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暖阳抚叶尖日期:2025-09-15人气:2
北京市个人劳动合同(通用3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文化程度:
乙方姓名:性别:
出生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民身份证号:
单位地址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所属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_个月,本合同_________终止。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出租汽车驾驶员岗位工作。乙方应按照营运任务承包合同以及岗位责任制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营运任务。
第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汽车管理局规定的营运车辆,建立健全驾驶员服务规程、劳动安全等有关规章制度。
第四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章守纪、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五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在保证安全行车、完成甲任务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条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_____日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_________元。乙方的其他劳动报酬按驾驶员营运任务承包合同办理。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停运的,在停运期间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大病医疗统筹及其它社会保险费用。
第九条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和病假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甲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保障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工资、保险和有关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乙方应保证完成甲方担负的外事、抢险、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
第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租汽车准驾证)、(出租汽车驾驶员监督卡)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双方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七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1.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复员转业军人和国家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5.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或处理期间,乙方不得依据第一款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或者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在本合同工期满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终止或续订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经济补偿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说依据国家和_________市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北京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营运任务承包合同及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____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机关(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单位劳动保障代码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甲方注册登记地址________邮编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个人劳动保障代码____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户口性质___________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
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
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________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1、无固定期限自年_________月___日起。
2、有固定期限自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日止。
3、以完成-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___年___月_________日起至该项工作任务完成止。
实行试用期制度的,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_个月 ,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注: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二、工作地点
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依法协商变动乙方的工作地点。
三、工作内容
(一)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安排其在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可依法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基准和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依法制定工作时间制度。经双方协商确定,乙方执行下列种工时工作制。
1、标准工时制。具体_工作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不定时工作制。
注: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要经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批准。
(二)甲方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休息休假规定,保障乙方休息休假的权益。
五、劳动报酬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工资执行下列________条款。
1、乙方的工资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I资分配办法确定。
2、甲乙双方协商约定月工资________元。
其中,试用期月工资________元。
3、甲方实行计件工资制,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质完成甲方定额,甲方按照约定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根据乙方的业绩,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4、其他形式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于每月________日之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享有最低工资保障。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双方约定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的月标准为________元。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社会保险方面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按规定享受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培训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 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按照国家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五)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甲方执行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
(六)甲方执行国家就业准入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对乙方进行职业培训,不断提高乙方的职业技能。
八、劳动合同履行和变更
(一)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二)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双方应当签字确认。
九、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 -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公布的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或者经甲方提出,乙方拒不改正的;
5、因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乙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本单位工会,并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个月工资: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
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需要裁减人员,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程序解除乙方劳动合同:
1、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甲方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甲方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但甲方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乙方,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乙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的,甲方不得按本条(三)、( 四)项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乙方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乙方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甲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的应当向乙方说明理由。
(七)乙方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八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 -的 ,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工资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条第(五)项约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但是,有本条第(五)项第2点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乙方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十二)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应当续订或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甲方按规定执行。
十、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乙双方可在本条中约定或者另行签订服务期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等其他约定条款
十一、法律责任
(一)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依法履行劳动合同。
(二)甲方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
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三)甲方违反《劳动合同法》或者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的劳动合同,给Z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其它事项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合同不得代签和涂改,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本合同附件包括: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生产(工作)需要,招用为本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一致后签订本合同,共同认真履行。
一、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为 个月),共 年 月,合同期满即行终止。
二、乙方与甲方在职职工享有同等的劳动、工作、学习、参加企业的民主管理,以及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资鼓励和权利。
甲方根据换培训后上岗的原则负责向乙方进行政治思想、业务、技术、安全及劳动纪律等有关方面的教育,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应负责对乙方日常的管理、教育。
三、乙方要树言主人翁责任感,接受甲方的管理,服从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调动,遵守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厂规,厂纪,努力搞好本职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
四、甲方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和安全条件。 五、乙方在学徒或熟练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山西省贯彻〈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全同制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执行。
六、乙方的工资性补贴,按本人标准工资额的百分之 计发;甲乙双方都应按国家及省、市的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基金,并由甲方负责逐月向当地劳动保险机构缴纳和办理有关手续。
七、乙方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甲方应按《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给予办理。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待遇及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后的医疗补助费,甲方应按《山西省贯彻〈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全同制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办理。
八、乙方如违反劳动纪律,甲方要严格按照国发(1982)59号《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国发(1986)77号《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以及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纪律或规定予以处理。
九、有关劳动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都要严格按《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全同制暂行规定》第三章的规定办理。对符合《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全同制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的乙方由甲方负责按该条款规定办理。
十、乙方要建立健全岗位考核制度,乙方经考核不合格企业有权调整其工作岗位;企业确因生产计划变动或生产调整而出现停产、转产时,乙方应当服从甲方调动,否则应负违约责任。
十一、乙方工种为 期限为 年 月,期间待遇 。
十二、甲乙又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视违反合同情节的轻重给予一定的处罚。
十三、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如遇有本合同有的条款与国家或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或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十四、甲乙双方中的一方如认为对方违反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有权及时向劳动争议调解或仲裁部门提出申诉。
十五、双方认为需要明确议定的其他事项。
十六、此合同一式四份,由甲方负责在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到当地劳动局仲裁机构鉴证后生效。甲乙双方、乙方档案及劳动部分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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