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梦魇绽荼蘼日期:2024-08-23人气:6
十万个为什么读书心得文章(通用35篇)
《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让我深深入迷。因为我从中学到了许多知识。
例如:跳蚤跳高的世界纪录是多少厘米,跳远是多少厘米,爬行直立的玻璃达多少厘米高等等。其中最让我佩服的是跳蚤。它是昆虫世界跳跃冠军,跳蚤一跳就是自己身长的上百倍,就这一点来说,任何善跳的高等动物是无法与它相比。读书能增长知识,开阔眼界,我爱读书。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一本好书会使我们受益匪浅。十一假期,我读了《十万个为什么》,从中增长了不少知识。
《十万个为什么》内容非常丰富,包括天文、地理、生物、人体、健康、医药等方面的内容,是一本让你开阔视野、增长知识的科普读物。
书中一个个新奇的知识,会让你感到大千世界的五彩缤纷和自然界中的千变万化。令人废寝忘食,手不释卷。
比如:“古代人是怎样计时的?”。古时候,聪明的人类发明了多种利用测量影子来计时的方法,这就是各种各样的“日晷”。就是把一根木棍直立在地面上,周围按一定的距离再摆放些石头,无论太阳在天空中什么位置,直立的木棍都会在石头上留下影子,看了影子的位置,就知道当时的时间了。可是,这种方法在夜晚和阴雨天气就不管用了。所以后来人们又发明了用水计时的“滴漏”的方法。直到1657年,荷兰数学家惠更斯根据伽利略1583年发现的摆动定律,制成了世界上第一个带摆的时钟。到今天,这种钟颇受人们的欢迎。
《十万个为什么》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真是我的良师益友!
我读了《十万个为什么》后觉得这一套书很好,这套书有数学分册、物理分册、化学分册、动物分册、人体科学分册、地球科学分册、宇宙科学分册、环境科学分册、信息科学分册、工程科学分册和索引资料分册。
肯定会有什么问题,应该多翻翻类似《十万个为什么》的书现代科学的发展越来越迅猛,人们为了认识已知世界所需要掌握的科学知识将越来越多。如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愚昧落后,缺少起码的知识,就可能被一些假科学、伪科学所愚弄,陷入盲目和迷信。
为此,我必须加强学习,提高素质,用正确的科学思想、科学方法、科学知识和科学技术来揭穿形形色色的伪科学的真面目。一辈子用得着,几代人忘不了!
我看到了一本书叫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里面的问题很有趣,其中有一个问题叫花为什么有的香有的不香呢?这个问题是这样解答的。
一般来说,大多数植物的花朵里都含有香气,但并不是所有的花朵里都含有香气。为什么有些花朵里含有香气,有些就没有呢?首先让我们来看一看香气的来龙去脉。
花之所以有香气,那是因为花朵有着制造香味的工厂————油细胞。这个工厂里的产品就是具有香气的芳香油,它可以通过油管不断地分泌出来,并且在通常温度下能够随水分而挥发,从而变成气体散发出诱人的香气,所以又叫它挥发油。因为各种花卉所含的挥发油不同,所以散发出的香气也就不同。我们之所以能闻到花香,是从挥发油逃跑出来的气体分子钻入我们鼻孔的缘故。另外在有些花朵里虽然没有油细胞,但是它的细胞在新陈代谢的过程中,会不断地产生一些芳香油。还有一些花朵的细胞里不能制造芳香油,而含有一种配糖体,配糖体本身虽然没有什么香气,但是,当它受到酵素分解时,同样能发出香气来。
我的感想:这本书很有趣,希望有很多人看这本书,增长见识。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如此多的“为什么”一直存在我的脑海里,但不曾解开。现在当我可以用《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来把“为什么”换成“知道了”时,才会发现,原来生活是那么的多彩,大自然是那么的奇妙,星空是那么的深邃……自己的世界却是那么的渺小。
《十万个为什么》是我唯一一本从小读到大的书,它内容丰富,大到天文地理,小到生活中的细小琐事。每一个“为什么”就好似星星一般璀璨,有了它们的天空是多么的深邃。
从生活说起,当你上学的时候,莫非最喜欢的就是下课铃声了,因为它可以为我们带来十分钟的休息时间,可是你知道为什么每上一节课都要休息十分钟吗?《十万个为什么》可以为你解答:在我们学习的时候,大脑某一区域的细胞工作着;在我们活动的时候,大脑另一部分细胞在兴奋中,其实和我们是一样的。要使大脑的功能一直保持在旺盛的状态,就要让大脑兴奋起来,要让大脑的兴奋区和抑制区经常轮换。因此在上课40分钟后安排10分钟的休息,让反映在大脑皮质的某部分细胞又兴奋转为抑制,以更有充沛的精力迎接下一节课。
“先有鸡还是先有蛋?”这个问题一直缠着我好几年,始终没有解开谜团。所以我带着一个巨大的问号来从《十万个为什么》中寻找,它给出了一个简洁易懂的答案:自然界必先有“母亲”而后才会产生“儿子”,绝不可能先有儿子然后才生出母亲来。所以说,先有鸡的看法是符合自然演化的,是切合实际的。这个缠了我这么久的“难题”竟然就被书中的一句话给解决了,原来想问题也不一定要钻牛角尖,说不定答案就在我们身边。
到了盛夏,几乎没有人不喜欢吃西瓜的,西瓜味道香甜,汁水又丰富,的确是止渴消暑的佳品。但一般人虽然很喜欢吃西瓜,却很少会去想:西瓜里为什么有大量甜汁水?在人类发现西瓜含有甜汁水后,便开始把它的种子种在肥沃的田里,细心地培育。人类在种西瓜时,当然是挑选那些个儿大、味甜而汁水多的西瓜取子来种,所以种出来的西瓜也比较大,甜汁水也越来越多了。如果要论起功劳来,西瓜之所以有这么多的甜汁水,它自己应该有一半功劳,而人类也应该有一半功劳呢!
《十万个为什么》就像是我人生中不可缺少的一位无声而伟大的老师,它无时无刻都在那儿等待我去翻阅它,用它的知识来化解我的疑问,来打消我的问号;《十万个为什么》又好似我第二个无私奉献的母亲,怀揣着无数道理,用文字描述来使我深刻地明白;《十万个为什么》更是我的一个好朋友,和我共同去探索世界的奥妙……
《十万个为什么》当中经常给我们介绍一些有趣的自然现象,比如说一年中的“四季”是怎样形成的。海底下是什么颜色?海水为什么发蓝?等等。其中有一篇文章叫《萤火虫为什么会发光》。原来萤火虫发光与它尾部的发光器有关,在发光器内含有荧光素和荧光素酶发光物质。当空气进入发光器时,荧光素在荧光素酶的催化作用下,与空气中的氧气化合,产生的能量转化为荧光,进入发光器的空气越多,发出的荧光越亮。由此可知,萤火虫并不是在黑夜发光,只不过这种光亮度不如阳光亮,便以为白天不发光了。这使我对萤火虫有了更深的了解。
总之,《十万个为什么》是一本好书,它让我认识到世界是那么丰富多彩,知识是那么益智有趣;它让我知道了科学就是力量,知识就是财富。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当你翻开书卷,趣味盎然的知识故事让你扑朔迷离;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
这本丛书集趣味性、知识性、启发性于一体,深深地吸引住我。
朋友们,你们一定有自已喜欢的一本书吧!我也一样下面我给大家讲一讲吧!首先我给大家猜一猜我喜欢的这一本书的名字叫什么。这一本书是为我们小学生编写的,当我翻开这一本书,趣味盎然的知识故事让我感觉扑朔迷离;这套丛书集趣味性、知识性、启发性于一体,深深地吸引住我。它还让我明白,我们身边还有许多神秘未知的事物等待我们去观察、思考、探究,也只有有心人才会发现身边奇异的现象。我们的生活中少不了小小的科普知识,也少不了许许多多的生活常识,如为什么苹果既能通便又可以止泻?原因是苹果含有丰富的有机酸和特别多的果蔬胶;为什么晚上要刷牙?因为口腔里的细菌会使食物碎屑腐败发酵;一年中的“四季”是怎样形成的?海底下是什么颜色?海水为什么发蓝?等等。这套书就像一位经验丰富的老人,他让我认识到世界是那么丰富多彩,知识是那么益智有趣;它让我知道了科学就是力量,知识就是财富。大家猜出来了吗?对了这一本书就是《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
它是一本对我们多么有用的书啊!难道你不想读读吗?记住它的名字叫《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
读完《飘》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不是因为感动而是因为气愤。气愤于女主角郝思嘉的卑鄙、残忍甚至阴险,因为大凡看小说,读者总是有种先入为主的期望,期望女主角温良贤淑,大度宽容或者纯洁善良、忠贞不渝。不
想,小说刚开始没多久,郝思嘉就在12根橡树卫希理和梅兰的订婚宴会上为了报复卫希理而"诱"梅来的弟弟。
很快他们就结婚并且还生了一个儿子,看到此处我好不气愤,期望中女主角清纯的形象荡然无存。好在梅来弟弟很快就死在了南北战争的战场上,也使我愤愤的内心燃起了"期望",期望郝思嘉"往后"能和白马王子白瑞德能有惊天动地令人陶醉的故事。
可是后面无情的事实是,美丽的女主角郝思嘉为了300块陶乐的租金在向白瑞德骗钱被识破而未果后,又故伎重演诱甚至还是她妹妹未婚夫的干瘪老头弗莱,就只因为这个干瘪老头有一个小小的木材厂,能够提供她300块。
读到这里我都快被气炸了,甚至我都不想看下去了,真是令我失望,女主角会如此的随便,没有一丝的对爱情的忠贞。
幸好老头弗莱没多久后也由于郝思嘉的原因死了。终于,她和白瑞德走在了一起,可思嘉还是对卫希理贼心不死,居然身在曹营心在汉。
正所谓一样东西只有当你失去的时候,你才知道珍惜它,郝思嘉也是如此,到了最后,她才明白只有白瑞德才是值得她爱的,可惜那时白瑞德都被她气跑了。
