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暖阳抚叶尖日期:2025-10-02人气:11
读后感3000字(精选29篇)
这篇文章的读书笔记我更是无从下笔,完全不懂文章的主旨。现在我才明白鲁迅先生竭力提倡白话文,推广新文化的良苦用心。中国历朝历代通用文言文,不管你是否饱读圣贤之书清一色张口闭口君子曰,之乎者也摇头晃脑的整日挂在嘴上。似乎这就是饱读圣贤书的证明。时过境迁,到了民国仍然离不开之乎者也,不说这些仿佛就不会说话了。文言文更加叫人难以理解。民国初期中国的文化发展几乎停滞不前,而在现代文化发展突飞猛进,是中国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都无法比拟的。在文化发展速度之快的今天文言文已列入学校教学课程,已被尊称为国学,成为中国文学史上的瑰宝,同时受到现代文学家们的尊崇。
我反反复阅读了十几遍,文章的潜在思想在说明一个我无法理解,思考还不够透彻的思想理念。应该就是鲁迅先生从个侧面来讲中国文学发展必须改革的一个趋势,其目的就是推行新文学,提倡白话文势在必行。先生提倡白话文主要原因,白话文深入浅出简单明了,无论老幼都可以学会听懂。文言文繁琐寓意深奥,叫人难以理解。孔孟之道讲的无非就是三纲五常道德伦理,陈旧的封建教育理念。贵为哲学也有不可取之处,其实就是封建思想在作祟。
鲁迅先生推广新文化,也并非一口否决了旧文学。先生写作时也会引用文言文,在文章中起到了承下启下的作用。文言文之所以让人难以理解,是因为短小精悍蕴藏很深的哲理。博学的人一看便懂可以完全理解;知识浅薄的人看到文言文就想云遮雾罩,无法领会其中的道理。
文章第一段,鲁迅先生一改文人墨客的温文尔雅,“要用最黑最黑最黑的咒文诅咒一切反对白话,妨害白话者。即使堕入地狱也绝不悔改,总要诅咒一切反对白话文,反对白话者。”其实这并不是先生真正的恶言恶语,他也不是厌烦了白话文,只是借着这些话来发泄内心的悲愤。白话文及新文学不能推广应用,绅士们和资产阶级文人一味追求古人的孔孟之道周庄之理,却不知道自己的思想已到了不可救药的程度;并以此压迫剥削生活在黑暗底层的劳苦大众,使得他们永不的翻身。
鲁迅先生提倡白话文,推广新文学不是没有他的道理。清朝政府灭亡,一切科举制度也跟着消亡。前清遗留下来的秀才举人虽说满腹文采,却没有用武之地,与一块朽木没有什么区别。民国时期仍要使用文言文,就是那些残留在前清遗老们心里的封建思想封建礼教已根深蒂固,让他们顽固不化。民国初期的文人们不肯放弃已经不合时宜的思想教育方法,只知追求儒家学说。
不忘孔孟之道周庄之理也是无可厚非,但一味追求陈腐不思进取只会使人的思想退步,人类也就不会有新的文明。在一九一九年的五四运动就开展了提倡白话文推广新文学,反对文言文旧文学的口号。学生举行了大规模的游行来提倡新文学。由此表明这不仅仅是鲁迅先生的呼声,也是具有爱国思想的学生的呼声,更是全国各界爱国人士的呼声。急切呼吁民国政府推行实施新文学,使用白话文推广新教育体系,倡导使用白话文教学,却遭到了封建思想文人和资产阶级文人的无理阻挠。
白话文无法推行实施影响面之广是可想而知的。那些初读“人之初,性本善”的孩子们也有渴求新知识的心灵,有追求美的天性,厌恶了枯燥乏味毫无生趣的文言文。旧文学在一点点抹杀孩子们爱美的天性,一点点抹杀了孩子们对于学习知识的热情。封建思想和封建教育理念在禁锢着孩子们天真无邪的童真。
鲁迅对那些所谓的知识学者以老卖老非常痛恨。绅士们就见不得别人比他们小有成就,就会原形毕露的进行言论攻击。文人们也一定要骂“以为大悖于文格,亦即大损于人格。”绅士们自认为鲁迅先生提倡新文学,有违背中国自古传承下来的文学礼教,也就违背了做人的基本准则,有违孔孟之道周庄之理。鲁迅先生文笔犀利刻薄讽刺辛辣,对那些枉称文人的大学问家们一通胡劈乱砍,让他们遍体鳞伤羞愧难当。对那些资产阶级文人冷嘲热讽横眉冷对,毫不留情地揭开他们的伪善面具。
“幸而还没爬上象牙之塔去”。鲁迅先生的文章在当时的文坛以开拓出一片天地,也并非徒有虚名。先生在大力提倡白话文,提倡新文化,却遭到了同一时期的资产阶级文人和绅士的排挤,因为他们的眼里容不得半粒沙子。先生的文笔严厉批判资产阶级文人的腐朽,揭露资产阶级文人和绅士的假仁假义道德败坏的丑恶行径;揭穿他们文人外衣下隐藏的伪善的罪恶。鲁迅先生的文章让他们感觉如芒刺在背,永远感不到舒服。
鲁迅先生的文章受到爱国人士和青年学生的青睐。先生也是从前清走过来的,但骨子里却没有绅士和资产阶级文人的那种顽固不化保守的腐朽思想。激进爱国人士和学生喜欢阅读他的文章,主要原因是先生对新文学的创作激情。文章中融进了作者的灵魂,将他个人的新思想、人生观、道德观毫无保留地剖析在世人面前。没有虚假,更没有高谈阔论,显然一个坦坦荡荡的君子。和鲁迅先生比起来,他们就是龌龊小人。
另一个原因鲁迅先生的文章中文言文使用较少白话文较多,读起来自然流畅朗朗上口更容易理解,对读者有更大的吸引力。先生大力提倡白话文,所以先生首当其冲多使用白话文,以此来感染他身边的人都来学习使用白话文,也将所有人的学习积极性带动起来,白话文就会发展壮大。
鲁迅在校任教期间,陈西滢杨荫槐等为一派的资产阶级文人与先生水火不相容。他们反对白话文新文化的推广应用,极力阻止先生的倡导。陈西滢常对鲁迅先生进行言论攻击,还以此镇压学生响应提倡白话文新文化的运动。借此污蔑学生的爱国热情,破坏学生的爱国思想。鲁迅还借阴阳之说论证公正公理,谈论正义是非。在黑暗统治下的旧中国,仍是专权当道,谬论肆意横行,根本没有公正公理可言,这也是中国历代王朝的悲哀。
鲁迅先生笔锋一转,谈到了家藏的老书。唯先生专有的图画本子《二十四孝图》应言而生。孝无非是孝敬父母尊敬长辈,而在先生年少时看来实在太难。对于《二十四孝图》我很陌生,也是一次偶然在网络中浏览看到的并未在意,想不到这次写博文它帮了我大忙。当我再次查看时心中不免认同先生的言语。
从远古帝王舜的《孝感动天》到宋朝的《涤亲溺器》,《二十四孝图》一一展现在我的眼前。我为古人的孝行感动但却不能完全苟同。其中《戏彩娱亲》或是《老莱娱亲》、《郭巨埋儿》这两点和先生看法一致。我不是故意附和先生讨好先生,实在让我觉得古人太过迂腐。这样的孝也可以被公认为孝吗?
《郭巨埋儿》真可谓是迂腐之极。不说现代人的不孝,换做是我也绝不会埋掉亲生儿子来奉养老母。郭巨为夫,可以耕田种地打柴度日奉养老母,也可供养孩子。郭妻可以纺纱织布做些女红,做些力所能及的事一样可以生活。为奉养老母节省粮食宁可埋掉儿子却不寻求生活出路,这和愚人有区别吗?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就此完结不是太悲哀了太可怜了吗?一个不懂事的孩子只知道玩乐正是享受父母爱护的年龄,面临死亡都已无所知。一个地坑,一抷黄土,两个愚蠢的脑袋就要轻易断送一个鲜活的生命。愚蠢!以我看来这样的孝行应该受到严厉的批判。这样的孝千万不要有人拿来效仿,否则孝就会变成罪恶的帮凶。
《戏彩娱亲》虽然是孝子行孝,但也有不妥之处。高龄双亲在堂,老来子行年七十。挑水跌倒只要站起就会过去了事,即使父母心疼说些安慰的话,也不至于要装作小孩子哭闹来哄双亲高兴。这样一来倒显得做儿子的有失大体,不会让人认同,孝反而让人觉得掺了假也不会有教后人行孝的意义,只当是一个笑话来讲。
其他孝子图做起来倒也容易,只是当今社会不同于往昔,行孝也没有那样艰难。父慈子孝社会风气日渐好转,作恶忤逆也不多见。孝子图宣扬孝字当前含义颇深——为人子孝,育子承孝。让我感动的是《卖身葬父》孝子董永家境贫寒,无钱安葬过世的父亲就卖身为奴,真可谓之大孝。但在现代社会早已没有卖身葬父的说法,只是董永行孝为之感动为之钦佩。
孝的寓意广泛,并不拘泥于点面,也不一定要做到面面俱到。只要对父母没有忤逆行为,经常和老人沟通增进与老人之间的感情,都可以称为孝。孝是人的情感行为的基本准则。我想,对于孝有人会比我理解的更为深刻透彻。
难以理解的是文章最后一段。《二十四孝图》是封建社会宣扬孝道的故事,故事也着实感人。关键一点,用封建思想旧的观念宣扬这样的孝道让置疑。“老玩意”一词鲁迅先生似乎隐藏了什么没有说出来,是坚决提倡推广新文学的决心,还是藐视旧观念的陈腐?“本来谁也不实行”从本质上讲这种旧的思想观念驱使下做出来的孝道已经太显陈腐,应该淘汰。孝应该传承下去,但要切合实际的生活。
鲁迅先生学识渊博,虽然提倡新文学,但并不表示他反对旧文学。旧文学中也有精华,可取而代之为我所用。他忧心父亲因家中贫困担心自己被父亲的孝心卖掉,其实另有玄机。时逢动荡年代民不聊生。倘若天下孝子都如法炮制该有多少无辜的性命丧生,就会家破人亡,哪里还有父慈子孝可言,孝又有何宣扬的意义呢?
含有讽刺意味的是文章的最后一句,“直到她去世——这大概是送给《二十四孝图》的儒者所万料不到的罢!”生老病死人之常情,祖母故去自己仍安然无恙,儒家宣扬的孝也就是一个失败,事实证明孝也会有错误,不一定要依他们所说去做孝子必须履行的孝子行为。
我的文学知识浅薄,只能凭我个人的感念来理解鲁迅先生的文章。这篇文章以《二十四孝图》为介质,阐述了儒家学说并非尽善尽美,也会有瑕疵。这样的瑕疵对人文教育没有任何帮助,只会将人的理性扭曲异化,就不再是真理,是悖谬是人类恶行的起端。旧文学旧思想已经不符合社会环境需求,就应该去掉糟粕,取之精华继续发扬光大。这就是社会所需求的,实际也是鲁迅先生所希望的。孔孟之道固然要学习,但绝对不可盲目是从,否则就会产生错误的认识错误的行为。
《动物庄园》是乔治·奥威尔的著名中篇小说,最初知道这本书是在高中历史书里,被其简介所迷,一直想看但都因自己懒惰加上被很多外国文学书的文风影响,对外国文学一向是敬而远之,以至于几年过去了仍和《动物庄园》缘悭一面。
今年开了外国文学课,要交读书笔记,可怜我只看了半部《儿子与情人》、三分之一的《生命不能承受之轻》、五分之一的《了不起的盖茨比》、十分之一的《堂吉诃德》、几十页的《飘》,真的是写不出来什么读书笔记,想来想去,唯一看过的一本全本的外国文学书便要算初中时看的《鲁宾逊漂流记》了,但那时只是看热闹,并不明白书中的勇于冒险、奋斗不屈的精神,而且隔了这么多年,情节也早就忘的七七八八了,要拿这本书写的话还真个是无从下笔。不得已只好找一本书来看,全当是应付差事,哎,希望老师不要鄙夷我这种行径,我真的是对外国文学没多大的热情。
虽然是抱着应付的心思,当初也对老师要交读书笔记一事颇有微词,但是现在看来,老师这个举措无疑是好的,虽然“逼”我读自己不喜欢读的书,但幸好有《动物庄园》,找了好久外国文学书,经过一番筛选,终于定下这本,看完之后深觉不虚此看,心里小小的感谢了一下老师,如果不是她的要求,在可以预见的未来数十年或许来我都不会读到这本书了,那这就真是个遗憾了。
书中的故事并不复杂,在一个名叫曼纳的庄园里,养着各种各样的动物,一天晚上,在动物里颇具威望的老雄猪麦哲召集所有动物开会,宣扬它的革命思想,号召所有动物进行反抗,以改变动物们被奴役、被宰杀的命运,动物不能再遭受剥削,要奋起驱逐人类,过上自己当家作主的幸福自由的生活。老麦哲给动物们讲了一个它才做过的梦,那是一个动物消灭了人类并且过上了梦寐以求的幸福生活的梦,它还教会了动物们一首失传已久的歌《英格兰兽》,以激发动物们的革命热情和革命信心。歌词是这样的:
英格兰兽,爱尔兰兽,
普天之下的兽,
倾听我喜悦的佳音,
倾听那金色的未来。
那一天迟早要到来,
暴虐的人类终将消灭,
富饶的英格兰大地,
将只留下我们的足迹。
我们的鼻中不再扣环,
我们的背上不再配鞍,
蹶子、马刺会永远锈蚀
不再有残酷的鞭子噼啪抽闪。
难以想象的富裕生活,
小麦、大麦、干草、燕麦
苜宿、大豆还有甜菜,
那一天将全归我侪。
那一天我们将自由解放,
阳光普照英格兰大地,
水会更纯净,
风也更柔逸。
哪怕我们活不到那一天,
但为了那一天我们岂能等闲,
牛、马、鹅、鸡
为自由务须流血汗。
英格兰兽、爱尔兰兽,
普天之下的兽,
倾听我喜悦的佳音,
倾听那金色的未来。
年迈的雄猪麦哲在完会后三天去世了,但它的革命理念却在动物中流传开来,革命的急先锋是它们中最为聪明的猪,它们积极为革命做宣传,做了大量工作,猪里面最杰出聪明的两头猪斯诺鲍和拿破仑成为了革命的主将和领袖。
不久后,在一次及其偶然的冲突中,动物们发动了起义,原来的剥削者农场主被赶走,庄园里只剩下了动物,动物们当家做主了,它们建立了自己的家园,属于人类所有的曼纳庄园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动物庄园。
猪理所当然的成为了动物庄园的头领和管理者,盖因为它们最聪明,它们觉得自己义不容辞的肩负有管理庄园的责任,当然,其它动物们也这样认为,一致的拥护认同它们。猪率先学会了人类的文字,学会了人类的科技,并指导其他动物进行学习,可惜的是,由于智力缺陷,很多动物根本就学不会人类的知识,比如那匹勤劳踏实的马儿鲍克瑟,先学会了abcd,再学efgh的就又忘了abcd,无奈它只好选择只学abcd四个字母,并且不间断的背诵以使自己不忘记。理所当然的,猪成了庄园里命令的发出者,斯诺鲍和拿破仑宣布了动物庄园的第一部“宪法”——七诫。然后动物们开始努力劳动,为生存和发展而奋斗。
在最初的管理工作里,在开大会时,如果两位领导兽一致同意、没有争议,那么这就是一次和谐而完美的会议,其它动物头脑简单,谁跟它说它就觉得谁是对的,而从未有过自己的提议,若两兽同时跟它说它会觉得两者都对,会同时投赞成票。但是,两位最高领导兽拿破仑和斯诺鲍在革命成功后成为了死对头,“但显而易见,他们两个一直合不来,无论其中一个建议什么,另一个就准会反其道而行之。甚至对已经通过的议题,比如把果园后面的小牧场留给年老体衰的动物,这一个实际上谁都不反对的议题,他们也是同样如此。”斯诺鲍能言善辩,擅长演讲,它的话很有说服力,能使绝大多数的动物信服,而拿破仑则是一个阴谋家,善于玩弄政治,培养了一些忠实的拥护者,奸猾的它用一个光明正大的理由把刚断奶的九个狗崽子弄到了它那里,明地里说是“教育要从娃娃抓起”,暗里却偷偷把这些狗锻炼成了忠实的打手“狗腿子”,培养成了自己的私人武装。等这些杀狗腿子成长起来以后,拿破仑知道自己机会到了,在一次会议中,聪明而卓越有见识的斯诺鲍提出的修建风车的观点得到了几乎所有的动物的赞成,而拿破仑看到此景颇为尴尬,眼看就要一败涂地,它及时的发动了自己的武装力量,九条恶狗冲了出来,欲置斯诺鲍与死地,斯诺鲍无奈拼命逃出了庄园,在九条狗的震慑下,拿破仑登上大宝,成为独裁者,在另一头口齿伶俐善于欺骗群兽的猪斯奎拉的游说下,动物们傻愣愣的接受了这个现实,未产生一点不满,未发生一起暴乱。马儿鲍克瑟在自己的座右铭“我要更加努力工作”后又加了一条格言以作补充:“拿破仑同志永远正确”。
拿破仑通过九狗和斯奎拉这一威胁一欺骗这两种手段建立了自己的统治,然后颠倒黑白把斯诺鲍污蔑为坏蛋、剽窃者、破坏者、阴谋家、叛徒,极力的宣扬自己,一步步走上神坛,把自己打造成了一个英明神武睿智老练的领袖,一个能带领群兽们过上美好幸福生活的神。在狗和斯奎拉这一硬一软两种武器的胁迫下,动物们被动接受了拿破仑的种种行径,拿破仑开始过上人类的生活,开始了享受,它篡改七诫,一步步加强自己的统治,动物们但有微词便被屠杀,在血腥的杀戮中建立了自己的淫丄威,它让动物们相信以前根本没有什么七诫,它废除了歌唱《英格兰兽》的传统,改为歌唱美好的新生活,动物们的一切须唯伟大领袖拿破仑之命是从,拿破仑同志永远正确,拿破仑成了“动物之父”、“人类克星”,动物们所有的成就都要归功于拿破仑,且用一首诗来歌颂拿破仑,诗名:“拿破仑同志”。
孤儿之至亲!
辛福之源泉!
赐给食料的的恩主!
您双目坚毅沉静
如日当空,
仰着看您
啊!我满怀激情
拿破仑同志!
是您赐予
您那众生灵所期求之一切
每日两餐饱食
还有那洁净的草垫
每个动物不论大小
都在窝棚中平静歇睡
因为有您在照看
拿破仑同志!
我要是有头幼崽
在他长大以前
哪怕他小得像奶瓶、像小桶
他也应学会
用忠诚和老实待您
放心吧
他的第一声尖叫肯定是
“拿破仑同志!”
动物们的生活每况愈下,从开始的不如刚革命的自由时期,到不如革命前受人类统治时期,到最后的抛洒血汗饥肠辘辘,而高高在上的独裁者拿破仑却一点一点的享受起了至尊待遇,睡柔软舒适的大床,吃丰盛的大餐,喝威士忌酒,享有所有的母猪,它用群兽的血汗喂饱了自己,它开始学人类用两条腿走路,和人类做生意,共同剥削压迫动物们,成为了万恶的邪魔。
最后,拿破仑成为了“人”,动物们从猪看到人,再从人看到猪,“但他们已分不出谁是猪,谁是人了。”
《动物庄园》是一篇政治寓言小说,隐喻的写了革命的发生、发展以及革命的变质、革命的被背叛和残酷的革命斗争。我隐约记得它是在写斯大林时期的苏联,书中反映着苏联的变化,斯大林统治之后,特权阶级诞生,劳动人民生活困苦,斯大林曾经为了排除异己,展开了血腥的大清洗运动,加上他国内国际上的政策失误,使苏联作为社会主义国家遭到严重破坏,几乎与真正的社会主义国家背道而驰,马列主义被篡改,统治者越来越腐化,苏联最后和资本主义妥协,背叛了人民和社会主义。
看着书,它的情节时常让我联想到现实,一开始的麦哲,宣传自己的革命理想,不禁让我想到马克思、列宁、孙中山这些人,致力于开民智,宣传革命,撒播革命种子,虽然自己没能看到革命的成功,却开革命之滥觞,给后来者留下无穷的希望。
“拿破仑同志永远正确!”,这让我想到两个凡是,“凡是毛主席说的都是对的,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必须坚决执行。”而鲍克瑟,岂不正是当年我们国家忠诚老实却又愚昧的劳苦大众同胞?
拿破仑赶走斯诺鲍,将它宣传成反派、叛徒,看到这,我想到刘丄少奇,他也是被这样污蔑过,每一个阵营都不免有相互倾轧争权夺利的事情发生,都忘却了当初革命时的众志成城,也不管他们的初衷是为了美好未来,有难可以同当,有福却不能共享,真是人性的悲哀呐!
而拿破仑残杀异己的行为则让我想到我们国家一段耻辱且难以忘怀的历史——文化大革命。四人帮作威作福,人民但有半点反对意见便遭无情打杀,这种恶性,和拿破仑这头猪没有半点区别。中国人民前仆后继流血牺牲,以为能换来个自己当家作主的美好世界,没想到却被一群高高在上擅耍阴谋的猪无情摆弄,狠狠地践踏着。
小说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就期望借助个人的努力与奋斗跻身上流社会。
在法国与瑞士接壤的维立叶尔城,坐落在山坡上,美丽的杜伯河绕城而过,河岸上矗立着许多锯木厂。市长德瑞那是个出身贵族,在扣上挂满勋章的人。
他五十岁左右,他的房子有全城最漂亮的花园,他的妻子是最有钱而又最漂亮的妻子,但他才智不足,“他只能办到严格地收讨他人的欠债,当他自我欠人家的债时,他愈迟还愈好”。在这座城市还有一个重要人物,是贫民寄养所所长——哇列诺先生。他花了一万到一万两千法郎才弄到这个职位,他体格强壮棕红色的脸,黑而精粗的小胡子,在别人眼中他是个美男子,连市长都惧他三分。但市长为了显示自我高人一等,决心请一个家庭教师。
木匠索黑尔的儿子于连,由于精通拉丁文,被选作市长家的家庭教师。他约十八九岁,长得文弱清秀,两只又大又黑的眼睛。在宁静时,眼中射出火一般的光辉,又象是熟思和探寻的样貌,但一瞬间,又流露出可怕的仇恨,由于他整天抱着书本不放,不愿做力气活,因而遭到全家的嫌弃与怨恨,经常被父亲和两个哥哥毒打。他小时疯狂地崇拜拿破伦,渴望像拿破仑那样身佩长剑,做世界的主人。认为拿破仑“由一个既卑微又穷困的下级军官,只靠他身佩的长剑,便做了世界上的主人”。但之后他又想当神甫,因为“如今我们眼见四十岁左右的神父能拿到十万法郎的薪俸。这就是说他们能拿到十万法郎,三倍于拿破仑当时手下的著名的大将的收入。”于是,他投拜在神甫西朗的门下,钻研起神学来。他仗着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圣经》全背下来,这事轰动了全城。
市长的年轻漂亮的妻子是在修道院长大的,对像她丈夫那样庸俗粗鲁的男人,打心底里感到厌恶。由于没有感情,她把心思全放在教养3个孩子身上。她认为男人“除了金钱、权势、勋章的贪欲以外,对于一切都是麻木不仁”。最初,她把于连想象为一个满面污垢的乡下佬,谁知见面时却大出她的意料:面前这个年轻人竟是这样白皙,眼睛又这样温柔动人。以为他“实际上是一个少女”故意假扮男装。她对于连产生好感,甚至觉得“只有在这个少年教士的心里,才有慷慨、高尚、仁爱”。瑞那夫人的女仆爱丽沙也爱上了于连,爱丽沙得到了一笔遗产,要西郎神父转达她对于连的爱慕,于连拒绝了女仆爱丽沙的感情。瑞那夫人得知此事心里异常高兴,一股幸福的流泉泻落在她的心海里,她发觉自我对他产生了一种从未有过的一种感情。
夏天市长一家搬到凡尼镇乡下花园别墅居住,晚上乘凉的时候,全家聚在一株菩提树下,于连无意间触到了瑞那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瑞那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务必握住这只手。第二天晚上他果然做了,瑞那夫人的手被于连偷偷地紧握着,满足了他的自尊心。瑞那夫人被感情与道德职责折腾得一夜未合眼。她决定用冷淡的态度去对待于连。但是当于连不在家时,她又忍不住对他的思念。而于连也变得更大胆,他在心里暗想:“我就应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到达目的才好。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感情使我理解这位置的”。
深夜2点闯进了她的房里。开始,她对于连的无礼行为很生气,但当她看到“他两眼充满眼泪”时,便同情起他来。她暗想,如果在20xx年前能爱上于连该多好。但是,在于连的心里则完全没有这种想法,他的爱完全是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他那样贫穷,能够得到这么高贵、这么美丽的妇人,已经是上天的恩赐了。
不久,皇帝驾临维立叶尔,在瑞那夫人的安排下,于连被聘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使他有在公众面前大出风头的机会。迎驾期间,于连作为陪祭教士参加瞻拜圣骸典礼。之后,他对木尔侯爵的侄子、年轻的安倍主教十分崇敬。心想,安倍主教如此年轻就有显赫的地位,而且倍受女人的青睐,暗下决心“宁愿受宗教的制裁,也要到达令美人羡慕的境界”。
瑞那夫人心爱的儿子病危,她认为这是上帝对自我不道德行为的一种惩罚,她陷入了可怕的忏悔里。这时,爱丽沙又把夫人的事暗中告诉了哇列诺先生,他早先曾贪恋瑞那夫人的美色碰了一鼻子灰,便趁机给市长写了一封告密信。但市长担心如果把妻子赶出家门,自我将失去一大笔遗产,而且也有损于自我的名誉,采取“只怀疑而不证实”的办法。但在这座城市里,街谈巷议对瑞那夫人和于连却越来越不利。一次爱丽沙向西朗神父忏悔时,又谈出于连与瑞那夫人的秘密关系。关心于连的神父要他到省城贝尚松神学院进修。告别后的第三天夜里,于连又冒险赶回维立叶尔,与瑞那夫人见面,此时的瑞那夫人由于思念的痛苦,已憔悴得不像人样了。
贝尚松是法国一座古城,城墙高大。初到神学院,那门上的铁十字架,修士的黑色道袍,和他们麻木不仁的面孔都使于连感到恐怖。院长彼拉神父是西郎神父的老相识,因此对于连个性关照。他对于连说:“嘻笑就是虚伪的舞台”。
在321个学生中,绝大部分是平庸的青年,由此于连自信会迅速获得成功。他悄悄对自我说:“在拿破仑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由于学习成绩名列前茅,院长竟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
但神学院是个伪善的地方,他很快就堕入了忧郁之中。彼拉院长受到排挤辞职不干了,并介绍于连为木尔侯爵的秘书。彼拉神父专门给他介绍侯爵一家他说“你要十分注意,一个象我们这种行业的人,只有靠这些大人先生们才有前途……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如果你得不到人家的尊敬,你的不幸是注定的了”。
侯爵瘦削而矮小,有一对十分灵活的眼睛,头上带有金色假发。他是个极端保皇党人,法国大革命时,他逃亡国外,王朝复辟后,他在朝中取得了显赫的地位。于连每一天的工作就是为他抄写稿件和公文,侯爵对于连十分满意,派他去管理自我两个省的田庄,还负责自我与贝尚松代理主教福力列之间的诉讼通讯,后又派他到伦敦去搞外交,赠给他一枚十字勋章,这使于连感到获得了极大的成功。
于连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很快学会了巴黎上流社会的艺术,成了一个花花公子,甚至在木尔小姐的眼里,他也已脱了外省青年的土气。木尔小姐名叫玛特儿,是一个有金栗色头发,体态匀称,十分秀丽的姑娘,但“这双眼睛透露出一种内心可怕的冷酷”。她读过许多浪漫主义感情小说,并被3世纪前一段家史所激动:她的祖先木尔是皇后玛嘉瑞特的情夫,被国王处死后,皇后向刽子手买下了他的头,在深夜里亲自把它埋葬在蒙马特山脚下。她十分崇拜皇后的这种为感情而敢冒大不韪的精神,她的名字玛特儿就是皇后的爱称。
起初,于连并不爱玛特儿那清高傲慢的性格,但想到“她却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时,便热烈地追求起她来。玛特儿也明白于连出身低微,但她怀着一种“我敢于恋爱一个社会地位离我那样遥远的人,已算是伟大和勇敢了”的浪漫主义感情,因此,她在花园里主动挽着于连的胳膊,还主动给他写信宣布感情。为了考验于连的胆量,她要于连在明亮的月光下用梯子爬到她的房间去。于连照样做了,当晚她就委身于他了,过后玛特儿很快就后悔了。
一次,他们在图书室相遇,她边哭边对于连说:“我恨我委身于第一个来到的人”于连感到痛苦,他摘下挂在墙上的一把古剑要杀死她,玛特儿一点都不害怕反而骄傲地走到于连面前,她认为于连爱她已经爱到要杀了她的程度,便又与他好起来。夜里于连再次爬进她的房间,她请求于连做她的“主人”,自我将永远做他的奴隶,表示要永远服从他。但是,只要于连稍许表露出爱慕的意思,她又转为愤怒,毫不掩饰的侮辱他,并公开宣布不再爱他。
因为于连的记忆力很好,木尔侯爵让他列席一次保王党人的秘密会议,会上有政府首相、红衣主教、将军。会后,木尔侯爵让于连把记在心里的会议记录冒着生命危险带到国外去。在驿站换马时,差点被敌方杀害,幸好他机警地逃脱了,与外国使节接上了头,然后留在那等回信。在那儿他遇到俄国柯哈莎夫王子,他是个情场老手,于连便把自我的感情苦恼讲给他听,他推荐于连假装去追求另一个女性,以到达降伏玛特儿的目的,并把自我的五十三封情书交给她,“把这些信转抄一份寄给你所选定的女性,这个女性务必是瞧你不起的对方的熟人。”
于连回到巴黎后,将这些情书一封封寄给元帅夫人,元帅夫人受了感动,给于连回信,玛特儿再也忍耐不住了,跪倒在于连的脚下,求他爱她,于连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看呀!这个骄傲的女人,居然躺在我的脚下了!”。不久,玛特儿发现自我怀孕了,她写信告诉父亲,要他原谅于连,并成全他们的婚事。侯爵在爱女坚持下,一再让步。先是给了他们一份田产,准备让他们结婚后搬到田庄去住。随后,又给于连寄去一张骠骑兵中尉的委任状,授予贵族称号。
于连在骠骑兵驻地穿上军官制服,陶醉在个人野心满足的快乐中,“由于恩宠,刚刚才作了二天的中尉,他已经在盘算好至迟有象过去的大将军一样,在三十岁上,就能做到司令,那么到二十三岁,就就应在中尉以上。他只想到他的荣誉和他的儿子。”这时,他突然收到了玛特儿寄来的急信。信中说:一切都完了。于连急忙回去,原先瑞那夫人给木尔侯爵写信揭露了他们原先的关系。这时恼羞成怒的于连立即跳上去维拉叶尔的马车,买了一支手枪,随即赶到教堂,向正在祷告的瑞那夫人连发两枪,夫人当场中枪倒地。于连因开枪杀人被捕了。
入狱后,他头脑冷静下来,对自我行为感到悔恨和耻辱。他意识到野心已经破灭,但死对他并不可怕。瑞那夫人受了枪伤并没有死。稍愈后,她买通狱吏,免得于连受虐待。于连明白后痛哭流涕。玛特儿也从巴黎赶来探监,为营救于连四处奔走,于连对此并不感动,只觉得愤怒。公审的时候,于连当众宣称他不祈求任何人的恩赐,他说:“我决不是被我的同阶级的人审判,我在陪审官的席上,没有看见一个富有的农民,而只是些令人气愤的资产阶级的人。”结果法庭宣布于连犯了蓄谋杀人罪,判处死刑。瑞那夫人不顾一切前去探监。
于连这才明白,她给侯爵的那封信,是由听她忏悔的教士起草并强迫她写的。于连和瑞那夫人彼此饶恕了,他拒绝上诉,也拒绝做临终祷告,以示对封建贵族阶级专制的抗议。
在一个晴和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玛特儿买下了他的头颅,按照她敬仰的玛嘉瑞特皇后的方式,亲自埋葬了自我情人的头颅。至于瑞那夫人,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抱吻着她的儿子,也离开了人间。
苏霍姆林斯基说:“读书,读书,再读书,---教师的教育素养就取决于此。要把读书当做第一精神需要,当做饥饿者的食物。要有读书的兴趣,要喜欢博览群书,要能在书本面前坐下来,深入地思考”。李镇西每天的“五个一工程”读书不少于一万字。并且给教师推荐的130本书,包括古典,教育,人文,杂志类的。他说:“不读书就会失眠。读书总是伴随着思考,而思考总是让自己情不自禁的把思想火花记录下来”。
面对社会对人才的高要求,时代赋予我们的新任务,感受家长对孩子的殷殷期盼,考虑学生能否健康成长,都要求我们在工作的同时,加强学习,及时充电,为学生的“美丽人生”奠定良好的开端。随着义务教育制度的改革,和学苗的减少,民办教育,更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正如马校长讲话中提到的那样,除了我们的先进办学理念外,打造品牌学校,打造精品师资队伍,创造我们自己的特色,是我们最重要的生存关键。因此,学习,完善自我就非常必要。读书欲望,就是生存欲望,应该是源于自身的危机感。
回想毕业以来,把几乎所有的精力都放在日常工作之中了,读的书很少,能可记录下的闪光的东西更少。有很多思想的火花也随着流失的岁月而没有了踪影。在平凡的日子里送走了16载的风风雨雨。虽然甘愿青丝覆霜雪,让雏鹰展翅飞;虽然也被家长认为是孩子在造化,才遇上这样的好老师;虽然也是桃李满天下,但这花圃缺少了诱人的芳香。缺少了岁月沉淀下的精华。这不能不说是个遗憾!我们的理念必须与时俱进,我们的思想必须与时代合拍,通过这次读书,真的该净化一下自己的灵魂了,用一颗虔诚的心,感恩生活;用广博的爱,播种希望;用不懈的努力,提升做人的品位,敢于正视现实,敢于直面人生!剖析自己惰性的源头。我会抓住这个契机,发奋读书。我们要给学生的不仅是一桶水,一缸水,而且是一泓流动的清泉。及时充电,提升自我!这是我的第一个感想。
第二,追随先哲,完善自我
苏霍姆林斯基的《给教师的建议》,虽然现在教育形势发生了很大改变,但他那些光辉的教育思想对现在的教育工作者来说,丝毫不为过时。针对我们的困惑和不解,好像与我们面对面地交流一样。为我们在苦闷和迷茫中,提供着潜意识的理论帮助。正是唐守业记者勇于探索楼兰王国的奥秘,才踏着彭加木的足迹勇敢地前行。相比之下,我们没有那样的壮举!勇于探索,追随先哲。先哲的隽语,是青春的风景,是成长的动力,是智慧的聚焦。
读罢《爱学生就等于爱自己》,感触颇深,一名教师不光要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更重要的是要培养学生的爱心。如果我们的教育仅仅停留在讲课,听课,辅导,考试,选拔,从而忽视了学生情感的培养,那么,我想我们的教育是可怕的,危险的。爱学生就要为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考虑,这个问题不光是教师自身努力所能达到的,它是民族的价值取向问题,它需要全社会引发对教育的深思!
多年来,每当我在工作中遇到疑难问题的时候,就常常静坐桌旁,翻阅相关书籍,与那些古今贤达,睿智之人进行一场心灵对白。面对他们的博大胸襟,经典的论述。顿时茅塞顿开。每个哲人都是一个广阔的世界。杜威的儿童中心主义观点让我们更好地为学生服务;克鲁普斯卡亚对少年儿童的教育思想至今仍散发着光芒,赞可夫提出了教育促进发展;古今中外,名人大家的风范,总会为我们在迷茫时擎起一盏明亮的灯,照亮我们的前程!走进周恩来,会理所当然地吸收他的高尚品质与横溢的才华!聚焦时代英雄,感动着他们的献身精神!书香,伴随我们成长中的平凡的日子!让所有的日子都那样充实而温馨!
第三,大爱无疆,师爱永恒
纵观教育大家们的思想精髓,一个主题。李镇西说:“爱是永恒的教育理念,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有爱的教育才是丰满的真正的教育。但是离开了严格要求,迁就和纵容学生的爱,绝对不是我们所要提倡的真爱”。嘉汇和谐的校园,缕缕书香,溢满每个角落。所有的老师都在努力着,如旋转的陀螺一样,永不停息地累并快乐地工作着。让每节课充满诗情画意,情趣盎然,让学生心灵放飞,用知识点燃智慧,师生在知识海洋中扬帆起航。因为爱是最好的老师,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教师对学生的爱是最无私的。
多年来,也有遗憾。把灿烂的笑脸给了那些认为是品学兼优的学生,对他们宽容有加;其实那些中差的学生更需要老师的呵护与关爱。有人说,差生到社会上都是好样的,因为他们从小的抗挫能力极强。是我们的忽视和指责让孩子们坚强吗?他们和别的孩子一样享受均等的教育机会啊!可是,当他们离开学校后,和老师的感情最深厚,也最真挚。相比之下,孩子比我们更大度,更宽容!有时,一个电话,一个信息,来自远方,甚至你想不起来他是谁,他说,老师,我是咱班最调皮的那个。咳,老师教的调皮的何止你一个?尤其到了教师节或是春节,学生的祝福已是铺天盖地!!孩子走到千里万里。老师还在他的心里!我们不经意的表扬或者批评对他们都会有很大影响。回想起来,即自豪,也有深深的内疚。有种欲哭无泪的感觉!我们需要社会对我们公平公正,那么我们为何不把这颗公正的心埋藏在那些幼小的心灵里,让他们从小就享受一种公平呢。这种无形的公正会让孩子感受世界的美好!
