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小鹿乱撞心日期:2025-08-22人气:1
地产租赁合同(精选26篇)
合同登记(备案)号:___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 代理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 或 身份证 号码: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 深圳 经济特区 房屋租赁 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深圳市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_________房地产(以下简称租赁房地产)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房地产建筑面积共计_________ 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_________。
租赁房地产权利人: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名称、号码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房地产的单位租金按房地产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计算,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
第三条 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
第四条 乙方应于:
□每月_________日前
□每季度第_________个月_________日前
□每半年第_________个月_________日前
□每年第_________个月_________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
(上述四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内打“√”)
第五条 乙方租用租赁房地产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前款约定之期限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超出部分无效。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租赁房地产用途:
乙方将租赁房地产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 法规 的规定,向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改变房地产使用用途,经批准后方可按批准用途改变。
第七条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租赁房地产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地产,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并报合同登记机关备案。
第八条 交付租赁房地产时,双方应就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的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并在附页中补充列明。
第九条 甲方交付租赁房地产时,可向乙方收取不超过三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 保证金 ,即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元)。
甲方收取租金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甲方向乙方返还保证金的条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只满足条件之一。
□全部满足。
(上述两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遵守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内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予返还保证金。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地产所用土地的使用费及基于房地产租赁产生的税款、房屋租赁管理费、费乙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地产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管理费、_________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地产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 甲方应确保交付的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能实现租赁目的,并保证其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
因甲方的故意或过失,致使乙方在租赁房地产内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乙方有权向甲方请求相应赔偿。
第十二条 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并不得利用租赁房地产从事违法行为对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赁房地产,甲方不得干扰或者妨碍。
第十三条 乙方在使用租赁房地产过程中,如非因乙方过错,租赁房地产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内进行维修或径直委托乙方代表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后不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履行维修义务的,经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后乙方可代为维修。
发生特别紧急情况必须立即进行维修的,乙方应先行代为维修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上述两款规定情形下发生的维修费用(包括乙方代为维修及因防止缺陷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未尽上述两款规定义务,未能及时通知或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该(扩大)部分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租赁房地产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损坏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负责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可经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后,由甲方代为维修,相关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乙方对租赁房地产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前款规定之情形,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报请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六条
□租赁期间,乙方可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并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但在租赁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凭该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租赁房地产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的,应在转让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租赁房地产转让他人的,甲方有责任在签订 转让合同 时告知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一)发生不可抗力,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征用、收购、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地产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九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向乙方请求损害赔偿
□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
□乙方支付 违约金 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
(上述三种方式由双方协商选取,并在相应□内打“√”):
(一)乙方拖欠租金达_________天(__________________个月)以上
(二)乙方拖欠可能导致甲方损失的各项费用达_________ 元以上
(三)乙方利用租赁房地产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
(四)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地产结构或者用途的
(五)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四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地产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六)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地产进行装修
(七)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地产转租第三人的。
除追究乙方损害赔偿责任或 违约责任 外,甲方还可依据上述情形 解除合同 或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
第二十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向甲方请求损害赔偿
□请求甲方双倍退还租赁保证金
□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
(上述三种方式由双方协商选取,并在相应□内打“√”):
(一)甲方迟延交付租赁房地产_________天(__________________个月)以上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款约定,使乙方无法实现承租目的的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的
(四)未经乙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将租赁房地产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
除追究甲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乙方还可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乙方在获得赔偿后应书面通知甲方并交回租赁房地产)或向甲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
乙方自甲方收到通知至乙方获得赔偿期间,不需向甲方交付租金。
第二十一条 本 合同终止 后,乙方应于日内迁离及交回租赁房地产,并保证租赁房地产及附属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房地产的,甲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地产,并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双倍租金。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间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租赁房地产的,应于租赁届满之日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租赁房地产有优先承租权。
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记机关重新登记。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一方违约,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在附页中另行约定附页之内容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双方在租赁期间对本合同内容达成变更协议的,须到原合同登记机关登记。经登记的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机关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
□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
(以上纠纷解决方式由双方协商选择一种,并在相应□内打“√”)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时起生效。
甲、乙双方应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到主管机关进行登记或备案。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以中文文本为正本。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份,合同登记机关执_______份,有关部分执份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登记或备案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登记(备案)机关(签章):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页)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定可增加附件,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特别提示
1.本合同示范文本是依据或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的,当事人可以约定采用。
2.签订合同之前,当事人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经双方协商可对合同条款的内容作增删。
3.在签订合同前,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出示房地产权利证明书或者证明其拥有房地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以及能证明出租人身份或者法律资格的证明。房地产委托他人代管的还需提供 授权委托书 共有房地产出租的,须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承租人应当向出租人出示出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
4.当事人应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任何第三人不得非法干预。
5.当事人签订、履行合同均应依法进行,不得违反法律有效程序规定或从事违法行为。
6.本合同一经签订,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须按照双方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非经法定或约定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7.合同中由当事人自行填写的内容,均应当用钢笔、毛笔、签字笔填写并签字或盖章确认。
8.本合同文本部分条款中有空白处(以下划线标出),可供当事人约定还有部分条款可供当事人选择(以□标出)。
9.本合同为示范文本,当事人可以对条款内容进行选择、补充、填充、修改。合同签订后,未被修改的内容及当事人填写的内容(经当事人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视为本合同约定内容。
10.本合同中选择、补充、填充、修改内容以手写项的效力优先。
11.签订本合同后,双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共同到房地产租赁管理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
12.租赁双方当事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相互之间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当事人都应各自持有至少一份合同原件。
13.本合同内容发生重大变更、解除及合同文本遗失的,当事人应及时到原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商铺经营事项达成以下意向,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自愿向甲方预订位于光大农资市场内的商铺。商铺建筑面积约为____㎡。
二、乙方接受以下租赁条件:
1、租金人民币元年.
2、付款方式:以现金方式支付当保证金。
3、租赁用途:乙方租赁商铺的.用途为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
4、商铺内的用水、用电、垃圾费、电话安装、税金、工商管理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意向书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元的租赁保证金,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自动转为合同保证金,双方签订本意向书起至签订租赁合同止为预订期。
7、租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8、甲方充许乙方请相关单位来实地检查核实该场所是否能用于乙方所欲经营项目,如不能,则全额返还保证金。
三、在相关单位检查核实期间,甲方如果将场所租给第三方,必须赔偿十倍的违约保证金。
四、在甲乙双方签订本意向书,并交纳了保证金后,如果乙方因其他原因,不能租赁甲方商铺,甲方将不予退还保证金。
五、本意向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凭此意向书和保证金收款凭据签订租赁合同,届时本意向书自动作废。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
合同登记(备案)号:___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深圳市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_________房地产(以下简称租赁房地产)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房地产建筑面积共计_________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_________。
租赁房地产权利人: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名称、号码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房地产的单位租金按房地产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计算,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
第三条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
第四条乙方应于:
□每月_________日前;
□每季度第_________个月_________日前;
□每半年第_________个月_________日前;
□每年第_________个月_________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
(上述四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内打“√”)
第五条乙方租用租赁房地产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前款约定之期限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超出部分无效。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租赁房地产用途:
乙方将租赁房地产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改变房地产使用用途,经批准后方可按批准用途改变。
第七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租赁房地产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地产,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确认并报合同登记机关备案。
第八条交付租赁房地产时,双方应就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的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并在附页中补充列明。
第九条甲方交付租赁房地产时,可向乙方收取不超过三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元)。
甲方收取租金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甲方向乙方返还保证金的条件:
□只满足条件之一。
□全部满足。
(上述两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遵守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内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予返还保证金。
第十条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地产所用土地的使用费及基于房地产租赁产生的税款、房屋租赁管理费、费;乙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地产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管理费、_________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地产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甲方应确保交付的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能实现租赁目的,并保证其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
因甲方的故意或过失,致使乙方在租赁房地产内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乙方有权向甲方请求相应赔偿。
第十二条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并不得利用租赁房地产从事违法行为;对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赁房地产,甲方不得干扰或者妨碍。
第十三条乙方在使用租赁房地产过程中,如非因乙方过错,租赁房地产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内进行维修或径直委托乙方代表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后不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履行维修义务的,经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后乙方可代为维修。
发生特别紧急情况必须立即进行维修的,乙方应先行代为维修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上述两款规定情形下发生的维修费用(包括乙方代为维修及因防止缺陷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未尽上述两款规定义务,未能及时通知或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该(扩大)部分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租赁房地产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损坏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负责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可经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后,由甲方代为维修,相关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乙方对租赁房地产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前款规定之情形,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报请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六条
□租赁期间,乙方可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并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但在租赁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凭该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
第十七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租赁房地产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的,应在转让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租赁房地产转让他人的,甲方有责任在签订转让合同时告知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八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一)发生不可抗力,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征用、收购、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地产;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九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向乙方请求损害赔偿;
□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
□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
(上述三种方式由双方协商选取,并在相应□内打“√”):
(一)乙方拖欠租金达_________天(__________________个月)以上;
(二)乙方拖欠可能导致甲方损失的各项费用达_________元以上;
(三)乙方利用租赁房地产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
(四)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地产结构或者用途的;
(五)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四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地产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六)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地产进行装修;
(七)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地产转租第三人的。
除追究乙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甲方还可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或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
第二十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向甲方请求损害赔偿;
□请求甲方双倍退还租赁保证金;
□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
(上述三种方式由双方协商选取,并在相应□内打“√”):
(一)甲方迟延交付租赁房地产_________天(__________________个月)以上;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款约定,使乙方无法实现承租目的的;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的;
(四)未经乙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将租赁房地产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
除追究甲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乙方还可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乙方在获得赔偿后应书面通知甲方并交回租赁房地产)或向甲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
乙方自甲方收到通知至乙方获得赔偿期间,不需向甲方交付租金。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日内迁离及交回租赁房地产,并保证租赁房地产及附属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房地产的,甲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地产,并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双倍租金。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间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租赁房地产的,应于租赁届满之日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租赁房地产有优先承租权。
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记机关重新登记。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一方违约,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在附页中另行约定;附页之内容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双方在租赁期间对本合同内容达成变更协议的,须到原合同登记机关登记。经登记的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机关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
