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花漾浅时光日期:2025-09-10人气:3
背影读书心得优质文章(精选33篇)
我们渐渐长大,父母慢慢变老。而我们与父母之间存留下的、最多的,除了父母那溢出水面的爱,就不剩什么了。我翻开书,“背影”两个字深深地吸引了我。这是一篇朱自清先生写的散文,文中那个背影掀起了我藏在心底对父母的想念;那两行感动的清泪,让我读懂了父爱。
这篇散文写朱自清先生与自己的父亲相见的场景,文中写他在与两年未见的父亲告别时,看着父亲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群中,两行清泪便从脸颊滑落。这,究竟是一个怎样的背影?让朱自清禁不住潸然泪下。我想,令他感动的,应该是父亲对他那深沉的爱吧。朱自清的父亲那并不挺拔的身姿,在他的笔下显得那样高大。他的文字让我从一件极其平常的小事体会到更深更浓烈的情感,从而令我刻苦铭心。
当我读到“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时,泪水终于止不住地涌了出来,我脑海中勾勒出一个腿受了伤的中年男子,吃力地想让自己很快的跑起来的情景。而这个中年男子就是我的父亲。时光回到那天早晨,我背着行李准备搭乘班车去外地上学,临走时,父亲说要送送我,可他的腿伤还没好,我几次劝他不用去了,但他只说:“不要紧,你一个人乘车不安全。”我在心里笑着,再过几年我就是成年人了,他怎么还把我当成一个离不开父母的小女孩呢。一个小时后到了车站,父亲帮我买了票就和我一起等班车。天,下起了雨。我让父亲先回去,叫他不用陪我了,可他却像个不听话的小孩,一动不动的坐在我身旁。车来了,我刚想与他道别,却怎么也找不到他。上了车,透过车窗,看到窗外的人群纷纷在避雨。没能与父亲道别,心里很遗憾,但看着这场无情的大雨,还是希望父亲回去,毕竟他受伤了,我不想让他淋雨。可这时,透过朦胧的烟雨,我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在雨中“奔跑”着,他的双腿像灌了铅一样,一步一步的向前挪,我一眼就认出是父亲。虽隔着十几米远,但我似乎能听到他那大声的喘息和凌乱的脚步声。我连忙冲下车去搀扶他,他满脸的汗水和雨水,让我不由得心疼。他递给我一袋东西,嘱咐我照顾好自己,到了站就给他打电话,然后示意我上车。那一刻,我发现我好像并没有长大,还是那个离不开他的小女孩。我缓缓的上了车,泪水不知不觉打湿了眼眶,本想这场别离不哭的,可是我看到他不停地向我挥手,身影离我越来越远的时候,我再没有办法压抑着泪水,靠着车窗边哽咽起来。我打开父亲给我的袋子,里面装着一些早餐和晕车药…
每个人,或许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吧,就像朱自清说的“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小时候,我们嘴里都喜欢哼《世上只有妈妈好》,可我们始终没有发现在母亲那细腻的爱背后,还有一种深沉的父爱。父爱其实也有着像母爱一样的细腻,一样的温暖,不比母爱差一丝一毫。也许在每个父亲的眼中,我们永远都是长不大的小孩,需要依靠他的保护。为了孩子不受到半点伤害,父亲都会把满腔的爱倾出来。所以,不管以后我们在哪里,离家多远,都不要忘记家里还有两个曾经为你掏心掏肺的老人,那个时候的你,是不是也该为他们掏心掏肺了。如果有一天你不耐烦了,回忆一下过去吧,曾经的他们无条件的为你付出了多少耐心和真心?
那个背影,是父亲的背影,是爱的背影,让我读懂了父爱,也学会了感恩。
初读朱自清的文章,我沉醉在他所描绘大好春光中,沉醉在清丽脱俗的荷塘月色里,沉醉在诗情画意的秦淮河,也会在匆匆的时光中去领悟他给予我的启迪。可在他许许多多诗般优美的文章里,唯独那一篇《背影》深深触动了我的心弦,他们父子俩间真挚的爱宛若一片片花瓣飘落在我的心湖里,一圈一圈荡起了涟漪,使我久久不能平静。
文章起初便交代了父子俩因祖母的过世而相聚,父亲赋闲在家,家里满院狼藉,光景惨淡,一股淡淡的哀愁萦绕在这字里行间,我的心里也不禁泛起点点涩意。但当我看到父子浦口送别的场面时,心里的涩意点点加增,泛起酸来,那股子酸劲儿直直涌到双眼,酸涩难忍,眼里心里皆无法平静。那位年事已高,行动不便的父亲,穿过铁道,翻过月台,费了好大一番力气只是为了帮孩子买几个橘子留着路上吃,这时的朱自清看到他父亲努力却艰难的背影落下泪来,而我的心狠狠的疼了一下。而父亲买完橘子后,便一股脑的把橘子放在朱自清的皮大衣里,好似松了一口气,踏实而满足。我不禁想到:这就是父亲吧,是世间千千万万父亲的写照,他们的爱朴实却又因为不善表达笨拙,只好融化在这几个黄澄澄的橘子里。可真正的爱不就是这样?褪去了华丽的辞藻,蕴藏在生活中的一举一动,一点一滴,那些令人感动的、喜悦的、温馨的可不就是爱?可不就是一个平凡的父亲对自己的孩子那份真挚、沉甸甸的爱?最后父子道别淹没在了来来往往的人群,离别的伤感浸在了数次的回眸中,浸得朱自清落下惜别之泪,浸得我落下感慨之泪。
文章读到最后,我的眼前仿佛也浮现出了那个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身影,那个翻越月台努力的身影,那个渐渐消失在人海中的身影。眼前的身影不断与我所熟悉的身影重叠,是我父亲的背影,那一个伟岸而温暖的背影。印象中的他曾是意气风发的模样,可在他做饭的背影里,在他修灯的背影里,在他离家工作的背影里,他的两鬓渐渐出现了白发,眼角已有了岁月流经的痕迹,他不再像年轻时精力充沛,反而会看着电视就缓缓入睡。我长大了,他,却老了,可是他给予我的那份爱却只增不减,而他的背影在一天天的琐碎里显得愈发温暖。
其实我们与父母的缘分不过就这一世,我们既不能留住匆匆的时间,也不能让父母永远年轻,那我们能做什么呢?我想,就是在这静好的时光里,好好感受家庭的温馨,感受每一次爱的馈赠,并不遗余力的回报爱,感恩爱。不要错过每天的第一句早安,归家的第一杯茶,还有那盏夜晚中为你而亮的灯,甚至连背影都不要错过。外出在外的游子也要常回家看看,那依靠家门等你归来的背影你可知饱含多少的思念与担忧?百善孝为先,老祖宗告诉我们的不仅是要迎难而上成就事业,还是知恩图报孝敬父母。国是千万家,每个人都守护好自己的小家,便能筑起国这个大家。千万别让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悲剧发生在我们身上。
“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门前老树长新芽,院里枯木又开花,一生要讲许多话,藏进了满头白发。
父亲……为了写这篇文章,我不得不执笔题下这两个字,父亲啊,现在洋气一点叫爹地,矫情一点叫爸比,而我,是个连最普通的“爸”都说不出口的懦夫,而且是个彻底的懦夫。
至少,在我的记忆里,从来没有过。
我和我的父亲,仅有的交集除了血缘,就只是那一句“我妈呢?”,说来实在嘲讽,实在好笑。那个男人,在我眼里就是不正经的,浪荡的,毫无责任感并且脾气还不好的,虽然这些在那些大人眼里是幽默、浪漫主义、洒脱和真性情,但是在我看来实在是好笑至极!
我从不乐意主动跟他讲话,从来都是用白眼球看他,但他似乎什么都察觉不到,总是嬉皮笑脸的凑到我面前,扯些有的没的。每到这时候,我的讨厌之意毫不掩饰,默默离他远点:“呵呵”。这种情景多得我难以数计。直到有一次,我彻底惹怒了他。忘了是什么原因,只记得当时他愤然摔碎了一个玻璃杯,我却神情淡然。摔东西是我最讨厌他的行为之一。那个时候,厌恶之情泛滥如海,以至于他哑着嗓子问我的那句“刘晓帆,我对你来说算什么?”我都只是微笑着起身,淡淡道:“可有可无”。他甩门而去,我留在原地。看着地上狼藉,一脚踹翻垃圾箱,便也扬长而去。有时候我真痛恨自己,看吧,刘晓帆,摔东西这些坏毛病都是因为你身体里流着他的血,都是因为遗传于他的基因
可是,我发现他变了。他原本白皙水嫩的不像男人令我讨厌的皮肤,如今变成了黑黑的健康的很男人的古铜色;他原来千奇百怪染了色的头发现在已经修的短短的很普通了;他原本每天去钓钓鱼唱唱歌的生活小情调现在也已经淹没在每日的奔波劳累中。他开始很晚回家,甚至我很久都不能见他一面。我不知道我们之间还剩下什么,那点可怜的,几乎没有的,所谓的亲情?呵,我不敢说。
妈妈也不止一次想缓解我和他的关系,但那都是徒劳的。所有的所有,最后都只是留给我一句:“多年以后,你会后悔的。”我觉得有什么东西在我脸上蜿蜒,一头扎进枕头里,很轻很轻的说:“不会……”。
然而今天,朱自清的《背影》,老师的日记,让泪流满面拼命掩饰却被大神一下子发现的我,对爱有了一种新的认识。准确点说,应该是对父爱有了一种新的认识。他的爱,在不厌其烦的嬉皮笑脸中,在一次次愤怒的摔东西中。想想也真是,明明是我故意激怒他,还厌恶他摔东西。难道他的满腔怒火,不去摔东西,要来打我吗?从小到大,他从来没动过我一根手指头。他会累,他会疼,但他从来没有在深夜买醉,或许是压抑着,或许是他们说的,责任与担当。
我们之间,剩下的还有什么?我不清楚。但是,就让我用剩下的年华,去弥补这么多年来我的任性与不懂事,剩下的话,不必多说,我只是想叫你一声,爸爸。
读了冰心奶奶笔下的《小桔灯》,我感触很深。文中的小姑娘镇定、勇敢、乐观的形象留在我的心中。
小姑娘的妈妈生着重病,躺在木板床上,爸爸又在远方,照顾妈妈的重担就落在她肩上。--岁的小姑娘不慌不忙,镇定的去乡政府打电话找医生为妈妈治病。
不过,她画的圆圈里包含了她的希望,她相信爸爸一定会回来的,妈妈就会好了,大家都会好的。
小姑娘的年夜饭是红薯稀饭,而我们呢?鸡鸭鱼肉都有,还有爸爸、妈妈的的疼爱,想到这里,我心里一阵酸楚,我同情这个比我小一两岁的小姑娘。
但我觉得小姑娘很可爱,她对未来的一切都充满了希望,她的内心世界是美好的、高尚的。正是在生活逆境和磨难中,她那美好的内心世界才焕发出动人的光彩。
读完全文,我觉得小桔灯也照亮了我的心,照亮了我今后的生活。当我在学习、生活中遇到困难和挫折时,也会像小姑娘一样镇定、勇敢、乐观、能干。
前几天,我读了由冰心奶奶写的《小桔灯》这篇文章。这篇文章告诉我们1945年抗战期间革命者在国民党--统治下的艰苦处境和对光明的渴望。赞扬了他们坚定、勇敢和乐观的精神。
文中描写的中心人物是一个地下共产党员的女儿。当时,国民党--残酷地逮捕、屠杀地下党员,白色恐怖笼罩着重庆上空。小姑娘的父亲是一位地下党员,因党组织受到破坏,而离开了家。母亲因受到追踪特务的殴打而吐了血。然而,这位小姑娘不像一般孩子一样惊慌、失措、哭鼻子,而是能够替大人做事。而这对一个--岁的小女孩来说,那是多么不容易啊!
