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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体验日活动方案(精选3篇)

作者:我是绿柠檬日期:2024-04-20人气:10

导读:残疾人体验日活动方案(精选3篇)残疾人体验日活动方案 篇1  20xx年12月3日是国际残疾人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弘扬人道主义,倡导扶残助残的社会风尚,加快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步伐,推动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拟于12月3日(星期三)举行宁国市助残惠民工程活

残疾人体验日活动方案(精选3篇)

残疾人体验日活动方案 篇1

  20xx年12月3日是国际残疾人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弘扬人道主义,倡导扶残助残的社会风尚,加快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步伐,推动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拟于12月3日(星期三)举行宁国市助残惠民工程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12月3日上午10:00-11:30。

  二、活动地点

  国际大酒店三楼多功能2厅。

  三、活动主题及内容

  活动主题:倡导扶残助残良好风尚,营造文明进步社会环境。

  活动内容:宁国市助残惠民工程活动启动大会;美的集团、宁国美的旗舰店开展爱心助残惠民捐赠仪式;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宣传助残惠民工程及相关政策。

  四、参加单位及人员

  市级领导(陈淮松、尚芝兰、许东升);

  市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和残联理事长,美的集团,宁国美的旗舰店,特邀残疾人代表。

  五、活动安排

  12月3日(星期三)

  1.10:00-10:30,宁国市助残惠民工程活动启动大会

  参加领导:陈、尚

  参加部门: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市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主持人:市残联副理事长杨

  议程安排:

  (1)介绍参加会议的市级领导及捐赠企业负责人;

  (2)市残联理事长刘致辞;

  (3)美的集团空调部经理周恩伟讲话;

  (4)市委常委、副市长陈淮松宣布助残惠民工程活动正式启动。

  2.10:30-10:50,美的集团、宁国美的旗舰店爱心助残惠民捐赠仪式

  参加领导:陈、尚

  参加部门: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市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主持人:市残联副理事长杨广发

  议程安排:

  美的集团空调部经理周恩伟、冰箱部经理温能进、洗衣机部经理陈西五、宁国美的旗舰店总经理周先华为残疾人代表颁发捐赠品。

  3.11:00-11:30,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取宣传材料。

  六、任务分工

  1.市政府办负责活动的总体协调,负责衔接参会的市级领导;

  2.市残联具体负责活动的筹备工作,负责做好会务工作,负责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参会,负责衔接参会的企业代表和残疾人代表,负责宣传材料的准备和发放工作;

  3.广播电视台、信息中心负责做好新闻报道。

残疾人体验日活动方案 篇2

  今年X月X日是“国际残疾人日”。为认真组织开展系列庆贺活动,进一步唤起社会各界对残疾人事业的关注和支持,倡导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推动我市残疾人事业持续发展。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主要活动

  1、残疾人文艺汇演活动

  为提高残疾人的文化内涵,享受文化成果,挖掘和发现残疾人特长及表演人才,X月X日下午,在XX街道办事处,举办残疾人文艺汇演活动。

  2、《我和你一样》广场活动

  结合12月5日第X个“国际志愿者日”,12月X日下午在市府广场,组织市扶残助残爱心志愿服务队、市肢残协会、市盲人协会、聋人协会,开展残疾人爱心回报社会广场服务活动和残疾人健身拓展与游戏活动。

  3、“残疾人文化进社区”活动

  按照共建共享的精神,整合社区文化资源,在残疾人日常活动的范围内,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基层残疾人文化宣传活动,倡导残疾人热爱生活、珍爱生命、积极进取、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12月2日晚,在安阳街道祥云社区内,协同安阳街道办事处共同举办文艺汇演文化进社区活动。

  4、“让爱飞翔”系列活动

  结合“XX市扶残助残爱心街道”创建契机,协同南滨街道在“国际残疾人日”节日活动期间,开展以“让爱飞翔”为主题的残疾人优惠政策现场宣讲、困难残疾家庭就学慰问、残疾人文体比赛等系列活动,切实关注残疾人的切身利益,帮助残疾人更好地融入社会大家庭。

