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疾风掠荒野日期:2025-10-10人气:10
安娜卡列尼娜读书心得优秀文章(精选30篇)
伏伦斯基和安娜的灵魂属于两个不同的精神世界。他们虽然一见钟情,但他们貌合神离,相距遥遥,根本不可能融合在一起。当安娜孤独无助的时候,伏伦斯基选择了逃避,他想要回到他以前的那种花花世界。对生活和理想彻底失望的安娜选择了自杀。她生活在巨大的压力之中,已承受太多的悲哀与不幸。她需要身体的无痛苦和灵魂的无干扰。她用她的方式寻求到心灵的完全宁静。
读完这本书,我仿佛感到安娜正在某个角落里,怀着满腹的渴望和决绝的目光看着我……我想,我终会拥抱,带着同样满怀的情,摆脱所有的现实,去与她一起起舞长空。
风中之烛在风中摇曳,微弱的亮光照亮四周,最终在黑暗之中黯然消逝。安娜·卡列尼娜,这个美丽而又孤独的灵魂,在无尽的遗憾之中香消玉。
安娜的爱情虽然没有得到完美的结局,但她永远都是我所知道的最美的女人,永远驻留在我的心中。
安娜的惨死从多方面揭发和控诉了沙皇俄国特别是它的上流社会的腐败和黑暗。作家以令人信服的艺术力量表现了安娜的死是安娜的必然结局。他把安娜的命运写成一个悲剧,体现了生活自身的逻辑。安娜的命运,很值得同情,更值得我们认真的思索。她被逼上绝路,是社会的罪过;她的死,更是对黑暗社会的一个反抗,她对自由爱情的追求,对真挚诚恳的向往,对自身人格解放的渴求,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特别是在今天要求妇女解放的时代,这一种悲剧给我们的启示,更是深远而恒久的。
关于安娜这个形象,自其诞生以来,古今中外,众说纷纭,不同阶层不同世界观不同时代的人都有不同的观点。安娜是一个性格极其复杂,极其矛盾的形象,有她积极、进步的方面,也有她消极、落后的一面,今天如何全面深入地分析她的性格,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仍具有很深刻的意义。
文学巨匠列夫。托尔斯泰的小说《安娜。卡列尼娜》为我们塑造了一个不顾一切追求爱情的女性文学形象。一百多年来,这一文学形象受到了几代人的追捧,有些人甚至将其提高到了追求爱情的完美女性的高度。然而最近重读这本经典著作,却对安娜是否真正懂得爱情产生了疑问,甚至还从安娜身上看出了许多当代女性所具有的四大通病,或者叫着导致婚姻和爱情失败的四大错误。现分析如下,供各位正在经营爱情或将要经营爱情的朋友们参考,也欢迎各位对爱情和婚姻有理论研究或实践经验的朋友们共同探讨。
一,错误的选择
有评论文章把安娜以一个妙龄美女的身份嫁给年长二十岁的高官卡列宁,说成是安娜悲剧的根源,也把这说成是安娜缺乏婚内爱情的主要原因,以及追求婚外情合理的主要依据,个人觉得这些观点是不很正确的。只要略微调查一下古今中外的婚姻史就不难发现,一位十几岁的女孩,嫁给三十几岁的男人,是不会有太大的生理和心理上障碍的,而年龄差距也不会成为爱情的障碍,否则,我们就无法解释为什么二十八岁的女硕士生嫁给八十二岁的科学家还能被称之为爱情。用另外一个与安娜的婚姻更加近似的例子也能说明这一点:年岭相差二十七岁的“松霞配”,目前正幸福甜蜜地生活在全国人民的眼前,还在结婚不到四年的时间里先后生了两个孩子。
从书中介绍的情况来看,我可以大胆地推测,安娜在遇到渥伦斯基之前是幸福的。当时她和卡列宁已经幸福地生活了---年,有了一位八岁的儿子。安娜以青春和美貌获得了财富、地位、家庭幸福等,甚至因此为哥哥在官场谋得了官职。她从一位一无所有的普通女孩,成为贵妇人,家中奴仆成群,她什么事也不需要做,还拥有三个不同的社交圈可以调剂生活的乐趣,甚至可以自由地在那些社交圈子里与别人谈情说爱。她的丈夫除了缺乏英俊的外貌和年龄比她大之外,几乎没有其他的缺陷,他不赌不嫖,没有什么不良嗜好,生活非常有规律,几乎是准时上下班,准时就餐就寝,难能可贵的是还有每晚阅读与工作无关的艺术哲学等书籍的好习惯。用现在的话来说,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卡列宁是一个有品位的男人。
我们的社会历来对年轻女孩嫁给有钱有势的年长者颇有微辞,甚至将此称之为“傍大款”。我倒是觉得这种婚姻并没有什么问题,因为婚姻是两个人的一种契约行为,只要契约双方是自觉自愿的,而且明码标价,彼此无欺无骗,男的出售财富和权势,女的出售青春和美貌,是没有什么可谴责的。因此,我并不觉得安娜与卡列宁的婚姻有什么不妥,也不认为安娜嫁给卡列宁是一个错误的选择。事实上如果我们有勇气实话实说,就不得不承认,不论古今中外,像卡列宁这样的男人都是许多美貌女孩的理想丈夫。
安娜的错误在于她拥有了卡列宁所给予的一切之后又想再拥有与渥伦斯基的爱情。因为这不仅违反了婚姻的契约原则,也违反了爱情的原则。长期以来,主张婚外情合理的主要理由之一是: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有追求爱情的权利。每个人都有追求爱情的权利这一点是没有错,错的是这是有限制的。这就好像每个人都有性爱的权利,但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不受限制地像动物那样随时随地做爱。
安娜在没有和卡列宁结婚之前,与其他人一样具有追求爱情的权利和自由,但是当她用青春和美貌换取了与卡列宁的婚姻之后,她追求爱情的权利和自由也就受到了限制和冻结,否则,就属于违约行为,就是一种错误。当然,我个人并不认为凡是结婚的人就都失去了追求爱情的权利,我觉得这种权利只是暂时受到了限制和冻结。只要其婚姻关系一旦消除,就能自然恢复其追求爱情的权利。
二,过度的贪婪
如果让我们做选择题,要求二选一,结果我们两个都选,那不仅显示了我们选择的错位,也透露了我们的某种贪婪之心。安娜从一个一无所有的贫家女,通过婚姻这条捷径成为贵夫人,继而在充分享受了各种荣华富贵之后,又生出了对爱情的渴望,我想这也是一种人之常情,是可以理解的。只是生活中许多可以理解的人之常情却不一定都是对的,比如说,一个男人在二十几岁的时候娶了一位妻子,到了四十几岁,觉的妻子老了,想再娶一位年轻的妻子,那也是一种可以理解的人之常情,然而那却是应该被谴责的。
安娜如果在享受了八年的荣华富贵之后,提高了对人生的认识,觉得世界上一切都是空的,只有爱情才是最值得追求的,好比当年的李淑同,忽然顿悟,于是不顾一切地去出家,那到也还值得敬佩。遗憾的是安娜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严格来说她与渥伦斯基的感情几乎不能算是一种爱情,最多也只能算是一种肤浅的爱情,也许确切点说,是属于一种动物性的男女情欲。因为安娜与渥伦斯基一样,彼此都只是被对方的外表所吸引,而根本没有什么内在的共鸣或共同的思想。这也是造成她和他这段感情交往悲惨结局的主要原因之一,因为这样没有爱情基础的肤浅的男女情欲一旦得到满足,其最完美的结局也只能是分手而已。
安娜对渥伦斯基的情感需求,只是为了寻求一种在获得了充分的物质享受之后的精神刺激,这与许多人因为无聊或好奇而吸毒有些相似,是一种对人的欲望不加制约的自然表现:明明知道是不应该的错误的,还是要去做。
如果安娜为了追求她心目中的爱情,为了与渥伦斯基的爱情,可以放弃已经获得的一切,包括从丈夫那里获得的财富、社会地位、以及儿子等,那么,也还不失为一位可爱的追求爱情的痴情女。遗憾的是,安娜却要得更多:儿子、婚姻、财富、情人等,一个都不能少,因此她只能是一位贪婪的、可怜又可恨的世俗女人。
三,无端的猜疑
有些评论文章把安娜说成是一个受害者,社会主义的理论家喜欢把安娜说成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女权主义者喜欢把安娜说成是她丈夫和情人的受害者,其实安娜从来就不是一个受害者而是一个害人者,如果一定要说安娜是一个受害者,那么只能说安娜是自己害了自己。
安娜的丈夫卡列宁对安娜是够宽容的,在知道了安娜与渥伦斯基的奸情后,不但谅解了她,没有断绝她的经济,没有将她赶出家门,甚至还默许她继续保持那种暧昧关系,唯一的要求是不要让情夫渥伦斯基到卡列宁的家里来。遗憾的是贪婪的安娜连这一点起码的要求也没有能做到,由此我们不难看出作为妻子的安娜对丈夫卡列宁的感情伤害到了何等程度。
安娜的情人渥伦斯基虽然在认识安娜之前是个花花公子,但是自从他开始追求安娜后,却革心洗面、变得真诚和专一起来。他为了得到和保持与安娜的爱情,放弃了他的前程名誉等一切妨碍他的爱情的东西,也不顾家人的反对和对他设施的经济制裁,甚至在安娜面临难产危险时自杀殉情。在安娜情绪失控的时候,也委曲求全地努力迁就安娜的无理苛求,直到安娜报复性自杀之后,依然在悲痛之余,将所有财产变卖一空,亲自组建了一支军队奔赴战场,显示了以死殉情的一番真情。
不错,当时的社会舆论确实对安娜的不道德行为进行了谴责,那种谴责,即便以今天的道德标准来说也是正确的。由此我们也不能把安娜的悲剧归结为当时的社会,就像我们不能把今天安娜式婚外情悲剧的责任归结为今天的社会一样。事实上,安娜对于当时社会舆论的谴责是无所畏惧的,她比卡列宁和渥伦斯基更加无视社会舆论的存在,甚至在丑闻暴露之后,还故意到社交场合去挑衅,只是那与其说是一种勇敢,不如说是一种无知。另外一方面,她也有足够的经济条件去国外或乡间生活以回避故乡舆论的谴责。所以,如果她和渥伦斯基能有真正的爱情,她和他原本可以有一个完美的结局。
那么导致她走上绝路的是什么呢?是她的无端猜疑。她明明知道渥伦斯基对她是真心的,但只要一有风吹草动,就忍不住对他猜疑起来,比如,在渥伦斯基外出时与其他女人接触时,比如在渥伦斯基的母亲为他介绍女朋友时,甚至在渥伦斯基为了处理财产事务需要短暂离开她时,乃至为了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发生争吵时,她都会不可理喻地猜疑发怒。
真正的爱情和男女情欲有什么不同呢?我想一个重要的区别就是,爱情除了情欲之外还有许多更加美好的东西,比如彼此忠诚,彼此宽容,彼此信任,彼此负责,以及彼此精神上的共鸣和事业上的追求等,因此真正的爱情,不会因为男女之情的激情淡化而淡化。而男女情欲则除了男欢女爱之外,其他几乎什么也没有,因此一旦男女之情的激情淡化之后,这种激情淡化是随着生理满足之后必然产生的,彼此的感情危机就会随之而来。无端猜疑,往往正是这种危机最初的征兆,处理不好,必然导致悲剧收场。
四,罪恶的报复
因为爱而对所爱的人产生猜疑或嫉妒等,也是一种人之常情,在生活中保持一份警惕和小心亦不为过,关键是要能妥善把握好猜疑的尺度。从这个角度来说,爱情的能力,严格来说是经营爱情的能力,并不是人人都生来就有的,必须后天认真学习才能熟练掌握。于是我想,许多生活中的爱情失败者会不会是由于他们自身缺乏爱情能力的培养造成的呢?在爱情和婚姻中最最可怕的就是以猜疑为依据,既不求证,也不给机会解释或改正,便开始实施不可逆转的报复。
我一直有一个这样的观点:一对真正相爱过的人,不管后来感情发生了怎样的变化,都不可能对另一方实施任何报复。反过来说,如果发现任何人在感情发生变化后会对另一方实施报复,就足以说明他们之间根本没有真正相爱过,不管过去曾经怎样海誓山盟还是怎样多么甜蜜温柔,都不是真正的爱情。因为你只要真正爱过,又怎么会忍心去伤害你所爱的人?
