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遂归池上酌日期:2024-11-01人气:4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体会范文(通用31篇)
初入职场,不要被老员工友善的目光,热烈的欢迎,慈爱的微笑所迷惑,他们都是你的竞争对手,想尽办法把你吞噬。
当然,你可以不认可这一点,但你以后会同意。
巴克最开始被卖到拉斯维加斯,在雪地里帮邮差拖雪橇,运输信件。
在工作之前,它需要一些训练,和其他狗一起训练。看看其他狗是怎么对待它的。
他脸上露出友情,但却暗藏着阴险,他一边冲着你的脸笑边在琢磨着鬼点子,例如在第一顿饭时他就偷吃巴克的食物。
不过,同事已经算是好人了。他们可能只是损害你的利益,并不让你丢掉饭碗(有时候可能会)。
外部的竞争对手,那可是会要你的工作的命的。
巴克在野外留下了一个难以忘怀的教训,一次借鉴他人(狗)的遭遇而获得的间接经验,否则它不会活着从中受益。
受害者是它的同伴,一只名叫卷毛的狗。
当时卷毛在外面,它很友好地朝一只体型比它小很多的爱斯基摩犬走去。这只爱斯基摩犬没有半点警告,就像闪光那样扑过来,然后快速跳开,卷毛的脸上,从眼睛到下巴都被撕裂了。
接着,跑来三四十只爱斯基摩犬,它们热切地、一声不响地将两只厮打中的狗团团围住。不到两分钟,卷毛就被撕成碎片。
巴克被这一幕所震撼,经常作梦想起这个场景,使它不得安宁。提醒它,生存就是那个样儿:
无公正可言。一旦倒下,你就完蛋。所以说,它要万分小心,决不能倒下。
适应环境,是一种重要的技能。
巴克原本吃饭很讲究,可是却发现它的那些先吃好的伙伴抢吃了它没有吃完的定量。它没法防范。
要弥补这点,他就得与他们吃得一样迅速;并且饥饿强烈逼迫着它,它不得不去谋取不属于它的东西。
它偷盗,并不是偷盗给它带来快乐,而是因为它的肚子饿得咕咕地叫。
它没有明目张胆地偷,而是暗中巧妙地偷窃,是因为它想到了棍棒和尖牙法则,不能违反规则。
它只所以做它所做的,是因为做比不做活得更容易。
不得不说,它作为一条狗,活出如此风采,当真是霸气了得。
充沛的阳光,精美的食物,并没有懒惰它的气魄。被辗转带到冰天雪地的遭遇,也没有拖垮它的身体。适应力和顽强的生存欲望,在它的身上体现的可谓是淋漓尽致。为真心疼爱它的主人赢得一千六百美元的赌金,是它懂得感恩的赤诚之心。最终化身为狼,是它最棒的结局!它就像一位尖子生交给教师的答卷,完美,无一丝瑕疵。
我一向以为,因为杰克?伦敦的过于崇拜达尔文等人的学说,所以在作品中,也会体现出来,而这如果用在人类的活动上,就显得有些粗暴和过简了,可如果用在动物小说上,便是完美的契合。我想他肯定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海狼”的结局那么悲惨,而巴克却获得了美满的成功。
可是,巴克也应当承受这些,为了这些,它付出的也太多,适应,说着简单,可是要做起来,却是有着天大的困难,其他雪橇狗的杯具,就能够说明这一点。当我看到狗们为了适应食物的短缺,消化本事增强,“将吸收来的每一丝营养运输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到最远的角落,让每一个细胞吸收”的时候,心中不由心酸,想想自我有的时候晚饭没吃饱,半夜从睡梦中惊醒时肚子如被千万只虫子撕咬般的感觉,敬佩的同时,也生出了一丝同情。
当然,也有运气的成分在其中,狗儿们刚长途奔涉后又被几个愚蠢的人买去强迫继续奔波时,巴克不就是因为被桑顿发现并护住了才免逃一死吗?可是细想,为什么会被护住呢?不还是因为巴克以前的功劳吗和它那强健的身躯吗?有果必有因。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外国名著中最让我着迷的一本,一抱起就舍不得放下,情节精彩而又含义深刻,不像别的名著要慢慢地感受,是少见的能让人一看就爱不释手的书。
书名:野性的呼唤
作者:杰克伦敦
改写:何碧珠
出版社:中国东方出版社
内容简介:
巴克遇到了邮差是个懂狗的人,他可以公正的处理狗儿之间的纠纷,也知道巴克是只不可多得的雪橇狗,并不时的给予指导让巴克很快的适应北方的生活,但命运乖桀并不会因此停止,它再度换主人,这次是无知的二男一女完全不懂狗,让狗儿吃了很多苦,在生死交关之际,巴克遇上了桑顿,他用爱心照顾巴克,狗儿巴克感受到新主人的爱,也积极的回报自己的爱,这是人与狗之间惺惺相惜的情谊,让巴克在回归大自然时有了牵挂,但巴克终究会去寻找它野性本能中的归处。
心得:
杰克。伦敦擅长以动物来比喻人类的行为,他对北国的环境和对狗的了解深入,随着他所描写北国恶劣环境对人们的不便及寒冷对生理伤害的故事情节让人宛如深入其境,在描写每只雪橇狗的性格和行为时栩栩如生,是一部老少咸宜的小说。在野性的呼唤中,主角巴克本来是一只养尊处优、美丽骄傲的南方大狗,在它回归大自然的过程中受到贪婪人类的调教,逐渐找回它血液中所遗传的野性,在这艰难的过程中,是适者生存的自然法则引导巴克如何在人、狗、大自然中寻找共存共生的平衡点。当巴克被亲近的人卖掉,乃至人类拿着棍棒驯服它时,它以它的本能适应新的生活,它的新生活开始于北方严寒的天气及险恶的地形,拉雪橇是它的工作,它由其它狗儿身上学习北方的生活技巧,进而争夺狗群的领导权,并展现它的超强领导力,这领导力是它天生的魅力,也是它在艰难环境中学习而来的成果。
《野性的呼唤》又名《荒野的呼唤》。他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
这本书写了一只叫巴克的狗,被坏人从温暖文明的难方诱骗到不得不改变自己生活方式的北方。从一只目空无人的贵族犬转变成一只要忍受冰天雪地的雪橇犬。他在转变的过程中,身上的野性也渐渐被换醒了。但是他知道哪些手持棍棒的人就是主宰,所以他只能把自己的野性藏在心底的最深处。最后,它的第五个主人,也就是它最爱的主人桑顿被害后巴克背离了人类,因为他和人类的最后的纽扣断了。他与他野性的兄弟肩并肩的一起奔跑,一起嚎叫。
与其说这本书写的是狗的故事,还不路说写的是向往自由的故事。就像封面上写的:“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在张扬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己幸福!”
我真的很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因为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先生对自由和本能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的赞美。
去学校图书室借书,无意间看到《荒野的呼唤》。《荒野的呼唤》!杰克·伦敦写的!名著!我毫不犹豫地拿到手中。
它在我这儿躺了两个月,一向没有时间看。前两天,我最终打开了书本。看着一行行尖利的文字,看着对荒野的深刻描述,看着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刻揭露,我欲罢不能。
出生在南方的狗布克,被一个靠不住的熟人卖到北方的某个地方。由于他生在南方的礼貌城市,所以它不但没见过雪,并且他并不明白那里的生存方式是:弱肉强食。但很快从柯利身上明白了这一点—她被另一只雪橇犬咬死了。布克被迫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为生存而拼杀,原有的尊严荡然无存,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在受尽磨难、奄奄一息的时候,布克被约翰·桑顿搭救,从此布克感受到爱的温暖,并知恩图报。可是,在约翰·桑顿遇害后,布克最终切断了与人类社会的纽带,在荒野的声声呼唤感召下,汇入狼群,重归自然。
这本书是以动物为题材写的一部小说,情景曲折、生动趣味,并有着必须哲理的结尾给人了必须的遐想。布克是一只十分刚强的狗,它不肯随遇而安,而是千方百计地使自我不受到其他狗的约束,并成为雪橇犬中的“领头狗”。
最令我感动的是,它对善待它的主人十分忠心,甚至忠心到主人让它跳悬崖它都毫不犹豫的向下跳。并且它机灵、勇敢,虽然它有时也争强好胜,但绝不鲁莽行事,它事事都细心谨慎,把握好最佳时机在果断出击,决不犹豫。这也许是我们要学的精神吧!