成绩不优异不代表他们的品行有问题。我们应该给予他们更多的厚爱。他们毕竟是孩子,需要我们把他们扶上马,送一程,然后才可以驰骋疆场!这个社会,只有两种职业,有道德约束,一是医德,另外就是师德。一个教师有问题,社会的指责会把我们淹没,所以不允许我们犯错误!有人说::教师吃的草,挤的是奶。甚至是一杯热奶!
新时期的班主任工作,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可是如果我们能弯下腰,从孩子的角度看问题;真正走进他们的心灵,也许效果会更好。
上学期,有件事对我触动很大,那是看了期末的考评单时,说谁犯错误了,老师就让就交20元。这件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开学后,发现一些同学经常去买小食品,吃过后果皮乱扔。几次禁令不止。我就和大家商量,有的同学说,有福同享,给大家都买,我说了一句春晚台词,“好”!就这么定了。第二天。就有人撞枪口,被同学检举,我不能不睬,那就按规矩吧。他不情愿地拿出20元给了财产委员。我们买了38个棒棒糖。没想到,就这么件事,伤害了我们彼此的情感。今天看来,如果我能换一种处理方法,孩子也许就会欣然接受。告诉他吃小食品对身体如何不好,另外也养成了乱花钱的坏毛病。而我是以大人的思维强制孩子遵规守纪,没有允许孩子犯错误,正如李镇西老师所讲,我们应该走进学生的心灵,给他们改正错误的机会。!换种思维,方法遍地是,为何走死胡同?要增加了师生的情感,而不是用简单的方式解决所有问题。读书帮助我解开心灵的疑惑。
第四,关爱学生转变思想
李镇西老师说:“把教育作为自己最大的兴趣和爱好。揠苗助长不如顺乎天性,为孩子遮风挡雨不如让孩子经历风雨。我们的责任在于发现并扶正学生心灵乐土中的美每一株幼苗,让它不断排挤掉自己缺点的杂草”,“学生的自尊心是非常脆弱的东西。对待它要极为小心,要小心得像对待一朵玫瑰花上颤动欲坠的露珠,因为在要摘掉花朵时,不可抖掉那闪耀着小太阳的透明露珠”。
其实,每当我们看着讲台下的学生们聚精会神地听着,时不时的流露出或喜或悲的表情,在这里也让我们看到了自己儿时的心情。当我们看见学生用流畅的英语进行交谈时,那种自豪溢于言表。关注所有的学生,关注学生的学习和身心健康,培养他们积极的人生态度,广博的爱心!把学生当成自己的朋友,亲人,孩子。
社会都在关心弱势群体,老师更要把更多的关爱给那些最需要关心的孩子。尤其那些单亲家庭还有性格内向的学生。我班有个同学因父母离异,从小就和姥姥生活在一起。她的忧郁,是我从她的眼神中读懂的。我发现在开学典礼前,就能否不穿校服的问题,她给我发了近十个信息,我断定孩子一定不是和妈妈生活在一起。平时孩子的脸上看不见一点笑容。看过家庭情况登记表果然如此。父母都在日本,早已离婚。孩子每年只能见母亲一次。顿时对她的爱怜已在心底了!半年来,在我的悉心呵护与及时引导下,她的成绩上升很快。脸上也露出灿烂的笑容了!在这次考试中,获得班级第2名!春节期间,我们几乎每天都有信息联系。她的喜怒哀乐都在我的心中。在开家长会时,她的姥姥紧紧握着我的手,“谢谢老师了”!看着老人溢满泪花的眼,我的心也是潮湿的!为她,也为自己。我们所有的老师都一样,把最广博的爱,给了学生,可有多少时间和精力去陪伴自己的亲人和孩子呢?从早到晚,我们曾想过自己吗?如果说我是合格的老师,但绝对不是合格的母亲!每次,女儿生病时,多希望妈妈在身旁,可是孩子一次次地失望了。为了80个孩子,我们舍弃了一个,80比1,核算!
播种一种思想,收获一种行动;播种一种行动,收获一种习惯;播种一种习惯,收获一种性格;播种一种性格,收获一种命运。学生其实就是我们的影子甚至是化身。作为教师,我们的任务不仅是教知识,而是让孩子从小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课堂的传道、探求,不如拓宽孩子们的空间,让孩子们去书室感知一下古人与哲人的言与行,开展自我教育,理解人生的价值,激发孩子们的内心世界,促使孩子理解父母亲的辛劳,教师的苦口婆心。
学无止境,只有坚持不懈的充实自我,提升自我,完善自我,超越自我,才能更好地完成教书育人的神圣使命!最后我倡议大家都保持一颗快乐的童心,开心地迎接每一个日出,坦然地面对每一个日落!活出我们的精彩!让我们的心相互温暖着,勇敢前行。让我们的手,紧握着,搀扶着战斗!
前天终于把《白夜行》二周目完毕。不得不说这依然是一部让我震撼不已的小说。
暂且不提内容,光是写作手段就骨骼清奇。或许是鄙人孤陋寡闻了,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以众多他人视角来推动整篇故事情节发展的作品,更为神奇的是,小说里,男主桐原亮司和女主雪穗从来没有一句明显的对话,但在层峦叠嶂的细节与重合之中,我们隔着朦胧的烟雾,却仿佛看到了二人至始至终都无法分割开来的牵连。所谓枪虾和虾虎鱼的描述,淋漓尽致也不过如此。
浏览书评的时候看到有人说东野圭吾这本书的语言不甚优美,不如川端康成那样的文学大师,笔法秀丽清新,端庄别致。老川的文采我承认,不是所有人都能写出“凌晨三四点,看海棠花未眠”。但是那些贬低东野文采的人,说白了实在是在暴殄天物。东野的文字不优美?来看看这段最为著名的点睛之言:
“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
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冗余的修辞,但是谁敢说,这短短的几句话,没有道出雪穗内心的黑暗与绝望,没有透露出二人之间令人悲恸的羁绊?所谓文章,其实就是要表达一种意境,要渲染的是某种氛围。无论是剑拔弩张,还是诡异离奇,无论是粗枝大叶,还是细枝末节,哪个地方是东野没有处理好的?还是用如此精炼之言语。平淡之处见惊叹,淡漠之中现瑰丽,正是东野圭吾驾驭文章的天才之妙!比如再举个例子,这个场景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较长):
“不过,我不想卖掉,也不想拆···”她把手放在纸门框上,怜爱地抚摸着上面的小小伤痕,然后像是突然想起什么似的抬头看往一城,“筱冢先生,真的很谢谢你,我还以为你不会来。”
“为什么?”
“因为···”雪穗先垂下眼睛,又再次抬起,眼眶泛红,珠泪欲滴,“筱冢先生讨厌我呀。”
一成一惊,要掩饰内心的波动并不容易。“我怎么会讨厌你?”
“这我就不知道了。也许你对我和城离婚不满,也许还有别的缘故。只是我确实感觉到,你躲着我,讨厌我。”
“你想太多了,没这回事。”一成摇摇头。
“真的吗?我能相信你这句话吗?”她向他靠近一步,两个人相聚咫尺。
“我没有理由讨厌你啊。”
“哦。”雪穗闭上眼睛,仿佛由衷感到安心般舒了一口气。甜美的香味瞬间麻痹了一成的神经。她睁开眼睛,已经不再泛红了,难以言喻的深色虹膜想吸住他的心。
短短的几句对话和细节描写,就塑造了人物的形象,暴漏了人物的心理活动。首先来看雪穗的动作,先是怜爱地的抚摸小伤痕,然后装作不经意间提起两人的矛盾,在尖锐的冲突处恰到好处地摆出了无辜小女子状,一个垂头,一个抬头,恍然之间让人仿佛看到了弱不禁风、清纯娇羞的睡莲,在一成两次否认之后,非常会掌握时机的主动靠近,缩短两人之间的物理距离,营造亲切之感。一成此刻已经招架不住,完美完成了否认三连,这点也显示出即便以一成精英般的双高也难以抵挡雪穗的魅力。你难道能断定在这三次否认中,全都是一成的逢场作戏,搪塞敷衍麽?就这样一个如果拍出来恐怕连十分钟都不到的场景,竟然成功的让一成对雪穗动了爱恋之心。我们不得不叹服雪穗的情商之高,面具伪装之巧。继续来看下面的描述:
两人针对仙人掌谈了几句话说,雪穗又开始趁热打铁,借题发挥:
话音刚落,她的肩膀便开始微微颤抖,不久,颤抖加剧,她全身都在晃动,发出呜咽声。“孤零零的,不止它们,我也无依无靠了···”
她哽咽的呢喃大大撼动了一成,他站在雪穗身后,将右手放在她摇晃的肩上。她将白皙的手叠了上来。好冷的手。他感觉到她的颤抖趋于平缓。
突然间,连自己都无法说明的感情从心底泉涌而出,简直像是封印在内心深处的东西获得了释放,甚至连他都不知道自己拥有这样的感情。这份感情逐渐转变为冲动,他的眼睛注视着雪穗雪白的脖子。
正当他的心防就要瓦解的那一刹那,电话响了。他回过神来,抽回放在她肩上的手。
还有另一段雪穗发力勾引一成的场景。稍后一并整理作为雪穗和一成的感情分析。这里我只针对前面的文字功底进行阐述。那就是再次总结为,大师的手笔果然是大师的手笔!你能以如此冷漠甚至可以称之为压抑的文字写出这么波折的动人的短暂又刺激的效果吗?
下面来分析整篇小说重要人物的特征和其中的爱恨纠葛。既然前面提到了雪穗和一成的描写,我们就顺藤摸瓜,继续挖掘。有人说雪穗爱的是一成,有人说雪穗爱过一成,还有人说雪穗不爱一成。众口不一,但是无法论断谁是谁非,毕竟一千个读者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在我看来,其实连雪穗本人都不知道她是否爱或者爱过一成,因为她根本就不懂爱。对于一个从幼童时代就饱受中年油腻男人猥琐、骚扰、强暴、女孩子来说,她的世界观里能有爱情一说吗?我们来看下面这段出现在文章中的描述:
雪穗呼出一口气,道:“我不懂。”
一成抬起头来:“不懂什么?”
“怎么爱,”她定定地凝视他,“我不懂得怎么去爱一个男人。”
“这种事没有一定之规吧,我想。”一成移开视线,把茶杯送到嘴边,但茶几乎没有入口。
两人陷入沉默,空气似乎更沉重了,一成无法呼吸。“我先走了。”他站起来。
“不好意思,把你留下。”她说。
一成穿上鞋,再度回头面向她:“那先去了,明天再过来。”
“麻烦你了。”
他伸手握住把手,准备开门。然而,就在他打开门的前一瞬,忽觉背后有人。
不必回头,他也知道雪穗就站在身后。她纤细的手轻触他的脊背。“其实,我好怕,”她说,“我好怕孤零零一个人。”
一成自知内心正剧烈起伏。想直接转身面对她的冲动,如浪涛般排山倒海而来,他发现警示信号已由黄灯变成红灯。现在要是看见她的双眼,一定难敌她的魔力。
一成打开门,头也不回地朝着前方说:“晚安。”
这句话如同解开魔法的咒语,她的气息倏地消失。接着,响起她与先前毫无两样的冷静声音:“晚安。”
一成踏出房门。离开房间后,背后传来关门声,他这时才终于回头。
又传来咔哒的上锁声。
一成凝视着紧闭的门,在心里低声道:你真的是“一个人”吗····
俗话说的好,假做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许多事情就是这样模棱两可,半真半假之时,我们方可感受到其中滋味。雪穗不爱一成吗?不爱为何要讲真话?看看这段话里,雪穗说的哪句话不是发自肺腑?雪穗爱一成吗?爱的话为何又处处提防,步步为营,每个动作都盈溢着高超的挑逗技巧和表演之感?熟悉表演的人都知道,当我们想要在舞台上征服观众的时候,我们首先要征服自己,对雪穗也正是如此。在面对一成这样一个从大学到结婚唯一没有被自己征服的男性时,雪穗的内心必然充斥着复杂的感情,也许是好胜欲作祟,也许是好奇心作祟,也许是为了扫平绊脚石,种种原因综合在一起,雪穗身陷这场势均力敌的较量中,难免也会生出别样的跳脱的情絮吧?这点总让我想到张爱玲笔下的《倾城之恋》,白流苏最开始见到范柳原的时候未必喜欢他,但是范柳原条件好啊,海龟浪子,多情多金。白流苏是谁,她俨然三十多岁,还是二婚。如此条件差距,白流苏能不对范柳原念念不忘吗?到了中间的关头,两个人较量的多了,成年人之间的察言观色、相互算计也多了,到了最后范柳原在月光下把白流苏推倒竟也让二人生出了别样的真假之感。所以说人与人之间的爱,到底是个什么样的说法呢?平凡的精明的世俗之人都难以言明,更何况像雪穗这样从小就已经畸形发展的却又双高的性格?至于有人说在侦探金枝去精品店调查的时候,雪穗辨识出了仅有一面之缘的一成的手表,并且以一成的名义询问两位的渊源,我不否认有的读者解读为雪穗对一成的暗恋。但是我也不排除雪穗天然的敏感和谨慎。试想你是一个肤白貌美的女子,当所有男人都跪倒在你的石榴裙下时,唯独这样一个一表人才,出身世家的男人对你冷漠甚至有着微微的敌意,你难道不对他另眼相看?难道不会暗中观察?难道不会悄悄嘀咕?所以说,雪穗一定会对筱冢一成有着高度的关注,但是关注不一定是爱恋,然而关注久了,也可能会生出爱恋···
现在不说雪穗和筱冢一成的事了,毕竟一成并非我们的正宫。真正的正宫是桐原亮司。相当一部分人都对男主女主的感情持有正向的态度,那就是认为这俩人是非常态的爱情,甚至有人说这是一种超越爱情的羁绊。也有人持有反向态度,认为这俩人就是禽兽不如,狼狈为奸,丧失了作为人的资本竟然还说什么狗屁爱情。
说起丧失作为人的资格,我想起了《人间失格》,相信有不少人对《人间失格》深有同感,甚至还有相当一部分人看完之后觉得这本书就是自身的写照。难道这些人也已经丧失了作为人的资本?非也。这恰恰也是人,并且拥有完全的资格作为人,只是我们可以称这样一种人为非阳光下的人。难道只有像我们这样其貌不扬的芸芸众生才有做人的资格?难道只有那些道德高尚履历光鲜的人士才是人?难道杀人犯罪分子就没有了做人的资格?为什么犯罪分子会杀人?如果他们丧失了成为人的资格,那么导致他们丧失的原因里是否包含着另外一部分人非人的兽性与丑陋。就像小学的时候,那些用钱来买小女孩猥亵幼女的男人们,那个因为贫穷看着自己女儿被猥亵的母亲,当铺里两个当着孩子的面通奸的寂寞男女;就像高中的时候,那个与雪穗处处为敌并到处散播雪穗破败家境的优质女,那些以偷取女同学照片并意淫为乐的最后用照片威胁桐原的男同学;就像成年以后,看到女人怀孕就投降结婚前一天就变心婚后不断挑刺的男人。这些人,是不是也丧失了作为人的资格?在这样一些人面前,在这样一些人爆发出自己非道德的甚至罪恶的一面时,雪穗又做错了什么?桐原又做错了什么?绝望的种子从一开始就已播种,汲取了污染的营养,经历了毒辣的阳光,饱受了暴雨的摧残,你还渴望它萌发出柔软的嫩芽?命运的序幕已经拉开,凭谁也改变不了最终的答案。我们不能洗白雪穗和桐原,无论你有着怎样婉转的苦衷,无论事情有着怎样令人痛心的缘由,做了毕竟是做了。血淋淋的杀戮掩盖不了,残忍的迫害掩盖不了。这两个人短短十几年,就是一出活生生的社会悲剧。人性,竟也可以沦丧至此。可是,我们能怎么说呢。这,也就是人啊!
最绝望的念想,最悲恸的守望。是对这篇小说的经典概述。这句话让人联想到凄美地、凌乱地、冰冷地、绝望地、黑色地爱情。如果爱情没有明确的标准,并且有无限多的种类。那我们作为外人,姑且可以称之为爱情。但是这俩人之间,他们真的觉得彼此是爱情吗?当桐原看到雪穗的时候,他一定会想到自己拿着剪刀亲手杀掉了生父;当雪穗看到桐原的时候,她一定会想到自己被那些肮脏屈辱的画面。少男少女的朦胧关系,从桐原弑父的那一刻就已经彻底的改变了。雪穗不再是桐原心中原来的雪穗,桐原也不再是雪穗心中原来的桐原。两人拥有了共同的不能告知与众的痛苦的秘密。这个秘密绝对不是甜蜜的,两人的关系也绝对不是甜蜜的。那是一种痛苦,就像雪穗所说的那样,我的人生很黑暗,你不是我的太阳,但是我不能没有你,没有你我就看不到阳光。但是桐原带给雪穗的是真的阳光吗?不是啊,是变态的,自私的,已经被扭曲的阳光。但是变态的、自私的、扭曲的雪穗需要的就是这样对口的阳光。你是我的唯一,罪恶也好、绝望也好、窒息也好,我就是不能没有你。别人,在我人生的道路上,都太肤浅了啊!高宫城?作为雪穗的第一任丈夫,他懂雪穗什么?康晴,雪穗的第二任丈夫,他又懂雪穗什么?只有在桐原这里,雪穗才能作为真正的雪穗,血淋淋的雪穗。桐原亮司碰到女人的身体不会射,雪穗一到房事的时候就会子宫痛,我想应该是因为这两个人在赤裸面对其他异性的时候都无法放下身体的警惕,唯有在彼此面前才能坦诚相见。雪穗和桐原都是彼此在世界上最亲近的抵达灵魂深处地人,但是这样两个人却也是彼此痛苦的提醒。这样的人,注定只能远远地守候。另外,雪穗对完美光鲜的强烈追求也注定了两个人不可能在一起,对于桐原来说,他是否在辍学的时候就已有机会背井离乡,在日本一个偏僻的角落苟且偷生?但是桐原选择了呆在雪穗的旁边,我想,这点无可辩驳的证明了桐原对雪穗有着特殊的感情,如果仅仅因为父亲对雪穗的愧疚而选择了用终生去保护这个女孩,是否不太符合桐原的性格,唯一合理地解释,就是桐原对雪穗有着别样的情絮。而雪穗,这个在通篇小说里都带着面具的女人,我们也已沦落在她高超的演技里,真真假假,假假真真,游离在命运深渊的她是否也动过情?
《白夜行》带给我们的不单单是推理的刺激、爱情的猜测,更多的人性的思考。当我们为某个线索纠结不已的时候,当我们抽丝剥茧被真相吓出一身冷汗的时候,是否也曾感受到那深藏在黑暗中的考量,是否也曾觉得某个情节似曾相识过?
这本书,我一定还会再读。
在还没有阅读到这本书的时候,就听过周围的同事在讨论这本书中讲到的内容。当初听来似乎云里雾里,如今自己通读一遍,感觉受益匪浅。
这本书中没有泛泛地说大道理,每每要阐明作者的某个观点时,都是引用发生的一个实例,例子虽然简单但是寓意深刻,发人深省。我觉得这本书的作用是让生活没有方向的人重新找到自己的人生目标,让面对逆境的朋友重新找到克服困难勇气和信心。作者通过很多实实在在且接近普通人生活的成功故事来告诉我们,成功并不是只有天才才能遇到的,成功也属于平凡的人。由于平凡中显现的不平凡的特质,所以才能注定了他们的成功。这本书就是要告诉我们这些是什么样的特质以及如何得到这样的特质,让我们知道其实做起来也不是那么困难。我体会到了态度的重要性,无论学习还是工作,积极的态度就是成功的保证。在学习中,如果不具备良好的心态,遇难则退,因为一点小挫折而气馁,是不可能取得优异的成绩的;工作也不禁相同,也许你学位很高,资质拔群,但是,没有努力向前的进取心的话,最后依旧只能一事无成。
态度决定一切这句话在中国的家喻户晓始于米卢前国家足球队教练米卢有句座右铭Attitude is everything,几乎每次训练课上他都会戴着写有这句话的帽子出现在队员和记者面前,并且一直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潜移默化地向弟子和外界灌输着这一思想。这句话翻译成中文,就是态度决定一切。这句话的意思应该不算复杂,分析起来有两层意思:一是有好的态度才能有好的结果,再就是没有好的态度就不会有好的结果。
如今米卢带着他的快乐足球走了,但他的这句话却已深入人心。作为一种足球理念,这句话一直备受争议,因快乐的方式踢足球是一种态度,但却不是足球比赛的目的,比赛的目的是赢。若人生也是一场比赛,那过程一定比结果更为重要,因为结局是可知,并且大同小异,而过程却千差万别。快乐是内心的昂扬向上,而这样的心态是阳光,决定了我们生命之树的成长方向。米卢提出的快乐足球解决了中国国家足球队的态度问题,结果顺利的打入世界杯决赛圈。
该书开篇就讲到了目标的问题。的确,一个人若是想要成功,一个明确而又合适的目标是非常重要的,没有目标的话,对于一个人来说,他也就不知道什么是成功,也就不知道为什么而努力了。目标的订立往往是自己认为是成功以后的形象,因此在面對最大的目标之前,可能跨度非常大,这样可以在最终的人生目标之前定义几个阶段性的小目标,一步一步去实现它。只要去做了,就会离梦想的目标越来越近。书中提到了设定目标以及如何达到目标的最有效方法。归纳起来就是:设定明确的目标,用积极的态度、坚定的信念而实现目标,而且要想象已达到目标的成功情景。
社会上有不少成功人士,我们都羡慕它们,为什么我们很少有人成为人士呢?那是因为很少有人具有明确的目标,并为实现目标而制定相应的计划。比如你希望富有,可是你想过要有多少钱才算富有,你考虑过为实现富有的措施了吗,有没有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呢。如果我们做到了,相信我们会成功。所以说目标必须明确。
当一个目标确定好了以后,就是如何去实现目标的问题。信念、乐观、积极思维、想象力、把握今天、克服失败等等,也就是本书强调的态度问题。对于成功的渴求,即使面对失败,即使通往目标的某一段路上非常黑暗而没有灯光,即使其中有很多险阻跌到甚至一度停滞不前,拥有绝对不向失败低头的心,拥有矢志不渝的决心,总能克服。普通人在于这些方面的特质上可能有些欠缺,不过通过不断的磨练,知道自己的坚持,知道自己的努力,以及相信努力是不会白费,这样个人的意志会在每一次小小的磨练中不断升华,不断的披荆斩棘,拨开黑暗,看清前方的目标。
别人放弃,自己还是坚持;他人后退,自己还是向前;眼前没有光明、希望,自己还是努力奋斗。这些精神,是一切科学家、发明家及其他有大成就的人物成功的原因。这些精神和特质是后天培养的,该书的作者就是通过这样一本小册子,告诉了我们,在为人处事的时候,经常注意这些特质的培养,总有一天,我们这样平凡的人,也能够做出伟大的成就。实现自己理想中的目标,实现人生的价值,实现生命的意义。
当然光有目标还不够,还必须具有实现目标、克服逆境的信念。其实每个人的水平都差不多,关键是每个人潜意识激发的多少,良好的信念是激发潜意识的最好工具。坚定的信念能够开拓胜利之路。能够保证成功的不是知识也不是教养,更不是训练、经验、金钱,而是信念。对事业怀有信念,相信自己,乃是获得成功不可或缺的前提。
态度决定一切,更重要的体现在如何面对困难和挫折。每个人每个企业多会有面对逆境和困难的时候,人际交往、患病丧亲、希望梦想破灭等等,有的是因为客观,有的纯属人为,其带来的结果都是一样的。如何面对,怎么摆脱,关键在于心态。
态度是人对某种现象或事情相对稳定的心理倾向。我们要实事求是,要发现自身的不足,改变态度,适应环境的改变。因此,记住这句话,态度决定一切,有了好的态度,才能有好的结果,这样我们才能以全新的精神面貌投入到新的工作當中去。
什么是工作?工作是为什么?书中给出了答案:工作是一个包含了诸多智慧、热情、信仰、想象和创造力的词汇,卓有成效和积极主动的人总是在工作中付出双倍甚至更多的智慧、热情、信仰、想象和创造力,而失败者和消极者只是逃避、指责和抱怨。工作就是付出努力以达到目的。
工作需要热情和行动,工作需要努力和勤奋,工作需要一种积极主动、自动自发的精神,工作中的乐趣需要我们用心去体会。活动部门的工作无小事,如果有一项工作没有做到位,就有可能满盘皆输。怎样才能处理好工作中的突发事件和困难?这就需要我们要有积极主动、自动自发的精神,在活动准备期做好提前量。
工作还是一种责任,作为中心大家庭的一员,我们没有任何借口不承担自己的责任。借口是拖延的温床,借口的实质是推卸责任,不管再什么条件下,对待工作都要无条件执行。工作中无小事,小事累计就会成为大事。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我们必须认真对待工作中的每一件事,无论工作多么艰苦,都要时刻铭记这是你的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是处理一切事务的基础,当我们服从,接受一个任务时;如果我们没有责任心,不认真做事,则不可能将事情做好;如果老是不能做好事情,就不能为公司创造价值,那么我们在公司的存在就有问题。随时有可能失业。因此,我们要以积极的态度,勇于承担责任做起。在接受任务时只需要一句:Yes,sir!
在《易经》里面,我们经常会接触到这样的一个东西遁去的一,这个‘一’是什么呢,那就是我们的心态,这是解决问题的源泉;也是我们思考的动力。古人很早就开发训练自己的思维,思考问题,提高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作为现代人面对激烈的竞争,我们还要等吗?行动起来吧,从自己做起,在遇到问题时,多想想那个遁去的一;相信自己,一定可以。态度决定一切!
子曰:君子不重则不威,学则不固。主忠信,无友不如己者,过则勿惮改。整句可解释为:孔子说:君子不自重就不会受人尊重,所学的知识、德能也无法固守。自己力主忠信,不要与那些不忠信的人做朋友,有过错就不要怕改正。整句综合来看,孔子是指出自重、忠信这两种求学态度的重要性。
从上下文来看,自重、忠信与上章的贤贤易色等内容,都是指为人处世、学习的心态,彼此关联性很强,也就是说,凡事欲慎其终,必先追其远。要想获得好的结局,就要追溯到出发点和我们的长久以来的努力。运用到做学问,道理也一样,想获得成功,都要从一开始就好好努力。自己有过,想想我们想达到的目标,慎终,就能下定决心改正。既想工资勝人一筹、职位轻松高级,又不想努力,不愿意改正过错,便是违背因果律的,当然行不通。所以在此提到论语上另一个为学的态度:慎终追远。這些都是古書上所提到的態度决定什么。可见在古代就有态度决定一切的说法。
不正确面对问题的态度只能将问题复杂化,耽搁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助长相互推诿、逃避责任的不良风气。各部门職員,当企业没有提供做事情所需要的条件时,十有八九是因为企业不具备这些条件,而希望请你来另辟蹊径,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常常是,職員們所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也正是企业所面临的困难。職員們不去解决,企业也要另请人去解决。从这个意义上讲,每一个職員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克服自己眼前的困难,不要找理由推辞。
当然,干工作、做事情肯定会有苦、有累、有困难,如何在工作中找到快乐,体验人生的价值和生存的妙处,同样是心态的问题。我想我们在工作这至少应该做到以下四点:
第一,选择自己的工作态度。人人都想找一份既能挣钱,自己又爱好的工作,但是,这样的工作几乎是找不到的,或者说不存在。既然我们无法选择工作,那就让工作来选择我们,我们选择的只有工作态度。
第二,让工作的场所充满乐趣和活力。任何人都喜欢轻松愉快的工作环境,因而,无论是员工还是老板都要努力创造快乐。
第三,让别人快乐,也就是让你的顾客、朋友、服务对象及合作伙伴快乐。自得其乐是我们的态度,让别人快乐是我们的品牌。
第四,全身心投入。干工作、干事情就要立足对人对己负责,不遗余力、尽心尽力。每个人在工作中如果能坚持这四个原则,肯定能生活快乐,工作快乐。
读了本书,受益匪浅,其中每章都能使人鼓舞,使人振奋,使人激发内心的每个梦想,脑中浮现出实现目标后的成功景象,一个个的目标就像久汗的幼苗遇到甘露一样,心灵受到很大的反省、很大的振奋,这本书不能不说是一碗上乘的精神鸡汤。
成功取决于目标设定,目标实现取决于坚定的信念。让我们将感悟运用于工作中,将工作做的更好、更完美,这才是正在的受益。
卒读此书,已不禁数次掩卷叹息痛恨以致落泪。
他是一个怀有梦想的老好人,真诚、有正义心、上而对母至孝、中而敬妻如宾。“文宣”为名,真深得孔氏要旨。然而竟患肺病,贫困、家庭破裂,呕血而亡。“汪文宣”真有“枉为文宣”、枉为至贤的味道。
她是一个怀有梦想、追逐和珍视青春的激进者,青春与活力从来没有消失于她的外表,然而对家庭的责任又让她心灵已不再青春。“曾树生”,暗示着昔日的活力湮灭于今朝。
她只有五十多岁,然而老花、头发花白以致最终全白,她希望以封建的旧文化固守这个家,却被不断袭来的生活困境一次次击败,最后丧独子,凄楚地离开,不知所踪。
“寒夜”是谁导致的 ?是家庭吗?
一开始,他在寒夜的街上犯愁,就是因为家里和妻子吵了架,她离家出走。而母亲又不接纳这个不守礼节的儿媳,以致他把她请回家后,家里的战争还不平息。这场家庭战役直到他患病才稍有缓和,可好景不长。而妻子远赴兰州,这斗争还以暗战的形式进行着,直到他死。看来寒夜之寒,缘于家庭。
可是母亲之恨妻子,是因为她的放浪。妻子厌母亲,是因为她的管束。这很大程度上,是新旧文化的不相容的结果。
母亲是知识分子,却是缠过小脚的封建知识分子。她重视家庭的尊卑关系,因而要求妻子对丈夫的绝对服从;她重视身份名分,因而不愿做老妈子的工作。她并非不能吃苦,只是以为知识分子的名头不容她涉足低贱的工作;她也因而厌恶儿媳在经济上高于儿子,不愿花费儿媳的工资来养家,因为在她看来,儿媳的诚意相助只是对其处境的鄙视和对其权威的挑战;所以她能据以攻击儿媳来显示自己的权威的方式也只有利用名分:儿媳并非明媒正娶,她只是“姘头”。同时,母亲的封建世界观让她难以接受新生事物。她抵触儿媳的各种新式生活方式,如外出应酬、打桥牌、送孩子上新式的贵族学堂、让丈夫看西医等。也让她骨子里相信上天为代表的彼岸世界。从而更加反对儿媳的享乐。
然而妻子却是新式教育下的知识分子,她进步、有理想,重视平等的社会关系和自由的生活以及爱情,热爱青春和事业。在理想无法实现的情况下,她的内心是苦闷的,她于是通过表面的青春——交际、应酬、打牌、去咖啡馆来欺骗自己,求得对梦想未竟的失落心情的补偿。然而母亲却阻挠了她。这让她害怕回家。因为家让她看到了现实的自己。她于是更加远离家庭,早出晚归,让浮华迷醉自我。而这种不规范的行为更让母亲难以接受了。于是矛盾愈来愈深。
家庭的矛盾,反映了新旧交替年代中,新旧文化的矛盾。并且具有普遍代表性:代表了广大知识分子之间的文化斗争和他们每个人内心的新与旧的自我矛盾。
但是,矛盾并不仅限于此。这种新旧盾本不该如此激烈。真正使之激化的,是现实社会生活本身。而汪文宣就代表了这个现实。
如果汪文宣有权有钱的话,母亲的名分上的自卑感必然荡然无存。而妻子的大办教育的梦想必然实现,那么她的青春,照她所言,也不会浪费了,她也必不会以纸醉金迷的生活来自我掩饰,至少形象上不会给母亲留下过坏的映像。
然而汪文宣穷困而没有权势。
他有足够的才气,有足够的正直心和吃苦耐劳的精神。然而他始终在下位徘徊。因为他过于正直了。他不愿媚上,他自立自强。于是他的才气便为机械化的、毫无自由的日复一日的工作所禁锢,他的心也便为虚假、谄媚、自私、冷酷所中伤。这一层的不得志,再加上家庭关系的扭曲,让他首先在精神上垮了下来,随即生了重病。妻子认为他的失败是因为过于老好、懦弱,可真正让他失败的却是社会,而真正损失了的,也是社会本身。社会应当让人们尽其才来去在其中打拼的,可是这个不合格的社会却让无能、腐败、投机和谎言占了上风,让它们肆虐在真正有能力者的头顶。“你应该看明白了:这个年头,人是最不值钱的,尤其是我们这些良心没有丧尽的读书人……”此言得之。这个不合格的社会也因此而变得更加不合格:失去了真实的创造者,而靠虚无度日,只能日益堕落。战争来了,只能封锁消息来求得短期的稳定。这种亡羊补牢的行动,开始得恐怕也过于晚了。
他的懦弱,与其说是由于本身,不如说是由于社会。在那样一个变异的社会,为了生计,自然不能发表什么不满,于是出于累卵之境的他,对周主任的眼睛只能是在心底愤恨、对同事的嘲讽也只能假装视而不见。这简直是悲哀。心中的痛苦只能埋藏得更深。而对于家庭呢,只能说是出于爱。母亲和妻子都十分爱他,他也因此爱她们。她们互相攻击,他却处于维系家庭而把压力全部揽在自己身上。要知道,贫穷的家庭更加吃不住这等矛盾。双重的痛苦加之于心而不能言之,他只学会了借酒、借梦境来派遣和抒发不快。要知道这种无私的爱是何等伟大,然而它在那个社会中竟无生息之地。
他反而并非懦弱的人。同学唐柏青、同事钟又安相继死去、妻子又写信说离开自己,他的心理防线就这样一道道地被打破,然而他最终并未放弃生的希望。当母亲说到死时,他悲愤地说:“我们没有抢过人,偷过人,害过人,为什么我们不该活呢?”这是正义的勇士在向不公的世界抗争啊,这种生活的欲望怎能同“懦弱”挂钩呢? 他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也在要求着公平,悲愤地抗争着现实的命运。
就连孩童也被恶寒所拘。小宣的麻木冷漠和少言寡语的过度成熟及病态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那个社会不仅毁灭了人才、毁灭了梦想,还毁灭了最朴实的爱。不准爱和梦想进入,焉得不寒,又焉得不黑暗?寒夜就是那个社会。寒夜,是指一种生理上的寒冷与黑暗,更指精神上的苦闷和无助,同时还是一个用冷酷无穷无尽地折磨人的时代。书中有这样一句话:“他认识‘将来’,‘将来’像一张凶恶的鬼脸,有着两排可怕的白牙”。时代的可怕和黑暗,让人不相信将来。书的最后只有难明长夜:“她需要温暖”。这怎么不是那时每个真正的人的心声呢?
文中的现象是值得审视的,其悲中之愤,正如发硎之剑,直刺社会、直刺人心。这是读书人的血泪史,又何不是每个贫民的悲哀呢?那个“炒米糖开水”的冰冷喊声数次在寒夜的最深处响起,不正在控诉着社会的非人道吗?