安娜的自杀,一方面固然是受到道德良心的谴责,尤其是对一个母亲没有尽到母亲职责的谴责,另一方面,是由于猜疑而造成对爱情的幻灭,于是产生了以死报复,也以死解脱的念头。由此也可以看出,安娜对渥伦斯基的感情主要是情欲而不是爱,或者说是情欲的成分远远大于爱情的成分。安娜的自杀不是殉情,是报复,她是怀着对渥伦斯基的怨恨和报复的心情去自杀的。这与渥伦斯基因安娜的去世而悲痛欲绝,决定以参战的方式来结束生命有着本质的不同。
安娜的自杀不但愚蠢,而且错误。她不仅伤害了她自己宝贵的生命,也伤害了渥伦斯基的感情和生命,更严重地伤害了她的儿子和女儿的心灵。我在这里谴责的是安娜错误解决问题的方式,但这并不妨碍我同情安娜这位不幸的女人,尽管她是一位小说中虚构的人物。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确信,安娜是一位标准的花瓶女人,她尽管有个华美的外表,却没有什么美好的内在,甚至字许多方面是极端无知的,她不懂得怎样做一个好妻子,不懂得怎样做一个好母亲,甚至也不懂得怎样做一个好情人。尽管如此,她却那么贪婪,有了还想有更多,结果是连原来拥有的东西也一起失去了。安娜只是一个小说中虚构的人物,然而,安娜式的女人和安娜式的错误,在我们的生活中却并不少见。如果她们及她们周围的人们能有机会认真读一读《安娜。卡列尼娜》这本书,并且顺便也读一读我这篇评论文章,也许会对她们有所启发。
列夫托尔斯基的《安娜阿卡列尼娜》在19世纪的世界文坛上掀起了轩然大波,通过对女主人公安娜的追求爱情的悲剧,她在不断挣扎之后走的极端的路线,作者渲染的丰富的感情色彩都让人感受到深刻压抑的窒息的疼痛感,以及对故事主人公的怜悯与惋惜。
安娜毋庸置疑是美丽的,她如同芜草丛中的奇葩,她的美不仅溢于言表,更富于内心,她心地善良,感情热烈真挚,一种妩媚却真诚,充满活力而且轻盈,聪明又懂分寸的美。她热情感性,八年不懂爱情的生活,使她在遇到真爱时可以不顾一切,断然放弃名誉家庭甚至儿子。安娜,她追求属于自己的爱情,她正直不放荡。当她一经接受弗龙斯基的爱情以后,她勇敢地向丈夫跟旧生活决裂,她追求真挚的爱情,她也曾对弗龙斯基说:“爱,我所以不喜欢那个字眼,就正因为它对于我有太多的意义,远非你所能理解的。她是真诚单纯的,爱变爱的轰轰烈烈,无所遮掩,宁玉碎,不肯容忍自己欺骗。
卡列宁,这个官僚制度的化身,他在生活中孜孜以求的只是勋章和官爵。在他看来,他之所以需要一个家庭,并非出于爱情的需要,而是因为他在仕途上少不了这样一个点缀品。
爱,只有简单笔画,却比想象复杂。安娜跟弗龙斯基的爱情,到最后可以说只是单行线。
当迎面扑来的火车碾过安娜轻柔弱的身躯,突然发现,原来人是如此脆弱。人真正脆弱的不是肉体,而是人的灵魂。当被寄托所有的爱情消失不见,若爱最后只是单行,一切都失去了意义。
安娜卡列尼娜读书心得5
从道德观念出发,安娜这种抛夫“弃子”的做法确实不当,当然她没有抛弃自己的儿子,只是她的丈夫亚历山德罗维奇不愿成全她的母爱罢了。这就是惩罚,以至于她的惨死也成了宗教惩罚的象征,对这种违背道德做法的惩罚。即便安娜对大她20岁的丈夫没有一点感情,而对伏伦斯基是真正的爱恋,也为世俗和上流社会所不容。安娜处在夹缝中,后来安娜怀孕生女儿时险些送命,之后两人去了国外,几年后回到莫斯科,在伏伦斯基一再要求下,安娜给丈夫写信要求离婚,丈夫不肯,她被丈夫和儿子看不起,被上流社会摒弃。在这种状况下,她不断猜忌,以至于陷入了思想混乱,怀疑伏伦斯基对她的爱,于是她毁掉了自己……
而吉蒂最后与列文成婚,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而伏伦斯基则伤心欲绝,为了处理掉没有意义的生命参加了塞尔维亚战争。亚历山德罗维奇的不忠,使得陶丽差点与他离婚,而最后陶丽变卖自己的家产还帮他还了高利贷,于是和好如初……
合上书本,印象最深刻的是列文。可是列夫托尔斯泰为什么选择安娜作为主人公,他到底想要表达的是什么?对自由恋爱的提倡,还是上流社会的讽刺批判,抑或是对女性不忠的宗教审判?但为什么描写安娜的时候又着重描述了列文的生活、思想。我总觉得列文是作者自己的化身,列文的成长是作者自己思想的成长的缩影吧。
安娜和伏伦斯基因为爱情,彼此放弃了上流社会的地位,放弃了好名声,好前程;因为爱情,陷入了一种万人不容的状态,以至于最后各自走向毁灭……
这样,值得吗?究竟爱是什么?
我欣赏为爱,义无反顾;但不赞同。一切以爱的名义的自私、背叛,都是不负责。爱是责任!
就在“五?一”小长假,我读了一本特别的书——《时间简史》。翻开这本书,浩瀚的宇宙,神秘的地球一览而进了我的眼球。此书是由英国伟大的物理学家,黑洞理论和“大爆炸”理论的创始人史蒂芬?威廉?霍金撰写的一本有关与宇宙知识的经典著作,是一部将高深的理论物理通俗化的科普范本。这本书是以普及科学知识为目的的著作,他教会了我们如何正确地看待世界以及我们周围的许许多多的奇异的事情,让我们学会了用科学的眼光来看待事物,而不是遇到难懂的事物就盲目的相信迷信之类的歪理邪说。
是霍金,对宇宙的形成和归宿所作了一个诠释!霍金真厉害,他判定宇宙的起源是一个无限大的奇点,是爆炸形成的!最后的归宿有两种:一个是宇宙无限膨胀。另一种是宇宙先是膨胀,但到一定程度时会缩小最后变成一个体积无限小,密度无限的奇点也就是宇宙会无限循环!
霍金,是一位意志坚强的人,虽然他全身只有三根手指能动,但他还是不断探索,拥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为我们揭示了宇宙的奥秘。
《时间简史》真是一本好书,不仅能教会别人知识,还是一本让人思索,给人感悟的好书!
《围城》讲述的是20世纪30年代一群知识分子的故事。小说以从欧洲留学回国的青年方鸿渐为中心,以调侃、幽默和极富讽刺意味的笔触,描绘了一群留学生与大学教授在生活、工作和婚姻恋爱等方面遭遇到的重重矛盾和纠葛,揭示了受西方文化影响的知识分子的猥琐灵魂和灰色人生,表现了作者对旧中国西式知识分子的无情嘲弄,以及对中国化了的西方文明的精心审视。
小说中方鸿渐这一西式知识分子的形象十分突出。他出身于封建世家,其父亲是前清举人,他靠着其死去的未婚妻(包办婚姻)的父亲(点金银行的周经理)的资助赴欧洲留学,由于他“兴趣颇广、心得全无、生活懒散”,四年中换了几所大学,但却一无所获,没有学到任何专长,眼看着回国在即,最后他不得不从一爱尔兰人手中花40美元骗得一张“克莱登大学”(子虚乌有的大学)的博士文凭。还有,由于他受西方生活的影响,生活放荡,在回国的船上,他挡不住诱惑,与轻佻的鲍小姐偷情,干那苟且之事。虽然方鸿渐的性格中有不求上进、游戏人生的一面,但他的性格中也有正值和热情的一面。在应邀的一次演讲中,他鄙薄西洋文明给中国带来的只不过是“鸦片和梅毒”;他拒绝大官僚的千金苏文纨的自作多情的许爱,多次揭穿对方的庸俗、势利和虚伪;在三闾大学任教期间,看不惯那里的黑暗的人事制度和同事之间的勾心斗角;还有,当他从职的华美新闻社被敌伪收买后,他没有顾及自己的生存问题和亲友的反对,毅然离开了报馆。可以说,他是一个具有一定民主主义思想的知识分子,但是他在现实生活中却处处碰壁,处处受到冷遇。方鸿渐的悲剧,反映了20世纪30年代那些比较正值的知识分子在黑暗社会这一“围城”中的悲剧命运。
小说除了着力塑造方鸿渐这一主要人物形象外,还成功地塑造了其他一些知识分子的形象。如满口仁义道德,但却满腹男盗女娼的封建半旧遗老李梅亭;虚伪庸俗的,以在情场上施展手段而得意的大家闺秀苏文纨;俗不可耐的小胖子“大诗人”曹元朗;外形木讷,内心龌龊卑琐的假洋博士韩学愈;道貌岸然却老奸巨滑的三闾大学校长高松年;溜须拍马、浅薄猥琐的势利小人顾尔谦等。这些活跃在新“新儒林”里的各色人物,真实地再现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知识分子灵魂的空虚和精神上的病态。
这本书写得很有文学色彩。作者幽默的笔墨使一个性格鲜明的小人物跃然纸上。有人说,方渐鸿是作者本人的影子,无论是真是假,方渐鸿这个人物作者描写得非常到位。作者的笔墨幽默,在几处人物的外貌描写中也得以体现。但更令我佩服的是作者以幽默的语言讽刺嘲弄一些社会现象,文字顺畅,使人读起来易懂。在写作方面这本书也有很多我值得学习的地方。
其实,有时我们也会身陷“围城”,但更多都是我们自己为自己创造的。我曾经也有很多烦恼和困扰,现在看来,也不足为奇了。成功要靠自己努力争取,“如果你失败了,就说明你还不够强大,让自己变得强大起来吧!”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想要成功,只能改变自己。只是我去适应环境,环境并不会来适应我。想要打破自己身边的“围城”很简单,凡事应更多地站在客观的角度去考虑,多找找自身的原因。
《百年孤独》,真是一本好书,当我决心要写这本书时,我竟不知道我的文字够不够分量去评价它。自己不是一名专业的文学评论者,不过作为一名学生,一位读者,我觉得,这本书写的真不错。借鉴一位网友的话,读外国名着,翻译者很关键,而我好像是恰恰读了一本不错的译版,整本书从头至尾,就像是作者的经历过的生活,虽然是第三人称写的,但还是有一种真实而奇特的感觉。
说实话,第一次读这本书时,翻开第一页,看到第一段文字,脑子里顿时一片发麻,虽然开始是一段优美的环境描写,但看着密密麻麻的文字,还有绕来绕去的语言,感觉这本书一定很难读。后来我发现,书真的不好读,可是我居然停不下来,一口气读完了全书。读完全本,合上书,再看看书的封页,“百年孤独”四个大字,顿时有一种难以表达的惆怅与失落感涌遍全身,这可能就是整本书的伟大之处吧,让人从书中感受到现实。
偶尔在另一本书中看到了作者的简介,我感到大为震惊,原来作者和中国还有一段崎岖历史。在1990年,作者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曾到访过中国,然而看到了当时中国随处可见的盗版作品,愤怒至极,并表示他死后150年内不授权中国出版他的作品。20xx年,马尔克斯再次到访中国进行两个月的考察,并在20xx,中国才终于获得《百年孤独》的出版授权。看来《百年孤独》在中国并不是一帆风顺,不过这些丝毫不能影响一本着作的质量,相反,这段崎岖的历史更给了《百年孤独》这本神秘着作,更加丰富的神秘色彩。
《百年孤独》,全书讲述了布恩迪亚家族的兴衰历史,从定居马孔多,到全镇消失在大风中;从第一代人的探索与衰败,到后来六代人的奋进与颓废;从一个与世隔绝的小村落,到后来变成一个复杂奇特的“人群聚集地”,整个家族与村落的发展,细腻的与整个世界的变化结合到一起,既是对孤独的诠释与理解,又是对当时世界的映照与感触。全书充分发挥了魔幻现实主义的独特魅力,既像是对一个家族的真实描写,又如同一个神话故事,书中语言巧妙,神奇而不可思议的故事几乎每一章节都有,但在传奇中不失真实感,细腻的人物刻画和环境描写,让情节有条不紊的发展下去,在看似普通的家族发展过程中,让读者感受到一点点侵来的孤独之感。直到读完全书的最后一刻,一种强大而又莫名的感觉出现,于是自己终于明白了,这就是孤独,这就是百年孤独的灵魂所在。
不过说实在的,读这本书真的需要强大的想象力和耐心,因为作为一本大书,语言说不上优美,结构说不上巧妙,而唯一却又最能吸引人的,就是故事看似平常却有极大吸引力的情节,一个家族的一个个小故事,一章一章,好像平平淡淡,但就是这种平淡让读者能真正进入到书中,直到读完,才发现原来家族变化了这么多啊。可又是这种看似平淡的描写,要求读者有足够的耐心,又因为这是一本外国名着,对于中国读者来说,最头疼的就是相似甚至重复的人名了,再加上复杂的人物关系,没有强大的想象力与耐心,真的很难把全书读完。可这又正是一本着作的伟大之处,只有读完了全书,书中的灵魂才会一下子贯穿读者全身,让读者感受到书中浓烈的精神。
值得庆幸的是,我确实把书读完了,我确实没有半途而废,所以我能看到了如此震撼的故事,如此伟大的着作。今天我又再一次拿起这本书,又再次认真的看了看极富震撼力的文字——《百年孤独》!