在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中,我走进一只狗的世界。这只狗叫巴克,是一只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不同的是,巴克并非是神话中充满人类幻想的狗,也不是穿插在人类社会担任朋友角色的狗,而是以在北国雪地的生活、事迹震撼着读者心灵的狗。
巴克从小生活在南方一个法官的家里,在那儿巴克享受着优裕的生活,(读书笔记普遍的尊重和取足轻重的地位,可一切却因人类在北方找到一种黄色的金属而改变。
带有几分贵族气息的巴克遭受了第一次不礼貌的待遇,它被人拐走卖到一个穿红绒线衫家伙那儿。接着是一顿大棒的反复猛打,一次再次地打得它昏死过去。从此巴克明白一个道理:在那拿着大棒的人面前他是没有希望的。我想大棒就是一把钥匙,一把让巴克明白原始本性的钥匙,让它学习到弱肉强食的原始统治法则,同时也让潜藏在巴克体内的野性渐渐苏醒。
如果说大棒是一把钥匙,那么巴克的同伴则是教授这门课程的正文。巴克再次被人交易。它加入了一只拉雪橇的队伍,并从同伴中摸索到了许许多多的生存之道。
狗派克教会它如何偷食以慰饥肠。其实巴克是不喜欢偷,为了能吃饱他是非偷不可。从狗比利那儿,巴克很快学会了如何在雪地里破冰汲水解渴等技巧。这里我要提到一只狗斯匹茨,因为从它身上,巴克“学”到了很多,让在朦胧中的巴克记起了原始的杀戮。
斯匹茨是雪橇队里的排头狗,也就是领袖。它把巴克当成是潜在的对手,总是挑衅找茬,表面和善,实际凶残。起先,对于斯匹茨巴克总是处处忍让,尽量避免发生正面冲突。一方面他从中学习,另一方面体内的本能随着一次次的挑衅复活了。最终祖先们的咬啮、撕扯和豺狼式的突击在它身上活跃起来,把斯匹茨斗倒了。
一旦野性苏醒,那来自森林深处的呼喊便时时诱惑着巴克,那是一种凄凉怪诞、叫人毛骨悚然的调子,可巴克却很高兴跟着一起嚎。原始动物的强悍习性在它身上越发强烈,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和因杀戮而获得的快乐……最终成为了狼王。
人类社会存在着竞争和人类具有的向上的精神就是一种古老的野性的体现吧。野性,是它带来了征服万物的欲望与野蛮。就像巴克一样,当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世界上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时,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因为它知道这一切就是生命的价值。
在当今竞争激烈的社会,胜负就在一刹那间,导致人类不能有半点喘息与犹豫,面对危机只有勇敢接受,并最终征服……
但野性并不仅仅是残酷,它也带来了古老的友情,可以说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最后一个主人约翰死的时候,他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巴克对约翰浓浓的爱意正是野性的另一种表达方式。
所以我想说生命是茅盾的,世界是复杂的,但这个复杂的世界正是有自然最简单的方法造就的。让世界充满生机的.是它,同时把世界推入地狱的亦然是它——野性。它有狡猾,也有忠诚;它带来野蛮,也带了了友情。就这样吧,这便是真实的生命,多彩,灿烂,生生不息。
上周,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野性的呼唤》,书里讲述的布克的故事,使我记忆深刻。
该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本来过着舒适的生活,因为在北极掀起的淘金热,人们需要很多的拉雪橇的狗,才被主人的园丁助手曼纽尔卖到了北国。它一共和六个主人打交道,每一次都给了他不可磨灭的记忆。第一个主人给了他舒适的生活;第二位的主人红衣衫(训练狗的人)教会了他一个认他铭记一生的道理一一是不可能打败一个拿着棍子的人的;他在第三任主人信差那儿,他与狗的头领史皮兹决一死战,杀死了他,并代替了他,成为了狗中的领袖;
第四个主人只把它当做工具,让他们拖着沉重的货物,一口气跑了两千多里,使他们那一队狗都累得不行了;第五任主人是个蠢家伙,他用便宜的价格买下他们之后,不给他们丝毫休息的时间,还冒险在融化的冰层上奔驰,最终冰裂开了,他们和狗一齐掉进河里淹死了,仅有布克被约翰·宋顿给救了;这最终的主人与布克在相处中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布克为主人屡建奇功,当主人被杀害后,它毅然替主人报仇雪恨。最终,布克回归荒野,成了一群狼的首领。
读完书之后,我明白了一些道理。
第一:布克具备坚强的生存本事。他周围的众多伙伴,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难和危险后都无奈的倒下了,仅有布克坚强的活了下来。这让我联想到我们生活的社会就象一个残酷的战场,万一坚持不住倒下去,你就必须尽快的站起来,否则你将永远起不来了。悲伤会把你彻底打垮,让你丧失斗志。仅有顽强站着的人才能生存下去。如果我们遇到一点挫折就被打倒,那么就还不如一条狗,也更不会在将来大有作为。站着的人应当让自我站得更高,才能不断提高,并继续寻找更高的立足点。
第二:人的贪欲十分可怕。第五任主人被贪欲驱使穿过已经开始融化的湖面,结果没有性命,就连约翰·宋顿也是因为想要多拿一些黄金,才被土著人杀死了。贪真是太可怕了。
《野性的呼唤》是一本十分不错的小说,期望大家能在空闲时读一读。
早上,写完作业,我跑到妈妈房间书柜里挑书。第一层,第二层,一行醒目的红体字映入我的眼帘:《野性的呼唤》。野性怎么会呼唤,它在呼唤谁呢?我迫不急待地看了起来。
这本书对我的影响很大,印象也最为深刻,书中讲的是一只猎犬的奇遇,文中没有佳词妙句,但语言动作,心理描写极为深刻,让人念念不忘。
巴克——这只猎犬,通过了生活的考验,战胜了敌人——自己,成为一条最具神秘色彩的狼。野性的呼唤,对它来说不只是恢复野性,更让它找回自己,让自己坚强。
我们不正是这样,在紧要关头,或有人溺水,或有人打架,有时我们可能只要一个动作,一个眼神,可能会挽救一个生命、避免一场争斗。可很多人都没有做到,人们以经忘掉一种品质:坚强!不是让你惊天动地,不是让你口是心非,只要你学会坚强!
月光下的一条狼,嗥叫着,警醒着我们:学会坚强!
