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夏小筑:优秀范文写作参考

个人总结| 实习报告| 年度总结| 安全生产总结| 学校教育总结| 医院工作总结| 公司部门总结| 工作总结范文|

搜索
分类 口号邀请函主持词演讲稿检讨书策划书自我鉴定心得体会礼仪范文综合范文

公司车辆出入管理制度(精选31篇)

作者:逸云悠游日期:2025-07-16人气:3

导读:公司车辆出入管理制度(精选31篇)公司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篇1  一、目的'  为确保公司的人身、财产安全、出入厂人员、车辆物品等管理有序。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进出厂人员、车辆及物品。  三、职责  1、所有人员及车辆按本制度执行。  2、门卫值班人员按

公司车辆出入管理制度(精选31篇)

公司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篇1

  一、目的'

  为确保公司的人身、财产安全、出入厂人员、车辆物品等管理有序。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进出厂人员、车辆及物品。

  三、职责

  1、所有人员及车辆按本制度执行。

  2、门卫值班人员按本制度监督检查和管理。

  四、工作内容

  1、人员出入管理

  员工上班时间因公外出办事,必须写明事由,返回后在门卫处核签返回时间,如不能返回时写明理由,方可离开。

  3、员工醉酒者一律禁止入厂。

  五、车辆出入管理

  1、送货车辆凭送货单等凭证进入厂内,需要时过磅称量,然后听从门卫或保管员指挥在指定位置等待卸货,非本公司货物进厂时在门卫处登记以便离开时方便清点,确认。

  2、拉运糠醛的车辆一律凭装车单在指定位置放停,所装重量不得大于车辆行驶证规定的运输重量。

  3、外来人员或车辆出厂,经检查无携带物资,即可放行,但应进行登记。如有物资携带出厂,应办理物资出门证,否则门卫不予放行。

  4、上班前与下班后,非加班工作人员不得在厂内逗留。

  5、倒班生产工人可按倒班规定时间提前30分钟入厂,交班后30分钟内离厂。

  6、非工作时间入厂要经车间主任同意,否则门卫不予放行。

  8、任何部门人员,车辆出入工厂必须无条件接受门卫的检查与指挥,否则公司将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

公司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篇2

  1、目的

  为规范公司车辆管理,合理调度和有效使用车辆,节约交通费用开支,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由公司管理的所有车辆。

  3、主要职责

  3.1 PMC部全面负责公司车辆调度、协调和管理工作。

  3.2车辆使用部门按照车辆使用和管理办法规定填写派车单。

  3.3 PMC部司机负责车辆平安到达目的地与返回,所管辖车辆的日常保养和清洁工作。

  4、车辆的使用管理

  4.1车辆使用范围

  4.1.1公司员工外出公差,包括:洽谈业务、开会/学习、维修设备、采购物品等。

  4.1.2接送公司宾客和来公司办事人员。

  4.1.3其他紧急和特殊用车,例如:员工受伤急需治疗、外单位借调用车等。

  4.2车辆使用程序

  4.2.1公司车辆一律为公务使用。但在不影响公务的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亦可酌情满足管理人员因私用车的要求。

  4.2.2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凡有需要使用公车的部门(人),须提前填写《派车单》(半天或以上的长途用车须提前一天申请),经所属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后交由PMC部车辆管理员(池江)统一派车。

  4.2.3若出现多个部门同时申请使用公车时,则以“先急后缓、先货后人”的原则派车,各部门和司机应顾全大局,服从PMC部的派车调度。

  4.2.4对近似方向和时间的派车要求应尽量拼车外出;长途出差(距离容桂地区周边100公里以外的城镇)人员应尽量乘坐大巴车,以减少公司派车的次数和成本。

  4.2.5司机按照《派车单》上报批的行车路线和目的地行车;用车完毕后,须认真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

  5、车辆管理

  5.1.1公司车辆实行分工责任制,对自己所管辖车辆全面负责,司机只有权负责自己所管辖车辆的费用报销。

  5.1.2公司车辆分工负责如下:

  5.1.3公司车辆均须建立车辆档案,由生产部总经理生产助理负责统一管理。

  5.1.4除公司允许的特殊员工以外,禁止非专职司机驾驶公司车辆。遇特殊情况必须更换或替代司机的,应先征得PMC部车辆管理员的批准,若司机擅自将车辆交于他人使用,无论造成事故与否,皆给予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造成事故者,由司机自负其责。

  5.1.5公司车辆按车辆分工实行专人保养责任制,司机必须定期(每日下班前)检查各自的车辆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检修,否则,追究司机的责任。

  5.1.6公司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一般不允许在外过夜),若因司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被盗或损坏,司机须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5.1.7司机每次出车后,须如实填写用车的里程和耗油量,按公司报销流程执行,司机需实事求是报销费用,杜绝弄虚作假,一旦查出将追究经济责任并开除处理。

  5.1.8保安员须实时登记公司车辆的进出厂时间。

  6、车辆保养、维护

  6.1.1公司车辆的保养、年检、厂内维修等工作,原则上由司机负责,具体车辆之责任司机由车辆管理员指定安排。

  6.1.2司机应自觉做到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辆内外整洁(车辆每周至少要清洗一次);行政部会随时进行检查,发现有碍车容的现象,经指出后仍不作改善的,对责任司机给予10元/次罚款。

  6.1.3当车辆出现故障时,责任司机应及时跟进维修;车辆维修之前,司机应将车辆损坏情况详实报告车辆管理员;维修费用在500元以上时,应先征得副总同意方可进行维修,并将更换下之零配件带至公司核备。

  7、司机管理

  7.1.1司机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谨慎驾驶,以保证行车安全;司机在行车前要检查随车证件(行驶证、驾驶证、保险证和养路费证)是否齐全,以及检查车辆性能(车辆刹车、灯光、油、水、电瓶、轮胎气压等)是否良好,发现故障及时汇报和排除,避免病车上路。

  7.1.2司机在运送货物时,应仔细核对货物与单据是否相符,严格按照送货、接货时的交接手续办事,保证货物的安全运送。

  7.1.3司机在接送人员时,应热情主动,尽量满足用车人员的公务用车要求;严禁中途甩人。

  7.1.4司机因公务驾车违反交通规则被罚款时,属个人过失的,其罚款由当值司机自行承担20%;属车辆本身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其罚款由公司承担。司机如被扣证不能驾车时,在扣证期间应接受上司安排的其他工作。

  8、事故处理

  8.1.1司机在公务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时,要立即报警、报险,并保护现场,同时将事故情况向公司领导汇报。由车辆管理员负责派人前往现场了解事故经过,处理善后工作,并办理保险理赔手续。

  8.1.2司机因公务出车发生交通事故所产生的费用,经财务部审核后,按以下规定处理:

  ①司机负次要责任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剩余部分的费用,由公司承担95%,个人承担5%;

  ②司机负一半责任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其它部分的费用,由公司承担90%,个人承担10%

  ③司机负主要责任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其它部分的费用,由公司承担80%,个人承担20%。

  8.1.3凡未经公司许可擅自使用公车而发生交通事故的,其事故责任概与公司无关,保险公司理赔后,其它部分的费用(包括须赔偿给他人和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司机全额承担。

  8.1.4因工作发生车辆丢失、受损的,公司将视情况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8.1.5公车私用发生车辆丢失、受损的,由当事人负责经济赔偿,并给予行政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追究车辆管理员的领导责任。

  9、本管理办法由公司总经办负责解释。

  10、本办法自xx年x月x日起生效执行。

  电器有限公司

  总经办

  审批:。

公司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篇3

  目的

  严格管控公司加油卡使用,做到充值有记录,使用有记录,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为公司车辆消耗核算提供依据。

  管理部门与监督人

  加油卡由经理助理统一管理,并由办公室人员对加油数据统计,各驾驶员对使用记录数据负责;财务部负责油卡充值以及每月加油卡使用明细与支出款的核准。

  加油卡分配和充值:

  1) 公司车辆加油指定地点为福州市中国石化森美所属加油站。

  2) 中石化加油卡分主卡和副卡,主卡由经理助理负责统一管理,副卡由车辆驾驶员负责专门保管,实行一人一车一卡一密码制度,驾驶员不得将副卡密码告知他人。

  3) 每辆车配置专用副卡一张,仅限本车加油使用,不得转用或私用。

  4) 副卡采取限额限次的管理办法,即限制金额限制加油次数,具体参数参照附表。副卡充值根据预先设定的金额和频率,由主卡负责人向财务部申报批准后自主操作。

  5) 加油卡余额不足但车辆必须加油时,驾驶员可以向主卡负责人提出临时充值,但主卡负责人可以拒绝非工作时间(7:00-20:00)的申请。

  加油流程:

  1) 驾驶员出车前检查车辆的'油量,根据路线自行安排加油地点和加油时间,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2) 车辆加油须用专用的副卡进行刷卡计费。

  3) 加油卡加油完毕,设备自主打印加油小票,驾驶员必须索要小票,并在小票上记录加油时车辆行驶公里数。因加油站系统故障无法打印小票时,当日须向经理助理说明,由驾驶员做好加油金额、加油量和公里数的记录。

  4) 驾驶员必须遵守:不准无卡加油,不准异车号加油,不准加不相符的油品,不准

  带其他容器加油。

  5) 当天加油当天将加油小票交到办公室,在小票上写明加油车号,并由驾驶员签字确认。

  核准:

  1) 每月由办公室汇总加油情况,做出分析报表,按照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对驾驶员进行油耗考核。

  2) 同时办公室每月将加油小票汇总,并与加油卡网上使用记录进行核对;如出现核对不一致时,要查询当日车辆使用记录,落实当日驾驶员进行当面核准。

  3) 如经查实因驾驶员疏忽未能提供加油小票造成信息核对不一致,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加油费由本人承担。

  4) 如经查证因驾驶员加油卡私用或非指定车号加油,加油费用2倍罚款,并警告处理。

  特殊情况:

  1) 因疏忽将加油小票丢失者,当日须写文字说明交由经理助理签字确认,驾驶员做好加油记录。

  2) 驾驶员发现副卡丢失时,应立即通知主卡负责人并电话挂失。因副卡丢失造成的补办工本费由驾驶员承担;如因挂失不及时或密码未妥善保管造成的卡内金额盗刷,全部损失同时由驾驶员承担。

  3) 因特殊情况须现金加油时,必须提前申请经主卡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加油。未经过授权的现金加油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担。

  本制度自xx年11月10日起生效实施。

  总经理办公室

  -11-08

公司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篇4

  一、公司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二、车辆使用按先上级、后下级

  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满足工作任务、接待任务,后其他事的原则安排。除公司领导或各部门到有关部门、工地办事外,单独一人在城区办事,原则上不安排车辆。

  三、外单位借车,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

  四、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

  面包车由投资发展部使用,由该部统一领油、维修、持有手续、承担责任。如有临时安排,其他部门用车,在用车期间内承担责任,保持车况完好。

  五、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必须停放公司院内,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六、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的项目由驾驶员列出清单后,由办公室报总经理批准

  七、车辆用油由办公室统一购买,油票由办公室发放登记,桑塔纳轿车每100公里按12升耗油量计算,面包车每100公里按9升耗油量计算,节奖超罚

  公司车辆一律凭票到指定加油站加油。

  八、办公室建立车辆的用油台帐,每月核算一次,严格按行车里程与百公里耗油标准核发油料,并做到每月核对无误

  九、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指标以内,特殊情况需增补油票的,须报公司领导批准

  十、车辆在外加油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否则不予报销

  十一、驾驶员不得私自出卖油料和将油料赠送他人,如有发现,按贪污论处

  十二、办公室应按时办好车辆保险、养路费缴纳等各项手续,车辆有关证件及资料由驾驶员妥善保管

  十三、违规与事故处理

  1、下列情况,违反交通规则或事故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驾驶员负担: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3)违反交通规则引起的交通肇事;

  (4)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负担。

  2、意外事故、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车辆事故由公司酌情研究处理。

  二、日常管理

  1、公司车辆分为办公室直管车辆、业务科室专配车辆。办公室直管车辆主要用于公司领导公务活动、科室紧急情况用车,一般情况下,科室工作人员外出不派车;业务科室专配车辆主要用于本科室业务工作用车。必要时,办公室对业务科室专配车辆实行统一调度。

  2、办公室直管车辆由办公室安排。科室因特殊情况确需用车,可到办公室填写《车辆使用派车单》,报请总经理同意。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费用按1元/公里标准在科室成本中列支。

  3、公司所有车辆保险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办理,办公室根据相关政策,考察选择保险公司。

  4、驾驶员通讯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除指派用车外,驾驶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保证在岗在位,自觉服从调度,做到随叫随到。非工作时间,车辆必须停车入库或停放在办公室指定位置。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出车。不准驾车到娱乐场所。

  5、驾驶员请假半天以上,须将车钥匙交回办公室。

  6、公司所有车辆一般不得用于办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况私人用车必须经领导批准。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司机补助费及其他费用均由用车人承付。

  三、安全管理

  1、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责任制,专人驾驶,禁止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2、驾驶员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禁止酒后驾驶,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3、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加强对车辆的经常性安全检查,定期维护保养,严禁带故障出车。

  4、驾驶员出车,必须带齐有关证照。

  5、车库和车辆须按规定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6、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办公室,并在回单位后写出书面情况报告。

  四、维修管理

  1、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一般情况下驾驶员须拟出维修清单经批准后方可维修,由办公室会同财务科负责结算维修费。汽车大修须经办公室认真调查核实后提出车辆维修计划,报总经理批准,按规定办理维修报批手续。

  2、因公外出,途中车辆发现故障需临时维修,须请示随车领导同意后,方可就地维修。驾驶员需持旧部件及有效票据进行费用核销。凡未按要求、私自维修的,费用自行承担。

  五、油料管理

  1、实行“统一管理、定点加油、分车核算、定时公布”制度,驾驶员持油卡加油。办公室直管车辆油卡充值由财务人员购买,主卡由办公室管理。

  2、除长途行车和特殊情况外,不得自行购买油料。外出途中购买油料须经随车领导签字,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办理报销。

  3、驾驶员应建立行车记录,如实记录行车日期、时间、去处、事由、乘车人、里程、加油等情况,作为审核差旅费和有关费用报销的依据。

  六、奖惩办法

  (一)对模范执行本制度,工作成绩显著的驾驶员给予奖励。

  设立车辆安全奖。对安全行车无事故者,按每月50元标准给予奖励,年终对照本规定由总经理和财务部进行综合评比确认后,实施奖励。

  (二)对违反纪律及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1、凡发生行车事故者,驾驶员需写出书面检查,扣发驾驶员当月奖金。事故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直至待开除公司。