□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纠纷解决方式由双方协商选择一种,并在相应□内打“√”)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时起生效。
甲、乙双方应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到主管机关进行登记或备案。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以中文文本为正本。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份,合同登记机关执_______份,有关部分执份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登记或备案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登记(备案)机关(签章):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页)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定可增加附件,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特别提示
1.本合同示范文本是依据或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的,当事人可以约定采用。
2.签订合同之前,当事人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经双方协商可对合同条款的内容作增删。
3.在签订合同前,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出示房地产权利证明书或者证明其拥有房地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以及能证明出租人身份或者法律资格的证明。房地产委托他人代管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共有房地产出租的,须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承租人应当向出租人出示出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
4.当事人应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任何第三人不得非法干预。
5.当事人签订、履行合同均应依法进行,不得违反法律有效程序规定或从事违法行为。
6.本合同一经签订,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须按照双方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非经法定或约定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7.合同中由当事人自行填写的内容,均应当用钢笔、毛笔、签笔填写并签或盖章确认。
8.本合同文本部分条款中有空白处(以下划线标出),可供当事人约定;还有部分条款可供当事人选择(以□标出)。
9.本合同为示范文本,当事人可以对条款内容进行选择、补充、填充、修改。合同签订后,未被修改的内容及当事人填写的内容(经当事人双方签或盖章确认)视为本合同约定内容。
10.本合同中选择、补充、填充、修改内容以手写项的效力优先。
11.签订本合同后,双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共同到房地产租赁管理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
12.租赁双方当事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相互之间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当事人都应各自持有至少一份合同原件。
13.本合同内容发生重大变更、解除及合同文本遗失的,当事人应及时到原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深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制
房地产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须知
一、办理房地产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需提交的资料;
(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二)出租人、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包括:
1.单位
机构设立文件或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境外当事人的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或者认证)。
2.个人
出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如出租房地产用途为住宅的、承租人为育龄妇女(20至49岁),则还须提供经现居住地镇(街道)计生部门查验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三)房地产委托他人代管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管人身份证明;共有房地产出租的,须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四)房地产租赁合同。
二、关于房地产租赁合同备案的说明: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出租房屋不能按照条例规定登记的,当事人应持出租房屋的有关资料及当事人身份证明,到区主管机关办理备案。
大连房地产租赁合同
地产租赁合同范本(2)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及有关法律、法规,为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和义务,以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号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场地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用途为;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自愿承租该房地产。
第二条,房地产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元。房地产总价值核定为(大写)元。房屋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月租金为元(不含水、电、暖、煤气、设备等使用费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金按年(月、季)结算,由乙方在前交付给甲方。
第三条,乙方逾期交付房地产租金,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收取违约金,逾期超过日,即视为乙方一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租赁期间内的房屋、设备、场地、等维护维修费用,由甲或乙方负责;水、电、等费用另行计量计价,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地产权属清楚(为甲方所有),没有纠纷。若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并由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各种损失。
第六条,甲方因需要提前终止合同,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及时将承租的房地产交还给甲方,对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给予合理补偿。
第七条,乙方必须合法经营,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乙方不得在所承租的房屋和场地上存放对周边环境和房地产及其附属设备有腐蚀、污染和破坏的有害物品,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给予赔偿。
第八条,乙方不得对所承租的房地产进行改建、扩建、新建,确需建设的,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按甲方批准的方案施工。
第九条,乙方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造成房屋或设备损坏的,应当由乙方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乙方如要转让所承租的房地产,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鉴证,新的承租方须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一条,乙方在租赁期届满时应当将承租的房地产交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地产,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乙方应当持本合同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和登记备案,其手续费由乙方自理。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未履行方承担。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如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租赁的房屋、场地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除可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外,同时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强行收回房屋、场地,并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乙方擅自转租、转让的,擅自违章搭建的,擅自改变使用用途的;(2)违反甲方有关管理规定的和有关国家、政府法律、法规的。(3)逾期不交还房地产的;(4)乙方空关3个月以上的;(5)乙方承租期内造成甲方房地产受损的;(6)乙方违反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的。3、在租赁期内,乙方对租用的房地产范围内的治安、计划生育、环卫及其他地方政府政策性规定等负责任。4、在租用期内,乙方承租的房屋、场地及经过甲方批准新(增大建的房屋(包括装修等)及其附属设施自建设之日起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合同期满后,乙方将新建的一切房屋(包括装修等)及其附属设施和承租的房地产完好无损地无偿移交给甲方,乙方不得拆毁、运走、变卖、转让。在租用期内,若甲方规划建设调整需要,甲方可提前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交还寂述房地产及其设施设备。
第十六条,合同期满之日,若乙方未办理续租手续,也未交还承租的房地产,乙方所承租的房地产范围内乙方的物品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其所有权并无偿移交给甲方,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第十七条,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八条,违约责任一方未能及时履行上述任一条款为违约,违约方除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并向对方支付补偿安置款项总额%的违约金。
第十九条,本协议自双方签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
合同签订日期:
深圳房地产租赁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深圳市路
房地产(以下简称租赁房地产)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房地产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
租赁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名称、号码:
第二条租赁房地产的单位租赁按房地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元(大写:元)计算,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第三条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第四条乙方应于:
◇每月日前;
◇每季度第个月日前;
◇每半年第个月日前;
◇每年第个月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
(上述四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内打“√”
第五条乙方租用租赁房地产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前款约定之期限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超出部分无效。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租赁房地产用途:。
乙方租赁房地产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改变房地产使用用途,经批准后方可按批准用改途改变。
第七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租赁房地产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地产,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确认并报合同登记机关备案。
第八条交付租赁房地产时,双方应就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的当时情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并在附页中补充列明。
第九条甲方交付租赁房地产时,可向乙方收取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元(大写:)。
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合同期满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甲方向乙方返还保证金:
1乙方已交清所有相关费用(包括租金、管理费、水电费、本体维修基金、设备使用费等);
2、没有任何违约行为;
3、物业已返还原状或达到甲方书面同意的状态;
4、合同期满,乙方不再续约。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予返还保证金:
1、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导致本合同无法有效履行的;
2、乙方在租赁期间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及用途的;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物业进行转租、转借的;
4、合同未到期,乙方提前终止合同的。
出现本条第二款第1、2、3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第十条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地产所用土地的使用费及基于房地产租赁产生的税款、房屋租赁管理费、费;
乙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地产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管理费、本体维修基金、维修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地产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甲方应确保交付的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能实现租赁目的,并保证其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
因甲方的故意或过失,致使乙方在租赁房地产内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乙方有权向甲方清求相应赔偿。
第十二条乙方合理使用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并不得利用租赁房地产从事违法行为;对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赁房地产,甲方不得干扰或者妨碍。
第十三条乙方在使用租赁房过程中,如非因乙方过错,租赁房地产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内进行维修或径直委托乙方代为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通知后不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履行维修义务的,经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后乙方可代为维修。
发生特别紧急情况必须立即进行维修的,乙方应先行代为维修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上述两款规定情形下发生的维修费用(包括乙方代为维修及因防止缺陷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未尽上述两款规定义务,未能及时通知或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该(扩大)部分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租赁房地产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损坏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负责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可经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后,由甲方代为维修,相关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乙方对租赁房地产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前款规定之情形,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报请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六条租赁期间,乙方可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并到房地产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转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但在租赁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凭该同意转租赁的书面证明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转租予他人。
第十七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租赁房地产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的,应在转让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租赁房地产转让他人的,甲方有责任在签订转让合同时告知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八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一)发生不可抗力,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征用、收购、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地产;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九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向乙方请求损害赔偿;
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
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大写:元)。
(上述三种方式由双方协商选取,并在相应内打“√”):
(一)乙方拖欠租金达天(个月)以上;
(二)乙方拖欠可能导致甲方损失的各项费用达元以上;
(三)乙方利用租赁房地产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
(四)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地产结构或者用途的;
(五)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地产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六)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地产进行装修的;
(七)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地产转租第三人的。
除追究乙方损害赔偿责任外,甲方还可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或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
第二十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向甲方请求损害赔偿;
请求甲方双倍退还租赁保证金;
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大写:元)
(上述三种方式由双方协商选取,并在相应内打“√”)。
(一)甲方迟延交付租赁房地产天(个月)以上;
(二)甲方违返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款约定,使乙方无法实现承租目的的;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的;
(四)未经乙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将租赁房地产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
除追究甲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乙方还可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乙方在获得赔偿后应书面通知甲方并交回租赁房地产)或向甲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
乙方自甲方收到通知至乙方获得赔偿期间,不需向甲方交付租金。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日内迁离及交回租赁房地产,并保证租赁房地产及附属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房地产的,甲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地产,并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双倍租金。
第二十二条本全同约定之租赁期间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租赁房地产的,应于租赁期满之日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租赁房地产有优先承租权。
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记机关重新登记。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有一方违约,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在附页中另行约定;附页之内容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双方在租赁期间对本合同内容达成变更协议的,须到原合同登记机关登记。经登记的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机关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
深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纠纷解决方式由双方协商选择一种,并在相应内打“√”)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时起生效。
甲乙双方应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到主管机关进行登记或者备案。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以中文文本为正本。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合同登记机关执份,有关部门执份。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银行账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银行账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
登记或备案人(签章)
合同登记(备案)机关(签章):
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
合同登记(备案)号:
深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制
房地产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须知
一、办理房地产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需提交的资料;
(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二)、出租人、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包括:
1、单位
机构设立文件或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境外当事人的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或者认证)。
2、个人
出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如出租房地产用途为住宅的、承租人为育龄妇女(20至49岁),则还须提供经现居住地镇(街道)计生部门查验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三)、房地产委托他人代管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管人身份证明;共有房地产出租的,须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四)、房地产租赁合同。
二、关于房地产租赁合同备案的说明: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出租房屋不能按照条例规定登记的,当事人应持出租房屋的有关资料及当事人身份证明,到区主管机关办理备案。
房地产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地址:
邮编: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编:
承租方(乙方):
地址:
邮编: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深圳市区路
房地产(以下简称租赁房地产)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房地产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
租赁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名称、号码:
第二条租赁房地产的单位租金按房地产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元(大写:元)计算,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第三条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第四条乙方应于:
每月日前;
每季度第个月日前;
每半年第个月日前;
每年第个月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
(上述四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内打“√”)
第五条乙方租用租赁房地产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前款约定之期限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超出部分无效。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租赁房地产用途:
乙方将租赁房地产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改变房地产使用用途,经批准后方可按批准用途改变。
第七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租赁房地产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地产,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确认并报合同登记机关备案。
第八条交付租赁房地产时,双方应就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的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并在附页中补充列明。
第九条甲方交付租赁房地产时,可向乙方收取不超过三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元(大写:元)。
甲方收取租金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甲方向乙方返还保证金的条件:
只满足条件之一。
全部满足。
(上述两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遵守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内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予返还保证金。