平心而论我是很喜欢郝思嘉独立、自我、有想法有作为的"豪放"性格的。同时,对于其"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对感情不纯真、不忠贞是很气愤的。
曾经有好几次,我和不同的女孩子讨论过郝思嘉,希望了解从女性的角度怎么看待郝思嘉。得到的结果是,她们大多是很佩服欣赏郝思嘉在那个年代的勇气、能力和作为,而对于其没有节气式的"随便"却持宽容态度,认为那些是她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都是为了生存。
不过静静想想也确实如此,在郝思嘉所处的那个动荡变革的时代,没有她那"强悍"的性格,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郝思嘉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另一方面,郝思嘉对待梅兰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
开始可能是出于对卫希理的爱而爱屋及屋,但到了后来则完全不是。她们两个人的性格是截然不同,思嘉经常生梅来的气,甚至还想弃她于不顾,好在在关键时刻,思嘉没有以个人的私利干扰自己的情感选择。以至最后,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却达成了一生一世的友谊,实在是一种奇迹。
至于思嘉对瑞德的感情,开始时我觉得思嘉是出于功利性目的的,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在利用瑞德,直到最后思嘉看清了希理,才知道自己真正喜欢的就是瑞德。反观瑞德对思嘉的爱则确是真切的,虽然瑞德的性格和思嘉类似都是功利的性格,而且他还痞子气十足。但我以为他从在12根橡树第一次遇见思嘉就已喜欢上她了,这种喜欢是出于爱慕、出于对思嘉的爱。
相对于我对郝思嘉的既喜欢又气愤,文中白瑞德这个形象我是比较喜欢的。他"放荡不羁"但又不失自我,一身的痞子气但又不失男子汉的爱国豪情,而且居然他还出身名门(美国西点军校炮兵专业毕业生)。
白瑞德看起来像个玩世不恭、唯利是图的老痞子,但是从华贝儿口中我们可以知道,其实白瑞德是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
至于瑞德的爱国情操那就更不用说了,在他们的"国家"(南方)危机的时候,白瑞德领导的封锁线商人,历经艰辛、排除万难冲破北方的封锁线为南方运输急需的物资,并且在亚特兰大陷落那晚在他亲自上阵,操炮反击"北方佬"。即便如此,也只有梅兰了解白瑞德,亚特兰大的上流人士还是不齿他。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这些我们都在历史书上学到过了。
但是通过读《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总之,《飘》不愧是世界名着,看后令我感慨良久。
《挪威的森林》有人说此书是一部恋爱小说,也有人说这是一部现实主义小说。个人感觉以上的概括难以诠释这本小说的类别。作者本人曾明确的表态,该书有着他个人的主题构思和想法,也就是他个人的写作意识。但是,艺术创作理论告诉我们,在追溯艺术创作的本源地的时候,其归属并不属于创作者本人,而应该是归属于作品所处时代环境的创作活动当中。也就是说,在我们在对某个作品追根溯源的时候,尽管需要解析的往往并不是其作者本身的创作初旨,而需要自己的见解与感喟。
译者林少华说过,《挪威的森林》从内容或则性质来看,这是一部恋爱小说。从风格或则手法来看,这是一部现实主义小说。读完此书后我深感认同。
3、谈人物关系
本书所谓的主人公渡边是一个喜欢读书,音乐,思考,独处的男人,有着极度感性与理性的两面,执着于反复的阅读《了不起的盖茨比》,最要紧的一点是:对待自己和对待他人都极为真诚。
文中共介绍了四位与渡边相关的女性角色,直子、绿子、玲子和初美。这四位女性间色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初美,虽然文中描写初美的篇幅少之又少,但是我对于初美的印象始终是,娴静,理智,幽默,善良,穿着华贵而高雅。在我看来初美就是渡边心中最理想的女性。初美之所以是渡边心中最理想的女性,主要是因为初美是他“少年时代的憧憬”的象征。
渡边本人也说过类似的话语,他向往纯真的一个男子,而代表纯真的人物都是同性且离他远去,文中另两个间色,木月和敢死队。木月的死不仅仅意味着一个朋友的失去,而且意味着纯真客体的毁灭。之后初美也是一样,所以渡边在得知初美自杀后,同文中另一个间色永泽彻底绝交。正因为永泽缺乏纯真情怀,渡边从未向他交心。用村上春树的话说,永泽是一个在道德意义上破产的人。另外,渡边爱不释手的《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盖茨比也是个经历坎坷而始终不失纯真的典型人物。寻求纯真的过程,无疑就是精神成长的过程。
但是村上春树写作魅力不光如此,另一种看法则是渡边在文中其实并非主角,而是作为陪衬,引出有鲜明个性的一群人。渡边是敢死队的室友,是木月和永泽的挚友,是直子与玲子的慰藉,是绿子的爱情。渡边是陪衬,换成这种角度看待,也许这是渡边既有个性又没有个性的原因之一吧。
培根曾说过,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我是个小书迷,书就是我成长中不可缺少的朋友。我曾经读过许多书,架子里堆满了数不清的书。在众多的书中,最令我难忘的还是那本文章优雅的实用文摘。
每当书发下来,我就迫不及待的翻开书,因为里面的文章不仅优美,而且还有许多真清故事、益智故事,而且每篇文章都有着深刻的含义。其中,我最喜欢碱王国大*。在这篇文章中让我知道了一个道理,酸和碱混合在一起,酸中的离子就会与碱中的离子产生反应,双方的特征会互相抵消,这就是中合反应的原理,中合反应可以用来治疗某种动物的刺伤。如果你被黄蜂蜇了,可以用柠檬汁或醋来中合。如果是被蜜蜂或蚂蚁蜇了可以用碳酸痉纳来中合。怎么样?书是不是对我们很有利呢?
书不仅给了我许多知识,还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从适当转一下弯中,我懂得了理想的实现是需要一定条件的,在“山重水复疑无路”的情况下,适时转一下弯,说不定“柳暗花明又一村”。从乐观者的故事中我懂得了痛苦往往不请自来,快乐则需要你用心去发现。只要你愿意,有时,仅需要你转换一个想法,你就会在生活中找到属于你自己的快乐。
朋友,读书吧,书给了我们知识,让我们一起遨游在知识的海洋里吧。
我之所以会读《飘》这本书,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之前看过由它改编的电影《乱世佳人》,由此对其产生了很大的兴趣。虽然《乱世佳人》我只完整的看过一遍,但费雯丽演绎的猫一样的思嘉、克拉克·盖博表现出的瑞德船长的复杂精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我忍不住想从原著中进一步探求他们的真容。
我所阅读的这个版本分为上下两册。封面是一张油画,画面上是思嘉和白瑞德船长坐在马车上,背景是象征着战争的兵荒马乱,整体带给人一种压抑感,逝去的历史化作马蹄后腾起的尘埃,然而未来并不明朗;封底则是《飘》所赢得的各种赞誉。封面和封底设计较为精细雅致。翻开书籍,在出版说明和译者序之前,有一部分内容是用铜版纸印刷的(上下册均有),这一部分是有关《飘》的周边情况:例如作者照片、电影海报、不同版本的《飘》的封面及插图等等,以图片为主,文字为辅。我个人认为这部分的设计很新颖,有效地引起了读者的阅读兴趣。书页的纸张质量比较好,光泽温和不刺眼,而且印刷非常清晰,错讹之处极少。
《飘》的故事情节比较复杂,时间跨度也很大,通过对思嘉、白瑞德、媚兰、艾希礼为主展开的形形色色的人物进行刻画,生动完整地为我们展现了一幅横跨南北战争的历史画卷。其中既包括开战之前南方庄园悠然自得的生活,如烤肉宴、舞会等等;也包含了战争中伤员缺医少药、肢体残缺,亚特兰大居民丧失亲友的悲惨;甚至对于战争结束后南方重建的艰难,也通过思嘉本人的奋斗展现了出来。由于作者是以周围的人物及事件作为原型进行描写的,具有很强大的艺术感染力。特别是思嘉在逃离亚特兰大、回到塔拉庄园,面对着被洗劫一空的庄园和支离破碎的家庭,倔强勇敢的挑起了重建的责任,站在红土地上宣告:“凭上帝见证,我以后绝不会挨饿,绝不!”每次读到,都会被人物身上爆发出来的精神深深感染。
《飘》的故事情节大多为人们所熟知。女主人公思嘉,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庄园主的女儿,思嘉漂亮而富有个性,赢得了当地许多青年的爱慕。但她却盲目的爱慕着艾希礼,一个长相英俊,性格却很懦弱的南方世家子弟。1861年的4月,战争的阴云已经笼罩在佐治亚州上空,然而16岁的思嘉心思全部在艾希礼身上,艾希礼优雅的绅士风度使她芳心暗许,然而她却在烤肉宴的前一天得知了一个使她心碎的消息:艾希礼即将娶他的表妹媚兰!第二天的烤肉野宴,思嘉试图说服艾希礼和她一起私奔,但没有成功,自尊心受到伤害的思嘉扇了艾希礼一个耳光,还砸碎了一个花瓶。但出乎意料的是,这一切都被一个叫白瑞德的船长看在眼里,白瑞德船长的名声很坏,而且他似乎并不认为南方能够在这场战争中轻易获胜。为了赌气和报复,思嘉嫁给了媚兰的哥哥查尔斯,然而她很快就后悔了。由于战争,查尔斯和艾希礼等没过多久就离开了家乡。还未等开战,查尔斯就染病离世,同时,思嘉怀孕并顺利生下了儿子韦德。
