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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集中供热实施方案范文(精选12篇)

作者:逸云悠游日期:2025-11-23人气:9

导读:城区集中供热实施方案范文(精选12篇)城区集中供热实施方案范文 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吕梁市关于做好供热保障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提升供热服务水平,确保20__年度供热季安全稳定运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

城区集中供热实施方案范文(精选12篇)

城区集中供热实施方案范文 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吕梁市关于做好供热保障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提升供热服务水平,确保20__年度供热季安全稳定运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保障20__年度供热季安全稳定运行为重点,按照安全、平稳、优质、高效供热的要求,合理调度运行,严格巡查监管,强化应急处置,全面提升供热管理水平和供热服务质量,全力保障群众安全平稳用热,最大限度满足群众采暖需求,不断推动供热民生保障迈上新台阶。

  二、供热时间

  20__年度冬季集中供热采暖期自20__年11月1日开始至20__年3月31日止。

  三、工作任务

  用户室内采暖温度参考标准为18℃±2℃。

  (一)全市城区集中供热总面积1530万平方米,换热站283座,热源任务由晋能孝义煤电有限公司(晋能热源厂)承担。

  (三)20__年冬季,三大矿区燃气锅炉供热总面积123.6万平方米。

  1.高阳矿供热管理中心承担供热面积36.9万平方米。具体负责高阳矿辖区及周边供热;包括新区、68楼、木厂楼、鹏阳沟、旧区、医院和东大院共7个换热站供热。

  2.水峪矿供热管理中心承担供热面积46.1万平方米。具体负责水峪矿辖区及周边供热;包括锅炉房、工村、旺家垣、公寓、高层、寺沟小学共6个换热站供热。

  3.柳湾矿供热管理中心承担供热面积40.6万平方米。具体负责柳湾矿辖区及周边供热;包括柳湾1#2#3#4#、阳泉曲共5个换热站供热。

  四、实施阶段

  (一)集中供热前期准备阶段(20__年10月1日—20__年10月31日)

  按照20__年11月1日零时供热时间要求,市城市管理局、热力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各供热企业要细致、全面做好今冬集中供热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结合供热经验和实际情况,及时预判解决供热运行可能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做到进展有序、准备充分。11月1日前若遇气温骤降、天气明显转冷等突发情况,确保随时供热。

  1.如期高质量完成供热工程建设。市热力公司要对目前未完成且影响正常供热的工程,倒排工期、加快推进、严把质量,确保10月20日前全面完工。所有工程竣工后,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要求,组织竣工验收,确保供热设施安全正常运行。

  2.全面做好供热管网维护和节能技改。市热力公司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手段,加快老旧一次管网更新,推进一次网全网平衡和二次网节能改造,稳步实现小区、楼宇、楼道按需分配热量;全面推行“远传智能表阀”分户控制,采取旧区替换和新区配套方式,在10月20日前完成年度计划表阀安装和系统升级工作,稳步实现用户室温精准调节,形成智慧供热、节能环保、高效调控的供热运行体系,建立城市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机制,着力提升城市供热服务能力。

  3.全面排查检修设施设备。市热力公司和各热源厂要对供热设施设备全面排查、检修,特别要加强重点部位、重要设备检修,对新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消除;对人员到岗、值班安排、通讯联络、运行记录、安全防火等工作全面检查;对末端边缘用户针对性开展回访检查;对新发展用户严格把关验收内部系统。各小区(单位)要对庭院供热管网系统冲洗、打压、防腐、保温,保证不漏热、不堵塞、不生锈、不失水,提高管网运行效率和供热质量,确保10月20日前各系统、各环节具备运行条件。

  4.加强岗前业务技能培训。市热力公司和各热源厂要及早调配技术力量充实岗位,配齐配足业务骨干和技术操作人员。要开展全员岗前技术、制度培训,加强带班管理人员、重要岗位人员、新到岗人员的培训,严格进行培训考核,确保尽快熟练和掌握各项业务技能和规章制度,保证人员到位、技术到位、精力到位。

  5.保障供热生产燃煤燃气的储备与使用。晋能孝义煤电有限公司(晋能热源厂)要提前储备供热用煤,确保用煤储量至少满足两个月运行需求。市属各产煤企业要积极服务民生,优先供应供热用煤;市交通、交警等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确保供热物资运输畅通;市热力公司要提前与市天然气公司对接,协调矿区生产用气总量,保证气源充足;市天然气公司要继续执行居民气价,保障矿区供热安全平稳运行。

  6.提前做好供热调试运行。晋能孝义煤电有限公司(晋能热源厂)要提前进行联车调试,市热力公司要做好管网系统注水和换热站调试。要在10月20日前完成一网和二网注水,组织供热系统冷运行;10月30日开始升温,达到随时供热条件;保证10月31日下午6时前各热用户室内温度达标。

  (二)集中供热稳定运行阶段(20__年11月1日—20__年3月31日)

  1.加强分阶段运行管理。20__年11月1日准时开始集中供热,采取分阶段调节方式运行。

  初寒期(20__年11月1日—20__年12月15日):市热力公司要按规定抽测住户室温,保证住户室温合格率不低于98%。同时,晋能孝义煤电有限公司(晋能热源厂)要根据天气变化调整总供回水温度,在保证住户室温达标的基础上,采用低流量低温度运行方式,确保节约能源,科学运行。初寒末期要落实后续燃煤储备,逐步提升设备稳定运行能力,确保严寒期连续平稳供热。

  严寒期(20__年12月16日—20__年2月25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晋能孝义煤电有限公司(晋能热源厂)要采用大流量高温度运行方式,高效连续供热,并随时调整运行状况。城东热源、东义热源要做好极寒天气下准备启动各项工作。元旦、春节期间,各热源厂要保证用户室温比平时高出1—2℃,确保群众温暖过节。

  末寒期(20__年2月26日—20__年3月31日):晋能孝义煤电有限公司(晋能热源厂)要持续抓紧抓实安全运行,认真做好供热收尾工作,为开展夏季设备维检修作好准备。

  2.加强故障应急处置。市热力公司和各热源厂要进一步完善供热应急抢险预案,确保抢险器材、设备配备齐全。特别是重要设备、易损设备要做到一备一用。要加强应急抢险队伍建设,充实有经验、懂技术的熟练工作人员,确保人员充足、能力过硬。各热源厂要制定首站抢险应急预案,对出现的故障立即组织抢险,尽快恢复供热,同步上报市热力公司调度室,并通过电视台、公众号等媒体通告热用户。

  3.加强用户诉求服务。市热力公司要加强我市无人管理小区用热服务,特别是要及时处理解决因管网设施老化跑造成冒滴漏等问题。其中一级管网维抢修费用由市热力公司承担;小区二级管网维抢修费用由小区业主集体分担;用户户内维抢修费用由用户自行解决。市热力公司要定期回访用户,做到有报必查、有访必回,切实解决群众供热诉求。因供热管网或设备发生故障,出现用户室温不达标时,抢险维修队伍应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小故障应在4小时内解决,大故障处理不得超过24小时,要及时公布处理结果或作出运行调整;如因其他问题导致用热效果不佳的,市热力公司要积极协助解决。

  4.加强供热安全管理。市热力公司和各热源厂要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细化岗位安全职责,认真做好管网、设备、电器等重点设备定期巡查,全面做好管线、电路等关键部位动态监测,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供热安全事故发生。各小区(单位)要做好内部管网系统安全管理,定期检查用热设施设备状态,持续关注内部管网运行,确保用热安全高效。

  5.加强值班值守管理。各相关单位和热源企业要严格制定供热期间值班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岗位职责制度、值班信息报告制度,时刻保持联络畅通,严禁值班时间空岗、脱岗、离岗,确保供热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理。各有关乡镇、街道值守时间为20__年11月1日至20__年3月31日,各供热单位、热源企业自供热系统满水升压日至停热停炉日,实行24小时值守。

  五、费用结算

  (一)热源费用结算

  1.吉焦结算。市热力公司要提前与晋能孝义煤电有限公司(晋能热源厂)电厂签订供用热合同,严格执行合同规定,每月底向晋能孝义煤电有限公司(晋能热源厂)结付一次热源费。热源价格暂定按每吉焦18元结算(市财政热价补贴每吉焦9元,市热力公司支付热源价每吉焦9元)。

  2.亏损补贴。市财政局要结合热源生产成本、应急补充热源保障成本、三大矿区供热成本等,严格按照热源成本的审查与核算结果,及时向市热力公司和各热源厂拨付亏损补贴。

  (二)采暖费用收缴

  1.采暖费用收缴标准。20__年度,我市采暖费价格按照孝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孝义市城区供热价格的通知》(孝发改发〔20__〕110号)规定执行。即:按建筑面积计算,居民住宅每采暖期每平方米17元;机关团体用户每采暖期每平方米27元;商业经营性用户每采暖期每平方米31元。

  2.用热报停业务办理。本年度不用热用户,在10月15日前需向市热力公司提出申请,符合报停条件的,按照应缴采暖费的30%缴纳基础热费,由市热力公司将锁闭分户阀门或切断报停楼宇。

  3.采暖费用收缴办法。各热用户单位(小区)在10月31日前,将本年度采暖费用一次性全额交付市热力公司。由财政支付采暖费用的机关事业单位,市财政根据市热力公司与采暖单位核定的采暖面积,直接将采暖费用支付市热力公司。

  4.严格采暖费收缴秩序。市热力公司要认真做好采暖费收缴工作,确保应收尽收,对恶意欠缴采暖费行为要联合有关部门严厉查处,对截留、挪用、侵占采暖费的单位或小区有关负责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严厉打击搭车收费。各小区物业要严格执行市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坚决杜绝借采暖费名义,加价收费、搭收其他费用,不得以收缴采暖费限制其他公共服务。市市场监管局要常态化开展价格稽查,对加价收费、搭车收费等不按规定收费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六、组织领导

  为切实保障冬季供热平稳运行,成立20__年市冬季城市集中供热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和城市管理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财政局、市场监管局、房产中心、城警大队、热力公司、供水公司、供电公司、供气公司、各所涉驻市单位、各有关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晋能、东义、城东热源厂负责人及华博水务有限公司、泓源达水处理有限公司负责人组成。

  领导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全市20__年冬季供热工作,定期召开供热例会、组织现场办公,及时研究解决供热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督促检查各供热单位工作情况。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热力公司,办公室主任由马红兵同志兼任,负责及时调度、协调解决供热相关问题。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坚持把冬季供热工作作为重要民生,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狠抓落实,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供热运行平稳、重大问题及时处置。市热力公司和各热源企业要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安全供热、用户至上的理念,细化目标任务,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运行和抢险方案,保障全市集中供热安全稳定。

  (二)狠抓责任落实。市城市管理局要加强对供热单位的督促检查,积极协调帮助解决供热中的困难问题。市财政局要认真落实政府供热补助政策,保证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市供水公司和华博水务有限公司、泓源达水处理有限公司要保障各热源厂、换热站的水量和水压。市供气公司要协调上游气商,充足供应三个矿区燃气锅炉天然气,要继续执行居民气价,全力保障矿区居民温暖过冬。市供电公司要提前两小时告知停电计划。各有关乡镇(街道)及所辖村(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各小区物业机构的管理,积极化解供热矛盾,协调做好小区及住户供热设施的检修管护和采暖费用收缴工作。各驻市国有企业、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建立完善本单位供热运行、抢险工作方案,积极配合开展供热各项工作,确保今冬供热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格运行管理。市热力公司和各热源企业要强化运行管理,加强人员教育培训,及时预测分析供热需求,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及信息报送制度,做实做细应急处置各项工作,确保安全稳定运行。各热源厂要认真履行供热职责,严格执行供热调度指令,确保安全供热、稳定供热、保质供热。市热力公司要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巡查监管,确保供热管网系统运行稳定。

  (四)严格巡查检查。市城市管理局和热力公司要组建专门检查队伍,严厉查处破坏表阀、窃水窃热及偷接转供等行为,坚决取缔违法安装、使用管道循环泵、换热水箱、放水闸阀等行为,坚决维护全市供热正常秩序。

  (五)加大宣传引导。各责任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供热知识、用热常识及供热服务等方面的宣传,引导用户安全、合理、经济用热;要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城区集中供热实施方案范文 篇2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和清洁取暖工作的决策部署,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适用、安全的清洁供暖体系,圆满完成清洁取暖试点项目确定的目标任务,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xx年清洁取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建城建字〔20xx〕1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年内,城区、县城完成清洁取暖改造273万平方米(城区180万平方米,县城93万平方米),农村地区完成清洁取暖改造20万户;城区、县城完成建筑能效提升90.24万平方米(城区48.39万平方米,县城41.85万平方米);完成农房能效提升1753户。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积极稳妥推进。坚持政府推动、属地负责、企业为主,以乡镇(街道)、村(社区)为单位整体推进,农村以平原地区为主。近三年内列入拆迁计划、长期无人居住和自愿放弃的住户暂不实施清洁取暖改造。农村地区清洁取暖以政府补贴为主,鼓励企业以不同形式参与建设,确保群众在合理范围内负担;涉及“一户多宅”的,原则上按一户一宅进行补贴,其余住宅由用户与实施主体协商处理、费用自行承担。

  (二)坚持因地制宜,科学确定方式。本着“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可再生能源则可再生能源”的原则,立足本地资源禀赋、基础设施、居民经济能力等条件,坚持“以电定改、以气定改”,做到“先立后破”,科学制定多元化清洁取暖改造技术路线。充分利用热电联产、工业余热等作为热源,加快推进供热管网向农村地区延伸。在市政供热管网未覆盖的区域优先推广燃气、电力、地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生物质锅炉等区域集中供热方式。对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的`区域,实施分散式电代煤、气代煤、太阳能供暖改造,电代煤改造以空气源热风机为主。实施农村地区光伏试点建设,将清洁取暖和清洁能源建设相结合,推动“双清”暖心工程。

