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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房屋租赁合同(精选32篇)

作者:遂归池上酌日期:2024-07-31人气:9

导读:东莞市房屋租赁合同(精选32篇)东莞市房屋租赁合同 篇1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坐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

东莞市房屋租赁合同(精选32篇)

东莞市房屋租赁合同 篇1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坐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零月,出租方自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无统一规定,则由双方协商决定)。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冲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违约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东莞市房屋租赁合同 篇2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通讯地址: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通讯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 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人民币(大写)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 , , , , , 。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四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等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五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东莞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十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十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十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相当于押金数额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六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六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倍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2个月的月租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东莞市房屋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东莞市南城区晶城3栋401。 装修情况为:精装修

  第二条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5月2日,共计12个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

  (一)租金标准:1200元/月,大写:壹仟贰佰元/月。

  (二)租金支付时间:每月1日前;签订合同当日支付当月租金。

  (三)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向甲方银行帐户按月支付租金

  第五条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2400元(大写:贰仟四百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六条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视收视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20xx年5月1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相关物品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复原状/□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乙方放弃收回/□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八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15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转租

  (一)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

  第十条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15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15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1200元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100%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五)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100%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其中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东莞市房屋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________路________弄________号________室;房型规格________;居住面积平方_________米;

  2、室内附属设施:

  A:电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家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________支付,另付押金_________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第一次付款计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________天;

  (4)连续三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四、其它未尽事宜

  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

东莞市房屋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将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小区________楼________的住房(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租金、押金方式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千________百元整。乙方每半年支付一次租金给甲方。在上期房租到期前一周内支付。押金为________元整。租赁期满且乙方不再续租,甲方在确定屋内家电家具设施没有损环切乙方已经缴纳起试用期间的各种费用。甲方将租金退还乙方。

  三、双方权利

  1、该房屋用途为住宅用房,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3、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家居家电等设施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并赔偿损失。

  4、房屋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由乙方使用造成的相关费用等由乙方支付。

  5、租赁期间双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行事,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6、如果乙方不能正常交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押金不退。

  8、租赁期满而乙方不再续租,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

  四、其他约定

  (一)屋内家具家电及其他设施(1)床铺一个。(2)柜子一个。(3)电脑桌一个。(5)空调一台。(6)热水器一台。(7)电视一台。(8)房间钥匙两把。(9)燃气IC卡一张。(10)橱柜、抽油烟机。(10)座便器、洗手盆。花洒等。(11)窗帘等。

  (二)当前的水、电、气等表状况:(1)水表现为________度;(2)电表现为________度;(3)燃气现为________度。

  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从双方签定合同之日起生效。

  乙方入住日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手印):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手印):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东莞市房屋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名 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名 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房屋情况、居住要求及成交方式

  1、甲方同意将座落于东莞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__________(整体、部分)出租给乙方作住宅使用,房屋居住人数限__________人,居住人员的基本情况详见附件《居住人员信息表》。租赁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租赁房屋户型:__________室__________厅__________卫。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和装修的基本情况详见附件《房屋交接及设备清单》,乙方对房屋的现状已作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2、房屋用途:乙方租赁该房屋只能作居住用途,不得安排人员在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居住。乙方承诺遵守国家和东莞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得擅自改变约定用途。

  3、甲方与房屋产权所有人的关系为第__________种:

  (1)甲方为产权单独所有人,

  (2)甲方为产权共同、按份共有人,

  (3)甲方为合法委托人,

  (4)甲方为合法承租人,

  (5)其他__________。

  4、甲、乙双方通过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成交:

  (1)甲乙双方自行成交;

  (2)甲乙双方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

  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机构备案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三条 租金约定

  1、房屋月租金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金按_________(月、季、年)结算。

  2、其他约定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租金支付方式

  1、乙方在_________(月、季、年)的_________日前按第_________种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合同签订后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甲方首期租金。乙方支付租金后,可以要求甲方开具收款凭证。

  2、租金支付方式为:

  (1)现金支付

  (2)银行转账

  甲方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移动支付

  移动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移动支付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租赁保证金

  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交纳(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不得超过三个月租金数额。租赁保证金由甲方保管,期间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或合法解除合同时,乙方未发生违约责任的,甲方将保证金本金退回乙方或抵偿租金。如乙方未付清租金及相关费用等因租赁行为而产生的债务,甲方有权将保证金用于抵扣乙方所欠的债务,剩余部分无息退还给乙方;不足以抵扣的,乙方应当予以补足。甲方收取保证金应当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六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承担:

  (1)水费

  (2)电费

  (3)电话费

  (4)电视收视费

  (5)供暖费

  (6)燃气费

  (7)物业管理费

  (8)房屋租赁税费

  (9)卫生费

  (10)上网费

  (11)车位费

  (12)室内设施维修费

  (1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房屋相关费用详见附件《其他相关费用明细》。

  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七条 房屋交付、返还

  1、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甲、乙双方于房屋现场进行实地交验,并在《房屋交接及设备清单》中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2、合同解除或期满起_____日内,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气使用等情况进行交验,乙方应按约定和《房屋交接及设备清单》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房门钥匙等,并结清应当承担的费用。

  3、合同解除或期满后没有续约的,乙方应在_____日内向甲方交还房屋,并搬走乙方随身和自行添置的物品,超过_____日的,视为乙方放弃物品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乙方逾期未搬走的物品,乙方不得要求甲方返还物品或进行赔偿。

  第八条 装修约定

  若乙方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者增加设备的,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且甲方有权对工程进行监督;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进行装修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貌或者赔偿损失。装修的有关审批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从甲方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之日起,乙方用水、用电如需增容或增加设施的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

  第九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按时交付房屋给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按当月租金额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迟延交付房屋的违约金计至甲方实际交付房屋之日止。甲方迟延交付房屋达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当月租金额的_____倍支付违约金。

  甲方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约定,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在房屋交付后_____日内提出;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当按照当月_____倍租金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保证对租赁房屋享有所有权或出租权并可实际行使,进而保证租赁物无权属争议,不会因租赁物被抵押、被担保等任何原因导致第三方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利益,不会导致租赁物被查封、被限制使用,更不会影响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方式使用。

  租赁的房屋,甲方如已作抵押或查封,有关司法行政机关限制出租或已通知拆迁而未如实告知乙方,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视作甲方违约。甲方按照当月_____倍租金额支付违约金。

  3、租赁期间,甲方如需将该房屋转让,应当提前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该房屋的优先购买权。

  4、甲方应保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安全及其正常使用。出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甲方应于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_日内进行维修,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后不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履行维修义务的,乙方可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5、乙方应按时向甲方缴付租金,未按约定缴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须按照应付款项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日未缴付租金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出租的房屋。

  6、租赁期间,乙方居住租赁房屋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府有关部门规定以及当地的乡规民约。乙方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任何违法及非法活动(如赌博、卖淫、传销、拐卖等),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出租的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7、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包括:群租、部分转租、变相转租)、转让或转借给第三方使用。否则乙方即构成违约,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合同解除时乙方应立即按可以正常使用的状态返还房屋并清退第三方,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当月_____倍租金额支付违约金。

  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租的,转租终止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

  8、乙方为该房屋租赁期内的消防直接责任人,乙方应做好该住宅范围内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如因乙方原因发生火灾等灾害性事故造成损失需要赔偿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乙方为该房屋租赁期内的实际管理人,乙方应做好一切安全防范措施,如因该房屋、消防设施、水电设施和其它配套设施的擅自改动或使用不当原因造成乙方及任何第三方的人身及财物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如因该房屋、消防设施、水电设施和其它配套设施的自身原因造成乙方及任何第三方的人身及财物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9、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的,或由于乙方的疏忽或过错导致该房屋内部的任何设施或装置(包括家具、门窗、玻璃、电线装置或其他设备)损坏而造成甲方及任何第三方的损失,乙方须负责修复并赔偿。乙方不维修或赔偿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赔偿,费用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应按时足额缴纳居住房屋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管理费等)。因乙方租赁期间拒交或迟延缴纳上述费用及由此产生的罚款、滞纳金,导致甲方被追缴上述款项的,甲方通知乙方处理上述事宜,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向有关单位缴纳欠付的全部费用及罚款、滞纳金。若乙方拒不缴纳,甲方代为缴纳上述款项后,乙方应双倍支付甲方已缴纳的费用。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没收乙方押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11、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单方上调房屋租金或加收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相关费用。甲方单方上调房屋租金或加收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当月_____倍租金额支付违约金。

