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管理员日期:2024-05-08人气:11
健康管理服务合同范文(通用32篇)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健康管理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享有的权力和义务
第一条:甲方应在入会之初缴纳1年的健康管理服务费。健康管理卡使用期为1年,甲方可在健康管理卡到期前办理续费手续。
第二条:甲方享有乙方承诺的各种服务的权利。
第三条:甲方有保护个人隐私的权利,对某些涉及隐私的内容,可要求乙方不录入健康档案。
第四条:尊重乙方的决定和各项规章制度。维护乙方的形象和声誉。
第五条:甲方在注册时须真实填写会员申请表,若变更居住地址、电话号码或其它重要情况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因甲方的疏忽或迟于通知,导致乙方未能履行相关服务内容,其后果或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乙方在甲方注册之日一周内与甲方联系,约定进行全面体检的时间,乙方全科医师、健康秘书全程陪同体检。
第七条:乙方提供的健康管理服务项目除特别说明外,甲方不再付给任何服务费用。
第八条:如果会员卡遗失,应及时通知乙方,办理补卡手续。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甲方应尊重乙方工作人员的人身、名誉和其它合法权益,同时,甲方不能命令或误导乙方工作人员从事与健康服务无关的事项。
第二条:乙方有义务按《健康管理卡会员手册》上规定的服务项目全心全意为甲方服务。
第三条:乙方在未经甲方授权的情况下不得把甲方的资料向第三方泄密。
第四条: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为其安排的各项健康管理服务内容,按照乙方“私人医生团队”制定的健康管理计划要求完成规定的内容,乙方全科医师对甲方拖延、松懈、放弃制定的相关健康保健要求的行为有权进行健康督导和干预,帮助甲方采取有效的健康行动。
第五条:乙方在安排健康管理人员上门服务时,都要事先与甲方约定,并在上门服务时一律配戴乙方的工作卡。未经预约甲方有权拒绝接待,若甲方对乙方工作人员有疑问时应及时向乙方进行电话询问,否则,凡冒充乙方工作人员发生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服务期满后,甲方未重新交纳会员费,乙方提供的健康管理服务即告终止。甲方不得私自要求乙方健康管理人员为其进行健康服务,否则,乙方将自行解除健康管理人员合约并追究其经济赔偿。服务期满后甲方与乙方健康管理人员发生的任何纠纷与乙方无关。
第七条:甲方在接受乙方健康管理服务时应主动出示会员卡并由乙方工作人员核对卡号及密码。健康管理服务卡实行一人一卡,转借无效,每卡附有乙方《健康管理会员手册》,由乙方负责解释。
三、享受以下服务时需出示健康管理卡并签字确认
第一条: 预约体检时
第二条: 出席乙方组织的解读体检报告、健康讲座、健康文化沙龙时;
第三条:异常指标复查时;
第四条:到乙方合作伙伴单位享受优惠服务时
第五条:绿色通道就诊时
四、会员退会
第一条:甲方如果对乙方提供的服务不满意可在任何时间内申请中止服务,乙方按服务时间的比例退还会费。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将不能退还。
第二条:甲方如果无正当理由申请中止服务,除乙方提供的服务费用外,扣除违约金即甲方提交服务费总金额的20%。
五、免责条款
第一条:乙方是进行健康体检、健康管理的专业服务机构,不设治疗机构,不对治疗行为负责。只在专业范围内做出必要的医学建议。
第二条:如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火灾、战争、罢工等造成灾难而无法履行相关服务条款时,乙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六、纠纷处理
第一条:因医疗、保健过程中产生的与第三方之间的任何纠纷与事故对甲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双方在合作的过程中如有争议,本着真诚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 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交由相关仲裁机构仲裁,仲裁不成可起诉至人民法院。
七、协议的生效、修改和终止
第一条:协议生效 甲乙双方在协议上签字后生效,甲方随即可享受会员权利。
第二条:修改本协议 如果需要根据情况变化进行修改,应提前两周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另行签订新协议或补充协议。
第三条:协议终止 凡符合以下任何一款者,甲乙双方的健康管理服务及由此产生的一切关系自行终止,本协议也自动失效。
1. 凡规定服务期满后不再续交会费者 ;
2. 凡严重违反乙方各项规章制度者 ;
3. 会员自行退出者。
4.其他不可抗因素。
八、本协议分会员卡和贵宾卡两种。服务项目见《健康管理会员手册》。甲方自愿选择参加: 卡, 按照规定缴纳健康管理服务费 元/年,本次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期满续约自愿。
九、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此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签字之日起有效。
甲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乙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 综合门诊部(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目标和原则
乙方是一家全国最大的专业体检和健康管理连锁服务机构,拥有良好的体检环境、资深的医疗专家和先进的医疗设施。为更好地向甲方提供高品质的健康体检和医疗管理服务,促进甲乙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经甲方研究决定,将甲方指定体检人员的健康体检安排在乙方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在相互了解、相互信任的基础上,本着公正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须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确定体检日期和人数,并将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以电子文本形式提交给乙方,包括体检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或出生日期)、电话、婚否情况、所检套餐类型。
2. 甲方须将健康体检项目、体检须知,在开检前三个工作日内,通知每一位指定体检人员。并组织指定体检人员按约定体检时间、地点进行体检。
3. 甲方有权对体检的医疗质量及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并支付体检费用。
4. 受检者的健康信息属个人隐私,密封的《体检报告》须由本人开启,甲方须妥善保管,并承担信息保密责任。
5. 本着对客户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甲方不能组织有以下人员参加健康体检(乙方不能承担因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1) 各种疾病的急性期患者。
(2) 身患各种慢性疾病,且生活不能自理者。
(3) 各种严重传染性疾病患者。
(4) 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发病期者。
(5) 妇女产后时间短于42天、流产后短于30天者。
(6) 年龄超过80岁及以上,行动部分受限者。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对武汉市内距体检中心5公里以上、体检人数 人以上或体检金额 元/人的团体单位提供车辆接送服务。
2. 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为甲方提供合同所列明的体检服务,并保证质量。
第三条 体检事项约定
1. 体检联系人及体检名单:甲方体检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需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将准确的《指定体检人员名单》,以电子文本形式发送给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
2. 体检人数:本合同约定体检人数为 人。
3. 体检及陪检者不得在体检现场做影响体检的事。
4. 体检项目及价格:
(1) 体检项目按照甲方选定的《健康体检套餐》执行,详见附件一:《健康体检套餐》。
(2) 体检套餐名称、单价及人数:
合同总金额: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5. 主要体检地点:
□ 武汉美年大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汉口综合门诊部(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107号花桥大厦1-3层)□ 武汉美年大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汉阳一博综合门诊部(地址:武汉市汉阳区二桥路19号汉江阳光城1-2层)□ 武汉美年大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武昌中北路综合门诊部(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广泽中心4F)□ 武汉美年大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东湖高新综合门诊部(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关山大道光谷创业园C座3F)
6. 预约体检日期与时间,由甲、乙双方具体协商。周一至周五7:30至12:00,13:00至15:00。周六7:30至12:00体检当天未参加的甲方人员,需本人至少提前两天拨打乙方预约电话(汉口分院027-59336868;汉阳分院027-84656100;武昌分院027-87337729)另行预约体检时间,预约成功后方可入院进行体检。
7. 体检特别项目约定:
(1) 对于就业体检,无论受检者是否自愿,乙方一律不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
(2) 对于非就业体检,受检者本人主动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的,乙方将妥善保存受检者签署的知情同意书,并制发独立并密封的乙肝项目检测报告。
(3) 若甲方通过非正常途径或手段,知晓上述检验结果,导致指定受检人员向乙方索赔的,乙方不予受理,应由甲方承担指定受检人员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第四条 体检报告事宜
1、 在甲方全部体检完毕的八个工作日内提供《体检报告》。
2、 体检报告形式: □书面报告 □网络报告(□员工自行查询 □单位统一查询)。
3、涉及甲方受检者隐私及知情权等均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仅提供医疗咨询服务。若因甲方受检者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如女性经期所致的妇科项目检查延迟),本人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检,超过10天未进行补检的,乙方视同弃检处理。
第五条 财务结算
1. 结算依据:
(1) 体检款项按 □ 实检人数 □ 合同约定人数 方式结算。
(2) 按合同约定人数方式结算的,乙方对未按约定时间进行体检的甲方指定体检人员,按未体检人数向甲方发放体检项目、价格、数量对等的不记名《体检卡》,甲乙双方体检联系人另行预约体检时间,甲方指定未体检人员凭《体检卡》,在新约定的时间(不超过《体检卡》的有效期)内进行体检。
2. 预付款及结算期限:
甲方应在201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体检款项 %的预付款(预付款金额不得低于 元,预付款比例不得低于全部体检款项的10%)。甲方体检应付款,应在最后一个集中预约专场日起的30日内全部付清。如无集中预约,则以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全部付清。
3. 结算方式:甲方应以银行转帐方式付款,转入以下乙方指定银行帐户:□户 名:武汉美年大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汉口综合门诊部开 户 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竹叶山支行银行帐号 :7381 9101 8260 0076 264开户行行号:同城 216717 异地 302521038193□户 名 :武汉美年大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汉阳一博综合门诊部开 户 行 :建行郭茨口支行银行帐号 :4200 1258 1080 5300 6139开户行行号:856706□户 名:武汉美年大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武昌中北路综合门诊部开 户 行 :兴业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银行帐号:4160 1010 0101 1643 36开户行行号:217007清算行号:309521016011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守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以及可预见的相关经济损失;违约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继续履行;守约方除获违约方赔偿外,亦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第七条 其他约定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采取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合同约定的体检价格和内容为商业机密,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保密至合同终止后一年。
3.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签署地为: □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107号花桥大厦
□武汉市汉阳区二桥路19号汉江阳光城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广泽中心4F
□武汉市武昌区关山大道创意大厦C座3F
5. 本合同签署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方:
地 址: 地址:
电 话: 电话: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 期:
为满足居民不断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文件规定,乙方将向甲方提供健康管理和寻医问药为主要内容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提供的签约服务内容
项目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服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根据居民个人健康信息,每年对其进行1次健康状况评估,制定个性化的健康计划,使居民及时了解自身健康状况。
项目2、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服务。每季度至少发放1份健教材料;每月组织一次健康教育讲座,普及健康知识,开展健康咨询。
项目3、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服务。为适龄儿童提供第一类疫苗接种服务;为新生儿提供家庭访视,为7岁以下儿童提供不少于11次的健康管理、咨询指导服务。
项目4、孕产妇保健管理服务。对孕妇提供不少于5次孕期健康管理服务,为产妇提供产后访视和42天健康检查;为育龄妇女提供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等健康知识咨询和指导。
项目5、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每年对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咨询和指导服务不少于4次,健康体检1次。
项目6、慢性病患者管理服务。对明确诊断的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进行治疗、行为干预、监测和健康评估,提供定期随访、用药指导、健康教育及咨询等服务,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年提供1次健康体检。 项目7、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对居家知情同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提供随访、康复指导服务,对患者家属进行培训,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年提供1次健康体检。
项目8、传染病管理。对居家医学观察的传染病密切接触者提供预防指导。