  2、擅自出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3、驾驶员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发生事故,由该车驾驶员承担一切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4、工作时间外,车辆未按指定地点停放,发现一次,扣发岗位补贴20元;造成损坏,损失费用全部由驾驶员承担,并追究责任人相关责任。

  5、未带齐相关证件、违反交通法规,受到交警部门处罚,费用由责任人自理。丢失车辆证件、牌照及驾驶证的,驾驶员承担全部证、照补办费用。

  6、酒后驾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7、驾驶员私自将油料外流,一经发现,赔偿三倍油料价值款,给予开除处理,并在公司通报批评。

  8、驾驶员无故不出车的,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由驾驶员全额负担。

  七、附则

  1、办公室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篇5

  一、员工车辆的管理

  1、员工需停放车辆应报员工所在部门,各部门及时更新车主、牌照后以书面形式交物业管理部备案,获准后方可停放车辆。

  2、员工停车位仅供员工车辆免费停放使用,停车场所有人、管理者不负责车辆保管。如停车区域发生被盗、车损或遇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使用人相关损失的,停车场所有人、管理者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3、车辆进入公司后要遵守交通规则减速慢行,并遵照管理人员的指挥或遵循交通标志线行进。

  4、员工车辆必须按规范一车一位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及指定区域内。停放在车位上车辆,车头向外依次停放,停放公司垃圾中转站以上路面车辆,须沿道路右侧顺序停放。不得影响车辆通行,阻碍交通。若有违规停放,经查获或举报核实,物业管理部将对违规停车车辆进行处罚。

  5、员工车辆严禁停放在小巴停车场,大吧停车场优先保障客用车辆停放,在客用车辆较多或公司举办赛事活动时禁止停放。

  6、车辆停妥后,在离开前,请再检查停放是否适当,并确认车窗已关好,以防物品失窃。车辆内请勿放置贵重物品,管理人不负保管及遗失赔偿责任。

  7、进入停车区域内的车辆,如对公司设施设备造成损坏,需照价赔偿。请勿在停车区域内抽烟,车内垃圾应丢弃到垃圾桶内,不得随地抛弃,以保证环境整洁。烟蒂、火柴等应确认已完全熄灭,方能丢弃在指定处,以免造成灾害。

  8、严禁装载危险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区域,车内不得放置危险物(如易燃物、易爆物等),管理人员如发现可疑车辆时,车主应主动开启车门及行李箱接受检查。

  9、停车场内禁止冲洗车辆,只能以擦拭方式清洁车辆,以避免地面积水确保场地干净。

  10、停车区域严禁喧哗、乱(急)按喇叭及猛踩油门造成噪音。

  11、停车场停放的车辆若发生故障,如需检修,车主应先将车移离车道,以免妨碍交通。检修人员或检修车辆进入,车主应全程陪同至完成修复,场地恢复原状后方能离开。

  二、违规处罚

  1、员工车辆停放管理部门为安保部。

  2、安保部对不按规定停放在车位上或指定区域内,乱停乱放或有违反上述管理规定的行为,安保部按50元/次予以处罚。

  3、安保部对处罚车辆采取贴条通知方式,并每天在公司内网上予以公布。

  4、被处罚车辆车主须在5日内到安保部办结处罚手续。逾期未缴纳罚款,安保部将通知人力资源部予以双倍处罚。

  5、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有关人员,管理人员必须做到以理服人、以礼待人、耐心教育,防止简单粗暴的态度。对无理取闹不服从管理的有关人员,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三、其他

  1、本制度由公司办、安保部制定和解释,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或废止亦同。以上制度望传达到各位员工,未传达的将追究领导责任。

  2、本制度自公示之日起执行,其他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按本制度执行。

公司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篇6

  (一)使用前的准备:

  1、操作人员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确认水箱加足水,机油面在油尺规定范围内,空滤油加足,制动液在规定范围内,电瓶要有电,风扇皮带10-15mm间隙,特别是电路连通并且没有裸露的电线。

  2、检查拖拉机的外观、轮胎、各种水管连接可靠,与搅拌车连接的PTO轴正常。

  3、观察车底地上有无油渍、水渍,发现及时查找原因。

  (二)设备的.启动:

  1、左脚踩离合器启动拖拉机,副离合器(动力输出)必须断开,冬季时发动机转速在800-1000转/分钟情况下空转3-10分钟,使发动机升温。每次启动时间不超过15秒,启动间隔不少于2分钟,连续启动3次失败检查原因,故障排除再启动。

  2、一档起步,稍给油门后逐次挂高速档,避免突然加大油门,应缓慢增减油门。起步时不得开启动力输出,同时观察各种仪表是否正常,低速试刹车、灯光是否好用。

  3、当水温达到60℃以上才能全负荷工作,正常水温75-90℃,如果冬季温度不够,可在水箱前放纸壳挡风。

  4、注意周围人员及障碍物。

  (三)设备的使用

  1、特别注意!拖拉机与TMR搅拌车配合工作时,车辆只要在行进中就关闭动力输出(备注:有些TMR供应商说其设备在行进中可以进行搅拌,牧场操作者和管理者根据设备厂家要求进行)。

  2、机油压力过低、水温过高、排烟不正常、异常响动,立即停机检查。

  3、在牛场内行驶时车速不得高于15km/h,牛舍内不高于5km/h;遇到道路不平或紧急情况要减速通过。

  4、当车辆完全停止才可以由前进档换为倒档,反之如此。

  5、使用过程中发现水管、油管龟裂、松动,立即停车、更换。经常观察各种仪表是否正常

  6、拖拉机以牵引、提供动力输出为主要工作内容,所以根据工作对象不同选用不同型号及厂家的拖拉机(国产和进口拖拉机型号提供动力有差异,选用时一定问清TMR设备厂家推荐的型号及厂家)。

  7、拖拉机在行驶中,驾驶员不得离开座位,脚不得放在刹车和离合器踏板上。有司机养成脚在离合器踏板上,使离合器片经常磨损需要频繁更换。

  8、不能用脚尖或脚心踩离合器,以避免无力或脚滑;踩离合器要迅速,一踩到底;松离合器要分为快、慢、停、快。

  9、副离合器的使用:拉副离合器要迅速,一拉到底;松副离合器要分为快、慢、停、快,逐渐增加负荷。

  (四)设备的停放

  1、不准高温、高速下停机,应逐步降低水温。按照要求停放在指定位置,关闭设备总电源。

  2、停放的位置因地制宜,环境一定要保证干净、整洁、无易燃物,地面平坦、坚硬。有车库条件的一定放置在车库内。

  3、在低于0℃的情况下停放时,未用防冻液的拖拉机必须放尽发动机内的冷却水。冬季较冷时可以使用废弃的黑白膜盖着发动机部分。

  4、拖拉机与TMR搅拌车保持直线位置,拖拉机车头向外停放,或者前方2米范围内无障碍物,如果冬季启动不了可以用铲车拉着火。

  5、对操作人员的要求:专人专车,不能轮流开车,车内不准吸烟。

公司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篇7

  一.总则

  (一)目的

  为妥善使用车辆,确保车辆安全运行,提升公司形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车辆管理

  1.所有车辆及材料(包括车辆钥匙、行驶证、加油卡、保险单等)由行政部统一负责管理,包括车辆调派,维修保养,费用预算、核准、车辆年检及证照管理,投保、续保。

  2.所有公车需由公司内部持有驾照人员驾驶。公司车辆公出前需提前半天到行政部进行申请,由行政部进行统筹安排后,决定是否可使用。

  3.员工如需用车需至行政部填写《用车申请单》,出车前需要填写用车人、部门、目的地、用车事由、用车时间(起始时间)、开车人、乘车人、预计里程数,方可领取车辆钥匙及行驶证(注意:行驶证需随身携带及时归还,内含车辆油卡,谨防丢失)。需要私车公用时,需填写《私车公用申请单》由部门领导、行政部领导及总经理签字确认,私车公用按照每公里x元计算。公车/私车的始末行程数必须手机拍照作为原始凭证并由行政专员签字确认。

  驾驶员在上、下车前需要对车辆的里程数进行拍照记录,归还车辆时驾驶员需将车钥匙及行驶证、加油卡一并归还至行政部(不允许将行驶证及加油卡放置在车上),同时对《用车申请单》的用车时间(归还时间)、里程数、油表进行补充完全。(油表刻度低于x/x时,需及时加油)。行政部会每月不定期抽查《用车申请单》,如发现记载不清、不全或者未记载的情况将通报车辆使用人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年度累计第一次提醒,第二次批评,第三次将以不爱护公物,不遵守公司制度为由扣罚当月绩效x—x分,屡教不改者将予以经济处罚。

  4.所有人员在乘车期间务必系好安全带,如有乘车人员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未系安全带,一经发现将处以公开通报批评处罚。如因未按规定系好安全带而产生不良后果,公司将不承担责任。

  5.车辆每日使用完毕、或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任何时候离开,车上都不得放置贵重物品!

公司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篇8

  第一条公务车仅限用于公司公务接待,各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车辆费用纳入用车人(部门)核定的车辆费用,所有人员需严格遵守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第二条派车单制。公务车辆派出执行派车单制,用车人用车前需严格填写统一印制的《某某公司派车单》(见附表一,以下简称派车单),司机见派车单出车,若无派车单严禁出车,否则由司机个人承担一切费用及后果;车辆返回后由用车人签字并由司机在一个工作日内持派车单由车辆管理人签字确认。

  第三条派车流程。用车人到办公室填写派车单完毕后交由本部门经理或分管领导批签,后交由车辆管理人审核,由行政主管签批,最后由董事长确认后方可派车。事情紧急时经董事长同意后,可由行政主管电话通知司机出车,回来后由用车人于半个工作日内补齐派车单及相关程序,否则由用车人个人负责本次出车的一切费用。

  第四条公司公务车必须配备专职司机,严禁非公司专职司机驾驶公务车,否则由该车辆专职司机和驾驶者共同承担一切费用及后果,并对该车辆专职司机和驾驶者各处以1万元/次经济处罚。

  第五条用车费用。公务车按其排量核定燃油费(见附表二),行车里程按实际发生数计算;司机报销时需附派车单,一次一报,财务部门按派车单进行审核报支,并计入用车人部门车辆费用,没有派车单或派车单没有严格履行签批程序的一律不予审核报支,否则由财务部门负担费用。

  第六条其他费用。公务车发生的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等凭票实销。

  第七条差旅费。司机差旅费按普通员工出差标准凭票报销,若一天多次往返济南等就近地区且当天返回的,补助40元伙食补助,报支时必须由车辆管理人审核签批,实际发生费用超出此标准者须由分管领导签批、经车辆管理人、行政主管和财务部核查后报支。

  第八条车辆维护与维修。司机要对车辆及时进行维护与维修,以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车辆付费维护、维修前由司机填写《某某公司车辆维护和维修申请单》(简称:《车辆维护和维修申请单》见附表三)经车辆管理人签字同意并经行政主管审批,董事长审批后方可到公司指定的汽车修理公司进行维护、维修,并凭《车辆维护和维修申请单》报销维护、维修费用。

  维修、维护费用低于1000元(包括1000元)时由行政主管签批;超过1000元时由董事长签批。无《车辆维护和维修申请单》或未到指定汽车修理公司进行维护、维修的不予报销;如因司机未能对车辆及时进行维护、维修而致车辆不能正常运行者,对司机给予1000元/次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给予5万元以下经济处罚,并同时给予停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第九条外租车辆。当公司公务车辆不在或不足时,须报经行政主管及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由用车部门自行向外租用车辆,返回后由用车人持单由行政主管签字确认,否则不予报支;外租车辆按1.35元/公里报支费用,过路过桥费用实报实销。租车所有费用全部在用车部门费用内列支。

  第十条严禁将公司公务车辆非派出时间开离单位,特殊情况时需经行政主管批准,否则一经发现给予司机1000元/次经济处罚,所发生的后果由司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车辆管理人。

  (一)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车辆管理。

  (二)车辆管理人须严格审批派车单,保证派车单所填项目真实。

  (三)严格审查用车费用。

  (四)定期检查车况,监督司机对车辆的修护和保养。

  (五)负责对司机的安排与管理。

  第十二条用车人管理。

  (一)用车人须公务需要才可申请派车,严禁公车私用。

  (二)如实填写派车单,写明目的地等项目。

  (三)外出途中,无正当理由不得要求司机绕行或中途停留等。

  (四)外出途中,如因工作需要或情况紧急,确需绕行或中途停留,须电话向行政主管请示并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否则一经发现给予用车人1000元/次经济处罚,所发生的后果由用车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二条司机管理(对所有司机适用)。

  (一)因工作需要时,司机必须无条件执行派出任务。

  (二)司机务必保证全天手机畅通,否则依据公司手机管理制度执行。

  (三)司机非出车时间必须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坐班,因事外出需履行请假外出手续,否则按公司考勤管理规定执行。

  (四)司机出车返回后务必按第二条规定到办公室报到,否则依据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按迟到、旷工执行。

  (五)因工作原因占用司机休息时间可由司机向行政主管申请于非出车时间补足。

  (六)司机必须熟练掌握公司企业简介、发展战略、企业文化、公共礼仪、青岛市简介,此项内容作为司机上岗资格的基本考核内容。

  (七)司机须严格按照派车单所载目的地出车。出车后,及时返回,不得随意绕行或无故拖延时间。

  (八)外出途中,如因工作需要或情况紧急,用车人确需绕行或中途停留,司机经核实后须无条件配合。

  第十二条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公司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篇9