当我读到她独自一人上山,到乡公所楼上打电话给妈妈请大夫,遇到“我”后,平静的回答了“我”问的话之后,我感到她多么地勇敢、镇定啊!正因为她坚信,总有一天革命会胜利,总有人父亲会回到她身边
到了那一天,人民群众就可以做主人了。所以,她有这种勇气,这种胆量!
首先,《小桔灯》之“美”,美在选材上能够“以小见大”,“平中见奇”。作者善于从看似寻常的事物中发掘出不寻常的意义,从一滴水反映出太阳的光辉。冰心把山村小姑娘、不起眼的小桔灯、小姑娘照看生病的妈妈和做灯送客这些十分普通平凡的人、物、事,放在四十年代抗日战争的最后阶段、在国民党的陪都重庆、光明与黑暗正在作生死搏斗这样一个时代背景上,从而开掘出“人民在受苦,也在反抗,在盼望,盼望着革命胜利的曙光”这一具有深刻思想意义的主题。《小桔灯》只有一千五百多字的短小篇幅,却包容着如此深刻的寓意。
唯有爱是不能放弃的,请你不要吝啬,给我一个拥抱,一个微笑——题记
在人的一生中,有三样东西是不可控的:第一,性别;第二,父母,第三,我爱他。
也许只需要一秒,爱情就悄然而至,其迹不得以寻。
在傩送的眼中,那世人所称的爱情,可能只是她垂头时一抹恬淡的笑颜,一丝娇嗔。
于是爱情如期而至,寂寞如影随形。
翠翠曾经甚至不知孤独为何物。只是他出现了,寂寞就来了。
他给予了太多美好,她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却又甘之若怡,并且深以为幸。
于是,思念成了他离去后每日清晨和夜幕时分必备的功课。
于是,孤单称为了最美的裙纱。
如此日复一日,她也会老去。爱情在时光荏苒中印上皱纹,曾经在白驹过隙间佝偻了腰脊。
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
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幸福是你可见和可触的一切东西。”海涅曾经这样说。
所以有人在光阴的缝隙里,追求幸福,为了爱人付出一切。
而他们,也一定会幸福的生活在一起。我如此期冀着。
但是并非每个故事都会有结局,而两个看起来天造地设的人,也会在突然间离散。
最后的最后,他们没有在一起。
傩送走了,留下了翠翠和那座已经没有了他的城。
她知晓他不会回来,却依旧等待着。
说不清为什么。但,谁又能说清呢?
世界上很多事情都是没有缘由的,比如天空的颜色和海的温度;比如当初偏偏就在人海中遇见了你。
喧嚣过后,故事零落满地,青春已散场。
纵然时光飞逝,光阴荏苒。
哪怕物是人非。
也唯有爱,是不能放弃的。
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全书近30万字,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等,令人眼花缭乱。
百年孤独这本书是我看得最困难也是最久的一本书。 这本书是一本人类心灵孤独的苦难史.当我翻完马尔克斯《百年孤独》最后一章,兴奋仅仅只是一瞬间,很像一个孤独的行者,终于走完一段漫长而期待尽头的苦旅,却突然却迷失了方向,瞻望回程的忐忑,让人茫然而陌生,弥漫的孤独感,油然而生,夜不能寐。
中主人翁何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是西班牙人的后裔,住在远离海滨的一个印第安人的村庄。他与近亲乌苏拉新婚时,由于害怕像姨母与叔父结婚那样生出长尾巴的孩子,乌苏拉每夜都穿上特制的紧身衣,拒绝与丈夫同房。因此遭到邻居阿吉拉尔的耻笑,何塞杀死了阿吉拉尔。从此,死者的鬼魂经常出现在他眼前,鬼魂那痛苦而凄凉的眼神,使他日夜不得安宁。他们只好离开村子,外出寻找安身之所。经过了两年多的奔波,来到一片滩地上,由于受到梦的启示决定定居下来。后来又有许多人迁移至此,建立村镇,这就是马贡多。布恩迪亚家族在马贡多的历史由此开始。
许多年之后,面对刑警队,雷奥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小说作者对开头斟酌良久,他只用几十个字完美的将过去现在未连接。在整本书中,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马尔克斯在谈及作品中人物孤独性时,他说过:“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这是以这个家族的命运,来反映整个拉丁美洲的命运,他希望整个民族能够团结在一起。《百年孤独》的故事发生在虚构的马孔多镇(马尔克斯称威廉•福克纳为导师,显然深受其影响),描述了布恩迪亚家族百年七代的兴衰、荣辱、爱恨、福祸,和文化与人性中根深蒂固的孤独。其内容涉及社会和家庭生活的方方面面,可以说是拉丁美洲历史文化的浓缩投影。《百年孤独》风格独特,既气势恢宏又奇幻诡丽。粗犷处寥寥数笔勾勒出数十年内战的血腥冷酷;细腻处描写热恋中情欲煎熬如慕如诉;奇诡处人间鬼界过去未来变幻莫测。轻灵厚重,兼而有之,被公认为魔幻现实主义最具代表性的作品,也是二十世纪现代文学中不容错过的精品。
其中莫言评价说:对《百年孤独》有非常真实的、崇敬的感觉。这样的作品会不停地卖,一代一代的人都会读,是畅销书。我没有办法预测如果重新出版的话是否会轰动,当年文学青年几乎人手一本。百年孤独乃是过去五十年来所有语言中最伟大的杰作。《百年孤独》在马尔克斯构建的虚拟世界中达到了顶峰。这部小说整合并且超越了他以前的所有虚构,从而缔造了一个极其丰饶的双重世界。它穷尽了世界,同时自我穷尽。
这是一本耐人寻味的书,我想每个人去读,都会有不一样的想法,在书中我们同时追寻着现实与虚幻的结合。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是高尔基说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是说一个人只要读书就是在进步;也就像爬阶梯一样,每爬一层,就代表离终点又近了一步。所以,我们不仅要读书,还要爱读书。都说人活到老学到老。
我现在读的书是我的语文老师给我们推荐的一本书,《呼兰河传》。作者是萧红,这本书的主要内容也都在写萧红小时候的一些事情。主要人物有:萧红﹑萧红的外祖父﹑团员媳妇﹑有二伯﹑冯歪嘴子。为什么说主要人物有萧红的外祖父而没有她的爸爸妈妈和她的外祖母呢?就是因为萧红的爸爸妈妈和外祖母对她很坏,一点也不关心她;而她的外祖父就不一样了,对她格外的好。所以文章中写萧红的爸爸妈妈和外祖母的内容很少,而有一部分都是写萧红小时候和她的外祖父的事情。
除了这些,还有团员媳妇﹑有二伯和冯歪嘴子。他们三个都有不同的命运,团员媳妇只有十二三岁,却被她的婆婆活活的给烫死了。有二伯没有固定的住处。而冯歪嘴子还要拉扯两个孩子,太辛苦了。
从一开始读这本书,就可以读出萧红小时候是孤独的。到后来她的外祖父去世了,后花园也安静了不少,萧红更孤独了。文章的大体意思也就是这样了。
《呼兰河传》这本书写的挺好的,正适合小学阶段的学生读。我希望其他的学生也能读到这本书!
在我们学《祖父的园子》一文时,史老师给我们推荐了《呼兰河传》这本书,这本书是萧红的一生将走到尽头时写的长篇小说,当时她还不到30岁,但身体十分虚弱,患有多种的疾病,31岁时就去世了。
这本书萧红用了灰色的笔调写了呼兰河,呼兰河也是萧红的母亲河。书中大多数的内容都是她童年时候的故事,很多都是她和祖父在一起的趣事。萧红小时候因为各种原因,家族中好多人歧视她,只有祖父关心她。她和祖父在一起总是快乐的。
书中有些情节是很好玩的,比如萧红趁祖父不注意,就把几朵玫瑰插到祖父的帽子上,她祖父毫不知情,还说:这园子里的玫瑰真香啊,萧红在旁边乐的哈哈大笑。读到这里,也可以感觉萧红童年和祖父在一起的快乐,无拘无束,自由自在了吧?
在《祖父的日子》这篇文章中也可以体会到这种快乐,她去给祖父“帮忙”,她拿不动整把锄头,祖父就给她锄头的“头”。她在地里乱锄一阵,祖父也不生气,两个人还开小差玩了起来。
样就故事还有很多,都能让人捧腹大笑。
看完这本书后,我还感觉那时的人很迷信,什么海龙王啊,叫魂啊?
