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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校园网管理制度(精选32篇)

作者:管理员日期:2024-08-19人气:9

导读:中学校园网管理制度(精选32篇)中学校园网管理制度 篇1  校园网主要为我校师生员工教学、科研、管理等信息交流服务。我校校园网的管理及使用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达到安全、稳定、高效的目的。为了保证校园网的正常使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校园网中的计算

中学校园网管理制度(精选32篇)

中学校园网管理制度 篇1

  校园网主要为我校师生员工教学、科研、管理等信息交流服务。我校校园网的管理及使用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达到安全、稳定、高效的目的。为了保证校园网的正常使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校园网中的计算机设备使用对象为教职员工和全体学生。

  二、校园网的使用及管理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规矩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利用网络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黄色的信息。不得向学校、单位或他人发送恶意的、挑衅性的文件和商业广告。在使用因特网接入时,应遵守INTERNET的.国际惯例和我国的有关政策,自觉不看、不传、不信各种“黄、毒、赌”及其他不良信息。

  三、任何人不得在网上散布、下载、传播任何计算机病毒,一经发现将移交法律部门处理。

  四、任何人不得盗用他人网址非法上网;不得盗用他人E-mail地址;不得盗用学校名义进行任何网上的非法操作。

  五、任何人不准以任何理由,借助任何工具、采用任何手段擅自修改校园网中计算机终端的系统参数。安装、删除软件须经网络管理员允许。

  六、对违反本管理条例的人员,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将根据有关法律条文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如发现计算机硬件人为损坏,按《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办法》处理。

  七、任何人发现网上任何异常现象(包括故障现象)都应及时与值班教师或网络中心管理人员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处理。

  八、有义务和责任举报任何人的非法行为。

  九、任何违规操作者一律由个人承担经济处罚和法律责任。

中学校园网管理制度 篇2

  1、必须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

  3、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

  4、校园网实行统一管理、分层负责制。网络中心对学校资源进行管理,各位教师应积极参与管理维护。

  5、严禁任何单位和用户将计算机擅自联入校园网。入网单位和个人要办理入网登记手续,签署相应的`安全保密协议,并自觉遵守有关规定。

  6、凡存储有可能涉及到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及不宜对外公开信息的计算机严禁联入校园网。

  7、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由系统管理员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严禁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上网。

  8、校园网工作人员和用户如在网络上发现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有义务及时上报网络管理员,并保留原始记录。

中学校园网管理制度 篇3

  计算机校园网是学校教育信息传输的"高速公路",是对外交流信息的窗口,为能有效地发挥和充分利用校园网的信息资源,保证教育信息高速公路的畅通,特制订本规定。

  一、校园网系统涉及学校各个部门的信息资源和机密,如有破坏和损坏,将给学校带来严重的危害。因此,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校园网系统的文件和数据,不准改动计算机的系统设置。

  二、树立正确的计算机职业道德,禁止在校园网上炫耀编程技巧,禁止非法拷贝和下载软件。

  三、在校园网上,禁止使用盗版软件,不允许玩电子游戏,不允许无关人员使用,也不允许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四、利用校园网及资源编制的程序、数据库、CAI课件、文档资料等软件的知识产权属学校所有,未经学校有关部门同意,不得向外交流,不得占为私有。

  五、为保证校园网的安全,人人都要预防计算机病毒,堵塞病毒传染渠道。外来软盘、光盘必须用病毒检测程序确认没有病毒后才能在校园网上使用。

  六、及时保存程序和数据。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个人使用的数据一般自行存放。

  七、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八、各处室部门和年级组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管理员应经常测试计算机设备的`性能,发现故障及时通知教务处处理。

  九、各处室部门和年级组应认真做好本单位所有计算机的养护和清洁卫生工作。教师在使用计算机时不得再做有影响计算机性能的事。

  十、教务处将定期对各单位的计算机使用、管理及清洁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若有违反本规定的,报校有关部门处理。

中学校园网管理制度 篇4

  一、计算机教室是现代教育技术的重要教学场所,供师生教学、培训使用。

  二、学校安排专职或兼职管理员负责计算机教室的日常管理、使用、保养、维护、安全工作。

  三、做好计算机及辅助设备、软件及有关文件资料的登记造册工作。要分类编号定位,逐一登记入账,做到账据齐全、账物相符。要严格损坏赔偿、报废审批手续。

  四、做好计算机教室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室内整洁的良好环境。

  五、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雨季和假期要定时开机。严控外来磁盘、光盘和优盘等存储介质的使用,定期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测和杀毒工作;定期对各设备进行检修,作好记录;要有防尘、防潮、防高低温、防晒、防静电等措施。

  六、建立工作日志,记载每天计算机教室的日常工作情况。建立每台计算机的使用、保养、故障维修的技术档案。

  七、加强防火、防盗的安全保卫工作。机房内严禁明火并合理配置消防器材,管理员应正确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下班离开教室时,管理员要负责关闭电源、锁好门窗。

  八、严格遵守《中小学计算机操作规程》。如发现机器有异常现象及时通知管理员。禁止擅自拆装硬件,凡有人为损坏,查明责任、照价赔偿。如系故意破坏,除赔偿外,还应处以罚款并给予纪律处分。

  九、计算机教室的`服务器必需提供可供学生学习的信息内容,任课教师必须对上机学习的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做到有问必答。

  十、禁止使用人员对计算机教室机器的系统软件进行删改,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安装应用系统软件,不得通过本教室机器传播病毒、攻击性程序,以及有不健康内容的文件。

  十一、个别师生要求在课外进入教室上机操作,需经分管领导或机房管理员同意。

中学校园网管理制度 篇5

  第一条网络中心将根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和数据信息的保密性,为用户设置帐号,并进行统一管理。

  第二条网络中心用户管理员进行帐户设置和管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向其他任何人员泄露帐号信息。

  第三条用户管理员对用户帐户进行规范管理,建立完整的`帐户规划表,帐户文件必须加密,密钥由帐户管理员专管。

  第四条用户在使用自己的帐号时要注意安全、保密,防止他人有意或无意窃用自己的帐号,更不允许将帐号告诉他人,以防造成不良后果。

  第五条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必须立即与帐户管理员取得联系并及时进行处理,管理员要做好处理日志。

  第六条若需变更帐户须报信息中心审批,并遵循先注销,再变更的规则。

  第七条对违反本管理制度者,将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中学校园网管理制度 篇6

  校园网是由学校主办的综合性教育网络系统,其目的是利用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实现各级教育机构间计算机网络互连、信息资源共享并展示学校办学理念、办学特色。为了保证校园网网络系统的安全、保证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维护网络用户的正常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用户在使用校园网发布信息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