这一家人一开始总把不幸归乎日本侵略,于是数以“抗战胜利”自慰,及至抗战真的胜利了,他们有有何改观?只是汪死、母迁罢了。不幸在于何处呢?作者以胜利庆祝日与汪文宣之死同日来引导我们思考。
这本书的艺术方面有很大的特色。
首先是象征和隐喻。整个环境都作为了喻体。寒夜、老鼠、路、雾、雨、蜡烛、屋内的灯光和停电后的屋子、母亲卧房的门、红灯……都有一定的寓意。构成了整体的幽暗、昏黑、寒冷、凄怆、孤寂、迷茫的色彩。象征了社会的难以捉摸和冷酷、可畏。
梦境作为象征者,有预兆和谶语的色彩。比如汪文宣做的第一个梦,梦到妻子和母亲矛盾的极端凸显,再如后来梦到妻子离去等等。
其次是大量的心理描写。文章通过景物移情、心理独白、人物书信、人物感官上的刺激和梦境来显示其心理活动,甚至大段故事情节都在意识流动中展开。而心理描写的主要对象又在他和妻子之间跳跃。从而剖析了二人的矛盾和联系。尤其是感官和梦境,使得情感更加真实和打动人心,用英语中的一个词形容较好:empathetic。如他的病痛和心理负担二者的表现,就主要以感官和梦境为媒介。最典型的莫过于唐柏青之死和钟又安之死了。对于唐柏青的死,作者并未作正面描写,而是以现场汪文宣的感官刺激为支点进行表现,有适当转换为半知视角的感觉。先是声音“轰隆隆”,接着是尖叫,接着是眼前的模糊,之后是“仿佛”的猜测,之后便宕开一笔,转向人群。看似不连贯的片段组合成一个通过想象即可完整还原的场景,同时景象本身的破碎感又加重了情感上的恐怖、悲恸。然而对这种悲痛,作者并不仅限于现场的描绘。后来汪便生病了,脑中时时出现的幻象不断敲打着汪,也不断刺激着读者的心。这同时也为其噩梦创造了氛围。以致他分不清梦与醒。他的回避的态度可见于此。再说钟又安的死。没有直接描写,只是间接地通过同事的传言得知。这又突出了人际关系的冷漠。汪在钟的葬礼上把花圈上的名字看成自己的,正是一种幻觉,显示了深深的畏惧。
在结构上,又有双线的意味。一条是抗战,一条是汪文宣调整家庭和工作矛盾。开始二者处于平行状态,后来二者有了极大的冲突,这种整体结构上的冲突显得尤其剧烈。在浪尖之上,主人公死去。悲剧性在此得到升华。胜利、死亡,一喜一悲,发人深省。
所有的事情都不该发生,但悲剧却在一个没有抢过人,偷过人,害过人的忠厚知识分子身上。同时这不是个例,包括唐、钟、汪母、树生在内的所有正直肯干的诚实的知识分子以致千万贫苦百姓,都冻死在、或挣扎在、或即将惨死在这寒夜。这就是寒夜,其中生活的人,需要温暖。
我一直以来对中国的辉煌灿烂的历史很感兴趣,通过国史纲要这门课我对中国历史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为了满足我个人在这方面的需求我读了《国史纲要》这本书,下面我来总结一下读这本书的感受:
当我开始读这本书我发现《中国史纲》这本书确实很形象地描写了当代历史,更进一步地通过经济、文化、制度等几个方面来写,我后来才了解这本书本来是作为高中及小学历史教科书而写,但遗憾地是其中只有上古篇完成,就作为一本教科书来说这是一本很好的书。而且我发现老师上课内容有些观点及史实也来自于《中国史纲》,所以这本书很重要,也很有用。说起《国史纲要》,便不得不说钱穆,以及当时的背景。1937年抗日爆发,钱穆仓促地从北平逃离至西南大后方,教学多年来的大量教材悉数失散,时中国面临国家存亡时节,钱穆有感于中国国运飘渺,尽管他本身相信抗战中国会赢得胜利,但也对中国的命运抱持最坏的打算。钱穆在云南乡下的偏僻之处,写下国史大纲,他是抱着中国人写中国最后一本史书的心情而著,盼若中国不幸败战覆亡,至少留给后人一本中国史书,让后人知道中国的历史及文明成就,激励后人复兴中国之心。
钱穆先生对历史的温情、敬佩与冷静无一不在本书中有所体现。钱穆先生没有讲一些历史上官场的尔虞我诈方面的内容,没有披露意识形态的桎梏,没有帝王将相的奇闻轶事浮于纸上,而是重点讲解了中国文化方面的发展历程,并在此基础之上提出了自己精辟的见解,同时他又不忘提醒后人如何对待和研究中国历史。从夏商周文明的探索,至春秋战国百家争鸣时期文化的繁荣,到秦朝一统天下建立封建专制帝国影响,到唐朝外交、经济、文化发展的中兴等等下来,贯穿整个历史的主线是文化。对于历史的更多的是敬意与冷静,而不是偏激与失之偏颇。如今事实是强势的西方文化盛行,国人数典忘祖,对自己古代灿烂的文化与优良传统的不自信,认为外国的才是好的,才是值得学习的,我们的本土文化受到了很不公正的待遇。可是在书中钱穆先生铿锵有力的表达了对中国文化无比的肯定及自信。这点让我敬佩不已。中华文明是世界上四大文明中唯一流传下来的古文明,需要保护更需要继承和发展。认可并理解我们的历史,对我们的历史文明抱有崇高的敬意,会增强我们的民族自豪感,这种民族的凝聚力,会让我们走得更快更好。大多数人在一些枯燥乏味的历史教科书的“熏陶”,熟知不少无用的典故,却对其民族的精髓与意义懵无所知,这犹如空呼爱国。此其为爱,仅当于一种商业之爱。如农人之爱其牛.....爱国是要有基础的,不知其源,怎知其性,不知其性,何谈爱国;知其原方能爱其本,不懂我国历史怎么能全心全意的为这个国家奉献?历史的意义在于知道我们国家的精神,学习民族的气质,正是这种内在精神与气质,支撑着我们的历史延绵不绝,历史是一个国家的骨架,后人如若不知,谁来继续这个庞大构架的扩充?我们有别于其他民族的核心,就是独特。换句话说就是我们民族的精神与气质。这就是我们研究历史的现实意义。所以说历史并非毫无价值。相反,历史的价值是普世的。
《国史大纲》前言里指出了研究历史的意义。很多时候我们在说为什么要学历史的时候,都会说这么一句话:以史为鉴。问题是鉴个什么呢?当年明月在《明朝那些事》后记里说,已史为鉴是不可能的,历史总在不断的重复不断的上演,该发生的一千年前会发生,一千年后还会发生,该犯的错误还是会犯。《国史大纲》前言里说,一个国家的国民,尤其是知识线在水平线上的国民,对本国过去的历史,应该抱有一种温情与敬意,不妄自菲薄,不狂妄自大.。这样的人多了,对自己民族文化理解更深入,国家才有向前发展的希望。评判历史人物或历史朝代之所作所为不仅要站在现代的高度去俯瞰全貌,而且要走进当时的环境中去体察其目的、背景。有可能以现代标准谓之野蛮的行为,在当时是进步是科学是有效的。秦皇汉武历来是争议极大的两个帝王。其实争议双方都有道理,暴君也好伟人也罢,因为彼此观察角度不同。我以为如果以秦汉背景分析以后世之影响力去考核,秦皇汉武都是伟大的皇帝。比如始皇帝刑法苛严,然背景是大乱之后的一统,“乱世宜用重典”,不严如何凝聚天下?何况苛严是有法可依,并非任意妄为。当然重典也应有度,只是这个“度”两千年后无法精确计算。若以现代法律衡量,秦皇汉武枪毙一百次都不够,最符合标准的不是袁世凯就是伪皇帝溥仪,如此岂不荒唐?再比如修秦陵、建长城,难道劳工们仅仅是被武力逼迫不得已而为之吗?若如此,其工程质量可想而知,然结果却是千年不朽。民工的责任心何来?关于秦暴政的来源多为汉代史家所载,如同清否定明一样,我们不能否认汉代史家们有偏公允的可能。
钱老提到了历史资料和历史知识两个概念,使我恍然大悟,我一直以来所谓的喜欢历史原来只是喜欢历史资料,因为这样能显得自己很博学,在目前史学教育极度欠缺的情形下比较能吸引人眼球,现在想想简直是亵渎了历史,可以说我以前对于历史是急功近利的。其实一开始没想到这是本教科书,一直以来想看久远年代的史书,潜意识里觉得只有这样才陪得上“历史“二字,可是钱老这本书虽是教科书,但其服务于政治的意味不浓,其根本思想乃对于历史的思考和反思,探究中国是如何兴盛起来,又是如何沦落到如今这种地步,钱老期望在这种反思中寻求拯救当下中国的方法及思想。
本书的引论部分详尽地阐述了钱老的历史观,看后受益匪浅。本书成书于中华民族历史上最黑暗最艰苦的时代,凝聚了作者对于本民族的强烈热爱以及对于当下的社会深刻思考,当时史学界出现了三个派别,传统、革新、科学,作者认为时下的历史俨然成为政治的宣传工具,例如,书中写到:“革新派“主张“中国自秦汉以来两千年,皆专制黑暗政体之历史也”,又曰:“二十四史乃帝王之家谱”,他们眼中的中国历史皆以“专制黑暗”一语抹杀“,他们把当下之病症,一切归罪于两千年来之专制。显然这是种很偏激的思想。然清帝退位,并没有带来他们所期望的改变,他们又把矛头指向文化,曰:“中国自秦汉以来两千年,思想停滞无进步,而一切事态,因亦相随停滞不进”、“两千年来思想,皆为孔学所掩弊”。而同时也有极力推崇古代思想的思想。由此可见,当时的史学完全沦落为政治的工具,这是作者所不愿看见的,我们对于自己历史要分清什么是糟粕什么是精华,而后择而取之。
看到南北朝后我就开始看近代史部分了,我觉得目前官方的近代史教材都是经过过多的处理过的,我们都希望知道真实的历史,我们认为这是每一个中华民族子孙所享有的了解我们民族过去发生了什么事的权利。钱老生活在那个年代,又以其高度严谨负责的态度撰写的这本书,应该有很高的真实度。
对比一下现行历史教材的基本体例,区别还是很大的。一是用词概念。钱穆沿袭的都是传统史家的词汇——党争、王霸、民变、流寇……这些在今日教材的话语体系里或已不用,或者变为农民起义,泾渭分明。二是基本立场。钱穆分析北宋军事积弱,包括幽云屏障之失、内政不振、武备朽钝、兵制欠当、地方无权等等。相比而言,钱穆至少部分地接受当时的进步观念,认为革命整体是合理的,虽然仍旧视大多数民变为灾难。(但事实上中国的全部农民起义的确都不曾给社会带来本质的进步,倒是破坏极大,因为主导者往往本身只是流氓无赖,除非像刘邦、朱元璋广得读书精英辅助,方能成事。)而现行教材几乎是死守“人民必革命进步”的思维定势雷池不敢稍动。而很显然地,要成为“有知识之国民”,绝不应该满足于信守那些不许讲道理、“不容置疑”的定见。除这两点外,在民族观念、政治局面传承流变等方面,钱穆的观点也与现行教材不同,因为教材是以政治观点为纲组织史实,而钱穆以历史观点为纲,虽然都是“信念决定论点”,然而政治观点显然要比个人化的历史观点僵硬,所以现行教材与这部六十多年前的教材相比,也要僵硬、枯索一些。
《国史大纲》的作用主要是思想层面的,其主旨“则在发现其相互影响,及先后之演变发展,以作国人如何应付现时代之种种事变作根据之借鉴”。这说明作者的主要意图是记述历史以对时事及后世造成影响。钱穆先生写《国史大纲》可谓用心良苦,他通过这本书表达了自己对国家和民族的信心和希望。
那么我们应该以一种什么样的态度去看本国历史呢?先生说要怀有一种温情与敬意,不会对本国历史抱一种偏激的虚无主义,即视本国已往历史为无一点有价值,亦无一处足以使彼满意。历史总有值得借鉴的地方,不可能是一无是处的,鉴古而知今,历史总能带给我们温情。亦不会感到现在我们是站在已往历史最高之顶点,(此乃一种浅薄狂妄的进化观,对历史毫无敬意可言)而将我们当身种种罪恶与弱点,一切诿卸于古人,此乃一种似是而非之文化自谴,前人不知后事,只是各行其是,焉能以己之过而责之于前人之身?总而言之,我们应该带着温情与敬意,带着能够鉴古而知今的心态去学习本国历史,才能学以致用,才能报效祖国
简单的举个例子,官方历史教科书中,打着“扶清灭洋"口号的义和团,是以一个正面角色出现的,讲他们如何爱国,而没有提到他们的愚昧和残忍,而本书有较为详实的阐述。不过我要说明一点,知道历史是一方面,如何看待又是一方面,我们知道了义和团的残忍就可以了,毕竟在列强野蛮入侵我们的时候,给我们造成了无法估量的伤害,对他们的任何残忍都是应该的,我们永远不会忘记那段令人心痛的历史,我们要以此时时勉励自己,努力让祖国富强,让中华民族迄立于世界的东方!
读这本书以后我收获很大,对于中国古代历史得到了深刻知识,满足了我个人在这方面的需求,由于时间关系虽然我没完整地读完这本书但我了解还是比较深刻,通过读这本书我对中国古代历史的兴趣更加提高了,具有魅力的中国古代历史浮现了在我眼前,虽然是过去但值得研究...
《最后一课》透过阿尔萨斯省的一个小学生弗郎士在最后一堂法语课中的见闻和感受,真实地反映了法国沦陷区的人民惨遭异族统治的悲愤和对祖国的热爱,以及争取祖国解放和统一的坚定意志,集中地表现了法国人民崇高的爱国主义精神。
第一部分,从“那天早晨上学”到“赶到韩麦尔先生的小院子里”。这一部分描述了弗郎士在上学的路上的见闻和心理活动。作者以简洁的笔触,交待了故事的背景和弗郎士的身份、性格特征,同时为情节的发展作了巧妙的铺垫。小说先写弗郎士上学晚了,加之没有复习好功课,害怕挨老师的“训斥”,因而闪过想逃学的念头。这一独白式的心理描述,生动地刻画了弗郎士的稚气、贪玩,是个不爱学习的学生。而后写了弗郎士在上学路上对景物的感受。他感到天晴日暖,听到林边鸟语,看到普鲁士军队在操练,而他认为“这些景象比分词用法搞笑多了”。然而他没有为之所动,而是“急忙向学校跑去”。那里一方面突出了弗郎士天真好玩的性格,而另一方面,也正是作者要强调的一面,就是突出了弗郎士的意志力,他最后战胜了想逃学的念头。
之后作者描述了弗郎士经过村政府时的心理活动,展示了他的性格的另一侧面,即对敌人的恨。当弗郎士看到不少人在布告牌前时,就立即想到:“最近两年来,我们的一切坏消息都是从那里传出来的”;同时,想到“又出了什么事啦”?说明这个看来稚气的孩子的内心是爱憎分明的,统治者的罪恶行径他是牢记在心的。铁匠的话,他以为是和他开玩笑,讽刺他,所以他气急败坏地跑进了韩麦尔的院子。这说明他是有很强的自尊心的。铁匠的话也给读者造成悬念,为什么说“用不着那么快呀,孩子,你反正是来得及赶到学校的”!吸引读者追读下文。
这部分,在直接描述弗郎士的同时,也间接地表现了韩麦尔老师的严厉,这对下文写老师态度的变化,突出主题,有烘托的作用。此外,作者独运匠心,安排了人们看布告牌的细节,巧妙地交待了故事的背景,而且对刻画性格、情节发展,有一举多得的效果。
第二部分从“平常日子”到“我将永远记住这最后的一课”。是小说的中心部分,主要写弗郎士和韩麦尔老师在“最后一课”中表现的爱国热情。按情节发展,又能够把这部分分为三层。
第一层,从“平常日子”到“书上横放着他那副大眼镜”。写弗郎士跑到学校以后发现的种种不平常现象,渲染出一种严肃、悲愤的气氛。弗郎士看到教室里用极端肃静代替了往日的“喧闹”,他走进教室,平日严厉的韩麦尔老师和蔼地说在等待他来上课,当弗郎士“稍微平静”之后,注意到韩麦尔老师这天却穿着只有“督学来校视察”或是“发奖的日子”时才穿的服饰;最使他“吃惊”的是课室里坐着许多本村的人,他们“个个看来都很忧愁”。这一切透过弗郎士不一样心境,由粗到细的观察,一步紧一步地烘托了“最后一课”的严肃、庄严、悲愤的氛围。
再一层,从“我看见这些情形”到“表示对就要失去的国土的敬意”。在这一层里,正面揭示了“最后一课”的严肃好处,点明了主题。正当弗郎士对这一切不平常的情景感到奇怪的时候,韩麦尔老师说道:“我的孩子们,这是我最后一次给你们上课了。柏林已经来了命令,阿尔萨斯和洛林的学校只许教德语了。……这天是你们最后一堂法语课,我期望你们多多用心学习。”韩麦尔的话,点明了“最后一课”的含义。普鲁士统治者禁止阿尔萨斯、洛林人民学习自我祖国的语言,妄图用这种阴险、毒辣的方法奴役法国人民。韩麦尔老师在这种状况下,连连强调这一课无论是对老师对学生说来都是“最后一课”。这样,“最后一课”本身就是抗议侵略者奴役法国人民的爱国举动。在杯具命运的打击下,弗郎士埋藏在心灵深处的爱国情、亡国恨一齐迸发出来。这是“我的最后一堂法语课”,这句话,作者让它独立成段,是为了突出韩麦尔老师的话,在弗郎士感情上引起的共鸣和反响。听了老师的话,弗郎士的感情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首先表此刻他对这“最后一课”的珍惜,为“再也不能学法语”而无限惋惜,为过去“旷了课去找鸟窝,到萨尔河上去溜冰”而悔恨。其次他对于感到“厌恶”的书和严厉的韩麦尔老师在感情上也变了:书,“像是我的老友
”;老师“责罚”自我的事,全都忘了;再就是,他刚才还迷惑不解的现象,豁然明白了:韩麦尔老师穿上节日盛装,村里的老人到学校里来,是为了“表示对就要失去的国土的敬意”,是为了上这“最后一课”。这一段心理活动,证明了老师真挚深切的爱国热情,也透过弗郎士对老师的怜悯、尊敬和感激之情,证明了孩子的心灵上爱国意识正在成长。
最后一层,从“我正想着这些的时候”到“我真永远忘不了”。这一层,写韩麦尔老师和学生在爱国主义精神鼓舞下,在“最后一课”中认真教学的感人情景。
德国侵略者强行剥夺阿尔萨斯、洛林人民学习自我祖国语言的权利和自由,激起了韩麦尔老师、弗郎士和全体学生、村里的老人们的悲愤和爱国热情。他们把法语和祖国视为同义语,爱法语就是热爱法兰西祖国。因此,他们对统治者的恨和对祖国的爱,都凝聚在这“最后一课”中。
弗郎士珍视这最后一堂法语课,并且把学好自我祖国的语言作为热爱祖国的神圣职责,因而产生了高度的学习热情。所以,当韩麦尔老师让他背书时,心里想的是“如果我能把那条出名难学的分词用法从头到尾说出来”。当他一句话也拼不出时,心里想的不再是害怕挨老师的“训斥”,而是“心里挺难受,头也不敢抬起来”。他有了羞耻感。弗郎士在学习文法时,他自信“从来没有这样细心听讲过”。过去一个字也记不住的文法,此刻觉得很容易懂。这使他自我都感到“奇怪”。当他听到学校屋顶上鸽子咕咕的叫声时,他想到“他们该不会强迫这些鸽子也用德国话唱歌吧”。这联想,表现出弗郎士对敌人禁教法语的卑劣行径的轻蔑和对祖国语言的深厚感情。
韩麦尔老师对祖国的深情和尽职精神,在“最后一课”中是极其感人的。这个平时严厉的老师,当弗郎士背诵不出分词规则时,他不再“训斥”他,而是沉痛地总结以往的教训:“总要把学习拖到明天,这正是阿尔萨斯人最大的不幸。”同时指出自我也有就应“自责”之处。总结过去的目的,在于让学生珍视这“最后一课”。他针对侵略者禁教法语的阴谋,赞美法语的优点,强调掌握法语的重要好处:法语“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言,……我们务必把它记在心里,永远别忘了它,亡了国当了奴隶的人民,只要牢牢记住他们的语言,就好像拿着一把打开监狱大门的钥匙”。这段话,寓意深刻,语重心长,以此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法语,用它作为武器,为法兰西祖国的自由统一而斗争。韩麦尔老师的高度职责感,使弗郎士感到他“从来没有这样耐心讲解过”,感到他“好像恨不得把自我明白的东西在他离开之前全教给我们,一下子塞进我们的脑子里去”。韩麦尔老师为了学生们上好习字课,还别出心裁地在字帖上用圆体字写:“法兰西”,“阿尔萨斯”,象征着阿尔萨斯和法兰西祖国永远在一齐。使弗郎士感到“好像许多面小国旗在教室里飘扬”。韩麦尔老师忍受着离开服务了四十年的本乡的痛苦,认真地教好“最后一课”。
读完了弗洛姆的《爱的艺术》,很好的一本薄薄的书。
人的孤独感是无法回避的事情,克服的办法一是创造,主动去改造自然,实现自我和外部世界直接的联通;另一个就是爱,分享自己的生命力,实现自我和人群之间的联通。无论是创造还是爱,都是主动性的行为;所以弗洛姆提倡“创造性的人格”。
通俗地说,爱是给予而不是理解。爱确实是内心强大的表现。当然,大多数时候,我们会说,感情是弱者的感情,但是,过于脆弱的相互依靠的感情可能也无法真正健康而长久。我赞成说,一个懂得并且能够享受孤独的人——独处,而不求助于各种他者(包括人和物)的支持——才有着真正的去爱人的力量。真正的爱里,就应能够同时成就自己和他人。无论是一味索取的爱,还是按照自己的臆想一味给予并且认为对方需要的爱,都是不健康的。
弗洛姆也超多探讨了现代社会是否有利于爱的培养的问题,他认为,西方社会导致了爱的溃散;其主要论据在于,现代社会的组织方式带来了现代人与自身、与其他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被异化了。我赞同,在工业大革命之后,“物”在人类生活中享有了从未有过的地位,受到了从未有过的崇拜;但是我不敢肯定,在现代社会之前,爱是普遍的,而现代社会的到来,带来了爱的溃散。可能确实现代对于人之间关系的抨击很多,从文学到哲学的各个方面,但是更加可能是由于人的信仰变化——从崇拜爱与美到崇拜物而贬低人——而造成的。我们甚至不能说,是资本主义社会之前,还是在资本主义社会时期,我们对自己的心灵更加敏感或者麻木。所谓协作精神和相互体谅对于相处的作用,我想不只是现代会这么要求——人和人是不同的,相处之间摩擦就是必然的不可避免的,同理心和让步就是必要的润滑剂,而非某个社会形态强加在于人身上的,只但是大众媒体会不会这样坦诚。
让步假设说,现代社会确实存在爱的溃散,这也不能用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方式、美德标准带来了这样的状况来概括。如果爱——博爱、母爱、*,能够给人带来愉悦,那么人就不会轻易放手它们,不会因为社会崇尚协作精神,就贸然提议说,我们放下相互之间的爱,用协作好处上的共生来替代吧。——人应对鱼和熊掌的第一反应,不会是,两者我该放下哪一个,而首先会是,我能不能同时占用两者。另外,如果我们谈论这个话题的起意在于学会爱,获得幸福感,那么笼统而轻巧地把职责推于社会形态是一种既不负职责又无济于事的行为——我们大能够把时间花在一部电影一桶爆米花,而不是严肃的思考上。
但是,我们确实注意到资本主义社会的组织形式,或者说工业化的进程,确实改变了人的很多习惯、特征;这样特征和习惯的改变可能最终改变了社会里爱的现状。
确实,现代社会里更多幸福感来源于消费——或者说,人的幸福感向来部分来自于消费,而在工业化之前,消费部分占有份额受到了消费品总量的限制,无法大幅扩张;而工业化带来了这样的可能性,于是人自然地转向这部分更加容易增长的幸福来源,从而构成了大众逐利的场面;而这样的状况有可能造成了大家对于精神层面替代性的忽视。打个不恰当的比方,也许国际贸易里“福利恶化型”增长的状况会出现。
同时,现代社会从根本上改变了人的习性。弗洛姆在“爱的实践”里所提到了几种爱的基本要求:“自律”、“专注”、“耐心”、“极大的热情”(discipline,concentration,patience,passion)。但是现代社会的物质消费约束集确实不利于这些美德的培养,这些美德在社会中的地位也远不如一两千年前。我们能够说,人性的的进化是缓慢的,远远慢于意识形态的演化,更加慢于生产力的提升——尤其是在生产力经历了指数甚至更快的增长之后。不可能指望植根于人性的意识形态迅速地能够适应生产力的提升,而同时持续了当初的种种坚韧不摧(或者至少在没有外界冲击状况下,表面的坚韧不摧)。因此,爱成为一种需要学习、时时注意的潜力——培养这样潜力之始,就是从努力靠近弗洛姆所提出的几项要求开始。
爱的艺术读后感
最近朋友推荐了一本弗洛姆所著的《爱的艺术》。我不敢以读懂爱的艺术自居,在那里仅是带着一种学习的态度梳理一下爱的艺术。
一、爱的知识
在作者弗洛姆的眼中,对感情的定义是客观而全面的。客观是因为他对于爱的理解是贴合人性的,而全面则是他将爱放在社会这个大环境中考量。在书中无论是对爱的定义,还是对各种不同类型爱的阐释都更侧重于社会这个维度。在他的眼中感情能够解释为在特定社会环境中人们对于给与得的认知。我认为基于社会的角度去分析感情是必要的。因为每一个人都不可能脱离社会而独活。爱是维持各种社会关系的纽带。从弗洛姆对个人到族群到国家到社会的进化这一过程的客观描述中,表述了人为什么需要爱。掌握爱的知识,人将更容易摆脱孤独、恐惧和自身的局限,到达完整和统一。
二、爱的给与得
弗洛姆说:“感情是一种用心的,而不是消极的情绪,是人内心生长的东西,而不是被俘的情绪,一般来说能够用另一个说法表达,即感情首先是给而不是得。”如果你读过这本书,你会发现给与得充满弗洛姆关于爱的每一个观点。对给与得的关系的阐述,让我们区分天真的爱同成熟的爱的不同原则。正如弗洛姆所说:天真的爱遵循我爱,因为我被人爱(得先于给)的原则,成熟的爱遵循我被人爱,因为我爱人(给先于得)。天真的爱源于需求,成熟的爱是基于贡献。对于爱的给于对象的不同,弗洛姆带我们领略了不同种类的爱:之于众生的博爱,之于孩子的母爱,之于爱人的性爱,之于自己的自爱,以之于神明的神爱。
三、爱的实践
如果爱是一门艺术,那就要求想掌握这门艺术的人有这方面的知识并付出努力。是的,不明白什么是爱的人是苍白的,不明白如何去爱的人是盲目的。从社会的维度去解读爱的动力,是人们为了摆分离、脱孤独和恐惧,到达同社会或者说自然的一种统一性。这种动力是我们爱的勇气,但同时也是对自我认知的局限。弗洛姆说,爱是实践就是对客观的认知自己的思想和情感体验的确认。他来源于你的的情感体验,投射于你的思想,经过一系列的加工和处理,这个东西变成了我们所认知的爱。体验需要客观的认识,投射需要理智的确认。
四、以爱之名
爱是一门艺术。它在每一个人的心中撒下种子,爱是人的本能。但让我们感到悲哀的是,这种本能正在随着社会的更迭和时代的变迁渐渐的退化,与我们生命的本质渐行渐远。如果我们对自己及自己所生存的社会进行反思,就不难发现几乎所有的道德和良性的社会关系正在以爱之名渐渐消融。爱变成了一个标签,变成了一个与世隔绝的世外桃源。爱是我们生命过程的体现,更是体验生命过程的通途。学习爱的知识,修炼爱的艺术,在爱的实践中我们能够摆脱人性和社会的局限是每一个人的必修课。我们爱,不是仅因为我们值得,更是因为以爱之名让一切完整。
爱的艺术读后感
读完了弗洛姆的《爱的艺术》,很好的一本薄薄的书。
人的孤独感是无法回避的事情,克服的办法一是创造,主动去改造自然,实现自我和外部世界直接的联通;另一个就是爱,分享自己的生命力,实现自我和人群之间的联通。无论是创造还是爱,都是主动性的行为;所以弗洛姆提倡“创造性的人格”。
通俗地说,爱是给予而不是理解。爱确实是内心强大的表现。当然,大多数时候,我们会说,感情是弱者的感情,但是,过于脆弱的相互依靠的感情可能也无法真正健康而长久。我赞成说,一个懂得并且能够享受孤独的人――独处,而不求助于各种他者(包括人和物)的支持――才有着真正的去爱人的力量。真正的爱里,就应能够同时成就自己和他人。无论是一味索取的爱,还是按照自己的臆想一味给予并且认为对方需要的爱,都是不健康的。
弗洛姆也超多探讨了现代社会是否有利于爱的培养的问题,他认为,西方社会导致了爱的溃散;其主要论据在于,现代社会的组织方式带来了现代人与自身、与其他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被异化了。我赞同,在工业大革命之后,“物”在人类生活中享有了从未有过的地位,受到了从未有过的崇拜;但是我不敢肯定,在现代社会之前,爱是普遍的,而现代社会的到来,带来了爱的溃散。可能确实现代对于人之间关系的抨击很多,从文学到哲学的各个方面,但是更加可能是由于人的信仰变化――从崇拜爱与美到崇拜物而贬低人――而造成的。我们甚至不能说,是资本主义社会之前,还是在资本主义社会时期,我们对自己的心灵更加敏感或者麻木。所谓协作精神和相互体谅对于相处的作用,我想不只是现代会这么要求――人和人是不同的,相处之间摩擦就是必然的不可避免的,同理心和让步就是必要的润滑剂,而非某个社会形态强加在于人身上的,只但是大众媒体会不会这样坦诚。
让步假设说,现代社会确实存在爱的溃散,这也不能用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方式、美德标准带来了这样的状况来概括。如果爱――博爱、母爱、性爱,能够给人带来愉悦,那么人就不会轻易放手它们,不会因为社会崇尚协作精神,就贸然提议说,我们放下相互之间的爱,用协作好处上的共生来替代吧。――人应对鱼和熊掌的第一反应,不会是,两者我该放下哪一个,而首先会是,我能不能同时占用两者。另外,如果我们谈论这个话题的起意在于学会爱,获得幸福感,那么笼统而轻巧地把职责推于社会形态是一种既不负职责又无济于事的行为――我们大能够把时间花在一部电影一桶爆米花,而不是严肃的思考上。
但是,我们确实注意到资本主义社会的组织形式,或者说工业化的进程,确实改变了人的很多习惯、特征;这样特征和习惯的改变可能最终改变了社会里爱的现状。
确实,现代社会里更多幸福感来源于消费――或者说,人的幸福感向来部分来自于消费,而在工业化之前,消费部分占有份额受到了消费品总量的限制,无法大幅扩张;而工业化带来了这样的可能性,于是人自然地转向这部分更加容易增长的幸福来源,从而构成了大众逐利的场面;而这样的状况有可能造成了大家对于精神层面替代性的忽视。打个不恰当的比方,也许国际贸易里“福利恶化型”增长的状况会出现。
同时,现代社会从根本上改变了人的习性。弗洛姆在“爱的实践”里所提到了几种爱的基本要求:“自律”、“专注”、“耐心”、“极大的热情”(discipline,concentration,patience,passion)。但是现代社会的物质消费约束集确实不利于这些美德的培养,这些美德在社会中的地位也远不如一两千年前。我们能够说,人性的的进化是缓慢的,远远慢于意识形态的演化,更加慢于生产力的提升――尤其是在生产力经历了指数甚至更快的增长之后。不可能指望植根于人性的意识形态迅速地能够适应生产力的提升,而同时持续了当初的种种坚韧不摧(或者至少在没有外界冲击状况下,表面的坚韧不摧)。因此,爱成为一种需要学习、时时注意的潜力――培养这样潜力之始,就是从努力靠近弗洛姆所提出的几项要求开始。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捷克著名作家米兰?昆德拉的代表作。去年第一次读它的时候,居然深感不安和迷惑――那是一部意象繁复的作品,字里行间闪烁着许多“不解之辞”――我的明白力居然很难渡过它艰深晦涩的语意之河。怀着自我挑战的心理,今年暑假又认认真真地把它重读了一遍。重读此书,却给了我完全不一样的感受――好像我从来就未曾读过一样!那是一座感性与理性纵横交织起来的神秘幽深的城堡,看似简单的感情故事,蕴含着丰富的哲理思辨,闪烁着耀眼的思想的光芒。作者用讥讽幽默而冷静的笔调,剖开人类生命的外衣,探索灵魂的秘密,揭开人性深处隐秘的真相,展示了社会动荡和命运沉浮的人生图景,揭露了人类“媚俗”的天性。读罢掩卷,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幅现代主义的三维立体图画:破败的城市、游行的人群、缠绵的肉体、忧伤的眼神-----这一切杂乱地交织重叠成灰色的梦境,而这一切梦境的背后,则隐约可见无比温馨静谧的遥远的山村图景,那里斜阳暖暖,牧歌悠然。
这的确是一部值得反复读的作品。它就像一株枝繁叶茂的大树,以我浅陋的明白和愚拙的笔触,如果勉强能触摸到它的三两片辉煌的树叶,也算很侥幸的了!
一、轻重之间
“如果我们生命的每一秒钟得以无限重复,我们就会像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一样被钉死在永恒上。这一想法是残酷的。在永恒轮回的世界里,一举一动都承受着不能承受的职责重负,这就是尼采说永恒轮回的想法是最沉重的负担的缘故吧。
作家在小说开头第一章,便以一个哲学家高深莫测的姿态,抛出了尼采的“永恒轮回”说,并以大段的哲理思辨使我不得不陷入关于重和轻的凝重思索。
“重便真的残酷,而轻便是真的美丽?”
“最沉重的负担压迫着我们,让我们屈服于它,把我们压到地上。但在历代的感情诗中,女生总渴望承受一个男性身体的重量,于是,最沉重的负担同同时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
相反,当负担完全缺失,人就会变得比空气还轻,就会飘起来,就会远离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户外也就变得自由而没有任何好处。
那么,到底该选取什么?重还是轻?”
是的,究竟该选取什么?重还是轻?直到小说结尾,这个问题依然悬而未决……或许这是个连作家本身也尚未找到答案的人生谜题吧?我只能试图从作品的主人公身上,寻找作者思想的蛛丝马迹。
二人物小像
托马斯――原为布拉格著名的外科医生,生性自由,以交往众多情人为嗜好,同时深爱着特蕾沙。苏联占领捷克后,携特蕾沙流亡瑞士。后又为了感情重返布拉格。曾因政治迫害沦为玻璃清洗工,又在环境重压下隐居山村,当了一名卡车司机。他一生漂泊,不断地在生命的重与轻的漩涡中挣扎。最后与特雷莎双双死于车祸。
特蕾莎――一个柔弱,忠诚,纯真,善良的女子,一个不断审视自己灵魂的感情信徒。原为布拉格附近某小镇乡村酒店的女招待,后为布拉格某新闻图片社的摄影记者,托马斯的妻子。深爱托马斯,不堪承受由于托马斯的不忠带来的嫉妒和痛苦,生活在噩梦和眩晕之中。也是一生漂泊,由小镇来到托马斯的城市布拉格,之后流亡瑞士,在感情的痛苦折磨中离家出走回到祖国,然后和托马斯一道隐居山村,做了一名牧羊女,最后和托马斯一齐死于车祸。
萨比娜――布拉格年轻的女艺术家,托马斯的最重要的情人。弗兰次的崇拜对象。思想自由独立,生性叛逆,反对媚俗。她不断地背叛原来的位置:背叛家庭,背叛父母,背叛祖国,背叛感情,抛弃了深爱她的弗兰次;她不断地叛己所叛,最后到了无可背叛的地步。她的生命无限轻盈,了无分量,没有何牵挂和职责,像漂浮在半空中半真的存在。她不停地流浪,从布拉格流亡到日内瓦,然后到苏黎世,最后到美国和一对喜爱她的画的老年夫妇生活在一齐,而不久那对老年夫妇也将离开她到自己的女儿那里去。在无尽的背叛和漂泊中,她感受到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的残酷重压,在无限凄凉孤独和忧伤中,渴望着一扇遥远的童话中亮着温馨灯光的窗户。她是四个主人公中唯一存活下来的人,也是最悲惨的命运的牺牲者。
弗兰茨――日内瓦某大学的教授,梦想主义者,英俊健美,思想单纯,热衷于一切政治户外,崇拜并深爱着萨比娜。曾为了追求萨比娜而离开不爱的妻子,在萨比娜不辞而别之后,他又把年轻的女大学生当做萨比娜的影子,最后为了缥缈的感情幻想投身到支援柬埔寨的国际医疗队伍的“伟大进军”中。他加入到“伟大进军”的理由也十分富有反讽意味――正因柬埔寨和萨比娜的祖国都是同样遭受被侵占的厄运的国家,他想:如果萨比娜知道他加入到支援柬埔寨的伟大进军,必须会感受到他对她的祖国遥远的支持和同情,她也就会因此而高兴的!当他最后从寄托在“伟大进军”上的感情梦想中幡然醒悟的时候,却不幸被砸死于偶然的抢劫事件。
三、托马斯-----重与轻博弈中的真实存在
“托马斯站在寓所的窗前,茫然地望着对面楼房的墙”。-----他在脑海里回忆着和特蕾莎相识的情景,并反复思忖着:究竟该选取什么?是理解特蕾莎来和她一齐生活,背负起感情之沉重职责,还是继续享受以往的自由轻盈?这是故事一开始作者为我们描述的场景。而且这一场景在小说中意味深长地反复出现了多次。
“人永远不知道自己该要什么,正因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和前世相比,也不能在来世加以修正”。
因此,每当他面临生命中重与轻的抉择的时候,他都会这样茫然无措,犹豫不决。事实上,托马斯短暂的一生的确是在重与轻的抉择和倾轧之中渡过的。他是布拉格的著名的外科医生,原本活得自由洒脱,自从爱上特蕾莎之后,身上便背负起一个女生全部的爱的重量和职责,这重量使他不堪重负,不断地下坠,下坠,像一片空中漂浮着的飞絮被雨水打湿,坠入地面,和大地融为一体。他的生命也因此被赋予了好处。在他的观念里,灵魂和肉体是截然分开的,他追逐众多女性的嗜好丝毫不会损害到他对特蕾沙独特而深刻的爱。一方面,他深爱着特蕾莎,认为特蕾莎是“漂在涂了油脂的篮子里的孩子,偶然漂到了他的床榻之岸”,他对柔弱的特蕾莎有着深刻的同情和“无法表达的爱”。另一方面,他又不肯放下以往自由不羁交往众多女友的生活方式,不断的背着特蕾莎和其他女友约会。他生活在特蕾莎因嫉妒无助而产生的痛苦的噩梦的缠绕中,穿梭在谎言和感情之间,对自己不忠的内疚,对特蕾莎的同情怜悯以及深刻的爱,交织在一齐,构成一股强大的漩涡,把托马斯这叶自由飘荡的轻舟,一次次不断带入命运的深谷。
托马斯追随离家出走的特蕾莎从日内瓦回到祖国,就应是他继流亡瑞士之后命运的一次重大转折,也是他在轻与重之间抉择的最为显著的例证。我在想,如果在特蕾莎出走之后,托马斯没有回布拉格找她,而是留在日内瓦继续“风流”他的“韵事”,享受自由甜美的生命之轻盈,那么他的命运必须会是另一番完全不一样的图景。我们也就不会看到小说结尾的悲惨结局了。事实上,当他又一次徘徊在轻与重的十字路口,站在寓所的窗口茫然地望着对面楼房的墙,他内心深处却反复重复着一句贝多芬的乐句:非如此不可!为何“非如此不可”?这可能就是他灵魂深处的声音。在特蕾莎离开他的最初几天,他一个人流浪街头享受自由空间的短暂的甜美,但他无法再去接触任何一个女性,他的脑海里总是浮现出特蕾沙无限悲哀的眼神和痛苦的表情。他在心里感受并放大着特蕾沙的痛苦,他无法摆脱特蕾莎的柔弱对他精神和情感的强大控制,他无法承受离开特蕾莎之后的“生命之轻”。于是,他放下了轻盈的生活,重新回到祖国,回到了特蕾莎身边――他选取了“重”。
特立独行的托马斯在无限自由轻盈的生命状态下,被一次又一次地拖入命运“重”的泥潭,而这“重”的泥潭,除了他的感情之职责以外,还有一个重要的根源,那就是强大的无法抗拒无处可逃的社会动乱和“政治黑暗”。作者似乎在告诉我们,平凡的个人在社会政治的强大漩涡中无异于一只弱小的蚂蚁,个人的生活在无序癫狂的国家机器的碾压之下会被轻而易举地碾成粉碎。他厄运的开始源自一封影射当局的信件:希腊神话中的俄狄浦斯在完全无知无觉的状况下,犯下了弑父娶母的大罪,当他知道真相后,深感罪孽深重,无颜面见世人,于是自挖双目,流亡他乡,以残酷的自我惩罚来为无知犯下的罪过忏悔。难道无知者犯下的罪过就不该承担职责吗?一些苏联共产党当局以“当时什么也不知道”来搪塞以逃脱罪责,他认为是就应受到谴责的。就是这样一封对他个人生活看似“无关紧要”的信件,彻底改变了他的命运。于是,他由一名外科医生变成了街头的“玻璃清洗工”。
然而,使他写下这封信的动机是什么?是对政治的单纯热衷吗?我觉得不是。以托马斯特立独行的个性来看,他是“媚俗世界的恶魔”,他是不会热衷于政治的喧嚣去参与什么激进言论的。使他写下这封信的更为隐秘的原因,来自他那“危险的比喻”,这同样关乎他的感情。
他无数次的深刻地感觉到,特蕾莎是一个被放在篮子里顺水漂来的孩子,有一天偶然地漂到了他的床榻之岸。是他收留了她。这个危险的比喻使他对柔弱的特蕾莎产生了深刻的同情和无法表达的爱。这难道不是命运?而俄狄浦斯这个希腊神话中的赎罪之神,不也正是一个被放在篮子里顺水漂来的孩子吗?这和特蕾莎有着多么致命的相似!因此,有一天当托马斯偶然在书架上翻到《俄狄浦斯》这本书的时候,又联想到了那个致命的比喻。于是,鬼使神差地写下了那篇改变他命运的关于俄狄浦斯的文章。我想,这就是所谓的“命运的阴谋”吧?于是,当他以知识分子的率真和孤傲拒绝在脱罪文书上签字的时候,他被政治巨手紧紧攫住的命运便不可逃脱了。于是,他失去了医生的优裕生活,成了玻璃清洗工。
那个时期,布拉格正被笼罩在斯大林的“共产主义户外”的红色恐怖中。大街小巷到处是政治话语的喧嚣,每一个生活的角落,似乎都有秘密警察的耳目,人们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件事,都似乎有被监视偷拍录音作为反动证据的危险。日复一日,人们惶惶然生活在这阴云密布的异常沉重的政治高压下。然而此时,托马斯的生命居然以空前的“轻”的形态展现出来。正因他最后卸掉了多年来一向郑重地信奉并身体力行的医生的“拯救人类生命”的神圣使命,一身简单,一如继往甚至更为“狂热”地投入到探索不一样女性的“事业”中,“用生命的解剖刀剖开不一样女性身上的那神秘的百万分之一的不一样”,乐此不疲。
这真是一支“重”与“轻”合奏的别具意味的的人生回旋曲!