  (三)坚持“五个统一”,确保工程质量。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积极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提升工程。对农村地区分散式清洁取暖工程要统一标准、统一质量、统一施工、统一价格、统一运维,切实保障群众取暖效果,建设群众满意工程。

  三、补贴标准

  中央财政给予清洁取暖改造定额奖补,连续支持三年,每年奖补标准为3亿元,市级财政三年奖补4亿元,剩余资金由各县(市、区)、功能区筹措安排。

  (一)集中供热项目。城区、县城实施改造的市政集中供暖用户,按照有关规定缴纳配套费和取暖费,计入任务但不享受清洁取暖补贴政策;集中供热向农村地区延伸的项目,对换热站、二次管网、户内暖气片等设施建设和安装,按照最高6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承担3000元/户。

  (二)区域集中供热项目。对农村地区实施地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的区域集中供热项目,依据建设项目的供热面积,对热源站、二次管网、户内暖气片等设施进行建设和安装,按照最高83元/平方米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承担25元/平方米;对实施燃气锅炉、电锅炉等非可再生能源的区域集中供热项目,依据建设项目的供热面积,对热源站、二次管网、户内暖气片等设施建设和安装,按照最高67元/平方米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承担20元/平方米。

  (三)农村地区分散式电代煤、气代煤项目。运行补贴费用由县级财政承担。

  1、分散式电代煤项目:对电采暖设备和用户表后线路的购置安装费用,按照最高6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承担3000元/户。

  2、对燃气壁挂炉购置安装及村(社区)内供气管网等设备建设费用,按照最高6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承担3000元/户。

  3、一户一表居民电代煤用户,采暖季(11月至次年3月)用电按照居民阶梯电价第一档电价标准执行,居民用户可自愿选择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采暖期按照0.2元/千瓦时的标准补贴给用户,每户每年最高补贴600元,补贴时间暂定3年。

  4、分散式气代煤用户,采暖季(11月至次年3月)按照1元/立方米的标准补贴给用户,每户每年最高补贴600元,补贴时间暂定3年。

  (四)太阳能供暖项目。对取暖设备采购、安装、维护费用,按照最高6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承担3000元/户。

  (五)既有建筑能效提升项目。对城区、县城建筑和农房能效提升项目,按照省、市建设技术标准,经验收合格后,分别按照最高83元/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66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分别承担25元/平方米、20xx元/户。

  (六)非营利性公益场所改造项目。学校、幼儿园、卫生室、敬老院、村(社区)委会等非营利性公益场所实施清洁取暖改造的,资金由县(市、区)、功能区统筹解决,按照供暖面积每120平方米折算1户的标准计入任务。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按照目标任务,根据自身实际合理确定清洁取暖改造方式,建立计划台账,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制定完善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按照相关规定组织招投标,督促各责任单位加快办理项目前期手续,确保施工队伍按时进场施工;为供电、供热、供气、设备供应等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监督、指导其科学编制施工方案,有序组织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安全,9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三)验收调试阶段。按照《山东省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建设验收和运行管理指南》等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和环保评估要求,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单位)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项目运行调试和验收工作,建立到户竣工台账,整理完善项目档案资料,并于10月底前完成。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工作专班办公室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清洁取暖项目竣工资料进行复核,确保顺利通过国家考核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领导机制。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工副市长任副组长的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工作专班,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清洁取暖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全面负责冬季清洁取暖建设日常工作。实行市级领导包保责任制,每位市级领导至少包保一个县(市、区)、功能区,明确一个责任部门,推动清洁取暖工作扎实开展。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实行领导包保责任制,实现承担改造任务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确保清洁取暖工作顺利推进。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作为清洁取暖的责任主体,要对项目推进、施工组织、质量安全、竣工验收等工作全面负责。要安排专项资金,为清洁取暖改造和运行工作提供资金保障;严格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拨付效率,确保工程建设、设备购置、运行费用等各项补贴资金拨付及时、到位。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资金保障、规划设计、建设审批、征地拆迁、竣工验收等环节开通绿色通道,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三)强化安全运行。各县(市、区)、功能区要持续抓好项目工程质量和运行的安全监管,切实把冬季清洁取暖安全工作抓紧抓实。充分发挥村(社区)安全员日常巡查作用,协助解决村(社区)安全用电用气问题;建立应急救援保障体系,组织供热、供气、供电等企业与消防部门建立联勤联动机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加强督导检查。聘请专业第三方机构对清洁取暖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指导;市委组织部将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将其列为重点督查事项,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慢、弄虚作假、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或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和虚假冒领补贴资金的,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并对相关县(市、区)、功能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对推进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市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问责处理,确保如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五)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做好安全宣传,定期对清洁取暖用户进行安全教育,提高用户安全意识,保障用气、用电安全;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正面引导,展示清洁取暖效果,深化广大群众对清洁取暖的认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城区集中供热实施方案范文 篇3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20xx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山西省能源局会同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召开的全省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协调会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20xx年清洁取暖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朔政办发[20xx]14号)和xx市能源局会同xx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召开的全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协调会议等有关要求,为持续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县积极推进清洁能源取暖工作,与京玉电厂合作,实施以热电联产为主要形式的清洁能源取暖,全县取暖清洁化水平显著提高,冬季大气污染物排放明显减少。截至20xx年底,全县城乡建筑取暖总户数32320户,总面积311.6万平方米,热电联产完成17322户,完成率为54%。其中:县城居民建筑取暖户数18779户,建筑取暖面积227.9万平方米,农村居民建筑取暖户数13541户,取暖面积83.7万平方米。城镇冬季主要通过热电联产等集中供热满足取暖需求,燃烧洁净煤小火炉、电取暖等分散供暖作为补充。农村冬季取暖主要以热电联供、“煤改电”、拆迁安置、农作物秸秆、枯树枝和燃烧洁净煤小火炉取暖。从目前看,县城和农村清洁能源取暖发展不平衡,电厂供热能力未充分发挥,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占比偏低,人口分散而不集中,清洁能源供应存在短板且成本偏高,商业模式创新不足,取暖消费方式落后等问题较为突出。

  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扣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农村生活方式革命,以保障我县广大群众温暖过冬、减少大气污染为立足点,以工业余热供暖、散烧生物质秸杆供暖为主,“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煤则煤”、“宜热则热”,尽可能利用清洁能源,加快提高清洁供暖比重,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的清洁供暖体系,为建设环境好产业优人民富的美丽右玉做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1.清洁替代。以清洁化为目标,在确保民生安全取暖、温暖过冬的前提下,统筹热力供需平衡,单独或综合采用各类清洁供暖方式,替代或减少城镇和乡村地区的取暖用散烧煤,降低取暖领域大气污染物排放。坚守安全底线,构建规模合理、安全可靠的热力供应系统。

  2.节能环保。把节约能源贯穿于供热发展的全过程,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对既有建筑、老旧管网和热计量系统进行节能改造,加强热源、热网及热用户环节的节能管理,推广供热节能新技术,降低城镇供热的总体能耗水平。在大力发展和高效利用清洁能源的同时,继续加强燃煤设施的环保治理,开发并采用先进环保技术和科学管理措施,实现供热用能清洁环保。

  3、因地制宜。各乡镇、杀虎口风景名胜区、社区服务中心从现有能源条件、经济能力、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和发展布局出发,合理确定本乡镇不同区域的供热方式,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的方针,充分考虑居民消费能力,采取适宜的清洁供暖策略,在同等条件下选择成本低和污物排放最少的清洁供暖组合方式,优化供热结构,合理配置供热资源。

  4.统筹推进。综合考虑大气污染防治紧迫性、经济承受能力、工作推进难度等因素,统筹推进县城、四大集镇和城镇结合部、农村三类地区的清洁取暖工作.同一类别地区,经济条件、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优先推进。

  5.政府推动。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原则,充分调动企业和用户的积极性,强化企业在清洁供暖领域的主体地位。各乡镇、杀虎口风景名胜区、社区服务中心要根据当地能源供给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环境保护、区域气侯等特点,安全高效组织编制和修订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全面抓好贯彻落实。

  (三)主要目标

  到20xx年,全县城乡居民建筑清洁取暖基本形成:县城及周边农村以热电联产为主;农村以“煤改电”、“煤改气”,散烧生物质秸杆供热为主,以清洁燃煤小锅炉、可再生能源为补充的供热方式;加快移民搬迁工作,对符合移民搬迁政策的农户搬入移民新区,减少散烧煤供热户数和面积。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雾霾严重区域的供暖清洁化,形成公平开放、多元方式,服务优化的清洁供暖市场。

  根据《山西省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要求,县城建成区到20xx年清洁取暖率达到70%以上,到20xx年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农村地区到20xx年清洁取暖覆盖率力争达到40%,到20xx年清洁取暖覆盖率力争达到60%。

  三、重点任务

  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的原则,各乡镇、杀虎口风景名胜区、社区服务中心根据本地区能源供给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承受能力以及环境保护、区域气候等因素,科学编制清洁供暖规划,合理选择清洁供暖方式,扎实推进清洁供暖工作。

  (一)优先发展集中供热工程。在适合集中供暖的区域,优先以热电联产满足取暖需求,加快推进热电联产替代燃煤锅炉。大力推进集中供热工程设施建设,做好电厂余热和工业余热回收利用工作。按照环保要求,积极做好燃煤供热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加大老旧一二级供热管网、换热站及室内系统节能改造。采取热电联产供热扩容、“煤改电”和“煤改气”供暖相结合的办法,重点解决北街村、馒头庄,油坊村、上堡村等10多个县城周边村清洁取暖的问题,改变“周边村”供暖造成的污染包围县城,造成县城二次污染的状况。

  (二)稳步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工程。在热力管网覆盖不到的区域,选择适宜的“煤改电”“煤改气”取暖路径。在选用“煤改电”的过程中,积极推广空气能等能效比高的清洁取暖设备。电网公司要加大与清洁取暖相关的配电电网改造力度。合理安排新增“煤改气”规模,按照国家“先规划、先合同、后发展”的要求,在落实气源的前提下,严格按计划、有步骤实施,稳妥推进“煤改气”工程。

  (三)科学确定农村清洁取暖技术路径。各乡镇、杀虎口风景名胜区、社区服务中心要认真总结本地农村住户冬季用能结构、取暖习惯,研究制定适宜本地区农村住户需求的清洁取暖解决方案。坚持因地制宜,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确定合适的清洁取暖方式,确保农村住户取暖更合理、更优化、更节能。按照“一户一设计”要求,组织技术力量或中标企业,根据农村住户需求和实际情况对每户提出科学的取暖系统设计方案,确保让每个家庭取暖做到“省钱实用、安全舒适、环保节能”。根据目前技术成熟情况和应用实践项目,引导农村地区住户使用能效比较高的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蓄热式电采暖、高能效低排放燃气壁挂炉等设备或采取“洁净型煤+环保炉具”清洁取暖方式。积极引导乡镇政府驻地村、中心村和旅游村等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村地区改用燃气或电取暖设施。结合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对偏远的集中供热难以覆盖区域的平房,进行拆除,鼓励扶持群众搬入楼房,逐年加大拆迁改造力度,减少散烧煤供热的户数和供热面积。实施小型燃煤锅炉(炉具)环保改造,鼓励居民散烧生物秸杆等、实现清洁取暖。民用合格煤配售中心从生产优质合格煤地区选购民用煤,确保煤的质量稳定可靠。要按照“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惠民利民”的原则,各乡镇、杀虎口风景名胜区、社区服务中心在本辖区内建立一个民用合格煤供应点,为热电联产供热尚未覆盖的`区域、不具备煤改电、煤改气条件区域的居民和农村散烧枯树枝(杆)的居民提供优质煤、清洁煤,实现清洁取暖。禁止燃用硫高于1%,灰分高于16%的民用散煤。

  (四)严格把控清洁取暖设备和产品质量。各乡镇、杀虎口风景名胜区、社区服务中心在组织招标时要严格按照程序和相关规定优先选择产品质量好、后期服务优、社会责任心强的知名企业,避免仅依靠投标价格确定中标企业及产品。对近年来发现的设备检测不达标率高、安装不规范、维修服务不到位、投诉多、使用效果不好、存在恶意竞争行为等情况的企业,要排除在招标范围之外。

  (五)加强节能保温改造。针对农村房屋老旧,大多保温条件差、热量流失严重等问题,各乡镇、杀虎口风景名胜区、社区服务中心和各相关部门要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xx-20xx年)》,将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工作纳入其中,加大农村老旧房屋节能改造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把清洁取暖改造和农村房屋节能、保暖改造紧密结合,确保清洁取暖改造后的取暖效果。

  四、职责分工

  企业承担供暖主体责任,提供优质服务。电力、油气、可再生能源、供暖等相关企业,要及时将政府明确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并按照政府统一规划和要求具体实施。要加快电网、天然气供应能力、供热管网建设,与清洁取暖工作进行有效衔接,切实保障采暖季电源、气源稳定供应。要加强电力和燃气管网应急抢修队伍建设,确保在电力和燃气管网发生事故后,能及时出动、快速抢修。

  各乡镇、杀虎口风景名胜区、社区服务中心是做好本地区清洁取暖工作的主体,承担主体责任。清洁取暖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和任务分工,加强协调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指导、协调、配合、督促各乡镇、杀虎口风景名胜区、社区服务中心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工作。

  我县既不在“2+26”通道城市,也没列入汾渭平原城市,没有获得国家清洁取暖专项奖补资金。既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倾斜和支持,更要通过调整现有专项支出结构、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拓宽融资渠道等方式,加大资金保障。

  (一)县能源局职责:

  (1)制定和完善全县清洁取暖实施方案,根据省、市规划调整和我县实施方案推进情况,会同相关部门对方案适时进行调整。

  (2)负责指导、督促各乡镇、杀虎口风景名胜区、社区服务中心编制并实施年度冬季清洁取暖工作计划。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清洁取暖调度、统计、通报工作。

  (4)负责协调、配合电力公司做好“煤改电”配套电网增容改造工程。

  (5)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抓好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和调峰能力建设。