  1.车辆管理

  1.1基本原则

  l公司车辆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

  l公司有关车辆的购置费、保险费、租赁费、汽油费、维修保养费等费用均由行政部向总经理办公室报批后统一办理。

  l公司的车辆由公司的专职司机驾驶,其他有驾驶执照的员工驾驶公司车辆须经过总经理办公室同意,否则将按违规处理,并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l严禁无驾驶执照的员工驾驶公司车辆。

  l总经理出国期间或非工作时间,车辆必须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地点。

  1.2用车原则

  l公司车辆用于保障总经理日常接送,业务活动中接着公司领导、政府部门领导、重要客户和重要合作伙伴。

  l本公司人员在业务中下列情况可以申请用车:陪同重经领导或贵宾、携带大件贵重物品、提取大额现金、公共交通无法到达、气候条件很差、事情紧急。

  l员工和家庭成员出现生病或紧急情况可以向公司申请用车。

  l员工非紧急事项的'私事用车请勿申请公司车辆。

  2.车辆调度流程

  2.1申请和调度

  l公司员工使用车辆请提前向行政部申请,填写《派车单》,明确用车事由、用车人、出车时间、返回时间、到达地点、行驶路线、过桥过路费数额;经总经理批准后,交行政部办理车辆调度。

  l公司员工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公司填写《派车单》的,可以通过电话向行政部申请,由行政部报总经理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出车(回公司当天即补办手续)。

  l行政部接到派车申请后,根据事情的轻重缓急合理调度。

  l行政部做出调度后,确认《派车单》中所填信息,并通知司机。

  l司机出车前在《派车单》上填写车辆初始公里数,用车结束后填写截止公里数,并交由用车人签字确认。

  2.2车辆使用

  l用车人凭经确认的《派车单》使用车辆。无《派车单》或行政部(或总经理)的口头通知,司机不能出车。

  l司机须提前作好出车准备工作,保证能够按时出车;用车人上车后,司机问清到达地点及行车路线。

  l司机在行车过程中要谨慎驾驶,避免违章或发生事故。对于用车人应热情服务,尽最大可能满足用车人的工作需要。

  l如果用车人因工作需要改变车辆使用时间、行车路线时,请提前通知行政部,便于行政部合理安排后续用车。用车人请勿利用工作用车的机会,在未得到批准的情况下,用于非工作需要。

  l用车人应遵循交通规则合理用车,请勿要求司机违反交通规则,否则一切责任由用车人承担。

  l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违章或事故等意外事件,司机或用车人应及时通知行政部,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l车辆使用结束后,司机应及时向行政部报到,并报告车辆截止公里数,便于行政部掌握车辆状况或作进一步安排。

  3.车辆维护

  3. 1车辆维护工作

  l公司的车辆应落实司机负责维护。车辆维护的优劣作为司机绩效考核的一个项目。

  l司机应负责公司车辆的车况车貌,保证随到随用。车辆内使用的装饰用品、清洁工具和简单维修工具由司机向行政部申请,并报总经理批准。

  l司机应充分了解车辆使用的状况,及时对车辆作保养和维修处理。

  l司机负责完善车辆年检资料、维修资料、配件更换资料、保险资料等,并交由行政部统一归档。

  3.2车辆维护费用

  l车辆需要装饰、保养、维修时,司机应提出申请,由行政部选择价格合理、质量优良的修理厂家,询价后报总经理办公室核批,获准后及时执行。

公司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篇10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确保车辆维修保养的及时、经济、可靠,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包括北京公司车辆。

  3、车辆维修与保养实行统一管理,定点维修与保养。定点厂家择优选定两家。

  4、行政人事部负责全部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成立车队,车队长由兼任。

  二、驾驶员职责

  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确保车辆安全驾驶;

  2、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3、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

  4、车辆需要维修保养的,提出维修与保养申请,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

  5、负责车辆年检。

  三、车队长职责

  1、协助行政主管对公司全部车辆实施统一管理;

  2、对需要维修与保养的车辆,从技术上对维修与保养项目把关,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

  3、负责与组织大修车辆的出厂验收(大修指单次维修与保养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维修与保养)。

  四、行政主管职责

  1、组织车队长每年确定两家维修与保养厂家;

  2、负责车辆使用费用的初审与登记;

  3、会同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与保养项目询价,提出建议,按程序报部门审批。

  五、维修与保养

  车辆维修与保养按照“先申请批准后维修”的原则进行。未批准同意的,驾驶员不能擅自对车辆进行维修与保养。

  六、车辆维修保养程序

  1、驾驶员提出维修或保养报告,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

  2、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进行现场核实,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并签署意见;

  3、行政主管会同车队长一道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询价,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提出维修保养厂家与维修保养金额的初步建议;

  4、询价金额超过5000元的,报总经理审批。

  5、驾驶员持《车辆维修审批单》到定点厂家维修或保养;

  6、车辆维修或保养完毕,驾驶员验收合格后,对所用材料、工时费等在维修清单上予以签字确认,更换的零配件交车队长查验并登记保管。属大修的,还需车队长签字。

  7、车辆在维修或保养过程中,遇到超出《车辆维修审批单》确定的维修范围的,驾驶员应及时按车辆维修保养程序的规定办理报修审批手续。

  8、车辆在外出途中或异地发生故障等特殊情况下需维修或更换零配件的,应及时通知行政人事部,车队长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返回单位后,驾驶员应按程序补办手续。

  9、车辆原则上每5000公里保养一次,每30000公里更换轮胎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七、费用报销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费用不予报销:

  1)未申请或申请但未获批准同意,对车辆维修与保养的;

  2)更换的零配件未上交的;

  3)超出《车辆维修审批单》确定的维修范围的;

  4)未在定点厂家维修与保养的;

  2、在车辆维修与保养费用报销时,行政主管要认真核对经车队长核签的《车辆维修审批单》与维修清单上的维修与保养项目。核对无误后,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进行报销。

  3、驾驶员违反驾驶规定或其它有关规定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负责。

  八、其它

  1、行车安全奖(全年无事故的)按1000元/年·车发放;

  2、车队队长岗位津贴(300元/月)。

  3、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公司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企业公车公营持续、稳步发展,充分调动驾驶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驾驶员,是指在我司从事公营车辆驾驶工作的人员。其定员经公司人事部门核准,各单位具体负责驾驶员的业务管理工作。

  第二章驾驶员招聘

  第三条年龄在45周岁以下,思想道德品质好,身体状况符合就业要求。

  第四条有三年以上相应工作经历,在公司有一年以上驾驶经历,持有相应执业证件。

  第五条无重大特大责任事故记录及信誉质量不良记录,无拖欠公款,承包款行为。

  第六条交纳信誉质量保证金3万元。依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可扣罚违反规定者的信誉质量保证金,并应及时补足。

  第七条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发放内部准驾证。

  第八条聘用驾驶员实行试用期半个月,试用期满,无不良记录者,签订聘用合同。继续工作的,一年续签一次;续签的不再实行试用期。

  第三章行车安全管理违规处罚规定

  第九条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如有违反,除自行承担依法处罚外,公司另行扣罚信誉质量保证金100元/次:

  1、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合法、文明驾驶。

  2、驾驶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内部准驾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上述证件,不准将车辆交给其他人驾驶。

  3、严禁穿拖鞋、酒后驾车、吃东西、闲谈,行驶中严禁拨打接听移动电话和观看电视。

  4、严禁驾驶带病车辆,严禁超载、超速行驶,严禁在高速公路上上下旅客,严禁疲劳驾车。

  5、车未停稳不准开车门上下旅客,门未关好不得运行。

  6、驾驶车辆时必须严格遵章守纪,做到各行其道,礼貌行车,不得长期占用超车道,信守职业道德。

  7、车辆进库加油时,驾驶员应向旅客宣传不准吸烟和带明火进库,车辆加油时必须熄火,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8、发生行车事故时,驾驶员须立即停车,设好标志,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及时向车队及交警部门报告,听候处理,不得开车逃逸或伪造现场。

  9、肇事驾驶员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写出深刻检讨,服从公司的安排和处理。

  10、驾驶员必须参加车队的一切安全活动,如:出车会、安全活动及会议等,不得无故缺席。

  第四章驾驶员工作规范与要求

  第十条驾驶员工作规范及要求:

  一、车辆发车前

  1、应检查自己的仪容仪表、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着装整洁,不留胡须,佩戴证章),检查各项运行证件。

  2、检查车辆状况是否良好、有效,符合应班条件。

  3、按规定提前30分钟到调度室应班,听取道路运行条件介绍。

  4、按时进入发车位,上车前5分钟开启空调,迎候旅客上车。

  二、旅客上车时

  1、协助旅客、行包员装好行包,协查“三品”。

  2、协助站务员维持旅客上车秩序及验票,扶老携幼。

  3、协助乘务员清点旅客人数,行包件数。

  三、发车时

  1、关好行李仓和车门,检查车内小件行李是否放好。

  2、观察旅客是否坐好,发动车辆,观察车辆周边环境,听候发车命令和车场管理人员的指挥,鸣号起步。

  四、车辆运行中:

  1、严格执行安全行车规定,按规定速度和营运路线行驶,不得超速、超载,疲劳驾车,不得酒后开车,不开斗气车、“英雄车。

  2、不得与人闲谈,不得吸烟,喝饮料、吃零食,不准与乘客争吵。

  3、严禁私带旅客、货物,严禁自己亲属、朋友无票乘车,违者,视同违约,按规定扣缴信誉质量保证金直至辞退。

  4、如遇车辆发生故障、路阻或出险时,应协助乘务员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积极组织抢险和救护伤员,并及时与车站联系接驳,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现场调查和处理。

  5、如遇旅客急病,应协助乘务员或采取急救措施送病人就近就医。如遇犯罪分子正在或欲犯罪,应会同乘务员发动旅客,巧妙周旋,就近报警,不得莽撞蛮干。

  五、车辆到站后:

  1、协助旅客领取行李并与乘务员核对品名票号,办好托运物品交接手续,检查车内有无遗失物品。

  2、完成行车任务后,应将车辆进行回场后的清洗例检工作,完毕后将车停放在指定位置,保证第二天该车辆的完好运行。

  3、向运调部门汇报车辆运行情况,交回路单、班线牌,做好其他交接工作,填写班车运行日志,参加班后会,接受次日工作任务。

  4、如当天已完成行车任务,尽快对车辆各系统、部件进行检查,如发现有影响行车安全的故障,尽快排除,尽早通知调度室另行安排车辆顶班,严禁病车行驶。

  第五章驾驶员的工作与纪律

  第十一条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熟悉道路客运规章制度和班线里程、车况路况,班次时序、停靠站点,以及驾驶员职业道德要求和标准。

  第十二条服从车站现场调度,认真做好出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正点安全运行,不得脱班误点。

  第十三条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私,不得敲诈勒索旅客,不得私带旅客和货物。

  第十四条主动为旅客排扰解难,不得讲粗话、脏话和旅客争执。

  第十五条严格执行市公司稽查管

  理若干规定,无条件接受公司稽查管理。

  第十六条注重个人仪表,爱护车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敢于与车匪路霸等不良现象作斗争。

  第六章驾驶员考核与奖惩

  第十七条驾驶员的工资薪酬由底薪、计件工资及奖励的工资组成。

  1、底薪标准:社会最低工资标准。

  2、计件工资:按出车班次计算,具体标准各单位制定后报公司批准执行。

  3、驾驶员实行强制轮休制度。

  4、工作中违反安全、运输有关管理规定,按市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5、受到报纸、电台、电视台表扬的,每次奖50元。

  第十八条人为原因,造成机损事故的,扣罚信誉保证金20__元,情节严重的,其保证金作违约金予以全额扣缴:

  第十九条发生行车事故的,除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外,其经济损失在保险公司理赔后剩余部分的50由驾驶员承担。

  第二十条月度内安全违规处罚达到3次,年度内发生同责以上、一般事故一起、轻微事故两起以上的给予解聘。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客运公营驾驶员选聘条件

  一、客运公营驾驶员将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选聘。所选聘的驾驶员必须年满25周岁以上,51周岁以下,身高1.65米以上,持B1照以上,有营运驾驶从业资格证书,有内部准驾证,在我司从事驾驶工作三年以上,无重大责任交通事故的合法驾驶员。

  二、双眼裸视达1.2以上,身体健康,无重大病史和传染疾病。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前科,无拖欠公款、承包款行为,经审查合格者。

  四、所聘驾驶员按组织人事部规定的人数,经安全处会同交警部门进行桩考、路车考试合格,报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签订聘用合同经培训后方可上岗,所有聘用驾驶员的编仍放在原单位。

  五、聘用驾驶员须交信誉质量保证金3万元(不计息)。

  六、所选聘的驾驶员必须同意并严格执行市公司《客运公营驾驶员管理办法》及其有关规定。

公司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篇12

  一、车辆管理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车辆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台帐,确保行车安全。

  3、落实车辆例保制度,驾驶员对车辆要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勤保养,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车辆须按期年检,过期未检的车辆严禁上路行驶。

  4、坚持车辆安全检查制度,公司每月对车辆普查一次,每季度对车辆抽查一次,公司每半年或重大节日、大型活动前对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完好率达100%以上。

  5、严格执行长途车汇报制度,凡长途车行程超过400公里须配备两名驾驶员,同时当班驾驶员要对车况进行检查。严禁车辆带故障行驶,严禁疲劳驾车。

  6、车辆要严格按规定停放,严禁驾驶员擅自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过夜,严防车辆被盗。

  7、严禁严禁将车交给非营运驾驶人员驾驶、严禁酒后驾车。

  8、要服从公司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自觉遵守行车规定,严禁超速行驶、反道行驶、违章鸣号。

  二、车辆安全检查

  1、公司不定期地对所属车辆进行检查,每逢重大节日、会议或重要活动将组织专门检查。

  2、驾驶员每天要对车辆进行一次检查。

  3、公司检查车辆时,采取普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受检车辆的行车证件、年检情况及发动机、转向、制动、灯光、轮胎等部件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登记。

  4、凡在检查中检查出的问题,由检查人员视情况通知驾驶员和承包人限期整改,直至收缴行车证、驾驶证,车辆行驶限期恢复车况接受复查等处置。

  5、对每次车辆安全检查情况,拟发检查情况通报,对车容车况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问题突出的单位或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

公司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篇13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机动车辆的运营管理,本着“方便治理、节约开支、提高效率、优质服务、保证安全”的原则,保证车辆和人员的安全,加强车辆的日常管理、使用和维护,使车辆更好地为工作服务,根据公司现有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及相关司乘人员。

  三、权责单位:

  公司所有办公用车统一由总务部管理。总务部为车辆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调配、使用以及保养修护等管理工作。车辆总体由总公司总务部统一管理,派驻到分公司的车辆,日常管理权属归分公司管理。

  四、公司用车划分:

  1、公司经营正常用车,已派驻到分公司的公务用车。

  2、公司配给干部的自用车辆。

  3、职工个人自带车辆。

  五、车辆管理制度

  (一)日常管理

  1、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司机对所驾驶车辆负责,不得随意交换驾驶,因特殊情况须交换车辆,要经过总务部分管负责人批准,并随时做好交接记录。

  2、除总公司领导正常用车外,司机和机关其他人员个人用车,须事先向分管负责人申请。未经批准擅自用车者,要进行通报批评并适合给予经济处罚。造成事故或车辆损坏的,由私自用车者和司机负全部责任。

  3、所有车辆晚上必须停放在公司车库及器械公司停车场,不得将车辆随意在外停放。有特殊情况时应征得使用领导或分管负责人同意。私自在外停放,造成车辆丢失、损坏者,司机承担全部责任。

