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极度人生日期:2024-06-21人气:11
幼儿园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精选35篇)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学校各负担一半。
三、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学校,经园长同意并签名即可。由园长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3、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主管、另安排检修。
四、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必须保持车内外清洁整齐。
3、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反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必须即时呈交案发报告,然后通知学校。
一、用水的安全管理
1.做好幼儿园水箱、阀门、水龙头等的日常保养和检修工作,确保供水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2.定期检查消防栓,确保其能提供足够压力的消防用水。
3.定期对生活用水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限期整改,并做好检查记录。
4.教职工要以身作则,节约用水,注重对幼儿进行节水教育。
5.幼儿饮用水的温度不超过75℃,饮水时要有一位老师监督,注意安全。
二、用电的安全管理
1.做好设备、网络、线路等的日常保养和检修工作,确保供电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2.加强教职工用电安全管理,增强日常巡查力度,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对存在危险因素的设备、管线周围部位应做好防护措施,并做明显的警告标识。
3.加强会议室、功能室、走廊等公共部位的用电管理,杜绝长明灯现象,及时关闭电源开关。
4.加强用电安全和节能宣传,强化教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节能意识。
5.安全使用电器。教职工应掌握本部门相应电器的操作规范,严禁违规操作,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6.离开课室、办公室时,要对各种电器电源进行检查是否关闭及断电,否则由此引发的事故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7.空调使用时,夏季空调的最低温度不超过25℃,并做好室内保温措施,禁止始终开敞门窗。
8.司机负责幼儿园日常用电的增容、改接等的申请工作(向后勤主任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杜绝私拉乱接现象。
9.司机定期对幼儿园空调、电风扇、消毒灯的吊挂情况进行检查并记录;
10.司机定期清洗空调的过滤网,定期清洁紫外线光管,并做好记录。
1、安全管理员负责全园的日常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安全管理员每周全面安全检查一次,重点抽查一次,检查安全记录并及时向分管园长汇报工作。
2、每学期签订一次安全责任状,由园长及安全管理员负责。
3、班主任对班级负责,年级组长对所在年级组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对各部门负责,园长对全园负责。具体管理网络见上图。
4、形成安全每天检查制度,园长、各部门负责人、班主任每天全面检查安全一次并记录,放学前最后离开者安全巡查一遍并记录,门卫晚上睡觉前全园巡查一遍并记录。
5、食堂人员从买到做严把质量关,防止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6、拟定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专人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教职工安全防范意识及处理事故的应急能力。
7、设立人防(节假日安排人员值班)、技防(每晚打开报警系统)、设施防(消防器材责任到人)。
8、严格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督促,增强教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9、每月根据责任大小设安全奖及安全责任奖,一月发放一次。事故造成5000元经济损失免全园教职工当月安全奖。造成一万元损失免除全年安全奖。
10、严格实施安全管理,按照管理责任网络,层层负责。发现安全管理不严格(如不专心带班,闲聊、空岗、管理姑息等)发现一次扣除10元,并张榜公布。
11、事故班级安全奖,本学期不能发放,等事故处理完后进行发放。
12、明确事故的责任人,进行赔偿医药费。赔偿金根据责任大小确定,并接受法律裁决。
13、学期传染病出现5例以上的免班级安全奖,安全责任奖。10例以上加免月安全奖。
1、保教人员工作时要坚守岗位,全神贯注,不聊天,不串班,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2、对幼儿态度和蔼,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
3、各种物品应放在固定、安全的.位置。
①消毒液、洗涤用品,必须妥善保管,放在相应的橱柜里。
②教师教学用的剪刀、大头针等危险用品应放在幼儿够不着的地方,用后及时收起来。
③较烫的食物(如豆浆、汤、面汤、稀饭等)应放在幼儿不能触及处。天热时,食物温度适合后在进班。
4、幼儿玩体积小、锐利、带毒性的玩具及物品;自然角不带刺的植物;角色游戏区不用玻璃制品;角色区幼儿自带的各种瓶罐要清洗干净,确保清洁安全无污染。
5、进餐时保持安静,不催促、硬塞;哭闹、咳嗽时勿喂食。分菜时应注意不要将有骨头或带刺的食品与其他菜混放在一起。散步不做剧烈运动。
6、午睡前应检查幼儿口中有无含留食物,值班人员应加强幼儿午睡巡视,及时发现幼儿异常情况。
7、教师不允许幼儿端饭锅汤桶及碗筐,不允许幼儿进入伙房、开水房、洗衣房。
8、幼儿上下楼梯尽量靠右走外出排队时,前后要有了事,保教人员应随时监护幼儿,不能自顾聊天,不顾幼儿安全。
9、保教人员不携带私人危险物品进班,个人装饰简单,不佩带长耳环、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
10、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要清点人数,交代安全情况。下班后要关好门窗,拔下电源插头,关好水龙头。
一、维护幼儿安全的原则
1、防患于未然,加强预见性。
2、组织有序,稳定幼儿情绪。
3、提供充分与足够的活动时间与空间。
4、教育与信任并重,处理好“处”与“放”的关系。
二、安全管理与教育的内容和方法
在班级保教管理中,应注意结合幼儿的年龄特点,进行适当的安全教育,增强其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1、玩具的安全
(1)避免危害幼儿安全的玩具,如边缘锋利的玩具、容易破损或断裂的玩具、用有毒材料或涂料制成的玩具等。
(2)教会幼儿玩玩具的方法,尤其是户外大型玩具,应让幼儿掌握游戏常规。对于需成人指导才能玩的玩具,一定要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如一些需插电的电动玩具。
(3)注意玩具的维修和保管。如要定期给玩具消毒,对残旧的玩具要及时修理或丢弃,避免某些尖锐物体刺伤幼儿的手指。
2、活动安全
(1)在使用剪刀等危险性工具时,要注意教幼儿掌握操作技能、要领。如,将剪子交给别人时,要把剪刀的尖端握在手掌心,将剪刀柄递出去,以防刺伤别人。剪刀用毕要合好,放归原处。不能拿着剪刀乱跑。
(2)除非特别规定,不准幼儿玩弄电源插座、插头、电线,不能玩火柴、打火机等。
(3)不随便吞吃非食物的东西,不把钱币、玻璃球等小东西含在嘴里。
(4)使用户外活动器械要遵循正确的运动技能和方法,遵守活动规则,不得做任何危险的'动作。如,爬攀登架时要抓紧护栏,不相互推拉。
(5)走路奔跑时要注意四周,不猛跑、猛停,要会躲闪,防止和同伴碰撞。
(6)上下楼梯靠右边走,不能与同伴相互推拉、挤。
(7)不到阳台、窗台、双层小床等高处玩耍。
(8)不玩带刺或有尖角的物品,不把这些东西带在身上。
(9)户外游戏时,不远离集体,不到水池、游泳池附近玩耍。
(10)团体排队外出时,要确认并紧跟前面的小朋友,不掉队,不随便离队。教师应有二人随行,一前一后照顾幼儿,并随时清点人数。
(11)外出活动,要整理好衣着,提好裤子,系好衣扣,不得拖拉着鞋,鞋带要系好,以免活动时绊倒发生危险。
3、交通安全
(1)引导幼儿学习认识交通标志,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在街上乱跑;横穿马路不慌张,注意看清左右有无行车,才可以过马路。
(2)乘车时,幼儿不可将头、手伸出车外。在车上不得大声喧哗,不在车上玩耍和跑动,要扶好车把,以免发生危险,不玩弄车门和车窗。按顺序上下车,不可相互推挤。
(3)教师要加强安全意识,注意安全防范,及时发现并消除危险隐患。
(4)教师应随时关注本班幼儿情况。幼儿园要把好门卫关,入园离园时,要有值班教师守候;户外活动时,应关好大门。不得让幼儿单独离园,不能让陌生人接走幼儿。
4、着装安全
(1)幼儿着装要舒适、安全,避免穿太长的裙子、太大的衣服,以免影响幼儿活动,且易绊倒,发生意外。
(2)教师不能穿太短、太窄、太长的裙子,以及太高的高跟鞋,以免当幼儿发生意外时,影响教师及时采取保护措施。
根据上级领导关于安全工作的要求,校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工作安全形势,总结部署安全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研究安全工作奖罚事宜,参与或配合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因此为及时准确的掌握实际情况,做到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参会人员
安全生产例会由幼儿园园长、主管安全副园长,校车司机、跟车老师、其他相关班级老师参加,安全副园长负责主持会议。
二、会议制度
安全生产例会每周召开一次,召开时间为每周五。
三、主要职责
1.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相关部门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指令和规章制度等,研究制定本园安全规范。
2.分析安全工作情况,查找倾向性、关键性问题,研究、协调、解决安全工作隐患,制定超前性对策措施和解决方案,确定安全工作。
3.贯彻执行上级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并认真督促抓好落实。
4、汇报本周安全工作情况;通报本周安全检查情况及事故情况;分析存在的安全问题;研究下一步安全工作的重点;安排下周安全工作计划。
5、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可行的措施,采取相应对策,确保安全施工。
6、征求各部门建议,持续改进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使安全工作不断适应实际,达到管理创新的目的。
四、会议程序
1.会议准备
校车安全小组将本周安全检查情况、检查的问题、整改情况以及现在还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下周安全工作重点,形成书面材料报园领导。
2.会议程序
(1)首先,负责安全的副园长组织学习上级近期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
(2)校车安全工作小组汇报本周安全工作情况、检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现还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下周安全工作重点与安排;
(4)园长听取发言后,主持分析、研究当前倾向性、关键性问题和安全隐患,确定整治项目,制定对策措施,明确实施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完成期限;
(5)每次会后,校车安全工作小组根据安例会记录,及时整理形成会议纪要,并整理存档。
一、保教人员要做好幼儿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幼儿有安全、舒适的住宿环境。
二、中午午睡值班期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串岗吹牛、嗑家常、看书报,精心护理幼儿。随时巡视幼儿睡眠情况提醒幼儿大小便,为幼儿增减被子,纠正幼儿的不良行为和睡姿,注意幼儿踢被或者蒙被睡觉。发现幼儿生病及时处理。
三、做好幼儿宿舍的消防安全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意外事故的应急处准备,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幼儿园有关人员报告,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
四、严禁私自在幼儿宿舍教室等地方乱接、乱拉电线、电源、插座、开关及安装使用电器。下班前要仔细检查幼儿宿舍教室电器电源是否关闭妥当。
五、严禁在幼儿寝室教室存放易燃、易爆、有害有毒危险品违禁物品。严禁在幼儿宿舍及教室内焚烧垃圾杂物。对宿舍及教室进行消毒时要做好监护火源、电源工作,严禁幼儿在场。消毒完后要仔细检查电器、门窗是否关闭好,严禁使用明火。
六、严禁在幼儿宿舍点蜡烛,严禁在幼儿宿舍内给手机充电。
七、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要求幼儿入宿舍后严禁大声喧哗、嬉戏、打闹、不得在床上蹦跳。老师安排幼儿床铺时应考虑幼儿的身体状况,有针对性的安排上铺幼儿。对睡上铺的幼儿必须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巡视教育幼儿必须坐在床上穿脱衣服;上下床时不做危险动作),严防摔下跌伤。
八、幼儿午睡时保教人员要检查幼儿是否带有异物上床,不能让幼儿玩各种小物品,以免误吞域进入呼吸道造成危险。
九、保教人员注意不要将床、桌子、椅子或其它物品放在靠窗台的地方,以防幼儿爬窗跌下摔伤。
十、保教人员要保持环境卫生,维护宿舍秩序,负责幼儿午睡的安全,关好门窗保管好幼儿宿舍用具和设施。
十一、切勿在宿舍进口、走廊、楼梯口等处堆发杂物,保证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1、保证幼儿园房屋、场地、家具、玩具、生活用品以及体育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由专人检修,避免摔伤、烫伤、走失、触电、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2、定期向家长及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定期检查园(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要经常化,要将安全教育渗透到教育活动中去。
3、认真贯彻有关食品卫生规定,严防食物中毒。要建立幼儿就餐管理制度,并由经办人每餐予以鉴字备案。
4、稀粥、菜汤、开水等要放在安全的地方进行降温处理后方能给幼儿饮用。
5、幼儿厕所、盥洗间地面保持清洁干燥,洗手水或洗涤水用前先放冷水,再放热水,防止出现烫伤。
6、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并且要放在成人知道的地方。灭火器要定期检查、更换。
7、静园后应有专人检查门窗、水管、电灯、录音机,拉电闸。要灭炉火、锁门,防止意外事故。
8、取暖设备要定期进行检查,操作人员及设备,取得有关部门考核和鉴定,取暖前检查烟道,烟筒,炉子的安全,避免煤气中毒。取暖用炉应有恋档,地板应有炉盘,炉子周围不可嗾易燃物,下班要灭火。
9、不准私自带幼儿去锅炉房,伙房,水房等不安全的地方。
10、要建立健全幼儿接送制度。传达室门卫人员、带班教师要把好大门,工作时间不能脱岗或干其它事务。传达室内应设有电话、时钟,并有值班记录。
11、外人不得随意来园,不得进班,有事可在传达室等候接待。
12、对园(班)内出现的事故,要进行分析研究,做好记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根据情节大小进行相应处罚。
13、工作人员要保证幼儿的行为安全,出现情况应及时汇报,不得延误。
14、电源插座应放在1.7米以上地方,电门开关最好是拉绳。门锁,插销应安装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
一、根据园内规章制度,做好门卫工作。接送孩子时段必须督促家长刷卡入园。按时开关大门,做到人不离岗,有事离开时须有人代班。
二、定时巡视园内外及其周边环境安全情况,实时关注监控录像,并做好安全台账记录,防止幼儿走失或外人进入,确保幼儿安全。
三、做好园内物资的监督工作,集体财产不得私借或带出园,特殊情况须有领导批示。
四、保证园内的安全,教工的摩托车或非机动车进出大门时,一律下车推行。汽车、推销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园内。
五、工作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叫接私人电话,拒绝私人访客,外来人员必须检查相关证件,登记入园。
六、遇雨雪、刮风天气,做好防护工作。
七、夜间值班时,注意防火、防窃,检查门窗是否关好,如遇可疑情况,及时通知园长或公安机关。
八、注意门前的清洁卫生,每日清晨打扫大门内外的卫生及进行绿化的养护,使幼儿进园时,感受到环境的优美整洁。
九、下午个别家长晚接幼儿时,班级将这些幼儿托付给门卫,要有值班老师陪护,必须加强责任心,照顾好晚离园幼儿的情绪,直至家长来接。
九、保安人员必须穿制服上班,衣着整洁,上班不抽烟,语言要和蔼、文明。保安室内要整洁,并有记事簿或留言黑板。
