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一日三餐日期:2024-08-05人气:13
钢结构工程管理制度(通用35篇)
1.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进行电焊操作。
2.屋面施焊时按规定办理用火手续,作业面必须设置灭火设施,并应设专人配合拉线,看火,并戴好防护镜。
3.钢结构屋架安装时必须有专人指挥,操作人员协同操作,屋架就位后必须设置临时横向支撑,避免屋架产生水平位移或倒塌。
1、建立一个系统完整的安装管理体系,层层把关落实到人。
2、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体格检查,严禁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精神失常人员从事高空作业施工。
3、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考核上岗,加强安全知识的教育,增强自身的安全意识,参加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高空作业的安全操作规定。
4、在吊装作业区域内严禁不同作业项目同时施工,在屋面梁起吊时两端加设风绳,控制梁的.摆动性,防止梁撞物伤人。在起吊过程中有专人现场监护巡察以防止闲人在吊装区内走动。另外用钢管搭成两层活动架在屋面梁就位固定螺栓时用,活动架上端必须用大绳与柱头捆牢以防翻倒。
5、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做到劳逸结合保证作业人员的精力充沛。
6、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带,订立违章罚款制度,从教育入手加强安全思想意识,促使形成规范化安全施工。
7、对吊装的钢丝绳、卡环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格按更新标准要求进行更换。
8、掌握天气情况,遇有恶劣天气及六级以上大风,雷雨,大雾等情况,立即停止吊装作业,雨后室外严禁在高空进行焊接施工作业。
9、在施工现场设置配电箱,配电箱防雨性能要求良好并保持接地点阻值不大于4欧姆(严禁用金属体代替保险丝)。严格执行一机一闸,要认真检查,做到下班关闸,上班必须试开三次。确保无误后方可施工。
10、现场电源线采用橡胶电缆线架空布设(严禁用金属钢管作为架线立杆),班前做到认真仔细检查电线有无破皮,发现问题及时排除隐患,确保安全施工。
11、氧气、乙炔瓶要保持一定的距离(必须大于5米),在下班前一定要对周围易燃物、器具进行清理,确保无易燃隐患方可离开施工现场。
12、焊工在高空作业时,除自身系好安全带外,还要考虑液态金属飞溅物下落时可能引发火灾或灼伤下面操作人员,严禁从高空向下乱扔焊条头等杂物以防伤人。
13、吊车驾驶员严禁酒后开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起吊时要进行试吊,检查吊机运转情况、索具是否有问题,严禁机械带病作业。
14、在吊装阶段,队人应经常组织吊装作业人员召开安全会,进一步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安全吊装。
15、每在由班组负责人对全班人员在不同的岗位进行针对性的安全交底和工作中的安全跟踪检查。施工员在做好各项安全台帐的基础上,还要密切配合班长对安全工作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吊装过程中的一切安全。
在钢结构工程施工管理中,安全尤为重要,本论文就此安全防范问题做了一些简单的探讨,仅作为刚结构施工及其安装作业的同志们的安全防范工作能起到有效作用,也作为安全防范方面的心得探讨与交流。
一、钢结构工程施工中的安全防护要点
(一)对高空坠落问题的预防
安装使用的工具,如扭矩扳手、撬棍、角磨机等应采用安全保护绳,防止坠落。随手用的螺栓垫片等应放人工具袋。施工作业中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应一律先进行撤除或加以固定。在高空用气割或电焊切割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割下的金属、熔珠或火花落下伤人。
(二)对高空坠物伤人问题的预防
高空作业人员所携带各种工具、螺栓等应在专用工具袋中放好,在高空传递物品时,应挂好安全绳,不得随便抛掷,以防伤人。吊装时不得在构件上堆放或是悬挂零星物件,零星物品应用专用袋子上、下传递。构件绑扎必须牢固,起吊点应通过构件的重心位置。吊开时应平稳,避免振动或摆动,在构件就拉或固定前,不得解开吊装索具,以防构件坠落伤人。对于钢梁的吊装,由于钢梁为不规则工字钢,绑扎点容易滑动,故特制一吊装悬挂点用的专用钢板δ=14mm厚钢连接板,并用螺栓与钢梁上弦紧固。起吊构件时,速度不能太快,不能在高空停留太久,严禁猛升、降,以防构件脱落。构件安装后,应检查各构件的连接和稳定情况,当连接确实安全可靠,方可松钩、卸索。吊装高空对接构件时需绑好溜绳,控制其方向。雨天作业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滑措施,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特别指出,对于夹层吊装时的松钩、卸索,施工人员应站在稳固可靠的梯子之上。严禁在高空向下抛掷物料。
(三)对起重设备的作业要求
吊装时吊机应有专人指挥,指挥人员应位于吊机司机视力所及地点,应能清楚地看到吊装的全过程,起重工指挥手势要准确无误,哨音要明亮,吊机司机要精力集中,服从指挥,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吊装过程中因设备出现故障时中断作业时,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不得使构件长时间处理悬空状态。风力大于6级时禁止吊装作业。非司机人员不能擅自进入驾驶室,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刹住回转及行走机构。起重设备不允许在斜坡道上工作,不允许起重机两边高低差相差太多。如场地条件差,土质松软,履带吊下虽有走道板铺垫,但雨后土质会变得更松软,为防止履带吊在行走和吊装时倾倒,现场需有其他机械配合进行再次平整、压实,避免发生事故。
(四)对吊装后结构失稳的预防
构件吊装就位后,应经初校和临时固定或连接可靠后方可以卸钩,最后稳定后方可拆除固定工具或其他稳定装置。屋盖构件吊装,及时进行固定并按好屋面支撑系统,以保持结构稳定。长细比较大的构件,未经就位临时固定组成一稳定单元体系前,应设溜绳子加地锚固定。对于整体较正后符合要求的空间体系,应对所有连接螺栓进行检查,并紧固达到要求,以保证其成为一个稳定的空间刚度单元。
(五)对现场触电事故的预防
现场施工用电应执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电保护的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措施'。其电箱设门、设锁,编号并注明责任人,要有专门人员负责安装、维护、管理、严禁非电工人员随意拆改。机械设备必须执行工作接地和重复接地的保护措施。电箱内所配置的电闸、漏电保护装置、熔丝荷载必须与设备额定电流相等。不使用偏大或偏小额定电流的电熔丝,严禁使用金属代替电熔丝。现场施工电源,按施工场地总平面图布置的主电箱,施工时按区域分别连接,线路穿钢管加以防护。夜间照明设施分段、分区根据施工需要临时性布置。工人下班前指派专人对施工现场检查,关闭电源及消灭现场遗留火种等安全隐患,现场各种电线插头、开关均设在开关箱内,停电后必须拉下电闸。电焊机二次侧安装空载降压保护装置。
(六)对现场防火防爆问题的预防
防火防爆措施要配备灭火器,并由专人监护。高空焊割必须设接火花斗,接火花斗内使用阻燃材料接熔珠,防止熔珠再次溅出。电、气焊火花严禁落到氧气瓶和乙炔瓶上。不能用油手接触氧气瓶,要防止起重机或其他机械油落到氧气瓶上。现场有乙炔、氧气瓶搬运要有防震措施,绝对禁止向地上抛掷,猛摔,同时避免在阳光下爆晒,并与火源保持10米以上距离。施工时还应注意防火,乙炔、氧气按规定摆放,保证安全距离,现场易燃物品不得随意堆放、抛弃,应集中堆放于安全位置。现场备好消防器材、工具,并有专门消防保卫人员。
二、高层建筑钢结构的.安全施工措施
施工企业,在钢结构安装与防护工作中,应建立科学有效的保障体系和操作规范,可以以项目经理为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对现场的安全施工全面负责。施工队长为安全施工的具体领导者,负责现场本队施工区域的安全施工的实施。安全文明管理员为现场安全施工的专职人员,负责安全施工的教育、监督、检查。班组长安全员负责本班组施工区域的安全施工,执行具体安全施工措施。明确安全施工责任,责任到人,层层负责,切实地将安全施工落实到实处。贯彻国家劳动保护政策,严格执行本公司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规定。施工现场建立项目经理负责,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制度。加强'安全第一'的教育,坚持班前交底,班中检查,周一例会制度。加强安全施工宣传,在施工现场显着位置悬挂标语、警告牌,提醒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需配戴安全帽。施工机械、机具每天使用前例行检查,特别是钢丝绳、安全带每周还应进行一次性能检查,确保完好。安装过程中应考虑到现场机具、设备、已完成工程的安全防护。当风速为10m/s时,有时吊装工作应该停止,当风速达到15m/s时,所有工作均须停止。安装和搬运构件、板材时须戴好手套。吊装时钢丝绳如出现断胶、断钢丝和缠结要立即更换。特殊工种持有效证上岗。一天工作结束时,要将安装得建筑物得到正确支撑,以免发生意外。钻孔时始终要戴好防护镜。做好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按规定搭设脚手架并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在安装墙板时,使用的移动脚手架的每层操作平台要固定牢固,并做防滑措施,拉好防护绳,扣好安全带。移动脚手架与墙体有两个以上拉接点,并在外侧设两道抛撑。抛撑需固定在坚实有承载力的地面上。移动前要清除前方道路的障碍物,填平坑洼地,压实路面方可向前移动。在实施每一项任务前,应对安装工人反复讲明安全事项。采用二级安全监督体系,实现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
黄河工程维修养护企业,肩负着黄河防洪工程维修养护、工程隐患巡查、工程抢险等确保防洪工程安全的重任,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显得尤其重要。安全工作无小事,所以应该警钟长鸣,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作为维修养护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和监管要多管齐下,采取各种措施保证职工人身安全,确保无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牢固树立预防管理为主,安全发展的原则,切实抓好养护企业安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预防管理行为规范标准化是保护每个工作人员、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施工设备的安全防止受到意外伤害的重要措施之一。首先,要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对安全文明施工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协调、统一管理,用规范化、标准化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约束。其次,对生产上岗人员从源头把好安全生产关。上岗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了解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让每个上岗人员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增强自身防护能力。特种车辆作业人员,一定要做到持证上岗。再次,从制度上下功夫,严把安全生产关,形成人人重视安全,人人管理安全,人人抓好安全的氛围。最后,要设置专职安全员,定期深入一线进行安全隐患检查,对于用火、用电等各方面仔细排查,切实抓好有安全隐患必排、有安全漏洞必查、有违规作业必究、有安全隐患必改的重要环节,把可预见性影响生产安全的隐患排除在萌芽状态。
二、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居安思危、警钟长鸣。
通过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活动,从一些具体的实际案例中受到教育,得到启发,时刻重视安全生产管理活动,让安全生产预防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由于黄河大堤是重要的物流通道,大型车辆较多且车流量较大,出现交通事故的几率比较高,养护人员在大堤上养护时存在高危风险,任何疏忽大意都将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通过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活动居安思危,警钟长鸣,让每个人时刻绷紧安全意识这个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从制度到实施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为实现安全生产责任零事故把好关。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活动,努力营造良好安全文化氛围,共同构筑安全防线。
结合养护公司实际大力开展好各项以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安全竞赛活动,如“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竞赛”、“职工安全技能比武”和“推行班组安全生产自主管理”等。同时持之以恒地坚持安全宣传,如可利用班组会议、施工、抢险现场等进行教育,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利用各种载体和形式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做实、作出新成效。
四、签定“安全生产承诺书”,落实安全责任。
养护人员进行外业施工或者对工程日常养护,面临着各种安全问题,为落实安全责任制,防止和削减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养护人员全员签定“安全承诺书”,把安全生产落实到每个部门、岗位、人员,形成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和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通过“安全承诺书”签名活动,把安全工作提高到应有的高度,从而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给每位施工人员思想上套上了一道安全“紧箍咒”,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五、增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督,严格安全操作规程。
在工程施工期间,一是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为养护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器材,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从而保证整个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安全。二是要做好安全宣传工作。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上级安全法规和规章制度,明确了安全员抓安全。在全体施工人员中,积极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意识,从思想上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三是严格安全操作程序。各工种严格执行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带有效的安全保护设施。严禁酒后操作机械设备,严禁机械设备带病或超负荷运转,对违章批示、操作的当即遏制,确保平安。对用电装配做到经常搜检,防止电线接头呈现接触不良、打火现象,电器设备一律按尺度设置装备摆设漏电呵护器,按用电负荷配备尺度保险丝,确保用电平安。为保证夜间抢险或施工安全,要在施工现场两侧吊挂红灯示警,并放置专人夜间值班看管,以防发生意事故。四是开展安全检查。在现场设立了专职安全检查员,按照有关原则,重点检查劳动条件、生产设备、现场管理、安全卫生以及生产人员的行为,发现不安全因素彻底消除。安全员认真进行施工前、施工中和施工后的安全检查,消除或避免事故隐患。