  4、公司车辆统一由总务部调度和指派管理。

  5、公司用车遵循以下原则:优先保证外贸部门关于公司客户来厂参观、考察、验货及洽谈事宜的接送;采购部门涉及供应商处联系及研发部取样等车辆之使用;同时间同方向不同派车单尽量兼并出车。

  6、车辆审批权限:一般用车由总务部主管经理审批,公务用车需要出市区或者远程出差须经总经理批准。

  7、总务部依“轻重缓急”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审批者,不得派车。如公司车辆一时调配不开,由总务部进行其它车辆调剂;公司内无车辆可用时,经申请批准后可联系外部租车,并在发票上要注明始点和终点及所办事宜,否则不予报销。

  8、司机换驾公务用车交接车辆时必须保持车辆整洁、外观无损伤、车况正常。

  (二)、车辆治理

  1、机动车辆的调度、维修、保养、加油等统一由分管车辆调度的领导和总务部进行管理。

  2、车辆有关证照和相关手续,由司机妥善保管。涉及车辆的养路费、年审、保险等事务由司机把握办理时间,报总务部或分管车辆调度领导批准同意后,由司机负责具体办理,总务部协助办理。

  3、车辆严格实行下班入库制。下班后所有车辆停放在固定停车位置,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车位的车辆应存放在合适的停放处。如: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和门窗,做好安全防范。

  4、车辆实行节假日及夜间归位管理,下班后必须按公司指定的存车地点存放,任何车辆不准随意更换存车地点,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前通报总务部并征得同意。

  5、车辆实行专车专人驾驶,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如有事请假或者休班需提前提出,由分管领导批准,将车辆安排妥当后方可休假。

  六、车辆使用制度

  1、全公司用车打乱对口用车,各种车辆均由总务部统一管理,总务部分管负责人负责协调。优先保障总公司领导工作用车,统一安排各分支机构工作用车。

  2、各分公司及总公司各部门用车应提前通知总务部,以便统一安排。主管经理领导不在时由上级领导或者总务部主管经理经理指定专人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车。

  3、遇有特殊情况急需用车的,应及时通知总务部,可以视情况临时调派待命车辆。

  4、总公司领导外出可以带车,其他人员一般不派车辆。如因特殊情况需派车的,须经总经理审批,由分管负责人协调安排车辆和司机。

  5、需要派车情形主要有:xx市区十公里外有急事需办理的;财务部提取大额现金的(万元以上);外出携带物品较多,自行车或公交车不便携带的;其他特殊情况,经主管经理领导同意的。

  6、分公司已派驻的车辆若因公需其他部门及单位需用,需征得分公司主管经理领导和总务部经理同意,方可出车。

  7、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办公正常用车,用车人在到达办事地点30分钟可以返回的,可等候接回;超过30分钟的,车辆需要返回。

  8、各分支机构及个人有特殊情况需要用车时,应事先向总务部申请,经审批同意后可派车。

  9、节假日和下班后,除领导正常工作用车外,其他人员用车,要提前告知总务部主管经理经理,根据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各分支机构及个人不按照规定用车,总务部有权拒绝派车。

  10、车辆调度实行先领导后一般,先急后缓,先远后近,先乡镇后城市,先会议后出差,先保证工作需要后个人用车的原则。

  11、办公外出需用车时,用车人须向负责车辆调度的总务部提出申请,由总务部主管经理统一进行安排、调度。总务部主管经理外出时,由其指定专人安排调度。

  12、车辆调度按照工作的轻重缓急及领导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未经分管领导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

  13、司机必须经分管领导或总务部通知方可出车,并按派车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出车,不得擅自改变。

  七、车辆安全制度

  1、为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必须认真钻研业务,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严禁酒后开车。

  2、驾驶员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使车辆始终保持最佳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

  八、油料管理制度

  1、汽车用油,由总务部统一购买、供应和管理。总务部建立用油登记簿,根据车型核定百公里用油量,专人负责,单车核算。

  2、驾驶人员因出车途中确需购买油料,回单位后要有随车领导或用车人员签字,并凭相关证明或派车单到总务部登记,由总务部审核,纳入该车本月用油记录。

  3、严禁司机倒卖、外借油料,如发现处于油料原价5倍罚款。

  4、对所有车辆分别进行加油统计,由总务部负责登记,每月将各台车辆的耗油和公里数情况进行审核公布,监督各车辆耗油在核定合理范围内。

  5、总务部对公司车辆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进行监控管理。

  6、公司车辆实行一车一卡,统一油卡加油。尚未领取油卡的车辆经总务部主管经理同意暂时使用现金加油,公司车辆禁止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报总务部同意,方可执行。

  7、司机应及时了解油卡的用油情况,在油卡金额接近100元时,及时上报总务部申请油卡充值或及时换卡。

  8、油料补贴仅限于公司配给个人的车辆及职工自带车辆。每月油料补贴具体金额参照公司总务部油料补贴规定。

  九、车辆维修及保养

  1、车辆维修应先进行技术鉴定估测,列出费用预算。

  2、修理费用在500元以内的,经总务部主管经理审批后,到定点修理厂修理。超过500元或需大修的,需经总经理审批。

  3、车辆如需购置零件、配件必须事先办理审批手续。

  4、建立车辆档案制度。内容包括行车里程、维修部件及金额、耗油量、事故简述及处理决定等,由总务部指定专人逐项逐次登记,按月统计。

  5、每周由司机自行对车辆进行保养一次,保养期间及时发现解决问题,确保车辆整洁和车况良好。

  6、车辆保养要做好保养记录,问题当时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报告总务部。

  7、所有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统一结算的办法。维修费用由总务部按照维修预算、维修通知单和结算单与定点维修站每月结算一次。

  8、具体维修程序:需要维修的车辆由使用单位提前申请,由总务部鉴定,编制维修预算并填写维修通知单,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开具维修通知单,司机凭维修通知单到定点维修站修理。维修后司机在维修站开具的结算单上签字验收(结算单必须注明所更换配件的型号、产地、品牌等),并编制维修决算,一并交总务部核对验收,由总务部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进行审批和结算。

  9、凡因车辆在外地机器发生故障无法到指定地点修理,司机必须及时报告总务部主管经理,如有随车领导或其他工作人员可予以证明,经同意后方可在外维修,但修理费将纳入该车当月的修理费用。

  10、公司车辆应在指定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不准报销。如情况特殊,经总务部同意可据实报销。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11、车辆在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元时,应事先征得总务部主管经理批准。

  12、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问题,反应灵敏,处理及时。

  13、驾驶员要加强对车辆的日常维护与保养,搞好清洁卫生,出车前必须检查灯光、水箱、电瓶、制动、各项操纵等有关安全部件,及时添加机油、电瓶液等,保证车况运行良好。

  14、车辆需维修的,驾驶员必须先认真检查发生的故障,初步判定故障发生部位,并如实向总务部报告,报批同意后,方可修车。

  15、车辆必须到指定修理厂进行维修。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车、购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厂家修车,其费用不得报销。

  16、修车时间由总务部视具体情况妥善安排。

  17、驾驶员在每天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应当进行例行保养,包括以下项目:

  ①打扫、清洗汽车内外卫生。

  ②检查安全隐患处,各部机件紧固和轮胎气压。

  ③检查添加燃料、润滑油。

  ④其他一般检查项目。

  18、车辆的年检、保险由司机及时上报,由总务部予以督办。

  19、司机应加强对车辆的保养,爱护车辆,勤检查、勤打扫,出车前、收车后要进行检查,如有异常,应及时向总务部报告,保证车辆的正常行驶。

  20、车辆在正常运行中出现故障,司机个人能维修的,由司机自己动手修理(除突发性故障)。

  21、凡属司机驾驶不当和对车辆保养不合理等原因造成故障及损坏的,由驾驶员承担修理费用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2、每次出车前,司机应察看轮胎情况,观察仪表盘的各种信号指示灯,如有异常,应及时报告,坚决杜绝开带病车上路的现象。

  23、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由司机负责,除雨天外,每天必须洗车一次,保持车辆外观整洁。

  十、违规及事故处理

  1、公司统管的公务用车,非公事务出车或者在非工作时间内发生的责任事故及意外事故由本人负责,公司概不承担。

  2、公司所属车辆(私人自带车辆如纳入公司统一管理也属于该类情形)不能开出XX市,因公出去必须经由领导同意。

  3、对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视具体情况追究责任。属于司机全部责任的,司机要做出书面检查和按交通法规接受处罚,并承担所付修理费用的x%。属于对方责任的,按交警裁决执行。

  4、如果发生车辆故障或交通事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公司及保险公司或交警。必要的情况下,总务部主管经理应立即赶赴现场。

  5、司机行车不得违反任何交通制度或法规,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6、因下列情形之一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时,由驾驶人承担责任,并予以罚款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或证件不全。

  ②、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③、酒驾。

  ④、其他违反交通规则的情形。

  7、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和其他经济损失,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司机、用车人、公司共同负担。

  8、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近交管部门报案,并立即与主管经理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

  9、发生责任交通事故,经保险公司理赔后,还需分担的,由相关责任人按比例进行赔偿。

  10、公司职工不得用公车学习汽车驾驶,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车辆使用者负责。

  十一、发生费用处理

  1、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系安全带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由驾驶人员自己承担。

  2、车辆的维修费用,由总务部统计后交由总公司领导审批后由财务部负责支付。

  3、经总务部核准同意的油料补贴、停车费、过桥费、维修保养费、车辆清洗费等凭票据实报实销,统一核算。

  4、非公时间及非工作状态发生的事故所产生费用均由驾车者(责任人)自理。

  十二、司机一般规范

  1、对用车者服务:

  a.不论用车者是否是本公司职工,司机都应热情接待,礼貌服务,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b.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c.司机应在乘车人上下车时,主动招呼;

  d.当乘车人上车后,司机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e.当乘车人下车办事时,司机一般不得离车;

  f.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司机应予以帮助。

  2、离车注意事项:

  a.司机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

  b.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司机必须在离开时,应将其妥善保存好。

  3、出发前后工作:

  a.清洁车内外卫生,确保整车干净整洁;

  b.行车前要坚持勤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等备齐;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完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

  c.司机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4、司机与公司领导或客户同行时,应保守机密,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关信息及内容。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

  5、司机必须穿着整洁,工作态度好。应无条件服从上级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有公事应随叫随到。

  6、司机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值班司机须待命,通勤车司机要求夜间在配送中心住宿。

  7、司机须保持车内整洁,司机及公司员工乘车时在车内不准吸烟。

  8、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提前请假。

  9、驾驶员平时要认真保养好车辆,及时擦洗车辆,保证车辆始终保持良好的状态,确保准时出车,安全行车。

  10、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违章罚款单位不予报销,严禁酒后开车、开英雄车和带故障车。

  11、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车,严禁随便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凡违规驾驶和私自出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当事人承担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

  12、出车要做到证件齐全,安全第一,严禁酒后驾驶,严禁违章行车,严禁私自在外停放,严禁私自将车辆交换驾驶或交由其他人员使用。

  13、驾驶员要服从调度和领导,增强服务意识,凡出现不服从调度、私自出车等问题,司机要写出检查,屡次不改的,调换其工作岗位。

  14、严格执行内部车辆管理制度和车辆使用办法,认真学习公司的有关文件及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交通安全学习。

  15、要以公司的利益为重,以维护公司的形象为荣,发扬奉献精神。

  16、日常行为管理

  (1)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和相关操作规程,安全驾车。

  (2)严禁在未经领导同意的情况下,接送客人或办私事。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租借给他人。

  (3)未经总务部负责人同意,不得改变行车路线和行车计划。

  (4)司机应爱护车辆,随时保证车辆的整洁。

  (5)不得擅自将公务用车用来办私事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6)严禁酒后开车,如发生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驾驶者负责,还应承担法律责任。

  (7)司机对总务部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有公事应随叫随到。

  (8)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总务部负责人,并说明原因。

  (9)出车前,司机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10)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能自行检修的,应立即报告总务部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11)司机应严格执行出车任务,不得在途中办私事。司机同用车人必须完善用车手续,填写有关单据。

  (12)原则上由司机负责企业的出车任务,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驾驶企业车辆。

  (13)司机在上班期间发现问题即予以解决或上报,在车辆的清洗、维修、加油等问题上司机之间不得相互推卸责任。

  (14)驾驶员未出车时,应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在办公室待命,不得随意串岗、外出。

  (15)车辆属公司公共财产,必须在日常使用中小心驾驶,确保人员和车辆的安全。

  十三、罚则

  1、车辆洗车原则上由司机清洗,车辆过脏,可酌情处理。

  2、驾驶员违规出车,视具体情况给予经济处罚。

  3、凡发现维修中弄虚作假的,给予责任司机作假部分价值10倍以上经济处罚,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转岗、待岗。

  4、凡私自出车、违章驾驶等造成的事故由司机本人负责,费用由本人承担,一年内发生两次交通事故或一次重大事故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一律转岗。

  5、如出现本制度规定的违规行为将酌情予以罚款,情节严重者予以纪律处分或直至开除。

公司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篇14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车辆。公司车辆用于公司业务、财务、行政部门人员外出办事时使用。

  二、车辆使用管理

  1、职责

  (1)公司行政部门经理负责公司所有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公司车辆的有效使用。

  (2)公司车辆驾驶员须持有合法驾驶证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贵阳市及安顺地区路况。如因驾驶员驾驶证问题造成的不必要损失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3)公司所有车辆的钥匙原则上应由行政部门统一保管,出车时,驾驶员应在《车辆使用登记表》上签字,表示钥匙已收到。回到公司后,驾驶员应及时将钥匙交回行政部门负责人,并在《车辆使用登记表》上签字,表明车辆已返回。如违反规定私自出车,或未签字的,一经发现罚款50元/次。

  (4)驾驶员在离开车时,需确认车门窗户全部关闭上锁后,方可离开。如发现有未关者,一次罚款50元。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经行政部门经理批准。

  (5)公司车辆需出车,由行政部主管统一调度,公司任何人不得私自调度车辆,更不能因私使用车辆。一经发现,罚款100元/次。

  (6)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对外出借。一经发现,罚款200元/次。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2、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1)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需提前到行政部门做出车辆使用申请,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由行政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根据情况具体安排车辆。

  (2)行政部对审批通过的《车辆使用登记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用途、来往目的地,公里数等记入并由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后,通知车辆驾驶员准备出车。如发现未做记录的,罚款20元/次。

  (3)车辆驾驶员每次出车前需到公司车队办公室做好登记,并填写好《车辆使用登记表》。漏登记的,罚款20元/次。

  (4)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出车通知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遣的时间安排出车。

  (5)车辆申请人员在办理公司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及时返回公司,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如未获得批准迟到者,罚款50元/次。