第十条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地产所用土地的使用费及基于房地产租赁产生的税款、房屋租赁管理费、费;乙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地产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管理费、
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地产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甲方应确保交付的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能实现租赁目的,并保证其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
因甲方的故意或过失,致使乙方在租赁房地产内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乙方有权向甲方请求相应赔偿。
第十二条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并不得利用租赁房地产从事违法行为;对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赁房地产,甲方不得干扰或者妨碍。
第十三条乙方在使用租赁房地产过程中,如非因乙方过错,租赁房地产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内进行维修或径直委托乙方代表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后不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履行维修义务的,经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后乙方可代为维修。
发生特别紧急情况必须立即进行维修的,乙方应先行代为维修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上述两款规定情形下发生的维修费用(包括乙方代为维修及因防止缺陷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未尽上述两款规定义务,未能及时通知或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该(扩大)部分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租赁房地产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损坏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负责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可经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后,由甲方代为维修,相关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乙方对租赁房地产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前款规定之情形,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报请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六条
租赁期间,乙方可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并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但在租赁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凭该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
第十七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租赁房地产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的,应在转让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租赁房地产转让他人的,甲方有责任在签订转让合同时告知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八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一)发生不可抗力,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征用、收购、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地产;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九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向乙方请求损害赔偿;
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
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大写:元)。
(上述三种方式由双方协商选取,并在相应内打“√”):
(一)乙方拖欠租金达天(个月)以上;
(二)乙方拖欠可能导致甲方损失的各项费用达元以上;
(三)乙方利用租赁房地产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
(四)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地产结构或者用途的;
(五)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四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地产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六)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地产进行装修;
(七)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地产转租第三人的。
除追究乙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甲方还可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或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
第二十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向甲方请求损害赔偿;
请求甲方双倍退还租赁保证金;
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大写:元)
(上述三种方式由双方协商选取,并在相应内打“√”):
(一)甲方迟延交付租赁房地产天(个月)以上;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款约定,使乙方无法实现承租目的的;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的;
(四)未经乙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将租赁房地产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
除追究甲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乙方还可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乙方在获得赔偿后应书面通知甲方并交回租赁房地产)或向甲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
乙方自甲方收到通知至乙方获得赔偿期间,不需向甲方交付租金。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日内迁离及交回租赁房地产,并保证租赁房地产及附属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房地产的,甲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地产,并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双倍租金。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间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租赁房地产的,应于租赁届满之日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租赁房地产有优先承租权。
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记机关重新登记。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一方违约,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在附页中另行约定;附页之内容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双方在租赁期间对本合同内容达成变更协议的,须到原合同登记机关登记。经登记的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机关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
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纠纷解决方式由双方协商选择一种,并在相应内打“√”)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时起生效。
甲、乙双方应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到主管机关进行登记或备案。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以中文文本为正本。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合同登记机关执份,有关部分执份。
甲方(签章):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银行帐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年月日
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银行帐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年月日
登记或备案人(签章):
合同登记(备案)机关(签章):年月日(附页)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定可增加附件,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特别提示
1、本合同示范文本是依据或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的,当事人可以约定采用。
2、签订合同之前,当事人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经双方协商可对合同条款的内容作增删。
3、在签订合同前,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出示房地产权利证明书或者证明其拥有房地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以及能证明出租人身份或者法律资格的证明。房地产委托他人代管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共有房地产出租的,须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承租人应当向出租人出示出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
4、当事人应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任何第三人不得非法干预。
5、当事人签订、履行合同均应依法进行,不得违反法律有效程序规定或从事违法行为。
6、本合同一经签订,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须按照双方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非经法定或约定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7、合同中由当事人自行填写的内容,均应当用钢笔、毛笔、签笔填写并签或盖章确认。
8、本合同文本部分条款中有空白处(以下划线标出),可供当事人约定;还有部分条款可供当事人选择(以标出)。
9、本合同为示范文本,当事人可以对条款内容进行选择、补充、填充、修改。合同签订后,未被修改的内容及当事人填写的内容(经当事人双方签或盖章确认)视为本合同约定内容。
10、本合同中选择、补充、填充、修改内容以手写项的效力优先。
11、签订本合同后,双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共同到房地产租赁管理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
12、租赁双方当事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相互之间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当事人都应各自持有至少一份合同原件。
13、本合同内容发生重大变更、解除及合同文本遗失的,当事人应及时到原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出租人(甲方): 证书类型和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书类型和编号:
中介(丙方):
记录证书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丙方调解,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住房的基本情况
1。甲方将位于北京市区(县)的属于甲方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2。租赁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3。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双方在《房屋验收合格证》中说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房屋验收合格证》作为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以及乙方在合同租赁期满后退房的验收凭证。
二。双方提供的证明
1。甲方提供:身份证和房产证户口本
2。乙方提供:身份证、暂住证、工作证
三。租赁期间
1。该房屋租赁期限为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房屋仅供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租赁物,乙方应按期归还。乙方要求续租的,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和支付方式
1。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
(大写:万元整)
2。该房屋的租金支付方式为:
动词 (verb的缩写)其他费用
在租赁期内,与物业相关的所有费用应通过以下方式承担:
(1)乙方承担( 水费/ 电费/ 电话费/ 电视收视费/ 取暖费/ 煤气费/ 物业费/ 宽带费/ )等费用。
(2)甲方承担( 水费/ 电费/ 电话费/ 电视收视费/ 取暖费/ 煤气费/ 物业费/ 宽带费/ )等费用。
不及物动词房屋的修缮和使用
1。租赁期间,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的安全使用,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补偿。
2。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甲方应负责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维护(乙方使用不当的除外)。甲方应提前七天通知乙方维修,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情况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但设计规模、范围、工艺和材料应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房屋附属装修归甲方所有。。
4。甲方对乙方的装修部分不承担责任,有义务修复。
七。房屋转让和转租
1。租赁期内,甲方有权按照法定程序转让租赁财产。转让后,本合同对新业主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或转借。
3。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乙方应当按照与甲方的书面协议将房屋转租。。
八、乙方违约的规定。
1。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如果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全部损失得到弥补。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除、改变移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经甲方通知,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修复的;
(3)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
(4)拖欠租金累计超过一个月。
2。租赁期内,每逾期支付水、电、气(天然气)及其他相关使用费一天,乙方应支付上述费用40%的滞纳金。逾期超过两个月的,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退租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如果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后,乙方应按期归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租金两倍的违约金。
九。甲方违约处理规定
1。如甲方未能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每延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两倍的违约金。逾期七日,视为甲方未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合同。甲方除按要求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违约金以外的实际经济损失。
2。租赁期内,除本合同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外,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房屋的,应当退还剩余租金和未使用费用,并按合同租金总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果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的损失,甲方也应负责赔偿。
3。本合同因甲方房屋所有权存在瑕疵及房屋非法出租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实际经济损失。
X。产权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程序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没有约定的,本合同对该房屋的新所有权继续有效。
2。甲方应在出售房屋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或出借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除、改变活动房屋结构的;
(3)损坏的租赁房屋未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修复;
(4)擅自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的;
(五)利用租赁房屋储存危险品或者进行违法活动的;
(6)拖欠水、电、气(天然气)、电话、物业管理等费用,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租金一个月以上。
XI。豁免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由于不可抗力,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3。根据政府房屋租赁政策或法律,合同必须变更或终止;
4。房屋需要按照政府房屋拆迁公告规定的时间拆迁的;
5。因上述原因解除合同的,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租金,多退少付。
十二。其他协议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及其附件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补充条款
出租人(甲方)签字:承租人(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坐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零月,出租方自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无统一规定,则由双方协商决定)。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冲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违约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附加条款: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出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有效日期至年月日
深圳房地产租赁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深圳市路
房地产(以下简称租赁房地产)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房地产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
租赁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名称、号码:
第二条租赁房地产的单位租赁按房地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元(大写:元)计算,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第三条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第四条乙方应于:
◇每月日前;
◇每季度第个月日前;
◇每半年第个月日前;
◇每年第个月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
(上述四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内打“√”
第五条乙方租用租赁房地产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前款约定之期限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超出部分无效。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租赁房地产用途:。
乙方租赁房地产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改变房地产使用用途,经批准后方可按批准用改途改变。
第七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租赁房地产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地产,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确认并报合同登记机关备案。
第八条交付租赁房地产时,双方应就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的当时情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并在附页中补充列明。
第九条甲方交付租赁房地产时,可向乙方收取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元(大写:)。
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合同期满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甲方向乙方返还保证金:
1乙方已交清所有相关费用(包括租金、管理费、水电费、本体维修基金、设备使用费等);
2、没有任何违约行为;
3、物业已返还原状或达到甲方书面同意的状态;
4、合同期满,乙方不再续约。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予返还保证金:
1、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导致本合同无法有效履行的;
2、乙方在租赁期间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及用途的;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物业进行转租、转借的;
4、合同未到期,乙方提前终止合同的。
出现本条第二款第1、2、3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第十条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地产所用土地的使用费及基于房地产租赁产生的税款、房屋租赁管理费、费;
乙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地产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管理费、本体维修基金、维修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地产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甲方应确保交付的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能实现租赁目的,并保证其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
因甲方的故意或过失,致使乙方在租赁房地产内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乙方有权向甲方清求相应赔偿。
第十二条乙方合理使用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并不得利用租赁房地产从事违法行为;对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赁房地产,甲方不得干扰或者妨碍。
第十三条乙方在使用租赁房过程中,如非因乙方过错,租赁房地产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内进行维修或径直委托乙方代为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通知后不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履行维修义务的,经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后乙方可代为维修。
发生特别紧急情况必须立即进行维修的,乙方应先行代为维修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上述两款规定情形下发生的维修费用(包括乙方代为维修及因防止缺陷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未尽上述两款规定义务,未能及时通知或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该(扩大)部分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租赁房地产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损坏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负责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可经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后,由甲方代为维修,相关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乙方对租赁房地产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前款规定之情形,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报请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六条租赁期间,乙方可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并到房地产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转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但在租赁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凭该同意转租赁的书面证明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转租予他人。
第十七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租赁房地产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的,应在转让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租赁房地产转让他人的,甲方有责任在签订转让合同时告知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八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一)发生不可抗力,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征用、收购、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地产;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九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向乙方请求损害赔偿;
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
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大写:元)。
(上述三种方式由双方协商选取,并在相应内打“√”):
(一)乙方拖欠租金达天(个月)以上;
(二)乙方拖欠可能导致甲方损失的各项费用达元以上;
(三)乙方利用租赁房地产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
(四)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地产结构或者用途的;
(五)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地产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六)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地产进行装修的;
