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冬屿日期:2024-05-23人气:26
学校教师学习制度(精选31篇)
(一)教职工的政治、业务学习,以自学为主,每月集中学习两小时。集中学习的时间安排应相对固定,无特殊情况不得变动。
(二)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参加集体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学习的要履行请假手续。
(三)集体学习时必须严格遵守学习纪律,聚精会神,不看与学习无关的书报,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一般不会客,要备好有关学习的资料,认真讨论,积极发言,做好学习记录。
(四)自觉关心时事政治,根据部署完成自学任务,写好学习心得,学校要定期组织交流。
(五)教师的业务学习,要遵循“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每个教师要在教学改革中不断探索,不断创新,不断总结经验,每学期要完成一篇或几篇教学专题总结或教研论文。
(六)学校行政部门应鼓励和支持教师、职工的业务进修,要视学校具体情况,帮助教职工解决好在职进修的困难,积极为提高教职工业务素质创造条件。
为适应素质教育的需要,培养新世纪所需人才,任课教师必须不断更新教育理念和专业理论知识,不断充实和完善自我。为此,结合我校现有学习制度,重新制订完善我校任课教师业务学习制度。
1、要正确认识继续教育的重要性,加强现代教育理论的学习与研究,不断更新教育理念。要按照学校的要求,积极学习现代教育理论的有关书籍,记好学习笔记,每学年不少于1万字。同时,要结合教学实际,积极撰写论文、论著。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学术活动。
2、要加强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不断更新专业理论知识。青年教师要通过在职、离职学习等方式,提高自己的学历层次,以适应新形势下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3、根据高考“3+X”改革的要求,要注重本学科以外各科知识的学习。
4、要积极参与本学科或其它学科的课题研究,并积极撰写论文。每学年每位任课教师论文至少一篇(校级或校级以上)。
5、要积极参与备课组集体备课活动,并主动发表自己的见解。作为主备人,所备教案要有水平,上档次。
6、要积极参与听课、评课活动,每学期每周听课不少于2节,青年教师(毕业三年以内者)不少于3节。
7、加强常规教学各环节的研究,提高各个教学环节的科学性、高效性。
8、做好“分类推进、因材施教、保优推边”工作,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
9、积极参加学校、上级组织的优质课、教学能手评选,人人争当教学能手。
10、积极学习现代教育技术,45岁以下任课教师人人能上多媒体课,且每学期自己至少制作一个课件。
11、周三晚为集体业务学习时间,平时坚持自学。
1、教研组长教研活动工作制度
1、每学期开学前2周内完成教研计划,并于教研组长会议中做交流。
2、按教研计划实施教研活动;根据教研情况及时对计划做出修改、调整、实施。
3、每次教研活动中要做到:
(1)活动之前有准备:教研活动备课、教研活动之前都让教师了解教研活动的内容、与教师沟通、物质准备等。
(2)活动之中有主题:在教研活动中组长要注意调控整个活动的节奏,围绕主题展开讨论,不偏题、离题。经过激烈的辩解、讨论后,组长要善于归纳总结,把教师中的零星观点汇总、整理成本次活动的讨论成果,并提出1—2个思考题,让教师回去作进一步的思索。
(3)活动之后有思考:进行教研反思,积极采取措施做好反思后的具体落实、跟进。
4、认真负责地组织好教师开展教研活动、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做好实践活动小结。
5、每周认真负责查阅教师的计划制定,给予适当指导。
6、定期召开教研组长会议,交流教研组工作,分析教研现状,解决教研存在问题。
2、教师教研工作制度
1、完成每学期的工作安排,态度认真。
2、参加教研活动时,做到人到、心到、口到,积极发言并作好认真的准备。
3、在每次教研活动中要做到:
(1)活动之前有准备:知道教研活动的内容,并根据内容寻找相关的理论文章、阅读书籍,预先有准备,做到有话可说。
(2)活动之中有主题:教师可以从不同的角度阐述自己的看法,形成争论、辩解的氛围,做到有话善于说。
4、能按要求定期完成案例,对不符合要求的必须重新进行制定;并定时张贴每位教师案例,有教师参与对案例做出评议打分。
3、会议制度
1、每月1次月工作总结会议、1次核心组会议、两周1次大教研活动、小教研活动、教研组长会议。
2、参加会议不迟到、中途不擅自离开,会议中不接听手机;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请假。
4、教师学习制度
1、组织全园教师定期学习教育理论、政策、法规等。
2、自学学习内容,在小教研中展开有主题有中心的交流,做好记录。
3、写出专题总结或经验论文等,在园内进行交流、评比。
5、教师备课制度
1、根据幼儿园备课计划的不断完善和调整,以及组长针对教师备课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教师在不说明情况之下,必须按照教研组长的要求重新将计划做出修改和完善并上传,备课计划必须在教研组长通过之后方可以进行实施。
2、教师在认真完成备课内容后、周五之前将周计划、日备课计划上传教研组长。
3、观察与反思与月计划每月月底前完成一起上传教研组长。
6、教学实践与观摩制度
1、教师必须根据幼儿园园本研究的工作开展教研活动,同时明确教研实践活动是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的途径,必须做到人人参与人人实践。
2、在开展二课三反思活动、实践活动之前每位教师都需做好讨论的准备,以及实践活动之后必须做出评析、反思;对观摩的活动进行评析、反馈。
3、教师实践活动是教师业务考核内容之一以备存档。
7、园本培训制度
1、有针对性的对教师进行业务培训和学习,并邀请专家前来指导;教师必须认真参加教育学院和园安排的外出业务学习和技能学习任务。
2、接受培训的教师根据需要定时定期的进行展示汇报培训结果,并保证展示汇报质量。
3、作为园内的骨干教师、教研组长、积极分子要主动接受和参加园内组织的各项培训工作,并在与姐妹园开展结对的活动中,认真完成园内所需的对外实践展示和实践交流活动。
8、园本研究奖惩制度
1、鼓励教师进行本科学历的自我培训学习,凡在现任园长任职期间,完成本科学业的教师,可报销学费:全额1/3。
2、在区级、市级、国家级刊物上发表交流的经验论文、教学活动设计、教育教学案例的,给予1篇10分奖励,以此类推。
3、园内大活动:实行自行申报和级组推荐相结合的方法实行,计划实施的加5分,由园内推出计划实施的再加5分。
4、大教研实践活动:主动代表级组加10分、级组推荐加5分。
5、教学评比活动:级组推荐园内评比加10分;园内推荐支部评比加15分;园内推荐区里评比加20分。获得名次: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50元;三等奖100元。
6、接受园级对外展示工作、汇报工作、交流工作按照工作量、强度、性质加5分、10分、15分、20分。
9、教研档案管理制度
1、园内所有活动包括资料:活动计划、照片、活动记录、活动反馈。
2、学期结束,各部门及时整理资料归档,遗漏的及时补足,并交由专人负责。
3、凡归档资料,无特殊原因不得外借;需要外借的,必须经由园领导同意,出写借条:说明原因、归还时间。
10、教师工作考核、考评制度
1、严格执行考核分配方案,教师可对本人当月考核提出疑惑问题,园长给予解释与解答。
2、实行一年一考、一人一考制度,考核不得与其他教学活动合并进行,每位教师必须对考核教师做出事实评析、公正打分。教师在考核中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必须经过考评小组的商议讨论,给予答复。
3、年终考评由月考评、业务考评、年终考核三者综合而得。
4、教师对管理、教学、制度有意见或建议,可向本级组、本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提出上传至园长,经园民管会讨论,给予答复。
1、教师电子备课室全天向全校教职工开放;
2、教师进入电子备课室必须换鞋套;
3、不得私自携带外来磁盘、优盘、光盘进入计算机房,如必定要使用自己盘片时,必须先由管理员进行检查之后才可以使用;
4、教师电子备课室的资料(包括软件及工具书),可用于教师备课时查阅,凡属机房内部资料,一律不得外借;
5、在教师电子备课室上机时应保持安静,不得喧哗,不得聊天谈话以至影响其他老师上机;
6、教师上机时,应保持室内环境整洁,不得乱扔纸屑等杂物,不得随地吐痰以影响环境。计算机房内严禁抽烟;
7、教师电子备课室仅作教师备课、制作课件及学习之用,不得做玩游戏或上网聊天等与学习无关之事、
8、教师上机之后,应主动填写好该机的上机登记册,填写好日期、姓名、使用时间以及使用状况
9、教师若要使用教师电子备课室内的扫描仪、打印机、刻录机,必须先填写申请单,并由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由管理人员操作;
10、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计算机软、硬件设置、ip地址、计算机名、工作组,如有违反,将取消上机资格并作适当的罚款处理;
11、任何人不得私自安装各类软件,如有需要,由机房管理员经审查允许后代为安装;
12、使用教师电子备课室,应该注意用电安全,使用完毕后应正常关闭系统及计算机,并切断电源
13、未经许可,学生不得擅入教师电子备课室。
一.工资制度
1.每月以15节为标准,初中、小学每节按18元计算,高中按20元计算。
2.按月发工资,满一月推后10日发工资,并扣除初中、小学老师30元,高中老师50元作为保证金。
二.奖励制度
1重担奖:每月以15节为标准,15—20节,多一节加10元;21节以上,多一节加8元。
2.加班奖:因临时原因需加班的,加一班按正常课时费的一半算,初中、小学老师9元,高中10元
3.进步奖:班级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者,每门奖励20元。
三.惩罚制度
1.迟到早退5分钟者,不签到者,给予口头批评,月内累计出现2次者,罚8元,连续出现3次者,按旷课一节课算。
2.迟到早退20分钟者,给予严重警告,发现一次扣10元,月内累计出现2次者,罚18元,连续出现2次者,按旷课2节计算,属于严重教学事故。
3.旷课一节,工资加薪扣除,扣完为止。旷课连续2天者,工资扣除50%,造成重大教学事故的,辞退,工资扣50%。
4.每位老师须有自己的教案,给学生安排作业和课堂笔记,随时抽查,发现一次不合格者,扣除工资的20%。
5.例会无故缺勤者,一次扣除8元,两次扣15元,予以严重警告处分,迟到者一次扣5元,两次扣12元。
6.发现一次,扣除工资5元。
7.辅导课按节计算,给予补贴,每节10元。
8.拒补服从调派者,根据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9.无故补参加培训者,没有工作总结者,按旷课算。
10.一学期未满者,按零工资算。
11.辞职须在2周前打报告,私自离职按零工资算。
12.原则上鼓励学生上辅导班,严禁老师在外单独辅导,若有例外由学校派遣专门老师进行辅导。
1、由我校根据生源情况和教师需求数量,公布招聘信息及其条件。
2、个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申请书、简历各一份。
3、资格审核:需带身份证或学生证及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主要审核身体状况、以往学习成绩和在校具体表现等情况,经审查合格填写《晨光家教辅导学校教师招聘报名表》。
4、面试
(1)自我介绍:包括个人信条等。
(2)讲课30分钟:内容为预带科目教材内容,面试方式为班级授课制。
(3)面试时有3-5名评委,根据应聘者言谈举止及具体表现,给出综合成绩并提出意见。
5、上报招聘名单,并在面试后3日内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通知应聘者面试结果。在同一职位参加面试的应聘者中,按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聘。签订《兼职协议书》
6、办理入编手续
注 应聘条件:
1、性格开朗,责任心强。
2、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能力。
3、五官端正、普通话标准、板书整洁大方。
4、在其所在班级综合考评前十名。
5、学生会和班委会成员优先。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效益,规范教学行为,根据《z港市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要求》和本校强力打造“和美大课堂”的要求,教务处特制定以下集体备课活动制度。
一、集体备课督察部门:
校长室、督导室、教务处、各年级主任。
二、集体备课人员:
集体备课由各年级学科备课长主持,参加教学的教师全部参加(包括领导)。
三、集体备课内容:
集体备课要讲究实效性,不能只有形式,没有内容;不能只是简单地过一下知识点,而应在教学目标的确定、重难点的突破、六环节的设计以及如何培养学生能力上下功夫四、集体备课要求
1、总体要求:
坚持“四定”: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定主备人。
