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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居岁月》读后感(精选33篇)

作者:流星破长空日期:2025-12-30人气:2

导读:关于《山居岁月》读后感(精选33篇)关于《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1  在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国际大奖小说,《山居岁月》,这本书是美国珍克雷赫德乔治写的。故事幽默风趣,让人百看不厌。里面的主人公是山姆。他在无意中得知,他祖父在克思奇山留下的一块格博礼农场。他在

关于《山居岁月》读后感(精选33篇)

关于《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1

  在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国际大奖小说,《山居岁月》,这本书是美国珍·克雷赫德·乔治写的。故事幽默风趣,让人百看不厌。里面的主人公是山姆。他在无意中得知,他祖父在克思奇山留下的一块格博礼农场。他在五月的时候离开了家去寻找格博礼农场。他带了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和一些钢片和打火石。这就是他在山中生后的用品。在寻找格博礼农场的过程中他历经了艰险,他让自己像是一棵树,要生活在格博礼农场。

  让我最喜欢的一级是“国王的猎鹰”。里面讲的是山姆想要一只猎鹰。于是,他便去图书馆去查阅猎鹰的习性。发现猎鹰的巢筑在悬崖峭壁上。于是他便来到离格博礼农场最近的一座大山。他看见有一只母猎鹰在山上筑了巢,还生了一窝鹰宝宝。山姆爬上了山,看见了鹰巢里的5只鹰宝宝。他便挑选了一只大的小鹰。回到了他的帐篷。

  这段难忘的山居岁月里,山姆学到了很多东西:用猎来的鹿皮制衣,用猎物的肉制成好吃的食物,用河边的陶土捏造供自己取暖的火炉等等,这些事可是我们这些过贯了养尊处优生活的人想也不敢想的呀!在这期间,山姆还交到了许许多多的朋友。有浣熊杰西,有黄鼠狼男爵,有猎鹰惊风,有大学英语教授邦杜,还有男孩夹克先生,给他的山居岁月增添了无穷的乐趣,让我羡慕极了。

  想知道更多关于山姆的故事吗?请读《山居岁月》。

关于《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2

  《山居岁月》讲述的是男孩山姆离开在繁华城市的家,到深山老林里独自居住生活的故事。他起先还为了点火而犯难,被一只黄鼠狼吓一大跳,还只能睡在地上;但是到了最后,在他的努力下,他成为了一个标准的猎人——他有着自己的房子,有着做饭用的工具,有着纯手工制作的兽皮衣服,甚至还有这一只猎鹰!

  从这本书里,我学到了学到了许多关于在野外生活的知识,例如:怎样从树木里提取盐,怎样捕猎,怎样制作工具等。但我从中学到最多的也是最有用的东西是山姆自立的精神与勇气。他在没有任何人的任何帮助下,只凭着一本书里学到的一点点知识,就在山中度过了一个天寒地冻的冬天,并且安全闯过许许多多危险的“关卡”。

  自立是我们未来生活的一大关键,总有一天我们会像山姆一样脱离父母,离开温暖的家,独自生活,只不过不一定是在深山中,也不一定是山姆那么小的年龄;总有一天我们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只不过不一定是真正的暴风雪或时危险凶猛的野兽;这些都无所谓,因为关键不在于具体的事情,而是我们能否像山姆一样有探索未知的巨大勇气与克服种种困难的坚定决心。如果我们有着勇气与决心,我们就会成为像山姆一样的优秀“猎人”,我们也会有自己生活所需要的一切,就像山姆拥有他所需要的房子、做饭工具、衣服、猎鹰等等一样。

  “自力更生”就是靠自己的力量把事情办好,《山居岁月》这本书的主人公山姆就是自力更生,在山林中独自生活的。我们也要向他学习,学习自立,学习怎样自力更生。

关于《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3

  寒假,我读完了《山居岁月》这本书,它讲述了一个男孩子学习在野外独自生活的故事。

  纽约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离开了家,他要到克斯奇山寻找曾祖父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好钢片,是他为这次出走准备的所有东西。对山姆而言,这不是一次短暂的旅行或露营,他是要像树一样在森林中长久地、独立的生存。跟随山姆深入森林的脚步,“野外生存”这四个字渐渐地不再是一种抽象的符号和虚幻的想象,它的真实、艰辛好迷人,如同磁铁一样吸引着没有勇气好没有机会深入森林的我。

  山姆是一个勇敢、智慧、有耐心……合为一体的人。他智慧,在山林中有了一个树屋,穿着兔皮内衣裤,鹿皮做的夹克,温暖、宽松、帅气。他有耐心,在钓鱼时,鱼钩断了,他坚持了,又做了一个鱼钩,一连钓了五条鳟鱼才罢手。最令我佩服的是他的勇气,他居然敢爬到鹰巢中,不顾母鹰的追赶,抓起一只小鹰跑了。后来,他还教会小鹰学会了飞行、捕食,让它成为一只聪明的有素质的猎鹰,真是太大胆了。

  对照山姆,我感到有些惭愧。每当到了电闪雷鸣的夜晚,我都会冲到妈妈的被子里,或让奶奶一起睡。在睡觉的时候,做了噩梦就哇哇大哭,再也睡不着了。现在一比较,我可真胆小呀!看了这本书以后,我下定决心要做一个勇敢的孩子!

  我看完了这本书,学到了许许多多的生存方法。以后我在遇到什么困难,都会像山姆一样,勇敢面对,有信心战胜它。

关于《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4

  今天我读完了《山居岁月》,《山居岁月》是由美国的一名作家,名叫珍克雷赫德乔治写的,而这本书还获得过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 。

  作者为什么要写山居岁月则本书呢?因为珍克雷赫德乔治以写自然故事为主的美国著名儿童作家。作品达一百部以上, 获得过许许多多的奖项,深受文坛和大众的推崇 。

  《山居岁月》讲述了一个男孩山姆葛博礼从父亲口中得知他的曾祖父遗留下来了葛博礼农场 。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钢片是他为了去寻找山姆葛博礼农场的所有准备的东西,对山姆而言不是一次短暂的旅程或露营是要橡树一样长久地独立地生存就这样开始了。他用人类千百年时间习得又被人类用千百年忘却的生存技巧活了下来。

  他的身上蕴藏这场人都没有的一种能力 —— 野外生存的能力。

  他在野外生存用活给自己烧出一个树洞和一个储藏室,用乌龟壳做碗和做灯而且还需要一只猎鹰捕食,恰在此时一只猎鹰,从头顶飞过,他就当机立断跟踪这只猎鹰,去找它的巢,结果猎鹰竟然飞到了险峻的峭壁上他鼓起勇气开始攀岩,等他爬到鹰巢旁边时已经筋疲力尽了。突然母鹰回来了,它张开双翅,击中了一下他的肩膀他感到一阵疼痛。不过,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了一只小猎鹰放进口袋,就连忙爬了下去。他在寻找中一路走来,在四季的交替与万物的变迁中他学会了谛听与凝视自然。也给他自身带来了磨练。

  十分庆幸能够读到这本书,也让我从中知道眯着你对生活的困难要乐观地去面对。

关于《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5

  最近,我读了一本有趣的书,名字叫《山居岁月》,读了这本书,我引发了一阵思考。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主人公山姆逆向思考,在获得父母的同意下,带着最简单的野外生工具,离开了纽约这个大都市,回到曾祖父荒废的克斯奇山农场,尝试独立的野外生活,在几年后,家人因为不放心他,于是来到森林里和他一起住在了森林里。

  相信许多小孩都有过离家出走的念头,但仅仅只是念头。也许有的孩子真独自走出过家门,不过,他们只是离家那么一两个小时,或去网吧、车站、公园等地方。最实际的问题是:离家后如何生存?找什么工作?住在哪儿?吃什么?一般来说,离家出走的孩子都是跑了再说,不会考虑太多。但无论如何,大多数出走的孩子一般都想往大城市生活吧。在我看来,故事中的主人公小山姆却有着聪明的头脑和坚强的意志力来值得我们去学习去挖掘,虽然故事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小男孩,但我们女孩子要想拥有独立自强的性格,就得学学小山姆的这种大无畏的冒险精神。这更证明了学会生存,学会坚强,学会敢于面对困难等男孩成长必须具有的能力是多么的重要。

  读完了着本书,我感慨万千,想到小山姆自己烧东西吃的时候,真是有些可笑,想到小山姆与动物决斗时,那场面真是触动人心,想到小山姆与家人团聚时,真是让人感到无比的幸福快乐……虽然我已读完此书,但还想再读一遍,因为他的风格清新,让人回味无穷。

关于《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6

  如果让你在深山中生活,你会怎样?如果让你在没有人的陪伴下在深山里生活,你会感觉孤独吗?那么,一只老鹰会给你带来快乐吗?我想你们应该会回答“不会”不过那可不一定。这你就有一位呢,想了解他的话,就和我一起来吧!!