  12、租赁期间,除本合同约定的相关单方解除条款(第九条第1点、第5点、第6点、第7点、第10点和第11点)以外,任何一方未征得另一方同意而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所导致的损失,并可按(月、季、年)租金的_____%向违约方收取违约金。

  13、租赁期满,甲方继续出租该房屋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但乙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_____日内与甲方协商一致并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14、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因政府征收征用、拆迁租赁房屋或不可抗力的情况

  租赁期内,因政府需要征收征用、拆迁租赁房屋或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战争等)原因,造成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部分不能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可终止合同或变更相应条款。

  无论上述何种原因导致本合同涉及房屋被拆迁的,双方都应当配合政府正当合法的拆迁工作,相关补偿费、赔偿费全部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异议。如因乙方无理阻挠拆迁工作产生的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按照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时间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部门登记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登记备案

  本合同可选择线上或线下进行登记备案,具有同等效力。租赁期间如发生合同转让、解除或终止的应选择线上或线下进行登记备案。甲乙双方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的,可委托经纪人进行登记备案。

  1、线上备案:甲乙双方于东莞市房屋租赁监管服务平台进行合同网签,平台系统自动将有关信息进行备案;未通过平台进行合同网签的,可登陆平台上传有关信息进行备案。

  2、线下备案: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甲方或乙方须到房屋所在地新莞人服务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十四条 其它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中甲乙双方的下述通讯地址为履行合同通知义务唯一有效地址,若在履行本合同中双方有任何争议,甚至涉及诉讼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相应责任。

  3、其他补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东莞市房屋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 李 融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4223228 身份证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东莞市南城区晶城3栋401。 装修情况为:精装修

  第二条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5月2日,共计12个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

  (一)租金标准:1200元/月,大写:壹仟贰佰元/月。

  (二)租金支付时间:每月1日前;签订合同当日支付当月租金。

  (三)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向甲方银行帐户按月支付租金

  第五条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2400元(大写:贰仟四百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六条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视收视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20xx年5月1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相关物品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复原状/□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乙方放弃收回/□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八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

  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15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转租

  (一)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

  第十条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15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15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1200元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100%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五)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100%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其中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 承租方(乙方)签章: 住所: 住所:

  身份证: 身份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东莞市房屋租赁合同 篇8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坐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零月,出租方自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无统一规定,则由双方协商决定)。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冲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违约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有效日期至 年 月 日

东莞市房屋租赁合同 篇9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坐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零月,出租方自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无统一规定,则由双方协商决定)。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冲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违约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鉴(公)证意见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关

  电挂:

  邮政编码:

  签约地点:

  有效日期至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电挂: 邮政编码: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经办人 鉴(公)证机(章) 年 月 日

东莞市房屋租赁合同 篇10

  出租方姓名(甲方):___________

  承租方姓名(乙方):_____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位于单间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220_年月日至220_年月日,计个月。乙方居住人数:人,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则按每月元结算。结算周期为三个月,根据先付租金后用房的原则,签订合同后,乙方先付第三个月租金给甲方。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网络费、燃气费、物业费、清洁费等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室内物品清单:床、衣柜、桌柜、空调、沙发、冰箱、洗衣机、热水器等,为保障双方权利,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押金:元,租赁结束时,甲方须交还押金。若乙方在租赁期间损坏房屋设备,乙方需赔偿甲方损失。

  五、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a、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b、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c、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d、拖欠租金累计达15日。

  e、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f、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如{卫生间,墙壁}。

  六、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七、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可以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一个月房租元。

  八、租赁期满后,乙方不再承租的,应在2日内将房屋交还甲方。任何滞留物,均视为放弃,任凭甲方处臵,乙方决无异议。

  九、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原因导致该房屋不能出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东莞市房屋租赁合同 篇1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房屋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 、间数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 、房屋质量__________ 。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提示: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三条 租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 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

  第六条 租赁房屋的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条 租赁房屋的维修:____________________ 。

  出租人维修的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承租人维修的范围以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八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九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

  第十条 定金(大写)__________元。承租人在___________前交给出租人。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________个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____________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迟延交付房屋_______个月以上;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二条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滞纳金。

  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损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可由发事人协商解决;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东莞市房屋租赁合同 篇12

  出租人:

  身份证号码:

  承租人:

  身份证号码: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甲、乙双方共同签订本租赁合约,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1、甲方同意将珠海市房一套,租给乙方作居住使用。租期为个月,从x年xx月xx日至x年xx月xx日止。

  2、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并在每月日前将当月租金交清。如拖欠租金达10天以上,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该住宅,并没收押金。

  3、签订本租赁合约时,乙方须向甲方缴交人民币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和财物押金。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无违约或把房内财物丢失、损坏等情况,甲方须如数退回押金给乙方。

  4、租赁期间,该住宅的出租管理费由方负责缴纳,有线电视费、水电费、电话费及小区管理费等应由方全部负责。

  5、乙方应维护该房清洁卫生,注意防火、防盗等到安全防范,不得在房内做任何违法行为,否则由此带来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6、甲方承担该房屋工程质量及维修责任。乙方在室内装修时须得到甲方的同意,但不能改变房屋的'墙体、结构及用途,乙方故意或过失造成该房及配套设施、财物损坏或丢失,应恢复其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7、租赁期间,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壹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双倍返还乙方租房押金如乙方需退房,必须提前壹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所交押金退回。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有权没收押金。

  8、如合同期满,乙方有权优先租赁的权利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将房屋交回甲方使用,并缴清负责的费用,经双方移交无误,甲方须退回押金经乙方。

  9、配备用品:。

  10、补充事项:。

  11、本合同一式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12、双方共同确认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于珠海市。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x年xx月xx日

东莞市房屋租赁合同 篇13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期限:__________,即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每月________元,乙方应每___月付一次,先付后住。第一次乙方应于甲方将房屋交付同时,将房租付给甲方;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付清。

  四、租房押金: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 _____ 元,到期结算,多余归还。

  五、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 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

  2、 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

  3、 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电梯、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 入住日抄见:水___度,电___度,煤气___度。所有费用乙方应按时付清。

  4、 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

  5、 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如需开具房租发票,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支付。

  7、 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 本合同经签字(盖章)生效。

  9、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有违约情况发生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________元,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须另行追加赔偿。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东莞市房屋租赁合同 篇14

  合同编号:

  出租方(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和公平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拥有合法出租权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况

  1.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以下简称出租房屋或房屋);出租房屋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最终以产权证为准),共 层;乙方实际向甲方租赁房屋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包括院落、停车位等。(房屋的土地宗地图、房屋平面图和租用院落/停车位平面图如本合同附件)

  1.2 出租房屋土地证编号: 房产证编号: 字第 号,房屋主体建筑结构为混合;(土地证和房产证如本合同附件)。甲方作为该房屋的合法出租人与乙方建立房屋租赁关系。

  1.3 甲方有权抵押或担保,但应在本合同签订七天前书面告知乙方,并且保证引起的债务纠纷不影响乙方。因甲方未书面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被查封、出租权有瑕疵或存在债务纠纷等其他情况影响乙方正常营业,乙方依影响而损失程度有权向甲方请求赔偿,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首年租金30%的违约金及赔偿乙方所有损失(包括装修改造、酒店配套设施设备用品购置、筹建费等费用),双方有权依照约定解除合同。

  1.4 乙方租赁该房屋合法使用(包括酒店住宿、餐饮、小商品零售、商务办公等)。

  1.5 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将拥有产权或使用权的距本合同出租房屋500米以内的任何物业(含本出租房屋)出租给其他第三方经营酒店住宿业。

  二、租期和交房

  2.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 年 月 日(交房日)前向乙方交付房屋(交房前甲方应达到10.5条之交房条件,否则乙方有权不接收房屋)。该房屋租赁期15年,自 年 月 日(起租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果双方协商调整交房日期的,起租日和租赁期间也相应调整。交房日至起租日期间为免租装修期,免租装修期为7个月,乙方无需支付租金等任何费用(乙方装修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2.2 甲方应按约定时间将全部租赁房屋交给乙方,并由甲、乙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局部交房或交房存在主体结构安全或市政配套设施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等问题的均不视为完全交房,房屋交接书作为交房时现状记录;交房日自完全交房开始计算)。甲乙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并不免除甲方出租房屋由于产权瑕疵、房屋抵押等问题应承担的违约及赔偿责任。