十一、做好信件、报刊的收发工作,遇到重要信函,及时通知送达园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育秩序,杜绝安全隐患,强化安全意识,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校园监控制度:
1、穿戴整齐,仪表端正,待人有礼,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在岗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2、严格把门,进出必问,按照幼儿园的规定和作息时间,按时开、关校门。
3、严密监视园内外及周边情况,有可疑情况或可疑人物要及时向园领导汇报。
4、每天定时巡视校园,杜绝安全隐患,不留死角,并将巡查情况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5、做好监控设备日常维护工作,设备问题及时报修。
二、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非学校教职员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门卫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门卫应认真查验进入园内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幼儿园。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门卫有权拒绝其进入园内并做好解释工作。
4、学生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的批条,门卫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其登记、存档备查。放学时家长与孩子同出才放行,自己回家的学生必须持证进出。
三、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在门卫室登记后方可入校,无证件者请被访人员下来接待,门卫必须一视同仁,不得徇私。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门卫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3、推销产品、发布广告者一律不得入校。
四、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幼儿园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禁外来机动车辆进入园内。
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园内的车辆,需经园领导同意后,在门卫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的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五、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门卫对进出园内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园。
2、门卫对信件和快递要特别关注,严格把关,请被接受者开箱检查核实后再取物。
3、门卫对带出园内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园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六、其它
1、负责校园责任区卫生,保持干净、整洁。
2、做好放学后的静园工作,保证无外来人员打球、滞留、滋事,小商贩和闲杂人员一律不得入内,门卫室不许滞留闲人,不留宿客人。
3、做好节假日的值班与护校工作。
4、负责报刊的接收和分发工作。
5、完成园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任务。
为规范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门的管理,确保校园安全,特制定岫岩县学校(幼儿园)门卫管理制度。
1、学校教职工及学生凭学校统一制作的标志牌或名签进出校园。
2、学校守卫室应认真查验进出学校(幼儿园)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并进行登记,方可进入,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校园。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幼儿园)守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校园,并做好解释工作。
4、上课期间,学生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的)学校教导处或政教处审批同意的请假条,守卫人员对照学生名签查验登记后可放行,并将假条存档备查。
5、学校老师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得接待外来人员,确因特殊需要接待外来人员的,需由教师本人到守卫室确认登记后方可进入。
6、学生家长到校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老师本人到守卫室确认登记后方可进入。
7、上课期间,学生家长有特殊情况要进入学校(幼儿园)时,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方可进入。
8、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期间,必须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
9、学校校车和教职工车辆进入学校,要先与守卫人员打招呼,并按学校规定的停车位有序停放。
10、上级视察工作时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学校工作人员的引领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11、守卫室对进出学校(幼儿园)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带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12、守卫室对带出学校的物品要进行查验,查验核实并登记后方可放行。
一、幼儿园门卫管理制度
(一)进出人员查验制度
1、非幼儿园教职员工进入幼儿园,应主动向幼儿园门卫、保安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幼儿园门卫、保安应认真查验进入幼儿园的外来人员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幼儿园。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幼儿园门卫、保安有权拒绝其进入幼儿园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教育活动时间,幼儿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出幼儿园时,必须经由当班老师同意,并有家长陪同,幼儿园的门卫、保安查验后方可放行。
(二)车辆准入制度
1、幼儿园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大门,杜绝车辆进入幼儿园。
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幼儿园的车辆,需经幼儿园领导同意后,在保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幼安全。
3、教职工车辆一律停在幼儿园车棚或两边巷道划线处,不得进入幼儿园内。
(三)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幼儿园保卫人员对进出幼儿园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幼儿园。
2、保卫人员对带出幼儿园的物品要请示幼儿园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3、保卫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幼儿园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幼儿园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四)幼儿上下学重要时段安保制度
1、园长室成员每天轮流带班,与保卫人员具体负责重点时段的安全保卫工作。
2、幼儿上学之前,园长室成员与保卫人员在幼儿园大门口迎接幼儿,确保每一名幼儿顺利、安全到达幼儿园。
3、幼儿放学时,园长室成员与保卫人员站在大门口进行导护,发现幼儿单独离园时要进行询问,一定要交至家长手中,确保每一名幼儿安全离园。
4、防止车辆和社会闲散人员在幼儿园大门口聚集、闹事等。对幼儿园大门口外及两边人行道上出现交通堵塞、有人摆摊设点、招揽顾客等行为导致幼儿园门口人员聚集、喧闹等情形影响车辆和人员的正常通行、出入的,应及时进行疏散和劝离,必要时直接报有关执法部门(城管、公安等)处理。
(五)执勤巡查制度
1、落实逐级安全责任制和岗位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保卫人员负责幼儿园的昼夜值班,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和物资出入,维护校园周围的秩序管理,协助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破坏”工作;
3、值班人员要有连续作战的精神,提高警惕,加强昼夜巡查;
4、在巡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巡查人员应填写安全检查记录,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领导,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5、检查部门应将巡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整改本部门存在的.安全隐患;
6、对巡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六)报刊信件收发制度
1、幼儿园每日来往报纸、信件、期刊、包裹等都由保卫人员负责签收。
2、收到报纸、信件、期刊、包裹后须及时分发给相关人员,不得积压,不得造成信件的延误或遗失。
3、及时清理多余报纸,保持传达室整洁。
二、食品卫生(含食堂管理)制度
(一)食堂人员管理制度
1、严格服从幼儿园管理,听从园领导的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规,按食谱要求实行定点送菜并把好卫生关和数量关,确保必备的新鲜原材料。
3、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加工食品;餐具用具定时消毒,并做好记录;生熟食品妥善存放,生熟用具严格分开,杜绝食品中毒事故。
4、食物中毒事故时,必须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保留造成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以便开展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5、严格遵守开饭时间,按年龄班人数分配膳食和餐具;并依据不同气候提供温度适宜的膳食。
6、负责厨房的环境卫生及灭“四害”工作。定期清扫消毒、放置灭害药品,保证食物、餐具用具不受污染。
7、爱护厨房的设施设备,进行文明操作,掌握其性能,正确使用各种电器,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8、保持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澡、勤换衣、勤洗手、勤剪指甲,上班戴工作帽、穿工作服,操作前用肥皂洗手,工作时不准涂指甲油、不戴手饰。
(二)食材管理制度
1、食堂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
2、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方索取生产经营资质(许可证)和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与供货方签订食品安全承若书,同时按照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核查。
3、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4、采购回来的蔬菜先进行蔬菜农药残留检验,合格后检验员告知食堂人员,进行操作,不合格采取相应措施,直到合格为止,或者直接退货处理。
5、严格实行生熟分开,蔬菜荤菜池分开,所有熟食进熟食间制度。
6、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害有毒、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志不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不得采购。
7、无《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不得采购。
8、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酒类饮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应当索证的其他食品等,均应严格索证索票。生肉、禽类应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索取口岸监督部门出具的建议合格证书。
9、验收员在验收食品时,要检查验收所购食品有无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好记录。
(三)餐具用具卫生消毒管理制度
1、餐具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设立独立的餐饮具洗消间,洗消间内配备消毒、洗刷保洁设备。每餐收回的餐饮具、用具,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2、洗刷餐饮用具必须使用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3、洗涤、消毒餐饮用具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4、消毒后的餐饮用具必须存放在餐具专用的保洁柜内备用。餐用保洁柜定期清洗消毒,避免污染。
5、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存放柜上必须有明显标志。
6、洗刷消毒结束,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清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水池清洁卫生,无油渍残渍,泔水桶内外清洁。
7、定期清扫室内环境、设备卫生、不留卫生死角,保持清洁。
(四)食品操作加工管理制度
1、各种食品原料,在粗加工过程中,应首先检查食品质量,发现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原材料均不得加工。
2、用于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刀、砧、板、桶、盒、框、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饭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清洗,保持整洁。
3、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于70度,加工后的熟制品、食品原料及半成品应当分开存放。
4、供应食品必须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符合每日摄入的营养要求。
5、冬季做到五热(热饭、热汤、热菜、热点心、热饮水),夏季做到五凉(凉饭、凉菜、凉汤、凉点心、凉开水)。
6、为体弱儿童、哮喘、以及过敏性体质的患儿提供病号菜。
7、炊事人员根据制定的一周菜谱进行操作。
8、烹饪后食品及时放入熟食间,烹饪后至供应时间不超过两小时。
9、食品供应场所具有良好的通风设施,有专人负责,做好日常性保洁工作。
10、熟食间根据不同季节,随时调整幼儿的食品温度。
(五)食堂环境管理制度
1、周围环境应打扫干净,阴沟要常疏通,废物桶加盖并及时清理。
2、积极贯彻四害要求,消灭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等害虫。
3、厨房、餐厅及各操作间地面保持干净、干燥、无积水、无污垢、无垃圾、无卫生死角。
4、不乱倒垃圾,不乱倒污水。
5、门窗应有防蝇设施,室内经常保持通风
(六)火源、电源、气源管理制度
1、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领导有关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的具体要求。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
3、严格管理水源、火源、电源、气源。
4、定期检查幼儿园用电线路以及煤气管道、电器等器材的质量,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请有关的专业人员进行维修解决。
5、定期检查灶具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修。严格遵守灶具点火安全操作程序。离岗前须确认燃气阀门已关闭。