  (6)公司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在无照驾驶、驾车外出、驾驶员将车辆借予他人使用等情况下,出现违反交通规则,发生违章罚款,交通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由驾驶员承担一切后果。

  (7)公司公务车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如未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一经发现,罚款50元/次。

  3、车辆管理:

  (1)驾驶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定期清洗车辆,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及时发现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如发现问题,一条罚款20元/次。

  (2)驾驶员如需要车辆维修保养应事先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注明行驶里程等具体内容,经行政部批准后方可送修,保养打腊等应事先向行政部申请,经审批后方可进行。

  (3)公务车外出加油需到行政部门登记《加油卡使用登记》领取加油卡后到加油站加油,使用完毕后,油卡需及时归还行政部。行政部门负责加油卡加油情况的查询,每月打出加油明细。如发现异常情况,不如实加油者,罚款100元/次,情节严重者开除。

  (4)在驾驶过程中发生故障,驾驶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公司行政部门经理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发生修理后必须将更换的部件交回公司验审。

  (5)驾驶员负责车辆的年检工作,车辆的一切资料由行政部门存档保管,并在车辆保险,年检到期前通知车辆驾驶员,协助办理保险,年检等手续。如未按时年检及保险,由行政部门车辆档案负责人及司机共同承担损失。

公司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篇15

  为加强车辆使用和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业务工作正常运转,节省车辆使用开支,结合我办(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车辆调派使用、用油管理、维修管理、车辆管护,统一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具体负责实施。

  二、调派车辆的原则是先急后缓,先重要后一般,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和行车安全。

  三、关于车辆使用管理

  (一)每一天上班时间,本办(公司)的车辆统一集中在单位门前停车场,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根据用车计划进行调派并做好用车登记工作。

  (二)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必须做好用车登记手续,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调派车辆;离开市辖区用车的由单位领导审批,未经批准调派的`车辆不得擅自出车。

  (三)单位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景需外借时,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外借期间,车辆的用油和司机的补助,由借车方承担。

  (四)车辆调派使用时,原则上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不够安排时,可安排具有合法驾照的人员驾驶,其他人擅自驾车发生事故的,一切职责由其承担。专职司机和有合法驾照人员因违反交通规则由其承担职责发生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五)司机行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如发生意外事故,司机要进取采取措施,协助处理,并及时向单位领导和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报告。

  四、关于车辆用油管理

  (一)市内行车加油,原则上持卡到加油站加油,特殊情景经单位领导同意才可现金加油。市外行车需加油时,须凭盖有税务、加油站单位印章的正式发票报销。

  (二)润滑油更换按规定里程报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核准后进行更换,登记工作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负责。

  五、关于车辆维修管理

  (一)车辆需维修、更换零配件的,先由司机提出申请,小故障由司机检查确诊,大的故障由二名以上司机会诊,能自我处理的故障尽量自我处理,不能处理的,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经领导审批后,到定点的维修站(厂)进行处理维修。

  (二)在市辖区外车辆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的,要及时向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报告,根据实际情景就地维修,但事后必须补填《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呈报审批。

  六、关于车辆管护工作

  (一)车辆与司机相对固定,因工作需要调整时,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安排;办(公司)领导用车相对固定,办(公司)领导离开贵港不用车时,其使用的车辆和司机要照常到办(公司)报到,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统一安排使用。

  (二)没有安排使用的车辆,上班时间必须停放在办(公司)门前停车场;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由司机或相对明确保管该车的同志保管,无特殊情景,一般不能出车使用。

  (三)司机要经常检查车辆状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要坚持车况良好,长途用车前要做细致检查;车辆要坚持清洁卫生,统一持卡到定点地方洗车。

  (四)车辆年审、养路费购置、车辆保险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安排人员具体办理,并做好记录,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司机或相关人员要认真保管好车辆,防止丢失和人为损坏。如因保管人职责心不强,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的,要追究其职责,关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七、每个月初,由单位投资财务管理科(部)统计好每辆车上个月外出公差、维修、用油等情景并统一公布,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要将每星期的用车登记情景报单位领导。

公司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篇16

  第一条公司小车由行政部公室负责调度,以满足公司接送客户及公司各部负责人外出办事需要。

  第二条小车的使用申请需凭部门负责人签字的申请单方有效。申请单须提前2小时报行政部,以利于同地点合并用车,否则不予派车。以下情况一般不得审批用小车:

  1、一般人员出差办事;

  2、采购员外出采购;

  3、各类人员因私外出。

  第三条以下情况用车需经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期间,由行政部经理代签):

  1、当本公司车辆调用不够,需借车用时;

  2、长途用车(杭州、杭州地区以外);

  3、在不影响公用前提下,各类私人用车;

  4、公司试用合同工以上员工结婚用车;(每人1辆,半天内)

  5、公司员工丧事送花圈用车;

  6、公司员工伤、病、孕去医院用车(原则上优先考虑用车)。

  第四条小车的签发使用:

  1、小车出门一律凭小车出车单;

  2、小车单应为一式三联,一联为出门联;二联为结算联(平时存司机处);三联为行政部存档务查联。

  3、用车时间、里程必须控制在出车单允许范围内,无故超出用车时间和范围必须说明经过,视情况处理;

  4、公司严厉禁止公车私用,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调用。

  第五条小车驾驶员的考核:

  1、驾驶员须在上班后在小车内待命,迟到一次扣10-50元;

  2、在无出车任务的情况下,必须在车内或指定休息室待命,一次不遵守扣10-50元;

  3、驾驶员在车单开出5分钟以内需出车,延误一次扣10-50元;

  4、严禁无单驾车出门,发现一次罚款50-200元;

  5、出车回来后须马上与调度员取得联系,以利安排用车,一次不遵守扣10-50元;

  6、小车费用(过桥费、油费等)报支时应附上结算联,由使用者签字,以便凭结算联复核费用,加强费用的控制;

  7、驾驶员要做好小车保养工作,故障须及时修复。因故障影响出车一次扣10-50元;

  第六条各类车辆进出管理规定:

  正大门:上午8时至下午5时准许一切载货用的机动车辆(包括货用汽车、三卡、手扶拖拉机、铲车等)和人力车的进出,但需填写进出登记,方可进入,严禁一切人员进出。

  第七条经警人员有权对所有进出车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有权进行处理,并及时汇报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

  第八条本制度适用于x有限公司。

  第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公司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篇17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所属公用车辆。

  二、使用管理

  1、管理部门: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所属公用车辆的日常管理。

  2、管理职责:负责日常公用车辆的使用审批、安排调配、油卡管理、保养维修等。

  3、申请用车须知:员工因公外出,可申请用车,各部门负责人须严格审批。

  4、用车审批:

  (1)使用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办事人员→界首范围内办公室调配派车→用车完毕后确保车辆完好并归还给办公室。

  (2)使用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办事人员填报《用车申请单》→离开界首地区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实施用车→用车完毕后确保车辆完好并归还给办公室→办公室核实公差公里数和用油情况,并登记备案。

  5、司机职责:原则上司机由办公室统一协调管理,公司无司机时,由用车部门自行协调解决驾车司机,严格按照用车管理程序使用车辆,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违章罚款自行承担40%,发生事故按扣除保险后公司损失金额和驾驶员所负责任比例进行处罚:

  ①负全责罚60%;

  ②负主责罚40%;

  ③负同等责任罚30%;

  ④负次责10%。

  ⑤无责免于处罚,不得擅自外借和私自使用车辆,保证车辆性能良好,整洁卫生,按照公司规定的地点停放。

  三、保险保养维修

  1、由办公室确定公用车辆的保险和定点维修保养单位,按照择优、可靠、经济的要求选择保险单位,定点维修保养原则上在规定的4S店进行。

  2、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车辆保养维修:

  车辆保养维修填写《车辆保养维修申请单》→总经理查验审批→凭审批后的《车辆维修申请单》(项目、金额)借款→进行定点保养维修→根据财务审批程序进行财务审核结算。四、油料管理

  1、公用车辆的用油由办公室按照每月实际行驶公里数做好车辆用油的摸底调研工作,实行一车一卡的形式进行车辆用油管理。

  2、由财务部根据办公室提供的基数负责油卡充值,由办公室负责油卡使用管理,详细统计每车每卡每月用油情况,分别登记造册,每月与财务部门进行油量和油费核对工作。

  3、油卡由指定的驾驶人员随身保管,防止丢失和损坏,原则上不得使用现金加油,确实需要现金加油的,需报办公室审批,按照财务审批程序进行核报。

  4、油卡充值按以下程序进行:

  由驾驶人员提出充值申请→办公室查验核实并登记提报总经理审批→交财务部门执行充值→财务部每月汇总与办公室核对→按财务审批程序申请核报。

  五、用油补贴

  1、补贴对象:经公司办公室确认总经理同意,自带车辆办理公事的相关员。

  2、补贴发放:由个人每月25号-30号用加油发票报办公室备案总经理审批后,按财务核报程序领取当月用油补贴(未经办公室备案的,不予报销)。

  3、享受补贴的自带车辆人员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保证行驶安全,公司只发放用油补助,其他一切与车辆有关的责任和产生的费用由本人自行负责。

  本规定自20xx年8月1日正式实施,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司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篇18

  1、 为加强对集团车辆维修的管理,降低维修费用,有效的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特制定本规定。

  2、 车辆司机在每日下班前对车辆进行检查、发动,发现问题后应立即上报车辆主管,并进行自修。

  3、 若司机无法自行修复车辆存在的问题,需要定期保养或者维修,需经得主管部门同意后,送到修理厂维修。

  4、 司机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时,必须送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如果私自在其他地点维修,费用不予报销。

  5、 在车辆的修理过程中司机和车辆主管需要加强监督,发现修理项目与送修项目不符时,应及时上报集团办并与修理厂进行协商。

  6、 根据车辆的行驶里程或使用时间,公司车辆的大修、中修事宜由车辆主管统一安排,确因实际情况需要进行大修、中修时,必须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报交综合办报审,经审批同意后方可送修理厂修理。

  7、 司机与车辆主管应向修理厂索要车辆修理的详细项目及费用明细,车辆主管应将其与维修说明表、车辆管理表等相关内容存在一起,结算维修费用时一并出具查证。

  8、 在日常维修车辆时,更换零部件的费用在预算以内时,给予报销;否则,多余部分不予报销。

  9、 车辆在中途发生故障急需维修时,须电话征得车辆主管同意方可维修,如果有随车人员时需在修理费用单上作签字证明。

公司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篇1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公司公务用车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指车辆均指公司的行政办公用车。

  第三条 权责单位

  本公司的办公用车统一由行政管理部管理。

  第二章 行政用车管理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用车均应按要求填写《用车申请单》,经行政管理部指派负责人签名同意后方可出车。

  第五条 部门用车超过半天以上(包括半天),应提前一天申请。

  第六条 若多个部门同时申请用车,行政管理部有权根据用车的“轻、重、缓、急”进行统筹安排,任何人不得因无公车使用而延误工作。对无法安排的用车,行政管理部会在《用车申请单》上注明,员工报销公务交通费应出示相关有效的报销凭证。

  第三章 车辆和驾驶员管理

  第七条 公司车辆的相关证件及稽核等事务统一由行政管理部管理。

  第八条 每部车辆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在使用车辆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行政管理部每月对其抽查一次。

  第九条 驾驶员行为管理

  1、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和相关操作规程,安全驾驶。

  2、为体现公司形象,驾驶员工作时间必须衣着整洁,举止大方,礼貌待人。

  3、严禁在未经领导同意的情况下,接送客人或办私事。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租借给他人。

  4、司机应爱护车辆,随时保证车辆的整洁,归队后应将车辆擦洗干净、停放整齐。

  5、不得擅自将公务用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6、严禁酒后开车,酒后开车损坏车辆者,由司机负责维修费;如发生交通事故除负责维修费外,还应承担法律责任。

  7、司机对行政管理部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有公事应随叫随到。

  8、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行政管理部负责人,并说明原因。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在规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9、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补加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10、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行政管理部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11、司机应严格执行出车任务,不得在途中办私事。司机同用车人必须完善用车手续,填写《行车记录》。

  12、原则上由司机负责公司的出车任务,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驾驶公司车辆。非专职司机用车应在《车辆使用登记本》上登记,注意保持车辆清洁,行车后,司机有责任及时检查车况,发生问题应立即向有关各方汇报。

  13、为保证车辆安全,除领导同意外,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时,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车位。

  第十条 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1、上、下班前不搞好车内外卫生。

  2、上班时开车探亲访友、会客、办私事。

  3、不服从调度,上班不按规定时间出车,擅离工作岗位。

  4、事前不办理请假手续,缺勤影响工作,补休、调休、轮休未经领导批准,接车给他人驾驶或学车。

  5、服务态度不好,影响公司声誉。

  6、遗失车上设备、证件等。

  第十一条 违规与事故处理

  1、因下列情形之一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时,由驾驶员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3)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员负担。

  2、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司机与公司共同负担。

  第四章 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第十二条 车辆的年审、保养维修统一由行政管理部安排办理。

  第十三条 司机应加强对车辆的'保养,爱护车辆,勤检查、勤打扫,出车前、收车后要进行检查,如有异常,应及时向主管报告,保证车辆的正常行驶。

  第十四条 车辆需要维修时,先由司机填写《维修项目单》,部门主管审查并制订修理计划后,车辆方可进厂修理。

  第十五条 公司车辆的维修,须在指定的修理厂修理。定点修理厂应该是修理质量好、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务意识强、有一定规模的厂家。

  第五章 费用报销

  第十六条 公务用车油料及维修费根据相关凭证实报实销。

  第十七条 私车公用按公司规定的报销额度,凭合法票据报销。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行政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发放、修改、废止等工作。

  第十九条 总经理负责本制度的核准工作。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篇20

  一、车辆任务

  接送公司业务客户。

  经理级以上人员外出公干。

  经批准的一般职员办理重要或紧急公务用车。

  二、因公用车

  2.1如需使用公司汽车需向管理部申请,申请人应详细填写《用车工作申请单》。

  2.2除紧急公务外,当日的《用车工作申请单》应于上班后半小时内送至管理部,以便能在适合各申请人之使用情况下尽量合理安排,以充分保证各部门的用车。

  2.3财务部用车运送现金优先。

  2.4车辆使用人应按申请用车时间准时出发.任何出发前等候二十分钟以上的用车或需要在目的地长时间等候的用车均应及时向管理部通报,以尽量避免影响其它工作.

  2.5每次出车,用车人凭《用车工作申请单》乘车,司机按《用车工作申请单》的内容出车,任务完成后司机应及时将《用车工作申请单》交给管理部,并准备下次出车.

  2.6为了确保安全、合理调配车辆,长途出乘必须经部门经理和行政部经理批准,并提前一天申请.如无特殊理由当天的'长途将不予批准.