思嘉沉浸在对艾希礼的思念中,而且对寡妇的繁文缛节非常不耐,心情抑郁。于是思嘉的母亲埃伦将她送到了亚特兰大同媚兰和皮特姑妈一同居住。虽然环境改变了,但南方的传统却使得她的生活毫无乐趣。在亚特兰大的募捐会上,思嘉再次见到了白瑞德船长,甚至罔顾社会风俗同他跳了一支舞。随着战争局势的恶化,社会上的清规戒律渐渐不再是约束思嘉的囹圄,她又开始同青年谈情说爱,尽管她认为自己对艾希礼的感情忠贞不渝。葛底斯堡战役严重打击了南方,圣诞节后艾希礼回家,思嘉再次向他表露了爱意,但仍然遭到了艾希礼的拒绝。第二年年初,思嘉几乎是同时得知了两个让她难以置信的消息:艾希礼受伤被俘、媚兰怀孕了。于是为了照看怀孕的媚兰,思嘉被迫留在了亚特兰大。南方军队节节败退,眼看首府亚特兰大就要失守,偏偏在八月底,媚兰的儿子小博降生,亚特兰大一片混乱。无奈思嘉只得求助于白瑞德,希望能够回到塔拉,白瑞德却在半路上去投军,思嘉只得自己带着媚兰母子和韦德回家。回到塔拉庄园后,思嘉发现家里已经面目全非:埃伦病死、杰拉尔德精神不正常、两个妹妹身患伤寒卧床不起、大部分的黑奴也都跑了。在近乎绝境的情况下,19岁的寡妇思嘉负担起了全家的生计,媚兰一直给予思嘉许多帮助。就在一家人的情况好转时,传来了要对塔拉庄园征收高额税收的消息。为了保住塔拉,思嘉再次求助于白瑞德,却发现白瑞德已经由于挪用南方军队物资而锒铛入狱,就在一切看来毫无希望的时候,思嘉的妹妹苏埃伦的未婚夫——弗兰克出现了。弗兰克由于经营小生意,家里有一定积蓄,为了得到钱去拯救塔拉,思嘉采取欺骗的手段使弗兰克娶了自己,塔拉终于得救了。思嘉渐渐发现弗兰克很无能、生意经营不善,于是她产生了自己经商的念头。她向白瑞德借了一笔款子,买下了木材加工厂,然而种.种举动使得亚特兰大的传统社会对她极为不满。思嘉再次怀孕并生下了一个女孩子,起名埃拉。“重建”在进行,亚特兰大的局势变得很不稳定,在一次去木材厂的路上,思嘉遭到了袭击。3K党为了给思嘉复仇,扫荡了贫民窟却被军队发现,弗兰克死亡,艾希礼受伤。思嘉因为弗兰克的去世十分不安,葬礼之后她独自在家里借酒消愁,此时白瑞德出现,他居然向思嘉求婚了。婚后思嘉过上了自己期待的富裕生活,并且生下了美丽可爱的邦尼。白瑞德十分宠爱邦尼,为了使邦尼在亚特兰大能保住贵族地位,他不惜加入了民主党的阵营。思嘉与艾希礼在木材厂见面,回忆起过去生活,思嘉忍不住靠在了艾希礼的怀里,这一幕却被艾希礼的妹妹看见,思嘉百口莫辩。然而媚兰却保护思嘉,不允许别人对思嘉进行攻击。白瑞德带着邦尼暂时离开了家,思嘉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又惊又喜,同时格外想念白瑞德。但白瑞德回家时却对思嘉冷嘲热讽,思嘉大怒摔下楼梯,摔断了肋骨并且流产,白瑞德找到媚兰,深深忏悔。邦尼喜欢骑马,但在一次跳跃栏杆的过程中不幸遇难。随着邦尼的去世,白瑞德对思嘉的爱也全部破碎,思嘉此刻却发现自己深深爱着、依赖着白瑞德。媚兰再次怀孕,但因流产而去世,思嘉后悔自己一直没有意识到媚兰是自己重要的精神支柱。白瑞德离开了思嘉,但思嘉坚信自己能够回到他身边。
《飘》中最着重刻画的人物无疑是思嘉。作为一个南方庄园主的女儿,思嘉却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淑女,她任性、固执而自负,她虚荣、自私,但同时她倔强不服输、勇于改变自己、适应环境。在一个动荡变革的时代、在一个传统美德崩溃瓦解的时代、在南方资本出现萌芽的时代,思嘉正是凭借着自己的现实主义和贪婪,才保全了自己的家庭、保护了自己周围的人,她不甘于“体面地饿死”,她要活下去并且要高质量的生活。同时,思嘉具有高度的家庭责任感,一个19岁的小姑娘,没有任何的谋生技能,却要承担起家庭的重担,但她并没有因此而退缩。思嘉对于爱情的追求虽然盲目,却是热烈的,她为了艾希礼的一句话,甘愿冒着生命危险在亚特兰大为媚兰接生。在战后,倘若不是思嘉,崇尚传统生活的艾希礼一家只能去喝西北风了。正是思嘉在困难面前所表现出的惊人勇气,深深吸引了白瑞德,也深深吸引了读者。贪婪、自私、现实主义、固执……如果用这些词去描述一个女人,我们一定会认为她招人厌恶,但是用在思嘉身上,这一切却闪烁出了光芒,使我们不由得惊叹“这是一个伟大的女人”。
但从另一个角度上讲,思嘉却是很可悲的。她的三次婚姻都以失败而告终,第一次是为了赌气嫁给一个孩子;第二次为了塔拉嫁给了老头;第三次因为自己没有认清白瑞德和艾希礼在自己心中的地位也失败了。白瑞德在故事的最后告诉她:“思嘉,我从来没耐心把破碎的东西捡起来粘合好,再对我自己说,补过的东西跟新的一样好。破的总是破的——我宁可记住它的最好的地方也不愿把它补好,然后一辈子看着那裂痕。假如我真的还年轻一点,那也许——可是我年纪太大了,不再相信什么消除前隙那一套多愁善感的东西,不再相信从头开始那一套了。我年纪已太大,我无法承受经常的谎话和生活在文雅的幻灭之中。我不能和你生活在一起,靠跟你说假话过日子。我当然不能跟自己说假话。即使现在我也不会跟你说假话。我但愿能关心你做些什么,到什么地方去,然而现在我办不到。”
思嘉对于媚兰的轻视和厌恶,更表现出了她性格之中幼稚的一点。对于媚兰给予她的无私帮助,她始终认为是愚蠢的,直到媚兰去世之前,她才发现媚兰也是她的精神支柱之一,是她的剑。正如文中所写“思嘉的思绪回到多年以前,在塔拉的那一个酷热、寂静的中午。当时一个穿蓝军装的尸体倒在地板上,一缕灰色的烟雾在他的上方盘旋,媚兰手持查尔斯的军刀,站在楼梯顶上。她记得当时她心里想的是:‘媚兰真蠢!她连把刀也提不动,跑出来干什么?’可是现在她才明白,在紧急关头如果一旦需要,她会毫不迟疑的冲下楼梯,杀掉那北佬——或者自己被杀掉。是的,媚兰那天手握军刀,是做好准备为她战斗的。现在思嘉,回过头来重温往事,才伤心地看明白,媚兰无时无刻不手持军刀在她身边,跟她形影不离,以盲目热爱的忠诚,为她战斗,为她跟北佬、大火、饥饿、贫穷、舆论,以至她心爱的亲人而斗争。思嘉已经明白那军刀一直在她和这世界之间会晤着,而那军刀从此将永远藏入刀鞘,她的勇气与信心慢慢消失了。”书中多次描写思嘉的梦境,在一片迷雾中茫然的奔跑,是的,思嘉始终就像一个没有安全感的孩子,试图抓住她能抓到的所有东西,但一旦得到了就不珍惜,因此错过了身边许多美好的事物。思嘉的生命形式是一列轰隆隆的列车,一刻不停的向前狂奔着,热烈而盲目,习惯了高速度的奔跑,永不止息。她生命力量的源泉来自于如此高速的奔跑,然而在这样狂野的奔腾之中,思嘉同时也把那些文雅的、温和的美好搅得粉碎,最终只剩下一辆空旷的列车,仍然在原野上一刻不停的狂奔。
初读《边城》是在高中时候,翠翠的故事让我着迷,于是到了图书馆借来看,现在印象还很清晰,是本薄薄的集子《边成集》,有《边城》,还有《市集》几篇,书是岳麓书社出的,封面以褪了色,纸也变的发黄,放在手掌里有种很特别的感觉。我几乎是一口气读完了《边城》,即便是现在我还记得当时的心情,一种很莫明的悲伤。
“小溪流下去,绕山岨流,约三里便汇入茶峒的大河。人若过溪越小山走去,则只一里就到了茶峒城边。溪流如弓背,山路如弓弦,故远近有了小小差异。小溪宽约二十丈,河床为大片石头作成。静静的水即或深到一篙不能落底,却依然清澈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可以计数。”
边城里的文字是鲜活的,处处是湿润透明的湘楚景色,处处是淳朴赤诚的风味人情,可每每读起便会不由自主的忧伤,像是触及到什么,是童年某个太阳温暖的下午,还是现在有些把握不透的世界。
“由四川过湖南去,靠东有一条官路。这官路将近湘西边境到了一个地方名为“茶峒”的小山城时,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这人家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
这就是先生带给我们的他的边城,一座沉默的城,从开始到结束似乎都在隐忍着什么。翠翠就是这座成的化身,从恋上那个可以让她连做梦都能被他的歌带的很远的人开始,她就选择了沉默,虽然内心起伏不定,表面却始终如一。祖父在雷雨夜里去世,天保淹死,白塔坍塌,翠翠依旧无法摆脱母亲的命运,惟有等待,“那人也许永远不会回来,也许明天就会回来。”
我一直在想是什么让先生将这么一个善良的童话描画的这么悲伤,先生出生在19世纪初,在当时,中国面临着严重的民族危机,刚在西方列强虎视眈眈下结束了长达1000多年的封建奴役统治,又正处于军阀混战的最黑暗的时期,一方面受长达千年的封建思想影响,一方面是西方文化的大举入侵,让本来就饱经战火的中华民族雪上加霜。在那的年代里,中华大地烽火连天,人民群众陷入一片水深火热之中,在经历了新文化运动的洗礼后,先生毅然选择了湘西这片纯朴美丽的土地,这些温良率直的人们,用诗一般的语言一片一片的轻声述说着整个民族的悲哀,召唤我们炎黄子孙本性的良知,正是因为爱得深沉才孕育了这些带着哀思的文字。
我总在想,取名边城,在先生心里就这么“遥远”吗,还是在先生心灵深处正守护着什么?其实我们每个人心灵深处不都有一座“边城”?也许先生那座悲天悯人的城以随历史的洪流沉入那厚重的底色中,而留给我们的是对人生和社会的思考。
寻我的边城,寻心灵的那份宁静,我想我是会有一座边城的。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爱丽丝漫游奇境》的童话故事书。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叫爱丽丝的小姑娘,她又一双真的大眼睛,一头美丽的长发,在那个奇境里,她时而变大时而变小,以至于有一次竟掉进了由自己的眼泪汇成的池塘里。她还遇到了爱说教的公爵夫人,神秘莫测会隐身的柴郡猫,会跳舞的素甲鱼和鹰头狮,总是叫喊着要砍别人头的扑克王后和一群扑克士兵。直到最后与王后发生冲突时,艾丽丝才醒来,发现自己依然躺在河边,姐姐正温柔地拂去落在她脸上的几片树叶—在梦里她把那几片树叶当成了扑克牌。
我真佩服作者丰富的想象力,把一场梦境描绘得那样有趣。如果,我也能写出这样的故事该有多好啊!我也想让全世界的小朋友来分享我的梦境。
从今天开始,我要多读书,多练笔。也许将来有一天,我也会用笔编织出一个精彩奇妙的梦幻世界呢!
说实话,这个读后感我不想写,为了和儿子的约定,我不得不第三次重新走进余华的世界。四个小时,八万字的《活着》从我心底平静地流过,不起一丝波澜,我开始分析自己平静的原因,那种初读的感慨万千,仰天无语去哪里了?