此外,我们还要消除在思想认识上存在的'三个误区。一是对职工培训的认识误区。认为已连续实现安全生产多少年,大多职工也从事维修养护多年,觉得没有再加大培训力度的必要了;再者是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少,一味追求施工工期进度,没有时间、力量和精力来深入搞培训;由于领导重视程度和培训力度不够以及流于形式的状况,而事故恰恰最容易发生在对业务知识生疏、现场安全施工经验少的职工身上。所以,抓紧对职工劳动安全生产的教育,也是有效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的保障。
二是个别安全管理人员或干部思想上的认识误区。执行制度必严、违反制度必究,对待安全生产工作我们都知道“严是爱、松是害”,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个别安全管理人员或干部干部对安全管理存在着“三怕”思想:对上怕担责任,对下怕得罪人,对工作怕吃苦受累,造成形式主义、好人主义、官僚主义的严重局面,导致在执行和落实当中出现“缺位”现象。
三是目标和落实措施上脱节的误区。有些企业虽在年初签订了目标,又与上、下级签订了责任书,但过后并没有落实措施,使责任书流于形式,成了一纸空文。
总之,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不断探索、巩固和创新,努力走出一条适应工程施工安全、操作性强的管理路子。时刻保持良好的、稳定的安全生产局面,做到筑牢防线、长抓不懈、警钟长鸣,把好安全生产关。
装饰公司分包工程管理规定
1目的
规范我公司外包工程的管理,确保外包工程在安全、质量、工期、成本上受控,提高我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公司所有的外包工程。
3术语
3.1术语:外包工程指从我单位承接的工程项目中分包部分任务给外单位施工;包括包工包料、劳务、分包、机械租赁等其它。
4职责
4.1项目部职责
4.1.1提出工程外包申请和工程招标申请。
4.1.2初步评审外包商(《合格外包商名录》中的除外),将外包队伍的有关资质材料送公司工程部评审。
4.1.3负责与外包商签订安全、质量责任书,将外包商和外包工程纳入日常的管理,对外包工程的安全、质量、工期、成本负责,禁止以包代管。
4.1.4参与外包工程的招投标工作
4.2工程部职责
4.2.1审核工程外包申请,向公司总经理反馈意见。
4.2.2参与投标、揭标和评标会。
4.2.3参与外包工程合同、安全、质量协议书的评审工作。
4.3技术部职责
4.3.1负责对外包商资质的审核,公布合格外包商名录。
4.3.2参与外包工程的投标、揭标和评标会。
4.3.3参与外包工程合同、安全、质量协议书的评审工作。
4.3.4对外包工程进行安全质量监督。
4.4工程部经理职责
负责对外包工程和外包队伍的审核工作,参与外包工程招投标工作和外包工程合同、安全、质量协议书的审核。
4.5总经理职责
负责对外包工程和外包队伍的审批工作。
4.6预算合约部职责。
4.6.1负责外包工程招投标的一切组织工作。
4.6.2负责组织外包工程的合同评审和安全、质量协议书评审工作。
4.7材设部、财务部、参与外包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和合同评审
5工程外包申请流程。
5.1单个分包工程或单个分包商承包多个分包项目累计20万元及以上,必须提交工程外包申请书,上报公司工程部,工程部经理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审核后,报总经理审定。
5.2工程外包申请流程如下:
不同意
同意
不同意
同意
不同意
6外包队伍选定流程
不合格
合格
不
同
意
同意
不同意
同意
7外包施工单位资质评审
7.1项目部根据所管辖下的项目具体情况和历年的工程外包情况,将意向中的外包队伍的有关资质等材料收集、汇总,并组织评审合格后由项目经理签名,并加盖项目公章后送公司技术部。
7.2技术部收到项目部送审材料后进行审核,合格后组织有关部门审查,最后送分管领导审批。
7.3技术部将经过审批的合格外包商名单在本企业内部公布。
7.4外包单位资质评审材料
7.4.1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证明书。
7.4.2承包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资格证;
7.4.3承包商近两年的施工简历或业绩材料和安全、质量施工记录或业绩材料。
7.4.4进场人员的花名册。
7.4.5进场人员的技术素质(包括项目经理、技术人员、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的资格证明书复印件),工人的技术等级证(或法人企业的培训上岗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复印件。
7.4.6安全、质量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置(30人以上外包单位必须按规定配置足够的现场专职安全员)。
7.4.7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保护设施、用具、劳保用品的配备清单。
7.4.8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7.4.9技术、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7.4.10企业安全、质量管理机构网络网。
7.4.11营业执照复印件。
7.4.12资质证书复印件。
7.4.13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7.4.14项目部推荐材料。
(以上材料必须加盖法人企业的公章)
7.5评审要点
7.5.1资料的有效性。
7.5.2资质的符和性;
7.5.3外包单位的信誉。
7.5.4外包单位的履约能力。
7.6外包评审小组构成
7.6.1企业外包评审小组:企业领导、工程部、技术部、预算部。
7.6.2项目部外包评审小组:项目部经理、技术主管工程师。
7.7外包单位年审
7.7.1项目部每年12月份对所推荐的或管辖范围内的外包单位的施工任务及其安全文明施工、质量、进度及服务态度分别作出综合评价,最后作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评价等级,并将结果报公司技术部。
7.7.2技术部将全部外包单位的年审资料汇总后,结合过程检查、投诉等资料,对外包单位作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种评价结果,上报公司工程部审批后予以公布。
7.7.3凡被列为不合格的外包单位,一年内不能在本企业承接新的项目。
7.8外包合同及结算管理
7.8.1按公司《外部外包结算管理规定》执行。
7.9附件
将外包工程安全、质量协议书作为附件附后。
1总则
1.1、本制度规定了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本煤矿工程项目的设计、设备制作、工程施工(包括矿建、土建、安装)、调试全过程质量管理工作。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察哈素煤矿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
1.3、工程建设必须坚决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当质量与工期、质量与成本发生矛盾时必须把质量放在首位。
1.4、公司察哈素煤矿项目工程部全面负责本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对本工程项目的质量负责。工程参建各方均应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目标履行自己的义务,对其所承担的工程质量负责。
1.5、公司和有关承包该工程的监理、设计、设备制造、施工、检测、调试、试生产单位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mt5009-94《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mt5010-95《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j213-1990《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使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并确保体系在本工程各项活动中有效运行,接受国家、地方管理部门和上级机关的指导、检查。
1.6工程监理、设计、设备制造、施工、检测、调试、承包商均必须依法通过招标择优确定。
2工程目标
2.1工程施工质量目标
井巷单项工程优良率100%,井巷分部工程优良率95%,
井巷分项工程合格率100%,井巷分项工程优良率95%,
矿建指定单位工程观感质量优良率100%,
安装单位工程优良率100%,分部工程优良率100%,
分项工程优良率>98%,其中主要分项工程优良率100%;
土建单项、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100%;
主要井巷工程、主要设备安装全部达到验评标准优良级;
实现主皮带、副井提升机、主要通风机、主排水泵、系统试运、联合试运转等项工作一次成功;
2.2工程安全目标
2.2.1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2.2.2杜绝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2.2.3一般质量事故3‰以下。
2.2.4试生产期及运行后不发生因施工原因引起的强迫停产事故;
2.2.5固定设备从投用到试生产全过程不发生因安装原因引起的二级以上非伤事故;
2.3施工工艺目标
2.3.1设备和管道保温外装板平整、美观、无缺损、踏瘪,拼缝整齐,咬口不开裂;
2.3.2全厂油漆无色差,除锈干净彻底,漆层厚薄均匀,无剥落、流痕;
2.3.3集中敷设的小口径管道、阀门和仪表排列整齐美观,固定牢固;
2.3.4中低压管道安装横平竖直,支吊架按规范安装,所有管夹、零部件安装均按规定执行,做到工艺美观,杜绝跑、冒、滴、漏;
2.3.5平台扶梯、栏杆接头无错口、无偏折,焊缝磨光,格栅板整齐;
2.3.6电缆桥架走向合理,弯头弧度美观,电缆不交叉不缠绕,电缆绑扎间距一致,杜绝用火焊切割桥架、支架和开孔现象。
2.4其他质量管理目标
2.4.1工程参建各方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运行有效。
2.4.2工程档案规范、齐全、准确,移交及时。
2.4.3实现高标准达标投产,确保工程建设达到“国内领先、国际一流”水平。
3组织体系和责权划分
3.1工程部
3.1.1明确工程建设质量目标,在建设工程的各个阶段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措施、并督促各施工承包商具体实施,确保实现达标投产、完成工程建设预定质量目标。
3.1.2在本工程项目达标投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配合完成本工程达标投产的自检、预检、复检各阶段工作。
3.1.3负责协调向有关的监理、设计、制造、施工、调试等承包商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工作,并确保原始资料真实、准确、可靠。
3.1.4监督监理、设计、制造、施工、调试等承包商组织落实在合同中承诺的投入本工程的技术力量、设备和其他资源。
3.1.5负责监督监理承包商做好现场质量管理工作,参加监理承包商定期组织的工程质量检查、考核;并负责对监理承包商的质量控制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3.1.6负责组织较大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及考核工作。
3.1.7根据本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其有效运转。
3.1.8督促监理承包商检查各施工承包商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3.1.9负责协调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中出现的矛盾、交叉、遗漏或者现存体系未做规定的事宜。
3.2计划部
3.2.1严格合同管理、计划管理和工程统计工作,在招标文件及合同文件中,明确质量标准以及合同双方的质量责任,建立相应的质量保证金制度。
3.2.2严格落实监理管理建设工程的权利,无监理承包商签字,不支付工程款。
3.2.3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档案,并在工程竣工后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3.2.4依法通过招标选择有资质和质量保证能力的监理、设计、设备材料、施工、调试的承包商,并对业绩进行审查。
3.2.5负责管理本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因质量问题所造成的设备合同、施工合同变更、扣款等事宜。
3.3物资部
3.3.1按照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物资招投标制度做好物资设备采购工作。
3.3.2落实、控制设备制造过程监造、验收工作。
3.3.3负责设备现场开箱验收和出库前的贮存、保管、检查、监控工作,对发现的设备缺陷及时联系、跟踪、处理落实,并负责组织开箱资料的验收、管理和移交。
3.4生产准备部
3.4.1按照试运指挥部授权协助完成试运期间的技术、质量、安全的管理与控制,试运记录真实、齐全,满足追溯、检查等要求。
3.4.2负责配合监督现场质量管理工作,参加并完成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和考核工作。
3.4.3参加较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埋,参加工程质量监督和质量巡视工作。
3.4.4配合完成试运期间各项调试措施的讨论、审查工作,并监督落实和执行。
3.5监理承包商
3.5.1建立项目总监为第一责任人的质量保证体系,组织机构健全,运行正常。归口管理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工作,协调解决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的有关质量问题。对本项目工程工程部负责。
3.5.2突出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编制监理规划和专业监理实施细则,参加施工图会审、设计技术交底;组织审查施工单位的质保体系、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作业指导书;检查施工单位技术装备的完好程度;对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对原材料、设备抽检核查;以及对影响工程质量的诸多因素进行预控。
3.5.3督促和检查各施工单位认真执行国家、原煤炭工业部以及煤炭行业颁发的各项质量法规、施工规范、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本工程项目发布的“工程质量管理”等各项制度。
3.5.4以全心全意为建设单位服务为宗旨,深入施工现场,及时发现问题,努力把各种质量缺陷消除在施工过程中。
3.5.5定期召开和主持施工质量工作例会。按照本工程项目工程部的要求组织召开专业例会、事故分析会、各种节点总结会、现场联络会、技术分析会等,并负责编写纪要和组织签发、归档。
3.5.6负责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工程联系单、工程委托单、缺陷通知单、限期整改通知等项目实施阶段重要质量控制文件的集中闭环管理、签发和归档工作。
3.5.7接受本工程项目工程部的监督考核、对考核项目进行改进,并接受工程部建议对不满足现场质量管理要求的人力资源进行调整。
3.5.8定期完成质量统计工作,认真执行上级制定的质量报告制度。
3.5.9在建设单位的帮助和施工单位的支持下,确保本工程项目的各项质量管理目标的实现。