  三、紧急用车使用程序

  3.1紧急用车系指发生下列情况时的用车:

  3.1.1需紧急救治的公司受伤、发病人员;

  3.1.2紧急工作任务;

  3.1.3重要客户临时需要

  3.2紧急用车可以不经申请,但须及时通知管理部,且事后补办《用车工作申请单》

  3.3若公司车辆已全部外出,则用车人可按公司有关规定搭乘出租车辆,但原则上以四公里以内乘公共汽车为准.

  四、其他用车

  4.1公司的客户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借用公司车辆,但须经公司总经理室批准,并填写《用车工作申请单》。

  4.2未经公司总经理室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任何人私用。

  五、管理权限

  5.1管理部负责车辆及司机的管理

  5.2非经公司副总以上领导决定或指定,本公司其他员工不论是否持有有效驾驶执照,均严禁驾驶公司车辆

  六、安全规定

  6.1员工加班需用车辆请尽早提前通知管理部.

  6.2为保证行车安全和次日的工作,司机加班一般不得超过24:00,各位员工应从严掌握,因特殊情况申请24:00以后加班的,须经部门经理和管理部批准。

公司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篇21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所属公用车辆。

  二、使用管理

  1、管理部门: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所属公用车辆的日常管理。

  2、管理职责:负责日常公用车辆的使用审批、安排调配、油卡管理、保养维修等。

  3、申请用车须知:员工因公外出,可申请用车,各部门负责人须严格审批。

  4、用车审批:

  (1)使用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办事人员→界首范围内办公室调配派车→用车完毕后确保车辆完好并归还给办公室。

  (2)使用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办事人员填报《用车申请单》→离开界首地区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实施用车→用车完毕后确保车辆完好并归还给办公室→办公室核实公差公里数和用油情况,并登记备案。

  5、司机职责:原则上司机由办公室统一协调管理,公司无司机时,由用车部门自行协调解决驾车司机,严格按照用车管理程序使用车辆,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违章罚款自行承担40%,发生事故按扣除保险后公司损失金额和驾驶员所负责任比例进行处罚:①负全责罚60%,②负主责罚40%,③负同等责任罚30%,④负次责10%。⑤无责免于处罚,不得擅自外借和私自使用车辆,保证车辆性能良好,整洁卫生,按照公司规定的地点停放。

  三、保险保养维修

  1、由办公室确定公用车辆的保险和定点维修保养单位,按照择优、可靠、经济的要求选择保险单位,定点维修保养原则上在规定的4S店进行。

  2、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车辆保养维修:

  车辆保养维修填写《车辆保养维修申请单》→总经理查验审批→凭审批后的《车辆维修申请单》(项目、金额)借款→进行定点保养维修→根据财务审批程序进行财务审核结算。四、油料管理

  1、公用车辆的用油由办公室按照每月实际行驶公里数做好车辆用油的摸底调研工作,实行一车一卡的形式进行车辆用油管理。

  2、由财务部根据办公室提供的基数负责油卡充值,由办公室负责油卡使用管理,详细统计每车每卡每月用油情况,分别登记造册,每月与财务部门进行油量和油费核对工作。

  3、油卡由指定的驾驶人员随身保管,防止丢失和损坏,原则上不得使用现金加油,确实需要现金加油的,需报办公室审批,按照财务审批程序进行核报。

  4、油卡充值按以下程序进行:

  由驾驶人员提出充值申请→办公室查验核实并登记提报总经理审批→交财务部门执行充值→财务部每月汇总与办公室核对→按财务审批程序申请核报。

  五、用油补贴

  1、补贴对象:经公司办公室确认总经理同意,自带车辆办理公事的.相关员。

  2、补贴发放:由个人每月25号-30号用加油发票报办公室备案总经理审批后,按财务核报程序领取当月用油补贴(未经办公室备案的,不予报销)。

  3、享受补贴的自带车辆人员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保证行驶安全,公司只发放用油补助,其他一切与车辆有关的责任和产生的费用由本人自行负责。

公司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篇22

  1、目的

  为合理安排车辆使用,提高车辆使用率,节约公司车辆使用的费用,使之规范化、秩序化,特制定此作业办法。

  2、适用范围

  公司车辆使用与管理

  3、权责

  管理部负责对列入公司管制车辆的统一管理和调度;财务负责对相关发生费用审核控制。

  4、内容

  4.1 列入公司管制车辆为:(别克)、(长安之星)、(奥拓)、(皮卡)。上述车辆由管理部总务负责管理。

  4.2 出车作业流程

  用车人员提前半天填写“用车申请单”→各部门经理、厂长签核→总务组填写“出车单”→司机凭单出车→办事→回厂。

  4.3 出车审批

  4.3.1 市区公务出车由用车部门/用车人提出,经各事业部经理、厂长审核后,由管理部核准后派车;

  4.3.2 本地区出车由用车部门/用车人提出,经各事业部经理、厂长审核,由管理部核准后派车;

  4.3.3 本地区以外出车由用车部门/用车人提出,经各事业部经理、厂长审核,经分管副总经理核准,由管理部派车。

  4.4 用车管理

  4.4.1 为合理调配车辆,由用车部门/用车人填写“用车申请单”并须提前半天交管理部安排车辆,否则不作安排(紧急、特殊情况除外)。

  4.4.2 用车人员/驾驶员出车一律凭管理部主管签发的“出车单”出车(特殊情况除外),严禁出私车。

  4.4.3 严格按规定时间出车,按时返回,返回后及时通报管理部,驾驶员不得无故离岗。

  4.4.4 管理部在安排出车时尽量做到同向多人次合理安排,合理用车,用车人员应该服从。

  4.4.5 有驾驶执照的经理厂长级以上主管人员允许自行驾车。如需自行驾车,需在下班前或休息日前一个工作日内到管理部办理相应手续:登记领取车钥匙用车返回完后应及时还。

  4.4.6 原则上实行驾驶员定车定人安排,特殊情况由管理部作适当及时调整。

  4.5 车辆保养

  4.5.1 驾驶员应及时保养、维护好车辆,并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随时保证使用车辆的正常运行,要确保行车安全。如遇特殊情况,车辆不能正常运作时,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妥善解决,以备用车之需。

  4.5.2 公司车辆一律停放在厂内车棚指定地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驱车外出停放,如因违反而影响工作以至造成事故者,除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外,由肇事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4.5.3 每次接车或出车前,驾驶员须检查车辆外观各部位的完好状况。如发现意外损坏,应查明原因。否则按驾驶员意外损坏处理。

  4.6 车辆相关费用报销、行车线路及违章

  4.6.1 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过路费、油费、及凡因公使用的费用,除由规定由相关部门主管外(如保险费),驾驶员凭发票、出车单等单据按照《因公出差及差旅费报销作业办法》规定进行作业。

  4.6.2 车辆需要修理或添置各类用品时,先填写“请购单”经总务审核,并报管理部核准后,必要时须经协理、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后修车或添置各类用品,并录入“维修保养记录表”(附件六),事后开票附请购单经管理部初审,财务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报销。如在行车途中,发生非人为的故障(如爆胎等现象),司机必须立即打电话报告主管后,再进行维修。回厂后必须迅速补上相关手续。

  4.6.3 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发生摔、碰、撞等意外小事故的,驾驶员须自行负责车辆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

  4.6.4 公司驾驶员如有违反交通规章(如闯红灯,违章停车等),造成罚款的,公司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除外),由违规驾驶员个人承担责任,并准时交纳罚款。如有违章而不按时交纳罚款,一经发现除赔偿外,公司将从严处分。一个月内如发生超过3次违章事故,驾驶员给予记过处分。

  4.6.5 出车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如属于公司方驾驶人员责任,除责任人必 须承担肇事责任并赔偿公司损失外,公司对于驾驶人员将给予记过处分。

  4.7 已取得驾驶证的公司人员自行用车/驾车,违章及事故处理规定

  4.7.1 已取得驾驶证的公司人员自行用车/驾车规定

  4.7.1.1 下列人员如单独驾车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已领取驾驶证且自行驾车行驶路程不到20__公里的人员。

  4.7.1.2 下列人员自行驾车必须由总经理批准,用时必须在驾车时由公司驾驶员陪同:新领取驾驶证且自行驾车行驶路程不到20__公里的人员。

  4.7.1.3 已领取驾驶驾驶证且可以无需批准自行驾车的人员名单,由总经理核准后,由管理部掌控并通知本人。

  4.7.1.4 本条(4.7.1)规定的人员的用车按4.2,4.3,4.4:用车管理规定执行。

  4.7.2 已取得驾驶证的公司人员自行驾车时违章及事故处理。

  4.7.2.1 经批准自行驾车的人员的违章(即违反交通规章,如闯红灯,违停车等)按本办法

  4.6.5条规定处理。

  4.7.2.2 经批准自行驾车的人员在行驶过程中发生擦、碰、撞等意外小事故的,按本办法

  4.6.4条规定处理。

  4.7.2.3 经批准自行驾车的人员在行驶过程中如发生意外事故,按本办法4.6.6条规定处理。

  4.7.3 已取得驾驶证的公司人员未经批准自行驾车,含随公司驾驶员出车途中要求公司驾驶员让其自行驾车后,如发生违章、小事故及交通事故的,由自行驾车人员承担一切责任,经驾驶员同意的,驾驶员承担部分责任。

公司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篇23

  为进一步方便公司车辆加油和加强油料管理,公司从即日起实行一车一卡加油管理制度。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油卡与车牌号码绑定,油卡密码为油卡卡号的后四位。

  二、车辆加油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加油地点为市内任一中石化网点。

  三、车辆加油需提前一天向行政部申请调拨资金,调拨的资金数量视车辆型号、车辆剩余油量及卡内余额而定。

  四、司机加油前需将油卡拿到中石化任意网点的.柜台办理油卡“圈存”(“圈存”是指将网络上已分配好的资金调整至油卡上)。

  五、司机加油时需由中石化的员工协助输入员工密码,中石化员工核对车牌号无误后输入员工密码即可加油。

  六、行政部将通过中石化网络和加油卡主卡权限,核查每张油卡的加油次数、每次加油金额及卡上余额,并通过卡上余额随时调整每次调拨资金的数额。

  七、行政部将通过中石化网络随时核查整理每辆车的各项加油数据并存档备查。

  八、各位司机要加强自律意识,绝对杜绝为他车加油或其它违规用油现象。公司核查发现后将严肃处理。

公司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篇24

  第一章车辆使用

  1.公司车辆不得借予非本公司人员使用。

  2.使用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煞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3.驾驶人须严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员承担。

  4.驾驶人不得擅自将公司车辆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处罚50~200元,经公司特许或返回时已逾晚上8时者例外。

  5.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则由驾驶人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6.为私人目的借用公车应先事先向主管申报,由主管核实车辆暂无公用方可批准。私用时若发生事故,而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于扣除理赔额后全部由使用人承担。

  7.驾驶员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并定期将车辆清洗干净。

  8.车辆的各类证件要保管完好,贵重物品及车匙不得放在车内,以防发生盗窃。

  第二章车辆保养

  1.车辆维修、保养、打蜡等,应先填“车辆保养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核准后方得送修。

  2.车辆应由指定地点保养,特约修护厂维修。可自行修复者,可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3.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300元时,应与主管联系请求批示。

  4.若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或车辆疏于保养,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的修护费,应依实际情况与情节轻重,由单位与驾驶人或主管负担。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

  1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它相关的规章制度。

  2.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发现有故障的应及时报告领导,经批准后送汽修厂维修。

  3.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不准疲劳驾车、不准酒后驾车。如因故意违章或以上原因被罚款的',费用由当事人负责(因公务经特批的情况除外)。

  4.上班时间未派出车的,应在公司配合工厂做好各方面工作,必要时协助其它部门工作。

  5.未经批准不得将车辆随意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负面效果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第四章违规与事故处理

  1.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立即向附近交警部门报案,并立即与公司领导联络协助处理。

  2.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人与公司共同负担。

  3.发生意外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公司经协商后共同负担。

  第五章奖励条例

  1.驾驶员在一月内若没有任何交通违章以及赔付,并且在安装过程中没有出现包括返工、客户投诉、延时延期等在内的一切造成影响公司声誉和形象以及损失的事件,则奖励驾驶员100元的额外绩效奖。

  2.对全年无违章、无事故的驾驶员奖励300元。

  3.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的奖励100元。

  4.举发、设法防止危害公司利益之事情,使公司免受损失者,奖励100元。

公司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篇25

  (一)车辆保养由小车班负责人按月出计划、有步骤的组织实施。实行车辆保养定人、定位、定项目、定工具,并根据维修保养项目的大小、费用等情况向财务部报预算,待财务部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二)各驾驶员负责自己驾驶车辆的日常检查和保养。车辆的保养和维修由驾驶员申请,经小车班负责人协调同意后方可执行。当班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正常工作,未当班驾驶员跟踪修理厂所维修保养的项目。(注:跟踪的目的在于确认修理的项目、换件、修理时间无拖延,确保按时取车,保证正常工作的调度运行。)

  (三)各驾驶员要做好车辆的保养和清洁工作。

  (四)小车班负责人每周不定期检查车辆的`保养、清洁和维护工作。对一次保养清洁不到位者提出口头警告,对两次以上者给予书面警告。屡教不改者给予辞退处理。

  (五)小车班负责人需每月向行政部负责人汇报一次月工作总结,包括各驾驶员工作情况、车辆情况、出车情况等。

  (六)驾驶员在行驶中,如发现车辆有异常,应马上选择安全的地方停车检修。若不能解决,应即设法向小车班负责人讲明情况,由小车班负责人派专人处理。

  (七)检查细则:

  1、检查燃料、润滑油、冷却液、电瓶液是否足够,制动器、离合器、总泵油是否符合要求。

  2、检查轮胎气压是否符合标准,轮胎螺丝是否紧固,清除嵌在轮胎内间及表面的杂物。

  3、检查手、脚制动器性能是否良好,各连接管道是否漏油。

  4、检查方向机、转动轴及转向横直拉杆连接是否紧固,有效。

  5、检查喇叭、灯光、雨刮器是否正常,电瓶连接线、搭铁线是否牢固清洁。

  6、检查发电机皮带、风扇皮带是否正常,检查传动皮带绕度和完好情况。

  7、检查票证、随车工具是否齐全。

  8、按照操作规程起动车辆,察听发动机声音是否正常。

  9、车辆发动后,检查各仪表、指示灯工作是否正常,若发现故障,马上熄车并向小车班负责人报告。

  (八)排除行驶中发现的故障。

  (九)放尽储气筒及油水分离器内的积水和污物。

  (十)收车后按车容标准清洁车辆,然后把车开回停车场停放好。

  (十一)收车后关好车窗,锁好车门、尾盖,锁好防盗锁。

公司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篇26

  一、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警管理,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带故障出车,严禁开赌气车、英雄车、麻痹车,确保行车安全。