大概五六年前,第一次读《活着》,是在沈阳出差,边吃饭边读书,我一下子走进了主人公富贵的世界,跟随他经历一个个亲人离去,看一会儿便仰头望望星空,让思绪任意的流淌,一种无言的沉重压的我无法释怀,一杯酒下去,接着感伤无限。
这次阅读后的平静是我没有预料到的,“是我的内心麻木了吗?没有。”我回答自己。现在的我已经走过了通过富贵的悲惨来彰显自己幸福生活的阶段。如果第一次阅读我写读后感,一定声情并茂,情感满腔,对富贵的遭遇给予最大的同情,对富贵在所有亲人离去后的淡然给予最大的肯定和敬仰,并感同身受。这也是大部分读者的情感。
富贵的人生没有波澜壮阔,如果用笔调去描绘,它一定是黑白的,任何其他颜色都无法添加进去,如果是一碗汤,它一定是苦的,余华吝啬地加一点滋味进去,也是为了发酵过后有更多涩的味道。
富贵的经历是那一代底层人民共同的回忆,经历解放战争,大跃进,,那是一段怎样的历史啊,作为底层人民的富贵,在历史的大潮中随波逐流,哪有资格和能力来改变自己的命运,除了承受,忍受,无奈的面对还能做什么。所以我不会去赞扬富贵失去所有亲人后的淡然,我只是哀伤那一段苦难的历史。
《活着》无疑是一部深邃的作品,它告诉我们,人对苦难的承受力是无限的,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在我们没有经历更多的苦难之前,无论感觉自己有多么深刻,也是没有资格讨论如此一个广大而沉重的话题,在真正的苦难来临时,一切都会烟消云散,我们要做的,除了无法逃避地面对,哪怕有一丝的坦然自若,便无愧此生了。
在很小的时候就接触到了萧红的《小城三月》,她自然的笔触与轻松的语气可谓是独树一帜,如行云流水,畅快淋漓。她的文字,读起来就如同一个很会讲故事的人,不会浓墨重彩的雕饰什么,只是把自己看到的听到的原原本本还给了书外的读者,但你却觉得这朴实的描述是如此自由轻盈,仿佛抽出了灰头土脸的山村中最朦胧的一缕魂,等你仔细去寻找究竟文章传神在何处,那一丝精华也消失不见。也许萧红就是这样一个天才般的作家,无论其他人怎样亦步亦趋终让人难得要领。
无疑萧红的语言风格和她对于文字的把握是自觉的,是自成一派的,无论是春夏秋冬哪一个季节,无论喜怒哀乐那一种情感,在萧红的描摹下都附带起了民国时东北小城似淡非淡的大红大绿,这得益于她从小生活的城镇——呼兰古城。
书的前几章给人的感觉慢悠悠的,生活在这一方终年清冷的黑土地上的男女老少,都是一样的淳朴而愚昧,他们可以逆来顺受,却也会冷眼旁观,有时麻木,有时又因为种.种产生一些丰富的情愫,这是典型的中国传统农民,却也是抒情最朴素的源头,跳大神、扭秧歌、放河灯、大荒院子、粉条、扎彩铺,这样的风物画是另一幅单薄了些的清明上河图,虽然人声和高墙可以勉强填补空白的画面,但正如作者自己所说,再怎样的欢脱,也不过是这些生命苦短的人另一种形式的荒凉,声音越高亢,就越发觉得夜的寂寥,这种道理是相通的。
可是在后来作者干脆把美好撕碎了给你看,一个年轻、黑乎乎的、活泼的、大大方方的团圆媳妇,在自己的家人邻里的“治疗”下丧失了自己本该美好的生命,作者对于这个团圆姑娘肯定有着无限的同情和喜爱,在呼兰小城的人看来,团圆媳妇就应该低三下四,就应该走路畏畏缩缩,这是因为他们自己内心的阴暗受不了团圆媳妇所表现出来的亮堂光明,小团圆媳妇成了婆婆的出气筒,所谓的虐待居然挂上了管教出一个好人来的冠冕堂皇的理由。更令人气愤的是这种虐待已经成为呼兰小城中的习俗传统,以至于在变态的思想观念中淫浸的妇女——这些受害者也觉得不以为然,反倒自愿成为这种体制的帮凶,其实小团圆媳妇的死亡可以说是她的悲哀。但这种悲哀又不能算得上是真实的悲哀,当然,也绝不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情,但是从现在看来,无论团圆媳妇在生前受过多少“善良”的折磨,她死后总算有一个魂灵,幻化成一只白兔,总还是存在回家的愿景,而与她同时代的农村妇女,甚至于农民,甚至于整个中国,能够有愿景、心中有希望的人又有多少。大部分的人还没有开化,还在面朝黄土背朝天,还在一片黑暗中浑浑噩噩的活着。
在后文中有二伯的故事和冯歪嘴子的故事更是令读者看到了讽刺与罪恶,在那个年代人们究竟过着怎样麻木与苦难的生活。一个出身低微缺不甘心于低微,长着一颗一碰就碎的玻璃心的人,摒弃人性的善良与同情去讽刺团圆媳妇。冯歪嘴子只不过是成了家,媳妇却被有二伯说三道四,绫罗绸缎看不上却偏偏嫁给冯歪嘴,我们不禁去思考,为什么平凡人不能有平凡人的幸福,为什么你有二伯处在奴隶阶级却心有不甘拥有主子的思想?
太多太多的社会弊病从这本书里呼之欲出,我们只能对过去秉持敬畏却又无可奈何,感谢萧红,将那个时代还原。萧红说过,她自己这一生的所有悲剧都只因她是个女人,可是,换一种角度来看,如果萧红是个男人,他又会幸福到哪里去?在当时一片墨黑的中国,又怎会容忍的下这片叛逆的光明?
是的,故事到这里结束了,那个年代挣扎着想要破土的光明已经在当今得到了延续和保护,我们庆幸着自己的幸运和机遇,希望未来,一切都好。
《围城》是一部风格独特的现实主义讽刺长篇小说,也是一幅市井百态图。作者通过回国、恋爱、找工作等一系列事件,用辛辣的笔风,一针见血地把人物的灵魂展现在我们面前。
小说里说方鸿渐的婚姻就像围城,他迈进了就想出来,没进去前却有拼命的想进去,在克尔恺郭尔《非此即彼》中的一段话,恰如其分的反映《围城》中方鸿渐的婚姻,乃至当今社会人类的婚姻,这话是这样的:如果你结婚,你就会后悔;如果你不结婚,你也会后悔;无论你结婚还是不结婚,你都会后悔。嘲笑世人愚蠢,你会后悔;为之哭泣,你也会后悔;无论嘲笑还是痛哭,你都会后悔。信任一个女人,你会后悔;不信任她,你也会后悔。吊死自己,你会后悔;不吊死自己,你也会后悔。先生们,这就是一切哲学的总和和实质。
《围城》的确是本好书,每一次读它我都会有新的感受,好书也的确能让我在忙碌的工作、学习、生活中有一片闲暇的时光,让自己缓解一下疲劳,使人在心灵上得到解放。
伟大的人为什么伟大?因为,你是跪着看他们的,你跪着,别人自然比你高大了,因为你只想当一个汲取者而不是一个创造者,所以作者站在一定的高度俯视着人生,毫不掩饰地揭露出人性的弱点、生活的真实性,并入木三分地撕开来并加以展示,给人以思想深层次的震撼与启迪。
作为学生,婚姻并不是我应当去讨论的话题。《围城》无疑是在告诉我们什么才是真实的生活。每个人从懂事的那天起就开始追逐自己认为理想的爱情,当追到的时候又在为爱情寻找一个理想的婚姻,而真正都做到的人寥寥无几。其实生活已经教给我们一个规律:婚姻是随机的!结婚就像围城,有的人想进去,进去的人想出来!当爱情被岁月侵蚀,成为生活的一部分,这时的爱情已经升华为亲情了。
当然,你可以说,我说的这些少儿不宜,我说了,我也只是一个学生,我只是在说这部书,以及我的一些看法。
作者以《围城》做书名,也许想告诉我们:不仅婚姻像围城,人生、生活、职业等等更像围城。其实我们一直都在兜圈子,重复的做同一件事情:找个笼子把自己关起来,过了不久却发现那边的风景比这边更好,于是出了这个笼子进了那个笼子。就这样不断的重复并乐此不疲。
围城,是婚姻,也是人生生活中的围城太多了……“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来,城里的人想出去。”嗯,钱钟书先生不愧为大师。
每个人都会有秘密,就连一只小葫芦,也不忘有个秘密,那个秘密就是:它可不是一只普通的葫芦……今天,我就带领大家走进它的秘密中。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小男孩,来到湖边钓鱼,意外地发现了这只神秘的葫芦,并把它带回了家。之后,葫芦帮他实现了许多愿望,也给他带来了许多烦恼。最后,小男孩从睡梦中醒来了。原来,他那是在做梦呀。
看完这本书的最后一章,我恍然大悟,哟!原来是这么回事!要是我也有一个什么愿望都可以实现的宝葫芦,那该多好!我不禁遐想起来……不过,后来我又转念一想,虽然什么都实现了,但那并不是靠自己的努力换来的,也不是自己做的,根本没价值、没意义,只有自己亲身体验过,才有做这件事情的意义。我觉得,做某些事都可以亲身体验一下,那样会变得很有价值,而且,要多做力所能及的事情。我相信,一些不可能的事,通过我们自身的努力,就能够变成可能的!
每个人都有秘密,我们要靠自己的努力,去获得那甜甜的果实!
但是面对黑暗的现实,作家在书中提出的改革社会的方案确实不现实的。他在《促织》中提出了请天子关心民命,在《席方平》中请二郎神主持公道,在《红玉》中请侠客义士救困扶弱,另外再一些公案故事中,想靠清官来除暴安良。这些又表现了他对封建统治阶级还存在着幻想。
《聊斋志异》广泛地揭露了科举制度的弊端,批判了科举制度。这方面的代表作有《考弊司》《叶生》《王子安》等等。这些作品对考场的黑暗、考官的混愦,进行了深刻的揭露,对考生的变态心理作了入木三分的刻划。
《考弊司》写阴间主管考试的靠弊司司主虚肚鬼颁下定例,凡考生初次谒见,要先割脾肉一块孝敬司主,但贿赂丰者可以免割。可是他在堂上悬挂的楹联却是“孝悌忠信”“礼仪廉耻”。这正是对人间黑暗的考场和寡廉鲜耻的考官的无情揭露和辛辣讽刺。
今天,我读了冰心奶奶所着的《繁星春水》,它的语句时而婉转优雅,时而高昂激越。它的语言真是优美,虽然没有华丽的词语,但也似乎让人捉摸不透,又能流露出深深的感情,而且它有种语言的魅力,不仅仅是因为语句的精炼,能把一篇篇文章浓缩成一首首优美的诗,更因为它朦胧的诗意,留给我们遐想的余地,让我们感到诗人细腻的心情。
风吹弯了路旁的树木,撕碎了店户的布幌,揭净了墙上的报单,遮昏了太阳,唱着,叫着,吼着,回荡着;忽然直弛,像惊狂了的大精灵,扯天扯地的疾走;忽然慌乱,四面八方地乱卷,像不知怎样好而决定乱撞的恶魔;忽然横扫,乘其不备的袭击着地上的一切,扭折了树枝,吹掀了屋瓦,撞断了电线;可是,祥子在那里看着;他刚从风里出来,风并没能把他怎样了!
