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雏菊沐朝晖日期:2025-06-20人气:1
关于公司管理的制度大全(通用32篇)
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经理质量管理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质量管理工作的法规方针、政策、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方针,工作中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在增加经济效益的同时,努力保持良好的社会效益。
(2)以身作则学习掌握好质量管理知识,主持和领导全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和质量检验工作。确保出厂产品符合质量管理规定和用户要求。
(3)在日常工作中,始终强调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保卫线,切实抓好各工序各工段产品的制作和安装的实施细则,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4)定期或不定期主持质量分析会或现场质量评比交流会,组织生产、工艺、安装人员认真分析工作中的质量状况,有针对性的处理好质量问题。
(5)表扬或奖励在质量管理工作中出现的优秀组织或个人,批评或处罚因责任心不强而出现的质量事故的有关现任人。奖励或处罚,要由分管质量工作的领导签字并记录在案。
(6)做好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的质量标准培训工作。写出可测量的质量目标并分解到各工序。
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0__年四月十日
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技术副经理质量职责
一、技术副经理在经理领导下对分管的质量工作负责。
二、其管理范围是:
1、做好技术科的领导与管理工作。良好的技术工作是不断提高产品质量的保障,日常工作中要教育做技术工作的人员认真学业务、学技术,在工艺设计与工艺管理等方面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为加工和安装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服务。
2、严格质量检查与监督。质量是企业的生命,是参与市场竞争的保证,虽然好产品是做出来的,不是检出来的,但缺少严格细致的质检制度和具有良好职业素质及较强业务能力的质检人员,抽量也是没有保证的。质检工作重申用制度保障质量,用标准规范行为,辅以必要的检测设备和计量器具的检查,努力实现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3、为生产提供优质的原材物料。教育采购员严格按计划采购,按原则采购,严“三无”产品进入公司。供货进公司,质检、保管工作要跟上,严格执行验收入库制度,从各个环屯把好质量关。
三、加强自身政治与业务学习,不断提高领导水平与管理水平。
四、分管工作每半年一小结,年终全面总结,表彰先进、激励后进,为公司技术服务作出更好的贡献。
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新公司管理规定
一, 公司组织架构
董事会
总经理
副总经理 财务 技术总监
业务主管 研发主管 应用主管
二, 工作职责及岗位说明书 (一)总经理的主要职责与工作任务:
1、领导执行、实施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对各项决议的实施过程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决议的贯彻执行。
2、根据董事长会下达的年度经营目标组织制定、修改、实施。
3、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定期向董事会汇报经营战略和计划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及其他重大事宜;
4、主持集团公司日常经营工作:负责公司员工队伍建设,选拔中高层管理人员;主持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代表公司参加重大业务、外事或其他重要活动;负责签署日常行政、业务文件、负责处理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并及时向董事会汇报、负责办理由董事会授权的其它重要事项。
5、领导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分管部门开展工作:领导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制定财务政策,审批重大财务支出;领导建立健全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组织制定人力资源政策,审批重大人事决策。 权力和责任: 权力:
对公司经营方针和重大事项的决策权
对董事会经营目标的建议权
对副总经理、财务部长的人事任免建议权及其它员工的人事任免权 对公司各项工作的监控权 对下级之间工作争议的裁决权
对所属下级的管理水平、业务水平和业绩的考核评价权 董事会预算内的财务审批权 责任:
对公司年度经营计划、费用预算及计划和预算的实施结果负全面责任 对因经营管理失误造成的重大损失负领导责任 对公司经营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负责
对提交的报告、报表、决定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对所签署的合同、协议负责 公司违法经营所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考核指标:
营业额、利润、市场占有率、应收账款、重要任务完成情况、预算控制、关键人员流失率、计划与执行能力。
(二)技术总监的主要职责与工作任务:
1. 负责全公司的产品研究开发和日常技术管理、负责公司现场工艺管理工作,完善技术基础数据,不断提
高现场工艺保障能力
2. 参与企业管理者负责质量/环境体系的建立,运行和审核及制定公司的长期发展策略、年度经营计划和预
算方案,积极推进技术进步,提高员工素质和技术竞争能力。负责新产品开发,技术创新,技术改造的管理工作
3. 追踪国内外行业技术发展的最新趋势,评估其对公司的影响,思考公司应该采取的对策,向总经理汇报 4. 管理公司的整体核心技术,组织制定和实施重大技术决策和技术方案,组织技术合作、技术文件整理及控
制工作
5. 主持新产品项目所需的设备选型、试制、改进以及试验布局等工作 6. 领导分管部门制度并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年度任务目标
7. 与用户进行深层技术交流,了解用户在技术与业务上的发展要求,并解答用户提出的各类产品技术相关问
题。对潜在或具体的项目/用户进行跟踪,负责管理所在区域内的用户拜访、技术交流、方案制作及合同谈判
8. 组织技术人员上岗前培训和定期技术培训,对下属各职能部门完成任务的情况考核
权力和责任:
权力
对公司产品试生产过程中的技术、工艺指导权。 对公司产品的新产品开发、项目投资的建议、调查权。 对公司产品生产中的新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的建议、调查权。 责任
新产品开发研制,样件制作、鉴定与审核。
产品技术标准、技术参数、工艺定额、材料消耗定额、产品说明书等技术文件的制定和管理。 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研究开发,促进公司进步。
生产过程中在技术方面进行指导,并进行工艺技术上的监控,确保生产的正常进行。 向相关部门提供技术方面的服务并接受各方位的有关技术方面的信息反馈及处理。 负责建立公司技术资料库。
收集客户对本公司产品使用情况的各种信息资料,并做相应分析,提供改进的具体方案。 按照技术工艺流程编写工序作业指导书。
(三)业务主管的主要职责与工作任务:
1、根据市场发展和公司战略规划,协助上级进行市场分析、制定销售预测和业务开展计划; 2、协助上级制定部门销售任务指标、计划与策略、确保部门业务的有效拓展;
3、全面负责公司产品的销售,制定该业务的阶段性目标和总体控制计划,确保业务目标实现; 4、协助上级做好客户的开发与维护,保证与客户保持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 5、制定定期销售分析报告,保证公司对主营业务所需采购的信息来源; 6、公司及竞争对手促销活动的调查、分析、销售预测及销售信息的反馈; 7、共同协调、相关企业及主管部门各种关系; 8、公司各类销售数据分析、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9、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开发潜在客户; 考核指标:
销售额,业务计划达成率,客户投诉满意率,客户满意度,实际回款率,新客户实现率。
(四)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与工作任务:
1、负责公司财务核算、报表、日常稽核与报销、工商、银行、税务部门等各项与财务相关的业务。 2、职工薪资、社保业务
3、公司全体工作人员档案的建立与管制。
4、负责全公司人事异动工作。(转正/升职/调动/降职等手续之办理) 5、公司奖惩手续之办理。
6、对各类资料进行签收,整理并分类归档。(公司程序文件/内部联络/外部联络/会议资料/各类培训资料/
考勤资料/奖惩资料/人事异动资料等分类整理)
7、每日/月对全公司职员的考勤工作。(每日/月之考勤日报表/每月人力流动统计表/请假、放假手续办理/
平时查卡、监卡/加班申请手续等) 8、月底对相关报表的整理并交于财务。 9、职员工劳动合同/暂住证及各类保险之办理。 10、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付的任务。
(六)研发主管的主要职责与工作任务:
1、根据公司总体战略规划及年度经营目标,围绕商品部制订的产品计划,制订公司各产品的年度产品开发计划;
2、对公司现有产品与市场部沟通,进行销售跟踪;
3、根据市场反馈情报资料,及时在设计上进行改良,调整不理想因素,使产品适应市场需求,增加竞争力; 4、负责组织产品设计过程中的设计评审,技术验证和技术确认; 5、负责相关技术、工艺文件、标准样品件的制定、审批、归档和保管; 6、建立健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7、 负责与设计开发有关的新理念、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情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三、管理制度 ①. 考勤制度
一、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外出时,需向行政办公室说明去向,特殊情况经总经理同意。
二、作息时间:每周工作六天。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下属各部门、分公司工作时间自行安排,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三、考勤
1、公司员工上、下班(30分钟以内为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则视为旷工)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扣除一小时工资,30分钟以上两个小时以内扣除半天工资,迟到2小时以上按旷工论。
2、无故不办理请假手续,而擅自不上班,按旷工处理。 四、事假
公司员工因事需请假,须持书面请假报告,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报行政管理部。 五、病假
公司员工因病治疗或休息,须持区级以上医院医疗机构休息证明,经批准后方可休病假。 六、工伤假
1、公司员工在生产工作中因工负伤,在取得规定的因工证明材料后,凭医院的医疗休息证明方可批准休假。
2、员工因工致残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必须长期休息者,由相关劳动保障部门和医疗鉴定部门根据《劳保条例》研究处理。
2、员工书面报告(或电话告知部门负责人),由部门经理、分管领导签字后,经行政办公室报总经理批示。
七、事假、病假、婚假、工伤假等批准权限:员工请假部门负责人有三天之内审批权、三天以上由行政办公室分管领导签字后,报总经理批示。部门副经理及以上人员请假或调休等,必须提前到行政办公室请假并办理手续,一天以内由行政办公室部批准,一天以上报总经理批示。 否则,按旷工处罚。
八、旷工
1、员工旷工一次,时间不超过半天,罚款50元,一天,罚款100元,以此类推 2、累计旷工两天以上,降职使用或劝按自动离职处理。
九、员工上班时间禁止做与大学网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电脑上网打牌、下棋、查阅无关资料、聊私人QQ等。 十、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或其他活动,如有事需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或带队人员请假。在规定时间内迟到、早退、不参加的,按照本制度第三条规定处理。
十一、日常考勤工作由行政管理部负责。员工迟到、早退而部门负责人弄虚作假、包庇袒护,一经查实,将给予部门负责人每次5%的年终奖处罚、两次以上者累计一并扣除或加重处罚。
十二、婚假、产育假、丧假按相关规定办理,假期内发放基本工资;病、事假扣发假期内全额工资。 十三、凡受本制度处罚的员工,扣发其该年度一定数额的年终奖。 ②. 人员招聘、离职制度 一、招聘
1、用人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填报《用工申请表》,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并提出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如:
年龄、性别、学历等)。
2、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用工需求拟定招聘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3、人力资源部经各种招聘网站和市“人才市场”、“人力资源市场”收集应聘人员相关资料后再进行初步筛选,根据情况组织笔试和面试,经初选合格后,经分管领导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办理试用手续。 4、部门经理助理以上人选由分管领导和总经理亲自笔试和面试。
5、员工的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试用期满,可聘为公司合同制员工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将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规定办理“养老保险” 等手续。 二、任免:
需公司任免的干部必须由总经理批准,以公司文件为准。 三、员工调动:
1、公司干部和员工在公司范围内调动,由用人部门提出拟调人员申请,行政办公室求双方负责人意见后,报总经理批准。
2、公司各部门需增加人员,须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用工申请,由行政办公室负责调配或招聘。
3、公司干部和员工持行政办公室开具的《职工调动通知书》,在原任职部门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再到新任部门报到。调离人员到新单位后,以实际聘任岗位和任职时间为准,其相关待遇以月度分段实施。
四、离职
1、试用人员离职应提前三日写出书面辞职报告,由用人部门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辞退手续。
2、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用人部门不准无故辞退员工,确须辞退时应向人力资源部说明辞退原因。
3、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报告,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经公司分管领导签字,报总经理批准。由行政办公室予以办理辞职手续。
4、员工本人辞职、被公司辞退、开除或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等,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财物(如:文件及相关业务资料等)。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③.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安全制度,确保档案和案卷机密安全。
二、各部室应明确规定档案责任人,档案责任人(档案员)对本部门档案的收集、建档、保管、借阅和利用负全责。
三、各类规章制度、办法、人事、工资资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简报、重要电话记录、接待来访记录、上级来文、公司发文、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以及添置设备、财产的产权资料由行政办公室负责归档。 四、各技术项目立项、设计及技术等图纸文字技术资料、质量资料由技术发展部负责归档。
五、各类商务合同、协议的正本原件由财务部归档,副本原件、复印件由行政办公室归档,其他部门备份存档并由行政办公室实行电脑化管理。 六、归档资料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2、根据档案内容合并整理、立卷;