3.5.10根据施工单位的报验,组织四级验收项目的检验工作和抽查重要的三级验收项目,并根据施工质量验评标准(施工图纸和制造厂要求)严格把好施工质量关,并对有关施工质量问题实行进度监督、质量跟踪和复验验收。
3.5.11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工序控制、工艺控制、质量控制和各项技术措施的执行。
3.5.12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监督与技术检测工作;审查有关试验报告(包括质量抽样检验报告)和技术记录。
3.5.13参加并指导、监督施工单位组织的质量监督检查前的质量预检查工作。
3.5.14参加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组织一般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3.5.15审查、核实施工单位上报的设备缺陷报告,并上报本工程项目方。参加本工程项目方召开的设备缺陷处理方案处理、协调工作。
4制度管理内容和方法
4.1设计质量管理
4.1.1设计承包商必须拥有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勘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严禁无证设计或越级设计。
4.1.2工程勘测设计必须满足合同规定的质量目标和质量要求。
4.1.3勘测设计必须认真按照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现行有效的标准、规程、规范、规定进行。
4.1.4设计承包商所有的勘测设计文件,包括勘测设计大纲、勘测试验任务书、招标技术规范书、设计计算书、设计报告及说明书、科研试验报告、图纸、设计变更通知等,都必须按规定认真校审和核签并存档。
4.1.5应对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前现场会审、由负责施工图会审的监理承包商组织设计承包商、工程部、生产准备部、施工承包商一同参加,对涉及质量的问题作出明确审查意见,并对审查意见负责,由监理承包商监督设计承包商进行及时闭环处理。在施工中出现的比较严重的设计质量问题或者需设计处理的安装质量问题,由监理承包商组织设计承包商、工程部、生产准备部、施工承包商一同参加协调处理。
4.1.6设计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时,首先应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并以保证质量为前提条件。对重大的技术问题,必须进行多方案比较论证,选择技术经济综合比较最优的方案。
4.1.7设计承包商应按合同和供图计划,保证供图的`进度和质量,并及时进行设计交底,收集施工信息,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本工程公司反映意见并提供技术支持。
4.1.8设计承包商须派出现场设计代表机构,在工程进入施工安装阶段以后现场代表机构应做到专业服务及时配置到位,人员相对稳定,人员技术素质强,为施工现场提供设计技术支持,并及时协调解决现场相关设计问题。
4.1.9设计承包商应建立健全设计文件档案,并按照竣工达标要求完成竣工图纸的编制出版。
4.2设备、材料质量管理
4.2.1设计承包商应对设备和材料的选型负责,选型时应明确设备、材料的标准和技术规范,但不得指定供货厂家和产品。
4.2.2设备材料招标采购时,招标人应对投标商的资质、业绩、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查,合同中应明确制造标准、性能参数、监造、检验、分包和技术服务等条款。
4.2.3设备监造工作由物资部具体负责。监造人员有权禁止制造厂将有质量问题的材料和零部件用于设备制造,有权制止质量不合格或无质量合格证的产品出厂。
4.2.4设备、材料的生产和运输单位,应作好包装和运输组织工作,安排好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防止运输途中损坏。
4.2.5现场的有关单位应根据设备、材料的数量和保管要求,设立必要的仓库并配备有经验的仓储管理员,建立完善的责任制。对于到场设备、应按照保管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进行保管,防止保管中的质量损坏。应对到场设备和材料由保管方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对于因保管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保管方根据保管责任性质及时联系处理。
4.2.6公司生产准备部、制造厂、施工单位、代保管承包商都应建立完整的设备、材料质量管理档案。物资部门应该建立完整的采购、到货、出库和库存档案。
4.3施工质量管理
4.3.1只有具备相应资质和同类工程业绩的施工单位,才能参与工程的施工。
4.3.2施工承包商针对工程特点所作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和劳动力安排、施工方案、施工机具配置、力能供应、保证质量的技术措施等都应能满足工程施工的需要。
4.3.3没有在施工合同中明确不准分、转包的项目如施工单位分包,必须事先征得公司书面批准。
4.3.4施工承包商项目部应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并在施工过程中保证其正常运行和贯彻落实。
4.3.5施工承包商应组织其职工(包括临时合同工)的技术培训,坚持员工按要求持证上岗,对分包单位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并对其承担的工程的质量负责。
4.3.6施工承包商每月向公司和监理承包商报告本月质量管理情况和工程质量状况,提交试验、检查验收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4.3.7施工承包商应及时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档案。
4.3.8工程开工前,施工承包商要有针对性的编制创优计划及实施纲要、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总设计、专业设计)、质量验评计划、质量事故的预防计划(质量工作计划)、重点项目、关键工序的质量保证措施(可编入施工技术方案内),做好技术交底、图纸会审并做好记录、上述各项需在开工前提交给施工监理单位审核,监理单位在开工前送建设单位审批,以取得建设单位的认可,否则不得开工。
4.3.9在施工前,施工承包商向监理承包商送:质保和质检人员的名单和简历、特殊工种、施焊和试验人员的名单及持证证号(施焊人员还需有钢印代号),以备案与复查。
4.3.10按规定做好施工质量的分级检验工作,不同级别不合并检验,不越级检验,不随意变更检验标准与检验方法。
4.3.11按规定做好计量器具、检测仪器的检定工作,保证计量器具在检定周期内,并严格做到施工计量器具与检验计量器具分开。
4.4调试质量管理
4.4.1只有具备相应资质和同类工程业绩的调试单位,才能承包工程的调试工作。
4.4.2工程调试单位应针对工程特点提出调试大纲、调试方案并经过工程试运指挥部批准。
4.4.3工程调试工作应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遵守执行mt5010-95《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4.4.4在调试试运行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即工作票、操作票,交接班制、设备巡回检查制、设备切换轮换制。
4.5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和验收管理
4.5.1工程施工中的质量检查一般包括施工准备检查、施工过程检查、关键部位和隐蔽工程检查、质量监督检查和验收签证检查。
4.5.2工程开工前,由监理承包商组织设计、矿建、土建、安装等施工承包商按照煤矿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和有关规范确定工程项目的验评范围表,对质量检验项目、检验等级、检查评定标准进行规定,并报公司批准、备案。
4.5.3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过程中各个环节、工序的质量检验,实行班组、作业队(工地)、项目部三级检查制度,规范并实施检验、记录、签字、验收程序,上一工序质量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对于四级验收项目,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提交监理承包商进行检查验收。
4.5.4监理承包商接到施工单位的自检报告后,应及时组织验收并签署意见。对施工及检验记录不全、不真实、填写不规范的,监理承包商有权拒绝验收,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4.5.5对于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检查验收,施工单位应在自检合格后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承包商,监理承包商应邀请本工程公司、勘测设计、厂家等有关单位共同参加,并签署验收意见。验收合格,可举行隐蔽和后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应在监理承包商限定的时间内处理后重新验收。
4.5.6煤矿工程的分部工程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进行整体验收的基础上,由监理承包商组织进行联合检查验收。设计、施工、运行等单位均应在分部工程验收签证上签字或签暑意见,监理承包商签署验收结论。在分部工程验收的基础上,由监理承包商组织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并签署质量验收结论。
4.5.7煤矿机电设备的试运转和竣工验收,按mt5010-95《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执行。
4.5.8为了保证质量验收的公正客观性,施工单位的班组及作业队(施工现场)设须专职的质检员,施工单位工程部和质检部质检员要分设,施工单位质检员要报监理单位和公司备案,一经确定不经监理单位和公司同意不得变更。
4.6质量监督管理
4.6.1工程开工前,公司向国家授权的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提交“煤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并获得批准。公司应及时向质监中心站提出申请,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好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4.6.2公司必须协助质监站制定年度的质量监督计划,同时报公司工程部。并按照质监站确定的质量监督计划搞好工作配合策划落实工作。
4.6.3煤矿工程质量监督的检查项目和检查方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二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包括设计、矿建、土建、设备监造、设备验收、设备安装、调试、联合试运转、试生产等阶段,和主副井工业广场建筑、主副井井筒施工、机电设备安装、井底车场施工、主要运输大巷重点等项目。
4.6.4在每个质量监督检查项目活动前,公司应组织所有承包商按质监大纲要求搞好自检自查工作,对发现问题及不符合项组织纠正整改,完成闭环。
4.6.5在实际工作满足质监活动条件和完成自查工作后,公司向质量监督站提交监督检查验收申请,并提交自查报告及相关材料。
4.6.6每个质量监督检查项目活动中,公司应组织所有承包商按质监大纲规定要求进行汇报,并做好人力、材料等资源配合服务工作。
4.6.7质量监督检查项目活动后,针对检查提出的要求、发现的问题、发出的不符合项,组织整改、纠正,并及时进行跟踪关闭。
4.7质量事故管理
4.7.1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设备、材料、施工、调试、试运转等方面的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和规程规范要求的质量标准,影响工程使用寿命和正常运行,需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的,统称为质量事故。
4.7.2按对工程寿命和正常便用的影响程度,对工期影响时间的长短以及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工程质量事故分为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和特大质量事故四类。特大质量事故,是指影响时间6个月以上或造成5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质量事故,是指影响时间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或造成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质量事故,是指影响时间10天以上,3个月以下或造成1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质量事故,是指影响时间10天以下或造成1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7.3质量事故的报告及处理
4.7.3.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当事方应按照要求及时向公司和监理单位报告;一般质量事故不用立刻上报国电集团工程建设部和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可在上报的月度统计报表中给予说明;较大及以上的事故,公司同时应向国电集团工程建设部和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报告,在事故发生后1天内报告事故概况,7天内报告事故的详细情况(包括发生的时间、部位、经过、损失估计、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等);事故调查处理完15天内,报告事故发生、调查、处理情况和处理结果。
4.7.3.2一般质量事故发生后,当事单位的有关工地(部门)需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报告,当事单位应在2天内报监理、公司和质监站,并及时组织事故的调查,分析,在5天内将质量事故报告送交监理和公司。其处理工作应在技术方案报监理审核同意后实施。处理完毕后报监理和公司复验。
4.7.3.3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除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外,应在5小时内口头向监理质监站和公司报告事故概况,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并在4天内书面报告监理、公司和质监站。监理和质监站接报后,应及时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并组织施工、设计等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事故初步分析,由建设单位转报有关主管部门。事故发生6日内完成事故的调查、分析,并由建设单位上报主管部门及有关上级机关。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的技术处理方案原则上由事故责任单位提出,并报监理,经施工、设计、监理、质监站等共同商定、签字后实施。处理完毕后报监理等单位复验。
4.7.3.4在质量事故发生后,应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主要责任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补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
