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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对困难教师帮扶方案(精选5篇)

作者:林深见鹿影日期:2025-10-19人气:11

导读:学校对困难教师帮扶方案(精选5篇)学校对困难教师帮扶方案 篇1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xx〕101号)和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

学校对困难教师帮扶方案(精选5篇)

学校对困难教师帮扶方案 篇1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xx〕101号)和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怀政办电〔20xx〕72号)精神,积极关注和改善民生,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经县人民政府同意,为切实做好我县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助对象

  1.xx年12月31日前经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登记在册进入民办教师队伍,在公办中小学连续或累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含5年)以上,目前已离开教育教学岗位且未被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录用、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的原民办教师。

  2.xx年12月31日前经教育行政部门(含原乡镇联校和区教育办)备案进入代课教师队伍,在公办中小学(含公办幼儿园和公办学校举办的学前班)连续或累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含5年)以上,目前已离开教育教学岗位且未被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录用、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的原代课教师。

  3.同步开展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下、年满60周岁的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身份及工作年限的认定,待市里统一制定生活补助标准后实施补助,补助计发时间按湘政办发〔20xx〕101号文件规定执行。5年以下人员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年限1年以上(含1年)、5年以下的人员,无论工作年限1年或4年,都执行同一补助标准。

  4.有多所学校工作经历的,向工作时间最长的学校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将非本乡镇户口的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单独造册,报县教育局。省内非本乡镇户口的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的生活困难补助在户口所在地发放,户口迁移到外省市区的由原工作地县市区发放。

  5.既从事过民办教师又从事过代课教师工作的,其工作年限累计计算。工作时间满5年的,按工作时间长的归类为民办教师或代课教师,工作时间未满5年的,按经历在后的归类为民办教师或代课教师。

  6.工作年限按学年计算,学期可以累计,但不能将一个学期计算为一年。

  7.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中的下列人员不列入补助对象范围:纳入计划内离岗退养的;本《方案》执行前已去世的;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被开除、辞退的;不在教育教学岗位上的工勤人员不列为补助对象。

  二、补助标准

  符合补助条件的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年以上(含1年)、5年以下的待市里统一制定补助标准后实施补助;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至8年(含5年)的每人每月补助60元;从事教育教学工作8至12年(含8年)的每人每月补助90元;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2年(含12年)以上的每人每月补助120元。

  三、执行时间

  从20xx年10月1日起计发。20xx年10月1日以后年满60周岁的,从到龄次月起享受生活困难补助;20xx年10月1日以前超过60周岁的,从20xx年10月1日起发放,其以前超过的年限不予补发。

  四、发放办法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按月发放。

  五、认定程序

  1.个人申请。由本人向原任教所在地的村委会(居委会)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湖南省原中小学民办教师(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②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审验后原件退回,审验人员在复印件上签名);③身份及工作时间原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原任教学校及上级颁发的能反映身份及工作时间的各种信息资料,如民办教师任用证、聘任证、荣誉证、领取工资凭证、任教学生毕业照、教案、学校分工或考勤表、学校工作人员花名册等一切能够证明任教资格和任教时间的所有原始材料;④证人证词(附件3)及证明人身份证复印件,没有原始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够充分的,在每所学校任教经历均应提供3名证明人(至少2人为公职人员)证词,证明人一般应为原任教学校的时任领导(含联校领导)或同事、同乡镇其他学校的领导或教师,且证明人与被证明人没有亲属关系;⑤其他调查材料,如《辰溪县原中小学民办教师(代课教师)身份和工作年限认定工作调查笔录》(附件5)等。

  2.乡镇初审,第一次公示。乡镇认定机构负责收集、整理、核实申请人的有关材料,并对申请人的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身份、任教年限等进行初审,初审后将每位申请人的有关材料整理建档,一人一档(卷内目录见附件1)。对初审意见、相关证明材料及乡镇举报电话分别在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居委会)、任教学校进行公示(公示表见附件4),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对象名单及有关信息材料报送县认定机构。

  3.县级审核,第二次公示。县级认定机构对各乡镇上报的个人《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经审核确认的对象及举报电话在县教育局、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居委会)、任教学校进行第二次公示,同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补助对象,并登记造册,填写《湖南省原中小学民办教师(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由县教育局建档存留。

  4.市级核准。将县级审核后的《审批表》报市教育、财政、人社部门核准,并报省相关部门备案。

  六、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长任组长,相关县级领导任副组长,县政府办、政法委、宣传部、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信访局、计生局、法制办、教育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辰溪县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教育局,涂才慧同志兼办公室主任,研究制定本县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各乡镇应成立由乡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县、乡两级认定机构,县级认定机构由县教育局牵头,县教育、财政、人社、公安、计生部门各抽1人集中办公;乡镇认定机构由分管教育的乡镇领导负责,学校、计生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明确工作纪律和职责,组织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身份的认定工作,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七、实施步骤

  1.准备阶段(20xx年11月24日—11月30日)。成立县级领导小组和认定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召开会议部署实施工作。

