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落落清欢日期:2024-07-22人气:9
小城三月读书心得体会(通用33篇)
课文中萧红的《小城三月》这部作品,反复读了几遍,每读一遍,心里都会有莫名的失落,从初读时的隐约的伤感,到最后似乎变得有一些沉静,就像许多外国小说一样,被时代背景所压迫,深深的无奈,人性想要挣脱枷锁触碰美好时却友被巨大的压力所牢笼住。
终是被时代所绊住,悲剧收场,外国小说屠格涅夫的《贵族之家》、艾米莉·简·勃朗特的《呼啸山庄》就类似这样,不过不同的是萧红作家的叙述方式以及各自的社会背景,作者那小孩般的平静的叙述,似乎没有很重的悲悯气息,就像对于这个悲剧的最终的形成,似乎是早就注定的,它在那个陈旧、封闭、黑暗的社会里也许不过是那许多不幸里的千分之一,在一个没有爱情的时代,婚姻只是一种人们习惯了的应有的无需任何感情来作为其根基的形式,只是那俗语所谓“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正是这些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所谓伦理道德,阻拦了我们的女主人公追求其自身真正的幸福的道路,而在一种接受了新的思想的影响后,想要摆脱却又无力摆脱旧的思想的左右,想要追求却又不敢追求真正爱情的悲哀中无从选择而最终凄楚的死亡。
她的死正是一个时代的悲哀,一个东方女性的爱情悲剧。 别林斯基说:“内容越是平淡无奇,越能显出作者的才能过人”,在这个故事里,一切都显得那么平淡,所有的情节仿佛司空见惯,就像你自己身边的生活,它没有像侦探小说里那样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它所有的那么简单,逛街,聊天,家庭的小小的音乐会,或是元宵节里的花灯,你感受到的故事是那么平常,但也正是在这么平常的生活里,这样的悲剧不断的上演,生活在岁月的年轮里剥蚀着它的华美的色泽,也剥落了幸福和快乐。
翠姨她是这么样一个细致的女人,当她那般想要买到那么一双绒绳鞋而终究不能如愿以偿时,她悲凉的感叹:“我的命,不会好的。”作者用一双买不到的绒鞋做道具,巧妙地暗示了主人公的悲剧命运。生活的悄然流逝,让这个最初单纯可爱的少女对婚姻和命运日渐恐惧,更增添了作品的凄楚和悲凉。萧红对翠姨很少做直接的心理描述,但她的追求、向往、痛苦、幻灭的心理历程,我们都感同身受、历历在目。
在那个时代里没有人理解她为什么死去了,甚至连她挚爱着的我的堂哥哥也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孤寂的死去,那种典型的东方式的恋爱,深爱着对方,却始终不肯说出,只是深埋在心底,直到最后带去坟墓,翠姨就是这样不自觉的觉醒者,她的苦恼、哀怨以及小心翼翼,无不打着时代的烙印。她只能“一个人站在短篱前面,向着远远的哈尔滨市痴痴的望着”。即使和自己深爱的人单独相处时,也是拘谨着,互相说一些言不由衷的空话,而且一听到有人来,就赶紧慌乱地掩饰自己的窘态。只有在即将离开人世的弥留之际,四顾无人,才第一次失态的拉着爱人的手,“像要把心哭出来般”大哭。可是她的力量那么单薄。命运真的存在吗?在这个世界里的某个角落,会有那么一种无形的力牵引我们走向天堂或者走向黑暗的深渊,她的那颗小小的心里满足了,带着那一点用她的生命换来的执着,她苦笑着安静地离开了,她或许去了天堂,那片圣洁的纯白的地方,然而她究竟得到了什么,她的世界荒芜一片,忧伤蔓延。
也许那些值得纪念的生命里曾经确乎真实地快乐过,那些曾经的相遇,曾经在一起的日子,对她来说都是美丽的,正是为了这些美丽,她认为那些付出值得,她总是把自己看得过于卑微,那些过于美好而幸福的生活在她的眼里是奢侈的,于是她羡慕着‘我’的“读过书”,她羡慕着那种在她认为清白的出生, “她自觉地觉得自己的命运不会好的”,这是怎样的一种悲哀啊!她没有发现自己其实是有那么许多美丽的,她会沉静而美丽地走路,会带着一种平静的感情讲话,她甚至还会弹大正琴,会吹箫、吹笛子,她有着那么多女孩儿所没有的,然而她的万般的美丽也没能让她逃脱这世俗的厄运,悲哀是早已酝酿着,她不能逃脱,没有人逃脱。
就是这样一个含情转睇、顾盼生姿的婉约的女子,表面似乎不露声色,而内心却时刻忍受着剧烈的痛苦,她忠于自己的爱情,不惜以生命献祭。三月的原野绿了,作者用散文样的笔调开始诉说,又用散文样的笔调结束了这一段悲剧的生活,春天的命运那么短,像极了翠姨她的那段短暂也许美丽过的生活。这“春”的背景,这么优美而悲切,这种东方女性的悲剧,在她身后留给了人们更多的思索。
课文中萧红的《小城三月》这部作品,反复读了几遍,每读一遍,心里都会有莫名的失落,从初读时的隐约的伤感,到最后似乎变得有一些沉静,就像许多外国小说一样,被时代背景所压迫,深深的无奈,人性想要挣脱枷锁触碰美好时却友被巨大的压力所牢笼住。
终是被时代所绊住,悲剧收场,外国小说屠格涅夫的《贵族之家》、艾米莉·简·勃朗特的《呼啸山庄》就类似这样,不过不同的是萧红作家的叙述方式以及各自的`社会背景,作者那小孩般的平静的叙述,似乎没有很重的悲悯气息,就像对于这个悲剧的最终的形成,似乎是早就注定的,它在那个陈旧、封闭、黑暗的社会里也许不过是那许多不幸里的千分之一,在一个没有爱情的时代,婚姻只是一种人们习惯了的应有的无需任何感情来作为其根基的形式,只是那俗语所谓"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正是这些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所谓伦理道德,阻拦了我们的女主人公追求其自身真正的幸福的道路,而在一种接受了新的思想的影响后,想要摆脱却又无力摆脱旧的思想的左右,想要追求却又不敢追求真正爱情的悲哀中无从选择而最终凄楚的死亡。
她的死正是一个时代的悲哀,一个东方女性的爱情悲剧。别林斯基说:"内容越是平淡无奇,越能显出作者的才能过人",在这个故事里,一切都显得那么平淡,所有的情节仿佛司空见惯,就像你自己身边的生活,它没有像侦探小说里那样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它所有的那么简单,逛街,聊天,家庭的小小的音乐会,或是元宵节里的花灯,你感受到的故事是那么平常,但也正是在这么平常的生活里,这样的悲剧不断的上演,生活在岁月的年轮里剥蚀着它的华美的色泽,也剥落了幸福和快乐。
翠姨她是这么样一个细致的女人,当她那般想要买到那么一双绒绳鞋而终究不能如愿以偿时,她悲凉的感叹:"我的命,不会好的。"作者用一双买不到的绒鞋做道具,巧妙地暗示了主人公的悲剧命运。生活的悄然流逝,让这个最初单纯可爱的少女对婚姻和命运日渐恐惧,更增添了作品的凄楚和悲凉。萧红对翠姨很少做直接的心理描述,但她的追求、向往、痛苦、幻灭的心理历程,我们都感同身受、历历在目。
在那个时代里没有人理解她为什么死去了,甚至连她挚爱着的我的堂哥哥也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孤寂的死去,那种典型的东方式的恋爱,深爱着对方,却始终不肯说出,只是深埋在心底,直到最后带去坟墓,翠姨就是这样不自觉的觉醒者,她的苦恼、哀怨以及小心翼翼,无不打着时代的烙印。她只能"一个人站在短篱前面,向着远远的哈尔滨市痴痴的望着"。即使和自己深爱的人单独相处时,也是拘谨着,互相说一些言不由衷的空话,而且一听到有人来,就赶紧慌乱地掩饰自己的窘态。只有在即将离开人世的弥留之际,四顾无人,才第一次失态的拉着爱人的手,"像要把心哭出来般"大哭。可是她的力量那么单薄。命运真的存在吗?在这个世界里的某个角落,会有那么一种无形的力牵引我们走向天堂或者走向黑暗的深渊,她的那颗小小的心里满足了,带着那一点用她的生命换来的执着,她苦笑着安静地离开了,她或许去了天堂,那片圣洁的纯白的地方,然而她究竟得到了什么,她的世界荒芜一片,忧伤蔓延。
也许那些值得纪念的生命里曾经确乎真实地快乐过,那些曾经的相遇,曾经在一起的日子,对她来说都是美丽的,正是为了这些美丽,她认为那些付出值得,她总是把自己看得过于卑微,那些过于美好而幸福的生活在她的眼里是奢侈的,于是她羡慕着‘我’的"读过书",她羡慕着那种在她认为清白的出生, "她自觉地觉得自己的命运不会好的",这是怎样的一种悲哀啊!她没有发现自己其实是有那么许多美丽的,她会沉静而美丽地走路,会带着一种平静的感情讲话,她甚至还会弹大正琴,会吹箫、吹笛子,她有着那么多女孩儿所没有的,然而她的万般的美丽也没能让她逃脱这世俗的厄运,悲哀是早已酝酿着,她不能逃脱,没有人逃脱。
就是这样一个含情转睇、顾盼生姿的婉约的女子,表面似乎不露声色,而内心却时刻忍受着剧烈的痛苦,她忠于自己的爱情,不惜以生命献祭。三月的原野绿了,作者用散文样的笔调开始诉说,又用散文样的笔调结束了这一段悲剧的生活,春天的命运那么短,像极了翠姨她的那段短暂也许美丽过的生活。这"春"的背景,这么优美而悲切,这种东方女性的悲剧,在她身后留给了人们更多的思索。
扬花三月,故郁伤城
榆钱微黄,杨花满城。春意就在这一寸一寸的日子里绿透了三月的原野,也绿透了少女的心。
三月春光美,情窦初开,煞憔悴。
当春带着呼唤,带着蛊惑,吹到每个人的心坎时,翠姨,和“我”的堂哥哥大概是恋爱了。 初见翠姨,印象深刻的是“她长得窈窕,走起路来沉静且漂亮,讲起话来清楚的带着一种平静的感情。”当我在脑海里细细描摹着一个清末时期身着修身旗袍,宛如玉兰般温婉可人的大家闺秀时,怎会想到,她竟是一个可以为了注定无果的爱情而死去的刚烈女子。
翠姨的妹妹是美丽的,她的美是姿容绰约的余容,美得张扬。而翠姨的美,是安静而内敛的,像是静洒幽香的兰花,窈窈窕窕的往那一站,却是说不出的动人。
翠姨的妹妹是个可爱的女子,心热,讨喜,和平常女子一样,喜爱着芜芜杂杂的衣裳,合乎着应有尽有的原则。如余容一般,美得一览无余,美得尽收眼底。
翠姨却是不同的,她是个有钱人家的姑娘,是看似再传统不过了的女孩子,可她纤细而沉静的身子里,藏了多少大胆,甚至“要造反了”的念头。她想读书,想接触洋文化,甚至想拥有自己的爱情。但这些都是当时所不允许的,于是她将那些热忱的思想,连同对堂哥哥的爱意,都敛进了自己静静垂下的眼眸。她像一枝素白的玉兰,美得雅致精巧,美得惹人探寻。
翠姨的爱情是内敛的,是矜持的。她的爱情,是她的秘密,好像要被她带到坟墓中去,好像天底下没有一个人值得她诉说。就像她苦寻不得的绒绳鞋,她爱之如斯,但必得等许多人都采办了,她才动心,才开始去找寻,可却再得不着了。