  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离开了家里,他要去寻找曾祖父遗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在离开之前,山姆只带了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岗片。仅仅这些他就出发了……

  你们说他在山中生活的快不快乐?孤不孤单?有没有伙伴?那我就告诉大家,他快乐得不得了,一点点都不孤单,而且还有许多的“伙伴”不过这个伙伴呢,有点奇怪。它是一只鹰和一只黄鼠狼,怎么样?你有没有这样的伙伴?自我感觉一个能和动物交朋友的人一定非常了不起的人,即使你拥有高超的本领,但也未必能和动物交朋友呀!本书中,山姆是一个非常非常勇敢的男孩子。在面对生存环境的阻挠下,利用自己学到的野外求生知识,让自己在常人无法生存的深山你顽强的生活了下来。这种生活是没人陪,没人说话,就是与人隔绝的地方。在这种地方生活,最难熬的就是孤独。但却又可以体会到常人无法体会到的东西。如果一个人没有坚定的意志,没有野外求生的知识 ,没有急中生智的能力,那恐怕是无法在无水、无食、无衣、无人……在没有一切的地方生存的余地下,不能放弃,一定要抓住一丝希望。或许一丝希望,就救活了自己!

  看了《山居岁月》 明白了野外求生是何等的重要,或许野外生存的知识,是你的探究法宝呢!!

关于《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7

  今天我读了《山居岁月》这本书,读了它我心中倍感惊讶。

  《山居岁月》这本书主要写了:纽约男孩山姆·葛博礼,再五月的一天离开了家,他要到克奇斯山脉寻找曾祖父留下的葛博礼农场。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钢片是他这次出行的所有东西。他在深山中,用巨大的杉树树洞做房子;从凶猛的母鹰身边捉出一只小鹰,并将他训练成一只猎鹰;用身边的材料,制作各种调味料;设计各种陷阱,捕捉小动物;在深山中度过一年又一年……最后,将父母兄弟姐妹也带来了农场。

  读完了这本书,我不禁感慨万千。他,山姆·葛博礼,一个少年,在克奇斯山脉里,仅仅只是依靠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钢片,山间的动物和水果,以及坚韧的意志力。全然没有依靠任何一样现代工具,和他人的给予,克服重重困难,在克奇斯山脉里生存了下去。这是多么大的意志力和勇气啊。如果是我们,有补给,有防范野兽的措施,有帐篷,有野营的全部装备,但是我估计没有一个人能够在那里过夜。因为我们的的意志力,在夜晚夜鹰啼叫、狼群嚎叫的情况下,简直不堪一击。所以,现在还不晚我们要尽力做一个:意志力坚强、勇敢,面对困难认真不放弃的人,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做人要做一个意志力坚强、勇敢,面对困难认真对待坚持不放弃的人。

关于《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8

  今天,我又读了一遍《山居岁月》,故事中的情节再一次让我着迷。就像《华盛顿电报》对它的评价一样:“非常令人惊讶,这本书吸引我一读再读。它老少咸宜、风格清新,让人回味无穷。”

  这本书写了纽约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离开家。他要到克斯奇山寻找曾祖父遗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几颗打火石和钢片是他为这次出走准备的所有东西。对于山姆而言,这不是一次短暂的旅行或露营,他是要像树一样在森林中长久地独立地生存。

  跟随着山姆深入森林的脚步,“野外生存”这四个字渐渐地不再是一种抽象的符号和虚幻的想像,它的真实。艰辛和迷人如同磁石一般吸引着所有没有勇气和机会进入野外的我们。如何用打火石和钢片点燃火种;如何把木头削成渔钩在溪水中钓鱼;如何在没有鱼的时候寻找贝壳和山慈姑果腹……当这些人类用千百年时间习得,又被人类用千百年时间忘却的生存技巧在一个叫山姆的纽约男孩离群索居的日子里神奇地再现时,我们才惊觉我们已经和孕育了所有生命的自然界离得有多么遥远!

  “惊风抖抖羽毛。我把它捧起来,贴近下巴,用鼻子去搓揉它温暖的毛……从这一刻起,我就爱上了这只鸟。看它滑稽、笨拙的动作,感受生命的存在,真令人愉快。”正是这只名叫惊风的幼小猎鹰与森林里的众多动物陪伴着山姆,让他在这远离人群的深山里,不再孤单。

  山姆在少年时代能够有选择离群索居生活方式的自由和勇气是幸运的;有机会能和《山居岁月》相遇的人们也是幸运的,它让我们找到了自己的内心深处。

关于《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9

  前不久我读完世界银奖小说《山居岁月》,合上书本,从在椅子上,头仰着,闭上眼睛,回想起那令人回味无穷的故事,还有那些惊险、伤心、励志的画面,不由地从心里赞这本书。本书的主人公山姆正在享受着过寒假的欢乐,与小伙伴一起娱乐,自由自在时,遇到一件令人沮丧的事。一天吃饭时,他的父亲对他说:“山姆,你已经13岁了,该独立了。我准备将你送往葛采尔森林去寻找你爷爷的遗物与小宅,行吗?”山姆知道那是个危险的森林,可是他爸爸又那么温和地对他说,只好点头答应了。第二天,他被子送往森林,他的冒险开始了,他先找到了许多木料,制成了所需要的家具,后面还认识了小鹰“惊风”,与它成为伙伴。往后,它们一起合作,躲过野兽与猎人的追杀,完成了任务。

  谁会相信一个未成为大人的少年,居然自己在一片危机四伏的森林里,而且完好地生存了下去。他用智慧创造了自己的小家,用勇气去捕杀猎物和与敌人抗战,用坚持不懈的精神完成了自己的目标,还用那好强的心理找到遗物,令人折服。

  想一想,我们和他一样大,一样出生于老百姓家,为何这些品质我们却没有?要是换作我们会怎么做?是否会坚持不住,逃了出来?如果坚持下去会怎样?一连串的问题让我反复思考,反复琢磨,最后得到了一个启示:作为一个与山姆同门同岁的人,作为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我们来说,山姆是我们的榜样,我们应该学习他那机智勇敢,坚持不懈,英勇无畏的品格,虽然不能去森林去体验,但是我们可以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中体现出来,不要当一个“小皇帝”。

关于《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10

  读了《岳飞传》这本书,使人明白了要像岳飞一样爱祖国,孝顺父母,做一个忠孝之人。《岳飞传》有很多的经典的故事情节,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岳飞传读后感1000字,欢迎大家阅读,供您参考。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第一范文网。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绍兴四年(1134)秋,岳飞第一次北伐大获全胜。八月下旬,宋廷擢升岳飞为清远军节度使。当旌节发到鄂州(今武昌)时,全军将士欢欣鼓舞。一天,雨歇云散,江山明丽,岳飞凭栏远眺,感慨万千,吟咏了这首词。

  看到岳飞的这首《满江红》不由的使我眼前浮现岳飞骑着战马拿着长枪上阵英勇杀敌,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场景……

  在宋朝一个洪水滔滔的季节,诞生了一位民族英雄,他就是尽忠报国的岳飞。这是一个勇猛杀敌,无数次打败金兵的入侵的英雄;这是一位立志报国的热血男儿,一个堂堂正正的大英雄。在战场上他毫不退缩,而是英勇善战,三番五次打破金兵,凯旋而归。就是这样一位民族英雄,不怕金人的金戈铁马,却被奸臣当道,处心积虑所迫害,最终在大年夜在风波亭被害。大宋的安宁是岳飞和他的将士们、他的兄弟、他的家人不惜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我真的为这样一位英雄的倒下而感到无比的痛心。

  读了这本书,有个人不得不说,那就是陷害忠良的秦桧,因你杀害忠臣,理应成了中华民族的千古罪人,被世世代代所唾弃,被遗臭万年。还有你的妻子王氏,成了你的帮凶,犯下滔天大罪,因此你们将永远跪在岳飞面前赎罪。

  《岳飞传》有很多的经典的故事情节,看的我如此如醉,如岳飞出世、组建岳家军、枪挑小梁王、宗泽赠盔甲、群英结义、岳母刺字、岳飞挂帅、被害风波亭、沉冤昭雪,一门忠烈……

  天日昭昭!天日昭昭!

  这是一份罕见的遗书。因为,它既是一份被逼迫下的供词,又是临死之前留给世人最后的八个大字。当初,岳飞被秦桧等人以“莫须有”的罪名治罪,临行前,侩子手们再次提审岳飞,企图逼迫他在提前炮制的“供状”上签字画押。但是,岳飞视死如归,他取过笔来,大义凛然地在供状上写下了这八个大字。这八个如椽大字,一个个顶天立地,力透纸背,昭示了岳飞宁死不屈的精神和伟大高洁的人格,以及相信上苍最终会做出最公正判决的坚定信念!这是岳飞面对奸臣迫害的最好回答,也是他留给这个世界的最后遗言和期盼。值得庆幸的是,虽然岳飞受到了秦桧等人的不公正待遇,但是总算苍天有眼,他被迫害致死不久,遗言便得以实现。

  岳飞去世20年后的1162年,宋孝宗下令为其平反,重新恢复他在世时的官位,不仅如此,岳飞还得到了后人至高无上的评价。记得国父孙中山评价如是说:岳飞魂,是中华民族的精神代表,也就是民族魂。

  读了这本书,使我明白了要像岳飞一样爱祖国,孝顺父母,做一个忠孝之人。一定要报效祖国,为祖国的发展献出一份力量。因此从小就要努力学习,永不松懈,分秒必争。岳飞背上刺的“尽忠报国”也将成为我人生的座右铭,相信自己也一定会做到的。