反对封建礼教和封建婚姻制度,歌颂纯真爱情,也是《聊斋志异》的重要内容。这方面的著名作品有《阿宝》、《连城》、《莲香》等等。《聊斋志异》中的爱情小说有它鲜明的特点:作家多通过非现实的幻想的世界的人与事来表现强烈的反封建礼教、反封建婚姻制度的精神,来表现他的爱情理想。再作家笔下,那些花妖狐魅所幻化的少女,尽管性情各异,但大多美丽聪明,善良无私,不图富贵,不慕权势,以才德取人,爱的忠诚,爱的坚贞,历经祸患而不渝。她们来去自如,离合随心,不受封建戒律拘束;不矫情,不虚伪,生气勃勃,一往无前。她们再没有恋爱自由的封建社会,获得了幸福的爱情。例如:《婴宁》婴宁是一个狐女,在坟墓里长大,他能摆脱人世间任何的束缚,不受封建礼教的规范,不受庸俗的世间人情污染,天真无邪,纯洁透明,,是现实生活中没有的新人。王子服同样是一个思想单纯、感情真挚的男子,作家让着两个人自由的结合,曲折的表现了他对世俗婚姻的不满。《聊斋志异》中的爱情故事不管是喜剧还是悲剧,人们都能寻着故事发展的线索,窥见其中包含的尖锐的社会矛盾和深刻的社会矛盾斗争。
前两天,妈妈在开元超市给我买了一本《聊斋志异》。
《聊斋志异》反应的社会面非常广,提出了社会各个方面的问题。当时清政府进行专制统治,制造文字狱来限制人们的行为和思想,贪官污吏和恶霸豪绅互相勾结。在阅读过程中,我们可以明白清朝统治时期的社会风貌。
《聊斋志异》中塑造了许多温柔善良、机智聪慧、忠于爱情、敢于反抗的女性形象,通过这些人物形象,体现的青年男女要求摆脱封建礼教的束缚、追求自由婚姻的愿望,表现出强烈的反抗精神。
大家看过吗?如果没有看一定要看,虽然讲得有一些是鬼,但是一点也不可怕!
《围城》讲述的是20世纪30年代一群知识分子的故事。小说以从欧洲留学回国的青年方鸿渐为中心,以调侃、幽默和极富讽刺意味的笔触,描绘了一群留学生与大学教授在生活、工作和婚姻恋爱等方面遭遇到的重重矛盾和纠葛,揭示了受西方文化影响的知识分子的猥琐灵魂和灰色人生,表现了作者对旧中国西式知识分子的无情嘲弄,以及对中国化了的西方文明的精心审视。
小说中方鸿渐这一西式知识分子的形象十分突出。他出身于封建世家,其父亲是前清举人,他靠着其死去的未婚妻(包办婚姻)的父亲(点金银行的周经理)的资助赴欧洲留学,由于他“兴趣颇广、心得全无、生活懒散”,四年中换了几所大学,但却一无所获,没有学到任何专长,眼看着回国在即,最后他不得不从一爱尔兰人手中花40美元骗得一张“克莱登大学”(子虚乌有的大学)的博士文凭。还有,由于他受西方生活的影响,生活放荡,在回国的船上,他挡不住诱惑,与轻佻的鲍小姐偷情,干那苟且之事。虽然方鸿渐的性格中有不求上进、游戏人生的一面,但他的性格中也有正值和热情的一面。在应邀的一次演讲中,他鄙薄西洋文明给中国带来的只不过是“鸦片和梅毒”;他拒绝大官僚的千金苏文纨的自作多情的许爱,多次揭穿对方的庸俗、势利和虚伪;在三闾大学任教期间,看不惯那里的黑暗的人事制度和同事之间的勾心斗角;还有,当他从职的华美新闻社被敌伪收买后,他没有顾及自己的生存问题和亲友的反对,毅然离开了报馆。可以说,他是一个具有一定民主主义思想的知识分子,但是他在现实生活中却处处碰壁,处处受到冷遇。方鸿渐的悲剧,反映了20世纪30年代那些比较正值的知识分子在黑暗社会这一“围城”中的悲剧命运。
小说除了着力塑造方鸿渐这一主要人物形象外,还成功地塑造了其他一些知识分子的形象。如满口仁义道德,但却满腹男盗女娼的封建半旧遗老李梅亭;虚伪庸俗的,以在情场上施展手段而得意的大家闺秀苏文纨;俗不可耐的小胖子“大诗人”曹元朗;外形木讷,内心龌龊卑琐的假洋博士韩学愈;道貌岸然却老奸巨滑的三闾大学校长高松年;溜须拍马、浅薄猥琐的势利小人顾尔谦等。这些活跃在新“新儒林”里的各色人物,真实地再现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知识分子灵魂的空虚和精神上的病态。
这本书写得很有文学色彩。作者幽默的笔墨使一个性格鲜明的小人物跃然纸上。有人说,方渐鸿是作者本人的影子,无论是真是假,方渐鸿这个人物作者描写得非常到位。作者的笔墨幽默,在几处人物的外貌描写中也得以体现。但更令我佩服的是作者以幽默的语言讽刺嘲弄一些社会现象,文字顺畅,使人读起来易懂。在写作方面这本书也有很多我值得学习的地方。
其实,有时我们也会身陷“围城”,但更多都是我们自己为自己创造的。我曾经也有很多烦恼和困扰,现在看来,也不足为奇了。成功要靠自己努力争取,“如果你失败了,就说明你还不够强大,让自己变得强大起来吧!”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想要成功,只能改变自己。只是我去适应环境,环境并不会来适应我。想要打破自己身边的“围城”很简单,凡事应更多地站在客观的角度去考虑,多找找自身的原因。
冰心奶奶是我国的儿童文学作家。今年暑假,我有幸读了冰心奶奶的一些散文,其中《小桔灯》这篇文章在我的脑海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小桔灯》向我们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几十年前,到重庆郊外去看望一位朋友,在等朋友时,一个小姑娘来打电话来叫医生给她妈妈看病,后来冰心奶奶去探望了那个小姑娘和她的妈妈。走时,小姑娘为冰心奶奶做了一盏小桔灯让她提着照路。冰心奶奶被小姑娘的镇定、勇敢、乐观的精神鼓舞了,这件事让她终身难忘。
在我们的身边甚至动画片中,也有不少拥有像小姑娘这样镇定、勇敢和乐观精神的人。比如说小朋友们都爱看的动画片《海绵宝宝》中的那块黄色小海绵。在遇到困难时,它会以乐观的心态来接受,从乐观的角度来考虑。在它的想象中,每一件事都会由坏变好,都会向好的一方面发展,因此总是整天乐哈哈的,收获了无尽的快乐。但是片中的章鱼哥却与海绵宝宝恰恰相反。章鱼哥总是很悲观,它只想到了事情最糟糕的一面,它没有快乐,它“怀才不遇”,它只是一只只以自我为中心的章鱼,它不像海绵宝宝那样助人为乐,在它的心中只有自己是秀的,因此,它收获的只有无尽的烦恼。海绵宝宝在困难面前很坚强,很勇敢,它像那位小姑娘一样不向挫折低头,这是值得我们这些在温室中长大的孩子学习的。
生活中难免有各种各样的考验,我们大家要向小姑娘和海绵宝宝学习,面对挫折不屈服,做自己的主宰,做生活中的赢家!
暑假期间,老师布置了一项作业,和家长一起读《宝葫芦的秘密》。我很快就看完了这本书,比妈妈读完要早两个星期。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叫王葆的小男孩。有一天,王葆的奶奶要给他洗脚还要给他剪指甲,这下子急坏了王葆,光着脚就往外跑。可是让奶奶给拽住了。王葆提出条件:要奶奶给他讲故事。于是奶奶就讲了一个宝葫芦的故事。故事里说了张三、李四、王五、赵六怎样得到了宝葫芦。王葆听得入了迷,幻想着自己也拥有宝葫芦的神奇的时光。
星期日,王葆去学校做电磁起重机,可那天不知怎么了,他和同学吵了起来,最后回家发了一会闷,便睡着了。睡着睡着有人喊:王葆,钓鱼去!他起来后看见桌子上有钓具,拿着就去了河边。到了河边没见着一个同学,气又上来了,可是又想:如果一起钓,钓到的鱼肯定很少,就安稳的练起了钓鱼。这时一个声音传来“格咕噜”,原来是宝葫芦。就这样,王葆拥有了梦想中的宝葫芦。王葆让宝葫芦帮他办了很多的事,开始王葆还觉得这真是幸福,可最后发觉宝葫芦非常自私,总是帮倒忙。
后来,王葆听见了一声“瞧瞧你睡了那么久!”原来这是一个梦呀。我觉得他肯定认为,多亏这是个梦。哪能什么事情都要依靠宝葫芦而没有自己的主见呢?我们应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完成梦想。
如果我有宝葫芦,我会让它施法力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帮助那些流浪狗和流浪猫,让它给沙漠增添绿色,给地球更多的保护和生机。
有人说,托尔斯泰写《战争与和平》的契机是为了探寻俄国社会的出路,我却始终觉得这种观点过于片面。我认为,一部真正伟大的小说,应该是包罗万象的,而不仅仅局限于一个小小的目的。从《战争与和平》里面,我们可以学到很多东西,包括哲学、历史学、政治学、经济学、军事学甚至宗教学等等,这一切综合起来,就构成了一个庞大的思想体系。这个体系既是主观的,同时又是客观的。说它主观,是因为他来源于托尔斯泰的思考与总结,很多地方都打上了“托氏烙印”;说它客观,则是因为他并不强加于人,而是对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人在“托化”的同时又逐渐凸显出自己的个性来。
另一方面,我又认为,以托尔斯泰的眼界之高、目光之远,他未必会把人类的所谓政治放在眼里。从根本上讲,托尔斯泰所关心的,应该是更广阔的精神与永恒。《战争与和平》里面,托尔斯泰曾不止一次地借皮埃尔、安德烈的大脑来探讨这个问题,探讨的最终结果,他没有告诉我们,这也正是其客观之处。他似乎希望我们去独立思考,并找出答案来。然而,人的思想是不同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观点与见解,所以,凡是读过《战争与和平》的人,都在心里构造了一部属于自己的《战争与和平》。
应该说,《战争与和平》这部书最大的成就在于其思想性,那是无与伦比的。但是,在其它方面,它的成就也同样不凡。
