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夏小筑:优秀范文写作参考

个人总结| 实习报告| 年度总结| 安全生产总结| 学校教育总结| 医院工作总结| 公司部门总结| 工作总结范文|

搜索
分类 口号邀请函主持词演讲稿检讨书策划书自我鉴定心得体会礼仪范文综合范文

库存物资盘点检查制度(精选3篇)

作者:浮华若尘日期:2024-06-21人气:17

导读:库存物资盘点检查制度(精选3篇)库存物资盘点检查制度 篇1  1、每年年底保管员对自己所管物资都要定期盘点一资助,并做出明细表,报上级有关业务部门。  2、在盘点中发现的.差错和盈亏,要查明原因。  3、对库存物资保管员每月应进行一次自点。在自点中发现的盈亏,要

库存物资盘点检查制度(精选3篇)

库存物资盘点检查制度 篇1

  1、每年年底保管员对自己所管物资都要定期盘点一资助,并做出明细表,报上级有关业务部门。

  2、在盘点中发现的.差错和盈亏,要查明原因。

  3、对库存物资保管员每月应进行一次自点。在自点中发现的盈亏,要及时查明原因。

  4、自点自查内容如下:

  (1)查质量:库存物资的质量是否变化;

  (2)查数量:帐、卡、物是否一致,单价是否准确;

  (3)查保管条件:堆垛是否合理和稳固,苫盖物是否严密,库房有无漏雨,料区有无积水,门窗通风是否良好;

  (4)查安全:各种安全措施和消防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5)查计量工具:磅秤、皮尺是否准确,其他工具是否齐全,使用和保养情况是否良好。

库存物资盘点检查制度 篇2

  为了防止由于与检工迟到、早退、使分工地区无人检查、监管的状态,为了便于瓦检工交接清楚现场情况和责任,保障瓦斯检查工作的顺利衔接,根据《煤矿安全规程》有关瓦检工交接班管理规定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矿瓦检工必须按照本制度进行交接班,如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将依据本矿《瓦斯检查工交接班管理制度》给予处罚,具体内容如下:

  (一)交接班地点:

  瓦斯检查工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掘进工作面在掘进工作面局扇附近10米内,回采工作面在工作面风巷入口处,瓦斯检查工未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的处以50元罚款,连续三次处罚的予以停止工作进行此制度的学习教育。

  (二)交接班时间:

  瓦斯检查工交接班时间为:夜班0:30,早班8:30,中班16:30,前后相差不得擅自离开,必须等到接瓦检工到交接地点履行交接手续后方准许离开。

  瓦斯检查工未按规定时间交接的(特殊情况除外)或接班人未到指定交接地点擅自离开的处以50元罚款并批语教育,连续3次处罚的予以停止工作接受本制度学习教育。

  (三)交接班内容:

  交接班时,交班人要交待清以下内容:

  1、交清分工区域内的通风,瓦斯及生产情况是否有异常,若有异常是如何处理的,是否处理完毕,是否需要进一步处理和应采取何种措施。

  2、交清分工区域内的各种设施,包括通风、防尘、防火、局部通风以及瓦斯监测等有关设备和装置的状态,是否需要维修、增设或撤除。

  3、交清分工区域内原来和新发生的各种隐患,当班情况如何,如何处理的.和如何继续自理。

  4、交清有关领导对某项工作指示的落实情况和需要请示的问题。

  5、其它应交接的工作内容。

  瓦斯检查工如违反第3条关于交接班内容的规定,不报、漏报、假报交接班内容予以50元罚款,连续3次处罚的予以停止工作进行本制度的学习教育。

  (四)交接班原始记录的填写:

  交接班时,交接人员必须在瓦斯检查原始记录上签字,并填写有关注意事项,不得漏填、假填或他人代填。

  瓦斯检查员如未在检查原始记录上签字或漏填、假填、他人代填的予以50元罚款,连续3次处罚的予以停止工作进行本制度的学习教育。

  (五)交接班记录的填写:

  交接班记录应标明交接班地点、时间、交班人、接班人、存在隐患(问题)及整改情况,同时将交接情况填入交接班记录。

库存物资盘点检查制度 篇3

  1检查方式

  a.定期检查

  根据防火的特点,配合有关安全活动,公司每年进行二次防火安全检查,由公司质检部组织人员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并做好有关记录,填写《防火安全检查记录表》。

  b.突击检查

  突击检查住宅区的防火安全措施是否真正落实、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由消防第一责任人每季度组织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

  2检查内容

  a.消防通道安全疏散标志是否完好。

  b.消防设施包括自动火灾报警装置、消防水池、消火栓系统、消防水泵及气体灭火系统等是否正常运行。

  c.用火用电方面。火源的控制情况,电气设备安装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有超负荷现象等。

  3火险隐患的.整改

  a.若检查发现火险隐患,检查负责人应填写《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派发到受检单位。

  b.受检单位接到整改通知后,应组织人员对火险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接规定时限完成。

  c.受检单位整改完毕后,检查负责人应组织人员对火险隐患进行复查,并记录复查结果。

Copyright © 2024-2025 夕夏小筑 版权所有 | 备案号:豫ICP备2024057237号-1

声明: 本站文章来自互联网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本站为非赢利性网站 不接受任何赞助和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