6、各部门除食堂外,禁止使用明火。如有特殊情况需报园办公室进行审批。
7、各部门实行岗位责任制,做到人走断电,确保安全。
8、认真做好火源、电源检查记载,对出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决不放松。
(七)就餐管理制度
1、师幼用餐场所应清洁、明亮、整齐。
2、餐桌每天用消毒水擦洗五次(早晨、饭前饭后、点心前后)。餐具每天用高温消毒。
3、培养师生良好的进餐习惯:(1)餐前洗手;(2)进餐时不大声喧哗;(3)进餐时一手扶碗一手拿餐具,并做到四净:碗净、桌面净、地面净、衣服净;(4)不吃汤泡饭;(5)不挑食、不偏食。
4、为幼儿创设轻松愉快的进餐环境:如播放轻音乐、进餐前或进餐时不批评训斥孩子等等,使幼儿身心得到和谐发展。
5、教师与幼儿的伙食要严格分开,不允许发生占用幼儿伙食现象
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厨房管理制度
1、工作厨台及厨柜下内侧及厨房死角,应特别注意清扫。
2、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料理操作,并将生、熟食物分开处理。刀和砧板工具及抹布等,必须保持整洁。
3、厨房工作人员工作时,应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工作时避免让手接触或沾染食物与食器,尽量利用夹子、勺子等工具取用。
4、在厨房工作时,不得在食物或食器的附近抽烟、咳嗽、吐痰、打喷嚏,万一打喷嚏时,要背向食物用手帕或卫生纸罩住口鼻,并随即洗手。
5、厨房工作人员工作前、便后,均应彻底洗手,保持一双清洁的手。
6、厨房清洁扫除工作,每日数次,至少要做一次,清洁完毕,
7、不得在厨房内躺卧或住宿,也不许随便悬挂衣服及放置鞋子,或乱放杂物等。喷嚏时用手帕或卫生纸罩住口鼻,并随即洗手。
(二)办公室管理制度
1、办公室是教师处理教育教学业务的公共场所,每一位教师都有保持办公室文明、整洁、舒适的义务。
2、平时上课时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随便离开教室,不随便提前下课,课程安排不得随便调动。
3、办公室里严禁吸烟,办公期间认真工作,不许大声喧哗、嬉笑、高声谈论,不吃零食,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擅离工作岗位。
4、营造健康向上的办公室文化,为人师表,不说粗俗的话语,幼儿及家长在场时尤其注意对来客有礼貌、热情接待。
5、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经常做好办公桌的卫生工作,办公桌物品摆放有序,保持墙壁整洁,不乱挂衣物,不乱张贴。
6、值日教师在每天上班前做好办公室的卫生工作,并负责全天的办公室卫生工作,下班后应关闭电灯、电扇、饮水机,并锁好门窗。
(三)专用教室管理制度
1、专用活动室的负责人每学期初制定各活动室活动的要求以及阶段目标,创设与提供专用活动室活动的环境与材料,并根据各年龄段主题的开展、季节、幼儿的兴趣及时调整与更换。期末做好专用活动室使用情况的总结工作。
2、教师根据各班专用活动室的时间安排,定时带幼儿进入专用活动室活动,做好观察记录与活动的反思,并做好阶段性的总结。
3、每次活动后要检查专用活动室基本设施以及游戏材料的情况,发现自然磨损或损坏要及时报告后勤或专用活动室的负责人,以便及时维修和增添更换游戏材料。
4、由教师带幼儿进入专用活动室,做到:队伍安静、整齐。
5、幼儿进入专用活动室活动要求安静有序、爱惜游戏材料、完好后会整理游戏材料,物归原处。
6、做好活动结束后的清洁整理工作,及时管好门窗。
四、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幼儿园车辆管理制度
1、任何车辆一律不得进幼儿园。
2、车辆持有者必须按幼儿园规定停放到指定的场地去,停放要整齐有序,不得乱停乱放。
3、教学楼、办公楼内严禁存放一切车辆。
4、车辆必须自行落锁停放,车篓内不要存放任何个人用品。
5、任何人不准偷骑他人车辆,未经车主同意私开他人车锁的视为偷窃行为。
6、门卫加强对车辆停放的管理、检查,发现违章停放车立即纠正并进行批评教育;对乱停放车经教育不改或刁难工作人员者责成单位严肃处理。对长期乱放车辆,由门卫进行清理。
7、发生车辆丢失应向园长室报告,报案时失主应携带车证等有关证件,并协同查处的集体活动。
(三)幼儿乘坐车辆上下学安全管理制度
1、家园密切配合,确保幼儿上下学安全。
2、幼儿园对各班家长接送车辆进行排查摸底,坚决杜绝拼车和社会接送车辆接送。
3、幼儿上下学,家长自备车辆,负责接送幼儿。
4、老师对幼儿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文明乘坐车辆。
(四)重大集体活动幼儿乘车秩序管理制度
1、组织幼儿外出集体活动,必须充分考虑活动场所、线路、交通工具、气候环境等方面的安全性,尽量以就近、小型、安全为原则。能不动用交通工具的尽量不动用。如确需要乘坐车船,幼儿活动组织者要负责对交通工具安全性能的监督。不组织小幼儿出市开展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幼儿应自始至终在教师的带领和保护下开展活动。
(1)幼儿在活动前由老师点名,对未到的幼儿查明原因并记录。如需坐车,组织幼儿有秩序地上车,教育幼儿不要争先恐后,要礼让。乘车时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2)达目的地后要全程陪同,组织和开展活动,不得随意“放羊”。
(3)分散自由活动时,要求幼儿三五成群,以小队形式开展活动,不要个别行动,教育幼儿发现问题或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报告,老师要加强巡视,分管领导要做好监控,发生事故要采取应急措施。
(4)活动结束要在规定的地点按时集中,清点人数上报,并有秩序回校,进行活动总结。
2、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幼儿到危险地方开展活动。
(1)利用马路或其他公共场所进行活动时,要注意周围的环境,加强安全保护,防止车祸、跌落、倒塌等事故的发生。
(2)到游览区、游乐场等地方活动,一定要注意其合理容量和场所、设施的安全性,防止挤压、倒塌、跌落、溺水等事故的发生。
(3)室内活动特别要重视消防安全。
3、组织幼儿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必须坚持安全、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则。要加强劳动组织,重视劳动保护,教育幼儿遵守劳动规则。
4、幼儿在活动中如遇紧急情况,活动组织老师要迅速做好处理工作,本着幼儿优先的原则进行,尽最大努力确保幼儿人身安全,救助为先。并在第一时间上报活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呈报园长、通报相关家长。在救治伤员的同时,要安排专人做好维护现场秩序的工作,保护现场,也有利于各种抢救措施的顺利实施。如果情况危急,活动难以继续,则要由教师迅速组织其他幼儿有组织地撤离现场,转移到安全地带,并尽快带回幼儿园。
5、不得组织幼儿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其他各类社会庆祝活动原则上也不组织幼儿参与,个别确需参加的,须经园长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严格控制人数,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安全。
五、幼儿安全信息管理制度
(一)考勤管理制度
1、由班级老师每天点名,记录未来园幼儿名单。
2、填写缺席幼儿登记表。
3、电话咨询未入园幼儿家长,询问孩子未入园原因,并做好记载。
(二)请销假管理制度
1、家长书面或电话告知班级老师幼儿请假事由。
2、老师做好请假幼儿的信息记载及请假原因。
3、幼儿来园时家长再次告知班级老师。
(三)到专用室上课管理制度
1、幼儿未经班级老师许可,不得擅自到专用室活动。
2、保持专用室卫生,严禁乱丢果皮、纸屑等垃圾。
3、严禁随地吐痰。
4、爱护公物,严禁在桌椅、墙壁上乱写乱画。
5、不得擅自带走专用室的各种物品。
(四)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制度
1、保健老师根据有关规定建立特异体质幼儿档案,内容包括幼儿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住址、家长姓名、联系电话、特异体质情况记录等。
2、每学期开学初,班级老师应当主动向幼儿父母及其他监护人了解身体健康情况。如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的幼儿应及时报学校建立相关档案。涉及幼儿隐私的,班主任及相关人员应当保密。
3、对监护人书面告知以及自行发现的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不适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的幼儿,班级老师或者其他相关人员给予必要的照顾,对不适宜在园学习的幼儿,建议其请假或者休学。
4、集体活动或者体育课上,班级老师或者其他相关人员应对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幼儿的身体近况做好全面了解,并适当减轻运动量或者免予活动。
5、遇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幼儿在园有异常反应的,班级老师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并告知家长或医生在园时的异常情况。
6、本制度所称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主要是指身体健康状况异常或者患有肺结核、心脏病、高血压、胃溃疡、哮喘、肺炎、肾炎、伤残等慢性病。
六、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筑物管理制度
1.健全幼儿园的房屋档案,建立房屋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校舍建筑图纸资料,以及供水、供电、供气设计图和施工图纸资料的管理。
2.对在建工程的日常安全管理,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规程进行施工并设立明显的警戒线和警示标志,禁止一切非施工人员、不按照安全要求着装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加强对危房的日常管理和监控,发现危房,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在周围设置明显标志,明确禁区,严防师生误入,确保安全。
4.对围墙、花台、窗台、墙体附属物及其它绿化设施的日常安全维护与管理
(二)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管理制度
1、对幼儿园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建设情况,如防范楼梯拥挤踩踏、防火责任、学生接送车管理、学生上学放学的管理、门卫保安等工作和相关规章制度的检查。
2、对屋面、楼顶、防雷、户外招牌、外墙立面、玻璃、窗勾、下水道等的墙体结构及附属物稳定、牢固程度开展检查。
3、对室外体育设施、游乐设施、各种器材的正常使用进行维护检查。
4、对于安装的视频监控探头、110报警器等各类报警设备要时常检查和测试,确保工作正常。
5、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设备。排查各种火灾隐患,检查用火点、电器设备和电源线路,及时维修、更换和添置消防设施设备。走廊、楼梯等消防疏散通道保持畅通。检查楼道内照明设施,应急照明灯、手电筒等使用完好。
(三)校园警示标志管理制度
1、加强幼儿园周边环境的整治,设置警示标志。清理整顿学校周边摊点,拆除违章建筑。严厉打击危害校园稳定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2、加强校舍建设和维护管理,设置警示标志。坚决消除危房隐患。
3、加强幼儿园治安保卫工作,设置警示标志。加强对校园出入人员的管理,严禁社会闲散人员进入幼儿园。对幼儿园内部重点位置要加强人防、物防,有条件的要配置监控设备。坚持值班制度,节假日、敏感时期幼儿园领导要轮流值班,保卫人员要加大巡查力度,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4、加强幼儿园消防和用电管理,设置警示标志。经常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要按照《消防法》的要求配齐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对师幼进行消防常识教育,保持园内通道和建筑物通道畅通。要定期检查用电线路和设备,以确保幼儿园用电安全。
5、加强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幼儿园门前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划出人行横道线,开辟幼儿安全过往的绿色通道组织大型文体活动和夏令营等其他外出活动,首先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请示上级批准后才能组织实施。
6、加强对师幼的安全教育,设置警示标志,尤其要加强汛期安全教育,严防汛期发生学生溺水死亡事故。
7、认真抓好疾病预防工作,设置安全标志。学校要高度重视幼儿疾病传染工作,加强对防治疾病传染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和预防措施,提高幼儿园疾病传染防治水平,提高广大师幼预防疾病的能力。
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配电间管理制度
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按其职务、工种学习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部分,经市电工管理办公室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和电工证,才能从事规定范围内的电气工作。
2、任何工作人员发现有违反电气安全工作规程者,应立即劝阻,并说明理由,发现违反工作规程、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应立即制止。
3、非电气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配电室内。如因工作需要必须进入配电室者,应由电气工作人员紧随监护;进入配电室应先警告不许靠近设备,以确保安全。
(二)食梯管理制度
食梯是幼儿园的一种特殊的设备,安全运行必须十分重视,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1.食梯必须专人操作,严禁幼儿操作。
2.幼儿园食梯是食堂专用货梯,严禁载人。
3.严禁装运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的危险物品。如遇到特殊情况,需经有关安全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安全保护措施。
4.行驶时不得突然换向,必须在食梯停止后,再换向启动。
5.载货应尽可能稳当地安放在轿厢中间,以免在运行中倾倒,损坏轿厢。
(三)油灶管理制度
1、园内专人负责柴油灶的管理与维护,不准负责人以外的人随便使用。
2、先将柴油箱内柴油加完,加油时注意不可将柴油喷溅到别处,以防火灾、爆炸。
3、待油装完后,再通电源。
4、旋转电源风门开关,使风机启动后再调试风量。
5、将点燃的点火棒置于燃烧室中预热,点然后、开大风量和油阀,燃气时应打开气阀点,先燃气后燃油。
6、使用完毕,先关油阀或气阀,待完全熄火后,再关闭电源。
7、严禁用水冲洗灶体,定期清洗油箱,检查各接点是否渗漏。
8、使用时,操作平台过热时,要放水降温。
9、定期检查清理烟、风道,定期清理锅底灰垢。
10、出现不着火等故障,应先关油阀或气阀,待完全熄火后,再关闭电源。找供应商或电工修理,不得私自开机修理。
11、使用前,参考使用说明书要求。不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四)蒸饭箱管理制度
1、炊事员要做到随时检查水箱,加热管内不得缺水,每周更换二次新水,保证水质干净、卫生。
2、每月处理水箱内的水垢、积碳一次
3、每日都要进行清擦、保养,表面保持干燥,防止腐蚀。
4、经常查看接地线是否牢固。
5、定期检查电源开关,发现问题立即停电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6、经常检查安全阀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发现问题及时找维修人员处理。
7、定期检查箱体的封闭性。
(五)大型玩具管理制度
1、幼儿园分管领导和值班领导要认真检查大型玩具是否有枯枝或其他杂物,检查大型玩具是否安全牢固。一旦发现问题应立即通知班主任禁止使用,及时采取措施排除故障。
2、保育员要做到天天擦洗大型玩具,保证卫生安全。
3、老师在组织幼儿活动前,应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适合幼儿活动的区域范围。要先检查选择的活动区域是否有异常,讲清游戏玩法,然后清点幼儿人数,注意检查幼儿身上佩戴的饰物是否收好,幼儿的衣裤是否提好,保障幼儿安全。
4、幼儿活动时,哪些地方有隐患要格外留意,教师应作到心中有数,在幼儿密集的区域要加强巡视,特别关注那些动作不协调、有受伤史、体弱多病的幼儿,注意他们的活动,并给予适当帮助。
5、教师应根据本班幼儿年龄特点,提示幼儿集中在一定区域内玩耍,便于给予照顾和保护,切忌幼儿脱离教师视线,造成意外伤害。幼儿在玩滑梯的时候,教师要提示幼儿不带玩具上滑梯;玩滑梯时要坐好,滑下后立刻站起来,不停留;后面的小朋友要等前面的小朋友走开后再滑,杜绝幼儿倒滑滑梯。
6、在组织幼儿玩特殊种类的玩具器械时(如攀爬、蹬轮等),教师要给予特别的指导和保护,要先讲明玩法、注意事项,再组织幼儿有序的玩,切忌幼儿间拥挤、推搡。
7、活动结束时,教师不要急于集合幼儿,应站在关键位置,环顾所有幼儿从大型玩具上下来,最后清点好人数后方可带队离开。
(六)体育器材管理制度
1、每天上午9:40—10:00、下午3:00——3:20借出当天需要使用的体育器材,妥善保管。