3、根据档案内容的历史关系,区别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便于保管和利用。 七、档案资料借阅需履行登记、签字手续,重要资料借阅需先请示分管领导。
八、由分管领导定期组织档案责任人、业务部门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对超期档案进行鉴定,提交档案报告,并根据有关规定的酌情处置。
九、加强档案保管工作,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高温工作,定期检查档案保管工作。
④. 出差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变化,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差旅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及津贴等。 三、交通费、住宿费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津贴实行定额包干。
四、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或总经理批准。如因事情紧急而未能及时填表,须事先由部门负责人口头报告,等返回公司后,应立即补办手续,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预计出差时间、到达地点,报行政办公室办理相关报批事宜。
2、出差人员可根据报批后的《申请单》填写《借款单》,按《借款规定》报批后,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 3、出差人返回后七日内应按《报销规定》办理报销手续,并注明实际出差日期、起讫地点、工作内容、报销项目、金额等。
五、出差人员按照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交通费。乘坐交通工具的标准见下表:
七、出差人员乘坐飞机、火车软卧、动车组从严控制。未达到级别,因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事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乘坐。凡事前未经批准自行改变交通工具而产生的费用,差额部分由本人承担。
八、自带汽车出差不享受相应的市内交通费。 九、住宿费标准见下表(单位:元/天)
十、随领导出差,可根据情况参照领导的住宿标准。
十一、特殊情况需超出标准,必须经相关领导同意,否则超额部分自行承担。 十二、出差期间根据出差性质,给予一定的伙食补助,见下表(单位:元/天):
1、出差时间不足一天按以上标准补助误餐费。
2、外出参加会议或学习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用由会议主办方支付的,不报销伙食补助,只报在路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
3、接待单位负责食宿费用的不再发放伙食补助。
4、工作人员出差期间,事先经总经理批准就近办理私事的,其绕道的交通费由出差人自行承担,且期间不发伙食补助费。
5、出差期间,确因工作需要宴请时,经汇报同意后按《招待管理》规定办理,但取消当日相应伙食补助。 十三、外出参加会议,食宿由会议主办方统一安排的,会议期间的食宿费可按会议规定开支,凭会议通知和票据报销。
十四、公司员工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
十五、因保管不当丢失交通票据,必须由本人写书面说明并提供旁证,经相关部门领导审批后才能报销。 十六、本规定由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七、本规定自20__年5月4日起执行。
财务管理制度
① 财务报销管理制度 一、 总则
1、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倡导一切以业务为重的指导思想,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根据相关的财经制度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将财务报销分为日常办公费用、工薪福利及相关费用、税费支出、工程相关支出及专项支出等,以下分别说明报销相关的借款流程及各项支出具体的财务报销制度和报销流程。
3、 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二、日常费用报销流程
日常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交通费、办公费、低值易耗品及备品备件、业务招待费、培训费、资料费等。在一个预算期间(一个月)内,各项费用的累计支出原则上不得超出预算。 三、 费用报销的一般规定
1、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相关规定见发票管理制 度),且发票背面有经办人签名。
2、填写报销单应注意:根据费用性质填写对应单据;严格按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写,注明附件张数;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 3、 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4、 报销5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以便备款。
5、费用报销的一般流程:报销人整理报销单据并填写对应费用报销单→ 须办理申请或出入库手续的应附批准后的申请单或出入库单→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经理→总经理审批→到出纳处报销。 四、工薪福利支付流程 (一)、 工资支付流程:
1、每月10日由人力资源部将本月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的工资支付标准(含人员变动、额度变动、扣款、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信息)转交财务部; 2、总经理提供职工年度奖金分配表;
3、财务部根据奖金表及支付标准编制标准格式的工资表;
4、按工薪审批程序审批;
5、每月15日由财务部支付上月工资; (二)、社会保险支付流程: 1、社会保险金由财务部办理。
2、其他福利费支出由公司财务部按审批后的支付标准填写报销单→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财务经理→报总经理审批,审批后的报销单及支付标准交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五、 专项支出财务报销流程
专项支出主要包括软件及固定资产购置、咨询顾问费用、广告宣传活动费及其他专项费用等。 1、填写购置申请:按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填写《资产购置申请单》并报批。 2、报销标准:相关的合同协议及批准生效的购置申请。 3、结账报销:
3.1 资产验收(软件应安装调试)无误后,经办人凭发票等资料办理出入库手续,按规定填写报销单(经办人在发票背面签字并附出入库单); 3.2 按资金支出规定审批程序审批;
3.3 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报销单以支票形式付款;
3.4 若需提前借款,应按借款规定办理借支手续,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 六、其他专项支出报销流程
1、费用范围:其他专项支出包括其他所有专门立项的费用(含咨询顾问、广告及宣传活动费、公司员工活动费用、办公室装修及其他专项费用)支出。
2、 费用标准:此类费用一般金额较大,由主管部门经理根据实际需要向总经理提交请示报告(含项目可行性分析、费用预算及相关收益预测表等),经总经理签署审核意见后报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审批。 3、财务报销流程
3.1 审批后的报告文件到财务部备案,以便财务备款。
3.2 签订合同:由直接负责部门与合作方签订正式合作合同,(合同签订前由公司法律顾问的审核,合同应注明付款方式等)。 3.3 付款流程:
3.1.1 由经办人整理发票等资料并填写费用报销单(填写规范参照日常费用报销一般规定); 3.1.2 按审批程序审批: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 财务经理 →总经理审批; 3.1.3 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报销单金额付款;
3.1.4 若需提前借款,应按借款规定办理借支手续,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
七、 附则
1、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
2、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经过总经理签字通过。
费用报销流程图 经常性支出:
第一条:制定贯彻上级质量和计量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指令的措施;制定公司中近期质量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目标管理。
第二条:编制和管理质量保证文件,审查会签发有关技全管理文件。
第三条:协调、检查、评价务业务技术部门和生产单位的质量职责,提高各级领导的质量意识。
第四条:参与新产品方案论证,新产品技术、投产鉴定、样品定型及设计工艺行业评审;组织产品质量评定和质量监督。
第五条:组织考察主要配件定点厂和协作厂的质量保障能力,并审查认定。
第六条:组织产品创优或生产许可证的取证工作,争获质量管理奖。
第七条:走访用户,协助销售搞好售后服务工作,及收集、反馈质(计)量信息,归口管理质量档案。
第八条: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质量成本分析;归口实施质量奖惩,实现质量否决权。
第九条:协助制定质管培训计划,组织质管人员业务培训和开展QC活动。
第十条:负责制定质量管理,计量管理和质量检验有关制充和配套表格,并监督、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
第十一条:完面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和缴纳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公司社保费用管理制度。
第二条 用人单位进行缴费申报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第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核定等工作。
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依法征收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
第二章 社会保险费申报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在规定期限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申报事项包括:
(一)用人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及联系方式;
(二)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
(三)用人单位的缴费险种、缴费基数、费率、缴费数额;
(四)职工名册及职工缴费情况;
(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在一个缴费年度内,用人单位初次申报后,其余月份可以只申报前款规定事项的变动情况;无变动的,可以不申报。
第五条 职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为申报。代职工申报的事项包括:职工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用工类型、联系地址、代扣代缴明细等。
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第六条 用人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有困难的,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可以邮寄申报。邮寄申报以寄出地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有条件的地区,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规定进行网上申报。
第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实申报本规定第四条、第五条所列申报事项。用人单位申报材料齐全、缴费基数和费率符合规定、填报数量关系一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出具缴费通知单;用人单位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的,退用人单位补正。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开展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过程中,发现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造成漏缴、少缴社会保险费的,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九条 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缴费申报的,可以延期申报;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第三章 社会保险费缴纳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通知单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下列方式之一缴纳社会保险费:
(一)到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缴纳;
(二)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约定的其他方式。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用人单位可以与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签订协议,委托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出的托收凭证划缴用人单位和为其职工代扣的社会保险费。
第十一条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干预或者拒绝。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代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缴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滞纳金。
第十二条 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应当存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开设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将收到的基金存入依法开设的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
第十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已征收的社会保险费,根据用人单位实际缴纳额(包括代扣代缴额)和代扣代缴明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记账。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
用人单位应当每年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者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第十五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的缴费情况,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职工,管理制度《公司社保费用管理制度》。用人单位和职工有权按照《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等规定查询缴费情况。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向社会公布社会保险费征收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 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处理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同时告知其逾期仍未缴纳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一)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因瞒报、漏报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等事项而少缴社会保险费的。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期限补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向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
