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恰巧心动日期:2024-04-16人气:36
关于贝多芬传读书感想650字(通用35篇)
《贝多芬传》是法国着名作家罗曼·罗兰《名人传》中的一部传记。它创作于二十世纪初期,无论在当时还是在后世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这部传记中,罗曼·罗兰着力刻画了贝多芬为追求真善美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
从贝多芬身上,我们能学到了许多崇高的精神,特别使我佩服的是他那种顽强地与命运抗争的精神。贝多芬的童年是痛苦的。人生对他来说就好像是一场悲惨而残暴的斗争。父亲急于想开发他的音乐天分,使用暴-力迫使贝多芬练习各种乐器。当他稍长大一些,恶运又一次降临到了贝多芬的头上:他失去了最亲爱的母亲。贝多芬悲痛欲绝,只有写信向朋友哭诉。
贝多芬的一生是悲惨的,也是多灾多难的,但他为什么还能成功呢?为什么正常人做不到的事,他却能做到呢?这引起了我的深思。我认为,贝多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有着超与凡人的毅力和奋斗精神。面对困难,他丝毫无惧。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困难时,经常想到的就是请求他人的帮助,而不是直面困难,下定决心一定要解决。而贝多芬,因为脾气古怪,没有人愿意与他做朋友。所以,他面对困难,只能单枪匹马,奋力应战。虽然很孤独,却学会了别人学不到的东西:只要给自己无限的勇气,再可怕的敌人也可以打败。
苦难中长大的贝多芬也是幸运的。法国大革命爆发之时,贝多芬曾遇见莫扎特,并相互交流。接着,又拜海顿为师。后来,贝多芬开始崭露头角。就在贝多芬初次尝到成功的甜蜜的时候,痛苦又一次降临。慢慢地,贝多芬耳朵的听觉越来越衰退,他的内脏也受着剧烈的痛苦的折磨。但他还是瞒着所有人,直到他再也不能隐瞒了,才写信给韦格勒医生和阿曼达牧师这两位好友。贝多芬耳聋的程度是逐渐增加的,但没有完全聋,可以说,几乎贝多芬所有的作品都是耳聋后写的。
人们在贝多芬那青春洋溢的脸上看到了天才的目光:从那目光里人们又可以看到他悲惨的命运。之后的岁月里,性格过于自由暴躁的贝多芬也不止一次的遭到了爱情的否绝。在遭受这些肉体痛苦之时,贝多芬又必须承受着另一种痛苦。
不但如此,他的身体也“背叛”了他,先后得了肺并关节炎、黄热并结膜炎等等。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尽管如此,但他从未放弃过音乐。要知道面对这么大的困难,贝多芬却毫不动摇,这需要用多大的勇气和毅力啊!
生命的沸腾掀起了音乐的终曲。贝多芬渴望幸福,他不愿相信自己的不幸是不可医治的,他渴望治愈,他渴求爱情,他充满着希望。贝多芬与命运抗争,最终成为名人。贝多芬在写给弟弟们的信中曾说过:“只有道德才能使人幸福,而不是金钱。”
本书的作者罗曼·罗兰告诉我们一些道理:只有克服苦难的壮烈的悲剧,才能帮助我们担受残酷的命运,努力向前。同时,悲惨的命运和痛苦的考验不仅降临在普通人的身上,同样也降临在伟人的身上。当我们遭受挫折的时候,应该想到这些忍受并战胜痛苦的榜样,不再怨天尤人,要坚定自己的信仰。
他短小臃肿。一张土红色的宽大的脸,到晚年才皮肤变得病态而黄黄的,尤其是冬天,当他关在室内远离田野的时候。额角隆起,宽广无比。乌黑的头发,浓密,好似梳子从未在上面光临过,到处逆立。眼中燃烧着一股奇异的威力,使所有见到他的人为之震慑;但大多数人不能分辨它们微妙的差别。因为在褐色而悲壮的脸上,这双眼睛射出一道旷野的光,所以大家总以为是黑的,其实却是灰蓝的。平时又细小又深陷,兴奋或愤怒的时候才大张起来。宽大的鼻子又短又方,竟是狮子的相貌。一张细腻的嘴巴,牙床结实得厉害。左边的下巴有一个深陷的小窝,使他的脸古怪地不对称。
贝多芬一生苦难不断,痛苦不堪。
一开始,人生于他就显得是一场悲惨而残暴的斗争。父亲想开拓他的音乐天分,把他当作神童一般炫耀。四岁时,他就被整天地钉在洋琴面前,或是一架提琴一起关在家里,几乎被繁重的工作压死。他的童年尽管如是悲惨,他对这个时代和消磨这个时代的地方,永远保持着一种温柔而凄凉的回忆。
在他二十多岁的时候,更大的痛苦就已在叩门,耳聋已开始它的酷刑。耳朵日夜作响;他内脏也受剧烈的痛苦磨折。听觉越来越衰退。这一切对贝多芬来说无疑是巨大的折磨。要知道,一个音乐大师,如何能够进入无声的世界!
莫扎特,除了拥有童年美好的回忆,一生也是贫困潦倒,郁郁而终。米开朗基罗,一生被人嫉妒,常常中了暗箭,并且病魔缠身,令他苦不堪言,还有懒惰恶劣的一家人,像是一个无底洞,把米开朗基罗辛苦赚来的钱花得一分不剩。
我们的生命要的不是一味的风平浪静,我们要的是与风暴搏斗,与礁石较劲的惊心动魄。只有在经历了惊涛骇浪后,我们的生命才能真正绽放,被铭记。
就在这一瞬间,一阵悠扬的钢琴声吧我带回到现实。我心头里的一片片乌云,从而消散,无影无踪。不知是什么的力量让我振作起来…
还记得那一次我推开了那扇门,优美的钢琴声传入了我的耳际,映入眼帘的是一个身材魁梧的人,他那蓬松浓密的头发,真令人有点不堪入目。他在钢琴前入迷得弹着,我被他的琴声吸引住,我大声夸赞道:你弹得太好了!但他丝毫未动,于是,我小步迈上前,但我的走动引起了他的注意,他用愤怒的眼神望着我,眼睛在脸上放射出光芒,好像刺穿了我的内心。他发疯似地向我砸东西,我无奈地走上说了一句:我只不过想和你交谈一下,和你倾诉我的心事而已。我低下了头,满脸的沮丧。他挥一挥手,弹起了愉快的乐章,对我笑了一笑。他拿起纸条写到:现在你快乐些了吗?我愿意和你交谈了,你尽情倾诉吧。
我在纸上写道:我是个忧愁女孩,生活中是那么的脆弱,遇到挫折,只会逃避,不时想说出放弃二字。他细细地看,笑一笑,在纸上快速的写上几句话,递给了我,我一丝不苟地看,感到一点忧伤,他写上了自己的悲惨遭遇:谁的人生都会有挫折,只是大家面对的方式不同。十几岁时,我的妈妈因病去世了,我的家就像只剩我一个孤零零的活着,这一刻,家庭失去了往日的温度,冷冰冰的,痛苦的感觉,沉重的打击缠绕我,但我怎么能这样就倒下呢?我勇敢地和命运作斗争,因此,我悲苦生命因为坚强的点缀而美丽起来。之后我的音乐世界,幸福的来源受到耳聋的打击,可能别人这时会放弃音乐,甚至放弃生命,但我不会,因为这已不是第一次被命运捉弄了,是岁月把我练成了巨人,一个坚强的人,我毅然承受着痛苦…只要你有一种意志,一个决心,把命运改写,冲破艰难,挫折,你就战胜了生命,看到了彩虹!坚强是战胜困难的最好方法。
我很惊奇疑惑,在纸上忍不住地问:这么悲惨的命运,你怎么能弹奏出这样愉快的音乐呢?怎么能这么坚强地活着,你一定有藏在心里的信念吧!