当政治的混乱和社会的黑暗代替了人道和礼貌,当“政治媚俗”堂而皇之地跻身博爱民主的殿堂,渺小的个体,只能挣扎在不能承受的“重”与“轻”交织的漩涡中。我们很难用道德家的眼光来评判他,――——托马斯,在他身上,实在是存在太多的“卑劣”――放浪,好色,不忠,欺骗,他有着一切被道德君子所不耻的“无耻之徒”的特性,然而在他身上,同时又存在着正义,善良,仁慈,悲悯,率真,清高,自由等许多能够称之为“完美”的东西。他是一个在生命之“重”和“轻”的博弈中苦苦挣扎的真实存在。作者对他未加任何道德的评判,――在道德沉沦的世界,“一切都被预先谅解了,一切也都被卑鄙地许可了”。
五生命是一张成不了画的草图
“没有任何方法能够检验哪种抉择是正确的。正因不存在任何比较。如果生命的初次排练就已经是生命本身,那么生命到底会有什么价值?正正因这样生命才总是一张草图。但“草图”这个词还不确切,正因一张草图是某件事物的雏形,比如一幅画的草稿,而我们的生命却不是任何东西的草稿,它是一张成不了画的草图。”
小说主人公的杯具,不仅仅是他们所属的那个时代的杯具,同时也是我们许多现代人的杯具。或许,作者正是在托马斯他们的身上,寄托了自己对人生无限未知可能性的探索吧。当看到小说结尾,我已经不能简单地微笑,一缕深切的悲凉从遥远的天际袭来。
正如作家所感慨的那样,生命的初次排练便已经是生命本身,生命永远是一张成不了画的草图!生命之画图是如此的潦草,还未来得及修正,也根本没有机会修正,就画完了匆匆的那一笔。也许一切的结果,无论暗淡还是辉煌,都不值得追悔或者赞叹,一切的抉择也没有什么正确和错误的区别,那只是一道生命的轨迹,正因对于我们所选取的道路,我们根本没有机会比较其优劣!而使我们务必这样走的理由,便是无数偶然表象下的必然,是你命中注定的“非如此不可”。“这非如此不可”是加载在我们身上的一道命运的符咒,那或许就是你最想要而不能得到的部分,是你内心真正的渴望。我们总是会在一个地方反复犯着相同的错误,反复重演着同样的杯具,我们正是从这反复重演的杯具中,看到了自己生命的潦草画图,看到了自己的本性。它无关道德,只来自人心。
从小就背着陶渊明诗长大的我却一度理解不了《桃园源记》与陶渊明,觉得那是消极避世的表现。可是在岁月的洗礼下,我渐渐地隐隐约约品味到了几许:所谓“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都只是寻找故乡的一种方式。
发现桃花源
“晋太元中,武陵人捕鱼为业,缘溪行,忽逢桃花林……”
我曾询问过老师:老师,您说《桃花源记》为什么要用这个“源”?老师对我说:因为这个源字,代表着桃花源是我们生命的本源,是我们人类欲望的源头,我们所追求的最终。
而我,却突然想起了《边城》。想起了在一个昏黄的午后,一个在这个小小世界里的一个叫做茶峒的小小地方,想起了一个叫做翠翠的姑娘,想起了白塔下的一个许愿,想起了在乡村混杂着雨水的泥土里,外婆家的老式 煤炉上歪歪斜斜的飘着的烟,和那一声半是无奈半是疼爱的“语嫣”。
走进桃花源
“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
拿起沈从文的《边城》,是意外也不是意外,仿佛我这一生迟早会读一次,读一下沈从文,走一下茶峒。仿佛茶峒与生命有什么弥补可分的关系。
我曾记得,沈从文说,《边城》不是为多数人写的,它的存在是为了那些:“本身已离开了学校,认识中国字,关心这个民族在空间与时间下所有好坏”的人读的。我想,沈从文的文字,是一缕山泉,它从远方飘渺的山 上流下,包容一切,洗涤一切。你只能感叹这是一幅多么动人和完美的山水丹青!没有可以供人评头论足的地方,没有可以让人吵吵嚷嚷说出“教育意义”的地方。因为在这片空灵的山水间,不管怎么精细的涂抹,对它而言 都是一种玷污;因为《边城》只是单纯的展现了作者的一种朴素真切的生活态度。
我们只见十五岁的翠翠爱上了二老,于是她在田野上飞奔的梦中,多了一把虎耳草;我们只听见遥远的山岗上传来的忽起忽落的歌声,惊扰了少女的梦;我们只发现边城用翠翠爱情为主线,讲述了一个叫做茶峒的地方的 人们的生活故事。但是,我们发现,若你细细的读完作者的爱与悲凉,你便总觉得翠翠和茶峒像在你心间挠了一下痒,恍若隔世。
做客桃花源
“见渔人,乃大惊,问所从来,具答之,便要还家,设酒杀鸡作食……”
如果我曾像这个渔人一样有幸的在茶峒里做客的话,我想我第一个遇见的人会是翠翠。我一直一直诧异这个叫做翠翠的人,这个用执着修饰爱,用透明装饰爱的人。
而在山边扎着两个牛角辫的翠翠让我看见了有着如婴儿般纯净心灵的作者。我曾读过许许多多的讲述了爱情的书,《包法利夫人》也好,《飘》,也好。无论是畸形的爱情观还是火烈的灵魂,都太沉重了。就像包法利夫 人最后的结局一般,是会让人心生恐惧的,即使作者很成功的用这种方式,披露了一种世态的丑陋让人警醒。《飘》也很成功的用一种火烈的方式,让人对爱充满幻想。可是, 我们应该明白,这些爱情都是烟花啊!
而那透明的爱情,而那透明的灵魂,却是茶峒里的山泉水,也只有生在茶峒长在茶峒的人才知道,才明白,似水的爱情才具有最大的能量,可以扫平人生路上所有会使其玷污的东西,一直一直单纯而无暇下去。
但是,在现实世界里,我们身边充满了王子与公主的童话。在电视剧的诱引下,我们都憧憬着不现实的粉色的爱情。看到翠翠,我开始审视我们这一代人,我们这一些对生命,对世界,对爱情的认识。我们是爱着爱情这 个词还是单纯的喜欢这种有人关注,有人呵护的感觉呢?
而我遇见的第二个人,一点会是翠翠的爷爷——一个一生的老船夫。
“船将拢岸时,管理这渡船的,一面口中嚷着”慢点慢点“,自己霍的跃上了岸,拉着铁环,于是人货牛马全上了岸,翻过小山不见了。”
我看见的老船夫有一脸因为风吹而产生的皱纹,又细又深的皱纹成了这位老人最光辉的印记。我看见他在日晒的洗礼下,褐色的肤色有一种快乐的色彩。我看见他乐呵呵的来到这个世界,乐呵呵的离开。我看见他在死亡 的面前,他展现了这位老人——作为山村里最普通的一隅折射的最耀眼的光芒。
摆了一辈子渡的老船夫啊!没有铜臭味,没有防备。他的简单热情让他在骄阳下缝补渔衣的身影成了永恒;他的平平淡淡让我们思索生命的意义。
什么叫生活?你可以如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般哄哄烈烈,为了自己的理想,为了自己的追求用尽生命的力量。但是,也可以就这样存在。你可以挥霍去所有的金钱,可是挥霍不去快乐,你可以就这样
单纯的走一次人间。
离开桃花源
“既出,得其船,便扶向路,处处志之……”
我没有品味出这位渔人在离开这个地方时的感觉,或许他已经没有了感觉。但是,当我慢慢地盖上了这本书素色的封面时,心,沉甸甸的。
我看着窗外的风景,一座座高楼大厦支撑起来我们这个城市的脉搏。滴答滴答,血液流动的声音那么响亮。窗外分明是车水马龙,但是我却感觉到了深入骨子里的寂寞。我突然那么像去桃花源,可是,在钢铁森林里出生 的我们,到底有没有机会去看一下,梦中的家乡?
我突然想到了沈从文的另外一篇文章《凤凰》,我看见湘西的凤凰蜿蜒在各处而坚守堡垒还在,可是却没有守住最后的凤凰。我看见在暑假,游人如织代替了当时的洗衣捣衣的声音,我看见因为旅游业的发展,这个地方 的美在逐渐被人所知的过程中只留下了那端庄华丽的外壳。我们只能在山坡的最上方,畅想那神秘的蛊蛊,让人脆弱的落洞和那个时候人们的善良。
陶渊明用了一种多么矛盾的手法去写桃花源!因为他知道桃花源不是真的。但是,沈从文他在湘西这个神秘的地方长大,他看见他的故乡离桃花源越来越远,他感受到了他的理想世界不再是他的故乡,而是一座幻城。
而我们,原本就已经没有桃花源,可是冰冷的世界却要我们抹杀掉那最后的对桃花源的畅想。
每一个都忙忙碌碌,每一个人都相互猜忌。孩子们从小开始竞争,要求赢在起跑线上,大人们为了自己的孩子赢在起跑线上用尽力量。官吏贪污,世界各处战火纷飞。
我们在想,我们是不是正在离开纯净美好,正在离开桃花源,或者说,我们正在离开我们的故乡?
“落日黄昏时节,站在那个巍然独在万山环绕的孤城高处,依稀可见当时角鼓火炬传警告急的光景”,而如今的我们,只能够对着月色畅想着山涧里的蛙声了。
重访桃花源
“遂迷,不复得路。南阳刘子骥,高尚士也,闻之,欣然规往,未果,……”
桃花源记的结尾是个悲剧,但是这并不代表着我们的生活,我们的愿望得是个悲剧。
我想茶峒这个地方,兴许是真,也兴许是假。它可能只是作者借以发泄喜怒哀乐的地方。因为34年,国内内战已经打了七年之痒。在血色与战争的干扰下,人民丧失了纯朴。但是这里人的美是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所以 更显的茶峒的宝贵。
但是,我们的生活中没有茶峒吗?某一时刻你想起的外婆家的柴油酒香,某一时刻你走在你走过的林荫道路上时的悠闲,某一时刻你思念他人时的透明洁净,某一时刻你在乡间重拾的童年乐趣。
他们都是茶峒,我们藏在心里的茶峒。生命力哪里都是茶峒的影子,因为他只是一个愿望,一个人们在喧嚣的世界里畅想宁静美好的地方。而刘子骥他走不去桃花源,仅仅是因为,去这里的路,我们只有自己可以知道。 问心,当它慢慢跳,当生活慢慢走时,你便发现,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我想,这座山城,兴许在如今,也只成了一座只有外表的城楼,兴许他还在,他只是一个幻城——就像我们不会一本《边城》而去寻找这个不知名的地方。
后记:我只想谢谢一个叫做茶峒的力量
我最喜欢沈从文曾经说过的一句话:一个士兵要不战死沙场,便是回到故乡。我想,我们的故乡一直在我们的心里。那最最单纯最最透明的地方,便是我们在每一个昏黄的午后,在炊烟袅袅中听到的呼唤。便是我们的茶 峒。当金戈铁马战袍被鲜血染红的时候,我希望我不要迷茫,我要铭记我的生命里还有一个清明的地方要守护,要用尽一切去爱。边城,他只是一种力量!
总觉得自己有很多的感受,却因为文字的苍白无法尽情地表达,惟有多加努力在文字上多下功夫了。
虽然现在电脑已是进入千家万户,但是我一直还是喜欢看书,喜欢手捧厚厚的书斜靠床头或是沙发上阅读,任由自己的心随着书中人物的命运起起伏伏,那样一种感觉总觉得换到电脑上是不知要减少多少倍的。书在手上让我感觉踏实和快乐,最好的是雨夜或是雪夜,窗外下着细雨或是鹅毛大雪,在家中看书无疑于我是一种极大的精神享受。因为爱看书所以很爱买书,我记得上学的时候在大庆的四年断断续续买了不少,毕业的时候可是费了些劲才背回来,现在还安好地在我床头的书架上。结婚的时候就和丈夫说一定要买书架,其他的倒是可以省的。这么多年来也是攒了不少的书,都是我最爱的,喜欢的读过很多遍也不会厌烦。我常想自己也攒不下多少身家留给孩子,不管孩子是否喜欢就把我这些多年积攒的书籍留给她吧。是不是想的太多了?
《了凡四训》为明代袁了凡所著训子善书,阐明"命自我立,福自己求"的思想。全文分为四个篇章:立命之学、 改过之法、积善之方、谦德之效,后三篇是了凡先生为改变命运所开的三剂良药。作者以自己改造命运的经验来"现身说法",年轻时他请一位孔先生算命,何年何月参加考试、考第几名、中不中、当什么官、何时娶妻、几个孩子、享寿几何。不知道是否纯属巧合,袁了凡先生算命后的前20xx年情况全部被证实算准,于是他相信今后的命运也将会一一验证,开始听天由命,不再努力奋斗,早早开启坐吃等死的节奏。直至遇到云谷禅师,禅师告诉他一种化解命运格局的方法才破局,考上了举人,最后还活到了七十四岁,远远超过孔先生算的五十三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科学文化的进步,这样的说法虽然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但总体颇为可信,非常值得当代人学习借鉴。
——坚定自己可以改变命运的信心。其实,我不是怀疑"神算子"的水平,如果没有后面改变命运的良方举措和实际行动,袁了凡先生的人生轨迹还真有可能被全部算定。但算命先生再厉害,也只能算准命运中变化中的计划,算不准计划中的变化,如果变化远远超过计划,就相当于量变引起质变,偏离原来的人生命运轨迹就是理所当然的事。这是客观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更不会按照算命先生的预测来演绎坐实。换句话说,能被算出来的命,都是凡夫俗子的命。
小时候身处思想落后的农村,算命和命运之说很流行,乡亲们一遇到天灾人祸或不顺的事都说"这就是命啊!",听天由命的思想普遍存在。虽然事实上起到了一定社会稳定、安抚人心的作用,但也是医学专用自己、消极怠慢的源头。父亲小时候学习成绩很好,初一时考过全年级第二名,但因为家庭贫困初二辍学,参军复员后回家种地当农民。他坚信知识改变命运,于是在极度贫穷的情况下想尽一切办法供我们三兄弟上学。说实话,当时由于眼界狭窄、见识短浅,并不知道自己好好读书考上大学会怎么样,但现实生活中繁重体力劳动的农活与低下收入的不成比例现象已经持续多年,那种让人几乎看不到希望的绝望悲观状况,让"鲤鱼跳农门"的诱惑既是压力也是动力。后来我和弟弟都考上了大学,成为朝思暮想的工人阶级一份子,摆脱了"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命运。现在呢?面对事业发展的"瓶颈",我也坚信这不是最终的结果。反思自己,还存在很多性格上的缺点和能力上的不足,所以当前最要紧的是提升自己综合素养,功夫下到位了,事业发展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越努力越幸运,做一个有准备的人,才能抢抓迟早到来的人生机遇。我坚信,只有改变自己,做更好的自己,才配拥有更精彩的人生、更美好的未来。
在坚信"命自我立"的前提下,该如何"立命"呢?立命需要先立志。 人无志不立,事无恒不成。王阳明说:"志不立,天下无可成之事。"墨子说:志不强者智不达",诸葛亮说:"志当存高远",明成祖朱棣说:"人须立志,志立则功就。天下古今之人,未有无志而建功",王勃说:"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这些名人名言都深刻地说明立志的重要性。北宋儒家大师张载的"横渠四句":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思想境界更是高人一筹,激励了文天祥、岳飞、夏完淳、曾国藩等无数后来的仁人志士。志向是初心,是梦想,是动力,是最想实现的长期目标。如果没有志向,人们就会荒废自己的本心,不思进取,安于现状,必将一事无成或者抱憾终身,白发苍苍时便悔之晚矣。然而,还得注意一点:有志之人立常志,无志之人常立志。如果一个人没有主心骨和远大目标,朝令夕改、见异思迁,看似忙忙碌碌,也终将成不了大事。
了凡先生也在文中写道:"人之有志,如树之有根,立定此志,须念念谦虚,尘尘方便,自然感动天地,而造福由我。"所以说,没有远大志向的人,不配谈改良命运,甚至可能将原来的好运气消磨殆尽,迎来更糟糕的命运结局。
——坚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认为,善恶有报并不是封建迷信,而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思维因果关系论的现实体现。有的人看不透,举例说某某一生干了不少坏事,不也是有权有势无病无灾安康长寿?其实,因果报应不一定非得在本人身上体现,还有可能在他的子孙身上体现。这也正应了一句古话:远报儿孙近报身。就拿我家来说,爷爷中年时正赶上文化大革命,身为公社民兵连连长,他宁愿辞职也不忍心对村里无辜的"地富反坏右"家属进行迫害;父亲曾经至少救过5名落水孩童的性命,他们虽然都穷苦一生,但福报就是后代出了两名大学生,我11岁在河中游泳精疲力尽时被一位村民救过,正好印证了"积善之家必有余庆"这句名言。
为什么没单独写"改过之法"?因为在我看来,改过就是一种积善。有错不改,不仅是缺乏文中的"发耻心、发畏心、发勇心",还是缺乏善心的表现。凡是缺点、过错、谬误,不管是性格上的、还是决策上的、亦或是操作上的,多多少少都会对单位、对家庭或者对个人产生一些负面影响、物质精神损失。如果被别人指出来或者自己意识到了,却不下决心去整改,属于典型的"破罐子破摔""死不悔改""我行我素""苟且苟安"的做法。其潜台词一般就是"吹毛求疵,谁还没个过错啊?""我就不改,你能咬我啊?""改变起来太麻烦了,就这样得过且过吧!""懒得改,习惯就好!"有这样任性念头的人,往往很自私,或者套用时髦的网络用语叫"精致的利己主义",你能指望他是良善之辈么?即使本质不坏、不是大奸大恶之徒,但往往也是毛病多多的平庸之辈,经不起道德和时间的考验。南怀瑾大师讲过一句话:"战胜天下是英雄,征服自己是圣人".征服自己,首先就是要克服自己的惰性,不断修正自己的缺点、改变自己的错误。道理上很简单,就是管好自己,管理好自己的每一个念头,因为一念成佛,一念成魔。善人不讲挣钱,专讲挣命。什麼叫做挣命呢? 就是我们为人做事,要做到被人佩服,命就长了,这就是挣到命了。因此,积善改过可以看做是一个事物的正反面,改过主要从自我改进、完善提升的角度来说,而积善主要是从帮助别人的角度来说的。
易经上说:"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了凡四训》列举了十种随缘济众、行善之举:与人为善、爱敬存心、成人之美、劝人为善、救人危急、兴建大利、舍财作福、护持正法、敬重尊长、爱惜物命。所幸自己也曾有过为灾区捐款、开车免费搭载乘客、拾金不昧、义务劳动、公益活动等善行,今后更应该多多行善、积累福报,虽然可能做不到像丛飞、古天乐、周润发那样倾囊而出,像消防英雄那样赴汤蹈火,但力所能及的善事还是可以主动多做的。大家活学活用,推而广之,积善不难也。
——坚持谦虚谨慎、厚德载物的人生态度。老祖宗教育我们"满招损,谦受益""天道亏盈而益谦""虚已者进德之基",然而不少现代人稍微有点成就便自命不凡、傲视一切,带来的结果往往不是人缘差就是前途毁。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切向钱看的历史背景下,我们追求的东西太多太满,渐渐迷失自己本性,这恰恰是改革开放后西方文化入侵的结果。怎么办?还得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经典中寻找答案。《了凡四训》告诉我们:惟谦受福。在做学问上,要虚怀若谷,认识到知识永无止境,敢于承认自己的鄙薄无知;为人处世的时候,要礼让三分,不能得理不饶人;追名逐利的时候,要反思自己德位是否相配、功禄是否相称,君子忧道不忧贫;修身养德的时候,要戒骄戒躁,与时俱进,坚持"忠诚干净担当",凡事以德为先、以德服人。至于厚德载物,什么是"德"?老子说:"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就是说做人应如水,水滋润万物,但从不与万物争高下,这样的品格才最接近道,这样做的人就是最有道德的人。以利己之心帮助别人,然后要求感恩回报,这是交易;以无私之心帮助别人不图回报,就叫做"德".你帮助到的人越多,所得到的回报越少,你的德就越厚,就可以称作德高望重了。
《了凡四训》以无可辩驳的事实告诉我们,人的命运是可以改变的,方法就是改过、积善、谦德。真的很感谢领导向我推荐了这本书,让我提醒自己要"常在有时思无时,莫在无时思有时",发耻心、畏心、勇心,积善改过,谦虚养德,让不甘平凡的自己争取赢得更好的命运。在提倡文化自信的今天,也希望能有更多的人好好读这本书,依照古圣贤的教导,让我们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想的道路上走的更加顺畅通达、更加团结友爱、更加和谐文明!
《麦克白》被列为沙翁四大悲剧之一。在看《麦克白》的时候,本人自然而然地带着探询到底哪里体现悲剧的成分。或许,事先对沙翁的所谓的悲剧期望过高,看完后,了无悲痛怜惜的情绪。是我麻木了呢?还是没有体会到《麦克白》的悲剧成分。于是乎,看完后并没有立马写此剧的读后感。而是在空闲的时刻里想想故事情节,想想沙翁笔下的主人公麦克白是如何成为悲剧的主角的。
即使是此刻的我,还没深切感受到悲剧,或者悲剧的思想。那么,便让我在对《麦克白》的些许感悟以及边写边想的过程,来好好体会其为何能够成为悲剧,还是沙翁笔下四大悲剧之一。
请允许我以带找寻悲剧色彩为线索,分析我心中所疑惑的麦克白。
首先,《麦克白》的故事梗概是这样的:作为男主人公的麦克白是苏格兰军中的一名大将。在大败叛徒的归途中,听信三位女巫的模糊的预言,随之而来的被封为考特爵士的事件得以应验女巫的预言。麦克白并没有感恩戴德,而是为了最高的预言——未来的君王,而起了歹心,并在麦克白夫人的怂恿下,合谋把苏格兰的国王邓肯刺杀于麦克白的城堡里,并稼祸给守卫国王的两名近身侍卫。当国王被谋杀的消息传到人们的耳中的时候,麦克白以诚挚的愤怒杀死了那两名冤枉的侍卫。在国王被刺杀的元凶还没找到的时候,国王邓肯的两名儿子马尔康以及道纳本为了自身安全分别逃亡英格兰和爱尔兰。不明真相的苏格兰贵族们,却给他两兄弟以谋杀国王的嫌疑定论。不久,为了巩固国王的地位,麦克白暗派了三名刺客,不惜代价地杀害了以前出生入死的战友,同是苏格兰大将的班柯。与班柯同行的儿子弗里恩斯借着夜色成功套离了暗杀。
不久,麦克白的所干所为得以败露,引起贵族们的内部意见不一。与此同时,另一方面苏格兰国王邓肯的两名儿子马尔康、道纳本以及班柯的儿子弗里恩斯连同英国军中大将西华德和其子小西华德带领一万精兵征讨麦克白。最终以麦克白夫人自杀,麦克白首级被取而拉下帷幕。
悲剧体此刻哪里呢?