4.7.3.5对违反规程不听劝阻、不遵守劳动纪律、不负责任造成质量事故者,对隐瞒事故不报告者应予严肃处理。除给予行政处分外,对情节严重的应给予经济制裁,直至法律制裁。对经常违返规范、屡次发生质量事故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将予以中止合同,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7.3.6一般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处理全过程的资料(影像、记录、分析报告、补救措施、试验数据、工程图纸等)由质量事故当事单位保存,并编入单位工程竣工技术资料中,作为竣工技术资料移交建设单位。
4.7.3.7如发生质量事故定性、责任、处理意见分歧时,由建设单位报请上级质量监督部门或有关上级机关裁决。
4.7.3.8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的审批和处理结果的验收,需由质检站参与,并签字盖章认可。
4.7.3.9一般质量事故由监理单位组织调查;较大质量事故由公司组织进行调查;重大质量事故由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组织调查;特大事故由国电集团工程建设部组织调查。
4.7.3.10一般和较大的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由造成事故的单位提出,监理单位审批后实施,重大和特大的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由公司委托设计院提出,公司组织专家组评审后批准实施。
4.7.3.11根据事故大小和情节轻重,公司将对事故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经济处罚,直至建议有关权威机构给予责任单位资质降级的处罚。质量事故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按合同规定赔偿。质量事故责任人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7.3.12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并有下列行为的,公司应视情节轻重,对责任者加重行政、经济处罚。
4.7.3.12.1施工中粗制滥造、偷工减料、伪造记录的;
4.7.3.12.2在工程质量检查验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4.7.3.12.3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谎报的;
4.7.3.12.4对按规定进行的质量检查、事故调查设置障碍的。
5质量奖惩
5.1公司与施工承包商签订的合同按规定应有质保期、质保金和质量奖惩的条款。
5.2各承包单位和部门应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情况,会同有关单位制定详细操作性强的经济处罚具体制度。
6附则
6.1本制度由公司察哈素煤矿项目工程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6.2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自公司总经理签发之日起施行。
6.3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第二十五条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标准,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第三十三条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第三十五条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
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第三十七条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三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对外招标、发包工程(含建筑、安装、检修)的安全管理和监督,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承办的对外招标、发包工程项目。
第三条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对外招标、发包前,应当负责审查投标、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企业等级、技术资质、安全管理机构及有关制度。对外省市施工单位还须检查其在沪施工许可证。
第四条 若乙方属总包单位,因施工需要进行分包时,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建设工程总分包的规定,不准将工程分包给无证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施工。总包单位应负责对分包单位安全施工监督管理。
第五条 在甲乙双方签订《工程合》的同时,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要求和内容订立《安全协议书》,明确各自对施工安全所负责的具体条款。
第六条 工程项目开工前,甲方应按本市现行规定督促乙方向所在地区的劳动保护检察机构办理《开工报告》。
第七条 乙方应明确工程项目和施工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检查监督人。施工前,有责任向全体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在化工生产区域内施工的工程项目,其施工人员还必须接受所在化工生产单位的安全和防火教育,并按要求填写《安全教育卡》。
第八条 甲乙双方在施工前,须认真勘察施工现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施工。
第九条 对施工危险性大、边生产边施工的工程项目,除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外,应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险情,制订相应的应急防范措施 “重大施工技术方案”并予落实。
第十条 在化工生产区域内施工,乙方除遵守有关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外,还应严格执行公司及所在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 乙方安全负责人、安全员和甲方的施工员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
第十二条 公司hse管理部门、施工所在单位安全、消防部门和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查出的隐患及时通知甲方负责人,责成乙方限期整改。
第十三条 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除积极抢救伤者外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报告甲方和公司hse管理部。甲乙双方都应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区劳动保护监察部门,同时协助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公务车司机岗位职责
一、领导用车和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用车。
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为领导用车做到周到、优质服务,确保行车安全。
三、坚持爱车例保,做好一日二检(出车前、收车后),遇有故障及时排除或送修,确保领导和部门用车。
四、为领导和部门做好随时出车准备,做到车在人在,不远离岗位。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施工现场的文明卫生是提高全体职工的身体健康,是治理脏、乱、杂、散的重要内容,是建筑行业提高企业知名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常开展文明卫生知识宣传,提高职工的`文明卫生意识,营造良好的现场环境。
1、建立卫生管理组织,施工现场的卫生管理由项目经理负总责,分管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工地办公室做到整洁有序,窗明地净,桌椅摆放整齐,无积灰,图纸文具整齐划一,进入室内使人感到庄重大方、井井有条。
3、食堂内外卫生由食堂人员负责清洗达标,炊具卫生符合卫生要求,有除四害措施,炊事人员健康证有效,食品生熟分设。
4、职工宿舍确保窗明地净,个人物品摆放整齐,宿舍保持通风良好,空气新鲜。合理安排卫生值日。
5、厕所内水冲设备保持正常有效,指定专人清洗,做到干净无臭味,有防蛆蝇措施。
6、施工现场作业区清洁整齐,保持随做随清,工完料尽,日产日清无杂物,无随地大小便现象。
7、施工道路指定专人清扫,做到整洁干净无积灰、无扬尘、无积水,车辆进出无带泥土现象。
8、材料堆放建料仓,有标签,成垛、成方、一头齐、易失小件入库存放。
1、在操作之前必须检查操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道路是否畅通,机具是否完好牢固,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是否齐全,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才可施工。
2、砌基础时,应检查和经常注意基坑土质变化情况,有无崩裂现象,堆放砖块材料应离开坑边1m以上,当深基坑装设挡板支撑时,操作人员应设梯子上下,不得攀跳,运料不得碰撞支撑,也不得踩踏砌体和支撑上下。
3、墙身砌体高度超过地坪1.2m以上时,应搭设脚手架,在一层以上或高度超过4m时,采用里脚手架必须支搭安全网,采用外脚手架应设护身栏杆和挡脚板后方可砌筑。
4、脚手架上堆料量不得超过规定荷载,堆砖高度不得超过3皮侧砖,同一块脚手板上的操作人员不应超过2人。
5、在楼层(特别是预制板面)施工时,堆放机械、砖块等物品不得超过使用荷载,如超过荷载时,必须经过验算采取有效加固措施后方可进行堆放和施工。
6、不准站在墙顶上做划线、刮缝和清扫墙面或检查大角垂直等工作。
7、不准用不稳固的工具或物体在脚手板面垫高操作,更不准在未经过加固的情况下,在一层脚手架上随意再叠加一层,脚手板不允许有空头现象,不准用50mm×100mm木料或钢模板作立人板。
8、砍砖时应面向内打,注意碎砖跳出伤人。
9、使用于垂直运输的吊笼、绳索具等,必须满足负荷要求,牢固无损,吊运时不得超载,并须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10、用起重机吊砖应用砖笼,吊砂浆的料斗不能装得过满,吊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停留。
11、砖料运输车辆两车前后距离平道上不小于2m,坡道上不小于10m,装砖时要先取高处后取低处,防止倒塌伤人。
12、砌好的山墙,应临时系联系杆(如檩条等)放置备跨山墙上,使其联系稳定,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加固措施。
13、冬期施工时,脚手板上有冰霜、积雪,应先清除后才能上架子进行操作。
14、如遇雨天及每天下班时,要做好防雨措施,以防雨水冲走砂浆,使砌体倒塌。
15、在同一垂直面内上下交叉作业时,必须设置可靠的安全隔离措施,下方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16、人工垂直向上或往下(深坑)传递砖块,架子上的站人板宽度应不小于60cm。
17、补充交底内容:
1)在操作之前必须检查操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道路是否畅通,机具是否完好牢固,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是否齐全,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才可施工。
2)墙身砌体高度超过地坪1、2m以上时搭设脚手架。在一层以上施工,采用里脚手架搭设安全网;采用外脚手架设防护栏杆和挡脚板后方可砌筑。
3)脚手架上堆料量不超过规定荷载,同一块脚手板上的操作人员不超过两人。
4)不准站在墙顶上做划线、刮缝及清扫墙面或检查大角垂直等工作。
5)不准用不稳固的工具或物体在脚手板面垫高操作,更不准在未经过加固的情况下在一层脚手板上再叠加一层。
6)砍砖时面向架内打砍,防止碎砖飞出伤人。
7)用于垂直运输的电梯不得超负荷运输,并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8)装卸砌块时要先取高处、后取低处,防止砖垛倾倒伤人。
9)在同一垂直面内上下交叉作业时,设置安全隔板,下方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10)如遇暴风雨天气,要采取防雨措施,避免恶劣天气吹倒新砌筑的墙体,同时及时浇筑拉梁混凝土,增加墙体稳定性。
11)人工垂直向上或向下传递砌块时搭设架子,架子上的站人宽度应不小于600mm。
12)对稳定性较差的'窗间墙加临时稳定支撑,以保证其稳定性。
13)大风、大雨等异常气候之后,应检查砌体是否有垂直度的变化,是否产生裂缝。
一、实验室管理教师负责本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工作。安全负责人应熟悉本室的电、水、气及危险物品的种类、分布、性质、使用和储藏情况,严格按相关规定使用,管理好危险物品,掌握危险物品的性质、使用注意事项和发生意外情况时的处理知识和技能,掌握消防知识和技能,熟悉本室仪器设备的`性能、操作规程和发生意外情况的处理。
二、认真做好室内的水、电、气等各种管路设施和压力容器的检查、检修工作,避免水管破裂、电路故障、压力容器爆炸和各种气体(尤其是有害气体)泄漏,严防由此引发灾害事故。对室内消防设备进行检查,现有消防器材要检查压力、确保能用,缺少消防措施和数量不足的及时上报,做增补处理,彻底杜绝火灾事故隐患。做到发现安全隐患应该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如有安全事故发生,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领导及保卫处、资产处等相关部门。
三、实验室家具、物品、仪器设备摆放要整齐有序,室内布局要合理,要及时清除与实验室无关的杂物和废旧易燃物品,保持安全通道通畅,使实验室整洁、科学、文明、规范、有序的状态。
四、对已经完成实验任务的仪器设备,要相关实验老师负责归类存放,对小型便携式贵重仪器、仪表、工具、贵重材料和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该做到及时入橱、入库。
五、严格规范实验室的钥匙管理,与实验室无关人员不得拥有,若有丢失,需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配制,严禁私自配制,必要时更换门锁。
六、实验室工作人员离开之前要认真检查好门、窗、水、电、气、危险物品和贵重物品,确保安全。凡因失职造成安全事故,按其情节将追究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机电工程系
20xx年5月10日
中局建设公司工程试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工程试验在施工生产中占有重要位置,是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工程质量控制并验证其结果的必要技术手段。因此为保证本公司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检测人员应具备思想品德端正、工作作风踏实、有良好的素质修养,具备上岗条件才能从事检测工作的开展,针对施工工作量大、资料繁锁,要求:全室人员精诚团结、自洁自律、不贪不占、公正无私、不受任何形式干扰,把质量放在首位,坚守原则、端正思想、摆正位置。正确处理监理、业主、队与试验人员的关系,尊重与重视业主要求和意见,无条件执行监理指令,主动了解监理想法,并汇报科室负责人采纳、配合业主、监理抽检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 工程试验的目的和基本任务
第三条 试验鉴定各项主要工程材料的质量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检验工程的结构和构件的成品、半成品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的技术要求。
第五条 通过工地测试及施工检查,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