  (6)配合相关部门制定和完善清洁取暖支持政策。

  (7)负责指导各乡镇选好“生物质、风能、光能、地热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清洁取暖技术路径,做好清洁取暖相关工作。

  (8)负责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工作。

  (9)负责指导各乡镇、杀虎口风景名胜区、社区服务中心做好民用散煤合格供应点的布局和管理工作。

  (二)县发展和改革局职责:

  (1)负责和国家、省、市发改委协调“煤改电”电价政策。

  (2)负责修订和完善我县“煤改电”电价政策、“煤改气”气价政策以及城镇集中供热采暖价格等相关工作。

  (3)负责抓好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和调峰能力建设。

  (4)负责做好清洁取暖气源调度和协调工作,保障民生用气需求。

  (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责:

  (1)负责工业领域“压非保民”工作。

  (2)负责指导协调焦化企业焦炉煤气制天然气保供工作。

  (四)县公安交警大队职责:负责依法配合相关部门查处运输不符合质量标准燃煤货运车辆涉及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五)县财政局职责:

  (1)负责制定资金补贴程序和办法,监督资金管理使用,积极争取国家、省和市级专项资金,支持我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

  (2)负责健全完善并落实清洁取暖不同技术路径的财政支持政策。

  (3)筹措冬季清洁取暖省级、市级专项资金,会同县能源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做好全县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和奖补金的下达工作。

  (六)县自然资源局职责:

  (1)根据各乡镇、杀虎口风景名胜区、社区服务中心“煤改电”工程建设情况,负责“煤改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及规划许可的办理工作。

  (2)做好煤层气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工作。

  (3)配合县能源局、住建局做好热电联供相关工作。

  (七)市生态环境局右玉分局职责:

  (1)负责电厂超低排放标准的制定以及污染物排放监管工作。

  (2)负责做好燃气设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及环境监管工作。

  (八)县住房和城乡管理建设局职责:

  (1)负责指导各乡镇、杀虎口风景名胜区、社区服务中心“煤改电”工程质量安全和运行安全工作。

  (2)负责指导各乡镇、杀虎口风景名胜区、社区服务中心做好“煤改气”运营安全工作,严格执行燃气经营许可制度。

  (3)负责指导各乡镇、杀虎口风景名胜区、社区服务中心做好“煤改气”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煤改气”工程技术标准。

  (4)负责指导各乡镇、杀虎口风景名胜区、社区服务中心做好农村房屋建筑节能改造和保温工作。

  (5)负责做好城燃企业“压非保民”工作。

  (6)负责指导各乡镇、杀虎口风景名胜区、社区服务中心和供热公司做好城市集中供热工作,加快集中供热工程设施建设。

  (7)负责加快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工作,对偏远的集中供热难以覆盖区域的平房,进行拆除,鼓励扶持群众搬入楼房,逐年加大拆迁改造力度,减少散烧煤供热的户数和供热面积。

  (九)县交通运输局职责:

  负责洁净煤公路运输保障工作。

  (十)县农业农村局职责:

  (1)负责协调指导各乡镇、杀虎口风景名胜区、社区服务中心做好农村清洁取暖改造确村确户工作。

  (2)负责协调指导各乡镇、杀虎口风景名胜区、社区服务中心做好农村清洁取暖相关政策宣传工作。

  (十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责:

  (1)负责做好清洁取暖“煤改电”属特种设备锅炉的质量安全检验工作。

  (2)组织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制定洁净煤及配套炉具等产品质量技术的团体标准,引导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并进行自我公开声明。

  (3)负责对洁净煤生产销售企业的洁浄煤质量依法实施监督抽查,凡销售达不到煤炭商品煤质量标准的,依法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依法打击取缔无照、无手续、违法违规散煤销售点。

  (4)为各乡镇、杀虎口风景名胜区、社区服务中心开展产品质量委托检测工作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检验机构名单。

  (十二)县热力公司职责:

  (1)负责完成县政府下达的集中供热扩容、改造和保障工作。

  (2)负责统计全县城乡建筑已改造取暖户数,面积,覆盖率。合理制定和布局集中供热区域和面积,逐年加大集中供热面积。

  (十三)国网右玉供电公司

  (1)负责清洁取暖相关的配电电网改造,统筹“煤改电”工程的规划和实施。

  (2)严格执行采暖用电与居民家庭“煤改电”电价政策。

  (十四)华润右玉公司

  (1)负责“煤改气”相关的配套支线管网和城镇储气设施建设,加密管线分布。

  (2)负责争取多种方式、多种主体的气源供应,建立健全燃气初期服务,保障“煤改气”气源的稳定供应。

  (3)严格执行居民“煤改气”采暖用气销售价格,配合县发展和改革局修订和完善“煤改气”气价政策。

  (十五)各乡镇、杀虎口风景名胜区、社区服务中心职责:

  (1)负责对本辖区内取暖布局进行摸底排查,掌握第一手资料,建立台账式管理,形成数据库,进行动态管理。

  (2)负责组织编制辖区内清洁取暖暖度工作方案,选择适合当地的清洁取暖方式,合理规划、科学布局,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清洁供暖工作。

  (3)负责建设并运营辖区内民用合格煤供应点,为热电联产供热尚未覆盖的区域、不具备“煤改电”、“煤改气”条件区域的居民和农村未散烧枯树枝(杆)的居民提供优质煤、清洁煤,实现清洁取暖。禁止燃用硫高于1%,灰分高于16%的民用散煤。

  (4)负责引导、鼓励辖区内公众自觉参与清洁取暖工作,做好农村地区民用洁净煤供应宣传工作。

  (5)负责加快移民搬迁工作,对符合移民搬迁政策的农户搬入移民新区,减少散烧煤供热的户数和供热面积。

  (6)负责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做好清洁取暖确村确户工作。

  (7)负责辖区内清洁取暖用户技术路径的指导和协调,做好清洁取暖相关政策的支持和政府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

  (8)负责摸清本辖区内燃用散煤取暖情况(包括取暖户数、取暖面积、一个采暖季散煤消耗量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清洁取暖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更是一个重大环境工程,事关民生。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对推进清洁取暖工作高度重视,将其作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持续推进。时至今日,我县推进清洁取暖工作的范围逐步扩大,任务更加艰巨、时间更加紧迫,必须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拧成一股绳,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扎实推进清洁取暖工作。

  二、明确清洁取暖工作机制。各乡镇、杀虎口风景名胜区、社区服务中心承担清洁取暖任务目标完成的主体责任,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和任务分工,统筹配合、联动推进,督促,协调和指导各乡镇、杀虎口风景名胜区、社区服务中心按照“安全、环保、节能、高效、经济”的原则,科学确定清洁取暖技术路径,按时完成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上报和组织实施。

  三、建立日常调度工作机制。各相关单位按照清洁取暖职责和任务分工,每月调度一次相关领域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各乡镇、杀虎口风景名胜区、社区服务中心清洁取暖工作推进工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遇有重要事项或重大问题时,县能源局会同县大气污染工作领导组办公室适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确保清洁取暖工作顺利推进。

  四、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各乡镇、杀虎口风景名胜区、社区服务中心和各相关单位在推进清洁取暖工作中加强协调配合,指定专人每月15日前将工作推进情况梳理汇总到县能源局,县能源局会同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工作简报的形式印发各乡镇、杀虎口风景名胜区、社区服务中心和各相关单位,并及时将推进清洁取暖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转发,提供借鉴和参考,实现信息交流共享。

  五、建立奖惩和考核机制。对清洁取暖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措施得力、工作成效明显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进展缓慢、没有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

  六、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杀虎口风景名胜区、社区服务中心和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工作,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官方媒体及时发布洁净煤供应企业名单及分布情况,积极回应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引导和鼓励公众自觉参与此项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

城区集中供热实施方案范文 篇4

  水-水换热的热力站主要设备有换热器、循环水泵、补水泵、软化水设备、补给水箱、除污器;电器、自控、仪表柜。

  正确选配热力站设备是节能工作的基础,热力站的设备选用应该全面统筹考虑,既要节省初期建设的投资,还应论证分析运行中的成本费用,在设备使用寿命的期限内,找到一个设备购置的最佳点,达到在保证设备安全运行,供热质量达标的前提下节能降耗。

  (一)换热器

  1、热交换设备的选型正确与否直接影响着换热效率及能耗大小。《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95中5.2.4条是这样规定的:“在设计热力站时,间接连接的热力站应选用结构紧凑,传热系数高,使用寿命长的换热器。换热器的传热系数宜大于或等于3000W/(㎡·K)。”因此选用换热器的要点如下:

  1.1换热器的选配应遵照CJJ34-20__《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10.3.10(P43)条进行;换热器设备的布置应遵照CJJ34-20__《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10.3.11(P44)条进行。

  1.2板式换热器水流速在0.5m/s时,传热系数一般为4500~6500W/(㎡·℃)。所以在水-水换热系统选用不锈钢板片的可拆卸板式换热器为最佳选择。

  2、换热器形式

  热源温度与采暖温度的温差较小的系统(如散热器采暖)可选用等截面(对称)型板式换热器。热源温度与采暖温度的温差较大的系统(地板辐射采暖)可考虑选用不等截面(非对称)型板式换热器;这样可以减少换热面积15%~30%。

  3、一二次侧的进出口管径

  为了降低站内管道系统阻力损失,选配换热器的一二次水的进出口管径不易过小,最大流速要控制在0.5m/s以下,如果管径小流速过高,可在进出口之间加装旁通管和调节阀门。单台换热器(一二次侧)的进出口管径最小不能小于热源和供暖系统总供回水管道一号。两台以上换热器的进出口管径总的流通面积不能小于系统总供回水管道的80%。

  4、配置台数及单台板片数量

  4.1用户采暖面积较小的系统(5万㎡以下)可选用1台换热器;用户采暖面积5万~15万㎡的系统可考虑选用2台换热器;大于15万㎡的系统可考虑配置3台以上。

  4.2单台板片数量不宜过多,不要超过制造厂家产品样本中所列出换热器单台最大的板片数量。

  5、有效换热面积

  考虑到热源厂输送的高温水在实际运行中的温度及流量参数不能达到设计参数等因素,为了保证实际运行状态下的换热量和换热效率,换热器选配时的实际有效换热面积最好比计算出的所需换热面积增加20%~30%。

  6、总压降

  一次侧≤30KPa;二次侧≤50KPa。

  7、板片材质

  根据热源和采暖水质中氯离子的含量大小,板壁(介质)温度在100℃条件下,氯离子含量小于20mg/L的可选用304的材料,大于20mg/L小于50mg/L时要考虑选用316L的材料。

  (二)循环水泵

  水泵的实际工作点不是完全由水泵本身决定的,而是由水泵及其管路系统共同决定的。管路系统的特性由包括管路系统在内的整个水泵装置及实际工况决定,与水泵本身的特性无关。所以循环水泵的流量应与采暖系统的计算流量相匹配,扬程应与管网系统的总阻力损失相符合;过大或过小都会影响水泵的运行效率。

  1、循环水泵应遵照CJJ34-20__《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10.3.5(P42)条选配。

  2、选择循环水泵时首先应对各个水泵制造厂家样本的参数分析对比,选择高效节能型,即在相同(或接近)流量和扬程的前提下,配用的电机功率较低的泵型。

  3、根据热负荷认真计算统计系统总流量,所选水泵的流量不应大于设计流量的10%。

  4、认真计算热力站内、室外管网系统及最远(最不利点)用户的系统总阻力,所选水泵的扬程按管网系统总阻力最多加15~30KPa。

  5、如果热力站供热区域的用户热负荷固定不变时,所选水泵的运行台数最好为一台,另加一台备用即可。考虑到当两台以上相同规格型号的水泵并联工作时,流量不会等于单台水泵单独运行时流量的累加;而是会有流量减小的因素,所以并联台数不宜过多。

  6、水泵制造厂家的样本上,一般同一规格型号的水泵列出了三组流量和扬程等参数,在选配水泵时依据计算的系统流量和扬程参数,应选择中间一组最接近设计参数的泵型,因为这组的效率最高。

  (三)补水泵

  热水采暖系统热力站中的补水泵的作用有两个,一是向系统管道内补水,二是系统的定压。

  1、选择补水泵应符合CJJ34-20__《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10.3.8条的规定。

  2、采暖管网系统的最高点低于40米时可采用单级单吸离心式水泵;超过40米时,建议选用多级单吸离心式水泵。因为查水泵样本得知,水泵扬程高于40米,在相同的扬程和流量下,多级水泵配用的电机功率要比单极水泵配用的电机小一个等级。

  3、为了节约电能,补水泵的启停(补水和定压)控制宜采用变频调速器控制。

  (四)软化水设备

  热力站目前常用的主要有两种软化水设备,一是传统的固定床钠离子交换器,二是全自动钠离子交换器。

  1、水质标准应达到CJJ34-20__《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表4.3.1“热力网补给水水质要求”的各项指标。

  2、固定床钠离子交换器

  由钠离子交换器、盐水罐(池)、盐水泵、阀门、管道和仪表等组成。它是一组最传统、运行稳定、出水量大、水质高的软水设备。

  在热源厂首站和大型热力站中可选用此种软水设备。

  3、全自动软水器

  所谓全自动软水器就是软水器的运行及再生过程,以及每一个步骤都实现了自动控制,并采用时间、流量或感应器等方式来启动再生、反洗、正洗、置换的全过程,生产出合格的软化水。

  3.1再生方式类型为设定固定的再生时间来启动再生过程的称时间型软水器。

  3.2再生方式类型根据原水的水质及交换器的交换能力来设定设备再生一次处理水量的称流量型软水器。

  推荐选用流量型全自动软水器,因为它再生还原的工作过程中比时间型的更省水、省盐。

  (五)补给水箱

  1、CJJ34-20__《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10.3.8条“4补给水箱的有效容积可按15min~30min的补水能力考虑”。所以,配置水箱的有效容积不可太大,以免造成投资高和浪费。

