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笑昧日期:2024-11-24人气:7
霸王别姬读后感(通用4篇)
四面楚歌,军心涣散,在危急时刻,霸王欲带爱妃虞姬一起离开,虞姬忍痛割爱,于是自刎。无奈之下,大王独自离开。这一幕幕惊心的场面,让我们凄然泪下,虞姬的勇气值得我们钦佩,霸王与爱妃的深厚情感又使霸王迟迟未独自离开。
读后使我联想到无数君王爱美人,虚度光阴,最后江山不保。商纣沉迷于美色,整日过着骄奢淫逸的生活,被妲己迷得神魂颠倒,朝中民心涣散,最后被周武王所灭;唐玄宗沉溺于美色,不理朝政,最终也荒废了江山。相比之下,霸王与虞姬之间的爱有理有度,霸王深爱着虞姬,虞姬深爱着霸王,面对敌人的包围,虞姬处心积虑,不惜牺牲生命让霸王独自离开,虞姬是一位值得爱惜的女子,不愧为大王所爱。
当我们听到霸王欲带虞姬走时的那段感人肺腑的话,他发出了这样的感慨:“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力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姬虞姬奈若何。”于是,有人认为大王之所以失去江山是他的那种儿女情长,优柔寡断的性格造成的。倘若项羽果断些,离开虞姬后不再那么犹豫不决,坦然地面对事实,渡过江东,而不是无言面对江东父老,最终选择自刎。也许历史又是另一番局面。可是,古往今来,有这样一句话,不以成败论英雄。回想当年,年少时的霸王雄姿英发,羽扇纶巾,作战勇猛,人人称赞。李清照这样高度评价他: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
古有“孟姜女哭长城”“梁祝化蝶”“牛郎与织女”的故事,让世人可歌可泣。不论生死也要在一起,人们歌颂纯真的爱情,让人们有勇气去爱。霸王与虞姬的爱情传古至今,霸王同虞姬离别时的患难见真情的依依不舍,直至虞姬自刎,霸王才肯离开。项王的情不同于商纣沉溺于美色之情,它是朴实的,理智的,发自内心的。让人记忆犹新,久久不能忘怀。即使是一代君王,君王也同样应享有普通人的那种情感。
《霸王别姬》这个千古流传的故事让我们看到了离别时一场朴实而感人的夫妻情深,我久久沉浸于其中。我们每个人脑海里都有离别时的情景。也许是亲人之间的离别,朋友离别,爱人离别,第一次出远门时的依依不舍,朋友之间难得相聚时泪花夺眶而出,或许更多。那种感伤,有些人,一旦离开,就是一辈子的事。
前几天我在《儿童文学》上看到一篇文章《霸王别姬》。
文章讲的是男主人功那飞驰因为一场车祸失去了记忆,他的妈妈——《霸王别姬》的女演员在车祸中丧命,这一切,那飞驰全忘记了。曼诗虞和她爸爸通过《霸王别姬》来帮助飞驰一点一点地恢复记忆,最后,他的记忆全部恢复了以后,他告诉了大家那场车祸的秘密……
这篇文章主要讲述的是关于爱的故事。那飞驰的妈妈为了保护自己的儿子被不受控制的大货车撞倒,失去生命,这是爱;曼诗虞和老师同学们知道那飞驰失忆后帮助他,这是爱;曼诗虞的爸爸——那飞驰的主治医生没有用药物或物理磁疗的方法,而是用让他回到自己熟悉的生活去,让大家重新唤回他的记忆,这是爱。一点一滴的爱慢慢汇聚,那飞驰的记忆终于恢复了,让我很感动。
讲亲情、友情的文章很多,但都没有像这篇文章一样如此感动我。那辆失控的大货车本应撞向小轿车右边座位上的那飞驰,但他妈妈知道躲避不了,就拼命把车往右拐,让大货车撞上自己。
母爱很伟大。但完这篇文章,我突然有股冲动,想去看看霸王别姬。
“人间,只是抹了脂粉的脸。就这两张脸。他是真虞姬,跟他演对手戏的,自是霸王了。霸王乃是虞姬所依附之物。君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当他穷途末路,她也活不下去了。但这不过是戏。到底他俩没有死。”本不过是这样的结局,戏就是戏,系里戏外还是分得清的。程蝶衣却成了戏中的虞姬,唱了一生。
可这程蝶衣是程蝶衣,虞姬是虞姬,他俩怎就成了一块了呢?嘿,这始于《思凡》,终于《思凡》。
到“戏院练班”那一出,师爷让石头背霸王戏文,石头背得一字不差。让小豆子背唱《思凡》,他却一再将“我本是女娇娥,又不是男儿郎”唱反。任凭怎么打骂,都唱作“我本是男儿郎,又不是女娇娥”。到“那坤探戏”那一出,已有花衫模样的小豆子又再把《思凡》唱错,惹怒了那坤。关师爷见状,亲手把铜烟杆子插进他嘴里。
先前小豆子的母亲将他的第六指剁去,为“身体的阉割”;这一幕定下了乾坤,为“精神的阉割”。小豆子圆满了他的性别认定,只见他口溢鲜血,缓缓起身,凄凄沥沥,再唱《思凡》:“小尼姑年方二八,正青春被师傅削去了头发。我本是女娇娥,又不是男儿郎。”
这一次,他唱对了《思凡》,却唱错了一生。
时光流逝,小石头成了段小楼,小豆子成了程蝶衣。一场大戏开幕,模糊了性别,模糊了人生。
程蝶衣喜欢他的师兄段小楼,就像虞姬待霸王那样,他想与他唱一生《霸王别姬》。可悲的是,霸王早已不在戏中,段小楼是假霸王,程蝶衣却是真虞姬。戏是什么?戏就是虞姬对霸王从一而终的爱。程蝶衣咆哮了:“说的是一辈子!差一年,一个月,一天,一个时辰......都不算一辈子!”段小楼叹息:“蝶衣,你可真是不疯魔不成活啊!唱戏得成疯魔,不假,可要是活着也疯魔了,在这人世上,在这凡人堆里,咱们可怎么活哟!”