坚持推行“听课---评课---再上课”的教学模式,认真开好备课组示范课,及时反馈、及时讨论、及时整合,取人之长,补已之短。每位备课组成员要在集体备课的基础上,听主备人示范课的基础上、在集体评课的基础上,在结合自己的个性特点及班级学情的基础上,然后再进行个性化的复备,形成自己的、具有特色的个案。
2、对备课长的要求:
1)各备课长根据教研室提供的教学进度表在每学期开学之前制定出全面系统、内容详尽、切实可行的集体备课计划,并上交教务处备案。
2)备课长要认真负责,维持秩序,控制节奏,充分调动备课组成员的积极性,毫无保留地提出自己对备课内容的理解,做好集体备课记录。
3)备课长在集体备课前要检查本组教师二次备课情况。
4)备课长在集体备课结束时要提出本节知识具体要讲到什么深度,对不同班级提出不同的、分层次的、有可操作性的教学要求和教学方案。
3、对主备人的要求:
1)主备人要在前一天集体备课结束时将第二天集体备课时用的教案和学案打印好发到本组教师手中;主备人在选择例题时要力求典型,巩固案上的检测题要精选,要分必做题和选做题、题量要适中、要符合学生实际、要考查当堂知识点。
2)主备人要针对教学设计内容说明设计的依据、意图和思路,重点阐明教学过程和教学方法,备课组成员要围绕教学目标重难点、教学环节预设、学生的能力发展、教法学法等进行深入探讨,充分发表见解,优化教学设计,最终形成科学、实用、操作性较强的导学案。
4、对备课组成员的要求:
1)全体成员要严肃对待,守时尽责,集体备课期间不得做与之无关的事,如打电话、玩手机、听音乐、闲谈等。
2)每位备课组成员都要在集体备课活动前做好个人初备工作,各位教师在熟悉教材的基础上,结合本班学情进行二次备课,在打印教案上进行修改和补充,补充教材的处理方法和教学方法,重难点的突破方法,例题讲解思路等,以备在第二天集体备课时发言。
3)每位教师在教案上自己补充部分要有自己的特色,自己的想法,可以包含知识内容的拓展与延伸,重难点的突破方法,例题的一题多变等。
5、对教学案的要求:
1)教学案不能一味地求同,还要存异,即“因材施教,分层教学”,每位教师都要在集体备课的前提下根据自己学生的具体特点设计出符合本班学情的教学案。要在自己的教案上用红笔留下痕迹,作为三次备课。
2)文化班、艺体班的教学存在很大的差异性,我们的教学目标要能让学生接受,要能够充分调动大多数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不能让他们产生厌学情绪。
6、对年级组的要求:
各年级组要认真落实制度,分管领导要深入各备课组,学校将定期对各备课组集体备课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价,评价结果将记入年级组的考核、备课组的考核、教师个人的考核。
四、集体备课程序
第一步:备课长检查本组教师的二次备课情况,并作好记录。
第二步:主备人针对教学设计内容说明设计的依据、意图和思路,阐明教学目标重难点、重点阐明教学过程和教学方法。
第三步:备课组成员围绕教学目标重难点、六环节、学生的能力发展、教法、学法等进行深入探讨,充分发表见解,优化教学设计。
第四步:由备课长提出具体要求,最终形成科学、实用、操作性较强的学案。
第五步:讨论本节知识点中难以解决的问题。
第六步:当天主备人公布第二天开课班级和节次,第二天主备人分发第二天集体备课的材料。
五、集体备课时间安排
语数外安排3次:周一下午第3节课、周三下午第4节课、周四下午第4节课。
理化生政史地安排2次:周一下午第4节课、周三下午第3节课。
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加强学校管理和教育工作者的组织纪律性,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重新拟定以下教师请假暂行条例,望各位教师遵照执行。以往所发的文件与此有抵触的,以此文为准。
一、事假:
1、教师事假原则上每学期最多四天,全年八天,如遇特殊情况,确实要超假者,由单位核实后,教师应办理好请假手续,并自聘好代课教师(规定的假期代课教师由本人自行调整后,将调课单附请假条后交校长审批,超过规定假期的代课金由个人自负,学校安排代课教师,代课费每节10元),所有假期均应报批后方可执行。
2、教师凡未按请假报批程序办理好请假手续而离开工作岗位,或请假到期未办理续假而超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病假:
1、教师因病不能出勤的,可以请病假,病假3天以上7天以内的应由公立医院出具病假证明,课程与代课金个人自己负责(特殊重病住院除外)。变相请病假,如经查实按旷工处理,并责令作书面检查。7天以上不足一个月的,由医院证明,一个月以上的由县级医院证明。到教育局办理请假手续,学校负责安排代课与支付代课金。
2、教师病假期间的生活待遇按国发[1981]52号文件规定执行,并酌情扣发工资与奖励性绩效工资。
3、经查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4、长期病假康复后要求工作的,应由医院出具健康证明。
5、休息治疗病假,代课金由本人负责。
6、不论事假、病假、法定假者必须按报批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各类请假由本人填写好请假审批表,单位领导签署具体意见后,报有关部门审批,审批表一式三份)。
三、旷课:
教师连续旷工7—14天,全年累计旷工15天,当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连续旷工15天,全年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学校辞退,连续旷工超过30天,全年累计超过90天的,学校必须上报自动离职手续。
四、其他法定假期规定:
1、教职工的探亲假应安排在寒暑假期间探亲,其他时间不予安排,若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探亲的,由教育局领导审批。
教职工除寒暑假之外,请探亲假的,只发给本人的基本工资。
2、产假:
(1)、怀孕4个月以内流产者假期15—30天;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或引产者,假期42天。
(2)、没有晚婚晚育正常分娩者,假期90天;有办理结婚证和生育服务证,晚育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产假135—180天,夫妻为双职工的,男方可享受一周的'照顾假。
(3)、晚育剖宫产,假期105天;
以上三种类型基本工资、各类补贴全额发给,计划外怀孕流产者,不享受工资及福利待遇。
(4)、怀孕期间的女教职工,确有困难的,经县级医院证明确有疾病可按有关规定批假15—30天;生育假满后确有困难的,可请哺乳假,按请假审批权限报批。
(5)、产假期满,因病不能工作的,经市级医院证明后报批请假,其继续休息期间的待遇,按病假规定执行。
(6)、女教职工在领取生育告知书后,怀孕期间经市级医院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最长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并按病假处理。
3、婚假:
教师双方均属晚婚的,可享受15天婚假,未达晚婚不给假。属于特批的享受3天婚假,代课自找,学校支付代课金。
4、丧假:
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经批准可视情况给予1—3天的丧假。
五、审批权限:
1、一般教职工请假五天以内的,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批;累计请假在六天以上的,报教育局审批。
2、病假。有门诊病历、疾病证明手续,请假六天以上累计一个月以内(包括一个月),由教育局值班领导审批,一个月以上,三个以内的(包括三个月),由教育局人事科受理,提交局务会议研究审批,并公示结果。连续请假三个月以上的,由教育局受理后统一报县人事局审批。有住院手续请假六天以上三个月以内(包括三个月),由教育局审批,超过三个月,由教育局受理后,统一报县人事局审批。原则上请病假在一个月以上的,必须出具本市市级医院疾病证明。
3、事假。年累计请事假六天以上一个月以内(包括一个月),由教育局值班领导审批,超过一个月,由教育局受理后,统一报县人事局审批。
4、不论是病假、事假、法定假、都要按程序由学校负责办理请假报批手续。经审批后生效。
5、各类请假由本人填写请假审批表,单位领导审批前,应具体了解请假人的实际情况后,签署是否准假意见,并明确注明请假起始的时间,报有关部门审批,审批表一式三份,审批机关、所在单位和个人各留存一份。
6、请病假应使用公立医院的疾病证明,请病假期限超过一周的,原则上应使用公立县级医院的疾病证明;请病假期限超过一个月的,所在单位应派专人探视,并提供由校领导及探视人签字的探视证明、探视情况公示表。
7、教师外出,提供外地医院疾病证明,邮寄回来由他人代请病假的,所在单位应及时了解情况,避免教职工出现计划外生育、务工等情况,请假时,需提供详细的医疗记录(包括病历、发票、疾病证明)。
8、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在离岗三天之内,先口头向单位领导请假并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
9、凡请假在一个月以上的已婚女教职工,在办理请假手续前必须提供查孕证明。
10、请假期满要续假的,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11、假毕应由学校负责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说明:
1、以上计算请假时间,不扣除节假日。
2、本规定与上级文件有冲突的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一、办公纪律
1、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如遇特殊情况需短时间离开岗位,应向组室负责人请假。
2、文明办公,保持办公室内安静,提高工作效率;忌做有害他人工作的事情;构建和谐的办公环境。
3、保持办公室卫生整洁,办公用品、各种用具应陈放整齐有序。
4、按时认真地做好本组室及走廊的卫生值日工作。
5、准时参加校、组室临时性会议,升旗仪式等,且严格遵守会场纪律。
6、教师子女原则上不擅进办公室,以免影响教师办公。
7、最后离开办公室者要关闭门窗、切断电器电源。
二、电脑管理使用
1、办公电脑为学校所有,电脑使用人为唯一保管责任人,如因使用不当、子女随意操作等造成电脑损坏,由保管责任人负全部责任。
2、不准私自拆卸电脑,调换配件;电脑使用中出现非人为的硬件故障需要维修,请与相关电脑教师联系。
3、办公电脑应正确使用,倍加爱护,做到人走关机,断电过夜,节约用电,延长电脑使用寿命。
4、严禁在上班时间利用电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等,各组室负责人有权利和义务督管本室人员。
5、教师应把电脑作为教学的工具,如制作课件、运用多媒体教学、查阅资料等;并通过网络拓宽专业知识提高教学能力。
4、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1、负责学校除教育教学、总务工作之外的日常行政工作,协调各处室围绕学校中心开展工作。
2、负责接待上级领导,处理来。
3、负责上传下达,承担上下级和学校各部门的信息联络工作,并把行政信息及时传达到各个处室。
4、制定整理学校有关管理制度,草拟学校学期、学年工作计划和总结。
5、负责有关会议的组织和准备,并作好会议记录。
6、掌握学校全体教职员工的相关情况及数字,准确填写各种表格。
7、其它临时交办的工作。
5、最新学校教师备课制度
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职责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重新修订本制度。
一、考勤资料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职责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我,自学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
2、教学人员必须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的其它活动者,视为旷课。
3、实行坐班制,上班不得外出办私事,如有特殊情景,没课需要上班中途外出可向校长请假,批准后方要离开,校长必须让办公室作好记录
二、考核办法
学校实行领导制度。值日领导必须坚持早、午按时到校,检查学校纪律、卫生、安全、并按考勤资料对教师的上班情景检查登记,每日将签到表审阅签字后交办公主任,按月汇总公布,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并兑现考勤量化奖金。
三、考勤制度
(一)学校签到签退制度
1、上午:教师于7:40到8:10必须签到。晨读由语数教师自行安排,(周一升旗时全体教师必须到场参加);签退时间需在11:30分后。午时全体教师于1:40到2:10之间签到,签退时间需在4:20分以后。
2、卫生值日教师必须于上课前做好相应的卫生。
3、教师工作例会为周一午时放学后进行,临时会议另行通知,每缺一场积金扣除5元。
(二)请假
1、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校长签字后方可离校,请假期间的工作自行安排。请假期间所耽误的课时在假后务必补上,病假的工作由教导主任工排。
2、教师病假3天以上者,必须持医院证明和本人请假条,向校长请假(请假时由学校遵照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请假手续)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不能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电话请假等。