  2、站内补给水箱的制作材料目前常用有两种,一种是用钢板焊制,另一种是采用玻璃钢预制板组装。由于玻璃钢材料耐腐蚀性好,安装方便快捷,不用防腐刷漆保养,使用寿命比钢板长等优点;所以推荐选用玻璃钢组装型水箱。

  (六)除污器与Y型过滤器

  1、除污器一般有立式和卧式两种,可根据现场位置情况选择确定,除污器应能出去大于或等于2.0mm的微粒杂物,但要选择阻力损失小(<30KPa)的产品。

  2、Y型过滤器安装在热源一次供水管道的换热器进口前,采暖二次回水管道的换热器进口前。安装它可以有效阻止杂质污物进入换热器板片内造成堵塞;但它的阻力很大,据现场实测现有热力站内大多数Y型过滤器的阻力都在30KPa以上,浪费了电能。

  建议在运行一段时间后,管道内的杂质污物基本没有的前提下,可将Y型过滤器拆除,用一个法兰短管代替,降低阻力。

  (七)阀门

  1、热源一次侧供回水阀门可选用法兰(或焊接)铸钢闸阀、球阀、硬密封蝶阀。

  2、采暖二次侧供回水阀门可选用法兰铸钢(或铸铁)闸阀、涡轮蝶阀等。

  3、除污器的排污阀应选用直通式的球阀或锅炉上用的快速排污阀。

  4、循环水泵的进出口(尤其是管径DN200以上)阀门最好选用阻力较小的闸阀或调节阀门,止回阀选用旋启式(因为蝶阀的调节性能差,蝶式止回阀的阻力太大)。循环水泵如果是一用一备配置,建议考虑取消止回阀,减小阻力。

  (八)设备与管道布置

  1、设备与建筑房间的墙距尺寸要按相关《规范》的规定,满足运行操作和检修保养的空间需要。换热器、水泵设备的管口方向尽量靠近室外管道入站口的方向位置。

  2、总供回水管道:为了降低阻力损失,管径不宜过小,管径确定可参照CJJ34-20__《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7.2.2条:“确定热水热力网主干线管径时,宜采用经济比摩阻。经济比摩阻数值宜根据工程具体条件计算确定,主管干线比摩阻可采用30Pa/m~70Pa/m。”尤其是循环水泵吸入口前的主管道的管径最好放大一号为宜。

  3、循环水泵进出口管:道为了减小阻力,循环水泵的进出口管道应加异径管扩大,安装在垂直管道上的异径管应选用同心异径管;安装在水平管道上的异径管应选用偏心异径管(安装上平)。

  4、换热器进出口管道。为了减小阻力,板式换热器的进出口管道加装异径管扩大管径,安装在垂直管道上的异径管应选用同心异径管;安装在水平管道上的异径管应选用偏心异径管(安装上平)。

  5、管道布置应统筹考虑合理定位,尽量减少交叉和弯头降低阻力。

  (九)供热量自动控制装置

  根据JGJ173-20__《供热计量技术规程》4.2.1条:“热源或热力站必须安装供热量自动控制装置”。自动控制装置中的主要设备包括气候补偿仪、PLC控制器和变频调速器。

  1、气候补偿仪安装在供暖热力站系统中,能够起到根据室外气象温度自动控制调节供热量的作用,使用户需用的热量与供热量之间达到平衡,在满足用户舒适度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节约了热量。所以热力站安装气候补偿仪是一个非常必要的节能措施。

  2、PLC(可编程逻辑控制器)它可以替代继电器实现对循环水泵变频调速器的逻辑控制,是供热节能必不可少的重要设备之一。

  3、循环水泵安装变频调速器,可实现系统变流量的调节,也就是供热系统量调节技术。采用此项技术后可以节约电能,如果与气象补偿等技术配合使用,还可以节约热能。这里特别指出在设计选配中应考虑以下两点:

  3.1为保证变频水泵的高效节能和安全运行,水泵的最小转速不应低于额定转速的50%。

  3.2变频水泵的经济转速70~100%,在闭式系统宜采用多台水泵同步变速的并联变流量调节方式。

  二、站内节能实施细则

  在保证设备安全以及供热质量的前提下,热力站运行中最关键的要是抓好节能和经济运行管理工作,以最少的能源投入,获得最高的供热质量,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一)安装热工仪表,掌握系统的实际运行情况

  供热系统安装所需的热工仪表是掌握系统运行工况、准确了解和分析系统存在的问题、采取正确方法与措施以达到节能挖潜目的重要手段。目前热工仪表安装不全、不准的情况比较普遍,因此,必须要按照规定补齐所有热工仪表,并保证仪表的完好和准确。

  (二)加强锅炉房的运行管理,是投资少、效果显著的节能措施

  1、司炉人员及水处理人员必须经国家劳动部门或技术监督部门培训并考试合格;

  2、建立正确、完善、切实可行的运行操作规程;

  3、锅炉房水处理(包括软化水或脱盐、除氧)设备处理后的水质,必须达到而易见国家规程规定的

  水质标准,严禁锅炉直接补自来水或河水;

  4、严格执行定期维修,停炉保养制度,保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

  5、采用分层燃烧技术,改善锅炉燃烧状况

  6、改善锅炉系统的严密性,降低过剩空气系数

  锅炉的过剩空气系数是评价锅炉燃烧状况的一个重要参数,只有过剩空气系数达到设计值时,锅炉才能在最经济的状态下燃烧,因此要采取防止锅炉本体及烟风道渗漏风的措施,改善锅炉及烟风道的严密性,降低过剩空气系数以提高锅炉的效率和出力沈阳惠天公司对锅炉除渣系统进行水封,同时对鼓、引风系统、炉墙、烟道等漏风点封堵后,锅炉热效率由68%提高到76%,过剩空气系数从2.9下降为2.1,锅炉不仅升温快,而且炉渣含碳量也能降到12%以下。

  7、保证锅炉受热面的清洁,防止锅炉结垢

  锅炉的水冷壁、对流管束、热回收器等受热面积灰和锅炉结垢是影响锅炉传热的一个主要因素,据有关试验测定,水垢的热阻是钢板的40倍,灰垢的热阻是钢板的400倍,因此要建立及建全锅炉水质管理和定期的除灰制度,保证锅炉用水的水质和锅炉受热面的清洁,以提高锅炉效率和设备使用寿命。

  8、大、中型锅炉采用计算机控制燃烧过程,提高锅炉效率

  对大中型锅炉房应逐步建立微机系统实现锅炉燃烧过程自动控制。由于锅炉燃烧过程是一个不稳定的复杂变化过程,各种各样的因素都会引起工况的变化,只有实现锅炉燃烧的自动控制才能达到锅炉的最佳燃烧工况,热效率达到最高。

  9、改变大流量、小温差的运行运行方式,提高供水温度和输送效率

  目前国内供热系统,包括一次水系统和二次水系统都普遍采用大流量小温差的运行方式,实际运行的供水温度比设计供水温度低10~20℃,循环水量增加20~50%。此种运行状态使循环水泵电耗急剧增加(50%以上)、管网输送能力严重下降、热力站内热交换设备数量增加。其原因除受热源的限制不能提高供水温度外,主要是因为管网缺乏必要的控制设备,系统存在水力工况失调的问题,为保证不利用户供热而采取的措施。因此,应该在供热系统增加控制手段,解决了水力工况失调后,将供水温度提高到设计温度或接近设计温度,以提高供热系统的输送效率、节约能源,并为用户扩展打下良好基础。

  10、风机、水泵采用调速技术,更换压送能力过大的水泵,节约电能

  风机、水泵的选择和配置其能力都有一定的富裕度,这是因为:

  10.1风机、水泵选型时要求扬程有一定裕度,而且风机、水泵规格不可能与需要完全一致,一般选型结果都稍大;

  10.2在运行过程中荷载(扬程、流量)常有波动变化,小荷载时风机、水泵的能力会进一步富裕;

  10.3热网建设有一发展过程,循环水量逐年增加,系统满负荷前水泵能力富裕很大。

  风机、水泵采用调速技术,可以及时地把流量、扬程调整到需要的数值上,消除多余的电能消耗。一般都能达到30%以上的节电效果。

  11、推广热水管道直埋技术,降低基础投资和运行费用

  热水管道直埋技术在国内使用已有经验。《城镇直埋供热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T81-98)也已于1999年6月1日起颁布实施。直埋敷设与地沟敷设比较,不仅具有节省用地、方便施工、减少工程投资(DN≤500,管径越小越明显)和维护工作量小的优点外,由于用导热系数极小的聚氨酯硬质泡沫塑料保温,热损失小于地沟敷设。尤其是长期运行后,地沟管道的保温层会产生开裂、损坏以及地沟泡水而大幅度增加热损失,而直埋管道不存在上述问题。

  12、热力站入口装设流量控制设备,解决一次水系统水力失调现象

  目前,供热系统的一次系统,因通过每个热力站的水量得不到有效地控制而造成的水力失调和能源浪费的现象很严重。因此应在热力站入口装设流量控制设备以解决一次水系统水力失调问题。对于当前国内供热系统绝大多数采用的定流量质调节运行方式应装设自力式流量限制器,对于近期即将采用或正在采用的变流量调节的系统应装压差控制器。

  13、热力站(或混水站)安装监控系统、实时调节供给用户的热量

  为了实现实时控制和调节供给用户的热量,热力站应安装监控系统。热力站(或混水站)内设有采暖系统、生活热水系统和空调系统,那个系统需要控制,实施什么样的控制水平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当一、二次系统都为质调节、流量基本不变时,根据二次系统的供回水温度控制一次系统的供水阀门,可以使用手动调节阀,自力式调节阀,对于控制要求高、控制过程复杂的,则应考虑配有电动执行机构的计算机控制装置。

  14、改善二次水系统和户内系统,解决小区内建筑物之间和建筑物内部房屋冷热不均,能源浪费的问题

  在用户楼栋入口(当几栋楼到干管的系统管道阻力相近时,也可在总分支管上)装设流量控制设备,对各楼之间流量分配进行调节,在管路(一般为立管)上装设平衡阀平衡各立管之间的流量,在每组散热器前装设温控阀控制室内温度,可以有效地解决小区内建筑物之间和建筑物内部房屋冷热不均的问题,不仅节约能源,还为计量收费,用户自由调节室温打下了基础。

  15、加强管理,控制系统失水是节能和保证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

  目前国内部分直接连接的供热系统失水情况严重,补水率高的可达循环水量的10%以上。失水主要是用户放水和二次系统以及用户内部系统管网陈旧漏水所致。系统大量失水和热量丢失、影响供热能力,而且一些供热单位还因水处理能力不足,不得不用生水作为热网补水,而造成管网阻塞和腐蚀。因此,必须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管理,采取防漏、查漏、堵漏等有效措施,将失水率降到正常的水平。

  16、对冬季供暖锅炉,提倡连续运行,分时供暖,节约能源

  供暖期热负荷的变化,应采用调整锅炉运行台数的办法解决,即在初、末寒期减少锅炉运行台数,严寒期增多锅炉运行台数,以避免锅炉低负荷运行,提高锅炉运行效率。

  利用居民夜间睡眠休息、办公室无人办公采暖房间需要的温度可以适当降低的条件,对住宅和公建采用分时供暖,降低供热参数以减少供热量可以达到节能的目的。包头市热力公司采用分阶段改变一次网供水温度和对用户实施分时供暖的办法;

  17、建立并完善与供热系统相适应的控制系统

  供热系统是由热源、管网、用户组成的一个复杂系统,为使热生产、输送、分配、使用都处在有序的状态下,提高供热系统的能源利用,需要建立和供热系统相适应的控制系统。控制系统的建立可为供热管理人员提供供热系统的运行状况,帮助工作人员选择最佳的运行方式,维持供热系统瞬间变化的水力工况平衡,保证供热,节约能源。控制系统的投资一般在系统初投资的5%以下,但其经济和社会效果是很好的。建立并完善控制系统时要防止一刀切,一个模式的倾向。应根据系统的大小、复杂程度,实事求是地选择适用的控制系统,合理配置硬件、使用软件和仪表。

  (三)运行调节

  1、做好站内运行调节工作的前提是要做好室外管网系统及用户采暖系统的水力平衡。

  2、根据当地室供暖天数及外气象温度,用质调节及量调节计算公式,计算列出在不同的室外温度下质调节的供回水温度曲线图表,以及进行量调节的循环水泵转速(频率)图表,用以指导运行调节工作。

  3、根据热力站供暖区域建筑物围护结构的实际情况(耗热量),科学合理地设定气象补偿仪和变频调速器的各项指令参数,用以调节供热量和循环水流量。

  4、根据供暖管道系统高度,设定好系统定压点压力,避免运行时系统最高点倒空,造成用户排气泄水。

  (四)其它措施

  1、对热力站管理运行人员应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提高管理操作的水平。

  2、建立节能奖惩制度,发动大家共同参与节能工作。

  3、系统在初次循环运行时,应先分别关闭换热器一二次侧的进出口阀门,打开旁通阀门,循环运行若干小时待管道内的水干净后,再关闭旁通阀门,打开换热器进出口阀门运行;以免管道系统的杂物流入换热器造成堵塞。

  4、运行中随时观测换热器一二次侧进出口两端的压差变化,一次侧与二次侧的温度变化情况,若压差和温差比正常运行时加大,应及时拆检换热器清除板片间的污垢。

  5、要随时观察除污器和Y型过滤器进出口两端的压差变化,及时排污降低系统的阻力损失。

  6、软水水质应符合CJJ34-20__《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4.3.1条规定,严禁将不合格的硬水直接补入管网系统,以免造成板换结垢降低传热效率。

  7、加强对设备的检修,减少跑冒滴漏现象。

  8、做好站内设备(尤其是板式换热器)、管道及阀门附件的保温,减少热损失。

  供暖热力站系统的节能改造潜力很大,但是,要实现热力站内的节能的前提条件正如JGJ173-20__《供热计量技术规程》所示:“3.0.4既有民用建筑供热系统的热计量及节能技术改造应保证室内热舒适要求;3.0.5既集有中供热系统的节能改造应优先实行室外管网的水力平衡、热源的气候补偿和优化运行等系统节能技术,并通过热量表对节能改造效果加以考核和跟踪”。