  二、用户不得利用校园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利用校园网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淫秽黄色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公共道德的信息和内容。用户在使用校园网时,应遵守网络的国际惯例,不得向他人发放恶意的、挑衅性的文件。

  三、学校对外发布的网站中的内容必须先经单位领导审核。

  四、用户不得利用网络从事正常业务范围之外的活动,不得有经营性的接入服务,不得将网络线路和设备转租别的单位或个人。

  五、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但并不局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对以上行为,如经查实,将给予严肃处理。

  六、所有接入校园网的`计算机必须安装正版防病毒软件,并要定期升级。

  七、用户不得运行影响校园网络系统正常工作的程序、进程等,以免给网络或服务器带来严重的负荷,影响网络内部的通畅联系。

  八、校园网与国际联网的计算机必须在校园网管理部门备案。

  九、校园网络负责人应做好校园网络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中学校园网管理制度 篇7

  一、校园网的安全运行和所有网络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由学校网络管理中心负责。

  二、网络管理中心机房要装置调温、调湿、稳压、接地、防雷、防火、防盗等设备,保证网络设备的安全运行,要建立完整、规范的校园网设备运行情况档案及网络设备帐目,认真做好各项资料(软件)的`记录、分类和妥善保存工作。

  三、除网络管理中心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校园网后台管理端,不得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

  四、校园网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发布信息的学校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校办公室审核备案,由网络管理中心从技术上开通其对外的信息服务。

  五、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账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校园网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六、为防范黑客攻击,校园网出口处应设置硬件防火墙。若遭到黑客攻击,网络管理中心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县以上公安机关报告。

  七、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及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外来软件应使用经公安部门颁发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八、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

  九、校园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分不同的保密等级对学校各部门开放。

  十、对校园网站内各交互栏目实现管理员24小时巡查制度,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专人检查网络运行情况。

  十一、学校网络管理中心必须遵守国家公安部及省公安厅关于网络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合理对系统进行安全配置,落实各项网络安全技术防护措施,完善系统定期维护更新措施,落实垃圾邮件、有害信息过滤、封堵技术措施,严格防范病毒、木马、黑客等网络攻击。

  十二、服务器系统及各类网络服务系统的系统日志、网络运行日志、用户使用日志等均应严格按照保留60天的要求设置,邮件服务器系统严禁使用匿名转发功能。

中学校园网管理制度 篇8

  计算机校园网是学校教育信息传输的"高速公路",是对外交流信息的窗口,为能有效地发挥和充分利用校园网的信息资源,保证教育信息高速公路的畅通,特制订本规定。

  1、校园网系统涉及学校各个部门的信息资源,如有破坏和损坏,将给学校带来严重的危害。因此,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校园网系统的文件和数据,不准改动计算机的系统设置。

  2、树立正确的计算机职业道德,禁止任何危害校园网正常运作的行为,禁止非法拷贝和下载软件。

  3、在校园网上,禁止使用盗版软件,不允许玩电子游戏,不允许无关人员使用,也不允许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4、利用校园网及资源编制的程序、数据库、多媒体课件、文档资料等软件的知识产权属学校所有,未经学校有关部门同意,不得向外交流,不得占为私有。

  5、为保证校园网的安全,人人都要预防计算机病毒,堵塞病毒传染渠道。外来软盘、光盘必须用病毒检测程序确认没有病毒后才能在校园网上使用。

  6、及时保存程序和数据。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个人使用的数据一般用U盘存放。

  7、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8、各处室部门和各办公室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系统管理员应经常测试计算机设备的性能,发现故障及时通知电教中心处理。

  9、各处室部门和各办公室应认真做好本单位所有计算机的养护和清洁卫生工作。教师在使用计算机时不得再做有影响计算机性能的事。

  10、现代信息技术中心将定期对各单位的计算机使用、管理及清洁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若有违反本规定的,报校有关部门处理。

中学校园网管理制度 篇9

  1、根据学校安排及学科特点,及时、科学、合理地编排各年级的课程表,负责教师分工安排表、时间表、校历表、课程表、成绩统计表等各项表格的排印工作。并负责全校调课安排。

  2、负责全校教学常规(备课、教案、上课、听课、缺代课、作业批改等)的检查、记录、统计工作,并及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教务主任和主管校长。及时印制、收发好教务处各类常规表册(包括成绩册、成绩统计表、听课记录及常规量化表册)

  3、协助教务主任组织期中、期末考试、升学考试的考务工作,负责各种考试成绩的汇总和统计,负责各种考试成绩表格准备、使用和保管,负责各科教师用的成绩册和各年级学生学习成绩总册,做好发放、使用、汇编和保管工作。

  4、协助主任搞好教师业务考核及资料整理工作,及时收集、分类整理好教学业务档案,包括:教研组工作计划和总结,教师教学工作计划和总结、论文;学生问卷调查,各类考试成绩的汇总、统计、试卷分析,教师学生参加的各类竞赛成绩、证书复印件等。

  6、协助教务主任开好教学、教研、考务等方面的会议,做好会务资料的准备工作。

  7、做好平时的课堂检查和自习辅导、教研活动的考核与检查。

  8、根据需要,做好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9、超前做好请假、公差任课教师的课程调整及大型活动的课程调整工作。

  10、做好各任课教师的档案管理工作。

  11、完成教务主任交给的其它日常事务性工作。

  12、具体办理新生编班、招生等工作;办理学生休学、退学、转学、复学、毕业等手续。

  13、准备开学典礼、中测总结及各项活动表彰会的相关资料和奖品。

中学校园网管理制度 篇10

  1、老师、家长应指导孩子根据学校的作息时间制订科学合理的学习计划,规律作息,按时就寝。初中生每晚睡眠不得晚于22:00,总体睡眠时间不得少于9小时。

  2、学生家长应为孩子营造良好的睡眠环境,同时避免让孩子带着不良情绪入睡。家长应对孩子在家熬夜不睡或是利用睡眠时间看小说、玩游戏的情况及时制止并严肃处理。

  3、教师要关注学生上课精神状态,对睡眠不足的,要及时提醒学生并与家长沟通。指导学生统筹用好回家后的时间,坚持劳逸结合、适度锻炼。指导家长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就寝环境,确保学生身心放松、按时安静就寝。