他坚定的对我说:人不是因应生活而生活,只要有坚强的意志,一样可以活得精彩。人生的意义不是名与利,不是地位与金钱,而是积极地谱写生活,充实地活着,那便是一个美好的人生。而我的人生只属于音乐,我可以为音乐付出一切,我亦可以吧毕生的精力全活在这个美好的世界中,音乐就是我心中唯一的信念罢了。
在这一刻,我好似懂得了什么,然后我在纸上写上:谢谢你,请问我可以问你最后的一个问题吗?他点了点头。
“你是贝多芬吗?我用力地在纸上写。他笑了笑,继续做工作,继续谱写美好这个词语…
音响响起了雄厚浑浊的《命运交响曲》,这一次我真的醒了,被一个音乐巨人的心灵唤醒了,被他的精神重新洗礼了一次。心里多的是感受,生活多的是美好,人生多的是思考…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贝多芬传》,贝多芬让我懂得了什么是百折不挠,放下《贝多芬传》,无数感慨涌上心头……
贝多芬是着名的作曲家,他的父亲是一个不求上进、嗜酒如命的男高音歌手,而他的母亲是女仆——一个厨师的女儿。贝多芬的童年包含辛酸。一开始,他父亲就逼他学音乐,在小时候就失去了他最爱的母亲。正当贝多芬风华正茂时,病痛已经悄悄叩门。1796至1800年,耳聋症开始肆意,听觉也渐渐衰退。一个钢琴作曲家最需要的就是听觉,而贝多芬在他可以大显自己的才能时听力衰退,甚至不能听到任何声音,可想而知当时的贝多芬是多么的无助,面对的挫折是多么大。如果换做别人,肯定对自己的未来不报希望,从而破罐破摔。但是贝多芬并没有这样,他一直独自忍受着病痛的折磨,仍坚持创作,还为他的心上人朱丽塔?圭恰迪尔谱写了着名的《月光奏鸣曲》,直到1801年,他才告诉了他的两个好友。我深深地被贝多芬折服了,他以他惊人的毅力在困苦中坚持下来,要知道他的大多数作品是在他耳聋之后创作的。
贝多芬饱经风霜,他经历了挫折也享受了成功,从他身上我看到了什么是真正的“成功是有汗水换来的”。只有付出过,才会有收获。
记得那次体育800米测试,一向体育不好的我就开始担心起来。果然,刚跑完一半就跑不下去了,正当我快要放弃时,突然想到了贝多芬的那句话:“我要用双手扼住命运的咽喉。”想到贝多芬遇到那么大的挫折都没有轻言放弃,我才遇到这么小小的困难就坚持不下去了吗?于是,我坚持跑完了全程。虽然跑出的成绩不如人意,但至少我坚持了下来。
人的一生是多么短暂,然而却又有那么多的不如意,有的人遇上困难就只会怨天尤人,而有的人却会以自己最大的努力去战胜困难,用自己的双手去扼住命运的咽喉,难么成功往往会降临于后者。有时候逆境往往会使人坚强起来,让人拥有惊人的承受力,即使在挫折面前也能高昂自己的头,不会屈倒于困难之下。
我知道我稚嫩的双肩很难为自己担起一片属于自己的晴空,我知道我独行的身影很难战胜黑暗的束缚,但我绝不会倒下,也绝不会低下我高昂的头。即使在逆境中,在挫折前,我也不会放弃自己的追求、自己的理想。在人生布满荆棘的道路上,即使碰得遍体鳞伤,我也会用剩下的最后一点力气站起来,用干裂的嘴唇说:“不要倒下,前面就是一片光明!”因为我深知,贝多芬正是用这种毅力坚持到最后;我深知只有拥有这种不服输的精神才能成为最后的胜利者;我深知困难会因我这样执着而向我屈服,挫折会因我这样执着而倒下,成功会因我这样执着而落到我身上……
我会像贝多芬一样不言放弃,会像贝多芬一样坚持到最后……
阿长,一个并不华丽却温暖的名字,她只有这个名字,我不知道她还拥有什么,哦,还有那颗淳朴、善良的心。——题记
这篇文章讲的是鲁迅对儿时保姆“阿长”的回忆。她不识文字,又有些迷信愚昧,连真实的姓名都不为人知。在鲁迅先生的笔下,“阿长”这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人却变得不普通、不平凡了,甚至“拥有伟大的神力”了!
读了这篇文章,知道了阿长的什么样后,我很失望,在我印象中,阿长这个名字,应该是一个很温柔的、纤瘦的形象,可是,却偏偏是一个胖而矮,唠唠叨叨的老妈妈。就是这样一个朴实的形象,才让我感到这篇文章是真实的。
长妈妈有些习惯招人烦:唠唠叨叨,“大”字形睡姿,种.种古怪礼节……全文并没有介绍阿长怎么怎么好,呈现在我们眼前的,就是这样一个真真实实活在现实的阿长。慢慢地,她开始让我又恨又爱。她相信许愿,相信梦想,带着一颗纯真的心在这个复杂的世界中生活。
最令人感动的,就是她买《山海经》那段了,作者没有写这样一个不识字的人是怎么买这本书的——识字的人都很难买到的书的,谁又知道她走了多少路,问了多少人,去了多少店?她竟然把“山海经”念成“三哼经”,她是怎样向别人打听这本书的?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答案,因为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长妈妈。这个长妈妈有很多缺点,像个小孩子,但这都无关紧要,因为她有一颗到死都善良的心。
我们应该学阿长的善良和热心,更应该学习鲁迅先生,要有一双善于发展的眼睛。
《大卫 科波菲尔》是英国小说家狄更斯的第八部长篇小说,被他称为他“心中最宠爱的孩子”。全书采用第一人称叙事语气,融进了作者本人的许多生活经历。
大卫的童年时光非常的真切感人,他是一个遗腹子,年轻的母亲在生下他后,不甘寂寞,与贪婪的商人默德斯通结为夫妻。殊不知,这一重大失误使她过早地结束了一生,也为大卫的童年生活埋下了苦果。
另外,对大卫一生影响最大的是贝西姨奶奶,她在大卫无亲无故的时候接受了他,并用她的爱与智慧把大卫培养成为一名伟大的作家。这本小说还深刻的阐释了金钱对人的影响,默德斯通是因为觊觎大卫的家产而与她母亲结婚,艾米莉的私奔也是由于金钱还有希普更是在金钱的诱惑下一步步堕落的,狄更斯从社会上各个不同阶层出发,暴露了金钱与人性-的罪恶。我喜爱这篇小说的另一个原因就是他在塑造人物上的高超技巧,米考伯夫妇常因经济拮据而哭的肝肠寸断,却马上又哼起快乐的歌曲。狄更斯用细腻的笔法刻画出了这种“债多不愁,乐天知命”的乐观性格,反映了当时英国下层人民的生活现状。这部小说另一个特点就是他的人性关怀,大卫在被继父毒打后,单独所在房间内,只有裴果提去偷偷地安慰他。还有安妮丝在父亲即将破产时,想同意希普无理要求的想法,这与希普的包皮藏祸心形成鲜明的对比。在他的小说里,好就好的洁白无瑕,坏就坏得一无是处。
他在这污浊的社会中,奉行着姨奶奶对他的教导:“永不卑贱,永不虚伪,永不残忍”,最终成为了一个善良的人。文章中大卫从童年时对艾米莉的喜爱,再到青年是对小娃娃朵拉的热恋,从朵拉去世后,他到海外拼搏数年,回国后才认识到只有艾妮斯才是他最理想的伴侣。书中最使我感动的部分就是他想艾妮斯勇敢表白的时候他真情的话语,一开始大卫对她说时,艾妮斯的心情有些乱(请老师帮我理解一下,我不太明白),后来向艾妮斯说了他对艾妮斯的敬意时,艾妮斯终于动心了,并高兴地依偎在他的怀中,因为他也深爱着大卫,她为他们的爱情有了结果而感到由衷的高兴。在婚礼的当天,她告诉大卫朵拉临死时,曾说只有她才能做大卫的妻子,做他的终身伴侣,这是一个多么圆满的结局啊,也让我对今后的婚姻爱情有了新的认识。
这就是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呀。我想大卫就是狄更斯的原型以及成功男士的典范吧。愿同学们可以用灵魂领会这部传世经典。
暑假里,我读了冰心奶奶写的《小桔灯》,读完后,我的心中十分激动。
这本书反映了1945年抗战期间革命者在民党反动派统治下的艰难处境和对光明的渴望,赞扬了他们的镇定、勇敢、乐观的精神。
文中描写的中心人物是一个地下党员的女儿。当时国民党残酷地逮捕、屠杀地下党员,白色恐怖笼罩着重庆上空。这姑娘的父亲因党组织遭到破坏而离家出走。母亲也因受到追踪特务的殴打而吐了血,然而,小姑娘却没有惊慌失措,而是镇定地照顾妈妈。
在读到作者问她吃过东西了吗?锅里是什么?她笑着回答:“红薯稀饭——我们的午夜饭!”时,我心里感到一阵酸楚:午夜,多么诱人的时刻呀!我已度过了十二个午夜。每当这时,全家一起吃着香喷喷的饺子,还观看五光十色的火焰,我感到这是我最幸福的时刻,别提多美了!可是,这些对小姑娘来说却一样也没有,然而,她仍充满了乐观精神,这是一个多么坚强,多么了不起的姑娘啊!