项目9、咨询服务。对在健康管理中发现问题的,及时给予医学指导或转诊建议。
项目10、转诊和预约服务。优先提供三级医院转诊和预约服务。 项目11、上门服务。为行动不便、确有需要的签约居民,提供上门访视、家庭病床等服务。
项目12、其他服务。根据居民健康需求,开展其他适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项目1、2、9、10,向所有签约家庭成员提供,其余项目根据签约家庭成员具体情况和双方约定,选择提供。
二、服务收费和结算
项目1-10,由政府向乙方购买免费提供给甲方,项目11-12及其他双方商定服务事项,由乙方根据物价部门的定价或双方协商后报物价部门备案确定。出诊、药品、检查等费用由乙方工作单位收取,出具收据。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
甲方应将自己健康状况如实告知乙方,尊重乙方服务过程,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对乙方签约服务工作的考核评估。按照双方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收费项目费用。
(二)乙方
乙方应保护甲方的个人隐私,履行服务内容告知义务,主动提醒甲方接受服务,及时整理服务信息,保持服务的连续性、综合性、主动性。
四、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期满,若甲方无异议,自动续约。如需解约,甲方需提前一月告知乙方,并签字确认。
六、附则
(一)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均视为违约。遇不可抗力造成协议不能履行的,乙方不负责任。
(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乙方工作单位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处理。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反映,投诉监督电话为 。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家庭医生)签名:
联系电话: 服务电话:
家庭住址: 工作单位:(盖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解约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办字〔 〕 号)和《 省国资国企改革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资国企组发〔20__〕 号)等文件精神,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按国家和 省有关政策规定,共同推进省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甲方对该项工作负总责,并承担接收主体责任,乙方承担移交主体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接收乙方名退休人员(其中党员 名)。
2.份人事档案由接收并统一管理。
3.接收乙方/名退休机构管理服务人员。
4.接收乙方退休人员专用资产__/__万元,其中:房屋(间、平方米),专用设备设施/个(套)。
(1)/资产由/街道和社区接收;
(2)/资产由/?街道和社区接收;
5.甲方不收取乙方任何费用。
6.甲方负责在办理移交手续后,由负责接收的部门向企业退休人员发放管理联系卡。
7、对移交后企业新增的退休人员,及时接收人员信息和人事档案。
二、乙方责任
1.在退休人员移交后,协助接收单位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2.对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工伤人员,退休后工伤保险待遇仍由乙方向参保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报。
3.乙方退休人员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由乙方向社会保险主管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4.涉及退休人员与企业利益纠纷及相关信访等事项,仍由乙方负责解决。
5.移交后新增退休人员,在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及时移交人员信息和人事档案。
三、其他事宜
1.甲乙双方共同承诺,规范有序、积极稳妥开展各项工作,共同做好宣传发动和思想政治工作,保持社会和企业的和谐稳定。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另行明确。
3.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
业主大会:
执行机构:
业主委员会负责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为(物业名称)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1)。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2);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3);
(三)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四)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五)车辆行驶、停放管理;
(六)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七)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八)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
(二);
(三)。
第四条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执行以下第项质量标准:
(一)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按《石家庄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级执行。(服务等级标准见市价[20__]69号《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二)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执行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质量标准,具体为:。
第五条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服务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一)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别墅: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法定税费;
9、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0、。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二)酬金制
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别墅: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元/月.平方米。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
乙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每月/每季/每年)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的比例提取。
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
第七条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乙方按(年/季/月)向业主收取,或者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由业主向乙方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第八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一);
(二)。
第九条乙方应将物业服务(包括专业部门的委托服务、对业主物业的专有部分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收费价格和标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听取物业管理情况报告;