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根据查询结果向所属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
(二)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
(三)申请划拨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四)申请划拨的社会保险费数额;
(五)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划拨申请后,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及时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予以划拨。
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送达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第二十一条 经查询,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或者划拨后用人单位仍未足额清偿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以抵押、质押的方式提供担保。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可的评估机构对其抵押财产或者质押财产进行评估,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对能够足额清偿社会保险费的,双方依法签订抵押合同或者质押合同;需要办理登记的,应当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或者质押登记。
第二十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用人单位签订抵押合同或者质押合同后,应当签订延期缴费协议,并约定协议期满用人单位仍未足额清偿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参照协议期满时的市场价格,以抵押财产、质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延期缴费协议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提供担保并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的,其职工在延缴期间按照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经责令仍未补缴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扣押、查封、拍卖用人单位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
(一)经查询,用人单位开户银行账户余额少于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且未签订担保合同的;
(二)经划拨,用人单位仍未足额清偿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且未签订担保合同的;
(三)延期缴费协议期满,因担保财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权利状况发生变化,用人单位仍未足额清偿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
第二十六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强制执行申请书;
(二)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及加收滞纳金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限期补缴通知;
(四)用人单位的意见;
(五)用人单位有本规定第二十五条所列情形时的相关材料;
(六)申请强制执行的用人单位财产情况;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人民法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人签名,加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印章,并注明日期。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由上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给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的;
(二)未在规定时限内及时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三)决定划拨的社会保险费数额错误的;
(四)向当事人泄露信息影响划拨社会保险费的;
(五)有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其他行为的。
第二十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相应处分:
(一)未按照本规定第八条核定或者确定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
(二)对已征收的社会保险费未按照国家规定记账的;
(三)未依法责令欠缴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限期补缴社会保险费、加收滞纳金的;
(四)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符合规定的;
(五)签订担保合同和延期缴费协议不符合规定的;
(六)未按照规定审核、处置担保财产的;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擅自更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费率,导致少收或者多收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其追缴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或者退还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缴费申报或者未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依法查处。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按月将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或者未按照规定通报、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的,职工有权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举报、投诉。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社会保险费由税务机关征收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将用人单位和职工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提供给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用人单位和职工的缴费情况。
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艺规程管理标准
工艺规程是公司生产的法规,是执行产品标准,科学、有效地组织生产;保证产品质量;合理地使用设备和保证物料消耗的主要技术指标,望各部门和职工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1、工艺规程的内容
工艺规程应包括生产的主要设备特征(设备结构、性能、用途、名称及规格、型号等),生产工艺流程、产品结构尺寸与性能标准和处理方法,以及成品外观标准,技术标准等。
2、工艺规程的编制
(1)编制原则:坚持质量第一信誉到上的原则,认真总结生产实践经验,积极采用科学的、合理的工艺条推上,以做到工敢规程切合实际,科学严谨,便于执行,繁简相宜,宽严适度。
(2)制定程序:规程的制定由生产技术科会同生产车间拟定出初稿,经广泛讨论后修改定稿,最终由经理批准后贯彻执行。
(3)编制依据:主要依据产品技术要求,工艺若干规定,生产设备条件,工艺技术水平以及工人的实际操作经验作为制订和编制工艺规程的依据。
(4)新产品试制后转产,由试制项目负责人结合实际情况,编制试生产艺规程,经生技科负责审批并下达执行,试产完毕,一切指标均符合工艺规程,则报经理批准后转为下式投入生产,此试生产工艺规程转为正式规程,备案存放。
3、工艺规程的修订
工艺规程必须随着产品结构、质子要求、工艺流程,工艺方法及设备条推上的变化而变动,因此工艺规程既要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又要随着产品的需要及时进行修订,修订的次数及内容时间完全信靠客户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4、工艺规程的管理
(1)工艺规程批准后由生产车间贯彻执行,质检科负责落实和检查。
(2)工艺规程一经批准实施,任何人员无权擅自变更、修改。生产过程中发生临时变动(如原材料、半成品质量变化等)影员工艺规程执行时,要在保证质量前提下,由技术人员与质检部门协商报分管经理批准后下达临时变更通知。恢复正常后,仍按原工艺规程执行。
(3)由于采纳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推广先进操作方法等需要对工艺规程局部进行修改时,由车间提出,经生产技术科同意,办理书面修改能知后方可执行。
(5)凡新的工艺规程下达后,原工艺规程应及时收回存档。
5、附则
(1)质检科负责总结每个月支工艺规程执行情况,对工艺规程的内容与生产实际不致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进行修改。
(2)工艺规程的执行情况,应列入技术考核的内容之一,对遵守好的及时表扬或奖励;违反者,予以批评教育,严重违反者要给予行政处罚。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质量管理工作的法规方针、政策、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方针,工作中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在增加经济效益的同时,努力保持良好的社会效益。
(2)以身作则学习掌握好质量管理知识,主持和领导全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和质量检验工作。确保出厂产品符合质量管理规定和用户要求。
(3)在日常工作中,始终强调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保卫线,切实抓好各工序各工段产品的制作和安装的实施细则,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4)定期或不定期主持质量分析会或现场质量评比交流会,组织生产、工艺、安装人员认真分析工作中的质量状况,有针对性的处理好质量问题。
(5)表扬或奖励在质量管理工作中出现的优秀组织或个人,批评或处罚因责任心不强而出现的质量事故的有关现任人。奖励或处罚,要由分管质量工作的领导签字并记录在案。
(6)做好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的质量标准培训工作。写出可测量的质量目标并分解到各工序。
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0__年四月十日
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技术副经理质量职责
一、技术副经理在经理领导下对分管的质量工作负责。
二、其管理范围是:
1、做好技术科的领导与管理工作。良好的技术工作是不断提高产品质量的保障,日常工作中要教育做技术工作的人员认真学业务、学技术,在工艺设计与工艺管理等方面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为加工和安装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服务。
2、严格质量检查与监督。质量是企业的生命,是参与市场竞争的保证,虽然好产品是做出来的,不是检出来的,但缺少严格细致的质检制度和具有良好职业素质及较强业务能力的质检人员,抽量也是没有保证的。质检工作重申用制度保障质量,用标准规范行为,辅以必要的检测设备和计量器具的检查,努力实现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3、为生产提供优质的原材物料。教育采购员严格按计划采购,按原则采购,严“三无”产品进入公司。供货进公司,质检、保管工作要跟上,严格执行验收入库制度,从各个环屯把好质量关。
三、加强自身政治与业务学习,不断提高领导水平与管理水平。
四、分管工作每半年一小结,年终全面总结,表彰先进、激励后进,为公司技术服务作出更好的贡献。
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一、技术部门负责产品设计、试验、研究、负责外来产品图纸的审查,整理以及工艺文件的编制,工艺装备的设计,负责贯彻上级有关标准和制定公司标准,负责收集国内外技术情报,负责图纸、技术文件的管理。
二、对于新产品的研究、设计和开发,都应该贯彻国标、部标或企业标准。
三、新产品设计必须按照设计程序进行,同时要求产品图纸技术文件、工艺文件和必要的工艺装备图及检验卡片齐全、准确。
四、图纸设计、总装图必须经过分管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进行,以免造成返工浪费。
五、图样及字体应严格按照机械制图国家标准进行绘制,有关人员应在图纸上签字方可。
六、设计完成的图纸,包括产品图、技术文件夹、工艺装备图以及编者按制完成的工艺文件,包括工艺电卡片、工艺守慢、操作规程、检验瞳片等,统一由档案保管员存档管理。
七、技术资料修改或已投入生产的图纸进行修改时,必须由技术科主管人负责在修改的同时发出图纸修改通知单,作为存查的依据,同时在修改的图纸或技术文件上签名及注明日期。
八、分管经理要对本公司设计的新产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及设计原则的正确性负责。
九、技术科长应对产品的选项型、基本结构和设计中的原则性问题负责,对设计的总图进行审核并签属审核意见。
十、设计组长对本组设计产品的性能,主要结构形式,主要零部件的技术条件等正确性负责,对产品图纸能文能武一性、成套性负责,并负责设计工作的进度。
十一、某项新产品的设计者要对产品的性能、结构形式、主要计算、主要零件的技术条件、相互配合关系、零部件的主要尺寸、公差配合的正确性负责。
十二、校对人员要对本职工作负责,图样及字体应严格按机械图国家标准执行。
十三、资料保管员的基本任务就是认真执行国家技术楼案和资源共享料管理工作的方钳和政策,加强技术档案的整理、保管、发放等管理工作防止出现丢失损坏等现象发生。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质量法规和条例,熟练掌握铝、塑门窗和中空玻璃的加工、安装等各项质量技术指标。
二、按照质量标准和工程合同要求,全面负责从原材料的入厂到成品出厂全过程的检验工作。工序检验、半成品、成品检验,签发合格证明的均应从严掌握。按要求对生产工序进行抽检,一般工序抽检比例不低于30%,关键工序抽检比例不低于50%。
三、负责质量检验原始数据的记录分析工作,对加工、安装工作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予以纠正,对重大质量问题要及时上报分管领导。
四、严格按检测标准测试关键部件,达不到质量要求的一定不能安排生产、指导工序操作人正确使用工卡重具,让职工养成严谨细致、科学的工作作风。
五、指导车间和仓库保管员认真做好不合格品的标志、隔离和保管工作,防止与合格品混淆出厂,以免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信誉影响。
六、通过严格的质量检验和把关,使成品窗出厂合格率达到100%。优良逐步达到50%以上。
七、不断学习和掌握新的质量管理知识。掌握新的科学的检测方法,经常维护各种检测设备和计量器具,使各种检测设备和计量器具始终处在良好工作状态中,按要求请质监部门对检测设备和计量器具进行年检,做好周检表的登记保管工作。
为规范公司劳动管理制度,培养和锻炼一支符合现代企业管理的队伍,提倡敬业爱岗,发扬团队精神,零奢侈、不浪费,创造出一流的产品,提供高品质的服务,特制定《公司员工考勤制度》。
一、公司实行双休制。周一至周五为正常工作日,周六、周日为休息日。
作息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2:00-5:30(10月1日-4月30日)
下午2:00-6:00(5月1日-9月30日)
二、办公室指定考勤员负责公司人员的考勤工作。