(七)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地产转租第三人的。
除追究乙方损害赔偿责任外,甲方还可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或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
第二十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向甲方请求损害赔偿;
请求甲方双倍退还租赁保证金;
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大写:元)
(上述三种方式由双方协商选取,并在相应内打“√”)。
(一)甲方迟延交付租赁房地产天(个月)以上;
(二)甲方违返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款约定,使乙方无法实现承租目的的;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的;
(四)未经乙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将租赁房地产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
除追究甲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乙方还可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乙方在获得赔偿后应书面通知甲方并交回租赁房地产)或向甲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
乙方自甲方收到通知至乙方获得赔偿期间,不需向甲方交付租金。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日内迁离及交回租赁房地产,并保证租赁房地产及附属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房地产的,甲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地产,并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双倍租金。
第二十二条本全同约定之租赁期间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租赁房地产的,应于租赁期满之日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租赁房地产有优先承租权。
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记机关重新登记。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有一方违约,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在附页中另行约定;附页之内容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双方在租赁期间对本合同内容达成变更协议的,须到原合同登记机关登记。经登记的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机关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
深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纠纷解决方式由双方协商选择一种,并在相应内打“√”)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时起生效。
甲乙双方应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到主管机关进行登记或者备案。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以中文文本为正本。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合同登记机关执份,有关部门执份。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银行账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银行账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
登记或备案人(签章)
合同登记(备案)机关(签章):
房地产租赁合同
房租赁契号
甲方(出租人):
立合同人
乙方(承租人):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地产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区路(街)的房屋(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地产的基本情况已载于本合同附件一。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地产。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地产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元,¥元。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金按月(季)结算,由乙方在每月(季)的前日内交付给甲方。付款方式:
三、上述房屋承租给乙方使用时,其该建筑物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由乙方使用。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保证承租上述房屋仅作为用房使用。
五、房地产租赁期内,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房地产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检查并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3.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地产,甲方将提前个月通知乙方。
六、房地产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2.如需转租第三人使用或与第三人互换房屋使用时,必须取得甲方同意。
3.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
4.乙方将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5.乙方将在租赁期届满时把房地产交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地产,应提前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
七、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地产租赁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八、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上述房地产在租赁期内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房地产租赁管理机关审查批准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合同副本份,送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处)。
十四、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二0年月日
1.本合同文本适用于房地产租赁立契。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议定后,可填入空白条款内或另行签订附件。
附件一
│房屋坐落││地号││
│产权所有人││产权证号││
│房屋建筑面积││土地使用面积││
│使用性质││房屋结构││
│四至界限│东││西││南││北││
│附着物:│附图:│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精选房地产租赁合同样本
立合同人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地产租赁事项,订合同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出租房屋的四至界限;东至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系_______________结构。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地产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大写)。租赁期限自二0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二0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金按结算,由乙方在每____的____日前交付给甲方。付款方式。
三、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保证承租上述房屋仅作为___________________用房使用。
四、房地产租赁期内,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房地产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检查并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责任。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3.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地产,甲方将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
五、房地产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修或增扩设施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2.如需转租第三人使用或与第三人互换房屋使用时,在取得甲方同意后另行签订合同,并报房屋所在分房地产管理所备案。
3.因使用不当或其它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
4.乙方将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5.乙方将在租赁期届满时把房地产交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地产,应提前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
六、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地产租赁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额的千分之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七、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担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八、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上述房地产在租赁期内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十、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并报房地产管理所备案。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房地产租赁管理机关审查批准后生效。
十二、未合同一式五份。甲忆双方各执一份,三份送房地产管理所。
十三、双方约定的事项:
甲方(签名或盖章)乙(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二0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填写说明:
1、项目应填写齐全。如发生空项,应用斜线划去。
2、“系__________结构”,指房屋属“钢混”、“砖混”、“砖木”、“木”、“其它”结构。
3、第三条中,指“营业”、“生产”、“办公”、“仓储”、“其它”等用途。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地址: 联系电话: 代理人/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经纪方:中原地产代理(深圳)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华保险大厦3楼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地址: 联系电话: 代理人/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合同三方兹同意租赁条款如下:
一、租赁标的
1.1、甲方同意将位于深圳市 区 路 、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地产证号为的房地产(以下简称租赁房地产)及其设备(见附件)在现有状态下(以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并书面确认为准)租给乙方使用。
1.2、租赁房地产用途: 。乙方将租赁房地产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改变租赁房地产使用用途,经批准后方可按批准用途改变。
二、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免租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免租期内乙方无须支付租金但须支付管理费(含空调费、水电费等免租期内因该租赁房地产产生之一切费用)。
2.2甲方应结清完所有费用后于 年 月 日前将租赁房地产交予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如在此之前有水电费、管理费、电话费等欠款,甲方未能及时支付而由乙方垫付的,乙方有权在租金中扣除。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地产,须经乙方同意,且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三、租金
3.1租金每月为币 元整(小写: );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
3.2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额为币 元整(小写:)。
3.3租金自 开始每年递增。
3.4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地产所用土地使用费、 ;每月的管理费、电话费、煤气费、清洁费、水电费、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地产所产生的其他杂费,均由乙方支付。
四、租赁保证金
4.1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币元整(小写: ),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4.2 合同期满,乙方如不再续租,甲方应将租赁保证金原数退还乙方(不计利息,但如乙方存在未结费用,甲方有权在该保证金内扣除)。
五、双方责任
5.1 甲方应确保交付的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能实现租赁目的,并保证其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
甲方要求提前退租或甲方违反本合同其它约定,使乙方无法实现承租目的的,甲方须双倍退还租赁保证金给乙方且乙方有权向甲方请求其它损害赔偿,乙方有权依据上述情形解除本合同。
5.2 乙方在使用该租赁房地产过程中,如非因乙方过错,租赁房地产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内进行维修或径直委托乙方代为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后不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履行维修义务的,乙方可代为维修。
发生特别紧急情况必须立即进行维修的,乙方应先行代为维修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上述两款规定情形下发生的维修费用(包括乙方代为维修及因防止缺陷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 承担。乙方未尽上述两款规定义务,未能及时通知或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该(扩大)部
分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3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租赁房地产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损坏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负责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甲方可代为维修,相关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4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乙方对租赁房地产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5.5 签署本合同后,乙方不按约支付租赁保证金的,乙方须支付甲方币 元整(小写: )作为违约金。租赁期间未满,乙方支付租赁保证金后退租的,甲方有权没收租赁保证金。租赁期间,乙方如拖欠租金达 天,或欠交管理费、水电费等金额达币 元整(小写: )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租赁保证金并单方解除租赁合同,乙方仍须结清租赁期间的租金、水电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5.6 因乙方违约而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收回该租赁房地产,并限于乙方在 天之内须无条件立即迁出该租赁房地产。如乙方不交回该租赁房地产的锁匙,甲方有权会同管理处人员作证进入自己的租赁房地产内,将乙方存放在房内的物品清点提存,并对欠租和有关费用有权进一步追偿。
5.7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租赁房地产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的,应在转让前十五日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租赁房地产转让他人的,甲方有责任在签订转让合同时告知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5.8 租赁期间乙方是否享有转租权甲乙双方选择下列第 项:
①乙方可将该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②乙方不得将该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但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凭该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③乙方不得将该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
5.9 签署本合同后,甲方不将该租赁房地产交付予乙方使用的',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币 元整(小写: )作为违约金;如乙方已支付租赁保证金的,甲方须双倍返还乙方租赁保证金。
六、佣金
6.1自本合同生效时起,甲乙双方就该租赁房地产之租赁关系确立,基于经纪方在促成租赁中所提供之服务,于签署本合同同时,甲方同意支付经纪方 币 元整(小写: )作为佣金;乙方同意支付经纪方 币 元整(小写: )作为佣金。
6.2 甲乙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起,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不租赁该租赁房地产的,则违约方除向经纪方支付前款约定之佣金外,还须代替守约方直接支付前款约定的守约方应付经纪方之佣金。若甲乙双方无法证明对方违约,则仍需按6.1条约定支付佣金。
6.3 租赁双方一方违约不租时,经纪方有权选择根据6.1条约定向租赁双方各收取佣金,或选择根据6.2条约定向违约方收取租赁双方应付佣金,唯经纪方选择前者时,守约方向经纪方支付佣金后,有权向违约方追偿。
七、合同终止
7.1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 日内迁离及交回租赁房地产,并保证租赁房地产及附属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甲方在乙方迁离及交回租赁房地产后 日内退还租赁保证金予乙方。
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房地产的,甲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地产,并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双倍租金。
7.2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间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租赁房地产的,应于租赁期间届满之日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租赁房地产有优先承租权。
八、其它
8.1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即可提交深圳市人民法院解决。
8.2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经纪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地在深圳市区。
九、备注: 出租方: 经纪方:中原地产代理(深圳)有限公司 承租方:
年月 日年月 日 年月 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_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鉴于乙方有意租赁甲方物业且甲方愿意出租,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维护双方合法权利,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特制订如下条款以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甲方将自有的位于 _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 职工公寓 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将房屋按现状交付给乙方使用。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由双方另行在附件中进行确认。(详见附件)
第三条 租金、水电费、管理费等交纳期限、方式
1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租赁期间水电费由乙方自理,甲方指定总经理办公室与乙方对接确认当月的费用,并代办缴费事宜。
3、甲方户名:_ 账号: 开户行: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权利及责任
1、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提供的房屋应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和门窗完好,以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2、甲方修缮房屋时,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3、乙方人为损坏的部分及乙方的设施/设备由乙方负责维修保养。
4、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装修物(增添物)可拆卸部分由乙方带走,不可拆卸部分归甲方所有。
5、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
6、甲方免费提供四楼太阳能热水器(含电加热器)、三楼裕豪牌电热水器1台、洗澡间、卫生间供乙方使用,甲方负责三楼走廊和卫生间的保洁。乙方需负责甲方提供设备的维护维修,并对以上设备的使用安全负责。
7、甲方提供停车位。
8、乙方进出大门时间要求:早6:00~晚11:00
第五条 产权保证
1.如甲方在租赁期内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应保证本租赁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 甲方保证其对该房屋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及出租权。若因甲方与第三方的纠纷导致房屋被拍卖、查封、扣押及甲方不具备合法权利等原因导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应退还乙方预付租金中剩余部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交付房屋,应按照日租金的20%(以天数计)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日以上(含)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要求甲方退还已预收的租金并支付等同于押金数额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日租金的20%(以天数计)向甲方交付违约金,直至付清为止。
3、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甲方违反此规定,则应退还乙方预付租金中剩余部分。
4、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新的房屋,仍需继续短暂使用承租房屋的(以30日为限),甲方应予以同意,但乙方应按实际使用天数向甲方支付相应的.租金。
第七条 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灭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宜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所载地址为双方有效联系方式,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文书均按照该地址送达。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的,均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否则应承担送达不能的后果。
3、本合同一式3份,甲方执1份;乙方执2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 乙方:(盖章) 甲方法人: 乙方法人: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446794江山地产房屋租赁合同4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浙江省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坐落在玉海街道西小街56号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 )出租给乙方作住宅使用。该出租的房屋建筑面积约50平方米,房屋共有3个房间(不包括卫生间),其中北面有东窗房间一个房东存放杂物,不出租,承租人不得打开;只出租中间房间及南首房间各一个,卫生间一个由承租人使用。房屋结构 砖混 ,房屋附属设备旧家具。
二、租赁期共 12个月。自20_年6月1日起至20_年6月1日止。
三、租金和其他费用
1、每年租金为8000元,(大写 捌仟元整)。租金按年结算,乙方必须在 每年6月10日前(现金)缴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保证金,保证金为 元。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3、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设备、物业管理、有线电视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四、租赁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浙江省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第九条的有关规定。
2、甲方应在每年6月1日前(时间)前将房屋及其附属设备交付乙方使用。
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缴纳租金。逾期未缴纳的,除应补交所拖欠的租金外,还须按所欠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应妥善使用承租的房屋,同时根据《温州市城市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
理暂行规定》履行承租方的消防安全责任,保证租赁房屋的消防安全。如因乙方人为损坏或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向第三方赔偿的责任。
5、乙方需要改善住房条件,将承租住房进行装修或增添、改造附属设施,事先须征得甲方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装修或增添、改造附属设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6、租赁期内,甲方需转让该出租房屋的,必须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7、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继续承租的,必须在租赁期满前1个月前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五、其它约定事项:
1、租赁期未满,乙方如要转租所承租房屋的,转租给他人前1个月(30天前)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转租他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按以下 途径解决。
1、由瑞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出租人(签名盖章): 承租人(签名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360257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及有关法律、法规,为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和义务,以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号房屋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场地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用途为;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自愿承租该房地产。