城区集中供热实施方案范文 篇5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大气污染防治及冬季清洁取暖的安排部署,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力推进城乡居民冬季采暖“煤改电”工作,取得了一定工作成绩,也积累了不少经验。随着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推进,“煤改电”工作作为改善空气质量的一项有效措施,持续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为做好20l8年全市“煤改电”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电能替代及大气污染治理要求,加快散烧煤替代步伐,把“煤改电”工作与大气污染防治及城市、农村电网改造等工作有机结合,做好20xx年冬季清洁采暖“煤改电”工程。

  二、工作安排

  20xx年是我市开展政府集中“煤改电”改造工程的第三年。针对20l7年全省较大范围推进冬季清洁采暖“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出现的问题,结合《山西省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20xx—20xx)》和《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xx年行动计划》《大同市大气污染防治20xx年行动计划》,20xx年我市仍要继续大力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工程,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及“先规划、先合同、后改造”的实施原则,全面统筹推进城市建成区、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农村三类区域清洁取暖工作。其中,城市及县城清洁取暖工程以集中供热为主,“煤改气”“煤改电”或其他分散式清洁取暖为辅;农村地区优先利用太阳能、余热、余压、地热能、生物质等多种清洁能源供暖,有条件的发展“煤改气”或“煤改电”。设区市城市建成区取暖覆盖率100%;县建成区清洁取暖率达到50%以上,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力争达到30%以上。深入推进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不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党和政府长期高度重视的重要工作,“煤改电”作为其中一项具体措施,理应发挥积极作用。“煤改电”作为电能替代的一项内容,不仅减少散煤燃烧,改善空气质量,并且对于推动能源消费革命、促进能源清洁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居民生活质量得到改善,是一项一举多得,利国利民的惠民工程。

  为把这项领导高度重视,政府倾注了一定财力的惠民工程办好,在商环保、发改、财政等有关部门并听取县区意见的基础上,20xx年我市“煤改电”工作方案确定为:

  (一)积极适应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发展的`要求,尝试适度扩大居民采暖“煤改电”规模。经各县区调查上报,全市居民采暖“煤改电”总体规模预设在5000户左右。相关县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预设了相应改造户数,并经市煤改电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确认,转大同供电公司配合开展电网改造。

  (二)全市及各县区预设改造户数不作为“煤改电”工作考核指标,各县区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相应调整,但调整前必须向市、县供电公司汇报,同时将调整情况及时报市城乡居民“煤改电”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区与供电部门对调整意见不能统一的,由市城乡居民“煤改电”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会议研究协调。

  (三)对各县区“煤改电”工作的考核以国家八部委《关于推进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xx〕1054号)提出的“坚持改革创新、坚持规划引领、坚持市场运作、坚持有序推进”四条基本原则为标准,科学评判各县区“煤改电”工作成绩,对取得突出成绩的经验和做法,在全市予以表彰和推广。为保证“煤改电”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县区财政要按规定足额的预留相应的配套资金。

  (四)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市20xx年“煤改电”工作,市财政给与积极配合,在年初预算中预留5100万元用于各县区20xx年“煤改电”工程的设备补贴、运行补贴和配套电网改造补贴。市财政将根据各县区“煤改电”工程推进情况分批拨付补贴资金。设备和运行补贴标准按照《大同市20xx年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实施方案》(同政办发〔20xx〕137号)制定的补贴标准执行(文件明确补贴政策及标准暂定3年)。同时按照《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xx年行动计划》(晋政办发〔20xx〕30号),对电网改造工程给予一定比例补贴。

  (五)20xx年“煤改电”工作截止当年采暖季来临前结束,对各县区的补贴户数和金额按之前实际完成改造户数计算。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1、6月底前,完成采暖“煤改电”的“确村确户”工作,明确改造范围,主要包括拟实施改造的村、居民等数量明细,向市县供电公司报装。

  2、7月底前,完成电采暖设备生产企业的招标工作。

  3、7月底前,电力部门完成“煤改电”涉及的电网改造项目勘察、设计、可研编制、申请立项和批复等前期手续工作。

  4、7月底前,市、县经信委(局)配合电力部门完成供电电源改造前期复查工作,进一步确认扩容改造的具体地点、项目内容和规模数量等情况。

  5、8月底前,各涉改县区政府会同电力部门为供电电源改造落实占地、拆迁、破路等前期相关工作;完成用户电采暖设备安装及调试工作,并向电力部门提供安装用户名单;电力部门做好供电电源改造施工相关准备工作。

  6、8月底前,电力部门现场开工建设,试点单位做好相关协调工作,保障施工正常开展。

  7、10月1日前,完成用户计量装置峰谷时段及电价设置,完成电表以上电源设施改造建设,为保证10月15日准时启动采暖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8、采暖期间,做好技术咨询服务和设备维修保障工作,开展示范效果展示,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9、采暖季结束后,完成“煤改电”试点总结工作,要评估项目、分析问题、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和政策建议等,向全省提供可推广复制的有益做法和经验。

  三、补贴政策

  (一)补贴范围。根据《大同市20xx年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市、县财政对各县区目标任务“煤改电”工程予以设备购置、安装及运行费用补贴。

  (二)补贴标准。设备购置、安装及从电表到设备的电缆连接总费用达到或超过1万元的,每户按8000元补贴,由市、县(区)财政各承担50%;总费用不足1万元的,市财政、县(区)财政、改造居民按4:4:2的比例承担相应费用。采暖期给予用户用电0.2元/千瓦时补贴,每户每个取暖季最高补贴电量1.2万千瓦时,超出部分由用户自行承担。电价补贴市、县(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煤改电”用户采暖期用电不执行阶梯电价。。

  (三)由大同供电公司对实施“煤改电”区域安排电力增容。在实施电力增容中居民住户电表以上(含电表)的外网改造费用由供电企业承担,市财政给予工程总费用30%的补贴《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xx年行动计划》(晋政办发〔20xx〕30号)。

  (四)按照《大同市20xx年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补贴申领发放按市、县财政部门补贴程序和办法执行。

  四、责任分工

  各县区人民政府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改电”工程各项工作。市级相关部门做好以下方面配合工作:

  市经信委作为全市“煤改电”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全市“煤改电”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煤改电”外电网改造项目核准批复。

  市财政局负责“煤改电”政府补贴资金的拨付。

  市发改委负责落实优惠电价政策。

  市环保局结合部门职能和大气污染防治做好有关指导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做好城乡采暖“煤改电”试点推进过程中消防安全的监督指导工作。

  市安监局负责在推进城乡采暖“煤改电”试点中的各项安全工作。

  大同供电公司负责“煤改电”电网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的立项和改造工作。

城区集中供热实施方案范文 篇6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等十部委《关于印发(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xx-20xx年))的通知》(发改能源(20xx)210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xx)37号)以及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发改能源字(20xx)1080号)、《鄂尔多斯市冬季清洁供暖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鄂府办发〔20xx〕1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旗清洁供暖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因地制宜、居民可承受”的方针,以“宜电则电、宜煤则煤、宜气则气”为原则,采取适宜的清洁供暖策略,尽可能利用清洁能源,推进城镇供热能源清洁利用和供热系统高能效,加快淘汰小型燃煤锅炉,提高清洁供暖比重,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的清洁供暖体系。

  二、发展思路及目标

  (一)发展思路

  按照由城市到农村推进的总体思路,加快提高清洁取暖比重。

  杭锦旗锡尼镇优先发展集中供暖,集中供暖暂时难以覆盖的,加快实施各类分散式清洁供暖,区域内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新建建筑全部实现清洁供暖。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城乡结合部及其它人口集中的地区构建以集中供暖为主、分散供暖为辅的基本格局,逐步淘汰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并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

  农村牧区优先利用电供暖、生物质、太阳能、天然气等多种清洁能源供暖,适当利用集中供暖延伸覆盖。

  (二)总体目标

  到20xx年,全旗清洁取暖率达到60%,建成区清洁取暖率达到70%,农村牧区清洁取暖率达到50%;到xx年,全旗清洁取暖率达到80%以上,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清洁取暖率达到90%以上,农村牧区清洁取暖率达到70%以上;到20xx年,全旗清洁取暖率达到90%以上,建成区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农村牧区清洁取暖率达到80%。通过积极推进清洁燃煤集中供暖、热电联产集中供暖、天然气供暖、电供暖、生物质供暖、太阳能供暖、工业余热供暖等因地制宜的清洁取暖方式,到20xx年基本形成以清洁燃煤、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为基础热源,以天然气、生物质、电能、太阳能等为补充的供热方式,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全旗供暖清洁化。

  三、工作任务

  (一)巩固发展清洁燃煤集中供暖

  清洁燃煤集中供暖是实现环境保护与成本压力平衡的有效方式。未来较长时期内,仍应作为人口集中区域的基础性热源。要加快提升现有热电厂供热能力,加快热源和供热管网扩容改造,最大限度扩大集中供热面积,对符合节能条件的取暖建筑实现可供尽供。进一步提高热电联产机组和燃煤锅炉的环保要求,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用于供暖的燃煤锅炉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国家排放标准要求,研究应用水煤浆锅炉等高效清洁燃煤设备和环保锅炉高效燃烧应用技术。推动供热管网联网运行以及现有热电联产项目配套建设大型热水调峰锅炉联合承担供热。(各苏木镇、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旗工信和科技局、旗自然资源局、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旗应急管理局负责)

  (二)大力推广电供暖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出台蒙西地区峰谷电价,进一步降低了电供暖运行成本,为推广电供暖提供了电价支撑。我旗要采取以下方式推广电供暖,一是结合散煤替代工作,优先在农村牧区住户相对分散的地区实施碳晶、发热电缆、电热膜等分散式电供暖替代燃煤采暖;二是对燃气(热力)管网无法到达的城区、城乡结合部,实施储热式电锅炉、热泵等集中式电供暖;三是鼓励具备电供暖改造条件的学校、商场、办公楼等热负荷不连续的公共建筑采用分散式电采暖及电储能供暖,进一步降低热力管网热负荷;四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充分利用我旗风光资源优势,借鉴已有新能源供热项目,逐步扩大风电、光伏供热试点范围,提高新能源就地消纳能力。(各苏木镇、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旗工信和科技局、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旗能源局、旗应急管理局、杭锦旗供电分局负责)

  (三)有序发展天然气供暖

  燃气企业要与上游供气企业签订供气合同,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在落实气源的`前提下,可在城乡结合部通过城区天然气管网延伸以及LNG(液化天然气)CNG(压缩天然气)点对点气化装置,推进管网建设改造和应急储气设施建设适度发展天然气热电联产,推广采用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燃气壁挂炉等多种方式供暖。(各苏木镇、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旗工信和科技局、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旗自然资源局、旗能源局、旗应急管理局负责)

  (四)充分利用工业余热供暖,推进个别行业“煤改电”

  工业园区要统筹规划利用工业余热回收供暖,对具备工业余热供热条件的焦化、化工等企业,鼓励其采用余热余压利用等技术对周边村镇集中供热,并积极推广热泵、蓄热及中低温余热利用技术,进一步提升余热利用效率和范围,实现能源梯级利用在园区生产工艺需要热水(蒸汽)的各类行业推进储热式与直热式工业电锅炉替代燃煤锅炉。(各苏木镇、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旗工信和科技局、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旗能源局、旗应急管理局负责)

  (五)加大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

  1.加快推进生物质能区域供暖。大力推进城镇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民用供暖,在学校、医院、宾馆、写字楼等公共设施和商业设施,以及农村城镇等人口聚集区、加快发展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点对点或区域集中供热。加快推进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工业供热,在天然气管网覆盖不到的工业园区,重点建设10蒸吨/小时以上的大型先进低排放生物质锅炉。

  加快推进生物质能分散式供暖。采用中小型生物质锅炉等为居民社区、楼宇、学校等供暖。因地制宜宣传推广农村卢用成型燃料炉具。在农村地区,大力推进生物质成型燃料替代散烧煤。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乡镇,推进分散式生物质与太阳能、罐装天然气、电能等多能互补的清洁供暖示范项目的建设。

  2.因地制宜推广太阳能供暖。推进太阳能供暖与其他常规能源结合,实现热水、供暖复合系统的应用。鼓励在条件适宜的中小城镇、民用及公共建筑上推广太阳能供暖系统,在农业大栅、养殖场等用热需求大且与太阳能特性匹配的行业、充分利用太阳能供暖。(各苏木镇、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旗工信和科技局、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旗能源局、旗应急管理局负责)

  (六)加快淘汰“小锅炉”供暖

  要将淘汰和改造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燃煤锅炉纳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承压锅炉等特种设备的安全节能检验检测工作。结合清洁供暖工作,制定具体淘汰和改造计划。充分利用国家、自治区环保政策,积极争取各级资金支持,助力清洁供暖工作的推广。(各苏木镇、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杭锦旗分局、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七)强化清洁取暖政策措施保障

  一是强化政策保障。全面落实电供暖电价相关工作,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我旗取暖“煤改电”“煤改气”支持政策,降低运行成本,切实减轻用户负担。二是强化能源保障。加快天然气供应和电力保障能力建设,推进管道间互联互通和储气设施建设,加强电取暖区域配电网建设改造,保障“煤改气”“煤改电”工作顺利实施。三是强化财税用地保障。在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各类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加大财政投入,对高污染燃料设施淘汰和清洁化改造给予资金支持。支持参照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居民供执企业享受相关的税费优惠政策。对清洁取暖项目建设用地,按照社会公益事业划拨使用。(旗财政局、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旗工信和科技局、旗自然资源局、杭锦旗供电分局负责)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为统筹推进我旗清洁取暖工作,决定成立杭锦旗清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培林担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起草有关重要材料文件,组织领导小组会议和有关工作会议,督查指导全旗清洁取暖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根据部门职责及工作分工,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分别抓好落实。各苏木镇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职责,明确任务,抓好本行政区域工作落实。