  5、体育和献爱心服务活动

  联合两个街道,在节日期间分别举办象棋、羽毛球、乒乓球、拨河等残疾人体育比赛与广场献爱心服务活动(美甲,裁缝,补鞋,刻章等)。

  二、相关要求

  各镇、街道残联要结合实际,以“国际残疾人日”为契机,广泛宣传,创新载体,扩大社会影响,认真组织开展好第二十四个“国际残疾人日”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帮助支持残疾人的良好氛围。

  “国际残疾人日”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经验,培养挖掘助残典型和先进事例,及时宣传报道,并于12月7前将开展活动的信息上报市残联办公室,或发送至市残联邮箱。

残疾人体验日活动方案 篇3

  为加快推进全市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巩固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整合各方资源和扶持政策解决残疾人家庭“脱贫不解困”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探索建立“市级统筹、乡镇实施、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残疾人集中、分散托养照护服务模式,依托民政、残联现有各类托养照护服务机构,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和其他服务主体,为残疾对象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运动功能训练等方面社会服务,帮助残疾人提高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改善残疾人生活和发展条件,实现“托养一个人、幸福一家人、解放一群人”的目标,促进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二、服务原则

  (一)坚持统筹发展,突出重点。按需分类开展集中托养、日间照料、上门服务,整体推进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有序推动寄宿制集中托养照护服务。

  (二)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发挥政府性资源的主导作用,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参与,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推进托养照护服务社会化。

  (三)坚持以人为本,分类托养。从实际出发,促进托养照护服务向个性化、专业化、规范化方向发展,设立不同层次的托养照护机构,满足不同家庭、不同类别残疾人托养需求。

  (四)坚持因地制宜,因需服务。以需求为导向,充分整合利用各乡镇和村(社区)现有设施资源,因地制宜,就地就近解决托养对象照护服务。

  三、实施对象

  本市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建档立卡户、低保户、边缘户、监测户家庭中有托养服务需求的智力、精神残疾人、肢体重度残疾人及盲人。根据我市托养照护服务机构的床位数确定当年入住残疾人人数,按先申请先入住的原则,住满为止。

  四、实施模式

  分为集中托养和居家托养两类,集中托养又分为日间照料和寄宿制两类。根据集中托养对象残疾程度、家庭状况和托养机构选择等情况,参照《福泉市深化养老服务机构集中供(托)养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福府办发〔20xx〕74号)文件执行。

  (一)机构托养模式

  1.社区日间照料服务

  (1)对象条件。具有基本生活自理能力,身体健康,精神状况稳定,没有伤害他人的暴力倾向,无任何传染性疾病;对于精神病患者,必须经专业医疗机构精神科医生评估,认定适宜托养者方可申请相关托养服务。

  (2)申请程序。由残疾人或其监护人向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福泉市残疾人社区托养照护服务申请表》(附件2),提交户口簿、残疾人证、近期健康证明等相关资料。经所在社区村(居)初审及乡镇(街道)残联复审后,报市残联审批。符合条件的,经批准后的次月起可在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就近的托养照护服务机构接受日间照护服务。

  2.寄宿制托养服务

  (1)对象条件。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长期照顾或护理的智力、精神(轻度)、肢体重度残疾人及盲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因年老、患病、工作等原因对残疾人开展照顾或护理有困难的。

  (2)申请程序。由残疾人或其监护人向所在社区居(村)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福泉市重度残疾人寄宿制托养服务资助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户口簿、残疾人证、贫困对象证明等相关资料,经所在社区村(居)委会初审及乡镇(街道)残联复审后,报市残联审批。符合条件的,经批准后的次月起可进入户籍所在或经常居住地托养照护服务机构接受托养服务。

  (3)经费保障。托养照护服务中心开展日间照料和寄宿制服务经费保障问题。资金来源于服务对象获得的相关补助,参照《福泉市深化养老服务机构集中供(托)养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福府办发〔20xx〕74号)文件执行,运行经费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调整。入住托养机构是农村户口残疾人,可以将户口迁移到托养机构所在地的居委会,按程序纳入城镇低保。