不疯魔不成活,这就是程蝶衣。他是个戏疯子,他爱京剧爱到痴狂,他把人生都融进了戏剧里。停电也要坚持唱完《贵妃醉酒》,座谈会上跟“劳动人民”谈唱念做打,他的生命里,除了段小楼就是戏曲,他对戏剧的爱持续了一生,哪怕死也要死在《霸王别姬》里的虞姬里。就像虞姬追随她的项羽,戏曲就是程蝶衣的“项羽”,他愿用自己的生命来谢幕。他又是个痴情人,他对段小楼的爱矢志不渝。他一直把段小楼当作自己的“霸王”,深爱着他的“霸王”,最后死也死在他身边,段小楼不想当霸王,也注定做不了霸王,京剧对他而言,不过是谋生的手段。他本质里有着普通人的贪生怕死趋利避害,剥去戏台上威震八方的霸王他不过是脸谱和戏服下的普通人而已。戏台上他是霸王,戏台下他是段小楼。终于他还是辜负了虞姬。
蝶衣一生坎坷,唯有在戏台上唱着《霸王别姬》才是他最幸福的时候,现在他的“霸王”早已离他而去,那“虞姬”还唱什么?是了,是时候该醒了。最后一场《霸王别姬》,气力跟不上时,小楼感叹“老了”。忽然,小楼唱起《思凡》:“我本是男儿郎,”蝶衣跟唱:“又不是女娇娥”,小楼便笑说:“错了!又错了!”可这明明不就是本来的样子吗?错在哪里?蝶衣被这句惹的若有所思,重复着:“我本是男儿郎,又不是女娇娥……”他仿佛记起自己的男儿身。某一天,闹市的天桥,他想起另一个自己,却又是很久以前,难分辨是梦是真。他即将再回到自己的迷梦中来。与霸王乌江告别,拔剑自刎,从一而终。
戏唱完了,《思凡》完了,《霸王别姬》也完了。
所谓“男怕夜奔,女怕思凡”,《夜奔》是段小楼的缩影,所谓英雄气短;《思凡》是程蝶衣的气质,就是儿女情长。着戏台上最难的两出戏,他在台下用人生演了一辈子,直至落幕。
我喜欢程蝶衣的执着、忠贞、疯狂。就是这样的程蝶衣,成就了《霸王别姬》这本书。但深情即是一桩悲剧,必得以死来句读。
蝶衣想与小楼唱一生《霸王别姬》,却唱了一生《思凡》的独角戏。
“小尼姑我年方十八,正青春被师傅削去了头发。我本是……我本是……”
“我本是什么?啊?”
“我本是男儿郎,又不是……女娇娥?”
“错了,我本是什么?”
“我本是男儿郎……”说罢,一个大烟杆子直捅入他嘴里。“不成器的东西!词儿都记不住!”只见他哭得那是梨花带雨。罢了,只缓缓来:“小尼姑我年方十八,正青春被师傅削去了头发。我本是女娇娥,又不是男儿郎……”
这,就是《霸王别姬》。
都说婊子无情戏子无义,然而李碧华笔下的都是有情有义却无不悲惨的人儿。如蝶衣,如菊仙,亦如段小楼。
那时的他叫小豆子。正是该无拘无束,玩耍嬉戏的时候,却被娘亲送进了戏班子。大雪纷飞,随着那只沾满鲜血的六指断落,他的人生也就此改变。
那一年,他被师兄弟欺负,他为了他,眉梢上多了一道伤疤。从此,小豆子的心里就只有小石头了。他是他的星星,最大,最亮,最璀璨夺目的那一颗。他的目光只为他而停留,他的虞姬,也只为他一人而扮。
“人,得自个儿成全自个儿。要想人前显贵,必得人后受罪。”十年一晃而过,他们都成了角儿。当年的小豆子成了程蝶衣,当年的小石头成了段小楼。戏台上,他们是霸王和虞姬,戏台下,他们是师兄弟。不错,他们是师兄弟,只是师兄弟……
小楼娶亲了,新娘子叫菊仙,是个破鞋。菊仙待小楼,一如他待小楼。不过她能光明正大地摆在面子上,而他只能埋在心里。
抗日,内战,文革。菊仙死了,是自个儿上吊死的。又只剩下他们俩了。他对他,一如既往地情深意重。而他对他,亦是一如既往地当做兄弟,只是兄弟罢了。其实他知道的,他对他的情意,他一直都知道。只是他们不一样。程蝶衣就是个戏痴,戏迷,戏疯子,他一辈子都活在戏里了,他是他的虞姬啊!可是,他是真虞姬,他却是个假霸王。
“无我原非你,从他不解伊。”这句话,许是程蝶衣对段小楼的深情最好的诠释了吧。
这本书,不仅仅是主角儿们的爱恨纠缠,更是对文革的深刻反省。记国耻,不仅仅是记住别人对我中华的侵略,更要记住我们自己曾犯下的错。对于这个,我佩服德国对于纳粹的坦然,敢于担当。而我们却一直在逃避,这是不应该的。做错了不可怕,重要的是别忘记,别再犯一次,这就足矣。
书中总会出现一句话——人总是要活着的。无论是生在乱世,还是太平盛世,人总是要活着的。无论是谁,都是如此。要活着啊!不禁想起电影《二十二》中一位老人说的——这个世界真好,吃野东西也要把命留着。无论是身处怎样的时代,总有美好值得你留恋。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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