  2.3 自交房日开始,房屋内的设施设备等均由乙方自行处置,甲方不得干涉,在保证该房屋主体结构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可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改造以满足乙方使用要求。因乙方不合理改装造成主体结构安全、消防、电梯、排污、水管、电路、外墙的损害,乙方应承担所有责任,甲方有权阻止,并要求乙方整改。

  三、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3.1 甲、乙双方约定:自起租日起乙方租用范围(含房屋、院落、设施设备等)之租金为: 元/年,每3年递增5%,租期内租金明细如下表,乙方无需支付本合同租金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全向乙方交付该房屋,逾期一天应当向乙方支付合同季租金0.05%的违约金;逾期30日仍未交付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金(乙方有权从日后的租金中扣除),乙方也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

  付款期间

  第1-3年元元

  第4-6年元元

  第7-9年元元

  第10-12年元元

  第13-15年元元

  3.2押金为壹个月租金,即押金为 万元。首期租金在本合同签订7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每季度提前5天支付季度租金。乙方无故拖欠租金的,应按拖欠租金的0.05%/日支付滞纳金。

  甲方收取租金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四、配套设施及相关约定

  4.1公用配套设施:

  4.1.1 水:甲方同意将自来水进水管(性质商用,管径DN110)接至房屋内乙方指定位置并安装独立水表计量(如为总表分户的,损耗按用水量分摊),并用水额度不低于3000吨/月。

  4.1.2 电:甲方提供800KVA装接容量、安装独立电表计量(如总表分户的,损耗按用电量分摊。)、商业用电性质的三相电给乙方独立使用并用满足乙方使用要求的电缆接入房屋内部乙方指定位置。

  4.1.3 气:甲方负责按乙方要求接入并开通管道煤气(或天然气)到乙方指定位置。

  4.1.4 有线电视:甲方负责按乙方要求接入并开通到每楼层指定一个点,乙方承担月租费。

  4.1.5 市政:甲方负责按乙方要求接入并开通,乙方承担使用费。

  4.1.6 排污:甲方承诺出租房屋排污已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并向乙方提供有效期内的排污证或相关文件,以及提供配套规模的化粪池供乙方使用。

  如现状与前述不符的,甲方承诺在交房后30天内办理完毕接入及开通手续并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费用(包括开户费、开通费、工程费、表费和设施设备费等)。

  与出租房屋有关的包括水、电、气、供暖、有线电视、排污等市政配套设施的历史欠费,甲方应交房前与相关单位或部门结清。如果因历史欠费给乙方造成影响或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全部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也有权直接从需支付的租金等费用中扣除。

  4.2 其他相关约定

  4.2.1 电梯:2部客梯,客梯应为一线品牌。最大承重、最大载人数应确定清楚。

  4.2.2 消防:甲方出租的房屋必须满足消防安全要求,并为乙方提供:

  (1)原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如验收意见书中需整改的,由甲方负责整改并承担相关费用);

  (2)两路消防供水(管径DN110)或满足消防要求的消防水池;

  (3)不少于2个消防疏散通道且满足消防要求;

  (4)与其他建筑物的消防间距满足消防要求;

  (5)如果现状与前述不符的,甲方承诺在交房后30天内完成并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费用;如果因甲方未满足上述要求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负责全部赔偿。

  4.2.3 甲方同意乙方根据需要及市容要求自行安装空调(可使用分体式空调在外墙悬挂空调室外机)。

  4.2.4 甲方同意乙方根据需要自行安装及维护水泵、水箱、水池、锅炉等设施设备;须符合安全、环保、消防的要求;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上述设施设备的安装位置,乙方有权根据需要在甲方指定范围内自行调整位置。

  4.2.5 甲方出租给乙方之院落和停车位供乙方免费使用。停车位不少于40个。

  4.2.6 乙方租赁房屋及院落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包括房产证中注明及未注明的所有建筑)由乙方免费使用,根据需要乙方可自行在院落或建筑物内外搭建辅助用房,无需向甲方另外支付任何费用。乙方承担安全、消防、环保、卫生等责任。

  4.2.7 乙方租赁范围内房屋及院落所有的广告发布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甲方同意乙方可将承租范围内的外墙面装饰为乙方自行确定的颜色。

  4.3 配套设施及相关费用负担:

  4.3.1 租赁期间,乙方自行承担因使用租赁房屋所发生的水、电、气、有线电视、通讯、供暖、排污等与酒店经营相关的费用。

  4.3.2 在乙方租用房屋范围内且由乙方独立使用之设施设备的维护及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另有约定除外)。

  4.3.3 租赁期间与出租房地产有关的手续由甲方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

  4.3.4 除本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之费用外,房屋租赁期间由非乙方原因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公用配套设施如水、电、气的维护费、改造费和增容费等)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4.4 甲方同意根据乙方要求提供与乙方工程相关的建筑物图纸和相关资料以保证乙方设计、装修和改造等工作顺利进行。

  五、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5.1 甲方交房时应保证出租房屋结构安全及可正常使用,如甲方出租房屋主体结构存在安全隐患或经房屋鉴定专业机构鉴定不能满足乙方改造为酒店使用的,乙方可以根据自身使用要求对租用房屋进行加固和改造,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5.2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主体结构及甲方提供的附属设施非乙方原因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收乙方通知后的叁日内进行维修并于贰拾日内修复或在合理的时间内修复。逾期不维修不修复,影响乙方使用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并从房租中直接扣除,乙方提交抬头甲方的正规发票。因此影响乙方经营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上述维护责任,造成乙方或任何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3 租赁期间,因乙方不合理装修改造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造成的任何财产或人身损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拒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乙方承担费用,乙方仍承担使用过程产生的责任。

  六、续租及返还

  6.1 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日6个月前,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合同自动延续五年。

  6.2 如合同租期届满不再续租的,乙方应在本合同租期届满后的第15个工作日内返还该房屋;返还时双方应结算费用。如果租期届满15个工作日内乙方仍未归还房屋的,甲方也有权要求强制退租。超过期间租金按日租金2倍支付,每10天支付一次。其他乙方发生的费用仍由乙方承担。

  6.3 乙方返还房屋应符合正常使用状态,所做装修无需复原;乙方装修添置的可以分离的设施、设备和器具等有权自行处置,但不能破坏墙体。

  七、转租、抵押和转让

  7.1 房屋租赁期间,甲方同意乙方转租部分房屋或院落,同意乙方将该房屋全部转租给与乙方有直接或间接股权关系之关联公司;如乙方要求变更承租方为该关联公司的,甲方同意配合办理与该关联公司的租赁手续。所有的相关的税费由乙方与第三方承担,协议正本一份送甲方备案,如协议中有损害甲方利益的,甲方有权提出异议;租期不超过本合同期限,所以改装等规定不超过本合同框架内。

  7.2 租赁期间甲方抵押该房屋的,至少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保证不影响乙方的承租权。

  7.3 租赁期间甲方如出售出租房屋的,应至少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优先购买权。如房屋产权变更,甲方保证本合同继续履行。甲方三个月没收到乙方优先购买权行使书,视同放弃优先购买权。

  7.4 出租房屋进行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或变更前,甲方有义务将本租赁关系如实告知相关关系人。

  八、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8.1 在租赁期内,如不可抗力导致出租房屋毁损灭失,乙方认为无法继续经营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8.2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但甲方应赔偿乙方的装修残值(含装修改造、酒店配套设施设备用品等费用支出)及乙方的经营损失,乙方应在政府向乙方赔偿的范围内得到合理赔偿,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向政府赔偿份额中的权益。

  8.2.1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被政府征用;

  8.2.2 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8.3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按当月租金的贰倍支付违约金;违约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8.3.1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全向乙方交付出租房屋,逾期30日仍未交付的;

  8.3.2 出租房屋存在产权瑕疵、债务纠纷等等情况,乙方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

  8.3.3 出租房屋存在主体结构缺陷或安全隐患,影响乙方使用的。

  8.4 乙方有权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但乙方固定装修(不可离墙、存坏墙体部分)归甲方所有。