  他虽然被迫害致死,但他“精忠报国”的爱国精神,却高高地写就在历史的丰碑上,存活在人民的心目中。

关于《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11

  《成长不烦恼》一书主要讲的是亮亮的父母因为疾病而卧床不起,甚至于连生活也不能自理。亮亮只能辍学去打工,靠帮人家洗碗、干杂活挣钱来养家糊口,给父母亲买药治病,慢慢地亮亮就成了家里唯一的顶梁柱。但当亮亮看见别的小朋友每天背着书包去上学,他也非常羡慕人家,渴望一样也能去上学读书。可是因为家中艰难的生活现状,连上学这种最简单的要求也变成了遥不可及的.梦想。但亮亮一直能顶住生活的压力,并且最后在好心人的资助之下重新回到了学校;特别是他父母最后相继都去世了,但他能化悲痛为力量,格外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奋发图强、努力学习,靠自己的刻苦勤奋,最终在学习中迎头赶上,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也给了父母在天之灵一个最大的安慰。而他自己也在学习中找到了快乐、忘记了烦恼、懂得了珍惜、学会了生活。

  看了这本书让我深受感动:让我明白了,生活中没有解决不了的“烦恼”,学习上也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只要我们像亮亮一样不怕吃苦、排除万难,那么生活中还有什么能让我们烦恼呢?只要像亮亮那样努力刻苦、勤奋好学,那么学习上还有什么能困惑我们的?今天的烦恼不就是我今后茁壮成长的最好养料吗?

  亮亮的故事,就是我今后学习的动力!

关于《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12

  《狼和七只小羊》主要讲的是小羊警惕性不够高,相信了大恶狼的话,结果被大恶狼吃掉了。我和小羊不一样。爸爸妈妈不在家的时候,如果有人敲门,我就搬凳子从猫眼往外看,是自己家人我就开,不是自己家的人就绝对不开门。如果是坏人,我就打110。

关于《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13

  夏日午后,站在旧式的胡同中透过交错的电线杆,望着并不太蓝的天空,两旁的行人似乎是在穿梭,但却听不到糟杂的声音,就连呼吸的声音也不能感受到,我只是在享受这种静,心灵的静,真想投入于静中不再回来,这实在是很享受呀。初读村上春树的作品被吸引,似乎在作品中体验,又似乎是个旁观者。

  挪威的森林贯穿全书的就是作者多次提到了的,“死不是生的对立面,而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全书的结构也如作者所说,并不以死为终结,这里有作者的无奈即每个人都会死,也有作者面对生活的勇气即有死才有生。作品中最主要是两次死,很相似的两次死。一次是木月的死,木月死后直子和渡边的关系便开始了,另一次便是直子的死了,按玲子的话说就是“你选择了绿子,而直子选择了死”两次都是由死而引出了新生。另一个相似之处是,木月在死前见的最后一个人不是他最爱的直子而是渡边,这似乎应该是木月把直子托赋给了渡边,直子在死前见的最后一个人也不是渡边而是玲子,同理应理解为直子把渡边暂时托赋给了玲子。

  书中所描写的几个主要人物都是醒着的,但由是他们价值观不同,心理成熟程度不同,所以他们的生活本身是有着巨大差异的。

  渡边本书的男主角,一个实在是很普通的人物,普通得让人难以留下印象。他对学校这个小社会内部虚假、肮脏也是很厌恶的,但他却也没有去改变这一切的想法,甚至有点逆来顺受的意思,因为他很清楚这是无法改变的,这就是渡边的无奈了。不过这家伙扞的也就是这种逆来顺受了,似乎任何人都不能影响他的生活轨迹,虽然他也并不知道自己想去哪里或将要去哪里。不过渡边的心理也不太成熟,他在寻找一种既不伤害直子,又不伤害绿子的方式,但这种方式是不存在的,“如果每个人正义都大行其道,每个人都得到自己的幸福的话,必然导致混乱”,在直子死后渡边想通过旅行来找回自己但却失败了。直到渡边见到玲子,玲子说“你选择了绿子,而直子选择了死”,此时应该说渡边解到了相对于已经失去的更应该珍惜眼前存在的,应该停止对生者的伤害。

关于《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14

  文章主要讲了出生在英国北部一个穷牧师家里的夏洛蒂,童年的生活十分艰难,母亲不幸早逝,撇下了她和两个姐姐,一个弟弟,为了生活和求知,她承担起了一部分家务,经常和父亲在家里读书,后来,她把自己的写作成果寄给当时功成名就的大作家,希望得到他的提携,可遭来的却是一阵冷嘲热讽,坚强不屈的她从困难中昂起头来,开始创作长篇小说《简爱》,她把所有的心血都投入其中,最终,她们三姐妹的长篇小说震动了世界文坛。

  读后,我深受启发,这篇文章告诉我们只要有顽强不屈的精神和永不放弃的信念,就一定能成功。不要因为沉重的打击而低头叹息,要在困难中昂起头来,不管多么困难,只要有坚强的意志,困难就一定会向你低头。要像文中的夏洛蒂一样,不怕困难,勇往直前,把“小草”浇灌成“大树”。说到这儿,我想起了一件事情,妈妈给我买了一个拼装玩具,由于零件过多,我一直拼不好,就放在原地不管了,现在已成为了一片“废墟”,现在想起来是多么地惭愧啊。夏洛蒂遭遇了如此大的困难都不放弃,而且坚持不懈,在逆境里成才,在困难中脱颖而出,相对我显得那么渺小。她的生命虽然艰辛,可又壮丽,她的意志不但顽强,而且坚毅。虽然夏洛蒂的处境那么悲惨,可她并没有丧失理智,而变得更加清醒,去在艰难中谋生,用钢铁般的意志敲开了文学圣殿的大门,向我们证明了:只要敢和困难斗争到底,最后的胜利都非你莫属,因为有顽强不屈的精神做后盾,有孜孜不倦的行动做顶梁柱,就足以让困难低头叹息。夏洛蒂虽然已离开人世,可她的精神和力量却时刻让我铭记!我永远为你自豪!

关于《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15

  前几天,哥哥借给我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我如获至宝,立即就看起来了。

  这里面主要是神探福尔摩斯如何破案的。他破案的时候非常仔细,从每一个脚印,每一个手印,每一个指纹等地方进行仔细的观察。在《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中,他对男尸的身上进行了,甚至对屋外的小路也进行了搜索,而且还问了周围的一些人,将屋子里的边边角角都搜索到了。最后,他不一会儿就破了案,虽然他因为在观察的时候用的时间比较长,但这让他在破案的时候有了更好的事情来想象。

  这本书主要都是讲了福尔摩斯如何探案的,讲了福尔摩斯的严谨态度。我体会到了福尔摩斯是一个仔细认真的人,但有时候他却有些骄傲和自以为是。由于这本书太厚了,我只读了一点点,所以等以后我再接着给大家讲吧!

关于《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16

  柯南道尔笔下塑造的福尔摩斯,曾经令无数人为之钦佩和赞扬。福尔摩斯凭借智勇双全、伸张正义的光辉形象,成为人们心目中的神探。今日,再次捧起《福尔摩斯探案选集》,在那跌宕起伏的情节中,细细品味每一个生动离奇的故事,感受着主人公非凡的智慧和才干。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精选了三个精彩的侦探故事,分别是“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和“冒险史”,每个故事都讲述了一件非同寻常的案件,背后都有着一段鲜为人知的内幕,或与处心积虑的复仇有关,或同价值连城的财宝相牵连。通过华生这个人物的所见所闻,突出表现了主人公福尔摩斯敏锐的洞察力和缜密的推理能力。

  他总能在错综复杂的案情当中,找到突破口,出其不意地制胜。他的观察、推理能力令我叹服。在感叹之余,我也深深地被福尔摩斯的敬业精神、责任感和使命感所折服。福尔摩斯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他总是在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他超人的判断、分析、推理能力并非一朝一夕所能达到的,而是经过无数次试验、研究,日积月累沉淀下来的。记得书中说过,福尔摩斯为了研究一种药水,连续几个月,都在自己的皮肤上做试验。书中福尔摩斯对侦探术的独到见解给我的印象很深。他认为,侦探术是一门精确科学,是一个从事实的结果找到原因,再经过精密的分析和推断而破案的过程。

  作为一部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中不乏有大量惊险的场景和扣人心弦的悬念。书中有关人物外表、心理及环境的描述,词藻也相当优美。比如,“他简直就是这绝境中的鬼怪精灵。他原本高大健壮的身体,如今已变得瘦削不堪,干羊皮似的棕色皮肤紧紧包着一把骨头,长长的棕色须发已经斑白,双眼深陷。由于饥渴交迫,他已濒临绝境,只得用来复枪勉强支撑着身体”。再比如,“不久,街道、广场魔术一般出现,田野上卷起一片片金黄色的麦浪,市中心的大教堂也高高地耸立起来。这块本来是穷乡僻壤的移民区,现在一切都欣欣向荣”。这些片断的描述都给人以美的文学享受。

  随着科学的进步和破案手段的更新,人们对付罪犯的手段似乎更多也更完善了。然而,福尔摩斯那些自身所具备的优秀品质和人格魅力是永远值得我们尊敬和学习的,这是我读《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最大的收获。