仔细读完这本书,我内心复杂。萧红回忆了很多童年的事,可是笔调是灰色的。平淡的像秋水一样,灰色的天空,灰色的城市,灰色的社会……我想这就可能因为作者身体的疾病让她觉得所有东西都是灰色的。
中华民族文化有着五千多年灿烂历史,而国学经典又是中华民族文化的精髓。读了《国学经典诵读》这本书后,让我受益良多:
宽 容
“有忍,其乃有济;有容,德乃大”。在生活中,我们难免会与别人有些摩擦,在这时,我们如果与之相持不下,则二者之间的关系不仅会越来越差,甚至有时会带来意想不到的后果,反之,若我们各自退后一步,宽以待人,结果就完全不一样了。韩信忍一时的胯下之辱,最后却成就自己光彩照人的一生。“退一步海阔天空”只要我们宽容对待他人人,别人也同样会宽容对待你。
毅 力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成大事者必有毅力,无毅力者则一事无成。有毅力做事才有始有终,才会有所成就。就如孔子读《易》一书。当时的书都是用竹简编成,翻阅不易,耗时颇多,但孔子不怕困难将这部书三遍,都有不同的收获。这件事告诉我们:“有志者,事竟成”只要有毅力,就没有办不成的事。
惜 时
“读书不觉已早春,一寸光阴一寸金。”作为中学生,学习是我们的首要任务,时间也就成了我们学习的强有力的保障。我们青春正茂、朝气蓬勃,时间就是我们的生命,为了美好的未来,我们就要珍惜时间,努力学习,不要造成“黑发不知勤学早,白发放会读书迟”的遗憾。
节 俭
“俭,德之共也;侈,恶之大也。”勤俭节约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勤俭节约,应从小事做起。唐宋八大家之一的苏轼21岁中进士,前后共做了40年的官,做官期间他总是注意节俭,常常精打细算过日子。公元1080年,苏轼被降职贬官来到黄州,由于薪俸减少了许多,他穷得过不了日子,后来在朋友的帮助下,弄到一块地,便自己耕种起来。为了不乱花一文钱,他还实行计划开支:先把所有的钱计算出来,然后平均分成12份,每月用一份;每份中又平均分成30小份,每天只用一小份。钱全部分好后,按份挂在房梁上,每天清晨取下一包,作为全天的生活开支。拿到一小份钱后,他还要仔细权衡,能不买的东西坚决不买,只准剩余,不准超支。积攒下来的钱,苏轼把它们存在一个竹筒里,以备意外之需。总之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艰苦奋斗是我们党不断取得事业胜利的法宝。经过历史的积淀,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已经成为一种精神品格和民族象征。
读了《国学经典诵读》,我知道了作为一名中华儿女,应继承中华民族宽以待人、有毅力、珍惜时间、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并将其发扬广大。这既是我们的责任更是我们成功的垫脚石。
读了《边城》,不知是喜还是悲。故事似乎还要延续下去,但若加个结尾,又似乎是狗尾续貂,毫无意义。
人生在 沈从文 先生的笔下俨然成了悲剧,这大概是带了时代性和地域性的。翠翠一出生便是悲剧,她是畸形恋情的产物。不久,翠翠的父母便相继死去,这成了翠翠人生悲剧的基础。悲剧之所以成为悲剧,不是悲剧的产生,而是悲剧的永恒。翠翠平安地度过了人生开端的十几年,然而一连串的人和事触动了翠翠敏感的心,一个情窦初开的小姑娘的心。一个简单而又复杂的三角恋结成一个结捆住了翠翠。但这个结实际上又拉住了翠翠,前面就是悬崖,让她在甜蜜和矛盾中享受人生的快乐。不久,这个三角形的一条边折断了,翠翠的命运已无法稳定。她像坠入深渊,天保遇险丧命,外祖父的离世,傩送的出走,点动成线,悲剧似乎具有了延续性。 沈从文 先生也许心里也不好受,给了故事一个幻想。虽然是这样,悲剧的惯性仍然冲击着我的心,使我不得不猜想着傩送再也没有回来。然而看惯喜剧的我又不忍而想着有情人终成眷属。这样让人同时产生两种情感,这大概就是《边城》的魅力。
我喜欢《边城》,但我更喜欢书中的边陲小城。人若是能在一个淳朴的世界里生活,何尝不是一件乐事。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社会也飞速发展,边陲小城无法容纳那样淳朴的民风,再也无法成为边城了。我无法再接受一个只在空间上是边陲小城的地方,只能躲进象牙塔里,躲进《边城》,享受人生难得的安静。可是为了生存,我又无法逃避现实中的世界,我只想认同在某一空间某一时间,有一个边城,能容纳人的多余情感。只有在书中,只有在心中。
读《边城》,让我放弃一切复杂的人际关系、一切繁杂的考虑推理,享受那份独特的淳朴。
孤独的力量是可怕的。《百年孤独》书中描写的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都在孤独中死去,他们的经历大致是相同的,在马孔多这一片土地上,没有进步,没有创新,每天重复上演同样的剧情,生活在那里的居民注定是不快乐的。
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拉丁美洲的历史是不断重复着的怪圈,不是前进,而是徘徊。荷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与妻子乌苏拉以非凡的胆识和开放的精神,开创了马孔多的繁荣。因为马孔多隐没在宽广的沼泽地中,与世隔绝。他决心要开辟一条道路,把马孔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他曾向妻子抱怨说道:“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地过日子。”可惜的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颗大树上,几十年后才在那棵树上死去。荷塞死去了,连同马孔多的文明。之后的几代人,也重复上演着同样的悲剧,导致马孔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到最后整个马孔多就被一阵来历不明的风刮走了,从地球上消失了。
读这本书的时候心情是压抑的,因为整本书几乎没有向上的积极气息,有的只是孤独和颓废。才发现自己是这么地害怕孤独,讨厌孤独。我们每天都生活再一个日新月异的世界里,科技发达,文明进步,我们马不停蹄地向前奔跑。于是我们开始反思,是不是节奏太快了?是不是步伐太仓促了?是不是该停下来,寻觅一份安静,让心灵歇歇脚?可是只有停下来才会发现,原来我们不停地往前赶才是我们想要的,我们只有不停地创新,不断地进步,我们才会快乐。
当我读到:当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看到被蚂蚁吃得只剩下一小块儿皮的儿子时,他终于破译出了梅尔基亚德斯的手稿。手稿卷首题辞是:“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正北蚂蚁吃掉。”原来,这手稿记载的正是布恩迪亚家族的历史。在他译完最后一章的瞬间,一场突如其来的飓风把整个马孔多从地球上刮走了,从此这个村镇就消失了。
有什么东西在我内心深处轻轻地了,一朵一朵小小的淡白色的云朵炸开了,就像花朵不得不绽放一样。我多么希望,所有人的孤独都能消失,我们要的不是一个热闹的表象,而是一个真实的未来。
《边城》是沈从文小说的代表作,是我国文学史上一部优秀的乡土小说。它以20世纪30年代川湘交界的边城小镇茶峒为背景,以兼具抒情诗和小品文的优美笔触,描绘了湘西地区特有的风土人情,借船家少女翠翠的爱情悲剧,刻画了人性的善良美好与生活中难以逾越的伦理桎梏。
说从茶峒小溪渡口的老船夫爷爷和孙女翠翠两个人展开笔墨,开始了对边城小镇的风土人情的叙述。作者以纯净的笔触谱写出一首爱与美之歌。湘西淳厚朴实的人情世态,健美古朴的风俗习惯,新奇幽雅的山光水色,情调爽朗明快,色彩绚丽清新,是一幅优美别致的风土人情画卷。青年男女的情爱,父子祖孙间的亲爱,人民相互之间的友爱,以及自然万物之爱与湘西之美糅合在一起,了无痕迹地融入了全部故事情节和人物形象之中。
翠翠是个生的美丽的女孩,翠翠从小与爷爷相依为命。茶峒城里的船总家有两个同样优秀的儿子豪放豁达不拘小节的老大天保;少言寡语俊秀出群的老二傩送。翠翠去看龙舟赛,偶遇老二傩送,从此两人心中便生了情愫。不巧的是老大天保也喜欢上了翠翠,并先傩送一步托媒人提了亲。因为兄弟情深,兄弟俩没有按照当地风俗以决斗论胜负,而是采用公平而浪漫的唱山歌的方式表达感情。傩送是唱歌好手,天保自知唱歌敌不过弟弟,心灰意冷之下驾船远行去做生意,后因水船出事淹死。船总因为儿子的死因,对老船夫变得冷淡,不愿翠翠再做傩送的媳妇。傩送也因为天保的死内疚自责不已,对翠翠和老船夫生了怨愤远走了他乡。老船夫带着对翠翠的归宿的牵挂,在一场雷雨中离开了人世,翠翠成了再也没有亲人依靠的孤儿。爷爷的旧识杨马兵为了照顾陪伴翠翠,接替了爷爷的位置,开始陪伴翠翠以渡船为生,等待着傩送的归来。傩送会不会来呢?也许永远不会回来了,也许明天就会回来。
爱情是古往今来故事最多的话题,谁也无法注解每一次感情的对错。但是成长过程中缺失长者适时引导的翠翠,以及年老谨慎行事有心无力的爷爷,以及地方的婚嫁习俗,都是造成翠翠爱情悲剧发生的根源。站在成人的角度来说,年轻人的成长,无论是生活还是感情方面,为了尽可能地避免陷入悲剧境地,需要长者适时的加以指引。
《谁动了我的奶酪?》这本书想必大家都读过。它就是由美国著名作家斯宾塞?约翰逊编写的。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关于“变化”的故事。有两只小老鼠“嗅嗅”、“匆匆”和两个小矮人“哼哼”、“唧唧”,都住在一个迷宫里。他们每天都要去找奶酪充饥。一次他们找到了一个充满无数奶酪的奶酪C站,就开始在那住了下来。可有一天他们发现奶酪没了!两只小老鼠和“唧唧”只好去别处找奶酪了。但“哼哼”
却不敢相信事实,依旧呆在C站。最后,他不知去向了。
我认为,故事中的“奶酪”是对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所追求目标的一种比喻。它可以是一份工作,一种人际关系,可以是金钱,一幢豪宅,还可以是自由、健康等等。
在故事中,“唧唧”在一面墙上写了许多标语。其中有一条写道:随着变化而变化。就是说我们要学会随机应变,不能一味地等待。但是,在我们身边就有一些像“哼哼”一样的人。就比如说我曾经在电视上看见有一个人,他以前有很多钱,但是他不知节俭,很快就把钱花光了。一天,他看了看自己的钱包,发现里面分文不剩,惊讶地叫起来:“啊!我的钱呢?怎么没了?!没了钱,我怎么活?!”接着他说:“这肯定是我的幻觉!这些钱肯定会回来的!”接下来的几天,他一直呆在家里,滴水未进,一口饭也没吃,连上班也没去,就守在他的钱包旁,隔三差五就看看钱回来了没有。就这样连续了三天,最终,他死在了他的钱包旁。
所以,还是那句话,“随着变化而变化”,我们要学会应对变化,还要抛弃旧的观念。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找到属于自己的真正的“奶酪”!