  2.各苏木镇为本区域冬季清洁取暖工程的实施和安全保障责任主体。按照本实施方案,结合当地能源供给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环境保护、区域气候等特点,组织编制(修订)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和年度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科学制定近远期发展目标和保障措施。选择适合当地的清洁取暖技术路线,合理规划热源、管网布局。严格按照要求合理安排建设时序,有序推进项目落地,加快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定期向旗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二)严格监督考核

  各苏木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清洁取暖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红线”意识,把安全和质量工作贯穿于清洁取暖的全过程。要坚持依法依规,坚决守住底线,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阳光运作。政府督查室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督导内容,重点督导各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要定期对各苏木镇、各部门清洁取暖工作推进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纳入五位一体考核体系。

  (三)做好宣传推广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基层宣传推广作用,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清洁取暖在安全、环保等方面的重要意义,普及清洁取暖政策知识,及时总结推广清洁取暖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高公众清洁取暖意识,引导全社会支持和参与清洁取暖工作,营造出良好的社会舆论和工作氛围,形成多层面、全方位推进清洁取暖的强大合力。

城区集中供热实施方案范文 篇7

  根据全市清洁取暖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就加快推动我县清洁取暖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

  综合考虑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财力水平,在规定范围内,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企业参与、群众接受的方针,给予适当补贴,大力实施清洁取暖,促进城乡取暖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减少煤炭消耗和烟尘排放,实现我县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二、实施范围及目标

  任务此次清洁取暖实施范围为县城规划区及蒲城镇、薛关镇、黑龙关镇、山中乡公路沿线周边行政村及各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共计4个乡镇27个行政村6449户,约96.11万平方米。计划分三年实施,20xx年完成1210户的改造任务,20xx年完成2620户的改造任务,20xx年完成2619户的改造任务。有条件的其他乡镇、村可参照本方案执行。

  三、改造方式及内容

  清洁取暖主要采用集中供热、燃气供热、空气源热泵、储热式电采暖、太阳能供热辅助空气源热泵等方式改造。建成区、各乡镇可结合区域内集中供热、燃气供热、电力保障等条件和群众意愿,选择适宜的改造方式。

  (一)优先发展集中供热充分挖掘现有集中供热资源潜力,加快热源和供热管网扩容改造,最大限度扩大集中供热面积,实现可供尽供。20xx年县城冯家坡村(蛇家坡)、北桃湾村、昕水湾小区、锦绣小区、廉租房三期等区域全部实施集中供热。

  (二)积极推进“煤改气”采取“宜管则管、宜罐则罐、管供与点供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改造。

  1、供气企业选择。此次我县清洁取暖工程改造“煤改气”供气企业为临汾市城燃天然气有限公司蒲县分公司。

  2、管道气源和管网建设。由供气企业统筹考虑各方面因素,提出建设改造方案,经县清洁取暖工程领导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安全规范施工。

  3、燃气配套设施建设用地。由相关单位和所在地乡镇政府、村委会积极协调配合企业选址用地。

  4、移动气源及配套设施建设。对不具备管网供气条件的农村,根据村落情况,按照“一村一站”或者“多村一站”的方式,由县政府指导、配合供气企业合理布局和建设LNG撬装站及配套设施,实施天然气“点供”。LNG撬装站及配套设施由供气企业投资建设。

  5、村内入网管线建设。由供气企业结合农村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和安全规范,投资建设。

  6、户内然气采暖设备的购置安装。户内燃气采暖设备主要有燃气壁挂炉、燃气小锅炉等。由县政府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可采购的设备目录清单,用户在中标企业清单内自主选择所需设备。

  (三)科学实施“煤改电”

  1、20xx年完成蒲城镇河西村、荆坡村、天家庄村、南桃湾村、新丰村以及各乡镇行政企事业单位共计1210户,38.78万平方米的“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任务。

  2、配套电网建设改造。“煤改电”工程的配套电网建设改造主要由供电公司负责。居民用户表箱以上属于电力公司资产的、行政企事业单位配电设备产权分界点以上的配套电网建设改造由供电公司按“煤改电”任务,核实工程量并组织实施,扩容容量达到“煤改电”采暖要求。3、户内电采暖设备的购置安装。主要由空气能热泵、蓄电式电采暖设备等。由县政府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可采购的设备目录清单,用户在中标企业清单内自主选择所需设备。进入招标范围的生产企业和设备必须符合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

  四、补贴办法

  (一)“煤改气”、“煤改电”价格补贴

  1、对居民独立采暖用气,按照采暖用气实际使用气量给予1元/立方米的气价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气量1125立方米。

  2、对直接抄表到户的电采暖居民用户,生活用电与采暖用电实行分表计量的,其生活用电执行居民阶梯电价,采暖用电按照合表用户电价执行;生活用电与采暖用电未实行分表计量的,采暖季用电按照合表用户电价执行,其他月份执行居民阶梯电价。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居民电采暖用户,执行合表用户的峰谷分时电价。采暖用电每度电补贴电价的0.2元,最高补贴电量12500千瓦时。

  (二)“煤改气”、“煤改电”用户改造建设一次性补贴

  1、“煤改气”按每户1000+20xx元的补贴,其中1000元用于天然气管网建设,安装热计量装置等,20xx元用于壁挂炉的补贴,不足部分由用户承担。村内的开挖、回填由各村负责。对于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天然气管网改造费用由县财政局全额补贴。

  2、“煤改电”建设设施改造由电力部门承担,给予“煤改电”用户电采暖设施购置费70%的补贴,每户最高补贴5000元。

  3、居民“煤改空气能热泵热水器”补贴:对煤改空气能热泵热水器的居民电价参照“煤改电”的补贴执行。

  (三)外墙保温补贴建议气采暖、电采暖居民用户对房屋进行外墙保温改造,凡进行外墙保温改造并经住建局验收的居民用户,每户给予40元/㎡的外墙保温补贴,最高不超过120平米,每户补贴最高不超过5000元。

  五、时间要求及补贴程序

  (一)时间要求县城居民煤改气煤改电补贴政策暂定三年,从20xx年9月至20xx年9月。补贴集中发放工作从每年的10月15日开始申报,12月20日前审核结束,采暖季结束前补贴发放到户。随后,此项工作进入常态化,由用户提出申请,符合安装条件即可安装,发放补贴。

  (二)补贴程序

  1、由临汾市城燃天然气有限公司蒲县分公司(或供电公司)、乡镇政府和村委配合,将采暖设备安装到户,并建立档案,一户一档。其内容包括临汾市城燃天然气有限公司蒲县分公司(或供电公司)、与用户签订的用气(电)协议;用户购买炉具的发票。

  2、由住建局牵头,财政局参与,对清洁取暖用户的户主、取暖面积、炉具型号等信息进行登记汇总,经临汾市城燃天然气有限公司蒲县分公司(或供电公司)、用户、村委会、乡镇政府、县住建局、财政局六方确认签字后,由县财政局将补贴资金发放给用户。补贴发放采取银行卡支付,不得发放现金。

  六、支持政策

  (一)对清洁取暖工程项目的土地、规划、立项、招投标、施工等许可等审批手续开辟绿色通道,提高工作效率。

  (二)对特别困难群体的“煤改气”、“煤改电”执行政府包干等优惠政策,原则上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三)凡列入清洁取暖改造的农村、农户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实施改造的,以后不再享受以上支持政策。

  (四)其他供暖方式补贴政策,根据实施情况再行确定。

  (五)凡享受供暖补贴政策、已实施清洁取暖改造的用户,必须无条件拆除原燃煤锅炉、蜂窝煤炉等取暖设备。

  七、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及实施主体根据工作需要,县政府成立清洁取暖工程领导组,进行总体指导和协调督促,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住建局,具体负责工程的调度和协调。其余各有关乡镇政府为本乡镇清洁取暖工程的'实施主体,具体负责本乡镇清洁取暖工作的组织实施。乡镇各站所的清洁取暖改造由所属县直部门负责实施。各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做好清洁取暖相关工作。

  (二)职责分工

  1、各乡镇是本辖区清洁取暖的实施主体,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做好群众的宣传发动工作;组织乡村两级干部,会同天然气公司、供电公司做好本辖区内清洁取暖的摸底调查、信息登记、管线规划、管道铺设、炉具安装等工作;按照农村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煤改气”工程资金的收取和管理,做好补贴资金的审核和兑付;配合供电部门做好“煤改电”工程配套电网建设改造工作;及时协调工程推进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目标任务。

  2、住建部门负责制定全县清洁取暖工程实施方案;督导检查全县清洁取暖工程进度等统筹协调工作,做好供热管网、燃气管网建设审批工作,以及城镇农村清洁取暖规划及项目实施规划许可工作。

  3、发改部门负责“煤改气”、“煤改电”清洁取暖项目立项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融资贷款工作。

  4、财政部门负责“煤改气”、“煤改电”资金筹备及财政补贴资金的预算,制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筹措落实资金,及时拨付资金到位,并监督资金管理使用;负责气、电采暖设备入围企业的采购事宜。

  5、经信部门负责协调清洁取暖“煤改电”工作的电力供应保障;引导并支持清洁取暖设备生产企业发展和技术升级,配合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6、供电部门负责“煤改电”工程配套电网建设改造,做好项目规划、申报审批、投资落实、施工组织等工作,确保“煤改电”用户电力供应。

  7、环保部门负责工业企业燃煤锅炉改造的监管工作,对改造后的燃煤锅炉实施环境监测和达标验收。

  8、安监部门负责清洁取暖工程的安全综合监管。

  9、质监部门负责清洁化取暖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依法对型煤、精煤生产企业进行质量监督。

  10、国土部门负责协调落实变电站、LNG撬装站、储气设施等新增用地指标,并协助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11、农业、畜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农业大棚、畜禽养殖等农业生产设施燃煤采暖的清洁改造,并制定农业设施清洁改造和利用秸秆等自然清洁能源采暖项目的奖励办法。

  12、教科部门负责对各类学校的供热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组织指导学校实施清洁取暖改造。

  13、卫计部门负责对各级医院、卫生院(所)的供热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组织指导实施清洁取暖改造。

  14、民政部门负责养老福利机构清洁取暖改造的组织实施和督导。

  15、审计部门负责对清洁取暖工程各类资金的使用实施全程监管。

  16、县广电中心、文化局负责在新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采用群众乐于接受的方式宣传清洁取暖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城区集中供热实施方案范文 篇8

  根据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__〕100号)精神,为认真做好全县范围内各级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的供水、供电、供暖(气)及物业管理(以下称“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切实解决国有企业办社会负担,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兼顾、稳步推进;坚持政策引导与企业自主相结合,推进公共服务专业化运营;坚持维修为主、改造为辅、按照技术合理、经济合算、运行可靠的要求,原则上先移交后改造,对维修改造任务大、一次性整体移交困难的,可分步实施,先移交抄表、收费、日常运营管理等事项,待设施设备维修改造完成后再移交资产;坚持按不低于我县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实施改造移交,保证分离移交后的设备设施符合基本标准、运行正常。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中央、省、市有关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的“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总体进度要求,驻灵石县中央、省属国有企业力争20__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市、县两级国有企业力争2020__年底前基本完成。20__年起国有企业原则上不再以任何方式为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

  三、分离移交范围

  央企、省企、市企以及县国有企业,实际承担的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政策性破产、关闭撤销的国有企业未按规定移交的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国有供能企业和承担接收任务企业的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也应进行剥离,实行独立核算。

  四、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成立灵石县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政府县长刘旋担任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胡金良担任常务副组长。成员单位由政府办、人社、编办、经商、民政、财政、国土、住建、规划、水务、教科、卫计、档案、供电、供热等部门,翠峰、南关、两渡、静升四个乡镇,东城、西城、北城三个社区管委会和南关镇社区管理委员会、静升新区建设管委会组成。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以及全局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商局,主任由经商局负责人兼任,副主任由经商局副局长何立新担任。主要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推动工作落实等。

  (二)部门、乡镇、社区管委会职责

  经商局负责做好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统筹协调和组织落实;财政局会同经商局制定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做好补助资金的安排、拨付和管理工作;教科局负责学校分离移交工作;国土局负责土地使用权转让移交工作;供电公司负责完成供电分离移交工作;住建局牵头,水务局、规划局配合,负责供水、供暖(气)分离移交工作;卫计局负责涉及医疗方面的移交工作。有关乡镇人民政府、社区管委会要成立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明确牵头领导和承办人员,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抓好工作协调落实。

  (三)移交企业职责

  移交企业作为分离移交工作的责任主体,应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方案制定、清产核资、施工保障等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各专项工作组及政府指定的接收企业进行沟通,共同做好分离移交工作。从事“三供一业”专业化运营的国有企业要树立大局意识,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分离移交工作。

  五、分离移交工作标准及政策要求

  (一)对基本符合移交条件的“三供一业”应一次性接收,由接收单位负责全面运维管理,移交企业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对维修改造任务较大的,由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共同协商,签订移交框架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设立过渡期。过渡期间由接收单位负责收取相关费用,负责相关设施设备的日常运维管理和维修改造,移交企业做好相应配合工作。

  (二)探索物业管理移交途径。物业管理移交方式可按以下三种方式进行移交,第一种方式是原国有企业的物业公司可通过公平竞争方式参与原有物业管理职能的招投标,但移交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给予物业管理补贴。第二种方式是积极支持实力强、信誉好的国有物业管理公司跨区域接收移交企业的物业管理职能。第三种方式是已进行过房改的职工家属区,也可在当地政府指导下,由业主大会按照市场化原则选聘物业管理机构,或者实行业主自我管理。

  (三)明晰职工家属住房产权性质。移交企业应主动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对接,对住宅的产权进行明确。对具有完全私有产权的,所在企业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应及时为房屋产权所有人办理相关证件;对不具有完全私有产权(如经济适用房)或暂时无法办理的应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在限定时间内办理;对租赁性质的,按照有关规定,由企业与住户协商,完善住房租赁合同,妥善处理房屋产权问题。

