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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文明家庭评选方案(精选3篇)

作者:恰巧心动日期:2024-04-20人气:15

导读:农村文明家庭评选方案(精选3篇)农村文明家庭评选方案 篇1  充分展示我镇家庭文明建设成果,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广泛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评选对象  各村常住户  二、评选标准  (一)家庭成员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均可参加

农村文明家庭评选方案(精选3篇)

农村文明家庭评选方案 篇1

  充分展示我镇家庭文明建设成果,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广泛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评选对象

  各村常住户

  二、评选标准

  (一)家庭成员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均可参加文明家庭评选:

  1.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日常生活中学法守法,维护执行村规民约,大力支持参与镇村各项工作,无越级上访、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2.敬业奉献。家庭成员努力学习农业知识、种植养殖技术,充分发挥土地资源,大力发展绿色农业、高效农业和庭院经济,不荒废土地,在依靠勤劳脱贫致富的同时,积极主动带动身边人共同致富。

  3.诚实守信。家庭成员忠厚老实,真诚待人,实心做事,从不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弄虚作假,即使遇到困难,仍信守承诺,坚持做到欠账必还,在村内和社会上有良好的口碑和公信力。

  4.睦邻友善。家庭成员关系和睦,长幼和谐,有良好的家风家训,长期照顾生病的老人和其他亲属。邻里之间关系融洽,遇事谦让,特别是在邻里之间有困难时,能及时伸出援手提供帮助。

  5.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热心支持村务发展,积极协助镇村推进移风易俗、环卫一体化、旱厕改造、拆除违建等活动,力所能及地参加村两委组织的义务劳动、扶贫济困等学雷锋做好事活动。

  (二)家庭成员或家庭具有以下情形的,实行一票否决:

  1.有违法建筑未拆除的;

  2.遇事没有及时跟村委反映,不经村委越级上访的;

  3.不配合村环卫一体化工作,家禽家畜未指定地点圈养,乱置建筑垃圾,蔬菜垃圾,未及时清理反光膜、农药瓶,大棚膜、房前屋后乱堆乱放的;

  4.受到司法机关刑事或行政处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5.重要节点秋冬季祭祀携带火种,扫墓时燃放烟花爆竹,焚香烧纸的;

  6.在公路上打场晒粮,摆摊设点,妨碍交通的;

  7.搞封建迷信活动,参加邪教组织,搞宗派活动,家族主义的;

  8.不节约用水,以任何形式用自来水浇地、浇园或随意浪费水等行为的;

  9.列入失信名单或有欠钱不还经济纠纷的;

  10.口碑较差,不赡养孝敬父母,不爱护教育子女的;

  11.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行为的,有打架斗殴行为的;

  12.在微信群、微博等网络上传播不良言论或者有造谣行为的;

  13.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的;

  14.有其他不宜评为文明家庭行为的。

  三、评选工作步骤

  评选表彰活动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初审上报、评选审核、评选公示、表彰总结六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各村负责通过村务广播、宣传栏公告等形式,营造浓厚的评先评优氛围,做到评选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时间:3月25日—4月1日。

  (二)组织实施阶段。根据“文明家庭户”评选标准,采取家庭自愿申报和互相推荐方式,按照全镇常住户数和片大小划分数量进行参选报名。(注:村干部不参加本次评选活动,每村三到五户)。时间:4月2日—4月10日。

  (三)初审上报阶段。村支部书记负总责,通过召开村“两委”会等方式,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对本村报名和推荐名单进行初步审核,择优确定初审名单上报。时间:4月11日—4月20日。

  (四)评选审核阶段。由各管区牵头,管区参与,对村干部初筛后名单进行二次审查,按照评先评优原则,确保最终名单按照终评数量的1:1.5比例参评,全镇确定500户。时间:4月21日—4月30日。

  (五)评选公示阶段。召开全体党员、村民代表会议,采取从终审提名中填票勾选方式进行,现场公开唱票计票,在无一票否决情况下按照得票数排名,镇党委全程把关,经审核通过后在村公开栏进行为期3天公示,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时间:5月1日—5月10日。

  (六)表彰总结阶段。公示期结束,文明家庭户名单经镇党委批准后,将统一进行授牌表彰,并抽取5户“文明家庭户”进行宣传展播,借以生动活泼形式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时间:5月11日—5月20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评选文明家庭户工作是党委关心群众、呵护群众、造福群众,压实村干部干事谋事、为民解惑,积极探索乡村治理模式,开展村民自治的重要载体,是推动镇域民生工作稳中落实的重要抓手,各村务必高度重视,全面发动,精心组织配合。

  (二)严格标准。各管区干部同村干部要严格评选标准,规范评选工作流程,按照“公开公正、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强化导向”的原则认真审核、推荐上报工作,保障群众意愿真实传达,坚决杜绝不符合评选标准的家庭户被评选出来,防止引发不稳定因素和事件的发生。

  (三)加强宣传。各村要以评选文明家庭户为契机,加大宣传,深入挖掘、传播广大党员群众身边的典型文明事迹,积极培育和选树文明家庭户典型,保证报道宣传原汁原味,宣传内容朴实感人。

  (四)深化考核。镇党委将根据各村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统一考核,考核结果直接纳入各村年度考核,镇纪委将对工作落实不力的村级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农村文明家庭评选方案 篇2

  为进一步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居民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经县文明委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重点,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引导全县广大家庭自觉提高家庭成员综合素质、美化家庭生活环境、提高家庭生活质量,以家庭文明和谐带动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以家庭“小气候”温润社会“大环境”,为构建和谐乡村(社区、小区)、和谐乡镇、和谐奠定基础。