关于《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17

  虽然书看了一半,但是恰好和自己的想法,和最近的现实来了共振,于是就有了此篇。书中,为方便区分,直接将思维分为固定思维和成长思维。

  NBA总决赛,刚好落幕,大家思维中的冠军队勇士被不可扭转的击败了。然而,勇士之所以败北,向来是陷入固定思维了。其实,细心点就会发现,勇士被击败不是无迹可寻,因为其对手是猛龙队——这个常规赛就有过2次战胜勇士记录的球队。

  别看不起nba的鱼腩球队,甚至是外籍球队。这同样是一种思维的固定。因为nba是职业球队,每个球员都有一颗总冠军的心,或许勇士的球员都有一种总冠军非我莫属的想当然了。人们总是忽视那些已然存在的,愿意相信自己想见的。常规赛0:2的战绩,居然还不足以让勇士打起精神,总决赛第一场(109:118)就翻车了。

  好在知耻而后勇,第二场就扳下一城(109:104)。也许是胜利来的太快,人们还是倾向于冠军相的,何况对手只是一个外籍球队的首次总决赛。然而回到勇士主场的第三场,还能以109:123这样的比分输球,这时就该值得认清现实了。实力的差距。主场第四场勇士以105:92输掉比赛,总比分1:3落后。

  只能说,这个勇士的败北是难以避免的了。若能从固定思维跳出,来年会有一番作为。而作为猛龙来说,就始终是典型的成长性思维。不会因为对手是总冠军,就固定思维,认为不如对手,第一场的胜利就是最好的下马威。初生牛犊不怕虎。

  同样是篮球场上,我想起了投篮与盖帽。固定思维的人,会认为被盖帽,则是技不如人,丢脸的事。而成长思维的人,则是这样看待的:被盖帽,则是投篮途中的必经之路。没什么丢脸的,只是代表着还有改进的空间,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就是这种秉性,保持投篮,哪怕不进;保持投篮,哪怕被盖帽,也要保持投篮,就是这种责任感,自我发展,自我激励,不断前行。

  这就是成长型思维了!

关于《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18

  协和:洛克。菲勒基金会在原北京协和医学堂基础上创立,在过去的近一个世纪里,成为西方医学在中国发展的鼎盛和巅峰,深深影响了中国的医疗系统,大部分学生在未来的从医生涯里推动了中国的西医发展,治学严谨,提倡精英教育,通识教育、博雅教育并重。它在教育、医学领域取得的成就,应当引起现在社会的思考,在面对医患矛盾层出不穷,社会医疗体系改制迫在眉睫的今天,如何去培养医生,以期提高基本的社会医疗保障。

  担任医学生辅导员的三年多时间里,深深感受到,医学生们从高考中走出,又重新进入新一轮不间断的考试,不说学富五车,起码要学的书就要五车,每一学期末发教材,体弱女生沉得都无力提起,内外妇儿、八大系统、解剖、生理、生化、病理……基础考、临床考、毕业考,三大综合考试,座座大山,想穿上白大褂还需经历医师资格考试,近来又提出要进各基地医院轮转,本三年硕两年博一年,如此沉重之学业,和其高中同学四年本科毕业即投入社会熔炉相比,医学生所付出的时间、精力,必然更多,除了普世的救死扶伤理念之外,这一切理应得到社会给予的尊重和理解。八年求学路漫漫,学生却不知自己八年后的社会角色是什么,看到一幕幕的医生被砍事件,一部分学生开始退怯,医生都已经成为高危职业,社会的诚信还能靠什么去支撑。

  多年前的梦想,自己也是一名身穿白大褂的临床医生,无幸而从,命运将我被迫地“弃医从文”,只是对于医生职业的情愫一直都没有变,多年后有幸进入医学院担任辅导员,在这里和医学生们同吃同住同学习,新学期担任大一新生的辅导员,个人觉得应该更多地参与课程教学,做一个梦里的医学生。

  尤其是新生更有必要读一遍《协和医事》,这是一种那个时代里的象征,进入学府,耳濡目染,不知不觉就被浸润其间,要有归属感,要有使命感,要有幸福感,告知新生的同时,同样也警醒自己。

关于《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19

  古往今来,对于学习这件事,人们有着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学习是一件苦差事,也有人以学习到知识为乐。对于初中阶段的我们来说,学习肯定不是一件轻松的事,但是也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难。那么,我们应该怎样对待目前的学习呢?对此我有几点自己的看法在这里与大家分享。

  首先,我认为学习的态度十分重要。孔子说过:“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如果我们把学习当成是有趣的事,就能更加轻松愉快地接受知识,并最大程度地提高学习效率。我们现在所学习的每一个学科都有它的趣味所在,如果现在你还没有爱上那门学科,说明你还没有发现其中的乐趣噢!

  但是,光有好的学习态度还不够,一定还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学习方法。

  我认为,学习语文就要多读、多背、多写。首先要打好基础,要求背诵的课文和古诗文一定要背熟;上课认真听讲,敢于将自己的看法与理解表述出来,多与老师互动;每天认认真真地做一篇读书笔记。要想学好语文,还要看你课外积累的多少。比如可以常看《读者》、《视野》等文学杂志,这会使你的阅读理解能力和作文水平大有进步。

  初中数学的内容多了,知识难了。所以上课认真听讲、做好笔记十分重要,这是学好数学的基础。数学学习不能太死,敢于思考、勤于思考、善于思考,还要敢于提问,不懂就问。再就是学习数学需要多练,多见些题型。最后就是准备一个错题本,将自己作业中、练习中、考试中的错题写在上面,复习时可以看一看,以免再犯同样的错误。

  英语课准备一个笔记本,俗话说的.好“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初中英语的知识点较多、较繁琐,仅凭记忆力是无法全部记住的。还有就是英语的学习贵在坚持,每天读一点点,背一点点,听一点点,写一点点。这样你的英语就会有所进步。

  政史地生四门课,学习方法同语数外一样,关键在于上课认真听讲,平时多看,多背,背熟书上每一个知识点,并辅以必要的习题,考试自然就不会太差了。“学习并不是人生的全部。但,既然连人生的一部分——学习也无法征服,还能做什么呢?”这就是哈弗图书馆墙壁上的训言。学习其实并没有那么难,希望大家都能找到最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并在期末考试中考出自己满意的成绩!

关于《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20

  暑假里,我看完了一本书,名叫《米奇成长故事》

  这本书的主人公有米奇、米妮、唐老鸭……

  书里主要讲了米奇和伙伴们去寻宝、做小发明……

  唐老鸭还有三个侄子,分别是辉儿、杜儿、路儿。它们爱搞恶作剧,给唐老鸭带来许多麻烦。

  世界上最有钱的鸭子——史高治,他是唐老鸭的亲戚。史高治有无数的金银财宝,他没事就在家里洗金币浴,许多贼都盯着他呢。

  书里让我最难忘和惊讶的是《虚惊一场》这个小故事,那天史高治去清点三号金库,史高治惊奇的`发现,金库里丢了一箱珍珠,警卫和侦探们找遍了所有地方,怎么也找不到那箱珍珠。后来,史高治恍然大悟,那箱珍珠其实就在他们旁边,由于史高治的珍珠太多了,所以史高治把它们放在了一个四层楼高的箱子里,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做事不能马虎。

关于《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21

  读完《小团圆》,放下书,忍不住为张爱玲叹气。才女身世可怜,生在那样一个末落贵族之家,父母早年失和离婚,母亲做着国际旅行家的梦,渴望有人来爱她,却从不把子女放在心上,从来没有给过她和弟弟母爱的温暖。父亲养着几个女人、只要有大烟抽,日子就过得。纨绔子弟有花不尽的家当,可是孩子却穷得只能在修道院借住,白蹭别人房租。

  九莉心中最看重的两个人一个是母亲、一个是那男人。可是这二人却将她伤得体无完肤,命运由不得她选择,就只是命定了的。

  读完一声叹息,可怜的缺少关爱的女人。纵然才女,也只是一个需要人来爱惜的小女子。童年缺失的爱,一辈子都补不过来,更何况成年之后,依然被自尊与自卑的、对爱的渴望所迷惑,却从未曾得到过真挚的爱情。

  那男人是滥人。九莉知道的,也在不断自省,却身不由己,纠缠了二十年,为她感到不值。

  书的末页,九莉那个关于孩子的梦,唯一一次的梦,使她幸福了好久。看得我都快要落下泪来,又是一声叹息。

  她对于内心的剖析,也是客观和不留情面。可见是站在一个高度俯视人世间的。一个悲剧的人生,在她的笔下重现。因此更能够理解她的文学作品。从个人角度来说,更喜欢这一本自传。对于作家本人的兴趣大过她对小说的描写。真实的人生,是最刺痛人心、也是让人警醒的。