她与堂哥哥相爱,又从不表露。就像看着自己喜爱的绒线鞋,她看守着她的爱情,一味地喜悦,一味地哀伤。她像一棵风雨中的兰花,凄凄地摇晃,不屈不挠又无比沉痛地生存,她忍受着这社会给她带来的一切,但又不甘心就此认命,她不愿与她妹妹一样,与这世间大多女子一样,找一个好的夫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看似风光的,痛苦的嫁出去,活完这一辈子。
翠姨看似守旧的心里,是渴望着一些新的东西的,她喜欢上过学堂的“我”,喜欢各色的花边儿,喜欢夏日流行的银灰色市布大衫,也喜欢心里那个埋得深深的,不愿提及也割舍不去的爱情。
终于,翠姨也订婚了,和她初初订婚的妹妹一般,翠姨变得阔气了,衣裳翻新,装扮摩登,面上是白的粉,唇上是桃的红,得尽了女人们艳羡的目光,但她在“我”的眼里,却是还没有原来美丽。
翠姨待嫁的三年,大概是她生命中最美丽的时光,她待在“我”的家。在这个比较有势力地位的家庭里,孩子们接受了新潮思想,在“咸与维新”的氛围里,翠姨找到了一种新奇的快乐。这里的男女之间比较开通,他们一起嬉戏游玩。一起演奏乐器,一起看花灯,一起打网球。没有了封建的男女授受不亲的芥蒂,翠姨的爱情,也就在这样的家庭里慢慢萌芽了。
可三年转瞬,当翠姨婆家开始为她张罗出嫁,她才记起自己还有这么一桩爹许娘配的婚事。矮小的丈夫,无爱的婚姻像一击重剑砸在她的头上,让她惶恐。而采办嫁妆期间,男学生们殷勤的体贴的尊重的招待更加重了她的恐怖。翠姨想起了她出嫁了的,却常遭夫家打骂的妹妹。那如余容般美丽的女孩子,在看似华丽的婚姻下,被折磨的一点点的衰败。她不想如妹妹般过得痛苦。
翠姨对于出嫁的不热心,对于读书的强烈要求,外祖母终是许了的,她知道翠姨的心情,也想起了翠姨妹妹的遭遇。于是许了翠姨白天念书,晚上回外祖母家。
翠姨在这段日子里是十分痛苦的,她不能说出自己的心声。“自己已经订了婚,是一个人的未婚妻:二则她是出了嫁的寡妇的女儿,她自己一天把这个背了不知多少遍,她记得清清楚楚。”所以“她不能不想哥哥大概是那样看她的”。于是她紧闭心扉,日渐憔悴。
翠姨用沉默掩饰自己的日渐绝望的心。婚期将近,她更加拼命糟蹋自己的身子,只求快死。无路可选时,死亡或许是种解脱。
堂哥哥来看她时,她平静的笑着,说她的心里安静,说她所求的都已得到了。
而她毕生不可得之人,就在她的面前,茫然的看着她,不知道说什么。
这是他们最后一次见面,从此天人永隔。而可悲的,却是她所爱之人,至死未解伊人心。 沅有芷兮醴有兰,思公子兮未敢言。这就是翠姨的爱,如兰般内敛矜持,但却至死不渝。而纵观当时的时代背景,似乎就算翠姨勇敢的开了口,也是难有美好结局的。
那是一个时代的悲哀。
翠姨在最美的年华中爱上了一个人,又在最决绝的时刻封存了所有记忆。她知道这爱情不被允许,但从此,她的年华不朽,她的爱情无悔,她再不必眉头深锁,而可以永久地微笑了。
也许这样是最美好的,山有木兮木有枝,心说君兮君不知。
又是一个三月,杨花舞雪,榆钱满地,小城的春天似乎总是那么短暂,就像那些转瞬即逝的爱情。
生命维以不永伤。
还好翠姨,已带着她的永恒,安然睡去。
第一次读这个故事时,我只觉得这个故事十分有趣。但经过我的反复阅读,我发现,我对这一个梦幻般的童话故事有了新的认识。
书中的主人公是两只住在月亮河边的小鼹鼠,一只叫米加,一只叫尼里。米加是一只与众不同的黑色鼹鼠,他喜欢在白天睡觉,脑子里常常会冒出与其他人不一样的想法。米加在一个幽静的夜晚遇见了在月亮河边洗衣服的尼里,和她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尼里送给了米加一块神奇的石头——月亮石。后来,米加为了帮助自己的好伙伴尼里发明洗衣机,让她减轻负担。他只带了那块月亮石,孤身一人离开了家乡去追梦。在陌生的地方,他先后认识了魔法师咕哩咕、乌鸦黑炭和红辣椒,并与他们成为了好朋友。米加在和他们相处的日子里渐渐长大,在和他们并肩作战的日子里找到了自信,并最终回到了月亮河,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帮助了尼里。
我想,之前我是被故事内容打动的,现在,我是被米加和尼里的友谊打动的,米加去城里卖零件、赚钱,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尼里,而他无论做什么事身上都会带着那块石头,那块尼里送他的月亮石,一块有故事的石头。而米加只身一人前往未知的土地,什么也没有,什么也不带,唯独带着那块象征着他们两友谊的小石头,可见他多么重视这一段珍贵的友情呀!
米加和尼里分离了太久,许多事物变了,可他俩的友情是永远不会变的。也许,鼹鼠的友谊比人类的友谊要简单、纯真的多。因为米加与尼里的友谊如同这月亮河的河水一般清澈纯净,即使有人激起层层涟漪,河面也会很快恢复平静。《鼹鼠的月亮河》使我明白:真正的友谊就是你会不知不觉为对方着想、无条件为对方付出,且从不求回报,会力所能及帮助他,让她快乐。
今年寒假我妈妈给我买了很多书,包括一本叫《红豺》的书,也叫《火烧云》。这是著名作家沈的作品之一。这本书主要讲述豺狼和狼的关系。通过他们之间的许多故事,我发现最终作者通过动物故事表达了母爱在世界上的伟大。
当我第一次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没有被它吸引,觉得它毫无意义。我不知道什么是“丛林法则”,直到我读了《红豺》的第一章“豺狼在家里的死亡”同时,我被书中红色豺狼的命运深深吸引。当狼看到豺狼时,它会上去杀死豺狼宝宝。即使他饿了,他也不会吃。取而代之的是,它会在咬后在豺宝宝的身体上排便,给豺一个威慑和警告,让它远离这个地方,不要抢走它的食物。
这本书里还有一个故事让我感触很深。是“狼崽的痛苦营救”让我非常感动。这是一个关于红色豺狼为了拯救杀死他孩子的敌人的孩子的故事。起初,我不明白为什么红豺牺牲尾巴来救狼的孩子。毕竟,这是杀死孩子的报复。他为什么要抚养敌人的孩子?直到我读完它,我才知道。这是伟大的母爱。
这在我的生活中是一样的。我突然想到了自己。我妈妈工作很努力,平时也做家务。她不想让我做繁重的工作或者说脏话。她自己做了所有的选择。我是第一个想到任何美味的人。今年寒假期末考试,我的成绩不是很好。我妈妈给我上了一堂很难的课。我一直很生气。为什么要责备我?事实上,她完全是为了我好,她讨厌钢铁,而不是钢铁!这难道不是伟大的母爱吗?这个寒假,为了不让我退步,妈妈花时间帮我做作业,并鼓励我和老师一起努力学习。我也决定改过自新,不断提高自己,不再让妈妈为我担心。
豺和狼是天生的敌人,但是红豺努力抚养敌人的幼崽,就像他是他的母亲一样,他愿意献出自己的生命来保护他的爱人。这种力量被称为母性。母性是最高的情感,这种情感可以在任何野蛮残忍的动物身上找到。这是一种高尚的、感人的、美丽的情感。
在短短的几天的时间里我认识了一位勇敢的男孩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一岁就失去了父母。于是被被寄养在姨父姨妈家,但他却受尽了他们的欺凌度过了漫长的十年。就在他将近十一岁的时候他的命运发生了扭转他将要去霍格沃茨学校学习魔法。
在前往霍格沃茨学校的途中哈利波特认识了两位他最最好的伙伴,罗恩和赫敏。他们互相帮忙,每天都形影不离。哈利波特一到霍格沃茨学校就得到了他在姨父姨妈家所得不到的尊重。可马尔福却视他为敌人,每次都要跟他对着干。
在魔法学校里,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们知道了魔法石的秘密,也知道了杀害他父母的仇人伏地魔。于是哈利波特便决心要找到魔法石,让伏地魔没有任何机会。即使他们学会了许多魔法,但是还是不能跟伏地魔相比,于是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们认真练好魔法。
在一次魔法课上,马尔福拿走了罗恩最心爱的小水晶球,哈里波特为了能拿回来,用它的飞天扫把夺回了水晶球。而他那熟练的飞行本领让米勒娃麦格目瞪口呆,一个刚学习魔法的人居然能这么娴熟。于是便决定让他参加学校“魁地奇”比赛。哈里波特在比赛中带着他心爱的飞天扫帚“光轮20xx”赢得了这场比赛。
哈里罗恩和赫敏认真的寻找着线索,希望能早日找到魔法石。但在寻找的过程中不算顺利,经常会遇到麻烦。但哈里的爸爸送了哈里一件隐形衣。这件隐形衣可帮了他们许多忙呢。最终,他们发现了伏地魔的仆人,也找到了魔法石,并再一次打败了伏地魔……
就这样一个学期过去了,哈利波特又要回到姨夫姨妈家了,他舍不得霍格沃茨里的每一个人,他期盼着下个学期的到来,但下个学期会发生什么事谁也不知道……
看完了这部电影我觉得魔法真的好神奇,真希望我也能学会魔法。而且哈利波特让我知道了什么叫正义,什么叫邪恶,并且我们应该都充满着一个善良的心来对待每一件事情……
小豆豆是“特殊的”,但她也很幸运地遇到了像小林先生这样优秀的教育家。正是这样一位校长,一生都致力于教育方法的研究。他说:“不管哪个孩子出生,他都有优秀的品质。在他的成长过程中,他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包括他周围的环境和成年人。这些优良品质可能会遭到破坏。因此,我们需要及早发现这些“好品质”,并将其发扬光大,培养孩子们富有个性。”
这是他说的,这是他做的。书中记录了许多案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小豆豆去厕所的时候不小心把她漂亮的钱包掉了进去,所以她找了一个长勺子,想把钱包捞出来。地板上已经满是污物,皮夹连影子都看不见了。校长先生路过这里,问了一下情况,对小豆豆说:“做完就把东西放回去。”我认为:如果我们看到这种情况,我们一定会阻止孩子,因为害怕他们会弄脏他们的衣服,污染环境,或帮助他们找到。但是小林先生说:“吃完就把这些放回去。”小豆豆有许多优点和缺点,但每次校长先生看到她,他对她说,“你是一个好孩子!”正是他的宽容和友爱,让小豆豆在学校的公园里一点点成长,成为一个被大家认可的孩子。
在英航学校公园里有许多这样特殊的孩子。小林校长把每个孩子都照顾得很好,给每个孩子足够的信心。泰明是一个患有小儿麻痹症的孩子,但是小林校长从来没有让孩子们因为他的缺陷而嘲笑他,也没有让他难堪。高桥是个矮子。当他站在一匹比他还高的马面前不知所措时,小林校长鼓励他说:“没关系。你能跳,你能跳!”为了增加他的信心,学校运动会,这永远年轻的孩子,但总是第一,所以他成为了一个明星在每年的运动会,原总统是建立各种竞争项目等孩子高桥,大大鼓励高桥赢得了他们的信心。
读完这本书,我深受感动。我想起了睿智的母亲,想起了小林英明幽默善良的校长,想起了聪明单纯的小豆豆。我希望我们的学校是一样的,同学们团结起来,友爱互助,我们可以自由快乐地学习,就像一个幸福的家庭,我期待着那一天的到来!