第二条,房地产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元。房地产总价值核定为(大写)元。房屋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月租金为元(不含水、电、暖、煤气、设备等使用费用)。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金按年(月、季)结算,由乙方在前交付给甲方。
第三条,乙方逾期交付房地产租金,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收取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日,即视为乙方一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租赁期间内的房屋、设备、场地、等维护维修费用,由甲或乙方负责;水、电、等费用另行计量计价,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地产权属清楚(为甲方所有),没有纠纷。若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并由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各种损失。
第六条,甲方因需要提前终止合同,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及时将承租的房地产交还给甲方,对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给予合理补偿。
第七条,乙方必须合法经营,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乙方不得在所承租的房屋和场地上存放对周边环境和房地产及其附属设备有腐蚀、污染和破坏的有害物品,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给予赔偿。
第八条,乙方不得对所承租的房地产进行改建、扩建、新建,确需建设的.,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按甲方批准的方案施工。
第九条,乙方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造成房屋或设备损坏的,应当由乙方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乙方如要转让所承租的房地产,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鉴证,新的承租方须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一条,乙方在租赁期届满时应当将承租的房地产交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地产,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乙方应当持本合同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和登记备案,其手续费由乙方自理。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未履行方承担。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如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租赁的房屋、场地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除可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外,同时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强行收回房屋、场地,并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乙方擅自转租、转让的,擅自违章搭建的,擅自改变使用用途的;(2)违反甲方有关管理规定的和有关国家、政府法律、法规的。(3)逾期不交还房地产的;(4)乙方空关3个月以上的;(5)乙方承租期内造成甲方房地产受损的;(6)乙方违反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的。3、在租赁期内,乙方对租用的房地产范围内的治安、计划生育、环卫及其他地方政府政策性规定等负责任。4、在租用期内,乙方承租的房屋、场地及经过甲方批准新(增大建的房屋(包括装修等)及其附属设施自建设之日起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合同期满后,乙方将新建的一切房屋(包括装修等)及其附属设施和承租的房地产完好无损地无偿移交给甲方,乙方不得拆毁、运走、变卖、转让。在租用期内,若甲方规划建设调整需要,甲方可提前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交还寂述房地产及其设施设备。
第十六条,合同期满之日,若乙方未办理续租手续,也未交还承租的房地产,乙方所承租的房地产范围内乙方的物品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其所有权并无偿移交给甲方,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第十七条,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八条,违约责任一方未能及时履行上述任一条款为违约,违约方除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并向对方支付补偿安置款项总额%的违约金。
第十九条,本协议自双方签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
深圳房地产租赁合同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房地产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
遵守执行:
一、甲方同意将座落在之房地产,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及配套设施、设备(详见备注)出租给乙方。甲方保证对该房产拥有合法所有权。
二、甲方同意将该房地产出租给乙方作使用,租期定为年,即起租时间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个月,年期满,乙方无条件归还甲方。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该房产交付给乙方使用。
三、每月租金为¥元(大写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整),租金分______期付清。
四、租金付款方式: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首期个月租金元整给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第二期个月租金。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第三期个月租金。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第四期个月租金。每期交付个月租金。以此类推直至合同期满。上述付款由甲方另签收据为凭。
五、乙方如过期拖欠租金,则甲方有权将此合同终止,并将该房地产收回。
六、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回该房地产,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地产,交将视为乙方留存物品放弃权利,甲方有权处置。
七、租赁期间该房产的水费、电费、管理费、卫生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工商税条等一切费用概由乙方负责缴交,并且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询问,查看该费用缴纳情况。乙方应付给甲方人民币元作为各项费用及设施设备的押金,访押金并于乙方迁出时,乙方交清有关费用没拖欠及甲方验收完设施、设备没损坏(除自然老化外)时退还乙方,否则乙方应维修、补偿给甲方。但该房地产交付乙方使用之前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缴交清楚。
八、乙方如在租期内中途终止合同或迁出,不得要求退回租金。
九、乙方不得将所租用该房地产分租或转租他人,除非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租赁期满,乙方需续租,除甲方自己需用外,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须与甲方另行协商。
十、在租用期间,乙方不得存放违禁品或做违法之营业场所,否则所发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与甲方和介绍无关。
十一、租用期间,乙方不得破坏该房地产主体结构,乙方如须另内墙格局装修,必须经甲方同意,在迁出时不得拆回,该房地产内固定装修地偿归还甲方所得,并不负补偿。
十二、租赁期间,乙方必须自行负责注意该房地产防盗、防灾,否则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十三、介绍方于甲乙双方之间尽协商、协调之责,其余无涉。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期满便失效。
甲方:
乙方: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1条甲方同意将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巷、里)号座房号的房地产出租给乙方作自住用途使用,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第2条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租赁期限:
月租金额(币种:人民币)元
小写:
大写:
注:租赁期限内不能变更租金。
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在每月的第_________日前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
第3条乙方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币)元保证金_____________,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退回乙方。
第4条若乙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只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不算违约。
第5条乙方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从_________________起缴交。
第6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广州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7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人(甲方):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甲方同意将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巷、里)号座房号的房地产出租给乙方作自住用途使用,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租赁期限:
月租金额(币种:人民币)元
小写:
大写:
注:租赁期限内不能变更租金。
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在每月的第_________日前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币)元保证金_____________,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退回乙方。
第五条若乙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只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不算违约。
第八条乙方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从_________________起缴交。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广州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
合同登记(备案)号:
深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制
房地产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须知
一、办理房地产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需提交的资料;
(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二)、出租人、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包括:
1、单位
机构设立文件或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境外当事人的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或者认证)。
2、个人
出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如出租房地产用途为住宅的、承租人为育龄妇女(20至49岁),则还须提供经现居住地镇(街道)计生部门查验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三)、房地产委托他人代管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管人身份证明;共有房地产出租的,须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四)、房地产租赁合同。
二、关于房地产租赁合同备案的说明: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出租房屋不能按照条例规定登记的,当事人应持出租房屋的有关资料及当事人身份证明,到区主管机关办理备案。
房地产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地?址:
邮?编: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编:
承租方(乙方):
地?址:
邮?编: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编:
依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深圳市
房地产(以下简称租赁房地产)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房地产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
租赁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名称、号码:
;
第二条?租赁房地产的单位租金按房地产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元(大写:元)计算,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第三条?乙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第四条?乙方应于:
每月日前;
每季度第个月日前;
每半年第个月日前;
每年第个月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
第五条?乙方租用租赁房地产的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前款约定之期限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超出部分无效。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租赁房地产用途:
乙方将租赁房地产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改变房地产使用用途,经批准后方可按批准用途改变。
第七条?甲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将租赁房地产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地产,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并报合同登记机关备案。
第八条?交付租赁房地产时,双方应就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的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并在附页中补充列明。
第九条?甲方交付租赁房地产时,可向乙方收取不超过三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元(大写:元)。
甲方收取租金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甲方向乙方返还保证金的条件:
1、
2、
3、
只满足条件之一。
全部满足。
1、
2、
3、
第十条?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地产所用土地的使用费及基于房地产租赁产生的税款、房屋租赁管理费、费;乙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地产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管理费、
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地产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甲方应确保交付的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能实现租赁目的,并保证其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
因甲方的故意或过失,致使乙方在租赁房地产内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乙方有权向甲方请求相应赔偿。
第十二条?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并不得利用租赁房地产从事违法行为;对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赁房地产,甲方不得干扰或者妨碍。
发生特别紧急情况必须立即进行维修的,乙方应先行代为维修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第十四条?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租赁房地产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损坏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负责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可经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后,由甲方代为维修,相关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乙方对租赁房地产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前款规定之情形,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报请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六条
租赁期间,乙方可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并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但在租赁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凭该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
第十七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租赁房地产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的,应在转让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租赁房地产转让他人的,甲方有责任在签订转让合同时告知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八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一)发生不可抗力,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征用、收购、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地产;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九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向乙方请求损害赔偿;
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
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大写:元)。
(一)乙方拖欠租金达天(个月)以上;
(二)乙方拖欠可能导致甲方损失的各项费用达元以上;
(三)乙方利用租赁房地产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
(四)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地产结构或者用途的;
(五)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四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地产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六)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地产进行装修;
(七)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地产转租第三人的。
第二十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向甲方请求损害赔偿;
请求甲方双倍退还租赁保证金;
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大写:元)
(一)甲方迟延交付租赁房地产天(个月)以上;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款约定,使乙方无法实现承租目的的;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的;
(四)未经乙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将租赁房地产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
乙方自甲方收到通知至乙方获得赔偿期间,不需向甲方交付租金。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日内迁离及交回租赁房地产,并保证租赁房地产及附属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房地产的,甲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地产,并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双倍租金。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间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租赁房地产的,应于租赁届满之日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租赁房地产有优先承租权。
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记机关重新登记。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一方违约,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在附页中另行约定;附页之内容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双方在租赁期间对本合同内容达成变更协议的,须到原合同登记机关登记。经登记的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机关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
深圳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_____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_____;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纠纷解决方式由双方协商选择一种,并在相应内打“√”)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时起生效。
甲、乙双方应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到主管机关进行登记或备案。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以中文文本为正本。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合同登记机关执份,有关部分执份。
甲方(签章):?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银行帐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年月日
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银行帐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年月日
登记或备案人(签章):
合同登记(备案)机关(签章):年月日?(附页)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定可增加附件,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特别提示
1、本合同示范文本是依据或参照《_____》、《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的,当事人可以约定采用。
2、签订合同之前,当事人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经双方协商可对合同条款的内容作增删。
3、在签订合同前,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出示房地产权利证明书或者证明其拥有房地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以及能证明出租人身份或者法律资格的证明。房地产委托他人代管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共有房地产出租的,须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承租人应当向出租人出示出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
4、当事人应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任何第三人不得非法干预。
5、当事人签订、履行合同均应依法进行,不得违反法律有效程序规定或从事违法行为。
6、本合同一经签订,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须按照双方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非经法定或约定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7、合同中由当事人自行填写的内容,均应当用钢笔、毛笔、签字笔填写并签字或盖章确认。
8、本合同文本部分条款中有空白处(以下划线标出),可供当事人约定;还有部分条款可供当事人选择(以标出)。
9、本合同为示范文本,当事人可以对条款内容进行选择、补充、填充、修改。合同签订后,未被修改的内容及当事人填写的内容(经当事人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视为本合同约定内容。
10、本合同中选择、补充、填充、修改内容以手写项的效力优先。
11、签订本合同后,双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共同到房地产租赁管理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
12、租赁双方当事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相互之间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当事人都应各自持有至少一份合同原件。
13、本合同内容发生重大变更、解除及合同文本遗失的,当事人应及时到原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甲方(出租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人)身份证号码
经充分了解和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租赁合同:
一、房屋位置、面积、装修、设施设备:
二、租赁期限:
也就是从(日期)到(日期),房屋租赁合同的简单版本。
三.租金和支付时间:
乙方每月支付人民币元,先付后住。甲方交付房屋时,乙方首次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应提前一个月支付第二次及以后的租金。
四.租赁押金: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定金,定金到期后结清,超出部分予以返还。
动词(verb的缩写)租赁期内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明。
2.甲方应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和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损坏房屋的装饰、结构、设施和设备;否则,应按价格赔偿。合同范本为《房屋租赁合同简易版》。如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非人为损坏,甲方应予以修复。
3.水、电、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用户费用及物业、电梯、卫生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期:水度、电度、气度。所有费用由乙方按时支付。
4.该房屋仅供乙方使用,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非法使用。房屋出租后,乙方应立即办理租赁登记、暂住登记等手续。如发生违法事件,后果由乙方承担。租赁期内,甲方如确需提前收回该房屋,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5.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提前终止。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6.甲乙双方同意,如乙方需要开具租金发票,由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支付..