  二、提高警惕,注意锁好车门和库门。防止车辆被毁、被盗。外出时,一定要停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

  三、下班后,无任务车辆一律按次序排列停放,未经许可车辆不得在施工现场随意运行。

  四、早晚有接送领导及其它任务的车辆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由相关领导安排其去向。

  五、未经批准,驾驶员不得私自将车交给非本车驾驶人员驾驶。

  六、车辆一旦发生事故,驾驶员要及时向车队负责人及交警、保险等有关部门报告事故现场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处理事故。

公司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篇2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所工作园区管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凡进入我所工作园区的各类机动车、非机动车,均须遵照本规定接受管理。

  第二章机动车管理

  第三条所管公务车停放管理。

  所属公务车辆应停放在园区车库内或指定位置,不得占用其它车位。

  第四条研究所职工私人车辆停放管理。

  职工上、下班私人机动车,一律凭中科院成都生物研究所《车辆出入证》进出、停放在指定区域,无出入证车辆不得进入工作园区。出入证根据各部门职工人数比例和部门工作实际需要确定数量予以核发,由各部门负责人在本部门内部机动分配使用。

  第五条外来车辆停放管理。

  外来公务车、送货车临时进入园区,须由相关部门提前与收发室值班人员联系(联系电话:4101),通报联系事项及车号,做好登记后方可驶入园区,并在指定停车区停放,即停即走。外来车辆停放区域已满时不得进入工作园区。

  第六条机动车进入工作园区后,必须按停车位标识有序停放。车辆停放须保持整齐划一,保持车头顺行停放。严禁在非停车区域停放,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七条工作园区内严禁试车、练车;园区内行驶限速5公里/小时,不得鸣笛。

  第八条车辆停放后,关好车窗,锁好车门,勿将贵重物品存放车内。若车辆丢失、损坏或车内存放的物品丢失,研究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章非机动车管理

  第九条职工、学生等上班用非机动车一律在地下车库停放。严禁在楼幢内实验室、办公室及各类通道停放非机动车。

  第十条除加班、出差等情况外,非机动车不得在车库过夜。地下车库无专人管理,请自觉维护秩序。锁好非机动车,保管好自己物品,若有遗失,后果自负。

  第十一条严禁电瓶车在工作园区内充电。

  第四章处罚

  第十二条机动车无证进入(或以送货等借口,拒不听从门卫人员管理者)、伪造证件进入我所工作园区者,每次扣除当事车主100元岗位津贴或补贴(下称津贴)。造成无证进入的当班门卫值班人员扣除10元/次岗位津贴。

  第十三条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扣除津贴100元/次,堵塞消防通道者,扣除津贴200元/次。机动车车主不听劝导强行进入园区,或故意堵塞研究所大门的,扣除津贴500-1000元/次。

  第十四条自行车不按规定乱停乱放者,扣除津贴10元/次;电瓶车、摩托车20元/次。电瓶车在园区内充电者处以200元/次的罚款并通报批评。

  第十五条造成园区公共设施损坏者照价赔偿。故意损坏者还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本管理规定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公司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篇28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加强公司公务车管理,确保公务车辆的安全性及使用合理性,并节约能源,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务车辆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公务车辆的管理。

  三、管理职责

  综合管理部行政科负责公司公务车辆的统一管理。

  综合管理部建立公务车辆档案,包括车辆型号、来源、车辆原值、基本装备、技术性能、逐年行驶里程、车辆调动、停驶、报废等情况。为加强对车况及司机的日常管理,司机每日填写“车辆行驶、维护及事故登记表”,每月根据司机当月填写及审核情况确定加班、加油量、维修状况等分析。公务车档案必须齐全,对公务车使用过程中发生的重大问题或需要避免的事故记录在案,比如公务车碰撞损坏、扣押等。

  四、车辆使用

  公司公务车辆使用遵循“公车公用、先批后用”的原则,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私自派车、用车。

  1.部长级以上人员(含)参加各种大型或重要活动、出席重要会议等,可申请派车接送;部长级以下人员到外地出差,需送到就近的火车站或机场;按审批权限批准方可派车随行。

  2.部长级以上人员(含)休假,可送至就近的机场;部长级以下人员如无特殊情况,一般需搭乘机场巴士至机场。

  3.来访的各级重要部门领导及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重要客人等,接待部门部长提出申请,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安排派车。

  4.公司严格控制使用长途车(100公里外)。除公司副总及以上人员外,因工作需要确需出长途的,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派车。

  5.原则上,公务车不准借给公司以外人员使用。关联公司有紧急事务要借用公司车辆,需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派车。

  五、出车流程

  1.公司公务车的使用和派遣,以及司机出车费用报销、考勤等依据“派车登记表”进行。

  2.任何部门或个人需使用公司公务车,由需求部门或个人填写“用车申请单”,按管理职责进行审批后方可用车。

  3.申请部门将用车申请单交综合管理部门后,由负责车辆派遣人员根据需求和车辆状况派遣车辆及司机。宁德境外用车,申请人应至少提前一天提交“用车申请单”。宁德境内用车,申请人应提前半天交《用车申请单》,以利综合管理部门统一调度。综合管理部门根据派车申请,将尽量安排拼车,避免一车一事。

  4.完成派遣后,派车人员将派车单交给当班司机,以便做各项准备工作。

  5.公务车司机必须根据行政人员签字后的派车单出车,门卫凭派车单放行。对未按审批程序,或未经批准擅自出车的,公司将追查相关责任人责任,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责任人承担。

  6.紧急情况需要用车,如员工因重病急诊、重病住院、意外事故、客人临时用车等,可由综合管理部部长核准后直接通知司机接送,派车手续由相关部门事后补办。

  六、车辆维护

  原则上,司机与公司车辆为固定搭配,司机对其所开车辆负有日常维护与保养的责任。严禁司机将车辆和钥匙交给第三人保管或使用;下班或车辆使用完毕后,公司车辆只能停放在公司停车场。如因出车任务太晚,可在综合管理部部长同意后由司机决定停放地点,但司机必须承担相应的保管责任。

  1.日常清洁

  车辆的清洁等一般性保养工作由司机完成,公司负责提供清洁工具。司机每天应利用不出车的空余时间清洁自己所开车辆(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以保持车辆整洁。

  2.功能检修及维修

  司机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及车内各配套设备,保证车辆清洁、机件性能良好。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如司机本人不会检修,应立即报告行政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车辆需要维修时,司机需遵循公司采购制度,申请外出维修或申请购买零部件自行维修。如外出维修之申请经核准,司机可在指定维修厂家维修,维修时司机应在现场监督。未经允许在其他地点维修和保养,其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七、费用报销

  1.过路费:公司所有公务车辆均办理“闽通卡”,在福建境内,均不予以另行报销。福建境外按《用车申请单》指定的出车路线实报实销。司机负责将过路费发票根据行车路线整理,便于核实。

  2.加油费:公司所有公务车辆均办理加油卡,司机驾驶车辆要注意节约用油,福建省内只能持卡加油。综合管理部门需保证卡中金额充足。福建省外或有特殊情况加油,必须开据税务专用发票并向综合管理部部长说明情况,否则不予报销。综合管理部门在每月底对加油费的合理性进行审核。

  3.车辆证照费用

  公司所有车辆的证照由综合管理部门统一保管,各车辆年审等费用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报销。

  4.维修费

  综合管理部负责确定定点维修厂商,车辆的维修、检修等由车队长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并报综合管理部部长同意后送修,费用结算依照定点维修合同相关条款。但是,由于司机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而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产生故障,其维修费用视情节轻重,由综合管理部部长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并分摊费用。

  如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急需修复或更换零配件时,可视情况进行修理,但必须得到派车人员同意。

  5.罚款

  公务车司机有义务遵守国家交通法规和地方道路交通规定等,非司机故意违章操作的特殊情况包含下列情形:紧急工伤;其他不可抗因素等。但无论出于何种情形,综合管理部门都应该将司机的罚款记录作为年终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

  八、公务车驾驶员管理

  1.公司公务车驾驶员由综合管理部行政科统一管理。对公务车司机的工作进行监督与协助,执行派车任务,负责车辆及司机的调配。每月底,对当月车辆维护状况、车辆加油状况及司机工作状况作总结。

  2.公务车司机必须持有有效的个人身份证和驾驶执照。对驾驶不同类型的车辆,公司依据驾照等级和驾驶经验进行考核、确认并分配适当岗位。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必须的各种证件应经常检查,保证出车时证照齐全、有效。

  3.公司

  司机必须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4.公司司机必须严格遵章守纪,文明驾驶,规范作业;不带情绪出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晚间出车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

  5.公司司机在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外观等),如发现故障或不安全隐患、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司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6.公司司机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并及时加油,需尽量避免出车时临时加油。

  7.出车在外停放车辆,务必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须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及其他财物被盗。车辆任意放置导致违犯交规、财务损毁、失窃等,由司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执行出车任务时,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员,由其婉转劝阻。

  9.司机对乘车人员要讲究文明礼貌,体现公司良好的礼仪风尚。公司客人在车内交谈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原则上司机不准随便插嘴。

  10.上班时间内未出车的司机,应在指定休息区内等候出车,不允许在办公区域和其他生产区域随便乱窜,更不允许随意离开公司。如有要事确需离开公司时,需以请假方式告知综合管理部门主管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11.司机对派车人员的合理安排,应采取积极合作的态度,不允许借故拖延、带情绪出车,甚至拒不出车。如对工作安排有意见,可于事后向当事人员的主管反映,或者提出申诉。

  12.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时返回,应及时报告派车人员,并说明原因。

  13.司机必须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当时无法接听或复电,事后要及时回复,并向综合管理部部长说明原因。

  14.所有出车任务必须由专职司机完成,如无司机在公司但可以由非专职司机出车时,需经综合管理部部长批准后方可派车。

  九、津贴及奖惩规定

  1.公务车司机实行夜间值班制度,每日保证有一位司机当班,负责上班时间之外的派车任务。值班一个晚上以3小时加班计算薪资。

  2.考虑公务车司机不定时的工作状况,并结合公司的考勤和餐费补贴等相关规定,公务车司机不另行报销误餐费,以每月发放100元餐费补贴作为补偿,餐费补贴在当月薪资中发放。

  3.安全奖:公司设立公务车月安全奖,奖金300元。获得奖金的条件:当月没有任何故意违章违纪记录、车辆使用正常、保养良好、当月无任何安全交通事故发生等。

  4.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口头警告,罚款50元/次:

  1)有违礼貌、礼仪之行为:对乘车人员举止失当,或言辞过激;司机在车内抽烟;随便搭话;野蛮开车、停车等;

  2)消极怠工之行为:故意拖延出车时间;行车途中耽误办事人员行程;

  3)违反工作纪律之行为:上班时间在办公区域或生产生活区蹿岗、聊天、打牌等;

  4)其他综合管理部门主管认为属于口头警告的行为。

  5.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严重警告罚款100元/次处分:

  1)擅离职守:除进行公告处分外,擅离职守以旷工计,扣发相应薪资;

  2)私自用车:私自将公务车借予他人;未经批准公车私用;出车途中办私事以致延误公事;用公务车辆载人营利。

  3)其他综合管理部门主管认为属于严重警告的行为。

  6.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过、罚款200~500元/次、通报批评处分:

  违章、交通事故、车辆无故损坏:由于司机之失职而造成的上述情形。如造成损失,司机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附则

公司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篇29

  第一条总则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驾驶公务车员工。

  第三条车辆管理

  (1)公司公用车辆的管理、调度、保养、维护、费用核算,以及车辆的证照保管、年审及保险办理等均统一由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所有公用车辆的钥匙统一由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保管或由办公室指定的车辆管理负责人保管。

  (2)车辆调度实行急事、特事优先使用、先申请先用、外出同路并用的原则。尽力保证各部门工作需要及急事急办者的必要用车。目前公司有三辆公务车,公务车的各类证照由车队的直属上级统一保管,各种稽核事务由车队上报直属上级后派人员办理,车队队长负责监管维修、检验、清洁等。

  (3)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于事前上报总经办,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派车。如不按规定办理申请,禁止派车。

  (4)使用公务车须填写《用车通知单》,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和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加邮费、过路费、维修保养费、停车费、洗车费等。办公室每

  1月统计整理并不定时抽查,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应呈报并给予批评,对不听劝阻屡次犯错者应给予处罚,并停止其使用权利。

  第四条车辆使用

  (1)公务车严禁私自租借给非本公司人员。公司以外单位或客户个人借调公司车辆,须由行政办公室调度,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借用。

  (2)公务车由公司专职司机驾驶,如司机不在,驾车员必须持有合法驾照。

  (3)使用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负责。

  (4)驾驶员须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

  (5)驾驶员禁止将公务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罚款(经公司特许者例外)。

  (6)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员赔偿损失,并处以罚款。

  (7)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车门,防止车辆被盗。

  (8)驾驶员应文明驾车,严禁疲劳开车,严禁酒后驾车。

  (9)使用人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维护车辆的清洁干净。恶意破坏车辆机件、外观者,给予重罚。

  (10)为私人目的借用公务车也须填写《用车通知单》,注明“私用”,并上报总经办,经总经理签字后才可使用。

  (11)私用时若发生事故,而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全部由使用2人负担。

  (12)公司车辆修理,须经办公室核准,并开具《车辆维修单》,明确维修项目,驾驶员凭《车辆维修单》,在公司指定的修理厂修理(除特约维修外)。因故未在指定点修理的,应说明正当理由(报销前应经办公室核准),否则,不予报销修理费用。

  (13)车辆修理后,驾驶员应对修理项目作详细核对,确保无误后签证。修理费用由办公室负责,经总经理和专管员审核后,并报财务室结算。车辆维修谨防小故障大修,无故障送修,以及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严格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处理。

  (14)驾驶员对车辆修理应作合理安排,尽量利用休息日、节假日修车,以确保平时工作用车需要。

  第五条车辆保养事宜

  (1)每辆车行驶满5000公里须做一次保养,车队负责对每辆车做详细记录,车辆需要保养时车队队长须向直属上级领导申请,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

  (2)车辆的油费报销和维修费、保养费及清洗费报销须有相关凭证,总经理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

  (3)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损耗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可视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元时,应与总经办联系请示。

  (4)如由于驾驶员于行驶途中使用不当或者车队疏于保养,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的维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单位与驾驶员或车队负责人负担。