  4、老师充分利用自习课或课后服务时间,使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避免学生回家后作业时间过长,挤占正常睡眠时间。老师应有针对性帮助学生分析原因,加强学业辅导,提出改进策略,如有必要可调整作业内容和作业量。

  5、家长应对学生参加的课外补习班有细致的了解,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校外补习班不得布置任何形式的家庭作业。

中学校园网管理制度 篇11

  根据全国、省、市会议和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加强学校收费管理,构建规范学校收费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学校收费法制化,切实保障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收费原则:以市、区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收费标准的规定为准则,坚决贯彻执行“一次性收费”的收费标准和项目杜绝私立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乱收费的现象。

  二、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按上级规定的标准执行,特困生凭特困证减免收费,其他代收项目的收费,依照市区教育局统一收费标准执行。

  三、通过公示栏进行收费公示,公示收费的内容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

  四、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严禁各部门、各年级组、各班主任自主立项,擅自提高、扩大收费标准或者搭车收费。

  五、学费由学校财会室统一负责收取,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六、坚持收费程序规范操作及收费票据规范使用管理制度。

  七、严格实行乱收费考核考评一票否决制度及违章收费责任追究制度。

中学校园网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自觉维护良好的校园环境,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是学校任何部门和个人应尽的义务。为此,特制定《上海财经大学校园环境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条

  校园环境是指校区内周边设施公共环境。校区内环境特指:办公楼、教学楼、学生公寓公共设施环境;校区内公共道路、绿化环境;校区内公共宣传设施环境;校区内施工现场环境。校区周边环境特指校门边、校区围墙周边绿化环境。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上海财经大学各机关单位、教辅部门、教学单位、校产企业、师生员工以及相关人员。

  第四条

  本规定所指校园范围包括国定路777号校区和中山北一路369号校区。

  第五条

  后勤办公室是我校校园环境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职能部门应予协同配合,负责校园环境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作出处罚。

  第二章文明施工管理

  第六条

  文明施工特指在校区内兴建的基建工程和对原建筑物改造、装修项目的文明施工。

  第七条

  在校区内兴建基建工程和对原建筑物进行改造、装修时,施工单位进场前需与后勤办公室签订文明施工协议书。由后勤办公室依据文明施工协议书进行监管。

  第八条

  学校机关、教辅部门、各教学单位如需对其已有的办公设施自行改造,需报经后勤办公室批准,后勤办公室出具施工许可证后施工单位方可动工。

  第九条

  对校区内的各类施工、装修工程,由后勤办公室按工程预算1%向施工单位收缴文明施工保证金。工程竣工后,经后勤办公室验收合格后,退还保证金。

  第三章环境卫生管理

  第十条

  环境卫生特指校区内及校区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

  第十一条

  环境卫生日常工作由学校委托的物业公司负责。

  第十二条

  后勤办公室作为学校环境卫生的监督部门,按学校与物业公司的协议,定期对物业公司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第十三条

  贯彻执行上海市文明城市建设条例,自觉遵守“七不”有关规定。

  第四章违章搭建管理

  第十四条

  违章搭建特指在校区内空地、建筑物上或校区周边围墙及建筑物上未经批准擅自搭建建筑物的行为。

  第十五条

  严禁校内各部门以任何理由未经批准进行违章搭建。

  第十六条

  后勤办公室负责组织拆除各类未经批准擅自搭建的`建筑物。

  第五章广告宣传品管理

  第十七条

  广告宣传品特指以上海财经大学名义在各种媒体上传播信息,印制有上海财经大学标识的宣传品,在各种商品上印制上海财经大学名称及学校专有的各类标识,在校区内及校区周边张贴和悬挂各种告示和标语。

  第十八条

  各单位如需以上海财经大学名义在各种宣传媒体上传播信息,印制有上海财经大学标识的宣传品,在各种商品上印制上海财经大学名称及学校专有的各类标识,须经学校党委、校长办公室授权批准。

  第十九条

  各单位如需在校区内及校区周边张贴和悬挂各种告示和标语,须经学校党委宣传部批准,在由党委宣传部指定地点定期悬挂和张贴。

  第二十条

  凡未经批准在校区内及校区周边张贴和悬挂各种告示和标语,一经发现,由党委宣传部通知后勤办公室予以清除。

  第六章校园环境秩序管理

  第二十一条

  校园环境秩序管理特指校区内人员往来、车辆行驶及各种大型活动的治安管理。

  第二十二条

  校内各单位、各部门聘用校外人员,须按《上海市外来人口管理规定》,到保卫处办理登记手续,并签定治安责任协议书。

  第二十三条

  校园内禁止擅自设摊。凡从事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设摊活动,主办单位须报经学校保卫处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二十四条

  涉及较多校外人员、车辆进出校园的大型活动,主办单位必须提前二天报学校保卫处备案。

  第二十五条

  借用校内场地停放的外来车辆须经保卫处批准,并按指定地点停放。

  第二十六条

  出租车不得出入校区,特殊情况需出入者须经学校门卫批准。

  第二十七条

  校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第七章处罚规定

  第二十八条

  后勤办公室对有以下情况者实施处罚,并按后勤办公室制定的处罚细则执行。

  1、任何单位及个人在校内施工过程中或日常生活中毁坏草坪、树木、花卉。

  2、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损坏上下水管道、电缆(包括电话、电缆)。

  3、校内各部门和校办企业,未经许可擅自改变学校原有房屋结构,私自在学校建筑物上搭建附属设施。

  4、校内各部门和校办企业,擅自在校区及校区周边围墙上悬挂标语,张贴各种宣传资料及安装灯箱广告。

  5、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任何媒体上以上海财经大学名义对外发布信息。

  6、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及个人印制有上海财经大学标识的宣传品。

  7、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及个人在各种商品上印制上海财经大学名称及学校专有的各类标识。

  第二十九条

  后勤办公室对上述情况责任者进行通报并实施处罚,罚款费用开列收据后上交校财务处。

  第三十条

  对违反本规定,经劝告、制止仍不改正的师生员工,学校可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1999年12月13日施行。学校以前颁布的有关规章制度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中学校园网管理制度 篇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依法遵规按章管理学校,建立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Z省高邮中学,是省级重点高级中学,学制三年。学校属全民所有制,是法人实体。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三条本校接受中共高邮市委、高邮市人民政府的领导,隶属于高邮市教育局。

  第四条学校实行校长全面负责、党组织监督保证、教职工通过工会和教代会参与管理民主监督的三位一体管理体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五条本校坚持教育“三个面向”,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第六条本校以“办新世纪中华名校、育高素质世界公民”为办学宗旨;以“立德、践行”为校训;以“务实、求新”为校风;以“慎教、善导”为教风;以“敏学、精思”为学风;以“敬业、爱生、乐群、修身”为师德规范。