  二、活动开展时间

  20xx年6月1日至10月31日。

  三、活动目标

  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为契机,广泛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和文明家庭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家庭美德建设,挖掘、培育和宣传我县的优良家风家训,引领广大市民讲道德、守规矩、重家风,树立家庭文明新风尚,自觉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家庭日常生活、工作中,努力营造和睦、优美、文明的家庭环境。

  四、评选办法

  以xx县域家庭为参评主体,参评对象必须符合《xx县文明家庭评选标准》相关规定,对照《xx县文明家庭评分细则》及《xx县文明家庭一票否决事项》,以村委牵头组织评选,采取家庭自荐与居民推荐相结合、村民小组评议与村委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在村委评选基础上,择优推荐乡镇党委、县文明委表彰。县文明委拟表彰县级文明家庭100户。

  五、活动安排

  xx县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分四个阶段,县、乡、村(社区)三级同步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6月初至6月中旬)

  在县内主流媒体宣传发布文明家庭创评工作通知、文明家庭评分细则等内容,乡镇(街道、社区)、村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平台、工作群、宣传栏等同步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全县广大家庭参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做到创建活动、创建标准人人皆知。

  (二)申报推荐阶段(20xx年6月中旬至8月)

  家庭申报自评。可以向小组、小区或村、社区自荐文明家庭。各参评家庭需填写申报表,注意写出文明家庭创建的突出事迹。

  小组(小区)评议。各村(社区)以村民小组(城区可按居住小区)为单位,按每村民小组(小区)1—3户推荐文明家庭。评议审核结果要予以公示。

  村(社区)评定。村民小组(小区)将公示的文明家庭集中推荐至村(社区),各村(社区)择优进行评审、公示、表彰。

  乡镇评审表彰。在村(社区)评选表彰基础上,各乡镇按村推荐的家庭户数的2%表彰一批乡镇级文明家庭。同时,择优报送5—10户文明家庭到县文明委表彰。

  县直各部门要牵头组织本系统文明家庭创评活动,单位干部职工人数在10人以上的,至少要推荐1户文明家庭。县直文明家庭不占村、社区指标名额。

  (三)评选公示阶段(20xx年9月上旬)

  各乡镇、各部门对推荐的候选家庭进行资格审核把关。征求候选家庭所在单位、所在乡镇及行政村意见,党员干部家庭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综合治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以适当的.形式在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行政村进行公示后,报乡镇党委、部门党委党组同意后上报。

  (四)宣传推介及命名表彰阶段(20xx年9月中旬至10月)

  县文明委对各乡镇、各单位推荐的文明家庭进行事迹宣传公示,组织复审、命名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全县开展文明家庭学习宣传活动。

  六、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文明家庭创评活动是中央、省、州、县确定的精神文明五大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推动乡风文明、建设和谐细胞创建工程。各乡镇、村(社区)要及时成立文明家庭评选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切实做好本地文明家庭创评推荐工作。

  2、严格评选标准,坚持好中选优。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xx县文明家庭评选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优中选优。要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愿服务、群众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确保推荐的文明家庭典型可信、可亲、可敬、可学,真正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为促进乡风文明提升、推动城乡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起到强大推动作用。

  3、强化典型引领,大力开展宣传。评选过程中,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注重培养和树立典型,发挥文明家庭典型对净化一方风气、促进乡风文明的引领带动作用。要注意认真搜集“好家风、好家训”故事,搜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传承好家训好家风的典型人物典型事迹,为我县做好文明家庭事迹展播、向省州推介报送先进典型、宣传推介提供素材。

  4、注重总结、及时报送相关材料。群众性精神文明创评活动事关全省年度县域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排位,各乡镇各单位要注意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留存。9月15日前,各级各部门要将文明家庭推荐参评申报表、相应的评分细则得分表加盖公章报送县精神文明办,邮箱:,联系电话:。

农村文明家庭评选方案 篇3

  广大村民朋友: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在全镇农村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评选对象为全镇家庭

  二、评选标准

  1、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行业规范、市民守则、村规民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2、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和规则,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旅游出行等各个方面崇德尚礼、知行统一。

  3、平等和谐。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沟通顺畅,感情深厚、亲情陪伴。父母与子女之间长幼有序、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夫妻之间忠诚恩爱、包容接纳、责任共担。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

  4、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勉为民、甘于奉献。诚实劳动、勤劳致富,守法经营、公平交易。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传承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优良品德。遵守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准则,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5、家教良好。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充分发挥父母长辈示范作用、家教礼仪熏陶作用。注重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学习氛围浓厚。

  6、家风淳朴。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理家育子、和亲睦邻之道。培养好家风,建立体现传统美德、符合生活实际的新时代家规,提醒引导、感染熏陶、规范约束家庭成员的言行。在家庭中倡导忠诚、责任、亲情、学习、公益的'理念。

  7、移风易俗。积极主动革陈规破陋习,家庭中树立正确的婚恋嫁娶观,反对高价彩礼、高额随礼、因婚借贷、恶俗婚闹,在红白事办理中简化程序,不铺张浪费,不搞封建迷信活动。

  8、绿色节俭。家庭环境干净整洁。生活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家庭成员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注重节约水、电、纸张等各类资源能源,杜绝浪费,注重资源再利用。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坚持绿色出行,采用绿色家装,使用绿色产品。

  9、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志愿等公益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

  10、廉洁齐家。家庭成员中无违法犯罪现象,倡导廉洁之风,以廉为荣,以贪为耻,树立以德治家的意识;倡扬时代新风,戒贪戒赌,发扬勤俭持家的传统。

  三、有以下情形的之一的,不得申报和推荐为文明家庭。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非法上访或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在移风易俗方面成为反面典型或被批评曝光的。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发生家庭暴力事件,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9、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0、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四、评选时间

  20xx年5月1日-20xx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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