历时6个月,把这本百年孤独从头到尾看了一遍。给我的感觉是好似神话,又好似昨天都有同样的事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了。一个家族的兴旺与衰败,从家族的第一代到家族的最后一代,不断的重复着相似的命运。
刚开始看这本书有点云里雾里。搞不清剧情和人物关系。后来百度了一下对大致剧情和人物有了了解。有些人物关系还是搞不清。
家族第一代能自己开创新大陆,建立了马孔多。对新鲜事物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和探知欲望。是天才也是疯子,最终被绑在树上死了。
家族第二代,何塞和上校都是丰富多彩的人物。何塞继承了这个名字的特有性格,外向。对新鲜事物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和探知欲望。年轻事跟着杂技团出去闯荡江湖后来回来了,以打猎为生。最后被抢打死了。是不是丽贝卡打死的,留下了一个悬念。上校则是冷酷孤独的性格。发动了N场的战争最终都失败了。被X次暗杀都没死成功。17个儿子全部挂了。最后孤独的做小金鱼直到死去。他的世界,他的孤独没人能够理解。
还有小说中的各位传奇女主,个个特点鲜明。乌尔苏拉家里的第一代女主,活了好几百岁,精明、能干富有洞察力。知道家里发生的大部分事情。阿玛兰妲和丽贝卡俩个人为了争,勾心斗角毁了自己的一生也毁了别人的一生。终生孤独直到死去。那位叫皮拉什么的占卜女人,不知道怎么描述她,她也算是整个小说的核心人物把。和何塞家族的各种人物有过接触或给过影响。
还有哪位预言的法师梅尔基亚德斯似乎是这小说的导演,而那张羊皮纸就是早就已经写好了的剧本。一切都是按照剧本的预期在发展着,一步一步知道消失。
爱情的结晶是一个长了猪尾巴的小孩。对于小说这是剧情,对于生活就是天意。当看到那句译文时,我感到头皮一阵强烈的麻麻的感觉:家族第一代被绑在树上,家族最后一代被蚂蚁吃掉。看着这本小说,总感觉上面发生的事总能在现实生活中找到影子。或许我们也在重复着自己的命运,或许我们也在每天抱怨喋喋不休,或许我们的命运早已注定,或许百年的孤独正是你我的孤独。生命、生活、人性、伦 理、道德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的影子都应在了这本书上…
从开始读这本书到读完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和看红楼梦很像。不懂,看不下去--似乎有点意思--剧情很精彩舍不得放下--似乎写的就是身边的昨天今天和明天--就这样结束了,留下的是满脑子的回味,像一杯茶,淡淡的很舒服…
第一遍我看的有点迷糊,但是很精彩。这是要怎样的大脑才能装下这本小说,并把他写出来?前几天新闻说作者逝世了,伟人一路走好!这本书不知道还会不会再看,也许会。
我之所以会读《飘》这本书,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之前看过由它改编的电影《乱世佳人》,由此对其产生了很大的兴趣。虽然《乱世佳人》我只完整的看过一遍,但费雯丽演绎的猫一样的思嘉、克拉克·盖博表现出的瑞德船长的复杂精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我忍不住想从原著中进一步探求他们的真容。
我所阅读的这个版本分为上下两册。封面是一张油画,画面上是思嘉和白瑞德船长坐在马车上,背景是象征着战争的兵荒马乱,整体带给人一种压抑感,逝去的历史化作马蹄后腾起的尘埃,然而未来并不明朗;封底则是《飘》所赢得的各种赞誉。封面和封底设计较为精细雅致。翻开书籍,在出版说明和译者序之前,有一部分内容是用铜版纸印刷的(上下册均有),这一部分是有关《飘》的周边情况:例如作者照片、电影海报、不同版本的《飘》的封面及插图等等,以图片为主,文字为辅。我个人认为这部分的设计很新颖,有效地引起了读者的阅读兴趣。书页的纸张质量比较好,光泽温和不刺眼,而且印刷非常清晰,错讹之处极少。
《飘》的故事情节比较复杂,时间跨度也很大,通过对思嘉、白瑞德、媚兰、艾希礼为主展开的形形色色的人物进行刻画,生动完整地为我们展现了一幅横跨南北战争的历史画卷。其中既包括开战之前南方庄园悠然自得的生活,如烤肉宴、舞会等等;也包含了战争中伤员缺医少药、肢体残缺,亚特兰大居民丧失亲友的悲惨;甚至对于战争结束后南方重建的艰难,也通过思嘉本人的奋斗展现了出来。由于作者是以周围的人物及事件作为原型进行描写的,具有很强大的艺术感染力。特别是思嘉在逃离亚特兰大、回到塔拉庄园,面对着被洗劫一空的庄园和支离破碎的家庭,倔强勇敢的挑起了重建的责任,站在红土地上宣告:“凭上帝见证,我以后绝不会挨饿,绝不!”每次读到,都会被人物身上爆发出来的精神深深感染。
《飘》的故事情节大多为人们所熟知。女主人公思嘉,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庄园主的女儿,思嘉漂亮而富有个性,赢得了当地许多青年的爱慕。但她却盲目的爱慕着艾希礼,一个长相英俊,性格却很懦弱的南方世家子弟。1861年的4月,战争的阴云已经笼罩在佐治亚州上空,然而16岁的思嘉心思全部在艾希礼身上,艾希礼优雅的绅士风度使她芳心暗许,然而她却在烤肉宴的前一天得知了一个使她心碎的消息:艾希礼即将娶他的表妹媚兰!第二天的烤肉野宴,思嘉试图说服艾希礼和她一起私奔,但没有成功,自尊心受到伤害的思嘉扇了艾希礼一个耳光,还砸碎了一个花瓶。但出乎意料的是,这一切都被一个叫白瑞德的船长看在眼里,白瑞德船长的名声很坏,而且他似乎并不认为南方能够在这场战争中轻易获胜。为了赌气和报复,思嘉嫁给了媚兰的哥哥查尔斯,然而她很快就后悔了。由于战争,查尔斯和艾希礼等没过多久就离开了家乡。还未等开战,查尔斯就染病离世,同时,思嘉怀孕并顺利生下了儿子韦德。
思嘉沉浸在对艾希礼的思念中,而且对寡妇的繁文缛节非常不耐,心情抑郁。于是思嘉的母亲埃伦将她送到了亚特兰大同媚兰和皮特姑妈一同居住。虽然环境改变了,但南方的传统却使得她的生活毫无乐趣。在亚特兰大的募捐会上,思嘉再次见到了白瑞德船长,甚至罔顾社会风俗同他跳了一支舞。随着战争局势的恶化,社会上的清规戒律渐渐不再是约束思嘉的囹圄,她又开始同青年谈情说爱,尽管她认为自己对艾希礼的感情忠贞不渝。葛底斯堡战役严重打击了南方,圣诞节后艾希礼回家,思嘉再次向他表露了爱意,但仍然遭到了艾希礼的拒绝。第二年年初,思嘉几乎是同时得知了两个让她难以置信的消息:艾希礼受伤被俘、媚兰怀孕了。于是为了照看怀孕的媚兰,思嘉被迫留在了亚特兰大。南方军队节节败退,眼看首府亚特兰大就要失守,偏偏在八月底,媚兰的儿子小博降生,亚特兰大一片混乱。无奈思嘉只得求助于白瑞德,希望能够回到塔拉,白瑞德却在半路上去投军,思嘉只得自己带着媚兰母子和韦德回家。回到塔拉庄园后,思嘉发现家里已经面目全非:埃伦病死、杰拉尔德精神不正常、两个妹妹身患伤寒卧床不起、大部分的黑奴也都跑了。在近乎绝境的情况下,19岁的寡妇思嘉负担起了全家的生计,媚兰一直给予思嘉许多帮助。就在一家人的情况好转时,传来了要对塔拉庄园征收高额税收的消息。为了保住塔拉,思嘉再次求助于白瑞德,却发现白瑞德已经由于挪用南方军队物资而锒铛入狱,就在一切看来毫无希望的时候,思嘉的妹妹苏埃伦的未婚夫——弗兰克出现了。弗兰克由于经营小生意,家里有一定积蓄,为了得到钱去拯救塔拉,思嘉采取欺骗的手段使弗兰克娶了自己,塔拉终于得救了。思嘉渐渐发现弗兰克很无能、生意经营不善,于是她产生了自己经商的念头。她向白瑞德借了一笔款子,买下了木材加工厂,然而种.种举动使得亚特兰大的传统社会对她极为不满。思嘉再次怀孕并生下了一个女孩子,起名埃拉。“重建”在进行,亚特兰大的局势变得很不稳定,在一次去木材厂的路上,思嘉遭到了袭击。3K党为了给思嘉复仇,扫荡了贫民窟却被军队发现,弗兰克死亡,艾希礼受伤。思嘉因为弗兰克的去世十分不安,葬礼之后她独自在家里借酒消愁,此时白瑞德出现,他居然向思嘉求婚了。婚后思嘉过上了自己期待的富裕生活,并且生下了美丽可爱的邦尼。白瑞德十分宠爱邦尼,为了使邦尼在亚特兰大能保住贵族地位,他不惜加入了民主党的阵营。思嘉与艾希礼在木材厂见面,回忆起过去生活,思嘉忍不住靠在了艾希礼的怀里,这一幕却被艾希礼的妹妹看见,思嘉百口莫辩。然而媚兰却保护思嘉,不允许别人对思嘉进行攻击。白瑞德带着邦尼暂时离开了家,思嘉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又惊又喜,同时格外想念白瑞德。但白瑞德回家时却对思嘉冷嘲热讽,思嘉大怒摔下楼梯,摔断了肋骨并且流产,白瑞德找到媚兰,深深忏悔。邦尼喜欢骑马,但在一次跳跃栏杆的过程中不幸遇难。随着邦尼的去世,白瑞德对思嘉的爱也全部破碎,思嘉此刻却发现自己深深爱着、依赖着白瑞德。媚兰再次怀孕,但因流产而去世,思嘉后悔自己一直没有意识到媚兰是自己重要的精神支柱。白瑞德离开了思嘉,但思嘉坚信自己能够回到他身边。
《飘》中最着重刻画的人物无疑是思嘉。作为一个南方庄园主的女儿,思嘉却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淑女,她任性、固执而自负,她虚荣、自私,但同时她倔强不服输、勇于改变自己、适应环境。在一个动荡变革的时代、在一个传统美德崩溃瓦解的时代、在南方资本出现萌芽的时代,思嘉正是凭借着自己的现实主义和贪婪,才保全了自己的家庭、保护了自己周围的人,她不甘于“体面地饿死”,她要活下去并且要高质量的生活。同时,思嘉具有高度的家庭责任感,一个19岁的小姑娘,没有任何的谋生技能,却要承担起家庭的重担,但她并没有因此而退缩。思嘉对于爱情的追求虽然盲目,却是热烈的,她为了艾希礼的一句话,甘愿冒着生命危险在亚特兰大为媚兰接生。在战后,倘若不是思嘉,崇尚传统生活的艾希礼一家只能去喝西北风了。正是思嘉在困难面前所表现出的惊人勇气,深深吸引了白瑞德,也深深吸引了读者。贪婪、自私、现实主义、固执……如果用这些词去描述一个女人,我们一定会认为她招人厌恶,但是用在思嘉身上,这一切却闪烁出了光芒,使我们不由得惊叹“这是一个伟大的女人”。
但从另一个角度上讲,思嘉却是很可悲的。她的三次婚姻都以失败而告终,第一次是为了赌气嫁给一个孩子;第二次为了塔拉嫁给了老头;第三次因为自己没有认清白瑞德和艾希礼在自己心中的地位也失败了。白瑞德在故事的最后告诉她:“思嘉,我从来没耐心把破碎的东西捡起来粘合好,再对我自己说,补过的东西跟新的一样好。破的总是破的——我宁可记住它的最好的地方也不愿把它补好,然后一辈子看着那裂痕。假如我真的还年轻一点,那也许——可是我年纪太大了,不再相信什么消除前隙那一套多愁善感的东西,不再相信从头开始那一套了。我年纪已太大,我无法承受经常的谎话和生活在文雅的幻灭之中。我不能和你生活在一起,靠跟你说假话过日子。我当然不能跟自己说假话。即使现在我也不会跟你说假话。我但愿能关心你做些什么,到什么地方去,然而现在我办不到。”
思嘉对于媚兰的轻视和厌恶,更表现出了她性格之中幼稚的一点。对于媚兰给予她的无私帮助,她始终认为是愚蠢的,直到媚兰去世之前,她才发现媚兰也是她的精神支柱之一,是她的剑。正如文中所写“思嘉的思绪回到多年以前,在塔拉的那一个酷热、寂静的中午。当时一个穿蓝军装的尸体倒在地板上,一缕灰色的烟雾在他的上方盘旋,媚兰手持查尔斯的军刀,站在楼梯顶上。她记得当时她心里想的是:‘媚兰真蠢!她连把刀也提不动,跑出来干什么?’可是现在她才明白,在紧急关头如果一旦需要,她会毫不迟疑的冲下楼梯,杀掉那北佬——或者自己被杀掉。是的,媚兰那天手握军刀,是做好准备为她战斗的。现在思嘉,回过头来重温往事,才伤心地看明白,媚兰无时无刻不手持军刀在她身边,跟她形影不离,以盲目热爱的忠诚,为她战斗,为她跟北佬、大火、饥饿、贫穷、舆论,以至她心爱的亲人而斗争。思嘉已经明白那军刀一直在她和这世界之间会晤着,而那军刀从此将永远藏入刀鞘,她的勇气与信心慢慢消失了。”书中多次描写思嘉的梦境,在一片迷雾中茫然的奔跑,是的,思嘉始终就像一个没有安全感的孩子,试图抓住她能抓到的所有东西,但一旦得到了就不珍惜,因此错过了身边许多美好的事物。思嘉的生命形式是一列轰隆隆的列车,一刻不停的向前狂奔着,热烈而盲目,习惯了高速度的奔跑,永不止息。她生命力量的源泉来自于如此高速的奔跑,然而在这样狂野的奔腾之中,思嘉同时也把那些文雅的、温和的美好搅得粉碎,最终只剩下一辆空旷的列车,仍然在原野上一刻不停的狂奔。
妈妈今天给我买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宝葫芦的秘密》。
书里写着王葆很爱玩,不爱学习,但很爱钓鱼却总钓不上。一天他做了一个梦,梦见他钓上来一个神通广大的宝葫芦。宝葫芦给王葆实现了许多愿望也带来了许多意想不到的麻烦。
王葆钓不上鱼宝葫芦就给王葆变出许多五颜六色的金鱼,王葆饿了宝葫芦又给他变出许多好吃的出现他面前,还为王葆做了电动机器人,让他在同学面前出尽了风头,帮助王葆在学校得了各种各样的奖状。
和同学下棋比赛的时候宝葫芦竟然让王葆吞了很多棋子,考试的时候王葆不会做宝葫芦就把王葆的试卷和同学换了张,被老师发现了,让他在同学和老师面前抬不起头来。经过换试卷那件事王葆决定不再依赖宝葫芦什么事都自己做。
看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决不依赖别人。如果什么事都不劳而获,就像小偷偷东西的感觉,天下没有掉陷饼的事,只能靠自己努力得到的成绩才是令人骄傲的!