  夜里,我在反复回想着这个迷样女人的悲情一生,感慨万千。

关于《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22

  读完汪曾祺的《受戒》,我的心竟有一丝颤抖,一些形象化的激动凸起在我的皮肤上,虽然我知道天气并不冷——那是内心的震动造成的。

  “是有路的地方,我都要走遍。”初见这样的豪言,我感动了,想到自己仅为刚刚迈出的一小步而沾沾自喜,却空抱着一腔愿望,便在心里暗暗责备自己的浅薄。我不想将自己封在一个小小的空间里,我知道自己的天地应该很大,也一定会很大,但立足于此,我却发现自己的双腿并不强壮,就算是心,也没有伟岸到可以俯视天下的地步。那么,我的路在哪里呢?我的方向呢?我不知道,我没有明确的目标,虽然我渴望流浪的洒脱,但我也明白,自己并不会洒脱地自我放逐。但是此时,我确是失去方向了。

  故事临近结束,我又看到了“走遍没有路的地方”的言语,我在觉得自己悟性太低的同时,也体味到一丝禅机。走遍有路的地方固然了不起,但那毕竟是是沿袭别人的老路,并不是在创造自己,而走没有路的地方,则完全是在走自己的路,并且用自己的手去打拼、去开创。如果说,走别人的路是在图纸上加深一道划痕的话,那么,走自己的路便是增加一道划痕了,勿用赘言,后者才称得上是真正伟大的选择。

  鲁迅曾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我一直引以为箴言。然而,一直以来,我想到的却只有别人是怎样开路的,而自己,只是在做一个置身事外的旁观者。此时,我终于感觉到了自己的存在,然而我惶惑了,一直以来只会纵向切苹果的我,面对横向放置的苹果束手无策,即使我知道那里面一定有另一方天地。

  《受戒》的故事中,本是仇敌的青年人和头陀共同开辟了“没有路的路”,即使青年人“很快似乎忘记身边有个头陀”,“正如头陀忘记身边有一个带剑的年轻人”,但是起码“丁丁的声音有了和应”。而我,注定只能一个人走,走自己的路,即使唱歌,也只能听到自己的回音。

  但是,谁又不是如此呢?

关于《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23

  有人说: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想,这句话对拿破仑也同样适用吧。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拿破仑。有人喜欢拿破仑,又让人仰慕拿破仑,也有人憎恨拿破仑。

  过去,我总认为拿破仑是个无恶不赦的人。他发起许多战争,致使无数无辜人民死去,他难道忍心吗?看着别人妻离子散,看着别人吃不起饭,看着别人蜗居,自我却一家团聚,山珍海味,享受着种.种特权。我对他深恶痛疾,拿破仑,你太可恶了!

  也许是滑铁卢之败,让我开始同情拿破仑,让我重新了解真正的拿破仑,让我明白我错了,拿破仑并不是那样。

  拿破仑出生在地中海沿岸的科西嘉岛,这个岛上的人民都有个共同的特点——好战。拿破仑从小就被送到法国陆军军官学校读书,可由于家境贫穷,常常受到法国本土小孩的嘲笑,拿破仑发誓要认真学习,将来报复这些讥笑他的小孩。

  看到这儿,我不免会心一笑。拿破仑可真天真啊!以为好好学习,就能有所作为。可殊不知,此时的法国是处于一个什么年代啊?社会及其动荡,随时都有可能爆发战争。欧洲其他国家都已相继建立了资产阶级政权,可法国人处于落后的封建主义,战争已迫在眉睫。

  拿破仑毕业后,被分配到部队里当炮兵中尉。他很上进,很快就受到上级赏识,被封为炮兵上尉。青年的拿破仑很走运,在推翻路易十六封建政权的法国大革命中,也立下了赫赫战功。随着拿破仑胜利捷报的一次次传来,拿破仑已成为人们心目中的大英雄。

  在远征埃及时,法军遭遇到曼麦流客的主力,一群马美卢克人的突击,在沙漠上展开一场血战。这支勇敢的埃及骑兵队终敌可是百战百胜干练的法军,他们喋血沙漠,遗尸遍野之后便撤退了。在这样条件艰难的战争中,拿破仑每一天只需三个小时的睡眠便精力充沛,他与战士们同吃同睡,并肩战斗,战士们吃什么,他也吃什么;战士们睡在地上,他也躺在地上便睡。他从不享受任何特权,这是他与他的哥哥,弟弟的不一样之处。也许这就是他深的民心的原因吧!

  可是,我很悲痛。拿破仑最终又傻傻的称了帝,他难道不明白这样做,会引起全国人民乃至世界人民的愤怒吗?

  称帝之后,他的野心蓬勃长大。他竟要称霸全世界。远征俄国,成了他人生中的另一大转折点。滑铁卢战役的惨败,人民心中的英雄形象便逐步的抹上了黑影,人们意识到,在拿破仑帝国之下,拿破仑最终会失败的。人们便迫不及待的要推翻拿破仑,最终将他流放在圣赫烈那岛上。这岛上气候冷热无常,少有人烟,并且四周又有官兵把守,将他软禁起来。在那里,拿破仑得不到欢乐,更别提称霸世界了。此时,他想起了自我小时候多么天真,可如今,却成了这般摸样。最终,他病逝了,逃离了这片难受的土地,到了天国。

  我为拿破仑打抱不平。拿破仑的战功无数,只因为两三次的失败,便遭到了人民的怀疑。以前,人们是多么的拥护他,可此刻,人民都唾弃他,驱逐他,将他赶到了那样一个小岛上,最终郁郁而终。这让我愤愤不平,难倒英雄不能犯错吗?毕竟世界上没有完人啊。

  拿破仑,你刚毅,吃苦耐劳,有领导才能,这是不容置疑的。你上进,你勇敢,这是无人能比的。只可惜上天妒英才,逐你拿破仑啊!

关于《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24

  刚看到这本书的书名时,原以为幸福的七种颜色是指彩虹的红、橙、黄、绿、青、蓝紫七色,毕竟印象中能与“颜色” 、“七种”两词关联在一起的貌似只有彩虹。后来读完这本书才知道,原来幸福不只存在七种颜色,真切的说连作家毕淑敏自己也说不准有几种颜色,取“七”这个数字只是因为在文化中,七这个数字,有一点古怪,不仅欧洲人自古以来就格外钟情于七这个数字,而且七在佛教里面也是吉祥之数。

  翻阅全书,发现纯粹从书中内容而言,有很大一部分其实和题目幸福没有太大关联的。全书上下共分为四部分,可把它分为家庭篇,人生篇,感情篇,苦难篇。更多的,说的是颜色与哲理,很多我们见过却不知名的颜色和听过却不理解的哲理。但是,我依然在细细翻看中固执地寻找与幸福有关的点滴。沉浸于书中,被其中散发的淡雅平和的气质所震慑,被其细节中感知的美丽色彩所感到惊奇。遨游于书海,仿佛听着毕淑敏谈颜色,谈性格,谈教育,谈饮食,谈穿着,谈装修……在一字一句中寻觅着幸福的足迹,慨叹着,原来到处都是色彩的世界。

  其中有一篇文章使我印象深刻。说的是一个叫阿尔的男人答应小儿子莎拉作为嘉宾参加学校的足球比赛,但那天下午恰好要在办公地点会见一位来访的客人。阿尔还是决定去学校观看比赛,反推出会晤开始的时刻。没想到那天两队打成了平局,加时又打成平局,时间刻不容缓,如不离开将会迟到失礼。但阿尔答应了儿子在赛后给队员们分发点心,莎拉一直盼望着这儿荣耀的时刻。阿尔煎熬了一番,最终还是留了下来,当把点心分完感到办公地点时,访客已经等了很久了。阿尔道歉说明理由,客人也就释然了,因为客人也有一个和莎拉差不多大小的孩子。我和其他人一样,看到后面才知道这位父亲不是普通的商人,而是美国当时的副总统阿尔·戈尔,办公地点时在白宫,他会见的那位客人是另外一个国家的总统。当我知道这些时,嘴巴已不禁张成了“ O ”形,那时我觉得真是太不可思议了,为了一个孩子的足球赛,居然把会见他国总统的时间向后延迟,这也就是美国的副总统敢做这样的事情,因为他们有大沙文主义,觉得任何东西都没有自己的孩子重要。我顿时羡慕万分。如果把这件事情放在中国,在时间发生猛烈冲突的情况下,百分之九十五的家长当然包括我的父母根本不会答应去看孩子的足球赛,即使是家长会或毕业典礼也得让步。当然,我们现在已经长大了,父母去不去参加并不会影响到自己什么,或者自己早就不在乎了,但明白,自己比国外的孩子,到底是少了一点什么。

  如果哪天阿尔答应后又不去参加莎拉的足球赛,如果阿尔半道上撤退,莎拉会怎么想?他会有多少难过呢?他又会如何看待这一切呢?在无数看似平静的成人心里,永远都有一颗已受了伤的小小心灵。如果阿尔那天没这样做,几十年后的莎拉也许看上去与现在无异,只是多了一丝冷漠。前两天被击毙的持枪抢劫犯周克华就是由于从小被忽视而养成了孤僻冷漠的性格,最终酿成了悲剧。被忽视和被放弃的感觉,会影响孩子的一生,可能还会影响到孩子的孩子,世世代代延续······