  2.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2月1日—12月10日)。召开乡镇党委书记、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对各乡镇成立的认定机构人员进行培训;乡镇必须召开村支两委、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及原民办教师代表会议,逐级把政策宣传到乡、村、校,宣传到政策涉及的对象,使他们尽快掌握政策,了解申办程序,清楚所要提供的材料,并及时提出申请。

  3.个人申报阶段(20xx年12月11日—12月15日)。由符合条件的对象本人向原工作所在地的村委会(居委会)提出申请。

  4.乡镇初审,第一次公示阶段(20xx年12月16日—12月25日)。对村委会(居委会)提交的个人《申请表》和相关材料进行核实,根据核实的情况形成初审意见并进行公示。

  5.县级审核,第二次公示阶段(20xx年12月26日—20xx年1月10日)。县级认定机构对各乡镇上报的个人《申请表》及相关原始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并进行公示。

  6、上报发放阶段(20xx年1月31日前)。

  八、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主抓此项工作,提高责任意识,认真细致地做好实施工作。县政府办负责全面协调工作;县教育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居委会)负责人员身份及工作年限的认定,并负责做好政策解释宣传和思想疏导工作;县宣传部门负责对上级政策、实施意义及操作办法的宣传;县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核算及筹措工作;县人社部门负责台账的建立及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县公安部门负责户籍的认定工作;县计生部门负责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认定工作;县法制办负责对县内出台的政策、方案等文件的审核;县政法、信访等部门负责工作实施过程中信访维稳工作;县教育部门要成立专门指导组,确保每个乡镇至少1人,对乡镇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对乡镇相关工作进行全程指导。

  2.加大宣传力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开展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补助工作的重要意义,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要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工作,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站在讲政治、促稳定、保民生的高度,把这项惠民工作落到实处,扎扎实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3.严肃工作纪律。这项工作政策性很强,时间跨度长,涉及面广,一定要按照上级文件和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对人员身份和工作年限的认定时,要切实做到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审核和公示程序,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其享受补助的资格,并严格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举报电话: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学校对困难教师帮扶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构建和谐部门”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整合社会资源,广泛动员全系统力量,深入开展开发式扶贫等各项扶贫帮困工作。

  二、帮扶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的教师、家庭突遭变故的教师

  三、帮扶措施

  1.由领导带头,党员干部经常了解教师的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2.帮助教师解决生活实际困难。

  3.扎实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

  四、具体要求

  1.思想帮扶。经常关心困难职工,帮助他们树立起工作、生活的信心。

  2.经济帮扶。给困难教师补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学校对困难教师帮扶方案 篇3

  为优化我校师资队伍,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传、帮、带作用,促进学校教师快速、健康成长,打造教师交流平台,促进教师互相学习氛围形成,帮助新教师提高业务能力,尽快胜任教学工作,实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高效、持续、健康发展,我校实行新老教师互帮互学、互相帮扶的方法,确定一对一的以老带新、以熟带生、以优促新、互学共进的帮扶制度。

  一、帮扶对象:

  教学成绩有待提高的教师和教龄不满三年的教师确定为被帮扶对象。

  二、帮扶形式:

  采取“一对一”的形式,互帮互学、取长补短、互相帮扶。即由一个具有一定教学经验,一定专业理论和较强的业务水平、敬业乐教的教师作为指导老师,负责带一个教学经验略弱的教师,承担一对一的传、帮、带培养任务。

  三、帮扶目标

  1、引导青年教师了解我校老教师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树立热爱教育、热爱学校、热爱学生的思想,确立为教育事业奋斗终身的远大志向。

  2、引导青年教师学习校纪校规,培养遵章守纪的良好意识和习惯。

  3、引导青年教师继续加强教育理论和业务学习,加强理论和实践的学习,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4、引导青年教师在学习学校优良的教育经验的同时,能够不断创新。为青年教师展现自己的风采搭建一个平台,提升师德、师品、师艺。

  四、帮扶双方职责:

  (一)指导教师职责

  1、全面关心被指导教师的成长,带思想、带作风、带业务。以自身的良好素质去影响、引导青年教师发扬爱岗敬业精神,热爱教育教学工作。

  2、全面跟踪被指导教师的课堂。结合学校听课制度,每周完成至少1节,课后及时交换意见,对在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地提出,并督促改进。

  3、指导教师要本着对学校发展负责、对青年教师的成长负责的高度的责任感,根据学校对年轻教师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全面的指导和督促工作(如:指导备课、上课、课后反思、每月检查教案等)。

  4、业务指导教师要帮助青年教师制定好切实可行的教学工作计划,指导、辅导青年教师上好见面课、汇报课和各类公开课。并及时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协助青年教师寻找良好的解决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教育水平。

  5、业务指导教师做好示范和引路的作用。如制订学期教学计划、教材分析、备课、上课、听课评课、批改作业、学科辅导等。

  6、了解青年教师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困难和要求,尽力帮助解决。指导新教师加强学习,进行教育教学的科研。如指定、提供学习的资料,教科研课题的选订,教育叙事及论文的撰写和修改等。