本来麦克白前途一片光明。苏格兰国王邓肯这样赞誉麦克白,“你的功劳太超越寻常了,飞得最快的报酬都追不上你;要是它再微小一点,那么也许我能够按照适当的名分,给你应得的感谢和酬劳;此刻我只能这样说,一切的报酬都不能抵偿你的伟大的勋绩。”“我已经开始把你栽培,我要发奋使你繁茂。”
应对如此的赞誉,同是苏格兰大将的班柯与麦克白构成鲜明的比较。班柯是如此说的,“要是我能够在陛下的心头生长,那收获是属于陛下的。”而麦克白在得知国王宣布立他的长子马尔康为储君,册封为肯勃兰亲王,将来要继承国王的王位后。麦克白旁白道:“肯勃兰亲王!这是一块横在我的前途的阶石,我务必跳过这块阶石,否则就要颠仆在它的上方。星星啊,收起你们的火焰!不好让光亮照见我的黑暗幽深的欲望。眼睛啊,别望这双手吧;但是我仍要下手,不管干下的事会吓得眼睛不敢看。”从比较里我们能够看出,麦克白对于女巫的预言还是挺上心的。麦克白夫人是这样形容她的丈夫的,“你本是葛莱密斯爵士,此刻又做了考特爵士,将来还会到达那预言所告诉你的那样高位。但是我却为你的天性忧虑:它充满了太多的人情的乳臭,使你不敢采取最近的捷径;你期望做一个伟大的人物,你不是没有野心,但是你却缺少和那种野心相联属的奸恶;你的欲望很大,但又期望只用正当的手段;一方面不愿玩弄机诈,一方面却又要作非分的攫夺;伟大的爵士,你想要的那东西正在喊:‘你要到手,就得这样干!’你也不是不肯这样干,而是怕干。”麦克白夫人评价其丈夫是很中肯、很妥切的。
“每个成功男生背后都有一位成功的女生”,按照这样的说法,每个失败的男生背后都是一位失败的女生。使麦克白的道路从此不一样的,引向罪恶深渊的,既有其内心魔鬼起的贪念成分,是内因。而外因,更多的在于,麦克白夫人的怂恿:“赶快回来吧,让我把我的精神力量倾注在你的耳中;命运和玄奇的力量分明已经准备把黄金的宝冠罩在你的头上,让我用舌尖的勇气,把那阻止你得到那项王冠的一切障碍驱扫一空吧。”男生其实是懦弱的动物,要不是听信于其女生的话语或者说是意见,女生最喜爱把自己的一己之见,个人的好恶以甜言密语来强加于男生的身上。无论其后果是好是坏。最后的承担者只有一个,便是男生。俗语说得好,“小人与女子难养也。”
悲剧的色彩便由此铺开浓重的开端。试想,一位名誉与权利双收的大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有必要为了更高的权利舞台而把自己的前路置于未解的黑洞中吗?果其然,“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萧何何许人也?曰麦克白夫人也。
此悲剧一,悲剧二是麦克白及其夫人既然已把苏格兰国王邓肯给刺杀了,大权已握,凭着自我以往树立的威信及人脉,足能够服众,假以勤加朝政,笼络人心,王位之固指日可待。但是,心术不正的他,却认为班柯是其心中的一大患,除之而后快,便加害于他。伐戮便由此展开。“我要去突袭麦克德夫的城堡;把费辅攫取下来;把他的妻子儿女和一切跟他有血缘之亲的不幸的人们一齐杀死。”这便激起仇恨的果实,用以塞满敌人的喉咙。马尔康、道纳本和麦克德夫与少数贵族内应外合,打着除掉暴君的正义旗帜堂而皇之对战麦克白。
悲剧三是麦克白当了国王后,对预言的深信不矣,想知道未来是如何,或者准确地说,如何防微杜渐。找到女巫后,麦克白“凭着你们的法术,我吩咐你们回答我,不管你们的秘法是从哪里得来的”,麦克白便认真听从女巫的主人——精灵的忠言警告:“你要残忍、勇敢、坚决;你能够把人类的力量付之一笑,正因没有一个妇人所生下的人能够伤害麦克白。”“你要像狮子一样骄傲而无畏,不好关心人家的怨怒,也不好担忧有谁在算计你。麦克白永远不会给打败,除非有一天勃南的树林会冲着他向邓西嫩高山移动。”麦克白沾沾自喜,以为这便意味着其王位固若金汤。从故事的发展并不如他想。正义之师来到勃南森林附近的乡野,马尔康说道:“每一个兵士都砍下一根树枝来,把它举起在各人的面前;这样我们能够隐匿我们全军的人数,让敌人无从知道我们的实力。”另一头的邓西嫩城堡内,使者说道:“当我站在山头守望的时候,我向勃南一眼望去,好象那边的树木都在开始行动了。”麦克白回应:“要是你说了谎话,我要把你活活吊在最近的一株树上,让你饿死;要是你的话是真的,我也期望你把我吊死了吧。我的决心已经有些动摇了,我开始怀疑起那魔鬼所说的似是而非的暧昧的谎话了。”当正义之师攻打到邓西嫩城堡时,麦克德夫与麦克白的对话,也同样让人有所同感:
麦克白你但是白费了气力;你要使我流血,正像用你锐利的剑锋在空气上划一道痕迹一样困难。让你的刀刃降落在别人的头上吧;我的生命是有魔法保护的,没有一个妇人所生的人能够把它伤害。
麦克德夫不好再信任你的魔法了吧;让你所信奉的神告诉你,麦克德夫是没有足月就从他母亲的腹中剖出来的。
麦克白愿那告诉我这样的话的舌头永受诅咒,正因它使我失去了男子汉的勇气!愿这些欺人的魔鬼再也不好被人坚信,他们用模棱两可的话愚弄我们,听来好象大有期望,结果却完全和我们原来的期望相反。我不愿跟你交战。
悲剧色彩便从此体现出来,对于女巫的预言,正如麦克白所说,“听来好象大有期望,结果却完全和我们原来的期望相反。”或许,麦克白根本就不就应听信于女巫,更深层的是,或许女巫在此剧的开头就不就应出现。但是,要是没有了女巫的预言,要是没有了内心贪念的麦克白,要是没有妇人之道的麦克白夫人,那么,《麦克白》也就成不了沙翁的四大悲剧之一,那么,也就成不了我此次的作业。
整篇文章文笔并不是很悲伤,说它是悲剧,就应是正因人性的泯灭而导致的这个国家的悲哀。大胆地批判了封建制度的残酷黑暗及对人性的禁锢,强烈反映了新兴的资产阶级期望建立新型的社会关联和伦理思想的要求。
作品是当时社会的写照,这说得一点也不错,透过这部作品我就深刻感受到当时社会的动荡,黑暗的笼罩,光明的渴望。看完这本剧,我深刻的明白了:一个人的能够有欲望,但却不能膨胀。一个人的野心会蒙蔽人性的双眼,终将导致一个人的灭亡。
一、关于阅读
《卡拉马佐夫兄弟》是我所读的第一本与法律有关的外国小说,我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才完成了这部小说的阅读。今天当我看完最后一页,合上书的时候,完全没有初读时的焦急,乏味,冗长,抽象的感觉,反倒像是花开过后,依旧有淡淡的余香,让我久久还沉浸在对伊柳沙的心疼,对对卡拉马佐夫三兄弟的无限期望以及俄国审判制度的好奇。
阅读是个漫长的过程,如果你抱着一种功利的心态,想着是因为要完成作业才去读书,必然不会全身心投入到小说中去,反而会更觉得无聊,焦虑。但是又正是因为阅读是漫长的过程,才又能在阅读的过程中逐渐忘记当初功利的目的,融入进小说,只是纯粹的为了阅读而阅读,这样,才能真正体会到读书意义。对我而言,读书其实只是一种状态,一种能够平心静气,全身心投入的状态。进入大学后总想着要读一些与法律有关的名家、大家的著作,接受高水平法律思想的洗礼。但是真实的情况的进入大学后的我们都越来越浮躁,电脑和手机阅读让我们离“书”也越来越远。直到读了《卡拉马佐夫兄弟》我才觉得,其实不一定非得要读那些纯法律思想的书才能提高学术水平。只要读了,哪怕是一本小说,哪怕是一本与法律无关的书,都是能够让人有所收获的,又或者只是让浮躁喧嚣的心平静,这又何尝不是一种收获呢。
由于法学基础薄弱,我可能不会有太多的深刻的认识,但是我在读《卡拉马佐夫兄弟》时,心里经常会冒出许多想法,有疑问,有感叹,有反思或许还有对比,接下来就谈谈我这一个多月的阅读感受。
二、感受
(一)这一家人
小说中老卡拉马佐夫,费尧多尔·巴甫洛维奇是一个自私,吝啬,荒淫无道并且贪婪好色的小地主形象,而正是这样一个令周围人都憎恨的人,却有四个性格迥异的儿子。老大德米特里·费尧多罗维奇·卡拉马佐夫,或许大多数人都会觉得他继承了老卡拉马佐夫的自私,贪婪,我在看书的初期差不多也是这么认为
的,但是越往后读就越觉得米嘉可怜,正如那就老话“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特别是看到米嘉在接受审判时的自责、反思、和突然升起的对未来的无限渴望,假如费尧多尔·巴甫洛维奇也就是他的父亲没有被谋杀,米嘉也许会一辈子活在对父亲的憎恨和对金钱以及美色的欲望之中。但或许这又是当时那个时代人性的缩影,俄国在社会转型期间,不仅社会制度,经济水平在发生着变化,连同人们观念和思想也一同影响着。米嘉的童年是在父爱母爱缺失的条件下度过的,从小就倍受冷落,这样的人要么满怀仇恨长大,然后变得强大再回头报复所有伤害过他的人,要么就会自暴自弃,没有目标。很显然米嘉是后者,但是在米嘉的内心深处,其实是没有那么多仇恨的,从小时候开始,他就知道为了一磅的榛子的恩惠而感恩二十年,从这一点来看,米嘉是善良的,其杀害自己父亲的可能性也是很少的,当然,判断一件实事,只是从推理和性格分析是不可靠也是经不起推敲的。总之,在小说的最后,我对米嘉充满了同情,为了他那一颗还善良的值得挽救的心,为了他突然明朗的对未来的期望。除此之外,米嘉的坦率和单纯也令我印象深刻,他不掩饰自己的感情,比如他对卡捷琳娜的炙热的爱,就算她同时也是自己父亲看上的女人,他也要与之一较高下;再比如他也不遮掩对父亲的厌恶,甚至对他动手。但他的张扬和放荡同时也导致了周围人对他的不满,高傲自大,不学无术,这些评价在最后的审判中对他的冲击力很大,也让他深刻认识到了自己在众人心目中形象,此时的米嘉就算是浑身是嘴也不能为自己辩解。
老二,伊万最初给我的印象是一个学识渊博,积极沉稳的年轻人,但随着故事的不断进展,伊万变得越来越空灵,仿佛一直飘荡在天空中,没有根,没有着落,以至于在父亲被杀害后,被斯麦尔科加夫诱导得陷入深深的自责和恐惧中,甚至出现幻觉,在正反两面中徘徊,不过最终在良心和信念的拷问下,知道真相的他决定为了还米嘉的清白,冒着自己可能背上弑父罪名的风险,在法庭上作证。伊万的心理活动很丰富,但却往往表里不一,比如,他深深爱着卡捷琳娜·伊万诺夫·维尔霍夫策娃,但却常常矢口否认。再比如,其实他也憎恨自己的父亲,但是却不像米嘉般展露无疑。总的说来,伊万在小说后期,是一个矛盾的混合体,本来清晰的人生目标,态度,一下子变得迷茫,慌乱,我不知道这是否也在预示着俄罗斯在当时的时代下,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站在国家发展道路的三岔口上,不知道该何去何从。
至于阿廖沙,费尧多尔·巴甫洛维奇的第三个儿子,文章中把他作为一个近
似神圣的人,没有仇恨,没有欲望,是一个被升华的形象,他的光辉笼罩着每一个心存“魔鬼”的人,似乎阿廖沙已经不再是一个人,而是代表某种积极的能带给人们无限希望的精神。小说里不管是善良的、邪恶的、冷漠的、势力的人物几乎都对阿廖沙怀有好感,就算是存在某个反对阿廖沙的,那也是出于对他的嫉妒和羡慕。也许生活在动荡不安的处在变革时期的作者陀思妥耶夫斯基想要借阿廖沙这一人物形象表达对俄国未来的期望,以及对俄国人未来的期望。从这本书中,基本上可以了解到那个时代俄国是一个怎样的国家,俄国人是一个怎样的民族,也许正是作者是来自于这样的一个阶层,才会有对这个社会如此深刻的表达。
斯麦尔科加夫是我认为隐藏在小说深处的主角,他在事实上虽然也是卡拉马佐夫家的一份子,但是由于私生子的身份,他既不能像其他三兄弟一样有贵族样的身份,也不能从费绕多尔的财产里分的半杯羹,甚至还要低声下气的面对主人们的吆五喝六,但他也向往着充满阳光的温暖生活,向往着有朝一日可以拥有一笔足够去往法国,那个自由的国家的经费,并且他也默默地为自己的这一希望计划着。正如小说里,伊凡的那句话“你比我想象的要聪明的多”从“最后一次访问斯麦尔科加夫” 这一小节里,斯麦尔科加夫向伊凡描述自己是怎样部署这一计划,又是怎样实施的,并且最主要的是他是如何将这罪恶转嫁给德米特里,甚至想好了把伊凡拉下水做帮凶,不,确切的说应该是主谋。斯麦尔科加夫的智商确实很高,不仅仅表现在他成功的将伊万变成他的帮凶这一逻辑思维上,还表现在他缜密的作案手法上,尤其是他在向伊万陈述他将费尧多尔的装有3000卢布的信封仍在地上的这一行为是为了让人们相信这是米嘉作为一个纨绔子弟由于头一次做这种事情而紧张,才慌乱的把信封仍在地上。这让我顿时很佩服他,虽然在小说中他是一个可怜的反面人物,但是,就从这一行为,用现在话说,反侦察能力很强。也因此,斯麦尔科加夫的这一特点成为我欣赏他的主要原因。
(二)作为一个法律的学习者,我在阅读这本著作时,自然会对其后面关于审判环节的关注,不得不说在“错案”这一章里,公诉人与律师菲久科维奇之间展开的唇枪舌战是十分精彩的。公诉人在公诉意见书里,通过对德米特里的性格的细致分析,以及对他平日的生活作风等内外因结合,判断他极有可能是杀死他父亲的凶手,并且由此上升到对国家,对信仰的亵渎。虽然我对这份公诉书的内容丰富精彩表示了认同,但是,就针对德米特里来说,是不公平的,首先,由于德米特里个人的原因,使大部分人都认为他是个纨绔子弟,因此对他存有偏见,
并且由于他与其父亲之间确实存在尖锐的矛盾并且曾经起过争执,这一切看似巧合的事情,连起来让人们,包括检察官、法官都对德米特里产生了先入为主的观念—德米特里就是杀害他父亲的凶手。不管是在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法官都应当是公平正义的象征,不能将个人的观点加之于案情上,否则,公平也无从谈起,事实也正是如此,《卡拉马佐夫兄弟》以错案告终。并且,在法庭审判的过程中,对客观存在的证据的运用程度很低,德米特里被认为行凶的血衣,凶器等一出场就被摆放在一边,全过程中,几乎被忽略,这与我们如今的法庭审判截然相反,现代刑事法律制度,对证据的要求程度很高,必须要求证据符合真实性、关联性以及合法性的排查要求。总之,一切都是证据在“说话”。根本不会出现《卡拉马佐夫兄弟》庭审过程中的都是人在辩论、推理、分析的现象。也许是当时的科学技术并不发达,人们无法使用一些高科技仪器对证据进行比较分析,得出客观的结论。但是最主要的还应当是受当时的刑事法律思想的影响。这部小说诞生之际正是19世纪中期,这个时候是刑事古典学派和刑事实证学派针锋相对的时期,不得不说这次审判即带有深刻的古典学派的刑事思想,又引入了实证派的观点,时代特征很明显。因为,小说中卡捷琳娜为德米特里请来了一位医生,她希望通过医生来证明德米特里是神志不清醒的精神病人,想以此来逃避惩罚或者减轻刑罚。而将精神病纳入刑事犯罪的研究正是刑事实证学派的显著特点。
最后,我还要向文中我最佩服,最睿智,也最敬业的律师菲久科维奇表示尊敬。不管是他的为德米特里所作的辩护,还是他在法庭上对抗各位证人,亦或者是他极富感染力的演说内容,都让我为他折服。菲久科维奇极短的时间里对这桩谋杀案做了详尽的了解,详尽的程度,令所有人震惊,同时,他对案件也作了深入的剖析,十分理性地运用各种技巧击破公诉人的防线。比如那场精彩的对抗证人的章节,虽然他只是运用了一种手段,也就是给各位出庭作证的证人抹黑的办法,使证人们的证言受到质疑,但这手段也恰恰表现出他作为一名资深律师的老谋深算。其实短时间内要想完全了解这桩案件是不太容易的,所以说菲久科维奇在短短三天内就想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我对此说法是有保留的,因为我更愿意相信,这名资深的老律师凭着多年的从业经验,完全有可能是有侧重的展开了解,比如,他会重点了解可能会是证人们蒙羞的事实。此外菲久科维奇在他的辩护中也说到了证据,他提出,公诉方对德米特里的控诉,没有事实根据,完全没有证据来证明。虽然他自己没有提出什么明确的证据证明德米特里无罪,但是我认为
这样也就够了,因为菲久科维奇的辩护足以对抗公诉方的控告,看看周围群众的反应就知道了。按道理法官如果不能证明一个人有罪也不能一个人无罪通常是回按无罪来结案,但是事与愿违,卡拉马佐夫家族在当地有着深刻的历史,想要清除法官们先入为主的信念是相当不容易的。所以德米特里依旧还是被当做了杀害父亲的凶手,这也是我所遗憾的。
《卡拉马佐夫兄弟》是一部伟大的著作,每一个卡拉马佐夫成员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不仅仅基于小说丰富精彩的内容,更是为了他们毫不掩饰地向我们展现了深藏在人们内心,而又被我们拼命想要否认的特征。作者通过小说既展现了圣贤的博爱与崇高的精神力量,又有邪恶黑暗的魔鬼,这两种力量的对抗共同构成小说的精神框架。人们内心是希望真善美可以战胜假恶丑,但是现实与理想毕竟是有差距的。但是这并不阻挡人们对于美好未来的向往,如果每一位阅读者都能够从《卡拉马佐夫兄弟》中得到反思,相信作者的写作意图也将得到升华。
《城市意象》作者是凯文·林奇,美国人,任教于麻省理工学院建筑学院三十年之久,他帮助建立了城市规划系,并将之发展成为世界上最著名的建筑学院之一。
作为这学期的西方现代城市规划理论概论的作业,我认真的拜读了林奇《城市意象》的第一、三章,现将我从本书中得到的一点见解感受和领会报告如下。凯文·林奇及其《城市意象》偏重于对城市环境认知的经验研究。他把城市空间的“意象”看作由路径、边沿、区域、节点和标志五种元素构成,企图以此揭示城市空间的本质。
在该书中,作者选取了美国的三个城市作为对比研究,分别是波士顿、洛杉矶和泽西城。在书中的第一部分,他提出了环境形象、城市形象的可识别性和形象性等概念以及如何建立环境形象等问题。在本书的第三部分则主要是介绍城市形象的构成要素,包括道路、边沿、区域、节点和标志五个部分。
林奇认为城市中动的因素,尤其是人和人的活动,与静的因素同样重要。我们对于城市的感觉往往是断断续续的。零打碎敲的,还常与其他有兴趣的东西相混淆,几乎每一种感觉都在起作用。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林奇强调城市中作为行为主体的人的作用,人与人的互动及其对于城市中静的因素——建筑、公路、标志等的认识构成了人们心中的城市形象。城市的形象是留存在人的内心里的,不同的人对于同一城市、同一地段的城市形象的理解都是各不相同的,只有属于同一群体,有着相似的人生经历、教育程度、文化背景的个体形成的城市形象才是部分相同的,有共通的一面。人们想要融入一个群体中,就必然需要与该群体有着相似的并且具有包容性的城市形象,即“公众印象”。林奇认为构成形象的过程是在观察者与被观察物之间的双向过程。作为观察者的我们在观察城市,需找城市的特征和标志,以形成对城市的意象;同时被观察物形成的是易于被我们所掌握的城市的特征和标志,帮助我们建立有关于城市的形象。在这种双向的交流与互动中,我们真正的了解了城市。
林奇认为环境形象可以分为三方面:识别、结构和意义。一个有效的形象首要的是目标的可识别性,这就称为“识别”。其次,形象必须包括目标与观察者,与其他目标的空间关系和图形关系,这就形成了“结构”。最后这一目标应对观察者有某种意义,无论是实际的还是感情的,即“意义”。三者总是一齐出现的。
书中通过对“出入口”的解释,来阐述三者之间的关系。城市的结构和识别共同形成了城市意象的可识别性。需要指出的是并不是整齐有序的城市结构越有利于城市形象的识别,也不是越混乱的城市越不利于城市形象的识别,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人们对于同一标志的形象看法会各有不同,对于城市特征的意义也是常常变化的,因此林奇建议:把精力集中到形象的清晰性方面,而让“意义”自由的发展是很有明智的。在《城市意象》这本书的第三章,林奇主要分析的是与城市形象的形成有关的五个物质方面的因素。分别对每一种因素的定义及对城市形象的形成产生的影响进行了详细的论述,并且以三个美国城市为例。林奇的结论是,意象的形成依赖于城市意象得以构成的五个基本元素(道路、边缘、区域、节点和地标)。这种意向活动的构成机制,带有强烈的现象学意味。“认知地图”就是这样一种意向性行为依据五个基本要素构造出来的意向对象和认知结果。现象学备受批判的观点——认识(甚至包括认识对象)都是人类主动地“构建”出来的——在林奇的城市认知理论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意象是人们依据城市形态基本线索投射出去而得到的“图象”,具有强烈的方向性;而不同认知者的被动或主动认知方式都具有一种当场“构成”的意味。在谈及城市形象的变换问题时,林奇列举了人们画地图的五种不同方式。他认为市民就是通过这五大景观因素去辨认城市的风貌特征,因此,城市设计不应再是建筑师或城市规划设计师的主观创作,而应是探索每座城市的自然和历史条件及其特色,并加以组织发挥,使每座城市都有自己的特点。在分析这五大因素时,他又引入空间、结构、连续性、可见性、渗透性、主导性等设计特性与之相结合,从而创造出一套崭新的设计理论和方法。
什么是“城市意象”呢?
在读完《城市意象》之后似乎也很难给城市意象概括总结出一个准确、恰当而又全面的定义。城市本身包含的要素就丰富,意象的概念更加抽象深远,所以在此我只能一个个解读书中所提及的概念。
首先,什么是“意象”呢?加斯东·巴舍拉(法)《空间诗学》如是定义:“意象的发生场域是在灵魂的活动中,它先于思维而出现。”简而言之,就是我们作为观察者,借助各种各样的线索,诸如对色彩、形状、动态或是光线变化产生的视觉、听觉、嗅觉、触觉、动觉,以及对重力场或是电场、磁场的感受。
意象自身并不是将现实按比例缩小,统一抽象,精确微缩后的一个模型,而是有目的的简单化,通过对现状进行删减,排除,甚至是附加元素,融汇变通,将各部分关联组织在一起,才形成最终的意象,有目的地将其重新排列,变性也许不合逻辑,但这可能会更充分,更好地形成需要的意象。
再而,另一个很重要的概念是“公共意象”,它指:大多数城市居民心中拥有的共同印象,即在单个物质实体、一个共同的文化背景以及一种基本生理特征三者的相互作用过程中,希望可能达成一致的领域。
正是因为环境意象是观察者与所处环境双向作用的结果。所以意象的概念成为观察者主观概念。而城市观察者的年龄、性别、文化程度、职业、性情或熟悉城市的程度层次不齐,每一个观察者形成自己的城市意象也就大不相同。城市规划设计所探索的就是创造一个供众多人使用的环境,于是得出“公共意象”概念。
初步了解城市意象概念之后,分析形成城市意象的内容和因素到底是什么。城市意象的内含:城市个性、城市结构、城市意蕴。城市个性:城市与周围事物的可区别性,和它作为独立个体的可识别性,这种个性具有独立存在的、惟一的意义。城市结构:城市意象必须包括物体与观察者以及物体与物体之间的空间或形态上的关联。城市意蕴:城市必须为观察者提供实用的或是情感上的意蕴,这种意蕴也是一种关系,但完全不同于空间或形态的关系。
城市意象的元素:道路、边界、区域、节点、标志物。不同元素之间可能会互相强化互相呼应,从而提高各自的影响力,也可能互相矛盾,甚至互相破坏。大多数观察者把意象中的元素归类成一种中间组织,也就是一种复合形式。其中,道路是主导因素,边界是线性因素,区域是二维平面,节点具有战略意义,标志物是点状参照物。
城市意象的特点:实用性、安全性、传递性。实用性:要求城市意象能够真实反映城市并具有可实施的特性。安全性:要求城市意象具备基本的现实使用安全保障。传递性:要求城市意象能在某一层面将自身意象潜移默化的感染城市个体。同时,通过三个例证的城市,我们可以发现,在其拥有各自在城市意象上的明显优劣之处外,同时也反映出了共同的主题。
人们能够适应环境,并从身边的材料中提取出环境的结构和个性。尽管在城市意象中使用的元素类型可能随实际形态的变化所占比重不同,但它们的种类以及使意象或强或弱的特性,在这三个城市中仿佛十分相似。不过同时,在这三个不同的物质环境中,人们的方向感和满意度仍然存在显著的差异。
1、空间与景观广度的重要性。
2、开敞景观产生感情上的愉悦。
3、未经加工的或是无定形的空间可能不会让人高兴但十分显眼。
4、城市的景观特征,植被或是水面,经常会被欣喜地关注和谈论。
5、社会经济阶层对城市区域意象影响。
6、物质景观体现时间推移的象征方式。
7、环境的巨变和那些反映历史的物质元素的缺失让人又心兴又烦恼。
因此,我们可以得知一个关于城市意象的结论:“好地方”是通过一些对人以及其文化都非常恰当的方法,使得人能够了解自己的社区、自己的过去、社会网络,以及其中所包含的时间和空间的世界。我们对环境的需要并不仅仅是其结构良好,而且它还应该充满诗意和象征性。它应该涉及个体及其复杂的社会,涉及他们的理想和传统,涉及自然环境以及城市中复杂的功能和运动,清晰的结构和生动的个性将是发展强烈象征符号的第一步。通过一个突出的组织严密的场所,城市为聚集合组织这些意义提供了场地。这种场所感本身将增强在那里发生的每一项人类活动,并激发人们记忆痕迹的沉淀。我们必须通过清晰、协调的形式,满足生动、可懂的外形需要来创造意象。“不好的地方”混乱、节点不确定、边界模糊、孤立、连续中断、含糊不清、缺乏特征与个性、频繁的改建抹去了历史进程中形成的识别特征。虽然人们对美好的城市意象的追求各有不同,但是似乎人们对不另人满意的城市意象的特点大同小异。这些基本特征正是我们以往设计所忽略或者因为设计者的臆断所造成的。
作者在第一章用来详细讨论“环境意象”这个概念时,为此书增加了一个附录“关于定位的参考文献”,这里面主要是讨论人们依照什么方式来确定自己的位置即与周围事物的关系,讨论方位感是通过什么参照物、参照系统来达成的,讨论景观的意义、意象的形成和形式的意义。这是非常有趣味的附录,它告诉我们五花八门的定位参照系统和不同人群的不同方位感,最关键的是,这些都和人类的思维或者是文化联系起来。
第二章涉及的专业知识较强,但是仍有一些可以摘记,例如描述一个城市设计很劣质时可以用这样一句:“混乱、节点的不确定性、边界模糊、孤立、连续中断、含糊不清、分叉、缺乏特征与个性等等”,另外一个很嘲讽的句子是:“频繁的改建抹去了历史进程中形成的识别特征,元素自身,尽管(有时是因为)它们一遍遍地修饰,试图表现华丽,但在表面上它们常常缺乏特征。”
第三章标题为《城市意象及其元素》,详细介绍了构成城市意象的五大元素:道路、边界、区域、节点、标志物以及这些元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它们是怎样构成城市意象的。在介绍元素时候十分细致,给我触动的是在“标志物”里谈到它很容易被识别而且被当作重要事物,这涉及到作者谈过的意象性包含的“象征”意味,因此纽约世贸大厦双子座高楼的摧毁,不仅仅是建筑的消失,而且是象征的消失,人们对城市的认同从此留下了一个巨大的空白,这一方面可以以“城市意象”的角度解释为什么纽约以及美国人在911后产生的更为深层次的失落,而且也可以为“重建世贸”增加理由——一个新的标志物的出现,不仅仅会相对摸平创伤,而且在填补空白的同时让建筑蕴涵很多的意味,坚韧?强大?或者其它。作者在这章用了大量篇幅对各个元素进行分析,但是也始终没有忘记,做这种细节的分析是基于经验,同时为了给讨论带来助益,然后在城市设计中需要整体考虑,同样,“城市意象”也是落在人们心里的整体素描。“意象自身并不是将现实按照比例缩小、统一抽象、精确缩微后的一个模型,而是有目的的简单化,通过对现状进行删减、排除、甚至是附加元素,融会贯通,将各部分关联、组织在一起,才形成最终的意象。”
第四章很认真的讨论城市设计中如何应用前面的研究成果,因此专业性较强也具有实际指导意义,但是更为精彩的还是他在第一节里面给我们的城市形态的分析,因为充满了人的存在。一开始就有吸引我的内容:“城市形态首先必须具有它应该表达的最根本功能,即交通、主要用地划分和关键的焦点,普通人的愿望、欢乐和社区的感觉在此都能够表现得有声有色。更重要的是,如果环境组织清晰,个性鲜明,那么市民能够向它传达自己理解的含义和联系,这里因此才能成为一处真正的场所。”上述的句子引我共鸣的是“场所”,与此类似,单纯从建筑本身定义场所远没有引入人以后定义场所有价值。真正的一处场所,应该具备其基本功能,而且能够凝聚普通人的愿望、欢乐,具备交流的可能,而且因为其具有清晰的环境组织和鲜明的个性,能够让人们向它传达自己理解的含义的联系,从而能够承载“生活”。
“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原属市郊,附近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田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但都在自己的心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则在鲁迅写的“朝花夕拾”里就是写他的童年和
青年的回忆。
鲁迅的“朝花夕拾”是鲁迅唯一的一部散文集。在“朝花夕拾”中作者将自己在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语言真情的流露出来。说明作者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在他童年里不是很好的。他做的每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但是他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到来了。他则是将这些长辈的不认同改为动力,写进这部“朝花夕拾”里。他要告诉我们,在童年中的无奈释放出来。同时也给家长们一个理解和同情的心态对待我们像鲁迅在童年里那种不被长辈重视的警钟。
在“朝花夕拾”中,给我最深的一篇则是“狗,猫,鼠”。在这篇有趣的散文中,不是题目所吸引我,也不是内容好笑有趣的文字,而是鲁迅在童年里与一只仇猫的叙事。作者与猫的关系和对猫的讨厌。这说明鲁迅在童年里的不知与单纯。也写出作者在童年与一只猫的搏斗。
从鲁迅写的(朝花夕拾)中,我能感受到在作者的童年和青年中不是很好过的,但这也时时刻刻充满着美好的回忆。
鲁迅的童年和青年是酸酸甜甜的。我们的童年和青年也像鲁迅一样的。童年和青年过得好或坏它都会留给予们回忆,
所以鲁迅和我们的童年青年都是美好的。
《朝花夕拾》是鲁迅唯一的散文集。文集生动地记录了作者从童年到青年这段时期的读书和生活经历。《狗?猫?鼠》记述了童年时对猫和鼠的好恶。《阿长与〈山海经〉》回忆了保姆长妈妈的淳朴善良。《二十四孝图》对荒谬愚昧的封建孝道进行了抨击。《五猖会》回顾了儿时一次看庙会的经历。《无常》栩栩如生地描写了乡间迎神赛会时的活无常。《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回味了纯真快乐的童年和在三味书屋读书的日子。《父亲的病》在叙述父亲生病长期治疗的过程中,对庸医误人表示出了深深的愤慨。《琐记》记述的是作者去南京读书的经历。《藤野先生》怀念日本留学期间的老师藤野,并记述了作者弃医从文的经过。《范爱农》回忆和悼念了青年时代的挚友范爱农。
记得在看《藤野先生》一文时,我是弄不明白鲁迅先生为什么似乎一直对日本人很友好。有本书上说,鲁迅先生最后生病也请日本医生给看病。我当时就犯糊涂,他就不怕日本医生谋害他吗?
当然很快这些问题被妈妈了。她说日本人也有许多像藤野先生那样对中国人民很友好的。况且鲁迅先生是1936年去世的,那时候日本还没有正式侵略中国呢。但我还是觉得不满意。毕竟日本对中国的侵略可是由来已久的呀。鲁迅先生能连甲午海战这么大的战事都不了解么?就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日本侵略中国的图谋可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呀!那么,鲁迅先生为什么在文章中一直没有反日的言论呢?反而向来对日本人流露出友好信赖的态度呢?这实在令人费解。
可我读的鲁迅的文章很有限呀,《社戏》与日本不沾边,《孔乙已》更与日本无关联。其它的,我就不得而知了。只有在以后的时间里,多读鲁迅的文章了,了解鲁迅文章中没有明显的反日言论的原因所在。
鲁迅先生就是中华民族优秀的思想家。他的许多作品,既是他独特的生活历程的写照,也是全民族所经历的心理历程的反射。读《朝花夕拾》让我走进了鲁迅自己的记忆的窗口,站在作者自己的思想高度上,观望作家的童年记忆和青年历程。
童年当然是美好的。从作者对百草园那一串充满诗情画意的描述中,我似乎随着他的心情愉快的回到了那个充满童趣的,碧绿的,生机勃勃的院子里,体验一个孩子与大自然相处的无忧无虑。
即使去了学堂,有一位古板的老师,读一些难懂的语句,也压抑不了孩子们折梅,寻蝉蜕的浪漫,天真。
作者的童年乐趣中,还包括画画和看戏到来的渴望和满足。
我很羡慕作者有这样丰富多彩的童年,这是我们这些生长在城市里的孩子感受不到的。文中的一切对于我都是那样的新鲜,鲜活。
不仅这些,读完这本书后还让我明白了友情的可贵以及当时清政府的昏庸,百姓对政府的痛恨,对我实在是受益匪浅。
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原属市郊,附近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田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我们知道菊产自于中国,象征着古代文人品格高尚,气节淡定的一种植物,与其同等地位的还有兰、竹、梅,而菊在日本则是代表着皇室的家徽,菊更多地代表了日本民族中淡定、儒雅、谦和的一面,也说明了日本民族有菊一样的品质。刀则让我想到日本的武士道,刀是日本武士的随身兵器,是由中国唐朝的兵器发展而来,在武士眼中他承载着日本这个民族的意志和希望,更代表着日本民族精神中嗜血、好战的一面。当菊与刀都融合在一个民族身上时,我们知道,这是静与动的交锋,文与武的融合,善与恶的争辩。“菊与刀”简简单单的三个字承载着太多大和民族的特性,充分概括了日本这个民族的矛盾性。
(一)森严的等级
首先让人震撼的,是日本森严的等级制度。长期、稳定的封建等级制造成的影响渗透到日本文化的最深层,有关日本好的方面和不好的方面或许都源于此。在战争中的日本,所有人都说战争不是天皇的错,而对天皇的态度,也是日本社会等级森严的集中体现。在日本,天皇不是人,是神,是一个国家和一个民族的所有寄托。在明治维新前的日本,要求忠义的对象仅仅是被指向各个大名和将军。而在明治维新后,新的统治者将这种力量抽离出来,附加在天皇身上。由于“忠”是献给最高统治者的,因此就只能献给或许只有精神力量但全无实权的天皇。在日本文化中有这样一句话:“各得其所,各安其份”。他们相信只要每个人在社会等级中找到适合自己的位置,那么这个世界就是完美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使命和责任,同样也有自己没有办法改变的地位。或许,在中国我们可以说自己经历过封建时期,但中国并不是一个等级社会。民众可以通过科举制度进入到社会的上层,但是在日本却没有什么机会。日本吸收了中国的封建思想,却没有吸纳我们的封建制度。换过来想,日本这个民族是不可能接受这样的封建制度的--只因为天皇的存在。即使天皇没有掌握实权,仍然是所有日本人心中的精神支柱。这就和我们中国的思想有很大的不同。中国历史朝代更替带到36次,如果统治者统治的有问题,人民是理所当然的可以推翻他,但在日本,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只允许有天皇一个统治者。
这样森严的等级制度,在战争中体现了强大的生命力。天皇的存在在日本俨然已经发展成宗教,神的话语是没有人可以质疑的,这就为日本的战争找到了借口。所有的屠戮都可以以对为天皇“忠诚”找到借口。日本士兵在战争中所表现出的特性,综合起来可概括为勇敢、残暴、致死效忠、绝对服从。这样森严的等级制度让每一个日本士兵都认识到自己的作用与能力。不管自己的国家在物质上能不能与美国抗衡,仍然会不惜一切在精神上给对手打击。而日军在战争中表现出的勇猛充分印证了他们的所谓武士精神,这种战争中的不怕死精神在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任何一个国家都不曾出现,本尼迪克特对这种不怕死的行为十分的不理解。然而,战时的士兵被冠以了军国主义的思想,幼时的等级观念在这个时候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对于上级的命令是惟命是从。从这个角度出发,我们不难理解所谓的神风敢死队,毫不犹豫地开着飞机撞向敌军的船舰,也不难理解“弘扬皇道于四海,力量悬殊不足忧,吾等何惧于物质”这样的“真心使命”。这样的心理给日本整个民族在二战中带来了遭难,也让我们更好的认识了这个民族。
(二)“忠”“孝”“仁”
在日本的文化中,“忠”“孝”“情义”都占很重要的地位。日本虽然从中国引进儒家伦理中关于“忠”和“孝”的观念,但却极为鄙视被儒家视为最高准则的“仁”。中国文化中的“仁”扮演的是一种内省的力量,调和各种矛盾,接近于最高行为准则。儒家思想在中国还是占有很高的统治地位,但在日本,却没有真正吸收儒家文化的精华。从另一个侧面来看,正是因为有天皇的存在,使得这种民族情节和“仁”的思想水火不容。一个不“仁”的皇帝在中国会被民众反对,只是因为他行使的不是“仁”。而作为中国的帝王,也一直试图宣布自己是天子,是天庭的代言人。而日本,由于有天皇这个不可动摇的事物的存在,完全摒弃了这种伦理。因此,“忠”和“孝”成为他们伦理中最主要的两极。而在对待天皇的态度上,这两种力量完全则是成为了合力。这或许也是中日两国在这个事情上的区别。具体来说:中日都重视“忠”、“孝”,但是“忠”、“孝”在日本人看来是无条件的,而对中国人来说是有条件的,这个条件就是“仁”。对中国人来说,统治者不“仁”,大家就可以揭竿而起,父母不“仁”,孩子就可以拼死拒绝,甚至大义灭亲。而在日本,这是绝不可能被接受的。由于追求无条件的“忠”、“孝”,导致日本从未改朝换代过,而直到90年代,跳槽在日本也是难以被人接收的。这也就说明了在忠与孝的问题上日本这个民族是多么的保守。
其实,“仁”,在本质上是一种自由、平等、人权的体现。日本人却至今未能接收一点点“仁”的概念呢?在我看来,有这样几个原因:一方面,在战后的日本,军国主义思想在社会中仍然占主导地位,并没有达到思想自由。二战后,因为麦克阿瑟和天皇的秘密谈判,使得日本迅速转移了自己的目标。将自己重新定位,将主要目标转向经济方向,从而避免了在文化层面上的全社会反省,依旧保留了完整的天皇制度,因而并未从根本上改变日本社会的意识形态和日本人民对天皇的宗教信仰;另一方面,虽然美国意识到了日本社会的问题,但是并没有给整个社会带来的足够压力去改变他们
在此之后,日本文化中一些迷人的方面,比如武士道精神,在全世界范围流行,客观上隐藏了日本文化中落后的一面,而在经济上,优秀的日本制造带来的非凡成功使日本人无意于文化上的反思。这也造就了日本这样一个特殊的现象。在亚洲,日本的位置无比的尴尬。他希望成为亚洲的领导者,虽说在经济上有这个实力,但是在文化上,却无法让亚洲各国心服口服。换句话说,日本这个民族还没有体会什么是真正的“仁”。
(三)恩
虽然说日本这个民族不懂得真正的“仁”,但是,就我自己的理解而言,另一种思想--报恩,在日本社会同样占据了极其重要的地位。每个人自出生之日,就有着向天皇来偿还恩情的义务。在日常生活中,接受恩情是一种让人难以承受的情分,因此,必须倾尽全力去偿还。但是报恩是由条件的,就是说施恩给别人的人必须认为自己是高尚的,可以接受别人来偿还恩情。作为从中国那里承受文化恩泽的国家,日本一直对中国怀着复杂的心理,对中国一直怀着感恩的心理,但是在遇到西方这个更好的老师之后,就彻底放弃了中国这个老师。同时也对中国近代的沦落感到羞辱。但是同样他还要把侵略中国作为一种让中国报恩的方式。这也正是我们不能理解的地方。日本一直口头上说建立所谓的“大东亚共荣圈”,但是这只不过是日本人理解报恩的方式,并不是世界人民理解战争的方式。这样的方式寻求报恩,只不过是一个对外战争的借口。
日本社会所讲的“报恩”和“雪耻”的概念在我们并不陌生,但在日本文化中却有异于我们熟悉的东西。比如“工作”也是要报答的情义之一,所以努力工作、极端敬业是毫无疑义的,否则对不起工作给你的恩惠。并且在工作是要对你的领导做到尊重与服从,这也是日本独特的文化所要求的。“雪耻”是对自己名誉的的洗礼,当名誉蒙羞时,如果不报复、不洗刷罪名就对不起自己的名誉。这几乎和我们中国人正相反,我们讲究“大人不记小人过”,原谅和容忍是美德。不过日本社会的报恩和我们的有恩必报还是很相像的,日本式的报恩,要像“义务”一样的去完成,恩是一种债务,是必须偿还的。对天皇报恩就是“忠”,给父母报恩就是“孝”。这些都是强制性的,是与生俱来的。这样的思想带有很深的东方色彩,一个小孩子自呱呱坠地开始,就已经背负上了一身的债务。然而,这样的强制性报恩和我们的观念还是略有差别,“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但这并不是强制性的。在战争中的日本,正是这样的报恩的思想,让一批批的日本青年奔赴了战场。报恩是一种义务,同时也会让他们丧失了生命。作者在这一部分还是略有疑惑,他不是很明白这样的报恩思想在东方思想体系中的重要性。报恩这一现实的行为也再次体现了日本这个民族的矛盾性。让这个民族增添了不少别样的色彩。
纵观其篇章,可看出日本民族在礼仪上的观念和态度上的严谨,同时日本是一个很团结的民族,自从日本派遣唐使来华,中国作为一个古老的礼仪之国,儒家文化也深深影响着日本民族的道德标准。在日本的文化生活中,我们到处能看到茶道等源于我国的文化现象,但是现在却更好的保留在日本这个民族。或许,我们从静态的观点上来看,这不就是“菊”的特性么?
作者作为一个从未到过日本的人类学家,以一个很客观的视角,描述了他研究下的日本。然而,本尼迪克特毕竟是一个美国人,日本这个民族的形式作风有很多不理解的地方,但是我们和日本同为东方的民族,或许对于这种文化会有更深的理解。日本的文化,我觉得可以用这样一句话来概括:除非你是一个日本人,否则你永远无法理解日本这个民族。对于这个民族我们太多的困惑,抛开历史,日本这个民族同样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虽然《菊与刀》写成到如今已经有60余年了,但是仍然为我们更好的理解日本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最后,我想,还是本尼迪克特的一句话最能完整的概括日本:“日本人是既生性好斗而又温和谦让;既穷兵黩武而又崇尚美感;既桀骜自大而又彬彬有礼;既顽固不化而又能伸能屈;既驯服而又不愿受人摆布;既忠贞而又心存叛逆;既勇敢而又懦怯;既保守而又敢于接受新的生活方式。菊和刀正好象征了这种矛盾。”这是一个需要我们去了解的民族,无论是作为朋友,还是作为敌人……
清秋夜雨,灯影映窗红。看完了 浮生六记 也该写点什么很少看这种言情类的货色,但,我感动于沈复与陈芸的爱情。我赞慕着他们的平常生活的诗情画意,我倾心于他们的诚挚恩爱至逝世不渝,我仰望着他们毕生平常却心怀磊落,心无羁绊,超然脱于尘俗。
《浮生六记》,分为《闺房记乐》,《闲情记趣》,《崎岖记愁》,《浪游记快》,后两记疑是伪作《中山记历》和《摄生记逍》,这个我是百度来的。这是一本自传体散文集,四记交叉相联,所记所叙固然都是日常琐事,平铺直叙,然情真意切,一点不腼腆作态,更无学究之气,惟是灵秀冲淡,读来如一缕嫣然清风渐渐拂面。
打开《闺房记趣》,沈三白刻画了一个清丽灵妙的女儿形象:“其形削肩长项,瘦不露骨,眉弯目秀,顾盼神飞,唯两齿微露,似非佳相。一种缠绵之态,令人之意也消。” 这是他年少时初见陈芸的情景。 那夜,芸给他吃自制的腌菜暖粥,吃的正香时,芸堂兄挤身而入,戏谑笑道:“我要吃粥你不给,本来是专门给你夫婿筹备的!” 呵呵,当时沈陈二人就酡颜了。读此处我亦莞尔微笑,圆满姻缘一粥引之。
尔后便是两人成亲,一段最幸福美妙的时间。我一遍遍地被他们的真爱打动着。他们的恋情并不惊天动地,也非旷世绝恋,更非千古名唱。我只是为他们最平凡最轻微的日常生活中点点滴滴而深深激动。
夫妻饮茶谈诗论词,芸曰:“杜(甫)诗锻炼精绝,李(白)诗洒脱落拓;与其学杜之深严,不如学李之生动。”
春景,三白欲携芸远出远足,芸巧扮男装,见人问则以表弟对之。呵呵,竟无人识辨。
夏日,芸头戴茉莉花,三白戏谑说佛手为香之君子,茉莉为香之小人,何以亲小人而远君子,芸亦笑说:“我笑正人爱小人。” 夫戏妻谑,笑俗为雅。
读着读着,我忍不住爱慕沈三白,他有着那么美好高明的妻,更不由自主连声惊叹陈芸,芸于日常细琐之事,也处处流露着灵慧奇妙,体现着匠心专制,诗情画意。这是多么颖慧的可恶的女性啊!