(二)确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决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四)(适用于酬金制)审查乙方提出的财务预算和决算;
(五)协助乙方作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六)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
1、;
2、。
(七)其他:。
第十一条甲方的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具有以下权利义务:
(一)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代表业主大会签定本合同。
(二)检查、监督和协助乙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三)督促全体业主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四)督促业主和交费义务人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十二条乙方权利义务
(一)根据甲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二)有权要求甲方、业主委员会、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三)向业主和交费义务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四)乙方可采取规劝、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和本合同的行为;
(五)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六)每年度向甲方报告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
(七)(适用于酬金制)向甲方或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当甲方或业主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应及时答复;
(八)根据甲方的决定,申请和使用专项维修基金;
(九)本合同终止时,应移交物业管理权,撤出本物业管理区域,协助甲方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专项维修资金及帐目。
(十)其他:。
第五章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十三条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按照市价[20__]70号《关于规范我市住宅区车辆停放服务费标准的通知》执行。
第十四条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五条会所由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标准向使用会所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费用:
(一);
(二)。
第十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经营,经营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一);
(二)。
第六章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七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一);
(二);
(三)。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
(一);
(二);
(三)。
甲方应承担解决以上问题的责任,解决办法如下:
(一);
(二);
(三)。
第十九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
第二十条甲方应于(具体时间)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位于;住宿用房平方米,位于;用房平方米,位于。
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二十二条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二十三条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业主委员会、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乙方确需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的同意;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五条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八章合同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限未满,因乙方未按规定履行合同或严重侵害甲方利益,甲方经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权的业主通过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未满,因甲方、业主或使用人严重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责任人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期满,甲方决定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期满,甲方没有将续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见通知乙方,且没有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乙方继续管理的,视为此合同自动延续。
第三十条本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本物业项目之前,乙方可应甲方的要求暂时(一般不超过三个月)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业主应继续交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第九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按标准向甲方、业主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三十三条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相应服务,造成甲方单个业主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业主经济赔偿。
第三十四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应按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五条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六条在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乙方不移交物业资料、物业管理用房,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委托期限内平均物业管理年度费用______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七条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五)。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辖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石家庄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十条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 乙方: (签章)
执行机构: (签章)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甲方:
业主大会:
执行机构:
业主委员会负责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为(物业名称)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1)。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2);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3);
(三)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四)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五)车辆行驶、停放管理;
(六)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七)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八)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
(二);
(三)。
第四条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执行以下第项质量标准:
(一)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按《石家庄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级执行。(服务等级标准见市价[20__]69号《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二)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执行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质量标准,具体为:。
第五条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服务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一)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别墅: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法定税费;
9、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0、。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二)酬金制
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别墅: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元/月.平方米。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
乙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每月/每季/每年)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的比例提取。
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
第七条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乙方按(年/季/月)向业主收取,或者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由业主向乙方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第八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一);
(二)。
第九条乙方应将物业服务(包括专业部门的委托服务、对业主物业的专有部分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收费价格和标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听取物业管理情况报告;
(二)确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决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四)(适用于酬金制)审查乙方提出的财务预算和决算;
(五)协助乙方作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六)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
1、;
2、。
(七)其他:。
第十一条甲方的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具有以下权利义务:
(一)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代表业主大会签定本合同。
(二)检查、监督和协助乙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三)督促全体业主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四)督促业主和交费义务人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十二条乙方权利义务
(一)根据甲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二)有权要求甲方、业主委员会、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三)向业主和交费义务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四)乙方可采取规劝、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和本合同的行为;
(五)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六)每年度向甲方报告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
(七)(适用于酬金制)向甲方或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当甲方或业主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应及时答复;
(八)根据甲方的决定,申请和使用专项维修基金;
(九)本合同终止时,应移交物业管理权,撤出本物业管理区域,协助甲方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专项维修资金及帐目。
(十)其他:。
第五章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十三条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按照市价[20__]70号《关于规范我市住宅区车辆停放服务费标准的通知》执行。
第十四条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五条会所由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标准向使用会所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费用:
(一);
(二)。
第十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经营,经营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一);
(二)。
第六章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七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一);
(二);
(三)。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
(一);
(二);
(三)。
甲方应承担解决以上问题的责任,解决办法如下:
(一);
(二);
(三)。
第十九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
第二十条甲方应于(具体时间)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位于;住宿用房平方米,位于;用房平方米,位于。