“池塘边的榕树上,蝉儿在叫唤夏天的到来……黑板上,老师的粉笔还在叽叽喳喳,等着下课,等着放学,等着童年的.游戏。罗大有的这首歌道出了许多人的童年愿望。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美好的童年,鲁迅也不例外。
没有必要说,“常”和“山海静”“山海京”使鲁迅渴望,和“长妈妈充满魔力的”,也说“五猖獗的会议”在“上帝满足”和“介绍”,鲁迅头痛,只是“三味书店从草本花园”可以称为鲁迅的童年的真实写照。
每当我读到鲁迅在花草园里采摘何香花的藤条和覆盆子时,我总是想起我的童年。那是童年时代玩耍的时光。又一次,我们的一些小朋友在一起玩。我不知道是谁先看到了一只野猫,还是谁喊了一声:“猫,抓住它!”我们聚在一起,准备抓住它。那只野猫看见我们向他走来,“喵”一声钻进草丛逃走了。当然,我们不会停止。迎头赶上!它藏在东边。我们将阻止它。不经意间,一块石头被踢开,一朵花被践踏;猫尾巴一扫,一根草叶掉了下来;脚起起伏伏,溅起水坑里的水。我们兴奋地尖叫着,追着它跑,直到它跑到墙边。它跳上墙飞走了。
虽然猫逃走了,但我们发现了新的东西——挂在墙头树枝上的红桑树!心脏开始跳动。我们的几个同伴商量了一下,派了一个人到桑树那里去。所以我们抬起脚,推着屁股,用了九头牛和两只老虎才把他送上去。但他太小了,够不着几个,所以我们要上去。有些人把一些石头放在一起,然后爬上墙。有些人沿着墙角砖之间的错误网格向上爬。他们每个人都有一根粗胳膊的桑枝,他们可以同时吃东西。食物充满了手、嘴和脸。果汁还在从碎桑树的嘴里和手里流出来。走出了一个甜蜜的夏天。
书非借而不能读也。自公司开展读书会活动以来,在工作之余我在公司QQ群和论坛里蹭读了不少好书,唯《乔布斯传》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读这本书令我感受最深的不是他在这个行业如何伟大如何不可复制,因为这些都将会是历史,不可超越的,而是他言传身教给我们的在工作之外也要重视亲情,却是值得我们去学习膜拜的。
在书中我了解到乔布斯十分注重亲情,在离开苹果以后,他在家庭中是既一个好父亲、好哥哥同时也是个好儿子。乔布斯在05年斯坦福大学的毕业典礼上发表演讲时说:“死亡简直就是生命中最好的发明,它能够促成生命的变化。”他说,死亡的好处在于,能够使你避免将生命浪费在他人的选择中。
从书中我了解到在他生命的最终几周,他最担心的就是那些依靠他的人:苹果员工、他的四个孩子和他的妻子。忙碌的人们,停停匆忙的脚步,去关心一下自我的至亲和朋友们吧!十分感激公司能给我这个来荆州工作的机会,让我承接起这边的THINK服务站及YUM的部分工作,虽然工作十分的忙碌和辛苦,但在这种情景下,我还是把老婆和刚过一岁的女儿接到了荆州,我想尽到一个丈夫异常是一个父亲的职责。
即使是压力很大,但对我来说更是一种激励,每一天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里,可是看到老婆把家里收拾的干净整洁和女儿可爱的笑脸,所有的疲惫辛劳和烦恼立刻就烟消云散了,我想,这才是真正的幸福!
有了上学期的先看电影《城南旧事》再读书的经验,今年的春天,我依旧和孩子们相约在暖暖的午后,和孩子们沐浴在书香中,我们又一起共读了曹文轩的《草房子》。
我先给孩子们播放电影,引发他们的兴趣。孩子们被桑桑的调皮捣蛋、重情重义而惹得又笑又哭,为杜小康的遭遇而泪流满面,敬佩宇桑乔校长的严格,为他代表的父母的爱而感动。
所以,趁热打铁,看过电影后让孩子们写下观后感,之后,再引导他们去读书,揣摩书中的描写,发现书中的美。细品书中的情节,觉得比电影更加细腻。书里面有可以想象的很多环境的描写,还有一个让人开始觉得很不喜欢,而后来为了一个南瓜而死的秦大奶奶,书里面的细节描写更加丰富,充满了想象。我还和孩子们讨论自己喜欢的人物,很多孩子也遗憾怎么没有喜欢秦大奶奶的。还把文章中对细马的一些描写进行对比……这样一来,孩子们对读书更感兴趣了,都觉得书中的故事更加好玩。他们很多时候会为了坚持自己喜欢的人物争得面红耳赤。我很欣喜地看到孩子们喜欢上了读书,喜欢上了书中的人物。
读《草房子》的感觉就是一个字:美!它是一个美好的所在,她让我想起浪漫的童话。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那些人物一个个都似童话般纯真。故事中写的那些离我们已远去的小学生活,虽然看似平常,实则并不简单。我觉得这些生活很多也在自己身上经历过,也能体悟得到。那种发生在还未长大却向往长大的少男少女之间的纯真故事,有许多茫动,但也是必然。
我想,一本好的书会对孩子们产生很大的启发。当然对我也是一样。今后,我还会坚持让孩子们读这样的好书,相信我和孩子们都会有更多的收获。
《汤姆叔叔的小屋》告诉我,爱是无上的,爱是没有区别的,爱是不分大小的。
汤姆的诚实、正直、善良为什么能够经受住一切的考验?他难道就没有自己的欲念吗?他难道就不知道那些把他视作奴隶的人的罪恶吗?他应该爱那些同为奴隶的黑人,因为他们伸手苦难;他能够爱谢比尔先生以及他的家人,因为他们同样善良;他可以爱那些同样爱着他的人,可是他有什么理由对那些残忍、贪婪、十恶不赦的奴隶主同样充满关爱?汤姆说,耶稣爱着每一个人,是的,他信仰耶稣,耶稣就是上帝,可是他不知道,他也是上帝,因为他同耶稣一样满怀爱心。
或许,小说里最感人的不是汤姆,而是小小的伊娃,那个被当做天使的小姑娘。她出生的目的也许就是为了带给大家欢乐和爱,也许只是为了告诉我们什么是爱,教会我们如何去爱,她是上帝派来的使者,将爱植入每一个人的心灵,她以极大的热忱爱着周围的每一个人,不分彼此,部分敌我。善良的父亲、可怜的汤姆、无理的母亲、艰苦的奶娘。在她旅程结束前的那一刻,她说:“我看见了爱——欢乐——宁静——平安。”她的爱,从生命萌芽的伊始到结束的刹那——却得到永生。
自古以来,读书、种树二事备受推崇,又常常被相提并论。陆游有云,社结山林友,家藏种树书。读一本好书,就像种一棵大树,从选苗到挖坑,从施肥到浇水,是一个需要耗费大量心血、同时又能不断收获的过程。书的作者解读了19本佳作,分三大模块,阐释了读书是一辈子的事的理念:我们读什么书,就会选择什么样的路、见识什么样的风景、成为什么样的人。
读书是为了更懂得自己。书中提到:彩票得主在一个月内就会回到得奖前的幸福感水平,而因车祸变残疾的人也可以在一年内回到原来的快乐状态。幸福是一种能力,可以通过学习和锻炼来获得。一旦具备了这种能力,那么无论是要处理繁忙的工作,还是要应对繁琐的生活,甚至是在身患疾病或身处困境时,都能从中提炼出快乐。书中提供了幸福的四个象限和决定幸福的思维方式,能帮助人在不幸福的感受中破局,给生活带来改变。
读书是为了更适应未来。当前,余杭正处在高质量、高速度发展的关键时期,为了用实际行动诠释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勇立潮头方显担当,就要不断改进思维方式,让创新观念、认知水平、素质能力跟上新时代的步伐,将一个个新的概念、指标转化成工作的新方向、新领域、新动力,克服本领恐慌,在面对未来新的变化时,做到处变不惊,化挑战为机遇。
读书是为了更精进生活。引用《少即是多》一书封底上的一句话从物质中获得幸福的时代已经结束。虽然这不一定是完全的现实,但是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在当今的生活中,我们获取幸福的途径层次更丰富了。幸福来自我们与自己和解,来自判断好的创意并获得支持,来自找到工作的动力和实现目标,来自用爱和理解打开一切。而如何做到这些,书里都给出了令人满意的答案。
书,就像一条漫长的道路,让我们慢慢地走过;书,就像一杯茶,让我们慢慢地品尝;书,就像溪里的沙石,慢慢地流淌。只要多读书,就会不断地增长知识。
本学期开学的第一课就是《观潮》。文中主要讲:钱塘江大潮,自古以来被称为天下奇观。潮来前,江面很平静,几座小山在云雾中若隐若现,还有镇海古塔、中山亭和观潮台屹立在江边。潮来时,只见东边水天相接的地方出现了一条白线。那条白线很快移向观潮台。再近些,只看见白色的浪花翻滚,形成一堵两丈多高的水墙。犹如千万匹白色战马齐头并进,浩浩荡荡地飞奔而来;那声音如同山崩地裂,好像大地都被震得颤动起来。潮过后,余波还在漫天卷地般涌来。过了好一会儿,钱塘江才恢复了平静。
通读这篇优美的文章后,使我了解到钱塘江大潮的壮丽与奇特,让我更加热爱祖国的大好河山。从今往后,我要向作者好好学习,细心观察身边的美丽风景,用自己的笔,勾画出家乡的美景!