文章结尾细致描写了小姑娘为作者做了一盏小桔灯,这盏灯发出的是朦胧的光,实在不算明亮,但却象征着革命的前途无限光明。
抗战期间的斗争是残酷的,我们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啊!我们要好好珍惜眼前的美好生活,努力学习,将来为社会尽自己的力量。
这个假期,我和妈妈共同读了一本书——《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的作者是加拿大著名女作家露西.莫德.蒙哥玛丽。
在这本书中,女主人公安妮是一个很有个性的女孩子,人们喜欢称她为“红头发安妮”。
她长着一头红发,满脸的雀斑,自幼失去了父母双亲,是一个没有任何亲戚的孤女。最终被马修和玛瑞拉兄妹领养。她乐观,好强,热情,敏感,满脑子都是天真的梦幻,还时常有出格的言行,性格直率,快言快语,甚至有些粗心大意。为此,她常常惹祸,使自己吃了不少苦头。当然,不断长大的安妮最终有一个快乐的结局。
安妮的身上有作者的影子。作者出生在加拿大北部爱德华王子岛省的克里夫顿,两岁时母亲病故,不久,父亲再婚后离开,作者只得来到卡文迪许村雨外祖母一起生活,并在那里长大。
妈妈说我和安妮有许多相同之处:满脸雀斑,爱幻想,喜欢说个不停……我也并不否认,因为我和安妮确实相像。
最后,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它能使你大笑,也能使你感动,它能教会你很多。是不是已经迫不及待去阅读这本书了呢?
春秋末期,吴国和越国加入到争霸的行列。吴越两军在太湖中会战,结果越军战败,退守固城。眼看越国江山不保,越王勾践就向吴王夫差求和,送给吴国很多美女和珍宝。
勾践在吴国卑躬屈膝地服待吴王三年,才被放回越国。他将苦胆吊在床前,每天吃饭前、睡觉起来都先尝一尝苦胆的味道,以激励自己不忘在吴国受苦的日子,苦苦思索振兴越国的方法。终于,勾践平定吴国,从此越国变成了一个强国。
越王勾践忍辱负重、具有强大的耐心、克服困难的决心,这些都值得我们学习。我们要从小树立远大的理想,遇到困难不要轻言放弃,而要像勾践一样把困难变成一股前进的力量,不放弃,才能到达成功的彼岸。
有的人在学习上遇到一点困难就不想再学了,自暴自弃,成了一个不自信的、没抱负的人;有的人在生活中遇到一点困难就觉得自己是不幸的人,怨天尤人,成了一个看不到希望的人。当我们遇到困难时,不妨想想勾践卧薪尝胆的故事,想一想他是如何面对困难不气馁、面对挫折不放弃的。让我们每个人都做一个像勾践一样不向困难屈服、不向失败低头的勇士,用自己的毅力和努力成就自己的明天!
拉丁美洲作家马尔克斯的名字是和魔幻现实主义联系在一起的。而《百年孤独》就是他展示其魔幻现实主义手法的代表作。读过他这部作品的人都忘不了他极善用绚丽而无羁的想象构造出一个仿佛神话中的世界。
马尔克斯幼年生活于哥伦比亚沿海小镇。外祖母在夜间经常为他讲叙民间传说和印第安人的神话。反映于创作之中,就是他那种“幻想而又不失真”的魔幻风格。
《百年孤独》还是马尔克斯采用外祖母那种“不动声色的讲着许多令人毛骨悚然的故事”的方式进行创作的第一例。为了这个漫长的“百年故事”,他想了十五年,而后因为目睹一个老头带着一个小男孩去见识冰块(那时候,马戏团把冰块当做稀罕宝贝来展览)的场景而开始动笔,《百年孤独》使他真正享受到写作的快乐。而他往往十分重视小说的第一句话,因为他认为这决定着全书的风格、结构,甚至篇幅,故而《百年孤独》开头的这第一句话也同样含有这种神秘的信息:“多年之后,面对枪决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人们为此发明了一个新时态名词“将来过去式”来为之命名。马尔克斯真正动笔写作《百年孤独》仅花了还不到两年的时间,然而这之后他就引起了世界文坛的一次“性”的事件,魔幻现实主义的“蘑菇云”让全世界的读者为之震撼不已,痴迷而吃惊。
《百年孤独》中讲叙的一切都具有令人不敢置信的奇妙效果,其中糅合着印第安人的传统信念和意识,比如认为人的死亡是因为河水或石头在召唤人的灵魂等等,以及阿拉伯的神话。在小说中,万物有灵,人鬼共世,时空上则迂回,迷离以表现人生的轮回,他还相信预感和预示的作用,以此为以后的故事发展埋下种种神秘的伏笔。
《百年孤独》被评论界赞为“二十世纪用西班牙文写作的最杰出的长篇小说之一”。其作者马尔克斯获得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成为拉美小说界的“掌门人”。
《百年孤独》是拉美魔幻现实主义文学最著名的代表作。
张爱玲的小说《金锁记》,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所以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公侯之家,是因为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乃至自已的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她心里喜欢小叔子姜季泽,但季泽却是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只有她的哥哥嫂子让着她,是因为向她要东西。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分到了自已的公馆,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已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表面上看,曹七巧是被金钱迷乱了心性,变成了一个有着“疯子的审慎和机智”的狠毒、绝情、病态的人,但其实是她的人性被所处的环境逼迫、扭曲的结果,在当时社会中具有普遍性,而这种普遍性是与封建社会的根本相联系的。作为女人(不仅是女人),除了生存必需的物质外,男女之爱是她们的基本需要。但身处没落公侯之家的七巧却连正常的生理和感情需要都得不到满足。她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小叔子季泽、儿子长白。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她无法得到爱欲的满足,甚至连她自已也弄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不过是让她来侍奉他,她因此最终分到了姜家的财产。季泽是她心中爱着的人,喜欢到了身不由已的地步,但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问柳,可在家里却不敢太造次,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他有他的原则。分家后季泽来找她,向她做了表白,但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所以把他撵走了。可以看出她的渴望除了之外,还有情爱,但因为猜疑,她放弃了这种机会。我不认为作者只想表现金钱的胜利。但此后,她抛弃了这么多所获得、保护的财产,就成了她生命的依托。从丈夫、季泽得不到爱,她忍受着的煎熬,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的,最后逼得儿媳妇身亡。与丈夫结合只是使她获得了家产,季泽只给了她爱的煎熬,长白则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性品。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人,她的一生是可悲的一生。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已愿意戴的,是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
张爱玲关注人性,表现人性,《金锁记》写的就是人性受到压抑以至扭曲的故事,小说充满了“人生味。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
昨天看《牛虻》正到关键时刻……可是没有接着看下去。因为这个时刻,对于看一个故事来说是最美的,所以我希望它能更长久些。
第一卷,年少的亚瑟是虔诚而完美的。相信同志,相信意大利的民主,更相信上帝,以及它忠实的奴仆蒙太里尼神父。
第二卷,发生了一个变故,这个变故改变的,不仅仅是亚瑟的人生,还有他那颗原本洁净无尘的灵魂。他有了脸上的疤痕和身体的残疾,有了神经质的口吃和尖酸刻薄的言辞,有了一个形象的新名字 —— 牛虻。他企图忘记过去又绝难摆脱过去,他爱的人也是他憎恨的人。他就是如此矛盾而痛苦的活着,让人不解。
第三卷。
开始写“第三卷”的时候已经距离那个“昨天”半个月了,因这个故事而开始的幽暗心情已经渐渐明朗,看到雨夹雪之后的灿烂阳光,心境清明。
已经有些忘记第三卷讲的是什么了,或者说,整个故事都已经被我渐渐淡忘了。但是可以用一句话概括第三卷,就是牛虻死了。
这个结局让人悲痛,我为此足足消沉了一个星期。可是两个星期以后,我已经回到了自己的生活,就像从来不知道这个故事一样。我不能再说什么,关于信仰,关于死亡。也许就像海明威说的,有些故事进行到后来,你会发现,死是唯一的结局。
我的这个“读后感”写得很没样子,没有中心,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有点对不住小学时代的语文老师。不过真是……两个星期,就已经时过境迁了。新近看完的一本书是毛姆的《刀锋》,四天以后的今天,已然也是时过境迁。
唉,不知道看书为了什么。
爱因斯坦说:“兴趣是的老师”,我想作为父母的责任就是培养孩子读书的兴趣,让孩子养成读书的习惯。
我在小的时候很喜欢阅读,那时没有什么别的玩乐,第一代独生子女的我只能用阅读来充实生活。特别是武侠小说和古典名著《红楼梦》,其中金庸、梁羽生等名家的全部作品几乎全部读过,红楼梦中所有诗词都能背诵。现在想一想,这应该就是兴趣的力量。所以,我没有对悠悠的阅读书目强行规定,而是顺应她的心理特点,选好她爱看的书,使她对书产生好感。
营造良好的环境。读书首先要有氛围,有了读书的环境孩子才会有兴趣去读书。为了营造读书的氛围,创造良好的读书环境,我为悠悠买来儿童专用书桌,放到属于她自己的房间。怎样布置,只给一个指导性意见,让悠悠自己去安排和管理。
分享阅读的乐趣,鼓励悠悠把书中的故事情节或具体内容说出来,把自己的看法和观点讲出来,和我一起分析讨论,从而加深阅读兴趣,提高阅读水平。
学会在阅读中成长。孩子在成长过程中会面临许多的问题,比如怎样对待生活和生命?如何面对挫折和失败?面对胆小和烦恼怎么应对等等。这些问题是每一个孩子在成长的道路上都会遇到的,有时做家长的我们,还真不知道应该怎样回答,尤其是面对现在的孩子,她们有自己的世界,自己的想法,所以我给悠悠购买了一套《玛蒂娜的故事》全60册,这套图书讲述了一个女孩子在日常生活中方方面面的片段,非常符合悠悠的性格和年龄,悠悠非常喜欢,重复的阅读,在书中找到问题的答案,学会观察和想象力。
阅读的过程,我和悠悠一起享受读书带来的快乐与幸福,一起成长,一起丰富自己。
这是一本奇妙的书。淡淡的文字,平淡的语调,细腻的感受,完全没有华丽的影子,也没什么大悲大喜。但却能让人很认真地读下去,在无形间净化着我们那被尘埃腐蚀的心灵。
这是一个关于时间的记载。随着时间的流逝,当我们也成为那个望背影的人时,才会真切的体会到父母那份痛楚与沉默。小时候父母把我们当孩子,父母老了我们把他们当成孩子。我们会懊悔,懊悔曾经的无知,但时间不留给我们一点机会,我们想告诉自己的孩子这一切的感受,可被时间悄声无息地挡住了。时间让我们变了,让我们懂得了一切,也让我们失去了很多。作文
这是一个人生命的历程。不管是时间也好,亲情、爱情、友情也好,该经历的会经历,该遗失的会遗失。生命是一条无法回转的轨道,我们必须按照这轨道上的路标走,经历生老病死,悲欢离合。《目送》这个光阴岁月的故事是属于别人的,但我们每个人都一样,在时光消逝中成长度过,我们的皮肤会由光滑到粗糙,我们的背影会由高大到佝偻,我们曾经拥有的也都会一一消失。这看起来是一场永恒的遗憾,但我们却能从这一次次的目送中提炼出最纯净的心灵,最温馨的回忆。作文
龙应台的文字是我最欣赏的,它如清晨的雨露,清新朝气,如黑暗的火焰,温暖明亮,带给我一种很平静的感觉。在喧嚣吵闹的课间读她的书,我的世界竟也莫名的变得安详了。
读书对我们益处多多,从古至今,无数的贤人都体会到读书的益处和乐趣,我们就来聊聊读书的好处吧!