夫妻二人同亲戚扫墓山中,芸捡回一堆峦纹白石,拿回家,在宜兴长方盒中叠成一峰,若临水石矶状。自己着手种植白萍,石上植茑萝。到暮秋,岩间茑萝悬壁,水中白萍大放,好一幅“流水落花之间”,网络创富,却不见斧凿痕迹。
三白小酌,不喜多菜。她用二寸白磁碟六只,自制“梅花盒”。启盒视之,如菜装於花瓣中,一盒六色,二三良知可随便取食,食完再添。
书楼夏天太晒,芸用数根黑柱横竖搭错,旁边以旧布条裹缝。既可遮拦饰观,又不费钱。
三白和朋友于外观花,发愁饭菜冷热。芸心血来潮,从城中雇来馄饨担子,推来烹茶暖酒热饭。酒肴俱熟,坐地大嚼,各已陶然。众曰:“非夫人之力不迭此!”大笑而散。
瞧,好个秀外慧中的芸娘!她的聪慧贤淑说不尽啊!难怪林语堂先生竭力地夸奖陈芸,“集古今各代女子的贤达美德”,说她是“中国文学中最可恨的女人”。
然而,我很奇异的是,这样一位见识高超,有自己独到审雅观的芸娘,却匆匆失去了夫家人的爱好。
细读全书,方自明了。芸虽思维高超,却在处置人事方面,仍有欠缺。大家庭的弊害享誉中外,小夫妻的恩爱往往成为遭妒之由。沈家的家教礼节很严正的,父母,兄弟媳妇都住在一起。初始,芸娘处处胆大妄为,后来慢慢放松了,在公然场所也和三白并起并坐,当然就有人看不悦目,缓缓起了闲话。
有一年,三白随父亲在外任职,沈父说芸能笔墨,就代沈母写信。后来家中有了些闲言,沈母以为芸写信不明白,就不让她写。沈父怒道:“想汝妇不屑代笔耳!” 芸怕沈母不愉快,便不说明。
三白在真州任职寄住时,弟弟启堂向街坊借钱,叫嫂子芸娘做担保。邻居索要,芸写信告知三白此事,启堂反而怪嫂子多事。沈父也误以为是芸自己借钱却诋毁小叔子,又拆信见信中称姑(沈母)为令堂(你妈),翁(沈父)为白叟(老头),更是怒发冲冠,叱责芸大逆不道。芸怕伤启堂感情,竟不作解释。 读到此处,我既是同情她,又不免要责备她,或者暗里称说“令堂”、“老人”便罢,于文字信中却切实不该。而对借钱之事不作解释,怕兄弟失和,想忍辱负重,我也不赞成,该解释的就要解释,何必左右顾盼。超然大度的芸娘,独在家事上气宇轩昂!可见封建家教之害人啊!
三白是个识情重义的人,也正因如斯,反令本人陷入窘迫。他帮友人做保借钱,朋友却卷款而逃,不知所向。债户找上门来,扰攘终日。沈父大发雷霆:“我本衣冠之家,如何欠得君子之债!”此事难以释然,确实无可奈何。如此三五事,终于将三白跟芸娘一起遣出家门,借居于友人家萧爽楼。
移居萧爽楼两年后,沈父又接他们回家。然而,家道逐步衰败,又加上纳妾憨园之事,芸禁受打击身材虚弱,家人腻烦,她不得不静静随友人去乡下调养。而这一去,她竟病愁难融,终客死他乡! 读到《坎坷记愁》中,芸乘夜舟去乡下,与儿子逢森离别,逢森忽大哭叫:“吾母不归矣!”,后竟真成永别!那一幕,直叫人扼腕悲叹,惨然泪下!
而憨园之事,是我最不可懂得的――芸娘居然要自动给三白纳妾!
我真的不知道芸娘是怎么想的。岂非是太爱三白,于是尽其所爱以爱之? 当她向三白提起纳妾事时,三白先是一脸茫然,而后极力反对。而芸居然兴冲冲地拉着三白跑去探视一个她看好的歌伎,名字叫憨园。重复推却不成,三白只好预备纳憨园妾。可是后来另一有钱势人将憨园纳走。芸痛悔不已,而姑翁尽责:“勾搭娼家,败坏门风!”
唉,芸为三白纳妾实是杞人忧天,无聊之举,后人未必以为她这是慷慨宽容。何况,她与三白的情感深挚,志趣相投,而三白又不是富豪,个别的伎女懂什么才情风雅呢?
憨园之事,让我联想到清朝《水云楼词集》作者蒋鹿潭与其妾黄婉君的爱情悲剧。黄婉君也是个歌伎,蒋年近五十时纳为妾,虽然家景贫苦,倒还算协调。惋惜后来蒋借钱未果,愁病交加,投水自残了,一帮诗人朋友也没放过婉君,以“清苦红杏出墙”为理由,逼她自杀徇夫。唉,看来,爱情须要物资基本,穷佳人难以企望完善的爱情。
中国文坛里,有很多饥寒交迫的文人,如杜甫、柳永等等,则是这群寒士的头人。沈三白终生,坎坷太多。有段时光他甚至已到日暮途穷的状况,腰间挂着干饼,鞋湿泥泞,露宿野庙,到处借钱。而他在贫穷逆境中仍豁达乐观,忍无可忍,卑躬屈膝地看待生活,实是寒士中的佼佼者!
不论是游幕经商,还是奔走忙碌时,他仍然兴冲冲地,在困顿中保持着乐天,经历了无数山水风光。过绍兴,游西湖,上寒山,阅徽州,登腾王阁,入广东,出函谷关,后一记甚至还记录去了中国台湾。浪游之愉,不一乐乎!他意兴飞逸地绘画《噗山风木图十二册》,石湖看月弹琴吹笛,与友人指导山水,评议景色,激扬襟怀,于世人惊叹之风光盛处,苏醒地独出已见。
我满怀惊喜地读着《浪纪行快》,心中一遍遍感慨着,看吧,只管生活崎岖多磨,这照旧是多怡然自得的浪游!古代人的生活是如许地寂寞枯燥,身在困顿中已是疲乏不堪,何可能如三白那般超脱,笑看苦难,不亦快哉!
《浮生六记》文字如珠玉般干净雅致,无论是在安静的顺境,仍是身置坎坷逆境,我读出他们的艰难,也读出他们金石般的意志,更读出了他们高贵超拔的精神品德。
芸娘对珠宝不在乎,往往大方送人,倒是对破书残画极爱护。收集残书卷为“断简残编”;收集书画破损为“弃余集赏”。读此处,深深叹服芸娘,不爱红妆,只一心爱护文艺,寻求着更高的精神境界。
拮据陋室,仍旧有着淡泊幽闲,在最平常的柴米油盐中,营造“夜半涛声听烹茶”的小情趣。连一块臭豆腐,竟然也吃出至情至性,便是一种深沉的文明了。经由这种文化的熏陶,连苦难和沧桑都会显出温和的漂亮。只是这种文化,咱们简直已难企及。
于清贫生涯中,始终坚持陶然其乐之心;于喧嚣尘世中,始终不失开朗安静之心。
“乡下七月,与芸于柳荫下垂钓。购菊花植遍,玄月花开,陶然其乐。芸喜曰:‘他年当与君卜筑于此,买绕屋菜园十亩,课仆妪,植瓜蔬,以供薪水。君画我绣,认为诗酒之需。平民菜饭可乐毕生,不用作远游计也。’” 看他的文字,晓得他是真正脱却了名缰利锁的人,记乐记趣真能见到乐从何来,趣由何出。夫妇二人把心力精力悉数放在天然万物、山籁林泉与及对对方兰心慧性、解颐妙语的挖掘上,反而不在意现什物质生活的享受。
“七月七日永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唐明皇与杨贵妃的富丽爱情离我们一般人太遥远,我们只有遥望羡叹。而三白与芸娘的爱情却如此活跃逼真地让我眼眶潮湿。他们对生活的酷爱,对幸福的解悟,于何时何地,都那么污浊晶莹。俞平伯先生说:“《浮生六记》像一块纯美的水晶,只见明莹不见衬露的色彩,只见精微,不见制造的痕迹。” 沈三白冲淡灵动的文字,娓娓道来人生之趣、乐、愁、快,于最平常的生活中,解悟了平凡幸福的真昧。
宁静以至远,恬淡以明志。千年来,有多少人可如此? 而三白与芸娘,真正到达了如此境界!
我想,在这尘烟嚣张的俗世之中,依窗点灯,跟着沈三白明澈的书香字迹,去发明点点滴滴的平常幸福,于热烈场中忽开冷眼,于崎岖愁境中恍然大悟,也是一种禅意呢。
读完《白鹿原》,合上那厚厚一本书,眼前仍浮现着书中种种人物,种种事迹。它以小小的白鹿原坡为侧面,展现了一个民族的生活史,从颠覆腐朽的清政府到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政权这个宏大的历史背景下,又以鲜活的农村生活为着眼点,塑造了一个个骨血丰满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也让读者对于革命,对于人生,对于命运都作回味和深思。
小说以“白嘉轩之后引以为豪壮的是一生里娶过七房女人”开篇,展开了接下来漫长浩荡的白氏家族和鹿氏家族在生活的车轱辘下的明争暗斗和兴衰胜败。白鹿原古来民风淳厚,白家和鹿家在父辈就交好,本来在白鹿原上过着自食其力的躬耕生活,但是白鹿原毕竟不是桃花源,不可能脱离于历史,一拨拨军队和政党来了走了,上层管理者几异其人,留给人民的只有沉重的苛捐与欺压。这个时候,有的人热血上涌一心救国,有的人安分守己不为所动,有的人趁火打劫,到头来,命运却总不似自己设想。令人唏嘘中感叹命运的无常。从监狱归来的鹿子霖那句房子但是是搬来搬去中,他以看到这无常,一生苦心经营算计的财产,可能一夕之间荡然无存,而只有人,人活着就有期望。
最道是命运弄人的,莫过于白灵和鹿兆海的抛掷铜元的那个游戏,从此让相爱的一对年轻人走向末路,他们已开始都怀揣着救国救民的满腔热血,根据抛掷铜元的结果,一个姓“共”,一个姓“国”,两人在互不相知的状况下投入另一个政党,结果兆海入了“国”,白领却来到了“共”,国共合作破灭后,两人的关系也走上绝路。白灵痛斥国民军队残害异党,然而共军也在铲除奸细的过程中宁杀一百不放一个,白灵也就是在这场清查活动中无辜葬送性命。兆海本应去抗击日寇,结果却在绞杀共军的活动中身亡。两个热血的年轻人没有将热血抛向心向往之的神圣战场,而是死在当权者自私丑恶的野心下。
文中给我印象深刻也最喜爱的主角是白嘉轩,他不似姐夫朱先生言谈举止若圣人,他自有一个世俗的严肃刚直的行为准则,除了当初算计鹿子霖长了宝物的水地,一生没干过一件见不得光的事,就如黑娃所说,他的腰板太直太硬。作为族长,行事端直,也立下刻乡约,建学校等功绩。但正如黑娃所说,他的腰板太直了,乃至于保守固执,他不然两个儿子和女儿继续读书,女儿不服管教,逃走了,他教儿子们做务农的本分活,认为自己老老实实做农活,无论是谁上台都不会为难庄稼人。他一生经历许多坎坷,以至之后任何灾难都能沉静应对,然而鹿子霖设计毁了他的儿子白孝文时他还是受到了沉重的打击,一向以来悉心栽培的组长继承人变得品行恶劣,能够想见他的心中有多悲痛,然而他撑着依靠二儿子白孝武主持着惩罚了白孝文。对待家里的长工十分仁厚,不仅仅将鹿三当家里人对待,还送黑娃鹿兆谦上学,灾年荒月也留下鹿三继续熬活,可谓仁至义尽,及至黑娃当上了土匪,在原上抢劫时被黑娃手下打折了腰,这个一辈子直硬着腰板的人最后佝偻下来了,之后黑娃遇难,他果断的要求儿子白孝文就黑娃,可谓以德报怨。他应对灾难没有惊慌失措的时候,也没有被潮流冲昏头脑做出过激进举动,从不凑热闹,心里精明透亮。也许就是这样稳重刚
毅的白氏门风,才让白家门楼在乱世里始终屹立在白鹿原上。
跟白嘉轩一样不得不提的当然就是鹿子霖,这个男人心思不输白嘉轩,跟白嘉轩一齐操办族里大事也十分稳妥,曾为了对付白嘉轩利用小娥毁了正直的白孝文令白嘉轩一蹶不振,也风光的当过保长,也狼狈的进过监狱,和各村俏丽女人的风流韵事,这真是一个让人又可怜又恨的主角,可怜的是他的大儿子鹿兆鹏不承认媒妁之言的妻子,常年在外并且是被当局通缉,让他提心吊胆,二儿子鹿兆海作为比较有出息的军官却在一次袭击共军中身亡,因为兆鹏媳妇的事又跟世交冷先生产生了隔膜,陷入孤单的境地,兆海的媳妇抱着孙子出现才燃气他鲜活的生命力量,做了田福贤的钦差大臣,不办实事只拿俸禄,将坐牢期间失去的家产再逐渐置办丰厚。这个“官瘾比烟瘾还大”的人也许是新中国成立后参加黑娃田福贤岳维山的斗争时吓傻了,结局落得只明白在田地里挖野菜吃,于寒冷的冬夜里凄凉的死去。一生精明机巧却换不来一个安乐的晚年,何尝不是以前投机虚伪的因果呢。正如书中所说“家风不正,教子不严,是白鹿家族里鹿氏着一股儿的根深蒂固的弱点”这个“不正”“不严”似乎就是鹿子霖这个人一生的写照。
与他们两人关系最密切的就是中医堂的冷先生,从一开始为白秉德老人治病出场,到白嘉轩与鹿子霖土地买卖的中人,到与两家结亲一向到他针灸无法医治鹿子霖,冷先生一向贯穿在故事中,然而对于许多事件又都处于冷眼旁观的状态,只凭自信的高超医术行走乡里,一向被人们所尊敬,他倾尽积蓄解救女婿鹿兆鹏那一节又显示出冷先生为人的义气与仁慈。乱世里正需要这样一位冷眼热心的大夫。
同样令人钦佩的当然就是白鹿书院的朱先生,早先一向以神算和劝退大军闻名乡里,之后发赈灾粮和修县志也备受称赞,他不穿洋丝,只穿老婆做的土布,坚持晨读,显示着一个旧学士对于圣人的教训最后的坚守。在混乱的时局中,他看出了知识分子的软弱无力,奋起最后一腔热血集合修县志的几位先生准备冲上战场抗击日寇,然而进入军队上场杀敌毕竟不像想象的那样简单,受到重重阻力终究没能成功,那以后,他的全部心思都放在修县志付印上,哪怕自己赔上本钱。对于朱先生神算的本领,我想作品是做了夸张,算出走失的牛,能够说是巧合,令人印象深刻的恐怕数断言共产党会赢天下,给出的理由虽然是国旗,但也是洞穿世事人心的朱先生根据历史规律和时局作出的决定,对于自己死亡日期的决定有些夸张,难道人类真的能预估到自己的死期?死前朱先生把该做的事情都做完,请来家人团聚,然后安静祥和的走上归途,真就是朱先生的作风。他在死之前最后流露出了凡人一面的感情,老伴给他找黑头发时他怀想到自己躺在母亲怀里母亲帮他捉虱子的情景,情动地当着儿女的面把老伴喊作妈,他一生都被人当作圣人,自己也严格的规范着行为举止,心里却感到异常孤清,也许这就是“高处不胜寒”。而几十年后,白鹿书院变为养猪场,珍贵
书籍被破坏,在反孔的思潮中,朱先生的坟都被一帮小学生掘开,昔日下葬时浩荡的场景和今日坟茔不得安宁比较,让人痛心不已,那真是一个人们冲昏头脑变得不可理喻的年代,朱先生留给后人的两句话“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和“折腾到何日为止”又一次显示了他的天才。
黑娃也是一个鲜明的形象,他曾与白嘉轩和鹿子霖的儿子一同上学,人生道路却迥然不同。黑娃似乎不是读书的料,他离开书院时那句先生“啥时候要砍柳树股儿,给我捎一句话就行了”让他的老师和我都难以忘记,在那里就能够看出黑娃的朴实和义气。如果没有遇到小娥,也许黑娃也如同他老实的父亲那样是一个踏实勤快的长工,然而可能这就是命运,让小娥成为了黑娃的第一个女人,美丽又风骚的小娥轻易吸引了还不懂男女之事的黑娃,于是这个深的财东家喜爱的小长工翻了第一次墙就不可能不翻下一次,东窗事发后被赶出来又偶遇小娥,黑娃将他带回了白鹿原,然而无论是严肃的族长白嘉轩和朴实的父亲鹿三都不承认这个女人,不让他们进祠堂祭拜,劝黑娃放下小娥,然而黑娃没有抛弃小娥,他们自己在一个破窑里组建了温暖的家,凭黑娃的苦力,日子也越来越有声有色,他的职责感和担当,不比那些在书院读过许多年书的孝文孝武,兆鹏兆海差分毫。即使之后过上了逃亡生活,他也不忘时时接济小娥,小娥死后怒气冲冲要为其报仇,堪称一位好丈夫。兆鹏动员他去参加党课,又一次改变了他的命运,一腔热血让他从闹农协,当山匪,又被保安团招安,不可避免的卷入混乱的历史时局,也许这是命运的必然。无论在哪里,黑娃都是勇敢义
气被人信任,他称得上是一位英雄好汉。当然他也有缺点,意气用事横冲蛮干,从在山匪中抓内奸就看出来,这似乎是许多英雄好汉的共同缺点,少了那么一点心眼,往往成不了事,少了那么一点心眼,被白孝文诬陷处死也无力申冤。年轻的黑娃感性冲动,曾指使手下将白嘉轩的腰杆打折,经历过世事后拜朱先生为师,潜心读书,成为朱先生最满意的弟子,别人是先读书然后经历世事,就带有功利色彩,黑娃完全是为了修身养性提高自身才读书,他的诚恳认真,让以前的山匪黑娃行事举止都变得沉稳儒雅,这实在是一个让人佩服又惋惜的人物。
说了黑娃就不得不说小娥,这个美丽的女人似乎带来了太多的灾祸,也许在许多人眼里,是她的勾引让黑娃沦落成山匪,让白孝文堕落至乞丐,实在让人痛恨。从这天的角度看,一个有夫之妇一再跟别的男人发生关系,也不算的一个好女人。然而她又是何其可怜,美丽的姿色生在那个女子没有丝毫地位的年代,也许注定了她的杯具。首先她嫁给第一个老头必须不是出于自愿,很可能是父母为了聘礼将她“卖”给了对方做小妾,强势的大老婆使她很少得到丈夫的爱护,她引诱黑娃,就应是出于生理本能和她自己都不必须意识到了的反抗心理,她之后也确实对黑娃产生了感情,一齐在破窑洞里本来准备好好过日子,天不遂人愿,黑娃被卷入历史漩涡,小娥只能想到求鹿子霖帮忙,鹿子霖这时候露出了他的风流本性,趁火打劫一般上了小娥的炕,之后又教唆小娥引诱了白孝文,读的时候本来对这个女人十分厌恶,但是当她思及白孝文其实是一个做不了坏事的好人时,戏弄了鹿子霖,让人震惊,这个随便的女人显示了她的正义感。然而她的名声越来越烂,人们把错归在这个女人身上,而对男人的错却不大追究,耿直的鹿三一心认为小娥害了黑娃害了孝文,最后在一天晚上刺杀了小娥。这个可怜的女人尸体腐臭弥漫全村时才被人们注意到已经死了。小娥固
然比正经女人多了些放荡,然而造成这些杯具的绝全不是她的错,在那个女人只是男人附属品的年代,她只是一个杯具的牺牲品。
讲到鹿三,白嘉轩的那句“白鹿原上最好的长工”就能够概括了,他一生勤劳耿直,受主人赏识尊敬,他老实却不木讷,在交农事件中他展现了勇敢果决的一面,也就能够理解他之后气愤之下刺杀了小娥。小娥死后不久,一场瘟疫弥漫了白鹿原,鹿三被小娥附体,疯疯癫癫胡言乱语,让人们明白了小娥的死因,并确信瘟疫是冤死的小娥带来的,准备给小娥塑像祭拜,我的理解是,鹿三一辈子是个农人,杀人这种事他从前恐怕也没想过会干,杀了小娥之后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从他耳边一向回响着小娥死前的叫声就能够看出来,迷信思想更让他错觉瘟疫是小娥带来的,最后造成精神失常。但是这就很难解释鹿三的老婆死前看到小娥的灵异事件。白嘉轩的正气不许村民为小娥塑像,盖了一座塔镇压小娥的鬼魂,鹿三也奇迹般的没有异常举动了,但是这之后就像变了一个人,行动迟缓,神情木讷,白嘉轩解释为“老了”,我始终觉得是刺杀小娥这件事给了他太多的心理重压。当然他一生的勤恳耕耘没有白费,主人在他死后的褒奖“白鹿原上最好的长工”对于他来说也许就是最好的回报。
白孝文是个让人扼腕的主角,他原本是族长继承人,有着长子的威严,明智的头脑和卓越的行动力,小娥事件以后,昔日光辉的形象一转成为落魄的乞丐,沦落到跟饥民强舍饭的地步,之后得到鹿子霖的帮忙,他心里也下狠劲要改头换面,荣归故里,白孝文官途顺利后,骨子里的阴险狠毒也透露出来,甚至之后窃取黑娃成果还诬陷处死了黑娃,已然是另一个面目了。
孝文的弟弟白孝武继承了各个的位置,他也竭尽心思想要证明自己的潜力,然而总有些决定不合父亲心意,在处理族事的时候显然不够成熟,还容易受人煽动,好在白嘉轩的严厉管束和在朱先生处习书修身,让他也算识得大体。
白灵是新女性的典型形象,不满足于旧事家庭的束缚,只身求学,满腔热情加入国民革命的热潮,上学期间与鹿兆海相爱,然而一个铜元使他们走上了相反的道路,进入共产党的白灵和国民党的兆海都不能劝说对方来到自己身边,对革命的热情战胜了他们的儿女私情,相爱两人仍在自己的路途上走着,然而感情却愈显淡漠,白灵在一次执行任务的过程中假扮兆海的哥哥鹿兆鹏之妻,思想上的共通和赵鹏的人格魅力使她爱上了兆鹏,他们从革命假伴侣变为了真心相爱的夫妻,还有了一个孩子。然而这个思想先进又心怀天下的女性必然不会就此安顿下来居家过日子,她在延安根据地依然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却死于不讲理的绞杀内奸的活动。白灵的一生都像一团热烈的火焰,呐喊,燃烧,发光发热,她是许许多多革命志士的一个缩影。
鹿兆鹏受新思潮的影响,不满意父母包办的婚姻,从不与家中的妻子同房,他的妻子是冷先生的女儿,碍于情面,鹿子霖和鹿泰恒软硬兼施地逼他回家依旧不能使他理解妻子,虽然不是他主观愿意,他的妻子最后还是疯癫的死去,令人叹息不已,这些都是封建礼教的遗害,鹿兆鹏的做法其实也是理智的,他没有将家里的妻子当作生儿育女的机器。他同白灵一样热心于革命工作,他们才算是真正好处上的夫妻,然而他们幸福的日子却太短暂。反思此刻社会许多男女都是从自由恋爱结合,自由来得太容易就不被珍惜,闪婚闪离,混乱的生活,速食的时代,我看到多数的结合都是处于“需求”而非相爱。白灵和鹿兆鹏短短几日的夫妻缘分,堪比此刻的一辈子。
由于革命道路不同,鹿兆海失去了他的爱人,他对白灵是真切诚恳的,也曾许诺终生不娶,不知是出于什么原因,在死后他的妻子给绝望的鹿子霖带来一个孙子,其实这就是现实。感情是不能存在于现实里的东西。他也是热心救国的青年人,他就应在抗日战场上浴血杀敌,为老师朱先生带来倭寇的头发,然而却死在剿灭共产党的行动中,这也是现实。革命不可能和热血青年理想中的保家卫国抗击外辱一样单纯,他参杂着上层人的贪婪,欲望,野心,然而正是有了这些梦想着,才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历史朝光明的方向发展。在得知白灵成为了哥哥的妻子后,他依然履行了护送嫂子的任务,临别时克制有礼的抱了一下白灵,为了完成朱先生的心愿伪造了倭寇的头发请人捎回来,他的善良给我留下过深刻的印象。
Why was Tess’s girlish purity lost? Why did such a beautiful, noble and pure woman as Tess should suffer inevitable ruin? Why does the wrong man take the wrong woman? Why it is always the woman who pays? Why they are always hurt? Why is beauty damaged by ugliness? Why the tragedy is happened more than one hundred years ago repeated in modern times? Is everything too late?
Recently I’ve read the British famous writer Thomas Hardy’s masterpiece-Tess of the D’urbervilles. It describes the misfortune of a poor peasant girl Tess. In this novel, we can see Tess resist her unjust fate again and again, till to be ruined.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plot we find that her tragedy is inevitable. We can not but feel the intense emotions of pity and fear.
The cause of Tess’s tragedy has always been the concern of people, such a beautiful, noble and pure woman as Tess should suffer inevitable ruin. What leads to her tragic destiny? Who killed her? I can’t do very well in analysis the novel. I don’t know clearly how the time she lived in affect her life. I do have an understanding of the novel by myself. Alec and Angel who are the two people very closely related to Tess’s fate. I think fierce Alec played a very important role in killing Tess, but in fact, it was hypocritical Angel who killed Tess indirectly but more cruelly.
I wanted to cry, Tess, do not follow him when I read that plot. I hope she met her true love before she was seduced, but everything was too late. She was seduced by a so called gentleman-Alec, and from then on her life totally changed from this loss of innocence. People looked down on her and respect her no more. Actually she did nothing wrong because before she was seduced she knew nothing of man. Women were too weak. Tess was poor, weak and helpless and met the wrong person at the wrong time.
I strongly believed that it was Angel who killed Tess cruelly and without mercy. Angel was a liberal bourgeoisie. He made himself lived in the countryside rather than serving the god. Angel was a man who questioned the church’s teaching. He thought the church’s views were too strict and did not allow free thinking. Angel extricated him from religion and his family, but he couldn’t break with traditional moral principles. He wanted a wife who was the daughter of nature, honest, sensitive, intelligent, graceful, pure as snow and extremely beautiful. In the first part I thought Angel loved tess very much. In the following part I found that he loved an image he imagined. After their wedding Angel confessed the crime he committed to a woman long time ago and asked Tess’s forgiveness. Tess was not at all angry and forgave angel at once. She innocently thought that the thing she was going to confess would be forgiven. Poor Tess! She sat and told everything to angel, hoping he would forgive her as he was forgiven, but she was wrong. The woman pays.
Angel claimed that you were one person, now you are another when tess asked why. The woman Angel had loved was not tess, was another woman in tess’s shape. Angel loved the person he imagined. He considered tess the daughter of nature. Compared to tess’s words, “ I thought angel, that you loved me-me my very self! If you do love me, how can you treat me like this? It frightened me! Having begun to love you, I will love you forever, in all changes, in all troubles, because you are yourself. I ask no more.” we know how deep tess loved angel. She would have laid down life for angel. She not only loved the merits but also accept the demerits. We know from the book that when angel came back from Brazil, he could hardly be recognized by his mother because the cruel climate and hard work had aged him by twenty years, but tess accepted angel immediately, because he was the man she fell in love with.
I don’t know why angel couldn’t forgive tess since he himself had done the similar thing.
本学期学校为了鼓励大家读书,统一发了一本刘墉的《世说新语2》之教育秘笈,我在闲暇之余读了一部分,让我回味无穷。娓娓道来的教育秘笈就像与读者对话,许多的困惑也随之渐渐明朗。书中对“新新人类”的理解,我有同感:“他们可能动作不快,起床也不快,但他们的观念灵活、转变得快、适应得快。”是的,就拿我外甥来说,看似动作较慢,但是对社会的进步事物说起来让人用另一种眼光看他。
他小时候喜欢看课外书,特别是历史和地理之类的,积累了好多知识,高中时学习再紧张,也要挤出时间(如周六晚)上上网浏览一下网站,上一下qq,关心一下国内外大事,就餐时,便侃侃道来;去了几个地方,就会告诉你那里人的生活方式,没有一点点的不适应;有时还时不时地评论一下某些社会现象,有时模唱几首流行歌曲还真是有点模样,这就是“新新人类”。
读了这本书,对我颇有启发,我国的家长对孩子太多的企望、设想和规矩,于是束缚了孩子想象的空间和发展的平台,使家长没有办法选择,只有听之任之。想想现在青春期孩子的叛逆,网络问题少年,做家长的真应该重新审视自己的教育思想和方法,在孩子成长过程中,是非常需要我们家庭的帮助和协调,是非常需要与学校老师经常的沟通。有的家长常把责任推给学校和老师,却不问自己的责任尽到了没有,忽略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书中谈到的“年轻人要有探索的权利”“子弹准备好”,我很赞赏。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实际上就是累积的过程,为自己储存一种能量,为自己积淀一些知识,为自己储备一定的能力,到机遇降临时,你便会选择适合自己的平台大显身手,而非有了合适的机会,只能望此兴叹。我记得教育自己女儿时,她出生才八个月就教她自己学会吃饭,读小学时要求她一定要遵守纪律,要多为他人着想,回家要学会做家务……如今,走向社会了,较快地适应了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尽自己的能力为社会做一点点事,就是储备生命的价值。
掩书沉思,我们的家庭需要太多地关注孩子的健康成长,要为他们创造一种宽松、和谐的环境,要鼓励他们把知识变成技能,要让他们体味与珍惜成长中的困难,明确自己的目标,坚持数年,必有好处!
提起记载遗文轶事的笔记小说,你想到了什么?提起志人小说的代表,你想到了什么?提起中国最早历史价值的小说,你又会想到什么?告诉你,它就是中国历一个伟大的传奇——《世说新语》。
最近阅读了刘墉《世说新语2刘墉教育秘笈》,感触颇多。刘墉先生以非常平实的语言,幽默的文笔,道出很多人生哲理,实在令人佩服。本文就以处罚的艺术为题谈谈个人感想。
《世说新语》是南朝刘义庆组织文人编写的,梁代刘峻作注。分为政治、德行、文学、方正等三十六门。全书共有一千多则记载了许许多多富有哲理、趣味十足的文言小故事。
今天晚上,我又读了《世说新语》识鉴门的几篇文章,其中有一篇使人的品质得到了很大的体现。
原文是这样的:王浚冲、裴叔则二人总角诣钟士季,须臾去后,客问钟曰:“向二童何如?”钟曰:“裴楷清通,王戎简要。后二十年,此二贤当为吏部尚书,冀尔时天下无滞才。”
译成现代文是:王戎、裴楷二人儿时去拜访钟会,呆了一会儿就离开了,有客人问钟会:“刚才那两个孩子怎么样?”钟会说:“裴楷清明通达,王戎简约扼要。二十年后这两位贤才将成为吏部尚书,希望那时天下没有被埋没的人才。”
读完这篇文章,让我认识了一个善于发现人才,并且具有优秀品质的钟会和一个清明通达的裴楷,一个简约扼要的王戎。文章以钟会和客人的对话为主线,阐述了裴楷、王戎的品质,也写出了钟会的善于发现人才的能力。文章第一句中“须臾去后”,意思是呆了一会儿就离开了,写出了王戎和裴楷在钟会家中待的时间短,也一定衬托出了钟会发现人才之迅速。钟会话中的最后一句:“后二十年,此二贤当为吏部尚书,冀尔时天下无滞才。”突出了钟会善于发现人才,能从儿时的表现想到二十年后的作为,坡有一定功底。也写出了王戎、裴楷的一部分优良品质,儿时已有所体会。“当”字有一定的肯定意味,突出了钟会的能力强。后一小句“冀尔时天下无滞才”这是钟会的愿望,也是为国家兴亡所想的,写出了钟会关心国家的未来和国家的下一代。
像看故事样的读着《世说新语》,不知不觉的就看到了后面,感慨颇多。试着谈谈我的点滴体会。
中国是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历来具有深厚的道德及传统的美德。然后,如今看来,某些美好的东西已经成了历史。今日的中国,人们的道德观念金钱观念传统观念似乎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一些报道和文章中我们可以知道,中国的香港澳门人在继承和发扬中国传统美德方面要比大陆人好很多,在尊重老人,爱心事业等方面真的值得我们好好学习。当然,我说的是整体状况,也并不是说我们就一无是处,我们身边也不乏雷锋式的人物。我只是想说,现在下一代人的思想道德等方面也到了非重视不可的地步了,不然,中国几千年的文明史将会无法传承,就连国人的国际形象也大损。
前两天在报纸上看到了这样一则新闻:“71岁农村妇女每月捐款1000元”。说的是济南地区双港镇郭黄庄村郑金玉大娘的故事。用她自己的话说是“我是家庭妇女,没退休金,但几个孩子都孝顺,每个月都给钱,我一个老太太,能花什么钱?每个月拿出一点钱来捐助孤儿和困难群体是可以做到的。”多朴实的语言!就这样她一坚持就是许多年,累计捐款已达10多万元。
也在前两天,电视上看到了一个报道:公交车上两个年轻人为了争一个座位差点动起了手,一旁的一位老太太站起来,让坐于年轻人,而这个年轻人就真的坐下了。老太太说,“只要他们不打起来,我让个座,算不了什么”。又是一“爱幼”的典范!但尊老又去了哪里?
因为迷恋网络,中小学生弑父(母)的报道,屡见不鲜。
我们这个社会到底怎么了?难道还不值得我们的思考吗?
“冀尔时天下无滞才”,愿这美好的愿望在今天成为更美好的现实!
读《世说新语》,感觉就像听古人讲故事。寥寥数语便能将一个时期的思想风貌娓娓道来。怪不得鲁迅先生称它为“记言则玄远冷隽,记行则高简魂奇。”不仅这些。《世说新语》还是“无数”成语的“发源地”呢!我们熟知的“拾人牙慧”、“一往情深”、“咄咄怪事”、“一览无馀”、“望梅止渴”等等,都出自《世说新语》里的一个个小故事。让我们一起领略吧!
我最喜欢的一则是《道旁苦李》一文。它讲的是七岁的王戒在和小朋友们玩的时候,看见路旁李树上结了很多李子,多的都快把树枝压断了。孩子们争先恐后的去摘李子,而王戒一动不动。有人问他原因,他说:“长在路边树上还会有那么多李子,定是苦李。”摘到李子的孩子尝李子,果然苦。
这个故事暗藏玄机,不但夸奖了王戒小小年纪便有很强的推理能力和善于思考的好习惯,还侧面指出“路边苦李,没人青睐”。借苦李传达出无用的事物活人就会被人所弃的道理。而故事中的王戒从小就脱颖而出,终后为竹林七贤之一,成为西晋大臣。
许多父母在处罚孩子时,犯了两个的错误,一是他们要罚,确舍不得,下不了手;二是他们会处罚,但是他们没有自己一定的原则,好像随他们心情好坏来执法,让孩子摸不清。刘墉以自己教育孩子为例,特别是提到他的母亲,在刘墉想打儿子确又碍于母亲而没有真打的时候,提醒刘墉,真要打,真要教育孩子,就要打重点,狠不下心,下不了手,损了父亲的威严,更关键是丝毫起不到教育的效果。刘墉以自己年迈的母亲为例,告诫我们教育孩子得把握好度,作父母的得有自己的原则。
古人所谓明刑弼教,刑罚的目的是帮助教育,害怕孩子做危险动作时受伤,于是在他不听话的时候处罚他,目的是使他不受伤,你能把他打成一身伤,当然不能,所i以处罚绝对不可以过分,否则就变成是你在伤害他了,常此以往,不仅达不到教育的效果,可能还会使孩子渐渐远离你。同时处罚又得有自己的原则,什么事情该罚,什么事情不该罚,不能随自己心情而定,有一套严格的标准,而且要经常让孩子知晓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可以做。如此想到我们高中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其实也是有很大的共性的。
对于高中生,首先制定班规,详细完备,让学生清楚我们的原则底线,同时也让学生明白你犯什么错误会相应得到什么样的处罚,而一旦学生犯错,一定要处罚,当然这处罚要严格遵守事先的规定,不可过于随意。高中生又不比小孩子,处于青春期叛逆期,他们有很强的自尊心,所以我们在处罚的时候一定要照顾到学生的自尊心,这样才可以达到好的教育效果。
读完这本书,引发了我许多的思考。在生活中,要细于观察,善于思考,并进行推理判断才能实现有价值的人生。
《世说新语》,“读其语言,晋人面目气韵,恍惚生动,而简约玄淡、真致不穷,古今之绝唱也!”