  第七条本校坚持“科学管理、严谨治教、精心育人”,坚持“德育为首、教学为主、育人为本”,坚持“育人抓全体、教育抓全面、教学抓全程”。

  第八条本校执行国家课程计划,积极构建校本课程,努力做到素质教育课程化、课程方案校本化。

  第九条本校坚持以学生为主体、以学定教、以教导学,积极进行课堂教学改革,努力做到课堂教学素质化,。

  第十条本校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坚持教科兴师、教科兴教、教科兴校,努力实现教育教学工作的科学化和现代化。

  第四章人事管理

  第十一条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管理教师队伍。教师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十二条学校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制订师德规范,实施师表工程,加强教师队伍的师德建设。

  第十三条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制度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支持鼓励教师参加业务进修,从事科学研究,参加专业团体,进行学术交流。

  第五章财务管理

  第十四条学校经费来源以政府的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

  第十五条学校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按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费用,公开收费项目,依法接受监督。

  第十六条学校可依法向社会募集办学资金并接受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学校的捐赠。

  第十七条学校兴办校办产业。所筹措的资金主要用于扩大再生产,发放教职工福利和弥补学校办学经费的不足。

  第十八条学校严格遵守国家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并接受政府经济监督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高邮市教育局审定。

  第二十条本章程如与法津、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一律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校内各处室依照国家、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管理规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高邮中学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中学校园网管理制度 篇14

  一、教师因教学需要用仪器、药品,必须提前开出准备单,(演示实验三天以前,学生实验一星期前)由备课组长或任课老师交实验室安排准备。

  二、实验室管理员接到安排通知应着手准备,在上课前交老师检查,预做后领用。用毕归还,由保管员验收核销。

  三、学生分组实验仪器、用品,由管理员直接安放于实验桌上,课前教师检查,课后由管理员直接收回。

  四、凡与实验仪器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入实验室仪器室。

  五、实验时,管理员不能离开实验室,遇有损坏,应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中学校园网管理制度 篇15

  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以及《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充分考虑大多数家长的建议,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特制订《山头中心学校初中部学生手机管理办法》,望全体学生及家长自觉遵守。

  第一条,严禁学生携带手机以及手机附属设备(充电器、充电宝、耳机等)入校。

  第二条,凡发现学生携带手机入校,无论在校园内何时何地、使用与否,学校领导及教职员工都要把该手机及其附属设备当做违纪违规工具予以收缴暂扣,并将收缴的手机及附属设备交由级部详细登记、保管,并由学生签字确认。

  第三条,如果学生有急事需要联系家长,可以借用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的手机;如家长有事找学生,请家长直接拨打班主任或其它教师电话,由教师代为转告。如有急事发生,教师会主动联系家长。

  第四条,如有极特殊情况,必须携带手机进校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填写《手机入校园申请表》,学校同意后才能入校。入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上交至班主任处保管,需要使用的时候去班主任处领取,使用完毕后立即交班主任继续保管,并在放学后还给学生。

  第五条,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一次被收缴暂扣,班主任对学生批评教育并扣班级考核分,手机将被暂扣一个学期,学生填写《手机暂扣处罚单》,待至期满后,在其表现良好且无其它严重违纪的前提下,由班主任与级部分别在处罚单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级部领取。

  第六条,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二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全校通报处分并扣班级考核分,手机将被暂扣一学期,学生必须填写《手机二次暂扣处罚单》,待至暂扣期满,由班主任、级部及家长分别在处罚单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级部领取。

  第七条,由于涉及安全及防火防爆问题,因此所有被收缴的充电设备一律没收。(包括手机和其它电子产品的充电器、充电线、充电宝等充电设备)。

  第八条,凡是拒绝配合收缴、拒不服从教导的学生,家长将该生带回家教育,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对其予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

  第九条,如被收缴暂扣手机的学生,发生转学、休学、升学等长期离校情况,办完相关手续后,方可到级部领取手机。

  第十条,学生在家使用手机,需要家长的督促和指导,家长管理好孩子的上网时间,指导孩子合理使用手机,文明上网,切实让手机成为学生进步的助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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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校园环境与卫生管理,给师生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保障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促进我校两个文明建设,根据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教育部《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校园管理中心负责全校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由后勤服务中心招聘保洁人员或委托保洁公司具体实施。

  三、校园环境与卫生管理,是一项经常性、群众性的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应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各单位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不同形式,经常宣传国家和省、市有关环境与卫生管理的法规和科普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爱护校园、保护环境、讲究卫生的良好习惯。

  四、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重环境与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不得妨碍、阻挠保洁人员履行职责。

  第二章校园环境管理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保持建筑物的整洁、美观,所有广告、海报、消息等应一律张贴在广告栏内,严禁在校园墙壁、公共设施或树木上乱贴乱画、乱涂乱刻及钉挂物品。在校园内设置广告、标语牌、画廊、厨窗、标志牌及悬挂过街条幅等须报学院主管部门审批,且应内容健康,用字规范,外型美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并由有关单位定期维修、油饰或者按期拆除。

  六、因建设等需要挖沟破路、架杆走线、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临时建筑物或者其它设施施工的,须提前报学院主管部门审批。施工工地应当设置护墙(栏)或者围布遮挡,有文明标识,护栏或围布以外不准施工或堆放物料。工程竣工后,应及时清运渣土,清理和平整场地。

  七、在校园内设置商业摊点、电话书报亭应经学院统一规划、布置,校内严禁叫卖、饲养家畜家禽。

  八、禁止在校园内焚烧落叶、枯草等废弃物。

  九、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和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因建设需要必须拆除的',须报学院主管部门批准。

  十、校园内水电暖、通讯设施及道路、场坪等地,有关部门应经常巡视,及时维护,防止跑、冒、滴、漏,消除事故隐患。

  第三章校园卫生管理及设施建设

  十一、校内卫生的清扫保洁工作,按下列规定实行分工负责制:

  (一)校内主要环境道路、人行道、花坛绿地及生活区,由后勤服务公司校园管理中心负责。

  (二)建筑施工工地由国资处负责,施工完毕应将卫生清理干净方可交工验收。

  (三)学生宿舍卫生由学生处负责,学院划分的卫生责任区由各单位负责。

  十二、校内道路及人行道等应按规定的时间和标准清扫,做到全天保洁,清扫作业应避开师生员工上下班(课)和人流高峰时间。

  十三、在校内公共场所禁止下列行为:

  (一)随地吐痰、便溺;

  (二)倾倒污水、垃圾、粪便;

  (三)乱扔烟蒂瓜果皮核、纸屑及包装纸盒、袋等废弃物;

  (四)冲洗车辆;

  (五)在会议室、办公室、图书馆、礼堂等公共场所吸烟。

  十四、食堂、食品出售店(点)等饮食和服务行业的卫生工作,由公司相应中心负责管理。在公共场所从事经营的单位,必须根据市防疫站的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从事经营的单位或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必须进行查体,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病毒性肝炎(不含病毒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痢疾、伤寒、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师生和顾客服务的工作。

  第四章废弃物的清运和处理

  十五、校内生活垃圾应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地点收集和倾倒,并逐步做到分类收集和运输。校内经营性或对外开展有偿服务的单位以及家属区的生活垃圾实行收费清运,须向后勤服务公司交纳卫生管理费。

  十六、校内各单位、家属区住户在工程建设、维修和装修时应按规定交纳垃圾清运费或自行清运。

  十七、医院及有关单位产生的易燃、有毒和含有放射性及危险性的废弃物,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倒入生活垃圾容器或随处遗弃、倾倒。

  十八、清运垃圾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当日产生的垃圾当日清运,不得积存;

  (二)装运现场必须清扫干净;

  (三)清运中不得沿途遗撒。

  十九、对垃圾箱(桶)、垃圾收集站(点)应定期进行灭害消毒,防止污染环境和蚊蝇孽生。

  第五章工作质量标准

  二十、环境卫生

  1、主路面:路面干净、无浮土,路边无积土,无丢片丢堆现象。夏季雨后一天路面不能有成片积水。冬季雪后及时清扫,小雪一天内清完,中雪三天内清完,大雪五日内清完。积雪全部清到绿地、树盘内,不得在路面堆积。

  2、人行道:保持清洁,无浮土、烟头。路面不能有成片积水。冬季雪后及时清扫,小雪两天内清完,中雪六天内清完,大雪十日内清完。积雪全部清到绿地、树盘内,不能在路面堆积。

  3、土地面:每天清扫一遍,保持干净。地面不能有废物堆积。更不能有成片积水。冬季雪后及时清扫。

  4、硬化地面:干净无浮土,无垃圾堆积。雨后一日无成片积水,冬季无积雪。

  5、果皮箱:箱内垃圾每天清理,箱体要保持清洁美观,无痰迹污垢灰尘。加强日常维护,确保箱体完好无损。

  6、垃圾清运:垃圾道、桶的垃圾日产日清,无焚烧树叶、杂草等物。垃圾点内外干净,垃圾及时清运,无散落垃圾。

  7、绿化区域:无烟头、纸屑、白色垃圾等杂物和枯枝、成片落叶等。

  8、其它:校园清扫范围内所有地方保证无人畜粪便,无垃圾污物,无砖头瓦砾,无纸屑果皮核,无坑洼污水,无杂草丛生,无乱贴乱画,乱钉牌匾。

  二十一、楼内卫生

  1、厕所:地面、墙壁及瓷砖清洁,无污水、无污垢、无杂物;小便池清洁无尿碱、无异味、无水锈;大便池通畅,无污迹;门窗、窗台、玻璃、暖气、灯具干净;洗手池、墩布池清洁无污物;厕所内无跑、冒、滴、漏、堵;各种设施完好;遇有天气变化时,注意保护门窗,防止损坏;冬季(包括寒暑假期间)注意检查门窗,注意厕所室内保温,防止上下水系统冻结。

  2、楼道楼梯:地面墙壁清洁,无杂物、无污迹。门窗、玻璃、楼梯、楼道、扶手及装饰物清洁,无积尘、无污迹。垃圾桶及时清倒,清扫工具放到指定位置,摆放整齐。遇有天气变化时,注意保护门窗,防止损坏。垃圾道无堆积、堵塞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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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研组是学校落实教学工作,开展教学研究和提高教师业务水平的重要组织之一。教研组长应在校长、教务处领导下负责组织领导本学科有关教学研究的全部工作。

  1、组织教师学习本学科课程标准,明确本学科的目的、任务,讨论并确定分年级教学要求,制定学期教学计划。组织领导全组教师制定学期工作计划、年级教学进度计划、教学科研计划和第二课堂活动计划,并严格执行。

  2、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根据教学实际,围绕学校教科研课题确定教研组、备课组和个人每学期的研究课题,有计划地开展研究与交流汇报,组织教学研究课、公开展示课,及时总结、交流、推广教学经验,撰写经验论文。

  3、大力抓好本学科教师的教学工作,任命备课组长组织本学科教师,认真钻研教学大纲。教材、探索教法和学法,认真备课,写好规范化教案,讲好每一节课,教好每一个学生。

  4、组织好每周一次的教学研究活动。

  主要内容有组织备课组备课、检查教案、研究解决教学疑难问题、征求学生意见等。学习教学经验,教改经验、总结工作、讨论分析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质量等状况,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教研组活动要有出勤和活动记录。

  5、依据学科特点和学生实际,结合教改,确定教研中心和教改课题,组织全组成员学习新理念,不断总结教学成果,推广教学新经验。

  6、每学期组内开展一次观摩评议活动,研究教材、教法和学法,交流经验,提高教学质量。活动要有总结材料。

  7、做好以老带新工作,充分发挥老教师传帮带作用,要落实到人,加速培养新教师和青年教师。坚持每月2次听新教师课。

  8、注意积累资料和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练习题、单元过关题、考试题的质量,向建立学科题库方向发展。每学期要向学校和有关学会提交一定数量的经验论文或教学改革实验报告。

  9、教研组长要保证上述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开学时订好教研组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期中要协助教务处检查落实情况,期末做好工作总结,并定期向学校行政领导和教师汇报工作。真正创建严肃活泼,刻苦钻研,文明和谐的教研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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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财产是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的物质基础。管好、用好学校财产是每个师生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延长校产使用年限,提高校产使用效率,确保其正常运行是贯彻勤俭办学思想,提高教育事业经费使用效益的重要方面。为改变财务管理中重金轻物的观念,切实加强校产管理,确保校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 各处室、办公室校产管理