古代的那些文人墨客,都有一个相同的爱好---读书.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是每个人都做过的事情,有许多人爱书如宝,手不释卷,因为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的一生。那么,读书有哪些好处呢?欧阳修曾说过“立身以立学为本,立学以读书为本”可见书在这位文豪心中是多么的重要,李苦禅也曾经说过“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欲上进先读书”,这句诗深刻的告诉我们书是多么的重要,好似鸟儿的翅膀……
你感受到了读书的好处了吗?读书不仅可以使我们开阔视野,增长知识,培养良好的自学能力和阅读能力,还可以进一步帮助学习课内知识。
让我来谈谈自己的读书经历吧!像许多人一样,我也有自己爱读的书,如漫画、小说、自然、科技等等,但其中我最爱的还是《世界地理》和《动物世界》。每每读到那些奇异、有趣的故事、自然现象,我就会对这个无奇不有的世界叹为观止。有时读得入神,仿佛身临其境,在险峰上、沼泽中、海洋里、溶洞内……神游其中,怡然自得。在获得读书的快乐的同时,我又获得了许多知识,在一次地理课上,老师给我们看了几种澳大利亚特有的物种,同学们都不知道,我因为在课外书上看过,所以很了解,便介绍给同学们。读书的好处我心领神会!
总而言之,善于读书,便如同和一群有知识、有文化、有个性的人交流。同学们,让我们同沐四季风,共享读书乐,与书交朋友!让读书之花盛开四季校园!
边城写的是一个恋爱的故事,情节简朴优美,湘西山城茶峒掌水码头顺顺的两个儿子天保和傩送,同时爱上了城边碧溪老船夫的孙女翠翠。但翠翠心里爱的却是傩送,当天保明白了这个三角恋爱的实情,深知不能勉强,主动退出了竞争,驾船下辰州,好忘却那里的一切,却不幸遇难,傩送虽然仍然爱着翠翠,但哥哥为此而死,使他心中压抑,又对老船夫有误会,也在痛苦中离家去了桃源。而翠翠独自承担所有的变故,在等着,等着那个也许永远不回来,也许明天回来的人。
如诗的边城,诗意地演绎着人生,诗意地演绎着生活。书中所示的人性美浸透着完美,而翠翠的无限期等待又显示着不完美。她的爱情悲剧可以说是那个年代造成的,她和傩送本来完全可以结合在一起,培育出美丽的爱情之花,可惜二人却失之交臂,留下了悠长的遗憾。
而现在谁会放弃自己的爱情呢?在当今这个社会谁主动放弃自己想要的东西,完美的爱情都是我们想要追寻的。在《边城》中傩送为了亲情而放弃了爱情,亲情固然重要,但为了亲情而放弃了爱情,也是可悲的。而翠又在不知道天保是因不能得到她的爱而忧郁出走落水身亡,不知道傩送是因为不能得到她的爱而离乡远行,也不知道爷爷突然离世全是由于替自己的幸福思虑奔忙而心力交瘁。后来在陪伴她的杨马兵向她说明后,她才如梦初醒,这实在让人不免为她感到惋惜和可悲。
故事就这样结束了,结局怎样?给人留下了悬念,傩送最后回来了吗?她们俩最后在一起了吗?我不禁陷入了幻想之中,希望他们有情人能终成眷属。看过《边城》,让我对世间完美的爱情又一次产生了怀疑,对人性多了一份了解,但又明白了自己的幸福就应该去争取,争取了,得不到,也就没有什么可遗憾的了。
边城就是这么一出健康纯洁,而又弥漫有淡淡哀愁和浓浓诗意的爱情悲剧和人性的悲剧。
最早接触到沈从文先生的作品是《湘西游记》,当时是20__年的暑假,在湖南邵阳的雀林国学堂中。每天清晨,一边在操场上踱步,一边读这本书。回想起那时的生活,真的好不惬意,当时我在的位置,距离沈从文先生笔下的湘西不足300公里,这是我心之梦之想去的地方。
未打开这本书时,满脑子都是这句“《边城》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内的人又想出来。”这也是我对《边城》的第一印象。阅读这本书时,我就经常思考这句话,这句话到底对吗?城内的人为什么想出去?城外的人又为什么想进来呢?