从懵懂幼年到此刻书生意气的这天,关于我们的中华民族的文化,听得最多的,也是最令人感慨的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每每听之,自豪之情油然而生,且百听不厌!感慨之余,幸而未忘激励自我努力的去接触中华之伟大的传统文化。有一天,当我从图书馆将《菜根谭》捧回宿舍,看完其前集的第一篇后,我彻底的被她的魅力所折服!从此往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在我的潜意识里逐渐的走出朦胧,有了较为确切的轮廓,然而就算我穷尽眼力,仍旧不能看到她的边际,在世间的所有事物中难以找到任何一件事物与之相媲美。“栖守道德者,寂寞一时;依阿权势者,凄凉万古。达人观物外之物,思身后之身,宁爱一时之寂寞,毋取万古之凄凉”语言精炼隽永,对于道德的坚守与否的后果,一语道破。读罢,我便陷入了沉思——对于人生的道理进行阐述的书籍,名人等数不胜数,但能够像此句话一样将人生道理道的如此深入的少之又少!此后,便无可救药的被她的魅力迷上了…
《菜根谭》是明代还初道人洪应明所著的一部论述修养,人生,处世的语录集,是融儒,道,释意蕴于一体的智慧结晶和万古不变的教人传世之道,为旷古稀世的奇珍宝训。对于人的正义修身,养性育德有着不可思议的潜移默化的力量。在阅读的过程中,我用心的咀嚼着“菜根”,细细的品味。有道是“性定菜根香”
夜深人寂,静下心来,投入到这本书中后,慢慢的从苦涩的菜根中品出了淡淡的甘甜,如同从雪山上渗透下来的清泉在口中轻轻的滑过,丝丝的清甜的同时又带来一种清凉至及的感觉,让人久久地回味,不由自主的再次陶醉于书香…
处世之味
很多人都说:“90后的年轻人总是装成熟。”我是一个90后的学生,对于这句话的体会尤其深刻。以前在同学甚至在父母,老师的面前总有一种要表现的很有潜力处理事情的样貌,这也许就是所谓的“装成熟”吧。很多次的经历后,我也就渐渐的明白,其实自我一向都在做着一件很是滑稽的事情——在用心的表现成熟的同时,却毫无保留的表现出了自我的无知,自我的“涉世浅”的特点。“与其练达,不若普鲁;与其曲谨,不若疏狂”着实让我对以前的种种想法,表现感到无比的羞愧,对于朋友,亲人的宽容,大度更是感激之至。见识广,老成练达在处理世事人情方面的确很有用处,但是也常常令人圆于世故,掩没了率真的天性,会让自我获得很累,更有能失去别人的信任。这其中所渗透的处世智慧因该是一种糊涂处世的智慧。“糊涂处世”并非真的糊涂,而是懂得谦虚,圆融,懂得在适当的时候表现自我,持续沉默和敢于自我批评。
常言道,人生不顺之事十有八九。只要你还在人群中活动,就不可避免的涉入人情,不可避免的与各种各样的烦心之事搅和在一齐。毕竟“人情反复,世路崎岖”,然而,最重要的是“行不去处,须知退一步之法;行的去处,须知让三分之功”。这是一种谦让圆润的生活之法,世道人情变幻莫测,给人留点余地,做事留点分寸,也是给自我留一条退路。也就是说,对待别人的过错,不需要过于较真。由此能够看出,此种处世之法仍旧融纳了“糊涂处世”的智慧。对人糊涂,不是迁就,也不是软弱,而是一种修身之法,是一种充满智慧的处世之道。“以恕己之心恕人则全交,以责人之心责己则寡过”宽恕别人其实就是善待自我。在禅学里也有,“念正天堂路,念邪地狱门;万法由心生,万事由心灭。”人生活在天堂,还是地狱,全由自我来选取,这就是所谓的——一念之别,善恶立制。
由于之前曾对于“糊涂处世”方面的有关书籍有过较长时光品读,读罢《菜根谭》后,对于其中所阐发的处世之学让我对于糊涂处世也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老子以前说过:“和大怨,必有余怨;报怨以德,安能够为喜?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则与人。有德司契,天德司彻。天道无亲,常与善人。”意思是说,即使能够化解掉人与人间之间的恩怨,也必有余怨,两人之间也不可能像从前一样,所以抱怨以德也不算是人与人交往的最高之道,最高明的交往策略就是根本不给别人怨恨的机会,能放开手则放手,糊糊涂涂,大家皆大欢喜。
修身之味
修身,无疑就是提高自我的道德素养。高尚的道德素养在我的理解中包括品行的高洁,待人的真诚,处世的智慧及良好的自我审查评判潜力。古人有云“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为高尚之士,犹如极地未被踏足的角落,处处都是毫无瑕疵的亮,洁。但是,时光的转轴早已将一切改变,先祖们能够“遗世独立”,能够“采菊东篱下”,但是,我们不能!我们务必融入到这个社会才会有生存下去的潜力。“地之秽者多生物,水之清者常无鱼,故君子当存垢纳污之量,不可持好洁独行之操。”交往早已成为社会中人们工作与生活的一种重要的手段。拥有高尚纯洁的情操固好,但是,过分的清高会使自我独立,那会是一个可怕的后果。在现世中修身,更重要的要懂得如何灵活,智慧的修身。
谈及智慧,“糊涂生活”乃是一种极好的在纷杂社会上修身养性的方法。《菜根谭》中谈及“此心常看得圆满,天下自无缺陷之世界;此心常放的宽平,天下自无险侧之人情。”“看的圆满”,“放的宽平”则是一种“正心”之道。人们的物质礼貌到达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更多的人会热心的去追求物质的享受,而淡忘了古圣贤一向教诲的修身之道。由此导致社会上人们的价值观,甚至是对待人与人之间的感情的态度都有了严重的扭曲的变化。这种社会在一个道德素养高尚的人的眼中是一个缺陷的,混沌的世界。但要活得自在,则,就要“正心”。首先要自心看得圆满,自心放的宽平,也即是所谓的“活得糊涂一点”。
在利欲熏心的社会中要想在心中独留一份清新,糊涂中则务必有一颗耐得住寂寞的心。人生需要寂寞。独守一份宁静,甘受一份寂寞,其实是一种人生的境界。要耐的住寂寞,就要自觉的抵制来自各方面的诱惑。《礼记》中讲:“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物而动,性之欲也。”人寂寞久了,更容易感物而动,然而,此时正是各种“污物”对你进行考验的时候。很喜欢《菜根谭》中的一句话,“势利纷华,不近者为洁,近而不染者尤洁;智械机巧,不知者为高,知之而不用者尤高。”毕竟在社会上真正的找到一块清净之地实属不易。近而不染则为至高处世之道。因此,务必要持续心底那一份纯洁,宁静如一,安之若素,务必要持续对待诱惑的一种本心,闹处不闹,闲处不闲,静处不静,躁处不躁,耐得住寂寞,更清醒,智慧的对待喧嚣的尘世。耐得住寂寞,糊涂待世,道德修为自然不俗,人格的魅力也会展现无遗!
在读书中静静的思考过程也即是生活的过程,若要真正的读懂一部书,务必要持续一颗融有真实,真诚,真情的心,并能够为你所控,能够在适当的时候释放出来,让周围的人们感受的到你的真实,真诚与真情。读书也就是品味人生真谛的过程,一本包含智慧的好书,让人感觉就是如沐春风,《菜根谭》中每条的字数都不多,但却融入了人生的最为真切的感悟。当这些集古贤人智慧于一体的文字从舌尖划过时,不单单的是一种清新,心头那份无法言喻的快感更是另一番情趣。《菜根谭》成功的融合了儒家的中庸,道家的无为,从而构成了一套独特的为人处世之道,既让人有用心的对待人生之态度,又有超然于名利之外的情怀。我“涉世浅”,对于书中的智慧,只能“浅尝”,结合自我以前对待人生的想法,感悟最为深刻的就是“糊涂处世”及如何耐得住寂寞。《菜根谭》的智慧印证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在另一方面上,我也找到了一条排遣寂寞的曲径——在夜阑人静时,放下手中的作业,沏上一杯清茗,翻开一本名著,静下心来,走入文字的世界,用心来品味“性定菜根香”。
The novel description is one year near sixty years of age senior fisherman, when alone goes to sea in one fishing, fished one big fish, actually did not pull. The senior fisherman socialized several days after the fish, only then discovered this was the big marlin which one surpassed the oneself fishing boat several fold, although knew perfectly well very difficult to win, but still did not give up. Afterwards and further because in the big marlin wound fish fishy smell brought in several crowds of shark fish snatches the food, but the old person still did not hope like this to give up, finally highlighted encircles tightly, returned to the big fish belt the fishing port, lets other fishermen not admire already.
When I read " the senior fisherman think: Here to the seacoast really was too near, perhaps could have a bigger fish in a farther place... " When, I extremely admire this senior fisherman, because he by now already projected on some fish, but he had not settled to the present situation, but was approaches the bigger goal advance. Again has a look us, usually meets one slightly is difficult, we all complain incessantly. We will be the motherland future, will be supposed to like this old person same mind lofty aspiration, will even better pursue even better, the bigger goal.
When I read " the big marlin start fast to gather round the young fishing boat hover, twined the cable on the mast, the old person right hand lifted up high the steel fork, leapt the water surface in it the flash, did utmost throws to its heart, one wail ended the big fish’s life, it was static static floats on the water surface... " When, my heart also liked together the big stone falls. I extremely admire old person that kind do not dread, the relentless spirit, although knows the match strength is very strong, but he not slightly flinches, but is welcomes difficultly above. Just because had this kind of spirit, the senior fisherman only then achieved this life and death contest success. We also must study senior fisherman’s spirit in life, handles the matter does not fear the difficulty, only then can obtain successfully.
Was reading the big fish’s smell of blood is smelled by one crowd of shark fish, struggled swims snatches the food, old person’s left hand happen to in the convulsions, he only could use the right hand, with wooden stick, the mouth and so on all was allowed to use for the weapon self-defense which attacked, and finally expelled this crowd of shark fish. But the big fish’s meat was already eaten one most, but the old person also charmingly criticized oneself the left hand " this work time actually was resting " time, I also was subdued by the old person optimistic spirit. In the life, some losses are inevitable, we should treat by the optimistic manner, cannot be calculating.
Finally, the novel sees by one youth the senior fisherman fully has 18 foot long big marlin in the measure, once more described this fish’s hugeness, explained senior fisherman overcomes the difficulty was big, non- was more common than.
The novel eulogized the spirit which the senior fisherman fear hard and dangerous diligently did not struggle, we also should like his such, could not satisfy the present situation, should positively to above, do any matter all is relentless, meets difficultly must welcome difficultly above, could give up halfway in no way. Only has this, we only then can obtain a bigger success and the victory.
The Old Man and the Sea is one of Hemingway's most enduring works and may very well become one of the true classics of this generation. It played a great part in his winning the Pulizer Prize in 1953 and the 1954 Novel Prize for Literature and confirmed his power and presence in the literary world. Hemingway is also one of my favorite writers. Besides The Old Man And the Sea, I have read some of his other works, such as The Sun Also Rises, A Farewell to Arms and The Snow of Kilimanijaro. But The Old Man and the Sea is the one that left the deepest impression on me.
I first read this book when I was in my fifteens. And now I remember it just as well as if I had read it yesterday.
才读罢这本书已经是满腹的沧桑了,随余秋雨游历了一边世界上那些正在被时间、战争所吞噬的礼貌遗迹。那是怎样的一种旅程?捧着这本《千年一叹》,我的手就好象抚摸到了礼貌的碎片、历史的车辙......
放下书,去细细品味的时候,才发现,我的心原先正在滴血......
这是一本日记,写的是在千年之交,余秋雨先生随香港《凤凰卫视》考察人类礼貌遗迹的经历。一个柔弱的学者、书生,数万公里的越野行程,何等的不易?这是对人类礼貌的一种执着追求、谑诚朝拜。沿着人类古代礼貌的路基前行,却发现竟然有那么多路段战壕密布、荒草迷离、盗匪出没!人类正在慢慢亲手毁掉自己的礼貌。
或许是对余秋雨先生的尊敬,我对这本书的感觉颇为良好,读书的同时既领略了沿途的奇闻轶事、还有余先生思辩的精神、对礼貌衰落的厚重情感;对当地贫穷落后的现状的痛惜;以及对当地人的愚昧、麻木的痛恨所感动。心里不禁的为余秋雨先生的此行叫好,一本在世界最危险、最有人类礼貌仓桑感的地方写成的日记,大大的解决了我的饥渴。
“千禧之旅”的首站是希腊。
是希腊国家男子足球队曾拿过20xx年的欧洲杯的冠军。希腊是一个神话般的国度――这是我对希腊仅有的了解。随着余先生的笔迹慢慢的游,让我明白希腊竟然有如此浓厚的文化气息!遗憾的是那里的文化正在一步步走向衰亡、没落。谈到希腊衰落的原因,余先生认为有两点:一是雅典斯巴达人旷日持久的内耗;二是内忧外患,又不断远征,希腊始终没有成立一个统一的集权的国家。
古老的埃及礼貌也不容乐观,她已经没落了,却还在沉醉于自负的神秘,余先生认为:“埃及以庞大的雄姿切断了被外部世界充分理解的可能,其实也切断了自己的延续使命。”过于沉湎于对死后世界的憧憬,使他们不重今生,只顾来世。神秘、古老的埃及最后在波斯人、希腊人、罗马人、阿拉伯人的轮番讨伐下,最后没落了,只剩下卢克索一带的所谓的“法老人”后代还在不断叮叮当当地修复着祖先陵墓,供人参观。这是埃及法老的杯具。
两河礼貌以商业与法律著称。而此刻,在余先生的眼里、在镜头下,文化二字竟会是那样的苍白无力。美索不达米亚平原不在了,古老的巴比伦礼貌被践踏了!
希伯来礼貌充满了感伤与动荡,从没有一天的宁静与安定......
一个伟大的波斯统治者――大流士,他消除了由居鲁士儿子的残暴变态和版权者的宗教阴谋所带来的种种恶果,带领500佣兵起家,大小1000多战,战无不胜,最后建立了空前强大的波斯帝国,把版图和实力在居鲁士大帝的基础上继续扩充。而此刻......
谈到印度河-恒河礼貌的衰落,余先生认为与宗教有关。那里也如同耶路撒冷一般,是多宗教聚集、冲突的地方,宗教仇杀很严重。战争、杀戮又把这千年的礼貌消磨了。
......
礼貌在铁戟长刀下衰落了。
极度的贫穷与落后,
极度的愚昧与无知,
礼貌与野蛮只有一步之差。礼貌的发源地,是最早开始使用文字的地方,此刻却成了文盲最多的地方,真是绝妙的讽刺......
波斯礼貌;希伯来礼貌;埃及礼貌;希腊礼貌;巴比伦礼貌......此刻只剩下了一堆堆废墟,废墟伴随着他们的礼貌一齐埋葬。
余秋雨先生是一个具有文学理论家、文化史学家和作家的多重身份人,一本《千年一叹》以他深厚的文学和史学功底、深厚的文化感悟力和艺术表现力洋洋洒洒的揭示着人类文化的内涵。读着这本书,我的思绪在博大精深的世界文化和古老神秘的礼貌古国中穿行。最令我着迷的是余先生在书里深刻的思考,深刻的思考是一个作家文学生命的所在,他的文字很是深邃,是散文中的一个另类。这本《千年一叹》每一篇文章都在闪耀着耀眼的光,每一个字都是一个文化的符号,向我们诠释了历史的好处。
历史是复杂的,历史是多元的,历史是无穷尽的。历史是文化的缔造者,但文化也可能在历史中泯灭。余秋雨先生以他敏锐的思维,强烈的忧患意识,给了我们一本《千年一叹》。余先生其实间接的告诉我们要保护炎黄文化,就象保护我们的母亲。不要让文化陨落的杯具在我们那里重演。一本沉甸甸的《千年一叹》在带我们游离文化古国的同时,也给敲我们敲了警钟:悠久文化其实很脆弱。
是否文人都怀有比较严重的忧患意识?根深蒂固地生长在内心?无时不刻地左右着他们的眼睛与思想?
余秋雨的《千年一叹》就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他的重重叹息。
这是一本日记,记录了作者随香港凤凰卫视亲身越野数万公里考察人类各大礼貌遗迹的经历。十个国家一一走过来,他的震惊伤感表露无遗:“人类礼貌的巨构崩坍得如此凄凉!”“衰草瓦砾,承载着一个从古到今的灾难,一切摧残都是具体的,一切委屈都是难以表述的!”在抚摸礼貌遗迹累累的伤痕后,作者回头苦思:作为我们的生命基座,中华礼貌也伤痕累累,却如何避免了整体性的崩坍?这种避免付出了多大的代价?哪些代价是正面的,哪些代价是负面的?过去的避免能否担保今后?更重要的是,此刻世界上生龙活虎的年轻礼貌,过多少时间,会不会重复多数古代礼貌的兴亡宿命?作者忧心叩问,是啊,“思亘古如斯又倏忽闪现,谁的惊愕能深究它?”。
由希腊而入,忧伤的情怀已起幕。远古的爱琴海依旧在,公园前5世纪的遗迹――石柱只剩下之后者的铭刻,迈锡尼的海伦早已随战争而消逝,空留一个三千三百年前的王城遗址,可惜以前的千古气势已成追忆,幸而,还有一个奥林匹亚,宙斯神殿和希拉神殿依然有圣火的气息……
埃及,尼罗河、法老、金字塔、太阳神庙……埃及礼貌是疑问最多的礼貌,是最难以解读的礼貌,因为难以解读,所以便难以传承。埃及人对能追溯他们历史的许多古碑、古籍依然没有其文字的解读潜力,因而,礼貌的神秘便无处不在了。所以,作者说“当法老们把自己的遗体做成木乃伊的时候,埃及的历史也成了木乃伊”,庆幸,中国有个秦始皇,他让中国的历史活了下来。
以色列――怨气聚集的国家。以前辉煌的所罗门王朝丝毫没能让坚强的犹太民族得以安逸地喘息,命运对其尤为不公,那么多的灾难接二连三地降落在他们头上,驱逐、杀戮、奴役,怎样也摆脱不了,但这个民族最让人佩服的地方就是:“为了民族的解放不惜一次次大迁移。而只要落脚,就能迅速创造出一个优于别人的生态。如果这种生态中有被奴役的成分,那么他们宁肯放下,选取流浪”。是啊,多舛的命运已造就了他们坚强的的生存文化,但无论多么坚强,集合了三大宗教(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精神重心的耶路撒冷永远都是他们内心的痛,一面哭墙见证了他们多难的历史。
巴勒斯坦,有一座世界上最古老的的城市――杰里科古城遗址,一万年前的骄傲此刻只剩下破败和不安全,唯有几丛遗落的花,悄悄鲜艳了一万年。
约旦,美丽神奇的佩特拉山谷中,玫瑰红宫殿和罗马竞技场还完好无损地存在着,却只能与清风明月为伴,因为缺少文字所以其寂寞的辉煌显现的是隐性的礼貌形态,对它的了解只能靠猜测与想象。
伊拉克――敏感的国家,因为有了全人类礼貌的母亲河――底格里斯河而令人向往,虽然铁丝网重重。原想由此探寻巴比伦礼貌的痕迹,比如早熟的《汉谟拉比》法典,比如残暴的统治,比如奇异的建筑,比如,天文学、数学、医药学……然而,在巴格达博物馆里,作者只看见了一屋的空缺,一屋的悲怆,一屋的遗忘,连巴比伦遗迹也被糟践成一个低劣的现代模型。
伊朗,历史上的伊朗被征服的次数很多,所以历史的遗迹在征服的过程中被破坏得很彻底,米底王国(伊朗人建立的第一个王国)的首都和居鲁士成为作者了解伊朗史的开端。伊朗因萨珊王朝而奠定了现代伊朗文化的基础,此后,伊朗不断地遭遇到侵略,但是,最后居然在重重的灾难中成了伊斯兰文化的一个重镇,以独特而缓慢的步伐,走进了现代。此刻的伊朗呈此刻作者面前的是一种淡然漠然,有点苍凉,有点神秘,有点世俗。
巴基斯坦,没有石柱的断残、城堡的倒塌、古都的湮灭,但是“赤脚密如森林”,这个国家呈此刻作者面前的是不可掩饰的惊人的整体性贫困。这是另一个好处上的礼貌沦落。欣慰的是作者在其首都伊斯兰堡的塔克西拉寻找到了犍陀罗艺术,在那儿,法显和玄奘以前的足迹让他激动万分,他思考了僧人远行进行礼貌之间深层沟通的好处。
印度,向往以久的“恒河晨浴”让作者彻底明白了那与美丽无关,却是一场人类的杯具。极端的贫困、极端的混乱、极端的肮脏让作者早早告别阿育王与菩提树,逃离了。
尼泊尔,绿色的尼泊尔让作者的感觉瞬时苏醒。在这儿,作者得以静静地反思万里历程,为此番的文化考察画下一个大大的感叹号。
远征和失序,迷昧与保守是作者思考得来得礼貌衰落原因。
千年走一回,山高水又长。车轮滚滚尘飞扬,祖先托我来拜访。我是昆仑的云,我是黄河的浪,我是涅的凤凰再飞翔。
法老的陵墓,巴比伦的墙,希腊海滨夜潮起,耶路撒冷秋风凉。我是废墟的泪,我是隔代的伤,恒河边的梵钟在何方?
千年走一回,山高水又长。东方有人长相忆,祖先托我来拜访。我是屈原的梦,我是李白的唱,我是涅的凤凰再飞翔!
I don’t know for sure whether it is the cold or the movie that kept me tossing and turning in bed, but one thing is certain: many scattered fragments of the movie again and again flashed in my mind. My cell phone read 4:16 am at that time, but I was not sleepy at all. So I decided to get up and write something.
"The Pursuit of Happyness" -- the title comes from a misspelled schoolhouse mural -- has a lot on its mind but mostly this: If America is about the promise of bettering oneself, why does it have to be so freaking hard? In the movie, Jefferson's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words about happiness kept recurring to Chris Gardner. Every day, Christ had to work hard from morning till night, but still could hardly make a living. Chris saw a bunch of suits, mostly male, pouring out of the Dean Witter Reynolds brokerage firm in downtown San Francisco. They all looked “happy,” “Why not me? “ Christ wondered. He did have an adorable boy, Christopher, but wife Linda was becoming a scarecrow of overworked anxiety. Finally, his wife left Christ because of life pressure, leaving him and her five-year-old son, Christopher. And naturally, Christ became a single father.
With the failure of his business, Christ had no money to pay for the rent, so they were driven away from the flat. They became homeless. They slept in asylum, subway station public bathroom or anywhere as a temporary shelter. The destitution of life was absolutely depressing, but for his son’s future, for his own belief, Christ never gave up and he still strongly believed that happiness would come one day if he worked hard enough today.
With his great efforts, Christ won a six-month internship at Dean Witter, but there was no pay at all. So on one hand, Christ had to work hard to make a living; on the other hand, he had to fight for his intern work, since only one of the twenty interns would succeed finally. Besides, he had to take good care of his son after day care. However, Christ made it with his amazing willpower.
Christ was unfortunate, for he got a wife who was not understandable at all (though she has her own difficulties) and was in bad luck with his business. But he was very fortunate also, for he got a son who was very thoughtful and, I think, tough life experiences always make a great person.
It is said that this movie is inspired by a true story, and I want to say, this movie does inspire me a lot. What impressed me most are: Christ’s wife left him because of life pressure; Christ’s love to his son and Christ’s strong belief towards life. Through these, I know that it is not easy to be a good husband and a good Papa, since in reality, only love cannot only make everything. And I also learn that one has to strongly believe in himself, no matter how difficult the situation is, but of course, hard-working is indispensable.
I like to watch The Pursuitof Happyness.
From Gardner, who realized that what I do is the real men and how to do good is the real father.
Christopher was from, I feel the child's innocence and ignorance, how is the good son.
You gotta dream, you gotta protect it. If you have a dream, you theprotection on it.
This is a great father to his son's care and education Christopher In many cases, we would like to see a movie may be silly to pass the time,saying that some of the good, or it may be trained to listen to hearing English spoken. This inspirational film, I look at it with the problem. What I can learn.
From despair to find hope Out of society, have no choice but to work hard, as long as solely, nothing is insurmountable unless heaven or hell.
Christopher's cute in his ignorance and innocence which Christopher has always been the man could in his father through thick and thin,no complaints. I'm impressed the most is his father said to him "I trust you",
I think this is that they are able to Gardner in countless ting in front of the biggest setbacks from the powerand reason.
《人生十论》这篇文章是关于探讨人生价值观之一本非常深刻的书,作者以其丰富的人生经验、渊博的学识道出了人生的真谛,对人性的善恶等各个方面的剖析深入,通过对中国传统的人生观和西方的价值观做深入的对比,来推敲内涵深刻的人生哲学。文章所用文字娓娓道来,看似简单,实则论述出人生之种种问题。作者把文章分成三大章节:人生十论、人生三步骤、中国人生哲学。其中人大章节又分成若干小节。这在下来我们逐一讨论。
在文章的开篇,作者谈到:“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心向往之”,充分体现作者本人对人生的大彻大悟,心境上升到一定的境界。于我想来,这已大体描绘出作者的思想境界。细细的体会,在人生路上,随时可遇坎坷,荆棘遍布,困难重重,当你已努力过、追求过,不管结果是否是想要的,哪怕失败,但你心已超然,不会因失去而悔恨。因为在心理上你已经达到了,已经成功了,已领悟到人生的最高境界了。
人生三路向
人生是一种向往,没有向往的人生将失去意义,而如何追求这种向往,这便是人生的重要问题。首先说人生追求的一般情况,人也是一种动物,也需要满足其一般的欲望,最基本者莫过于恋爱和财富,即最基本的生理和物质的需求,而除此之外还有对权利对金钱等其他层面的追求。该节介绍人生的三种倾向:即向外的人生、向内的人生、中国儒家的人生。所谓的向外的人生,是一种涂饰的人生,即追求对物质的享受、对金钱和权利的崇拜,是一种激进的心态,这种人生把生命的支撑点建立于生命之外,这就会导致一种无可救药的伤害。西方人更倾向于这种人生观,于是就产生了宗教,以追求心灵的寄托。向内的人生:即是一种洗刷的人生,追求自得的人生,自我净化的人生,对人生的看淡,导致人的无所求,虚空的境界。于是就出现了中国的佛教。佛教之所谓的涅磐,即希望人能够重生,人生达到这种境界,将不可见到外面的一切了。
向外的人生和向内的人生都存在着弊端。只追求物的人生,必然要在对物质、金钱上的获取下足工夫,因此就不免要丧失理智,将再也找不到内心的归依和立足点。而只追求内心净化的人生,你必须把外面的所以一切通通屏弃,而一旦没有了外物对人的刺激,这种自我纯净归根到底是一种虚无,将无法找到一种真实的自我。中国的儒家的人生,既不向外,也不向内,不激进也不虚无,不追求对物的崇拜,不歌颂权利,同时也不埋没自我,追求的是一种天人合一的境界,顺其自然,但又不是碌碌无为,他们也有向往,但这种向往是立足于当下,脚踏实地的向前。这种人生观就产生了中国人“福”的人生观,中庸和谐、心外调和、心物交融才是真正的福,但也不许人沉溺于现实的享受。近代以来西方传来的人生观,倾向于对物的崇拜,若和中国的福的人生观结合起来,很容易会形成社会的放纵和贪污。因此我们要注意不受这种风气的影响。
上文已经很清楚的介绍了三种不同倾向的人生观,于我最深的体会让我想起了奥斯特诺夫斯基的名言: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人来说只有一次,因此,人的一生该怎样度过:当一个人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同时我在想,如何才能实现最好的人生呢,所谓中国人福的人生观,是一种境界的超然。现实中的人,当你为每日三餐而奔波时,还能顾得上修生养性,还能按部就班么,而人的欲望是无穷无尽的,当你已获得一定的成就后,就想获得更多,这必将与中国人福的人生观想违背。
适与神
本节作者首先就西方人所提出的真善美三个价值观说明其所存在的问题:一、不能包括人生的一切,二,只照着此真善美的理论,有些容易引人走入歧途,三,与中国传统的宇宙观和人生观存在出入。
为什么说不能包括人生的一切呢,西方人从来都是更注重自然界,因此有更多物质工业上的发明与创造。而东方人从来对社会方面的更注意些,即所谓的“人文工业”或“精神工业”,中国人对此价值领域早就提到。而只照此三理论,如何说能引人入歧途呢?真善美应该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如果认为真善美是绝世的真理,就必然会引人入歧途。西方人所谓的真与美是全宇宙性的,真归之于科学,而美归之于艺术。然而所谓的善,他们只说上帝创世是一个善,却没有把上帝所创的万事万物也说成善,因此只局限于人的场合中才有善的存在。而中国人主张“尽人之性以尽物之性而赞天地之化育”,庄子也说过“虎狼仁”,“天地不仁”,其实就是在赞叹物的善,把物人化。其实既然是真的,美的,那肯定就是善的。因此必须加入适与神两个价值领域,才能使整个人生观的价值领域更全面些。
以下就分析适与神是如何来起作用的。真善美三概念,是人心的产物,应该在人生与宇宙的欣合处寻求。但西方人总认为三者是超越人类的三种客观的存在,是绝对的,但是既然认为是客观的,其实已经包含了主观的成分。所以整个宇宙不存在无相对的绝对,绝对里包含着相对。按照这种理论来说真善美就可以这样来理解:即你认为真的,我可认为是假的,你认为是善的我可认为是恶,你认为美的我可认为是丑的,反之亦然。因此整个宇宙就飘飘然,缺乏稳定感。
如果在这三领域中加入适的价值领域,使之与前三者互相渗透,融为一体,则就使主观与客观并存,使绝对与相对等立,也就不存在上面的困惑了。比如,地球饶太阳转,这已经是科学的真理了,而我们通常所说的太阳从东方升起,从西边落下,却仍然只停留在哥白尼以来地心说的理论上,换句话说我们很多人都认为太阳是动的而地球不动,如果有人说他在高速度的遨游于太空,肯定被别人认为是在作怪。因此对待任何一切事物,都不能抹去主观,地球饶太阳转是科学家的真理,是站在他们的角度上说的,日饶地行是人们日常生活所观察到的,谁对谁非只是一个立场的问题。适合此处的未必适合于彼处,同样适合于此时的未必适合于彼时,适字的价值领域正是其能侧重于人生的现实,而使得真善美能够因时因地制宜,避免了飘忽不定。
人生只是宇宙的一小部分,于是便需加入第五种价值领域“神”来冲淡第四种领域所存在的弊端,神就是要使之恰恰到达其价值之真实边际的所在者。人生如此的短暂,在其无限向前永无终止的途程中,得到一个适,得到一种短暂的终止,这种终止不妨害人生之永远向前。我们就把它称之为神。人生如此的渺小,而居然能窥测无限宇宙的真理,已见人之神。
综上所述,适与神融入真善美三价值领域后,才使整个人生的价值领域更加完善。适对人生的指导是,万事万物都应该有一个衡量的标准,然而随着时势的不同,这种标准也会相应产生变化,而做人就应该懂得随机应变,以适应于突如其来的变化。我们通常会开玩笑说“你真神”或者“你已超越神”,神的指导是在有限的人生中,最大限度的追求未知世界,达到一种超然若神的境界,我把它理解为是人类的一种崇高的精神,坚强的人格。
人生的目的与自由
这一节主要内容是有关人生的目的与自由,不像平常所见到的关于人生目的的文章,只是很浅显的说人要为着某种什么目的而活着,或有意义的或没意义的,说的只是一堆大道理。c
人生分为自然的人生和文化的人生。人类处于原始状态的时候,在衣不暖,食不饱,生命受到外界威胁的时候,人类的目的只有唯一,那就是求生,这就是所谓的自然的人生,因此自然人生就不存在着自由。当人类只存在自然人生阶段的时候,他们就如同草木禽兽一般,这种人生就不好说是有意义的人生,人生之所以这样称呼,则是区别于人以外的其他生物,为了区别于其他生物,人活着就必然要活出个人样,活出人生的意义。