  这个结论很可怕,但我要谢谢毕淑敏,谢谢她留下了一本让世人懂得做人的书,谢谢她使读者学会了爱与尊重。爱他人,尊重他人,永远是创造和谐社会的灵丹妙药。

关于《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25

  很早就听说《亲爱的安德烈》值得一看。昨天开始到今天,两天时间把它看完。他不太像一本书,他是一封封信的合集。

  原本我是以一个母亲的角度去读,可最终结果是我有点人格分裂,我家宝宝才一岁,我无法将他代入到安德烈的角色。而更加本能的是,我轻而易举的将自己的18岁代入了。一方面我是母亲的角色,而另一方面在阅读安德烈的部分时,我又是18岁时候的我。甚至找出了18岁时候的日记来看,瞧,我都忘了18岁的我在想什么了。

  我很羡慕安德烈,他有小王子一样的家庭背景。他可以大谈政治、爱好、休闲的生活方式,他去过了半个世界,他的家庭让他会三种语言。在他的18岁,他已经做了大多数人50岁都做不到的。即便如此,他觉得自己很平庸。

  我的18岁在做什么?我出生在典型的内陆的农村家庭,家里重男轻女。我学习成绩特别优异,可是我没想过要考大学,因为我知道我没钱去,能读高中在我们那个村子我已经是特例了。那个时候的我,留着男孩头,每天都是穿校服,现在的我想回过头看看那时候的我长什么样子,可是却没有照片。我从来不知道政治跟我有关系,也没去过除了县城以外的地方。英语课文和试题我答得比谁都好,对于我而言,它就是是一门功课,我从没想过别的国家的文化,天哪,那是多么遥不可及的体验。

  我的18岁,几乎裸考,考上了一个还行的学校。好在有国家的助学贷款政策,我上了大学。人生因此变得不同。原来自由、政治、生活方式,这些我都可以开始追求。我的18岁,一个人去了遥远的南京,开始从一个封闭无知的环境,进入了一个花花绿绿的城市,开始追求我的梦想和自由。那个时候我并不清楚自由的真正含义。以为旅游是自由,以为恣意潇洒是自由。

  很羡慕安德烈拥有可以交流的母亲,除了要有对孩子的尊重与用心之外,我认为其中的必要条件是母亲的文化、包容。我的母亲是典型的中国式传统母亲,她每天任劳任怨、全心为这个家付出,可是我们确是无法沟通的,学习、世界、情感,没有一样她能理解,她只能木讷的听着、听着,就这样了。

  大学四年,很少回家,都是在打工赚生活费。偶尔按赖不住回家一聚,完全没有共同语言、日复一日的枯燥,很快就让我厌倦逃离。

  对父母,我没有责怪,他们非常勤劳但没有情感上的沟通和追求,这是他们那个时代的共同特征。相反,我很感谢,至少我不用和村里的同龄人一样做底层的流水线工人、到年龄随便找个人嫁了、然后生孩子、带孩子、过上和他们的上一辈一样重复的日子。我可以有更轻松但赚更多钱的工作、我可以有思想来思考我的现状和未来、我可以有时间来休闲来发展爱好,这些是与我的父母辈不同的,因为我的改变,我的后代也会更加的不同。虽然与安德烈相比,相隔了天差与地别的。但这就是每个人的命运。正如龙应台所讲,即使是安德烈,会不会有另一个方面的贫穷呢。

  读到你是哪国人,讲述幼儿园、小学、中学毕业的镜头,一开始的舍不得,到后来奔向前方的果断。我想起我自己第一次住校,哭哭啼啼了很久,而到后来,每次回家呆的厌烦了巴不得脚踩个风火轮离开。也设想了,现在每天全身心依赖我的小宝宝,以后长大了也会成为一个迫不及待离开撒欢的臭小子。我的眼泪就那么的流下来。

  关于他们说的香港、中国台湾、德国的文化和政治,我理解度很低,毕竟离我很远,没有体会。我只知道我们那时候,同一个种族同一个地方还会分你来自哪个学校我来自哪个学校的小团体,很正常。我对政治的敏感度尤其低,确实也跟我没有关系,谁上台不都是共产党当政。只要我党保佑有生之年不打仗就好。我觉得中国人是很幸福的。虽然会有一辈子也不一定能买一套房子、家人一生大病就回到解放前、教育资源贫富不平等、社会倾向于拜金主义和利己主义,但至少我们可以自食其力,饿不着冻不着,也不用担心随时有生命危险。

  贫穷使我缺少对于物质的敏感和赏玩能力,但却加深了我对于弱者的同情和理解。我永远记不住那些英文品牌的名字,老公说我没有品味。我都承认。我不敢大胆搭配,尝试新的风格,所谓的极简主义就是我的挡箭牌。但是对于弱者,我有超过常人的同情和理解。我希望地下通道不再有常住的流浪汉,希望医院门口、车站广场那些断手断脚的人可以得到安置。我很早就知道我不适合做商人,我做不到榨取员工剩余价值,我做不到争取利益最大化,我做不到要牺牲一些环境或者付出一些代价。

  读完这本书,其实我没有找到舒解我迷茫的方法,其实我的问题也不是这本书能解决的。但至少,在书中、包括读者来信中,我看到了跟我一样迷茫的人。原来我并不孤单。

关于《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26

  书籍使人变得思想奔放;书籍使人成为宇宙的主人;书,能保持我们的童心;书,能保持我们的青春。我们有什么理由不读一本好书呢?今天,我读了《成长胜经》这本书,受到了深深的感动。

  每一滴水,投身宇宙,会映出太阳的光芒;每一朵花,拥抱雨露,会绽放迷人的春光;每一颗心,迎向阳光,阴影将会无处可藏。没有莎莉文老师的鼓励,就没有海伦.凯勒的巨大成功;没有诸葛亮的鼓励,刘备就不会产生回复汉室的决心。鼓励,每个人都有,只要轻轻一撒,被鼓励的心田会开出芬芳的花。

  1999年,土耳其发生了严重的地震,许多房子倒了,很多人被埋在了废墟下面。两天后,救援人员在一处废墟的缝隙下看到了一幕惊人的画面:一位母亲,两手撑地,她的背上压着无数的石块。而在她用手撑出的空间里,躺着一个小女孩。

  救援行动从白天进行到黑夜,但当救援人员将小女孩抱出来时,发现已气绝多时。于是救援人员对母亲说:“你女儿还活着。”他知道,如果母亲听到女儿死去,就会失去求生的意志。

  听到女儿还活着,母亲如释重负地笑了。

  爱是心灵的花粉;爱是快乐种子;爱是永恒的花朵……

关于《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27

  责任来自于对集体的珍惜和对工作的热爱,只有爱上自己工作的员工,才能在工作中勇于承担属于自己的那份责任。心中常存责任感,才能发挥出自己最大的效率,进而负有激情去工作并能够感染别人的情绪,使事情向良好的方向发展。

  无论你从事的是什么样的职业,只要你能认真地、勇敢地担负起责任,你所做的就是有价值的,你就会获得别人的尊重和敬意。因此责任就是对自己所负使命的忠诚和信守,责任就是出色完成自己的工作。

  工作和责任是密不可分的,在工作中表现优秀的人往往都有强烈责任感的人,在市场中生存比较好的企业也往往是哪些有责任感的企业,工作就意味着责任,责任意识会让我们表现得更加卓越。实际上,我们每个人都在肩负着责任,不光是对家庭、对朋友,更重要是对工作。工作是我们生存下去得使命,是我们生活中重要得主题。对工作不负责任,那也就意味着你对你的家庭和亲人同样是不负责任的。 在工作中,有许多人习惯于去寻找各种各样的借口,来为自己没有能按时完成任务来开脱。实际上,寻找借口是丢掉责任的典型做法,就是将应该承担的责任转嫁给社会或他人。而一旦我们有了寻找借口的习惯,那么我们的责任心也将随着借口烟消云散。

  只有爱上自己的工作的才能忠诚于自己的工作,忠诚是职场中最值得重视的美德,只有所有的员工对公司忠诚,才能发挥出团队的力量,才能凝成一股绳,劲往一处使,推动

  企业走向成功。不论一个人的能力有多强,他如果不诚实,人品不好,那也是万万不行的。严守公司的秘密,是身为员工的基本行为准则,是事业的需要。机密关系到公司的秘密,关系到上司的声誉与威望。身为员工一定要牢记祸从口出的道理,对保密做到守口如瓶。因此,严守公司秘密,是身为员工取信上司的重要一环。

  当一个人失掉忠诚时,连同一起失掉的还有尊严、诚信,荣以及个人真正的前途。作为一名员工,应该时刻牢记自己的角色,你要为公司争取利益,而不是为自己。只有公司发达,你才会跟着发达,千万不能越位。

  在诱惑颇多的今天,人很容易背叛自己的忠诚而出卖别人或公司,而能够守护忠诚的就显得更加可贵。坚持自己的忠诚,需要鉴别力也需要抵抗诱惑的能力,并能经得起考验。

  当你忠诚于你所在的企业时,你所得到的不仅仅是企业对你更大的信任,还会有更多的收益。对事业、公司的忠诚一旦养成,就会积累成职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而这些是任何一个公司任何一个老板都最需要的。你拥有了这些品质,无论你到什么地方都会获得老板的看重,所以你就永远也不会失业。忠诚公司,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忠诚自己的事业,就是以不同的方式为事业做出贡献。