读完这本书,我有了自己的答案,我觉得对这句话的理解可以从两个角度看。
其一是作为读者的我们是城外的人,书中刻画的人物则是城内的人。城外的人想进去自然是真的,因为边城是一座安静祥和的城,这里的人悠闲自在的活着,这是沈从文先生笔下的世外桃源,寄托了他美好的期待和向往。
至于城内的人是否想出来,我不知道,因为我们都不是城内的人,所以我不敢妄下定论。
第二个角度就是单纯从故事的角度,城外和城内因为一条河分隔,一边是翠翠,另一边是天保和傩送,因为对爱情的追求,城内的人想进去,城外的人想出来。因为只是“想”,还没有得到和实现,这也与小说最后不圆满的结局相对应。
《边城》作为一部中篇小说,带给我最美的体验和感受就是小说最后留下的无尽遐想,我们每个人都可以透过书中的文字,进入书中,扮演我们想要扮演的角色,逐一走过他的经历,并且继续向前走,这给了我们每个人当作者的机会,从这个意义来看,《边城》是一幅未完成的画作,是一幅未创作完的诗,每个人都可以继续写下去。
后来虽多次去过湖南,但因时间原因总不得到沈从文先生笔下的《边城》游览和感受,希望下次可以有机会。
在读《活着》这本书的过程中,我一度觉得主人公实在是太悲惨了,这样活着又有什么意义呢?但读完后,我才明白,活着,可能仅仅就是为了活着,是一种生存的本能,是对生命的尊重,当你失去了一切,你会发现,你还有你的生命,你的生活还在继续,你的生命是别人无法夺走的。
一边阅读,一边为福贵的悲惨身世流泪。同时我也思考,对于我们来说,活着比福贵要简单得多,福贵的痛我们无法切身体会,活着很简单,如果你要追求“怎么活”,那么活着也许也会变得奢侈。
“生命是有尊严的,我们应当尊重生命,即使面对再多的苦难,也应该努力地继续活着。”这才是《活着》让我真正感动之处。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就如余华所说:“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因此,忍受苦难造就了活着。”
《活着》写出了人们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写出了苦难对世界灾祸乐观的态度。他让我真正知道——活着本身就是艰难,而延续生命则是更深的艰难。
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不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
今天我独自坐在安静的教室里,看起了名作《红日》,感受着中共党员那时的抗战艰辛。
《红日》这部小说以1947年山东战场的涟水、莱芜、孟良崮三个连贯的战役作为中心,讲述了共产党华东野战军与国民党的王牌军74师之间展开的大规模战役的故事。
1946年底张灵甫所率领的74师是蒋介石用全副美式装备武装起来的王牌部队,他们发起了涟水战役,与华东野战军交锋。华东野战军的沈丁部队在涟水与敌主力部队二次交锋后,实行战略后撤,退到山东,休整训练。经过修整后的人民解放军在莱芜战役中,灵活运用---伟大的战略战术思想,消灭了国民党军队五万多人,活捉了敌军中将副司令官李仙洲,赢得了辉煌的胜利。()国民党在各个战场上连吃败仗,途穷计拙。1947年4月,张灵甫又以他所率领的74师王牌军,再一次向沂蒙山区的华东野战军大举进攻。经过三天三夜激烈的战斗,华东野战军英勇的战士们,攻上了孟良崮高地,把躲藏在山洞里的七十四师师长张灵甫和他的残兵败卒,统统歼灭。华东野战军经历了惊心动魄的艰难曲折的战争,经过了无数战士的牺牲,终于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因为有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有---战略战术思想的正确指导,有广大人民群众的无私支援,人民解放军服从大局听指挥,团结一致,浴血奋战,用小米加步枪的简单装备打败了用清一色美式装备武装起来的蒋介石军队。
今天,我们生活在幸福的时代,我们的幸福生活是烈士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们应该好好珍惜,努力学习,长大后报效祖国,为祖国更加美好的明天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书中主要叙述马奇太太一家的简朴生活,美国的南北战争在书中仅是一个淡淡的背景。马奇太太的丈夫马奇先生参加了战争,为祖国的和平战斗。他们有四个女儿,大女儿梅格十六岁,风姿卓越,一头褐色的头发,皙白的皮肤,性格温婉。十五岁的乔,黝黑的皮肤,高挑的身材,穿着宽大的衣服,男孩子般的性格,天性乐观调皮,希望能够成为一名作家,灰色的眼睛能洞察一切;十三岁的贝丝,缅甸又善良,志向与家人幸福的生活在一起,总是默默地为家人付出着,别无他求;而小艾米,极有绘画天赋,是一家人的宝贝,天性乐观的她去想把自己培养成一个淑女。这四个姐妹在一起快乐地生活,互相爱戴。她们的邻居是个十五岁的男孩——劳里,爱开玩笑,性格开朗,虽然只有十五岁,看起来却有十七岁高大的身材。他们在一起玩耍,圣诞节时在一起表演乔的话剧;夏日一起去河边:劳伦斯的营地“野餐”;创立于“匹克威克俱乐部”与他们所属的邮局,尽显童趣的美好,在他们那个小镇里,尽情的欢乐。
书中处处洋溢着爱,圣诞节早上,他们得知贫穷的赫梅尔一家人饿了几天,便将自己早餐全部都送过去,自己饿着。然而这事被她们的邻居,劳伦斯先生知道后,却为她们送来了极其丰盛的晚餐,这就是善良的馈赠吧。
孩子们的爸爸虽已过了参军年龄,却依旧当做随牧师上前线。虽说是自愿的,但马奇太太心里也十分担忧。但有一次,马奇太太与一位老人聊天时,得知那位老人原有四个孩子,两个已经战死,一个被俘,另一个生病躺在华盛顿医院,老人为国家,几乎贡献出了自己的一切,马奇太太对这位老先生肃然起敬。她的丈夫上前线,她觉得牺牲了许多,而老人牺牲了四个儿子,却无半句怨言,马奇太太终于放宽了心态。书中最善良,最温柔的贝丝为了帮助赫梅尔一家照顾小孩,被感染上猩红热而不幸夭折。劳里爱着乔,乔也爱着劳里。但乔误认为生病的贝丝也爱劳里,在亲情与友情中,她选择了亲情,她拒绝了劳里的求婚,事后知道真相之后,她又搓和劳里与艾米,而把所有的痛苦都一个人默默的承受着。
《小妇人》像我们诠释着童年的美好,爱与牺牲的精神,每个人读了后都会有不同的感悟。书中主人公们乐观的心态,勇于付出的精神,正是我从她们的故事中领悟到的,书中处处洋溢着生活中的“真”“善”“美”“苦乐”与“得失”,教我们如何去面对生活中的苦难,享受生活。
即使人命定有孤独相随,即使我们必然要行走于大大小小亦真亦幻的循环之上却又不可以如庄子般“得其环中”,那我们又为何要构筑铜墙铁壁,孤独重复从前的故事和悲愁,又为何要放弃我们尚被自己承认的自由,而不选择栽下能随性漫步的花草,集结交合起世上人的生活,能随心从这个循环走上另一个循环——以构建起生活的新意直至消亡?让心到达孤独背面,让真理与爱充盈我的眼界,我只愿做一个完整的人而非孤魂。
真正不会体悟到孤独之痛的人只有美人儿蕾梅黛斯那样的神话,但她终须幻化上天。而我们只属于地面。所以伟大的马尔克斯写就此书并非为了批判孤独,而是希望能使拉美人乃至全世界的人能有所警醒,正视孤独,打破各自封闭的枷锁,停止无知愚昧的循环,走向融合与团结。他甚至创造出了将来过去未完成时的语句,企盼今天和将来的人们能像马孔多人一样对抗失忆,正视历史,但又不会像他们一样到头来怀念的是亦成孤魂的梅尔吉基亚德斯的部落的智慧,以及只有鸟鸣可以指引方向的封闭生活。接受、求索、敞开心怀,我们背负孤独,却不会枉活。
大风掠境,羊皮卷上的家族被抹去,自永远至永远,都不应再被重复。
我非常的敬佩鲁迅先生。或许是从三味书屋到百草园起,鲁迅先生高大的形象便在我心中建立起来。
我并没有对鲁迅先生长大后的生活多么多么的感兴趣,我知道那可能是乏味的,充满战争的。小孩子都不喜欢战争。我非常喜欢鲁迅先生儿时的趣事。于是便也喜欢上了保姆阿长。
我从这本书中感受到,阿长是个奇怪的人。她是粗俗的。晚上睡觉时的大字,还有隐鼠的事情。小孩子都是讨厌这些的。然而她也是人让人佩服的。
虽然她有的时候会喜欢切切察察 ,十分啰嗦,睡相不好,之前我们都认为她是一个粗俗的人,没有文化。后来,她竟然送给了鲁迅4本他最喜欢的绘图的《山海经》,其实她也是一个爱孩子的人吧,心地善良,希望能给儿时的鲁迅先生带来快乐。她还懂得许多规矩呢,虽然有些确实是稀奇古怪,比如给鲁迅讲长毛的故事。不难看出,鲁迅先生对她有着深深的怀念与尊敬。阿长辞世三十多年,却不知道她的姓名与经历,长大后的鲁迅先生有一种淡淡的愧疚。