余华得这本《活着》是经朋友介绍才知道的,但是我并没有太上心,也没有机会看。难得有时间品读此书,居然吸引我一气读完了此书。
作者在书中以福贵地主少爷从大富败落成一贫如洗生活经历为主线,以其人生八劫的悲惨和其乐观豁达形成的反差,引人深思——人为什么活着。
少爷福贵富有时没有得到良好得教育,一直过着生活放荡的日子,吃喝嫖赌,嗜赌成性,父母的管教,良妻的劝说均不奏效,到输光家业,一贫如洗时才猛然醒悟,悔时已晚。从此福贵成穷人贫民,承受起养家糊口的担子与责任。父亲气死了,母亲不堪劳苦病倒了,贫穷中的福贵在为给母亲求医的途中被国民党抓去成壮丁。经历了战争的波折,回到家时福贵的母亲已去世,聪明的女儿因病已成了聋哑人。贤良的妻子支持着福贵,共同养育着一双儿女,然而,福贵的儿子在读五年级时为救学校校长产后大出血,奋勇献血,居然因抽血过度而死,......然而,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过一阵子平安的日子,厄运总要降临到福贵的头上。给女儿找到女婿成了家,女儿却在产后不久即离开人世,也是大出血。被困苦潦倒拖累的妻子承受了儿子、女儿早逝的痛苦后离开人世。福贵的亲人只剩下女婿与外孙,爱婿又被一次劫难夺走了生命,饥饿中长大了几岁的外孙,一次,发烧时外公买来很多豆子,难得吃饱肚子外孙的开怀痛吃,结果被豆子撑死了。
我想造化弄人,与福贵生不逢时不无关系。否则,也不至于那么悲惨,但是也不得不叹服作者在平铺直抒下叙写了那么震撼人心的故事。也因此想到了美国短篇小说作家艾来丽.卡特对中国著名作家余华的《活着》的评价,他对小说的语言、情节、娓娓道来的叙述生活,简朴优美未雕饰的魅力及小说中关于先死命运的都给予了高度评价。艾来丽写道:“如果现在要读一些东西,显然你应该读一些永恒的东西,《活着》就是这样一流的作用。”
余华在书中说:“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民的责任。”书的最后写道:“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时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的来临。”余华用似乎没有温度的笔调来娓娓叙说一个家庭的平凡却不正常的故事。
读完此书,不禁深思,人为什么活着?人生是短暂的,生命是脆弱的,为什么活着是每个人都应当面对的问题,并且是亲历的现实问题。不少人认为活着为了享受幸福、快乐、安康、甜蜜......,为了爱情、升官、发财,当达不到时就怨天尤人,甚至丧心病狂走损人害己之路......。其实《活着》引发我们为什么活着的问题,每个人的答案都不尽相同。这是一个如此宽广而深邃的话题,有时要用人一生的经历才能交上完整的答卷。
死并不可怕,人生自古谁无死,但是,太多的亲人一次次的离去,承受一次次的打击,确实也需要坚强的意志和正确的生命观。福贵从物质富裕而精神空虚的纨绔子弟,变成物质上贫乏而精神丰富的明白人,从不能体恤妻子贤良苦心,到发现妻子的美德,痛改人生方向,踏实走勤劳耕作之路,一家人妻贤子孝,其乐无比。
福贵前半生糊涂做人,后半生却不糊涂,在平凡中表现了不平凡。
天上不会掉馅饼。 —— 题记
如果你明白宝葫芦是偷东西的,你还想得到宝葫芦给你带来的幸福轻吗?相信你们会说:”不。“
开始读这本书时,我觉得宝葫芦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定贝,它能让我想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我要是也有一个这样的宝葫芦该多好呀。以后我就不愁吃喝了。可是往后读了我才发现,宝葫芦是把别人的东西偷过来给主人用时,我的想法完全变了。我觉得宝葫芦可以带来不劳而获的东西,同时它也可以给拥有它的人带来灾祸,和无穷的烦恼。因为本来是可以不撒谎的,却为了要隐藏宝葫芦撒了许多谎。
作品主要写了天真活泼的中学生王葆,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得到了一个无所不能的宝葫芦。王葆做了宝葫芦的主人后,他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因此获得了一种不劳而获的”幸福“。可拥有了这种不劳而获的幸福却让王葆麻烦不断。像下象棋把”马“吃到了嘴里、从来不撒谎要被迫撒谎、看电影偷到了好朋友的座位、考完试拿别人的试卷被教师发现……
最后王葆终于发现宝葫芦给他的东西并不是凭空变出来的,而是把别人的东西偷过来的给自己用的。王葆做出了选择就是把宝葫芦的秘密告诉大家,并认错。这样就跟大家解释了这段时间发生的一切事情。也可以不让宝葫芦继续祸害别人了。醒来后发现是一个梦。
王葆把宝葫芦扔了,我持两种观点:一种是这样做是不对的。因为王葆完全可以留下宝葫芦自己享用,就算没有家人和朋友起码有无穷无尽的东西何苦苦了自己呢?第二种是这样做是对的。因为如果这样就算没有那种特殊的”幸福“,可是和家人和朋友在一起,不是比所有的”幸福“都幸福吗?我还是赞同第二个观点。
从这个故事中我们不难发现,不劳而获得到的东西是不会心安理得的。就拿本书的主人公王葆来说吧,他还不知道宝葫芦是偷来的东西时都如此的不自在。要撒一个又一个的谎。当他知道是偷来的东西时是多么的痛苦,因为偷,他失去了亲人,朋友,因为偷,他辜负了大家对他的信任。那时他的多么的难受呀。
所以,我们一定要记住”天上没有掉陷饼的好事“,一切幸福只能靠自己的劳动。
《边城》蕴含着诗一般的意境和韵味,作者沈从文不仅创造了诗一样的意境,而且赋予作品中的人物与景物以深厚的象征意味,集中了展现了湘西秀美的山水和淳朴的情致。
茶峒,小溪,溪边白色小塔,塔下一户人家,家里一个老人,一个女孩,一只黄狗。太阳升起,溪边小船开渡,夕阳西沉,小船收渡。无形中就构成了一幅图画,有如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
翠翠和爷爷。祖孙二人一起守着渡船,相依为命,彼此关怀。他是中国古代劳动人民的代表,他善良、勤劳、朴实、憨厚、忠于职守,他对外孙女无私的爱就是我们炎黄子孙得以繁衍的血缘纽带,从他的身上我看到了中华民族那原始而又古老纯朴的人性之美。 可以这么说,《边城》里的人,大抵情亦如水,却不是如水样淡薄,而是一如湘西的河川明澈纯净,这使得整部作品无论结局怎样却始终带给我们空灵清澄的美。
的确,结局不是我们的一厢情愿。这么一个发生在山城茶峒里的故事,这里鸟语花香,青山翠竹,耸立的白塔下住着翠翠和她的爷爷,这一年的端午节,翠翠遇到了在划船比赛中中了头奖的傩送,有种不可言传的情感在翠翠心底萌发。与此同时,傩送的哥哥天保也爱上了美丽善良的翠翠。他们公平地凭命运来决定自已的幸福,而翠翠母亲的死是老人心中的痛,老船夫为了不使翠翠走她妈妈的路,无意中为孙女的婚事设置了一些障碍。不久,天保为爱离家出走落水而死,傩送知道后很悲痛,又得不到翠翠的暗示,一气之下远走他乡。一声巨雷摧毁了白塔也带走了爷爷。翠翠决定从此留在渡口等待傩送的归来。
平淡中流露的不平淡,平静中突显的不平静,平凡中涌动的不平凡,没有兵荒马乱,没有峰火连天,没有尔虞我诈,有的只是朴实的亲情和真挚的关爱。像是一幅流动的画,画的是桃花源的风光,画的是画中人的生活,画的是民情纯朴和封建礼教的碰撞。我常常在想傩送到底会不会回来,作者没有把这个答案告诉我们,从而引起我两个遐想:或许他会回来,这里有牵挂他的家人也有他牵挂的翠翠,或许时间消逝他会懂得哥哥天保为了成全他而走的心,会感受到守在渡口的翠翠的等待,毕竟他自己也说过要渡船不要碾坊。他会回来,会重新面对,会找到翠翠,会替她守着渡船,一辈子。也或许是再也不回来,在某个地方默默地过完着生,再也不愿想起这里的一切。或许那些人那些事早以在他心里自己找个坑把自己埋了,或许偶尔面对一只渡船也会在心底泛起一层涟漪,而那个等待却终究只是等待。
《边城》的行文似无阻的流水,给人一种诗意。文中平淡安宁,没有惊心动魄的氛围,也没有轰轰烈烈的情节,但却能够深入到人物的内心深处,使你身临其境。《边城》隽永的文字时刻牵动这你的灵魂,正如他谈及《边城》时所说,“我要表现的本是一种‘人生的形式’,一种‘优美、健康、自然,而又不悖乎人性的人生形式’。”
“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双休日,我阅读了冰心奶奶写的《小桔灯》这篇文章,心情十分激动。这篇文章反映了1945年抗战期间革命者在国民党反动派统治下的艰难处境和对光明的渴望,赞扬了他们镇定,勇敢,乐观的精神。文章中的中心人物是一个地下党员的女儿。当时国民党反动派残酷地逮捕,屠杀地下党员,白色恐怖笼罩着重庆上空。小姑娘的父亲是位地下党员,因党组织遭到破坏,而离开了家。母亲也因受到特务的追踪殴打而吐了血,然而,这位小姑娘不像一般孩子那样惊慌失措,而是能够帮着或替大人做事。这对于一个--岁的小女孩来说该是多么的不容易啊!
当我读到小姑娘独自一人上山,到乡公所楼上打点话给妈妈请大夫,遇到作者后,平静地回答了作者的问话这一段时,我感到她是多么地勇敢,镇定啊!正因为她坚信:总有一天革命会胜利,总有一天父亲会回来的,到那一天,人民群众就可以翻身做主人了,大家的生活就会好了。所以,她有这种勇气,有这种胆量!
文章结尾描写了小姑娘给冰心奶奶做了一盏小桔灯。这盏小桔灯发出的光,象征着革命事业必胜!她的一举一动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抗战期间的斗争是残酷的,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是来之不易的。通过对这篇文章的阅读,我更深深地理解了这一点,我们要攀登科学的高峰,就需要勇气,需要珍惜这美好的时光,学习更多的知识。我愿做一个像小姑娘那样的人,以镇定,勇敢,乐观的精神为祖国的繁荣富强做出自己的贡献。
清纯静美,白衣白裙别上一朵粉红的蝴蝶结--谁抵挡得住"美"的袭击?对美的迷恋可以打败任何智者自以为是的心得报告。我只能让你跌到,看着你跌到,只能希望你会在跌到的地方爬起来,希望阳光照过来,照亮你藏着忧伤的心,照亮你眼前看不见尽头的路。
--读书心得:受办公室同事曹一美老师的影响,到图书馆把龙应台出版的系列书借来看,首先看的就是曹老师写了读书笔记的《亲爱的安德烈》。当看到以上这段话时,勾起了我一个回忆:曾经的初恋时光,曾经的花前月下的美好岁月,曾经的恩恩怨怨。引起了一个感慨:"我只能让你跌到,看着你跌到,只能希望你会在跌到的地方爬起来,希望阳光照过来,照亮你藏着忧伤的心,照亮你眼前看不见尽头的路"。对自己孩子的家庭教育就应该这样,明智的家长一定要放权,要让孩子自己去选择,去尝试,去摸爬滚打,即使伤痕累累也不要后悔。世界上只有父母对自己子女的爱是以不占有为目的,是一种应该保持一定距离的爱,而不应该娇生惯养,甚至溺爱孩子。
如果媒体不维持一种高度的批判精神,一个社会是可以集体变"笨"的是不是?