作为一个普通的读者,我无意强调作者反复想表达的那些东西,仅仅只是期望在重现文脉的过程中,表达出那些我感受到的。《野性的呼唤》里呈现的并不只是一个充满了血腥暴力尔虞我诈的狗狼世界,同时也是人类残酷的竞争社会的缩影,它体现出的,是一种生存的智慧。
法则一——适应残酷环境。
在这部书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不是那雪的苦旅中的绝望,不是那爱与期望中的幸福,也不是那在野性与爱间的挣扎,而是驯养狗巴克在初到北方时的坚韧与疯狂的学习本事。
随大流的社会中,特立独行或许意味着耀眼夺目,然而更多的是孤立。山不靠我,故我只得靠山。在应对新的环境时,我们最好的选择就是适应环境、融入生活。而巴克无疑是一个优秀的生命,它的优秀体此刻它极其强大的生存本能——低调的观察身边的一切,记住一切需要记住的学习一切能够学习的,并尽一切所能做的更好。这种学习本能足以使它在任何环境中生活得如鱼得水。
在我们的生命中,不论是升学或是走进社会,都要以一颗不屈的心,经过模仿与思考了解身边的环境,适应环境。
法则二——在痛苦中蜕变
“巴克很贪吃。它每一天能分到一磅半干鲑鱼,可是这些吃下肚儿,就像没吃一样。它总是吃不饱,肚子长期忍受着饥饿的煎熬。巴克的脚没有那些爱斯基摩狗的脚那样解释坚硬,一整天都疼痛难忍,只能一瘸一拐的走路,一到扎营时,它就躺下来,像一条死狗一样。”
任何一个人,在读到这些文段时,都必须能够体会到巴克在初为雪橇犬时那些肉体上难以忍受的痛苦,这些痛苦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它未定的彷徨的心。初入新环境,及时尽力调整心态,及时进取地努力着,可长期养成的生活习惯给自身带来的影响却接踵而来,难以改变的生活习惯,会让你做什么都慢上半拍。可这是一个必然的过程。
环境会将你改造,迫于生存,某些不论你看好或看坏的东西都会改变,痛苦会在无形中渐渐消失,如果能忍受先前的痛苦,则必然蜕变。忍得一时,海阔天空。
法则三——找寻存在意义
仅有不盲目的人才不会空虚。就如同雪橇狗们,它们被一种难以名状的自豪感紧紧抓住,那是挽绳与雪道带来的自豪,那种自豪足以让它们坚持苦干到最终一息,足以引诱它们高高兴兴的死去,而一旦把它们赶出挽具,它们是会心碎的——在它们的心中,拉撬是它们存在的终极意义,这种意义带来的力量足以支撑起它们心中那永不磨灭的火焰。
而人类,就更不应空虚度日,每一个生命都有其存在的意义,而生命的存在,就是为了发现他,并为之而活。如此,每一天便都能体会到生存的自豪与欢乐。
法则四——隐忍爆发立威
不得不说,巴克是一个天生的领导者,它威猛、强壮、有魄力而又攻于心计。它不像那些有心无力的军师般文弱而难以服人,也不像那些有勇无谋的魁梧勇士——它们只能成为将军,而难以成为王者。巴克虽只是小小狗群中的王,但无人能够否认它的领导魅力。
巴克与原头领斯皮茨的斗争其实有些像中国古代皇子逼宫的过程,他们通常忍辱负重许久,暗地里积蓄力量——拉拢朝臣、挑拨离间、策反,使帝王有苦说不出,然后等待时机,一举爆发,以绝对的力量打败对手,既可继位,又可在朝臣间立威。
所以综合各项来看,巴克的成功夺权几乎是一个必然的结果。
法则五——正纪律团体成
夺江山易坐江山难,一个好的领导者不光要有出色的个体战力,还必须拥有身先士卒的领导精神,要对整个团队负责。而在这一点上巴克无疑做的不错,它严肃地加强了狗队中纪律的管理,让其他狗又敬又畏,拉橇时付出最多的努力,平时生活中也比前任的领导者做得更好,就如书中所描述的“它一下就承担起了领头狗的职责,凡是需要做出正确的确定或迅速思考或立即行动的时候,巴克都显示出了甚至比斯皮茨还要高超的本事……”
作为一个新的领头狗,在作出了这些努力之后,属于巴克的小团队就已经初步完善了。
法则六——遭巨变难重重
作为一部小说的主角,巴克注定不可能拥有一个一帆风顺的人生。于是,作者安排了三个不知轻重的热血青年给巴克带去苦难——在过度的疲惫之下,几个老伙伴大多永远留在了雪地里;而仅有的生存者们也引起愚昧残暴的主人无情地鞭打而遍体鳞伤,筋疲力尽的巴克也形状惨烈。
“它那美丽的皮毛不再挺秀光滑,而是耸拉下来,显得软弱无力,被拖得又脏又湿,有的地方还和哈尔用棍棒打出的凝血粘结在一齐。肌肉耗尽了,只剩下多节的筋络;脚爪上没肉了,透过松垮、多皱、无肉的皮能够清晰的看见每根肋条和骨头的轮廓。”
一段话,字字滴血,连旁观者都不忍目睹,可巴克放弃了吗?没有,巴克用一种让人心碎的意志力走完了最艰苦的一程,那是一种大多数自命万物之灵的人类所不具备的伟大精神!
法则七——拯救爱驻心间
一个人的情节是不完整的,每个主角都会有属于它的另一半。巴克生命中的那个他在巴克最危急的时刻出现了,他拯救了巴克的生命,用一颗爱狗的心征服了巴克。约翰·桑顿,是巴克生命中最温暖的一蓬火焰,并在时间的滋养下越烧越旺。
没有生命的心是全然冷硬的,我一向坚信,每个生命的心海中都存在着一方柔软的净土,不容玷污,不容亵渎。那里住着那么一个或几个生命,或许是亲人,或许是朋友,或许是恋人,总之,他们会让人倾尽全力想要保护,那感情是高于一切的爱,高于财富,高于荣誉,甚至,高于生命。没有这种爱的生命是残缺的,而拥有了的,哪怕心中人已成为过去,但只要有过那么哪怕一个人,即使在在冰冷的环境中,心中依旧回荡着温暖的火光。
利用寒假的时间,我读了一些名著,那下头就说一下《野性的呼唤》吧。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主要资料是:淘金时代,一条狗的命运是可悲的,但如果是一条绝顶聪明的狗呢?这本书就是围绕这样一条狗——巴克的生活展开的。离开温暖舒适的家,一顿痛打教会了他第一课:狗永远赢可是大头棒;拉雪橇的生活教会了他第二课:仅有适者才能生存;与印地安人的决斗教会了他第三课:没有什么是战胜不了的!他在短时间内脱颖而出,打败斯皮茨,取而代之成为雪橇队的首领,远近驰名:他为挽救被困水中的主人桑顿,几次下水,不顾一切。他向往着祖先充满野性的生活,可是又对主人充满着深深的眷恋,该何去何从?这时主人惨遭横祸,野狼的呼唤又在远方响起。最终,他成了野狼的首领,带领狼群歌唱富有生命力的歌。
看了这本书,最明显的感受是向往自由,向往自我喜欢的生活。像书中的主人公巴克,很眷恋充满野性的生活,但又舍不得主人桑顿,只好白天去森林里,晚上再回到主人身边。很多人也像巴克那样,向往着这边,又眷恋着那边,实在是不明白要选择哪个,要放弃哪个。此刻的很多家长都严格要求自我的孩子,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很少给孩子自由活动时间。孩子此刻还小,需要的是一片自由的天空。
同样,让我们给别人自由,也要爱护动物。
今晚一口气读完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小说《野性的呼唤》。很久没有这样的激情手不释卷一口气读完一部小说了,《野性的呼唤》是很震撼的一部作品。
这世上有一种过程叫成长,有一种性格叫勇敢,有种气质叫坚韧。主人公巴克是一条原来养尊处优的大型犬,后来被主人的园丁助手偷卖给了别人,从此走上一条艰苦的旅程。巴克先是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历经磨难后狼性回归,最终选择了重返自然。
生存,从来不是一件易事,尤其是在原始森林地带。为了获得食物,巴克也慢慢学会了不择手段,为了生存,尊严、道德有时是不得不放下的东西。对生命的尊敬,对活下去的信念,贯穿了文章的主题。“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只有经过苦难的洗礼,才能成为真正的王者。
在生活中不断学习,在学习中不断进步,激发出自我的本能,写的狗的故事,何尝不是用来激励人的。果敢,灵活,机敏,审慎,忠诚,忍耐,这些在一条狗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面对逆境,坦然接受现实,放下以前的包袱,默默提高自己,这就是生存的哲学。
生活可以很困苦,我们却不能轻易屈服。当你格局大了,不如意的事情就小了。
巴克的父亲是一只瑞士救护犬,一种大型的红棕毛或者白毛狗。他继承了父亲良好的血统,体重超过130斤。这是他能够不断地打败其他的狗的基础。
就像巴克的经历一样,有的人一开始就得天独厚,占尽优势。如果你开始工作的时候,没有任何优势,如何进行公平的竞争?