  第六条违规与事故处理

  (1)无照驾驶引发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承担,并给予罚款和免职处分。

  (2)私自将车辆租借给他人使而造成的一系列后果(如交通事故),经查明后,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并给予罚款和免职处分。

  (3)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员承担。

  (4)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立即向附近交警部门报案,并即与公司领导联络协商处理。

  (5)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人员于公司共同负担。

  (6)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员与公司协商后共同负担。

  第七条如有员工违反以上禁止事件,参照《黔西南州嘉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进行处理。第八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九条附配车人员配车规定

  配车人员配车规定为规范配车使用人正确使用其享有的配车权益,明确配车使用人配车使用过程与公司的权利义务,特制定本规定。

  一、车辆所有权归公司,配车使用人是属于享有配置个人用车的公司管理层人员,配车使用人只享有车辆的使用权,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必须服从公司管理和车辆的调配。

  配车使用人所配车辆车牌型号为:

  二、配车使用人用车年限按其在公司任命的管理岗位确定,离职或者不再担任管理职务,所配用车归还公司。

  公司领导特别授意收回或者调配车辆,配车使用人必须服从。

  三、配车使用人应严格按照下列使用规则享用配置车辆:

  1、配车使用人车辆使用过程中,车辆费用划分:

  1.1属于没有业务提成(包括生产部后勤保障车辆)配车使用人配车费用划分:公司承担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车船使用税,公路交通规费,保险费,油料费,过路费,车辆正常磨损、维修、保养费;配车使用人承担其它用车产生的费用。

  1.2属于有业务提成配车使用人配车费用划分:公司承担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车船使用税,公路交通规费,保险费,油料费,过路费;配车使用人承担车辆维修、保养等其它用车产生的费用。

  1.3配车使用人必须如实报销过路费和油料费,不得虚报。

  2、每月的最后五日内,必须把车辆开回公司由办公室进行全面的检查,并对里程数和车况登记备案,根据里程数审计油料费和过路费报销情况,如出现明显超支或虚报现象,公司有权处罚配车使用人。

  3、配车使用人必须爱护所配车辆,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维护及维修。如公司检查出车况不佳等情况,配车使用人需将配车按流程送至维修厂进行维修,一切费用由配车使用人承担。如有两次检查不合格,公司有权强制将车辆送修理厂进行维修,一切费用由配车使用人承担。

  4、配车使用人车辆离开公司所在地区范围之外必须通知公司办公室,并在出发前检查车况后方可出行,车辆外出期间如发生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通知保险公司和公司办公室,以便于及时处理,及时解决,凡在第一时间未通知保险公司而出现后果,所产生的费用一切由配车使用人自负。

  5、配车使用人在使用过程中,不得擅自损坏车辆GPS功能内外设施,如有发生,公司有权处罚配车使用人。

  6、配车使用人所使用车辆原则上是个人及所属部门使用,由公司办公室统一管理,配车使用人必须遵守公司相关车辆管理规定及要求。

  7、配车使用人在接车前须认真检查车况,并与公司相关人员共同填写《车况交接表》。

  四、违规与事故处理

  1、配车使用人在使用公司配置的车辆时必须遵纪守法,严禁做损害公司形象或违法的行为,否则由配车使用人全权承担责任及损失,并交相关部门处理。

  2、配车使用人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如有违法行为由配车使用人自负,罚款金额公司一律不报销。

  3、配车使用人要严守交通法规,不开英雄车,严禁酒后驾车,如有违反,产生的一切后果由配车使用人自行承担。

  4、配车使用人不得将车辆借给与公司无任何业务关系、无隶属关系的其他人员或交给无证人员驾驶,如有违反除收回车辆外,若发生事故、违规、损毁、失窃等一切责任由配车使用人承担。

  5、配车使用人执行公司任务中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判决,公司根据裁定书鉴定事故责任轻重、主次与配车使用人划分损失。

  6、配车使用人本身操作失误而负主要事故责任的,经保险公司所赔付的以外部份,其差额由驾驶人员与公司协商后共同负担。

  7、配车使用人本身只负次要责任或连带责任的,除保险公司所赔付以外部份,其差额由驾驶人员与公司协商后共同负担。

  8、事故赔偿资金可以先由公司全部支付,配车使用人承担部份在工资中扣除。配车使用人违反交通规则,造成违章罚款,罚款费自理。

  9、未经批准,私自驾车外出,若发生交通事故,一切损失由当事人承担。

  10、配车使用人发生交通事故潜逃者,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报公安机关辑办。

  11、由于驾驶不慎造成的交通责任事故,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根据交警裁决的我方损失承担情况,由当事人全额支付修理费。

  五、本规定在配车使用人签字后,统一由公司办公室存档保管。

  车辆调配发生改变后本规定自行失效。以上未尽事宜另行补充

公司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篇30

  第一章总则

  第1条

  为了统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车辆,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支出,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所说公司车辆是指公司公务用车辆。所有车辆由行政部统一负责管理。

  第二章车辆管理

  第3条

  行政部负责所有车辆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派,维修保养,费用预算、核准、车辆年检及证照管理,投保、续保与出险索赔及司机管理。

  第4条

  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必须由公司专职司机(含专车使用人)驾驶,公司其它持有驾照人员驾驶公司车辆公出或私用必须按规定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附件1),经批准后方可使用。无驾照人员严禁驾驶公司车辆。专职司机应每周定期对公司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第5条

  车辆行驶证,属专车的日常由专车使用人负责保管,如专车使用人出差或休假,需将专车车辆行驶证及车辆钥匙交由行政部保管;保险单由行政部统一保管,按车建立资料、费用档案。

  第6条

  每车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附件3),当班司机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是否相符,与前一次用车记录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费用明细等,对发生的票据编号整理,以备报销时核对。

  第7条

  车辆每日使用完毕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好,将钥匙交回给行政部保管。

  每车设置《车辆加油记录表》(附件5),经手驾驶员在发现车辆油量不够需加油时,凭公司统一发放的针对每辆车配置的加油卡加油,同时在《车辆加油记录表》上作好记录以备查。

  第8条

  行政部人员每月不定期抽查一次,如发现记载不清、不全或者未记载的情况,应通报司机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批评,不听劝告、屡教屡犯者应给与处分,并停止其使用资格。

  第三章车辆使用

  第9条

  车辆使用范围

  (1)公司员工在本地因公外出办事、联系业务、接送。

  (2)接送公司宾客。

  (3)专车专用。

  第10条

  车辆使用程序

  (1)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

  1.公务用车,使用人向行政部提出申请并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等,部门经理签字后交行政部负责人审批调派。行政部负责人依重要性顺序派车,各部门用车不得直接与司机联系,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车辆使用申请尽量作到当班用车1小时前申请,下午用车上午申请,次日用车当日申请,夜间用车下班前申请,集体活动用车2天前申请,以便统一安排。

  2.由行政部将《车辆调派单》(见附件2)交与司机,司机根据《车辆调派单》予以出车。

  3.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可随时派车。事后一天内由使用人补办手续。

  4.任何人均依上述程序申请派车,否则不予派车,司机不可擅自出车,擅自出车一次罚款200元。

  (2)司机按用车人员的目的地行车。行车前需选择好最佳路线。对同一方向、同一时间段的派车要求尽量合用,减少派车次数和车辆使用成本。

  (3)用车完毕,司机填写用车实际情况记录。使用人用车完毕在《车辆行驶记录本》上签字确认。

  第11条

  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有驾照,熟悉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第12条

  驾驶人员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的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由此引发的后果由驾驶人员负责。

  第13条

  驾驶员不得擅自将公用车开回家,或做私用,违者受罚,经公司特别批准的除外。

  第14条

  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者适当的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造成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第15条

  驾驶人员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第四章维修保养

  第16条

  本公司的车辆的维修保养,原则上按照车辆技术手册执行各种维修保养,并须按照预算执行。

  第17条

  车辆维修、保养、加油程序

  (1)司机发现车辆故障或者需要保养时,应先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附件4)向行政部提交车辆保养维修申请、申报维修保养的项目及费用预算,行政部会同相关人员进行确认核实后,由总经理批准后予以送指定维修厂检修。

  (2)维修结束,提车时,送修人应对维修车辆进行技术鉴定,检验合格,收回更换的旧部件,并核定维修费用的合理、准确性后,方可在维修厂家的单据上签字。送修人对费用的`真实性负责。

  (3)车辆的维修保养应在指定厂家完成,否则维修保养费用一律由送修人承担。

  (4)可自行维修者,可报销购买材料和零件的费用。

  (5)车辆于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急需修理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理,但非迫切需要或者维修费用超过1000元时,应与公司联系请求批示。

  (6)由于司机使用不当或者疏于保养造成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费由公司和司机按照比例负担。(公司30%司机70%)

  (7)行政部每月负责统一购买汽油,并分配到各车辆油卡上。一律采用油卡加油,非特殊情况严禁现金加油。特殊情况(加油卡损坏、加油点网络中断等)下需现金加油者,向行政部说明原因,得到允许后方可加油。每次加油时,司机需填写《车辆加油记录本》(见附件5),以备报销时核对。

  7、行政部对车辆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内容包括:本制度执行情况、车内外卫生、一般保养状况等。检查不合格者,对司机或相关责任人处50~200元不同程度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取消驾驶员驾驶资格。

  第五章车辆保险

  第18条

  公司通过商定,确定承险保险公司。

  第19条

  公司所有车辆的保险,统一由公司支付分担。

  第20条

  公司车辆投保险种以及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增加或减少投保险种,也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额度。

  第21条

  一旦出现车辆保险索赔事件,行政部应在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保存好索赔资料。事故处理完毕后,办理索赔手续。

  第六章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22条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犯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后果,由驾驶人全部承担,并予以处罚或除名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给他人使用。

  (3)酒后驾车。

  第23条

  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司机个人(含非专职司机)承担70%/公司承担30%,涉及驾照扣分的由当事人负担。行政部负责每周在网上查询维章记录一次,并做好处理。

  第24条

  各种车辆在运行过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主动与公司取得联系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公司报告。

  第25条

  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情况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

  第26条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差额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

  第七章费用报销

  第27条

  车辆维修保养及过境/过路费用按凭证实报实销。司机于每月10日、25日前将所负责车辆当月高速费、过桥费及停车费等票据贴好,连同该车辆行驶记录本、车辆加油记录本交行政部审核签字后,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

  第28条

  私车公用。

  (1)公司原则上不支持私车公用,在外出办公时,尽量乘坐公司车辆。在公司车辆调配不开时,可乘坐出租车至目的地,并索要车票,公司将全额报销乘车费用。

  (2)如公司公车调配不开,且在去往远郊区县等不方便乘坐出租车返回公司的情况下,可根据部门的实际情况驾驶私家车出行办事,但需申请经行政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3)私车公用产生的费用按照车辆的排量、百公里油耗、行驶里程、行驶路线等因素全额报销燃油费用,其间产生的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用凭实证报销。其间,相关人员须缴纳此行的加油发票,发票的额度须和实际行程产生的费用大致一致,否则将不予认可。

  (4)私车经常性公用的,可按照一定标准按月予以补贴。

  (5)对于一年内没有一次违规行为的驾驶员公司将给与500元的绩效奖励。

公司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篇31

  1.车辆管理

  1.1基本原则

  公司车辆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

  公司有关车辆的购置费、保险费、租赁费、汽油费、维修保养费等费用均由行政部向总经理办公室报批后统一办理。

  公司的车辆由公司的专职司机驾驶,其他有驾驶执照的员工驾驶公司车辆须经过总经理办公室同意,否则将按违规处理,并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严禁无驾驶执照的员工驾驶公司车辆。

  总经理出国期间或非工作时间,车辆必须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地点。

  1.2用车原则

  公司车辆用于保障总经理日常接送,业务活动中接着公司领导、政府部门领导、重要客户和重要合作伙伴。

  本公司人员在业务中下列情况可以申请用车:陪同重经领导或贵宾、携带大件贵重物品、提取大额现金、公共交通无法到达、气候条件很差、事情紧急。

  员工和家庭成员出现生病或紧急情况可以向公司申请用车。

  员工非紧急事项的私事用车请勿申请公司车辆。

  2.车辆调度流程

  2.1申请和调度

  公司员工使用车辆请提前向行政部申请,填写《派车单》,明确用车事由、用车人、出车时间、返回时间、到达地点、行驶路线、过桥过路费数额;经总经理批准后,交行政部办理车辆调度。

  公司员工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公司填写《派车单》的.,可以通过电话向行政部申请,由行政部报总经理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出车(回公司当天即补办手续)。

  行政部接到派车申请后,根据事情的轻重缓急合理调度。

  行政部做出调度后,确认《派车单》中所填信息,并通知司机。

  司机出车前在《派车单》上填写车辆初始公里数,用车结束后填写截止公里数,并交由用车人签字确认。

  2.2车辆使用

  用车人凭经确认的《派车单》使用车辆。无《派车单》或行政部(或总经理)的口头通知,司机不能出车。

  司机须提前作好出车准备工作,保证能够按时出车;用车人上车后,司机问清到达地点及行车路线。

  司机在行车过程中要谨慎驾驶,避免违章或发生事故。对于用车人应热情服务,尽最大可能满足用车人的工作需要。

  如果用车人因工作需要改变车辆使用时间、行车路线时,请提前通知行政部,便于行政部合理安排后续用车。用车人请勿利用工作用车的机会,在未得到批准的情况下,用于非工作需要。

  用车人应遵循交通规则合理用车,请勿要求司机违反交通规则,否则一切责任由用车人承担。

  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违章或事故等意外事件,司机或用车人应及时通知行政部,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车辆使用结束后,司机应及时向行政部报到,并报告车辆截止公里数,便于行政部掌握车辆状况或作进一步安排。

  3.车辆维护

  3. 1车辆维护工作

  公司的车辆应落实司机负责维护。车辆维护的优劣作为司机绩效考核的一个项目。

  司机应负责公司车辆的车况车貌,保证随到随用。车辆内使用的装饰用品、清洁工具和简单维修工具由司机向行政部申请,并报总经理批准。

  司机应充分了解车辆使用的状况,及时对车辆作保养和维修处理。

  司机负责完善车辆年检资料、维修资料、配件更换资料、保险资料等,并交由行政部统一归档。

  3.2车辆维护费用

  车辆需要装饰、保养、维修时,司机应提出申请,由行政部选择价格合理、质量优良的修理厂家,询价后报总经理办公室核批,获准后及时执行。

Copyright © 2024-2025 夕夏小筑 版权所有 | 备案号:豫ICP备2024057237号-1

声明: 本站文章来自互联网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本站为非赢利性网站 不接受任何赞助和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