--读书心得:这绝对是至理名言,钱学森之问:"中国为什么没有杰出人才出现?"这大概是一种最主要的原因吧。我们的教育,我们的媒体,我们的体制,允许批判吗?有几个当官的敢讲真话?有几个学生不是变得越来越大世故甚至越来越虚伪?我们的教师那一个在真正引导学生追求真理、追求公平正义、追求自由?"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现在那里还有这种豪迈的革命精神?
我推荐《亲爱的安德烈》中第34封信《独立宣言》给正在读初二的女儿看,他看完无语,我问她有什么收获,她只能以"嗯"含糊地应答我。这声音里可能有佩服和感悟,但也许更多的无法回答:我们可以使用、有权使用"独立宣言"并能成为社会风气吗?
正如我后来又追问她的反映她终于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西方文化呗。"
写到这里,我又想到了另外一件事:20__年的诺贝尔和平奖授予中国的刘晓波,我们的整个网络,整个媒体都是沉默一片,甚至封杀有关报道,零星的信息中都是谴责西方的别有用心,而没有一个人站出来说这是一件好事:至少人家拿中国当回事,诺贝尔颁奖典礼上至少有中国人的声音和身影;刘晓波也好,喇嘛也好,个人追求方面至少有我们值得敬佩的地方。
亲爱的安德烈
人生就是一次次地目送离开,亲爱的安德烈。
这句是中国台湾的龙应台说的。她是中国台湾著名文化人及公共知识份子,著名作家,作品针砭时事,鞭辟入里。在欧洲、大陆、中国台湾三个文化圈中,她的文章成为一个罕见的档案,作品《野火集》等具有很大的影响。
《亲爱的安德烈》是数封写给儿子的坦率的几乎痛楚的信。和她一贯凌厉大气的文风不一样,满怀细腻,静静絮语。
在这本母子互动的家信里,我看到她作为母亲的天性,娓娓道来的细心耐性,细节点滴映射的母爱,没有什么值得大书特书的镜头,只是家常,和世上所有的母子一样,沟通了解,赞美批评,当她有一天惊讶地发现,儿子已经不是呀呀学语的稚儿,也不是青葱少年。离开德国回到中国台湾任职4年之后,一个高大帅气的小伙子站在面前。刹那间,作为搀护者的母亲忽然失落,儿子不再是她的儿子,而是一个青年,一个“别人”。
三十六封信不疾不徐地道出这份浓浓母子情。犀利如此,曾以一把野火烧遍中国台湾,在中国台湾大陆欧洲有不小影响的著名作家,骨子里是纯粹的母亲。对儿子的教育,是循循善诱的,允许个性张扬,她把自己和儿子放在同级的对话台,面对面,没有高低,没有表现家长的凌厉作风。
相信只要是看过这本书的女人,都能重新审视自己作为母亲的力量,我也有个亲爱的安德烈儿子,你也在渐渐成长中,我有时候都在犹疑----当年那个胖墩墩的小小男孩儿这么快就变成少年了?呀呀学语变得伶牙俐齿,有些语言你还真不能瞬间回应,哦,我老了,代沟是很自然的。过几年就是青春期和更年期的PK,但是这种PK不会激进,看了这本书会给我支持的。
你两岁半前,我们可以从早到晚一刻也不分离,看着你酣睡,吃喝拉撒,抱着亲着。幼儿园起,开始看着你依依不舍地迈进幼儿园大门---妈妈早点接我。
好的!
小学了,也是依依看着你迈进校门,背着书包,生涩演进为熟稔,你可以走在路上发现一个同学而欢呼跟进,把妈妈掠在一边去。
明年你小学就要毕业。初中起,我仍然可以看见你的背影消失在校门。直到高中,大学。还有以后的人生,已经渐渐铺开。还能让我目送你多少次离开?人生其实就是孤单的行进,这句话不仅仅对我,也对你,也对更多人,要学会接受和适应,要学会自得其乐。
亲爱的安德烈!这本书的作者是真正的母亲,她表达的是天下所有母亲的心声,谁能看出来,外表纤细的她有这么大的力量?野火集这本书是80年代对中国台湾社会发生巨大影响的一本书;掀起龙卷风,中国人,你为什么不生气?激扬华人价值判断,针砭时弊,不与流俗,傲岸大气的龙应台,内心的另一面是关怀温情的母亲。文字缓缓流淌的是一曲动情的诉说。她的安德烈长大了。失落中,她发现失去了,却得到了全新的认识,儿子,你长大了,有了自己的头脑思维和认识,我们坐下来面对面吧,不以家长的权威要求你。你是满了18岁的小伙子,你有权利和面前这个老女人谈天论地。这个老女人不仅仅是生养你的母亲,更是你的朋友,可以平起平坐,你的不同意见,都可以拿出来探讨,不要求一致。
这本书就是这样的信条,值得每一个身为母亲的女人,以及将要为人母的女人学习和体会。包括父亲和即将为父的男人,这本书也是值得品味的。即便这本书里极少提及安德烈的德国父亲,只一笔带过,她从德国回到中国台湾任职四年期间,婚姻开始与她陌路,但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生命里更重要的东西远比爱情多,她的安德烈就诠释得很好。大多数婚姻都是千疮百孔的,尤其是优秀女人,经过如许彻骨,还能绵润温和,这是极致女人,活得这样圆润从容,引人尊敬,向她学习。平淡,平和,平常不平庸。这个把桀骜柔情两个极端糅合得这样盎然的著名作家,她的价值理念里,有我最欣赏的两种。于强权的,她敢于挑战,于弱势的,她默默怜惜,为之呼号。她对文化的解读引人思索,这位来自中国台湾小渔村的女性,成长轨迹可以感受,经历过才有怜悯。
安德烈和龙应台的母子互问的十个问题,真是极有情趣的一章。儿子对母亲的提问回答得一如他的风格,三分玩世不恭,两分随意,五分率性,却十分真实的表达。
而安德烈给她的十个问题,有几个值得一提。包括了人生,价值,时光,尊卑和信仰。
你怎样面对你的老?作为一个有名的作家,已经接近60岁,你人生的前面还有什么?
她的回答大出安德烈意外,老就是老,他以为母亲会说她会优雅地老。没想到龙应台很残酷地道出了“老”的现象和实质。“老”就是一个败坏的过程,但是绝不要气急。最后还有一句轻松-----我以后陷入昏迷,考虑抢救与否,还有以后的事情,要麻烦你了,亲爱的安德烈。
你死后希望谁会记得你?读者,国人,我。
读者,不在乎。国人,不在乎。怎么被你和菲利普(龙应台的次子),记得?
这个世界你最尊敬谁?给一个有名的,一个没名的。
没名的,我尊敬扶贫济困的人,实验室默默工作的科学家,抵抗强权记载历史的人,尊敬贫病交迫仍然坚定吧孩子培养成人的人,尊敬在呱噪中仍然保持独立思考的人,尊敬愿意把最后一根蜡烛和别人分享的人,尊敬在谎言时代仍然寻求真实的人,尊敬有了权力仍然能跪下亲吻贫民脚趾头的人····
有名的,孔子和苏格拉底。
最近一次,什么事情叫你恨不得狠狠揍我一顿?
你每一次抽烟,我都想。
看过这些,你还能有什么不明白这样一个母亲?我明白,却表达不出那般的情愫,也无须再表达。她和安德烈的家书早就流淌得很充分。
人生就是一次次的目送离开,龙应台说的,有酸楚,有落寞,有不甘,有欣慰,有感伤,但是也有希望。就像夕阳西下,依依不舍目送着晚霞。朝阳升起,依依不舍目送昨晚叮咛她的露珠,我们还会重逢的。生命就是怒放和衰败的交替行进,你我都会走过这舞台,都是跑不掉的角色。
人生是一次次的目送,也是一次次的重逢。这句是我说的,不管你认不认可,玩笑一句----相信有来生,这世的梦没有实现,挪到来生也不错。
龙应台和安德烈的历经3年的36封邮件,一个三分玩世不恭,两分黑色幽默和五分认真的儿子。一个八分认真,两分知性怀疑的博学母亲。有血缘天性,有两代时光不同,有中西文化差异,有不同价值理念撞击,但更多平心静气的交流,对未来的构建,对害怕儿子成为“提摩”(文中一个荒废光阴的人)的恐惧,却表达得没有架子没有权威。这比什么教条说教的东西都好,龙应台不仅是学识渊博的学者,更是纯粹的母亲。
当我决定要拿起这本书的时候,我就知道我一定会中途放下,想要放弃继续阅读。幸好,我还是坚持下来了。
《百年孤独》写的是布恩地亚一家七代人充满神奇色彩的坎坷经历。七代人,这实在是一个太复杂的过程,太多人的一生在这本书中终结,终结他们孤独的一生。
孤独,人们都说诗人是孤独的,他沉浸在自身的世界里。孤独与寂寞是不一样的,孤独的人有一颗充盈的心,他的世界充盈得不需要任何人陪伴,他的世界有他一个人已足够丰富。而寂寞的人有的是一颗空虚的心,他急切渴望有人在身边,他害怕一个人。纪伯伦说过:孤独是精神活动的密友。布恩地亚家族的成员,各自生活在自己的孤独的堡垒中,不需要别人的关注,构建起密不透风的围墙,进行着自己的精神活动。
不过《百年孤独》中的孤独似乎正如前言中所说,是一种因为不能掌握自身的命运而产生的绝望、冷漠和疏远感。在这个家族之间,我无法感受到亲人之间心心相印的感情。每个人都习惯了活在自己的孤独世界里,用自己的方式隔离了外面的一切。没有信任和了解,亲密和沟通的世界注定是孤独的。
奥雷良诺上校周而复始地制作他的小金鱼,做了化掉,化了再做;阿玛兰塔为自己织裹尸布,日织夜拆;俏姑娘雷梅苔丝每天在浴室里整小时整小时地消磨时间……我觉得最奇怪的是雷蓓卡,一位吃泥土和墙上石灰的寡妇。一个吃泥土来排遣自己的孤独的人,这是她寻找的摆脱命运的办法吗?