巴克一开始在一个法官家里工作,成为法官家庭成员的玩伴,以及家庭的守护者。但他没有有因为优越的生存环境而变得堕落,整天的打猎及做一些与其类似的户外活动,让自己的肌肉变得更结实。
在工作当中,很多人和公司都具备忧患意识,不断磨练个人技能和激发公司潜能,才能成就一流的人才和伟大的公司。反之,就会被其他更强的员工和公司淘汰。
热望本已在,蓬勃脱尘埃:沉沉长眠后,野性重归来。
——提记
随手翻阅,一如既往被他深深震撼。他,机智聪明;他,坚强勇敢;他重情重义。他,是一只狗,却又是一个特殊的物种。他,叫巴克;他,甚于人。
“古老的渴望在心中骚动,习惯的束缚令内心烦乱;又一次从冬日的睡眠中,唤醒对原始野性的春恋。”这,便是小说的开篇,给人以无数的深思和遐想。
就因为人类的欲念,巴克从一条遍受尊敬的贵族犬沦落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他在北方艰难的条件下过着与以前天差地别的生活——食不果腹、天寒地冻,可是他并没有灰心丧气。他凭借自身超常德适应力和血液里不可否认的原始野性生存下来。在自然法则——弱肉强食的控制下,巴克学会了狡猾和欺诈,并且他彻底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
“这一次的偷盗标志着,巴克适合在险恶的北国环境里生存。它标志着它的适应性极强,标志着它具有使自己顺应条件变化的能力,缺乏这样的能力,就意味着迅速而悲惨的死亡。而且,它还标志着它的道德本性的衰退或分崩离析,这种道德本性在无情的生存竞争中成了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当读到这段话时心中仍然颇有感慨。道德竟然是“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可想而知那是一个怎样的社会,残忍、险恶、不道德,或者黑暗!
我对于巴克总是有着一种崇拜和敬仰。他太过于强大而他的人生却又太过于悲惨了。他一次又一次地面对生离死别,特别是最后一次,当他捕猎回来看到的是自己主人和伙伴的尸首,那是多么的残酷。在已经回归原始后,巴克毅然地撕裂了印第安人(杀人凶手)的咽喉,那是他第一次杀人。那之后的他完完全全的成为了野外的王,令人闻风丧胆。我十分同情和怜悯巴克,他是孤独的王,也是骄傲的王。
巴克带领狼群在苍茫的月光里穿梭,在苍凉的月亮下嚎叫的一幕幻象一直在我的脑海里闪现,我也开始向往那种最最原始的生活,抛去道德的束缚,遵循“野性的呼唤”。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写了一条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从温暖礼貌的南方被诱拐到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从一只养尊处优、孤芳自赏、目空一切的贵族犬,到备受折磨不得不顺应环境改变自我的生活方式的雪橇犬,最终成为被伊哈特人称为魔鬼的狼群领头狗。在它转变的过程中,巴克身上的野性也被渐渐唤醒。虽然它在人类礼貌与道德规范的束缚下,在人类的棍棒与皮鞭下也享受着人类认为的`幸福和苦难,可是巴克明白手特棍棒的人就是主宰,它不能反抗,仅有服从。如果不能顺应环境它必须会迅速地走向死亡。这时它把对自由和野性的渴望压在心灵的最深处。
就象书中写的:“巴克身上被唤醒的原始野性活跃着沸腾着,犹如潮汐和季节一样强有力地在他心头波动。”“野性同幽灵一样不断呼唤着他、诱惑着他、要与他一齐去嗅风的气味,一道去听森林的音响,支配他的情绪,指导他的行动,让他超越自身。这种召唤使他的心与人类及人类对他权力越离越远。”巴克最终在它的最爱的主人――桑顿被害后,背离了人类世界,回到荒原。因为巴克的牵挂断了“人类及人类所拥有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了他,他与他的野性兄弟肩并肩地一边奔跑一边嗥叫……”巴克在野性回归以后成了狼群的头领。
与其说这本书写的是狗的故事,还不如说写的是向往自由的故事,就象书的封面写的:“所有的生命都应当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在张扬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我幸福欢乐!”
我真的很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因为从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先生对自由和本能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的尊重和赞美!
职场如丛林,职场规则就如“棍棒法则”,残酷,没有公正、公平可言。还美其名曰:以结果为导向。
就像《野性的呼唤》这部小说所描述的那样。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小说中的杰出代表。
作品描写一只名叫巴克的狗,一只健壮聪明的狗,在阿拉斯加荒野的残酷环境下,为了生存和群狗进行殊死的争斗,随后“他”身上狼祖先的野性逐渐恢复最后终于逃进了原始森林,变成了狼。
这篇小说还被誉为“世界上被读得最多的美国小说”,因为它意味深长,而且集动物故事、探险故事、回归自然故事、人性故事、心理故事、寓言故事等等于一身。
阅读了《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后,我知道杨歌非常想成为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竟招来了一把神秘的金钥匙,在任何情况下,都保持绝对的正确。杨歌成了一个聪明绝顶的小天才成了小学生的榜样,他非常高兴,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却不以为然在金钥匙的帮助下,杨歌成了无敌英雄,却遭到了别人的痛骂,原来金钥匙里有一个王子,王子深有感触的说:有了爱就有了一切。巫婆却争辩说:永远正确才好。巫婆无法与他争辩出结果,于是就把王子锁到钥匙里。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之魔力金钥匙告诉我们人不能只追求正确,只有有了爱,一切才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因为有了爱才会懂得关心别人,尊重别人,不能轻易冒犯别人,这样别人才能尊重你。
我真佩服杨鹏叔叔,因为杨鹏叔叔写出了一本本的小说,深受我们的喜爱,得到了许多人的认可,我从新报里知道他上学的时候父亲给了他一千元的人生启动资金,创造了智慧的结晶,这些年他的一些作品正在呈现良好的普及效应,大小读者,学校都自发推荐他们。这些作品的重印率、销量,在不断的猛增,他曾体验过一个收入低微,但全家和睦的工友家里生活。他曾有写含着泪笑这篇童话小说的冲动,他的作文,必须达到三个审美标准:不可思议的想象、不同凡响的夸张、不可复制的喜剧,而这:你希望自己的心理年龄是几岁?杨鹏说:永远十四岁!
我最喜欢《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因为他的开头总是说一些或做一些不对的事情,可通过他们父子俩的精心思考下找到了一些我们领悟不出的道理,并加以改正,比如说这一册告诉我们,无论发生什么不愉快的事,有了爱就有了一切,其中包括着,对朋友的关心,对小孩的爱护,对不同家庭的爱心都让我感同身受,他还教会我如何做一个诚实的人,有爱心的人,无论何时何地都要记住,有了爱就有了一切!
最近几天,我阅读了寓言大师伊索的寓言《狮子和老鼠》。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永恒的真理:好心得好报。
这个故事是这样的:有一天,一头大狮子在太阳底下睡觉,一只小老鼠路过时把它惊醒了。狮子正张嘴吃它,小老鼠哭道:“哦,别吃我,请让我走吧,先生!也许有一天我会报答你的。”狮子在心里冷笑,小小的老鼠怎么可能帮自己呢?但它是一只好心肠的狮子,就把老鼠放走了。
故事的结尾是大家所熟悉的:狮子被一张网网住,无法脱身。这时,小老鼠跑了过来,用它尖锐的小牙齿咬断了网上的绳子,狮子就从网里挣脱出来,狮子和小老鼠成为了朋友。 这是一个好心得好报的故事,故事很古老,也很得人们喜爱。它告诉我们,同情不仅存在于富贵者的心中,贫贱者也可以拥有同情心。善良并不是一种脆弱的美德。
理想失去了,青春之花便也凋零了,因为理想是青春的光和热。——罗曼罗兰
我奔跑着,喘息声越来越明显,而理想却忽近忽远,就在唾手可得时,它便再次离我远去,我逐渐疲倦了,不愿追寻,慢慢停住了脚步,而当琴出现在我的面前,并轻轻地拉住我的手,我便随她继续奔跑。
在青春之路上,她向我娓娓叙说着她的故事,她虽然是一个封建礼教下成长的富家小姐,但她从未屈服过,她尽力想要进入男学堂剪短头发,她不愿顺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懈地追求着自由与平等。
然而,当她向我讲到梅和瑞钰的悲惨遭遇时,她的眼角不禁滑过激愤的泪水,反抗的怒火从她的目光中熊熊燃起,她攥紧了我的手,坚定地告诉我,她不会选择千百年来中国女子所走的血路,她要逆流而上,拯救自己!