结构安排方面,要处理好这样一部浩瀚的作品原本是非常困难的,托尔斯泰却能够凭借自己的艺术天才,在战争与和平之间穿来插去,井然有序,分毫不乱。而且,托尔斯泰似乎特别擅长描绘那种高难度的大场面,战争、舞会、宴席,他可以用极简短的话把每个人的性格及心理和盘托出,却从无顾此失彼杂乱无章的感觉,这是其他任何作家都望尘莫及的。
语言方面,《战争与和平》始终保持一种质朴大气且与众不同的风格,它并不旗帜鲜明,但内蕴深邃,使人一看便知是托氏文字,比起莎士比亚的雕章琢句来,要强出许多。
人物性格方面,《战争与和平》也有其高超过人之处。首先,书中几乎每一个人物,包括那些并不重要的配角,如伊波利特、莫特玛、小尼古拉等,都有他们自己的性格(要做到这一点是比较困难的,其它小说如《红楼梦》、《水浒传》也有类似成就)。其次,书中许多人物的性格,都在不断变化。如皮埃尔,从单身到结婚、从私生子到继承人、从海伦到娜塔莎、从雅各宾派到共济会、从战争前到战中到战后、从贵族老爷到俘虏再到释放、从初出道时的年轻气盛到后来的好学深思,他的性格一直处于一种无法停止的状态,每经历一件事情,他都会产生一些新的想法,并在不知不觉中完成自身的转变。
再如安德烈,他的一生经历过很多大的变故,从军、负伤、丧妻、对娜塔莎的爱情及娜塔莎的变心、还有死亡。相比皮埃尔而言,他的性格的变化是比较突然的,这与他所处的环境及自身特点有关。娜塔莎的变化最大,尤其是与皮埃尔结婚后,她由原来那个活泼、快乐、爱唱爱跳的小姑娘变成了一位不修边幅、甚至有点吝啬的母亲,以至杰尼索夫再次见到她时,竟会大吃一惊。但,无论这些人物的变化多么不可思议,我们都会觉得它合情合理,提不出任何异议,似乎一切事情就应该这样。而且,无论他们怎样变化,皮埃尔还是皮埃尔、娜塔莎还是娜塔莎、安德烈还是安德烈,他们天生具有的根本性特点是永远不会改变的。这就是托尔斯泰的高明之处,他总是能够站在一个客观的高度,从客观上描述并观察人物的性格,而不因为任何主观因素来刻意创造。表面上看,这种旁观者的白描手法似乎缺乏情感,太过冷峻,但如果往深处挖掘,你便会发现,托尔斯泰其实在他笔下的人物身上寄寓了很多东西,包括这个世界上最为深沉的感情和悲悯。也正是这种最深沉的感情,才使得托尔斯泰与他所热爱的东西始终保持着一定距离,他可以客观地评判,却很难一厢情愿地投入。
记得高尔基在致契可夫的一封信中说:“您可知道,在您的戏中,我觉得您处理人物比魔鬼还要冷酷,您对待他们像雪,像风雪一样的冷。”可就是《万尼亚舅舅》这部戏却使高尔基感动得哭了。读《战争与和平》也让我有类似的感受。
《战争与和平》给了我许多东西,包括宇宙万物运行的道理、人生的启发以及心灵上的慰籍。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皮埃尔这个人物,并在精神上把他当作一个知心朋友来对待。他随和、善良、落拓不羁、贪享受却又没有贵族老爷的架子,常常沉浸在精神世界里以至于显得魂不守舍,这些特点都让我感到亲切。娜塔莎很可爱,不过略显轻浮了些,所以一经阿纳托里诱惑便放弃了对安德烈的爱情。经历了战火洗礼后的娜塔莎沉稳多了,成熟多了,但同时她又失去了以往的活泼与快乐。安德烈则是另一种性格,他冷峻、聪明、善良、敏感,但遇事往往缺乏皮埃尔的那种宽容气度,所以常常后悔。安德烈的死很可惜,但除此以外,我们找不到一个更好的结局来安排他,毕竟在临死时他彻悟了。
《战争与和平》里面有很多精彩的片段,值得我们咀嚼回味,如罗斯托夫一家因战乱迁出莫斯科时娜塔莎与皮埃尔告别的场景。娜塔莎从车窗里探出头来,看到穿着邋遢匆匆走过的皮埃尔,就向他打招呼。他们简单聊了几句,皮埃尔因为痴恋娜塔莎又考虑到自身的处境而显得漫不经心,最后他向娜塔莎挥手道别:“明天,不!再见,再见了。”随即停下脚步落在了马车后面。娜塔莎则好一阵子还把头伸出窗外,对渐渐远去的皮埃尔露出亲切、快乐的微笑。
这一段特别使我感动,虽然他们之间的谈话非常平淡,几乎没有什么出奇的地方,但我仍然可以感觉到战争阴影下人与人之间的依依真情。尤其是皮埃尔那句:“明天,不!再见,再见了。”更加可贵。他似乎觉得这一分别,与娜塔莎将永无再见之日,战争逐渐临近,明天风雨不定,所以说出这么看似不经意却沉痛之极的话来。
有人说,托尔斯泰那种僧侣式的不抵抗主义使得他像个可笑的懦夫;又有人说,托尔斯泰属于农民阶级,他所提倡的农民宗法制观点带有很大局限性。对此,我要说,我们这个世界所缺乏的正是托尔斯泰的不抵抗主义。因为人类太好胜了,他们不但要超过自己的同胞,还想进一步征服那生养自己的大自然。很明显,人类是不可能征服自然的,他们将为自己的好胜付出代价,酸雨、臭氧层空洞、大气变暖,这一系列的事实难道不正说明了这一点吗?至于所谓的农民阶级局限性,那是不值一哂的,如果拿阶级来划分托尔斯泰这样一个伟大而超前的人物,就好比用米尺丈量地球,可笑透顶。
不管怎么说,托尔斯泰都是一位伟大的人物,他的思想是很多人无法理解的,所以,我们没有资格站在这么一个伟人面前指手画脚。尽管他不抵抗,偏向农民,但这毕竟是他自己的个性,像很多其他人的个性一样,我们没有理由不尊重。而且,我更认为,正是因为这种独特的个性,托尔斯泰才成其为托尔斯泰,否则他只是一介庸夫罢了。
《战争与和平》究竟是一部什么样的作品呢?托尔斯泰曾经说过:“它不是传奇,不是长诗,尤其不是历史记事。《战争与和平》只是作者想借以表达和能够在其中表达他所要表达内容的那种形式。”他说的是实话。孟子也曾有过类似的言语:“吾辞达而已矣。”辞能达意,就这么简单。托尔斯泰认为,文学只是表现思想的一种形式,作为形式,它远不如内在的灵魂重要。后人读《战争与和平》,往往呼为史诗,那样其实正好违背了托翁的意愿。真正读懂《战争与和平》的人,最终会发现,这是一部思想的结晶,却非文学。而小说的作者托尔斯泰,则纯然是一位伟大的思想家了。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趣。仿佛就像看到了幼年的鲁迅先生,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与昆虫为伴,采摘野花野果,与伙伴一起捕鸟,虽然总捕不到很多;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住心中的孩子气,当读书入神时,却没发现学生们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令人回味,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文章表现了作者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被父母,家奴管着。回忆起我的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小时候,在田野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花一会儿就枯萎了,但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
如今,田野上了造起了楼房,而我在紧张的学习之中,因此感受不到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却仍旧向往着,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读过文章后有了许多感动。虽然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乱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初读《边城》中的这些选段时,我完全不明白作者想要表达什么,只是其中的人物——翠翠,一直吸引着我…
选段中大部分以翠翠的回忆写了一系列的事:与爷爷观船赛、码头上邂逅二老傩送…但作者似乎毫无线索的将翠翠生活的琐事串联起,我只是越发奇怪:
就说“二老傩送”吧,作者为何花大量笔墨写了段他与翠翠间的对话,并多次出现在后文翠翠的话语中。我认为,只是认为,这一定有什么关联,加之我多年“偶像剧”的经验,莫非翠翠对二老有意思的爱慕?其实这也并不奇怪,都说女人的心像装满水的玻璃瓶,虽然已经满满的,但看上去还是什么也没有,让人捉摸不透。这一点作者是体现在了翠翠的身上的:文中,她多次提及“二老”这个名字,但似乎又在刻意回避些什么;其次,她也经常联想到与二老有关的“青浪滩”、“顺顺一家人”等事物。最重要的是作者在文中特意安排了两人的初次相见——一个傍晚的码头,比起电视中的狗血且做作的剧情,这已经很朴素了。之后,作者又写“翠翠总觉得在日后的几个节日里,没有那个端午美”、“翠翠偷听爷爷们的对话,得知二老在青浪滩过端午,心里怪怪的”,以及最后的翠翠拒绝爷爷再去城里看船,但是又思念二老的矛盾心理,正是翠翠心里一丝丝的情愫,印证了歌德的那句话——那个少年不钟情,那个少女不怀春?
于是在作者的笔下,娓娓写出了一个多情、含蓄的少女形象,对于感情有着朦胧的渴望和追求,但是内心又过于矛盾和羞涩,因此不敢于表达自己真实的内心世界,然而她又是那么的单纯和善良。
但在一道课后练习题中问道:“为何翠翠的爱情会以悲剧结局?”
由于没有阅读全文,我无法得知。但我猜测,只是大胆猜测:是因为翠翠的性格所造成的。含蓄多情,在某种意义上也就是不敢爱不敢恨、多疑,对于自己真实的情感,她不敢主动去面对和承认,只是一味的逃避和退缩。另外,她不敢于尝试,只是等待,等待着他人来向自己主动,这就发展成了一种被动。因此也许这就是她爱情的悲剧的最终原因。那么我们又何尝不是?