  8.5 房屋交付后,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或承诺或因其他非乙方原因出现阻碍事由,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装修施工或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目的正常对外经营的,乙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在阻碍事由存续期间,甲方每天应向乙方支付年租金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并免收乙方租金(如为免租期或开业准备期则该期间顺延)。遇上述情况,自乙方书面通知甲方之日起满10日,甲方仍未解决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款项,以及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8.6 本合同生效后,如果在约定期限内,甲方仍未达成10.5条所述交房条件的,乙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甲方应在三日内退还乙方已支付的费用(如有),并承担违约责任。

  8.7 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的上述情况外,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提前解除或终止本合同;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下若一方必须提前终止本合同收回或退还房屋的,违约方应按提前收回或退还天数租金的贰倍向非违约方支付损失赔偿金;如不足弥补给非违约方造成的损失,违约方还应予以赔偿。甲、乙双方需就违约事宜及损失赔偿另行签订终止协议并实际履行到位;该终止协议实际履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并执行。

  九、财产保险

  9.1 甲方自行负责办理出租房屋物业及公用设施设备的财产保险并承担费用(乙方作为被保险人之一,甲方作为受益人),如果甲方未按约定投保,甲方同意自行承担责任。

  ■ 投保的险种应为财产一切险。

  ■ 财产险投保总额应等于或高于建筑物资产账面原值,并在保单中约定赔付时按照资产重置价值赔付。

  ■ 保单的保障范围必须包括常见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暴雨、水灾等自然灾害。

  ■ 乙方作为被保险人之一(保单中应约定保险公司放弃对于被保险人及其关联公司的代位求偿权)。

  9.2 乙方负责办理自行装修及添置的设施设备等财产保险并承担费用。

  9.3 如发生保险事故,甲乙双方自行向各自投保之保险公司索赔,双方互相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十、其他条款

  10.1 本合同部分条款的争议或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履行,甲乙方各自与第三方的争议和对方无关。

  10.2 本合同生效的30日内,甲方负责按规定向当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并承担费用;如双方提前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甲方应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的15日内注销备案登记。

  10.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此前双方签订的预约合同与本合同约定相冲突的,以本合同约定为准;不冲突部分构成相互补充,亦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

  10.4 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出租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5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三份,自双方盖章后生效;但如果在生效后30日内,甲方仍未达成如下交房条件的,乙方有权不接收房屋并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费用并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① 本合同及此前双方签订的预约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应完成的各项出租房屋改造工作;

  ② 本合同及此前双方签订的预约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应完成的各项手续批准;

  ③ 本合同及此前双方签订的预约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应完成的各项配套及公用设施提供到位。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电 话: 电 话:

  住址邮编: 住址邮编:

  日 期: 日 期:

  合同附件:

  序号文件名称文件种类是否提供

  1产权方有效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产权方盖章或签名

  2出租方有效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如出租方非产权方)复印件出租方盖章或签名

  3土地证及土地宗地图产权方盖章或签名

  4房产证及房屋平面图产权方盖章或签名

  5院落平面图及停车位平面图产权方盖章或签名

  6原房屋竣工图纸产权方盖章或签名

  7原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产权方盖章或签名

  8广告位平面图出租方盖章或签名

  9授权委托书产权方及受托方

  10转租确认书产权方及转租方

  11承租权确认函抵押权人(银行)

东莞市房屋租赁合同 篇15

  你好,晋中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如下: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男/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男/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市__________街道__________小区_____号楼_______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计___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_____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东莞市房屋租赁合同 篇16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甲方将自有的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

  一、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_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____

  1.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入股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及费用的。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期满后如果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甲乙双方可以继续签订租房合同。

  二、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_________元整,年租金共计:________________元整。付款方式为季度付款(即押一付三),乙方在每季度前______天内缴纳租金。

  2.甲方一次性收取乙方押金____________元整。合同到期日、物品验收后、费用结清完、甲方退还乙方押金。

  3.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其他费用

  1.乙方负责缴纳电话费、宽带费、卫生费、有线电视收视费、水费、电费、天然气费。

  2.甲方在租赁期内付担:____物业费(包括电梯费、水泵费)、供暖费。

  四、出租人的责任

  1.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无故收回房屋,如甲方中途要求收回房屋,乙方可以拒绝。

  2.若因客观因素不能出租此房,甲方应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

  3.甲方若无故且未征得乙方同意,收回房屋,则作违约论,甲方除退还剩余房款,并应补偿因搬迁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费用。

  五、承租人的责任

  1.乙方对甲方楼内的设施、设备在使用工程中要进行爱护如有损坏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费。

  2.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付租金及各项费用,如有拖欠,甲方有权收回房屋,终止合同。如果提前退租需要缴纳1个月租金,如合同到期乙方不继续租用房屋需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

  3.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因乙方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造成房屋损坏或不良后果,乙方必须修复并赔偿损失。

  4.房屋因自然损坏,由甲方负责修复,因乙方使用不当而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缮,因不可抗拒而毁损,本合同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六、房屋及收回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3.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

  七、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或取消本合同。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东莞市房屋租赁合同 篇1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房屋坐落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租赁期限、用途  

  1、 该房屋租赁期为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乙方本人________使用。  

  3、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壹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三、 乙方向甲方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四、 费用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租金为____________________。  

  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上交租,房租一次付清,保证金由上________年度保证金转入,不再另行交纳。合同到期后乙方如不再续签合同交回房屋后退还全部保证金。如到期不续租又不交回房屋的公司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并强行清理。  

  3、电费按实际发生额交纳,每月交纳一次。要求每户自行安装电表,电表归个人所有。  

  五、房屋修缮与使用  

  1、甲方向乙方收取的费用仅为房屋租赁费,不承担任何与租赁房屋有关的维护、维修及卫生等责任;此类事项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取暖事宜由乙方自行解决。如乙方需用甲方的电源,乙方应自行安装电表,并向甲方交纳电费。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或改变内部结构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3、乙方租赁的房屋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的结构和设施,乙方自行装修部分,甲方不予承认,甲方收回房屋时不做任何补偿。  

  4、因本公司厂房属于工业用房,乙方租用后如超出甲方经营范围所产生的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乙方在租赁期内,在房屋内外的人身、财产安全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同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  

  3、租赁期满前,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一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赁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4、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6、如甲方决定在合同期内终止合同,可提前30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清空房屋,甲方退还剩余房租,不再承担其他责任。  

  八、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给甲方。  

  3、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有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九、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履行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一、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不成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东莞市房屋租赁合同 篇18

  NO: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将其所有的坐落于温州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产,计面积______________㎡,出租给乙方,根据《浙江省房屋租赁管理条例》、《温州市城镇房屋租赁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如下,以供共同信守执行。

  (一)租期______年,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日止,月租金元整,按____付一次,计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先付款后用房.下次租金乙方应提前______支付给甲方。甲方逾期交付房屋,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对方支付月租金每日______%的`违约金。

  (二)房租首期付款期限是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计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三)乙方应爱护租房,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乙方也不准擅自将该房屋进行转租,不得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四)乙方承租前水表______吨,电表______度,租期内所用水电、电话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费概由乙方负责结清。

  (五)乙方需要交甲方押金______元,租期满后,房内设施完整,费用结清后多还少补。

  (六)该房出租,乙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由甲方到有关部门办理租赁许可手续。

  (七)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_____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支付违约金;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______日通知甲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并按月租金的______%支付违约金。

  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签名后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中介方各执一份。

  双方承诺对本协议已经详细阅读理解并没有任何异议

  出租方:承租方:中介方:温州鹿城区屋特佳房屋介绍所

  房地产经纪持证人员姓名:

  房地产经纪证编号:

  电话:电话: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

东莞市房屋租赁合同 篇19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关系,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订立本租赁合同。

  一、 租赁内容

  第一条:甲方将其位于大连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公建租赁给乙方作为商业经营用途,经营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甲方对所出租的商铺具有合法产权,并出示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等文件; 乙方也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不得挪作它用。第二条: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公建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共2层,甲方将该公建交付乙方使用时,公建结构及配套设施为:_____年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

  二、 租赁期限

  第三条:甲乙双方商定,租赁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截止,共______年。

  第四条:

  (一)、乙方有如下情形之下时,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收回公建。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公建转借其他人使用的;

  2. 乙方利用该公建从事非法活动或损害公共利益的;