  7、指导教师对结对帮扶教师有期中教学评估,学期结束时有阶段性总结。

  8、不定期地检查被指导教师的作业批改情况并及时给予必要的指导。

  9、平时做好帮扶记录,每学期期末对所指导教师的工作进行书面鉴定,交教务处存档。

  (二)被指导教师职责

  1、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尊重指导教师,虚心听取指导教师的意见,不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学习情况、工作体会和教学感悟。

  2、认真学习业务知识,认真阅读教育、教学杂志和文章,并做必要的读书笔记或读后感。勤于动笔写教学反思、记录身边的故事,积累自己的教学感受。(要有专用读书笔记、每学期期中期末各有一份学习心得体会。)

  3、努力上好每堂课,并请指导教师听课、评课,一学期至少上好一堂公开课,认真听业务指导教师的示范课。对比差距,寻找适合自己的教学途径,尽快适应教学工作,并逐步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

  4、结合学校听课制度,每周完成听课至少1节,课后虚心听取指导教师的意见,并加以分析,在课堂中创造性实施。

  5、被指导教师每月完成1篇教学随笔,上交给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审阅。

  6、熟知本学科课程标准,要钻研教材,跟随业务导师的指导初步确定自己的教学研究方向,第一学期可以在业务导师的指导下,对此有初步的了解(和业务导师共同参与课题研究)。第二学期能有自己的独到之处(能开展校级课题研究)。

  7、要虚心学习其他教师的课堂教学,取长补短。对业务指导教师的课应该随时进班听,听完课后虚心向业务导师请教,并在工作笔记上详细记录。

  五、成立帮扶小组,确定帮扶对子

  帮扶教师:被帮扶对象:

学校对困难教师帮扶方案 篇4

  一、拟帮扶学校

  九合中学、江上中学,白槎中学、吴城中学、马口中学

  二、帮扶内容

  (一)、师资支持:

  分两批选派教师支教,开展受授学校教师培训。

  1、选派我校尹俊龙、边秋红、王春霞、杨德江等老师分别到九合中学、江上中学,白槎中学、吴城中学、马口中学支教。

  2、选派教师到农村学校开设培训班,帮助农村学校培训教师。

  3、组织农村学校教师到我校观摩多媒体示范课。

  (二)、设施支援

  1、支援九合中学电脑装备价值8000元。

  ①发动老师学生捐款、捐物,用于帮助农村贫困学生。

  ②实施教师对口结对帮扶农村贫困学生。

  2、学生交流

  ①组织农村学校学生到我校参观学习,与我校学生结对。

  ②组织我校学生到农村学校进行社会实践活动,访贫问苦。

  三、开展教学研讨

  1、组织中考复习研讨,联合模拟考试。

  2、举办青年教师教学交流活动。

  3、结对帮扶培训农村学校教师,组织一帮一结对帮扶活动。

  4、选派教师到农村学校指导开展校本培训。

学校对困难教师帮扶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以东丽教育局三年发展纲要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德育全员化管理,将“育人成才相合,科学人文相融”得全员德育理念落到实处,促进每位学生的全面健康发展。牢固树立“全面发展、以人为本、实践体验、潜移默化、全员育人”德育工作理念和工作格局,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员工参与学校管理积极性,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工作目标:

  1、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让每一个学生都获得成功。

  2、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的育人职责,完善基于新型师生关系之上的德育工作体系,切实提高德育课程建设的实效性。

  3、以此为契机,切实提高我校德育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着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技艺精湛”且具奉献精神的育人骨干队伍。

  4、树立全体教职员工培养学生良好品质的责任意识,全员参与学校德育管理,人人肩负教育工作职责。

  三、 工作对象:

  帮助结对的对象主要是指在德育、智育、体育、心理健康等发展方面存在一定困难的学生,以下分四个层次略加说明:

  1、德育:个人道德品质方面存在缺陷,确实需要帮助的特殊学生。这部分学生主要由党员教师及班主任老师承担。

  2、智育与体育:学科学习方面存在问题,需要学法指导的学生。这部分学生主要由一般学科教师承担。

  3、心理健康:心理方面存在缺陷,需要心理咨询及干预治疗的学生。这部分学生主要由心理老师及班主任承担。

  4、生活:生活困难,但品学兼优的学生。这部分学生主要其他教职工承担。

  四、实施办法:

  工作流程:

  ①每学期班主任根据本班提出一个5人左右的名单。高三可以适当多一些。

  ②年级组进行汇总、调整。

  ③德育处及教务处、团委拟定措施交由校务会议讨论,初步确立“师生结对”名单。

  ④签订帮教协议,发放育人手册,明确师生权利与职责。

  ⑤结对教师依据工作职责撰写具体的“结对计划”,进行帮助指导。

  ⑥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考核。

  ⑦召开表彰大会,对先进教师及集体进行表彰。

  ⑧每学期,学校将根据转化情况对结对学生进行一定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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