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清风徐来日期:2025-08-30人气:1
工地施工方案(通用4篇)
根据《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江县20xx年高考期间有关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平政办函[20xx]57号)文件要求,为有效控制高考期间考场周边建筑工地施工噪音,避免对高考考生产生影响,确保我县20xx年高考安全顺利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结合我局对建设领域管理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20xx年高考期间考场周边在建建筑项目施工管理,细化我局各级行政管理人员相关职责,切实落实好6月7日至8日考点附近500米以内的建筑施工停工,并派员巡逻督查的任务。
二、组织领导
成立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xx年高考期间建筑工地施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吴向前同志任组长,陈兴平、胡珍平同志任副组长,李三平、李大庆、郑海军、胡高、陈梁、邓炜、林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质安站办公室(住建局三楼),李大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督促、检查有关高考期间考场周边在建建筑项目施工管理工作。
三、工作措施
1、摸清底子。要求我局质安站各监督小组对全县已设为高考考场的学校周边在建项目具体位置进行现场查勘,并认真测量确认已设考场学校与在建项目直线距离,对离考场500米以内及500-1000米以内的在建项目做好记录。
2、发放通知。对高考考点附近500米以内及500-1000米以内的.在建建设项目《高考期间高考考场周边在建建设项目管理通知》,进行区别化管理并严格督促落实,对未按通知要求执行的企业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3、加强巡查。加强高考期间高考考场周边在建建设项目巡查管理,要求6月7日6时至6月8日18时,对高考考场周边500米范围内的在建工地要求全面停止施工,并安排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进行巡查,考场周边500-1000米范围内的在建工地要求限制施工,施工噪音不超过70分贝,并安排不少于1名工作人员进行巡查。
4、及时整改。对高考期间巡查过程中发现的未按照要求停工或限制施工的在建建设项目,巡查人员要立即要求停止施工或限制施工,对不配合管理的在建建设工地启动应急预案,强制其停止施工并对项目负责人进行通报,对造成影响较大的,记不良行为记录。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6月7日至8日,我局高考期间建筑工地施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人员要求全员到岗,并严格按照专人负责制进行任务分工,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实施管理问责制,确保高考不受影响。
2、按时到岗,认真履职。我局参与高考期间考场周边在建建筑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人员,按照具体任务分工按时到岗履职。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请假的必须提前向领导小组组长书面请假,经批准同意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安排。
3、保持通讯,信息互通。高考期间我局领导小组全体人员及考场周边在建建设项目巡查管理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反馈动态信息,确保及时消除影响。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科学、规范、有序开展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避免疫情在建筑工地出现、扩散和蔓延,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济宁市兖州区行政辖区内住建部门监管的所有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拆迁工地。
二、组织领导
区住建局成立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局长;组长,副局长;副组长,区建设工程服务中心、区征收服务中心、局公用事业科、城建科负责同志任成员,按照管业务必须管疫情防治原则及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拆迁工地的疫情防控工作,区建设工程服务中心负责调度汇总。某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各镇(街)建设办是本辖区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建设指挥部、施工企业、监理企业、项目部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项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成立疫情防控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将疫情防控责任层层落实到人。
三、人员管控
1、开展排查,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项目部要全面了解项目部所有人员信息,建立详细的信息档案。2月9日前所有工地不准开工复工,具体开工复工时间根据疫情情况再行通知。工地开工复工前施工单位必须提出申请并提交工地人员信息档案,经区住建局、兖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各镇(街)建设办检查合格后方可开工。
2、对15天内去过湖北等疫情较重地区或与湖北等疫情较重地区人员有过亲密接触的人员,要详实填写《疫情风险务工人员统计表》(附件1),第一时间上报项目所在地街道及区住建局,并按卫生部门要求进行隔离,观察是否存在感染症状,并做好详细登记记录,隔离观察期满未发现病症的方可进行务工。
3、对原在项目工作春节返乡的湖北等疫情较重地区人员,要告知其暂时不要返回我区,近期所有工地不允许使用湖北等疫情较重地区务工人员。
4、工地必须实行封闭式管理,设置专岗专人,做好施工现场进出人员登记工作。每天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测量体温并做好记录,若有发烧、咳嗽等症状要及时就医,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前不得进入施工区域。严禁未经测温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严禁施工现场人员私自外出。