4、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的其它活动旷课节次按实数计算。
5、凡经学校参加的函授、自学考试、教研等业务进修,离岗时必须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所担负的工作由教导处安排,回校后交相应笔记或材料,方可报账。
6、婚、丧、产等假按教育局规定执行,但必须履行请
假手续,超假都按旷工或事假论处,经批准的产假、婚假、丧假,请假期间工作由教导处安排。
7、有到校未签到或未签退者视为迟到或早退。
四、奖惩规定
1、学校每人每一天拿出4元作为考勤量化积金(即一场一元,全学期约400元),迟到为半场、请假为半场、早退为缺勤。
2、由学校大型活动不得请假。
3、因旷课、擅离岗位、空班造成的事故,一切职责由旷课或擅离岗位、空班者自负,并追究相应职责。每空一节课从考勤积金中扣除50元。
4、值日教师不负责职责,欺上瞒下的,今年不能参加评优评先。
5、考勤每月一总结,期末兑现。
6、本项纳入教师综合量化,并作为评优晋级的主要依据。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师资管理,及时发现人才,培养人才,不断收集、积累教师业务资料,便于教师教科研水平的考核,充分发挥业务档案在对教师进行考核、晋升、奖惩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二)教师业务档案主要收集和记载教师在教学、科研活动中形成的主要成果材料(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教学水平、教学效果、科研论文、专著、译著、教材等以及对这些材料的历史评价、专家的学术鉴定材料、图片等)。
(三)对教师业务档案的认真收集、整理是加强教学、科研管理的重要措施之一,因此,各系(院、部)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
二、业务档案收集
(一)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各系(院、部)应建立健全业务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制度,材料要全面、完整、准确,各系(院、部)的业务档案由教务员或指定有关人员负责管理。
(二)通过各种渠道收集教师在任课、进修、观摩教学、改革教学方法、教学研究成果、学术活动、外语状况、学术水平鉴定及出席有关会议重要记录等材料。
(三)对归档材料要验证真伪和完整与否,要求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书写字迹工整,不得用铅笔、圆珠笔、红色笔填写。
三、业务档案材料的管理
(一)对材料收集整理是档案管理的基础工作,是征集材料向档案转化的重要步骤。业务档案材料的范围主要有:
1.教学活动:包括任课、进修、观摩、改革教学方法、更新教材、改进实验方法、设备、措施等。
2.学术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应邀讲学,国内讲学或学术交流,学术任职等。
3.科研活动:包括科研论文、著作、科研成果的登记;项目的立项运作及完成情况。
4.外语状况:包括译著、译文、文摘及业余外语进修班结业水平登记。
5.业务上的工作奖励、鉴定、评语等据实记载。
(二)对档案材料的整理工作要求及时准确,利于考核、考查材料的准确程度及学术价值。
(三)业务档案的使用,要确定阅档人员范围,建立业务档案传阅制度。
四、业务档案管理体制
(一)由教务处主管,每学期初由各系(院、部)及教务处整理上学期的档案材料,及时归档。
(二)教务处要经常检查各系(院、部)业务档案的形成、整理、归档及使用等工作情况,以便发现并解决问题。
五、附则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一、预防烫伤
1.暖水瓶、开水壶、热饭、菜、汤要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禁止热源进班。
2、幼儿进餐、饮水或喂药时,温度要适宜,手摸杯子不烫手为宜。
3.冬季取暖期间,保证取暖器的安全。
二、预防外伤
1.清除园内房屋、场地、玩教具的不安全因素。拐角、器械边角要圆滑,墙面要软处理。大型玩具每一天检查一次,发现隐患立即停止使用,及时修复。
2.教师组织户外活动要随时观察每个孩子。活动范围不要太分散,要在教师的视线内,避免过于疲劳或保护不到所造成意外事故的发生。小班户外活动时间或地点要与中大幼儿班分开。
3.幼儿使用的设备要稳固。桌椅板凳没有毛刺,饮水桶、毛巾架等要固定好。
4.剪子、刀子、针等锐利物品要放在成人专用材料柜内(储藏室、幼儿摸不到的地方)。
5.透过游戏形式,经常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逐渐使他们过渡到自我保护阶段。
三、严防异物入耳、鼻、气管等处
1.给幼儿投入的玩具要较大,防止误把玩具当食物吃进肚子或含在口中。
2.户外活动时注意幼儿是否捡了石子、小棍等物品,如发现要及时清除,防止幼儿把异物塞进鼻、耳中。
3.如发生异物进入耳、鼻、气管事故,教师不要随意采取措施,弄清状况后,再进行排除。如老师解决不了,应及时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抢救,并立即通知家长。
4.每一天晨午检时要询问孩子是否带有异物,必要时应由教师集中保管。
5.幼儿要在情绪稳定愉快的状态下安静进食或吃水果,防止食品误入气管。
6..推荐家长不要给孩子携带各种饰物。
四、预防中毒
1、儿童活动室内不准存放有毒物品,如消毒液、洗涤剂禁止存放在教室及活动室内,要放在幼儿摸不到的专用物品柜内。
2.培养幼儿不把物品放在嘴里,防止塑料或其它材料的玩具或物品造成中毒事故。
3.所有药品务必妥善保管。每个孩子带的药要写上幼儿姓名和服用剂量。服用前,保育员要仔细核对,防止误服、错服。
4.做好服喂药交接记录工作。如幼儿有异常状况和服药反应要有明确记载,及时采取措施。
五、防止触电
1.录音机、电视、影碟机放在幼儿够不到的地方。
2.电源插座(尤其接线板)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
3.经常检查电器是否贴合安全要求。
六、防止走失
1.建立接送制度。接送孩子时家长要与教师见面,把孩子送到教师手里。固定接送人员,家长如遇特殊状况需委托他人接送孩子时应与班上老师提前联系或书面委托。
2.门卫要坚守岗位,发现没有家长带领的孩子,不得出幼儿园大门。
3.户外活动回班及交接班时,教师要及时清点人数。
一、班主任工作职责
1、班主任办理学员报到手续,向学员介绍学校概况。
2、做好学员的入学教育工作,组织学员学习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教育和督促学员遵纪守法、举止文明。
3、发放教材,排好座位,编制花名册并安排好每天值日。
4、每天检查学员出勤情况,如有缺席,及时与学员单位取得联系,搞清原因,同时检查学员着装仪表情况是否符合学校要求。
5、教育学生爱护学校的财产,节约水电,经常检查班级公务状况,发现损坏及时调查和处理。
7、督促学员遵守有关学校管理制度,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对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及时报校领导。经常巡视,发现违纪行为及时制止。
8、善于发现班级中的先进事迹,及时进行表扬,对不良现象及时批评教育。
9、放学后,检查班级卫生情况以及门窗、电器设备是否关好。
10、及时反映学员队学校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并结合具体情况提出有关建议和解决措施。
11、负责学员考试的安排工作,安排考场。教育学员端正考风,严肃考纪。
12、整理培训档案,交档案管理人员存档。
二、教师职责
1、按指定的教学计划,认真备好课,规范教学行为,组织好课堂纪律。
2、按章行事,加强组织纪律观念,维护和保证教学制度权威性和严肃性。
3、任课教师要按照学校排定的课程安排表按时间到指定教室上课,不得随意停课。
4、关心和爱护学员,尊重学员人格。
5、教师讲课理论联系实际,更新观念,注重培训效果,激发学员的学习积极性。
6、教师上课应口述和手写并重,板书整齐,使学员能做好笔记。
7、教任课教师认真回答学员提出的问题。
8、遵守学校的教学管理制度。
三、实训指导教师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认真执行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编写好学期授课计划,努力完成教学任务。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缺课、不随意调课、坚持上下课制度、不无故提前下课。
3、认真备课,写好教案,做好课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4、上好实训课,按时达到实训场地,按要求做好演示、指导的准备工作。认真做好入门教育、巡回指导、结束指导三个环节的教学工作,填好教学日志。
5、加强学生实训管理,严禁学生在实训场地嬉闹或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6、负责考核学生平时、期中、期末及毕业实习成绩,并认真记载及时报送教学科。
7、不断采用先进技术和操作方法,提高学生的操作技能和实习产品质量。
8、严格要求学生认真执行安全文明生产规定及操作规程,教育学生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共财产,节约材料。对违章、违纪作业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
9、加强自身政治、业务学习,努力提高生产业务水平和教学水平,关心学生,注意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10、积极参加学校及本科室开展的教学教研活动,完成学校和科室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备课制度
1、认真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的要求进行备课。
2、认真钻研教材,掌握系统知识,针对培训对象做到备课有明确的教学目的,有步骤,有重点。
3、备课尽量做到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增强学员操作能力。
4、在教师独立钻研教材的基础上,有计划地组织必要的集体备课,以完成各知识的衔接,坚决杜绝无教案授课。
6、积极推广多媒体教学。广泛收集多媒体教学素材,掌握多媒体课件的制作方法,做好电子教案制作工作。
五、上课制度
1、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按规定进度授课,不缺课,不随意按课。
2、上课要讲清基本概念,注意知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完整性,做到层次清楚,深入浅出,便于学员理解和记忆。
3、贯彻精讲多练的原则,重视案例分析,使学员通过分析案例的办法,提高实际操作能力。
4、上课必须有教案,不上无准备之课。
5、课堂教学必须预防缺漏,当堂巩固,注重板书,让学员做好记录,便复习与考试。
6、做好学员的上课考勤工作。
7、正确操作多媒体教学设备,爱护好教学仪器设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深入推进“人才强校”主战略,增强教职工“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开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新局面,服务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和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形成持续激发人才内生发展动力和创新活力的制度环境,激励广大教职工为学校早日建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奋斗目标做出贡献,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全校教职工应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交大精神,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坚守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学术品格和优良师风,努力做到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
第三条 学校对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与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集体或个人,依据本办法给予奖励。
第四条 教职工奖励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坚持及时奖励与定期奖励相结合,按照奖励规定的条件、种类、标准、权限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 奖励的条件和种类