三、员工考勤实行签到制。员工上、下班均须到指定地点签到,上班时间以签到为准,下班未签到或有特殊情况而事先未向领导及办公室说明的视为早退。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发工资50元,迟到半天以上作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发工资100元,一月内旷工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四、员工因私请假,经部门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后,将审批后的请假条交办公室,办公室每月统计,满事假一天,按月工资/21.5天扣发工资。
五、请假批准权限:各部门经理有一天批假权,超过一天由总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请假,需总经理批准。临时离岗须通报办公室去向,以便工作联系。
六、请假人员逾期不归,又未办理手续者,按旷工处理。如遇不可抗拒情况,有证明者除外。
七、员工病假需有医务部门的病假证明,病假按月工资/21.5天×天数扣发工资,病假超过15天,全月无工资。职工因违反纪律,打架斗殴造成病、伤者,休息治疗期间不得按病假处理。
八、婚假。员工本人结婚,由公司领导批准,给予五天的婚假,男女双方按法定婚龄各推迟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另给予十天晚婚假。员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居住)的,其中的一方单位可根据去另一方所在地的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九、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或子女、岳父、母,或公、婆死亡时,需要其料理后事时,由公司领导批准,给予五天的丧假,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十、产假。对符合《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休产假的女职工,其产假按下列情况分别确定:
1.正常分娩者,给予产期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2.提前分娩者,给予产假九十天,超期分娩者,保证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3.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4.员工在产期内,发基本工资,可根据去另一方所在地的路程远近,另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十一、员工在批准的婚丧假、产假和路程期间,基本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等费用全部自理。
十二、员工在休假期间,必须保证通讯工具的畅通,以便随时同公司保持联系。
十三、凡中午不回家的员工,公司统一准备午餐。准备了又未吃的员工,公司将午餐费在其工资中扣出。
质量检验科管理制度
第一条:制定贯彻上级质量和计量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指令的措施;制定公司中近期质量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目标管理。
第二条:编制和管理质量保证文件,审查会签发有关技全管理文件。
第三条:协调、检查、评价务业务技术部门和生产单位的质量职责,提高各级领导的质量意识。
第四条:参与新产品方案论证,新产品技术、投产鉴定、样品定型及设计工艺行业评审;组织产品质量评定和质量监督。
第五条:组织考察主要配件定点厂和协作厂的质量保障能力,并审查认定。
第六条:组织产品创优或生产许可证的取证工作,争获质量管理奖。
第七条:走访用户,协助销售搞好售后服务工作,及收集、反馈质(计)量信息,归口管理质量档案。
第八条: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质量成本分析;归口实施质量奖惩,实现质量否决权。
第九条:协助制定质管培训计划,组织质管人员业务培训和开展QC活动。
第十条:负责制定质量管理,计量管理和质量检验有关制充和配套表格,并监督、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
第十一条:完面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质检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质量法规和条例,熟练掌握铝、塑门窗和中空玻璃的加工、安装等各项质量技术指标。
二、按照质量标准和工程合同要求,全面负责从原材料的入厂到成品出厂全过程的检验工作。工序检验、半成品、成品检验,签发合格证明的均应从严掌握。按要求对生产工序进行抽检,一般工序抽检比例不低于30%,关键工序抽检比例不低于50%。
三、负责质量检验原始数据的记录分析工作,对加工、安装工作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予以纠正,对重大质量问题要及时上报分管领导。
四、严格按检测标准测试关键部件,达不到质量要求的一定不能安排生产、指导工序操作人正确使用工卡重具,让职工养成严谨细致、科学的工作作风。
五、指导车间和仓库保管员认真做好不合格品的标志、隔离和保管工作,防止与合格品混淆出厂,以免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信誉影响。
六、通过严格的质量检验和把关,使成品窗出厂合格率达到100%。优良逐步达到50%以上。
七、不断学习和掌握新的质量管理知识。掌握新的科学的检测方法,经常维护各种检测设备和计量器具,使各种检测设备和计量器具始终处在良好工作状态中,按要求请质监部门对检测设备和计量器具进行年检,做好周检表的登记保管工作。
一、技术副经理在经理领导下对分管的质量工作负责。
二、其管理范围是:
1、做好技术科的领导与管理工作。良好的技术工作是不断提高产品质量的保障,日常工作中要教育做技术工作的人员认真学业务、学技术,在工艺设计与工艺管理等方面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为加工和安装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服务。
2、严格质量检查与监督。质量是企业的生命,是参与市场竞争的保证,虽然好产品是做出来的,不是检出来的,但缺少严格细致的质检制度和具有良好职业素质及较强业务能力的质检人员,抽量也是没有保证的。质检工作重申用制度保障质量,用标准规范行为,辅以必要的`检测设备和计量器具的检查,努力实现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3、为生产提供优质的原材物料。教育采购员严格按计划采购,按原则采购,严“三无”产品进入公司。供货进公司,质检、保管工作要跟上,严格执行验收入库制度,从各个环屯把好质量关。
三、加强自身政治与业务学习,不断提高领导水平与管理水平。
四、分管工作每半年一小结,年终全面总结,表彰先进、激励后进,为公司技术服务作出更好的贡献。
工艺规程是公司生产的法规,是执行产品标准,科学、有效地组织生产;保证产品质量;合理地使用设备和保证物料消耗的主要技术指标,望各部门和职工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1、工艺规程的内容
工艺规程应包括生产的主要设备特征(设备结构、性能、用途、名称及规格、型号等),生产工艺流程、产品结构尺寸与性能标准和处理方法,以及成品外观标准,技术标准等。
2、工艺规程的编制
(1)编制原则:坚持质量第一信誉到上的原则,认真总结生产实践经验,积极采用科学的、合理的工艺条推上,以做到工敢规程切合实际,科学严谨,便于执行,繁简相宜,宽严适度。
(2)制定程序:规程的制定由生产技术科会同生产车间拟定出初稿,经广泛讨论后修改定稿,最终由经理批准后贯彻执行。
(3)编制依据:主要依据产品技术要求,工艺若干规定,生产设备条件,工艺技术水平以及工人的实际操作经验作为制订和编制工艺规程的依据。
(4)新产品试制后转产,由试制项目负责人结合实际情况,编制试生产艺规程,经生技科负责审批并下达执行,试产完毕,一切指标均符合工艺规程,则报经理批准后转为下式投入生产,此试生产工艺规程转为正式规程,备案存放。
3、工艺规程的修订
工艺规程必须随着产品结构、质子要求、工艺流程,工艺方法及设备条推上的变化而变动,因此工艺规程既要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又要随着产品的需要及时进行修订,修订的次数及内容时间完全信靠客户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4、工艺规程的管理
(1)工艺规程批准后由生产车间贯彻执行,质检科负责落实和检查。
(2)工艺规程一经批准实施,任何人员无权擅自变更、修改。生产过程中发生临时变动(如原材料、半成品质量变化等)影员工艺规程执行时,要在保证质量前提下,由技术人员与质检部门协商报分管经理批准后下达临时变更通知。恢复正常后,仍按原工艺规程执行。
(3)由于采纳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推广先进操作方法等需要对工艺规程局部进行修改时,由车间提出,经生产技术科同意,办理书面修改能知后方可执行。
(5)凡新的工艺规程下达后,原工艺规程应及时收回存档。
5、附则
(1)质检科负责总结每个月支工艺规程执行情况,对工艺规程的内容与生产实际不致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进行修改。
(2)工艺规程的执行情况,应列入技术考核的内容之一,对遵守好的及时表扬或奖励;违反者,予以批评教育,严重违反者要给予行政处罚。
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技术科管理理制度
一、技术部门负责产品设计、试验、研究、负责外来产品图纸的审查,整理以及工艺文件的编制,工艺装备的设计,负责贯彻上级有关标准和制定公司标准,负责收集国内外技术情报,负责图纸、技术文件的管理。
二、对于新产品的研究、设计和开发,都应该贯彻国标、部标或企业标准。
三、新产品设计必须按照设计程序进行,同时要求产品图纸技术文件、工艺文件和必要的工艺装备图及检验卡片齐全、准确。
四、图纸设计、总装图必须经过分管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进行,以免造成返工浪费。
五、图样及字体应严格按照机械制图国家标准进行绘制,有关人员应在图纸上签字方可。
六、设计完成的图纸,包括产品图、技术文件夹、工艺装备图以及编者按制完成的工艺文件,包括工艺电卡片、工艺守慢、操作规程、检验瞳片等,统一由档案保管员存档管理。
七、技术资料修改或已投入生产的图纸进行修改时,必须由技术科主管人负责在修改的同时发出图纸修改通知单,作为存查的依据,同时在修改的图纸或技术文件上签名及注明日期。
八、分管经理要对本公司设计的新产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及设计原则的正确性负责。
九、技术科长应对产品的选项型、基本结构和设计中的原则性问题负责,对设计的总图进行审核并签属审核意见。
十、设计组长对本组设计产品的性能,主要结构形式,主要零部件的技术条件等正确性负责,对产品图纸能文能武一性、成套性负责,并负责设计工作的进度。
十一、某项新产品的设计者要对产品的性能、结构形式、主要计算、主要零件的技术条件、相互配合关系、零部件的主要尺寸、公差配合的正确性负责。
十二、校对人员要对本职工作负责,图样及字体应严格按机械图国家标准执行。
十三、资料保管员的基本任务就是认真执行国家技术楼案和资源共享料管理工作的方钳和政策,加强技术档案的整理、保管、发放等管理工作防止出现丢失损坏等现象发生。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质量管理工作的法规方针、政策、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方针,工作中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在增加经济效益的同时,努力保持良好的社会效益。
(2)以身作则学习掌握好质量管理知识,主持和领导全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和质量检验工作。确保出厂产品符合质量管理规定和用户要求。
(3)在日常工作中,始终强调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保卫线,切实抓好各工序各工段产品的制作和安装的实施细则,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4)定期或不定期主持质量分析会或现场质量评比交流会,组织生产、工艺、安装人员认真分析工作中的质量状况,有针对性的处理好质量问题。
(5)表扬或奖励在质量管理工作中出现的优秀组织或个人,批评或处罚因责任心不强而出现的质量事故的有关现任人。奖励或处罚,要由分管质量工作的领导签字并记录在案。
(6)做好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的质量标准培训工作。写出可测量的质量目标并分解到各工序。
稽查职责范围
1.负责稽查二次关断栓工作。
2.核查新入网居民小区实际供热面积与签订《城市供用热合同》的用热面积是否相符。
3.抽查已供热用户的用热面积是否与实际相符。
4.抽查停栓、退网、减供的热用户是否存在未办理任何相关手续,擅自开栓、私接等情况。
5.抽查热用户是否有对其供热设施管理不当,造成供热系统失水现象。
6.检查热用户是否存在擅自更改供热设施、改变供热用途、增加供热面积、调节供热阀门(自管站用户)、安装放水装置等窃热违约行为。
7.抽查辖区内各类热用户的供热面积是否与实际录入经营管理收费软件系统内的面积相符,是否有漏报和漏管的行为。
8.根据停栓用户信息进行抽查,对停供热用户、用热单位用热情况检查率达到100%,同时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建筑物层高供热情况进行复核。
9.依照城市供热管理办法规定,制止向热力管网沟内排放雨水、污水或倾倒垃圾以及在供热设施上搭建建筑物、悬挂标语牌等行为,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联系执法部门共同进行处理。
10.制止所辖区域内的单位或个人违反有关规定,在影响供热设施安全的情况下,搭建临时建筑以及挖坑、掘土、打桩、爆破等行为,造成后果的要追究其责任。
稽查员行为准则
1.稽查人员必须掌握国家、地方政府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供热行业管理规定。
2.熟悉公司供热管网系统及相关规定;掌握所管辖范围内热用户与公司签订的供热合同情况及热用户的用热状态;
3.掌握与供热稽查有关的业务内容。
4.稽查人员必须坚持总经理领导下的独立工作的原则,不允许在执行任务中发生与任何部门和个人以任何方式影响稽查工作的各种因素。
5.稽查人员应坚决抵制各种干扰和影响,依法合规、有理有据地履行职责。
稽查业务管理规定
1.根据选定的稽查对象,实施稽查。
2.实施热力稽查必须由两人及两人以上组成稽查小组,由稽查小组组长负责稽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在规定的期限 内完成稽查任务,不允许事先泄露稽查信息。
3.稽查人员依据规定履行稽查职责时,应向被查对象出示热力稽查证件。
4.稽查人员实施稽查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询问调查、实地检查等方式。
5.稽查人员在稽查过程中,应向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询问与供热有关的问题和情况。询问时,必须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稽查人员同时参加,并当场做好记录。
6.稽查人员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必须用视、听工具,形成视、听材料,或以书面签字材料作为证明违规用热的事实依据。
7.稽查结束后,稽查人员应整理稽查资料,填写《稽查通知书》,《稽查通知书》由主管领导签发后送达相关部门。
1、热爱公司、尽忠职守。
2、爱护公司财物,爱护公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3、维护公司荣誉,维护公司声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的行为。
4、准时上班,对所负责的工作争取高效,保质保量,不拖延。
5、待人接物要谦和,谨慎保持与公司同事间的良好。关系。
6、服从上级领导,如有不同意见,须先执行后反映。
7、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联的各种好处及回扣。
8、着装仪表整洁大方,勿穿着花俏夸张服饰,工作期间须穿公司工作服。
9、严禁用公司电话私聊,业务电话应简洁明了。
10、需要调班、工休时,须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方能生效,不准擅自离岗。
11、病假休息者在上班前一小时内须向公司请假。
12、职员辞职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且工作交接清楚后方可办理离职,以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行。
1、销售例会(每周四下午5:00)
1.1由总监助理主持,客服内勤、销售副总监参加,会议议题明确:
(1)各部门汇报工作完成情况;
(2)上周销售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分析、解决;
(3)各部门工作的协调;
(4)下周销售工作安排;
(5)公司有关工作安排;
1.2销售例会后24小时内内勤完成会议纪要的整理上报工作并以工作档案形式存档保留。
1.3要求参加销售例会的相关人员在会前及时完成《销售任务管理统计表》见附表,会后交送销售总监办公室。
1.4参加例会人员要求准时出席,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向销售总监或总监助理请假。
1.5无法参加会议的人员也应及时将《销售任务管理统计表》送至销售总监办公室或内勤处。
2.销售员工作会议(每周一次)
2.1分销售小组召开,由销售副总监主持,时间由各组分别规定,销售代表参加,会议议题明确
(1)检查销售情况,检查销售代表工作日记,布置工作。