刹那间,我的体内被注入了激情与活力,如同即将爆发的小宇宙加快了奔跑的速度。
琴见我满怀热情地追逐理想,顿时停住了脚步,轻轻拍打我的肩膀,以她惯有的自信勇敢,在我耳边低语:“尽管我们来自不同的时代,但悲剧却一直在上演,从未停歇,然而这也不是无力改变的,一定要坚持追逐自己的梦想,因为悲剧大部分发生在没有自我追求的无抵抗主义身上,就像大哥觉新,而现在通过我的不懈追求,我已经得到了幸福,而你,要努力哦~!”
我一边跑着,一边想着琴对我说的那一席话。封建礼教如同吃人的野兽肆意吞噬者人们的思想,只留有那悲惨的肉体使人悲哀,尽管现在,已经不存在这种顾虑,但在这激烈的竞争中,没有对于理想的坚持,结果依然会是像琴说的那样——不断的悲剧。
仔细回味着我的理想——成为一名优秀的设计师。我明白我需要有良好的绘画功底,我的奔跑就是在画板上用不同型号的画笔勾勒出一幅幅令人满意的画卷,可是从前,我常常因为,对与色彩较弱的感知度毁掉一张张画纸,浪费无数的颜料,放弃这个念头在我的脑海中一次又一次的浮现,但"琴"声不止,琴带给我的勇敢与信念,是我不愿也不会停止我对梦想的渴望与追求。在青春之路上,琴点燃了我内心微弱的火光,却是我充满了光和热,充满了向上的勇气。
重拾画笔,冷静地坐在画板前,调色板里的颜料组成了我七彩的梦,左手轻轻扶着画板,右手的笔在白纸上谨慎地打着初稿,那是琴给我的勇气与热情。
理想依旧,青春之花仍然绽放。
我认为梭罗在这本书中写出了他对瓦尔登湖的理解与对人生的思考。梭罗写了湖边的森林的浓郁、苍翠;写了湖上的鸟叫声的甜美、高亢;写了潜水鸟的活泼与调皮,写了松鼠以及各种动物种种可爱的动作。
我认为梭罗写了人们的贫穷不是别人不施舍或政府不救济,更不是自己在本来的工作上不努力,而是没有换一个角度思考自己的生活和工作。伟大的人用简单而富裕的方式生活着,并给自己留下闲暇时间,以用来做伟大的事和培养自己伟大的品格。“我没有看到过更使人振奋的事实了,人类无疑是有能力来使自己有意识地提高他自己的生命的”。作者用自己在瓦尔登湖边的生活证明了人类可以生活得富裕而有闲暇,人类可以和自然、和动物和平相处,可以生活得简单却同样快乐。
梭罗是崇尚自由的。当他从瓦尔登湖到村镇中修鞋却被捕时,可以发现他向往的是美利坚的和平与自由。“什么也不能正当地迫使单纯而勇敢的人产生庸俗的伤感”。梭罗便是这样的一个人,他勇敢地面对生活和一切他要正视的东西。并仍能保持自己单纯的、自然的、美好的伟大心灵。并且他有着同样并且他有着同样生活简单,在世人看来卑微而粗俗的人作为访客,这些访客在梭罗看来是渊博的、谨慎而智慧的。
梭罗探索着大自然的美妙与历史,同时从大自然的历史中探求着人类的历史。梭罗从中领悟出自然对人类过错的宽容与大自然的生生不息,人类在大自然的面前忽然变得那么渺小!
最后,梭罗提到“不论你的生命如何卑贱,你要面对它、生活它;不要躲避它,更别用恶言咒骂它”。因为,在梭罗看来,生命永远没有想象中的恶劣。
《千年一叹》是余秋雨先生写的,“我们甘愿在毫无保护机制的险境中去面对这一切,就像脱去手套抚摸它们的伤痕。”这句话是自序中的一段话,从世界各地最后回到中国。这一路走过的并不是什么现代化的都市,车轮碾过的也仅仅只是一些让我们感觉似乎很古老的地方。 然而我又看见了希腊给人是蓝色的,无论是美丽的爱琴海或是作为希腊象征的巴特农神殿。但这只是最初感受罢了。柏拉图,他们滞留在千百年前对人生的思考已无法用现代的词语形容。希腊的文明是健康的、闲散的,当读到希腊人的快餐也要一个小时后才能上桌,我不禁感慨了,为这种独特的生活节奏感到一种有趣。可惜的是,这种文明要衰落了,因为它过于闲散,过于与世无争。
埃及的土地绝大多数是沙漠仿佛是一种金色的。埃及给人的是神秘的,无论是金字塔、狮身人面像或是木乃伊。让人们感觉法老们似乎一直所做的只是守着这些东西罢了。如果说希腊的街道还有一丝古今有联系的感觉的话,那么埃及就完全没有让人有联想的兴致,仿佛除了数千年前留下的几座建筑便什么都没有了。
作为那些古老文明的后代我们又做了些什么呢,在以色列和巴勒斯坦,战火一遍一遍的摧残着那些已经残剩无几的建筑,在埃及,凯撒的焚书和罗马教皇的禁异教使得那些能够揭开金字塔奥秘的古文字无人能读,在伊拉克,“复原”的巴比伦古城毫无原有的沧桑,无法让人肃然起敬……因为战争,因为时代,因为政治,因为功利,那些原来应该流传千年的建筑、文字都差不多消失殆尽了。那么,我不禁感到疑惑,几千年以后,我们的后代又该如何去了解,去探索那些存在千年的文明呢?那些已经无人解读的文字我们的后辈能够读懂吗?那些老早残破的建筑我们的后辈又能重新复制吗?
我们至今仍可以学习千年以前的历史,这可能要归功于秦始皇早早的就统一了文字,要归功于几乎每个朝代都会命人撰写史书,作者提出了疑问:“作为我们的生命基座,中华文明也伤痕累累,却如何避免了整体性的崩坍?”是的,盗墓者的层次不穷,每到一个名胜古迹就会留下“到此一游”的“见证”,古建筑成了发展旅游业的最好工具,太多太多的商业化元素占据了那些古旧建筑所散发的古老而又吸引人的文明气息。“更重要的是,现在世界上生龙活虎的年轻文明,过多少时间,会不会重复多数古代文明的兴亡宿命?”整部日记,都贯穿着这种疑问。作者可能才想起千年一叹的名字吧!正是这样长城在哀叹,泰姬陵在哀叹,黄河在哀叹......我们要尽我们所能的去学习去保护那些古老的文明,去教给我的后辈,去告诉他们中华文明千年的历史,才会有我们光辉的现在。中华文明千年的历史,是我们民族的传承。
千年一叹读后感(五)
《千年一叹》这本书确切来说是一本日记。它记录了作者余秋雨在前年之交随香港凤凰卫视“千禧之旅”越野车队跋涉四万公里的经历。
余秋雨是一位出色的作家。他的豫园非常精炼,读起来流畅、优雅,但贴近生活,思维新颖。他能把新的想法用最简单的语句表达出来,而且总能被人接受。他曾说过“写书最大的困难不在立论之勇,不再跋涉之苦,也不再考证之烦,而在于要把深涩嶙峋的思考翠莲的平易可干吧玄奥席位的感触释放给更大的人群。这等于用手掌碾碎石块,用体温焐化坚冰。字字句句都要好为难言的艰辛”。难怪他的文字如此精妙,原来他早有这番感悟。我说,余秋雨也能算得上是个探险家,因为在这“千禧之旅”的路上,他们遇到许多惊心动魄的事,随时都威胁着他们的生命。许多短路荒草迷离,战壕密布,土匪出没,在中东的一些国家更是如此。掐一秒不知道后一秒会发生什么,他们只知道一连串真实的故事:宗教极端分子在疾风中内杀死了几十个卫国旅客,三十几个警察刚被贩毒集团杀害……
“千禧之旅”的目的实际上是环游世界的文明古国,领略人类文明的精华和感受异国的风土人情。所以他们选择了希腊为此次旅行的第一站。路径除中国外的三大文明古国,埃及、印度、古巴比伦。
而到达希腊时他们所见到的只是狭小、陈旧、道路拥挤和人民闲散。只有从被风化的古代遗址中看到一点文明古国的影子。照我看莱希腊人闲散的升华方式有许多缺点,社会失去了精气神,一部分闲散变成了精神贫穷。可见衰落了的古代文明难以与现代结合,最后只能被现代文明遗落。可悲。
说到埃及就不能不提恒河。但恒河清澈的河水,美丽的风景早已不复存在,留下的只是浑浊的河水河岸边“热闹”的景象。上游临死洗澡,下游刷牙喝水。印度人认为恒河的水是生水,喝一口,有病治病,没病养生,什么传染性皮肤病在水中泡一泡就好,所以的牛皮藓、荨麻症的人都用到恒河沐浴。还有的老人自己知道已经不行了,就叫家人把他们抬到恒河边上,铺一张席子,躺在地上等升天。他们说“就算死也要死在恒河边!”在那些人死后,会有专门的人堆好木堆,把尸体排好队,一批一批的火化,人就这样化为一缕轻烟了。
接下来的同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的古巴比伦遗址。古巴不必四大文明古国中最神秘的,人民只有听着空中花园的故事想象城市、街道中繁荣的景象。因为留下的实物遗址已被无情的岁月和贪婪的“黑手”糟蹋得不堪入目,也失去了往日的风光。看着残破不堪的“墙壁”,不禁有一丝感伤。
相信现在提到印度的化,大家的第一反应会使狭窄的街道中密密麻麻的人头和印度人对时间概念的缺乏。印度是世界上人口密度最小的国家,无节制的生育和升华条天的不断改善是导致人口暴涨的原因。此外,在印度大多数人的手上是没有手表的,因为手表对他们来说没有太大用处。电话中说再十分钟道,转身就进了巷口的咖啡馆里喝咖啡调侃了,在连三个小时是不稀奇的,连政府官员也是如此。真是不可理喻呀!