第六条 监督检查主要工程材料的合理保管与使用。
第七条 为施工提供可靠的试验资料和技术数据。
第八条 各种配合比的试配和优选。
第三章 试验室组织机构
第九条 试验室定员4人,设主任1人,原材料检验兼资料员兼现场检测试验员3人。
第十条 各综合队设兼职试验人员2人,试验人员必须进行培训上岗,业务上接受试验室指导。
第四章职 责
第十一条 试验室
1. 对路基、桥涵、轨道工程、轨枕预制、通信信号及所需的原材料进行试验,参加砂、石料场的选择及质量复验。
2. 合理选定混凝土配合比,做好现场施工质量控制。
3. 协助工地料库做好有关材料的`验收、保管,并掌握砂、石、水泥、外加剂及钢材等储存数量和质量情况。
4. 参加有关工程质量检查及事故分析。
5. 负责换算混凝土施工配合比,填发施工配料单经技术负责人签字后,交付施工队施工,并做好各项检查记录。
6. 认真按施工规范的要求进行各项施工控制及检查试验,如发现违反操作规程影响质量时应及时做出处理,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第十二条 试验室主任职责
1. 组织指导本室试验人员进行经常性试验工作。
2. 组织选定试验方法,质量标准和安全措施。
3. 签审试验报告、资料,并对数据全面负责。
4. 组织检查试验设备,及时维修、保养。
5. 检查人员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
第十三条 现场试验员职责
试验员按照试验主任的分工,履行责作,对分区域进行各种试验、资料的填发,对所试验负有直接责任。鉴于某些试验工作灵活性较大、标准不易达到的特点应报据实际情况,以妥善处理,但须经业主、监理、本部总工、试验主任许可。其分别如下:
1. 自检或报检情况
对于原材料进场进行自检,自检合格率不低于96%,报检合格率100%,发生不合格一次扣款20美元/次,二次50美元/次,三次自动辞职。由于原材料本身的特殊性或规范所限制试验人员应从优选择,完善自检、报验、抽检程序。一方或二方检验认可,才能堆放料场。
2. 工地各种试验,按照分工区域规范操作,并熟悉操作过程,土方施工试验、自检合格率报监理抽检合格率不低于96%。混凝土施工试验、试件制作与混合料合格率100%。
第十四条 原材料检验兼资料员职责
1. 对进场的砂、石、水泥、钢材等材料及时取样自检或送检,严格把好原材料质量关。
2. 对所检材料及时提出试验报告,对外送材料及时索取完整的试验资料,并登记试验台帐。
3. 负责试验检测原始记录、报告和档案的管理。负责全面资料的收集,复核整理、归档、建立当日台帐和仪器设备档案工作,履行资料员职责,提供计量资料。上报试验资料及水泥试验、规范各类检查工作的内容和程序。
第五章 仪器设备管理
第十五条 所有仪器设备按规定周期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六条 使用时试验人员必须了解仪器设备性能,了解状态是否正常,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第十七条 出现故障要立即停机检查或送维修部门修理。
第十八条 设备检定证书及使用说明书由资料员负责保管并建立档案。
第六章 仪器设备管理
第十九条 所有仪器设备必须按规定周期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条 使用时试验人员必须了解仪器设备性能,了解状态是否正常,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第二十一条 出现故障要立即停机检查或送维修部门修理。
第二十二条 设备检定证书及使用说明书由资料员负责保管并建立档案。
1.总则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建筑安装工程现场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
2.施工人员要做到十不准
(1)不准酒后上岗。
(2)不戴安全帽不准上岗。
(3)不穿工作服不准上岗。
(4)不穿工作鞋(电焊工绝缘鞋)不准上岗。
(5)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不准上岗。
(6)不是电工不准接线拉电。
(7)不准串岗会客。
(8)不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
(9)不准打闹闲聊、谈情说爱。
(10)不准偷工减料、损公肥私。
以上每出现一项罚款20~100元。
3.安全责任制
(1)项目经理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的项目副经理、施工队长是安全直接责任人,项目部设有专职安全员。
(2)项目责任人或施工人员均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必须对工程施工的每个环节了如指掌,安排工作首先讲安全,总结工作必须总结安全。
(3)对工程的施工机械要有警示牌,使用标准和要求,让每一个使用者弄懂原理及注意事项,谨防乱用乱放、只用不管的现象存在,不按要求施用,弄坏机械设备、机具按实物价值2倍处罚。
(4)在施工中无论采取哪种作业方法,都必须把安全放在首要位置,禁止以包代管的'现象发生。
(5)登高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安全帽;不准穿易滑、硬底或带铁钉、铁掌的鞋,无可靠防范措施不准在同一空间的上层同时作业。高空作业者不得随意向下扔掷物体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传递物体必须用绳拴牢,风力六级以上或雷雨时禁止在露天高处作业。
(6)施工现象电气设备及用电线路调整或故障处理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实施,线路不得乱拉乱接,加强电路保护,保障用电安全,如有违返罚款30-60元。
4.施工现场机具安全
(1)各种气瓶存放和使用时要距离明火十米以上,并且避免在阳光下曝晒,搬动时不能碰撞。
(2)氧气瓶与乙炔瓶使用时间距不能小于6米,要隔离存放。
(3)使用中乙炔瓶必须垂直放置,不得卧放。
(4)使用气割时发生回火,应先关氧气阀,后关乙炔阀,乙炔管着火时,可采用折管子的方法,将火熄灭。
(5)焊接场所应该保持通风良好,进行电焊、电割、气焊气割工作前应该清除工作物和焊接所有的易燃物或者在焊接处采用防护措施。
(6)移动电焊机时,须停机断电,焊接中突然停电,应立即切断电源。
(7)施焊过程中,人体不要接触在钢板或其他导电的物件上。
(8)龙门吊在使用前要经过试车,试车前应注意检查挂钩、钢丝绳、齿轮和电气部分等。使用时应设专人指挥、禁止斜吊并且禁止任何人站在吊运物品上或者在下面停留和行走,物件悬空时驾驶人员不能离场。
(9)机械设备和工具要定期检修,如果损坏应立即修理。钢丝绳严禁做地线使用,磨损超过报废标准的锈蚀缺油的严禁使用。
(10)起重吊装人员应分工明确,工作中要设专人统一指挥,起重人员应熟练各种起重和指挥起重机的手势、旗语等联系信号。
(11)起重机械、牵引机械和辅助工具都要标明最大负荷量和安全速度,龙门吊必须装有起重限位器,必须装上排绳器,轨道必须安装夹轨钳。
(12)起吊前先进行试吊,确认可靠后,方可起吊,吊运物件时不宜离地面太高,不得长时间悬吊。
(13)起重工作中禁止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张紧的吊绳和吊具,发现异常,应立即停吊,进行处理。
(14)起重过程中,有关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吊装现场。
(15)雨天不准露天施焊,在潮湿地带焊接时,应站在绝缘物品上,并穿好绝缘鞋。
(16)进入设备容器施工时,照明灯应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17)严禁湿手操作电气开关,操作高压、刀闸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18)在电气设备检修时,必须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或设专人看管。警示牌必须谁挂谁取。
5.配电箱安全管理
(1)开关箱内必须有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装置参数必须匹配。
(2)配电箱内开关上必须有与设备相符的标志。
(3)配电箱必须有门、有锁、有防雨措施,必须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4)罐内照明要使用安全电压,闸刀开关熔丝参数与设备容量必须匹配。
1、项目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四新'成果,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并负责组织编制推广应用计划,落实推广应用项目的责任人及要求完成时间等,并组织实施。
2、项目经理参与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计划的编制,并负责解决科技开发和科技推广项目所需的经费和人员。
3、项目内业技术人员协调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计划,并参与实施工作,协助项目技术负责人、队技术员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技术、质量问题,负责对实施中有关技术资料的收集及整理工作,并进行总结。
4、对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项目在工程上实施后,取得的经济效益,应按规定每季向公司(区域公司)上报,本项工作由项目内业技术人员负责填报。
1、隐蔽工程是指在上一道工序结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的,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查的项目。例如:工序中间环节验收、地基验槽、钢筋工程、地下砼结构工程、地下防水、防腐工程,以及设备解体检查记录设备封闭前的内部质量验收等。
隐蔽工程验收项目,土建工程参见“土建工程篇”验评标准,安装工程参见相应设备有关验收规范的'验评标准,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式见“火力发电厂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表式”。
2、隐蔽工程验收管理程序
2.1施工承包商应提前一天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代表只参加所有地基验槽、大型设备基础、主厂房基础、烟囱及水工构筑物等重要结构)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2.1.1与隐蔽工作有关的设备消缺、设计变更、不合格项处理及标准变更的签证记录;
2.1.2隐蔽部件材质检验报告;
2.1.3施工自检原始记录。
2.2隐蔽工程项目施工已完,并经施工单位检验合格。
2.3现场实地检查施工质量。
2.4工程验收合格并签证后方可隐蔽,进行下道工序作业。隐蔽项目一经签证,不得自行作任何变动。
3、隐蔽验收工作出现下列情况的处理原则:
3.1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事前确已收到通知,但未按时派员到场验收,施工承包商可自行隐蔽,但必须作好记录。
3.2施工承包商未通知监理单位等检查验收,或经检查验收发现问题不按要求消缺处理的,不得进行隐蔽、进行下道工序作业。否则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有权通知施工承包商暂停施工,进行返工并重新进行验收。
1、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种警告牌、操作规程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4、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距明火不得少于5m。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5、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每30平方应配置两具灭火级别不小于4b的灭火器,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6、动火作业前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7、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对遵守消防规章制度,未出大小火灾事故,能消除火灾隐患或勇敢扑灭火灾事故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工作,保证现场施工现场用电的安全,保证施工任务的全面完成,制定如下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建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2、建立技术交底制度。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应在技术交底文字资料上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3、建立安全检测制度。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主要内容是:接地电阻、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等,以监视临时用电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做好检测记录。
4、建立电器维修制度。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做好维修工作记录,记载维修时间、地点、设备、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维修人员、验收人员等。
5、建立工程竣工工程临电拆除制度。建筑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的拆除应有统一的组织和指挥,并须规定拆除时间、人员、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等。
6、建立安全检查和评估制度。项目部应按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定期对现场用电安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7、健全安全用电责任制。对临时用电工程各部位的操作、监护及维修分片、分块、分机落实到人,并辅以必要的奖惩措施。
8、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凡上岗人员必须持有效的上岗证,严禁无证上岗。
1.编制目的
用于指导工程管理人员对通风与空调安装工程进行全面质量控制,确保通风与空调安装工程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通风与空调安装工程施工过程各阶段的质量控制。
3.职责
3.1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规程的制定、修改、分发及解释;
3.2项目部负责本规程的具体实施。
4.管理流程
5.管理过程
5.1事前控制
5.1.1图纸及图纸会审
5.1.1.1熟悉施工图纸、相关技术资料,理解设计意图。
5.1.1.2组织施工、监理和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并形成会议纪要。
5.1.2协调安装单位与土建总包单位之间的配合工作,在安装工作开工前明确配合工作和费用,并签定书面协议。
5.1.3提供设备部件安放场地,临时工具房,临时施工用电、施工用水等配套工作,并要求安装单位对准备工作进行验收确认。
5.1.4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批,将审查意见填写在《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上,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安装单位,对组织设计中不合理及错误之处,必须要求安装单位及时组织修改,并重新报审。
5.1.5确定大型设备吊装就位移动路线。
5.1.6了解施工单位人员的素质和施工经验,审查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工程中使用新材料,新工艺时,施工人员须进行必要的培训后才能上岗操作。不能满足要求时,立即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5.1.7审查监理人员上岗资质,检查监理人员到岗情况是否符合合同要求,不符合要求时通知监理单位进行整改。