2、每天上午10:50——11:10、下午4:50——5:10归还体育器材并摆放整齐。
3、教育幼儿爱护器材,正确使用器材。
4、不能及时归还体育器材或归还时没有摆放整齐的班级通报批评,责任人扣50元。
5、每学期末清点体育器材,丢失扣100元。
6、检查形式为每天定时检查。
幼儿园安全管理规章制度6
1、经常组织教职工学习消防知识,参加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不定期向幼儿传授简单、基础的消防安全知识。
2、认真执行消防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高度重视,做好单位内部火灾预防工作。
3、加强对幼儿活动室、午睡室、教师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区域的防火安全检查,杜绝火灾事故隐患。
4、经常检查伙房、食堂等明火使用场所的防火安全工作,防止火灾发生。
5、按消防要求,在显眼的位置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
6、严禁在园内焚烧垃圾等物。幼儿午睡室禁止点蜡烛、蚊香。
7、严格控制电水壶、空调等电器的使用,禁止使用电炉,防止电线超载引发火灾事故。下班前要关掉活动室、午睡室、办公室及各功能用房电源。
8、幼儿园重要场所如电脑房、伙房、档案室等,严禁吸烟,杜绝火种。
9、重要部位(如食堂、幼儿午睡室、活动室等)安排专门人员定期检查电器及电路设备,及时更换破旧的消防器材,防止因电路老化引起事故
一、幼儿园安全检查,由园主要领导总负责,具体检查工作由主管安全人员和各班老师、保健医生负责。
二、幼儿园安全检查工作内容包括园舍、水电设施、煤气、各类电器、大型玩具、旗杆、教室内各类用具、周边环境、门前交通、消防设施和通道、幼儿接送安全,门卫工作、值班情况,食堂卫生安全等。
三、安全检查应由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做到一月一大查,每周一小查和每天巡查。节假日前必须进行全面排查。
四、对进入幼儿园的食品必须由专(兼)职食品卫生检查人员进行检查,并要做到随到随查。
五、应定期检查消防器械的使用情况。
六、应对值班工作进行抽查和电话检查。
七、发现有安全隐患应立即汇报,并做到随查随除。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解决的,应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预防。
八、检查中忽视安全隐患的存在或发现安全隐患而隐报的将追究其负责。
生食海产品加工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生食海产品加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加工生食海产品应设置专用操作场所。
二、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三、从事生食海产品加工的人员操作前应清洗、消毒手部,操作时佩戴口罩。
四、用于生食海产品加工的工具、容器应专用。用前应消毒,用后应洗净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存放。
五、加工操作时应避免生食海产品的可食部分受到污染。
六、加工后的生食海产品应当放置在密闭容器内冷藏保存,或者放置在食用冰中保存并用保鲜膜分隔。
七、放置在食用冰中保存时,加工后至食用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备餐及供餐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备餐及供餐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非备餐间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备餐间。操作人员进入备餐间前应二次更衣、洗手消毒,工作时应戴口罩。
二、每餐(或每次)使用前应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的消毒。在无人工作时开启紫外线灯消毒30分钟以上,并做好记录。
三、使用专用的设备、工具、容器,用前应消毒,用后应洗净并保持清洁,操作时应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四、供应前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
五、用于菜肴装饰的原料使用前应洗净消毒,不得反复使用。
六、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留样工作,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超过100人的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100人的一次性聚餐,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留样。
二、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配备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用具和样品存放的专用冷藏冰箱。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三、留样的食品样品应采集食品成品,不得特殊制作。
四、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防止样品之间污染;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
五、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专用冷藏冰箱内,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
六、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疾病控制机构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不得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工作,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专间及设备,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
二、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水池应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不透水材料制成,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洁。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采用人工清洗热力消毒的,至少设有两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饮具使用前应洗净并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四、餐饮具做到当餐回收,当餐清洗消毒,不得隔顿、隔夜。
五、餐饮具应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或洗涤剂)刷、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使用化学药物消毒的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或洗涤剂)刷、清水冲、药物泡、清水冲、保洁的顺序操作,并注意要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
六、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
七、消毒后的餐饮具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盛放消毒餐饮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保洁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八、采购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营业执照复印件、消毒合格凭证。
九、清洗消毒餐饮具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
十、洗刷消毒结束,及时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处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无积水,池内无残渣、泔水桶内外清洁。
十一、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十二、专人做好餐饮具清洗消毒及检查记录。
十三、洗涤剂、消毒剂应存放在专用的设施内。
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维修保养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二、配备与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应易于维修和清洁。
三、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
四、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
五、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六、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
七、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八、贮存、运输食品,应具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设备、设施,配备专用车辆和密闭容器,远程运输食品须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封闭式冷藏(保温)车。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九、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十、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设施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接触食品的容器、包装材料等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
二、接触食品的容器应易于清洗消毒、便于检查,避免因润滑油、金属碎屑、污水或其他可能引起污染。
三、接触食品的容器、包装材料与食品的接触面应平滑、无凹陷或裂缝,内部角落部位应避免有尖角,以避免食品碎屑、污垢等的聚积。
四、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和包装材料,应分开摆放和使用并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原料加工中盛放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容器,应分开摆放和使用并有明显的区分标识。
五、所有食品容器,不宜使用木质材料,必须使用木质材料时应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
除虫灭害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除虫灭害管理工作,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灭蝇灯应悬挂于距地面2m左右高度,且应与食品加工操作场所保持一定距离。
二、排水沟出口和排气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以防鼠类侵入。如发现有害动物存在,应追查和杜绝其来源,扑灭时应不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等。
三、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除虫灭害工作不得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应有保护措施。
四、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宜选择具备资质的有害动物防治机构进行除虫灭害。
五、使用各类杀虫剂或者其他药剂前,应做好对人身、食品、设备工具的中毒污染和中毒的预防措施,用药后将所有设备、工具彻底清洗、消除污染。
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餐饮服务有毒有害物品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杀虫剂、杀鼠剂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应有固定的场所(或橱柜)并上锁,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并有专人保管。
二、各种有毒有害物品的采购及使用应有详细记录,包括使用人、使用目的、使用区域、使用量、使用及购买时间、配制浓度等。
三、有毒有害物品使用后应进行复核,并按规定进行存放、保管。
更衣场所管理制度
一、更衣场所与加工经营场所应处于同一建筑物内,宜为独立隔间且处于食品处理区入口处。
二、更衣场所应有足够大小的空间、与从业人员数量相符的更衣设施和适当的照明设施。
三、更衣场所在门口处设从业人员洗手消毒设施。洗手消毒设施附近应设有相应的清洗、消毒用品和干手用品或设施。水龙头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触动式开关,并宜提供温水。
四、从业人员专用洗手消毒设施附近应有洗手消毒方法标识。
卫生间管理制度
一、卫生间不得设在食品处理区。
二、卫生间应采用水冲式,地面、墙壁、便槽等应采用不透水、易清洗、不易积垢的材料。
三、卫生间内的洗手设施,应设有相应的清洗和干手用品或设施,洗手设施的排水应具有防止逆流、有害动物侵入及臭味产生的装置,洗手池的材质应为不透水材料,结构应易于清洗,水龙头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触动式开关,并宜提供温水。规定且宜设置在出口附近。
四、卫生间应设有效排气装置,并有适当照明,与外界相通的门窗应设有易于拆洗不生锈的防蝇纱网。外门应能自动关闭。
五、卫生间排污管道应与食品处理区的排水管道分设,且应有有效的防臭气水封。
一、幼儿园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及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避免砸伤、摔伤、烫伤及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定期向幼儿及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在幼儿园在危险的地方张贴醒目的安全警戒标志,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三、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对幼儿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或变相体罚。
五、认真贯彻卫生防疫部门下达的有关食品卫生的规定,严把食品的进园关和食品入口关,严防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六、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都应以幼儿的安全为第一要素,进行认真细致的事先准备,考虑周详,严禁带幼儿到有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七、幼儿来离园严格实行安全接送制度,并由门卫加强管理,防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外来人员来园玩耍。
汝南埠镇中心幼儿园
X年9月
一、各班及家长要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精神,我们将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持久性地开展各类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二、安全意识:幼儿园和幼儿家长必须要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事事是大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家长要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监护职责,教育好子女或被监护人平时注意上学、放学、节假日、假期的各类安全活动。
三、接送时间:早上7:30至8:30为入园时间,9点后谢绝入园,特殊情况除外,下午4:30开始离园。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要按照幼儿园规定的作息时间接送孩子准时入园和离园。