“《宝葫芦的秘密》?”对!最近,我读了一本这样的书,它就像是一本魔法书,让我时时刻刻都想看,上学的路上看,放学的路上也看,就连上厕所的时候我还在看。今天,就让我带你们去领略一下这本书的风采吧!
刚拿到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内心是开心的,是激动的,是期待的,带着这样的心情,我翻开了第一页,一幅幅精彩的画面,一串串生动的文字,便映入了我的眼帘,我心中的期待又浓了几分。我又翻开了第二页,一个个搞笑、有趣、疑惑的故事,看得我一会儿捧腹大笑,一会儿懊恼不已,一会儿激动,一会儿惊讶,此刻,我的好奇心已经上升到了极点,我带着这样的心情又翻开了下一页,一篇篇精彩的文章,看得我目不转睛,越看越入迷,不知不觉中,我都看了一大半儿了。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叫王葆的小男孩,偶然间,得到了一个神奇的宝葫芦,从此之后,他的生活就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他想要什么,便有什么,过着神仙般的日子,可是这宝葫芦也给他带来了不少的麻烦,例如:有一次数学考试,这是王葆最头疼的问题,在考试中,王葆不停的请求宝葫芦帮他变出答案,可是一直没有反应,直到快要交卷的时候,一个叫苏鸣凤的女生,她的试卷竟然不见了!她可是全班最优秀的学生,反而王葆原来的白卷变成了一百分的试卷。“呀!”看到这,我竟失声喊道,“你想要的东西,全……全都是……是宝葫芦偷……偷来的!”我不敢相信,原来这就是宝葫芦的秘密?神通广大的宝葫芦竟然是一个可恶的“盗贼”,我揉揉眼睛,再仔细看了看,千真万确!“宝葫芦!你怎么可以这样!”这时,王葆生气的把它重重的往地上一砸,现在,就连我也想把宝葫芦扔掉!如果我拥有宝葫芦,我一定好好让它改过自新,让它变成一个诚实、善良的葫芦!诚实,就是考试不作弊;诚实,就是偷吃了糖,也要勇敢的说出来;诚实,就是要有一颗敢于面对的心……
看完后,我轻轻地合上了书,但脸上的惊讶还在,原来这一切都是一场梦啊!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心里感到很欣慰,再仔细回想前面的内容,我懂得了这样一个道理:世界上没有什么捷径可走,任何事情都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才能实现。每个人都有梦想,只要为梦想付出了汗水,才会无愧于心!
这,是一本好书!
这个暑假我拥有了一本好书,书不厚,但暖人心。初入眼帘时,鲜艳的红色让我入了迷。封面很简单,大红的底色只衬着两个大字——活着,在微弱的紫光下,书后似乎隐藏着什么,显得异常神秘。
伴着好奇心,我翻开了第一页……
书以美国民歌《老黑奴》起源,因为这首歌,作者被深深打动,于是写下了这篇小说《活着》。作者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亲眼目睹了人们在这个纷纭扰扰的叫做活着的故事里死去。
大致阅读这篇小说时,书中主要讲“我”在一个乡下听一位老人福贵讲述他自己的故事。福贵原本是一个地主家的少爷,由于好赌而输尽家财,变成一个穷人,他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经历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和,他的亲人相继死去,最后只剩他和他的一头老牛活到现在。
此时,我感到我的心已经非常沉重了。先是为福贵的败家而感到气愤,再后来又为了福贵悲惨的命运感到悲哀。整个故事氛围都比较阴沉沉,但是,无论福贵的命运有多么悲惨不堪,即使到了趋于死亡的边缘,他都活了下来,在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时,眼睛里流露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也正是从这里,我的心再一次被深深触动了。
说到福贵,他本身并不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物,在他年轻的时候如此放荡不羁,后来虽然变老实了,但是并不懂得教育孩子。不过仔细想想他还是有着其余人不曾拥有的品质。福贵受到的打击和痛苦是常人所没有的,可他还是靠着自己的力量,活着,坚强的活着,不像春生因为在受挫折而自杀,这种精神还是值得我们赞扬的。
在现实生活中,像福贵那样抹着浓厚的悲惨色调的人很少,但是我们会遇到大大小小的崎岖坎坷,在挫折面前,或气馁投降,亦或昂首挺胸继续前行,我相信只要活着,生活中的大小细节和感受都会被我们遗忘,被时间所遗忘。
活着就好!我高声赞扬那句话: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或许像福贵那样活着,或许像老牛那样活着……
合上书本,鲜艳的红再次入我眼里,更扎我心里。我知道时光如黑夜一样正在转瞬即逝,死亡也终会如黑夜从天而降。不痛,不悲,不喜…仿佛是一片青叶在风中摇曳,宁静就在遥远的身旁波动…
这一章主要讲了萧红童年时代,与她的祖父、祖母一起生活的点滴记忆。开头一篇便是我们课本中学到的《祖父的园子》。课文总之没有原著好,太多的删删改改,没有了原来的味道。这一章的文字真是质朴无华,散发着田野的芳香,写得太自然了。
“花开了,就像花睡醒了似的。
鸟飞了,就像鸟上天了似的。
虫子叫了,就像虫子在说话似的。
一切都活了。”
我太喜欢这段文字了,在那个年代,能写出这样自由的文字,真是不一般!我仿佛看到那“蓝悠悠的天空、明晃晃的阳光”、“蝴蝶乱飞,蜜蜂嗡嗡地叫着”,所有的一切,都那么无忧无虑。
我还喜欢萧红的祖父。“祖父的眼睛是笑盈盈的,祖父的笑,常常笑得和孩子似的。”她的祖父对她很好。村里的小猪小鸭掉井了,祖父会用泥包起来烧给她吃。“把小猪的皮一撕开,立刻冒了油。”再蘸点盐、韭菜花,啊!真香啊!我都要咽口水了。她的祖父是个和蔼慈善的老人,我最喜欢他的就是,他从来不会批评、训斥小孩子,总是心平气和。萧红学种地,把好好的菜种踢飞了,犯了错,祖父依旧笑呵呵的。她吃熏小猪时,没有一点儿吃相,“满嘴油,随吃随在大襟上擦着”,祖父看了也并不生气。他的祖父有教养、有气度。我猜想他一定是个家道中落的文人,说不定还是个秀才呢。文中提到:“祖父教我的《千家诗》,并没有课本,全凭口头传诵。”我觉得他一定不是个普普通通的农民,他有文化,萧红的文学修养也许就是祖父从小培养的结果。所以我更加钦佩他的祖父了。
萧红不喜欢她的祖母,我也是。她的祖母洁癖严重,以她屋的窗纸最白净。而萧红偏偏要捅破这雪白的窗纸。而严厉的祖母就躲在窗外,她一捅,祖母就拿个大针在她的手指上狠狠地一扎。这样的教育方式到现在也算得平常,比如小孩子乱摸乱动,要挨手扳、要罚站,掉饭粒要挨罚,吃手指要挨敲。。。。。。而且她的祖母还爱骂人,她骂祖父是个“死脑瓜骨”,骂萧红是“小死脑瓜骨”,哎!可惜她先死了,不知道这个“小死脑瓜骨”长大以后,竟成了有名的作家。
她的祖母死时,家里来了很多人。我也说不上那些人究竟是些什么人。总之他们是来办丧事的。还说“阴间有十八关,过到狗关的时候,狗就上来咬人。”可是,他们有绝招,用油锅炸了许多的面饼,说是什么“打狗饽饽”,“用这饽饽打狗,狗就不敢咬人了。”哈哈,这些封建迷信可真是“神乎其神”啊!真的有“十八关吗?”,《祝福》里的祥林嫂不是最爱问“有没有地狱?”“死后有没有魂灵吗?”,我也很想知道!
一个感人的故事,一个动人的回忆。
冰心奶奶用一颗母亲的心,带给我们一个天真纯洁的小女孩,故事大概是这个样子的——
一个除夕的下午,冰心奶奶去重庆郊外去看望一个朋友。朋友不在家,让她等她。这时,她看见一个小女孩要摘电话,想要打电话给医生。过了一会儿,朋友还没回家,她便去探望小女孩和她妈妈,路上顺便买了几个桔子。到了小女孩家,冰心奶奶把桔子放下和她聊天。要走时,小女孩把她送的桔子剥开,用小刀去皮,不声不响的为冰心奶奶做小桔灯,并深情地送她上路,说我们大家都好了。
文中,我可以看出小女孩美丽的心灵中那如小桔灯般明净的灵魂。天真与懂事,温顺与刚强,苦难与光明,都在小女孩身上反映出来了。使我能想像出那美丽的小桔灯斜着的一束蓬勃的光的美丽画面,真是亮丽至极,灿烂夺目啊!因为这盏灯是不同寻常的。
小姑娘镇定、勇敢、乐观的精神让我眼前拥有无限的光明。
真是平凡中透真情,朴实无华中露真爱呀!