5.1.8会同监理人员核查进场材料是否符合设计、合同要求及相关技术标准,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限期退场。
5.1.9要求安装单位上报所用规范清单,审查其有效性,并在《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上注明审查结果。
5.2事中控制
5.2.1预埋、预留及土建配合
5.2.1.1预埋件位置、数量、规格应正确,预埋牢固可靠。
5.2.1.2预留孔(洞)位置、尺寸大小应正确。
5.2.1.3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随时检查预埋件、预留孔(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2.1.4与通风和空调系统有关的土建工程完毕后应与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共同会检。
5.2.2风管制作、安装及验收
5.2.2.1风管制作过程中,检查风管的尺寸、咬口、焊口施工正确。
5.2.2.2检查风管、部件的接口是否正确,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吊、支架的'位置、间距、安装是否符合规定,法兰的垫料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或规定。
5.2.2.3根据工程进度,对通风与空调的暗配管道等安装部位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并检查《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5.2.3设备安装及单机试运行
5.2.3.1检查设备合格证、随机文件;
5.2.3.2核对设备型号、规格、数量,检查设备外观;
5.2.3.3设备就位前对设备基础进行验收;
5.2.3.4检查设备安装位置、方向、水平度;
5.2.3.5检查设备与基础的连接,支、吊、托架的安装情况,并作出相应的调整;
5.2.3.6检查设备转动部分安装是否转动灵活,风机叶轮是否碰壳;
5.2.3.7检查设备与风管、水管的连接密封情况,应作漏风量测试的设备,检验其漏风量是否符合要求;
5.2.3.8单机试运行是否运转平稳,符合设备技术文件规定,风机、电机旋转正确。隐蔽的单机应在隐蔽前进行单机试运行;
5.2.3.9检查风管、水管、设备的反腐及保温措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3系统试运行及调试
5.3.1系统试运行应在通风及空调设备单机试运行以及风管漏风量测定合格后进行。
5.3.2测定系统试运行各项技术数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技术文件规定,并作好记录。
5.3.3施工完毕后,对各系统作外观检查和无生产负荷的联合试运行测定及调试。
5.3.4工程投入试运行后,应作生产负荷条件下的综合效能试验的测定与调整。
5.4事后控制
5.4.1设备安装完工后,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5.4.2及时做好验收交付工作。
6.编制依据
6.1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xx)
7.相关/支持性文件
7.1工程管理过程控制程序
7.2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7.3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依据
7.4工程材料管理工作规程
8.质量记录
8.1工程管理日记(gt/qr15-10)
8.2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gt/qr23-02)
8.3分部工程现场检查记录表(gt/qr23-03)
8.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一、组织管理
存在重大工程隐患的单位应成立隐患管理小组。小组由法定代表人负责。管理小组应覆行以下职责:
1、掌握本单位隐患的分析、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现场管理;
2、制定应急计划;
3、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模拟重大事故发生时应采取的紧急处置措施,必要时组织救援设施、设备调配和人员疏散演习;
4、随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的动态变化;
5、保持消防器材、救护用品完好有效。
企业各级工会组织督促并协助单位对重大隐患的管理和整改。
二、隐患监控方法
(一)监控点的选择与确定
1、易燃场所;
2、有触电伤害危险的场所;
3、有中毒和窒息危险的'场所;
4、有高处坠落危险的场所;
5、有机械伤害的场所;
6、有坍塌危险的场所;
7、噪声、粉尘超标和环境污染的场所。
(二)管理实施
1、凡列入“监控点”的场所统一设置标志牌,标明单位名称、监控要求、责任人、检查方法等。
2、绘制“两图”,即绘制企业“监控”组织网络图和“监控点”分布图。在“两图”中标明监控点的分布、责任人等。
3、坚持每一个监控点“有一本台账”,真正做到检查记录可查,资料台账存档。
4、搞好“四项管理”,即“监控法”目标管理;“监控法”检查管理;责任人监控责任制管理;监控安全指标奖惩管理。
5、制订应急预案:对危险程度较大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监控点”制订应急预案,预案的内容包括工程概况、事故形式、事故的危害和造成的经济损失、救灾技术方案、防灾措施、救灾领导小组以及事故发生后的联络、救护、疏散和善后处理工作等。
(三)工作程序
1、召开专门会议,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研讨贯彻落实方案。
2、建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
3、制定有关规章制度。
4、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地选择并确定“监控点”。
5、编写“监控点”控制要点,确定责任人和检查周期。
6、制订应急预案。
(四)监控点检查管理制度
1、各级监控点责任人和当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检查周期,进行认真细致的巡回检查,严密监控,并形成详细的原始记录,以供公司检查考核。
2、监控检查中发现问题,正确地进行技术分析,查清原因,采取防止缺陷扩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将缺陷内容、发生时间、处理情况书面反馈安全部门。
3、对暂不能消险的缺陷、隐患,除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及时合理安排整改。
4、对存在的重大隐患,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停止运行,及时报告领导或总工程师,研究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5、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意识的宣传教育,加强责任人对各监控点、监控设施的运行维护。
6、每月对各监控点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并作出科学性的综合分析论证。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工作,预防火灾和各类案件的发生,保证集体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贯彻执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把消防保卫工作落到实处。保证施工任务的全面完成,制定如下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建立健全消防,保卫组织结构,义务消防队及应急组织和各岗位、各部位、各工种防火,治安岗位责任制。
2、现场设警卫室,配备足够的护场巡逻警卫力量,并做好值班记录。
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吸烟请到吸烟处,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动用明火,现场有明显的消防标志、电气焊工持证上岗,持有用火审批手续,有灭火设施和看火人员。
4、工地的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严禁领退手续,油漆、稀料等按规定分开存放,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5、重点部位严禁烟火,木工房(棚)内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内存木料最多不得超过三日的使用量,操作地点的易燃废品(碎木料、刨花、锯末等),当日清到指定的安全地点。
6、施工现场配足灭火器及设施,专人保管,定期维修保养,保持灵敏有效(高层以上标准设消防竖管)严禁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设施,确保道路畅通无阻。
7、施工现场严禁酗酒滋事,打架斗殴,男女混居,看黄嫖赌,盗窃公私财物等不良行为。
8、在生活区暂处证需要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住宿或做临设,严禁使用电炉、大灯泡等电热器具和乱拉接电线等违章用点行为。
9、外部施工队伍(新进场班组或未成建制的)及外来人员入场,需进行认真审查登记,注册后办理暂住等进场手续,严禁雇佣童工(五种人)等非法用工,经消防教育考核合格后上岗。
10、以上如有违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项目《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实施细则》、《施工现场奖罚条例》、《生活区管理制度》有关条款处理。
为保证架上作业和周围地面操作人员的安全,脚手架作为建筑施工中必不可少的设施,在施工中必须采取安全可靠的管理措施,结合变电安装工程实际情况,依据国家有关规程、规定制订本制度。
1、脚手架所使用的各种材料、配件、工具应符合国家和部颁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
2、注重脚手架的选型、结构和搭设质量,在搭设、使用、拆除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国家建筑工程总局)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的有关标准、规定;并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
3、一般脚手架搭设,应由技术部门制定详细安全施工措施和质量要求,并经安全部门审核,项目总工批准,并向施工人员交底,方可搭设。
4、特殊形式的脚手架应进行设计演算,经上级施工技术、安全部门审核,总工程师批准,并由工地项目总工或班组技术员交底后进行施工。
5、架子工必须进行专业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并取证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同时按要求参加定期考核。
6、作业时,架子工必须正确正确配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
7、架子搭设和组装完毕,在投入使用前,应逐层、逐流水段,由工地负责人、专责工程师、专职安全员和架子班班长一同验收。
8、特殊脚手架验收时,必须有主管审批施工方案的技术和安全部门人员参加。
9、验收合格,脚手架在挂牌后交付使用。
10、使用中,每日应由工作负责人或脚手架维护人员检查所使用的脚手架和脚手板状况,保证在规定荷载作用下和气候条件影响下不变形、不摇晃、不倾斜。如有缺陷,须立即整改。
11、在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12、在工作过程中,不大风、暴雨过后及解冻期面加强检查,长期停用的脚手架,在恢复使用前应经检查鉴定准随意改变脚手架的结构;有必要时,必须经过工地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同意。
一、机房值班制度
1、机房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串岗,做与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
2、遵守设备操作规程。按规定定期巡视设备运行情况,做到腿勤、眼尖、耳灵、手快、脑活,及时发现和处理隐患。
3、接听电话应使用礼貌用语,接到报修应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
4、机房内严禁会客。非本部门人员未经经理允许不得随意进入各机房。
5、当班人员应认真做好机房内外环境及设备的清洁卫生,保持整洁。
6、机房内不得堆放杂物及任何私人物品。注意防火、防盗、防人为破坏。
7、认真做好各种记录,准确抄录各项数据。精心操作和维护设备,确保安全、高效运行及节能降耗。
二、安全及防火制度
1、全体员工必须加强治安防范意识,执行园区制定的治安管理制度,协同保安部门认真做好工程部的治安保卫工作。
2、岗位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职责,发生事故和发现可疑情况应迅速处理上报,并负责保持好现场。
3、公司无关人员进入各机房,如因工作需要进入时,必须征得值班人员同意,并自觉接受值班人员管理。
4、各岗位值班人员除负责设备安全运行外,必须对所属机房范围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及时进行整改。
5、各班组工具、材料要有专人管理,携带工具、材料出公司必须经经理同意按规定办理出门手续。
6、不得随意挪动消防设施,发现消防设施损坏应及时报告保安部。
7、发现火警及时报告。一旦园区发生火灾,工程部的首要任务是保证供水、供电,保证消防水泵等设施正常运转,并组织重要设备的保护和疏散工作。
三、维修材料及工具领用制度
1、领用维修材料及工具均应填写领用单,经专业主管审批后方可去仓库领取。
2、未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可将领用的材料和工具用于店外。
3、凡出店的材料及工具均应有部门主管签署的出门证,交保安检验,方可出店。
4、较大型的专业工具应随用随借,当日归还。
5、专业工具未经培训不得随意使用。
6、多余材料应及时退库。
7、有回收价值的备件应以旧换新。
四、机房钥匙管理制度
1、凡24小时值班的机房,钥匙交工程部统一保管。
2、凡不是24小时值班的.机房,钥匙交安全部统一保管。
3、不允许私配机房钥匙。
4、无关人员不得借用机房钥匙。
5、机房钥匙一旦遗失必须立即申报。
6、无人值班的机房,借用钥匙只允许少数专人领用。
五、备件仓库管理制度
1、物品应按类分放,按类编号。
2、所有物品均应建立明细帐。
3、库存物品应执行'先进先出,定期翻堆'的仓库管理原则。
4、凡出入库物品均应在货卡上登记。
5、不允许在库房内拉用临时电,使用不合规格的照明,库房内不允许吸烟,不准会客,不准吃食品。
6、不允许将易燃、易爆的物品存放在非危险品库房。
7、对长期滞存在仓库的物资,要主动向工程部经理报告,以便采取措施。
8、存库物品必须做到'三对口',即库存物品与货卡相符,货卡结算存数与物品明细帐目相符,每月月底,库房保管员应根据明细账记录的收、发、编制'进、出、调、存'月报表报工程部经理。
六、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做好接班的准备工作及穿好工作服,佩戴好名牌,正点交接班。
2、接班人员要详细阅读交接班日记和有关通知单,详细了解上一班设备运行情况,对不清楚的问题一定要向交班者问清楚,交班者要主动向接班者交底,交班记录要详细完整。
3、交班人员要对接班人员负责,要交安全、交记录、交工具、交场所卫生、交设备运行动态,双方要办签字手续。
4、如在交班时设备突然发生故障,或正在处理故障,应由交班人员为主排除,接班人员积极配合,待处理完毕告一段落,报告行政部,征得同意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去,其交班者延长的工作时间,视事故报告分析后,再作决定。