(2)针对销售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解决,遇特殊情况及时上报,并及时反馈。
(3)传达公司有关工作安排。
2.2销售副总监在会后24小时内完成情况反馈的整理、所做工作上报销售总监并作为工作档案及时存档。
3、销售总监或总监助理有权视工作中出现的紧急情况临时召开会议。
4、销售月度例会(每月最后一个周五5:00pm)
4.1由销售部总监主持,销售总监、内勤、总监助理及销售副总监参加,会议题明确:
(1)各部门工作总结;
(2)本月销售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分析、解决;
(3)各部门工作的协调;
(4)下月销售工作安排;
(5)公司有关工作安排;
4.2销售月度例会后24小时内内勤完成会议纪要的整理上报工作并以工作档案形式存档保留。
4.3参加例会人员要求准时出席,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向销售总监或总监助理,如需在会上发言,须提前将发言内容交给内勤。
4.4无法参加会议的人员也应及时补阅会议纪要,不因缺席而耽误工作。
人才是企业长期发展的命脉,留住人才企业才能稳固发展,公司对于专业人才的管理也应该有其管理办法,世界经理人办公伙伴就为大家整理了公司专业人才管理办法规定,
企业录用人才,可以说仅完成了招聘工作,从人才的招聘、使用、留住来说仅完成了三分之一的工作,如何使用员工,发挥其才能是由一三分之一工作,如何留住他为公司长期效力、创造效益,是最后的.三分之一工作,这最后工作是人力资源经理最难操作的。
世界经理人办公伙伴认为,公司留住人才的条件有主要有以下几项:
一、公司有明确的发展战略目标,让每一个人感到公司有希望、有发展、有方向;
二、员工个人发展,向人才提供广泛的事业发展舞台,搭建竞争平台,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三、使员工在精神和人格方面得到尊重,公司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和工作环境;海尔张瑞敏曾说过“要让员工心里有公司,公司就必须时时惦记着员工;要让员工爱公司,公司首先要爱员工”;
四、合理的分配制度,使员工的劳动贡献与劳动报酬能获得合理的肯定;
五、公司骨干人才亨有股份,给高层管理人员、产品设计开发人员、销售精英等骨干股份,等于给他们带上了一副永不挣脱的金手铐;
六、公司经营者具有独特的人格魅力、个人威信。现代管理与儒家传统相结合的管理手段更能使人信服,更具吸引力;
七、公司内部应有完整的管理制度,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按照制度处理问题可减少或杜绝随意性,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要做到严于立法,有情执法,法治与人治两者兼顾,以德治公司,以理服人;
八、思想工作与精神激励,让员工了解公司发展,让员工参与公司民主管理,增强员工对公司的主翁意识和使命感、责任感,建立员工思想动态管理体系和网络,鼓励员工提建议,拓宽沟通渠道,适时增加精神激励。
第一条
本公司电话,主要是为了方便与外界沟通,展业务之用,不提倡员工在公司内打私人电话。
第二条
为发挥电话最大效能,节省开支,员工打电话时,用语应尽量简洁,明确,以减少通话时间。
第三条
电话管理由综合部统筹负责,使用则由各单位主管负责监督与控制。
第四条
电话使用须知:
辖区内去洽谈业务,以三分钟为限,把握时间。
注意礼节,长话短说,简洁扼要,避免耗时又占线。
使用前应对讨论,商洽事情稍加构思或略作记录。
使用电话时应登记,内容包括姓名,受话人(号码),起止时间,联络事项等。
本表每月转综合部呈总经理核阅。
长途电话一般由部门负责人挂拨,一般人员挂拨须先经部门主管允许。
禁止打打私人长途电话。
违反电话使用规定,电话记录未记载或记载不实,一律做记过处分,并处xx元罚款。
第五条
接听外线电话的标准用语为:“您好,大道网络公司!对方告之找某人时,说:“请稍等!”如不在,说:“他不在,有事我可转告或请稍后再打!”等。视情况回答,原则是规范,简洁,礼貌。
第六条
极其特殊情况需打私人电话时,公司将另行考虑。
1总则:
1.1为全面实施总成本管理,强化成本管理岗位责任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及公司成本管理实践,制定本制度。
1.2总成本管理以成本领先、公司效益最大化为目标。其中,成本领先以平衡和优化品质、项目周期和成本等关系为基础;公司效益最大化以公司整体价值最大化为根本。
1.3总成本管理工作的原则是:
1.3.1目标管理原则;
1.3.2统一管理、分类控制原则;
1.3.3动态控制原则。
1.4总成本管理制度是公司实施总成本管理的制度基础,内容包括:总成本管理体制、总成本管理责任、总成本目标设定及调整、总成本过程监控与管理预警、总成本信息管理、总成本管理考核与评估等各项内容。
2适用范围:
e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部”),项目部(公司)、经营性公司及其他受托管理单位。
3管理范围及管理内容:
3.1总成本范围包括项目部(公司)、公司本部和经营性公司的总成本。
3.2项目部(公司)总成本包括项目总成本和年度总成本。
3.2.1项目总成本,包括:
3.2.1.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3.2.1.2前期工程费
3.2.1.3建筑安装工程费
3.2.1.4基础设施费
3.2.1.5配套设施费
3.2.1.6借款利息
3.2.1.7开发间接费
3.2.1.8销售费用
3.2.1.9管理费用
3.2.1.10财务费用
3.2.1.11税务成本
3.2.2年度总成本包括年度损益总成本、年度合同总成本和年度付现总成本三类。其中:
3.2.2.1年度损益总成本包括项目部(公司)年度的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所得税费用等。
3.2.2.2年度合同总成本是指在项目开发期内根据年度经营计划所签订的合同成本及非合同付现成本总额。
3.2.2.3年度付现总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配套设施费、借款利息、开发间接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及各项税务成本等的年度付现总额,它与“现金流量表”中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量”等相关项目相对应。
3.3公司本部总成本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投资损失、所得税费用等项目。
3.4经营性公司总成本包括年度发生的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用等。
4总成本管理体制及职责:
4.1总成本管理组织有三层次:一是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二是经济合同部,三是项目部(公司)、经营性公司及本部各职能部门等具体成本管理单位。
4.2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在总成本管理中的职责是:
4.2.1批准公司总成本管理制度;
4.2.2批准成本控制目标,包括项目总成本目标,公司本部、各项目部
(公司)、经营性公司的年度总成本目标;
4.2.3审批超权限的总成本目标调整事项。
4.3经济合同部在总成本管理中的职责是:
4.3.1总成本制度体系建设工作;
4.3.2成本目标设定及评价工作;
4.3.3成本过程控制工作;
4.3.4成本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
4.3.5成本执行情况报告工作。
4.4项目部(公司)、经营性公司在总成本管理中的职责是:
4.4.1确定本单位的总成本管理责任人,并落实本单位成本管理岗位责任制;
4.4.2参与总成本目标的设定;
4.4.3执行并优化本单位的成本目标,并对超出成本目标及无成本目标的事项提供合理处置的建议;
4.4.4定期进行总成本控制信息的分析整理及上报反馈。
4.5本部各职能部门设置总成本管理岗位,负责本部门费用预算的编制、执行监控和信息反馈等工作。经济合同部定期与各部门成本管理岗及财务部核对信息,跟踪本部费用预算执行情况,并提交分析报告。
5总成本管理责任:
5.1本部各职能部门在总成本管理中的具体责任是:
5.1.1行政费用预算责任。即根据公司职责分工制度,在优化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的基础上,认真编制本部门费用(“七项费用”)预算,严格控制部门费用开支,强化部门预算责任,提高行政费用支出的效益;
5.1.2业务成本控制责任。各职能部门要对因业务需要而必须发生且由该部门主导控制的各项业务成本开支进行经济合理性评价,提出并纳入部门年度预算范围,报批后要严格执行业务成本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提高业务成本支出的效益。
5.1.3专业归口管理责任。各职能部门应当承担由其归口管理但由项目部(公司)实际执行并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的管理责任。部门归口管理责任的成本范围见本制度附件一。
5.2各项目部(公司)、经营性公司要严格执行本部下达的总成本目标,在本部各职能部门的'协调、监督下,承担对总成本目标的执行责任。
6总成本目标设定及调整
6.1项目总成本目标设定与调整。项目总成本目标依项目开发的不同阶段而动态确定和调整,具体包括:
6.1.1论证阶段成本目标(成本估算)。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开发能力和市场情况等,对拟开发项目的总成本进行估算,具体成本目标最终由经济合同部提出并体现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
6.1.2方案审定阶段成本目标(成本概算)。即根据论证阶段的总成本估算,细化方案设计阶段的项目成本,提出项目成本概算,并组织审查方案设计概算的经济合理性。成本概算由经济合同部提出,并报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批准后随项目经营计划下达。
6.1.3施工图阶段成本目标(成本预算)。即根据方案和施工图编制项目成本预算,确定项目及各单项工程的目标成本,分解成本费用控制目标,组织项目总成本目标的具体落实。成本预算目标由项目部(公司)编制,并经经济合同部审核后报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批准后下达,作为对项目部(公司)成本管理责任人考核的依据。
6.1.4项目部(公司)施工图阶段总成本目标确定后,对项目开发成本(不含借款利息和
开发间接费)预计变化额超过总成本目标在规定标准以上的,由项目部(公司)提出成本目标调整请示,并经该单位总成本管理责任人确认后,报经济合同部审核,经济合同部在审核并提出调整目标建议后,报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批准。
6.2项目部(公司)年度总成本目标的设定。经济合同部根据公司战略规划、项目总成本目标、年度发展计划等,审核并确定项目部(公司)所提交的年度总成本目标。
6.3本部年度总成本目标的设定。经济合同部会同财务部,按经济合理性原则和公司预算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对各费用项目进行严格审核,以汇总、平衡和确定本部年度总成本目标。
6.4每年第四季度,经济合同部在“年度总成本目标”的基础上,根据执行情况对项目部(公司)、公司本部等的年度总成本进行分析和预测,同时组织编制下一年度总成本目标。
7总成本过程监控与管理预警
7.1经济合同部对项目部(公司)、本部年度成本目标执行情况进行定期监控,对总成本差异进行追踪分析;本部各职能部门应加强对其归口管理成本的跟踪监控。
7.2项目部(公司)要严格执行项目总成本目标和年度总成本目标。
7.3本部及项目部(公司)对总成本过程控制的形式有:招标、认价、战略采购、供应商管理、变更洽商审核、预结算审核、合同执行情况跟踪及预警等。
7.4本部及项目部(公司)对总成本目标采用动态成本控制方法,即根据合同成本、非合同成本、待发生成本等确定和控制动态成本,及时揭示动态成本与成本目标等间的差异。
7.5项目部(公司)在进行总成本动态控制时,总成本管理责任人要及时监测成本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并向经济合同部提供成本管理及预警报告。成本管理及预警报告事项见附件二。
8总成本信息管理
8.1经济合同部应搭建公司总成本管理实时化、共享化的基础信息平台,收集与总成本管理有关的公司内外部的相关信息,为成本决策、成本控制和成本分析等提供信息基础。
8.2项目部(公司)要根据经济合同部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编制有关总成本管理的各类报表和信息,并保证上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
9经营性公司总成本管理
9.1经营性公司应根据本部年度经营计划编制年度总成本目标,并上报经济合同部,由经济合同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并报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批准后下达执行。
9.2经营性公司应定期(按月)或不定期地向经济合同部提交总成本目标执行情况分析报告。
9.3经营性公司应建立并持续完善本公司成本管理制度,并将相关成本管理制度报备经济合同部。
10总成本管理考核和评估
10.1经济合同部负责公司总成本管理工作考核制度的建立和落实。
10.2经济合同部要针对项目部(公司)、经营性公司的总成本管理责任人,提出成本管理方面的个人绩效评估意见,并将评估意见报送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和人力资源部。
10.3经济合同部应加强对本部各职能部门成本管理责任的考核和评估。
10.4本部各职能部门应加强对项目部(公司)、经营性公司内部与其对口或归口的成本责任单位的成本管理绩效评估。
10.5项目部(公司)、经营性公司等应结合自身特点,建立总成本管理工作的内部考核体系,加强对总成本管理工作的自身考核和评估,切实落实本单位总成本管理岗位责任制。
11附则
11.1本制度由经济合同部负责解释。
11.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本部各职能部门对于成本费用的归口管理责任
5.1.3.1战略发展部:项目并购成本
5.1.3.2开发部:土地成本
5.1.3.3规划设计部:设计成本
5.1.3.4经济合同部:工程成本
5.1.3.5市场部:销售费用
5.1.3.6财务部:财务费用及税务成本
5.1.3.7商业地产部:留存资产运营成本
5.1.3.8人力资源部:人工成本
5.1.3.9客户关系部:物业开办费用、客户服务费用
附件二:开发项目成本管理及预警报告内容
7.5.1项目开发节点计划执行情况
7.5.2成本目标执行情况,包括超成本目标情况、超预算情况、出现目标外及预算外支出等情况,成本变动对效益目标的影响;
7.5.3合同执行情况,包括合同付款、补充合同、洽商、结算等情况;
7.5.4制度执行情况,有无违反公司成本控制、合同管理、招标管理等相关制度;
一、人事档案管理范围:专业技术干部、管理干部、工人等各类人员(包括出国不归、失踪、除名、逃亡职工和残死亡、离休、退休职工)的人事档案。
二、除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
三、档案的管理
(1)根据气候的不同变化,经常注意档案的通风、温度、清洁、防火、防盗、防晒、防潮和防蛀。
(2)对所管理的人事档案必须逐人登记注册。
(3)每季度核对一次档案的分类、编目、序号,发现编错或放错位置需纠正;装卸档案要按登记册全面检查档案,发现漏缺档案需查找。
(4)任何人不得私自保存他人的档案材料,对私自保存他人档案材料拒不交出者,应追究其责任。
(5)要不断研究和改进档案的管理方法和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科学化。
四、人事档案是全面应干部、工人历史和现实情况的实物材料,构成包括下列十项内容。
(1)履历表及其他简历材料等。
(2)自传材料;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3)各种鉴定;审计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4)各类考核、评价材料及毕业成绩单、学历证明等。
(5)历史审查材料及甄别复查材料,更改或姓名认定材料等。
(6)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7)表彰奖励材料
(8)执纪执法部门形成的涉及个人的材料。
(9)任免呈报表,确定或晋升技术职务、学位、学衔审批表,出国人员审批表,调整工资审批表,工资级别登记表,离休、退休、退职审批表等。
(10)健康检查和处理工伤事故工作中形成材料。
五、查阅和借用人事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随意查阅人事档案,如必须查阅有关人员档案情况,需办理借阅手续由档案管理人员提供。
(2)必须查阅档案时,只限于组织、人事部门派出的中共党员干部到档案室查阅所需情况。
(3)任何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亲属的档案。
(4)查阅档案者,必须填写对查阅问题,查阅日期等逐项进行登记。
(5)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禁在档案卷内涂改,圈划及撤换档案材料,不得向无关人员泄漏被查档案内容,违者应追究责任。
(6)查阅档案时,不得抄录档案内容,如特殊情况,须经人事部门负责人允许后方可抄录,抄录的材料应尽快送回档案室处理。
(7)外调人员一般不得查阅档案,如特殊情况需查阅时,必须持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介绍信,并有两名正式党员方能查阅。
(8)档案在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可以借出,但借出时要及时登记,按期归还,如不按时归还,要及时催收,以免遗失。