  1、各处室校产本着谁使用谁负责原则,每学年教学、办公财产统一由总务处配备,各处室清单由负责人签名,收回总务处专人保存,以便学年结束核查交验。

  2、教师租用的公物如中途有损坏的,要求使用人及时修复,退出时做好交验工作。

  3、实验室、多媒体、广播系统、电脑房、图书馆、医务室、食堂、体育器材室、音乐美术器材等财产由专人负责,独立建帐,各负责人做好财产清单报总务处一份备查。

  4、各处室财产如有报损、失落及时与总务处联系,查明原因,报学校处理。

  二、 班级财产管理

  1、开学前由班主任做好班级、寝室财产的清查工作,并在开学后三天内报总务处清查情况。(填写财产清单,签字为凭)

  2、课桌凳、床铺、柜由学校统一编号,班主任管理,责任到人,学生个人保管使用三年,桌凳、铺位定人,课桌凳不损坏,钢桌凳螺丝要齐全。

  3、教室、寝室所有财产设备由专人负责,电灯、电扇专人按时开关,节约用水、用电。财产如有损坏查明原因,及时赔偿,及时修复。

  4、班级卫生洁具集中摆放,每学期拖把2把,棕竹扫把6把,每3 年脸盆一个、畚斗一个、纸娄一个。

  5、学生公寓、宿舍每学期拖把、扫把每寝室各一把。

  三、 总务处管理

  1、做好校产期中检查、期末清查、赔偿、修理等工作。

  2、平时对办学设施、屋顶、墙体、地面、绿化工作检查,做好校产建帐、报损工作。

  3、发放物品及时记载,建立校产保管使用清单。

  4、学校器材用于教学,不得挪用,外借器材公物由校长室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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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财产是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的物质基础。管好、用好学校财产是每个师生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延长校产使用年限,提高校产使用效率,确保其正常运行是贯彻勤俭办学思想,提高教育事业经费使用效益的重要方面。为改变财务管理中重金轻物的观念,切实加强校产管理,确保校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各处室、办公室校产管理

  1、各处室校产本着谁使用谁负责原则,每学年教学、办公财产统一由总务处配备,各处室清单由负责人签名,收回总务处专人保存,以便学年结束核查交验。

  2、教师租用的公物如中途有损坏的,要求使用人及时修复,退出时做好交验工作。

  3、实验室、多媒体、广播系统、电脑房、图书馆、医务室、食堂、体育器材室、音乐美术器材等财产由专人负责,独立建帐,各负责人做好财产清单报总务处一份备查。

  4、各处室财产如有报损、失落及时与总务处联系,查明原因,报学校处理。

  二、班级财产管理

  1、开学前由班主任做好班级、寝室财产的清查工作,并在开学后三天内报总务处清查情况。(填写财产清单,签字为凭)

  2、课桌凳、床铺、柜由学校统一编号,班主任管理,责任到人,学生个人保管使用三年,桌凳、铺位定人,课桌凳不损坏,钢桌凳螺丝要齐全。

  3、教室、寝室所有财产设备由专人负责,电灯、电扇专人按时开关,节约用水、用电。财产如有损坏查明原因,及时赔偿,及时修复。

  4、班级卫生洁具集中摆放,每学期拖把2把,棕竹扫把6把,每3年脸盆一个、畚斗一个、纸娄一个。

  5、学生公寓、宿舍每学期拖把、扫把每寝室各一把。

  三、总务处管理

  1、做好校产期中检查、期末清查、赔偿、修理等工作。

  2、平时对办学设施、屋顶、墙体、地面、绿化工作检查,做好校产建帐、报损工作。

  3、发放物品及时记载,建立校产保管使用清单。

  4、学校器材用于教学,不得挪用,外借器材公物由校长室同意。

  四、校产赔偿办法

  一)、班级、寝室财产

  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中途如有损坏,查明原因及时赔偿,及时修复。

  二)、包干区财产

  则采用谁的卫生包干区由谁负责管理区内所有财产的办法

  1、不慎损坏主动承认者,按半价赔偿。

  2、损坏后没有主动承认,则该班级有义务第一时间将情况上报总务处;

  1)、后经学校或者其他同学查获者,按原价二倍赔偿;并扣除本周该班级三项红旗竞赛相应的分值,(100元以下扣0.5分、100—300元扣1分、300以上扣2分);

  2)、对查出损坏公物的同学有相应的加分和经济奖励,加分标准与以上扣分的分值一致;经济奖励为陪款的50%作为本班的班委费;

  3)、如果本班包干区的财产被损坏,而该班级又没有尽到上报的义务,则要扣除本周该班级三项红旗竞赛相应的分值,扣分标准与以上扣分的分值一致。

中学校园网管理制度 篇20

  1、在校长及主管副校长的带领下,负责全处人员的政治思想、业务学习工作安排及行政管理工作,领导处内全面工作,主管教务处、打字油印室、实验室、电教微机室的工作。

  2、学习和贯彻国家有关教学法规、教学计划,努力熟悉各科教学大纲,制定全校教学计划、教学常规要求,建立正常教学秩序,并定期检查督促,保证教学计划和教学常规的实施。

  3、初步拟定各学科教研员名单,报主管副校长、校长审批,组织领导教研组制定工作计划。

  4、全面了解教师思想、特长和教学水平,任人唯贤、知人善任,每学期、学年初结合年级五人小组提出教师聘任意见,经办公会及教师评聘小组会讨论、校长审批后公布。

  5、深入课堂坚持听课,全面了解教学情况,月考、期考前后抽查教师教案和学生作业,每学期组织一次评教与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

  6、做好教师的考勤、考核工作,全面评估教师的教学,期末做出工作报告。

  7、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教学方法改革,定期组织教学汇报课、教研课、观摩课、优质课,拟定以老带新方案并组织拜师活动,培养青年教师,加强集体备课,总结交流教学经验,摸索教学规律,不断提高整体教学水平。

  8、与教研员一起研究排课,不断提高排课的科学性,编制校历、全校总课表、班级课表、第二课堂活动安排表、作息时间表。

  9、督促年级主任开展工作,具体组织管理各年级期末考试,指导命题选题、督促阅卷,及时进行质量分析,做好学生成绩档案管理,组织好高考、成考、自考等考试工作,严格考风考纪。

  10、编制购置教学仪器、图书计划、搞好仪器、图书的使用管理工作,订购学生、教师的教学用书,加强教辅资料的管理工作。

  11、开辟第二课堂,开展课外科技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各学科竞赛,丰富学生知识。