  爱上自己的工作,不但要有责任心和忠诚,更要充满激情的去工作。激情是一种趋力,它让我们产生强烈的感觉和高昂的情绪,保持高度的自觉,并把全身的每一个细胞都调动起来,完成我们内心渴望的工作。激情可以成为成功的动力,也可以创造出和谐的人际关系。当激情被激发出来,从一个人身上传递到另一个人身上;当一个团队拥有了某种热忱,它便会形成一股强大的力量。一切艰苦困难,在这种力量面前,都会迎刃而解。因此,激情在成就自我的同时,也成就了大家。

  作为公司一名销售人员,结合部门现状,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一)增强工作责任心,按时反馈月度材料。加强工作的自查、互查以及领导审核,提高各类反馈分析材料的质量。

  (二)加强企业文化的建设,培养员工海螺忠诚度。在业务操作以及市场拓展中,要完善售后服务,不断提升销售服务水平,提高客户忠诚度以及满意度。

  (三)增强保密意识,严守公司机密。尤其要做好公司产品销售价格调整、销售策略等内部信息的保密工作。

  (四)充满激情的工作,营造团结向上的氛围。生活工作中,应注重销售团队建设,努力打造生机勃勃、斗志昂扬的人和团队。

  (五)不断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技能,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

关于《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28

  皎洁的月光,照在我的床上,为床镶上了一层细碎的薄薄的银纱,蝉在晚风里唱着优美的歌曲,我轻轻地翻开一本书,情不自禁地走进书里,走进了动物的王国……

  书中讲了狼国女王传奇的故事。在一次虎口夺食中,狼王不幸遇难,母狼紫葡萄挺身而出,出任帕雅丁狼群的女王,狼群的命运由此改变,有过困难,遭受饥荒;决策失误,出师不利;有过危险和挣扎,但也有柔情和关爱……

  书中的故事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如:狼群深入沼泽杀死野猪时,大公狼舍身开路,身处险境……我的心都吊了起来,想挺身而出,把它拉上河岸;读到大公狼甘心用苦肉计,为紫葡萄建立王威时,我十分感动,真想给它竖起大拇指,点个赞!

  紫葡萄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它有出众的胆识和魄力,不惧与宛莫沙狼群搏斗;有仁慈与宽容,进攻时,它网开一面……它带着陷入绝境的种族走进了一片新天地。它出众的胆识与魄力,令我敬佩;它的聪明才智,让我羡慕;它的仁慈与宽容,值得我学习。

  沈石溪的《狼国女王》可真好看呀!其实他的一系列动物小说都值得一看。

关于《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29

  最近,有幸在工作之余阅读一本书,书名是《成长零存,幸福整取》。顾名思义,我们人生的成长,正是日复一日,月复一月的知识和经验积累起来的,当我们有一天需要用到这笔财富的时候,我们打开这个账户,才发现这笔巨大的财富是如此可贵。

  本书以主人公唐果的工作经验为主线,将新人的成长路线比作银行的零存整取业务,开户是了解自我过程,零存是学习知识经验积累过程,整取是人生达到成就收获过程。针对每个过程,书中采取记叙、心里活动等方式讲述了一个职场新人如何从新入职场的困惑,逐步通过学习和探索发现背后的深层原因,最终获得成功。

  记得多年前一位老师跟我说过,在你一生的'学习过程中,会遇到很多难题,但是你每攻克一个难题,这个解决问题的方法就会储存在你大脑里,当你处理问题的方法积累到一定程度就能解决更为复杂的问题,能力也将得到一次升华。学习是如此,工作是如此,人生亦是如此。在毕业那年老师在最后一堂课上告诉大家,你们即将走向工作岗位,走向社会,那里如同学校一样,竞争会更加残酷,如果你们不学会积累你们将会被淘汰。当你们走向工作岗位的时候不要只想着干事挣钱,比你们优秀的人很多,你们要积累,当你积累的东西到达一定层面的时候,职位与财富自然会来。当时我们可能没那么深刻的理解他说的话,当我看了这本书之后才深深的感觉到,原来随着年龄长大的成长并不是真正的成长。真正的成长是每天累积的人生,每天累积的经验。

  回想起多年的工作,每个难忘的画面,每个难解决的问题,每次学习培训,每次经历的磨练,在脑海里浮现,原来成长正是如此,但我认为这种成方式长远远不能跟上公司前进的步伐。从今天开始我要为成长开户,我要设定好我个人的目标,朝着更高的方向走去。

关于《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30

  《简爱》是英国文学的一部经典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主人公简爱身材瘦小,相貌平凡,无金钱、无地位,却有着不平凡的气质和非常丰富的情感世界。她在生活的磨练中,抛弃了女性天生的懦弱与娇柔逐渐养成了坚强独立的个性。她不会在表兄残暴面前甘心被辱,而是据理力争。即使结果不尽人意,却始终如一没有低头;在魔鬼般冷酷的布洛克尔赫斯先生的折磨下,她不会表现出任何恐惧,而是从容的扛下来,独立坚强的活下来。读《简爱》,我为幼年的她所受到的而悲愤,感同身受般的体会着简爱那幼小敏感的心灵所受的伤害。我也为简爱而倾倒。喜欢她在地位比她高的所谓上流社会人士面前表现出的那种不卑不亢的态度,喜欢她在面对爱时表现出的的那种自尊自强的精神,心中不禁感叹在距离她所处的年代进步了二百年的现代,又有几个女子有勇气为了自己的尊严而对一个心爱又富有的男子说不呢?简爱就可以!在她的身上时刻闪现着一种独立人格的壮美与崇高!

  简·爱,她“贫穷,低微,不美,矮小”,但她拥有的一颗智慧、坚强、勇敢的心灵,使那些外在的美在这内在美面前黯然失色。更为可贵的是简·爱并不因为自己的贫穷和外貌而自卑,相反,她勇敢坚定:“我和你的灵魂是平等的。”“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完全一样有一颗心!”“我现在不是凭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凭着血肉之躯跟你讲话——这是我的心灵在跟你的心灵说话,就仿佛我们都已离开了人世,两人一同站立在上帝的跟前,彼此平等——就像我们本来就是的那样!”

关于《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31

  一个人与世界的关系跟成长过程中与父母的关系密切相关,所以亲子关系决定了我们与世界的关系,而我们的思维模式是由父母决定。因此亲子中使用暴力会影响孩子一生。

  第一,打孩子会使孩子肾上腺素积累,慢慢地会导致孩子长大后脾气爆燥,容易与人起冲突,在日后与人相处的难度是可想而知的!

  第二,恐吓威胁孩子,如不学习就没钱,不学习就会沦为乞丐等说法。这样孩子也许会因为恐惧而去学习,会成为一个乖孩子,可是会失去安全感而这种感觉会伴随他的一生有可能一生也无法跳出舒适区,习惯于安稳的工作,安定的收入,人生无法有长足的发展!

  第三,冷暴力,让人最恐惧的莫过于冷暴力了。冷暴力常常的表现行为是,父母突然之间不理孩子了,孩子会求妈妈:“妈妈,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结果是妈妈丝毫没有反应!想象一下这个画面,如果是一个感情充沛的人,都能体会到孩子的无助和愧疚,而为之落泪。对一个孩子来讲,最大的恐惧莫过于妈妈不理他,爸爸不要他,用冷暴力的方式欺负他,控制他,让他内疚。

  书中有一个例子:有一位女士,她小时候很爱漂亮,奶奶送给她一条漂亮的牛仔裤,她特别兴奋,想马上穿上,而她爸爸说:“上学不能穿这条裤子。”她就跟爸爸讲:“我想穿”(女孩特别可怜地在表达自己的渴望。)她爸爸的做法是什么呢?他直接拿起剪刀,把牛仔裤彻底剪坏了。直到现在,每每想起这条牛仔裤,她都会难受得想哭。她工作后,第一个月挣的钱全部买了牛仔裤。牛仔裤都被整整齐齐地放在柜子里,她一次也没有穿过。这就是一个小孩子的报复方式。而这位女士在工作中也遇到了问题,只要工作谈判遇到讨论钱的问题就会变得异常敏感,充满了负面情绪,认为对方不尊重自己,不尊重知识,所以很容易就谈崩了。这是什么?这就是成长所带来的伤啊!