  3. 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超过___天的。

  (二)、甲方有如下情形之一时,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1. 不能提供房屋或提供房屋不符合条件,严重影响使用的;

  2. 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使用的。

  第五条:合同期满后,此合同自动解除。如乙方有意续租,可于合同期满前____天向甲方提出申请,经双方协商,重新订立新的租赁合同。

  三、 租金及其支付方式和其他费用

  第六条:甲乙双方商定,该公建的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大写_______万_____千元整)。

  第七条:租金按年计算,分别为第一年______万_____千元整,第二年______万_____千元整,第三年______万_____千元整,第四年_______万_____千元整,第五年_______万_____千元整,从第五年至第____年为_______万_____千元整。每年租金到期前(到期日期为每年的.___月___日)90天将下一年租金一次全额交付给甲方。

  第八条:订立本合同后甲方将公建交付乙方使用时,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纳第一年年租总额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并缴纳水电煤气费用押金_______元,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押金不予退还,合同终止时乙方不出现与公建相关费用欠费情况,甲方应与退还押金。

  第九条:合同期内,政府对租赁物征收的有关税项,应由乙方负责缴纳。

  第十条:合同期内,该公建的卫生费,物业费,取暖费,煤气费,水费电费及经营活动产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如期足额缴纳上述费用,如因乙方欠费造成向甲方追缴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缴。乙方承担一些后果。

  四、 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第十一条: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公建及配套设施在交付乙方使用时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

  2. 负责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证明。

  第十二条:乙方的责任和权利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所租赁的公建及配套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 乙方不得在租赁区域内贮存危险易燃违禁等危险物品。 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不得无故,不经甲方允许的情况下拖欠。 乙方在承租的公建内需要安装或者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应事前征得甲方同意,并由乙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增容手续,费用由乙方负担。

  1. 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时,经甲方检查公建及其配套设施,无异议后,乙方将公建交换甲方。乙方负责损坏范围的赔偿。

  2. 在租赁期内若由乙方造成火灾、水灾等灾害给公建或他人造成的损失伤害,乙方负责一切损失及后果。

  五、 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第十三条: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产权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等,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 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合同期内,乙方如欲将租赁的公建经营项目出兑给第三方时,必须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并经过三方书面确认,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可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并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六、违约及处理

  第十五条: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均视为违约。

  第十六条:单方违约的,守约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违约方必须在15天内向守约方赔付相当6个月租金总额的违约金,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的额外经济损失的,应在15天内一次性给予赔偿。

  第十七条:违约方逾期向守约方赔付违约金或逾期向守约方赔偿经济损失的,每逾期一天,违约方应向守约方加赔违约金总额1%或(及)实欠赔偿总额1%的滞纳金。

  第十八条: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双方免责。

  七、 合同生效及纠纷处理

  第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印后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协定,制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甲乙方签字盖章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当双方产生任何异议,始终不能达成共识,甲方有权当方面终止合同,并无义务承担任何赔偿及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合同纠纷,应采取平等协商的方式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指定地的地产主管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或依法向甲方制定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八、 其他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正式文本共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联系方式:

  日期: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联系方式:

  日期:

  签字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东莞市房屋租赁合同 篇20

  出租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赁房屋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根据我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房屋租赁合同,各方应恪守执行。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房租期及租金

  甲方给予乙方租赁房屋的免租期(装修期)为半个月,即从20_ 年5月 14日起至20_年 5月 31日止;乙方租赁房屋租赁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在免租期内可以进场装修及安装自用设备,并可营业,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的装修行为不得损害其它商户、业主的权益,并遵守相关行政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方对装修管理的要求。计算租赁费用的依据:以产权证所载明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准,建筑面积78平方米。

  1、租赁费用计算公式为:第一年租赁费标准为15000.00元/年(壹万伍仟元整),第二年租赁费标准为20_0.00元/年,第三年租赁费标准为23400.00元(注:该租赁费用为建筑面积78㎡为准,每平方25元/月为依据)。

  2、房屋租金从第四年起,每年递增1872.00元。即每平方每年上调2元。(78_2_12=1872元)租期以三年为以标准,后续租金根据市场行情甲乙双方再具体协商。

  第二条 租赁费用支付时间、方式及逾期付款责任

  1、租赁费用支付时间:乙方应于免租期期满前30日内支付本合同第一个计租期租赁费用;此后在前一计租期期满前30日内,主动向甲方支付下一计租期租赁费用。

  2、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经营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3、乙方同意预交 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4、房屋租赁期为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10%即20_元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5、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租赁房屋交付标准及配套设施使用

  1、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3、乙方不得在房屋内从事违法行为,并注重房屋及自身财产和人身安全。如发生违法及人身安全责任事故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一切法律及民事责任。

  4、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或解除后,乙方装修房屋及经营所投入的设备、物资、可拆卸的装饰物归乙方所有,但必须保持租赁房屋主体建筑的完整性。

  5、租赁期间,乙方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将租赁房屋转租或分租他人。并将转(分)租事宜向甲方备案,乙方和转(分)承租方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6、乙方享有经营自主权,可以合作、合资等形式与第三方合作经营。乙方应将所有与第三方合作经营的合同交甲方备案,乙方和合作、合资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合作期限不得超过本租赁合同的剩余期限。

  7、乙方使用租赁房应符合相关环境卫生、治安管理秩序的要求并为合法经营的项目且取得相应的行政许可。并配合相关行政主管履行相关综合治理责任。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租赁期内,甲方有权对出租房屋、水、电、气等设备的安全及使用情况定期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限期整改,若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其费用由乙方承担,若是自然损耗造成的,则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的房屋及相关资产,乙方应按期归还。

  3、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甲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办理相关证照所需的手续和资料。

  4、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将租赁房屋和设备交付乙方使用。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为其在租赁房屋内进行经营取得一切必要的合法证件,并在租赁期内依法经营。

  2、乙方应合理使用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设备,若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设施、设备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3、乙方对租赁的房屋及资产只有使用权。租赁期内在不损害甲方权益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就租赁房屋及资产进行转租、分租,并书面通知甲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转让;不得用甲方的租赁房屋及附属资产(不含乙方所有的设施设备)进行抵押担保、作价入股等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乙方应按时向甲方交付租金和其他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第六条 费用的承担与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租赁商铺的物业管理由乙方自行负责,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2、水、电、暖气费:根据国家规定和物业管理标准,由乙方自行缴纳。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在装修或经营过程中使用不当导致租赁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但是属于房屋结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维修或整改,乙方可代为维修或整改,费用由甲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己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限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5、本合同签订前因该租赁房屋前期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且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本合同连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东莞市房屋租赁合同 篇21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本人姓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本人姓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出租房屋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储藏货物,乙方在租赁区域内保证其储藏货物的合法性;不得存放违禁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品;如乙方违反,由此引发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负担。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付款方式

  租金按年结算,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一年租金___千___百__拾 __元整。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 ____〔月〕〔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保持室内墙体整洁,注意防水防火,如因乙方过失造成水灾或火灾,乙方应承担相关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相关经济赔偿。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同时,乙方要做好防盗工作(可自行更换门锁),若因失窃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己负责。

  第九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或改变房屋结构和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臵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物业管理费;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甲方收取乙方电费及钥匙押金____元,期满正常交接后退还押金。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____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5.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十三条 提前终止合同

  乙方如提前退租的,租金不退还。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25%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___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其它

  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项或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时,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一)出租房屋内提供物品如下:甲方收取乙方押金____元,期满如物品无损坏,正常交接后退还押金。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 水表现为:______度;(2)电表现为:______度。

  (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东莞市房屋租赁合同 篇22

  甲方:

  乙方:

  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_的住房,约________㎡,乙方因承包________________超市,特向甲方提出租用该套住房,现就有关租房事项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1、由于住房几年无人居住,部分设施及装修已遭破坏,所以,乙方必须自行装修改造。甲方免收一年房租费。

  2、租用期限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收费年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只交三年的。

  3、租金,每年一仟元,共计叁仟元整。签定合同时一次性交清。

  4、租用期间,乙方不得损坏房屋结构和水电设施,如有损坏,乙方必须自觉修复或更新。租用期满后,乙方所装修和增设的门窗等,一律归甲方所有,如乙方仍需继续租用,可以续交租金每年元,或再行协商。