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二十二条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二十三条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业主委员会、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乙方确需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的同意;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五条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八章合同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限未满,因乙方未按规定履行合同或严重侵害甲方利益,甲方经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权的业主通过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未满,因甲方、业主或使用人严重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责任人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期满,甲方决定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期满,甲方没有将续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见通知乙方,且没有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乙方继续管理的,视为此合同自动延续。
第三十条本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本物业项目之前,乙方可应甲方的要求暂时(一般不超过三个月)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业主应继续交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第九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按标准向甲方、业主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三十三条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相应服务,造成甲方单个业主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业主经济赔偿。
第三十四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应按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五条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六条在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乙方不移交物业资料、物业管理用房,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委托期限内平均物业管理年度费用______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七条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五)。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辖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石家庄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十条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 乙方: (签章)
执行机构: (签章)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电话: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公正、诚信、互惠的原则,乙方在对甲方“ ”的现状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愿意承包经营甲方上述项目,并保证合法经营,切实维护甲方的商誉,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对“ ”项目物业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物业基本情况及服务范围
物业名称: ;
物业类型: ;
座落位置: ;
建筑面积: ;
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在甲方的直接领导下维护好市场的正常经营环境,达到指定的工作目标,其管理服务内容包括:
1、市场公共秩序维护、车辆停放、安全及消防防范的管理服务;
2、市场公共部位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和垃圾的收集、清运的管理和服务;
3、协助甲方对商户租金、水、电、垃圾处理等费用的收取;
4、其他合同约定的管理服务范围的事项;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2年,及20xx年7月1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止,合同期满,如甲方仍需乙方提供管理服务,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在合同范围内制定、修改公共秩序、保洁工作内容及标准和检查制度;
2、有权对乙方的各种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告知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改进,以达到管理的工作标准;
3、有权对乙方的员工工作表现进行监督,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可要求乙方进行更换;
4、甲方有义务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管理服务费;
5、甲方需将市场设施设备、管理等线路图提供给乙方,以便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负责维护保养;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合法经营;
2、乙方应当爱护市场设施设备及环境卫生,及时维护和清洁,经营期间的水、电费用及其他有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确需适当调整市场内结构设施的,应当事先整得甲方书面同意,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有权根据制定好的制度,如《租赁协议》、《责任书)、《管理规约》和有关政策法规等对入住商户实施管理范围工作;
5、乙方有权对甲方授权范围内商户采取批评、教育、警告、处罚、甚至提请甲方解除租赁合同等措施,保障市场内的正常经营工作秩序;
6、乙方有权对所属员工进行监督、调整、任免和奖惩等内部管理工作;
7、乙方有义务对市场安全负责,在管理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8、乙方在经营中不得违反国家的政策和法律,否则后果与经济责任自负,乙方与第三方之间签订的任何协议与甲方无关,涉及甲方的应当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9、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甲方财产对外提供担保,不得擅自处置甲方财产;
10、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监督,对甲方提出的意见及合理建议及时纠正整改;
四、管理服务费用
本合同约定的管理服务费包干价为每月28000元,大写(贰万捌仟园整)甲方应与每月5日前按时支付给乙方。
五、违约责任
如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乙方签收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及时整改,甲方将按500元每次对乙方进行处罚,对拒绝整改的并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六、争议的解决
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酉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协议要求
1、协议期满后,甲方如重新对外发包经营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经营权;
2、协议期满或解除后。原有设施设备归甲方所有,乙方安置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甲方可折价取得该部分设施设备;