  其实有很多大人认为是很正常的行为,对于一个孩子来说都是很残忍的,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看到过妈妈把孩子心爱的物品丢掉而不留任何余地。小孩子没有能力反抗自己的父母,可是那一郂的伤就在心里定格,而这一种伤都会到潜意识当中去。长大后,遇到同样的事情就会激起内心的伤。教育自己孩子的时候,会沿用上一代父母的处理方式,因此也成为代际遗传了。

  我们没有办法改变自己的父母,也不要等自己的孩子来改,因为一个人的人生是自己的,解决一系列问题的关键在自己。如果你能改变,恶性循环可能从你开始变成良性循环,整个家族的命运都会由此而改变。

  养育孩子是一个复杂的体系,所以大人要用对待生命体的态度陪伴孩子成长,而不是用对待机械体的方法来解决单个问题。陪伴孩子长大要帮助孩子树立人生三根支柱:无条件的爱、价值感和成长型心态。

  什么是无条件的'爱呢?真正的爱是不需要交换的,不要用爱来做成绩的交换,守规矩的交换,要接受孩子的不完美。无条件的爱会让孩子找到归属感。培养无条件的爱让孩子内心充满力量。

  价值感,没有人会自带价值感。价值感要在后天的陪伴中建立,在家庭生活中你要给孩子做事的机会,让孩子做家务或在其他家庭活动中当一个帮手,在这些过程给予肯定,对他们的动机、过程和贡献表示赞扬。这会让孩子渐渐形成价值感。

  一个人的终身成长心态很重要,固定型心态的人做起事会很困难,原因在于他做事的目的不单纯,他只为了证明自己,而不单纯的做事,这就给自己带来了很重的负担和包袱。父母要与孩子有积极的语言互动,培养积极的心态,不要给孩子贴标签,给孩子评判,不断地对孩子提出结果上的要求,要把注意力放在过程上,要看到他努力的过程,这样他就不会成为一个极度依赖名声、声望排行榜、收入水平、用这些来衡量自己的人。要教会孩子面对挫折,允许失误和失败,学会从挫折和失败中学习经验。让孩子明白在失败中学到的经验会成为成功的基础。在培养和帮助孩子的同时自己首先要学习和拥有终身成长心态。

  关于如何面对孩子青春期叛逆的问题,书中给了我们三条实用的方法:

  第一条、也是最重要的一条,保护孩子的安全。

  第二条、和孩子建立情感的沟通。

  第三条、分享父母的成长经历。讲一讲你当年有没有犯过错,有没有走过弯路,遇到挫折的时候是怎么思考,怎么战胜困难的。

  在孩子到了青春期父母要干预的事情其实不多了,父母只能耐心地等待孩子找到他的人生使命。

关于《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32

  周末在家,课还来不及备,先看上了周汝昌先生所著的《红楼小讲》。从记事起,便闻说四本名著中红楼梦位居榜首,是集文史哲于一身的伟大作家曹雪芹作的文化小说,初中课本中似乎还收录了一篇《刘姥姥进大观园》,忘记是几进了。而真正接触此书(可惜是程高修改本)是在初二暑假,因身体不适在家休养,阅读便成了打发时间的好方式。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爱上了阅读,养成了静思的习惯。阅读是能改变人的习性的,或者说能够唤醒人内心深处的真善美。

  后来从报纸上读到了刘心武先生品析红楼,印象非常深刻,是讲秦可卿身世一章,才知道自己即使看过几遍红楼,心智却是如此愚钝,那时候也只是把红楼当成一般小说来看,感觉写的章节很多,很乱,但里面的诗词歌赋是最令人钦佩的,故有模有样的运用到了写作当中,当时拿作文高分其实也简单,就是要多用排比、拟人,更好是引经据典。想想确实挺好玩的,凡是到正式考试,李白杜甫是忙坏了,来那么一位曹雪芹,那分数还不飙升。

  现在想想,什么文字才是好的文字,我觉得刘震云老师说的对,好的文字应该是真实的,朴实的,知心的,不同的。而文字的朴实,必须人要先朴实起来。

  谈着有些远了,还是回来说说周汝昌先生吧。在红楼界里有三位大师,胡适,俞平伯和周汝昌。早闻胡适先生目光如炬,见解独到,陈丹青在一次访谈中说到自己20xx年看过的最好的书,便是胡颂平先生所著的《胡适之先生晚年谈话录》,说到这里,不免感觉遗憾。在当当网潜伏数月,这本书竟然一直处于缺货状态,好书真是洛阳纸贵。书中谈到胡适之先生见识渊博,小到一个字的发音(河南卫视新近播出的成语英雄不就是这种谈话形式吗),一首诗词的字句,大到国际形势的演变,社会背景的探索,莫不娓娓道来,妙语连珠。周汝昌先生跟红楼结缘,也是胡适之先生所致。只因为几封信(内容不祥),周先生便走上了六十余载的红学之路。

  读《红楼小讲》,可以想象周先生久伏书案细细考证,小心成文的影子。周先生受红楼影响甚大,对书中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作了考证,从古文小说,从历史背景,从国内外图书馆所藏珍本,里里外外被他挖了个遍。前文已讲,莫泊桑的一字说,全世界的文学家都记在了心里面。曹雪芹这部泣血巨著更是惜墨如金,草蛇灰线,伏脉千里。曹老先生真是对笔墨处处吝啬,文章经历增删五次,批阅十载,处处点情,字字珠玑,相比之下,现在是个人名都能出书,陈词滥调泛泛而谈,这些人,岂是真正懂文字之人?

  曹老先生成书十载,其后人周老先生更毕其一生钻研红学。我喜欢红学痴儒这个称号,但是周老先生却不喜欢人家称他为红学家,他说,‘在这部巨著面前,我只是寻得皮毛,我能懂雪芹其人其书到什么程度?’。可叹其才,可叹其痴呀!写到这儿,忽然想起跟学生的一次对话,问,怎样才是谦虚?我讲,认识自我。懂得越多,越觉得自己无知,不懂的人,才会处处张扬。但谦虚二字又哪儿是这两句话所能说尽,每每读前辈的文字,读得越多,愈发觉得自己可怜,愈发珍惜起时间来。所以每次我都会鼓励学生课余时间去阅读,养成终身阅读的好习惯,没有运算能力不打紧,但是没有阅读能力就危险了!有了学习的意识,你就学会抉择,学会放下与拾起。

  文章的题目为一辈子只做一件事,实在是周边的人想做的事太多,而做成的事太少。曾问过一名老教师,怎样才能把书教好,他告诉我,一辈子只干教育这一行。我跟学生讲,我们都不聪明,当然也不笨,既不聪明也不笨的人怎么生活于世,一辈子只做一件事就好。而读老先生的文字,学到的不止这些,有一句话此时愈发清晰起来,咬文嚼字,是中国文化的最高境界。我们此刻赋予咬文嚼字新的含义,教育工作,也需要这样咬文嚼字的痴气儿,因为教育无小事,细节比大局更关键。

关于《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33

  《红楼梦》是一部很值得阅读的书,不读这部书的人,真是枉来人世一场;读了这部书而没读懂的人,真是遗憾终身。这部书,我每隔几年都会重读一次,每一次都会有不同的感受。虽然不算有灵性的人,但每次翻开《红楼梦》,总会读得津津有味。不过近日一口气看了周汝昌先生所著的《红楼小讲》,才发现原来《红楼梦》的原著是如此伟大!程高的篡改真是让这部伟大的书面目全非,蒙蔽了此书最璀灿的、最闪耀人性光辉的光芒,原著就如珍珠蒙尘,日月为乌云所蔽,让世人无法得见其真颜面,可恨可叹!

  幸好,周先生多年对《红楼梦》的考证、解读、探索之成果,通过《红楼小讲》,让世人得以认识《红楼梦》原著的核心精神,得以管窥原著的更加伟大与不朽,这实在是一大幸事!阅读了此书,我真是如梦初醒,更进一步认识和了解原著之博大精深!曹公如尚在人世,一定会引周先生为知已的!

  在《红楼小讲》中,周先生独具匠心地考证了全书原来的主旨。以往我们说《红楼梦》是一部反封建道德礼教的书,说贾宝玉和林黛玉都是封建社会的叛逆者,现在看来那不过是现代人为了政治需要而作的道德评判!据周先生的考证,其主旨是写众多女子的不幸遭遇和悲惨结局,也是一部纪录“悲欢离合、炎凉世态”的家族衰亡史。绝非现在流行的程高本所单述的宝黛钗三角恋悲剧那样简单!原著结构宏伟奇巧,与《水浒传》相映照,《水浒传》施公写了108个绿林好汉,而曹公则写了108个女子。原著应该是108回,“前后各为一‘扇’,即半部54回。两‘扇’前后不但对比对映,而且以前伏后,以后应前,各自有双层的笔法内涵,有表有里。”书中普遍采用象征、隐喻、映射等手法,随处可见伏脉暗线,都是为后半部故事的发展作铺垫。

  按周先生的考证,故事的结局与程高版的大相径庭,尽管经过数百年的流传之后,人们已经接受了高鄂版的结局,但那远非作者的原意。读完《红楼小讲》,我相当信服周先生的分析,也很认同他剖析的故事结局,并打算找时间再读《红楼梦》,核对一下周先生的评析。可惜的是原著世人无缘得见,真乃人世一大憾事!而周先生的述著,让世人得以拔开迷雾,见识到原著真正无与伦比的伟大,这,又何尝不是一大幸事呢?感谢周先生的努力,让我和众多喜爱《红楼梦》的人不致于抱憾此生!

  周先生说原著中很多隐喻的诗词和谐音的姓名,如英莲是“应怜”,贾府四个女儿的名字“元、迎、探、惜”谐“原应叹息”,钗、黛、云三人的姓对应“淋血史”,细想真是有理,我看“贾王薛史”四大家族之性是不是相对应于谐音“家亡血史”呢?这是我个人的胡猜,如果是,其实曹公写的除了是一干女子的悲惨命运,其实也是一部描述他家族衰亡、悲欢离合的血泪史啊。如有幸遇到周先生,可真要问一问我的猜想是否正确。

  对《红楼梦》这部人间巨著感兴趣的朋友,建议最好读一读周先生的《红楼小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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