六、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1)档案要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转递,不能公开邮寄或本人自带。
(2)档案转出要及时追收回执,以防档案丢失。
(3)收到外单位的档案,要及时核对,核对无误差后,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后退回回执。
七、凡归档的材料,均应经过认真的鉴别;属于归档的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完整无缺把好"入口关";需经组织审查盖章和本人签字的,应盖章签字后才能归档。
八、凡归入档案的材料,均应按照组织部《关于干部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的暂行规定》整理,不应归入干部档案的材料,不得入档;
九、保管档案工作人员守则如下:
(1)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档案材料或泄露档案内容。
(2)严禁在档案库吸烟,保护档案安全,经常打扫和保持档案室的清洁卫生。
(3)不得擅自转移、分散和销毁档案材料。
(4)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5)坚持党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政策,严格按照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
一、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结合我公司的具体核算体系,以《企业会计制度》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为基础,特制订本财务管理制度。
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和各部门的财务作了具体规定,希望各财务人员结合自己的具体工作照此执行,并提出建议性意见,不断改进和完善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加强企业的会计工作,维护集体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二、本办法以《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原则》以及国家有关法规为依据,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以保证本公司的财务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
一、公司所拥有和控制的使用年限为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通讯设备、办公设备以及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等均列入固定资产,入帐管理。
二、公司一切固定资产数公司所有,各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应按公司要求定期检查和维护,以提高使用效率。
三、应设专人对固定资产加强管理,并设置固定资产总帐和明细帐进行核算。
第三章货币资金及往来核算的管理
一、现金的管理
(一)现金的开支范围:
1、支付职工工资、津贴、奖金、支付各种个人劳动报酬。
2、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同意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
3、出差人员必然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4、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及确需支付的其他支出。
(二)严格执行现金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收入的现金应于当日存银行,不得坐支。
二、银行存款的管理
(一)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得出租、出借帐户,及时掌握存款情况,不得签发空头支票或远期支票。
(二)银行支票必须专人管理,若未按规定填写而被涂改、冒领的都由签发人负责。
(三)领用支票限期收回,严格领用手续,建立领用登记、注销制度。
第四章财务报销制度
一、差旅费开支
严格控制出差,凡需出差人员须将事由及行程报公司领导批准,同时,途中不得随意变更行程,否则,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二、因出差、购物、办理公务向财务部借款,须遵守下列规定:
1、借款人据实填写《借款单》;
2、借款须经过批准:
a、根据用款情况须经领导批准;
b、各种借款应在使用结束后及时凭有效单据到财务部报销。
三、职工个人因各种原因被有关部门处罚的罚款,一律不得向公司报销。
四、各种有效凭证的报销时间,一律不得超过凭证制单后两个月,逾期不再报销。
一、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确保监测正常运行,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1、监测的.布点:木工锯刨区,人工打磨区,自动喷漆区,水旋喷漆房,
2、监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噪声,粉尘,有毒气体。
3、监测的周期:外部专门机构监测每年一次,内部监测每季度一次。
4、监测结果的登记与报告:监测结果由职业健康科进行登记,并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和总经理报告监测结果。
二、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
1、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
2、向劳动者公布。
三、监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卫生标准时的处理
1、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2、根据职业健康防治国家规定提出改善方案,提出改善申请。
3、组织实施改善方案,监测评价改善效果并公示。
四、实施部门及经费保障
1、由职业健康科负责实施。
2、经费从年度职业健康防治专项经费中支出。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
一、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不同岗位的员工提供不同的薪资。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六、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团队合作和团队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七、员工必须维护公司利益,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八、本制度是劳动合同之一部分,聘用员工违反本规章制度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第二章员工守则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三、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第三章机关事务管理制度
为了严肃机关工作纪律,端正机关工作作风,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塑造良好的公司形象,推进公司规范化、制度化、正规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作息时间。
按国家规定结合本公司工作实际,制定分季作息时间。分季作息时间表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在公司机关上班的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在_____分钟以内,每违反一次,扣发本人当月工资_____元;迟到或早退在_____分钟以内,每违反一次,扣发本人当月工资_____元;超过一个小时,每违反一次,扣发本人当月工资_____元;超过半天,扣发本人当月工资_____元,并按旷工半天处理,纳入人力资源部年终考核,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事先告知办公室,以免发生考勤偏误。
第二条严格请假/销假制度。
公司员工因事因病请假半天以内须以书面形式报部门领导审批;公司员工因事因病请假一天,须以书面形式报部门领导审批,请假二天,须以书面形式报分管领导审批,请假三天及以上须以书面形式由部门领导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中层干部因事因病请假一天,须以书面形式报分管领导审批,超过一天须以书面形式报总经理审批;公司领导因事因病请假须以书面形式报总经理审批。
请假条统一交公司办公室管理,员工事假每月不超过一天的,不扣工资。
员工事假超过一天的,超出天数的工资,按该员工标准工资/天的50%扣发。
不请假未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旷工期间工资扣发。年度旷工累计五天的,扣发全年奖金。
员工婚假、产假、探亲假、工伤假、病假、丧假等按规定休假,业务相关部门必须做好安排,保证不影响任务的完成。
第三条注重个人形象,提升公司文化品位。
员工上班须做到衣着整洁,举止端庄,语言文明,行为规范。不得扎堆闲聊,不得上网游戏影响工作,违者惩50元,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员工不得做与本职业务无关的事,违者给予批评教育,情况严重的视情节给予处哩。
第四条不准酒后上班,以免造成工作失误。若因工作接待需要饮酒,经领导批准后可休息。因私事饮酒,视其影响工作的情节扣发影响工作时间的工资。
第五条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树立公司团队精神,确保步调一致,政令畅通。不准散布损害公司形象的言论,不准在背后议论他人拨弄是非,恶意中伤他人。违者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警告,扣发当月的绩效工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者辞退,。
第六条加强廉政建设,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向被服务对象索取财物或在经济交往中吃回扣,损害公司利益。违者一经查实,除如数退赔外,扣发1——3月的绩效工资并通报全公司,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者辞退,依法应受刑事处理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条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公司接待按领导意图由办公室、财务共同承办,区别对待,控制开支,公司所有财务支付实行经办人签字、分管财务领导审核、总经理签字生效制度。任何人不得采用任何形式贪污、挪用公款或拆借公司资金给他人使用从中获取好处。
第八条尊重领导,服从公司工作安排,不得顶撞领导,违者给予批评教育,恶意顶撞领导经教育不改者辞退。
第九条办公室大门钥匙统一收归办公室保管,因工作需要加班的事先告知办公室。
第十条办公用品采购由部门报计划,办公室综合络列采购清单,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执行,严禁多头采购。所购物品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分发、保管。
第十一条除技术资料外,公司所有文件资料印发须经办公室进行质量把关。任何对外发布通知、函件、(除项目部文件)须经总经理签字后实施,严禁个人以公司名义在报刊、网络、小报等形式发布,违者重处并追究责任,以维护公司对外形象。
第十二条公司各部门办公室由总经理统一安排。
第十三条员工出差补助按_______元/天标准执行。报名投标和为项目部出差的差旅费由项目负责人负责。
第十四条树立安全防火、防盗、防泄密意识,各部门做到下班时人走灯灭电器关,每违反一次,扣责任人当月工资_____元,技术、财务等部门,下班走人前须把资料整理好装柜上锁,避免外来人员“顺手牵羊”盗取本公司机密。
第十五条公司房屋及其它固定资产、设备设施的维修由办公室据实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十六条强化客户服务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公司员工要树立服务就是效益的观念,打破归口接待,树立员工主人翁精神,真正做到客户进门有一张笑脸,一杯热茶,一个座位,一席中听的话语,离开时有一句客气的话,让客户有宾至如归的感觉。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不得因个人行为给客户不良印象而影响公司业务。凡因客户投诉,一经查实确属员工有责任,且对公司业务拓展有影响或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取消当事人当年一个季度至一年的奖金,并不列入评选先进。
第十七条机关工作纪律由公司办公室实施,督查办负责监督。
第四章工作报告制度
为方便总经理准确把握各部门、各项目部的工作运行状况,科学决策公司各项经营活动,不断提升中层或以上管理干部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报告工作的对象:总公司各部门和各项目派驻人员。
第二条报告工作时间:每月前两个工作日内将上月工作报告电传至总公司办公室,办公室通过登记整理后统一报送分管领导审核,审核时限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审核完毕后报呈总经理审批。
第三条报告工作的内容:总公司机关各部门报告当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其工作建议;分公司报告当月管理状况、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派驻管理人员工作开展的真实情况,存在的问题;派驻管理人员报告当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其工作建议。
第四条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该制度执行,并将报告情况进行登记考核上报总经理。
第五条强化管理约束机制,确保制度的落实。凡不按上述规定上交工作报告的,首次缺报扣责任人100元工资并于一个工作日内将工作总结电传总公司办公室。缺报按次数扣工资,并通报全公司。
第五章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和严肃公司印章的保管和使用,确保印章在使用中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鉴、项目部印章。
第三条公司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和合同专用章由办公室管理,使用失当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总监管理,使用失当由财务总监负责。印章的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原则上所有的印章均应置于保险柜内,并注意随时锁好,以免发生意外。
第四条印章的刻制和启用
1、公司印章刻制均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并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到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分局刻制;刻制项目部印章由项目部施工负责人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到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分局刻制。
2、印章启用应填写《印章启用申请表》,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发布正式的启用通知,注明使用范围、启用日期。办公室保存《印章启用申请表》一份,同时在公司《印章发放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第五条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印章《印章移交登记表》,注明印章名称、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等信息。如印章保管人员必须外出办事或因事因病请假时,须请示总经理同意由指定临时人员保管时,也应办理上述交接手续,做到职责分明。未履行印章移交程序,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印章,包括印章管理人员和项目部负责人。
第六条任何人不得将印章拿出公司,财务办理开户、销户事宜应将相关资料带回公司盖章(特殊情况除外),需财务负责人书面向总经理申请,同意后方可拿出。
第七条需加盖公司印鉴时应先向公司办公室汇报并报请总经理同意(工程招投标用章除外),印章登记项目包括:用印时间、用印编号、用印事由、批准人、经办人等,加盖公司章的文件文稿(各项协议、合同等),应留原件一份存档备查,介绍信、授权书(只限于工程投标)留存根备查。公司印鉴管理人员严禁在有关抵押、贷款、借款、合同担保等经济合同(承诺、证明等)上加盖公司印鉴,严禁在空白介绍信、授权书和空白纸上加盖公司印鉴或法定代表人印鉴。