  (四)职工安置。由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协商,本着工作需要、能移交则移交、优先安置现有从业人员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并落实“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明确涉及职工情况、劳动关系处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内容。不能移交的“三供一业”从业人员由移交企业妥善分流安置;劳务派遣人员等非移交企业的职工由移交企业和劳务派遣公司协商,按照有关规定和劳务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五)抓住政策“窗口期”,切实用好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按照中央、省级、市级财政所对应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补助政策的时间节点要求,及时上报补助资金申请。补助资金申请的必备条件为移交双方签订移交框架协议,2020__年底前,移交企业与县人民政府全部签订移交框架协议,逾期未完成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做好宣传和稳定保障工作。各乡镇、社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过程中的稳定问题,维护分离移交职工的合法利益,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保持职工队伍稳定,确保分离移交工作平稳过渡。

  六、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国有企业要按照工作职责要求和《晋中市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改造标准及费用测算指导意见》,认真核实、测算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改造标准和费用,及时沟通对接,及时汇总报告,为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奠定基础。

  (二)相关国有企业要及时向县经商局、县财政局报送所属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情况报告,报告应包括分离移交实施基本情况、分离移交清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和工作建议等主要内容,促进“三供一业”移交尽快完成。

  (三)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指导有关企业做好分离移交工作,推动“三供一业”顺利进展。

  (四)相关企业和接收单位要规范使用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资金,对擅自挪用、违规使用的,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依法查处在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中违规操作导致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案件,严厉惩处侵吞、贪污、输送、挥霍国有资产的行为。

  七、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由县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单位,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协商解决。

城区集中供热实施方案范文 篇9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xx]15号)提出的工作任务,积极稳妥地推进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创新改造模式,推进供热体制改革,充分利用社会资金,推动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确保完成国务院确定的亿平方米改造任务,实现节约1600万吨标准煤。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逐级分解国务院确定的改造任务,落实具体项目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将国家分解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到所辖各市(区、县),并将分解结果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备案。

  2、各地根据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具体改造项目,确定项目时应坚持以下几点原则:

  (1)按照《民用建筑能耗统计报表制度》、《建筑能耗数据1采集标准》要求,对本辖区内既有建筑信息和能耗信息进行调查,优先将节能潜力大的项目确定为改造对象。

  (2)采取入户调查、问卷调查、集中座谈等方式,广泛听取居民、产权单位、供热单位等对实施改造及投资改造的意见,优先将各方主体改造意愿统一、改造资金落实的建筑确定为改造对象。

  (3)应以热源或热力站为单元,对其所覆盖区域内的供热系统、建筑围护结构为整体,进行统一规划和设计,同步实施改造。

  (4)对既有居住建筑进行抗震、结构、防火安全评估,对不能保证继续安全使用20年的建筑,不宜开展建筑节能改造,或者对此类建筑同步开展安全和节能改造。

  (5)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应力求与城市旧城区改造、建筑物修缮、城市及区域性热源改造等相结合进行。属于城市拆迁范围内的居住建筑不得列为改造对象。

  (二)确定城市改造实施方案

  1、各地建设、财政主管部门制定落实本地区改造任务的实施方案(编写提纲见附件1),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同时报省级建设、财政主管部门备案。

  2、各地建设、财政主管部门在所辖市(区、县)制订的实施方案基础上,填写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汇总表(附件2)及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3),报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财政部备案。

  (三)组织实施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

  1、灵活选择融资模式

  各地建设、财政主管部门应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充分调动供热企业、能源服务公司、产权单位、居民个人及金融机构等各方面力量,通过企业自筹、受益居民投入、财政支持等方式筹措资金,进行热源及管网热平衡、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建筑围护结构节能薄弱环节等方面的改造。总结国内外实施改造的经验,改造的投资主体和回报方式一般有以下几类:

  (1)供热企业改造模式。供热企业投资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通过降低既有居住建筑的供热成本,收取新增用户的入网费和采暖费实现投资回报。

  (2)节能服务公司改造模式。节能服务公司投资改造,可从与供热企业协议的热费价差及改造后节省的能源费用作为收益回报。

  (3)单一产权主体改造模式。产权单位投资改造,可通过改造后节省的能源费用实现回报。

  (4)居民自发改造模式。居民个人参与投资改造,可通过实施热计量收费降低热费支出获得收益,同时可改善居住环境。

  (5)国际合作项目改造模式。改造主体通过申请国际政府间贷款、清洁发展机制项目(CDM)等,获得改造资金。

  (6)组合改造模式。以上几种模式的不同组合,例如供热企业、能源服务公司、居民在政府支持和协调下共同实施节能改造,供热企业负责一次管网的改造投资,能源服务公司负责室内供热系统的热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的投资,居民负责门窗等透明围护结构节能改造的投资。

  2、实施节能改造

  各地应参照《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技术导则》(另发)制定改造技术方案,并经必要的技术论证,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节能改造。节能改造包括以下三项内容:

  (1)建筑室内采暖系统热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应因地制宜,合理确定热计量方式,应优先实行热源计量和楼栋计量。室内采暖系统改造应以温度调控和热计量为手段、实现建筑节能为目的,不应仅局限于热量收费。改造应采用合理可行、投资经济、简单易行的技术方案。特别注意应根据既有室内采暖系统现状选择改造后的室内采暖系统形式,改造应尽量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干扰。改造后的室内采暖系统既要满足室温可调和分户计量的要求,又要满足运行和管理控制的要求。改造的供热采暖系统,必须明确一处供热企业和终端用户之间的热费决算位置,并在该位置上安装热量表。

  (2)热源及管网热平衡改造。热源的节能改造方案应技术上合理,经济上可行。锅炉、热力站所采用的调节手段应与改

  造后的室内采暖系统形式相适应。锅炉房、热力站应对燃料消耗量、供热量、补水量、耗电量进行计量,动力用电、水泵用电、照明用电宜分别计量。燃气锅炉改造时应优先考虑设置烟气余热回收装置。室外供热管网改造前,应对管道及其保温质量进行检查和检修,及时更换损坏的管道阀门及部件。室外管网应进行严格的水力平衡计算,当各并联环路之间的压力损失差值达不到要求时,应在建筑物热力入口处设置静态水力平衡阀。

  (3)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的重点可根据建筑所处的气候区、结构体系、围护结构构造类型的不同有所侧重。改造前应首先对外墙平均传热系数、保温材料的厚度,以及相关的构造措施和节点做法等进行分析和评价,确定围护结构节能改造的重点部位和重点内容。应优先选用对居民干扰小、工期短、对环境影响小、安装工艺便捷的围护结构改造技术。应首先考虑透明围护结构节能改造,提高门窗的热工性能和气密性,鼓励业主以参与投资的方式更换原有品质差的门窗。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工程必须确保建筑物的抗震、结构安全、防火和主要使用功能。

  4、开展全过程监管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应对改造的施工过程进行全过程的质量监管,对实施主体结构节能改造的项目,应纳入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管理;按照招投标的方式进行优化选择施

  工单位。实施节能改造的部分必须满足现行强制性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当地建设主管应对改造项目的节能效果进行考核评价。

  (四)加强节能改造考核

  各省级建设、财政主管部门应委托能效测评机构对所辖地区改造项目的实际完成工作量及节能效果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汇总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将委托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对节能改造项目实际节能量和供热计量实施情况进行抽样复评,对达不到预期节能目标的项目,分析原因,限期由责任方完成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预期目标的,不给予该项目的中央财政资金奖励。

  三、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的核定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建[20xx] 957号)文件要求,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的核定将以改造工作量和节能效果为基本依据。

  (一)关于改造工作量的核定。节能改造的内容包括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热源及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三项,对应的权重系数分别为60%、30%、10%。其中:

  1、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的内容包括建筑外墙、门窗、屋面、地面及楼梯间等。改造后的主体部位传热系数、门窗气密性应满足国家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要求(地方标准要求高于国家标准的应满足地方标准要求)。

  2、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既有建筑采暖系统的计量改造,在楼前加装热计量装置,室内采暖系统应根据实际系统情况选择不同的计量形式及温度调控改造方式。改造后应具备实行按用热量计量收费的条件,达到用户可以自行调节室内温度的目的。

  3、热源及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包括热源、热力站、管网安装计量装置和水力平衡、气候补偿、变频等调控装置。此项改造为适应建筑外围护结构改造、室内供热系统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对热源及管网热力、水力工况造成的影响而进行,其改造工作量按对应的建筑外围护结构改造、室内供热系统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面积进行折算。

  (二)关于节能效果的核定。节能效果根据实施改造后的节能量确定。

  1、改造前建筑采暖能耗基线的确定。计划20xx年采暖期前实施改造的项目,其能耗基线可依据同类型、同种供热形式的建筑能耗统计数据确定。计划20xx年采暖期之后实施改造的项目,应在采暖季开始之前,在其对应的热源、热力站、改造建筑及小7区内其他非改造建筑楼前安装热计量装置,通过计量确定改造对象在改造前与改造后的采暖耗能。

  2、在保证相同室内温度的前提下,以热源为单元,对其所覆盖区域内的供热系统、建筑围护结构进行改造的,热源端的节能效果高于30%的,节能效果系数为,节能量高于20%的,节能效果系数为1;节能量高于15%的,节能效果系数为;以热力站为单元,对其所覆盖区域内的供热系统、建筑围护结构进行改造的,热力站节能量高于40%的,节能效果系数为;节能量高于30%的,节能效果系数为1;节能量高于20%的,节能效果系数为。

  四、进度要求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在20xx年6月1日前将分解到所辖各市(区、县)的工作任务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备案。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在20xx年6月15日前,将所辖各市(区、县)第一批和第二批启动的改造项目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备案。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于20xx年6月30日之前,制定完成改造实施方案,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在20xx年采暖期开始前完成第一批改造项目,完成第二批项目供热计量装置安装。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各地应加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协调机制,统一研究、协调、部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可委托当地墙改节能办、供热办等机构负责。

  (二)经济激励机制。中央财政已设立北方采暖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专项资金,对实施改造的项目给予资金奖励支持。各地财政应按照国发[20xx]15号文件规定,对该项工作予以必要的资金支持,并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研究针对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的经济政策,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三)建立技术支撑体系。各地应依托当地技术能力强的大专院校、建筑科研机构等,为节能改造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完善适应本地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的政策措施、技术标准、实施指南等。

  (四)考核评价

  1、国家层面考核。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将纳入全国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的考核范围,重点审定各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任务完成进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检查结果将向社会公示。财政部将检查各省级财政主管部门对中央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

  2、省级层面考核。各省级建设、财政主管部门应建立领导责任考核机制,将节能改造目标及任务落实到各级管理机构及人员工作绩效考核中。应对所辖承担改造任务的市(区)工作任务完成进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市级财政对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

  3、城市层面考核。各承担改造任务的市(区)建设、财政主管部门考核改造项目工作量、节能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国家财政资金使用情况。每年要定期公布各改造项目的进展情况。

城区集中供热实施方案范文 篇10

  为做好20__年我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煤改电改造要优先采取集中供热方式,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试点先行的原则,在经济条件、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区域先行试点。

  (二)用足用活现有政策的原则,将市、县两级现有的补助统一用于集中供热补助上面。

  (三)政府投资与民间投资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利用政府投资(清洁能源债券),激活民间投资参与建设和管理。

  二、主要任务

  (一)在雅安村整村、中梁村部分、大韩村部分共计500户进行煤改电集中供热试点。

  (二)在固邑村部分、修善村部分、韩家庄村部分共计400户进行“太阳能+空气源热泵”(或分户式太阳能+分户式空气源热泵供热相结合)试点。

  (三)在程家庄村进行“分户式空气源热泵+集中式空气源热泵”试点,户数暂未确定。

  (四)在XX村和XX村开展多种能源互补的清洁取暖模式(进行分户式生物质+集中式生物质集中供暖+电直热)试点。

  三、支持措施

  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补贴办法的通知》(市政办发〔20__〕24号)和《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20__年度“煤改电”和“清洁取暖炉具”(生物质、兰炭)清洁取暖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X政办函〔20__〕X号)文件内容,分户式“煤改电”财政补贴标准可集中用于“煤改电”集中供热补贴标准。

  (一)设备补贴

  集中供热所涉及建设费用(含一次管网、二次管网等)设备购置费用等由市县两级财政各补贴三分之一,市县两级财政补贴不超过20000元/户,可集中使用,剩余三分之一由居民自行承担。村内公益性事业单位,由市县两级财政各补贴50%。多能互补形式(电直热+生物质炉)集中供暖纳入煤改电设备补贴范围。

  (二)电价补贴标准

  按照《X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省20__-20__年“煤改电”用电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X发改商品发〔20__〕458号)文件执行,市县两级财政各给予0.11元/千瓦时(即每户2200元)的补贴,全部集中补贴到运营企业,生物质集中供暖试点每户700元运行费用集中使用。

  (三)配套电网补贴标准

  国网XX县供电公司对实施“煤改电”改造区域进行配套电网改造,县财政对10千伏及以下配套电网改造工程给予工程造价15%的补贴,其余费用由实施单位(企业)承担。

  (四)一是涉改村级组织,负责按居民用户实际取暖面积城市70元/㎡,农村试点按55元/㎡、商业用户按80元/㎡的标准筹集热网建设补助费,二是今明两年所涉改村级组织居民可享受取暖面积25元/㎡的一次性缺口补助。

  (五)运营期间,所涉村级组织按实际取暖的建筑面积城市平房29元/㎡收取、农村试点平平房25元/㎡,商业用户按实际取暖的建筑面积35元/㎡收取,采暖用户不交取暖费或申请停止供热期限内,收取热损费,按照应交采暖费的20%收取,今明两年运营企业按不低于300元/户的优惠给予居民(生物质集中供热-除外)。

  四、工作步骤

  (一)前期阶段(20__年7月10日前)

  根据乡镇、村委会申请确定试点村,进行摸底、初估、起草方案,所在村两委召开两委会进行确村确户,确村确户名单80%同意并公示后报乡政府,乡政府审核通过后报县清洁取暖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启动阶段(7月11日-7月31日)