第五条 教职工集体或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积极承担人才培养任务,在教书育人、思想政治工作中起到表率作用或做出重要贡献的;
(二)努力开展科研工作,在服务国家重大需求或引领世界学术前沿方面取得重大突破的;
(三)在文化传承创新、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为国家和学校赢得荣誉的;
(四)为学校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与支撑,取得突出成效的;
(五)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贡献,应该予以奖励的。
第六条 学校对教职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等,对做出重大贡献的教职工予以重奖。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上级部门及社会团体设奖,相关部门按奖项要求推荐上报。
第七条 校级奖励项目包括以下四类:
(一)教书育人奖。主要面向工作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一线的教学科研并重、教学为主、专职教学、思政等教师,表彰师德高尚、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乐教爱教、深受广大学生爱戴、在推动人才培养“教育增值”工作中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的优秀教师。
(二)科研成果奖。主要面向教学科研并重、科研为主、专职科研等团队及个人,表彰其在学术研究、服务国家重大需求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
(三)管理服务奖。主要面向全校管理、服务、支撑、教辅等岗位教职工,表彰其立足本职岗位,在服务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
(四)其他专项类奖。面向在其他领域起到表率作用或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如“优秀共产党员”、“三八红旗手”等奖项。
第八条 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提名奖五个等第。
第三章 奖励的实施和评选
第九条 学校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校级奖励体系建设,统筹校级奖励的立项、评审、颁奖等环节,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具体实施,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参与奖励的设立和评选等工作。
第十条 由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牵头,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和教学发展中心等参与,制定“教书育人奖”评选实施办法;由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文科建设处牵头制定“科研成果奖”评选实施办法;由人力资源处牵头制定“管理服务奖”评选实施办法;由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授权的相关部门负责其他专项类奖的评选实施办法。
第十一条 评选实施办法经过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审定通过后正式生效,并根据评选办法设置财务专项经费。评选程序由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 学校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立其他校级奖项。因工作需要确实需要新设校级奖项的,相关部门可参照本办法精神,提出奖励方式建议及方案,经过学校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审批通过后实施。
第十三条 校级奖励的评选,一般由奖励实施部门依照评奖办法发起,尊重二级单位的推荐意见。按照各奖项实施办法的程序和标准(条件)进行推荐、申报、评选或认定;由牵头部门将各奖项的初步名单提交学校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初审,上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将拟获奖人选在全校范围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形成最终获奖名单。
第十四条 对获得校级奖励的教职工集体或个人,在教师节大会宣布奖励决定,予以表彰。表彰形式应当隆重、节俭,积极倡导教书育人、科研创新、爱岗敬业、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按规定程序撤销奖励:
(一)弄虚作假或违反奖励程序,骗取奖励的;
(二)获奖集体或获奖个人的核心成员有违道德品质或学术不端行为的;
(三)有法律、法规规定或其它应当撤销奖励的情形的。
第四章 奖励的应用
第十六条 要发挥奖励政策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注重奖励结果的反馈和应用,奖励结果将作为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职级晋升、长聘体系与荣誉体系评聘、个人职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条件和依据。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体在校工作的教职工(含医学院)。
第十八条 各院(系)设立的院(系)奖励或新增的专项奖,应符合本办法精神。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__年教代会联席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学校授权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解释。
一、升旗制度。每周一每个教职员工必须衣着整齐,佩带工作卡参加升旗仪式,缺席扣1分,迟到扣0.5分,不佩带工作卡扣0.1分。
二、会议制度。每周一升旗完毕后召开全体教职员工会议,必要的会议再通知,所有的会议要求全体教职员工参加,缺席扣1分迟到扣0.5分。
三、请假制度。①请假必须写请假条;②请假的老师必须和科任调好课,然后再请假领导,请假1天的要和常务副校长及值日领导请假;请假2天以上要经校长批准,再和常务副校长及值日领导请假;③公假、红、白事(医院证明为据)由学校安排;④请假不按要求的当无故旷课论处。
四、保安工作制度。①保安人员不管是早上下午晚上必须提前半个小时到学校,缓迟半个小时离开学校,维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②保安人员必须在上午下午晚上放学前10分钟打开大门等待,护送学生离开学校;③发现学生吵闹围观保安人员及时赶到制止。以上几项工作失误一次,扣1分。
五、班主任制度。①班主任必须管好本班学生的纪律卫生公共财
物等,每周纪律较差的班级各扣班主任1分(以值日领导记录为依据)。②班里的桌凳门窗实行班主任问责制,即由班主任全面负责,谁损坏谁赔,找不到赔偿者就由班主任从班会费或工资里赔偿。
六、领导值日制度。①值日领导必须早上到晚上一直跟班检查,检查学生的出勤(早读、上午、下午、晚修各一次)、各班的清洁区及班上卫生情况、课堂纪律等,如实地做好记录,记录不认真、不务实者扣该领导1分。②值日领导除上课检查巡视外,要在办公室里值日处理当天来访接待突发等事件,下班后才能离开办公室,如有事必须找其他领导代替,失误一次扣1分。
七、教师为人师表,教师的一言一行必须起表率作用,起形象能反映一个教师的自身修养,上课时间到街上喝茶打麻将,有群众反映的,影响较坏的,每人一次扣5分。搞派对闹分裂相骂打架影响工作,损坏教师形象的,每人一次扣5分。
八、上班时间不佩带工作卡扣0.5分,衣冠不整穿拖鞋进教室扣0.5分。
九、早读上课晚修旷课一节扣1分,迟到早退扣0.5分。(注:上课5分钟后进教室为迟到论取,下课前5分钟离开教室当早退论取,上课10分钟还未进教室当旷课论处。)
十、教研活动,不参加者扣1分,迟到早退扣0.5分。
十一、备课不按教学进度备课,缺一节扣1分,以检查时的教学进度往上累算。
十二、作业批改不依教学进度,检查时发现缺一课扣1分,依此
累算,单元试卷测试每次要批改并发回到学生手中,不改一次扣1分。 十三、为学校做教研活动公开课,奖2分,为全镇做教研活动公开课,奖3分。
十四、论文案例教学设计在县级邗物发表及获奖者,奖3分。在省级邗物发表级获奖者,奖10分。
十五、每个教师以100分为分底,年终累计积分前五名者给予奖励,倒数后五名者为淘汰者或预备对象。
1、各科教师要认真学习新课标,认真钻研教参、教材并在全面了解学生知识水平和接受能力差异的情况下进行备课。
2、要通读全册教材,要明确每节(或每单元)教材在全部教学内容中的地位、作用及相互联系,掌握其重难点,进行课前备课和单元备课。
3、各课做到“四备”: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备教具。结合学生实际,确定学科教学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硬度与价值观等方面能达到的基本要求。
4、年级组坚持教研,做到集体教和独立备课相结合。
5、备课力求体现新的教学思想和现代化的教学手段,板书设计要具有科学性、整体性和条理性,编写教案注重实用性、实效性。
6、教案要有一定数量的札记篇数,且要保证札记质量。
7、各科教师课前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不备课不准上课,坚持超周备课和复备课。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稳定,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公假
1、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培训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
2、教师外出参加晋升学历的函授学习,出具有效证明文件并完备履行请假手续的,亦确认为公假。
3、公假期间教师原定薪酬标准不变。
二、事假、病假
1.教师因事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在一星期以内的,由本人写假条经校长批准。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时,可不予准假或暂缓准假或缩短假程。请假超一星期的由校长批准,再回教育局审批。
2.教职工因病请假,3天以内具假条由校长批准,3天以上必须出具医院证明,具请假条报请校长批准。
3.事假、病假天数的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4.正常事假、病假教师每天扣40元(或每节课10元),全部补给代课教师。
5.教师事假、病假期间不享受30%的绩效考核工资。
三、法定假
婚假、产假、丧假等法定假按上级规定执行。
四、工伤假
1.教师的工伤假应出具医院证明和经有权部门鉴定的《工伤报告书》。休假天数依据核实后的医院证明而定,其医疗或修养期间的固定工资照发,但应扣除保险给付。
2.教师因工负伤,治疗到伤愈或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时应做出医疗终结结论。根据伤残程度,由医院出具证明,经有权部门确认,区分不同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五、请假管理
1.请假流程
①具备请假条;③提供有关证明材料;④按规定批准权限办理批准手续;⑤批准后的请假条送行政办公室存档。
2.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未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向学校校长报告,并于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教师请假按月统计,每月公布教师请假情况。
4.教师不办理请假手续或超假不办理续假手续而擅自不到校的的视为旷工;特殊情况下应先电话请假并于返校后一天内补办书面请假手续。
5.旷课一节扣30元,旷课一天扣90元。
6.公假、行政管理人员的请假,一律由校长审批。
7.教师的病、事假,作为考勤内容,纳入教师的综合考核。
为了认真落实上级对食堂管理的要求精神,把学校食堂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将学校工作落到实处,加大对学校食堂监管力度,确保全校教师就餐安全,学校工资的流畅,建立一下制度。
一.建立组织机构
学校食堂监管领导小组
组长:成员:
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二、建立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一)
1、严格按时上下班。