平时的生活中,对于亲情、友情、爱情,我们要敢于表达自己最真实的看法,任何感情都一样。如若我们只是不说,那么我们的家人、我们的挚友、我们的恋人又怎会明白我们有多么爱他?所以,我们要敢爱敢恨,处于主动的地位,不然你周围的人会因为你的被动而离你而去。许多的机会亦是如此,若不珍惜和把握,失去之后我们只能“惆怅而独悲”。
拓宽来看,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住着一个多愁善感的翠翠,因此我们更应该学会努力争取自己的幸福和快乐,所以珍惜吧,这样生活才不会以悲剧而终。
《百年孤独》,真是一本好书,当我决心要写这本书时,我竟不知道我的文字够不够分量去评价它。自己不是一名专业的文学评论者,不过作为一名学生,一位读者,我觉得,这本书写的真不错。借鉴一位网友的话,读外国名着,翻译者很关键,而我好像是恰恰读了一本不错的译版,整本书从头至尾,就像是作者的经历过的生活,虽然是第三人称写的,但还是有一种真实而奇特的感觉。
说实话,第一次读这本书时,翻开第一页,看到第一段文字,脑子里顿时一片发麻,虽然开始是一段优美的环境描写,但看着密密麻麻的文字,还有绕来绕去的语言,感觉这本书一定很难读。后来我发现,书真的不好读,可是我居然停不下来,一口气读完了全书。读完全本,合上书,再看看书的封页,“百年孤独”四个大字,顿时有一种难以表达的惆怅与失落感涌遍全身,这可能就是整本书的伟大之处吧,让人从书中感受到现实。
偶尔在另一本书中看到了作者的简介,我感到大为震惊,原来作者和中国还有一段崎岖历史。在1990年,作者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曾到访过中国,然而看到了当时中国随处可见的盗版作品,愤怒至极,并表示他死后150年内不授权中国出版他的作品。20xx年,马尔克斯再次到访中国进行两个月的考察,并在20xx,中国才终于获得《百年孤独》的出版授权。看来《百年孤独》在中国并不是一帆风顺,不过这些丝毫不能影响一本着作的质量,相反,这段崎岖的历史更给了《百年孤独》这本神秘着作,更加丰富的神秘色彩。
《百年孤独》,全书讲述了布恩迪亚家族的兴衰历史,从定居马孔多,到全镇消失在大风中;从第一代人的探索与衰败,到后来六代人的奋进与颓废;从一个与世隔绝的小村落,到后来变成一个复杂奇特的“人群聚集地”,整个家族与村落的发展,细腻的与整个世界的变化结合到一起,既是对孤独的诠释与理解,又是对当时世界的映照与感触。全书充分发挥了魔幻现实主义的独特魅力,既像是对一个家族的真实描写,又如同一个神话故事,书中语言巧妙,神奇而不可思议的故事几乎每一章节都有,但在传奇中不失真实感,细腻的人物刻画和环境描写,让情节有条不紊的发展下去,在看似普通的家族发展过程中,让读者感受到一点点侵来的孤独之感。直到读完全书的最后一刻,一种强大而又莫名的感觉出现,于是自己终于明白了,这就是孤独,这就是百年孤独的灵魂所在。
不过说实在的,读这本书真的需要强大的想象力和耐心,因为作为一本大书,语言说不上优美,结构说不上巧妙,而唯一却又最能吸引人的,就是故事看似平常却有极大吸引力的情节,一个家族的一个个小故事,一章一章,好像平平淡淡,但就是这种平淡让读者能真正进入到书中,直到读完,才发现原来家族变化了这么多啊。可又是这种看似平淡的描写,要求读者有足够的耐心,又因为这是一本外国名着,对于中国读者来说,最头疼的就是相似甚至重复的人名了,再加上复杂的人物关系,没有强大的想象力与耐心,真的很难把全书读完。可这又正是一本着作的伟大之处,只有读完了全书,书中的灵魂才会一下子贯穿读者全身,让读者感受到书中浓烈的精神。
值得庆幸的是,我确实把书读完了,我确实没有半途而废,所以我能看到了如此震撼的故事,如此伟大的着作。今天我又再一次拿起这本书,又再次认真的看了看极富震撼力的文字——《百年孤独》!
在他沉着冷静地讲着一些令人毛骨悚然或者幽默荒谬的故事的时候,他的背后也有一个人,一个如他笔下所写的那个魔幻现实主义世界中,坚定地站稳现实主义大地的乌苏拉,她永远不会像她疯狂的丈夫奥雷良诺?布恩地亚那样想:“咱们很快就会有足够的金子,用来铺家里的地都有余啦。”——对乌苏拉来说,地就是土地,不是金子铺成的。正是这个朴素的理念支撑着魔幻现实主义世界的天空。马尔克斯的妻子也是这样一个女人,可以说,是她,为马尔克斯魔幻现实主义之笔注入了墨。正如作者所说:没有梅塞德斯,我永远也写不成这本书。
梅塞德斯是马尔克斯的妻子。
那可能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马尔克斯带着一家人准备去旅行,就在旅行的路上,他突然恍然大悟,他应该像他的外祖母讲故事那样写一本书,写一部拉丁美洲百年孤独的历史,跟着他这个想法而来的就是《百年孤独》著名的开头: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然后,他们放弃旅行,一家人的车停在马尔克斯写字台上。
马尔克斯为了写《百年孤独》,把几个月前买的一辆小车抵押了出去,把钱如数交给了妻子梅塞德斯,心里想着还够六个多月的——他认为他六个月时间能写完这本书。结果,马尔克斯用了一年半时间才写完这本书。钱用完了,梅塞德斯一声没吭。马尔克斯不知道妻子是怎么让肉店老板赊给她肉、面包师赊给她面包、房东答应她晚交九个月房租的——梅塞德斯瞒着丈夫把所有事情都承担下来了,每隔一段时间还给丈夫送来张稿纸。——少了什么也不能少这张稿纸。
梅塞德斯当然没有亲笔写《百年孤独》,但她和丈夫一起经历了写作的过程,马尔克斯写完让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死掉的那章,浑身哆哆嗦嗦地走上三楼,梅塞德斯正在那儿。她一看作家的脸色就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
“上校死了”她说。
马尔克斯一头倒在床上,整整哭了两个钟头。
也是她亲自到邮局去把这篇她没看过的《百年孤独》手稿寄出去的——她拒绝看手稿,我怀疑她多少也有些胆怯。她边走边想:要是到头来这部小说被认为很糟糕可怎么办?那时候,她脑子的库房里是否堆满了欠下的面包肉和稿纸?正如人们评价《百年孤独》中那些拉丁美洲的妇女们一样:妇女们不仅保证了这个家庭的不断香火,还保证了这部长篇小说的连贯性。面对《百年孤独》,梅塞德斯也应该得到这句话:孤独的血液。
无怪乎马尔克斯花了那么长时间去写出这本书,它的确与我之前所看过的很多小说都不一样。情节的高度密集造成了表达空间的压缩,因为篇幅摆在那里。
整本书数十万字中的大部分是马不停蹄的快节奏情节发展,而作者的表达并没有刻意地塞进字里行间,而是靠着整个情节的情绪基调的不变来达成。小说中情节的发展一日千里,而整本书的情绪却如一只巨大的木桩钉进了大地一般纹丝不动。作者正是用这种手法来凸现出这种一成不变的情绪,那就是深深的孤独之感,也正是因此我感觉到布恩蒂亚家族百年间数代人的性格核心几乎并没有什么改变。这个家族就像河流中的一块石头,抵挡得了过去,却无法与未来同行。
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第二代人中,何塞·阿尔卡蒂奥的死。他被不知从何而来的子弹击中,血液在大地上流淌,穿过了整个马孔多,避开了所有人的眼睛,绕过容易被弄脏的地毯,一直流到正在厨房忙碌的乌尔苏拉面前——乌尔苏拉才是这个家族数代人真正的精神支柱。
何塞·阿尔卡蒂奥是第一个死去的布恩蒂亚,流出来的是孤独之血。火药的硝烟气味久久不散,萦绕在他的房子里,萦绕在他的墓地中,直到很多年后才被香蕉公司用水泥封住。
那一刻,我感觉到了贯穿百年的孤独那彻骨的荒凉。
今年暑假,老师让我们阅读冰心奶奶的作品,带着这一任务,我认真又仔细地阅读了一篇又一篇,《烦闷》、《繁星》、《春水》等。其中,冰心奶奶的《小桔灯》,带给了我无尽的思索和深深的启迪……
文章中的主人公是一位七八岁的小姑娘。他的爸爸是一位地下党员,不在家;妈妈因为遭到特务的殴打而吐血了。面对这些困难,小姑娘不但不害怕,还表现出了无比的乐观、勇敢和镇定。她跑了很远的山路,去帮妈妈找医生,希望能治好妈妈的病;她坚信爸爸一定会回来的,妈妈的病也一定会好的!所以她对冰心奶奶说:总有一天革命会胜利,大家的生活会好的!多么乐观开朗的小姑娘,多么坚强勇敢的小妹妹啊!快过年了,虽然她和她妈妈的年夜饭只有红薯稀饭,可是,她还做了一个特别精致的小桔灯送给冰心奶奶。有了这盏小桔灯,走山路就更安全了。她的周到、乐观和坚强,让冰心奶奶打从心里佩服和喜欢这位小姑娘。再想想自己平时的表现,遇到困难总是退却,理所当然地让爸爸妈妈代劳了;每天早晨看着整橱子的衣服还要挑三拣四的,真是不懂事啊;
而我虽然比小姑娘大,却是多么的幸运、多么的幸福。革命胜利了,大家的生活好了,过上了幸福地生活!我也知道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是无数像小姑娘的爸爸妈妈那样的英雄用许多鲜血换来的;我们忘不了这些英雄的先烈们!我更知道,我们应该好好珍惜,努力学习,长大后报效祖国,让我们的祖国越来越繁荣、越来越昌盛!
小桔灯,你是一盏永不熄灭的明灯!
变化会不断的发生,这是很自然的事,不管你是否希望如此。只有当你不希望变化,也不想追寻变化的时候,变化才会让你感到吃惊。
――引子
“当你发现你会找到新的奶酪,并且能够享用它时,你会改变你的路线。尽早注意细小的变化,这将有助于你适应即将来临的更大的变化,随着奶酪的变化而变化,并享受变化……”
你或许会惊讶一本看似平凡且短短只有4万多字的寓言故事却着实无法忽视的巨大能耐,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道理给人们带来的前所未有的视角震撼。无论你在世界的哪一个角落,这则寓言都简单而贴切的为你的生活阐述了这样一个挥之不去的真谛。
我喜欢这本融合了不同口味又轻松愉快地澄明了混沌生活的寓言书,因为它有着看似不起眼却耐人寻味的独特气质。
书中叙述了以两只小老鼠“嗅嗅”“匆匆”和两个小矮人“哼哼”“唧唧”为主人公的哲理故事。
他们生活在一个神秘的迷宫里,竭尽所能地寻找能滋养他们身心、使他们快乐的“奶酪”。有一天,他们同时发现了一个储量丰富的奶酪仓库,便在其周围构筑起自己的幸福生活。很久之后奶酪莫名消失了!这个突如其来的变化使他们的心态暴露无疑:嗅嗅、匆匆随变化而动,立刻穿上始终挂在脖子上的鞋子,开始出去再寻找,并很快就找到了更新鲜更丰富的奶酪;两个小矮人哼哼和唧唧面对变化却犹豫不决,烦恼丛生,始终固守在已经消失的美好幻觉中追忆和抱怨,无法接受奶酪已经消失的残酷现实。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唧唧终于冲破了思想的束缚,穿上久置不用的跑鞋,重新进入漆黑的迷宫,并最终找到了更多更好的奶酪,而哼哼却仍在对苍天的追问中郁郁寡欢……
这样一片共同的蓝天下,在终有一天会安静的世界里,你可曾听见那些微弱的呼唤,象是独自穿越了冗长黑白线条的五线谱,为来不及回首的过去温柔地画上休止符。
“如果你不改变,你就会被淘汰,如果你无所畏惧,你会怎样做呢?”
我们所亲眼目睹到的每一块“奶酪”都将是在人生道路上的无形障碍抑或是所谓的虚拟幸福,世间万物往往稍纵即逝,世界从某个不明的开端就开始变化无常,我们唯一可做的就是穿上跑鞋蓄势待发。
那么,现在的你是否仍经历着奶酪带来的那些不得不的漫长等待呢。是否对未知的人生而手足无措呢?