四、幼儿的接送家长:幼儿入园或离园,原则上由父母亲或爷爷奶奶接送亲自接送,如有困难委托他人接送时,应是年满18周岁的正常人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亲戚或精神异常者都不能接送孩子。委托他人接送的在接送前要将委托人姓名、年龄、特征及与孩子之间的关系告知本班教师,孩子来园、离园路上及在非教学活动的一切园外安全责任均由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负责。来园接幼儿的家长一定要凭卡接送和老师说再见方可离开。乘校车幼儿家长一定要携带好接送卡。
五、幼儿服药要求:幼儿家长或监护人送孩子入园时,应自觉带孩子接受幼儿园的晨检,如需要喂药,请将药名、用量、次数如实地填在晨检登记表上,乘车幼儿家长一定要写明服用说明并签名写好日期后交代乘车老师,乘车老师将转达班上老师给幼儿服用。
六、请假要求:幼儿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缺席、迟到,如身体不适等原因,应及时向幼儿园请假;乘车幼儿如有请假请第一时间告知校车老师。
七、幼儿入园要求:为安全起见,幼儿早上入园前家长或监护人要检查不要让孩子携带贵重物品、危险物品入园,必须将孩子亲自交给本班或值班教师,以防意外事件发生。
八、门卫要求:幼儿园门卫或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对于外来人员入内校门要严格登记,严防社会不法分子进入园区,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幼儿园冒领幼儿,或携带不安全物品入园。
九、放学后要求:为防止一切意外事故发生,放学后禁止幼儿在园内逗留、玩耍。
十、为了规范幼儿的安全接送问题,请家长务必配合幼儿园做好接送的各项配合工作。
(一)园舍、设备、运动器具,场地及防护设备,定人随时检查,并及时维修确保安全。
(二)儿童使用的一切房间设备构造均应坚固耐用,表面平坦,没有尖锐的棱角,椅角、桌角等以圆角为宜,电器的电源插头高于1。6米,用过随即拔掉,电线应用暗线,不要暴露在外,使用电源、煤气、自来水做到及时关闭。发生事故由造事人负责。
(三)加强安全教育,安全宣传工作及幼儿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
(四)各班做好交接班工作,幼儿活动时教师应全神贯注地组织幼儿,不做其他事,在游戏中幼儿不应有与游戏内容无关哄闹现象。
(五)园内的.消毒药水,幼儿的药品保健老师统一保管,不与其他物品混放,以免发生意外。
(六)建立健全儿童接送制度,不得丢失幼儿。
(七)离园时教师与保育员分别负责关窗关门。值班教师将幼儿交至家长手中待幼儿全部接走方可离开。
(八)班级物品有专人负责保管、录音机用完后放固定地方,私物和贵重物品,不要放在班上,下班前收藏保管好。
(九)节假日安排人员值班,负责全园保卫工作,有情况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并向上级汇报。
1、幼儿园食品卫生应有专人负责,成立食品卫生管理委员会,定期检查食品卫生情况,总结经验,及时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儿童食品卫生的质量。
2、园所膳食费应专用,计划开支,合理使用,收支平衡,每人每月膳费中水、电、煤费不超过膳费5%,每月超支或结余不超过2 %。
3、幼儿园根据季节供应情况,制定适合各年龄组儿童的食谱。
4、食品由专人按实际需要采购,采购的食品应新鲜优质,每天由专人验收生、熟食品,并建立验收簿。
5、生食品经验收后入库,库存不宜过多,各类食品应按需要量领取,每月底盘存。库房由专人保管,建立出入库帐目。库房保持整洁干燥,各种盛器须加盖。过保质期的食品不得食用。
6、准确掌握儿童出勤人数,作到每天按人按量供应主副食品。
7、各种膳食烹调后,由专人检查质量,合格后根据各班用膳人数发出,营养员应到各班了解儿童用膳情况,听取对膳食的意见。
8、保健人员(或营养员)应定期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对食品的保质期严格把关。做到过期不用,生熟分开。
9、建立严格的消毒卫生制度。规范操作。定期检查。
一、接送幼儿制度:
(1)来园:8:00—8;40幼儿来园必须由家长送至学校大门交给晨间接待教师手上。
(2)离园:5:00—5:30,提前10分钟开大门,幼儿须由家长亲自到学校大门口接,幼儿一律不准擅自出教室,要求家长遵守时间,严防意外事件的发生。
(3)把好园门。校警、护校队值班人员坚守岗位,防止幼儿擅自离园,除来园、离园外,其余时间关好园门。对外来人员要询问登记,身份不明者不得进园。
(4)严格晨、午检制度。检查孩子的健康、精神状况,检查幼儿是否携带危险品入(如别针、弹豆、小刀等物品),一经发现,坚决没收并告知家长领回。
(5)药品保管。保健员保管好各类药物。幼儿带来药物必须妥善保管,喂药时要仔细核对,做到“三查”(姓名、药品、剂量),防止发生错误。
二、交接班制度:
(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要点清儿童人数,交代安全情况,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岗。
(2)幼儿在园内发生任何异常情况,无论大小,无论后果如何,值班人员都必须如实交班。
(3)值班护校队。每天安排早晚值班,巡查幼儿安全,安排教师早晚延时护校,护校队与带班者均应不缺勤、不迟到、不离岗、互报人数。认真做好护导工作。
三、教职工安全教育制度:
(1)安全教育。向教职工和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提高教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规范操作,加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
(2)全日观察。教师配合保健员加强对幼儿的全日观察。午睡时要加强巡视,不准用被蒙幼儿,防止窒息高烧昏厥等意外事故发生。
(3)外出安全。幼儿外出散步、参观等要有2人以上带领,严禁1人独自带班外出,进出口要清点人数,并注意运动器具的安全。
(4)食品安全。严格把好食品质量关(详见食品安全制度)。
(5)防止烫伤。严禁外来人员及幼儿进入厨房,热的汤、菜、饭、开水要放在安全的地方并加盖,不准放在幼儿容易碰到的地方,防止烫伤,防止污染,茶水桶加锁。
(6)每两周进行园舍、器具、设施、设备、电线、用电安全等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烧)伤等事故的发生。
(7)妥善开关门窗,防止碰碎玻璃,刺伤、轧伤幼儿。凡幼儿经过的地方及活动场所要经常检查,无尖锐危险物,不乱放杂物,保持通道通畅。
(8)消毒剂等由专人负责投放,严格消毒时间,并做好记录,严禁将消毒药剂放在班上。
(9)认真做好各类记录:
①晨检记录
②全日观察记录
③家访记录
1.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管理网络,成立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分工负责,把安全工作要求列入各岗位职责中。
2.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每周对教职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并讨论。随时检查园(班)安全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要经常化,将安全教育渗透到一日活动中,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3.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对幼儿坚持正面教育,不随意对幼儿拖、拉、拽、抻,严禁态度粗暴,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杜绝因上述原因造成的事故。
4.保教人员要高度重视幼儿的行为安全,教育幼儿不打闹、不玩火、不玩小刀、玻璃片,不到危险的地方玩耍(窗台,楼道栏杆上等)。在幼儿自由活动和体育游戏活动时,保教人员要认真交代注意事项、动作要领,负责照顾、保护好幼儿,并且幼儿均要在保教人员的视野中。出现情况及时汇报,不得延误。
5.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都应以幼儿的安全为第一要素,进行认真细致的事先准备,考虑周详。幼儿外出活动要提前向学校、教委请示报告,批准后方能出去。并且外出活动要有明确的目的,要适合幼儿的年龄特点,过马路、上下车、进出口要清点人数,严禁带幼儿到有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确保幼儿安全。
6.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以及卫生防疫部门下达的有关食品卫生的规定,搞好饮食卫生,杜绝劣质食品和腐烂变质食品,严把食品的进园关和食品入口关,严防食品中毒。建立幼儿就餐管理制度。
7.保证园房屋、场地、家具、玩具、生活用品以及体育器械的使用安全,每月检查,请专人检修,避免事故的发生。
8.户外大型玩具贴上温馨的安全警示牌,以提醒保教人员、家长指导幼儿正确玩耍。
9.电源插座应放在1。6米以上地方,门锁、插销应安装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
10.加强每天晨检工作,教育幼儿不要带危险品到幼儿园(如别针、纽扣、小珠、小刀等物)防止异物落入鼻腔、口腔。
11.保健医生对保健室药品进行妥善保管,内服药、外用药要有明显标志,过期变质的药物及时处理,并将药物放置在幼儿不易接触的.地方。分发到班上的各种药品由各班保育员保管,放在幼儿看不见摸不着的地方。给幼儿服药时必须认真核对幼儿姓名、药名、服用剂量、服用时间。
12.严禁幼儿出入厨房。热饭、热粥、热菜、热汤等要温度适宜后才端入班上,并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准放在幼儿饭桌上或附近的地上,开饭时注意幼儿安全,防止烫伤事故。
13.幼儿教室、寝室、走廊、厕所、盥洗间地面保持清洁干燥,防止幼儿滑倒摔伤。
14.班上的电饭锅、消毒柜等用毕后,必须将电源插座拔掉(主要由保育员负责)。保教人员提开水要盖好壶盖,避免烫伤周围玩耍的幼儿,开水桶也要盖好。
15.保育员只能在每天下午放学后,进行本班的蚊虫消杀工作(用消杀剂喷洒),午睡时幼儿寝室点蚊香应放在相对安全的地方,午睡起床后将蚊香熄灭。
16.各班保教人员要作好幼儿入园离园工作,家长必须打卡接送孩子,防止走失和接错漏事故。
17.上下午交接班时,要交清幼儿人数,下午放学各班教师、保育员要负责关好本班门窗、电灯、电扇、水管,整理好物品。静园后值班门卫进行校园安全巡查,复查全园门窗、水管、电灯等关闭情况,必要时拉上总闸。要锁门防盗,防止意外事故。
18.门卫保安一天24小时值班,要把好大门,防止幼儿出大门走失。外来人员不得随意入园,不得进班,更不能借宿,有事可在传达室等候接待。门卫保安要作好门卫值班记录及交接班记录。
19.全园教职员工要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但是也不能擅自动用消防器材。灭火器要定期检查、更换。
20.对园(班)内出现的事故,要进行分析研究,做好记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根据情节大小进行相应处罚。
为了加强保卫消防管理、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并综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保卫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谁主管,谁负责的方针”。
2、行政主管、法人代表对安全保卫工作全面负责。各室主要负责人对各室安全保卫消防工作全面负责。
3、各室经常进行自我安全检查。
4、各室须明确一名同志协助负责保卫消防方面的工作。
5、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验,并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有关学习、培训。
6、对各办公室的降温、取暖用电、照明用电、设备用电等电器实行专人负责管理。
7、不乱拉、乱接电源,严格控制大功率用电设备,电源设备由专人负责。
8、在走道上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9、下班前要检查办公室门、窗是否关牢、电源是否切断。
苏州工业园区东港实验幼儿园
二〇〇五年九月
1、幼儿园全体教职工必须从思想上明确一点:确保幼儿的安全是幼儿园的头等大事和第一条生命线。
2、必须确保幼儿园硬件设备设施及活动器械质量的安全;装饰装潢材料必须是国家安全生产质量检测合格的产品;必须确保房屋、场地、玩具、用具、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要绝对避免塌伤、砸伤、撞伤、卡伤、烫伤等事故的发生。
3、在幼儿全天的活动中,三个老师要有明确的分工,在开展每项活动前和活动结束时,要认真清点人数,不得漏缺1人;开展活动中要将幼儿严格控制在老师的视线范围内,不得擅自离岗,不准放任自流,不准失控。
4、早上接幼儿入园时,要严格检查幼儿,要求家长密切配合,不得将石子、圆珠、硬币、火柴、打火机、小刀、铁器及容易伤人的物品带入幼儿园。
5、生活消毒品、卫生消毒品、灭蚊药、灭鼠药及有碍幼儿健康和安全的物品、药品,必须由保育员专人保管,放置在幼儿接触不到的地方。
6、家长委托老师代管幼儿吃药的药品,要严格标明幼儿姓名和药品名称及药品用法、用量,妥善放置在幼儿不易触摸的地方,确保不出任何差错。
7、幼儿餐具每天必须进行两次消毒;室内每天1次空气消毒及喷洒药水消毒(灭蚊、灭鼠),必须在幼儿离园后进行。
8、对幼儿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幼儿不打人,不推人,不抓人,不骂人,不猛跑,不乱刻乱画,不爬树,不上墙,不乱扔石头,不玩火,不将异物放进耳鼻口,不擅自关门开门,不用手摸电插座,不攀登阳台栏杆,不从高处往下跳,不在楼梯上玩耍,不离开集体私自出走,不乱采摘花果吃,不随意捕捉昆虫放入口里,发现问题当场纠正。
9、细心照料幼儿进餐和午睡,进餐时必须先认真做好准备工作,营造用餐气氛;再由教师将饭菜端送到幼儿面前;教育幼儿进餐时,不讲话,不哭笑,不打闹;工作人员对幼儿吃饭不要催促过急,放止梗塞或烫伤。午睡时,要勤巡视,注意观察,给幼儿盖被,纠正不正确睡姿;值班人员严禁睡觉、看书,干私活或擅自离开幼儿。
10、严格执行幼儿接送制度,确保万无一失。要求家长送幼儿入园时,必须送到班上交给老师教师,家长因特殊原因中途接走幼儿时,教师应在《班务日志》上做好详细记录。幼儿离园时,必须组织好幼儿在教室安静有序地等待;幼儿离园时,老师师必须确认接幼儿的人是该孩子的监护人﹙或监护人代理人﹚和固定受托人,准确无误后方可放行,严防幼儿丢失和拐骗幼儿事件发生;如是其他人员来接幼儿,教师必须给家长打电话确认无误后,方可准予接走,否则老师不予放行。
11、组织室内外活动前应检查幼儿衣着,鞋带及运动器械,活动时随时清查幼儿人数,放止幼儿单独离开集体,防止幼儿丢失,活动要有计划,有组织,有秩序,严防幼儿拥挤疯闹发生事故。
12、要认真仔细照顾幼儿的衣、食、住、行,仔细观察幼儿情绪,发现情绪不正常的幼儿,必须及时处理;加强各种传染病的预防措施,发现幼儿生病,要及时告诉家长,及时诊治,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13、对幼儿哭闹、不听话等现象,必须坚持正面教育,语言亲和、动作温柔、眼光体贴、态度和蔼;不准吼叫、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防止因管教方法简单、粗暴而发生不该发生的事故。
14、特别要注意幼儿上下楼梯的安全;有组织、有秩序地管理幼儿入厕,卫生间地面保持清洁干燥,注意防止幼儿跌倒摔伤。
15、严格管理室内的电视、电脑、空调、电钢琴等设备用的电开关、电插座的防护,杜绝幼儿触摸、触电;做到人离电灭,关好窗,锁好门,防止火灾及盗患等意外事故发生。
16、凡违反上述任意一条,出现一次事故扣工资30元至100元,造成不良后果视情况轻重给予处罚。
⒈保证园(班)房屋、场地、家具、玩具、生活用品以及体育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由专人检修,避免摔伤、烫伤、走失、触电、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⒉定期向家长及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定期检查园(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要经常化,要将安全教育渗透到教育活动中去。
⒊认真贯彻有关食品卫生规定,严防食物中毒。要建立幼儿就餐管理制度,并由经办人每餐予以鉴字备案。
⒋药物必须妥善保管,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吃药时必须认真核对,剧毒药品要专人管理,并放置在幼儿不易接触的地方。药物一定要专箱专人负责。
⒌稀粥、菜汤、开水等要放在安全的地方进行降温处理后方能给幼儿饮用。
⒍幼儿厕所、盥洗间地面保持清洁干燥,洗手水或洗涤水用前先放冷水,再放热水,防止出现烫伤。
⒎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并且要放在成人知道的地方。灭火器要定期检查、更换。
⒏静园后应有专人检查门窗、水管、电灯、录音机,拉电闸。要灭炉火、锁门,防止意外事故。
⒐取暖设备要定期进行检查,操作人员及设备,取得有关部门考核和鉴定,取暖前检查烟道,烟筒,炉子的安全,避免煤气中毒。取暖用炉应有恋档,地板应有炉盘,炉子周围不可嗾易燃物,下班要灭火。
⒑不准私自带幼儿去锅炉房,伙房,水房等不安全的地方。
⒒要建立健全幼儿接送制度。传达室门卫人员、带班教师要把好大门,工作时间不能脱岗或干其它事务。传达室内应设有电话、时钟,并有值班记录。
⒓外人不得随意来园,不得进班,有事可在传达室等候接待。
⒔对园(班)内出现的事故,要进行分析研究,做好记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根据情节大小进行相应处罚。
⒕工作人员要保证幼儿的行为安全,出现情况应及时汇报,不得延误。
⒖电源插座应放在1.7米以上地方,电门开关最好是拉绳。门锁,插销应安装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
⒗如果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当事人及其单位三年内不准评优、工资晋级、职称晋级,提职。
一、预防烫伤