“仁厚黑暗的地母呵,愿在你怀里永安她的魂灵!”这是鲁迅先生对他的保姆阿长深深地祝福之情。这时的阿长,不再粗俗,不再可笑,激荡在我们心中的只有深深的怀念。
阿长在社会上的地位其实很卑微呢。但她却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保姆,一个很好很好的人。其实现在像阿长的人非常的少,但尊敬他们的人却少之又少。
长妈妈这样一个形象,独特而不平凡,也揭示了封建社会比较黑暗、腐朽的事实。鲁迅先生饱含的爱心与同情,让我们再一次回到纯朴的年代,去关怀身边的一个人。
长妈妈,我们都尊敬的人。
虽然没给这个世界留下姓名,却因为鲁迅先生笔下的回忆录留下最闪亮的光辉。
《城南旧事》读书心得
在这个学期里,我读了林海音奶奶写的《城南旧事》。这本书是我读过的一本最让人难忘的好书。它记录了小英子丰富多彩的童年故事。里面的人物也十分丰富,有惠安馆的疯子:秀贞,有爸爸、妈妈、宋妈、小英子的好朋友——妞儿、藏在草堆里的小偷、不理小孩子的德先叔、斜着嘴笑的兰姨娘……
这本书讲述了小英子小时候在北京发生的许多事。它通过小英子童稚的双眼,观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真体现了出来,自然而不造作,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将小英子眼中北京南城风光恰切的地融入字里行间,在展现真实热闹的市民生活之余,更为读者架设一个明晰的时空背景。全书在淡淡的忧伤中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诗意,让人禁不住再三寻思其深意。
童年,是记忆的开始,也是一个梦的符号。小英子的童年是十分快乐的,身为大小姐的她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于是便有了这本《城南旧事》的产生。回忆童年,我的童年也是如此:爷爷奶奶只有我一个孙女,于是,我便成为了他们的掌上明珠。就连给我喂饭就要跑到这,跑到那,也毫无怨言。童年的回忆是多么的美好,花儿谢了会再开,一曲终了还可以再从头,但是童年一去再也回不来了。
小英子童年遇到的每一件趣事都深深印在我的心上。她的童年故事十分真实、纯朴,那样的纯净淡泊,弥旧温馨。《城南旧事》就如苦涩中的一丝香甜,把我们拉回了过去,回忆童年。
读过许多文学民著,但自从读过大仲马的《三个火枪手》之后,心里久久不能平静。不少文学批评家称大仲马为通俗作家,但是大仲马的代表作品,如《三个火枪手》及其续集、《基督山伯爵》等,在世界上却一向拥有超多的读者。
《三个火枪手》是一部历史题材的小说。景十分景。大仲马不像巴尔扎克等人那样,花费超多笔墨去描绘故事发生的背景和场所。他总是开门见山,本书正文第一句话便是:“话说一六二五年四月头一个星期一……”小说一开场,主人公就在变故中亮相,这就决定了故事情节展开和发展的速度,也决定了故事背景的特异和不断变幻。
文中主要讲了达达尼安和三个伙伴为了挫败红衣主教的阴谋,前往英国取回王后赠给白金汉的十二枚钻石别针,一路险象环生,绝处逢生,完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使命,保住了王后的名誉,但是结怨了权倾朝野的红衣主教,性命就握在黎塞留(红衣主教)的手中了。神秘女人朱莱狄为了要达达尼安等人的性命,就奉红衣主教之命,去阻止英国权相白金相发兵,救援被法国大军围困的拉罗舍尔的新教徒。于是,双方暗中进行一场你死我活的较量。
我觉得《三个火枪手》与其他的文学作品与众不同,大仲马写的作品都很放诞,夸饰,豪放,张扬。而《三个火枪手》最具特色的一点就是透彻,精简,没有一点废话。例如:《三个火枪手》的故事背景,就是一桩官闱密谋和拉罗舍尔围城战,场景频频变化,忽而路易十三宫廷,忽而红衣主教府,忽而火枪手卫队队部,忽而乡村客栈,忽而修女院,忽而拉罗舍尔围城战大营,忽而英国首相白金汉府……每一处作者都不多加描述,但是每一处又都有参与密谋的人,增添了许多神秘色彩,所以使文章更加吸引读者的眼球,引人入胜。大仲马写的《三个火枪手》显示出个性的生命力,这便是他的十分之处。
人生,就是一次次相遇,夹杂着一次次伤感的别离。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目送》。它讲述了作者龙应台与身边的人所发生的目送故事,让我深有感触。
龙应台的儿子第一天上小学时,独自一人背着书包往前走,但他时不时回头,视线与母亲的目光隔空交汇。母亲依依不舍地目送自己的儿子一步一步向独立走去。
读到这里,我顿时回忆起了自己第一次上学的情景。我与妈妈互相目送,一刹那,我隐约看见妈妈的眼角出现了一道泪光,自己也不由自主地流下了眼泪。我们是多么舍不得啊!但我知道,这时我们只可以离别,因为我要学会坚强、独立的生活。最后我们恋恋不舍地离别了。
目送亲人的生死离别是多么的伤感。当龙应台父亲的棺材被抬入火葬场时,她深深地凝望着,因为这是今生最后一次目送父亲。朦胧中,我脑海里浮现出一个画面。那是在20_年奶奶去世的时候,我很舍不得地望着她的棺材被移入炉里,情不自禁地流下了眼泪。这就是我最后一次目送奶奶,也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感到生死离别是多么痛苦!
看完这本书,我恍然大悟:最应珍惜的人,原来就是自己身边的人,不管是亲人、熟人还是陌生人,都要珍惜每一次相遇或送别。
人生就如一次次的目送,让人念念不忘。正如龙应台说: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这让我体会到亲情是多么珍贵,一定要好好地去陪伴、关爱身边的人。
如果你喜欢身边的人,那就不要只停留在心上,要大声地说出来,让对方知道,让对方开心,用心为对方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林海雪原》是根据曲波自我的经历创作的长篇小说。小说一问世,在当时的社会上就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故事讲述了1946年冬天,东北民主联军一支小分队,在团参谋长少剑波的率领下,深入林海雪原执行剿匪任务。这股匪徒是原国民党的败兵,流窜到我军后方。小分队设下埋伏,缴获了敌匪的地下先遣军联络图,初步了解到威虎山座山雕匪帮的状况,侦察英雄杨子荣提出打进威虎山内部,探得敌情,配合小分队里应外合全歼座山雕匪帮。杨子荣化装成已被消灭的另一伙土匪许大马棒的饲马副官胡彪,只身来到威虎山,并被封为威虎山上的“老九”上校团副。
年三十,威虎山要摆“百鸡宴,杨子荣在“百鸡宴”上八面威风,巧施安排,匪徒们个个喝得烂醉如泥,东倒西歪。小分队及时赶到,杨子荣和战友们,一举全歼威虎山的这伙顽匪,战斗取得了全面的胜利。
在《林海雪原》的无数英雄中,我最佩服的人非杨子荣莫属。因为他年纪轻轻,却深谋远虑,屡次立功:杨子荣智识小炉匠。杨子荣献礼。杨子荣盛布酒肉兵。活捉匪首座山雕等事例,都体现出了杨子荣的足智多谋。杨子荣也十分英勇,任何龙潭虎穴,他都敢去闯一闯;遇到危险时,他能随机应变,想办法脱离困境。但是,杨子荣在林海雪原最后的斗争里,在捕捉四大部长的战斗中,中了匪徒的无声枪而光荣牺牲了。杨子荣在任何状况下都不怕苦,与他相比,自我真是惭愧。学习中,一遇到稍难的数学题,心里就叫苦,努力了几次,没有结果后,我更是着急,脑子里一片混乱,只能胡思乱想,瞎蒙。瞎猜。有时,我真怀疑自我是不是太差了,别人一下子就能迎刃而解的问题,但我却感到那么费劲。此刻想想是自我还不够吃苦,缺少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精神。
故今日之职责,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我们要好好学习,报效祖国。
这个暑假,我读了中国台湾女作家龙应台的散文集《目送》。这是一本适合感情细腻丰富的人阅读的好书。
《目送》收录的七十三篇散文,写了父亲的逝世,母亲的老去,儿子的成长单飞,朋友亲人的离散牵挂,兄弟的重逢携手……整个暑假,我花了大量时间,终于读完了所有的七十三篇,书未读完时已被深深感动。