人在能完成其自然人生的目的以外,当他饱了,暖了后,还未疲倦,还可以不睡觉的时候,在不病没有死的时候,还能拿出一部分资本来干一些其他的勾当和把戏,这就是所谓的文化的人生。文化的人生就是从自然的人生中解放出来的一个自由。这种自由是人类经历了几十万年艰苦奋斗的结果。在文化人生的最初阶段,文化人生的花样或说目的很有限,这时你的选择也有限,虽然相比起自然人生多了些选择。而随着人类历史不断的发展,这些花样和目的不断的增多,如出现了宗教、哲学、文学、艺术、科学等多种花样,这时人生目的多了起来,人也就有了多种选择的自由,有了次好的,舍弃不好的,有了好的,舍弃次好的。
人生一旦达到这种文化人生的境界,回头看自然人生就觉得索然无味,因此我们可以想象人自杀是有道理的,是想从自然人生解脱出来。
对于每个人当他跨出校门,步入社会,同样也存在追求人生目的问题。涉世之初,要想着如何努力才能解决生活上衣、食、住、行的问题,当这些问题解决了后,又想着如何赚钱买车买房,当这些都实现了后,注意力可能又会集中到如何提高生活品质、活出有意义的人生中来,因此人生的目的也是随着条件不断改善而逐渐转移,不同阶段,侧重点不同。而当今社会竞争压力之大,要实现所有物质条件的获得又何尝是件容易的事,因而,正确摆放人的心态是件很重要的事情,我们不提倡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也反对消极处世的悲观人生,而是选择稳中求进的人生态度。
如何探究人生真理
首先就内容做总体介绍,本文先从人类所知的有限和自然界的无限入手分析,人类所知是有限的,而其所发现的真理必然限于有限的知识范围内,而自然界是无穷无尽的,是人类知识所不可达到的,因此能说人类发现的真理就是宇宙的真正真理么?此一问题就涉及到中国人与西方人文化精神的区别问题,西方文化为外倾型,他们首先进入到无限的自然中寻求真理,然后把所得的无限真理,即不是真正真理的真理来指导人生,这种倾向必然存在危险。中国文化是内倾型的,主张先求解自我,扎稳根基,而后由点及线,由线到面依次铺开来求知外部世界。中国人把求解宇宙的基点放在求解人生的问题上,而后再向外推广,因此就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说,由此产生了中国人伦理道德的人生观,这种人生观教人要做一个好人,这篇文章就是这样一环紧扣一环,最后深入到做人的根本问题上来,接下来做较详细的解读。
人包含于世界中,世界包含于宇宙中,人为有限可知,宇宙为无限不可知。西方人追求真理的形式,就是取向于有限的人生世界之外,然后在回向有限人生做指导。西方人所认为的真理必是一种客观的,由此而产生了宗教、科学与哲学。由于各门学科都是主向无限的宇宙追求的,因此就容易产生两个问题:一、容易分道扬镳,不易汇合,学科分类,枝繁叶茂,各成专门,无一个谁对谁非的标准;二、既然向外无限追求,就永远如在途中,永不达目的,得不到结论。这种无限的追求越远,则越脱离人生的实际,越虚无缥缈,如果用来指导人生就存在巨大的危险。就好比长期处于高层工作的人,一下子让他到基层工作,总会不了解实际情况,而感到不舒适,有时甚至会造成极大麻烦。
中国人追求真理,则是主向内的,以自身真实体验为主,中庸言,尽己之性,可以尽人之性。尽人之性,可以尽物之性。尽物之性,而后可以赞天地之华育。有限的知识可以作为追求无限知识的一指针。人若直接向无限宇宙追求真理,则眼前一片漆黑。若从求解自身开始,则还有一点光明,随着逐步的完善,光明将越来越强大,最后可尽化暗为明。脚踏实地,一步一步做起,必将成就大器。但是应该明白在有限可知的外部有一个无限的不可知,只有这样的认识,人才会不断的向前追求。而西方的哲学贡献就在于此,由于其向无限自然的追求,而永远达不到目的,才会使人类知道所知道的到底是很有限的。
但是,人类追求真理还是应该从人类本身的角度出发,从有限的可知世界中寻求,首先站稳一个立足点,并能同时不断的向四周移动,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人类的知识面也就越来越大,有限的知识向着无限知识不断的发展,就可能趋于无限。这种基于现实,向外不断求解人生真理的过程,同时又不脱离现实,正是文章所要表达的中心思想。
上面所述的追求人生真理的过程基本就是作者的用意,深入浅出,回归到求解人本身的过程,空中楼阁,海市蜃楼的求知过程不可取。当然,我们不是反对人要向未知世界求知,所谓的“取乎其上,得乎其中,取乎其中,得乎其下,取乎其下,则无所得也”,如果没有这种对无限的求知欲,人的知识将会终止,人类的文明将停滞不前。因此,作者并不批判西方人的追求真理的方式,只是在前面做的一个大铺垫,最后回归到中国传统人生观的问题上来。
中国人了解宇宙,第一步在于了解人生,求解人生,第一步在于了解个人,身外有家,家外有国,国外有天下,就是所谓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点与西方人提倡的个人主义不同,与西方人的人生观是相吻合的,上面已提到许多,这里就不在多说。中国人的人生观是一种群己融洽天下融洽之人生。这种人生观就形成了中国人的伦理人生,父子与兄弟为天伦,君臣与朋友为人伦,夫妻则介于之间,人与人的关系于这种伦理关系中形成。父亲是我的父亲,儿子是我的儿子,君王是我的君王,朋友是我的朋友,都是以我为中心,但又脱离不了周围有关系的人。所以中国人的修身是一种个人中心之大群主义。推广到无限的自然宇宙,即是以小我为中心,完成其对于无限宇宙之大自然而融为一体,所谓的天人合一。
中国文化说到最精辟处就是教人做一个好人,这种精神就是一种道德精神或说是一种伦理精神,此种精神只有从人伦即朋友或者有隶属关系的上下级中才能看出来。每个人心里都有自己的想法和做法,只有自己才清楚,别人是不会知道的。因此对于如何做一个好人的问题,各人只求对得起良心,心安里得。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许多是违背良心的事,但你又看到别人都做了而且没什么事,这时候你就应该做出选择到底该不该做,但只求问心无愧。现在社会上官场的腐败可以说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身居要职,不趁在位时多捞一把,不在位时恐怕会后悔莫及。换是自己在位,又如何应付呢,是同流合污,还是清出淤泥呢?还是要回到中国人的伦理道德人生中来思考,以求对得起天地良心为本。
《人生十论》这篇文章是关于探讨人生价值观之一本非常深刻的书,作者以其丰富的人生经验、渊博的学识道出了人生的真谛,对人性的善恶等各个方面的剖析深入,通过对中国传统的人生观和西方的价值观做深入的对比,来推敲内涵深刻的人生哲学。文章所用文字娓娓道来,看似简单,实则论述出人生之种种问题。作者把文章分成三大章节:人生十论、人生三步骤、中国人生哲学。其中人大章节又分成若干小节。这在下来我们逐一讨论。
在文章的开篇,作者谈到:“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心向往之”,充分体现作者本人对人生的大彻大悟,心境上升到一定的境界。于我想来,这已大体描绘出作者的思想境界。细细的体会,在人生路上,随时可遇坎坷,荆棘遍布,困难重重,当你已努力过、追求过,不管结果是否是想要的,哪怕失败,但你心已超然,不会因失去而悔恨。因为在心理上你已经达到了,已经成功了,已领悟到人生的最高境界了。
人生三路向
人生是一种向往,没有向往的人生将失去意义,而如何追求这种向往,这便是人生的重要问题。首先说人生追求的一般情况,人也是一种动物,也需要满足其一般的欲望,最基本者莫过于恋爱和财富,即最基本的生理和物质的需求,而除此之外还有对权利对金钱等其他层面的追求。该节介绍人生的三种倾向:即向外的人生、向内的人生、中国儒家的人生。所谓的向外的人生,是一种涂饰的人生,即追求对物质的享受、对金钱和权利的崇拜,是一种激进的心态,这种人生把生命的支撑点建立于生命之外,这就会导致一种无可救药的伤害。西方人更倾向于这种人生观,于是就产生了宗教,以追求心灵的寄托。向内的人生:即是一种洗刷的人生,追求自得的人生,自我净化的人生,对人生的看淡,导致人的无所求,虚空的境界。于是就出现了中国的佛教。佛教之所谓的涅磐,即希望人能够重生,人生达到这种境界,将不可见到外面的一切了。
向外的人生和向内的人生都存在着弊端。只追求物的人生,必然要在对物质、金钱上的获取下足工夫,因此就不免要丧失理智,将再也找不到内心的归依和立足点。而只追求内心净化的人生,你必须把外面的所以一切通通屏弃,而一旦没有了外物对人的刺激,这种自我纯净归根到底是一种虚无,将无法找到一种真实的自我。中国的儒家的人生,既不向外,也不向内,不激进也不虚无,不追求对物的崇拜,不歌颂权利,同时也不埋没自我,追求的是一种天人合一的境界,顺其自然,但又不是碌碌无为,他们也有向往,但这种向往是立足于当下,脚踏实地的向前。这种人生观就产生了中国人“福”的人生观,中庸和谐、心外调和、心物交融才是真正的福,但也不许人沉溺于现实的享受。近代以来西方传来的人生观,倾向于对物的崇拜,若和中国的福的人生观结合起来,很容易会形成社会的放纵和贪污。因此我们要注意不受这种风气的影响。
上文已经很清楚的介绍了三种不同倾向的人生观,于我最深的体会让我想起了奥斯特诺夫斯基的名言: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人来说只有一次,因此,人的一生该怎样度过:当一个人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同时我在想,如何才能实现最好的人生呢,所谓中国人福的人生观,是一种境界的超然。现实中的人,当你为每日三餐而奔波时,还能顾得上修生养性,还能按部就班么,而人的欲望是无穷无尽的,当你已获得一定的成就后,就想获得更多,这必将与中国人福的人生观想违背。
适与神
本节作者首先就西方人所提出的真善美三个价值观说明其所存在的问题:一、不能包括人生的一切,二,只照着此真善美的理论,有些容易引人走入歧途,三,与中国传统的宇宙观和人生观存在出入。
为什么说不能包括人生的一切呢,西方人从来都是更注重自然界,因此有更多物质工业上的发明与创造。而东方人从来对社会方面的更注意些,即所谓的“人文工业”或“精神工业”,中国人对此价值领域早就提到。而只照此三理论,如何说能引人入歧途呢?真善美应该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如果认为真善美是绝世的真理,就必然会引人入歧途。西方人所谓的真与美是全宇宙性的,真归之于科学,而美归之于艺术。然而所谓的善,他们只说上帝创世是一个善,却没有把上帝所创的万事万物也说成善,因此只局限于人的场合中才有善的存在。而中国人主张“尽人之性以尽物之性而赞天地之化育”,庄子也说过“虎狼仁”,“天地不仁”,其实就是在赞叹物的善,把物人化。其实既然是真的,美的,那肯定就是善的。因此必须加入适与神两个价值领域,才能使整个人生观的价值领域更全面些。
以下就分析适与神是如何来起作用的。真善美三概念,是人心的产物,应该在人生与宇宙的欣合处寻求。但西方人总认为三者是超越人类的三种客观的存在,是绝对的,但是既然认为是客观的,其实已经包含了主观的成分。所以整个宇宙不存在无相对的绝对,绝对里包含着相对。按照这种理论来说真善美就可以这样来理解:即你认为真的,我可认为是假的,你认为是善的我可认为是恶,你认为美的我可认为是丑的,反之亦然。因此整个宇宙就飘飘然,缺乏稳定感。
如果在这三领域中加入适的价值领域,使之与前三者互相渗透,融为一体,则就使主观与客观并存,使绝对与相对等立,也就不存在上面的困惑了。比如,地球饶太阳转,这已经是科学的真理了,而我们通常所说的太阳从东方升起,从西边落下,却仍然只停留在哥白尼以来地心说的理论上,换句话说我们很多人都认为太阳是动的而地球不动,如果有人说他在高速度的遨游于太空,肯定被别人认为是在作怪。因此对待任何一切事物,都不能抹去主观,地球饶太阳转是科学家的真理,是站在他们的角度上说的,日饶地行是人们日常生活所观察到的,谁对谁非只是一个立场的问题。适合此处的未必适合于彼处,同样适合于此时的未必适合于彼时,适字的价值领域正是其能侧重于人生的现实,而使得真善美能够因时因地制宜,避免了飘忽不定。
人生只是宇宙的一小部分,于是便需加入第五种价值领域“神”来冲淡第四种领域所存在的弊端,神就是要使之恰恰到达其价值之真实边际的所在者。人生如此的短暂,在其无限向前永无终止的途程中,得到一个适,得到一种短暂的终止,这种终止不妨害人生之永远向前。我们就把它称之为神。人生如此的渺小,而居然能窥测无限宇宙的真理,已见人之神。
综上所述,适与神融入真善美三价值领域后,才使整个人生的价值领域更加完善。适对人生的指导是,万事万物都应该有一个衡量的标准,然而随着时势的不同,这种标准也会相应产生变化,而做人就应该懂得随机应变,以适应于突如其来的变化。我们通常会开玩笑说“你真神”或者“你已超越神”,神的指导是在有限的人生中,最大限度的追求未知世界,达到一种超然若神的境界,我把它理解为是人类的一种崇高的精神,坚强的人格。
人生的目的与自由
这一节主要内容是有关人生的目的与自由,不像平常所见到的关于人生目的的文章,只是很浅显的说人要为着某种什么目的而活着,或有意义的或没意义的,说的只是一堆大道理。c
人生分为自然的人生和文化的人生。人类处于原始状态的时候,在衣不暖,食不饱,生命受到外界威胁的时候,人类的目的只有唯一,那就是求生,这就是所谓的自然的人生,因此自然人生就不存在着自由。当人类只存在自然人生阶段的时候,他们就如同草木禽兽一般,这种人生就不好说是有意义的人生,人生之所以这样称呼,则是区别于人以外的其他生物,为了区别于其他生物,人活着就必然要活出个人样,活出人生的意义。
人在能完成其自然人生的目的以外,当他饱了,暖了后,还未疲倦,还可以不睡觉的时候,在不病没有死的时候,还能拿出一部分资本来干一些其他的勾当和把戏,这就是所谓的文化的人生。文化的人生就是从自然的人生中解放出来的一个自由。这种自由是人类经历了几十万年艰苦奋斗的结果。在文化人生的最初阶段,文化人生的花样或说目的很有限,这时你的选择也有限,虽然相比起自然人生多了些选择。而随着人类历史不断的发展,这些花样和目的不断的增多,如出现了宗教、哲学、文学、艺术、科学等多种花样,这时人生目的多了起来,人也就有了多种选择的自由,有了次好的,舍弃不好的,有了好的,舍弃次好的。
人生一旦达到这种文化人生的境界,回头看自然人生就觉得索然无味,因此我们可以想象人自杀是有道理的,是想从自然人生解脱出来。
对于每个人当他跨出校门,步入社会,同样也存在追求人生目的问题。涉世之初,要想着如何努力才能解决生活上衣、食、住、行的问题,当这些问题解决了后,又想着如何赚钱买车买房,当这些都实现了后,注意力可能又会集中到如何提高生活品质、活出有意义的人生中来,因此人生的目的也是随着条件不断改善而逐渐转移,不同阶段,侧重点不同。而当今社会竞争压力之大,要实现所有物质条件的获得又何尝是件容易的事,因而,正确摆放人的心态是件很重要的事情,我们不提倡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也反对消极处世的悲观人生,而是选择稳中求进的人生态度。
物与心
本节开头介绍了心与物的一种辨证关系,先有物质后有生命,先有生命后有心,而实际上三者间的价值高低则是心灵最高,生命次之,而物质价值却最低。如此,最先出现的,价值却是最低,但是价值最高的却不能脱离价值最低的而独立存在。
人心与动物心的最基本的区别就在于,人心能够脱离身体而有所表现,动物则不能。人类经过几十万年的演变,整个自然界我们所见所遇的都是人类的生命和心的表现,比如一张桌子的构造、形式、尺寸、颜色种种,都包含着制造此桌子的人的心。因此现在的世界是一个心物交融的世界。
人类的精明之处就在于人类能够发挥主观能动性,用心灵创造出其他动物无法创造的东西,整个世界的万事万物都是人类心灵智慧的结晶,人类文化是心物交融,生命与物质交融的结果,因此批判了物质决定一切的唯物史观。文章最后介绍了一方丈修建寺庙的故事,说的是方丈年轻时候由于厌倦尘俗生活后,悄然出家,跑到山上敲打木鱼,村民发现了后,慰问其以衣食,但其仍然夜夜不停的打,最后村民内心崇敬,而集体为其筹款盖寺庙。从该故事可以领悟到人心是一种非常强大的力量,人心可以打动人心。推而广之,我们看一切事物,不能光只看事物的表面,而应该看到隐藏在背后的渗透着人的心、人的力、乃至人的生命更深层次的东西。
我们生活中会产生许多的感叹,惊叹建筑的宏伟、感叹艺术的美妙,在深切的一番感慨后,我们应该细想,这些是建筑师的智慧和艺术家的心灵手巧以及广大劳动人民用双手共同创造的结果,有了这样的认识,我们就会发现这社会的职业本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有的只是分工的不同,对那些手中掌有权利的人,不必投以羡慕的眼光,也不能看不起那些辛苦劳作的广大人民,他们都是社会建设不可缺少的分子。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也许这世界能得到多一份理解和关怀。
如何探究人生真理
首先就内容做总体介绍,本文先从人类所知的有限和自然界的无限入手分析,人类所知是有限的,而其所发现的真理必然限于有限的知识范围内,而自然界是无穷无尽的,是人类知识所不可达到的,因此能说人类发现的真理就是宇宙的真正真理么?此一问题就涉及到中国人与西方人文化精神的区别问题,西方文化为外倾型,他们首先进入到无限的自然中寻求真理,然后把所得的无限真理,即不是真正真理的真理来指导人生,这种倾向必然存在危险。中国文化是内倾型的,主张先求解自我,扎稳根基,而后由点及线,由线到面依次铺开来求知外部世界。中国人把求解宇宙的基点放在求解人生的问题上,而后再向外推广,因此就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说,由此产生了中国人伦理道德的人生观,这种人生观教人要做一个好人,这篇文章就是这样一环紧扣一环,最后深入到做人的根本问题上来,接下来做较详细的解读。
人包含于世界中,世界包含于宇宙中,人为有限可知,宇宙为无限不可知。西方人追求真理的形式,就是取向于有限的人生世界之外,然后在回向有限人生做指导。西方人所认为的真理必是一种客观的,由此而产生了宗教、科学与哲学。由于各门学科都是主向无限的宇宙追求的,因此就容易产生两个问题:一、容易分道扬镳,不易汇合,学科分类,枝繁叶茂,各成专门,无一个谁对谁非的标准;二、既然向外无限追求,就永远如在途中,永不达目的,得不到结论。这种无限的追求越远,则越脱离人生的实际,越虚无缥缈,如果用来指导人生就存在巨大的危险。就好比长期处于高层工作的人,一下子让他到基层工作,总会不了解实际情况,而感到不舒适,有时甚至会造成极大麻烦。
中国人追求真理,则是主向内的,以自身真实体验为主,中庸言,尽己之性,可以尽人之性。尽人之性,可以尽物之性。尽物之性,而后可以赞天地之华育。有限的知识可以作为追求无限知识的一指针。人若直接向无限宇宙追求真理,则眼前一片漆黑。若从求解自身开始,则还有一点光明,随着逐步的完善,光明将越来越强大,最后可尽化暗为明。脚踏实地,一步一步做起,必将成就大器。但是应该明白在有限可知的外部有一个无限的不可知,只有这样的认识,人才会不断的向前追求。而西方的哲学贡献就在于此,由于其向无限自然的追求,而永远达不到目的,才会使人类知道所知道的到底是很有限的。
但是,人类追求真理还是应该从人类本身的角度出发,从有限的可知世界中寻求,首先站稳一个立足点,并能同时不断的向四周移动,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人类的知识面也就越来越大,有限的知识向着无限知识不断的发展,就可能趋于无限。这种基于现实,向外不断求解人生真理的过程,同时又不脱离现实,正是文章所要表达的中心思想。
上面所述的追求人生真理的过程基本就是作者的用意,深入浅出,回归到求解人本身的过程,空中楼阁,海市蜃楼的求知过程不可取。当然,我们不是反对人要向未知世界求知,所谓的“取乎其上,得乎其中,取乎其中,得乎其下,取乎其下,则无所得也”,如果没有这种对无限的求知欲,人的知识将会终止,人类的文明将停滞不前。因此,作者并不批判西方人的追求真理的方式,只是在前面做的一个大铺垫,最后回归到中国传统人生观的问题上来。
中国人了解宇宙,第一步在于了解人生,求解人生,第一步在于了解个人,身外有家,家外有国,国外有天下,就是所谓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点与西方人提倡的个人主义不同,与西方人的人生观是相吻合的,上面已提到许多,这里就不在多说。中国人的人生观是一种群己融洽天下融洽之人生。这种人生观就形成了中国人的伦理人生,父子与兄弟为天伦,君臣与朋友为人伦,夫妻则介于之间,人与人的关系于这种伦理关系中形成。父亲是我的父亲,儿子是我的儿子,君王是我的君王,朋友是我的朋友,都是以我为中心,但又脱离不了周围有关系的人。所以中国人的修身是一种个人中心之大群主义。推广到无限的自然宇宙,即是以小我为中心,完成其对于无限宇宙之大自然而融为一体,所谓的天人合一。
中国文化说到最精辟处就是教人做一个好人,这种精神就是一种道德精神或说是一种伦理精神,此种精神只有从人伦即朋友或者有隶属关系的上下级中才能看出来。每个人心里都有自己的想法和做法,只有自己才清楚,别人是不会知道的。因此对于如何做一个好人的问题,各人只求对得起良心,心安里得。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许多是违背良心的事,但你又看到别人都做了而且没什么事,这时候你就应该做出选择到底该不该做,但只求问心无愧。现在社会上官场的腐败可以说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身居要职,不趁在位时多捞一把,不在位时恐怕会后悔莫及。换是自己在位,又如何应付呢,是同流合污,还是清出淤泥呢?还是要回到中国人的伦理道德人生中来思考,以求对得起天地良心为本。
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套《法布尔昆虫记》,我很开心。这套书一共有十本,法布尔用精彩的故事介绍了粪金龟、蝎子、蝉、红蚂蚁、蜘蛛等昆虫的生活习性和捕食方法,非常好看。
我印象最深的昆虫是大自然的清道夫——粪金龟,神秘的隐士——蝎子,夏日音乐家——蝉这几种昆虫。粪金龟可不是乌龟哦!它们是一种昆虫。你们猜粪金龟会不会飞?其实粪金龟会飞的。粪金龟只要一闻到粪便的味道就会马上飞过去,然后滚成粪球。它们还是雕刻家,它们会把自己产卵的粪球雕刻成梨的形状。
我还喜欢蝎子,蝎子有坚硬的外壳,八只眼睛,两个又大又有力的大钳子。它们的尾巴顶端有一根毒针,毒针用来杀死猎物。蝎子每年可以杀死几百人,很可怕吧。
我喜欢的还有会唱歌的蝉。蝉的幼虫要在地下呆四、五年,然后才会钻出地面变成真正的蝉,它们的食物是树汁。蝉最惊人的一点是公蝉会叫而母蝉不会叫。
大自然太有趣了!我爱大自然!
【篇四:《法布尔昆虫记》读后感】
寒假,阿姨送给我一套书,书名叫《法布尔昆虫记》,里面一共有10本书。它们分别是:《地下毒王——狼蛛》、《天才建筑师——圆网蛛》、《装死专家——步甲》、《殡葬师——埋葬虫》、《神奇麻醉师——飞蝗泥蜂》、《战争狂——红蚂蚁》、《嗜尸者——麻蝇》、《夏日音乐家——婵》等。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夏日音乐家——婵》,它主要讲了一只婵的故事。婵妈妈选一根很好的树枝,用非常锋利的产卵管在树上挖了一个小洞,在里面产下了10颗卵,然后向上爬,用同样的方式再产下12颗卵。它一直重复着,就这样,它一共产下了大约400颗卵。忽然,出现了一只小昆虫,它叫“蚋”。等婵妈妈产完了卵,它立刻飞了上去,在婵卵上产下了自己的卵。它狡诈地说:“愚蠢的婵妈妈,你的卵马上就成为我宝宝的食物了,哈哈!”但婵妈妈已经顾不上了,产完卵后,它已经精疲力竭,结束了它短暂的一生。没有妈妈的保护,只有二、三十颗卵幸运的存活了下来。
从这本书我学到了:不管天空、陆地、海洋、小溪里面的所有动物,成长都很艰辛,特别离不开爸爸妈妈的保护和付出。我们小朋友也一样,正因为有了爸爸妈妈的保护,我们才能健康的成长。
【篇五:昆虫记读后感】
法布尔写的《昆虫记》,让我读了仿佛身临其境,看到了各种各样的昆虫,似乎听到了它们嚣张的鸣叫。还让我知道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于死,劳动与掠夺有惊人的相似。
接着往下看,里面有许多引人入胜的故事:萤火虫虽然外表弱小,但它是个食肉动物,几只雌金步甲还会吃雄金步甲……丰富的故事让我浮想联翩。
继续阅读时,我看到了法布尔不顾危险地捕捉黄蜂,坚持不懈的实验精神,如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又分析原因,准备下一次实验。
法布尔把昆虫写的那么真实。美丽。生动。他一生都在贫困中作但他一点都不孤独,因为他有那么多的昆虫朋友。他把大自然当成了自己的实验室,葡萄架下。山坡上。田野里。他不怕太阳的暴晒,一蹲就是一天。而且,他的家中也是他的实验室,家中有很多的瓶子,那都是他实验的工具。
读完这本书,我的感触很大,法布尔在那样的环境能写出脍炙人口的巨著。我真是惭愧万分啊!我下定决心,以后一定要发奋图强地学习,长大做一个对祖国有作用的人。
【篇六:《法布尔昆虫记》读后感】
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套《法布尔昆虫记》,我很开心。这套书一共有十本,法布尔用精彩的故事介绍了粪金龟、蝎子、蝉、红蚂蚁、蜘蛛等昆虫的生活习性和捕食方法,非常好看。
我印象最深的昆虫是大自然的清道夫——粪金龟,神秘的隐士——蝎子,夏日音乐家——蝉这几种昆虫。粪金龟可不是乌龟哦!它们是一种昆虫。你们猜粪金龟会不会飞?其实粪金龟会飞的。粪金龟只要一闻到粪便的味道就会马上飞过去,然后滚成粪球。它们还是雕刻家,它们会把自己产卵的粪球雕刻成梨的形状。
我还喜欢蝎子,蝎子有坚硬的外壳,八只眼睛,两个又大又有力的大钳子。它们的尾巴顶端有一根毒针,毒针用来杀死猎物。蝎子每年可以杀死几百人,很可怕吧。
我喜欢的还有会唱歌的蝉。蝉的幼虫要在地下呆四、五年,然后才会钻出地面变成真正的蝉,它们的食物是树汁。蝉最惊人的一点是公蝉会叫而母蝉不会叫。
大自然太有趣了!我爱大自然!
【篇七:昆虫记读后感】
读了《昆虫记》这本书,使我对它爱不释手,时不时地就拿出来看一遍。这本书向大家讲述了许多栩栩如生的昆虫的情况,法布尔写了昆虫们生育。劳动。狩猎与死亡的科普故事。
《昆虫记》是法布尔怀着对生命的尊重和敬畏之情,五十余年深入到昆虫世界中,用毕生的精力昆虫进行了大量的观察和实验,真实。细微。详实地记录了昆虫的本能特征《昆虫记》这本昆虫学巨著,是全世界人民的无价之宝。法布尔刻苦钻研,牺牲了自己私有的时间去观察昆虫。
法布尔取得这么大的成就,很不容易,他出生于农民家庭,从小生活贫困,靠自学先后取得多个学位。虽然有很多的困难,但法布尔没有想困难屈服,他见坚持不懈地研究昆虫,不断地获得好的成果,发现自然界蕴涵着科学真理,他正因为热爱真理,所以才撰写《昆虫记》。
当我第一次读《昆虫记》时,它就吸引了我,让我知道了那么多的奥秘。比如说:蝉在凌晨是如何脱壳的,黑步甲是回装死的吗,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是什么东西指引红蚂蚁的方向……还有很多我以前说不出名的昆虫。
【篇八:《昆虫记》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昆虫记》的书。《昆虫记》使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花了将近20年写的一本关于昆虫世界的书。
在《昆虫记》中,法布尔以人性观察虫性,并以虫性反观社会和人生,睿智的哲思跃然纸上。法布尔对《昆虫记》的写作,不是进行机械的论文式写作,而是进行有感情交流的散文式写作,使《昆虫记》有了科学和文学两方面的价值。所以人称法布尔是“昆虫学的荷马”。在法布尔的昆虫世界里,有勇猛的螳螂,有勤劳的蜜蜂,有会唱歌的蟋蟀,还有会发光的萤火虫。置身其中,仿佛我也成了它们中的一员,在昆虫王国里闲游。“这样一来,便形成了以下食物链。
螳螂以蝗虫为食,蚂蚁又会吃掉螳螂,而蚂蚁又是鸡的食品。但是到了秋天,鸡长大了。我又会鸡做成佳肴吃掉,这可真有趣!”从这句话中我感受到了发布尔先生的幽默风趣,也感叹,法布尔先生对于昆虫的20多年的研究,不但不厌恶,反而更喜欢昆虫了。在《昆虫记》里,不但我们可以学习有关昆虫的知识,还可以学习法布尔那对事业的津津乐道和敬业精神。
但我麽更应该学习法布尔那细心观察身边是我的精神,我相信,只要你细心观察,肯定会像法布尔那样,从工作中发现乐趣,体验生活。
【篇九:《法布尔昆虫记》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了《法布尔昆虫记》这本书,颇有感受。
《法布尔昆虫记》讲了:作者法布尔退休后在野外进行昆虫考察。寄生蝇。马蜂。蝎子……(省略上百种)法布尔用自己考察昆虫40年的经验,写了这本昆虫界最轰动的书。也因此,法布尔成为了无人不知的大名人。其中,我最喜欢寄生蝇这一段,这段讲了:苍蝇村里最近遇到了麻烦,一只母高鼻蜂在村子附近住下了。大家十分着急,因为高鼻蜂是苍蝇的克星,它们在产卵期间要吃600只苍蝇。最终,平时不起眼的小寄生蝇把高鼻蜂赶走了。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地体会体会到了只要细心观察,不断积极进取,才能做一名优秀的科学家或者物理学家。
【篇十:昆虫记读后感】
暑假的时候,爸爸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法布尔的著作——《昆虫记》。我一看外面,没什么兴趣。可一看书的内容,我却爱上它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法布尔从小就对植物和动物充满了浓厚的兴趣,经常仔细观察它们。书里还有萤火虫、红蚂蚁、蝉、天牛、松毛虫等动物的本能、习性、劳动、繁衍和死亡,记录了它们在昆虫王国的漫漫旅程。比如萤火虫,法布尔讲述了萤火虫中只有雄萤火虫能发光,而雌萤火虫不会发光。萤火虫看似小,却是食肉动物,它主要的食物是蜗牛。萤火虫发现了蜗牛,就会召集来同伴,然后一起向蜗牛体内注射一种“麻醉剂”,不一会儿,蜗牛就化成“肉粥”了,萤火虫们也就开始享用美食了。
读了这本书,我真的非常佩服法布尔。在《昆虫记》里,在法布尔的笔下,蜣螂忙忙碌碌制作粪球、推动粪球,固执的松毛虫坚持列队出行,小蜘蛛利用蛛丝飞到各个地方,萤火虫用麻醉剂对付猎物,螳螂竖起前腿好像在祈祷和平……每一只昆虫都像是法布尔的朋友。我觉得,我们以前都不怎么注重自然,现在,我们一定要注意观察自然,对自然中的动植物有更深切的认识。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将真正地了解自然,驾驭自然!作文
【篇十一:昆虫记读后感】
四年级暑假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昆虫记》,我因为不爱看而搁在书架许久。有一次姐姐说喜欢看《昆虫记》,我才想起我的《昆虫记》。于是,我便囫囵吞枣地读了起来。
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著名的昆虫学家法布尔,法布尔自幼喜欢昆虫,长大后便开始研究昆虫,刻苦钻研后写下了这本《昆虫记》。这本书中讲了许多的昆虫故事:天牛、花金龟、白蝎自杀……法布尔不断的观察,不停的写作,他到了终年也不忘写作,那是他已经97岁了,眼睛也花了,十分令人可怜。
法布尔对昆虫的激情是久升不下的,他对一切自己喜欢的事物一直持之以恒,不放弃,最令人感动的是他在临终前说了一句感人肺腑的话:“我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很多!”多么平凡而又伟大的品质啊,一个人能在临终前说出这样的话,代表这个人临终前想做到的事自己认为没有做完。从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每个人的一生都是一样平凡的,我们要把平凡的一生用有趣的事情充实起来,不要让自己的一生平平凡凡无聊厌烦地度过。人的一生虽短暂,但我们要在短暂的一生中让自己快乐,把自己的一生用在自己喜欢的兴趣上,好好利用一生。
【篇十二:《昆虫记》读后感】
这个暑假,老师要求我们写五篇读后感,其中一篇是我最爱的书——《昆虫记》。
这本书时法布尔先生写的。说实话,一开始我认为他能写出这样的著作实在令人感到惊奇,因为他出生在撒·雷旺,那个贫穷的古老村落。但是,渐渐地我不在那么认为了——在我看过他的生平的时候。是的,他出生时并不伟大,但却成为了世界著名的昆虫学家。他通过观察昆虫,写下了《昆虫记》共11册。共活了91岁,就连他将沉睡于地下的时候,也有昆虫来送行。
《昆虫记》详细地描绘了昆虫的生活:如蜘蛛、蜜蜂、螳螂、蝎子、产、甲虫、蟋蟀,等等。这实在是给后世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使人类社会迅速走向了文明时代。
从《昆虫记》中,我们可以看出,法布尔十分喜爱昆虫,他简直和昆虫融为一体。有研究者说,法布尔就像一只昆虫那么生活和工作一生。没错,《昆虫记》不仅仅有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含着某种精神。那种精神就是求真,即追求真理,探求真相。这就是法布尔的精神。如果没有法布尔,就没有《昆虫记》,人类的精神之树上将少掉一颗智慧之果。
最大的勇气是按照自己梦想而活
我一般不看小说的,但这是一部改变我对叙事技巧看法的小说。
我一直认为小说终究是没有价值、营养的,它们描绘的世界离自己那么遥远。
但我现在明白,故事是把事实道理用极具感染和穿透力的方式表达出来,故事源于事实又高于事实,谢谢《无声告白》这本书!
其实这本书刚吸引我的是因为Kindle的推荐,亚马逊畅销榜,华裔作家的力作。
买了电子版后我花了两天就读完了,是我读书最快的速度了,读的过程中,内心时刻充满着激动和恐惧,激动在于我心中的价值观被这本书很好的展现出来,恐惧是因为我怕自己会踏上莉迪亚的"不归路".书本花了很多的时间描绘人物心理和细节,但总的内容这篇文章就可以涵盖,但是它带来的思考远远没有结束。
书中是以一个不寻常的5口之家的发展为主线。为什么不寻常,因为男的是华人,女的是美国人,因此他们的孩子是混血,那个年代,混血孩子的定位不清楚,不知道自己到底属于中国人的群体还是美国人的群体。孩子们想和美国朋友一起,但是由于肤色问题没人愿意和他们当朋友。
文章以女主莉迪亚的死亡拉开序幕,用莉迪亚死亡后家庭生活的变化和死亡前现实的生活交织描写。莉迪亚的父亲詹姆斯·李是一个美籍华人,靠着父母餐厅端盘子等不体面的工作把詹姆斯变成了美国国籍,但詹姆斯因为父母的工作深感自卑,他从不和别人谈论自己的父母,为了不让大家以他为话题点,他拼命的想要融入周围的人群,他只希望自己普普通通,不被人注目,但由于他的独特的外表,不管在哪里都感觉周围充斥着异样的眼光。他通过自己的努力考上知名学府哈佛大学,他继续努力读研读博,他本以为可以留在哈佛大学任教,因为当时他的导师告诉他有个历史教职刚空缺出来,然后最后也许是因为他独特的外表或是不善于交际,他最终没能留在哈佛,而是去了一个普通的高校—海尔伍德任教。从那时起,他讨厌过去的自己,讨厌过去的一切,讨厌怯懦、独特、孤独,向往合群和普通。
莉迪亚的母亲玛丽琳是美国人,她从小就对化学、物理和生物感兴趣,她的梦想是当医生,虽然那时候女医生屈指可数。然而她的母亲却是家政课老师,她的目标是把孩子培养成一个嫁给哈佛男、照顾孩子和房子的家庭主妇,而玛丽琳却希望自己永远独特、引人注目。她不在乎妈妈的反对,报考化学、生物专业,去做常人眼里只有异类才做的事情,她一直追求的是特立独行。也许正因为这一点,她在大学上詹姆斯课的时候,第一眼就被这个独特的男人吸引住了,从此坠入爱河,可没想到,还没完成学业的她怀孕了。因此她不得不放弃学业,按照曾经母亲给她的路,结婚生子。但她内心从没放弃过追求自己梦想、追求医生目标的愿望,她不甘平凡。
从开始我们就可以看出,性格,价值观迥异的两个人如果无法互相容错,注定会过上不幸福的一生。
我们知道让一个人改变最大的动力,是让他亲生感受到和自己一样的人实现了自己心中梦想的成功案例。而玛丽琳在第二个孩子稍微长大后因为生病去了医院,她意外的发现有个年轻的女孩—她世界里女孩全是护士—别人都叫他医生,甚至别的男医生也会请教她一些问题。她内心从没有过的震撼,她曾经魂牵梦萦的职业,曾经付出无数心血想要实现的目标,现在真切的发生在了这个普通女人的身上。她决定离开自己的家庭,虽然有老公和两个孩子,但她依旧认为自己可以离开他们继续深造,但这段日子只持续了两个月。当她还有两个星期就要完成考试拿到学业证书的时候,她晕倒了,结果检查是她再度怀孕了。她不得不向生活妥协,再一次当起了家庭主妇,趋于平庸。当她回到家的时候,由于自己的长时间离开,家里已经混乱不堪,孩子们第一时间紧紧抱着她,她因此采用了很多人没有能力实现自己梦想的时候都会采取的办法,生个蛋,让蛋去实现自己的梦想。从再一次回到家里的那一刻,那决定把自己所有的梦想让莉迪亚实现,她在脑海中用物质给莉迪亚规划了一个"美好"的未来!
同时由于詹姆斯的儿子性格软弱,这也让詹姆斯想起了年轻的自己,眼前的孩子似乎就是过去的自己。他讨厌过去的自己,自然也不喜欢现在的儿子。当他儿子告诉他他的梦想是去外太空,当宇航员的那一刻,他不知觉得打了孩子一巴掌,把他和孩子的牵绊打碎了。因此詹姆斯觉得莉迪亚很像年轻的玛丽琳,那么合群、惹人喜爱,因此他把自己全部的关爱给了莉迪亚,因为内心的自己多么向往自己年轻时可以像莉迪亚这样。
就这样,莉迪亚无法控制的开始承担父母两个人所有的关爱—过多的关爱。从那时起,她的所有的生活都被父母用放大镜检阅着,她的所有目标也都只是父母的目标。也许单纯的强加一方的梦想,孩子虽然不会快乐,但也不至于选择自杀这条不归路。根本原因在于,她的身上强加了父母两个人迥异的梦想,一个想要独立、鹤立鸡群、受人瞩目的梦,一个想要融入团队、普普通通的梦,两个梦不断地撕扯她的快乐,直到把所有这一切撕得粉碎。
当她选择自杀的时候,父母根本不相信这件事情会发生在自己女儿的身上,他们的印象里,女儿乐观、好学,有很多朋友,不可能孤独无助到自杀去解脱。她的女儿会主动要求学习物理和化学,会考上成绩第一个给目前看;他的女儿会认真看自己给她买的书《建立人脉的法则》,每天都会给自己的同学打电话,而且相聊甚欢。这一切让他们无法相信自己孩子会选择自杀。
然而我们太忙,太瑕于自己的世界,我们只看到了表面,而没有看到真实的事情。因为我们忙碌到只能看到自己想看到的。
莉迪亚由于害怕母亲再度离开家,让家庭支离破碎。害怕父亲每天对自己失望的表情。因此她选择了妥协。虽然说自己会听从莉迪亚的想法,她只是给她建议,但每次目前都带着强烈期待,也许她自己没有注意,但孩子全看到了心里,因此她只能每次用好的好的来回答。以至于让妈妈认为她就是想要与众不同、就是想要当医生。为了不让爸爸失望,她在没有任何朋友的情况下,选择拨打语言助手,自己则假装是在和好朋友聊天。
反观,她的哥哥内斯,由于自己缺乏父母的关爱,但这也给了他追寻自己航空梦的机会,他从憎恨莉迪亚受到的宠爱,慢慢的变成同情莉迪亚。他在没有父母的关注下,考上了梦寐以求、可以作为航空梦跳板的哈佛大学。然而正是由于他的理解,让莉迪亚觉得这个家里唯一的牵绊就是自己的哥哥了,因此他哥哥离开家去哈佛上学的事件成了她跳湖自尽的导火索。
一切就这么结束了,但这本书给我的思考却远没有结束。这些问题根深在我的大脑中:
家庭和事业如何平衡?不同的目标性格的家庭就不能幸福吗?怎么培养孩子健全的人格?我们为什么会讨厌原来真实的自己?当然这里只有我片面的思考,我希望可以看到你们的思考。
家庭和事业本身就无法分隔开,一旦产生它们势必会交融在一起。任何企图把家庭和生活分开的手段都是徒劳,因为梦想再大也逃不过人心。我记得毕业后不久面试了白鹭芳洲艺术基地的销售岗位,后来得知它主要是个性化婚礼策划的,而且老板和他的老婆在一起工作,他老婆是他的助手,她已经有了2岁的女儿。与其说这是一个企业,不如说这是一个承载梦想的平台,在这里家庭和工作融合在了一起,老板做着自己喜欢的事业,老婆则在公司帮助老公打理杂事。其实,这也是我想要的生活。不管去哪里,不管工作多么不确定,家庭永远是确定的,是稳定的。
第二个问题我还没有答案,毕竟自己结婚时间很短,没有足够的生活阅历支撑我回答这个问题。我唯一能说的是往往成功的企业家或艺术家,他们本身就是个外人看似不可能存在的矛盾体。他们既内向,又外向。既暴躁,有和蔼。既优柔寡断,又当机立断。根本原因在于他们可以认亲自己的优劣势,在不同的情景下,发挥出不同的特点。我们不需要一个完美的个人,只需要一个互补的团队。
培养孩子的根本是培养孩子健全的人格。这一切的基础是承认孩子是一个脱离父母的、独立的个体。他属于自己的世界,有自己的梦想和性格。他不是承载我们未完成的梦想的器皿。而我们要做的只是在孩子实现自己梦想的道路上提供成年人的帮助,知道孩子的兴趣和天赋,把枯燥的事情用孩子感兴趣的形式表现出来,比如他喜欢动物不喜欢英语,用动物组成英语字母的形式或许有帮助。我们需要的是找到孩子的天赋、引导他去做他可以做的很好的事情,慢慢的,做的好的事情就会变成他的兴趣。我的原则是,如果你本身足够厉害,你可以帮助孩子找到工作,那么你可以事无巨细的关注孩子。如果你希望你孩子超过你过上属于自己的生活,你什么都不需要做,无为而治或许是最好的办法,你只需要倾听孩子,给予指导和建议。学习生涯中有两个东西极其重要,兴趣和朋友。
我曾经一直是一个关注自己缺点胜于自己有点的人,文章中的詹姆斯也是,我们拼命想弥补自己的缺点,就像补习自己不擅长的科目一样。慢慢的,当性格无法改变的时候,我们变的自卑,开始讨厌自己,认为自己不该这样。而这一切对我慢慢好转,在于我读了关于内向、天赋、性格、优势等一系列书籍开始,慢慢的我可以正视自己的缺点了,我知道有些是不能改变的,而我要做的事充分认识到自己的优点,然后用专属于自己优点的办法,去做自己不擅长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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