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制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果双方有任何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9.其他商定事项:
不及物动词违约责任:
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人民币元的违约金。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当追加赔偿。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电话:电话: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 )房租赁契字 号
甲方(出租人):
立合同人
乙方(承租人):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地产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区 路(街) 的房屋(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地产的基本情况已载于本合同附件一。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地产。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地产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金按月 (季)结算,由乙方在每月(季)的前 日内交付给甲方。付款方式:
三、上述房屋承租给乙方使用时,其该建筑物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由乙方使用。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保证承租上述房屋仅作为 用房使用。
五、房地产租赁期内,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房地产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检查并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3.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地产,甲方将提前 个月通知乙方。
六、房地产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2.如需转租第三人使用或与第三人互换房屋使用时,必须取得甲方同意。
3.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
4.乙方将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5.乙方将在租赁期届满时把房地产交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地产,应提前 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
七、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地产租赁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八、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上述房地产在租赁期内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房地产租赁管理机关审查批准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合同副本 份,送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处)。
十四、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二0 年 月 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深圳市 路
房地产(以下简称租赁房地产)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房地产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 。
租赁房地产权利人: ;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名称、号码:
第二条 租赁房地产的单位租赁按房地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元)计算,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第三条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第四条 乙方应于:
◇每月 日前;
◇每季度第 个月 日前;
◇每半年第 个月 日前;
◇每年第 个月 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
(上述四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内打“√”
第五条 乙方租用租赁房地产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前款约定之期限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超出部分无效。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租赁房地产用途: 。
乙方租赁房地产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改变房地产使用用途,经批准后方可按批准用改途改变。
第七条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租赁房地产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地产,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并报合同登记机关备案。
第八条 交付租赁房地产时,双方应就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的当时情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并在附页中补充列明。
第九条 甲方交付租赁房地产时,可向乙方收取 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 元(大写: )。
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合同期满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甲方向乙方返还保证金:
1乙方已交清所有相关费用(包括租金、管理费、水电费、本体维修基金、设备使用费等);
2、没有任何违约行为;
3、物业已返还原状或达到甲方书面同意的状态;
4、合同期满,乙方不再续约。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予返还保证金:
1、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导致本合同无法有效履行的;
2、乙方在租赁期间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及用途的;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物业进行转租、转借的;
4、合同未到期,乙方提前终止合同的。
出现本条第二款第1、2、3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第十条 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地产所用土地的使用费及基于房地产租赁产生的税款、房屋租赁管理费、 费;
乙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地产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管理费、本体维修基金、维修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地产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甲方应确保交付的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能实现租赁目的,并保证其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
因甲方的故意或过失,致使乙方在租赁房地产内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乙方有权向甲方清求相应赔偿。
第十二条乙方合理使用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并不得利用租赁房地产从事违法行为;对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赁房地产,甲方不得干扰或者妨碍。
第十三条乙方在使用租赁房过程中,如非因乙方过错,租赁房地产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内进行维修或径直委托乙方代为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通知后不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履行维修义务的,经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后乙方可代为维修。
发生特别紧急情况必须立即进行维修的,乙方应先行代为维修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上述两款规定情形下发生的维修费用(包括乙方代为维修及因防止缺陷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未尽上述两款规定义务,未能及时通知或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该(扩大)部分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租赁房地产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损坏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负责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可经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后,由甲方代为维修,相关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乙方对租赁房地产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前款规定之情形,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报请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六条 租赁期间,乙方可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并到房地产租赁主管机关/hetong/办理登记手续。但转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但在租赁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凭该同意转租赁的书面证明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转租予他人。
第十七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租赁房地产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的,应在转让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租赁房地产转让他人的,甲方有责任在签订转让合同时告知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八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一)发生不可抗力,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征用、收购、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地产;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九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向乙方请求损害赔偿;
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
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大写:元)。
(上述三种方式由双方协商选取,并在相应 内打“√”):
(一)乙方拖欠租金达天(个月)以上;
(二)乙方拖欠可能导致甲方损失的各项费用达元以上;
(三)乙方利用租赁房地产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
(四)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地产结构或者用途的;
(五)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地产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六)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地产进行装修的;
(七)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地产转租第三人的。
除追究乙方损害赔偿责任外,甲方还可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或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
第二十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向甲方请求损害赔偿;请求甲方双倍退还租赁保证金;
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大写:元)
(上述三种方式由双方协商选取,并在相应内打“√”)。
(一)甲方迟延交付租赁房地产天(个月)以上;
(二)甲方违返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款约定,使乙方无法实现承租目的的;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的;
(四)未经乙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将租赁房地产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
除追究甲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乙方还可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乙方在获得赔偿后应书面通知甲方并交回租赁房地产)或向甲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
乙方自甲方收到通知至乙方获得赔偿期间,不需向甲方交付租金。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日内迁离及交回租赁房地产,并保证租赁房地产及附属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房地产的,甲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地产,并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双倍租金。
第二十二条本全同约定之租赁期间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租赁房地产的,应于租赁期满之日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租赁房地产有优先承租权。
甲、 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记机关重新登记。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有一方违约,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在附页中另行约定;附页之内容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双方在租赁期间对本合同内容达成变更协议的,须到原合同登记机关登记。经登记的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机关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纠纷解决方式由双方协商选择一种,并在相应 内打“√”)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时起生效。
甲乙双方应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到主管机关进行登记或者备案。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以中文文本为正本。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_份
甲方(出租方):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地产租赁事项,订立本契约,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区_____路(街)_____房屋(房屋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_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地产的基本情况已载于本契约附件一(略)。乙方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地产。
第二条 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地产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租金按月(季)结算,由乙方在每月(季)的前_____日内交付给甲方。
付款方式:_____。
第三条 上述房屋承租给乙方使用时,其该建筑物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由乙方使用。
第四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保证承租上述房屋仅为_____用房使用。
第五条 房地产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房地产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检查并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3.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地产,甲方将提前_____个月通知乙方。
第六条 房地产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2.如需转租第三人使用或与第三人互换房屋使用时,必须取得甲方同意。
3.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
4.乙方将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5.乙方将在租赁期届满时把房地产交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地产,应提前_____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契约。
第七条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契约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地产租赁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契约,一方主张解除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额的_____‰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第八条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契约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上述房地产在租赁期内所需要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第十一条 本契约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契约经双方签章并经房地产租赁管理机关审查批准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契约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契约副本_____份,送_____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处)。
第十四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 承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立合同人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地产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区 路(街) 的房屋(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地产的基本情况已载于本合同附件一。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地产。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地产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金按月 (季)结算,由乙方在每月(季)的前日内交付给甲方。付款方式:
三、上述房屋承租给乙方使用时,其该建筑物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由乙方使用。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保证承租上述房屋仅作为 用房使用。
五、房地产租赁期内,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房地产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检查并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3.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地产,甲方将提前 个月通知乙方。
六、房地产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2.如需转租第三人使用或与第三人互换房屋使用时,必须取得甲方同意。
3.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
4.乙方将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5.乙方将在租赁期届满时把房地产交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地产,应提前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
七、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地产租赁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八、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十、上述房地产在租赁期内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房地产租赁管理机关审查批准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合同副本 份,送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处)。
十四、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住所地: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就商业用房租赁的相关事宜,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已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房屋坐落及面积
1.1 甲方将座落于绵阳市 区 路 项目 2 号楼 二层1、2号 商业用房(具体见附件1:租赁房屋平面图)实际使用面积约为 2086.35平方米的房屋租赁给乙方。
1.2 如上述面积与交房时现场测绘的实际使用面积存在差异,双方同意按现场实测核定的实际使用面积计租。
第二条 租赁用途
2.1 乙方租赁房屋用于从事 鸭天下餐饮店 经营活动。
2.2 乙方改变房屋的租赁用途,需经甲方书面同意。
2.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用房屋从事了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其他经营业态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而无需向乙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三条 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限从 20xx年11月30日 起 6年 ,但租赁起始时间最晚不超过 20xx 年 12月 30日 。
第四条 租金
在本合同期限内,租金按实际使用面积计算,本商业用房的租金明细如下:
甲方同意给予乙方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 3 个月的免租期,期间免收租金。若因乙方原因,实际租赁时间不满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第一个计租年度的租金标准核收免租期的租金。自 免租期结束之日 起,开始计收租金,起始租金¥ 48 元/㎡.月(物业管理费不包含在租金内须另行计收),自第三个计租年度起,按照 5% 的比例逐年递增如下:2086.35㎡
第五条 租金的支付
5.1 租金 每半年 支付一次。
5.2 乙方应于房屋交付之前向甲方一次性预付首期半年租金¥ 600870 元(大写:人民币 陆拾万捌百柒拾元整 ),以后的租金由乙方 每期届满前15日一次性足额 向甲方预交。
第六条 租赁保证金
6.1 租赁保证金为¥ 1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 拾万元整 ),由乙方在进场之前支付给甲方。
6.2 合同期满后,经确认乙方未下欠应缴费用及对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财物无损坏现象后,租赁保证金由甲方全额无息退给乙方。
第七条 物业管理
7.1 房屋交付时,由本项目指定的物业管理单位与乙方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并收取相应费用.乙方均应认同该物业管理单位,不得以未经其同意为由拒绝物业管理单位的服务,并应自觉遵守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租赁面积交纳物业管理费。
7.2 物业管理费从房屋交付之日起计算,费用按照物业管理单位报经当地价格行政主管机关核定的标准缴纳,首期物业管理费标准为¥ 2.30 元/平方米·月。
物业管理费按 三个月 为一期支付,首期三个月的物业管理费乙方应在甲方交付该房屋之前交付给甲方,乙方须在 每期届满前15日一次性足额 预付下一期物业管理费。
7.3 乙方经营项目须符合国家相关要求,油烟、噪音、污水和垃圾的排放应符合城市卫生和环境保护的要求,且夜间经营活动不得违反治安管理要求,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休息,违反上述规定被相关国家机关予以处罚两次以上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无需对乙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7.4 乙方自行负责其经营场地内的物业管理,以及场地内的供电线路、消防设施、通讯线路、宽带网络、自用空调系统等的维修与更换。
7.5 乙方空调外机的安装应统一有序,不能破坏和妨碍建筑立面的整体观瞻。
第八条 租赁房屋的交付
8.1 甲方交付租赁房屋的时间可根据乙方装修需求确定,但最晚不超过 20xx 年 12月 30日 。该房屋的装修和设施设备情况在交付时双方现场签字确认。
8.2 乙方承诺在交房后 3个月内 开始营业。
8.3 除双方另有约定的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交付房屋的依据,以及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证依据。
第九条 装修约定、维修养护责任