看完了各大文明古国,大家现在有何感想。对,他们的确辉煌过,不过是在过去,但是在“同伴”衰落的同时,我们中国却奇迹般的存活了下来,并且比较完整的保留了我们的文明。造成他们现状的原因是他们在古代文明与现代文明发生冲突时没有及时采取好的应对措施。而中国早几个世纪之后存活了下来,跟上了现代的节拍,很好地融入了国际。但仍有许多人看不起中国,而我要说的是:他们看不起是他们的事,我们的祖国历史悠久,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就凭着“当我们的同辈禁不起岁月的磨砺时,我们的祖先仍坚强的走到现在”,我就可以自豪说“中华民族是个非常了不起的民族”!谁说过去的文明古国不能成为今日的世界强国!
读完《少年闰土》这一篇文章后,我想到了自己……
从前我家离学校不远,放假时也可以去找同学玩。当时,我每天都过得很开心。后来,我搬家了,搬到了杨家坪九龙坡区,这里离动物园很近,妈妈说从窗台看过去能看到动物园里面,刚开始,我挺高兴的,可是慢慢我觉得自己很孤单,就像儿时的鲁迅一样,被困在、约束在小小的家里,像一只失去自由的小鸟。十几岁的孩子最想干什么?那就是玩!
我希望自己和闰土一样,可以迈出家门尽情地玩,像自由的小鸟,像无忧无虑的白云一样玩!
以前,老师说我作文写得很好,想象力丰富,那是因为有题材,如果没有题材,那我写出的作文能有什么?所以我希望全世界的家长能让我们这些可以说是假日时足不出户的孩子像闰土一样有外出的自由。闰土是一个见多识广,十分开心、快乐的孩子,假如把闰土锁在家里,那他会是见识广又拥有快乐的人吗?不,我只能说不!世界上有几个人足不出户又拥有快乐?没有一个人是这样的。
少年闰土是一个活泼、机智勇敢的人,相信每一个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都像少年闰土一样,那就让他们多出门吧,多学知识吧!
今天,我终于把网络小说【斗破苍穹】看完了。这本书给了我许多的感受。
这里是属于斗气的世界,没有花俏艳丽的魔法,有的,仅仅是繁衍到巅峰的斗气!在加玛帝国中有一个天赋异禀的男孩叫萧炎,11岁进阶一星斗者,可是事愿人为,在一一夜之间,他身上的斗气突然消失。令他在一一夜之间从天才的山顶上跌落谷底,沦为废材,受尽族人的.嘲讽。可为有2个人对他不离不弃,一个是他的爸爸,另一个就是他的青梅竹马熏儿。在他是废材时,他指腹为婚的妻子__纳兰嫣然一逼一他退婚,此时他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三年后他须到纳兰嫣然的宗派上打败她。那天下午,他一人独自在后山上发泄心情,戴在手上的一枚戒指亮了起来了,戒指里出现了一个人影自称药老的灵魂,原来是他搞的鬼,将萧炎的斗气吸光。在三年后帮助萧炎打败了纳兰嫣然。在后来的十几年的时间里,萧炎打败了吞噬他人灵魂的种族——魂族。成为了萧族(萧家就是萧族,因血脉原因败落)第二个斗帝(斗帝是斗气大一陆上的最高级,千年不遇)。
如同萧炎一般,在生活中,我们都有不尽人意的时候,如果只是一直抱怨而不行动,那么连翻身的机会都没有了,将沦为一个真正的废材。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由此可见书对我是只有好处,没有坏处的。读书使人充实,又使人快乐。
今天我读了《轮椅上的霍金》这篇文章。他为我们介绍了一位伟大的人物史蒂芬·霍金,他有着不断探索和勇敢顽强的精神,令我折服。
合上书本,我便情不自禁地想到了我们班上一名同学李林恩。他不正是具有霍金精神的人吗?李林恩身材矮小,他的腿是向内扭曲的,行动十分不便。虽然自己是个残疾人,但他并没有为此而感到自卑或气妥,在教室里经常能看到李林恩的脸上挂着恬静的微笑。李林恩每天都坚持背着矫姿器,经过不断的努力,已经可以自己下楼梯了。李林恩在行动不便的情况下,从来没有放弃过学习,上课时,只要老师一提出问题,准能看见李林恩的身影。下课时,你总能看到李琳恩在课桌前复习学过的内容,李林恩虽然是个残疾人,但是他凭借着自己的努力,学习成绩在班上一直名列前茅。李林恩成为了大家心目中的好榜样。
李林恩,他不正像霍金一样有着勇敢顽强的精神吗?他们还有着一棵感恩的心。
同学们,读书既能丰富我们的可余生活,有能开阔我们的眼界。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同学们,让我们一起来读书吧!
爸爸给我买了一套《丁丁历险记》,非常有意思。书中的主人公是丁丁,还有他的朋友小狗米卢、阿道克船长向日葵教授和一对双胞胎探长。全套书总共有22本,讲述的是他们在世界各地探险的故事。
我特别喜欢其中“月球探险”那本。讲的是丁丁和他的朋友们坐火箭上月球探险的故事。阿道克船长有抽烟喝酒的毛病,但是在飞船上是不允许的。抽烟会额外耗费飞船上的氧气,阿道克船长没有烟抽,却偷偷带了两瓶酒喝,结果醉了,死活不想在飞船的狭小空间里呆着,直接穿上太空服,跑太空里遛达去了。要不是丁丁及时把他救回来,他早就撞到大陨石上去了。荒凉的月球上也不好受,阿道克船长坐着月球车在坑洼不平的月球表面漫游,被磕得鼻青脸肿。当历经千辛万苦回到地球上后,听向日葵教授说还想再登月球时,阿道克船长已经怒不可遏了,他说:“人类最适合待着的地方莫过于我们美好的,古老的地球!”