第八条违反本制度以上规定用印者,除追究印章管理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外;还将追公司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章合同管理制度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适用所有负责人。
第一条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二条合同的签订应当使用公司制定的同意文本。
第三条合同谈判须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对外签署合同,并向公司及时备案。
第四条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合同条款。
第五条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六条合同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第七条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办公室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第十条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一条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并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第十二条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第十三条凡可能发生争议的合同,应当及时向公司负责人通报,并保留如下材料以作为解决纠纷之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图表等;
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账目;
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第十四条公司每个工程项目在正式签署合同后,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相关部门在办公室领取,项目结束后由办公室建档管理。
第十五条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3、填写“合同情况月报表”。
第七章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系统的档案管理,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公司各部门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必须按规定定期向公司办公室移交,集中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据为已有。
第三条各单位的领导应重视本单位文件资料的管理和文书立卷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第四条公司系统的文书立卷工作和档案管理工作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监督和指导。
二、归档范围
第五条凡是反映公司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合同、中标通知书等)均属归档范围。
第六条公司文件材料应归档的有:
(一)公司颁发的(包括转发的)各种正式文件的签发稿、印本、重要文件的修改稿;
(二)公司的请求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文件,各部门、各项目部的请求与本公司的批复;
(三)公司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四)公司召开的各种会议的全套文件以及会议形成的声像材料;
(五)公司领导公务活动形成的重要文件,从外单位带回的与公司有关的文件材料;
(六)反映公司经营和管理的专业文件材料;
(七)公司或公司汇总的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资料(包括电子文档等);
(八)公司及各部门、项目部成立、启用印章及其组织机构、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
(九)公司及各部门、项目部制定的规章制度等;
(十)公司的简介、荣誉,有纪念意义和凭证性的实物及展览照片、录音、录像等文件材料;
(十一)公司及各部门领导任免、调配、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职工的录用等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十二)公司领导、员工档案;
(十三)公司解决法律纠纷问题形成的文件材料;
(十四)公司或部门、项目部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十五)公司固定资产登记,财产,物资、档案等移交凭证;
三、立卷归档要求
第七条公司各单位应在每年3月底以前将上年办理完毕、需归档的文件材料整理、立卷,向公司办公室移交。
第八条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归档制度,不得无故延期或不交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如有些材料还需使用,也应先按立卷归档后再办理借阅手续。
第九条各单位向公司办公室移交档案时,要严格履行移交手续。
第十条归档案卷的总要求是: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具体应做到下述几点:
(一)归档的文件材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归档的项目档案应包括如下文件:各种协议、合同、营业执照(复印件)、章程、项目人员任免文件,有关项目业务的各种意向书、纪要、备忘录、电话记录、请示、报告、批复及其它有关项目业务资料等。
(二)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立在一起,不得分开。
(三)卷内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
(四)卷内文件材料应按排顺序依次编写页号或件号。装订的案卷,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下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填写页号;不装订的案卷,应在卷内每份文件材料的右上方编号,图表和声像材料等也应在图表上或声像材料的背面编号。
(五)永久、长期和短期案卷必须按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对文件材料的题名不要随意更改和简化;没有题名应拟写题名,有的虽有题名无实质内容的也应重新拟写;没有责任者、年、月、日的文件材料要考证清楚,填入有关项内;卷内文件目录放在卷目。
(六)声像材料应用文字标出摄像或录音的对象、时间、地点、中心内容和责任者。
(七)本公司各部门立卷所需的案卷封皮、卷内文件目录表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发给。
四、档案保管期限
第十一条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长期为十六至五十年左右,短期为十五年以下,三年以上。
第十二条确定公司档案保管期限的原则
(一)凡是反映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公司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管。
(二)凡是反映公司一般活动,在较长期时间内对公司工作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长期保管。
(三)凡是在较短时间内对公司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短期保管。
五、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第十三条公司办公室对所保存的档案定期进行鉴定,对于保存期限已满的档案材料,按规定进行销毁。
第十四条档案鉴定工作由办公室主持,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对被鉴定的档案进行逐件审查,提出存毁意见。
第十五条档案材料鉴定小组审定,并经公司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第十六条销毁档案材料,要由二人以上并在指定地点进行监销,监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六、档案的借阅
第十七条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借阅本部门的业务档案需经本部门领导批准,方可借阅。
第十八条公司各部门借阅非本部门的业务档案经档案所属部门同意或公司领导批准。
第十九条借阅档案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归还的档案要进行检查、清点,并在登记薄上注销。
第二十条借阅档案的同志,不得泄密、涂改、折散、转借复印携带档案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转借或携带档案外出时,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
第二十一条借阅的档案用完后,应及时归还,借用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十天。
第二十二条借阅人对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第二十三条凡借阅的档案、文件一律不得私自复印,如工作需要,应按公司有关保密规定办理。
七、惩戒
第二十四条公司员工凡违反制度,泄露秘密,按《公司保密工作条例》进行处理。对涂改、拆散或未经办公室领导批准转借、复印或携带档案外出的;视具体情况,扣500—1000元奖金,并予以通报批评,情况严重者辞职、辞退。
第八章经营管理制度
为严肃公司纪律,端正经营作风,规范化管理公司,正确指导公司、项目部、办事处经营工作。督促员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投标入围、中标率。加强签约项目合同管理。树立公司良好形象。以客户为上帝,竭成作好各项服务,更进一步地转变经营作风,特制定本制度并遵照执行。
1、公司各印章由总经理签发,公章、合同章由行政部经理保管,支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由出纳保管,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私章由会计保管,公司印章由行政部统一刻制后,交各部门自行保管使用。停止使用的印章必须交行政部,不得自行保存和销毁。
2、公司印章一般不准携带外出使用。特殊情况需外出者须经总经理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由印章掌管人等两人以上共同外出监督使用。凡因公司印章带出使用而发生任何后果,必须追究其责任。
3、凡需用章的合同、协议书、文件、报告、财务报表等必须由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签字后方准使用公章,如需用公司业务章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审批签字。
4、不准在空白纸上盖印章,不盖空白介绍信,不代笔介绍信。凡使用公章必须造册登记或留底稿,特殊情况由总经理决定。需说明事由、姓名、时间存根和便函内容要一致。
5、开出的介绍信、便函,必须符合国家政策,法令的规定,不准弄虚作假,不能假借公司的`名义为私人开具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的介绍信或便函。
6、公司印章的使用,凡发出文件,由总经理批准,可使用公司印章。范围如下:
(1)呈报上级机关(股东会、董事会及工商、税务等主管部门)的请示、报告。
(2)对公司下属部门的指示、通知、批示、批复、奖惩、任命、通告、制度条例的颁发等。
(3)有关重要计划、报表、预决算等等。
(4)对上级与其他单位的公函、便函必须由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经管理部审查方可用印章。
7、公司员工一切应以公司利益为重,自觉遵守用章制度,保守公司机密,不得泄露用章内容。
为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内抓管理,外树品牌,形成高效、规范的工作习惯,制定本章程。
一、接待制度
凡有来宾,公司人员都要热情接待,笑脸相迎,并用“您好”、“请坐”等礼貌用语接待,待客人就座后,要倒茶倒水。来客临别时,要用“慢走”、“再见”等礼貌用语送行。客人与公司人员谈话中间,无关人员不得吵闹或随便插话。未经许可,不得随便进入总经理室和财务室。
二、电话制度
1、凡接电话者,接机首先说“您好!”。
2、除工作需要外,公司人员不得随便使用公司电话聊天。
3、工作和业务需要外,公司人员不得随意拨打长途电话,若有违例者,从工资扣除所打电话费的三倍。
4、若有来电被叫者不在公司,要做好来电记录,包括来客姓名、电话、有何事等。
三、卫生制度
公司人员要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衣着整齐、端庄,办公用品要摆放整齐,不得随便乱丢乱放,随地丢弃杂物。
四、请假制度
1、公司人员在工作时间不得随便离岗或脱岗,不得迟到或早退,违反一次警告,违反两次扣除工资10元,连续三次扣除半月工资。
2、公司人员一般不准请事假。若有特殊情况,可写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请假,并扣除请假天数的工资。
五、财务制度
公司人员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1、业务部门支付各类款项时要填写资金审批表,并提供相应的付款依据,经主管会计、公司领导审核签字后,出纳方可办理付款。
2、各项费用的报销要填写相应的报销审批单。报销审批单必须以真实、合法的原始发票为依据,原始发票不得涂改、伪造。财务人员应加强费用报销的审核工作,对不符合规定和越权审批的,一律不予报销。若有违反者,扣除相应报销款项和当月工资。
六、派车制度
1、公司汽车由领导统一安排,未经许可,不得随便借车、出车。
2、公司汽车谁开车谁负责,若有不必要的磕碰或损坏,由开车人负全部责任。
3、汽车要定时保养检测,开车人要不断地检查车的机油、刹车等部件,遇有情况要及时排除或汇报。
七、本制度由贸易有限公司制定并负责解释,本制度自xx年x月x日起执行。
1.0适用范围:
公司管理体系各级执行督导工作。
2.0督导形式:
序号督导形式督导单位(人)责任单位
1一级督导公司管理者代表全公司
2二级督导公司综合事务部公司各部门
3三级督导部门负责人相关职员
3.0高级督导单位(人)可向其低级督导单位(人)的责任单位进行管理体系执行督导,但仅对本级督导的责任单位发出《纠正通知单》。
4.0被发《纠正通知单》的责任单位承担纠正责任,并与相应团队或职员绩效评估挂钩。
5.0督导周期及内容:
督导形式频次督导内容督导方法
一级督导不少于2次/年管理体系文件抽查
二级督导2次/年管理体系文件内审
不少于1次/月管理体系文件日常检查
随时管理体系文件投诉及其它
三级督导不少于1次/周管理体系文件日常检查
6.0督导方法
6.1日常检查
督导形式督导方法责任单位
一级督导抽查全公司
二级督导
1、按5.0规定的频次对相关部门的工作进行检查,以检查现场为主。
2、发现不合格的方面,发《纠正通知单》,并标明不合格级别,交相关部门负责人。
3、对于不合格与责任单位一起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确定整改时间。按整改时间进行验证,未按时纠正的,不合格发生次数累计一次。
4、未确定整改时间的,观察项立即整改、一般项三天整改时间、严重项根据情况一周至一月整改时间。部门负责人
三级督导1、按5.0规定的频次对本部门工作进行检查,填写《部门工作自查记录》。
2、发现不合格的方面,发《纠正通知单》,并标明不合格级别,交相关责任人。
3、对于不合格项与责任人一起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按规定时间进行验证。未按时纠正,再开《纠正通知单》,并累加不合格次数一次。
4、观察项立即整改、一般项三天整改时间、严重项根据情况一周至一月整改时间。相关职员
6.2投诉及其它
通过投诉电话、外部检查、媒体等方面得到信息,对信息进行分析,确定为公司管理体系文件执行造成的问题按《管理体系执行督导程序》执行。
6.3内审
根据公司内审的计划按排,组织公司的内审,并跟踪不合格完成情况。
7.0各部门负责人每周向综合事务部提交发现的不合格的《纠正通知单》及其整改情况。
8.0按同类不合格出现的次数累计计分,与部门本月的绩效工资总额挂钩,职员的工作情况与职员的绩效工资挂钩。
9.0支持性文件及工具:
《纠正通知单》
《员工台帐目》
《品质管理及检验规程》
《员工考核评分细则》
一、凡拟成立婚姻介绍机构的,一律由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申请,将填好的"江苏省婚姻介绍机构申请登记审批表"及验资证明报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查同意后,逐级上报省民政厅审批,经批准后凭"江苏省婚姻介绍经营许可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方可经营。