近来读了曹禺的《雷雨》,也许是以我现在这个年龄还不足以了解吧,看完后只觉得一阵战栗、一阵心酸。写《雷雨》时,曹禺还只有23岁。正是血气方刚的年龄吧,所以才会如此彻底地披露出封建时代中国家庭内里的不堪,才会采用如此极端的结尾,短短一天之内,两个家庭,八个人里,一下子死了三个,疯了两个。该赎罪的死了,可无辜地盼望着美好事物的人,也死了。
一切的源头,或者说,最该死的那一个,却健健康康地活着,贯穿了整本书的始末。这样的情节,恐怕也只有23岁的曹禺,才写的出了吧。书的最前面,有学者写的序;最后,有曹禺自己写的后记。这两篇小文章里都提到了书中的各个人物,无一例外的,周蘩漪最为他们所倾心。我不明白为什么,在我看来,天真无辜的周冲才最令人感叹,他向往着美好,但在那样一个家庭里,他无法去追求美好,他不能像鲁大海一样,有那么激进的精神,他毕竟是周公馆的二少爷。他也太天真,他想当然地幻化出一个美丽的、无瑕疵的世界,并认为这世界真实存在着,当然,这是不可能的。所以他在最后幻想破灭时,茫然不知所措,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令人惋惜。其他的人物,例如周萍,几乎令人爱恨交加。
他犯下了错误,他也愿意去改正,可他又在不知不觉中犯下了更大的错误,在最后认清四凤是他的妹妹后,他该是恨透了自己吧,那一声枪响,也许是他赎罪后的叹息。四凤,她同她的母亲一样,有着刚烈的性格,这种刚烈又不同于周蘩漪,蘩漪几乎是病态的,她爱就爱到骨子里,恨,也要恨得彻头彻尾,不留一丝喘息的机会。四凤不同,她很年轻,她没有蘩漪那么疯狂,最后的死亡,也只好是她的归宿。看完《雷雨》,不知该做什么评价,只好这样胡乱评了几句,抒发一下内心的不安吧。
《百年孤独》冷酷地揭示了一个现象——当人类一次次试图超越自身局限去看清去思考自己的位置时,所得到的除了更深的虚无和无力感之外,别无所有。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百年孤独》读后感700字,欢迎大家阅读,供您参考。
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
——族群的亡灭!这就是《百年孤独》的结尾。而这种结局,在书中开头吉卜赛人梅尔基亚德斯120xx年前为布恩迪亚家族写的羊皮纸里早已预言。
从第一代家族创始者对原先生活的狭隘世界之外的空间的探索与发现,再到与世隔绝的马孔多一点点成为人口聚集地发展现代文明,最后整个家族在一阵飓风之后一切归零。就像绕了一个圈,最后还是归到了原点。
看罢令人悲叹,心情像滚烫的池水一样波荡不已,家族七代人一遍遍重复的姓名如同解不开的魔咒萦绕盘旋,给人一种回环往复的沉重感,百年之间,看似人丁兴旺的家族,每个人一出生就被禁锢在时空的铁壳里,每个人都在自己的宿命里挣扎,却逃不过命运与时间的冲击。
最睿智的人晚年被当成疯子绑在树上;最勇武的人从没打赢过正义战争又悲情绝后;最美丽的人似上帝恩赐而来却又荒谬地飞回天堂;最明理的人成为了政治牺牲品消失在历史之中;最开朗的人死于连自己都不知道的不伦之恋里;最后一人用智慧与阅历得知一切后,成就了家族的百年孤独……
没有什么可以永垂不朽,没有一生一世的陪伴。孤独和失落才是人生常态,快乐是苦中一抹甜,只能用来回味的。你从迷茫中挣扎着走出来,奋斗一生,发现这世上竟然什么都不值得留恋,所有的伟大与渺小,所有的偏激与冷漠,如一个轮回般在无声地反复,最后留下的是抓不着的孤独。
在书中,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独特的办法抵抗孤独,或是参加革命,或是读书翻译,或是出逃远航,或是暴饮暴食挥霍无度,或是一生沉溺于情欲……这些条列式的方法,虽是布恩蒂亚家族的特性表现,却也是极端真实的人性展现。
有文艺评论说,马尔克斯借助布恩蒂亚家族一百年的家史影射拉丁美洲社会。不过,我感到,马尔克斯影射的还不止生养他的那一片大陆,甚至包括了整个人类。读后感.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人虽然有血缘关系,但在灵魂层面,彼此孤独,他们并非息息相通的一体。这或许暗示人类,如果每一个人都以自我为单位,在灵魂的层面互为沟壑,而非结为一体,相亲相爱,那么,他们的结局是种群的灰飞烟灭。
小说的结尾,马尔克斯似在表达:只有当一个人行将死亡时,他才会像奥雷连诺·布恩迪亚一样,看清自己的命运与归宿;那么,当整个人类行将灭亡时,人类全体才会像奥雷连诺·布恩蒂亚一样,彻底了然人类的谜底——人类是怎样一个物种?它到底从哪里来?它走过了怎样的历程?……但是,这时,一切都已来不及,毁灭的时刻已到,人人在劫难逃!
《百年孤独》冷酷地揭示了一个现象——当人类一次次试图超越自身局限去看清去思考自己的位置时,所得到的除了更深的虚无和无力感之外,别无所有。我们在无谓的纠结之中挣扎,却愈加深地堕入了无限的深渊之中,在孤独中挣扎,却终将被孤独吞噬。尼采说“当你在凝视深渊时,深渊也在凝视着你。”人类一切超越性的尝试与对终极命题的追寻最终却归于空虚。
我最早接触《儒林外史》还是在很小的时候,因为吴敬梓先生是我们家乡人,我小时候就经常听到老师们说过《儒林外史》是一本很具有时代意义的书,并且建议我们去读它。但是小时候太小了,有许多还不能够理解,所以我长大了之后就开始读它。
在整个小说中吴敬梓先生,都用非常鲜明的讽刺手法,表现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统治,以及八股取士制度的腐朽。同时吴敬梓先生的语言也是非常有特色的,采用了许多全椒地方方言。
当我读了他的书,我才发现原来他所写的东西,全部都来源于他的生活中。书中最为典型的是周进和范进两个人物,也是给我印象最深的两个人物。
周进,想要考取功名,但是始终没有成功,于是他就跟着商人,替他们管账,相当于一个账房先生。有一次,他经过考场,突然想到自己平生的遭遇,就嚎啕大哭,哭得死去活来,他的朋友看见了,实在于心不忍,替他捐了一个官。范进,一个考到胡子花白都没有考取功名的一个读书人。常常受到自己岳父胡屠夫的白眼。一次偶然,周进看见范进这么大年纪还在考场里考试,就问他的原因,范进和他说出了自己的遭遇,周进听了之后,觉得两人的经历遭遇十分相同,于是非常同情他。
周进作为主考官,在审阅范进的试卷时,特别关注了他,周进第一次读范进的文章,觉得他并没有什么才华,但是又想到了两个人相遇非常相似的身世,于是就看了第二遍,看第二遍之后,他觉得他写的还不错,于是就看了第三遍,第三遍之后,他拍手叫好,说范进写的太好了。从这里我们不难看出,范进的确是一个很有才华的人,可是之前的考官却没有发现他有才华,这就说明了,当时社会的黑暗,腐朽的统治和官僚机制的腐败。
在这个小说中,我看到了各类人士对于“功名富贵”的不同表现。一方面真实的揭示人性被腐蚀的过程和原因,从而对当时吏治的腐败,科举的弊端,礼教的虚伪等进行了深刻的批判和嘲讽。
我觉得《儒林外史》想要表达的就是:不要过于重视钱财这些身外物,不一味追求名利富贵,要放开自我,追求思想自由。虽没有人仗着学识换来的权势蛮横乡里,不要卖弄自己的知识换取财富。周恩来曾说:“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我们学习不该为了名利,而是为了祖国将来的繁荣富强。
读了《西游记》我深有感触,文中曲折的情节和唐僧师徒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本书作者罗贯中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以及其他的三个徒弟一路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共八十一难,才取得了真经的故事。正是这离奇的故事情节赢得了广大读者的心,致使此书成为了我国古代的四大名著之一。
《西游记》塑造了四个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诚心向佛、顽固执着,孙悟空正义大胆、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猪八戒贪财好色、但又不缺乏善心,沙僧心地善良、安于天命。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写作技艺的高超,也许作者善于刻画人物形象便是他的精妙之处。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因为他的神通广大、技艺高超,一路保护唐僧成功地取得了真经,他就成了我心目中的英雄。而且在他身上还有一种叛逆心理,以及他敢于和强大势力做斗争的勇敢的精神令我十分欣赏。
书中写唐僧师徒经历了八十一个磨难有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这确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再想想自己的半途而废、虎头蛇尾,我不禁惭愧自己当初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呢?也许这就是我所缺少的,只要我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是成功还是失败,只要尽力去做了,这对我来讲也是一种认可。因为我去做了,而且坚持到了最后。
那四本厚厚的名著,是每个自诩热爱中国古代文化的人必须修读的。我自然不能错过,于是再次翻开《西游记》,进入了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这是一部所有人都爱读的经典大作,每个人在读它时获取不同的感受和启示。有人喜欢它鲜明的人物个性;有人喜欢它瑰丽的整体形象;有人喜欢它活泼诙谐的语言。但在我看来,他就是一个单纯的神话世界。
《西游记》是中国神话小说的代表作,也是神话文化的至高境界,把人描写的淋漓尽致,树造了一个个生动的人物,至今让人难以忘怀,对于后人的吸引力有增不减,不愧为一部经典的著作。孙悟空无疑是英雄的典型,他为了自由,为了自己的尊严,不怕进行斗争。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斗争,彰显了其英雄本色。我想,也希望它永远向大家展示“自由、神话、英雄”三个主题,给大家带来激励和来自内心的力量。
《安妮日记》的作者是犹太女孩安妮。弗兰克,这本书记叙了在荷兰被德国纳粹占领的两年中,13岁的犹太少女安妮一家躲进狭小的密室中,他们犹如坐在一个即将喷发的火山口上,脚下是滚烫的岩浆,火山随时都有喷发的可能,愤怒、恐惧、绝望、悲伤、甚至濒临崩溃,就是在这样一个极端与特殊的环境下,安妮从没有绝望!坚持学习写日记,记录了周围环境、人与事对自己的考验、磨砺和成长的经历。她盼望世界和平,自己能成为一名记者和作家,为社会做出贡献。她用她的坚强快乐去鼓舞身边那些绝望到极点的大人们,使他们重燃信心和勇气。
从这本日记中,我们看到一个纯洁、率真又有鲜明个性的、活生生的少女形象。我们对她孩子气的顽皮、倔强、焦躁、苦恼感到理解和同情;我们更为这样一个年仅十四五岁的孩子对自己的严格要求,身处逆境却不屈服、不沮丧,反而勤奋学习、怀抱理想的顽强性格感到钦佩。她在日记中记载的战争给人们带来的恐惧、犹太人的悲惨遭遇是法西斯罪行的铁证。特别令我们感动的是,安妮看到理想被粉碎,人性的丑恶暴露无遗,世界正在变成荒漠的可怕现实,感到无比痛苦的同时,仍然坚持自己的信念和理想,不屈服于失败,反而更加热爱生活,热爱大自然,用汲取知识、精神上的充实,弥补物质的匮乏,追求心灵世界的最大自由。这些文字出自一个十几岁的孩子之手,不是更给人以鼓舞吗?