月球探险确实很神奇,不过真正适合人类居住的地方仍旧是地球,我们要爱护我们唯一能够生存的地球。
我在这个寒假中读了《仅有一个地球》这篇文章。读完后,我认为有一丝惊讶,在宇宙中居然仅有地球适合人类居住,在以地球为中心的四十亿千米的范围内,是根本没有适合人类居住的第二个星球。想想人类把地球比喻为母亲,我们这个地球“母亲”表面的面积是51亿平方公里,而人类生活的陆地大约只占其中的五分之一,这样人类生活的范围就很小了。
我觉得我们应当保护地球,绝对不能让地球上的资源枯竭。如今,世界上人们最需要的是水,而世界上的水我们赖以生存的淡水资源是十分稀少的,而大部分的淡水都覆盖在冰川。所以,我们要珍惜每一滴水。
不仅有水还有电能。我不用台灯的时候,也不关台灯,电光管也是如此,有的时候趴在穿上睡着了,灯却没有关掉,十分浪费电,所以我们要节俭用电。
我们还要节制地滥用各种资源,各种化学品的话,就等于伤害了她,等于破坏了她。我们不能破坏她,我们要保护我行的地球。
以前,我写错了几个字,写错了题目,不是划掉重写,而是整页撕下来。草稿纸也是这样,用了一面就丢掉,这样多浪费啊!
读了《仅有一个地球》这篇文章,真的使我大彻大悟,我此刻是绝对不会随便浪费一样东西。正所谓“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大自然对人类一无所求,而人类仅有在大自然的庇护下才得以生存。地球不是一个取之不尽、用之不绝的聚宝盆。他是然类唯一的家园,却不是人类永远的伊甸园。
《超人》冰心老人的的一篇文章,文章一开篇便指明主人公何彬是一个冷心肠的青年。他和人没交际,亦不爱带一点生气的东西。这源于他消极的人生态度,消极得固执。
他固执地认为世界是虚空的,人生是无意识的,爱和怜悯都是恶德。一切不过是场戏,到处充斥着阴暗、黯淡、虚伪。父母子女,与其互相牵连,不如互相遗弃。他曾言语:“不如行云流水似的,随他去完了。”将自己的一生说得如此轻描淡写,毫不在意。可以真切地明了此时的他心中果真无爱的。连自己都不爱,何况父母、宇宙以及万物呢!
他的固执直到某深夜楼下传来的呻吟声而受到了威胁。如水月光使他想起美好温暖的事物,他无法享受,只觉着累极,可又因无法入睡而无法摈绝这些思想。几天下来,人憔悴得厉害,但行动上仍机械似的无生气的重复着。终于,心理的变化带来了行动上的表现。即使他的初衷是为了拒绝呻吟,拒绝母亲,拒绝宇宙和人生,拒绝爱和怜悯,但他的行为却让他人感受到了关怀和温暖,也许这是连他自身亦没有察觉到的变化,但在旁观者程姥姥看来,却是破天荒的事!
随着呻吟声渐悄,那几夜的思绪也渐渐朦胧不见。他又恢复了那个冷心肠的何彬,拒绝与外界的一切瓜葛。禄儿几次上门道谢都不被理睬。然而,当他有些无可选择的让禄儿帮忙买绳子回来时,禄儿红扑扑的脸蛋的亮晶晶的眼神对他真的毫无影响吗?“何彬却不理会,拿着绳子自己走进去了。”在我看来,似乎是刻意的冷漠,正体现出他心难以保持静如止水。甚至急于给自己找借口——因为搬家之累才会显得反常。
何彬的反常是他的烦闷,即使没了呻吟的叨扰,却仍会不由自主想起慈爱的母亲、天上的繁星、院子里的花、是他隐藏的爱已被唤醒,因着是与他从前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站立在完全相反的一面,他的消极是如此顽固,可爱的潮水亦如此汹涌。两者势均力敌,从这里皆可理解之前何彬的慈悲,刻意的冷漠,烦闷等反常行为了。
正在何彬苦苦挣扎之际,禄儿送的那盆花儿给何彬消极的现世态度予以致命一击。那花儿的清香给河滨带来了离乱飞舞的繁星和温柔慈爱的母亲。终于,何彬的脸上露出了爱的神情,泪水也流了下来。是他最终坦白了自己,坦承了自己对爱的眷恋和渴望。
他为何以繁星赠以禄儿?他所拥有的是慈爱的母亲、天上的繁星和院子里的花;禄儿亦有慈爱的母亲和清香的花。他将自己所有而禄儿也许尚未发现但亦可拥有的美好拿出来与之分享。因为他们是朋友,世界上的儿子和儿子都是好朋友!这时的何彬已然不再孤身一人,他已与世界互相牵连。
我以为,母亲、繁星和花儿在文中反复出现,有暗示主旨之意。这些具体意象代表是那些温暖美好抽象的情感。“超人”指在人之上,既没有了正常人应用有的情愫感念,最终河滨恢复了非超人的意识,悔悟了自己从前的错识。虽然从他的行动表现上看,并未有巨大的改变,但其心理却完成了一次飞跃性的升华。相信不久的他的未来亦不再灰暗,而充满了美好的希冀和憧憬!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不管做什么事,都要有冒险精神和坚持不懈的精神,这样才能成功。
这个故事让我感受最深的是里登教授的冒险精神,他能勇敢地面对大自然的挑战,并且战胜了它,这使我想起了一个小故事。
有一个人,住在小镇上,他从未见过海,非常想看看海。有一天,他得到了了一个机会,他来到了海边时,笼罩着浓雾的大海正在涨潮,波涛汹涌,天气又湿又冷。他想:我不喜欢海,幸亏我不是一个水手,当一个水手真是太危险了。在海岸上,他遇到了一个水手,他问:你怎么会爱上恶浪滔天、大雾弥漫、又冷又湿的大海呢?水手说:其实大海有时是美丽、明亮、温顺的,而且,不管大海是波涛汹涌还是温顺安静,我都深深地爱着它。那么,当一个水手不是很危险吗?当一个人热爱他的工作室,他不会也不怕危险。我们家庭的每一个人都爱着大海。水手说。
你的父亲现在何处呢?他也在海上吗?他问。他死在海里了。水手回答。你的祖父呢?死在大西洋里了。你的哥哥呢?当他在印度的一条河里游泳时,被一条鲸鱼吃了。既然如此,这个人说,如果我是你,我就永远不到海里去。水手笑笑,反问他说:你的父亲死在哪?他在床上断的气。你的祖父呢?也死在床上了。这样说来,如果我是你,水手说,我就永远不到床上去。
人的一生应该是多姿多彩的,我们应该不断地去探索,为自己确定的目标而奋斗,坚持不懈的去努力,敢于冒险,不断地磨炼自己,勇敢地接受生活的挑战,这样才能成功。
合上书,我的心被深深地震撼了,故事里的主人公安妮那纯真活泼的面孔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底,让我感触极深。这本让我回味无穷的故事书叫《绿山墙的安妮》。
书中主要讲述了绿山墙农舍的兄妹马修和玛莉拉决定领养一个男孩,不料阴差阳错,孤儿院送来了一个爱幻想、喋喋不休的红发女孩安妮。她独特的个性使她频频闯祸又令人忍俊不禁,改变了兄妹俩,牵动着俩人的爱心。安妮聪明、勤奋,凭着自己的努力考取了大学,但为了照顾玛莉拉,她又放弃了学业。这本书,让我深深地感动了,我觉得这确实是一个关于友情、责任和爱的感人故事。安妮是个孤儿,虽然她身世凄凉,但她并没有成为一个性格孤僻的小女孩,而是成天沉浸在自己的梦幻和想象中。她想象自己也许是个国王的女儿,被海盗偷了出来;看到镜子中的自己,就想到也许那是另外一个被魔法困住的小姑娘。她可以把不顺心的事想象的很温柔,借此把生活中的不如意轻松的抛开。这个特别的姑娘,她那天马行空的幻想,是那么美好、纯真;她的天真烂漫,令我掩卷难忘!