9.1 乙方可根据需要在租赁房屋内进行装修或改造,费用由乙方负担。装修或改造的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须事先经甲方同意,如依照国家的规定需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验收的,还需经该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验收。
9.2 乙方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所租用房屋及其相关设施设备,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拆改、扩建或增添。因乙方过错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施设备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9.3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的主体结构、公共设施承担维修义务,因房屋建筑结构、屋顶及墙面防水、高低压配电、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等房屋自身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修缮并承担费用,乙方应积极配合,但因乙方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的不在此限。若出租方变更为非开发商的买受方,则此条款不属于甲方的转签内容,买受方不具有承担此条款的义务。
9.4 合同因期满终止或提前解除终止,乙方可拆除属于其租赁后投资购买和安装的设施、设备,但在拆除时,不得损坏房屋结构及与房屋正常使用密不可分的相关设施和设备,保证房屋处于无需修缮便可再次投入使用的良好状态。对于与房屋不可分离的装修,或虽可分离但分离后将破坏房屋的整体结构、外观的装修,无偿转让给甲方。
第十条 水、电、气等费用的收交
水、电、气费、卫生费、垃圾清运费、有线电视收视费、宽带网络使用费等与乙方经营活动相关的服务性收费,按照管理房屋的物业管理单位的规定办理。
11.1 在房屋范围内, 乙方安装广告或店招须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报批,且应符合房屋所在区域物业管理单位的统一规划。
11.2 因广告或店招倒塌、脱落等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11.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许可他人安装广告或店招。
第十二条 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变更
12.1 甲方有权出售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甲方将房屋出售给任何第三方,均应告知第三方房屋被乙方租赁的事实,并在与第三方的房屋买卖合同中规定第三方应认可并接受本租赁合同及其补充合同中的所有条款并继承甲方的所有权利、义务。
12.2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不得转租分租,若要全部或部分转让房屋的承租权,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满足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所约定的条件。
12.3 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时,乙方须于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是否继续承租房屋,甲方若继续出租本房屋,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第十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3.1 甲、乙双方相互协助,友好合作,共同维护合同的履行。
13.2 甲方权利、义务
13.2.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是否遵守合同进行监督。
13.2.2 甲方不得擅自干涉乙方在承租房屋内进行的合法经营活动。
13.3 乙方权利、义务
13.3.1 乙方有权在房屋内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约定依法自主经营,并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和门前三包工作。
13.3.2 乙方在承租期间与第三方发生的一切纠纷或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13.3.3 本合同租赁期满终止或其它原因提前终止,乙方应在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前10日内清偿其所欠甲方及各种物业费用,在保证不损伤甲方原有设施基础上,乙方应将属于其的财产、设备及其相应的招牌广告等搬迁撤离,将租赁房屋交还给甲方,并得到甲方书面签收认可。如乙方逾期不搬迁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限期搬迁的通知书。在送达乙方后,乙方仍不搬迁的,甲方视其为乙方遗弃物品,有权处理,并从中租赁保证金中扣减所造成的费用。
13.3.4 乙方在退场时不得损坏房屋原有装修装饰,保证房屋和设施设备良好的可使用状态。否则,乙方应负责修复,并视为乙方未履行交还租赁房屋的义务。若乙方不能修复至正常使用状态,甲方有权在租赁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还有权向乙方主张该剩余部分的损失赔偿。
14.1 在租赁期内,如果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擅自终止履行合同,或者违反合同约定的上述条款,均视为违约,违约方支付守约方¥ 1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 拾万元整 )违约金,并承担守约方因此所造成的所有损失。
14.2 如果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违约方比照本条第1款规定处理。
14.3 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当期应付租金总额的千分之五收取违约金;如逾期15天以上(含15天)未交租金或违约金,甲方有权中止执行本合同,停止向乙方提供包括供水、供电等一切服务;如乙方累计逾期达到30天的(含30天)未交租金及违约金,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房屋,乙方比照本条第1款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
15.1 本合同在发生下列情形时,可以终止:
15.1.1 本合同因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自然灾害、战争等的不可抗力因素终止,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应退还保证金给乙方。
15.1.2 本合同经协商一致后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或解除。
15.2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税费和合同的善后
16.1 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应承担的各种税费。
16.2 双方在租赁期满或者提前解除合同时应清偿各种费用。否则,每逾期一日按应清偿费用的5%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七条 合同的组成、补充和通知方式
17.1 合同的附件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协议、函件是本合同的当然组成部分。
17.2 甲乙双方应以本合同载明的住所地、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和通信地址作为双方向对方履行通知义务的送达地址,如任何一方的上述情况发生变化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相对人因无法履行通知义务而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对方承担。
17.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商议,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7.5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且加盖公章(或手印)时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中小企业融资租赁合同。
第一条 合同说明
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和委托,按照乙方提供的租赁财产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等要求,购进第二条规定的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并由乙方承租。
第二条 租赁财产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
1.财产名称;
2.国别;
3.规格型号;
4.质量标准;
5.数量;
6.总金额。
第三条 租赁财产的交货、验收、交货地点和使用地点。
1.租赁财产由供货方直接运交承租人的指定的交货地点,向承租人交货。
2.租赁财产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____天内检查租赁物件,并将盖章后的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在____天内乙方未按前项规定向甲方交付验收收据的,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良好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的品质、规格、数量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____天内从商检部门取得商检证明并立即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根据与供货方签订的购货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协助乙方对外进行交涉,办理索赔等事宜。
第四条 租赁期限
第五条 租金金额,支付日期和方式
第六条 租金的担保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双方商定的保证金____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抵作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将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2.乙方委托____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
不论发生何种情况,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要求支付租金时,由乙方经济担保人按《担保法》规定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条 合同期满时租赁财产的处理
(即确定是退租、续租,还是留购)
第八条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第十二条 出租方与供货方订立的购货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 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各执正本1份为凭。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签字)经办人
开户银行: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
担保人:(盖章) 担保人:(盖章)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附:
租赁物件收据
根据____年__月__日你公司与本____订立租赁合同,下列租赁物
件于本日确实承租无误。在合同履行期,愿遵守上述租赁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
承租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房地产融资租赁合同范本二
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自____年__月__日起,将______外交人员公寓__楼___单元___号公寓___套租给___国驻华大使馆(以下简称乙方)作住宅之用。如房屋结构、装置或设备有缺陷由甲方负责修理并承担费用。
双方兹订立租赁合同如下:
第一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须按季度预付租金(外汇支票)____美元(或其他外币,或外汇兑换券___元)。乙方接到甲方的收租通知单后,应在三十天内一次付清。逾期须按日支付千分之____的滞纳金,以补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甲方根据北京地区物价和房屋修缮费用提高的幅度,可以对乙方承租的公寓租金进行调整,但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
第二条
甲方负责向乙方承租的房屋提供水、电、煤气和热力。乙方须按仪表数据缴付电费和煤气费。由于甲方对乙方承租的房屋设备维修不及时,引起水、电和热力的供应中断,甲方将酌情减收相应的费用。
第三条
甲方对出租房屋进行定期检查,并负责下列自然损耗的免费维修:
1.屋顶漏雨,地板糟朽;
2.门窗五金配件、门窗纱的修理和更新;
3.管道堵塞、漏水,阀门、水咀和水箱零件失灵,上下水管道、暖气片及零件、卫生设备的修理和更换;
4.灯口、插座、电门和电线的修理和更换;
5.公用楼道的粉刷,首层每二年一次,二层以上每三年一次;
6.电梯故障的及时排除和对乘员的人身安全保险。
乙方应将承租的公寓和设备损坏的情况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尽快修理,甲方未能及时修理的,乙方可以自行修理,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对出租的公寓进行检查、维修前,应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应给予必要的方便和协助。如遇住房发生水灾、大量跑水、煤气漏气,在甲方无法及时通知乙方的危急情况下,甲方可进入乙方住宅处置。
甲方要定期检查和保养楼内的消防器材。
第五条
由于甲方对乙方承租的'住房检查不周、维修不及时而造成房屋结构损坏,发生安全事故,使乙方遭受损失时,由甲方负责赔偿。如房屋大修,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腾出时,甲方应给乙方提供条件大体相当的住房,乙方应按期从承租的公寓中迁出。如果乙方借故拖延不迁出,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如发现承租的房屋危及自身安全或健康,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第六条
乙方对承租的公寓和设备有爱护保管的责任。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或损坏要负责修复或赔偿。乙方应遵守《住户须知》(另发)中的规定。乙方对公寓住房结构或装置设备的自然损耗不负赔偿责任。
第七条
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对承租的公寓可进行下列各项自费工程:
1.在不损坏房屋结构的条件下,改变室内装修原样;
2.增添固定装置和设备。
乙方在改变室内装修原样、拆除或更换原有的炉具、灯具、卫生设备等应事先通知甲方并负担相应的损失费。在租赁关系结束时,乙方增添或更换的设备可以拆除。乙方可以自费油漆粉刷房间。
第八条
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对承租的公寓增加电容量。但施工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不得使用超负荷的电气设备和擅自改动供电设备。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乙方应自行设置必要的消防器材。
第九条
遇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致使乙方承租的公寓遭到破坏,甲方应视房屋破坏的程度,免收部分或全部租金,直至该公寓修复时为止。
第十条
乙方承租的房屋不得私自转让或转租。退房时须提前半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检验住房及其设备,确认完好(除自然损耗外)后,双方办理终止租赁手续。租金按终止日结算。
乙方主动申请调换公寓时,须缴付原租公寓的油漆粉刷费。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期满前三十天,如任何一方不提出异议,合同将自动延长一年。
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在北京签订,一式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___文写成,两种文本同等作准。
甲方代表: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
(本人签名) (本人签名)
日期 日期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调整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使用的余缺,甲方愿意租赁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乙方自愿承担合同。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有关房地产管理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1、甲方将深圳房产的建筑面积出租给乙方使用。
2、乙方应每月支付租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租金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形式在当月的前五天支付。
3、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支付租金履约款人民币元,甲方应出具收据。合同终止后,乙方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并搬出时,甲方应将履约款退还乙方、如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履约款项中扣除。
4、如乙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支付,乙方可向深圳公证处申请证书,乙方不承担延期责任。
5、甲方负责租赁物业的维修、房产税和土地使用费;每月管理费、水电费和其他杂费应由乙方支付、
6、租赁期内,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解除合同。甲方确需恢复自用的,必须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返还履约款项,赔偿乙方搬迁损失。赔偿金额为两个月租金;如果乙方确实有事要退房,必须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甲方,通知期内支付租金,甲方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7、租赁期内,如乙方故意或过失损坏房屋及设施,应负责修复和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8、乙方在使用物业时,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的结构和用途,不得存放任何违禁品、易燃物品、爆炸物等。同时,我们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特区的有关规定,遵守社会主义道德。
乙方如需装修人墙,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征得物业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后果由乙方负责。安装在墙上的'格子、窗户、鲜花、电器等,在乙方迁出时可以一次性打折给甲方,也可以拆除,但必须负责修复原状。
9、在租赁期内,如该房产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毁损,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甲方因重大损失或倾倒危险而未能修复房屋,乙方可将房屋退回或代甲方修复,并以修复费用抵充租金。
10、租赁期内,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的,甲方应及时出具登记租金催收单。如果乙方违约一个月或两个月未支付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本合同将因违约而终止。甲方应持租金催缴单及相关信函向公证处申请解除合同。
11、如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终止,甲方有权单方面收回该房产。甲方凭公证处出具的违约终止合同证明通知物业管理处。如乙方未能归还租赁房屋的钥匙,甲方有权与物业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共同见证进入其自有物业,并清点、拍卖乙方在该房屋中存放的物品,用于抵付拖欠的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如有剩余,应归还乙方、乙方承诺履行合同条款。如有违约,乙方将自愿接受甲方的上述处理。同时,我保证绝不提出任何异议。
12、如甲方未能从拍卖乙方存放在租赁房屋内的物品中抵扣租金、管理费及相关费用,则由甲方负责清偿,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索,直至清偿完毕。
13、租赁合同到期或解除时,乙方必须按时迁出,并清除所有家具和杂物。如搬出后五日内仍遗留箱、柜等物品,甲方应全权处理,视为放弃权利,并向物业管理部门报告,派人到现场作证,乙方不得有异议。
14、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的房产继续出租或出售,乙方有优先权。
15、本合同中用钢笔填写的文本与印刷文本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并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16、本合同如有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决。
17、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 ________甲方应向大厦管理处提交另一份副本。
出租人: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租赁甲方房产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产
甲方同意将坐落在市区路楼盘的房地产(自定编号为______________平方米,分摊共用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房产之详细建筑位置、使用范围以合同附件该房产的平面图为准,租赁面积以当地房地产管理局指定测绘所最后测量的面积为准。)
第二条经营用途
甲方将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作“______________ ”用途,主要经营。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乙方可自行命名该房屋名称,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名称中出现“金碧”或“恒大”字样。
第三条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保证金、物管费用
1、本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为自其中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为装修免租期,乙方在装修免租期内无需支付租金但需缴纳管理费及在装修期间乙方产生的水电费用,自装修免租期结束后第一日开始计算租金。
3、租金按(月、季、年)结算,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_______日前按金、支票、银行转账)付款方式向甲方缴付次月租金,甲方须向乙方提供相应的租金发票。
4、乙方应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作为保证金。在本合同租赁期届满且乙方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没有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甲方将该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甲方均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直至将租赁保证金全部抵扣完毕。
6、乙方向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月。具体由乙方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相应的物业管理合同约定。
第四条房屋交付
1、该房屋约定在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前交付使用。甲方依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房屋且乙方不同意顺延交付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若交付时间有所变动的,甲乙双方同意免租期及租期相应提前或顺延,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若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未有交付时间变动情况的,自房屋约定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装修期和租赁期,乙方超过30天仍不办理租赁物的接收手续的,甲方有权没收租赁保证金及收回该房产,终止本合同的继续履行,同时甲方有权将该房产转租予第三方。甲方有权继续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应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一切责任。”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乙方已视察过该租赁物的现场,并对租赁物的可利用空间、位置、配套、容积、实用性能、共用部位等均无异议。在交付租赁物时,双方应签署租赁物移交确认书,予以确认。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间,甲方有权利转让该房屋。甲方如将该房屋的所有权转给第三方,应提前按本协议乙方的通讯地址以邮局特快专递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在邮局发出通知之日(以邮戳日期为准)起15天内书面作出回复,乙方超出此期限没有书面回复、并承诺接受此房屋的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该权利,甲方可以将房屋所有权转给第三方。房屋所有权转移后,甲方应告知乙方房屋所有权转移情况。所有权转移后,该房屋受让人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享有原甲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如需变更合同文本中的出租人的,乙方须积极配合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重签租赁合同,若乙方从接到重签合同通知起15天内拒绝与新业主重签租赁合同的,本租赁合同自动终止,保证金不予退还。
2、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规定,不得进行非法经营活动,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并依据政府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经营,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消费者的监督,自觉向政府有关部门缴纳管理费用、税费等。
3、乙方负责承租房屋内的安全保卫、防火(含乙方二次装修的消防报建手续)及防盗工作。租赁期内,承租范围内消防责任人为乙方,全面负责所辖消防安全管理,所有人身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由于乙方(含其雇佣人员)原因导致事故发生,给甲方、顾客或其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民事、行政、刑事法律责任。
4、乙方负责自接收该房屋之日起所产生的水费、电费、煤气费、各种固网电话费、有线电视使用费、宽带网使用费、电路损耗费及其他所有费用。使用前乙方应与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协议,就物业管理和服务的有关事项进行约定,并配合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工作。