2、上班时间必须穿好工作服,戴好口罩和工作帽。
3、在师生就餐时间不得就餐,必须在师生离开食堂后再
统一在食堂内就餐。
4、严禁从食堂带离任何物品。
5、如需住在学校住宿的由学校统一安排,宿舍内严禁留宿他人。(尤其是本校学生)
6、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服从安排,和谐相处。
7、所有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不得在校外兼职。
8、要把食品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按照规定操作,如有违反安全要求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律追究法律责任。
9、厨房的安全和日常工作统一由厨师负责,储藏室由专人负责,另外再设一个大组长,三个小组长分别管理;大组长管理日常工作(所有的关门关灯、工作安排、协调人际关系),小组长分别负责一楼、二楼、小学。
10、每周由大组长组织会议一次(总结上周工作和安排下周工作),每周跑步两次由厨师负责。
11、严格请假制度。
12、各项工作都由专人负责(留洋、卫生等),各自一定坚守自己的工作。
13、食堂职工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合同要求。凡是有违反以者,每人每次扣罚一百元。有连续两次违反者作为自动解聘。
(二)学校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从事食品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并取得健康证者方可上岗,工作时要佩戴或随身携带健康证。
2、本制度执行责任人每年组织本单位食品操作人员进健康检查,并掌握结果。
3、本制度执行责任人要定期检查从业人员持证情况,如有关部门检查时,发现无证上岗人员,除追究无证上岗人员责任外,还要追究本制度执行责任人责任。
(三)学校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1、建立健全食堂卫生清扫制度,坚持环境卫生清洁制度;
2、主管领导定期检查(每周二到三次);
3、食堂负责人(学校后勤处)自查;
4、卫生领导组成员抽查(不定期);
5、按标准严要求,不留死角;
6、查出问题,立即解决。
(四)学校食堂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教师餐厅卫生清扫制度,坚持清洁制度不放松,并定期检查;
2、餐厅设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消灭“四害”;
3、餐厅地面保持清洁(无水、无油迹、无尘土、无垃圾);
4、餐厅服务人员要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工作时间不得吸烟;
5、餐厅服务人员出外办事前,必须脱下工作服,帽等,回来后用流水洗手;
6、餐厅服务人员上岗必须佩戴有效的健康证。
(五)学校防投毒措施
1、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执行校门出入登记制度;
2、严把采购、储存、加工、供应等各项环节的安全关;
3、烹饪原料专人专管,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入内。
4、厨房内除本单位工作人员外,任何人不能随便进入,工作人员离开时要锁门;
5、定期对教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增强教职工防投毒意识;
6、各环节由专人负责,学校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预防投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纠正,出现安全事故要追究具体管理人及主管人员责任。
(六)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学校食堂的`卫生管理人员应经常参加食品卫生知识及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掌握与食品卫生关的法律法规和卫生常识,并能对本单位的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教育和培训;
2、卫生管理人员要定期组织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做到从掌握应应会的食品卫生知识,按要求操作,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七)餐具,用餐清洗消毒制度
1、使用后的餐具必须在指定的餐具洗涤槽内将食物残渣和油污洗涤干净,将餐具置于另一餐具洗涤槽内用洗涤剂冲洗干净;
2、确认餐具已洗净后,将餐具置于待消毒的餐具存放架上;
3、将待消毒后的餐具置于餐具消毒设施中消毒;
4、将消毒后的餐具置于餐具保洁柜中待用;
5、厨房内待使用的餐具及供客人使用的餐具必须使用餐具保洁柜中已消毒的餐具,否则不得使用;
6、厨房内使用的食品容器、用具必须在指定的容器涮槽内洗刷,洗刷后置于指定的消毒器内进行消毒(或以75%的酒精擦拭消毒);
(八)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进入烹调间的人员必须携带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2、进入烹调间的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帽;
3、所有使用的容器、用具必须洗净、消毒。
4、食品加工前应检查是否有感官异常;
5、进入烹调间的食品必须洗净,盛装食品的容器必须放在指定台案上,不得放置地面;
6、炸制食品的食用油不得反复使用二次以上;
7、各岗位工作时必须随时清扫地面、案台;
8、废弃物应置于污物桶内并将污物桶加盖;
9、无防蝇窗纱的窗户不得打开;
10、个人物品不得带入烹调间;
11、负责人定期检查各岗位人员操作情况。
三、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
利用板报、班会等形式向学生宣传食品卫生小常识,提高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增长学生安全防范能力。营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氛围,最大限度防止食品中毒事件发生。
四、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及时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保障本校生的身体健康,特制定学校食物中毒预案。
当共同就餐人员在就餐后的一段时间内同时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时,应怀疑食毒。此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向学校食物中毒领导小组长报告,组长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区教育局、食药监管部门报告,并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即到岗,安全事故紧急预案马上启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16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14号)等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结合我院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兼职教师的聘任原则
1、有利于促进专业建设发展的原则;
2、有利于教师双师素质提高的原则;
3、教科研任务目的明确的原则;
4、谁聘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
二、兼职教师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年龄一般在60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
2、专业课兼职教师要求来自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熟悉工作过程,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动手操作能力,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3、实训实习指导教师要求中级以上职称,或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具有独特专长的技术专家、技术能手、能工巧匠和技术骨干;
4、技术专家应在教学或科研、生产第一线工作,掌握本专业领域先进知识和技术,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在专业领域有一定的知名度,能指导专业团队在专业教学、基地建设、生产实践和科研等领域创新性开展工作。
三、兼职教师的权利义务
(一)兼职教师的权利
1、具有获得基本教学资源的权力。如教学所需要的教学资料和必备教学用品;
2、具有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的权利。如使用学院公共教学资源、现代化教学资源库等;
3、具有获得报酬的权利。根据兼职教师在学院工作性质、特点,给予一定的报酬。
(二)兼职教师的义务
1、遵守学院的教学管理规定和教学纪律,维护学院的声誉和利益;
2、按照学院对教学工作的统一要求和标准,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所承担的教学工作任务;
3、接受所聘系(院)的组织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参加系(院)教学工作会议和教科研活动;
4、提交教学活动中系(院)需要的各种资料。
四、兼职教师的组织管理
1、系(院)根据专业发展需要,制定本系(院)的兼职教师聘任计划;
2、系(院)负责对拟聘任兼职教师的资格审查。拟聘任兼职教师填写《兼职教师登记表》,并连同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等材料复印件交系(院)审查。经审查认为需要试讲的,由聘用系(院)组织试讲;
3、教务科研处对兼职教师资格进行审核,报分管院长审批后聘用。聘用系(院)按规定程序与应聘者签订相关协议(协议内容可根据工作具体情况拟定);
4、兼职教师的日常管理由聘任的系(院)负责,纳入学院教学质量评价监控体系,接受院、系(院)、学生的教学监控、评价、考核;
5、每学期末根据教学质量考核,评定出a、b、c、d等级,教学质量评价为d等的,不能胜任工作任务或工作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终止聘任,解除聘任协议。
五、兼职教师的计酬标准。
1、兼职教师聘任的计酬标准由聘任的系(院)根据专业性质、特点等自行确定;
2、学院对系(院)聘任的兼职教师,按照职业能力课程(不含顶岗实习、毕业设计)及职业拓展课程15元/课时、人文素养课10元/课时的标准给予补贴,超过部分由所在系(院)负担;
3、原则上人文素养课程不聘用兼职教师;
4、参加专业建设、课程开发、基地建设,指导学生顶岗实习、毕业设计或在校外实训基地指导学生实训的兼职教师,计酬标准由系(院)确定,相关费用由系(院)承担。
六、由教务科研处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一、请假类型
1、事假学校实行五天工作制,并给予教师每周一晌自由支配时间,教师应尽量把个人事情安排在工作时间之外,确因具体事情调整不开的,可请事假,小学教师请假制度。
2、病假一般性疾病不予准假,确因身体不适需住院或在家治疗的,凭区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可请病假。
3、婚假教师初婚的凭婚姻登记证明可请婚假,期限不超过一周;再婚的凭相关证明请假,期限不超过两天,管理制度《小学教师请假制度》。
4、产假教师计划内生育的可请产假,期限按上级文件执行;计划外生育的原则上不予准假。
5、引流产及绝育手术假教师引流产或做绝育手术的可请此假,期限最多不超过一周。
6、陪护假教师直系亲属因病住院的可请陪护假,请假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
7、丧假教师直系亲属因病或其他原因故去的,可请丧假,请假期限为三天。周年时准假一天,三年时准假两天。
8、房屋修建假教师因居住需要而修建房屋的可请此假,期限不超过一周。
9、其他假除以上原因,教师需要请假的(如自学考试、职称晋升等),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假期。
二、请假手续
10、教师请假需办理书面手续,填写“姜楼小学教师请假单”。
11、请假不超过三天的.,本人自行调好课,事后补上;请假超过三天的,由教务处协调安排其他教师上课。
12、请假不超过一天的,由教务处批准;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含三天)的,由校长批准;请假三天以上一月以内的由中心校批准;请假一月以上的由中心校报教育局批准。