作者用细腻的手笔描写了主人公安妮内心的情感变化,故事情节生动幽默,引人入胜,马修和玛莉拉兄妹对安妮发自肺腑的疼爱和无私地付出,感人至深,而安妮纯真善良,热爱生活,坚强乐观的形象。更使故事增添了几分美好的色彩!这本书让我身临其境,就是因为故事里有许许多多的情节被作者刻画的栩栩如生。安妮的那些天真而充满着美好梦想的话与想象,仿佛使我走进了绿山墙农舍,走进了一个充满甜蜜的梦境,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神奇与快乐!安妮对生活也充满了好奇,对于她来说,大自然的一花一草,一树一木都是一个个可爱的生命,她不允许任何人伤害它们,安妮已经把它们看作了自己的朋友,付出了自己的爱。
安妮那坚强勇敢、不畏惧贫苦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我不免也有些惭愧,安妮这么小的时候就已经如此坚强了,而我呢?远不如她!安妮遇到困难总能乐观对待,无所畏惧,而我们遇到一点点的挫折就丧失信心,不去尝试解决,甚至哭泣。这本书改变了我的生活态度:我们需要磨练,需要一个一个的挫折来绊倒我们;而被绊倒之后,就要坚强的站起来,勇敢的向前进发。安妮给了我一种少有的亲切感,她的一切行为我似乎都能理解。于是,在妈妈的陪同下,我在安妮的身上,找到了许多与我相似的地方:大胆、爱幻想、善于倾听、贪玩儿、开朗、乐观。甚至那种有点儿任性多变的性格也像极了我。
我希望自己也能像安妮那样,用一颗积极向上的心、一种坚强乐观的的心态去面对生命中的每一天、每一件事,用蜕变成一个受人喜爱的女孩。
小说中尼克、盖茨比、汤姆和黛西都意图从中西部到东部去实现他们的梦想——对金钱、名誉、成功、刺激的追求。黛西不会嫁给一个一文不名的男人,她和汤姆的生活必须由豪华的房子、马球、旅游和每天盘算着如何打发时光构成;而盖茨比也只有在通过各种非法手段赚到大笔的钱,住进海滨别墅,过上一掷千金的生活之后,才感到自己有信心去“赢”回黛西——他的“美国梦”。
正是对这种已然“物质化”了的梦想的.盲目追逐,使那个时代的人们陷入了一种缺乏洞察力的状态——追求由金钱、名誉堆砌的成功,却精神生活空虚,外表的繁华难以掩盖空洞、虚伪的社会风气。
盖茨比的悲剧在于他没有意识到他一生追求的“美国梦”的虚伪性和无意义性。作者在结尾也写到:“He had come a long way to this blue lawn, and his dream must have seemed so close that he could hardly fail to grasp it. He did not know that it was already behind him…”盖茨比渴望用金钱赢回黛西的感情,但却意识不到一个如黛西一般的拜金女子已无真挚感情可言。对金钱的膜拜已使当时社会的大多数人冷酷无情,盖茨比生前宾客盈门,死后却无人参加葬礼,这就是对当时社会风气最大的讽刺。在这样一种社会风气中却痴情或纯情如盖茨比者,只能有悲剧性的结局。而正是因为盖茨不同于当时社会中的大多数人,还拥有自己纯真的梦想,所以才被菲茨杰拉德用“Great”来形容吧。
对梦想的追求是人类永恒的话题,有人狂热追求名利,有人也会为人类平等献出生命。而现实中梦想却极易物质化,追求金钱和优越的物质生活显然比追求人人平等、友爱有诱惑得多。但无论是何种境界的追求,归根结蒂,我认为还是追求精神方面的满足——这也是人不同于动物的方面。纯物质的追求永远不会给人深层次的满足,它只会使人欲望不断膨胀,在追求中丧失对人对己的洞察力,不知道自己真正需要的是什么,把对物质的追求当作自己的全部追求,结局只有更深重的失望。
当你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一只甲虫,一定会万分惊讶。但在奥地利作家卡夫卡的笔下,使这一切都成为可能。
在一天清晨,醒来的旅行推销员格雷高尔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壳虫。起初,它还可以说话,但后来就逐渐丧失了人的声音。格雷高尔的丑陋模样惊动了家人们,他们把格雷高尔关在了房间里。他成了家中的丑闻,亲人的累赘,连最为关心他的妹妹也公然宣称不能和动物生活在一起。家人们纷纷谋求生路,格雷高尔也在人们的唾弃下悄然死去。
这篇小说曲折动人地写出了格雷高尔变形前后家人们的态度,同时也发人深思:这种“变形”在生活中是否存在呢?答案是肯定的。但,他们真的“变形”了吗?事实上,格雷高尔的变形仅仅是一个躯壳,他的内心仍执著于以往的一切。在小说中,格雷高尔起床后想的还是自己的差事,并不是自己正遭受的厄运本身;他还是保持着自己的爱好,坚持不让家人拿走他心爱的画,以至于被父亲赶回房间;他被妹妹的美妙琴声所吸引,吓走了访客,招致了家人的彻底唾弃。他一如既往的保持着他对生活的热爱,甚至忘了自己是一只甲虫。而格雷高尔的家人们的丑恶嘴脸,在生活中更是比比皆是。有的父母先孩子生理有缺陷,就丢弃了他们;有的人生活不能自理,家人们便任其自生自灭……格雷高尔的家庭,就是一部分社会的缩影。也许,一些人身体上有缺陷,但他们对生活的热情,对事业的喜爱不曾改变对他们的嫌弃只能是浇灭希望之火的冷水。对待他们,则更应该是像对待一个正常人一样,而不是一昧的讨厌和施舍。也许一个人的力量是微薄的,但集腋成裘,聚沙成塔,只要人人都怀着一个乐于奉献的爱心,坦诚相待,相信这世间将更美好。
或许,我们没有足够的能力让每一个人都不“变形”,但挽救每一位“变形者”,才是对他们的申诉的最好答复。
细读鲁迅先生的《琐记》,有回味童年的闲事,有上学时的杂事,看似琐碎,却记录了他的成长历程和离家求学的经历。
鲁迅先从家乡写起,回忆儿时那看似和蔼却是坏心眼的衍太太,他通过三件事来写出描写衍太太,一是,我们在冬天吃冰被沈四太太发现,结果让母亲听到被骂了。
而衍太太不但不阻止反而鼓励他们;二是,他们在打旋子,衍太太先是在一旁鼓励记数,但当阿祥跌倒后,衍太太则从一个“好人”瞬间变成了告发他们的人;三是,在父亲逝去之后,他去衍太太家闲聊,无意中说起缺钱,衍太太就怂恿鲁迅去偷母亲的钱,还在外面散播谣言,并夸大其词,结果使得鲁迅只能离家求学。
鲁迅先生通过生活的琐事把一个面善心狠的衍太太描绘的活灵活现,这不免让我想起平时对我“凶神恶煞“的父母来,现在我明白了,真正的爱并不是放任自流,而是严厉的管教和及时的指正。
因为流言蜚语,鲁迅背井离乡去南京求学,“那时为全城所笑骂的是一个开得不久的学校,叫作中西学堂,汉文之外,又教些洋文和算学。
然而已经成为众矢之的了;熟读圣贤书的秀才们,还集了‘四书’的句子,做一篇八股来嘲诮它……”那时新式的学堂在中国刚刚开始,许多进步的青年在那里学到了全新的知识,而当时“熟读圣贤书”的文人们却盲目抵触外来文化,对先进的科学视若罔闻,当我看到这些时觉得十分可笑,当时的中国是如何的落后,守旧的思想,陈旧的教育把中国禁锢在封建的牢笼之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鲁迅进入雷电学堂的事,“第二年的总办是一个新党,他坐在马车上的时候大抵看着《时务报》,考汉文也自己出题目,和教员出的很不同。
有一次是《华盛顿论》,汉文教员反而惴惴地来问我们道:‘华盛顿是什么东西呀?……‘”这怎么不令人发笑呢?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题目,而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明明已经如此落后了,可却要排斥科学和新的知识,我似乎也体会到了鲁迅先生当时的无奈,这是新旧思想的博弈,也是新旧制度的碰撞,也因为这样,鲁迅先生最后选择了去日本留学。
鲁迅先生通过回忆自己儿时与求学时的琐事,却也是那个时代的缩影,做为当时中国进步青年的代表,鲁迅先生用他自己的切身经历展现出了当时的社会现象,看似琐碎却寓有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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