1.暖水瓶、开水壶、热饭、菜、汤要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禁止热源进班。
2.不允许幼儿进营养室、保育员室(门随手关)等危险地区。
3.幼儿尿湿衣裤,盥洗前,一定要试好水温(用手背试水温)。
4.幼儿进餐、饮水或喂药时,温度要适宜,手摸杯子不烫手为宜。
5.冬季取暖期间,保证热水袋的安全。
6.水箱上锁,水温适宜。
二、预防外伤
1.清除园内房屋、场地、玩教具的不安全因素。拐角、器械边角要圆滑,墙面要软处理。大型玩具每天检查一次,发现隐患立即停止使用,及时修复。
2.教师组织户外活动要随时观察每个孩子。活动范围不要太分散,要在教师的视线内,避免过于疲劳或保护不到所造成意外事故的发生。小班户外活动时间或地点要与中大幼儿班分开。
3.幼儿使用的设备要稳固。桌椅板凳没有毛刺,饮水桶、毛巾架等要固定好。
4.剪子、刀子、针等锐利物品要放在成人专用材料柜内(储藏室、幼儿摸不到的地方)。
5.通过游戏形式,经常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逐渐使他们过渡到自我保护阶段。
三、严防异物入耳、鼻、气管等处
1.给幼儿投入的玩具要较大,防止误把玩具当食物吃进肚子或含在口中。
2.户外活动时注意幼儿是否捡了石子、小棍等物品,如发现要及时清除,防止幼儿把异物塞进鼻、耳中。
3.如发生异物进入耳、鼻、气管事故,教师不要随意采取措施,弄清情况后,再进行排除。如保健老师解决不了,应及时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抢救,并立即通知家长。
4.每天晨午检时要询问孩子是否带有异物,必要时应由教师集中保管。
5.幼儿睡眠时,值班教师要随时巡视幼儿睡眠情况,观察幼儿是否在被子里吃豆、巧克力糖等食品,防止食品进入气管。
6.幼儿要在情绪稳定愉快的状态下安静进食或吃水果,防止食品误入气管。
7.建议家长不要给孩子携带各种饰物。
四、预防中毒
1.儿童活动室内不准存放有毒物品,如消毒液、洗涤剂禁止存放在教室及活动室内,要放在幼儿摸不到的专用物品柜内。
2.培养幼儿不把物品放在嘴里,防止塑料或其它材料的玩具或物品造成中毒事故。
3.食堂每日进的食品,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防止不新鲜食品入园。
4.所有药品必须妥善保管。每个孩子带的药要写上幼儿姓名和服用剂量。服用前,保健教师要仔细核对,防止误服、错服。
5.做好服喂药交接记录工作。如幼儿有异常情况和服药反应要有明确记载,及时采取措施。
五、防止走失
1.建立接送制度。接送孩子时家长要与教师见面,把孩子送到教师手里。固定接送人员,家长如遇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接送孩子时应与班上老师提前联系或书面委托。
2.门卫要坚守岗位,发现没有家长带领的孩子,不得出幼儿园大门。
3.户外活动回班及交接班时,教师要及时清点人数。
六、防止触电
1.录音机、手提电脑放在幼儿够不到的地方。
2.洗衣机用后及时断电。
3.电源插座(尤其接线板)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
4.经常检查电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一、遵守游戏规则:
集体游戏中,幼儿以自我为中心,常常出现你推我挤的现象,幼儿重心不稳,在推挤的时候避免不了摔倒,碰、撞易发生意外,根据本班幼儿的特点设计的体育游戏“小兔拔萝卜”。孩子们对于自己喜欢的事物,总是巴不得马上去尝试幼儿对游戏中设置的小桥、山洞兴趣浓厚,想马上一试,有的小朋友抢先一步来到排头,可后面的小朋友也已经望眼欲穿,于是你拉我、我挤你就会自然的发生了。这正是教师进行情景教育的良好时机,首先让孩子们看看自己是否顺利的钻过山洞和经过小桥,答案当然是否定的,那么这是怎么回事呢?为什么小兔宝宝就能顺利的通过呢?是刘欣宇抢了;不对,他们拽我;我没拽是后边的推我——在一片告状声中,孩子们体会到推、挤是不会顺利经过的,应当学会遵守规则。
在以后的游戏当中,还会发生这种争抢推挤的情况,因为有些幼儿还不能完全控制自己的情绪情感,在自己越心急的时候越易发生这些行为,就需要反复练习,逐步学会控制自己的情感与行为。经过反复的提示、练习、模仿,幼儿从游戏中懂得,快乐游戏的前提是要学会遵守规则。
二、保持身体平衡:
我班小朋友在户外游戏时,常会有摔倒的现象,为了避幼儿因摔倒而发生意外,我对幼儿进行了平衡能力的训练。首先,我在观察幼儿游戏时发现,易摔倒的幼儿在大肌肉动作上比较不协调,而且大多数幼儿不能在运动中或运动结束后保持身体的平衡,这样摔倒的机率就会加大。那么对动作不协调的幼儿,我先指导他们在运动中如何掌握正确的姿势,正确的姿势是保证身体平衡的前提,例如:我班一名幼儿在跑步的时候,腿抬不高,脚擦着地跑,手臂在身体前扭动,这样他跑两步就会摔倒,我示范跑的动作,手臂弯曲夹在身体的两侧,做前后摆动,来协助身体运动,腿抬起向钱买,脚不能擦地,阻力小身体灵活了,摔倒的机率就减小了。
接下来,我对幼儿平衡能力进行练习,幼儿开始在剧烈运动后,由于重心转移,常保持不住身体的平衡。因此,我在游戏时带领幼儿学习控制身体,如:利用丹顶鹤的游戏,帮助幼儿单脚站立,学习重心转移,双手抬起以保持平衡,在必要时还可以用跳动来保证不摔倒。幼儿对游戏很感兴趣,通过练习,大多数幼儿学会单脚跳等动作,幼儿在单脚站立时稳住重心,保持平衡。
下一步,我又带领幼儿练习克服惯性,保持平衡的练习,如:大风和树叶、小飞机转转飞等游戏,幼儿作圆周运动或旋转运动后会头晕,身体易摔倒,我教幼儿用蹲下的方法来克服惯性带来的眩晕感,逐步再过渡到直立保持身体平衡,不摔倒。通过练习,幼儿能蹲下保证不摔倒,个别幼儿能够直立保持平衡。
幼儿平衡能力要靠各种方式来帮助练习,随着幼儿大肌肉动作的逐步协调,身体各器官与机能的发育与完善,幼儿会更加自如的保持身体平衡。
三、灵活的躲闪能力:
在户外体育游戏时,小朋友们是最快乐的,他们像小马一样飞快的奔跑着,像小兔一样快活的跳跃着,愉快的追逐嬉戏。可是经常就会有两个小朋友互相撞到一起,为什么会常常发生相撞呢?为此我班在体育游戏中加强了对幼儿灵活躲闪能力的研究和练习。原来小班幼儿目测距离能力有限,肌体控制能力还未发育完全,大肌肉动作还不是分协调,因此小班幼就要加强儿灵活躲闪能力的培养。
在体育游戏中,幼儿越障碍物跑、跳进行的比较顺利,年龄稍大一些的幼儿能连续跳,在跑的时候也不易踢倒障碍物。年龄稍小的幼儿也能断断续续的跳越障碍物,在跑的时候有些幼儿会踢倒障碍物。在绕障碍物跑时,幼儿比较有困难,因为越障碍物大多是直线行进,偶尔有弯度,也比较易达到,而绕障碍物时,幼儿要做曲线行进,同时还要根据障碍物的位置调整自己行进的方向,所以会有些困难。
有些幼儿,在绕障碍物跑时,常会绕过前几个障碍物,到第四、五个以后就做直线跑了,这是因为幼儿在运动中不易调整运动方向,只能完成一个行进目标。有些幼儿在绕障碍物跑时还会发生象喝醉酒一样的身形,这是因为年龄越小的幼儿调整自己的身形越困难,他们明白自己的身体要随行进的方向作调整,但由于控制能力还达不到,不能随心所欲的调整方向,于是就会出现象喝醉酒一样的跑步姿势来绕过障碍物。
但这些都是幼儿在初期练习时经常发生的情况,通过反复练习后,孩子们绕障碍物跑的能力明显加强了,踢倒障碍物的情况减少了,身体调整方向协调了,绕障碍物跑的速度也加快了。通过一系列的联系,我班幼儿在游戏中相互碰撞的现象减少了,同时也减少了幼儿在游戏中的危险性。
四、户外活动游戏材料的安全使用:
在户外游戏当中,孩子们所使用的游戏材料实在是不少,有布尾巴、有纸球、有布包、有纸棍等等。他们在进行游戏时,我发现有些幼儿不能正确的利用玩具材料,因此常发生幼儿之间的纠纷。例如有一次,我班一位小朋友把布尾巴围在脖子上,一手拿一端和另一位小朋友互相抢着玩,结果他的玩具抡到了对方的脸上,当时对面的小朋友就哭着来告状;另一次,两个小朋友追着玩,后面的用布尾巴一下套住前面小朋友的脖子,前面的人一下摔倒了,后面的人停不下来,压在摔倒的小朋友身上。为什么孩子们在游戏中会发生这些纠纷呢?我认为主要是幼儿在游戏时使用的玩具的玩法不正确造成的。
例1:是因为幼儿之间抡玩具时距离太近,又接近面部,幼儿不知道这样有危险,因此不会主动分开;
例2:是因为后面的小朋友意识不到,突然之间阻止快速前进的小朋友会有哪些后果,所以在幼儿游戏之前,教师应当对幼儿讲清游戏当中的注意事项及玩具的正确玩法。例如:孩子们在游戏时,如果选择玩具材料游戏,要远离小朋友的脸,如果伤到眼睛是很危险的,要学会躲闪别人;不能突然阻止快速运动着的人;互相合作游戏时,要注意保护自己的身体和脸部等。
总之,为幼儿提供的体育游戏材料要安全,幼儿在游戏之前教师要教给幼儿保障自身的方法,在游戏中要观察幼儿,出现安全隐患要马上制止,采取预防措施,确保幼儿选择游戏后能安全、健康、愉快的游戏。
1、保证园内房屋、场地、家具、玩具、生活用品以及体育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由专人检修,避免摔伤、烫伤、走失、触电、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2、定期向家长及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定期检查园内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要经常化,要将安全教育渗透到教育活动中去。
3、认真贯彻有关食品卫生规定,严防食物中毒。
4、幼儿厕所、盥洗处的地面保持清洁干燥,洗手水或洗涤水用前先放冷水,再放热水,防止出现烫伤。
5、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并且要放在成人知道的地方。灭火器要定期检查、更换。
6、放学后应有人专人检查门窗、水管、电灯、功放机、拉电闸。要灭炉火、锁门,防止意外事故。
7、不准私自带幼儿去不安全的地方。
8、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园,不得进班,有事可在办公室等候接待。
9、对园内出现的事故,要进行分析研究,做好记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根据情节大小进行相应的处罚。
10、工作人员要保证幼儿的行为安全,出现情况应及时汇报,不得延误。
一、安全巡视保安人员应服从领导管理,认真维护幼儿园安全。
二、准时上岗,穿戴规范,认真履行职责。
三、定时、定点巡逻和不定时、不定点巡逻相结合。
四、巡逻检查应坚持全面巡查和重点部位详查相结合的原则,必查部位:
1、幼儿园整体情况;
2、围墙及周边情况;
3、办公楼、教学楼、食堂及周边等情况;
4、消防设施、报警设备。
五、巡视时,每次应在监控探头下露面,并记下时间,以备检查。
六、发现安全隐患和突发事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并记录,必要时应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发现异常人员,应问清身份,进行劝导并记录。
门卫值班制度
一、门卫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门卫安全管理制度,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园内,确保教职工及幼儿的人身安全和园产的安全
二、值班期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串岗,做好外来人员的查询登记工作,严把第一关,不得让外来人员随意进入幼儿活动室、寝室及幼儿园食堂、物品保管室等。
三、外来(家长、教职工或其他办事人员)人员到我园办事,登记后,门卫值班人员要注意行踪,来园时间、离园时间、找谁、办什么事,核实登记,发现行为异常或携带不明物入园要提高警惕,有情况要及时报告,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入园。
四、平时要关锁好大门,不得让幼儿擅自离园或让陌生人接走,密切注意幼儿的出入,防止幼儿走失,中途有幼儿的亲人来接幼儿,门卫值班人员要仔细询问事由并作登记,还要与被接幼儿的当班教师核实,严禁幼儿误接和丢失。
五、门卫人员要做好幼儿园周边环境的安全秩序维护工作,严禁各种车辆进入幼儿园大门外,要保证幼儿园大门、安全出口畅通无阻。发现幼儿园周边环境存在着安全治安隐患要及时报告。
六、管理好消防大门及各道大门钥匙,严禁乱放及丢失。
七、每天做好幼儿园的防火巡查工作,并做好巡查记录。
八、下午下班之前要做好清园工作,并与值班教师进行交接。
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一、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账,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按照有关安全规章进行排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重点排查校舍、食物、饮用水、用电及消防、学生公寓、体育场馆和器材、栏杆、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等安全隐患部位,并明确排查责任人。
二、排查出的隐患,要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严格落实“五个一”包靠工作制度,及时进行整改。学校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向行政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对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在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防护措施。
三、安全隐患排查人员要及时向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报告或直接向校长报告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要制订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检查督促工作;各相关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未履行好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直接负责。
四、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部门责任制度,以及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学校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值班人员要向学校带班领导报告每天的值班情况,对值班过程中的偶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
六、发生伤亡事故后,责任人写出较为详细的事故发生过程及原因,书面上报学校。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向教育行政部门电话报告,并在二小时以内书面报告教育行政部门。
七、报告安全隐患应包括隐患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等,报告安全事故应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等。
八、发生安全事故,如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要根据情节对有关直接责任人员实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幼儿园用水用电用气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电源线路、自来水管道、煤气设备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二、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三、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四、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五、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六、安全用电用水用气必须坚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制度,总务处组织自查并会同各部门进行抽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全体师生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⒈实行幼儿园值班巡逻制度,凡值班者,必须对全园治安保卫工作全面负责。
⒉值班巡逻根据季节特点进行,加强对教学楼各要害部位防盗、防火巡逻。
⒊遇有节假日,由幼儿园安排值班人员,负责值班巡逻,平时由护园队巡逻。
⒋值班巡逻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要有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⒌在值班巡逻期间,能及时发现和处置突发事件成绩显著的、幼儿园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⒍值班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在值班巡逻期间擅自外出、玩忽职守,发生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造成国家财产、集体财产、人身安全损害者,幼儿园将给予处罚。
⒎值班巡逻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为确保幼儿在园的一切安全,保证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和幼儿园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火
1、每学期开学的第一周请安全员检查一遍消防设施,并教会全园教工使用灭火器。
2、学期开学初请实业中心装饰工程公司检查园里电路、开关等用电设施,插座应装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防止触电。
3、厨房开火操作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灶台,发现漏气及时报修.