同名篇《目送》,给我的感受最深。这篇文章分成两个段落,第一段作为母亲,龙应台叙述了儿子华安从第一天上小学起到中学、直至出国上大学十多年间的几个感人片段,她一次次目送孩子的背影离去,一次次目送他成长。第二段,龙应台作为女儿,追忆自己成长的岁月中,与父亲的一次次别离:总是目送父亲的背影渐行渐远,直到有一天,在殡仪馆熊熊炉火里永远地消逝……所以她说:“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由此,我想到自己。当我第一次踏进小学的校门时,也曾一次次回头注视父母离去的背影;当爸爸或者妈妈出差离家时,我也曾趴在窗口,目送他们的背影消失在小区的拐角。当我第一次离开父母远赴甘肃黄羊川,参加南京电视台的那次拍摄活动时;当我迈入南外大门,参加人生第一次入学考试时,我也都能感到背后目送我的那两双热切的眼神……
对于13岁的我来说,人生才刚刚起步,还不能完全体会龙应台“目送”中饱含的深意;但是我想,那些路我一定会走,那些目送背影的瞬间我一定也都会经历。只是我希望以后,自己也能有龙应台的那颗感动的心,那支感恩的笔。
一部拉丁美洲血泪史,一部魔幻主义开山之作,一部被博尔赫斯誉为比《堂吉诃德》更能体现西班牙浪漫主义色彩的鸿篇巨制《百年孤独》。
加西亚·马尔克斯,将他用想象力构建的名叫马孔多的奇特小镇,鲜活地呈在人们面前,从一个家族传奇色彩的兴衰史映射出穿透了人类从洪荒到繁荣从愚昧到文明都永远无法抹去的烙印——孤独。家族中整整七代几十名成员,却循环往复只用五个名字命名,循环往复地做着相同的事情打发孤独,时间,永远在这个家族中转着圈,一切不过是重复的轮回。
每天做两条金鱼的奥雷连诺上校,做满二十五条又放回坩锅中溶化从头开始做;把自己终日关在房中缝制殓衣,缝了拆,拆了缝直到死去的阿玛兰塔;躲在房间中足不出户,研究吉卜赛预言家梅尔加德斯的手稿,直到老死的霍·阿卡迪奥……他们内心中充满了无限的孤独感无法排遣以至于不得不离群索居,如果不选择死亡,便只能寻找排遣各种孤独的方法,然而从他们每个人的经历来看,带来的孤独感却不尽相同,我无法完全揣测他们内心所遭受的苦楚与冷遇,不甘与绝望,这既同我的年龄与经历有关,更与某种不忍有关,我不忍去细细品尝这一份份透骨穿心的孤独,任何一个能品尝完这些孤独的人,必定忧郁至极,相反地,任何一个没有挣扎于如此生活摧残中的人,是无法体会这种失落感的,这也是这部书不能被很多年轻人所能看懂的原因,
爱情,于这个家族更是难以想象的奢侈品,他们或许有过短暂的冲动,或许有过倾心的告白,却皆被命运的铁腕扼死,他们的爱得不到自由,只能埋葬到苦闷的土壤中,等待情欲的慢慢枯萎、腐烂,最后全都变成心理极度变态的人。到最后一代侄子与姑姑的 恋爱,终于得尝所愿幸福厮守,却产下了预示家族灭亡的符号--带有猪尾巴的孩子,这个孩子随即被蚂蚁群吞噬,最终随着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迪亚破译了梅尔加德斯对这个家族灭亡的预言--“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将被蚂蚁吃掉。”一阵平地而起的飓风到来,将整个马孔多镇从地球上刮走,家族也宣告了灭亡。
至此阅毕,仿佛感觉时间在这一刻戛然而止,抱书凝神,心犹不甘,久久无法抽离,仿佛一切,皆是时间开的一个大大的玩笑。轮回、循环、宿命,你所能读到的,都是时间调皮的影子。一百年,一个家族的兴衰道路,铺陈着一颗颗流淌着苦痛泪水却坚强如一的心灵,若能读懂,轻轻拾起,摩挲,倾听它们柔软的诉说,那一刻你能感觉,人类历史天空中不灭的孤独光环,是无比的美丽,那是穷通天地、震烁古今的凄美,是在毁灭世界的大洪灾之后,诺亚方舟上的幸存者眼中所呈现的接天引地的绮丽彩虹。这便是永恒,如同胡亚罗斯诗中所述:“时间,是永恒所拥有的一种看守我们的方式……永恒的想象无边无际。因此,并不会令人惊讶的是,为了加倍照看好我们,永恒有时会呈现出它自己的形态。”
孤独,便是永恒呈现的形态。
约半年的时间,总算把《百年孤独》第二遍结束了。虽说是第二遍,但仍觉得艰涩难懂。看完了全本,心里异常的累,不知自己到底看懂了几分。放佛他们都在坚持着自己的理想,但是好像都未能坚持到底。
他们都活在自己的世界中,都在坚持着所谓的理想。或许是因为上帝不想让人们过于幸福;所以,当上帝以无边的美意创造了一切后,又会让魔鬼所破坏,正如马尔克斯所说的那样,布恩迪亚家族经历着这样的一切:街上的女人会使人流血,家里的女人会生下长猪尾巴的孩子,斗鸡会让男人丧命、终身内疚,枪弹一沾手便会引发二十年的战争,冒失的事业只会将人导向失落和疯狂……当年迈的乌尔苏拉走了,整个布恩迪亚家族也走向了衰老。梅尔基亚德斯,这个智慧与先进的代表虽然与布恩迪亚家族有着不解之缘,也影响了家族中重要的成员,他预知着一切,可是他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大家死去,家族衰败,为什么?
直到现在也没能明白这一角色的作用,是在表现人类的无奈吗?乌尔苏拉算是这个家族的精神支柱吧?作为马孔多第一代的移民。布恩迪亚发现了马孔多,他们在那落地生根,发展壮大,引进文明,但也随之衰落,也带来了战争,流血,瘟疫,或许这就是这本书的意义吧,微缩的世界,历经一切,还有人类特有的不安分的心。或许还应该说说奥雷里亚诺·布迪地亚上校,直至他死去,我也仍旧未读懂他。我不懂阿玛兰坦-乌尔苏拉为什么要回来,过着与马孔多格格不入的生活,她是想改变他吗?还是她也拥有者何她高祖母类似的精神力和意志力,但她始终不是乌尔苏拉,所以她失败了。最无法理解的应该是他们“变态”的爱情吧,我不知道是否这样说恰当。布恩迪亚家族最后的爱情还是让这个曾经辉煌但也孤独了百年的家族结束了。正如那卷神秘的羊皮卷所预言: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住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
或许我无法读到书中更大的,更宏远的意义,一本书,
我最近读了一本名著小说——《金银岛》,它是19世纪英国作家史蒂文森的成名作,也是一本举世公认的世界名着。这本书中,向我们讲述了一个惊心动魄的冒险故事。在这本小说中的主人公吉姆.霍金斯出生在一个生活不是很富裕的家庭里,他们一家以开旅馆维持生计。
书中形象生动地描写了一个叫吉姆的孩子,从嗜酒如命、脾气暴躁的老海盗那里,偶然间发现了一张埋藏了宝藏的荒岛形地图,这事引起了当地富翁屈利劳尼先生的兴趣。为了找到这些宝藏,他们驾驶了一艘船去荒岛探险。不料船上混入了一伙海盗,他们在独脚西尔弗海盗的策划下,妄图夺下这艘船,独吞这些宝藏。吉姆在无意中得到这一消息,他配合屈利劳尼先生和正义的船员以及医生同海盗们展开了拼死一搏的斗争,最后终于战胜了由西尔弗领导的海盗一行人,成功地找到了巨额宝藏。
虽然我没有同吉姆一起去探险,但是在我的脑海中,不断地出现他们寻宝时的画面,吉姆那正义的面容在我眼前浮现,他在坏蛋面前是显得那么的善良、勇敢,他总能在大家的帮助下一次又一次的击退海盗,取得了一次又一次的胜利,他又是多么的勇敢,他坚定的说出了,他听见西尔弗的计划的事,这使我非常敬佩,一个孩子能说出这样的话。
当然我也有令我愤恨的人,西尔弗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在他的身上体现的只有虚伪、自私、他为了自己能得到宝藏而不惜放弃所有人的生命,他们根本没有为自己所做的事情感到愧疚,没有及时改正错误,反而错上加错。
《金银岛》体现出了善良与_之间的尖锐对抗,所以我觉得故事警示我们做事不能自私,因为那是我们心中的一种贪念而引起的,而吉姆身上体现是一种善良、勇敢的宝贵精神财富,我们要向他学习。
《小妇人》是一部带有自传性质的小说,作者是美国作家奥尔科博。
整书围绕着马奇家四个性格不同的女孩:温柔美丽的梅格,爽直开朗的乔,文静腼腆的贝思,活泼漂亮的艾米。写了她们跌宕起伏、印象深刻的经历、故事。最后,她们通过自己的勤劳善良,得到了自己的幸福。整本书语言优美,描绘细致入微,让人印象深刻。马奇家虽然穷,但是她们心地善良,热于助人,把圣诞节早餐济救给另外的可怜人,有这良好品德,乐观,对生活充满信心,永不对困难屈服。
我喜欢梅格,喜欢它的优雅高贵,永远的淑女风格。我喜欢乔,喜欢她的坚强,性格豪爽。我喜欢贝思,喜欢她的恬静,多才多艺,做事永远为别人着想。我喜欢艾米,喜欢她任性却优雅,被人关注着。马奇大大是个乐于助人,慈祥的妇女,她总是帮助别人,虽然自己家里也很穷。她们的爸爸随军当兵,并不在家。写了四个花季少女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大女儿梅格对约翰一见倾心,相爱相识。劳里向乔示爱,却遭拒绝,但认识了教师巴尔先生。贝思生命没有多长时间了,但她依然乐观,坚持不放弃。小艾米去欧洲旅游,看世界。