安妮的故事,就像是一个天然的电影剧本,它承载了人类所有的美好词汇——乐观、信念、感恩、勇气和爱。
安妮,你让我们知道,温暖,美好,信任,尊严,坚强;你让我们知道,颓废,空虚,迷茫,不过是糟践自己;你让我们怀念,你让我们振作;你让我们知道,要好好去爱,好好生活细细地品读完安妮·弗兰克的《安妮日记》,这个女孩,这个与我同龄的女孩,着实给了我很大的震撼。犹太少女安妮13岁时,为躲避德国纳粹的追杀而住进狭小的密室,他没有自由,她恐惧,她痛苦,如花的生命随时会因一次大意而丧失,她的生活没有保障,就连解决最基本的温饱都成了问题,而这样的生活她足足呆了两年之多……
真的很难想象,当人们因生活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中感到痛苦时,安妮却仍然能够以乐观的心态将这一切化为了为自己理想而努力、奋斗的动力。
文中有一段曾写道“我经常心情沮丧,可是从不绝望。我将我们躲藏在这里的生活看作是一场有趣的探险,充满危险和浪漫情事,并且将每段艰辛的事情当作我日记的材料。”安妮虽然恐惧,但她不放弃,而是把逆境化为对美好未来的憧憬。可见她的精神家园是丰硕的,富有的。
再看看我们自己,从小就在糖水中泡大的我们就好似一个美丽的泡泡,尽管耀眼夺目,但却经不得一点风吹草动,随时可能破碎。因此我们常常会因为一些小小的挫折而轻言放弃,但相对于经历战争痛苦的安妮,我们所谓的“逆境”是多么的渺小,多么的微不足道。
安妮,一个和我们同龄的女孩受到如此大的磨难都勇于为自己理想而努力,生活在和平年代的我们为什么就做不到呢?所以,如果你遇到了困难,请千万不要在逆境中沉沦,我们应该勇敢地站起来,奋起抗争,以乐观的心态直面逆境,以坚忍不拔的意志努力拼搏,并在逆境中锤炼自己,把自己磨练得更加坚实!因为,安妮一个不曾绝望的女孩;一个永远乐观永远快乐的女孩;一个面对逆境却不愿低头的女孩正激励着我们冲出逆境!也许我们常常会因为一些小小的挫折而轻言放弃,会因为一点小小的困难而怨天尤人,安妮的故事会给我们启迪和激励。她那种历经磨难而乐观向上的态度,身处绝境却不放弃希望的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去学习。让我们学会在逆境中磨练自己,在困难面前知难而进,为实现自己的理想而不断努力!安妮,记录下她生活的一点一滴,听起来像梦魇,但却能让人感受到那份最真挚的情感。这本书,或许该说这本日记,是陪伴着安妮成长的一件不会消逝的物品,亦是一本让读者在看了后,会突然觉得“自己长大了”的日记。
我之所以会读《飘》这本书,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之前看过由它改编的电影《乱世佳人》,由此对其产生了很大的兴趣。虽然《乱世佳人》我只完整的看过一遍,但费雯丽演绎的猫一样的思嘉、克拉克·盖博表现出的瑞德船长的复杂精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我忍不住想从原著中进一步探求他们的真容。
我所阅读的这个版本分为上下两册。封面是一张油画,画面上是思嘉和白瑞德船长坐在马车上,背景是象征着战争的兵荒马乱,整体带给人一种压抑感,逝去的历史化作马蹄后腾起的尘埃,然而未来并不明朗;封底则是《飘》所赢得的各种赞誉。封面和封底设计较为精细雅致。翻开书籍,在出版说明和译者序之前,有一部分内容是用铜版纸印刷的(上下册均有),这一部分是有关《飘》的周边情况:例如作者照片、电影海报、不同版本的《飘》的封面及插图等等,以图片为主,文字为辅。我个人认为这部分的设计很新颖,有效地引起了读者的阅读兴趣。书页的纸张质量比较好,光泽温和不刺眼,而且印刷非常清晰,错讹之处极少。
《飘》的故事情节比较复杂,时间跨度也很大,通过对思嘉、白瑞德、媚兰、艾希礼为主展开的形形色色的人物进行刻画,生动完整地为我们展现了一幅横跨南北战争的历史画卷。其中既包括开战之前南方庄园悠然自得的生活,如烤肉宴、舞会等等;也包含了战争中伤员缺医少药、肢体残缺,亚特兰大居民丧失亲友的悲惨;甚至对于战争结束后南方重建的艰难,也通过思嘉本人的奋斗展现了出来。由于作者是以周围的人物及事件作为原型进行描写的,具有很强大的艺术感染力。特别是思嘉在逃离亚特兰大、回到塔拉庄园,面对着被洗劫一空的庄园和支离破碎的家庭,倔强勇敢的挑起了重建的责任,站在红土地上宣告:“凭上帝见证,我以后绝不会挨饿,绝不!”每次读到,都会被人物身上爆发出来的精神深深感染。
《飘》的故事情节大多为人们所熟知。女主人公思嘉,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庄园主的女儿,思嘉漂亮而富有个性,赢得了当地许多青年的爱慕。但她却盲目的爱慕着艾希礼,一个长相英俊,性格却很懦弱的南方世家子弟。1861年的4月,战争的阴云已经笼罩在佐治亚州上空,然而16岁的思嘉心思全部在艾希礼身上,艾希礼优雅的绅士风度使她芳心暗许,然而她却在烤肉宴的前一天得知了一个使她心碎的消息:艾希礼即将娶他的表妹媚兰!第二天的烤肉野宴,思嘉试图说服艾希礼和她一起私奔,但没有成功,自尊心受到伤害的思嘉扇了艾希礼一个耳光,还砸碎了一个花瓶。但出乎意料的是,这一切都被一个叫白瑞德的船长看在眼里,白瑞德船长的名声很坏,而且他似乎并不认为南方能够在这场战争中轻易获胜。为了赌气和报复,思嘉嫁给了媚兰的哥哥查尔斯,然而她很快就后悔了。由于战争,查尔斯和艾希礼等没过多久就离开了家乡。还未等开战,查尔斯就染病离世,同时,思嘉怀孕并顺利生下了儿子韦德。
思嘉沉浸在对艾希礼的思念中,而且对寡妇的繁文缛节非常不耐,心情抑郁。于是思嘉的母亲埃伦将她送到了亚特兰大同媚兰和皮特姑妈一同居住。虽然环境改变了,但南方的传统却使得她的生活毫无乐趣。在亚特兰大的募捐会上,思嘉再次见到了白瑞德船长,甚至罔顾社会风俗同他跳了一支舞。随着战争局势的恶化,社会上的清规戒律渐渐不再是约束思嘉的囹圄,她又开始同青年谈情说爱,尽管她认为自己对艾希礼的感情忠贞不渝。葛底斯堡战役严重打击了南方,圣诞节后艾希礼回家,思嘉再次向他表露了爱意,但仍然遭到了艾希礼的拒绝。第二年年初,思嘉几乎是同时得知了两个让她难以置信的消息:艾希礼受伤被俘、媚兰怀孕了。于是为了照看怀孕的媚兰,思嘉被迫留在了亚特兰大。南方军队节节败退,眼看首府亚特兰大就要失守,偏偏在八月底,媚兰的儿子小博降生,亚特兰大一片混乱。无奈思嘉只得求助于白瑞德,希望能够回到塔拉,白瑞德却在半路上去投军,思嘉只得自己带着媚兰母子和韦德回家。回到塔拉庄园后,思嘉发现家里已经面目全非:埃伦病死、杰拉尔德精神不正常、两个妹妹身患伤寒卧床不起、大部分的黑奴也都跑了。在近乎绝境的情况下,19岁的寡妇思嘉负担起了全家的生计,媚兰一直给予思嘉许多帮助。就在一家人的情况好转时,传来了要对塔拉庄园征收高额税收的消息。为了保住塔拉,思嘉再次求助于白瑞德,却发现白瑞德已经由于挪用南方军队物资而锒铛入狱,就在一切看来毫无希望的时候,思嘉的妹妹苏埃伦的未婚夫——弗兰克出现了。弗兰克由于经营小生意,家里有一定积蓄,为了得到钱去拯救塔拉,思嘉采取欺骗的手段使弗兰克娶了自己,塔拉终于得救了。思嘉渐渐发现弗兰克很无能、生意经营不善,于是她产生了自己经商的念头。她向白瑞德借了一笔款子,买下了木材加工厂,然而种.种举动使得亚特兰大的传统社会对她极为不满。思嘉再次怀孕并生下了一个女孩子,起名埃拉。“重建”在进行,亚特兰大的局势变得很不稳定,在一次去木材厂的路上,思嘉遭到了袭击。3K党为了给思嘉复仇,扫荡了贫民窟却被军队发现,弗兰克死亡,艾希礼受伤。思嘉因为弗兰克的去世十分不安,葬礼之后她独自在家里借酒消愁,此时白瑞德出现,他居然向思嘉求婚了。婚后思嘉过上了自己期待的富裕生活,并且生下了美丽可爱的邦尼。白瑞德十分宠爱邦尼,为了使邦尼在亚特兰大能保住贵族地位,他不惜加入了民主党的阵营。思嘉与艾希礼在木材厂见面,回忆起过去生活,思嘉忍不住靠在了艾希礼的怀里,这一幕却被艾希礼的妹妹看见,思嘉百口莫辩。然而媚兰却保护思嘉,不允许别人对思嘉进行攻击。白瑞德带着邦尼暂时离开了家,思嘉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又惊又喜,同时格外想念白瑞德。但白瑞德回家时却对思嘉冷嘲热讽,思嘉大怒摔下楼梯,摔断了肋骨并且流产,白瑞德找到媚兰,深深忏悔。邦尼喜欢骑马,但在一次跳跃栏杆的过程中不幸遇难。随着邦尼的去世,白瑞德对思嘉的爱也全部破碎,思嘉此刻却发现自己深深爱着、依赖着白瑞德。媚兰再次怀孕,但因流产而去世,思嘉后悔自己一直没有意识到媚兰是自己重要的精神支柱。白瑞德离开了思嘉,但思嘉坚信自己能够回到他身边。
《飘》中最着重刻画的人物无疑是思嘉。作为一个南方庄园主的女儿,思嘉却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淑女,她任性、固执而自负,她虚荣、自私,但同时她倔强不服输、勇于改变自己、适应环境。在一个动荡变革的时代、在一个传统美德崩溃瓦解的时代、在南方资本出现萌芽的时代,思嘉正是凭借着自己的现实主义和贪婪,才保全了自己的家庭、保护了自己周围的人,她不甘于“体面地饿死”,她要活下去并且要高质量的生活。同时,思嘉具有高度的家庭责任感,一个19岁的小姑娘,没有任何的谋生技能,却要承担起家庭的重担,但她并没有因此而退缩。思嘉对于爱情的追求虽然盲目,却是热烈的,她为了艾希礼的一句话,甘愿冒着生命危险在亚特兰大为媚兰接生。在战后,倘若不是思嘉,崇尚传统生活的艾希礼一家只能去喝西北风了。正是思嘉在困难面前所表现出的惊人勇气,深深吸引了白瑞德,也深深吸引了读者。贪婪、自私、现实主义、固执……如果用这些词去描述一个女人,我们一定会认为她招人厌恶,但是用在思嘉身上,这一切却闪烁出了光芒,使我们不由得惊叹“这是一个伟大的女人”。
但从另一个角度上讲,思嘉却是很可悲的。她的三次婚姻都以失败而告终,第一次是为了赌气嫁给一个孩子;第二次为了塔拉嫁给了老头;第三次因为自己没有认清白瑞德和艾希礼在自己心中的地位也失败了。白瑞德在故事的最后告诉她:“思嘉,我从来没耐心把破碎的东西捡起来粘合好,再对我自己说,补过的东西跟新的一样好。破的总是破的——我宁可记住它的最好的地方也不愿把它补好,然后一辈子看着那裂痕。假如我真的还年轻一点,那也许——可是我年纪太大了,不再相信什么消除前隙那一套多愁善感的东西,不再相信从头开始那一套了。我年纪已太大,我无法承受经常的谎话和生活在文雅的幻灭之中。我不能和你生活在一起,靠跟你说假话过日子。我当然不能跟自己说假话。即使现在我也不会跟你说假话。我但愿能关心你做些什么,到什么地方去,然而现在我办不到。”
思嘉对于媚兰的轻视和厌恶,更表现出了她性格之中幼稚的一点。对于媚兰给予她的无私帮助,她始终认为是愚蠢的,直到媚兰去世之前,她才发现媚兰也是她的精神支柱之一,是她的剑。正如文中所写“思嘉的思绪回到多年以前,在塔拉的那一个酷热、寂静的中午。当时一个穿蓝军装的尸体倒在地板上,一缕灰色的烟雾在他的上方盘旋,媚兰手持查尔斯的军刀,站在楼梯顶上。她记得当时她心里想的是:‘媚兰真蠢!她连把刀也提不动,跑出来干什么?’可是现在她才明白,在紧急关头如果一旦需要,她会毫不迟疑的冲下楼梯,杀掉那北佬——或者自己被杀掉。是的,媚兰那天手握军刀,是做好准备为她战斗的。现在思嘉,回过头来重温往事,才伤心地看明白,媚兰无时无刻不手持军刀在她身边,跟她形影不离,以盲目热爱的忠诚,为她战斗,为她跟北佬、大火、饥饿、贫穷、舆论,以至她心爱的亲人而斗争。思嘉已经明白那军刀一直在她和这世界之间会晤着,而那军刀从此将永远藏入刀鞘,她的勇气与信心慢慢消失了。”书中多次描写思嘉的梦境,在一片迷雾中茫然的奔跑,是的,思嘉始终就像一个没有安全感的孩子,试图抓住她能抓到的所有东西,但一旦得到了就不珍惜,因此错过了身边许多美好的事物。思嘉的生命形式是一列轰隆隆的列车,一刻不停的向前狂奔着,热烈而盲目,习惯了高速度的奔跑,永不止息。她生命力量的源泉来自于如此高速的奔跑,然而在这样狂野的奔腾之中,思嘉同时也把那些文雅的、温和的美好搅得粉碎,最终只剩下一辆空旷的列车,仍然在原野上一刻不停的狂奔。
最近呀,我看了《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书可比电影好看多了,里面有主人公王葆的心理描写,还有很多景物描写,看得我身临其境,不亦乐乎!