  5、乙方在租用期的水电费由乙方自主到供水、供电部门交费,用电卡和水表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理或更新。

  6、在租用期限内,甲方不得随意收回该住房。如有违约,甲方应赔偿乙方首次装修费5000元,并退回未居住期的租房费。乙方如有违约,提前退房,甲方有权不退所有已交的房租费和收授不能搬走的装修设施。(主铁防盗门、铝合金推拉窗、防盗网)

  7、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证明人:

东莞市房屋租赁合同 篇23

  租方(甲方)____________性别:_____出生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性别:_____出生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协商同意订立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位于___市___街道___小区___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计___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按月支付,每月___日前通过__________方式支付。逾期一日按___缴付滞纳金。

  三、押金_____元。押一付一。

  四、甲方提供完好的衣柜,冰箱,热水器,洗衣机,风扇,油烟机等家电设备(详见设备单),甲方根据本市公房修缮标准检查、维修房屋和设备,保障使用安全和正常使用。在正常情况下,如因检查不周,维修不及时,以致房屋倒塌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时,由甲方负责赔偿。

  五、乙方需支付在租赁期间产生的水费(x/度),电费(x/度),物业费(x元/月),宽带费(x元/月)以及其他由乙方居住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缴清欠费。

  六、本租约为乙方取得承租房屋使用权的'凭证。甲乙双方均有遵守国家有关房屋法律、政策、法令的义务。

  七、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应事先取得甲方的同意,并承担装修或改造的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应将房屋恢复原状。

  八、承租方对承租的房屋及室内装修设备,应负责保管,爱护使用,注意防火、防冻。如因照管不周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时,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九、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需提前一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于七天内做出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签订续租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十、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

  十一、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时,提请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或者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风险告知: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可以选择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诉讼或者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二者的本质区别是选择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一裁终裁,选择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两审终审。

  十二、承租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出租方可以终止租约,收回房屋:

  (1)把承租的房屋转租、转借或私自交换使用的;

  (2)未经出租方同意私自改变承租用途的;

  (3)无故拖延租金三个月以上的。

  十三、租赁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十四、本租约自立约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东莞市房屋租赁合同 篇24

  房屋租赁合同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房屋押金)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八)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九)违约责任(可以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的计算方法);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其中,房屋押金不具有违约金的属性,即使承租人违约或者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如果房屋的状况符合约定,且未拖欠水电等约定费用,出租人不应扣押房屋押金作为提前解除的违约金。双方应就交房、支付房租、一方提前解除合同等事项约定违约责任,即约定相应的违约金或者损失计算方式。例如:

  合同签订后甲方(出租人)不及时向乙方(承租人)交付房屋,导致乙方不能及时使用房屋的,由甲方每日按照租金总额的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资金占用费作为违约金,本合同继续履行。

  合同签订后乙方不依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交纳租金的,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日租金双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本合同继续履行。

  一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导致对方损失一般难于认定,如承租人提前单方解除合同的,出租人主张剩余合同期内房租的损失,一般不会被法院认可,法院认为出租人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另寻租户,避免损失的扩大,故如果出租人在承租人解除合同后未采取积极的措施,因此导致损失的扩大部分,法院不能支持,只能对合理时间内的租金损失酌情认定。故出租人应当在合同中就此约定合理的违约金。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的规定

  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东莞市房屋租赁合同 篇25

  一、房屋租赁纠纷起诉书应包含的内容: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包括注明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等。如果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要写明该法人或组织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如果原告有委托代理人(律师或其他委托人)参加诉讼,还应当写明代理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与被代理人的关系。

  (2)诉讼请求事项。

  也就是说要写明诉请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的具体要求。例如要求被告方承担某种民事责任,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变更或部分撤销行政机关的某种行政行为等。

  (3)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在诉讼状中必需要严谨、详细地叙述清楚诉讼事件存在的事实和发生争议纠纷的主要焦点,以及这些事实纠纷中支持自己诉讼的法律、法规条款依据。例如,目前商品房买卖纠纷主要集中在发展商交房延期、房屋合同标注与实测面积出入过大、建筑质量及装修标准与合同注明的不相符合等几个问题上。如果是因为这几点而向售房方提出诉讼索赔,填写诉状时就要将合同签订时间、地点、合同中相关条款约定的内容以及被告方在何处违约的事由写清,并且标注被告违约事实违犯了哪一项法律规定。

  (4)提出诉讼的证据和证据来源。

  法院受理诉讼案件必须要依据充足的实事依法进行判决,这就要求原告提出诉讼请求时,必须尽可能地提供证明自己享有法院赋予的权益,对方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证据材料。比如属于商品房交易纠纷的,当事人应提供的证据就要包括:房屋买卖协议(合同)、房屋权属证明、房款给付情况等方面的'证明,以及对方未兑付约定事项的证据材料。

  二、房屋租赁应注意的事项:

  1、低价虚假广告要注意

  当租房者通过报纸、网站等信息渠道看到所刊登的房屋租价明显低于其正常市场价格时就要引起注意了。因为这些虚假信息有可能是某些不法中介为了牟取不正当利益,以此为诱饵骗取租房者上当的一种手段。

  2、房东个人情况查仔细

  承租房屋时,租房者对于房东的个人情况要验查仔细。如果是房东本人出面签约时,最好查看其房产证与身份证;如果是帮助朋友出租房屋,那么一定要有出租委托书、朋友的房产证、身份证或复印件;如果房产证没有办下来则一定要其出具购房合同以证明其身份。此外,对于租房时可能遇到的“二房东”问题,租房者应验明该“二房东”在其租赁期间是否有权利将此房屋转租并让其出示租赁合同以及提供该房屋的相关产权证明,以免引起法律纠纷。

  3、承租房屋家电、家具清点好

  租房者在承租房屋时一定要清点好房屋内部设施如家电、家具等,并且在看房时检查一下家电的正常运作情况,家具的完好程度等,然后将其一一列入到清单内。最好注明如果出现故障时维修费用由谁来承担,也好免除租房者在入住后,家用电器等发生毛病维修时与房主产生矛盾,责任划分不清。

  4、认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租房者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一定要看清楚合同上面所规定的条款,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如租赁用途、租赁期限、修缮责任、变更与解除合同、签订转租、违约责任等条款,租赁双方要协商一致,以免在日后租房过程中产生争执,引发不必要的烦恼。

  5、物业杂费等合同附件写清楚

  租赁双方达成协议,除了签署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之外,对于房屋内的设备、租赁期间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物业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的结算与承担也要详细写清楚并且作为其合同附件收好,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6、房屋押金问题看明白

  租房者在交纳房屋押金时要与业主协商好是押一付三、押二付三还是押二付四。因为当租房者合同期满要求退租时,房主可能会以房屋设施损坏或者其他藉口作为条件来苛扣租房者押金,造成租客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就应当注明租约期满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

  7、根据自身条件谋求合适房屋

  旺季租赁,租客很难在短时间内找到合适的房屋。因此,租客在租房时不应单一的寻求工作地点周边的房屋,也可根据自身需求,特别是在租金承受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只要交通便利,上下班时间不长,距离远一些的房屋也应列入选择租赁范围之内。

东莞市房屋租赁合同 篇2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计__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__________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__________,从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________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签章):______________承租方(签章):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东莞市房屋租赁合同 篇27

  出租人:(下称甲方)

  承租人:(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章、房屋情况

  1.房屋位置:

  房屋间数:

  房屋面积:

  房屋证件:

  2.房屋证件号:

  第二章、承租用途

  3.乙方租用上述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有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章、承租期限

  4.承租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出租人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

  付承租人使用,至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

  a、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的;

  b、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c、乙方拖欠租金达十天的。

  如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甲方由此所受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四章 租金 费用及付款方式

  5.租金

  乙方按本合同第一章所述房屋及第七条所述期限使用上述房产,需向甲方支付租金,总计租金为人民币_____拾_____万____仟 ____百____拾____元整(RMB¥_______________)

  6. 费用

  乙方在租赁期间,需支付如下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付款时间及方式

  1.付款方式:乙方以__________为一期缴纳租金。

  2.付款时间:乙方应于本合同所规定之起租日前缴纳首期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RMB____元)并以甲方出具的票据为交款凭证。每期房租到期10日内付清下期租金。

  第五章、定金

  8.乙方应在签定此合同的同时付给甲方RMB______元定金。在双方交接房屋时,上述定金将转为租金。

  9.若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履行其责任,则应赔偿乙方一个月租金,即 RMB¥______以弥补乙方之损失。

  10.若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履行其责任 ,则甲方将扣除全部定金以弥补甲方之损失。

  第六章、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11.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房屋及其设备应认真检查,修缮以保障乙方居住安全和使用.