  12、指导高三毕业班工作,提出奋斗目标和指导复习计划,制定奖励办法,报校长审批,了解复习进展情况。

  13、组织教师进行业务学习和举办学科知识竞赛及考试活动,做好教师业务考核工作,建立业务档案。

  14、定期召开部分教师座谈会,反馈信息,改进工作。

  15、对教学文件、材料分类归档,负责教学工作中各种信息的统计及呈报工作。

  16、执行有关教学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校办公会决议。

  17、负责起草与教学有关的各类文件,上报和下发。

  18、教务处副主任在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按分工履行主任职责相应部分,主任不在时履行主任职责。

中学校园网管理制度 篇21

  一、备好课是上好课的前题,是加强教学的预见性和针对性,充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和学生主体作用的重要保证,教学质量提高的因素之一来自备课质量,不论是有丰富教学经验的老教师,还是任教不久的新教师,都要认真备课。

  二、坚持同年级同科集体备课。集体备课完成的任务主要有:

  1.在个人独立备课的基础上钻研教材,确定学期各单元训练的重、难点。

  2.分析本年级学生学习特点。

  3.确定本年级教学研究主题。

  4.统一调整教学进度。

  5.安排本年级本科教学活动。

  三、教师个人备课分为以下三种:

  1.学期备课,每位教师在学期开始前,先通览教材,领会教材意图、整个教材的知识结构和逻辑体系,弄清本年级、本学期的各单元,各课分别要完成哪些教学任务以及重点、难点,分清主次,划分课时,在备课本的第一页应写上学期授课计划。学期授课计划一般包括:

  (1)对上期学生学习情况(学习目的、基础知识、智力水平、学习能力、学习方法和学习习惯)的分析。

  (2)对本学期教材的重点、难点的分析。

  (3)本学期的教学目的要求(思想教育方面、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训练的要求)。

  (4)教学进度,需写明章节课题,所需课时的起止时间等。

  (5)学生的实际活动,如参观、实验、实际操作等。

  2.单元备课,是在每个单元(一组)教学进行之前的备课,拟出一个单元(一组)的授课计划,目的在于从整体出发,明确每一节课在本单元中的地位和作用,以便更好地突出重点,在各课中的单元备课计划,一般写在每一单元(一组)教案之前。单元授课计划一般包括:领会本单元(组)编排目的与意图,确定单元(组) 的教学目的与要求。

  (2)找出教材中的重点、难点,确定主次。

  (3)根据学生的知识基础、智力水平、学习能力,通盘考虑在本单元(组)中应培养学生具有哪些能力和发展哪些智力。

  (4)安排授课时数。

  3.课时备课,是指教师自己备每一课时的课,它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熟悉教材,确定教学目的,安排教学内容,精心设计教学的程序和方法,写出切实可行的教案。

  四、每周六下午2:00---4:30进行一次集体备课,集体备课时间不准迟到、早退,有事不能参加者应事先请假。集体备课时无大事、急事一般不准假,如确需请假要向分管教学的校长或教导主任请假,凡未经批准无故不参加集体备课的,每人次扣5分,请假每人次扣2分。集体备课必须有任课教师的观点摘录、教法通研,否则每人次扣3分。教导处将随时公布检查结果。

中学校园网管理制度 篇22

  为保障中小学生享有充足的睡眠时间,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提高睡眠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学生睡眠管理制度,望各部门遵照执行。

  一、加强科学睡眠宣传教育。睡眠是机体复原整合和巩固记忆的重要环节,对促进中小学生大脑发育、骨骼生长、视力保护、身心健康和提高学习能力与效率至关重要。学校把科学睡眠宣传教育纳入课程教学体系、教师培训内容和家校协同育人机制,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心理健康教育、班团队活动、科普讲座以及家长学校、家长会等多种途径,大力普及科学睡眠知识,广泛宣传充足睡眠对于中小学生健康

  团队活动、科普讲座以及家长学校、家长会等多种途径,大力普及科学睡眠知识,广泛宣传充足睡眠对于中小学生健康

  成长的极端重要性,提高教师思想认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睡眠卫生习惯,引导家长重视做好孩子睡眠管理。

  二、明确学生睡眠时间要求。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学校、家庭及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确保中小学生充足睡眠时间。

  三、统筹安排学校作息时间。学校是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按照教育部关于中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相关规定,结合

  我校实际情况确定学生不早于 8:00 到校,确保学生达到规定睡眠时间要求。

  四、防止学业过重挤占睡眠时间。学校切实提升课堂教学实效,加强作业统筹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合理调控学生书面作业总量,指导学生充分利用自习课或课后服务时间,使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避免学生回家后作业时间过长,挤占正常睡眠时间。

  五、合理安排学生就寝时间。中小学部指导家长和学生,制订学生作息时间表,在保证学生睡眠时间要求前提下,结合学生个体睡眠状况、午休时间等实际,合理确定学生晚上就寝时间,促进学生自主管理、规律作息、按时就寝。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保证每天10小时的睡眠时间:

  就寝时间,促进学生自主管理、规律作息、按时就寝。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保证每天10小时的睡眠时间;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保证每天9小时的'睡眠时间。个别学生经努力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家长应督促按时就寝不熬夜,确保充足睡眠。教师应有针对性帮助学生分析

  原因,加强学业辅导,提出改进策略,如有必要可调整作业内容和作业量。

  六、家校联动指导提高学生睡眠质量。教师要关注学生上课精神状态,对睡眠不足的,要及时提醒学生并与家长沟通。引导学生家长关注学生睡眠质量并宣传睡眠重要性和睡眠不足的危害性,要求全体家长要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的睡眠

  习惯,做到早睡早起,适当进行锻炼,从而达到家校共识,共同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科学、合理制定学生的睡眠计划。要求每一个家庭系统、科学、合理制定学生的睡眠计划,发挥家校合力,严格控制手机或其他电子产品的使用时间,倡导家长科学监督学生睡眠完成情况,及时了解学生睡眠动态。

  七、加强学生睡眠监测督导。中小学部要高度重视做好中小学生睡眠管理与指导工作,将学生睡眠状况纳入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学生睡眠管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学校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略,畅通家长反映问题和意见渠道,及时改进相关工作,确保要求落实到位,切实保障学生良好睡眠,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中学校园网管理制度 篇23

  为了加强“校校通”机房的日常管理,保障“校校通”机房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校园网管理办法。

  2、不得利用机房的计算机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3、不得擅自使用机房的计算机。

  4、不得擅自进入未经许可的计算机系统或发布他人信息。

  5、不得在网络上散发恶意信息,冒用他人名义发送信息,侵犯他人隐私。

  6、不得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及从事其他侵犯网络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不得在机房浏览、发布、拷贝有关淫秽、迷信、等不健康的内容或无故向他人发送恶意的挑衅性的邮件和商业广告。