4、工作人员下班前必须拔掉电线插头,关闭电扇、空调、录音、电视机等各种电器,灭掉蚊香。门卫每晚需检查一遍门窗、电耍加强午睡巡视,当班保教人员不可睡觉,注意观察蚊香使用情况,空调运作情况,并注意防止幼儿将异物放进鼻孔。
二、防走失
5、加强门卫管理,门卫全天候不得离岗,定时锁门。
6、禁止精神不正常者入园,禁止小商小贩入园。
7、家长接送幼儿高峰期,门卫必须站在门口,防止陌生人接走孩防止幼儿独自离园。
8、严格执行接送卡制度,教师不得将幼儿交给未见过又无证明的生人。
9、外出活动经常清点人数,防止幼儿走失。
三、防烫伤
10、厨房工作人员开始点火操作时开小量煤气,防止点火时冲气冲火烫伤员工。
11、幼儿不得进厨房和开水间。
12、厨房夏天先烧汤,待凉后再发到班上,发送到班上应加盖,装幼儿食物食品的盆、桶均放置高处。
13、各班保温桶内装满温开水,班上不得放开水瓶。
14、保教人员为幼儿盛汤、盛面条、盛馄饨时应等到稍凉以后再由老师端给幼儿。
四、防跌伤、摔伤
15、检查高低铺的防护栏,采取加围措施,加强午睡巡视,确保幼儿不滚下来。
16、检查园内、班内设施,尖锐棱角处、地面高低不平处及过滑之处均要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改造不适合幼儿的设施。
17、添置大型玩具时要检查论证是否适合幼儿使用,是否安全。大型玩具下面铺设软质地。使用过程中每周由专人定期检查,发现螺钉松动,玩具脱落、破损,需立即报修。
18、园内尽量减少台阶,有尖锐棱角的台阶均实施软包装或进行改造。
19、幼儿上大型玩具时,教师要加强巡视,保证幼儿在保教人员的视线范围之内。
20、教师带班时一分钟也不能离开幼儿,组织幼儿户外活动时不得聚集闲聊,注意调节幼儿活动量,防止因幼儿活动失控而跌伤。
21、组织幼儿外出参观、游玩需事先向上级报批。外出前教师应事先察看,熟悉线路和地形,确保一路无事故隐患后方可带幼儿外出。外出时注意交通安全,保证每个幼儿有座位,注意幼儿共、手不伸出窗外,防止车内设施伤着幼儿。带幼儿走马路上时,教师走在靠马路中间的一侧,幼儿走在靠人行道的一侧。在上下楼梯的时候,都应靠右走。
五、防戳伤
22、班内不置尖锐玩具和有毒的塑料制品玩具,不放如牙签、木质棉签之类的尖锐物品,教师用剪刀等工具需放置高处,幼儿用剪刀需是圆头剪刀。
23、每周清洗玩具时剔除破损玩具,防止破损锋利玩具戳伤幼儿。
24、园内班内在幼儿活动之处不得随便牵拉绳子。
六、防食物中毒
25、不购买变质、腐烂的食品,不购买熟食荤菜,不做凉拌菜,幼儿不吃隔夜食品,豆浆要煮开。
26、严格保管幼儿食品,加强厨房和食品仓库的保管,非有关人员不得入内,厨房内不接待任何生人,下班前厨房上锁。
七、防药物事故
27、药品放置高处,并由专人负责,内服药、外用药分开摆放,定期处理过期药品,分芡动儿药品时核对班级、核对姓名、核对剂量、核对用法。灭蚊灭鼠时周密安排,确保幼儿不接触灭虫药。
第一条
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学校安全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
第四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
第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二)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三)及时了解学校安全教育情况,组织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
(四)制定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指导、监督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安全工作;
(五)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教育督导机构应当组织学校安全工作的专项督导。
第八条
公安机关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了解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指导学校做好校园保卫工作,及时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
(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
第九条
卫生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检查、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二)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学校饮用水和游泳池的卫生状况。
第十条
建设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加强对学校建筑、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状况的监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责令立即排除;
(二)指导校舍安全检查鉴定工作;
(三)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发现校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责令纠正;
(四)依法督促学校定期检验、维修和更新学校相关设施设备。
第十四条
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应当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保证学校符合基本办学标准,保证学校围墙、校舍、场地、教学设施、教学用具、生活设施和饮用水源等办学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
(二)配置紧急照明装置和消防设施与器材,保证学校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师生宿舍等场所的照明、消防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规定;
(三)定期对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的,及时予以维修;对确认的危房,及时予以改造。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障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有条件的,学校举办者应当为学校购买责任保险。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第十七条
学校应当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第十八条
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学校应当在校内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防护设施。
第十九条
学校应当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对于政府保障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二十条
学校应当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第二十一条
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当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学校应当严格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保证将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存放在安全地点。
第二十三条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有条件的学校,应当设立卫生(保健)室。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托幼机构与小学在入托、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组织学生定期体检。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二十五条
有寄宿生的学校应当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学校应当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二十六条
学校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
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粘贴统一标识。标识样式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
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第二十九条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二)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三)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四)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第三十条
学校应当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
学校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活动,应当避开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当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并落实安全措施。
第三十一条
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低年级学生、幼儿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低年级学生、幼儿交与无关人员。
第三十二条
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学校应当有负责人和教师值班、巡查。
第三十五条
学校教职工应当符合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学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担任教职工。
学校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
第三十七条
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
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第三十九条
学校应当在开学初、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学校应当帮助学生及时了解相关的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
第四十一条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应对不法侵害。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和行为规范。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和体验,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学校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地方戏水、游泳的安全卫生教育。
第四十二条
学校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
学校应当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第四十四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负责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员、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学校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员,定期接受有关安全管理培训。
第四十八条
建设、公安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在学校围墙或者建筑物边建设工程,在校园周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者设施。
第四十九条
公安机关应当把学校周边地区作为重点治安巡逻区域,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周边地区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五十条
公安、建设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过街天桥等设施。
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学校上下学时间,公安机关应当根据需要部署警力或者交通协管人员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农村地区交通工具的监督管理,禁止没有资质的车船搭载学生。
第五十二条
文化部门依法禁止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第五十三条
新闻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查处学校周边制售含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内容的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十四条
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取缔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
第五十八条
发生教职工和学生伤亡等安全事故的,学校应当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属于重大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逐级上报。
第五十九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学校安全工作和学生伤亡事故情况。
第六十一条
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不依法履行学校安全监督与管理职责的,由上级部门给予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部门和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
学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的;
(二)发生事故后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瞒报、谎报或者缓报重大事故的;
(四)妨碍事故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五)拒绝或者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第六十三条
校外单位或者人员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引发学校安全事故的,或者在学校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二、食堂的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三、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设有独立的粗加工间、原料库、更衣室、操作间。
2、操作间有瓷砖或其它防水、防潮、可清洗材料制成的墙裙、排气扇、纱门纱窗、密闭的废物桶,下水道出口处有防鼠金属隔栅。
3、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
4、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5、原料库有防鼠、防虫、防霉、防潮措施,原料离地离墙10cm存放,保持空气流通。
四、食堂应当使用耐磨损、易清洗无毒材料制造或建成的餐饮具专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设施设备。采用化学消毒的,必须具备2个以上的水池,并不得与蔬菜、肉类清洗的设施混用。要做到四分开:餐具洗清分开,原料荤蔬清洗池分开,切配用具生熟、荤蔬分开,贮存生熟、成品半成品分开,并有明显的文字标识。