  1.对县政府确定的试点村进行规划设计,根据规划设计进行公开招投标确定企业。

  2.根据所在村实际,选择适当的合作模式,宜特许则特许,宜合作则合作。

  (三)施工阶段(8月1日-9月底)

  由中标方(合作方)进行施工,XX县供电公司负责规划设计并投资建设满足供热设备正常使用的电力设施。村集体负责按热源站设计要求提供热源场地并保证工程顺利施工,能源局及有关乡镇对试点工作进行全方位跟踪和工作督导,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种问题进行协调解决,确保9月底初步完成。

  (四)验收评估阶段(10月1日-10月底)

  1.在自检的基础上引入第三方对试点工作进行监理、验收及评估,并及时上报市清洁取暖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领导。

  2.供暖运行安全执行国家行业标准,送到用户门口温度达到标准,项目节能及环保指标均达到国家标准。

  3.合作期(或代管期)满后,原则上固定资产等所有设备全部移交村委会。

  (五)总结提高阶段

  总结验收评估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具体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巩固“煤改电”集中供热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途径,为全县“煤改电”集中供热的顺利推进提供成功的经验和做法。

城区集中供热实施方案范文 篇11

  一、行业现状与问题

  1、行业现状

  长期以来,能源问题始终是制约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瓶颈”,能源加工、贮运、转换和终端利用的综合利用率约为33%,低于国外先进水平十几个百分点,高效节能、环境友好的先进供能系统,是能源供应的必然需求。

  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中,区域用能的需求随之增加,以工业及建筑等为终端用户的用能形式和规律性呈现出多样性,低碳高效的多样化及智能化能源供应成为新型城镇化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决定因素。

  2、关键问题

  目前我国的能源供应模式中,电力的供应主要还是依靠大规模集中发电及大电网电力输运,对自然灾害及其它紧急时间缺乏足够的应变能力,电力供应对负荷规模及变化规律的应对过于被动,在电力需求谷期,产能过剩问题十分严重。冷量的供应以电制冷为主,电能驱动到终端冷量的输出,能量的品位差异较大,造成较大的能量损失,同时,大型建筑的电耗峰谷与制冷的峰谷基本重叠,对电网的电力供应也是严峻的考验。在供热方面,虽然近些年新能源或可再生能源有大量的应用于制热水,但以化石燃料直接燃烧制热水的比重仍然较高,造成燃料的浪费,也存在着一年内燃气峰谷值偏差较大的问题。因此,对高效、灵活、节能、绿色的能源生产和供应技术的需求较为迫切。

  二、多能源互补分布式供能解决方案

  分布式供能以其灵活多样、高效节能的特点,成为区域供能的关键节能技术,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其关键技术的研究和技术应用也有了长足的发展。《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__—20__)》明确提出把分布式供能系统作为能源领域的4项前沿技术之一。

  分布式供能系统符合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和“尽可能减少资源消耗与环境成本”的原则,因而受到当今社会的普遍重视。由于其燃料的应用范围较广,生物质燃料及其它可再生能源都可以作为其主要燃料或燃料补充。因此,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分布式供能系统尤其是与当地环境条件、资源和产业相结合的多能源互补分布式供能系统,对解决区域用能需求无疑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整体的解决方案如下:

  (1)低碳城镇的电力需求信息归集:根据城镇区域内的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及能耗结构,采集整体的电力需求信息及不同区域(功能单元区域)的电力需求规律,同时搜集当地可利用的太阳能、生物质能源等可再生能源资源为绿色低碳电力生产提供规划设计依据;

  (2)绿色低碳发电技术应用主要有:

  a)根据城镇的总体电力需求总量和需求规律,进行发电技术规划和设计,如采用分布式天然气发电,其优点在于天然气目前被誉为清洁化石燃料,实现化石燃料低碳发电目标,同时,该发电系统属于城镇区域的分布式发电系统,可与电网并网,发电的余热可以用于吸收式制冷的热源或供热的热源,即构建天然气基的分布式冷热电联产系统,满足区域电力、制冷及用热需求;

  b)考虑新能源或可在生能源的互补利用,如在天然气化学能利用过程,把太阳能集热的热能利用到相关的化学反应中,实现太阳能热能的品位提升和化学能利用的互补;

  c)根据区域日常生产生活特点和规律,考虑生活有机垃圾的综合利用发电,利用日常生产生活的有机废弃物作为发电燃料或蒸汽热源,把生活垃圾能源化利用与化石燃料发电技术进行集成;

  d)根据区域的产业结构,考虑农业、养殖业产出或废弃物,作为生物燃料,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考虑生物能源作为发电的单独燃料,在生物燃料不能满足区域整体能耗需求的情况下,考虑与化石能源进行整合集成发电,实现多能源综合互补利用,同时,能源的利用过程排放的CO2可以对农业生产促产,以农业及区域绿地作为碳汇,实现区域内多产业之间的循环经济发展和区域内碳的源汇匹配。

  (3)绿色低碳发电的高效运行:发电系统的变工况运行过程中性能的下降是发电系统周期运行整体效率较低的一个关键因素,发电系统的高效运行的关键也就在于变工况条件下的性能提升。针对这一问题,主要的解决办法有:a)利用蓄能技术进行变工况性能的调控:在整体电力需求低于发电系统的最佳工况电力输出时,发电系统仍然按最佳工况运行,满足用户电力需求后的剩余电力产出直接储存,在用户的需求峰期、电力需求大于发电系统最佳工况的电力产出时,电力系统仍然以最佳工况运行,不足的电力由蓄能设备提供,蓄能设备在整个运行周期中不仅仅起到移峰填谷的作用,更关键的是保证发电系统在最佳工况下运行,提升发电系统的整体运行能效,同时,也降低了发电系统的设计规模,因此不仅仅是节能,在前期的建设投入中也节约了设备投资成本;b)多能源互补发电的运行调控:在电力系统的规模设计中,考虑化石燃料发电系统的设计规模为基荷,保证发电系统的最佳运行工况满足城镇区域用电的基本负荷,化石燃料发电系统在整个用电周期都能保证在最佳工况下运行,因此也保证了其最高能效运行,在满足基荷的基础上,电力供应不足的部分可利用新能源或可再生能源发电作为补充,如生物质发电,风力或太阳能发电等;c)城镇区域分布式电网并网调控:利用城镇区域规模的分布式发电技术,实现电力的自给自足的同时,为了保证电力供应的安全和稳定,必须把城镇区域的分布式电网与外部大电网进行并网,这也为城镇的电力高效运行提供另一条思路,也即利用外部电网进行发电系统的变工况性能调控,如区域发电的设计规模大于城镇区域的平均负荷需求,在满足城镇自身的电力需求还有电力剩余时,利用电力并网同时上网把多余的电力对外输出,因此也能保证发电系统的最佳运行能效要求,也增加电力销售收益。

  (4)发电系统的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发电系统的'废弃物主要包括排放的CO2、灰分和脱硫脱氮的产出,CO2可以进行农业促产利用,灰分可以作为建筑的原材料,脱硫脱氮可以副产高纯硫磺(99.95%)或浓硫酸(98%)或高纯液态SO2等,作为额外的附加收入。

  三、总结与展望

  在新型城镇化建设及智慧低碳产城融合示范区的建设中,绿色低碳的节能环保技术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分布式供能系统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对综合协调和利用环境及地方资源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其具体的应用和发展,仍存在一系列的问题亟待解决,从政策层面、市场和经济层面、能源供应层面、电网的并网和上网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考虑深化,需要协调各方面的资源和条件,形成一整套整体解决方法,促进其快速的发展和应用,对新型城镇化的可持续发展做更深入的推进。

城区集中供热实施方案范文 篇12

  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气(暖)及物业管理(简称“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是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国有企业减轻负担、集中精力发展主营业务,也有利于整合资源、改造提升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职工居住环境。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__〕19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__〕4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 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__〕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国有企业实际,切实做好我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全面推进我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对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达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分户设表、按户收费,交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施社会化管理,2020__年底前基本完成。20__年起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方式为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

  (二)工作要求。坚持政策引导与企业自主相结合,推进公共服务专业化运营,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国有企业不再承担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公共服务职能。国有企业不得在工资福利外对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进行补贴,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保障国有企业轻装上阵、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对于具备安全运行条件、实现“一户一表”管理的,原则上先完成移交,再维修改造,按照技术合理、经济合算、运行可靠的要求,以维修为主、改造为辅,促进城市基础设施优化整合。

  二、主要工作

  (一)明确责任主体。分离移交工作的责任主体是企业,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要根据“三供一业”设备设施的现状,共同协商维修改造标准及组织实施方案等事项,分别成立专项工作组,明确项目责任,做好对接和沟通工作,签订分离移交协议,确保工作有效衔接,加强移交过程中设施安全运行管理。

  (二)规范审核程序。接收单位为国有企业或政府机构的,依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__〕62号)的规定,对分离移交涉及的资产实行无偿划转,由企业集团公司审核批准,报主管财政部门、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接收单位为非国有企业或政府机构的,应对分离移交涉及的资产进行评估,按照相关规定完成移交。

  (三)加快协调对接。召开协调会议,涉及部门和单位就有关分离移交工作现场对接。市房管局负责物业管理服务与移交企业之间的协调对接工作;市城乡建设局负责供水企业与移交企业的协调对接工作;南通供电公司负责供电设施接收企业与移交企业之间的协调对接工作。关于移交和改造的顺序问题以及分离移交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其他问题,由移交企业和接收企业具体协商。

  (四)强化项目管理。交接双方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项目管理规范,加强招投标和施工管理。项目改造完工后,由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共同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实施移交。竣工验收、项目审计工作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

  (五)解决遗留问题。移交前,移交资产产生的费用、风险、争议、担保、抵押、赔偿、负债等均由移交企业承担;如果移交企业不能承担的,由移交企业的集团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六)妥善安置人员。移交“三供一业”涉及的从业人员,原则上由移交企业按照相关政策妥善安置。企业集团公司及移交企业要做好相关工作衔接,深入细致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确保企业正常运转和职工队伍稳定。

  (七)维护社会稳定。各级各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分离移交单位的稳定问题,确保分离移交工作平稳过渡。移交企业要做好相关工作衔接,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切实维护职工利益,确保企业正常运转和职工队伍稳定。

  (八)探索移交途径。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的物业管理可由国有物业管理公司接收,也可由属地政府有关部门指定有关单位接收,支持实力强、信誉好的国有物业管理公司跨地区接收移交企业的物业管理职能。已经进行过房改的职工家属区,也可在属地政府有关部门指导下,由业主大会市场化选聘物业管理机构,或者实行业主自我管理。在物业管理移交前,各企业要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清理补齐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并及时移交属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代管机构。

  三、经费保障

  (一)分离移交费用由企业和政府共同分担。分离移交“三供一业”的费用包括相关设施维修维护费用,基建和改造工程项目的可研费用、设计费用、旧设备设施拆除费用、新设备设施购置费用、施工费用、监理费等。

  (二)中央企业的分离移交费用按国办发〔20__〕45号文件规定执行,省属企业的分离移交费用按苏政办发〔20__〕2号文件规定执行。市属及以下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费用由属地人民政府明确解决办法。

  因“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对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产生较大影响的,相关部门进行经营业绩考核时可予以适当考虑。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专项小组。设立专项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国资委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和各相关县(市、区)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成员名单见附件)。专项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国资委1名副主任兼任。专项小组在市政府领导下,加强部门与区域协调,共同推进全市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组织开展联合调研,为市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分析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各相关部门统一解决分离移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研究制订年度工作要点和阶段性工作计划;督促检查各部门的工作情况;汇总掌握分离移交工作进展情况,通报交流工作进度,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向市政府汇报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明确职责分工。市国资委、财政局负责督促指导全市开展工作,协调推动全市驻通央企和省企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费用测算及资产接收工作;市行政审批局负责指导企业职工家属区改造项目立项、审批等工作,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制定企业职工家属区各项实施维修改造标准,明确有关工作流程,指导供水、供热、燃气和市政设施维修改造等工作;市房管局负责指导企业职工家属区物业管理职能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移交等工作;市经信委、供电公司负责指导供电设施施工和电表分户设表工作;市信访局负责信访稳定风险评估,依法化解和处理移交接收中各种纠纷工作;市公安局负责指导移交接收中维护稳定工作。

  (三)实行属地管理。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所在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是实施“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也是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分离移交之后社会管理主体,要切实负起属地管理责任。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所在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成立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专项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能,全面调查摸底,建立基础台账,推动落实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项目的确认、规划、施工和验收等工作,协调职工家属区物业管理的移交,帮助落实专业化企业或机构接收移交企业的物业管理职能,协调职工家属区与所在街道、社区衔接、落实好社区管理职能。

  (四)落实主体责任。国有企业集团公司要加强组织协调,积极推进所属企业做好“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并承担分离移交工作的主体责任。从事“三供一业”专业化运营的国有企业要树立大局意识,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分离移交工作。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使用分离移交资金,对擅自挪用、违规使用的,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20__年6月底前。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制定推进方案。移交企业向专项小组办公室先行申报详细资料,各职能部门指导移交企业与有关单位制订费用测算标准等相关配套政策和具体工作措施,加快对接工作,落实相应接收单位,建立接收方与移交方对接协商通道和机制。制订《南通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联络表。部分条件成熟的企业签订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协议。

  (二)实施阶段:20__年12月底前。组织、指导、督促移交企业与接收单位加强对接,合力推进,统筹做好资料收集、项目确认、现场勘查、改造规划、费用测算、进度安排等方面具体工作,由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正式签订分离移交协议,确认移交,并启动维修改造等相关工作。

  (三)完成阶段:20__年6月底前。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落实分离移交协议,完成维修改造等各项具体工作,实现分户设表,按户收费,基本完成“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四)收尾阶段:20__年10月底前。根据完成情况,组织回头看,对重点难题推进解决。梳理分离移交工作全面落实情况,对财政补助资金进行清算,进行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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