5、除房屋主体结构自然损坏应由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维修并承担费用外,房屋其他部位、设施设备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公共设施设备及场地的维修按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6、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装修或对房屋之装置、设施、电路作出更改。如因乙方擅自改变租赁物的结构、装修致使房屋受到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如乙方因使用需要对房屋进行扩、加、改建(含改变间隔)、室内外装修(包括重新装修、外墙墙面装修)或增加设备的,应于施工前将设计图、材料、承建商等有关装修资料提交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审核,必须取得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的书面同意并订立书面协议后才能进行。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对工程进行监督管理。如涉及水、电、煤气、消防、通信、空调及排污等中央系统的接驳、更改或搬移以及外墙墙面装修,必须取得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的书面同意,并由甲方认可的施工队施工。如乙方的装修或安装工程需向政府部门报批,乙方应自行报批并在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及相关的报批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对租赁物进行扩、加、改建或拆除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被政府有关部门要求恢复原状或作出行政处罚的,不论事前是否已获得甲方同意,均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应由乙方赔偿。
7、乙方应爱护及正常使用房屋及其设备,发现房屋主体结构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及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并积极配合检查和维修。因乙方原因延误维修而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使用房屋不当或者人为造成房屋损坏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8、乙方因经营所需安装空调设备的外机组及空调主机,须按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提供及指定的位置安装,该设备的安装及使用应符合国家环保、消防及其它有关标准或规范,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对前述安装工程进行监督。
9、乙方在该房屋内需要安装或者使用超过水、电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应事前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增容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10、租赁期间,乙方承担该房屋内部的清洁卫生、安全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垃圾按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地点堆放。
11、乙方在租赁期间内所投入的资金、人员管理、员工工资、工伤、保险及福利和经营中所发生的一切成本费用等经营事宜均由乙方负责,自负盈亏,与甲方无关。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债权债务纠纷、法律责任等也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责。
12、在租赁期满或提前解除合同时,乙方应将租赁物及设备按原状交还给甲方,并保持其完好(自然折旧或不可抗力引致的损毁除外)。双方应共同检查租赁物及设备,如有损坏,乙方应予以赔偿,甲方可在乙方保证金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租赁物的原貌(自然折旧或不可抗力引致的损毁除外),或让乙方保留其后来加上装饰或固定设施。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收购或补偿租赁期间的装修及设备设施的投入。如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恢复原状,甲方有权代为恢复原状并向乙方收取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
13、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政策。
14、严禁甲方人员以任何方式明、暗示乙方请吃、请喝、收受乙方礼金、礼品或接受乙方提供的其他私人便利或利益。严禁乙方以任何方式向甲方人员提供私人便利、行贿或进行非正常商务宴请。如果出现乙方在履约过程进行私下请吃、向甲方人员提拱私人便利、行贿等一切非正常的经济活动,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解除相关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乙方如有违约,仍须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乙方的上述行为严重的,甲方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如果乙方事后主动积极向甲方陈述事实,或乙方有证据显示以上行为为甲方人员施压的不得已行为,则乙方仍保留与上述行为相关的合同的权利的义务。
15、违约金、赔偿金的支付每逾期一天,按应付金额的3 %支付滞纳金。
16、在租赁期内,经房屋安全鉴定部门鉴定房屋不符合安全使用标准时,租赁合同自然终止,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17、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
1、租赁期内任何一方无法定或约定理由而单方解除合同,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与租赁保证金等额的违约金。守约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违约方还应就超过的部分进行赔偿。
2、乙方应按时交纳租金,如逾期30天不交租金的,甲方除有权向乙方追索租金及逾期交付租金的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且租赁保证金不予退回,甲方并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损失。
3、如乙方违法、违规经营,或在该房屋中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或经营、提供假冒伪劣商品,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承担合同全部租期内租金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甲方所受到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乙方还应就超过的部分向甲方进行赔偿。
4、乙方擅自改变本合同约定的该房屋使用用途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租赁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此造成的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有权按约定用途及营业范围使用物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该房屋,且不退还乙方已交付的租赁保证金,乙方还须按违约时以一个月的租金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6、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未续定合同且甲方要求收回房屋的,乙方须在合同期届满之日结清一切应交费用和款项并同时迁出。逾期未迁出的,每占用房屋一天,应按上月每日租金2倍向甲方支付租金,且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视为乙方放弃该房屋内的物品的所有权和其他权利,甲方有权任意处理。如房屋内物品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属第三方的,因甲方处理该物品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因甲方有法定或约定理由行使合同解除权而终止合同的,乙方须于甲方解除合同之日起2日内迁出该房屋。逾期超过3天未迁出的(此3天内的租金按上月每日租金计算),每占用房屋一天,应按上月每日租金2倍向甲方支付租金,且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逾期超过10天的,视为乙方放弃该房屋内的物品的所有权和其他权利,甲方有权任意处理。如房屋内物品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属第三方的,因甲方处理该物品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若提前终止合同,乙方除须按本条第1项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可即时收回房屋,预收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从违约之日起2日内必须将属于乙方的物品搬走。逾期未迁出的,每占用房屋一天,应按上月每日租金2倍向甲方支付租金,且视为乙方放弃该房屋内的物品的所有权和其他权利,甲方有权任意处理。如房屋内物品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属第三方的,因甲方处理该物品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9、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双方应共同交接该房屋及设备(如乙方不予配合,自乙方收到甲方通知一天内不办理交接的,视同乙方认可甲方的单方验收结果。),如发现有损坏的,则从乙方的租赁保证金中扣除,乙方的租赁保证金不足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有权留置并处理乙方的物品以做赔偿。对于甲方批准同意的房屋改建,乙方必须按原样复原,如经甲方决定暂不恢复原样的,乙方必须预先支付拆除及复原费用,费用由甲方依据有关定额确定。
10、乙方装修不得影响房屋的结构安全、不得破坏外立面、不得影响房屋的消防功能,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交纳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及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11、乙方不得利用不恰当的方式向业主散发宣传信息或擅自开展其他的商业促销活动,骚扰业主的正常生活,如有业主对此的投诉经查证属实,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甲方另有权从乙方交纳的租赁保证金直接予以扣除。情节特别恶劣或屡教不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交纳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及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其他补充约定
1、乙方在履约期间无违约行为,在租赁期满时,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如继续承租时,必须持合同原件和保证的单据,并需在租赁期满三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签订合同。否则,甲方有权不再将房屋租赁给乙方。
2、租赁期间因政府规划、征地拆迁等政府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在乙方结清租赁期限内的所有费用(含违约金)后将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本租赁合同自然终止。
3、乙方依本合同约定应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含违约金)的,如甲方对乙方有应付款的,甲方有权予以抵销。
4、本合同房屋在租赁期内,需要交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5、乙方同意按现状承租该房屋,该铺的工程改造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6、乙方的通讯地址为: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为:______________,电子邮件地址为:______________。甲方依本地址向乙方发送有关信函文件,因乙方所留地址有误或变更地址未通知甲方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向乙方所发送的信函文件等视为已送达乙方。
7、本协议壹式伍份,各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壹份送给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8、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出租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9、本补充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甲方(出租人):
立合同人
乙方(承租人):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地产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区 路(街) 的房屋(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地产的基本情况已载于本合同附件一。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地产。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地产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金按月 (季)结算,由乙方在每月(季)的前 日内交付给甲方。付款方式:
三、上述房屋承租给乙方使用时,其该建筑物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由乙方使用。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保证承租上述房屋仅作为 用房使用。
五、房地产租赁期内,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房地产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检查并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3.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地产,甲方将提前 个月通知乙方。
六、房地产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2.如需转租第三人使用或与第三人互换房屋使用时,必须取得甲方同意。
3.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
4.乙方将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5.乙方将在租赁期届满时把房地产交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地产,应提前 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
七、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地产租赁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八、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 院起诉。十、上述房地产在租赁期内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房地产租赁管理机关审查批准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合同副本 份,送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处)。
十四、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甲方(出租方)姓名:身份证:乙方(承租方)姓名:身份证: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如下租房协议:一、甲方愿把产权属于房厅出租给乙方使用。二、租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租金:人民币/月(大写)。按一季度缴租,计人民币(大写)四、缴租方式:一季度完结最少十天之前缴租下一季度房租;如不续租,则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不退押金。五、甲方收取乙方人民币(大写)元整(¥:元)作为有关费用(如水、电等)的`押金。待本契约期满或终止时,乙方结清一切费用后无息归还。六、乙方应爱护甲方的房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将承租房屋拆建、改建、扩建、装修等,否则造成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分租、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另行处理,并且甲方不退还剩余租金及押金。简单房屋出租合同书七、乙方不能以押金代房租。遇拆迁等不可抗力不能出租,按当月实际天数按月租费用计算租金。八、租赁期满时,甲方房屋如不继续租给乙方,应提早壹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如不续租甲方房屋,也应提早壹个月通知甲方。若续租也应提前壹个月重新签订租赁合约。出租方:(手印)联系电话: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授权代表)姓名: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传真:_______;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授权代表)姓名: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传真________;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
二、每年租金为 元,乙方第一次付年租金,合计 元,第二次付款应在前次租金期满前 个月即 年 月 日支付 年租金 元,如逾期不交,乙方应主动搬出。
三、承租期内甲方保证出租房屋无任何抵押、债务或其它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居住,并负责此房包烧费的支付。
四、承租期内乙方应自觉爱护房内各种设施,对消耗性质的物品(如装修洁具、水龙头、门、窗、锁具、墙砖、地砖等)乙方在使用过程中损坏,由乙方维护修理,合同到期保持物品使用功能,否则由甲方在租房押金中扣除。
五、乙方在承租期已满,没有说明续租和签约,占房不交,整天锁门,联系中断。
六、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24号《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3日内到当地派出所登记及办理暂住证明,预期不办者责任自负。
电表指数: 煤气指数: 水表指数:
七、补充协议:在承租期内每年物业费及有线电视费与同期租房费用一次性同时交给甲方。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 承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地产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_________的房屋(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地产的基本情况已载于本合同附件一。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地产。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地产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租赁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租金按月(季)结算,由乙方在每月(季)的前_________日内交付给甲方。付款方式:_________。
三、上述房屋承租给乙方使用时,其该建筑物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由乙方使用。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保证承租上述房屋仅作为_________用房使用。
五、房地产租赁期内,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房地产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检查并承担正常劫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3.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地产,甲方将提前_________个月通知乙方。
六、房地产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2.如需转租第三人使用或与第三人互换房屋使用时,必须取得甲方同意。
3.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
4.乙方将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5.乙方将在租赁期届满时把房地产交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担上述房地产,应提前_________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
七、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地产租赁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额的千分之一_________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八、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上述房地产在租赁期内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房地产租赁管理机关审查批准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处)。
十四、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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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房屋坐落 │ │ 地号│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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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产权所有人 │ │ 产权证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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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面积 │ │土地使用面积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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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使用性质 │ │ 房屋结构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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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四至界限│东│ │西│ │南│ │北│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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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附着物: │附图: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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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盖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一、本合同文本适用于房地产租赁立契。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议定后,可填人空白条款内或另行签订附件。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地产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_________的房屋(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地产的基本情况已载于本合同附件一。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地产。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地产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租赁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租金按月(季)结算,由乙方在每月(季)的前_________日内交付给甲方。付款方式:_________。
三、上述房屋承租给乙方使用时,其该建筑物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由乙方使用。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保证承租上述房屋仅作为_________用房使用。
五、房地产租赁期内,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房地产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检查并承担正常劫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3.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地产,甲方将提前_________个月通知乙方。
六、房地产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2.如需转租第三人使用或与第三人互换房屋使用时,必须取得甲方同意。
3.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
4.乙方将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5.乙方将在租赁期届满时把房地产交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担上述房地产,应提前_________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
七、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地产租赁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额的千分之一_________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八、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上述房地产在租赁期内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房地产租赁管理机关审查批准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处)。
十四、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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