  12.甲方未按时(未按要求)修缮,因此造成乙方人身受到伤害或财产受损,则负责赔偿.

  13.如因乙方本人或其应负责的其他人的过错造成了该房屋或其内部设施的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至甲方满意的程度。

  第七章、不可抗力

  14.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一方可免除责任.

  第八章、争议的解决方式

  15.若双方出现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诉。

  第九章、合同的补充

  16.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作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身份证地址:

  身份证号:

  电话: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乙方(签章)

  身份证地址:

  身份证号: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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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房屋租赁合同 篇28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租赁代理机构: 备案证明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委托代理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即租赁代理机构)和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的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的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的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的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的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的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 人。

  (二)如租赁的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出租房屋,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当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乙方为外地来京人员的,应填写《来京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一);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 /□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二)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租金总计: 人民币 元整(: )。

  租金支付方式: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甲方委托的租赁代理机构在 银行开立房屋租赁代理租金专用账户,帐号为 ,乙方通过第 种方式按期将租金(含押金)交存到租金账户:

  1、委托租金账户开户行按合同约定代扣租金,乙方在 银行开设付款账户,帐号为 ;

  2、乙方将租金直接汇入租金账户(包括汇款、转账或pos机刷卡等方式);

  3、因乙方原因不能将租金直接存入租金账户,乙方委托租赁代理机构代交租金。租赁代理机构应在24小时内将租金存入租金账户,不得直接收存或存入其他账户。

  (二)押金: 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 (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佣金

  本合同签订后(□即时/ □ 日内),租赁代理机构可按月租金的 %收取佣金人民币 元整(: ),其中乙方应向租赁代理机构支付月租金的 %,即人民币 元整(: )作为佣金,支付方式:□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款(甲乙双方支付的佣金总额应不超过月租金标准)。

  第七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该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九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九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九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租赁代理机构一份, 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租赁代理机构签章: 国籍: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经纪执业人员签字:

  资格注册证书编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中介方(丙方):房产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委托丙方负责房屋承租方(乙方)的寻找及初步洽谈事宜,并见证甲、乙双方本合同的署过程。丙方收取乙方现金大写)______(小写:____元)作为中介服务费。

东莞市房屋租赁合同 篇29

  一、有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处理

  (一)合同不解除,出租人起诉仅要求承租人偿付欠租并支付滞纳金的,法院应予支持,滞纳金按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若合同约定的滞纳金标准过高而显失公平,应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标准确定承租人应付之滞纳金。

  (二)合同解除时有关问题的实体处

  1、关于解除合同的条件:通常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1)承租人欠租超过合同约定期限;

  (2)合同未约定期限的,欠租达三个月以上;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的;

  (4)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约定用途的。

  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①出租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向承租人提供出租房屋的;

  ②出租人所提供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导致承租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③出租人不按合同约定的责任负责维修房屋及其设施,保证房屋安全的;

  ④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健康的。

  此外,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法院亦可以解除合同。

  二、无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处理

  (一)房屋使用费的处理。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承租人尚欠出租人的租金不再给付,而按照指导租金标准向出租人支付房屋使用费,指导租金高于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的,以较低者计。当合同约定的租金高于指导租金时,对于纠纷发生前承租人已按无效合同向出租人支付的租金中高于指导租金的部分,应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1 、因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且有损国家、集体或社会公共利益导致合同无效的,高出部分应判收缴国库;

  2 、其它原因导致合同无效的,高出部分承租人一般无权要求返还。

  (二)承租人装修物的处理。房屋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装修物能拆则拆,不能拆的,对出租人可用部分经评估折旧后由出租人承顶;其余部分经评估折旧后作为无效合同的损失,由双方按过错责任比例予以分担。

  房屋损坏赔偿的典型案例

  本文就东北军用储运站与沈阳华宇快运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房屋损害侵权问题展开。详细分析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以及赔偿方式,希望对您有帮助。

  东北军用储运站与沈阳华宇快运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东北军用储运站将其住所地的库房及场地出租给华宇快运部,该房地产年租金为人民币57万元,租金按季度结算。东北军用储运站负责出租库房、场地的其他相关事项。同时约定,华宇快运部如遇特殊情况,需终止合同,应当提前三个月通知东北军用储运站,并向东北军用储运站支付未满租期的半额租金,作为对东北军用储运站的经济补偿。合同经双方签章后,东北军用储运站为履行合同,终止了其与沈阳市博雅装饰材料商场签订的租赁库房的租赁合同,并退还博雅商场10个月租金4.2万元,对场地南侧围墙拆除、树木砍伐,为此东北军用储运站支付人工费用1800元。合同履行未到期,华宇快运部单方向东北军用储运站提出解除合同并拒绝继续履行合同。现东北军用储运站诉请华宇快运部因违约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12万余元。

  二、法院的认定与判决

  一审法院认定:东北军用储运站与华宇快运部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系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签订的,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有效。双方均应遵循诚信原则,按合同所约定条款履行应尽义务,行使相应权利。合同生效后,双方按合同约定分别履行了其相应义务,东北军用储运站终止了其与沈阳市博雅装饰材料商场的租赁合同,退还其租金42000元,为拆围墙、伐树支出工资1800元,已造成经济损失43800元。因华宇快运部单方无故解除合同,除造成东北军用储运站上述损失外,还造成其因该合同未能履行所期待的利益损失。因此,华宇快运部应承担因其单方违约致东北军用储运站的各种损失。判决:一、沈阳华宇快运部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给付东北军用储运站经济损失43800元;二、沈阳华宇快运部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给付东北军用储运站违约金23750元;三、驳回双方其他诉讼请求。沈阳华宇快运部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以调解结案。

  三、相关法律问题分析

  本案判决能否损害赔偿金与违约金并存的问题。如果不考虑合同效力的问题(违约责任以合同有效成立为前提,若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纵使当事人有过失,对方有损失,也不发生违约责任),笔者认为本案不应既支持损害赔偿金又支持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未约定则不产生违约金责任。从立法和司法实践来看,均承认违约金具有双重性质,即惩罚性和赔偿性的性质。我国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从这条可以看出,主张违约金时,可以损失额作为要求增加或者减少的法定依据。由此可看出违约金主要体现为补偿性,其以补偿为首要的、基本的功能,但合同法114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这就说明在专为迟延履行而约定违约金场合,违约金与实际履行可以并存,此时有惩罚性违约金存在的空间,但此为例外。

  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因不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依法或根据合同规定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其责任构成如下:(1)违约行为;(2)债权人受有损失;(3)违约行为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4)违约一方没有免责事由。作为民事责任的一种,损害赔偿的突出特点表现在补偿性上,一般不具有惩罚性。它以违约行为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事实为基础。没有损害事实就谈不上损害赔偿。这是损害赔偿不同于违约金的根本所在。赔偿损失也有一定的限制,即损害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即合理预见规则。损害赔偿直接关系到当事人双方的物质利益分配,体现着违约责任的作用,是一种较普遍的责任方式。但也有少数例外情况,欺诈违约行为的损害赔偿具有惩罚性就是例外情况。我国《合同法》第113条第2款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这个规定只是损害赔偿的例外,并非损害赔偿的一般原则。

  综上,违约金、损害赔偿均以补偿性为其基本功能,功能的基本重合性决定了二者原则上不能并用。违约金与损害赔偿在补偿性上,都能使违约相对方得到全面的补偿,违约金或损害赔偿单独适用,违约相对方的利益都能得到全面、充分的保护。根据公平原则和权利不得滥用原则,违约金与损害赔偿亦不应当并用。因此,本案原审法院既支持损害赔偿金又支持违约金是不符合立法本意的。但是,也不能认定违约金与损害赔偿本质上等同,违约金责任(意定性)是不同于损害赔偿金(法定性)的。合同法它强调违约金是一种约定的条款,因此它是优先于损害赔偿的。也就是说我们按照合同自由原则应尊重当事人的合同自由,合同自由其中也包括当事人自由选择合同的补救方式以及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赔偿数额。如果当事人约定了违约金,首先实行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条款,在当事人没有确定违约金条款的时候,这样可以使用法律的损害赔偿责任,同时在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补偿非违约方损失的时候,可以在继续使用损害赔偿责任。所以,违约金是优先于损害赔偿使用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房地产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房地产纠纷)