  (二)居家托养模式

  1.服务方式及内容。服务对象分散在家居住,社区托养照护服务中心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通过定期安排或点单方式为符合居家托养条件的对象开展上门服务。社区托养照护服务中心可提供卫生清扫、就医、送餐(餐费自付)、理发、健康检查、代办服务等“超市化”服务模式(具体服务内容由残联门部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在协议中进行约定)。

  2.对象条件。一是肢体重度残疾长期瘫痪在床、智力残疾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日常居家生活需要他人照护的其他重度残疾人;二是贫困家庭的重度残疾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因年老、患病、工作等原因对其照顾或护理有困难的残疾人。

  3.申请程序。由残疾人或其监护人向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福泉市残疾人社区托养照护服务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户口簿、残疾证、低收入证明等相关资料,经所在社区村(居)委会初审及乡镇(街道)残联复审后,报市残联审批。符合条件的,在批准后的次月起可进入户籍所在社区托养照护服务中心接受居家托养上门服务。

  4.经费保障。申请居家托养点单式上门服务重度残疾人,托养资助标准由市残联根据服务内容确定,居家托养对象实际享受的服务情况按月进行计算,由市残联根据协议约定按年度向承接托养照护服务机构结算当年的托养服务费用。

  五、职责分工

  市残联:负责做好入住对象的摸底调查、审核审批、入住对象筛选、托养照护服务情况统计等工作。牵头抓好机构托养监督和管理工作,定期开展督查和绩效评估,为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提供依据。

  市民政局:负责制定出台《福泉市集中托养照护对象兜底补助办法》。负责做好入住托养机构服务对象低保金、残疾人“两项补贴”、社会捐赠等资金统筹使用工作,采取合理有效措施将低保对象享受的各类补助资金集中统筹到托养机构使用,充分发挥资金最大效益。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做好托养照护机构的医疗健康服务指导管理工作,明确乡镇社区卫生院安排医生为托养对象提供定期体检、日常诊疗等服务,机构托养护理服务和居家托养对象上门服务等。

  市医疗保障局:负责制定《福泉市集中托养照护对象医疗救助办法》,指导和帮助社区托养照护服务中心内设的卫生室做好入住托养对象进行医保报销等工作,减轻入住残疾人托养对象家庭负担。

  市财政局:负责做好社区托养照护服务中心建设经费和残疾人托养服务经费的保障工作。

  市发展改革局:负责指导托养照护服务机构制定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并将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开。

  市乡村振兴局:负责做好民政部门提供的集中托养中心入住人员和服务人员名册比对筛选,协助入住的残疾人做好扶贫帮扶“三户”资金的申请补助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协助入住托养机构的农村低保户残疾人做好入住对象转入托养机构所在地城镇户口的相关工作。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做好护理人员、厨师等服务型岗位推荐及职业技能培训。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每个托养机构住室、医疗室、康复室、厨房、餐厅及公共卫生间进行规划设计指导。

  各乡镇(街道):明确专人负责协助托养照护机构做好服务对象的协调保障工作,认真做好本乡镇(街道)各类托养照护服务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深入开展机构托养服务对象及监护人的思想动员工作,确保符合机构托养照护对象“应住尽住”。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市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残疾人集中托养照护工作的指导及实施,整合市各部门(单位)优势资源,抓好部门联动;各部门(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有举措、有步骤的推进全市残疾人集中托养照护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管理,完善制度。按部门(单位)职责分工,相关部门(单位)、乡镇(街道)要认真做好托养照护服务对象入住的后期跟踪管理工作,建立人员信息台账,实行一人一档管理制度。完善集中托养照护对象兜底保障制度。建立上门服务的跟踪、督查工作制度。建立管理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考核和监督工作制度。

  (三)加强评估,跟踪问效。由市残联、市卫生健康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开展情况定期检查评估,评估审核合格后,将资金拨付给托养机构。如评估审核不合格,责令托养照护机构限期整改,整改后评估仍不合格的,不给予补助,并有权单方面解除与托养照护机构所签订合同。

  (四)加强督查,追究责任。结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情况,将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工作列入市级督导考评。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单位)因工作不到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市纪委监委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政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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