如果你说是。
《谁动了我的奶酪》会给你一份完美的答卷。
如果阳光开始在脚下庞大的城市里融化出金色的街景,如果傍晚开始有大朵大朵红色的云朵毫无畏惧地汹涌而来,如果无数成灰的蜡距开始亮过密密麻麻的闪烁灯,如果指针开始悄无声息地逆向行走……无数的如果,在千变万化的世界纵横交错成茂密的绿荫。这一切一切的未知的预言是否就证明了‘世间唯一不变的就是变’这个真理呢。
偶然得知,我手上的这本书,是中国第一次获得正式授权出版的。以前多少名人,包括深受马尔克斯影响的莫言,翻阅过的《百年孤独》,都是盗版。突然觉得它分外珍贵。
说的是孤独,看见别人写的读后感都是围绕着这两个字而写。不不不,你们都搞错了,不是文艺青年自己喝着咖啡所发出孤独的感叹,不是非主流们黑白人生的孤独,更不是每天宅在房间里没朋友的那种孤独。
这种孤独,是一个根深蒂固,天生性格的,非一般外物所能改变。是一种追求理想过后,发现这种追求根本没有意义,多年来的精神支柱突然消亡所带来的那种孤独与彷徨,正如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被迫发动三十二场战争,打破与死亡之间的所有协定,并像猪一样在荣誉的猪圈里打滚,最后耽搁了将近四十年才发现纯真的可贵”。也正如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一人,追求科学而最终精神失常,被捆在树上至死。
最奇特的莫过于整个马孔多都陷入了失眠症的泥潭里,一直不睡觉,但却一直遗忘东西,不得不在每样东西上贴上标签,杯子、碗、凳子之类的。这是一个民族的孤独,他们盲目地追求,只知道不停地往前走,却不知道自己在追逐什么,而身后的事物——历史,却被他们渐渐遗忘。而生活在这里的何塞家族,一共经历了六代,但每一代却只是第一代的轮回,改不了那种流淌在血液里的盲目,向往虚无的东西。
但马孔多的女人们却是坚强独立。她们务实勤奋,乌尔苏拉照顾全家,开糖果店赚钱不断修建家;阿玛兰坦热衷于刺绣;蕾梅黛丝则心地善良。而她们都带有传奇色彩:乌尔苏拉活到一百四十岁,阿玛兰坦和死神对话,而蕾梅黛丝则飘上天去了。
马尔克斯的这番回答,正是对马孔多的孤独的最佳解释。
为了看《雷雨》的话剧,我这两天做足了功课,重新翻看了《雷雨》原著,这个全长4个多小时的剧目,无疑是中国话剧艺术的经典。但是为了观众和演员着想,一般会删去剧中的一些不太重要的情节,尽量压缩时间,本次整个剧目时间为3小时。看完的时候,我们刚好赶上最后一班会学校的公车。
《雷雨》的故事我再多说无用,评论更是谈不上了,只是想说说我看完之后的些许遗憾。
首先,删掉了序幕和尾声。如果加上这两幕的话,估计观众们就该在剧场里面打地铺了,所以也无可厚非。不过,正如曹禺先生在《雷雨》的序中说的那样,这两幕,即使让观众入戏,也是送观众回家。有了他们,观众可以更好的欣赏整个四幕戏,也可以更好的回家。确实,在全局的最后一幕,当曹先生把全部的矛盾和波澜向观众展示之后,我们的心是不能平静的,如果没有尾声感觉就是如鲠在喉,不上不下。不过,在戏院中,冗长的观众须知,代替了序幕,演员的谢幕代替了尾声,一部经典就这样去头去尾,让人不能尽兴,实在可惜得很。
如果说删掉序幕和尾声是不可避免的话,那么对于作品主要内容的删减就让我十分失望。
一只全身漆黑的天鹅,沈石溪赋予了它人类的感情与智慧;一个背负使命的猎人,沈石溪赋予了他女子般的温柔与体贴;一段人与自然的情谊,沈石溪赋予了它生死相依的感动。
初读这本书,我以为它只是一本普通的动物小说,诉说着猎人约翰·威廉斯与黑天鹅紫水晶生活的点点滴滴。随着我对这本书的深入,我发现它更像是大自然的叹息与不满,呵斥着人类因贪婪而肆意破坏自然的愚蠢行为,低吟着自己受到创伤的悲哀。沈石溪希望人与自然能够和谐相处,他将自己的期望寄托在这只黑天鹅身上,送到读者心中。就像严春友说的:“我们再也不应该把宇宙的其他部分看作只是我们征服的对象,再也不应该把其他生物仅仅看作我们的美味佳肴,而首先应该把它们看作是与我们平等的生命。”
在沈石溪笔下,一只微不足道的残疾天鹅幼崽都值得猎人用生命去保护,而在现实世界里,一只贵为濒临灭绝的珍稀动物都有可能成为猎枪的耙子。为什么会造成这种残忍的对比?这恐怕要问问那些被金钱蒙蔽了的心。沈石溪用自己独有的文笔告诉世人:放下手中的猎枪,不要再让人与动物之间的怨恨延续。当我们砍伐苍天大树时,只听到耳边金币碰撞的声响,却忽略了树木那好似哀鸣的落地声;当我们猎杀动物时,只看到眼前的山珍海味,却忽略了动物那好似抗议的鲜血。这时的人类对大自然没有一丝爱怜,沈石溪正是用笔做武器,来反对这个冷血的世界,也号召每个人,从小事做起,善待自然。
在黑天鹅紫水晶的生活里,有和平、有杀戮、有幸福、有痛楚,让我感动的不只是人与自然的和谐,还有感人至深的爱,紫水晶对小天鹅崽的母爱,约翰·威廉斯对紫水晶一家的关爱,约翰·威廉斯的祖先希望自己的后代拿黑天鹅的血来祭奠他,而约翰·威廉斯却用自己的生命在守护黑天鹅。不仅仅是因为他令紫水晶的丈夫丧命的内疚,更因为他爱护动物善待自然的本性。如果每个人都能够像约翰·威廉斯一样,与大自然的一切和平相处,那么世界会更加美好。善待自然,就是善待自己。
“鲁家小姐”——四凤。这是个可怜的角色,多年的风雨洗礼后,再回到周公馆,看到和听到周扑园对她所做的保留,看到自己的相片时也许内心象打翻五味瓶一样的难受,也惊愕,也愤恨,也想忘记。但是命运的巧合想圈套一样牢牢锁住她,接女儿回家的日子竟成了世界末日,葬送自己的女儿,儿子……
没有哭泣,没有眼泪,这个满目沧桑的老人,是这么坚强的过了这么多年吧……
雷雨还在疯狂咆哮,一声枪鸣后:
“萍……”繁漪真的疯了。
“萍儿……”周朴园终于要挽留儿子了。
幕拉下,客厅安静了。是的,雨后就不再闷热了。
死是最美的结局。周冲最单纯的爱终于可以陪着四凤了,四凤也不会在迷藏似的躲藏了;如果没有死,专制,残忍,又道貌岸然的周朴园永远也不会发现比封建礼教更重要的是家庭。要不是那样的结局,我想繁漪会抑郁地终老,被青春遗弃,被爱情遗弃,被思念吞噬,最后被现实毁灭。
如果说,我说如果,结局是,四凤接受了周冲,周冲也按自己的心愿,给了四凤知识,但是谁说周朴园有爱情的当初不是周冲呢,有了知识的四凤又会成为是另一个侍萍的轮回。
一场雷雨,就让命运到此为止了。
安娜的惨死从多方面揭发和控诉了沙皇俄国特别是它的上流社会的腐败和黑暗。作家以令人信服的艺术力量表现了安娜的死是安娜的必然结局。他把安娜的命运写成一个悲剧,体现了生活自身的逻辑。安娜的命运,很值得同情,更值得我们认真的思索。她被逼上绝路,是社会的罪过;她的死,更是对黑暗社会的一个反抗,她对自由爱情的追求,对真挚诚恳的向往,对自身人格解放的渴求,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特别是在今天要求妇女解放的时代,这一种悲剧给我们的启示,更是深远而恒久的。
关于安娜这个形象,自其诞生以来,古今中外,众说纷纭,不同阶层不同世界观不同时代的人都有不同的观点。安娜是一个性格极其复杂,极其矛盾的形象,有她积极、进步的方面,也有她消极、落后的一面,今天如何全面深入地分析她的性格,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仍具有很深刻的意义。
当我决定要拿起这本书的时候,我就知道我一定会中途放下,想要放弃继续阅读。幸好,我还是坚持下来了。
《百年孤独》写的是布恩地亚一家七代人充满神奇色彩的坎坷经历。七代人,这实在是一个太复杂的过程,太多人的一生在这本书中终结,终结他们孤独的一生。
孤独,人们都说诗人是孤独的,他沉浸在自身的世界里。孤独与寂寞是不一样的,孤独的人有一颗充盈的心,他的世界充盈得不需要任何人陪伴,他的世界有他一个人已足够丰富。而寂寞的人有的是一颗空虚的心,他急切渴望有人在身边,他害怕一个人。纪伯伦说过:孤独是精神活动的密友。布恩地亚家族的成员,各自生活在自己的孤独的堡垒中,不需要别人的关注,构建起密不透风的围墙,进行着自己的精神活动。
不过《百年孤独》中的孤独似乎正如前言中所说,是一种因为不能掌握自身的命运而产生的绝望、冷漠和疏远感。在这个家族之间,我无法感受到亲人之间心心相印的感情。每个人都习惯了活在自己的孤独世界里,用自己的方式隔离了外面的一切。没有信任和了解,亲密和沟通的世界注定是孤独的。
奥雷良诺上校周而复始地制作他的小金鱼,做了化掉,化了再做;阿玛兰塔为自己织裹尸布,日织夜拆;俏姑娘雷梅苔丝每天在浴室里整小时整小时地消磨时间……我觉得最奇怪的是雷蓓卡,一位吃泥土和墙上石灰的寡妇。一个吃泥土来排遣自己的孤独的人,这是她寻找的摆脱命运的办法吗?
书中有很多无法正常想象的情节,就比如奥雷良诺上校一次又一次面对死亡,但是每一次他都还是活了下来,一种幸运让生命继续。还有他的十七个模样、不同类型、肤色各异的儿子,但他们都取了奥雷良诺这个名字,并且都带着落落寡合的孤独神情,“他们尽管相貌各异,肤色不同,脾性、个子各有差异,但从他们的眼神中,一眼便可辨认出那种这一家族特有的,绝对不会弄错的孤独神情”。
作者的内心或许是希望人们能团结起来,用一种和谐、温情的气氛去感染自身,将孤独的心释放,不要再被自认为在自己世界就会安全的孤独想法束缚。因为加西亚·马尔克斯说过:“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
最后,作者没有为马贡多和布恩地亚家族规划一个令人欣慰的结局,相反却让他们在一阵狂暴的飓风中彻底从地球上,消失了。
背影是真的,人是假的,没什么执著,一百年前,你不是你,我不是我。
悲哀是真的,泪是假的,本来没因果,一百年后,没有你也没有我。
就用这句《百年孤独》中的话结局,这种孤独真是悲哀的沉默,无言的冷漠。
但愿我们不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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