5、在规定的交班时间内,如因接班者因故未到,交班者不得离岗,擅自离岗者作旷工处理,发生的一切问题由交班者负责。接班者不按时接班,行政部要追查原因,视具体情节作出处理,交班者延长的工作时间除公布表扬外,并发给超时工资。
6、接班人员严禁酒后上岗。
七、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设备技术档案由工程部专人负责,公司所有设备均建立技术档案,按设备种类,按时间顺序存放。
2、所有设备均分类,分部门建立设备档案,内容包括:设备名称,出厂合格证,检验单,安装质量检验单,试车记录,维修保养记录,改进安装记录,运行日志等。每种设备的各种档案内容分别按记录种类和时间归档编号以便查找。
3、设备图表由工程部统一管理。包括: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图,动力设备与管道配管竣工图,给排水系统分布图,供电线路图,自动消防报警系统分布图,设备零件组装与特殊加工图等。这些图均分类编号,归档管理,供设备维修管理人员查阅。
4、设备运行日志包括:配电室运行日志,锅炉运行日志,空调制热或制冷运行日志,空调区域温度,湿度巡检记录。这些报表日志使用记录完毕后,统一交工程部存档管理
5、工程部各种技术档案建立后,借阅时需办理借阅手续,经档案主管人员统同意方可借阅。
八、档案借阅制度
1、工程技术档案是公司的重要财富,人人都要爱惜。
2、未经批准,不得将公司的有关档案资料借出。
3、公司重要的档案资料应保管原件,原件通常不予借阅,以复印件的版本外借。
4、档案资料借阅权履行借阅手续。
5、每次限借1本,经工程部主管批准后才可变通。
6、借期为1天,到期应办续借手续。
7、所借出档案资料。借阅人不得画画涂涂,保持版面清洁。
九、清洁卫生制度
1、工程部机房卫生是搞好设备管理的前提,全体技工均应为卫生的机器、卫生的机房而努力工作。
2、每班交接班时应对机房和机器设备进行一次卫生工作,每月进行一次清洁卫生大扫除。
3、工程部地域及各机房不准悬挂和晾晒衣物。机房内严禁吸烟。工作场所要清洁、整齐,不允许乱堆杂物。
4、技工着装要清洁,领子、袖口均应干净,不得留长发及留胡须。讲话语言要规范,不得满口脏话和大声喧哗。
十、工程部报告制度
工程部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必须遵守下列报告制度:
1、下列情况要报告领班:
(1)主要设备非正常操作的开停。
(2)主要设备除正常操作外的调整。
(3)设备发生故障或停台检修。
(4)零部件改造、代换或加工修理。
(5)运行人员短时间暂离岗位。
(6)维修人员工作去向。
(7)对外班组联系。
2、下列情况报告经理:
(1)重点设备除正常操作外的调整。
(2)采用新的运行方式。系统运行方式较大改变
(3)主要设备发生故障或停台检修。重点设备主要零部件改换
(4)系统故障及检修,影响营业的设备故障或施工
(5)重要零部件改造、代换或加工修理。重点设备发生故障或停台检修
(6)领用工具、备件、材料(低值易耗品例外)。
(7)加班、换班、补休、病假。
(8)外协联系。
十一、工具管理制度
1、根据工种的不同,检修人员常用的工具可由个人保管使用。
2、机房值班工具应放在固定的工具柜内,并排列整齐,工具箱作为交接班内容之一。
3、各种电动工具原则上由专人保管。
4、电焊机等配套工具由使用者负责保管。
5、凡属人为的工具损坏,均应酌情予以经济赔偿。
十二、工程部维修服务规范
1、接听报修电话或报修单时应礼貌用语,并仔细听取和记录维修地点及内容等情况。
2、维修人员应在接到报修通知5分钟内赶到现场;如客房已经出租,必须由客房服务员陪同,在征得客人同意或不打扰客人的情况下迅速抢修,维修完成后维修人员和服务员共同检查验收签字,并向客人致歉。
3、如遇设备损坏较严重,应向客人解释,并告知服务员,由服务员征得客人同意后为客人换一新房。
4、如客人挂出'请勿打扰'的警告牌,而在当班时间内无法维修时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注明,并叮嘱服务员当客人同意维修后及时通知再次维修。
5、未出租的客房如需停电停水维修或一时无法修复应立即通知服务员暂停此房出租
6、餐饮部的包房或大厅需要维修时,原则上避开早中晚营业高峰,在无人用餐的情况下进行维修,特殊情况应征得客人同意后迅速抢修,修复后立即通知服务人员做好清理善后工作,并向客人致歉。
7、认真执行园区制定的其它相关规范。
十三、工程部考勤制度
1、严格遵守园区考勤规定和《员工守则》,按时上下班。要求签到,进入工作岗位在正常上班时间10分钟前签到,不签到的视为缺勤。
2、遵守工程部交接班制度,提前做好交接班准备。
3、上班时间严禁会客、擅自离岗、串岗,做与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或接听与工作无关的内外线电话。
4、病休需在上班前持医生诊断证明向领班请假;急重病也可打电话请假,事后补病休证明。超过上班时间的请假无效,视为缺勤或矿工。超过一天的病假需主管批准。
5、事假需提前一天向主管请假。每月事假不超过三天。超过三天的事假或其他请假都需要得到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的批准。
6、依法享有的有薪婚假、产假、丧假等需要提供证明报人资部核实,否则不会予以计薪。
7、严格按排班表班次运转。严禁私自换班换岗,任何未经主管同意的班次或岗位移换视为旷工。
8、工程部人员有义务无条件执行上级安排的加班任务。在设备出现紧急故障需加班修理时,必须服从安排,不得借故推委,否则按矿工处理。超时加班按公司规定安排补休或计薪。
9、非当班时间或正常班次以外由公司或工程部组织的学习、培训或其他不计薪的公益义务活动必须参加,否则视为旷工。
10、其它事项均按公司规定处理。
十四、工程部工具分配
1、电气班日常常用工具每人一套;领用人各自保管,其中:
(1)电工日常常用工具包括:中号一字启1把、中号十字启1把、小号一字启1把、小号十字启1把、试电笔1把、工具刀1把、电工工具夹1只。共7件。共3套,由领用人使用和负责保管。
(2)电梯工日常常用工具包括:中号一字启1把、中号十字启1把、小号一字启1把、小号十字启1把、试电笔1把、工具刀1把、6``活络扳手1把、8``活络扳手1把、10``活络扳手1把、12``活络扳手1把、钢卷尺1把、1。5p手锤1把、2.5p手锤1把、小方锤1把、羊毛刷1把、2``羊毛刷1把、剪刀1把、平口錾子1把、尖头錾子1把、工具背包1个。共20件。共1套,由电梯工使用和负责保管。
(3)其余工具为电气班公用工具,由领班负责保管。当班人员如需使用分别借出,用完后负责归还。
3、水暖工具全部由水暖工负责使用保管。
4、机修工具全部由万能工负责保管。
5、通用工具由综合班领班负责保管,各班组如需要,均可借用。
6、工具保管责任人负责所保管工具的保养、维修和每月一次清点盘存;凡非正常损坏或使用保管不当造成的工具缺失和损毁,均由直接责任人负责照价赔偿。责任界定不清的由保管责任人负责赔偿。
7、两班共同使用或保管的工具在交接班时需进行清点核实,并将情况记录在交接班记录上。
为了加强我矿采掘工程质量管理,确保矿井安全世界生产,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经矿研究决定特制定采掘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如下:
一、成立采掘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伍世尧
副组长:冯奎安张进勇
成员:谢宏光谭业怡韦明超吴耀学岑喜飞李善宝韦绍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管理日常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矿生产科,由韦明超负责。
二、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
1、每月定期进行采掘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要求小组成员全部参加,无故不参加者,一次罚款20元。
2、生产科必须做好每次检查记录,把检查结果及时在矿调度室公布,对质量不合格的工程,按落实措施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并将罚款通知单送达受罚单位或个人。
3、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采掘工程质量工作会议,专题分析研究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方案和管理措施,提高工程质量。
三、采掘工程质量管理
1、巷道掘进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的巷道断面坡度等施工,巷道达不到要求或出现超高超宽巷道的`,除要求返工外,还必须罚款50~5000元。
2、煤巷掘进支护规格为棚距0。7m,并背顶背帮,如出现棚距大于0。8米或背顶背帮不合格,或支护不牢固等原因,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并限期整改。
3、掘进巷道所使用支护木材料尾径必须大于12公分(去皮),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50~500元,并要求更换。
4、斜坡放煤必须坚持在封塘闸下放煤,封塘闸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要求,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50~1000元。
5、采掘巷道或行人,回风的巷道必须有专人维护,折损断梁断腿的架必须及时更换或补架,不安全不生产。对于经矿管理人员或安全员指出又不进行处理的,罚款100元。
6、所有掘进工作面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和探放水制度,如发现隐患不处理每次罚款100元。
7、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备用支护材料并不得少于3个循环的支护用料,否则罚款200~500元。
8、掘进工作面必须配备支护使用的工具,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9、矿务局检查验收发现不合格工程的,扣罚施工单位1000元,同时扣罚矿有关人员和主管领导50元。
10、对经局检查验收合格并获得矿务局奖励的,资金分配由项目负责人按贡献大小进行分配并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发放。
第三十九条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将本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有关资料的主要内容抄送同级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
第四十二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时,不得收取费用。
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第四十四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将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委托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第四十五条国家对严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实行淘汰制度。具体目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四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对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及安全事故隐患的检举、控告和投诉。
(1)工作人员必须会标准的普通话和多种地方话等;
(2)电话总机工作人员要求声音清晰,吐字清楚,注意语音语调,使人感到婉转动听;
(3)接听电话与客人会话时,要注意态度诚恳,使对方感到你乐意为他效劳;
(4)熟练掌握电话总机的性能和操作方法;
(5)熟悉酒店全部内线电话号码;
(6)熟悉酒店总经理、部门经理的电话号码;
(7)熟悉各大机关。公司、交通部门(如铁路、轮船、民航、客运等)、海关、公安局(如消防队等)、医院、供电局、各大酒店总机等单位的电话号码、
(8)熟悉世界各地的国际时间与北京时间的'时差;
(9)熟悉各地长途电话的收费标准。
1.目的:为了选择合格的承包商,确保施工、生产的安全,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合本企业承包商的管理。
3.职责:安全科和技术设备科负责承包商的预审、教育、施工监督检查验收;综合办公室负责后勤的保管和供给,车队的供给;安全生产副厂长统筹管理,协调各科室配合帮助。
4.资格预审
4.1承包商需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企业的经营能力和范围、以往的业绩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范围等内容;
4.2安全科、技术设备科、生产计划科、综合办公室会同其它各科室、车间针对承包商提供的内容进行审核,确定承包商的安全生产作业能力,根据审核结果选出适合的承包商,将审核结果报厂长,经厂长批准后方可正式选用承包商;
4.3安全科汇总各科室意见,针对承包商的施工内容提出安全生产要求,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
4.4承包商要根据企业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编制必要的生产计划,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检查与作业有关的`安全设施、配备,接受企业安全培训教育;
4.5教育合格后安全科出具“承包商一级教育合格证明”,承包商凭借《承包商一级教育合格证明》及《安全责任协议书》方可进入厂区;
5.作业监督
5.1安全科对承包商的作业落实安全责任人,作业过程中,承包商有职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施工作业的实际情况,落实安全措施;
5.2承包商人员涉及到用火、用电、登高、吊装等作业时应到安全科申请,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作业许可证的办理须符合企业相关制度;
5.3安全科针对作业内容不定时的检查监督承包商的施工作业和安全生产状况,填写《承包商作业安全检查表》。
6.施工中的安全措施
6.1承包商主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本企业的安全管理规定。厂区内严禁吸烟、严禁酗酒和酒后上班作业,严禁违章动火、违章作业等规定。不得将火种及香烟带入厂区内。在施工作业时要按照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在厂区内不准有穿短裤、裙子、拖鞋和赤脚(背)、无袖背心、追逐打闹以及将小孩带入厂区内等现象。
6.2承包商要爱护厂内公物及所有设备、管道和消防设施(器材),未经安全科批准办理许可证,严禁动用消防栓和其他消防器材。禁止无端爬越厂区内的各种机械装置、建筑物或在其上面做与本施工工作无关的事情。
6.3承包商所带(开)施工车辆必须接受门卫检查和登记,按照规定戴好防火帽,在厂区内限速行驶。未经安全科批准,严禁将非作业车辆驶入装置区内以及将车辆停放装置区内和消防通道上。
6.4承包商要按照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和允许的作业范围,在指定的区域内从事施工作业。严禁在装置区内随意开启机泵、动用、触摸机器、仪表、阀门、电器设备等,更不准未经同意随意拖用厂内、他人或外单位施工材料和建筑等物品。在施工现场的设备、物资材料要有专人看管,发生窃盗案件时要及时向安全科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6.5承包商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要与相关科室做好联系工作,相互交代安全施工注意事项,防止因施工作业情况的变化和不注意安全而造成各类事故。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严禁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和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服装以及穿带铁钉的鞋。
6.6承包商应遵守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在厂区内未经安全科批准,严禁使用电炉、电锅、电壶等大负荷电器。