二、本着提高质量,控制数量的原则,每个县(市)、区原则上只办一个婚姻介绍所,省辖市可办1-2个,为辖区内群众服务,介绍所不得设立分支机构。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应会同公安、工商部门对辖区范围内的无证婚姻介绍所进行取缔。
三、各婚姻介绍所的收费标准须经当地物价部门审核批准,要公开服务项目,向征婚者出具正规发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四、婚姻介绍所更换办公地点及法人代表须报县、市两级民政部门批准,并报省民政厅备案。凡经批准的介绍所应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开业;经营满3年的应重新更换许可证,否则取消经营资格。婚姻介绍许可证不得转让。
五、不得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作虚假言行。禁止搞虚假相亲、严禁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婚姻介绍,严禁借婚姻介绍名义骗妇女。
六、征婚者必须无配偶,申请时应出具本人户口和身份证,如实填报自己的'工作单位、家庭地址和经济状况等。介绍所对征婚者的情况必须认真审查,对材料档案妥善保管,做到安全、保密。加强防范意识,严防有人利用征婚搞违法活动。
七、对不按婚姻介绍所管理规定办事、年度检查不合格的介绍所,民政部门可限期整改、处罚直至撤销。其中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可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八、婚姻介绍所应认真学习、积极宣传婚姻法律法规,提高服务水平,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要把婚姻介绍所办成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窗口。
一、目的
本制度制定了公司叉车运行需遵守的细则,以确保叉车安全运行。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全公司的叉车工及相关人员。
三、主要内容及要求
1、车辆和司机资格要求。
⑴车辆必须经过检测,取得车辆使用证并在国家相关部门备案。
⑵车辆驾驶员必须经国家相关部门培训并取得驾驶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严禁无证人员驾驶车辆。
2、驾驶前后检查
⑴上车前,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后大灯、反光镜和插脚是否完好。
⑵检查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是否完好,保证无泄漏。
⑶检查燃油、齿轮油、发动机油、液压油及水箱水位是否符合标准,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增添后方可使用。
⑷车辆运转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温度是否正常,严禁超温、超压行驶⑸车辆使用完毕后应将车辆停稳并进行安全检查。
2.2.6每天车辆使用完毕后,司机必须对当天车辆的运行、修理状况记录到特种设备运行台账,并做好车辆交接班记录。
3、驾驶规定
⑴严禁司机酒后驾车,严禁车辆带病运行。
⑵严禁车辆超载,严禁车辆载人,严禁车辆装载易燃易爆物品。
⑶车辆要使用专用钥匙,不准司机使用其他非车辆钥匙或其他方式启动车辆;车辆不能启动时,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⑷车辆进入防火区域应按规定配带阻火器材。
⑸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防碍行车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运行速度不能超过场内限速标准。
⑹车辆在载物起步时,必须缓慢平稳启动,驾驶员应首先确认所载货物是否稳固。
⑺转弯时如果附近有人或车辆,应先发出信号,放慢速度,禁止高速急转弯。
⑻车辆在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
⑼严禁司机将所属车辆借给无证人员驾驶。
4、车辆的管理
⑴车辆必须经过检测,取得车辆使用证,并在国家相关部门备案。
⑵根据车辆运行的需要,部门要配备一定的车辆配件,有设备部申报给采购部购买,部门设立单独存放场所,并且有专人管理。
⑶叉车司机要对自己所开的车辆进行日常保养维护,在日常的巡检中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向叉车班长反馈,并在设备运行记录上进行登记,叉车班长在平常的工作中要对部门内部的叉车进行定期全面检查。
⑷车辆在日常的运行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需要维修,部门有配件的情况下,自己进行更换,如果内部处理不了,联系外。
1、早:上班9:00晚:下班9:00早班:8:00(含晚班打卡)。
2、不按时打卡迟到、早退一次20元。
3、早晚不打卡算旷工一天,一次30元。
4、值班人员9:00下班必须打扫卫生,不及格一次10元。
5、上岗工牌、工装佩戴整齐,未穿工装、未戴工牌一次20元。
6、每周周六周日不可以请假,一月2天公休,每天只能休1人(自行商量)。
7、超出2天公休一天扣30元(2天公休不能一起休)。
8、自己私自接单(不含美团外卖)发现一次罚款200元,2次立即开除,工资没有。
9、离职提前15天申请,招聘到人员替代你的岗位才可以离职。
10、上岗期间不可以办私人事务,发现一次罚50元。
11、中途离职没有提前15天申请,工资没有。
12、上班期间,不开上岗接单软件,一次罚款20元。
一、公文办理一般包括登记、分办、批办、承办、拟办、核稿、签发、印刷、用印、传递、归档、销毁等程序;
二、酒店的收文,由保密室签收登记,总经理的收文由酒店总经理签收,属酒店领导亲收件,一律交收件人亲自拆封;
三、公文登记后,由总经理室根据总经理的批示转交各位领导传阅,如需转交有关部门阅办,应由保密员送交,并经登记,签收后才可送交;
四、阅读文件应按规定范围,秘密级以上文件须到保密室阅读。因工作需要借阅文件应办理手续,用完后及时退还,秘密级以上文件,各级领导及有关人员均不得携离办公室;
五、各部门或个人对承办的公文,必须认真负责,按规定期限迅速办理,不得拖延积压;
六、各部门均实行公文催办制度。负责办理公文的人员,对自己经手处理的公文,应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下文,转办要及时,催办有结果,防止积压误事;
七、公文办完后,应根据文书立卷、归档的有关规定及时将公文定稿,正本和有关材料整理立卷,当年文件应于第二年第三季度移交完成;
八、各级干部调动时,应将文件(含保密记录本)清理移交,凡参加会议带回的文件,应及时送保密室登记保管;
九、没有存查必要的公文,经过鉴别和主管领导批准,由酒店总经理室定期销毁,销毁秘密公文,要进行登记,有专人监督,保证不丢失,不漏销,秘密级以上文件,不准作废品处理,一律集中按有关规定处理。
一、凡拟成立婚姻介绍机构的,一律由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申请,将填好的"江苏省婚姻介绍机构申请登记审批表"及验资证明报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查同意后,逐级上报省民政厅审批,经批准后凭"江苏省婚姻介绍经营许可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方可经营。
二、本着提高质量,控制数量的原则,每个县(市)、区原则上只办一个婚姻介绍所,省辖市可办1-2个,为辖区内群众服务,介绍所不得设立分支机构。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应会同公安、工商部门对辖区范围内的无证婚姻介绍所进行取缔。
三、各婚姻介绍所的收费标准须经当地物价部门审核批准,要公开服务项目,向征婚者出具正规发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四、婚姻介绍所更换办公地点及法人代表须报县、市两级民政部门批准,并报省民政厅备案。凡经批准的介绍所应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开业;经营满3年的应重新更换许可证,否则取消经营资格。婚姻介绍许可证不得转让。
五、不得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作虚假言行。禁止搞虚假相亲、严禁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婚姻介绍,严禁借婚姻介绍名义骗妇女。
六、征婚者必须无配偶,申请时应出具本人户口和身份证,如实填报自己的'工作单位、家庭地址和经济状况等。介绍所对征婚者的情况必须认真审查,对材料档案妥善保管,做到安全、保密。加强防范意识,严防有人利用征婚搞违法活动。
七、对不按婚姻介绍所管理规定办事、年度检查不合格的介绍所,民政部门可限期整改、处罚直至撤销。其中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可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八、婚姻介绍所应认真学习、积极宣传婚姻法律法规,提高服务水平,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要把婚姻介绍所办成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窗口。
婚姻介绍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婚姻介绍管理,规范婚姻介绍服务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婚姻介绍服务的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和征婚当事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有偿婚姻介绍服务,应当成立婚姻介绍机构。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无偿公益性婚姻介绍服务活动,应当事先向婚姻介绍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条 婚姻介绍服务和征婚、应征,应当坚持自愿、诚实、信用、守约的原则。婚姻介绍服务,应当充分尊重征婚当事人的意志。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全市婚姻介绍机构及婚姻介绍服务活动的行政主管部门。县、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婚姻介绍机构及婚姻介绍服务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 市民政部门对婚姻介绍机构的设置,应当进行合理规划、科学指导、总量控制。
民政部门在对婚姻介绍机构及婚姻介绍服务活动的管理中,应当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坚持依法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违法行为。
民政部门应当对婚姻介绍机构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民政部门应当认真受理婚姻介绍机构和征婚当事人的有关投诉,维护其合法权益,并为婚姻介绍机构及公益性婚姻介绍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服务。
第七条 成立婚姻介绍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和相应的办公设施;
(二)有三名以上经民政部门业务培训的从业人员;
(三)从业人员品行良好、作风正派,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四)有完善的机构章程和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五)符合其他法定条件。
第八条 成立婚姻介绍机构,应当向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机构名称;
(二)从业人员花名册及有效身份证件;
(三)主要负责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介绍信;
(四)服务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五)机构章程草案和有关内部管理制度。
第九条 成立婚姻介绍机构,应当先报县、区民政部门审核。县、区民政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条件的报市民政部门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市民政部门应当自接到县、区民政部门的审核意见之日起十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发给相应证明;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答复,说明理由。取得市民政部门核发的婚姻介绍机构批准证明的,按国家规定到工商等相关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等有关手续。
第十条 婚姻介绍机构变更名称、住所和主要负责人等主要登记事项,或者分立、合并以及停办的,应当先报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到工商等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一条 婚姻介绍机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为未达到法定婚龄者或有配偶者进行婚姻介绍;
(二)禁止从事涉外和港、澳、台同胞及华侨的婚姻介绍服务活动;
(三)不得为无有效证件或证件不全的征婚人和应征人进行婚姻介绍;
(四)不得同时为两个以上征婚人或应征人介绍同一个应征人或征婚人。
第十二条 婚姻介绍机构进行婚姻介绍服务,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对要求提供婚姻介绍服务的征婚当事人进行登记并办理登记手续,登记手续必须由征婚当事人本人办理;
(二)婚姻介绍登记服务期限为一年,从办理征婚登记手续之日算起;
(三)在婚姻介绍登记服务期限内,按照征婚当事人的合理要求提供认真、良好服务,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者敷衍推诿;
(四)为征婚当事人保守秘密,不得向非婚姻介绍服务对象泄漏征婚当事人的登记事项或向其他征婚当事人告知征婚当事人明确表示不能告知的有关事项;
(五)对在婚姻介绍登记服务期限内未介绍成功的,服务期满后撤销登记,退还征婚当事人的所有资料和有关证件;征婚当事人要求继续提供婚姻介绍服务的,按本条规定重新进行登记并提供服务。
第十三条 婚姻介绍机构在进行婚姻介绍服务活动时,应当公示办事程序、各项工作制度、从业人员身份及收费项目和标准。
婚姻介绍机构应当严格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超范围、超标准收费。
第十四条 婚姻介绍机构应当认真核查征婚当事人的身份、婚姻状况及其他基本情况。
第十五条 征婚人应当向婚姻介绍机构提交本人户口、身份证和婚姻状况有效证明,并如实提交本人工作、经济收入、居住条件、子女抚养等其他基本情况资料。
第十六条 市民政部门应当对婚姻介绍机构进行年度审核。
婚姻介绍机构应当在每年第四季度持有关材料到市民政部门办理年度审核手续。
第十七条 未经市民政部门批准成立婚姻介绍机构,擅自进行有偿婚姻介绍服务的,由民政部门责令停止活动,并处以20__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八条 婚姻介绍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一)为未达到法定婚龄者或有配偶者进行婚姻介绍的;
(二)从事涉外和港、澳、台同胞及华侨婚姻介绍服务活动的;
(三)为无有效证件或证件不全的征婚人和应征人进行婚姻介绍服务的;
(四)同时为两个以上征婚人或应征人介绍同一个应征人或征婚人的。
第十九条 婚姻介绍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可处以500元以上20__元以下罚款:
(一)婚姻介绍机构变更主要登记事项或者分立、合并以及停办,未按规定程序报民政部门审核同意的;
(二)为代理他人征婚或应征者办理征婚登记手续的;
(三)在婚姻介绍登记服务期限内不按征婚当事人的合理要求提供婚姻介绍服务的;
(四)违背征婚当事人意志或违反约定泄漏征婚当事人秘密的;
(五)不公示办事程序、工作制度、从业人员身份及收费项目和标准的;
(六)不接受市民政部门年度审核的。
第二十条 征婚当事人在征婚和应征登记时,故意隐瞒个人真实情况、提交虚假资料的,由民政部门处以200元以下罚款;给婚姻介绍机构或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对民政部门依照本办法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二条 为从事有偿婚姻介绍服务,向民政部门提出成立婚姻介绍机构的书面申请,民政部门拒绝受理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既不办理又不给予书面答复的,申请人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婚姻介绍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实施中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市民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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