前段时间读法国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主人公艾玛不断地追求爱情,屡次出轨而导致家破人亡的故事,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女人是如何一步步堕落,一步步走向死亡。是虚荣?是叛逆?是放荡?回忆小说情节,艾玛是一个爱幻想爱做梦的女人,当包法利先生向艾玛的父亲提起婚事的时候,听到的回答是“我不能马上回答你,你今晚在楼下等半个时辰,如果看见窗户的灯是亮的,就表示艾玛同意了”,没有深入了解就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只因为艾玛还未成熟,她期待美好的爱恋。但事与愿违,包法利先生是一个平庸的人,固执木讷,没有浪漫,没有激情。“在她的灵魂深处,她一直等待着发生什么事。就像沉了船的水手,遥望着天边的.朦胧雾色,希望看到一张白帆,她睁大了绝望的眼睛,在她生活的寂寞中到处搜寻”。
他们在乡村生活了一段时间,可艾玛的精神生活却非常空虚,平淡的婚姻生活并不像她想象的美好。新婚之后的寂寞,迷茫,无聊,使她对感情生活的向往,对自己婚姻的某种悔恨和生不逢时的想法时刻迸发,如小说写的“爱情仿佛是一只玫瑰色的大鸟,只在充满诗意的万里长空的灿烂光辉中飞翔;可是现在,她也不能想象,这样平静的生活,就是她从前朝思暮想的幸福。”
于是,当莱昂赶着马车来到小镇时,艾玛动心了,莱昂不俗的谈吐,绅士的风度,勤奋踏实的工作态度,深深地打动了艾玛,他们努力寻找共同语言,从文学,从音乐,一步步相互试探,就像是精神式的柏拉图的恋爱,他们都保持着道德的原则,不敢越界。本以为艾玛就这么和莱昂发展下去,可镇里的议论纷纷,莱昂家里的催促,莱昂走了。只剩下艾玛的郁郁寡欢与等待。
如果将艾玛对爱情的追求看做一只风筝,那么莱昂就是牵着风筝飞翔的人,当莱昂离开,风筝断线,摔在地上,艾玛的心不是一蹶不振,而是更加努力寻找飞翔的快乐,她渴望飞的更高,飞的更远!欲望就是这样慢慢积累的,就像给饥饿的人一口面包,结果只能是想要的越来越多。
命运好像给了艾玛一次机遇,罗多尔夫的到来,给了艾玛希望。罗多尔夫是典型的花花公子,流连于众多女人中间,他看中了艾玛的年轻美貌,艾玛看中了他的英俊潇洒,甜言蜜语。小说有个很讽刺的情节,他们挑选的约会地点不是罗多尔夫的木屋,也不是艾玛喜欢散步的树林和花园,而是一次农业展览会的会议厅里。其间,罗多尔夫对爱玛的甜言蜜语式的语言攻势一直被大会主席的讲话所打断。虚伪的爱情誓言和表白就和令人发笑的“公牛”“种子”“奖章”“粪池”一类的话语完全并列在一起。从此以后,艾玛偷偷与情人约会,甚至为了准备约会的服装,饰品,礼物等,花光了家里的积蓄,还负债累累,最后在悔恨中自杀。
我第一次看这部小说时,很讨厌艾玛,觉得她属于红杏出墙的类型,不符合伦理道德规范,但是,随着我对西方文化的慢慢了解,对人性的逐渐探究,现在,可以很释怀的谈起艾玛的故事,甚至可以站在艾玛的角度,重新审视《包法利夫人》。
余秋雨老师成名很早,在他成名之后,拜读过一本散文集,与我心中的张爱玲、沈从文比,犹如繁花与藤蔓,最终觉得索然无味而没有读完。后来余老师以文化学者自居,多少有些心生厌烦。
看完《中国文脉》这本书后,觉得余老师涉猎之广泛,我辈望尘莫及。感觉自己就像一个坏小孩,在舞台角落拉开幕布偷看在书海中徜徉的余老师,完全是不知天高地厚的妄自点评。
文中说,孔子的《论语》开辟了中国散文的先河,开始觉得这个说法很有意思,但仔细思量,《论语》里子曰东一句,西一句散漫的说着,不就是散文吗。文中将孔子对文脉的影响排在孟子、庄子之后,这点我是很不服气的。
我从喜欢《论语》到喜欢孔子,长大后看《论语》和小时候背诵课文里的《论语》节选感受完全不同。"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小时候读到这段,觉得都是和学习有关的大道理。标准答案的翻译是这样的:学了以后要不断地复习、实习,不也高兴吗?有志同道合的人从远方来(和我一起商讨学问),不也快乐吗?虽然人家对我不了解,我也不怨恨,不也是君子吗?
现在读觉得场景应该是这样的:在一个放学后的黄昏,孔子和一群学生在小酒馆喝酒,酒过三巡,孔子说"以前看过的书,过段时间拿出来再看看,会有新的.理解,还蛮有意思的,大家可以试试。"觥筹交错间,又是几杯过后他又说;"那位远方的朋友来到这里,就一起喝几杯吧!"远方的朋友来向孔子敬酒,孔子道:"实在喝不了了,跟你第一次喝酒,你不知道我的酒量,不怪你,但我实在喝不了了。"也许孔子就真的和我想象中一样,是个二不兮兮的可爱小老头吧。这样受后世敬仰的敦厚可爱小老头居然被排在巧舌如簧的周庄之后,实在有点接受不了。
文中把《诗经》排在《离骚》之后,我确实也不懂。最喜欢《诗经》中《风》的诗句,朗朗上口,浅显易懂。"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多么青涩可人的爱情故事,这和拗口难懂的《离骚》比,竟然在它之后?记得《大学语文》学过一篇《离骚》的节选,其中一段老师讲了4节课吧,才明白是说我的家乡,武汉市江夏区被洪水淹没了,屈原站在山顶唏嘘不已。
读完余老师古文今译的离骚,觉得屈原,作为一个饱读诗书的富二代,本想大展宏图,却始终郁郁不得志,只好把那些伤感和悲叹化作离骚动人的诗篇。不过读完还是很感慨,原来在那个年代,人们就已经开始种植兰花了,并且能分出兰草和蕙兰。
黄庭坚的字,余老师评价不高,他喜欢颜真卿。中国字演变的变化并不大,为什么清朝至今,没有出现过"苏黄米蔡"这样,普通大众都公认的大书法家。也许正如文中所说,王羲之的父亲、叔父伯父是书法家,王羲之的兄弟、妻子、嫂子是书法家,王羲之的几个儿子是书法家,就连王羲之的女佣,也都写得一手好字。这样崇尚书法的社会氛围已经不再,又怎么可能出现书法大家。
余老师文中说,司马迁的贡献不仅仅限于《史记》,更在于为以后的史官做了表率。死并不可怕,更可怕的是在遭受宫刑以后窝囊的活着。但更让人惊奇的是,司马迁在接受宫刑出狱后,汉武帝不计前嫌仍然为他封官,召他入殿献言献策。
追求卓越,马不停蹄,崇尚行动,忠于创新。
亲临其境,才能获得真知。本书的作者很好的验证了这一结论——汤姆彼得斯和罗伯特沃特曼的《追求卓越》开启了商业管理书籍的第一次革命,真正将管理的科学性与艺术性密切地结合起来,成为轰动整个管理世界的经典法则。两位作者花费数年时间,辗转美国各地,深入企业进行调查研究,综合了数百个大小公司的第一手材料,最后筛选出43家优良“标本”,进行解剖和探究。样本涉及制造、信息、服务、销售、交通、食品等诸多行业,包括大名鼎鼎的ibm、通用电气、惠普、3m、麦当劳、宝洁等。
在作者的看来,一个企业的成功并不是有一个多么了不起的规划、发展的方案,而是根据方案确确实实的实施。
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一定的定量分析是有必要的,但作者反对的是盲目的分析,是太过复杂而没有实际用途和太笨拙而不够灵活的定量分析。试图对本来就不可知的——例如当产品的最终用途还不可知时对市场做出详细预测,做出精确的分析。作者尤其反对目的在于通过控制来指导企业发展,而不参与具体的实施过程的幕僚人员来安排操作者这类分析。得州仪器的柏特里克鉴定的认为:“实施计划人必须是制定计划的人。”作者也反对这样的情况,当计划开始时,行动已经停止,这种“分析麻痹综合症”经常可以看见,很多一心想把工作做好的一线经理被总部幕僚人员弄得心灰意冷,这些幕僚总是找一些理由来证明什么事不能干,因为这些经理人没有办法证明他们采取的方法会起作用,幕僚人员为了安全起见,否定了他们的设想。当这种势力盛行时,就会窒息公司的主力和创作精神。要正确的执行理性主义。
一家优秀的公司,他们喜欢立即着手解决问题,以行动为导向。勇于行动,勇于失败。
在传统的管理模式里,运用最理性的分析方法建立模型,进行全方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会涉及到所有方面的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和问题。于是为了解决这些可能出现的情况,我们发展出更加复杂的系统,进行更加复杂的分析,这就陷入了一个怪圈,那就是我们只有在确保万无一失的情况下才会放手去做,产生的结果就是我们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撰写报告、分析问题、开发系统,却迟迟不肯动手去实践。事实上,太过理性主义的取向会让我们裹足不前。因为它会使各种情况里的活性元素被破坏殆尽。遗憾的是,大多数企业都信奉这种僵化的模式。很多公司对制定计划的兴趣,远大于制造畅销的产品,碰到问题时,坐下来进行规划,最受大家欢迎。因为这样不但可以产生知识性的回馈,而且无须面对实际运作上的压力,正式的长期规划几乎都会导致过度重视技术面。卓越企业则不同。它们的理论是,“实践!而不是空谈。”就算是一小步,唯有让人们采取行动,才能取得成就。当然,伴随着实践,失败也随之而来。实践,或者说实验,总是能和失败成为孪生兄弟。让我们看看那些平凡的企业遇到失败时的做法。毫无疑问,他们会召开会议,这是必须的。因为开会是分析的序曲。然后是批评,这个企业人人自危,不敢创新。因为创新意味着可能失败而失败恰恰是万万不被容许的。事实上,在企业里,如果不多尝试,勇于失败,然后再进行尝试,自然什么也学不到。诀窍在于达成共识,明白哪一种失败是可以接受的,哪一种会导致灾难性的后果,要达到这个地步并不容易。不过不要自欺欺人。分析做得再多(特别是市场研究),都无法激发出真正的创新。