  8、严格遵守上机操作规范,不得携带非法、盗版及未经机房工作人员许可的光盘及各种软盘上机使用。

  9、未经允许,不得对机房计算机网络功能及网络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

  10、进入机房须保持机房内的环境卫生,不得大声喧哗,不随地吐痰,不吸烟。

  11、爱护机房内的一切设施,自觉维护设备的安全运行。出现设备故障,应及时报告,做好故障登记记录,并积极排除设备故障。

  12、上班期间,不准玩电脑游戏和网络聊天。

中学校园网管理制度 篇24

  为规范学生心理档案的管理与使用,为学生提供科学专业的服务,进一步促进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每年秋季对入校新生进行心理普测,并依据测评结果(包括量表统计分析结果、解释、建议等内容)建立档案。作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学生心理档案包括心理健康状况普查材料、咨询记录、跟踪反馈材料等。

  二、心理档案应由专人管理,专柜保存。

  三、管理人员要恪尽职守,严格按要求,保证及时归档、整理和正常使用。

  四、档案管理员严禁擅自携带和向无关人员谈论学生心理档案内容。

  五、原则上只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人员(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负责人、学校心理辅导教师及本班班主任)可以调阅学生心理健康档案,但不得外借出档案管理室,只能在管理室内调阅。

  六、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人员以外的教职工如确因工作需要需查阅学生心理档案,必须出具相关证明,并经学校主管部门领导签字后方能查阅。对所查阅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如有泄密或由此产生不良后果,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七、查阅使用学生心理档案必须严格登记。

  八、除补充学生心理档案内容外,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在学生心理健康档案上进行文字撰写。

  九、学生本人进行心理咨询时,心理健康教育人员有责任、义务对档案内容及档案反映的情况给与科学、准确、如实的解释,不允许夸大其辞,或使用极端性语言。

  十、心理健康档案不借出不复制,因特殊情况确需借出或复制的,必须经学校主管部门领导签字。

  十一、学生心理档案一般不作诊断证明。

  十二、学生心理档案原则上保留至学生毕业,特殊学生心理档案由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教师保管,学生毕业时交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负责人封存。

中学校园网管理制度 篇25

  第一章、学籍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和加强我校学生学籍管理,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陕教职【20xx】6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

  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由学校发给新生录取通知书,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要求的有关证件(材料),按学校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申请延期报到,延期一般不超过两周,学校保留其入学资格。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应在两周内对学生进行体检复查。复查合格者,准予注册备案,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复查证实患有疾病经医院证明短期治疗可以达到健康标准的,由本人申请,经学校批准,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办理休学手续回家治疗,治疗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待遇。病愈后于下学年开学前,持县级以上(含县级,以下同)医院康复证明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复查合格者,准予复学;复查仍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编制《新生注册备案登记表》和电子档案,报省教育厅备案。

  第四条

  新生在省教育厅备案后,即取得学校学生学籍,由学校建立学籍档案,记录学生在学校期间思想品德、课程(含实践教学,下同)等方面的表现和成绩。学校统一编排学生学号,并核发教育部监制、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证》。取得学籍的在校学生,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国家规定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奖励政策。

  第五条

  每学期开学,学生应按规定日期返校、缴费、注册。因故不能如期返校注册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未经请假并逾期两周不到校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二、成绩考核

  第六条

  学生成绩考核包括思想品德评定、课程成绩考核两个方面。思想品德评定、课程成绩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毕业鉴定在毕业前进行。成绩考核结果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七条

  思想品德评定以《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守则》和行为规范为主要依据,全面评定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规范和组织纪律。思想品德评定由学校学生科负责,于每学期末进行。采取学生个人总结、班级民主评议,班主任写出综合评语的形式,并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制评定等级。

  第八条

  课程成绩考核由教务科按教学计划的规定,采取考试、考查或其他考核方式进行。

  第九条

  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考查成绩采用五级制,即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和不及格(59分及以下)。考核成绩不及格者,允许补考两次,首次在学期末最后一周或下一学期开学后两周内,第二次在毕业前,由教务科安排时间进行。补考的要求和期末考试要求相同,两次补考仍不及格的毕业生当年不发毕业证。

  第十条

  课程学期成绩按以下规定确定:

  1..考试课学期成绩以期末考试成绩为主(占总成绩的50%),平时成绩为辅(占总成绩的50%),综合确定。平时成绩包括作业、课堂提问、小测验等。

  2.学生实践能力的考核,以组织学生参加国家相应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等级证书的考核为主,取得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折算成相应的成绩。不能参加社会考核的技能,由学校按实践操作的规定标准进行考核。

  第十一条

  体育课为必修课,因健康原因,体育课学习确有困难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学校教务科批准,可减少体育课学习项目或免试。

  第十二条

  实践教学成绩考核。内容包括实践能力、应用性知识及实习表现等。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实践技能考核成绩、实习日记、实习报告和实际表现,做出综合评定意见,并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制评定等级。在企业实习的,由实习指导教师(或实习带队老师)和实习单位共同对学生进行评定。

  第十三条

  学生必须按时参加学校规定的课程成绩考核。学生因病或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凭有关证明向班主任提出缓考的书面申请,报学生科、教务科批准,无请假手续的按旷考处理。

  第十四条

  旷考、考试作弊的学生,由教务科按照考试的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并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第十五条

  毕业鉴定对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等进行综合评定。毕业鉴定由学生科负责,采取学生个人总结,班级民主评议的形式,班主任写出毕业鉴定评语,并按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合格)评定等级。

  三、免修、免试与兼学第二专业

  第十六条

  学生学习成绩优良,通过自学已掌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在该课程开课前一学期可以提出免修申请,由教务科组织免修考试,考试成绩及格可免修。含有实习实验的课程,还应完成规定的实习实验,并通过考核取得及格成绩后,可以免修该课程。

  第十七条

  学生通过自学、远程教学等形式学习的课程,其内容高于或相当于中职课程要求的,凭国家认可的成绩单、学生考取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等证明,经教务科审核可以认定成绩的,相应课程准予免修、免试。

  第十八条

  学生学习成绩优秀,可以申请修学第二专业,经教务科核准,准予兼学第二专业,报教育厅备案。考试合格,发给第二专业毕业证书。

  第十九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转入下一年级学习:

  1.一学期所学课程成绩经补考后,不及格的门数达学期考核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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