3、合同期内,经双方协商同意的市场改造所获得的政府补助应属于甲方;
4、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条款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送酉阳县国土房管局备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
3、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客户(甲方)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
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指定的房地产物业管理服务机构达成协议,并订立本协议。
一、委托事项:
委托管理服务的物业(以下简称物业)业主:物业名称:物业位置:物业面积:物业用途:租金价格:
二、委托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甲方委托乙方管理该房屋。
三.商定事项:
1、乙方的义务:
(1)乙方代表房东与承租人协商租赁条款。
(2)根据租赁合同,每月定期向承租人收取租金,扣除每月清洁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和物业租赁费,缴纳税款后,在七个工作日内将租金汇至甲方指定的如下账号:户名:账号:银行:银行地址:
(3)乙方每月代表甲方向政府税务机关缴纳房产税,开具房租发票,并寄送给租户。
(4)乙方应每月出具一份对账单,以确认甲方在乙方公司账户中的余额。
2、甲方的义务:
(1)乙方在签署本委托书时,应如实告知乙方该房产的合法用途,并提交房地产权等相关材料。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房屋设备清单等。
(2)物业出租后,甲方应全力配合并协助乙方为租户办理物业交接手续。
(3)物业出租后,甲方每月承担相当于租金5%的`物业租税。
3、报酬的支付:
(1)租赁佣金:签订租赁合同后,甲方支付乙方一个月的租金作为租赁佣金。第二年续租的,甲方支付乙方半个月的租金作为佣金。该费用将从甲方账户中扣除。
(2)管理服务费: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月租金的服务费,从甲方账户中扣除。
4、租赁保证金
租赁期内,租赁保证金由甲方保管,并在租赁期结束及水、电、煤、电话费用结清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承租人。
5、授权权限:
乙方(受托人)的代理权限包括但不限于代表其签署所有与物业租赁相关的文件、收取物业月租金等。
6、诚信原则:
双方应对协议内容保密,未经双方同意,不得向租户和其他人透露。
四.本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制定。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书面协议或相关法律法规
库发布的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不能满意解决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由有关机构通过仲裁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互相信任、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经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就甲方开发建设的岳阳华瑞义乌小商品城项目,委托乙方进行招商及营运管理等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特签订合同如下,以资信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义乌小商品城
项目地址:东路206号
第二条: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就该项目进行招商代理、商业运营管理工作。
第三条:合作期限
1.本协议的有效期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合作期限结束时,双方可再次洽谈延长合作期限事宜,并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签订协议。
第四条:委托项目招商租赁政策
本合同项目商业运作管理及相关招商租赁政策,包括租金、租期等,均由甲方确定,甲方拥有最终决定权,乙方应根据市场情况,制订相关租赁政策,报甲方同意后予以执行,甲方根据市场情况,有调整市场管理运作、招商政策的权利。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服务
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应分为项目招商代理和营运管理服务两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项目招商代理
1、工作目标
通过制定合适策略,以最有利的条件在短时间内,觅得最能适合市场定位要求的合适租户,包括招商推广,项目宣传及相应策略,最终使本项目取得良好的招商效果。
2、工作内容
乙方根据本项目的前期商业策划定位确定目标市场,制定策略,具体主持招商工作的进程。
1、项目组进驻案场:乙方在开业前5天,向甲方提供该阶段服务项目专案组的成员名单,最低不少于3人进驻项目案场;
2、6月底完善招商组织架构及人员培训,招商工作全面启动;
3、8月份完成第一次签约,去化余铺的20%;
4、10月份完成第二次签约,去化余铺的20%;
(二)第二阶段:营运管理服务阶段
由双方共同组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甲方在保证项目正常运营管理费用的前提下,由乙方负责整体运营管理,乙方有权对各职能部门除副总以下人事任免权(不包含财务部门人员),并且有5000元以内的财务审批权。
1、工作目标
建立完善的运营管理组织、深入有效开展培训工作,建立高效运作的管理公司运营团队,全面负责本项目开业后的经营管理,形成优质经营,管理服务品牌形象。
2、工作内容
① 商户档案管理
② 商业经营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
③ 完善商业经营的各项流程
④ 代办服务:工商税务等证照的办理
⑤ 特约服务:退换货、投诉等售后服务管理
⑥ 租金等费用收缴
⑦ 配合甲方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第六条:甲方责任及权利
1.甲方须根据本协议之第八条向乙方支付有关的服务费用;
2.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该项目之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以保证乙方顺利进行策划推广工作;
3.甲方应在乙方制定的时间内提供乙方招商推广及市场运作期间的相关活动策划方案,提报乙方确认并实施;
4.甲方应根据双方确定的工作计划予以及时的确认、建议、补充等反馈意见,确保项目工作的顺利推进;
5.本协议有效期内,除乙方及甲方附属机构外,甲方不再委托其他单位从事本项目商业运作、管理、招商工作;
6.甲方负责提供乙方在岳阳华瑞义乌小商品城项目的招商及运营办公场所并承担招商期间宣传推广相关费用及招待费、人力物力成本等相关费用;
7.甲方应在本协议签定后十日内与已方交接并提供有利于后期招商的全部资源;
8、甲方负责与乙方招商客户签订合约等与该项目有关的任何文件;
9、甲方负责统一收取招商客户交纳的订金(定金)、押金及租金等款项。乙方不得向招商客户收取任何费用,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乙方责任及权利
1.乙方负责该项目招商过程中的各项日常招商、管理及后期营运管理工作;
2.乙方的项目负责人根据甲方的要求参加甲方召开的项目沟通会议;
3.乙方须根据项目招商需要,充分发挥乙方的专业能力和资源,积极执行双方确认的工作计划,按时实现双方确认的项目招商计划目标;
4.乙方根据本协议之第八条向甲方收取有关的服务费用;
5.乙方所成立的项目工作组的交通费用、食宿费用、办公费用等由均由甲方承担;
6.乙方应在项目范围内进行服务工作,不得以违反商业道德与欺诈、瞒骗的行为从事商业活动,不得违背甲方意愿做任何有损甲方声誉或经济利益的行为,否则所造成甲方之损失或法律纠纷由乙方全部负责;
7.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合同要求和相关工作进度表或甲方调整后的进度要求分阶段完成甲方委托的各有关具体工作,并应积极处理甲方交办的各项工作,并保证在约定时间内按计划完成招商任务;
8.未经甲方书面承诺,乙方对社会和客户承诺的事项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八条:服务费用
(一)总经理1人:年薪30万元(税后),月基本工资2万元,扣留20%作为绩效工资,余下部分年终结合绩效考核结算;
(二)副总经理1人:年薪20万(税后),月基本工资1.5万元,扣留20%作为绩效工资,余下部分年终结合绩效考核结算;