在苍茫无边的书海中,总能找到一本能向你源源不断地灌输知识的书本;篇篇文章中,必然能找到打开书中黄金屋的钥匙,鉴赏颜如玉的伯乐。今天我要介绍的,就是这样一本能贯彻友爱与真实的情感,理解与温情的快乐的书——《时代广场的蟋蟀》。
这本温暖人心的书讲的是:一只普通的,名叫柴斯特的蟋蟀,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结果被人们从康涅狄格州的郊外来到了纽约时代广场,并被一个热心肠的,家境十分复杂的小男孩收留。柴斯特刚来到纽约,就跟一只有着慈悲心肠的猫和一只多愁善感的老鼠成为了好朋友。那时它对陌生的地方还不太熟悉,经常闯祸。先是因为四处乱窜,半夜吃掉了主人家辛苦挣来的两块血汗钱;后来又邀请猫和老鼠在主人家的报摊里开聚会,把主人家弄得一团糟,还引发了火灾。主人的妈妈气愤之极,决定要赶走它。但是,她发现这只蟋蟀能演奏整段整段的,受人们青睐的歌曲,于是才准备让它留下来,并且为它开演奏会。主人请了一位音乐家,来为柴斯特做宣传,拉拢听众。演奏会举行的非常成功。一时间,柴斯特在纽约声名大噪,也为主人一家带来了滚滚财源。但这时,柴斯特却决定回到乡下去,过那种普通蟋蟀的自由生活。最后,在猫和老鼠的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康涅狄格州的乡下,过上了那休闲自在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后,我确确实实地被这只叫柴斯特的蟋蟀,这只叫塔克的老鼠和一只叫亨利的猫感动了,之间的真挚友情是人类无法比拟的。但同时我也有一个疑问,为什么这只蟋蟀好不容易才等来了出人头地的日子,好不容易才在这个城市站稳了脚跟,但它还要放弃自己的事业回到乡下去做一只普通的蟋蟀呢?实在是无可厚非,实在是异想天开!但其实,答案很简单:自由。既然柴斯特的一生是它自己的,它就应该去做自己应该做的事,如果成名只是让它不快乐的话,那这样还有什么意义呢?这是一些觉得出名很快乐的人所预料不到的。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也会出现这样的人。有的人放弃高高在上的职位,只求一味轻松,甚至还出门远行,像挣脱牢笼的鸟儿,自由自在。其实,这也理所当然,毕竟,这是由自己决定的,只要能过得自由、幸福、富足,就行了。做一个不受拘束、性格奔放的人,何乐而不为?
自由的快乐和受拘束的快乐,孰乐?这都要由各人自己的决定。
总而言之,任何读过这本书的人,都会永远记住这只时代广场的蟋蟀,记住它嘹亮无比而韵味无穷的鸣叫,也会永远记住这本充满友爱与温情的呕心沥血之作。
看了第一句词相信很多人就可以哼出那熟悉的旋律,虽然未必知道这是奥德维的名曲。歌名叫《送别》,但我更愿意叫它《骊歌》。同是李叔同填的词,不知道为什么和我们小时候唱的《送别》不同,但《城南旧事》的开头就是抱笙加竖琴的《骊歌》…
一滴清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光辉;一本好书,可以净化一个人的心灵。在我内心的深处,曾经有这样一本书,它像一滴清水折射了我心中的太阳,这本书就是《城南旧事》,作者是林海音,它是以年少的心态来记叙自己在北京城南的幸福童年生活。看完书后,古城的残片、大树的几根垂落枝条、临街老店被涂盖的字号、半扇院门的插闩以及那些美好的回忆都一幕幕地浮现在我的眼前。
也许,童年,是记忆的开始,也是一个梦的符号,它代表经历沧桑后的人对纯真年代的怀念。读著《城南旧事》,我渐渐地走近了书里,看著英子在城南度过的幸福童年,它们就像是一股细流静静地,慢慢地渗入我的脑海中:惠安馆、胡同的井、闹市僻巷、草垛子……这些地方所浮现的人物:井边的小伙伴妞儿、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躲在草垛里的小偷、斜著嘴笑的兰姨娘、不理“我们”的德先叔、和“我”朝夕相伴的宋妈以及最后因肺病去世的爸爸都与我建立下了深厚的感情,都不是一朝一夕可以筑成的。
当读到英子和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玩时,我真担心秀贞会不会做出伤害英子的事;当看到英子知道自己的好伙伴妞儿就是秀贞的女儿时,英子不仅帮助他们母女重缝,还将自己的生日礼物——钻石表和妈妈的金手镯送给他们当作盘缠去寻找思康叔。此刻,我不禁为英子感到骄傲,一个六岁的孩子竟懂得友谊,懂得爱,这大概是一种来自生活的力量鼓舞著她在成长吧!读著读著,我时而心惊肉跳,时而轻松自在。我觉得很奇怪:难道英子不害怕秀贞吗?看到最后,我才明白,她的童年之所以精彩,是因为她有一颗纯真的心灵,正是因为她有这样的一颗心,她的童年才那么快乐。那是真正的,无忧无虑的,不折不扣的快乐。
《城南旧事》绝不仅是一本回忆录,它还是名篇佳作,它以它独特的特点,洗涤人的自私心,让人受到教育。这本书,的确让人沉醉,它像一位绘画大师,缔造出了真实的人性世界,为我呈现了一出精彩绝伦的演出。合上此书,房间里飘著一股淡淡的幽香,久久无法散去……
《珍珠鸟》这篇课文讲述了作者的朋友送了他一对珍珠鸟,日久天长,珍珠鸟就依赖于他,生下小鸟后,小鸟也慢慢地信任他了,有一次竟站在他的肩上睡着了。
我也很喜欢小动物,去年暑假小卖部的大婶送给我一条刚断奶的小狗,经过妈妈同意我养了它,把它当宠物玩,日久天长,我们熟悉了。一次,我跑它就追我,我骑自行车,把车子放横放下,它就跳进了车篮,我扶起车子就开始骑了,小家伙激动地汪汪叫,我的车篮是铁的,起码能放十斤菜,两月大的它也能撑住,那简直就是“张飞吃豆芽——轻而易举”。它玩了好一会,饿地肚子干瘪瘪地贴到了脊梁骨,我咬了一块火腿肠,放进车篮。它一见火腿肠就津津有味的吃起来,是一只表准的饿狼,不——是饿狗。我不动声色地享受着这小家伙亲近的情意。但是是,没过几天,妈妈嫌它脏,送给了一个大姐姐,她家有个小院子,养狗也很方便,只要不欺负它就好了。
我在姥姥家时,表弟打了个电话,说想要个小动物玩玩。鸡,养不住,小猫又很调皮,怕损坏家具。对!狗是不错的选择。姥姥邻居家的哈巴狗生了,那狗刚满月,只有手掌心那么大,再长也就是二三十公分长。邻居毫不犹豫地递过来说:“刚断奶,不能吃粗粮,多给喝点水,少吃些小心吃的撑着!”妈妈把照顾小狗的任务交给我了,我每天带它到草地上玩,小狗很像大熊猫的幼崽,黑白相间。它可懒了,就想睡觉,不怎么会叫,好像是只内向的狗。它一睡觉,鸡蛋大小的肚皮一伸一缩,可爱极了。有一天,我洗完脚,把它的脚也洗了,我晚上把它搂在被子里睡,它的身子盖住,头露在外面,让它的头枕上枕头,像个小婴儿。
您想让动物和你亲近,你就先和它亲近,像作者一样和动物和睦相处!
我是一个在黑暗中的孩子。
我从夜的被单里向您伸出我的双手,母亲。
当我死时,世界呀,请在你的沉默中,替我留着“我已经爱过了”这句话吧。
让死者有那不朽的名,但让生者有那不朽的爱。
我看见你,像那半醒的婴孩在黎明的微光里看见他的母亲,于是微笑而又睡去了。
我将死了又死,以明白生是无穷无尽的。
当我和拥挤的人群一同在路上走过时,我看见您从阳台上送过来的微笑,我歌唱着,忘却了所有的喧哗。
爱就是充实了的生命,正如盛满了酒的酒杯。
当人微笑时,世界爱了他;但他大笑时,世界便怕他了。 您的阳光对着我的心头的冬天微笑,从来不怀疑它的春天的花朵。
我们将有一天会明白,死永远不能够夺去我们的灵魂所获得的东西。因为她所获得的,和她自己是一体。我曾经受苦过,曾经失望过,曾经体会过“死亡”,于是我以我在这伟大的世界里为乐
在我的一生里,也有贫乏和沉默的地域。它们是我忙碌的日子得到日光与空气的几片空旷之地。
“我相信你的爱。”让这句话做我的最后的话
一灯如豆,清茶半盏,轻捧起《阅读年选》慢条斯理的选检,想找一篇附有浓郁-诗韵的散文,可惜事与愿违,华丽惆怅的言辞今天偏偏读不进,再翻一翻随手拈了一篇简短的文章——《没有一个坏孩子》。看一看吧!
