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自信大于魅力日期:2024-05-31人气:13
人力资源公司合作协议(精选3篇)
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为进一步提高就业和人才服务工作的有效性,并积极为甲方引进的各类招商引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自愿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就人力资源事项进行合作,包括人才引进、岗位设置、制定薪酬方案等。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项目
1、技能人才招聘服务。对企业发展急缺的技能型和实用型人才开展招聘工作,与专院校、职业培训机构联合举办各类职位说明会及招聘会。
2、高技能专业技能人才和管理人才引进工作。通过在_____县人力资源信息网等各类互联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在全疆以及全国范围内进行人才的招聘引进。
3、根据企业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以及对在职职工提供技能升级培训。
4、协调和指导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制定岗位设置方案。
5、协调和指导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制定员工薪酬分配方案和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帮助企业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
6、指导企业建立劳动合同签订和工资集体协商机制。
7、指导企业妥善处理劳动纠纷。
8、指导企业在税费减免、社保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开业补贴、创业补贴等方面充分利用政策。
9、指导企业妥善处理工伤事故。
10、对我县招商引资企业拟新招录的员工免费开展岗前培训。
11、对企业急需的技能人才,组织协调培训机构开展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和定向培训。
三、甲方需提供的配合义务
1、甲方在合作期内可随时向乙方提出协议约定的服务需求。
2、甲方积极联络企业出席乙方举办的各类研讨会、工作座谈会、学术办公会、经验交流会等。
3、甲方积极为乙方提供企业的基本情况、用工需求、培训需求等企业信息。
四、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和乙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协议的顺利进行。
2、任何一方没有充分、及时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他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六、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有制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乙方为甲方城镇(农民)合同制职工,并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按下列第______款确定:
(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试用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试用期从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_月 _______日止。
(三)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之日起至之日止(起讫时间必须明确具体)。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
_____月______日止;试用期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四、劳动报酬
乙方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试用期)间的月工资为________元;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试用期)满的定级工资为_______元。
乙方月工资为_________元。
工资发放日为每月_______日,甲方不得无故拖欠。
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五、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甲方应依法制定各项具体的内部管理制度。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
地址:
电话: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
职务:
乙方:
性别:
出生年月:
居民身份证号码: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
1、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的约定,采取下列种形式: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个月(天),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部门、工种、职务):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
(三)乙方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2、不定时工作制,即报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3、综合计算工时制,即报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以为周期,总工时为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三)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甲方依法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法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费。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舒城县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元/月(日);试用期满工资元/月(日)。2、其他形式: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及工作岗位的调整情况,合理调整乙方工资。
(四)甲方每月日发放乙方上一个月的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六)因乙方过错造成乙方停工,甲方不支付乙方停工期间的工资,并可根据造成的损失,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支付周期(最长某日)的,甲方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乙方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甲方没有安排乙方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舒城县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解除劳动关系。
(八)乙方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甲方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病伤假期工资。甲方支付的病伤假工资不得低于舒城县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九)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男方护理假、哺乳期间的哺乳时间、计划生育假等,甲方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内,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省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甲方提出协商解除合同的,应依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由乙方提出协商解除合同的,甲方无需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二)乙方提前某日(试用期内提前某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因甲方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乙方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某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七条(五)、(六)项的规定解除劳动: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甲方依本项第1目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乙方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但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甲方依照本项第4、5目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乙方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九)劳动合同期满,有本合同第七条(七)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合同第七条(七)项2目规定乙方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十)经济补偿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乙方月工资高于六安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但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十一)劳动合同期满而甲方续延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某日内将《续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送达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某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重新订立的劳动合同,自前份劳动合同期满次日起生效。
八、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培训协议中的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违反双方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试用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而未提前30天通知的,或者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而未提前3天通知的,或自动离职的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包括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培训费用、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
(四)劳动合同依法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甲方违约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合同第七条(十)项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九、争议处理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舒城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舒城县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涂改或冒签无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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