五、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一、做好幼儿园的`安全防盗工作事关幼儿教师的切身利益和社区的稳定,必须提高警惕,做到安全防盗、人人有责。
二、现金和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数量较多的现金应存入银行,贵重物品应加锁保管。
三、最后离开教室和办公室的教师,要注意关窗锁门、微机、饮水机、灯,期中期末期间,更要加强防范意识,不给不法分子留下任何可乘之机。
四、对外来人员要提高警惕,仔细盘问,要检查证件,严格执行登记制度,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如有疑点应及时报告管理处等有关部门。
五、守卫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值班时精力集中,不擅自离岗。
全体教职员工必须高度重视幼儿安全,以安全为第一要务。保护幼儿安全,防止走失、受伤、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一、家长接送幼儿制度:
(1)来园:幼儿来园时间8:30止,须由家长送至教室交给班主任,
(2)离园:幼儿离园时间4:00起,均由班主任送至门口。小托班—4:00,(小班部大门口)中大班—4:00,大门口(大班);小门口:(中班)。
须由家长接,家长不进园,接送均在园门口,要求家长遵守时间,减少幼儿交叉感染机会,不让陌生旁人领去,防止坏人冒领。
(3)来园、离园时教室只开一扇门,防止幼儿随人多走失,不空关幼儿。不让幼儿单独留在活动室或办公室内。
(4)把好园门。门卫坚守岗位,幼儿来园、离园时要密切注意,防止幼儿擅自离园,除来园、离园外时间关好园门。对外来人员要询问登记,身份不明者不得进园。严把大门不得丢失幼儿。
(5)加强晨检。不让幼儿将危险品带入园内(如:别针、珠子、尖针、小刀等物)。
(6)药品保管。保健员保管好各类药物。幼儿带来药物必须妥善保管,喂药时要仔细核对,要三查(姓名、药品、剂量),防止发生错误。
二、交接班制度
(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要点清儿童人数,交代安全情况,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岗,离岗时间11:30。
(2)幼儿在园所内发生任何异常情况,无论大小,无论后果如何,值班人员都必须如实交班。
(3)值班护导。每天安排早晚值班,巡查幼儿安全,安排教师早晚延时护导,护导与带班者均应不缺勤、不迟到、不离岗、互报人数。认真做好护导工作。
三、教职工安全教育制度:
(1)安全教育。向教职工和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提高教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规范操作,加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
(2)全日观察。教师配合保健员加强对幼儿的全日观察。午睡时要加强巡视,不准用被蒙幼儿,防止窒息高烧昏厥等意外事故发生。
(3)外出安全。幼儿外出散步、参观等要有2人以上带领,严禁1人独自带班外出,春游等活动上下车、进出口要清点人数,并注意运动器具的安全。
(4)食品安全。严格把好食品质量关(另有食品安全制度)。家长幼儿不能将食品带进园。
(5)防止烫伤。厨房严禁幼儿入内,热的汤、菜、饭、开水要放在安全的地方并加盖,不准放在地上,防止烫伤、防止污染,茶水桶加锁。
(6)每二周由安全专检员及保健主任进行园舍、器具、设施、设备电线用电安全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苗子,及时处理,消除不安全因素。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烧)伤等事故的发生。妥善开关门窗,要用搭钩和椅子等及时固定门窗,防止碰碎玻璃,刺伤、轧伤幼儿。凡幼儿经过的地方及活动场所经常检查,无尖锐危险物,不乱放杂物,保持通道通畅。
(7)灭虫药物保健员专人负责投放,并记录好投放堆数,严格投放时间,在双休日投放,下周一早上有二来园前全数收回,并严禁放在班上。
一、幼儿园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及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及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定期向幼儿及家长宣传安全知识,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三、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对幼儿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或变相体罚。
四、认真贯彻卫生防疫部门下达的有关食品卫生的规定,严把食品的进园关和食品入口关,严防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五、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都应以幼儿的安全为第一要素,进行认真细致的'事先准备,考虑周详,严禁带幼儿到有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六、幼儿来离园严格实行安全接送制度,并由门卫加强管理,防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外来人员来园玩耍、借宿。
七、加强每天晨、午检工作,教育幼儿不要带危险品来园(如:别针、纽扣、尖针、玻璃球、小刀、小豆豆等),防止异物落入鼻腔、口腔、耳内。
八、幼儿玩大型玩具要加强监护,随时纠正幼儿的不安全动作,组织活动要有秩序。活动完后,要清点幼儿人数。
九、厨房严禁幼儿入内,热汤、热菜、热开水要放在幼儿碰不到的地方,开饭时一定要注意稍凉后再给幼儿吃,防止烫伤事故
一、幼儿园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
幼儿园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二、幼儿园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三、值日人员除做好园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情况,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幼儿园行政、 “110”、 “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以保护幼儿、家长和教职工安全。
四、开学前后,教师要组织家长会,提请家长、幼儿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五、建立幼儿园突发事件职工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安全检查制度】
(一)门卫坚守岗位,对外来人员要询问,不让幼儿私自外出。
(二)保健教师晨检时要注意幼儿神情,认真做好五件事:一问二看三摸四处理五记录。要检查幼儿是否带针类、火柴等硬性物件。保管好幼儿药品,不得给幼儿吃错药。
(三)值日教师每天巡视一遍校园,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每天下班前要对全园进行全面检查。如教室、厕所等,防止幼儿误留在室内。
(四)每周定期进行环境、设施、设备的安全卫生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五)每星期各班教师要检查运动器具一次。如有损坏立即停止使用,尽快进行修理。每学期对橱柜桌椅进行修理。
(六)凡是幼儿经过的地方即活动场地要经常检查,不准乱放杂物。教职工在活动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后勤负责同志进行处理。
【安全保卫制度】
(一)园舍、设备、运动器具,场地及防护设备,定人随时检查,并及时维修确保安全。
(二)儿童使用的一切房间设备构造均应坚固耐用,表面平坦,没有尖锐的棱角,椅角、桌角等以圆角为宜,电器的电源插头高于1.6米,用过随即拔掉,电线应用暗线,不要暴露在外,使用电源、煤气、自来水做到及时关闭。发生事故由造事人负责。
(三)加强安全教育,安全宣传工作及幼儿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
(四)各班做好交接班工作,幼儿活动时教师应全神贯注地组织幼儿,不做其他事,在游戏中幼儿不应有与游戏内容无关哄闹现象。
(五)园内的消毒药水,幼儿的药品保健老师统一保管,不与其他物品混放,以免发生意外。
(六)建立健全儿童接送制度,不得丢失幼儿。
(七)离园时教师与保育员分别负责关窗关门。值班教师将幼儿交至家长手中待幼儿全部接走方可离开。
(八)班级物品有专人负责保管、录音机用完后放固定地方,私物和贵重物品,不要放在班上,下班前收藏保管好。
(九)节假日安排人员值班,负责全园保卫工作,有情况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并向上级汇报。
【幼儿安全制度】
1、加强辅导,早晨来园和离园要有专人负责,接班同志提前五分钟做好交接班工作,要清点人数,建立离园登记制度。
2、外出看电影及春游要有明确目的,要注意动静交替,注意运动器具,要适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时间不宜过长,乘车过马路要注意幼儿安全,上下车进出口要清点人数,以免遗失幼儿。
3、要向教职工和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幼儿自我保护能力,不要乱奔乱跑,进园后不得擅自离开幼儿园,教会幼儿知道幼儿园名称,家庭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
4、教育幼儿不要带危险品到幼儿园来(如:别针,纽扣,针尖,小刀等物),防止异物落入鼻腔,口腔等。每天晨检时注意幼儿带的物品。
5、园内烟熏,厨房火种要有专人负责。
6、值夜班同志每天要对全园检查,如教室,厕所等,防止幼儿误留在室内。
7、卫生教师负责保管幼儿药品,内服药,外用药要有姓名,有明显标志,过期变质的药品及时处理。有毒药物要谨慎保管,给幼儿打针必须核对(姓名,日期,剂量),防止服药或注射发生错误。
8、园长每天要巡视一遍校园,有不安全因素要即使处理,教职工在活动中发现不安全苗子应及时报告后勤负责同志进行处理,事故后必须写事故调查报告。幼儿缝针,骨折,扣班级津贴,当月奖金,并作责任事故记录。扣完当月班级津贴和奖金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9、每学期对园内房屋结构,设备要检查两次(如玻璃窗,天花板,电源等)防止损坏脱落,造成事故隐患。
10、每学期对橱柜进行修理,每星期要检查运动器具一次,如有损坏立即停止使用尽快进行修理。
11、厨房严禁幼儿入内,热汤、热菜、热开水安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准放在地上,开饭时一定要注意幼儿安全,防止烫伤事故。
12、凡是幼儿经过的地方即活动场地要经常检查,不准乱放杂物。
【保教人员安全工作制度】
1、保教人员工作时要坚守岗位,全神贯注,不聊天,不串班,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2、对幼儿态度和蔼,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
3、各种物品应放在固定、安全的位置。
①消毒液、洗涤用品,必须妥善保管,放在相应的橱柜里。
②教师教学用的剪刀、大头针等危险用品应放在幼儿够不着的地方,用后及时收起来。
③较烫的食物(如豆浆、汤、面汤、稀饭等)应放在幼儿不能触及处。天热时,食物温度适合后在进班。
4、幼儿玩体积小、锐利、带毒性的玩具及物品;自然角不带刺的植物;角色游戏区不用玻璃制品;角色区幼儿自带的各种瓶罐要清洗干净,确保清洁安全无污染。
5、进餐时保持安静,不催促、硬塞;哭闹、咳嗽时勿喂食。分菜时应注意不要将有骨头或带刺的食品与其他菜混放在一起。散步不做剧烈运动。
6、午睡前应检查幼儿口中有无含留食物,值班人员应加强幼儿午睡巡视,及时发现幼儿异常情况。
7、教师不允许幼儿端饭锅汤桶及碗筐,不允许幼儿进入伙房、开水房、洗衣房。
8、幼儿上下楼梯尽量靠右走外出排队时,前后要有了事,保教人员应随时监护幼儿,不能自顾聊天,不顾幼儿安全。
9、保教人员不携带私人危险物品进班,个人装饰简单,不佩带长耳环、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
10、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要清点人数,交代安全情况。下班后要关好门窗,拔下电源插头,关好水龙头。
【专用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各专用室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避免火灾对文印、档案和财产的危害,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定我园专用室消防管理制度。
一、专用室消防安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严格管理。
二、严禁携带危险品入室;严禁在文档室、图书室和储存纸张、物品的仓库内使用明火与吸烟。
三、严格按照电器操作规程操作,正确使用、保养好各种电器。上班(或开机操作)时间,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下班(离岗)前,应切断或关闭电器电源。如发现电器电源、供电线路、各类电器设备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切断电源,及时上报,由会计室请专业电工和电器维修人员维修,不得带“病”使用。
四、油印废纸、档案资料及易燃物品,不得放于电器、电线附近,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五、灭火器应固定在便于取用的位置,定期检查、保持完好。各专用室工作人员应掌握消防栓的操作与灭火器的使用,一旦出现火警,应立即采取灭火措施。
【幼儿卧室安全管理制度】
1.卧室要空气流通、宽松,不阴暗潮湿,安全无噪音。
2.为幼儿合适的睡床、被褥、枕头。
3.中大班幼儿上床后自己摊好被子,小班幼儿由教师事先摊好被子,不用被子蒙头,各种姿势都可以。
4.对睡高低床的幼儿要注意安全,离窗户的床头尤其要注意安装栏杆,防止幼儿坠落。吊扇下不摆放高低床。靠墙的床附近不能有电源插座或开关。
5.幼儿起床后,保教人员要检查幼儿是否穿戴整齐,观察幼儿的精神、情绪、面色等是否有异常。
6.保育员负责整理床铺、卷好窗帘、开窗通风。
7.对睡眠中发生的异常情况,如发热、哮喘、流鼻血等要及时通知保健教师。
为了确保我园全体师幼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的限度,我园结合本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1、安全隐患排查范围:园内:园内的建筑(如园舍、围墙等),电路,消防设施、安全保障设施、活动场所及安装的有关器械、食堂、幼儿用具等;园外:园外周边环境、幼儿上下学道路周边等。
2、安全隐患排查时间:园内每周进行一次;校外根据各时期的.专项隐患排查活动进行;各种自然灾害发生前后各一次(如台风、暴雨等)。
3、排查人员组成:每组排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必须有安全知识和排查能力的人担任,幼儿园领导必须参加。
4、每次排查,必须用文字的形式记录在册。
5、在排查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无法及时整改的要制定时间表,在今后检查中落实。如发现的问题是本级无法完成整改的,应及时撰写报告后逐级上报,尽快圆满解决问题。
6、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或幼儿园相关领导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一、管好用好园所的一切财物是全园师幼的共同责任。全园师幼都要树立园所是我家、爱护,保护财产靠大家的思想,把爱园如家变成自觉行动。
二、财物管理员,对园所财产负有管理、清查、维护等责任,对所有园产都要登记造册,做到每学年一次清查,且帐、卡、物相符,对园所财物管理、运转、流失等情况要及时向园长汇报。
三、校产的使用实行借用制度,借用者,要按班级、学科办理借用手续,借用物资要专人使用、专人管理,如有遗失、损坏应根据情况追究责任,按价赔偿。
四、明确责任,各室责任人要时刻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确保自己工作、生活的处室不出意外,管理使用的物资不受损失。若自己处室因不关窗,不上锁,管理疏漏等造成的损失,一律由本室责任人承担,(含教室玻璃)。班主任是教室的责任人,当日的值日教师,是办公室的责任人,特种教室管理人员是责任人,其他处室的责任人是使用人。各相关责任人要看好自己的门。
五、强化门卫值班人员的责任心,门卫值班要确保24小时电话畅通,值班人员要敢于负责,不能胆小怕事。要严格执行外来人员登记制度,凡不明真像者一律拒之门外。每日傍晚应巡视各室一遍,发现异常现象及时记录,并告知园长,园所视情纳入班级考核,夜间要定时巡查确保园所安全,并做好情况记录。若因空岗、渎职、造成园所财产受损失,一律个人承担。
六、造成园所财产损失的有关责任人,在年度考核中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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