整篇下来,我深有感悟。在天堂村小学迎来了一个不一样的客人,他是来资助学生的,这个年轻人因为摔了跤,一瘸一拐的跑上小学,说明了他的来意,校长高兴地合不拢嘴,挑出了十名好学生,个个品学兼优,年轻人却皱起了眉头:“校长,我能亲自挑选资助对象吗?”当然,年轻人有权利来选择资助对象,他把机会公平的分给了所有的学生。三十个人里有十个能获得资助。年轻人对于未得到机会的孩子感到抱歉,甚至眼眶里浸满了泪水,他相信总有一天他会回来帮助这20个孩子的。读到这儿,你或许有些疑惑,这个人真是奇怪,可谁又知道,这个好心的年轻人小时也来自山区,他是个人人厌恶的差生,可是一个老华侨给了他光明与希望,老华侨说:“没有一个是差生,我一样爱他们!”
夜晚,月光悠悠地匿藏于乌云中,给浓稠的黑暗带来了一丝落寂,夏日的高温也在这浑浊的世间点点晕开,树木在路边左摇右摆,仿佛置身于烧开沸腾的开水里,仓皇地挣扎垂泪。我的眼睛里布满星点的亮光,心中感叹:好华侨!传递了爱与希望给年轻人,年轻人传递了爱与希望给孩子们!在今天的大西部,有很多感人的与爱有关的故事,社会上的爱心人士献出自己的援助之手,帮助山区的孩子重新上学。还有更多爱的故事令人赞不绝口,可这篇却是我所看过的最独特的。老华侨和年轻人都说过,都明白:在我的眼中,没有一个是坏孩子。这让我想起了一个欧美的小故事:一个无可救药的笨男孩,从小不受他人重视,成绩一塌糊涂,天天拖着鼻涕垂头散气。老师以他为耻,同学嘲笑他。一天,一个新的女老师转来了,她是个温柔漂亮的老师,学生们都很喜欢她,女老师每次上课,都会来拍拍这个笨学生的头,安详温柔的触感让这个孩子募然一惊,抬起头,是女老师灿烂明媚的笑,一日复一日,谁也没在意这小小的变化,再一次随堂检测中,这个孩子考得了不可思议的成绩,家长震惊了,学生震惊了,所有的目光聚焦于这个孩子,在这次考试中,他只有语文考得很好,可其他学科依旧是与0相差不远,而这个学科的老师——那位温柔的女老师只是在他的身上倾注了爱与关心,这个孩子自卑的心灵却得到了升华。
我爱你,我会把我的爱分给30个学生,我会一视同仁。我爱你,我会把我的爱分享与你,与你们品尝爱的甜果,让你们知道自己不是个笨蛋,不是个傻瓜。我爱你,我没有金山,银山,可我却有你所需要的爱,我会在灿烂的阳光下,搜寻出躲在阴暗角落的你,擦去你眼中委屈的泪水与辛酸,让我们的心灵相碰撞,让我们的感情相融合,我要带你到阳光下,你与其他人沐浴的阳光,都是一样的分量,又何必要哭泣流泪,我是个普通人,我也有烦恼和忧虑,可我知道,未成的你多脆弱哦!我要好好的擦拭你浑浊的感情,让你的笑容绽放应有的光彩。爱你,你看那麦田里被风卷起的浪潮,是爱对你的呼唤,你听到吗?我也听到了。
我们都曾是孩子,我们都犯过错误,我们是一样的,我们渴望大人的赞赏与肯定,也许自己是太过调皮,是太过暴躁,可是请你来抱抱我,我的心很弱小,我在无人的时候都会想哭,都会从卑劣的泥土变为易碎的一柱阳光,沉默的面对着无人的世界。想起小时候,我是个自卑的懦弱的人,我很胆小怕事,时常遭人欺负,我的启蒙老师却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帮助了我,每天是她抓着我的手一撇一捺的写字,她经常给我回答问题的机会。我还记得小时候有个姐姐,素不相识,却帮了我很多忙,赶跑欺负我的坏小孩,教我坚强的面对一切……
在黑夜中,我想起了小时候的事情,也惆怅起来,我不是个调皮捣蛋的人,却也是脾气古怪的女孩,经常对爱我的人发脾气,现在想来感到十分抱歉,那时的我在爱我的人开导下,才有了今天,我感慨万千,等我长大了,我也要去帮助孩子们,我也要去爱他们,我会给他们等分的一视同仁的爱,因为你我的童年都曾遮蔽过阴霾,都被爱驱散,我爱你,孩子,无论该好坏,你只需展现最真实的自己,只需不再藏在古怪的面具下,你就是个发光体,而我愿意做你的鉴赏家。人生的旅途中,你我的相遇将是最美的邂逅。
最近,我读了一本非常生动的动物小说集《双角犀牛》,我最喜欢其中的一篇小说是《梅里山鹰》。我读了以后,有很多收获。
故事主要讲的是梅里山鹰每窝产两个蛋,但只能养大一只雏鹰。因为两只还没有睁开眼睛就会争斗,直到把一只雏鹰挤出窝摔死。母鹰金蔷薇凭借浓浓的母爱,创造出同窝养大两只小鹰的奇迹。
读完这篇小说,我感受到金蔷薇的母爱和坚持不懈的精神。作为一只母鹰,她冒着生命危险寻找食物,捉到猎物后自己舍不得吃,把内脏和鲜肉都塞进小家伙的嘴里,自己只吃难以消化的骨头和皮渣。这种母爱真是让人敬佩。
尤其可贵的是母鹰想了很多办法培养两只小鹰的兄弟情,避免它们手足相残。例如,小鹰攻击兄弟,母鹰就会啄它的羽毛;对兄弟友好,母鹰就会给食物;谁想独吞食物就得挨饿……金蔷薇坚持不懈的努力换来了成功,两只小鹰成为形影不离的好兄弟。
我们应该学习金蔷薇坚持不懈的精神。现在很多小学生嘴上说“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实际上“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写作业虎头蛇尾,字迹潦草,马马虎虎。有的甚至上课只听一半,坚持不了多久,心就飞出窗外。我们应该坚持到底,遇到学习上的难题,要向金蔷薇一样动脑筋想办法,多读、多看、多思考,坚持到底就会胜利。
这篇小说让我懂得一个道理,只要坚持,努力想办法就一定能够成功。
人长大后,大部分发生的事情大都带着童年的影子,或者说是童年的缩影。也不晓得这样是否足够准确。但是,一个人的后天的性格大都和童年有关吧,后期的成长可能占的仅仅是一小部分而已。
卡夫卡,为什么没有结婚。书中提到说是,孤独是他创作的源泉,有点害怕婚后的生活会打乱他的节奏。我觉得,可能不是足够喜欢未婚妻吧,没有喜欢到为她放弃一切的地步,也没有喜欢到仅仅是憧憬与未婚妻未来生活场景,就会感到幸福的地步吧。所以,才会不想让现在的生活节奏被打乱。
当然,最有可能的是,童年时,父亲的专制,父子关系的不好。从小看着母亲或着说是整个家庭在父亲的暴虐下生活。那种对婚姻生活的害怕,对父亲的恐惧如影随形。想要走出来总是很难的吧。
这篇读后感并非在读完就写的。具体什么时候读完已不记得了。可能是一个月前,两个月前。记得最清楚的就是卡夫卡的小说里透露出的那种压抑,抑郁,黑暗以及孤独。读后感·好像寻寻匿匿总是找不到光芒的感觉,如同在漆黑中寻找光明,一片静寂。
最近,也在想,究竟忙忙碌碌的一天天的过活是为了什么。怎样才有意义,人生才有痕迹。很抱歉,暂时还未想明白。犹如处于一个大盒子里,好似差了点什么就可以看到不一样的世界了。人生大约就是如此,一个个的问题,爬过一座又一座的山,最终才能明了事理,收获安宁。
最近,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希腊神话》。听爸爸说,《希腊神话》中的故事丰富美丽,寓意深刻,影响深远,是我们直接了解和认识西方文明源头和捷径。我听了以后,迫不及待地想知道故事的内容。让我记忆最深的可就属俄狄浦斯的故事了:因为得到了得尔福的神谕,国王把他刚出生的孩子拿出去叫牧人丢给狼吃,那个牧人很可怜他,就收留了他,并给他起了个名字叫俄狄浦斯,后来他又把这个孩子交给另一个国王波吕波斯,渐渐地,俄狄浦斯长成了一个英俊的小伙子。
在一次宴会上,他知道了自己不是科林斯国王的儿子,他像遭到了雷击一样,十分伤心,决定去玻俄提亚,但路上由于和一个车夫发生冲突,他就把车夫打死了,谁知这个车夫就是他的亲生父亲,最后因解了斯芬克斯的谜语还又娶了自己的母亲,这样就灵验了“杀父娶母”这个神谕。后来,他知道了自己的身事,非常后悔杀死自己的父亲,娶自己的母亲。就为此而自杀了。读了这个故事后,我觉得那个牧人心地善良,他美有听国王的话,而是收留了他,而国王波吕波斯和墨洛珀也是这样,让这个忒拜国的王子幸福地生活在科林斯的王宫里。
俄狄浦斯也不是一个见利忘义的人,在他快死时,不忘记把他的财产分给孝敬他,爱他的两个女儿,而他那个见利忘义的儿子,也得到了应有的下场希腊神话中的神与其他民族的神的最大。不同在于,这些神除了永生不死、具有神奇力量之外,基本上与普通人没有大的区别,他们有普通人的优点和缺点,也有普通人的七情六欲、喜怒哀乐。这些神甚至放大了人类的许多缺点,比如争强好胜、嫉妒、欺骗、巧取豪夺等。希腊神话对整个西方乃至人类的宗教、哲学、思想、风俗、自然科学、文学艺术都产生了全面而深刻的影响,早已成为整个西方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请同学们也来读读这本书吧!