四、施工现场管理
一是加强宣传工作。利用宣传牌、班前教育、发放明白纸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要让每个从业人员都能了解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措施,提高防护意识。
二是加强防治措施。配备必要的口罩、消毒液、洗手液等防疫物资,工地所有人员都要配戴口罩。对食堂、宿舍、卫生间等重点部位要按规定定点定时消毒、通风换气、保持卫生清洁。食堂要每日清洁餐具并定期用75%酒精或84消毒液等消毒。外购食品要认真把关,确保通过正规渠道购置。不准捕猎、加工、食用野生动物,处理生食和熟食的切菜板及刀具要分开,做饭时彻底煮熟肉类和蛋类。
五、应急处置
加强对出现症状务工人员的观察处置,所有务工人员若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症状,务必第一时间到就近医疗机构就诊。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要主动告知医生旅居史,听从医护人员指引,全程佩戴口罩。在采取措施的同时,劳务用人单位务必详细填写《疑似病例务工人员登记表》,登记其到兖州的时间、车次(车牌、航班号)、座位号,抵达兖州15日内每日的大致活动范围和接触人员范围,积极配合疾控部门做好密切接触人群的追踪和排查等工作。
六、信息报告
实行疫情防控日报告制度和出现疫情立即上报制度。一旦发现有工地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时,要快速响应、有效应对、及时处置。每天下午3点前,将汇总的本地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情况报区住建局,有事报情况(附件1、附件2),无事报平安。
为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噪声扰民,保证中、高考期间给考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备考和考试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按照《攀枝花市东区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xx年高考、中考保考工作的通知》(攀东招委〔20xx〕07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区中、高考期间建筑施工工地禁噪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部、四川省政府高考、中考报考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做好20xx年高考、中考保考工作为目标,实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加强公众监督、企业自律,加大执法力度,切实解决中、高考禁噪期间的建筑施工噪音扰民问题,为辖区广大中、高考考生营造一个良好的考试和休息环境。
二、工作安排
(一)禁噪期限自20xx年6月1日起至6月15日止。高考时间为6月7至9日,中考时间为6月12至15日。
(二)禁噪对象为辖区内各建筑施工工地。
(三)从6月1日起到6月15日止,除应急抢险、抢修外,全区各在建工地严禁超时限施工作业,中午(12:30—14:30),夜间(22:00—次日6:00)禁止施工作业。
(四)高考期间(6月7日上午8:00—9日下午17:00)、中考期间(6月12日上午8:00—15日下午17:00)各考点及居民区周边禁止产生噪音的'施工作业。
三、工作要求
(一)各施工单位要按照通知文件要求,积极开展自查和巡查,合理安排施工工期,禁噪期间,各单位严禁超时限施工作业,杜绝噪音扰民现象的发生。如遇不可抗力的紧急抢险和救护等特殊情况,必须持有相关部门出具、办理的允许夜间超时作业的许可证明,并提前公告附近居民。
(二)银江镇、各街道办应加大宣传,发布禁噪公告,收集辖区内建筑施工噪声扰民投诉舆情,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建筑施工工地进行监督管理。
(三)区住建局负责向辖区内各建筑施工工地开展中高考禁噪宣传动员工作,要求各建筑工地调整作业安排,减少生产作业班次和作业量,采取有效降噪措施,减少噪声排放。禁噪期间,所有建筑工地禁止夜间进行施工作业。发现建筑施工噪声扰民现象,及时制止并对违法单位和个人予以依法查处。
(四)禁噪工作期间,我局将联合区住建局加强对辖区内建筑工地的巡查力度,不定时开展昼夜巡查。同时,我局将设立举报电话,安排专人值守,对群众投诉处理不过夜,确保考生有安静的考试环境。
进一步做好高考期间的保障工作,确保圆满完成考试招生各项工作任务,根据20xx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及县政府对高考工作的决策部署。以保障广大考生利益为根本,建立、健全预警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降低损害程度,保障“高考”顺利进行,进而维护社会的和谐安全与稳定。
二、应急机构
成立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建管股股长、质安站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高考”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县城范围内所有在建项目在“高考”期间的应急管理工作。
三、应急措施
1、督促施工企业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控制因施工产生的噪声污染。
2、6月1日至6月9日为在建项目“高考”的噪声禁止期,督促在建项目施工单位提前合理安排作业施工,停止一切夜间建筑施工。除抢修、抢险作业外,任何在建项目一律不准夜间(晚21时至次日6时)施工。在高考三天(6月7日至9日),考点周围500米区域内所有建筑工地全天停止施工。
3、严格杜绝位于考点周边的施工项目工地周边堆放材料,确保车辆及考生能够正常通行,避免出现交通拥堵现象发生。
4、在考试期间,督促位于考点周边的施工项目严格实行项目负责人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全天在工地现场带班,重点确保考试期间内不出现施工噪声,强化“高考”期间环境整治;各施工单位在“高考”考期间要安排专人值班,保证通讯畅通,发现存在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
5、加强项目督查力度,确保工程各项安全,维护“高考”考期间社会稳定。
四、工作要求
“高考”期间,我局将加强对在建项目施工的.噪声管理,增强检査力度,对位于考点周边的施工项目重点予以监管,对违反规定的相关单位进行严肃处理,为广大考生提供良好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
紧急情况联系电话:县住建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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