书中主要讲了有一个叫王葆的孩子,他非常喜欢听奶奶讲故事,奶奶就总是讲宝葫芦的故事给他听,有了宝葫芦就会变得好幸福,要什么有什么,王葆觉得这样真好。正巧有一天。王葆自己在钓鱼的时候,意外的钓到了一个宝葫芦,他一连在地上打了好几个滚。觉得他自己总算可以要什么有什么了,开始的时候,觉得宝葫芦真好,要什么有什么。可是到了后来,却发现宝葫芦知道了自己的心事,把他要做的事全部做了,自己没有什么事可做了。到了后来还发现宝葫芦的东西是偷来的,一气之下,他就把宝葫芦给扔了,自己也就彻底轻松的过上原来的生活。
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什么事都不能依赖别人,要开动自己的脑筋,不能要不劳而获的东西,要用自己的劳动而换来的成果才是最宝贵的。有了自己用劳动换来的成果,才知道劳动的辛苦,就不会把别人的劳动不当回事了。
以前我不管遇到什么事都要依赖爸爸妈妈,从来不自己先考虑考虑,读了这本书后,我想:当我遇到困难的时候要自己先开动脑筋想想,因为我觉得,用自己的劳动换来成功是最幸福,最甜美的。
《爱丽丝漫游奇境记》是由英国作家路易斯?卡罗尔于1865年出版的一本童话故事。
爱丽丝圆圆的脸,水汪汪的大眼睛如宝石一样闪亮。挺尖的鼻子,樱桃小嘴,金黄发丝,可漂亮了!
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名叫爱丽丝的小女孩,在梦中追赶了一只会说话的兔子而掉进了兔子洞,并由此去了一个奇妙的世界,开始了一段神奇的旅程:她一会儿变大,一会儿变小。她在梦中遇见会笑的柴郡猫,疯狂的三月兔,会唱歌的甲鱼,残忍的红桃王后和唯唯诺诺的红桃国王……她勇敢的探险,直到最后醒来。
后来爱丽丝又做梦来到了镜子中的奇幻事件,她在一个巨大的象棋棋盘上开始了自己探险的旅程。她从一个奴人开始一步步往前走,每次都遇见了不同的人和不同的事。最后,爱丽丝终于走到了第八格,她变成了皇后!爱丽丝醒来后,她仍不知道这一切是自己的梦,还是红棋女王的梦。
《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让我展开了想象的翅膀,因为整个故事都充满了幻想,这本书对我的想象力也大有益处。我喜欢它!
快把你最宝贵的时间,献给最值得你珍视的书吧!
小时候,幼小的我常被梦中不存在的鬼怪狐精吓得大声号哭。可这个寒假,我对那些可怕的怪物,不存在的怪物有所改观了。
《聊斋志异》,这本写满了鬼怪的书,正是它使我对鬼怪狐精改了观。
在《聊斋志异》中,鬼怪并不是坏蛋,而是一些有着各自故事的善妖。比如《伍秋月》中的鬼魂秋月,被复活后劝夫向善,使夫将功补过;《小翠》中的小翠,为了不让夫伤心,在临死前变幻成将来新娘的模样,使夫宽心。鬼怪的本质看来并不坏呢!
故事中,不仅有鬼怪,也有神仙,与鬼怪一样,他们也是善仙。
看来,从表象、外貌并不能判断出一个人或鬼的本质、内心思想呢。
故事中鬼怪灵仙为善,而为恶的却是人类。
人心并不像表面看上去那样善良,鬼心也不像看上去那样丑恶;鬼有善,人有恶,这可不是一眼就可以看出来的。
鬼怪……其实也挺可怜的。它们天生就是只存在于人类潜意识中的坏蛋、异类。
大概,只有《聊斋志异》这种书,才能使一小部分人对鬼怪改观。毕竟,去除人对鬼怪的偏见并非易事。
《基督山伯爵》是一本非常有名的小说,但是一直没有看过,本来觉得既然是名著,一定是晦涩难懂的,一直都不愿意翻动它,但是没有想到偶然的机会看了根据这部名著改编的电影后我对这部小说也发生了浓厚的兴趣,等真正开始读它以后才发现并不是像之前想象的那样枯燥无味,而是一部非常有趣引人入胜的名著,故事非常具有可读性。
《基督山伯爵》讲述的是一个正直诚实才华出众的青年水手埃德蒙唐代斯,由于他的优秀而遭到了小人维尔福、腾格拉尔和费尔南多的嫉妒,他们精心的设计好了一个陷阱,布置好了所有的环节,只为了把埃德蒙唐代斯给毁掉,就在埃德蒙唐代斯在人生最幸福的时刻,在与美丽的未婚妻莫西迪斯的婚礼上被人带走了,本以为很快就能回家的他却很快被投入到了一个叫德夫城堡的海上监狱,并且在这里关着的犯人都是无期徒刑,于是可怜的埃德蒙唐代斯开始了他悲惨的牢狱生活。主人公从充满希望的天堂跌入了地狱,从一个前途无量的青年才俊变成了一个肮脏的罪犯,这一切都是几个小人由于嫉妒而实施的陷害,这一切在他入狱后慢慢的回忆和推理终于明白这一切的前因后果,他的心中充满了仇恨,这是可以想象的,给了任何一个人遇到这样的事情都会有仇恨的,但是残酷的现实使得他又对未来感到绝望,监狱牢不可认破,申诉毫无希望,陷害他的小人又想尽办法要除掉他,他真的就要死在监狱里吗?就在这时候,作者笔锋一转,故事中出现了另一个重要的人物,法利亚神父,这是一个具有传奇色彩的人物,他有着丰富是知识,和不凡的阅历,在越狱过程中偶然的错误使得他遇到了埃德蒙唐代斯,通过交往他们成为非常要好的朋友,他们互相安慰,互相信任,法利亚神父把他所有的本领和见识都交给了他的这个好朋友,还告诉了他一个惊天的秘密,一个藏有巨大宝藏的地方,在他毫无希望走出监狱的最后之际他把生的希望留给了这个年轻人,逃亡的过程充满了惊险和智慧,最后他成功了。读到这里我心里一阵激动,十九年的牢狱生活并没有摧垮这个年轻人的信心,他有着如此惊人的毅力,不懈的努力,而神父也是因为佩服这个年轻人才为他创造了很多条件。
逃出监狱以后的埃德蒙唐代斯却并没有在得到巨额财富以后贪图享乐,而是把复仇作为了自己以后人生的唯一目标。埃德蒙唐代斯在得到基督山的财富以后变身为了基督山伯爵,描述基督山伯爵复仇的过程是整个故事中最精彩绝伦的部分,唐格拉尔、费尔南和维尔福这三个仇人一个一个的都进入了他精心设计的复仇计划内,每一个仇人都得到了他们应有的惩罚,复仇的过程看的人既紧张刺激又扣人心弦,当然他不仅复仇还对那些帮助过他的人进行了报恩,真正是快意恩仇。
《基督山伯爵》这本书被世人誉为是通俗小说之王,充分体现了作者大仲马高超的叙事技巧和深厚的写作能力,不由的人佩服他,之所以能在全世界范围内流传这么久充分体现了该书的文学性和故事性,是大仲马为全世界留下的一笔可贵的精神财富,有一句话是,我爱爱我的人,我恨恨我的人,基督山伯爵用他那惊人的财富作为复仇的有力工具,报恩,报仇,这也体现了作者内心深处的金钱万能论,这是该书唯一个缺点,但是这也和作者所处的年代和社会环境有关,我们不能因此就否定他,金钱确实有很大的能量,但是我们同样要相信社会是有正能量存在的,摒弃金钱万能论。
在我们学《祖父的园子》一文时,史老师给我们推荐了《呼兰河传》这本书,这本书是萧红的一生将走到尽头时写的长篇小说,当时她还不到30岁,但身体十分虚弱,患有多种的疾病,31岁时就去世了。
这本书萧红用了灰色的笔调写了呼兰河,呼兰河也是萧红的母亲河。书中大多数的内容都是她童年时候的故事,很多都是她和祖父在一起的趣事。萧红小时候因为各种原因,家族中好多人歧视她,只有祖父关心她。她和祖父在一起总是快乐的。
书中有些情节是很好玩的,比如萧红趁祖父不注意,就把几朵玫瑰插到祖父的帽子上,她祖父毫不知情,还说:这园子里的玫瑰真香啊,萧红在旁边乐的哈哈大笑。读到这里,也可以感觉萧红童年和祖父在一起的快乐,无拘无束,自由自在了吧?