(三)招商经理2人:月基本工资6000元,扣留20%作为绩效工资,年终结合绩效考核结算;
(四)其他奖励
1、招商代理佣金1600元∕铺,每次月5号前支付上月代理佣金,甲方以现金形式或支票形式汇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2、完成市场招商进驻80%,达到正常运作,甲方给予乙方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待市场招商进驻95%且正常运作情况下,视为全部完成招商计划,甲方给予乙方一次性奖励30万元;
第九条:业绩目标与业绩确认
1、业绩目标是在接管市场后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市场招商任务及各项工作调整、保证市场整体健康有序经营。
2、业绩目标是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余铺招商进驻。业绩确认:以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为准,并向甲方缴纳保证金或租金。
第十条:违约责任及合同的解除
1、因一方未遵守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或未履行本协议的任何责任或义务,则在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违约方后,守约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2、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用的,乙方将按照当期应付款额每日万分之二的比例向甲方收取滞纳金。同时,乙方在上述款项结算后方才进行下一阶段的工作。若因甲方延期付款导致乙方延迟完成工作,将视为甲方之责任;
3、如因甲方未按时向乙方提供需求的文件资料致使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工作的,乙方对甲方不负赔偿责任;
4、协议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如洪水、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等人力无法抗拒、不能预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无支付能力、破产等不视为不可抗力)而一方不能履行本协议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的认定后不视为违约;
5、合同期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或损害甲方商誉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并应赔偿甲方受到的实际损失;
6、乙方违反本合同其它约定的,经甲方通知限期改正或履行,而期满仍未改正或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合同期内,如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发布或执行违背甲方意愿的宣传和各类公关活动,甲方不负任何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视实际情况向甲方赔偿经济、名誉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保密责任
1、为履行本合同,甲方向乙方提供经营、业务、产品、技术等有关的文件、信息、图纸及软件等,乙方须对甲方所提供的上述资料和所知悉的甲方的一切未经公开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资料免于散发、传播、披露、复制、滥用及被无关人员接触。如乙方违反本条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须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2、因任何原因合同解除或终止的,乙方应当在三日内立即返还甲方所有有关文件、资料,并向甲方妥善交接一切有关工作。在合同履行期间和合同终止后,乙方均应对甲方的文档资料和一切未授权乙方公开的信息保密,不得向任何人吐露在合同中获知的甲方秘密。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一) 本合同未尽事宜及修改,由双方友好协商,以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确定。
(二) 本合同一式_贰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壹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电话:
授权代表: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健康管理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享有的权力和义务
第一条:甲方应在入会之初缴纳1年的健康管理服务费。健康管理卡使用期为1年,甲方可在健康管理卡到期前办理续费手续。
第二条:甲方享有乙方承诺的各种服务的权利。
第三条:甲方有保护个人隐私的权利,对某些涉及隐私的内容,可要求乙方不录入健康档案。
第四条:尊重乙方的决定和各项规章制度。维护乙方的形象和声誉。
第五条:甲方在注册时须真实填写会员申请表,若变更居住地址、电话号码或其它重要情况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因甲方的疏忽或迟于通知,导致乙方未能履行相关服务内容,其后果或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乙方在甲方注册之日一周内与甲方联系,约定进行全面体检的时间,乙方全科医师、健康秘书全程陪同体检。
第七条:乙方提供的健康管理服务项目除特别说明外,甲方不再付给任何服务费用。
第八条:如果会员卡遗失,应及时通知乙方,办理补卡手续。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甲方应尊重乙方工作人员的人身、名誉和其它合法权益,同时,甲方不能命令或误导乙方工作人员从事与健康服务无关的事项。
第二条:乙方有义务按《健康管理卡会员手册》上规定的服务项目全心全意为甲方服务。
第三条:乙方在未经甲方授权的情况下不得把甲方的资料向第三方泄密。
第四条: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为其安排的各项健康管理服务内容,按照乙方"私人医生团队"制定的健康管理计划要求完成规定的内容,乙方全科医师对甲方拖延、松懈、放弃制定的相关健康保健要求的行为有权进行健康督导和干预,帮助甲方采取有效的健康行动。
第五条:乙方在安排健康管理人员上门服务时,都要事先与甲方约定,并在上门服务时一律配戴乙方的工作卡。未经预约甲方有权拒绝接待,若甲方对乙方工作人员有疑问时应及时向乙方进行电话询问,否则,凡冒充乙方工作人员发生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服务期满后,甲方未重新交纳会员费,乙方提供的健康管理服务即告终止。甲方不得私自要求乙方健康管理人员为其进行健康服务,否则,乙方将自行解除健康管理人员合约并追究其经济赔偿。服务期满后甲方与乙方健康管理人员发生的任何纠纷与乙方无关。
第七条:甲方在接受乙方健康管理服务时应主动出示会员卡并由乙方工作人员核对卡号及密码。健康管理服务卡实行一人一卡,转借无效,每卡附有乙方《健康管理会员手册》,由乙方负责解释。
三、享受以下服务时需出示健康管理卡并签字确认
第一条:预约体检时
第二条:出席乙方组织的解读体检报告、健康讲座、健康文化沙龙时;
第三条:异常指标复查时;
第四条:到乙方合作伙伴单位享受优惠服务时
第五条:绿色通道就诊时
四、会员退会
第一条:甲方如果对乙方提供的服务不满意可在任何时间内申请中止服务,乙方按服务时间的比例退还会费。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将不能退还。
第二条:甲方如果无正当理由申请中止服务,除乙方提供的服务费用外,扣除违约金即甲方提交服务费总金额的20%。
五、免责条款
第一条:乙方是进行健康体检、健康管理的专业服务机构,不设治疗机构,不对治疗行为负责。只在专业范围内做出必要的医学建议。
第二条:如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火灾、战争、罢工等造成灾难而无法履行相关服务条款时,乙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六、纠纷处理
第一条:因医疗、保健过程中产生的与第三方之间的任何纠纷与事故对甲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双方在合作的过程中如有争议,本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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