  (法释[20xx]11号,20xx年6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9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xx年6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二○○九年七月三十日

  为正确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城镇房屋,是指城市、镇规划区内的房屋。

  乡、村庄规划区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可以参照本解释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当事人依照国家福利政策租赁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产生的纠纷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第二条 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第三条 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第四条 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第五条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当事人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司法解释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第六条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 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第八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

  (二)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三)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

  第九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第十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第十一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十二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扩建,但双方对扩建费用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二)未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双方按照过错分担。

  第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十七条 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转租合同无效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偿。

  第十八条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出租人请求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九条 承租人租赁房屋用于以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合伙方式从事经营活动,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其共同经营人或者其他合伙人请求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条 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第二十一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出租人与抵押权人协议折价、变卖租赁房屋偿还债务,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请求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三条 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应当在拍卖5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第二十五条 本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本解释施行后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房地产纠纷)

  怎么处理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合同必须严守,是合同法上的一项基本原则。但是,当事人可依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而享有解除权,以便从合同的束缚中解脱出来。

  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中,除当事人约定外,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在以下情形下享有合同解除权:

  1.承租人的解除权。在租赁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权利瑕疵),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达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我们认为,对于租赁房屋的瑕疵,不论是物的瑕疵还是权利瑕疵,只要符合《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规定,承租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对于承租人因租赁房屋存在瑕疵而主张解除合同的,应满足以下要件:(1)承租人的使用收益受到的障碍必须达到严重程度。但是,如果租赁房屋对于承租人有特别利害关系的,则该障碍即使未达到严重程度,也应允许承租人解除合同。(2)出租人不于催告的期限内进行修缮。但在修缮为不可能或者虽有可能但于承租人已无利益的,则无需催告即可主张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的用语是“可以随时解除”。但应注意的是,其前提是租赁房屋的瑕疵已达到“危及承租人(包括同住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在此种情形下,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房屋存在瑕疵,也不影响其解除合同。这一点与一般的合同解除规则不同,其立法理由在于要绝对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对此条作相反解释,就是,如果租赁房屋的瑕疵不会导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该瑕疵在订立合同时即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将不得主张解除合同。

  2.出租人的解除权。包括:(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双方均有的解除权。不定期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实践中,因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而发生的纠纷也比较多。处理此类纠纷时,应注意:

  1.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则只能根据法律的规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否则,将构成违约。

  2.合同的解除,并非因符合解除条件而当然发生,而应以有解除权的一方行使为必要。这里需要区分合同的解除与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两者的不同。前者是因法定或约定的条件成就而享有形成权,其效力的发生以实际行使解除权为必要;后者则因约定(不可能是法定)条件成就,而当然发生合同消灭的效力。行使解除权,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应以通知的方式。但亦不妨碍以诉讼的方式来行使,因为起诉本身可以视为一种通知。

  3.要严格把握合同解除的条件。当事人只有在符合约定或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合同;在不符合解除条件的情况下,即使发出解除通知,也不能产生合同被解除的法律效力,相反,构成违约。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原告(反诉被告)薛,男,19xx年X月29日出生,汉族,住广州市路X号地下。

  委托代理人王思鲁,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卢愿光,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反诉原告)李,男,19xx年X月16日出生,汉族,住广州市天河区银河桥X号之一。

  委托代理人王,广东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反诉被告)薛与被告(反诉原告)李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xx年3月20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张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反诉被告)薛委托代理人王思鲁、卢愿光,被告李委托代理人王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反诉被告)薛诉称,我与被告于20xx年10月22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我与被告在合同中约定:被告租给我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心谊路51-53号首层,建筑面积65平方米(前厅、楼梯间),首层建筑面积(后座)95平方米及二层1100平方米建筑面积;我租赁该房屋经营小童羊食府;租赁期6年,从20xx年10月18日起至20xx年10月18日;押金相当于2个月租金的数额,租金为45960元/月;我在合同签订时即向被告交付押金91920元;被告应协助我办理临时商业用途并负责费用(正常费用支付)。20xx年1月18日,我与被告在原租赁合同的基础上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在原合同不变的前提下,我新增租首层(后座)建筑面积94平方米;我新增租94平方米,月租金68元/平方米,总计租金为每月6392元,协议押金为12784元。我与被告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被告已十分清楚我租用该物业的目的是经营小童羊食府,被告已经承诺协助我办理临时商业用途并负责费用(正常费用支付)。被告作为该物业的产权人,为租赁物业办理临时商业用途是被告的义务,而不仅仅是协助义务,如仅是协助义务,被告不必负责费用,双方也不必多此一举在该条款上摁手印。后我要求被告为该物业办理商业用途时,被告却意图以“协助”的字样逃避义务。《房屋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签订后,我积极履行合同义务,分别于20xx年10月22日、20xx年2月5日向被告支付了租赁押金91920元、12784元,押金共计104704元,并支付了20xx年2月至20xx年12月的房屋租金。我为小童羊食府的经营作了一系列的工作,包括物业装修(该装修损失非经过折旧后的评估价值为1157271元),办理了消防许可证、临时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多次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因被告此前拒不协助我办理租赁物业临时商业用途等相关手续,导致上述经营场所无法办理营业执照。我为催促被告履行协助办理临时商业用途的义务,多次与被告商谈,而被告每次要求我交租后却出尔反尔,不协助办理临时商业用途。为此,我委托律师于20xx年8月26日、20xx年9月12日、20xx年9月23日多次发《律师函》给被告,明确要求被告协助我办理租赁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适用于专属管辖吗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所有人将房屋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租金,并在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适用于专属管辖吗?出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应该怎么办?请阅读下文了解。

东莞市房屋租赁合同 篇30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甲方将位于石材城东巷内大宿舍楼北面_______,房屋租赁协议书模板。租期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每个星期六上午,每__租金__________(大写)元,计___元。租金付款方式按__付清,乙方如果未提前__交下个__租金,此协议自动解除。甲方愿提供给乙方的室内外设施物品有________。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单方终止合同或单方提高租金。

  二、租赁房屋价格不包括冬季采暖费、水、电费。

  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造原房屋的结构,不得转租、转让或转借他方,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使用权。

  四、乙方应保管好甲方交付的室内外设施物品,如有损坏,按价赔偿。乙方应正确使用各种设施、物品,由错误使用造成甲方损失的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合同期满后,乙方不按时交回房屋或不提前说明情况的,期满后三日内甲方有权通过由公安机关开锁收回房屋。如有乙方物品甲方负责保管,但收相应的`保管费,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通过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租赁期届满前,乙方如愿意延长租赁期,则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双方重新签订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一式贰份,自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东莞市房屋租赁合同 篇31

  出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门面描述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________街_______招待所 以_____门面房小间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门面建筑面积共_______平方米;

  2、内附属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作为商业门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第一年租金为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圆整。第二年租金经双方协商约定_________________。租金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_____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3、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对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并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

  4、在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之前,应负责将所租赁房屋与隔壁门面房隔开,以及配备灯具、水电等基本设施等,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5、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同属于其权限内的房屋承租方协商因门面房共享的设施所产生的费用达成一致协议;

  6、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添置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未能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_______日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

  4、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租金。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4、在租赁期间,甲方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七、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情形,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八、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____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________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九、转租、转让和交换

  1、在租赁期间,乙方再转租房屋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转租期间不将该房屋承租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换使用。

  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_______天以上的;

  (2) 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恢复。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东莞市房屋租赁合同 篇32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依据《_____》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二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计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三)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每个月¥:________元/月),房屋押金(_____个月,_____¥元)待合同期满或特殊情况导致的合同结束,乙方退租后返还。

  (二)支付方式:现金_____(□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每月日前支付。

  第四条?其它费用

  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实际使用的水费,电费、及有线电视、物业费由乙方承担,并按帐单如期缴纳。

  第五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进行维修。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二)甲方出售房屋,须在____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_____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___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第八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补充协议/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无正文)

  出租人(甲方)签章:

  签订日期:

  承租人(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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