在《祖父的日子》这篇文章中也可以体会到这种快乐,她去给祖父“帮忙”,她拿不动整把锄头,祖父就给她锄头的“头”。她在地里乱锄一阵,祖父也不生气,两个人还开小差玩了起来。
样就故事还有很多,都能让人捧腹大笑。
看完这本书后,我还感觉那时的人很迷信,什么海龙王啊,叫魂啊?
仔细读完这本书,我内心复杂。萧红回忆了很多童年的事,可是笔调是灰色的。平淡的像秋水一样,灰色的天空,灰色的城市,灰色的社会……我想这就可能因为作者身体的疾病让她觉得所有东西都是灰色的。
《飘》是一部我很久以前就想读的小说,以前曾经看过电影的片断,因为时间太长,已经支离破碎了,早些时候前我父亲买回了这本书,我终于读到了原著,于是我一字一句的认真的读着,这是美国小说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发表的惟一一部小说,现时发表一下我的读后感:
故事的主人公是美国南部塔拉庄园的庄园主的长女——斯佳丽·奥哈拉小姐,小说首要讲她从15岁到28岁所历程的一切,这是1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只是她从不想用脑子思考,在我们看来显得有部分笨,但她并不蠢,她了解自我想要什么,然后用心去争取,只是因为她不太用脑子思考,又十分的任性,另外也不中意学习,往往只看到表面,而看不到事的本质,使得她从一开始就使自我迷失了方向,当她真正思考了解这一切时,她却已经流失了她所拥有的一切。
我很为斯佳丽感到惋惜,他们原本应该是天生的一对,就因为斯佳丽没有从她那个爱阿希礼的梦中早些醒来,使她流失了她的最爱。我对斯佳丽的总结是:她很精明、有坚强的毅力、有顽强的斗志、有反抗的精神、有勇气和自我的命运抗争,缺点是:固执、任性,她不是1个好妈妈,没有很好的照看自我的小孩,实际她也是1个小孩;她因为太年轻了,始终看不透事的本质,不中意思考,而这些则注定她悲剧的一再产生。
斯佳丽的悲剧告诉我们,要珍惜你所拥有的,不用对不实际的东西抱有幻想,到头来,你什么也得不到,就象玫兰妮临终时对斯佳丽所说的,“好好对待瑞特,他是真心爱你的。”
这本书里我最敬佩的人物也是玫兰妮,1个被斯佳丽看来及其平庸并且不漂亮的女性,当我看到她快死的时间,我的眼泪都已经流了出来,真为她难过。玫兰妮是1个只看1个人优点不看其他人缺点的人,哪怕1个人仅有一点点优点,她都会将其放大,认为是1个好人,即使她身材瘦小,弱不禁风,内心里却有一股强大的力量,她非常精明,博学,却从不在人面前显露,面对自我的丈夫阿希礼的懦弱和不切实际,她用一颗包容的心对待他,从不指责自我的丈夫,她能够看到事的本质,这一点斯佳丽永远也比不上她。我很赞同瑞特船长对她的评价,瑞特说:“她是他所见到的所有人中惟一一位十全十美的好人,一位伟大的女性!”我非常中意这个人物,即使她不是故事的主人公,但其无与伦比的人格魅力,令人总也忘不了她,1个人要想让所有的人都中意和尊敬是很难的,而她却做得到了这一点,看人的优点,1个多么好的品格啊,即使在斯佳丽眼中认为这是极其愚蠢的,而正是这种人格魅力使她能够一呼百应,永远受到群众的尊敬和爱戴。
经过这本书,我了解了美国民主党和共和党的由来,一开始的共和党和民主党,实际也是南北战争之后,国家分成两派,北方所代表的一派成为共和党,南方代表的一派成为民主党,即使现时不能用南北还划清共和党和民主党,但他们一开始的确是由南北方所形成的。
一本好书不仅可令看到里面凄美的爱情故事,还可令看到当时美国上流社会的社交方式,以及他们的礼仪,还有当时美国战争年代群众的处境,每一处都刻画得淋漓尽致,当我们为主人公忧伤快乐兴奋之余,也能够从她身上看到我们自我的影子,好书真的可令给人以启迪。
暑假期间,我读了冰心奶奶写的《小橘灯》这本书,这本书实在是太好看了。
里面其中一篇就叫《小橘灯》:当冰心奶奶还年轻的时候,在一个春节前一天的下午,她去了她的朋友家。不久,一个骨瘦如柴,脸色苍白的小姑娘焦急地走了进来,原来她的妈妈感冒了,所以来这儿打电话,可是不知道那家医院的电话。热心的冰心奶奶帮助她请到了大夫,晚上,还买了一些个大红橘来看望她妈妈呢!
小女孩感动极了,心想:我可以怎样感谢奶奶呢?爸爸又不在家,家里又没有什么礼物。这时,小女孩刚好看见了那些橘子,灵机一动,便要给奶奶做个小橘灯。她挑了个最大的红橘,把橘子肉轻轻地挑出来,放在了妈妈的床头。然后在橘皮中间插上一支蜡烛,它就成了一盏漂亮的小橘灯,她一边双手捧给奶奶一边说:“奶奶,您放心!我爸爸他很快就会回来,大夫明天也还会来的,我们大家都会好起来的!”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滴水之恩,涌泉相报。我们要多帮助别人,帮人就等于帮自己。而且,我也非常喜欢文中的小女孩的乐观、镇定、勇敢,我们要向这位小女孩学习!
《谁动了我的奶酪》里的小老鼠——咻咻和匆匆在失去了好不容易得到的奶酪后,并没有任何犹豫,马上穿上鞋子去开始自己新的寻找。这样,他们的心态和心境才会更平静和从容因为他们懂得去追求,所以他们的远方就在不远处。现实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例子,在这次雅典奥运会上异军突起的菲尔普斯就是“勇于”的代表,年仅19岁,却在这次奥运游泳项目中已获得了5枚金牌,2枚铜牌,在参加的7个项目中一一获奖。虽然许多人在嘲笑他在奥运会前所跨下海口称:要一举多得7枚或以上金牌,破世界纪录。但大家有没有认真想过,他才19岁,一个只会为自己而活的年纪,他却勇于夸下海口,他虽没有破记录,但他的实力足以在年的奥运会上实现这个愿望。他也勇于实现,他成功的背后是无数个苦练游泳的日子。
鲁滨逊也是一样的,如果他没有离开家,那么他的人生一定没有那么精彩,在他的眼中就只有金钱,和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他也就不会懂得用自己的双手去制造东西,去捍卫自己的家园,他勇于向世俗挑战:离家出走;他勇于和大自然斗争:在经过大浪后也没被淹没;他勇于行动:在荒岛上看见俘虏快被野人杀后吃掉,舍身去救他——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他勇于追求:自己想要的事物——挑战和磨练。
《边城》所展现在我们面前的就是这样一副画面:“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这人家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小溪流下去,绕山岨流,约三里便汇入茶峒的大河,人若过溪越小山走去,则一只里路就到了茶峒城边。溪流如弓背,山路如弓弦,故远近有了小小差异。小溪宽约二十丈,河床为大片石头作成。静静的水即或深到一篙不能落底,却依然清澈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可以计数。”在如今,城镇的物质建设虽然显得腾飞发达,但是在建设的背后又显露出另一方面的破坏。就像自然环境,是那样的污染不堪:树木被伐、空气干躁、噪声不断、垃圾成堆。这样的环境,使人的身心受了严重的压抑。所以,人又是那么向往农村那种清静、舒畅的生活空间。或许这也是《边城》作者的思路。
并且在现今的时代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显得是那样的陌生和功利。为了自身的利益,大家似乎都卷入你争我夺的潮流当中。在建筑物空间越来越狭小的同时,人与人的心灵同样显得狭窄;在交通便利的今天,人与人来往的途径是那样的便捷,但人的沟通却是那样的艰难。一道墙,不单是隔绝了人与人之间的居住场所,也同时隔绝了人心灵的来往;一扇防盗门,似乎避免了外人的闯入,但同时也囚牢了自己与外界的联络。
而在《边城》里面让我们看到的是人的淳朴、勤俭、友善、和平的景象。“管理这渡船的,就是住在塔下的那个老人。活了七十年,从二十岁起便守在这溪边,五十年来不知把船来去渡了多少年。年纪虽那么老了,本来应当休息了,但天不许他休息,他仿佛不能够同这一分生活离开,他从不思索自己的职务对于本人的意义,只是静静的很忠实的在那里活下去。”在写到主人公翠翠的时候是:“自然既长养她且教育她,故天真活泼,处处俨然如一只小兽物。人又那么乖,如山头黄鹿一样,从不想到残忍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平时在渡船上遇陌人对她有所注意时,便把光光的眼睛瞅着那陌人,作成随时皆可举步逃入深山的神气,但明白了人无机心后,就又从从容容的在水边玩耍了。”文章在写到掌管水码头顺顺时说:“这个大方洒脱的人,事业虽十分顺手,却因欢喜交朋结友,慷慨而又能济人之急,……明白出门人的甘苦,理解失意人的心情……为人却那么公正无私……既正直和平,又不爱财”。在说到两位年青人的时候,又写得是那样受人欢迎:“结实如小公牛……豪放豁达,不拘常套小节……和气亲人,不骄惰,不浮华。”而更让人称奇的那只小狗也格外显得乖巧、懂事:“有时又与祖父黄狗一同在船上,过渡时与祖父一同动手,船将岸边,祖父正向客人招呼:‘慢点,慢点’时,那只黄狗便口衔绳子,最先一跃而上,且俨然懂得如何方为尽职似的,把船绳紧衔着拖船拢岸。”
“美丽总是令人忧愁”。《边城》作者在给我们展现这一幅人与自然相得相融,优美和谐图画的同时,却又流露出一副面对人生悲凉命运的无奈与困惑的面孔。
本应该是圆满美好的家庭,在母亲与父亲相聚不得志而前后离世下,翠翠从小就过着与爷爷相依为命的生活,他们的孤单与悲凉时不时的涌流心头。“黄昏来时,翠翠坐在家中屋后白塔下,看天空被夕阳烧成桃花色的薄云”、“听着渡口飘来那生意人杂乱的声音,心中有些几薄薄凄凉。”、“他在日头升起时,感到生活的力量,当日头落下时,又不至思量与日头同时死去的,是那个伴在他身旁的女孩子。他唯一的朋友为一只渡船与一只黄狗,唯一的亲人便只那个女孩子。”其中,还让我们看到不幸的是,作为“水鸭子”的大老却在水中淹死;以歌声让翠翠的心飞翔的二老却离家出走;与翠翠朝暮相处、形影不离的爷爷,又在雷鸣夜晚中悄悄离世……这一切的发生,犹如一个个巨石压抑着翠翠幼小的心灵。在《边城》结尾,作者想通过二老“也许明天回来”来点燃翠翠心灵的一时希望。但“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又岂不是给她一种无限的困惑、迷茫。一个从小就遭受人生悲惨命运的心灵,本想寻得一处关爱、拯救的归宿,却一直得不到实现。这也岂不成了许多人的写照?