整本书主要围绕四个核心观点展开:一,严重或慢性的压力,对发育中的大脑具有非常负面的影响,这也是全球流行的与压力相关的情绪问题(例如焦虑和抑郁)的重要基础。二,过低的控制感,是人类个体所能经历的最有压力感的事情之一,因此,它会进一步引发与压力相关的心理健康问题,并减少孩子在学业上的学习水平和表现水平。三,所有健康的自我激励,其实都植根于控制感、胜任感或自主感(自驱力的根本来源)。四,培养出健康的控制感,还会进一步带来各种积极结果,包括更高的身心健康水平、更充盈的内部动机、更优异的学业成就和更高水平的职业成功。
书中利用脑科学的研究,详细阐述了这4个观点。当然这还不是本书的亮点,本书的主要亮点是,讲了很多具体实操的方法。如何减轻压力,如何培养孩子的控制感,如何培养孩子的胜任感和自主感,以及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该怎么办。可以说是一本实操性非常强的书。不过,实操性较强的书也都会有一个问题,就是看书的时候觉得很好,看完就会丢在一边。我们真正照此去做的并不多。除非是你本来就在做,而刚好又需要方法,这类书才会为你所用。
这个书其实讲了一个很简单的道理:要想孩子成长,家长必须放手。我想这差不多是每个父母都知道的道理,而现实生活中却全是反面例证。为什么呢?因为,“放手”意味着我们要对抗自己的”控制感“,这是非常难的一件事。就像不会游泳的人沉入水底,难道都是不知道放松憋气就会浮上来吗,相反,大部分人都知道的,可是那种巨大的恐惧感袭来的时候,我们根本控制不了自己了。就跟书里说的:杏仁核一旦启动“战士状态”,我们的“前额皮质”根本就不工作了。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情绪上来的时候,理智根本就不工作了。
所以,在培养孩子这件事上,我们只是知道一堆的方法,是没有用的。关键点还是要修炼我们自己,就如书中所说“治疗焦虑,是你能为自己和家人做的最好的事情之一”!
今天,我们来聊聊萤火虫。一般的人都知道萤火虫。这个小虫子,即使没有亲眼见过,至少也听说过它的名字。儿时的我,没有见过萤火虫,却在故事书里听过。那时,我天天脑子里展现的是这样一副情景:晚上,萤火虫穿着漂亮的“晚礼服”,打着小灯笼,再在腰上系一条会发光的彩带,在夜空里得意地畅游。哇,它好美呀!可看完《昆虫记》,我却对它有了另外一种认识。
别看萤火虫看起来很弱小,可它却是食肉动物,是捕捉野味的小猎手,而且它捕捉猎物的手段十分的恶毒。它的猎物主要是是比它大好几倍的蜗牛。
它是怎样吃掉比它大好几倍的蜗牛呢?
夏天,雨后天晴,空气十分凉爽。男女老少三三两两外出散步。如果你仔细观察,你一定会发现,在草地上,萤火虫正趴在蜗牛壳上,给它的猎物注射麻-醉-药。过了一会儿,等到蜗牛失去知觉不会动弹,肌肉全部垂下来时,萤火虫就把像针一样的吸管刺进蜗牛的肉里,蜗牛的肉立刻被一种液体化解成了“肉粥”。这时,一群“不速之客”便一拥而上,大口喝起“肉粥”来。不一会儿,蜗牛就变成了一个空壳。而这些“不速之客”喝完“肉粥”以后,便大摇大摆地离去了。临走时,还不忘用像刷子一样的器官,伸进蜗牛壳里,把残渣也刷出来,再贪婪地送进嘴里。
怎么样,经过我的介绍,你对萤火虫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吧?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同学们,看了这首诗是不是很熟悉呢?它就是我国古代诗人孟郊所写的《游子吟》。这首诗讲的是:慈祥的母亲手上拿着针线,为出门远行的儿子缝制衣裳。儿子即将上路,她一针针细密的缝着,想着儿子在外迟迟不归,又担心衣裳不结实会坏。说像小草那样的子女心意,能报答慈母那春天阳关般的恩情呢?每当我读到这首诗,我就会浮现出孟郊与孟郊母的情景。
这首诗是多么感人啊!孟郊,众所周知,他的身世是多么可怜,他的生活是多么贫寒。我觉得我们就是小草,母亲就是阳光,她每天都用光照亮着我们,让我们走向光明,让我们能看清前面的路,让我们茁壮成长,让我们走向前途和未来。
父母对儿女的爱是无私的`,即使你竭尽一生的心意,也报答不了他们对你的爱。所以,我们要体谅父母,多帮助父母,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以优异的成绩来回报父母曾经对我们的爱。
“狐狸”在人们的印象中是一种最狡猾的动物,但是当我在寒假期间读完了《了不起的狐狸爸爸》这个动人的故事之后,我却改变了自己对“狐狸”的看法。因为书中的狐狸是个机智勇敢、坚持不懈、友好可爱、值得尊敬的好爸爸。
这本书讲述的就是在一个山谷里居住着博吉斯、邦斯和比恩这三个卑鄙、小气的饲养场场主,他们一个比一个贪婪,简直坏到了家。同时在山谷里居住的还有狐狸爸爸一家,因为怕狐狸爸爸一家偷吃他们的食物,他们三个都非常憎恨狐狸爸爸,并且决定想尽一切办法把它全家除掉。狐狸爸爸为了全家不挨饿受苦只好东躲西藏、吃尽了苦头。每次当三个坏蛋想出馊主意要逮住狐狸爸爸时,狐狸爸爸总有逃脱的方法与对付他们的妙计。最终机智的狐狸爸爸不仅没有被困死、饿死,反而通过自己的努力,带领着全家打通了三个通往饲养场场主家的地下通道,获得了意外的食物与收获,并且补偿了给别人带来的困难与麻烦,与大家一起举办了庆功宴。可笑的是故事的结尾:三个贪婪的饲养场场主一点也不知情,最终还在洞口傻傻地等着狐狸爸爸一家。
看过了这本书,我深刻的体会到了,不管以后碰到什么困难与挑战,都要坚持不懈,并且还要学习狐狸爸爸遇到问题不退缩、勇往直前、乐于助人的精神和善用动脑的好习惯,直到把握最后一线生机,获得最终的胜利。
前一段时间,又读了《左耳》的后传《秘果》 。在读的过程中,无论如何也想不起来《左耳》讲的到底是什么。然后又翻过来重新看,那时还是学生,跟现在的心境完全不一样,有不一样的感触。
那些年轻的人,一些执着的,疯狂的爱恋,是当时我平淡的校园生活中最沉醉的梦。我渴望那样的疯狂,那样的迷恋,为了爱情不顾一切,希望疼痛能够让我感觉到生活的热度。那些文字,张漾,许戈,黑人都用不同的力度向我展现了,心中渴望的男生的叛逆与温暖。
可现在的我,用冷冷的眼神推敲着故事情节,用客观的心态去刺穿这纸背后的故事。那只不过是一片的荒唐……
关于不着边际的梦想,与不停的关于疼痛的呻吟。
作为成年人的我,已经完全不怎么感冒这种故事,这样丝毫没有力度的疼痛。
可是作为青春年少时的我,我仍然记得,自己合上书的那一刻,心中波涛汹涌的情绪,无处宣泄的遗憾。毫无疑问,作为青春类的小说,饶雪漫拿捏的很好。
我终于读完了吴晓波的《大败局II》,感受颇深。书中介绍了很多商界悲剧,看到了很多明星企业的陨落。在这本书中,吴晓波分别用健力宝、科龙、华晨、迅驰、三九等9个企业的经典败局,讲述20xx年到20xx年发生在中国商界的很多兴衰往事。吴晓波将其9个败局案例称为中国式失败,让人感叹不已。
吴晓波认为,中国企业存在于一个独特的中国式商业环境。在过去的三十年里,中国一直处在一个转型的时代,法律制度在建设和完善之中,许多企业往往需要穿越现行的某些法规才能成功,这造成很多企业不时要处在灰色的中间地带,企业家不可避免地遭遇商业之外的众多挑战。如同作者本人在书的最后强调的一点:本书所描述的失败都发生在一场史无前例的伟大试验之中。在此前提下,这些失败的企业具备三大失败共性因素:政商博弈的败局、创业原罪的困扰和职业精神的缺失。
按照作者的总结,该书至少给当今企业家如下警示:
首先,企业应更策略性地应对宏观政策。在中国这样一个特定的政治环境下,在中国这样一个文化背景下,在中国这样一个政府主导的改革开放、政府引导的带有计划又带有市场经济性质的经济环境下,政府是裁判,政策是规则。要想赢球,首先得尊重裁判,遵守规则。企业要结合自身实践,顺应政策潮流,小心谨慎、妥善应对。谁逆宏观经济政策而行,谁就可能被淘汰出局。
其次,规避创业原罪,创新营运发展模式。原罪是一个变革时代的必然现象。但是,随着政策漏洞的弥合,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反商业贿赂的常规化,进行规范化的经营,构建良性的基于企业原点的经营环境生态平衡,将直接关系创业企业和创业者的安全和效率是创业企业不得不察之事。
第三,补足和重振职业精神。从败局中可知,必须规避两大中国式企业家性格缺陷:其一,不要违背了商业的基本逻辑,失去了对管理本质的把握,不要无比凶险的大跃进;其二是遏制企业家内心欲望的膨胀,任何超出能力极限的欲望,一味求大求快,都将引发可怕的后果。
由此可见,从人治到法治,形成决策科学化、流程标准化、考核系统化的管理模式,将是创业企业生存发展、长治久安的必修课。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鉴,可以知得失。从这个意义上说,现存的企业是幸运的,《大败局II》中的失败企业和企业家,让后来者获得许多有益的借鉴。
前些日子笔者认真拜读了黄仁宇先生所著的《万历十五年》这本书,在刚看到书名的时候,自然而然我把《万历十五年》当作一本常规的历史书来读。但其实,真正读过了之后猛然发现这本书不只是一本历史书,更不仅仅只有这一种读法。
纵览本书,在万历十五年,这个春寒料峭的1587年里发生的林林总总,一切看似平淡无奇,却已为大明王朝的衰颓埋下了伏线。怠政罢工的万历皇帝、厉行却悲剧收场的张居正、尽心帷幄的首辅申时行、孤独的将领戚继光、清高矛盾的哲人李贽……某一年,某一人,这种切入笔法细微得很,但牵动全文的是一条张驰自如的线:牵出这高拱、郑贵妃、邹元标,牵出耕织伍旅、财贷制度、民德风俗,牵出官场的阴与阳,皇尊的欲和权。合上书后我鲜明地感受到这里边里承外合、互文相应的妙处。