书中有很多无法正常想象的情节,就比如奥雷良诺上校一次又一次面对死亡,但是每一次他都还是活了下来,一种幸运让生命继续。还有他的十七个模样、不同类型、肤色各异的儿子,但他们都取了奥雷良诺这个名字,并且都带着落落寡合的孤独神情,“他们尽管相貌各异,肤色不同,脾性、个子各有差异,但从他们的眼神中,一眼便可辨认出那种这一家族特有的,绝对不会弄错的孤独神情”。
作者的内心或许是希望人们能团结起来,用一种和谐、温情的气氛去感染自身,将孤独的心释放,不要再被自认为在自己世界就会安全的孤独想法束缚。因为加西亚·马尔克斯说过:“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
最后,作者没有为马贡多和布恩地亚家族规划一个令人欣慰的结局,相反却让他们在一阵狂暴的飓风中彻底从地球上,消失了。
背影是真的,人是假的,没什么执著,一百年前,你不是你,我不是我。
悲哀是真的,泪是假的,本来没因果,一百年后,没有你也没有我。
就用这句《百年孤独》中的话结局,这种孤独真是悲哀的沉默,无言的冷漠。
但愿我们不孤独。
在网上购买龙应台《亲爱的安德烈》的时候,是因为看了她的《孩子你慢慢的来》被里面女性对孩子细腻的情感所吸引,想这本书应该是一本母亲与儿子沟通的或者如教育儿子的亲子书。
用了几个晚上,陆续的把这些书信读完,才感到这并不单纯是一个母子沟通的书信。里面更多的,也就是她更有意义的地方,是思考。无论是教授的母亲和十七八岁学生的儿子。他们能就很多课题,来互相交流彼此的看法。而且,很多问题。例如对于民主、对于贫富差距、对于政治思想、对品味或者生命等方面的对话和思考。我是在十七八岁的时候不曾想象过的。我现在还记得,1997年-----去世的时候,我在高中,电视媒体上在报道这位伟人的功绩。学校将了半旗,并举行了追掉会。全校的同学们,初中的和高中的一起,排队到学校礼堂里,穿着深色(蓝或者黑)的衣服,带着统一配发的百花,表情凝重的去参加追掉会。
在参加的过程中,电视直播着--的讲话,并且在-讲话过程中流泪的时候,我也感到,我们失去了一个伟大的领导人,也不由自主的流泪。但看到周围的同学。很多都是茫然的再走形式,或者压根没有思考这个问题。对于政治,我们的课本虽然学了。但对他真正的理解确是非常的浅薄,学校这生活的周围,也没有人真正对这些关心过,或者给过你更好的分析。所以,觉得安德烈在这个年龄有这么多自己的看法,并那么幸运可以与他的母亲进行这类问题的探讨和沟通。
第二次是在1999年,南斯拉夫轰炸大使馆的时候,大学进行了聚会游行。我没有去参加。理由有两个,第一是开会第一课我们的教导主任给我们将过,89年的动乱,大学生被利用。要看清情况。学生运动的背后都会有政治势力,所以,学生在没有弄清真正形势的时候,不要去充当炮灰。这句话至今记忆深刻,理由二,我确实感觉自己对于政治有种天生的弱智和抵制。觉得是那好像是一个我无法进入的世界,我也无法那个领域去展现我的爱国激情。所以我才不会去参加。
我处于安德烈的时代与龙应台老师的时代中间。是个七十年代的人。我对于童年的记忆,平淡、资源的田野画面。我的童年在农村,父亲是普通的教师,母亲是有着高中学历的普通农家妇女。在八岁的时候,父亲将我和弟弟及母亲一家从农村带出来。到了镇上上,然后,在到县城里。在大学之前,虽然也搬过几次家。但并不是那么频繁,对我的影响也不是很大。八岁之前在农村,8岁那年从农村搬到镇里,第一次搬家,一住8年,中间换了几次房子,都是单位分的。但没有换单位,一直过了8年,8年后16到了县城,住了两年学校家属院,93年在县城买了文教局给老师的房子。但年花了3万元。一直到今天。现在回想起来。当初家里没有搬家或者频繁调动工作,是否也是出于对我和弟弟的考虑。我从镇到县城正好是要升高中。但弟弟那时在上小学。大概他体会了一下从落后的地方到现场后的感觉。
我的自我觉醒时在高中,比安德烈和菲利普都要晚的,他们15岁孩子的对话,独立的意识,思考的问题,很多是我到大学都没思考过的。当年我在16岁的时候,也是忽然间认识到自己的父母也是非常普通的人,不只是父母,也包括周围一起生活的老师,也是非常普通平庸的人。他们并不像以往心目中想象的那么高大。他们的思想也未必正确,甚至有些地方也没有见解。我很庆幸在那个时候获得了自己独立思考的能力。有了判断力和分析能力,只有具备了这些,才能够去思考。但思考问题的领域,仍是比较有限,更多停留在友情、爱、人生等上面。对于社会问题、文化问题、道德问题等的思考是茫然的,是自己溜进去了。但没有目的,也没有受到任何指引的溜达了一圈。懵懵懂懂的。所以说。母亲是能够深深影响孩子的。虽然不一定使他变得特别优秀或者和自已一样,但会引导他的思维方式。
我的孩子现在3岁7个月。未来的日子,也会成长成一个个性十足的英俊少年、成人。信里有些情况我感觉也是将来我和孩子相处会遇到的。里面有一个母亲深深的爱,说的非常好。母亲对儿子的爱,是背后的。看着他,离你越来越远。我儿子对我的独立宣言会在什么时候,有时我也会想,未来在我儿子的眼中。我又想让自己成为一个什么样的母亲呢?或者会留下什么给我的儿子。会使他在以后的人生路上,更加明澈、快乐、坚强。
这是本值得保留的书。里面有很多智慧的话语,思维延展的过程,也有深厚的母爱,并告诉你,该如何去爱,去沟通。
这是一个天使带来的故事——告诉我们每天都要高兴、高兴,教会我们如何在平凡的生活之中找寻快乐;如果说上帝会留下天使在人间,那一定是波莉安娜以及像她一样会找寻快乐、送出爱心的你和我;漫长的岁月,平凡的生活,真正能慰籍我们心灵的其实是我们自己。
《波利安娜》几乎是在一夜之间畅销全美的——第一次发行就超过百万册!而且,它不仅影响了美国民众的生活,它也影响了世界各国民众的生活(国为它几乎有各种文字的翻译版本)。它带来的不只是一些关于波莉安娜这个小姑娘的小故事,更重要的是它向我们展示了一种非常乐观的人生观——正像作者埃莉诺所说:“我从不否认自己所经历的挫折和灾难,我只是不气馁,我想比起那些未知的不幸,这些肯定好得多!”你是否整天皱眉苦脸?你是否每天不知道快乐?那你就赶快来《波丽安娜》这本书吧!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埃莉诺霍奇曼.波特(EieanoyHodgeman.Porter)生于1868年,逝世于。是美国著名童话作家。她出生于新罕布什尔洲的一个小镇,年轻时曾是当地有名的歌手;1901波特放弃歌唱生涯正式开始写作,创造出了她最为成功、也是最具影响力的小说人物:波莉安娜。波特后来还创作了一部《波莉安娜》的续集,取名为《波莉安娜长大了》,同样引起轰动。波特的其他作品还有《比利小姐》、《比利小姐的决定》、《潮转》等。波特的父亲是个药剂师,母亲是艺术爱好者,祖上自1663年起就定居马萨诸塞州。波特家族有11个人都参加过美国内战。波特除了教书,唱歌,写作,自己还参加很多社会俱乐部,包括“美国革命的女儿”和“波士顿作家俱乐部”等。1892年,她嫁给了商人波特先生,从此开始自己正式的写作生涯。
这本书里一共有32个章节。讲述了:11岁的波丽安娜失去了与她相依为命的父亲,而母亲,早在她童年时代就已经去世。她只有去投靠唯一的亲人——母亲的妹妹波丽.哈灵顿,她唯一的姨妈,一个居住在一幢豪华大屋里脾气有些怪异的独身女人。事情还不算太糟糕,波丽安娜发现,其实姨妈只是古板一些,可她并不是一个刻薄寡恩的女人,何况大屋里还有慈祥的园丁汤姆大叔和善良的女仆南希。当牧师的爸爸曾经教会波丽安娜一种“幸福游戏”,要从痛苦的事里找出快乐的事,并让身边的人也体会出人生到处充满幸福。波丽安娜开始行动了:她用自己的快乐去感染身边每一个人,用自己的爱心去关怀亲人和朋友,仿似所有动听的音符都在跳跃,它们终于聚集到了一起,直到有一天,波丽安娜在一次车祸中受伤,她的双腿失去了知觉,曾经被波丽安娜快乐阳光普照过的人都出现了,他们鼓励她一次次不懈地努力,终于发生奇迹,因为查尔顿医生,某一天,她终于又可以走路了,这个永远乐观的小女孩说:“现在我为有一段时间失去双腿而感到高兴,因为,你永远,永远不会……
幻想是理想的翅膀;幻想是未来的憧憬;幻想是追求美的真率。幻想是每个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项珍宝。少了它,平庸的生活会变得更加贫乏;少了它,我们的灵魂就不会完整,成为人生的遗憾。而《绿山墙的安妮》中的安妮却充满了幻想的细胞,她的生活生机勃勃、丰富多彩。幻想,从她的成长路上划过一条美丽的弧线,直至划上一个美满的句号。
一位满脸雀斑、长着红头发的女孩——安妮,就像一股清新的风,吹进了绿山墙一般,给原本闭塞的绿山墙带来了无限的生机与活力;就像一条条悠扬的五线谱,给绿山墙谱上了一曲优美的歌。她虽然从小丧失父母,经历种.种磨难,却生性乐观积极,富有多姿多彩的想象力。她的善良与真率,博得了朋友真挚的友爱;她的聪明与勤奋,凭着自己的坚持不懈,顺利考上了女王学院;她的努力搏斗,赢得了奖学金。但她因为不忍离开绿山墙,不忍离弃孤零零的玛里拉,她放弃了奖学金,回到了阿丰利,一边照顾生病的玛丽拉,一边教书,一边还要自学大学的科目。但她毫不觉得累倦,因为她觉得拥有幻想,就能消除一切劳倦。
从看完《绿山墙的安妮》的最后一行字后,“安妮”这个熟悉的名字便成为我心中一处永恒的美。她不但善良、乐观、勤奋,更重要的是她那丰富的幻想。的确,生活中只要有幻想出现,希望的钟声才会萦绕于耳。比如,一处美景,有的人只是偶然路过形赏一下而已,但有的人却会幻想这处美景曾住着一位迷人的花仙子,从万紫千红的花丛中飞来飞去,闪动着那双彩色的双翅;从青翠欲滴的树叶上滑落于地,与昆虫进行有趣的把玩……试想一下,哪种人的生活会有趣一些,哪种人的生活会美好一些呢?答案是肯定的,那么如果后一个人没有丰富的幻想能力,他的生活还会那么有趣美好吗?
其实,幻想能使生活变得有趣美好;幻想能让美更加完美;幻想就是生命中的乐趣!
书,是人一生的朋友。而这本书却能让人感受到人的本性——善良,它是冰心的散文集,其中还包含《寄小读者》、《国旗》等文章。但《小桔灯》是这本书的根本,冰心崇尚童真、母爱,而小桔灯却给我们展现了一种美,别样的美——心灵美、情操美。
主人公小姑娘,是一个极为平凡、贫苦的农家少女,而她的所言所行却无处不蕴含着内在的美——
首先,《小桔灯》之“美”,美在选材上能够“以小见大”,“平中见奇”。作者善于从看似寻常的事物中发掘出不寻常的意义,从一滴水反映出太阳的光辉。《小桔灯》只有短短一千五百多字的短小篇幅,却包容着如此深刻的寓意,让人深受启发,真可谓是一篇玲珑剔透、回味无穷的散文佳作。
其二,《小桔灯》之美,美在立意的深刻新颖。作者紧接着叙事之后的一段抒情文字,直抒胸臆,真切自然,是对前面叙事的归结和深化,是全篇的点睛妙笔。它深化了主题,对小桔灯的象征意义作了充分地揭示——小桔灯象征着蕴藏在革命人民心中的希望和火种,小桔灯就是光明和胜利之灯。
最后,《小桔灯》之美,美在对人物形象的白描式勾勒。小姑娘是作者倾全部感情、着力表现的中心人物。在全文五分之四的篇幅里,作者运用中国传统的白描手法,抓住人物最富有特征的言行,由表及里,由浅入深,以寥寥数笔,便将一个早熟、镇定、勇敢、乐观、纯真善良、富于内在美的中国农村贫苦少女的形象展示在读者面前,宛若塑像一般,很有立体感。她的形象仿佛开放在荒野中的一朵散发着清香的野菊花,给人以美的享受。
爱在左,同情在右,走在生命的两旁,随时撒种,随时开花,将这一径长途,点缀得香花弥漫,使穿枝拂叶的行人,踏着荆棘,不觉得痛苦,有泪可落,也不觉是悲凉。
举起一盏小桔灯,在岁月的长河中,如宝石般熠熠生辉,陪伴我们一路远行。
似乎名字就暗示了一场悲剧的发生每当我读到书的末尾时,突然间由心底涌出一股酸痛。有时候很迷茫,为什么上一辈的孽债总是报应在子女身上?这难道队长子女来说公平吗?