6.7承包商应安排具有资质和相应能力的专业人员对特殊作业和危险作业进行专业监护。
6.8在企业启动安全应急程序时,承包商必须无条件服从总指挥的统一调度,不得自行其事。
6.9如施工项目有多个承包商的,执行以上规定外,由安全生产副厂长对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6.10承包商凡在厂区内违反上述有关条款和厂内有关规定者,安全科将依照国家有关法规,企业有关安全管理文件中的处罚条款作出处理,视情节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造成事故、险情或形成案件及造成恶劣影响时,视情节对责任者和责任单位进行赔偿损失或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7.表现评价和续用
7.1项目完工后,企业相关科室应对承包商的安全生产表现做出评价,填写《承包商表现评价表》,汇入承包商档案;
7.2企业将为合格的承包商造册,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单》;
7.3对于承包商名单中优秀的承包商,企业以后在选择时可以优先考虑。
装饰工程材料、构配件运输及存放管理
(1)材料公路运输
对于运输,我司拥有自己的车队,并有完备的载运设施和防护措施,因此能够保证加工后的产品能够安全、顺利、完好地到达目的地。幕墙各种组件将直接从加工基地运输到施工现场,并直接进入到每个预安装的层间进行定置摆放,安装时,物料直接从安装层窗洞口内取出到室外。
(2)现场材料运输
公司内加工完成的成品材料,用汽车运输方式发运至施工现场,在施工现场院内卸车,因在地面及楼内水平运输距离极短,且材料重量较轻,一般采用人工搬运即可,对于人工搬运困难的材料,则采用叉车或吊车装卸,用手推车进行平面运输。 材料的'垂直运输,大部分的主材、附件等都可以用现场已有的卷扬机操作的提升机来进行。对较长型材等少量材料因重量不是很重,可用滑轮、人工提至存放施工部位。
(3)材料存放
各种型材根据设计尺寸都以在工厂内加工、组装完成,框架、玻璃在现场存放时要根据不同的安装位置存放在各楼层距离安装位置较近的地方。附件等较小材料易丢失且较贵重,因此,存放在库房内。对饰面材料,玻璃板块因面积较大,且数量也大,在固定地方存放,势必造成多次倒运,影响工作效率,所以这些材料需存放在距离这些材料安装部位较近的地方,即存放在使用这些材料的楼层。
1、服从上级
员工须服从上级工作分配,执行工作指令。如有问题须直接向上级汇报请示。
2、仪表仪容
1)员工须保持个人清洁、勤洗理、勤修指甲,不留异味。
2)男员工头发不过衣领,发角不过耳,不蓄胡子,不烫发,染彩发。女员工保持淡雅清妆,长发须盘起,不烫怪发,不浓妆艳抹,涂指甲油。
3)工作时间内除结婚戒指外,不得佩戴任何饰物及私人移动电话等。
4)皮鞋须保持清洁光亮。
5)须按规定着装,并保持其整洁。
3、考勤
6)除部门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外,所有员工上下班出入酒店须签到、签离。
7)员工须执行上班签到、下班签离制度。员工上、下班时间以实际到岗、离岗时间为准。
8)严禁代人、托人签到、签离。
4、工作制服
1、酒店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工作服的式样和发放数量,员工工作时间内须按规定着装,并要注意爱护,不得擅自修改。
2、员工离店须将工作服交回工作服遗失或无故损坏者须酌情赔偿。
5、拾遗
员工拾到任何财物,须立即向部门报告,由统一送交吧台登记、保管。
6、会见亲友
员工当班时间不得会见亲友。如有特殊情况,经部门经理批准可在酒店指定地点会见。
7、电话和移动电话
1、仅供客人和工作使用,严禁员工私用。特殊或紧急情况确需使用时,须先征得部门经理的同意后,方可使用。
2、员工的移动电话在上班时间不的开机或震动
8、小费和礼品
员工不得收取客人小费和礼品,更不得公开和索要。如客人主动给予时,先要婉言谢绝,说明情况;如客人坚持确实不能谢绝时,先应礼貌收下并致谢,事后须向上级报告并上交登记。
9、部门规章制度
除酒店规章制度外,部门经理可根据本部门管理的实际需要,制定适用于本部门的制度,所有部门的制度须经人力资源部备案,以作为酒店总规章中的部分规章,并不得与酒店总规章相抵触,否则无效。
10、薪金保密
1)为鼓励各级员工恪尽职守,并能为酒店盈利与发展积极做出贡献,实施以贡献论酬的薪金制度;为培养凭贡献争取高薪的.风气、避免优秀人员遭受嫉妒,特推行薪金的保密管理办法。
2)各级领导及所属人员应养成不探问他人薪金的礼貌,不评论他人薪金的习惯,形成以工作表现争取薪酬的良好氛围。
11、工作餐
酒店为当班员工提供免费工作餐。员工须严格执行员工餐厅就餐制度,在规定时间内有秩序地就餐,就餐时不得浪费饭菜;不准擅自领他人就餐;不准将食品带出餐厅等。
12、员工宿舍
员工宿舍为酒店提供给外地员工的福利,住宿员工必须遵守员工宿舍管理制度,并按规定办理住宿手续。
13、站岗
1、站岗时间一到须到指定的地方站岗
2、不的串岗,聊天
(1)在管理上严格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管理。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提高施工质量,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牡丹杯'标准。
(2)严把住材料进货关。坚决执行公司制定的材料采购供方评价制度,选择合格的供方实行定点采购,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场和使用。
(3)坚决执行材料进场检查验收制度。材料进场后,首先由质检员进行外观质量和合格证检查,合格后由保管员验收入库。
(4)严格按规范要求对进厂的原材料进行二次检验,对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坚决不许使用,并限期运出施工现场。
(5)各分项工程施工前,严格按规范要求做好技术、质量、进度、安全交底工作,做到人人了解质量标准、进度计划、安全规程,掌握施工技术,保证工程质量。
(6)坚持样板引路。做到每项工序施工前先做样板,经质检员、监理检查认可后,再全面推行。
(7)严格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和质量三检制。每个分项工程施工完后,组织各班组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然后专职质检员检查,最后由监理工程师检查,对不合格的分项工程,坚决予以返工。
(8)认真贯彻省、市有关消除质量通病的规定,制定严格的`控制措施,使质量通病消除率达80%以上。
(9)积极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在粗钢筋连接114上采用自动电渣压力焊和直螺纹连接技术,保证粗直径钢筋连接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在模板上拟采用钢框竹胶模板,保证混凝土表面光滑平整,达到清水混凝土效果,提高混凝土施工质量;在砂浆中掺一定量的粉煤灰,改善砂浆和易性和密实性,保证工程质量。
(10)制定成品保护制度。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对施工完的成品、半成品,设专人看管,保证完工一项优良一项,最后单位工程达到'牡丹杯'标准。
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项目办有关文件、文稿的起草、印发、催办和落实工作。
二、负责有关部门的来文、来信、来函、来电的上传、下达、收发、转发、登记、传阅、催办、落实、留存及情况反馈等工作。
三、组织好项目办召开的工作会议的`会务筹备、通知、记录等工作。
四、负责《程建设简报》的采写和编发工作。
五、负责项目办后勤工作的全面管理,主要包括:
1、职工食堂、环境卫生、来宾来客的接待。
2、公务车管理、办公用品的领发。
六、微机室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项目办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安全教育制度: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经我集团公司、项目、岗位三级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安全学习制度:项目经理部针对现场安全管理特点,分阶段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各分包队伍在专职安全员的组织下坚持每周一次安全学习,施工班组针对当天工作内容进行班前教育,通过安全学习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3、安全技术交底制: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项目经理部必须分阶段对管理人员进行安全书面交底,各施工工长及专职安全员必须定期对各分包队伍进行安全书面交底。
4、安全检查制:项目经理部每半月由项目经理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各专业工长和专职安全员每天对所管辖区域的安全防护进行检查,督促各分包队伍对安全防护进行完善,消除安全隐患。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落实责任人,定期进行整改,并组织复查。
5、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外脚手架搭设安全验收制: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完成后,必须经广州市劳动安全部门进行验收后才能使用;外脚手架搭设前需进行详细的载荷验算,搭设完成后,必须经我集团公司工程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不经验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6、持证上岗制:特殊工种持有上岗操作证,严禁无证上岗。
7、安全隐患停工制:专职安全员发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有权进行制止;发现安全隐患,有权下令立即停工整改,同时上报我集团公司,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8、安全生产奖罚制度:项目经理部设立安全奖励基金,根据半月一次的安全检查结果进行评比,对遵章守纪、安全工作好的班组进行表扬和奖励,违章作业、安全工作差的班组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9、安全例会和安全把关制: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安全总监和专职安全员长驻现场,并每周组织一次所有现场工作的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每天至少对现场安全生产现状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记录,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和技术方案的安全把关,负责制定或审核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负责安全资料的整理和管理,确保所有的安全设施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10、另外,进场后积极与业主、监理共同协商制定工地其他安全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项目施工机械设备租赁行为,加强机械设备租赁及其计量管理工作,明确各环节中责任人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确保机械租赁可控有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机械设备租赁遵循先内后外的原则,以内部调配为主、市场租赁为辅,防止盲目租用增大成本或造成本公司机械的闲置。
第三条项目部在工程开工前和开工后分阶段将工程需用机械设备使用计划,以文字形式报公司设备管理部进行内部调配,上报的内容包括:机械的名称、规格、数量、使用时间等。
第二章机械设备的租入管理
第四条各项目部在租用外部设备时,按照规定填写《机械租赁审批表》报请公司审核,项目部外租机械(大型机械)单台使用期限超过三个月的必须实行公开招标。对租赁的机械应及时签订租赁合同,并上报公司审核加盖审核章。
第五条租入机械尽量实行工程任务包干形式使用,如果工程量不饱和可采用台班计量或月租方式,并限定最低工作时间,尽量降低超时单价的补偿,防止设备窝工浪费。
第六条项目部设备管理部门必须每天将租用设备的使用情况及油耗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填写《设备工作单》。
第七条对租入的.设备要加强计量签认管理。计量签认原则上由项目部设备物资管理部门使用工程结算单格式,按工程结算程序逐月进行结算,由合约商务部进行计价。
第八条计量签认的内容包括:设备名称、型号、日期、工作内容、起工作起始时间、工作台时及驾驶人员和使用人员签字等。
第九条对租入设备的油料添加需有出租方授权人员的签认。项目部设备物资管理部门需每月结合计量签认汇总租入设备的油料消耗,如发现油料超耗应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条项目设备部门要建立完善《设备租赁台帐》,对项目外租设备坚持每月经济分析,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力争使外租设备做到经济、合理、高效。
第三章租入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
第十一条租入机械设备的使用、调度由生产经理或现场调度统一安排,特殊情况下若需要使用施工设备,需告知项目经理。
第十二条使用机械设备单位每天要对设备的使用情况按规定及时予以签认。
第十三条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及时把签认的《设备工作单》交到项目部物资设备部,以便于汇总统计及时填写《设备使用情况统计表》。
第十四条填写《设备使用情况汇总分析表》是为了每月对租入的机械设备使用情况作出统计分析,以便掌握每台租入机械的适用性(是否存在以大代小)、机况、油耗、出勤率、工作态度等作出评价,提供机械成本支出分析依据,并以此作出是否续租。
第十五条《设备使用情况统汇分析表》由设备工程师汇总填写,每月月底呈报物资设备部长、主管项目副经理、项目经理及公司设备主管部门。
第十六条租赁设备管理不善,除责令限期改正外,对责任人,视情节轻重,报项目部给予经济处罚。
屋面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消防管理点
⑴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⑵施工及管理人员要服从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
⑶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机械,注意安全用电。
⑷搬动卷材时要轻拿轻放,不得损坏卷材。
⑸在放置卷材时,汽油附属材料区域设专人看管,配备相应的灭火器。
⑹作业区要配置不少于20个手提式干粉灭器。
⑺登高作业应搭设临时架子,高空作业还应系安全带。
⑻进入现场所有人员,应遵守现场一切规章制度。
⑼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⑽施工中各专业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⑾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均配戴胸牌。
⑿卷材包装纸及杂物要及时清理,堆放在指定地点,确保场容清洁,活完场清。
⒀屋面施工属临边作业,操作工人必须系安全带,禁止将清理的'灰渣、废料向下抛落,施工人员必须带安全帽。
⒁密封膏、卷材属易燃物,所有材料必须密闭容器包装,严禁露天存放,进厂后应存放在指定的仓库内,消防器材应配置齐全,有专人负责,施工时应严禁烟火,加强通风防毒管理,确保作业面空气流畅,非专业人员严禁进入。
⒂边角余料应及时回收,及时清运,放在指定地点,不得乱扔乱放,形成火灾隐患。
⒃施工前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消防、防中毒教育,责任工程师做好各类交底,预防事故的发生,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⒄各项工序施工前,必须对操作工人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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