我从她们那你学到的乐观,坚强,每天都生活的普普通通,但有充满快乐,要有一颗爱心,不能带有色眼镜看人,要有一颗纯洁的心,才能收获最大的快乐。
当一本书清新的空气渗透脑海,恰如月光下的倒影寂寞环绕,那又是一种战斗,战斗在尘世中的寂寞自然里。
回归自然的纯洁,回归淡泊的境界。寂寞的书有寂寞的读法,只有心真的静下来的时候,才能真正的领悟。细品《瓦尔登湖》除去那躁动的灰尘,披上那自然的清新。
“水能性淡为吾友,竹能心虚即我师。”这恰似这坐落在康科德的小木屋,梭罗就是在这里进行了两年两个月又两天的独居生活。他记录从春到冬的这一轮的风景,他的超验主义实践建立了一种与现代物质生活日益丰富对立的简朴方式,还原生活的原始状态。他将自己放在一个杳无人烟的地方,他拥有的只有一个简陋的小木屋,一张小小的床,一张普通的书桌和一些零落的稿纸,仅仅只有简单的陈设,仅仅只是他执着的信念,仅仅凭借着人对自然的欲望和热爱,他,完成了这伟大的实践,完成了这对自然的追求,完成了这本杰作,这不得不让后人称他为“自然随笔的”。
在对世事的抵触中,在对大自然的满心欢喜时,作者笔下的每个物体,都被赋于了生命的脉膊,就如《诗经》中的“霭霭停云,蒙蒙时雨”一样,即使云雨也有了各自的喜怒哀乐,作者自然沉醉其中。
淡泊是一种至高的境界,古往今来多少人去追求,但又有几人能成功?梭罗就是一个伟大的实践者。
上帝没有赋予任何人任何权力,自然自有它的公道。你,生来未带一草一木,死后又不带走一缕一线。奴隶的生涯终究是由失望垒成的城堡,有的甚至是由绝望筑成的荒墓,与其这样,为何不摒弃这些浮躁,还灵魂一份通透,回归自然的宁静呢?设想一下,当你面对这博大的自然,它给予你的是新鲜的空气,甜美的果实,突然间,你是否感觉自己成为了天真浪漫的孩童,不知疲惫地奔逐在它的怀抱里。
梭罗用自己的一生去诠释什么是淡泊。他的思想如一个个亮丽的水晶,感召着世人的心,让人沉浸,心灵正被一点一点洗涤,灵魂正被一点一点安静。
这里是最接近天堂的地方,这里是最宁静的地方。以前有那么美丽的湖畔,那么美好的生活,而现在,这些都已化作一叶扁舟,飘在人们的心河里……
说来惭愧,这是我第一次读村上春树的作品,甚至是第一次读日本文学作品。其实这本书已经在我的读书清单里面不声不响地躺了很久,可是因为书名看起来没有那么有趣且我总把时间花在一些无所谓的事情上,几乎已被灰尘掩埋掉。直到那次图书超低折扣促销,我抱着一定要赚点便宜的心态走进书店,第一眼看到的就是这本书。好像有一双手拭去了那些纷扰的浮尘,迅速拿走一本,完成结账,一气呵成,内心还沉浸在一种类似失而复得的喜悦之中。
之后的日子,常常花出很大部分午休时间阅读这本书。教室里人很少因此很安静,午后的光线正好,营造出一个十分适合阅读的舒适坏境,插上耳机听着喜欢的音乐,慢慢读上几页之后再带着书中的温柔抱着喜欢的龙猫抱枕睡个午觉,一天中最放松最开心的时刻不过如此。每天几页,书签插进的页数慢慢变大,一本书就这样渐渐读完了。
村上春树的文字很美,但我总能感受到孤独。主人公渡边——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是一个普通人,孤独而无奈,不被人理解也不求别人理解。但他同时又是一个独立的人,在空虚迷茫的社会中始终保持自我,因此即使身边有许多善良的朋友,也还是常常伴随着一种孤独。书中所写的其他人,都是具有优点和缺陷的。纯洁无瑕但自卑封闭的直子、热情公道但沮丧无力的木月、能力出众但不负责任的永泽、“不完整”的玲子、优雅亲和但为爱情付出一切的初美,但绿子除外。书中的人物我最喜欢的就是绿子。生活给绿子带来了很多挫折,但绿子从来没有被这些困难打倒,相反,她在这些坎坷中愈发乐观坚强,绿子身上永远存在着的开朗与活力,给这本稍显阴郁的书带来了珍贵的阳光般的生机。
书中的一句话令我印象深刻,“死并非生的对立面。而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渡边的许多朋友都因各种各样的原因自杀而死,他们的生命,永远地停留在本该好端端活着的青春年纪。“少年时的我们追求激情,成熟后却迷恋平庸,在我们寻找,伤害,背离之后,还能一如既往地相信爱情,这是一种勇气。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森林,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会再相逢。”现在的我还很年轻,不能完全体会作者书中更加深邃的思想,等以后经历的事情多了的时候再次回甘,应该会理解地更加深刻。
卡夫卡和格里高尔后者是《变形记》一文中蜕变为一巨型甲壳虫的主人公,旅行推销员。而前者则是这只巨型甲虫的一手制造者,现代派文学作家,〈变形记〉的作者。
细读《变形记》,竟发现以上两位人物颇有相似之处。
同样的无归属感。
这一点在卡夫卡身上表现得尤为明显。记传中提到,他是犹太人,出生在布拉格,讲德语,臣服于奥匈帝国,集犹太,斯拉夫,德意志民族的成分混杂于一身。如此复杂的身世,无疑使这位文坛巨匠陷入了重重的归属选择中。可是事实并没有更多的回旋余地——他最终成为孤独流浪的游客。在一封信中,他这样写道:“可是我没有祖国,因此什么也不能抛弃,而是想着如何去寻找或创造一个祖国。”
同样的情形发生在格里高尔身上。他的身体发生了突变,失去了说话能力,也同时使他被排除在人类之外。因此,“他扭了扭脑袋,痛苦而愤懑地把头挨在地板上磨蹭着”,他没有勇气提高嗓门让妹妹听到他的声音。
同样但却又相反的情形发生在格里高尔身上。同样,是因为他俩都与陌生有着瓜葛,只是卡夫卡对别人陌生,而格里高尔则陌生于别人——这是相反之处。
他(格里高尔)到处碰壁,先是吓着了秘书主任,然后又遭到父亲的攻击,最后,连一向关心他的妹妹竟也开始表现得不友好。莫大的陌生感让他的心理遭受了空前巨大的打击。心理的创伤成为格里高尔最终死亡的重要因素。
同样的孤独感。
“实际上,孤独是我唯一的目的,是对我极大的诱惑。”——卡夫卡语。
“因为家人忽视自己而积了一肚子火。”——格里高尔。
很显然,卡夫卡在作品中自然而然地流露出了自己的情绪,文如其人,莫不如是。
如果我在某天早上醒来发现自己也变成了一只大甲虫,我一定会绝望得当场死掉。这是多大的灾难啊!虽然看似荒.唐,但毕竟不是没有可能。命运难以捉摸,谁知道哪天灾难就降临到自己头上来!更可悲的是,多数这样的灾难都来得无缘无故——至少受害者本人根本就是无辜的——自然灾害,战争等等莫名其妙地落到自己头上。想躲避当然是没用的,我们每个人或早或晚都会遭遇到或深或浅的灾难,主人公遭到的灾难看似脱离现实却又再经典不过了。极为悲哀的是,对于绝大多数灾难,不管我们如何努力也摆脱不了。
甲虫本身,甲虫是什么甲虫是一种成天忙碌不堪的低等动物。格里高尔是什么他是一个成天忙碌不堪的高等动物。从某种角度来说,人类形式的格里高尔就是一只甲虫,或者,甲虫就象征着格里高尔这样的人类。机械化生活,工作的人,在令人压抑的一天天中变得几乎成了物质的奴隶,甚至到了非人的地步,这又是多么悲惨!这样恐怖的事实终于被写成了真正的故事情节,这种人变成甲虫的现象真的少见吗?
砰——叭!爆竹声,震耳欲聋。今夜的天空多么的美丽:绿的.红的.黄的火焰在空中飞舞着;远处不时泛出一道道灯光······因为是除夕!但美丽的夜晚和伙伴们的欢声笑语及爆竹的轰鸣,都没有使我从悲伤中摆脱出来,因为那本《卖火柴的小女孩》吸引了我。即使是在欢乐的气氛中,我的泪水止不住往下流。
我仿佛看到一个光着头,赤着脚的小女孩展现在我的面前,那又冷又饿的可怜的样子使我心如刀绞;我仿佛听到小女孩叫卖火柴的声音,那凄凉的声音像利剑一样.令人心碎。
我仿佛又看到蜷缩在冰冷墙角下瘦小的身躯,仿佛又看到女孩向点燃的火柴投去渴望的目光。
“她们俩在光明和快乐中飞走了,越飞越高,飞到那没有饥饿,没有寒冷,也没有痛苦的地方去了。”我想:要是小女孩和她的奶奶“飞”到我们的国家里,那一定会得到无限的幸福,吃得饱,穿得暖。啊,你们来吧!来吧!大家欢迎你们。
但是,我这天真烂漫的想法是不可能实现的。因为在她们的国家——资本主义国家,等待她们的将是贫困与剥削.痛苦与死亡。穷人渴望自由的愿望是无法成为现实的。所以“她死了在大年夜冻死了!”看了这撕人心肝的话语,我不禁攥紧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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