查。
6、3根据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和任务,成立由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使用部门、技术人员和实物保管人员参加的清查小组。组长由主管固定资产的公司领导担任。
6、4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以前,财务部门必须检查有关财产增减变动的凭证是否齐全,如有尚未入账的会计事项,应当及时入账,主动与固定资产管理、仓库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核对各项固定资产的收、付记录,做到清查前的账目相符。
6、5经管固定资产的人员,在清查以前,应当将所经管的固定资产进行整理,对尚未点验入库和应当调拨出库的固定资产,尽可能做好入库和出库手续,避免发生重点、漏点等差错。
6、6固定资产清查应当逐一点清实物,包括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报废和转让等情况是否正常等等。发现没有入账的固定资产,应当查明原因,及时入账。在清查中发现毁损情况,应当查明毁损的程度、原因和责任以后,在清查表内加以注明,并提出处理意见。
对租赁、代管的固定资产,都应当进行清查,并分别填制清查表。
6、7对固定资产清查以后,根据清查的结果填制清查表单。清查表单经过审核无误以后,由参与清查的人员和经管财产的人员共同签名盖章。
清查表单应当由资产管理部门留存一份,送交财务部门一份。
6、8财务部门根据清查表格与固定资产账簿记录进行核对。如发现盘存数与账存数不一致的时候,应该及时查明原因,必要时进行复查或由经管财产的人员做出书面报告。
6、9对清查出的固定资产短缺和溢余,经查明核实以后,经资产清查小组审核,报公司领导集体审批。财务部门根据审查核实后的清查表和审批意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做账务的调整,使账簿记录与实际盘存的资料一致。
七、盘点
7、1财务部会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盘点,填写“固定资产盘点统计表”(参考附表),做到帐实相符,保持帐、物、卡一致。
一、校固定资产应实行分工管理,做到权责统一。教室等建筑物和一些公共设施由总务处管理;电化教学设备由总务处确定专人管理;一般家俱、器具在统管与分管基础上实行定位置、定数量、定管理人员,并由学校保管员作好登记和检查工作。
二、学校必须建立固定资产的账卡制度,并根据学校固定资产的不同特点设立账卡,予以登记,使用单位或个人也要按品名登记明细账卡,以便查对。
三、学校教室等建筑物应合理使用并及时维修保养。
四、对学校专用设备一是制定技术管理制度,定期检查与修理,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可用;二是做到不经批准不准拆改;三是专项设备管理人员必须能熟练操作,凡不懂操作技术者不能上岗;四是主要教学设备(含电教设备)、辅助设备和动力设备等要始终保持其完整体系;六是要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爱护设备的教育,提高其爱护设备的责任感。
五、学校图书室应设置图书管理员并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对图书按不同类别登记造册,使其为教育、教学和科研服务,防止图书资料的损坏和丢失。
六、其他财产也应区别不同情况,制定具体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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