《边城》所展现在我们面前的就是这样一副画面:“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这人家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小溪流下去,绕山岨流,约三里便汇入茶峒的大河,人若过溪越小山走去,则一只里路就到了茶峒城边。溪流如弓背,山路如弓弦,故远近有了小小差异。小溪宽约二十丈,河床为大片石头作成。静静的水即或深到一篙不能落底,却依然清澈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可以计数。”在如今,城镇的物质建设虽然显得腾飞发达,但是在建设的背后又显露出另一方面的破坏。就像自然环境,是那样的污染不堪:树木被伐、空气干躁、噪声不断、垃圾成堆。这样的环境,使人的身心受了严重的压抑。所以,人又是那么向往农村那种清静、舒畅的生活空间。或许这也是《边城》作者的思路。
并且在现今的时代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显得是那样的陌生和功利。为了自身的利益,大家似乎都卷入你争我夺的潮流当中。在建筑物空间越来越狭小的同时,人与人的心灵同样显得狭窄;在交通便利的今天,人与人来往的途径是那样的便捷,但人的沟通却是那样的艰难。一道墙,不单是隔绝了人与人之间的居住场所,也同时隔绝了人心灵的来往;一扇防盗门,似乎避免了外人的闯入,但同时也囚牢了自己与外界的联络。
而在《边城》里面让我们看到的是人的淳朴、勤俭、友善、和平的景象。“管理这渡船的,就是住在塔下的那个老人。活了七十年,从二十岁起便守在这溪边,五十年来不知把船来去渡了多少年。年纪虽那么老了,本来应当休息了,但天不许他休息,他仿佛不能够同这一分生活离开,他从不思索自己的职务对于本人的意义,只是静静的很忠实的在那里活下去。”在写到主人公翠翠的时候是:“自然既长养她且教育她,故天真活泼,处处俨然如一只小兽物。人又那么乖,如山头黄鹿一样,从不想到残忍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平时在渡船上遇陌人对她有所注意时,便把光光的眼睛瞅着那陌人,作成随时皆可举步逃入深山的神气,但明白了人无机心后,就又从从容容的在水边玩耍了。”
文章在写到掌管水码头顺顺时说:“这个大方洒脱的人,事业虽十分顺手,却因欢喜交朋结友,慷慨而又能济人之急,……明白出门人的甘苦,理解失意人的心情……为人却那么公正无私……既正直和平,又不爱财”。在说到两位年青人的时候,又写得是那样受人欢迎:“结实如小公牛……豪放豁达,不拘常套小节……和气亲人,不骄惰,不浮华。”
而更让人称奇的那只小狗也格外显得乖巧、懂事:“有时又与祖父黄狗一同在船上,过渡时与祖父一同动手,船将岸边,祖父正向客人招呼:‘慢点,慢点’时,那只黄狗便口衔绳子,最先一跃而上,且俨然懂得如何方为尽职似的,把船绳紧衔着拖船拢岸。”
“美丽总是令人忧愁”。《边城》作者在给我们展现这一幅人与自然相得相融,优美和谐图画的同时,却又流露出一副面对人生悲凉命运的无奈与困惑的面孔。
本应该是圆满美好的家庭,在母亲与父亲相聚不得志而前后离世下,翠翠从小就过着与爷爷相依为命的生活,他们的孤单与悲凉时不时的涌流心头。“黄昏来时,翠翠坐在家中屋后白塔下,看天空被夕阳烧成桃花色的薄云”、“听着渡口飘来那生意人杂乱的声音,心中有些几薄薄凄凉。”、“他在日头升起时,感到生活的力量,当日头落下时,又不至思量与日头同时死去的,是那个伴在他身旁的女孩子。
他唯一的朋友为一只渡船与一只黄狗,唯一的亲人便只那个女孩子。”其中,还让我们看到不幸的是,作为“水鸭子”的大老却在水中淹死;以歌声让翠翠的心飞翔的二老却离家出走;与翠翠朝暮相处、形影不离的爷爷,又在雷鸣夜晚中悄悄离世……
这一切的发生,犹如一个个巨石压抑着翠翠幼小的心灵。在《边城》结尾,作者想通过二老“也许明天回来”来点燃翠翠心灵的一时希望。但“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又岂不是给她一种无限的困惑、迷茫。一个从小就遭受人生悲惨命运的心灵,本想寻得一处关爱、拯救的归宿,却一直得不到实现。这也岂不成了许多人的写照?
蒲松龄历尽沧桑,阅遍人间百态;他虽身处蜗居却心系天下、愤世嫉俗,挥其生花之笔,终成一部沉甸甸的《聊斋志异》。
郭沫若先生一幅“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木三分”的名联,评价蒲松龄和《聊斋志异》,可谓恰到好处。但是,蒲松龄决不是一位板着脸、瞪着眼的老夫子;相反,他是一位在觥筹交错时出口成文、颇善雅谑的才子,也是一个在柳荫下为远道而来的你端上一壶好茶的老头儿,更是一位饱读诗书下笔如有神的智者。所谓文如其人,也正因为如此,《聊斋志异》没有成为千篇一律、浅薄无比的讽刺小说,也没有成为“为志而志”的志怪小说。《聊斋志异》自有其独到之处:思想性有之,艺术性自不必待言。
蒲先生生活在康熙年间的山东淄川蒲家庄;那时侯,“西学东渐”刚刚开始,或是还未开始。相信,达尔文的遗传进化话思想不会“渐”到蒲先生的耳朵里。但是,“龙生龙,凤生凤”这种朴素的遗传观念,蒲先生应该是知道的。在他的作品中,他多处用“遗传学”的规律来借写子女而实写其父母,写得却也精致可人,令人不免会意一笑。今撷其几篇,妄加评说,以博众一乐。
《婴宁》的主人公最大的特点恐怕就是她的爱笑了:“年已十六,呆痴裁如婴儿。”蒲先生在这一点的刻画上可没少花气力。本来吧,写到婴宁夫妇安居乐业也就足矣,最后又神来一笔:“女逾年生一子,见人辄笑,亦大有母风云。”——儿子将母亲的特点继承下来,言子犹在言母,实在妙甚!
《娇娜》一篇中,孔雪笠之狐妻松娘“举一男,名小宦”,娇娜“掇提而弄,曰:‘姊姊乱吾种矣’”。读至此,大笑——亏作者想得出来!到篇尾,“小宦长成,貌韶秀,有狐意;出游都市,共知为狐儿也。”乍一看,似无多大深意;细一想,俨然是聊斋先生在“都市”中亲眼见过一般!弄得读者半信半疑,又一大妙!
此二篇中皆为母子相似,而《鸦头》篇中的鸦头与其子王孜却迥然不同:鸦头“仪度娴婉,实神仙也”,她受尽了其母的凌楚;而王孜却“孔武有力,喜田猎,不务生产,乐斗好杀”。虽为母子,为何如此之异?想来定是发生了基因变异吧!而且这“变异”程度还非常之大:王孜杀老狐之后,鸦头“命持葬郊野”。而王孜却“剥其皮而藏之”——岂非暴戾之甚?虽则如此,王孜为母报仇,大快人心,使人长舒一口闷气,亦是快哉!
当我决定要拿起这本书的时候,我就知道我一定会中途放下,想要放弃继续阅读。幸好,我还是坚持下来了。
《百年孤独》写的是布恩地亚一家七代人充满神奇色彩的坎坷经历。七代人,这实在是一个太复杂的过程,太多人的一生在这本书中终结,终结他们孤独的一生。
孤独,人们都说诗人是孤独的,他沉浸在自身的世界里。孤独与寂寞是不一样的,孤独的人有一颗充盈的心,他的世界充盈得不需要任何人陪伴,他的世界有他一个人已足够丰富。而寂寞的人有的是一颗空虚的心,他急切渴望有人在身边,他害怕一个人。纪伯伦说过:孤独是精神活动的密友。布恩地亚家族的成员,各自生活在自己的孤独的堡垒中,不需要别人的关注,构建起密不透风的围墙,进行着自己的精神活动。
不过《百年孤独》中的孤独似乎正如前言中所说,是一种因为不能掌握自身的命运而产生的绝望、冷漠和疏远感。在这个家族之间,我无法感受到亲人之间心心相印的感情。每个人都习惯了活在自己的孤独世界里,用自己的方式隔离了外面的一切。没有信任和了解,亲密和沟通的世界注定是孤独的。
奥雷良诺上校周而复始地制作他的小金鱼,做了化掉,化了再做;阿玛兰塔为自己织裹尸布,日织夜拆;俏姑娘雷梅苔丝每天在浴室里整小时整小时地消磨时间……我觉得最奇怪的是雷蓓卡,一位吃泥土和墙上石灰的寡妇。一个吃泥土来排遣自己的孤独的人,这是她寻找的摆脱命运的办法吗?
书中有很多无法正常想象的情节,就比如奥雷良诺上校一次又一次面对死亡,但是每一次他都还是活了下来,一种幸运让生命继续。还有他的十七个模样、不同类型、肤色各异的儿子,但他们都取了奥雷良诺这个名字,并且都带着落落寡合的孤独神情,“他们尽管相貌各异,肤色不同,脾性、个子各有差异,但从他们的眼神中,一眼便可辨认出那种这一家族特有的,绝对不会弄错的孤独神情”。
作者的内心或许是希望人们能团结起来,用一种和谐、温情的气氛去感染自身,将孤独的心释放,不要再被自认为在自己世界就会安全的孤独想法束缚。因为加西亚·马尔克斯说过:“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
最后,作者没有为马贡多和布恩地亚家族规划一个令人欣慰的结局,相反却让他们在一阵狂暴的飓风中彻底从地球上,消失了。
背影是真的,人是假的,没什么执著,一百年前,你不是你,我不是我。
悲哀是真的,泪是假的,本来没因果,一百年后,没有你也没有我。
就用这句《百年孤独》中的话结局,这种孤独真是悲哀的沉默,无言的冷漠。
但愿我们不孤独。
雷雨故事中人物的关系是复杂的,然而就是这种复杂的人物关系贯穿了故事情节发展的始终,也是导致雷雨走向一个大悲剧结局的导火线,曹禺在文中塑造了多个鲜明的人物特点,使得每个人都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映像。
周朴园是雷雨中的一大核心人物,他年轻的时候爱上了鲁侍萍,那时的他是爱鲁侍萍的,他们之间是有真正的爱情存在的,那时的周朴园也是有一丝纯净可言的,但是他却听从父母的劝告将鲁侍萍赶出家门,娶了文中的另一个女主角繁漪,一个可以说和周朴园门当户对的女人,但是在这样的现实面前周朴园选择了退缩,他接受了这个现实,这也使得他逐渐变成了有金钱利益观念,等级之分的人,也随着雷雨的情节发展走向败落。但是曹禺还是给了周朴园一些人性化的东西,在最后他主动告诉周萍鲁侍萍是他的母亲,然而当真相被揭穿的那一刻,也便是雷雨走向结局的时刻了。
当三十年后周朴园与鲁侍萍意外相见的那一刻,周朴园其实是爱鲁侍萍的,只是他喜欢的是以前的那个温柔而美丽的鲁侍萍,现在在他面前的却是一个已经老去的鲁侍萍,因此周朴园的反映中更多的是带有恐慌与害怕的,他担心鲁侍萍的出现会影响到自己现在的地位。
雷雨中曹禺安排了周冲这个角色,他是黑暗的社会中的一盏明灯,他具有正义感,敢于为无产阶级说话,在知道鲁四凤喜欢的人是周萍是,他主动选择了退出,他是一个具有浪漫主义色彩的人,也是雷雨中唯一一个没有被封建观念束缚的人。也许他的死时理所应当的,在雷雨所描写的整个社会现实中,他是格格不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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