此外,这本书最让我意外和印象深刻的有两点。第一是没想到历史书竟然可以这样写,作者取一个特定的年份,然后串起所有的事情,用一个人传记式的描述,串联展现一幅宏大的历史画卷。其次,在大家的思维中,总觉得王朝中皇帝最大,皇帝说了算;在任何一个组织中,第一把手说了算。但是这本书却告诉你了另外一种规则:一个组织一旦形成,同时也会形成一种独有的惯性。这种惯性力量很大,个人有时根本不能抗拒,甚至皇帝都不例外。因此,从一个组织的惯性就可以窥探一个组织的生死存亡。
所以说,这本书不是一个书斋学者所写出来的作品,而是融入了作者本人奇特经历和深刻感受的作品。在这样的作品里,我们可以看到很多东西,心理学上的,政治学上,组织学上的,管理学上的,很多现象和道理都可以触类旁通。而这正是本书带给我们不一样的理解和体会。
我想,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读法,每一个人都能读出属于自己的《万历十五年》。
《欧也妮·葛朗台》它的故事没有骇人听闻的事件,没有丝毫传奇色彩。正如作者本人所说,这是一出“没有毒药,没有尖刀,没有流血的平凡杯具。”但对于它,我却始终留有深刻的印象。
当初喜欢这个故事,是因为喜欢那个美丽善良的欧也妮。她温柔隐忍,对于自我吝啬的父亲,她始终是顺从的态度。但为了感情,她勇敢地把自我全部的金币给了表弟查理,在父亲例行要她展示自我的金币的时候,她因拿不出金币,被父亲关进房里,只给冷水和面包。因为此事,她胆小而贤淑的母亲被吓得一病不起,而最终,她等来的却是发财归来的负心汉。
欧也妮是个让人心疼的女子,她的父亲,视财如命;她的母亲,懦弱胆小,在关键的时候保护不了她;克罗旭一家和格拉桑一家把她作为继承万贯家财的跳板;而她深爱的表弟查理,在发财后,为得到新贵头衔,日后挤进官场,和奥勃里翁小姐联姻,最终负了她。
那时候,觉得这样一个女子,在这样的生活环境下,为了感情,敢于把金币给自我爱的人、不怕所以同自我一向顺从的父亲起冲突,真的很勇敢。但随着年岁的增长,我不再单纯地因为喜欢这个女子而喜欢这本书,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更深层次的东西,能够更为客观地来评价书中的人物形象,尤其是老葛朗台这个形象。
葛朗台这个人物形象很异常。一般人的吝啬,大多是对于别人,而葛朗台却不止如此,他对自我的家人吝啬不说,对自我,也是吝啬得很。葛朗台称雄一世,积累了万贯家财,但他们一家人却过着近似穷困潦倒的生活,“他从来不买肉、蔬菜和水果,这些都由佃户替他送进柴房。他什么都节俭,连动作在内。每顿吃的食物,每一天点的蜡烛,他总是亲自定量分发;每年十一月初一堂屋里才生火,到3月31日就得熄火,不管春寒和秋凉;他给妻子的零用钱每次不超过6法郎;多年来给女儿陪嫁的压箱钱总共仅有五六百法郎。”
金钱于他,只是一种虚幻的满足感,他抱着大把的金币,看金币发出的金晃晃的颜色,听金币碰击的声音,所以而产生满足感。他大把地囤积金钱,不使用它们,只是为了欣赏,为了满足自我的敛财癖。在巴尔扎克看来,葛朗台的聚敛癖,是当代社会的一种情欲,仅有人性已经异化,完全为贪欲所支配的人,才会将金钱视为人生的最高需要。
他因为钱,已经完全丧失了人性。在明白女儿把金币都给了查理后,他认为金钱比亲情重要,固而将女儿关起来。妻子因为此事一病不起,在即将离世的时候,葛朗台不是没有悲痛难过的,这个时候,他的人性得到了些许的流露,可是,当妻子死后,尸骨未寒,葛朗台便请来克罗旭要欧也妮在财产文契上签字,放弃登记,全部财产归父亲管理,女儿只保留虚有权。在他心里,金钱最终战胜了人性。
在巴尔扎克的作品中主宰一切的是金钱,葛朗台老头的形象便体现了金钱的主宰力量。
然而,巴尔扎克虽然以很多笔墨描绘金钱的威力,但画龙点睛的一笔却是指出金钱拜物教的荒谬,指出金钱固然给人带来权势,却不能给人带来幸福。至少,在人类的感情领域,金钱是无能为力的。
葛朗台为了金钱,一辈子花尽心思,甚至为了钱连亲情也不顾,但最终一分也带不进坟墓,除了一种虚幻的满足感,能够说是一无所获。葛朗台这样的人,表面是金钱的主人,其实是金钱的奴隶。
一阵强风来袭,远处的风车转了起来,转动了我的记忆,转出了《驭风少年》这本书。
在非洲大陆上,有着几万个村落,但其中一个村却诞生了一位科学家。他在一个普通家庭出生。在那时,魔法是大家的信仰,他也相信魔法,直到科学的到来。两本科学书与一本破旧的英语词典,是他家奇迹般得聚起架架风车。他不仅使一个贫困家庭变成了地主级别的富足,更让整个非洲都受益匪浅。
我出生在一个中等家庭,上学是上得起的,虽然课文中的知识都学会了,掌握的也很挺好,可开发创新精神还是太薄弱了。比如说叫我们建一个桥。我虽然能照课文要求造出来再添上一点自己的`想法。但比起一架风车,我的建造便有些力不从心了。其次是探索知识与应用能力,我虽然也会如饥似渴地阅读,但也没到废寝忘食之地。主人公会的知识我也会,但却没想到风车的点上,也没他那么省吃俭用来换部件的勇气,以及那么强的动手能力。
我们中国的社会也如此。现在的同学太安于现状了,作业如同任务一般,在做完之后不是玩手机就是看电视,不会钻研。中国古代越发如此。整天闭国不出,十分自大。认为自己已经甲天下了。若不是外国进攻,我们现在还没高楼呢。中国虽然会发明一些东西却不会用。如指南针,我们虽发明了它,可真用的好的却是哥伦布。世界上一般大陆都是他发现的。还有火药,中国人用它发明了烟火,可外国人用它发明了大炮来攻打中国。
所以,同学们,让我们动起来吧!我们虽造不出风车,却可以成为祖国之栋梁。
在琳琅满目的图书中筛选出一本好书并不容易,我抽出一本,翻开看看,又摇摇头,放回书架……最后,我终于找到了一本心仪的书——《偷影子的人》。看到书名,我心中便开始猜测,偷影子?难道这是本科幻之作?再一看内容简介,我便对它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今天,我就与大家一同分享——《偷影子的人》。
翻开书,一页一页……我渐渐忘记了时间,完全陶醉在书的情节中,这本惊世之作,令我爱不释手。故事大概是这样的:一个瘦弱的、总是被别人欺负的小男孩,在偶然间发现了自己的特殊功能——偷别人的影子,并且通过和影子交流,知道别人最不愿说出口的秘密!这个小男孩在自己成长的过程中,用这种特殊功能帮助了无数人,渐渐成为了一位“心灵医师”。小男孩自己的人生也是一波三折的,他在帮助他人的过程中,发现了很多关于自己的秘密……
“其实最棒的回忆就在当下,在眼前,而且这会是人生最美好的时光。”当我读到书中这样一个句子时,心中顿时感慨万千,是啊,抓住眼前的时光,才是最重要的。曾经已经过去,未来还未来到,只有当今才是摆在你眼前的。你只有把握好当今,才能令自己的一生充满美好回忆。你必须随时告诉自己,苦难已经过去了,幸福刚刚到来!聪明的人都懂的活在当今,而不是过去,更不是未来。
我又接着往下看:“人一旦开始撒了第一个谎,就再也不知道如何停止。”一个谎言,很可能毁掉你的一生。撒谎,其实是自己给自己设下的陷阱,只有愚蠢的人才会这样做。撒谎的人,通常是抱着侥幸心理的,但是俗话说:“纸包不住火。”,就好似你为真相贴了一张纸,但终究有一天会有人把它撕破。你一旦钻进一个陷阱,那么等待你的,将是永远无法回头的不归路。
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又接着读:“你不能干涉别人的人生,就算是为了对方好。这是他的人生,只有他一个人能决定他的人生。 你必须顺应事实,放手成长,你没有必要医治好在成长路上与你擦肩而过的每个人,即使你成为最顶尖的医生,也做不到这样。”没错,你爱一个人,但你不能为他而干预他的人生,每一个人的人生是不同的,只有他自己才能决定他的人生。你无法完全帮助你生命中的每一个人,也没有必要,或许有些人只是过客,并且有可能你会因为帮助而伤害自己。一个人的真诚,并非取之不尽,你不要把自己的真诚献给每一个人,受到的伤害多了,就没有了,你要把真诚留给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些人。
我屏息凝神,好像要把每一个字都吞咽在肚子里。我突然有一种惭愧的感觉,书中的主人公,他给所有隐藏秘密的人一个解开心锁的机会,即使自己的心伤痕累累,即使自己更加痛苦,他也从没有停止帮助。而我呢,这个世界上的人呢,不要说委屈自己成全他人了,纵使是简简单单的行善他都做不到。都说人是高级动物,但是高级在哪了,在自然界,动物都做到互相帮助,好多人却做不到,可见这多么可笑。所以,我希望人与人之间能多一点信任与真实,少一点欺骗与怀疑,这样,世界就美好了。
偷影子的人,似一缕清风,轻轻拂过你凌乱如麻的心房;似一口苦茶,进入口中,随即,融化……他是那样的轻柔,那样美妙,那样优雅,他深深牵动你的心魂,令你痴迷,陶醉……一个人,灵魂垮了,就真的垮了。有时候,我们帮助一个人,就要从根治起,你必须深入他的心灵,并且,找到那受伤的地方,敷上一片良药,救他的魂。有时,人需要的,也许不是金钱,不是荣誉,不是智慧……也许他只需要一个微笑,一声问候,一个拥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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