13、教师请假期满要向准假部门办理销假手续;请假期满需要继续请假的要办理续假手续。
三、请假要求
14、教师请假理由要真实充分,准假部门负责人要合理使用准假权限,不准越权准假。
15、学校校长请假三天以上的要报中心校批准,并安排学校部门负责人代为处理学校工作;学校部门负责人请假要报校长批准。
16、教师不办理请假手续或超假不办理续假手续而擅自不到校的的视为旷工;特殊情况下应先电话请假并于返校后一天内补办书面请假手续。
17、制度未尽事项视具体情况参照本制度执行;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校委会。
18、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教师请假制度
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加强学校管理和教育工作者的组织纪律性,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重新拟定以下教师请假暂行条例,望各位教师遵照执行。
一、事假:
1、教师事假原则上每学期最多三天,全年六天。教师请假天数在规定期限内,绩效考核只扣除奖励分,超过规定天数,按绩效考核办法扣分,并与绩效考核挂钩。
2、教师请假要书面履行请假手续,校长签字后,交教导处记录并安排教师顶课等有关事宜。
3、教师凡未按请假报批程序办理好请假手续而离开工作岗位,或请假到期未办理续假而超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病假:
1、教师因病不能出勤的,可以请病假,病假3天以上7天以内的应由主管医生出具病假证明。变相请病假,经查实按旷工处理,并责令作书面检查。7天以上不足一个月的,由医院证明,一个月以上的由县级医院证明。到教育局办理请假手续,学校负责安排代课等事宜。
2、教师病假期间的生活待遇按国发[1981]52号文件规定执行,并酌情扣发工资与奖励性绩效工资。
3、经查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4、长期病假康复后要求工作的,应由医院出具健康证明。
三、旷课:
教师连续旷工7—14天,全年累计旷工15天,当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连续旷工15天,全年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学校辞退,连续旷工超过30天,全年累计超过90天的,学校必须上报自动离职手续。
四、其他法定假期规定:
教职工的探亲假应安排在寒暑假期间,其他时间不予安排,若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探亲的,由教育局领导审批。
1、法定假期。婚、丧、产假在法定时间以内的假期,国家规定的'工资奖金照发。学校内部的考核奖不享受,超过法定时间的,按事假处理。哺乳假人员,在假期内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50%计发。
2、事假。一月中累计超过5个工作日不足10个工作日的,当月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的,当月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70%计发。
3、病假。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绩效工资照发;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70%计发。
五、审批权限:
1、一般教职工请假五天以内的,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批;累计请假在六天以上的,报教育局审批。
2、病假。有门诊病历、疾病证明手续,请假六天以上累计一个月以上(包括一个月),由教育局受理。
3、事假。年累计请事假六天以上一个月以内(包括一个月),由教育局审批,超过一个月,由教育局受理后,统一报县人事局审批。
4、不论是病假、事假、法定假、都要按程序由学校负责办理请假报批手续,经审批后生效。
5、请病假应使用公立医院的疾病证明,请病假期限超过一周的,原则上应使用公立县级医院的疾病证明;请病假期限超过一个月的,所在单位应派专人探视,并提供由校领导及探视人签字的探视证明、探视情况公示表。
6、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在离岗三天之内,先口头向单位领导请假并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
7、请假期满要续假的,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8、请假完毕应由学校负责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六、关于教师迟到、早退和中途离校的规定
1、迟到。晚于规定时间5分钟的计迟到一次。
2、因特殊情况,必须中途离校或早退的,一小时内,不记请假或矿工,超过一小时的必须请假,同时在离校前到教导处、值周组、门卫上做好记录,记录清原因、离校时间和返校时间,否则按旷工论处。
3、学校行政对教师中途离校和早退作不定期的抽查,凡中途离校和早退者经查实按旷工记载,纳入年终考核。
4、星期天下午门卫人员、班主任必须在学生进校时间前到校,例会请假的按半天请假时间计算。
说明:
1、以上计算请假时间,不扣除节假日。
2、本规定与上级文件有冲突的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为了加强教师考勤管理,确保教学工作时间,完成好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管理水平,根据学校实际及参照有关规定,制定学校考勤工作制度如下:
1、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签到、不迟到、不早退,做到有事请假。值日值班教师要提前到校,清理好办公室卫生,为教师营造一个良好的办公环境。
2、上班时间:7:25分(星期一7:10)每天7:30以前为请假截止时间,未请假的教师一律按旷工处理。迟到教师也要及时签到,9:30或2:30分后到校者按事假半天处理,下班时间必须及时签退。
3、病假、事假、旷工、迟到、早退、扣款标准:病事假每天扣款20.00元,并扣考勤量化分2分;旷工每天扣款50元,并扣考勤量化分5分;迟到、早退每次扣款3.00元扣考勤量化分0.3分。签到后请病、事假没有完成当日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教师其签到无效,按病、事假处理。教师不得提前签到签退(指的是下一次的签到签退),一经发现给予10.00元处罚并扣考勤量化分1分(陪同上级领导检查工作除外),教师出现重大疾病特殊处理,教师上班其间禁止饮酒面对学生,禁止带孩子进入班级,禁止接打手机(一律关机上课),一经发现每次给予50.00元的`处罚,并扣除量化分5分。
4、教师要按时签到签退,每天上下班签到签退时间要及时,禁止教师找他人代签到或签退,若教师代签,给予代签人50元的处罚,并扣其考勤量化分5分;签到完毕后应立即回到自己的工作岗位,禁止教师在签到场所内久坐闲谈影响他人办公。
5、教师请事假要求:病事假必须经校长批假,并填写请假条,校长不在由副校长批假,准假后领取假条跟中小学分管领导说明,同时将请假条交主管考勤领导处并签字;假满时需到主管考勤领导处报到,如需要继续请假要提前续假,否则,超假天数按旷工处理。长期病假(一周以上)必须持有真实可靠的县医院以上的医疗诊断证明,否则弄虚作假的教师一经查出按旷工处理。值班教师必须自行安排好请假期间的值班工作。
6、代课教师咋完成自己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学校支付给代课教师每节3.00元的代课费,教导处每天做好缺勤人员的代课工作和统计工作,每月报校长室、财会室各一份。
7、教师婚假一周,产假按法定正常婚龄三个月(小产一周),婚假、产假期间含节假日、休息日,婚、产假教师要按时请假,学校批准后方可休假。公伤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教师子女结婚准假三天且不扣款,教师丧假五天,不扣款,但必须是教师夫妇的双方父母;外地教师的丧假根据里程决定天数,其他直系亲属三天,产假、婚假、丧假含节假日,但不算满勤。
9、教师父母生日、搬迁准假一天,不扣款及考核分,但不算满勤。
10、给孩子送奶的女教师要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按固定时间送,上下午各一次,要严格遵守学校考勤制度,往返限时40分钟,不得去而不回影响工作,否则一经查出按早退等要求处理。
11、教师每月给三次交费时间(电话费、电费、闭路费),时间不超过30分钟,接送孩子上下学的教师给20分钟的时间(指幼儿园学生),必须及时签到签退。每超过一次扣款3.00元,扣量化分0.3分。外地教师每月给一次提前1小时回家的机会,但必须完成当天的工作任务。需通勤教师,冬季给每天提前30分钟回家的机会(但必须说明),不算满勤。
12、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学校实施上班时间内查岗制度,教师要高度树立学校形象,工作时间内不得随意外出校园。如若有事外出必须向学校领导请假,到教导处填写“教师工作时间内流动情况记录表”,写清外出的原因、离校时间和返回学校的时间,限时30分钟。对外出不请假者、超时者、不在工作岗位和下班时仍不返校者一经查出每次给予10.00元的处罚并扣考勤量化分1分。主管考勤领导要做好临时假的记录工作。
13、教师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影视教育、集体活动等要及时出勤,缺席每次扣1分。领导及教师外出参观、学习、考试、开会等,要按领导所批假或派出天数内及时返校,不按时返校者,按所超假天数予以旷工论处,学校不予以报销旅差费。
14、全学年病事假或其他假累计超过30天(含30天)以上者,不能作为本年度的评优晋级对象,年度事业单位考核只能作为合格或基本合格处理;全学年无故旷工累计超过5天以上者视为本年度考核不合格对象,不能增调薪级工资,严重予以解聘。
15、一学期内,无病事假,无早退、无迟到的教师视为本学期满勤,奖励该教师50元,奖励量化分值5分。领导、教师超勤奖每天20.00元,考核量化加2分。
16、主管考勤的领导要及时作好每月的教师考勤统计工作,一式两份报校长室审核,财会室存档。
17、本考勤制度设满分100分,用100分减去所有扣分即为教师本学期考勤得分。其结果将运用到年末教师评价考核中。
18、本考勤制度,经全体教职工大会通过,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校委会研究决定,有与国家规定之处,以国家规定为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学校在新的起点上攀登新的高峰,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发展动力和创新活力,增强全校教职工的荣誉感、责任感,规范教职工的行为,维护学校利益和声誉,促进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为学校深化内涵建设创造有利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上海交通大学章程》以及国务院的有关规定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校教职工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交大使命,忠诚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团结协作、诚实守信、锐意进取,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切实做好本职工作,为实现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奋斗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第三条 对教职工的奖惩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奖励上,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在惩戒上,坚持教育和惩戒相结合,以教育为主。
第二章 奖励
第四条 对于有下列表现的教职工应当给予奖励:
(一) 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于职守,爱岗敬业,遵守纪律,办事公道,积极承担教学、科研及其它任务,能够起模范作用,表现突出的;
(二) 在各项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或为学校节约资源、促进学校发展并取得显著成效的;
(三) 在培养人才、创造传播先进文化、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国家赢得荣誉的;
(四) 有效防止、消除事故,使国家和公共利益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
(五) 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贡献,应该予以奖励的。
第五条 学校对教职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嘉奖,授予荣誉称号。