书的结尾讲到了周萍(周朴园与鲁侍萍之子)和鲁四凤(鲁侍萍和鲁贵之女)的死,以及无辜的周冲(周朴园与周蔡漪之子),原本我以为没有周蔡漪的阻扰,结尾应该可以说是圆满结束了,但是我错了。《雷雨》所描述的是一场悲剧,正因为周蔡漪对周萍的那份爱,从而顺理推章一步步引出了一个身世之谜,周萍和鲁四凤这对苦命鸳鸯是同父异母的兄妹。
也许他们受不了这种结果,周萍在雷雨的天气中冲到庭院外而触电死亡,然而让我很不值得的是,周冲这年仅才17岁的无辜男孩,居然会去拉触电的鲁四凤白白丧命。瞬间我有股怜悯,为什么纯真无邪的周冲在曹禺的笔下最终的命运会是触电而死呢?而那个周萍却举枪自尽,弟弟鲁大海在那个恐怖的雷雨天气中从此失去踪迹。似乎这一切都发生的有点仓促与可惜,只是我们都知道至便是悲剧的最终目的。
回过头来讲周蔡漪和周萍。作为后母的周蔡漪居然会和丈夫的儿子周萍染上关系,从我们正常人的眼中可视之为乱伦,但当我换个角度去想的时候,就会懂得原来这就是悲剧产生的一个过度!可见曹禺的策划可谓是巧妙绝伦。从不该发生的事引出最终大家所不愿意看见的一幕。
然而事实追究根底,这场悲剧的主导线还是在父亲周朴园身上,这个玩世不恭的伪君子,若不是他为了娶个有钱的周蔡漪又怎么会丢下穷命的鲁侍萍呢?鲁侍萍又怎么投河不死再嫁鲁贵,因而生出鲁四凤呢?所以说为什么总是父母欠下的债会报应在子女身上,让他们曾受不该有的罪恶呢?
依然一句话:“这对子女来讲是否公平?”
在小说中,地处湘川黔三省交界的边城茶峒,青山绿水,美不胜收。秀丽的自然风光教化着茶峒白塔下两个相依为命的摆渡人。外公年逾古稀,却精神矍铄。翠翠情窦初开,善良而清纯。他们依着绿水,伴着黄狗,守着渡船,向来往船客展示着边城乡民的古道热肠。谁又能想到,在这古朴而绚丽的湘西画卷中,铺衍的竟是一个美丽而凄凉的爱情故事。翠翠与外公失散,幸得美少年傩送相助,从此翠翠平添了一件不能明言也无法明言的心事。正是“以我心换你心,始知相忆深”而愿“两心永相依”的美好爱情的萌芽,谁知傩送的哥哥天保也爱上了翠翠。为了成全傩送与翠翠,天保外出闯滩,不幸遇难,傩送也因此离开翠翠驾舟出走。疼爱着翠翠并为她的未来担忧的外公终于经不住如此打击,在一个暴风雨之夜溘然长逝。翠翠守着渡船深情地等待着那个用歌声把她的灵魂载浮起来的年轻人,雁来音信无凭,路遥归梦难成,翠翠也知道“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她也希冀,“也许明天回来!”,令人无限感慨。
翠翠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她那双清明如水晶的眸子,以及她清澈纯净的性格。她天真善良,温柔恬静,在情窦初开之后,便矢志不移,执着地追求爱情,痴情地等待着情人,不管他何时回来,也不管他能不能回来。那白塔绿水旁翠翠伫立远望的身影,是如此的娇艳灿烂!我虽理解傩送的出走,却也不能释怀他的出走,因着他的决定最后让一个人的悲剧变成了三个人的悲剧!这不禁令我想起韦庄的那首《思帝乡》:“春日游。杏花吹满头。陌上谁家年少,足风流。妾拟将身嫁与,一生休。纵被无情弃,不能羞。”一寸相思一寸灰,翠翠的爱情不若词中女子那般冲动炽烈,却也分外耀眼,志不可夺。她一生都在用她那份脉脉的温情守候一段飘渺的希望,思君令人老,岁月忽已晚,这段爱情,是如此可悲、可叹、可敬!
此外,作品中的其他人物也鲜明可爱,跃然纸上。古朴厚道的老船工、豁达大度的天保,豪爽慷慨的顺顺,热诚质朴的杨马兵……他们都是美好道德品性的象征,都体现了理想人生的内涵。这里的人们无不轻利重义、守信自约;酒家屠户,来往渡客,人人均有君子之风;“即便是娼妓,也常常较之讲道理和羞耻的城市中绅士还更可信任”。比起物欲横流、纷繁复杂的社会,这里俨然是一派桃源仙境,令人无限神往。
读完《边城》,不能不被沈从文笔下湘西民族和整个中华民族美好的文化精神所打动。那幽碧的远山、溪边的白塔、翠绿的竹篁、质朴的百姓以及这美好的边城所发生的那段爱与守候的故事,将永远在我心中闪耀美好的人性光辉!
总起来说,范晔译《百年孤独》是一个非常可读的本子,又是作者第一个中文授权本,爱书人不可不收,尽管定价高点,也算是为之前的未授权本买单吧。但感觉也还有需要改善的地方:一方面,于译者来说,译文注释稀少,本可再多些;前言后记俱无,读起来倒也省事,但对初读者来说,缺少了一个了解作者与作品的机会;再者,有一两处译文费解的地方,老张曾百思不得其解,具体内容而今倒是忘了。另一方面,于出版方而言,封面设计本可更精一些,套封有些失望,如果内封换为布面或缎面,那可能就接近完美了。哈哈,得陇望蜀,人之常情也。具体评价为:原文——上上,译文——上,印制——中上。
《百年孤独》是一部不能只读一遍的书,至少读三遍才能理出头绪,前提是需用心读。老张的第二遍预备从上海译文黄锦炎等先生译本开始,时间待定。黄译本当是第一个从原文迻译的中译本,广获赞誉,出版时间当在1991年中国加入出版公约之前,老张收存的精装珍藏本似乎是1993年的数印本,当属于盗版本了,不过孔乙己说过“窃书不算偷”,中国又属于发展中国家,老马先生何必大动肝火呢,还好这次出售了中文版权,尽管索价不菲,哈哈,这是题外之话,扯远了。
鲁迅先生的代表作《呐喊》是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也是我最喜欢的作品,可以说它是中国的名著,也是世界的名著,书中收集了许多我们所熟悉、津津乐道的文章,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藤野先生》一文是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即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所看到和听到当时一幕幕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景象为背景,文中较大篇幅叙写了他的老师藤野先生如何的一丝不苟和对先生的欣赏,只是在鲁迅先生看来:学医只能医治身体上的疾病,而思想精神上的疾病不是医学所能拯救的。文章从一个侧面描述了鲁迅先生强烈爱国意识的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文中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依旧振聋发聩。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这篇文章遗留给我们更多的是一个“精神胜利法”的渊源,读者想必也能理解“自欺欺人”是如何的要不得!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这个寒假,我读完了整本《亲爱的安德烈》,其中《给河马刷牙》《两只老虎跑得慢,跑得慢》这两章令我感触颇深。
也许很多人都觉得自己的一生碌碌无为,觉得自己普通平庸。可是“你真的平庸吗?”其实要看你站在哪一条跑道上。设想一个跑道上,有人正在跑五千米,有人在拼百米冲刺,也有人在做清晨的散步。那跑五千米的人,看见那跑百米的人会全身紧张、满面通红,心里会‘颤抖’吗?不会的,因为他知道自己是跑五千米的。那清晨散步遛狗的人,看见那跑五千米的人气呼呼地追过来了,他会因而恐惧,觉得自己要被‘淘汰’了吗?不会的,因为他知道自己是来散步的。
世界上本来就存在着大树和小草,小草就平庸吗?书中举了个提摩的例子:他从18岁开始失业,到41岁还在失业中。那么大了还没有工作,因为没有工作,也就没有结婚,没有家庭。每个家长都害怕自己的孩子跟他一样。为什么害怕呢?不是因为没钱,而是因为没有意义。每天为了钱的数字起伏而紧张,而斗争,不如找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与其为了金钱和名声成为工作的俘虏,不如找一份能充分体验生活的工作。
龙应台说过这么一句话:“我要求你用功读书,不是因为我要你跟别人比成就,而是因为我希望你将来会拥有选择的权利,选择有意义有时间的工作,而不是被迫谋生。”很多读者回信说自己就是在被迫谋生,我相信我身边很多成年人也都不得不被迫谋生。那么问题来了:如何才能活的自我而有意义呢?
不跟别人比名比利,而是要寻找自己安适之所在,那还谈何“平庸”?“平庸”是跟别人比,我们的终极负责对象是自己,当你的工作在你心目中有意义,你就有成就感,当你的工作给你时间,不剥夺你的生活,你就有尊严。成就感和尊严给你快乐。
“平庸”与否,不是在于你是否有成就,而是在于你做的是否有意义,是否快乐。这样看来,小草平庸吗?答案肯定是“不!”了。
美国文化评论家FredricJameson说:“第三世界的文本,甚至那些看起来好像是关于个人和利比多内趋力的文本,总是以民族寓言的形式来投射一种政治:关于个人命运的故事,包含着第三世界的大众文化和社会受到冲击的寓言。”沈从文先生的《边城》,就是一个这样关于湘西苗族的“民族寓言”的经典文本。
《边城》这本书是由一个个小故事编成的。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三三”,“三三”是个脾气很倔的女孩。三三家开了一家碾坊店,三三家的碾坊店,生意可好了!可三三的父亲也不知怎样就去世了,从此三三和母亲相依为命。因为三三家是开碾坊店的,所以三三母亲身上全都沾满糠灰。
三三家门前有一谭活水,有一天,她来到或水边抓小鱼小虾,许多小鱼、小虾会自己游上来,不一会儿便装满了一大箩筐。三三对这谭活水十分爱惜,别人看也看不得,就连总家老爷的少爷也不例外。总家的少爷去那儿钓鱼,可把三三气坏了。三三和母亲诉说了这件事,但母亲并没有理会。她只好自己来“教训”这几个“小少爷”。刚开始三三用口头提醒这是她家的活水,二小少爷们并不理睬三三的警告,这可把三三气得厉害,三三掂着她那双小皮鞋训斥道:“这是我家的,你们不许钓鱼!”可是呀!那几个“小少爷”还顶起嘴来,这下三三更气得火冒三丈了。以后只要“小少爷”们一来,三三就死盯住!“小少爷”们也只能无功而返,久而久之,他们也就不来了!
读了沈从文先生写的《边城》让我感受到了期中的乐趣。他把期中的人物写得活灵活现,让我看得爱不释手。文中的三三脾气虽然很不好,但是很有个性的。我有时替三三担心,有时替她高兴,有时替她紧张。我感觉阅读真的很奇妙,精彩的片段,丰富的语言都会让人遐想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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