第六条 设立学校级奖励项目应由拟设奖部门按规定程序立项,报学校人事工作小组审定批准。
第七条 教职工的奖励一般可结合学年或年终考核进行。对于事迹特别突出的,也可随时给予奖励。
第八条 奖励程序:一般由各部门或群众推荐,报设奖部门按评奖条例审批。拟授予荣誉称号的人选须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审批通过,由设奖部门在适当范围内公布,奖励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受奖励者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设奖部门按规定程序撤销奖励:
(一) 弄虚作假,或隐瞒事实,骗取奖励的;
(二) 违反奖励申请和审批程序的;
(三) 有法律、法规规定或其它应当撤销奖励的情形的。
第三章 惩戒
第十条 学校对教职工的惩戒分为:通报批评和处分。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其中,警告、记过、记大过的时限分别为6个月、12个月、24个月。造成经济损失的,在给予处分的同时还应当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十一条 学校教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通报批评或处分:
(一)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的;
(二) 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给学校、教职工、学生的利益造成损失的;
(三) 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给学校的利益造成损害的;
(四) 发生重大事故、灾情,不按规定报告、不采取措施处置或者处置不力的;
(五) 泄露国家或者工作秘密的;
(六) 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国家和单位利益的活动,或者兼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禁止兼任的职务的;
(七) 同时与其它单位建立人事关系,或者与其它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对完成岗位职责任务造成影响,本单位提出改正,拒不改正的;
(八) 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九) 违反财经纪律,贪污、浪费国家资财的;
(十) 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十一) 违反职业道德或者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十二) 有违反纪律的其它行为的。
第十二条 有第十一条所列情形的,应当根据其性质,情节轻重,危害大小,区别情况作出处理:
(一) 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对错误有深刻认识且悔改表现较好的,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二) 情节较轻,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后果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
(三) 情节较重,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后果较严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
(四) 情节严重,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后果严重,不适合继续担任现任工作或职务的,给予降级(降职)或撤职处分;
(五) 对于严重违纪违规,屡教不改或无悔改表现,不适合继续留用的,给予开除处分。
(六) 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判处刑罚的教职工,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三条 受警告、记过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在高于现聘等级的岗位;受记大过处分期间,视情况降低一至两个岗位等级聘用;受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四条 处分期满,由处分决定部门解除处分,对没有改正错误的不予解除处分。解除记大过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聘用岗位和受处分前的工资待遇。
第十五条 在受处分期间有特殊贡献的,可提前解除处分。
第十六条 处分的程序
(一) 对于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教职工,所在部门应本着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在作出追究纪律责任和给予处分决定之前,对教职工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全面及时地调查,并听取包括当事人在内的各相关方面的事实陈述、理由和意见,在查明事情真相后,按违纪违规的性质和情节轻重,并根据本人的认识程度,在三个月内提出书面处理建议,报学校纪委、监察处或人事处。
(二) 担任行政职务的由纪委或监察处,其他教职工由学校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在听取工会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初步处理方案。记大过及以下处分由校人事工作小组审批,报校长办公会议备案;降级(降职)﹑撤职、开除处分的,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
(三) 给予开除处分的,必须通知工会。
(四) 学校的书面处理决定应由相关部门送达受处分人本人,同时存入其档案。因开除解除聘用合同的教职工,其档案按规定转出学校。
(五) 受处分的教职工对所受处分不服的,可在接到处分决定后一个月内以书面方式向校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诉,校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收到申诉后,应当及时研究,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对答复结果仍不满意的,可根据相关规定直接向上级机关申诉。在申诉期间,处分决定不停止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校教职工。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学校授权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__年3月13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生效后,以往文件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一、如无特殊情况(恶劣天气、考试周等),一、二年级学生应按要求自觉进行早操锻炼。
二、出操时间:
每周一、周三、周五早6:30—7:00为大一学生出早操时间;每周二、周四早6:30—7:00为大二学生出早操时间。
三、出操形式:
由各系负责组织,以班级为单位采取灵活的锻炼形式,如跑步、做广播操、打军体拳或其他各类健身活动。具体项目由各系自定。
四、考勤办法
1、每天6:30,各班负责人将本班出操人数报本系学生会值班人员,各系学生会报学校值班人员。
2、由学工部、体育部、系学生工作办、国旗队等部门成员组成检查组,对各系各班进行抽查,同时到宿舍检查内务及旷操人员。
3、学生早操时不得托人或代人虚报出勤,一经发现通报批评。
4、学工部负责每周通报出操结果。
五、请假办法
1、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早操时,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因急病或紧急事故来不及事先请假的,应在当天内补办请假手续,病假必须有医院证明。
2、学生如遇特殊情况请假,需经本班辅导员批准,出示假条并签字。凡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者,一律按旷操处理。
3、参加学校运动队训练的同学,由体育部出具证明报学工部,可免于出操。
六、奖惩办法
1、每个学生早操的出勤情况,应作为该生本学年各类评优、评奖内容之一。
2、学生早操旷操1次学期体育课成绩扣2分,旷操5次及以上者学期体育课成绩最高为50分。
3、每学期对旷操5次及以上者,根据旷操次数的`多少以及其检查的态度,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4、各系早操组织情况及出勤率应作为评选“群体工作先进集体”的条件之一。
1、外聘兼职教师由教务处负责管理。办理聘任手续。教务处与被聘教师签订聘用合同,发放聘书。由教务处安排教学任务,提出教学要求,并参与对外聘兼职教师的考核。
2、根据培训主题确定聘期,一般分为一学期、一年和二年。
3、外聘兼职教师要经常听取教务主任反馈的学员意见。
4、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教学态度和教学效果差,学员满意率低于90%的',经警告仍达不到要求者,学校有权提前解聘。
一、目的:
根据我校教职工人数多的特点,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不仅增强教师出勤透明度与公信度,而且使工作能达到步调一致,更好地发挥分级管理的作用,让全体教师在办公时间内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提高业务水平,形成良好的教风,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坐班要求:
1、在上午早操和下午第一节上课前,教师提前10分钟到校;值日行政及教师到校主持值勤工作时间:早上7:30、下午1:40;早早读及午读有任务的教师必须按规定到班。
2、上班时间空堂教师原则上在办公室办公(备课、改作业、业务学习等),不回宿舍办公。如有事外出1一2节时间的,要向本级部级长请假,如半天的要向教导主任请假,如1天的要向校长请假。若在上班时间内无请假擅自离开学校的,作为旷工处理。
3、在上班时间不从事另一行业,搞额外收入,不玩牌、下棋、看电视等娱乐活动,养成良好的个人素质,维护集体的形象,增强集体的凝聚力。
4、上课期间教师要养成守时、惜时的良好习惯,做到每节课提前2分钟到班、不早退、不拖堂。
5、教师有责任维护学校财产的全安及学生的人身安全,如因个人的失误,导致财产及学生人身安全受到损害,学校有权追究其责任。
三、考勤规定:
1、教师必须依时上课,无故迟到3分钟上课的扣全勤奖10元(特殊情况除外)
2、无故缺课一节扣全勤奖30元,并提出批评。
3、教师必须依时上班,无故迟到10分钟以上的扣全勤奖20元,40分钟扣60元;无故缺勤一天扣全勤奖120元,并向校长作书面检讨。
4、事假:有事请假必须经领导审批同意,并由教导处主任(或级长)按排好代课;除突发事故外,不能突然请假,事假原则每次请假不超7天,如有特殊性情况请假超7天的需向教办领导申请;半个月以上(含半个月)须市教育局同意请假,期末奖金只按实际上班时间计算效益。事假教师每天扣50元,职工每天扣20元。
5、婚假7天,丧假(直系亲属)4天,以上休假作有薪假期并可享受全勤奖;女教师产假公办(合同教师)90天(剖腹产再加15天),男教师看护期(已领独生证)为10天,产假休假作有薪假期,但没有全勤奖,超出规定时间则按事假处理。另外,产假原则不能以请假形式提早休假,特殊情况研究决定。
6、病假:病假要有医生证明,要经领导批准,病假每天扣全勤奖10元(直到扣完本月全勤奖为止)。病假半个月要向教办请假,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须向市教育局提出请假,同意后按市规定执行工资待遇(公办按市规定发放、合同教师只发20xx元/月,职工只发1100元),期末奖金按实际上班时间算效益(特殊情况经学校班子研究决定)。
7、凡参加学历提高学习的教师必须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情况下允许请事假,每学期累计不超过3天,只按事假的方法扣除当月的全勤奖,不扣除全学期的全勤奖,但超出的按事假制度执行。
8、所有集体学习,包括教师大会、科组活动、值日工作、升旗(做操、大课间)、开学、散学典礼活动、家长会等,无故缺勤一次扣30元(原则先了解事由,视情况而定) ,每月由级组长和教导主任做好登记。
9、对认真落实计生工作的女教师或怀孕流产女教师实行从优,上环的有3天休假,计划内人流的有14天休假,计划外人流的有3天休假,在休息期间不超出规定天数的照发全勤奖,如超出规定天数(经医生证明及校计生部门核实)按病假制度执行,否则按事假制度执行。每两年一次的教师外出参观学习因计生(含哺乳期、怀孕期)或因学历进修而不能参加活动的可发放学习费的60%,否则取消学习费。
10、全勤奖每月奖60元,全期累计事假、病假不超过2天 另奖励200元,(半天或以上要累计)。
11、教师一般代课每节10元,按教导处要求上课的每节20元,周末因学校工作需要安排加班的每天补助50元;寒、暑假值班每天50元(初一至初三双计);节日值班每天100元。
以上经费来源每学期的绩效奖及福利费。
本规定经学校领导集体讨论,再经级科组长扩大会及公告全校教职工讨论,经工会小组讨论修定,两周内没有异议交校行政班子审定后通告执行。解释与裁决权属学校政行。
一、 上课期间,教职工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如早自习上课铃响1分钟后不到学校视为迟到,5分钟不到校为缺席;上课铃响,教师提前作好准备,马上进入教室上课,上课一分钟未进教室视为迟到,三分钟不进教室为缺席。(一次缺席,绩效工资中扣除30元,一次迟到绩效工资中扣除10元。)
二、 教师在课堂上应充分利用40分钟时间,不离岗,不提前下课,若离岗两分钟或是提前一分钟下课视为早退。(一次早退,绩效工资中扣除15元。)坚决禁止任何人在上课期间无故退堂缺课或不上课而造成的群众不满者,如有违犯者在全区教师大会上作出书面说明,同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三、 课堂教学要按计划进行,备课认真,按教学计划进行授课,学校将对任课教师的授课情况随时进行抽查,采取听不打招呼课的方式进行,一经发现不备课或备课不认真无教案或导学案上课,照本宣科3次者 ,计入教学事故之中,视本学年年终考核不合格。
四、 学生作业要及时批改,严格按照学区20xx年9月11日全乡教师大会上对于作业的要求批改,并且批改要规范,教师一律用红笔认真批改,不得敷衍塞责。学区对作业的批改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或是抽查,若发现不按要求批改者,一次扣除绩效工资10元,甚至不批改作业者或更为严重者作书面说明同时加大处罚力度。
五、 对学校全体会议或是安排的临时性活动,要认真对待,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拖。若拒不参与者,视为缺席一次扣年终考核一分。
六、 教职工上班时间有事或有病要请假,请假必须凭假条,3天以内本学校校长请,一周内有学区请,超过一周者由学区报上级部门批准,不然以矿工论处;坚决禁止教职工在上班期间上网聊天、看视频或不健康视频,更不允许喝酒打牌或高声喧哗,不允许女教师织十字绣或其他私活;不允许在上班期间在被窝里睡觉。
七、 教职工要积极参加学校或是教研组长组织的各种活动,若拒不参与者以缺席论处,并由教研组长记录在案,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八、考风建设 在监测中如发现考场作弊或批阅试卷上做手脚者一次给当事人处罚400元,当事人所在校长处罚200元,当事人所在教导主任处罚100元。在批阅试卷中如有失误者,小的失误三处以内口头批评,并责令及时矫正,超过三处按以此为基点处罚10元;如有大的失误责令及时矫正并使其程度而定加大处罚力度。
九、巩辍保学 流失一人给相关当事人处罚50元。
十、教职工严格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服从学校合理的安排,干好自己的分内工作,值好周、护送好路队、组织好学区或学校安排的各项活动,坚持24小时值班并做好记录。如有闪失者按日工资的两倍处罚。
1、全校教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学校下发的作息时间表,实行签到制度,任何人不准代签。早上、中午提前5分钟到校。自觉做到按时上下班、上下课(包括候课)、开会和学习等,不准迟到早退。否则,按教师考核细则扣分。
2、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有事外出必须履行登记手续。请小假的时间累计计算,每超过2小时按半天事假处理;请小时假累计8小时按事假1天处理。漏岗4次为旷勤一天;签到后离校教师按漏岗处理,
3、教职工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婚伤假、计生产假等还需出具有关单位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公伤假、出差时间按出勤计算。
4、学校考勤人员必须按规定如实填写考勤月报表,于次月第一天上午交学校考勤员。学校考勤人员汇总后按规定上报,并做好学校的存档工作。
5、学校将不定时进行抽查,对抽查时既不在岗,也没有办理相关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专兼职结合的教师队伍建设,构建“双师型”素质教学团队,规范兼职教师的管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任职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具有与承担课程相关的专业技术职务。
3、具有良好的教学能力和相关实践经历,熟悉所担任的课程内容,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
二、工作基本要求
1、积极学习教学理论,按照教学要求及时调整教学思路。能够遵守学校的教学纪律,服从教学安排,忠实履行教学职责,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任务。
2、注重研究教学方法,讲究教学效果,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运用各种教学方法和手段使学生学有成效。
3、主动加强师生沟通,平等对待每个学生,保证教育的公正性。
4、保证日常教学各环节(包括备课、授课、辅导、学生成绩评价等)到位,并保证总体教学效果。
5、及时向教研组反馈教学情况。
三、兼职教师管理
1、兼职教师要按教学要求认真填写教学计划和进度表,并于开学第一周交教务处。
2、兼职教师要认真编写教案,教务处不定期抽查教案,不定期听课。
3、兼职教师要按课程表上课,不旷课、不迟到、不早退。迟到一次教务处提出批评,迟到两次教务处扣除一课时的课时费,迟到三次将对外聘教师予以解聘。
4、兼职教师不得私自调课,确有事需要请假者,需提前一天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教务处主任审批后方可生效。
5、兼职教师应认真组织教学,教书育人,不得在课堂上讲与教学无关的内容,上课要布置适量的作业,根据教学实际情况对作业要进行全部批改和部分批改。
6、兼职教师上课应认真考勤,学生有违纪现象要提出批评。
7、教学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与教务处反映,并尽快处理解决,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8、学期结束时,兼职教师应按要求完成命题、批改试卷、登分、填写试卷分析等工作。
9、兼职教师如发生教学事故,将视情况扣发当月课酬直至解聘。
10、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一、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以《规程》和《纲要》为依据,研究制订好各类教育教学计划。
二、认真学习教育理论,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吸收新的知识,指导教育教学。
三、深入钻研教材,结合本班幼儿年龄特点和实际发展水平备好课,突出重点,突破难点。
四、按时按要求制订好系列计划,如:学期计划、月计划、周计划、日计划等,每周写一篇以上的观察记录和案例反思。每周星期五上午准时将下周计划和笔记交分管领导审阅。
五、备课时间除做案头工作外,还必须制作教育活动所需的各种教具、学具,准备提供各种玩具、材料。
六、坚持集体备课与个人备课相结合。教师每天上午8:10准时到备课室备课,下午夏季14:00;冬季13:40准时到备课室备课,不得迟到。
七、备课时不得外出或闲谈,不做与备课无关的事情。如有事需向园领导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离开。
八、鼓励改革、创新,每学期进行一次评比,对设计新颖、富有创造性的计划、笔记、教案、教育活动设计、案例反思等予以奖励。
九、组织相互听课、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每学期组织相互听课不少于20次,并认真做好记录和评议工作。
十、园长每学期必须有针对性地下班听课20次以上,教学主任下班听课40—64次以上,做好听课记录,及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提出建议。
一、目前情况分析:
我校现有专任教师59人,x市级骨干教师5人,x市级骨干教师6人。就目前来看,我校骨干教师梯度需进一步加强,校骨干教师、省骨干教师队伍需建立;名优教师方面,学科带头人需进一步培养。
二、成立名教师工作小组:
组长:杨育忠
组员:张文哲、黄化金、张天文、刘华荣、何江南、蔡崇明
黄才松、李运雄、张常握、吴业志
三、目标:
1、在20xx至20xx建立校级骨干教师9—10名。
2、争取一名省骨干教师(x市学科带头人)接受培训或提名。
3、市、县骨干教师进一步增加,从而使梯度更加合理。
4、尽力培养县级学科带头人1―2人。
四、措施:
1、创设条件,开展校内二级培训,将骨干教师在外学习的经验、知识辐射给本校其他教职工。
2、学校加强对名教师的管理,为他们建立专门的档案,反映他们的学习情况、教研情况,在校内专题培训的情况,定期考核优秀的,作为更高级别骨干教师评选储备人选。
3、学校实施名教师结对子工程,一名x市级骨干教师培养一名x市级骨干教师,一名x市级骨干教师培养一名学校年轻教师。努力发挥名教师的辐射带动作用,通过互相听课、评课,在教育教学研究、班级管理、教育学生等方面深入的去研究、切磋,使培养教师迅速成长,同时对效果明显的给予表彰。
4、学校对名教师的培训提供时间、调课的方便,保证名教师能够放心的参与培训学习,学校为各级名教师培养对象创造各种学习、进修、研究和实践的条件,为其成长搭建平台。
5、在20xx——20xx学年度第一学期的第十三周举行名教师教学示范周活动。
6、结合学校的教研组校级课题,充分发挥名教师的教育科研的能力,主要负责学校校级课题的研究与实践,并制定评价机制,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7、营造书香校园的学习氛围,借助学校图书馆和教师书吧,鼓励名教师阅读教育名著,提升自身综合素质,撰写读书心得体会。
8、要求每一位名教师要积极撰写教育随笔或教学论文,每一学年要至少完成1篇x市级及以上教学论文的汇编。
幼儿园应以适合幼儿身心发展的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幼儿园教师的备课不应只备教学教案,而要备一日的各项活动。
一、根据幼儿教育大纲与幼儿园各科教学计划,结合本班幼儿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
二、认真钻研教材,根据教材内容,精心设计活动程序,做到动静交替、室内外活动交替,使体智德美诸方面的教育相互渗透,有机结合。
三、根据教材内容,认真做好活动准备,制作出直观的便于操作的教具。
四、教学活动面向全体,注重个别差异,增强教育的针对性。能根据幼儿的兴趣和偶发事件及时调整活动方案。
五、教师须提前一周备好教育活动设计方案,书写要做到规范工整,内容详细,有效果记录及分析。随时接受教务处的审查。
六、实行集体备课,共同分析教材重难点、相互交流教学经验,不许迟到、早退。
一、教师备课是上课的先导,上课是备课的实施。要向课堂45分钟要质量,首先要向备课要质量,要把45分钟一堂课的最佳教案设计勾划出来,远不是用等量的45分钟备课时间所能解决的。新老教师都一定要先备课,后上课。不备课就去上课是教师的失职。
二、要积极参加备课组活动。教师备课前首先要吃透教材,钻研教学大纲和参考资料,同时要回顾前一堂课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和学生对新知识的接受程度,做到既备课又备人。
三、要认真按课时撰写教案。教案大体可分课题、课型、目的、过程、实验和作业五部分。课题,是一堂课的主题,教师在备课时要突出主题。课型,分新授课、实习课、练习课、实验课、考试等,是教师讲授一堂课所采用的上课形式。目的,是要求学生对一堂课必须掌握的重点。
四、备课时要对45分钟的时间作周密合理的安排,使一堂课既紧凑、又可行,要动静搭配,引人入胜地组织几个高潮,一堂课大体可分为:
①简要复习前次课的内容;
②提出新的问题,指示课题;
③引进概念;
④提出公式;
⑤解决问题;
⑥练习巩固;
⑦小结重点;
⑧布置作业。
教学过程要合理安排、搭配得体。
五、教师要把备教学内容放在备课首位。它是向45分钟要质量的主要部分。教师对课本或选用的例题要多方推敲,胸有成竹。文科要详细占有材料,理科要一题多解,选取最佳方案。要充分考虑授课每一过程中学生可能出现的疑问及如何深入浅出地解答;讲授新课时如何穿插复习旧课,要求学生当堂回答或板演问题,教师在备课中要认真做一遍,以便提高课堂45分钟的效益。
六、教无定法,教有方法。老师在备教材、备学生的同时,还要注意备方法:是用启发式还是边讲边练讨论式、问答式,是演示实验还是分组实验。作业时间,让学生看书,让学生板演,都要在备课时精心设计、反复推敲,从而避免课堂上的随意性和盲目性。
七、为了不断提高备课质量,教师平时要大量占有资料,多看有关学科相应的资料,并做好资料卡的记载,从丰富的资料中提炼精华,为备课所用。
八、每学期以教研组为单位检查交流评比备课笔记一次。每次公开课送教务处归档。对收集资料或备课认真的老师要给予奖励,并把备课情况记入教师教学质量评估业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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