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风暴起云巅日期:2025-09-05人气:1
3000字读后感(通用29篇)
这天,我通读了毛泽东同志所著的《论持久战》这篇文章,读后使我更加懂得了毛泽东同志在抗战初期之所以提出对日作战要坚持持久战,其根本原因就是从这场战争的性质和中日两国、两军的实际状况出发而得出来的,它对于当时国内所盛行的亡国论和速胜论两种走极端的论调无疑是一副清醒剂。
毛主席的这篇文章写于1938年5月,在当时,正是抗战一周年即将到来之际,自从1937年“七·七”卢沟桥事变开始后近一年的时光里,全国人民同仇敌忾、精诚团结、坚持抗战、坚持统一战线,同日本帝国主义者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这场战争,在东方的历史上是空前的,在世界的历史上也是伟大的。因而引起了全世界人民的关注。能够说,深受战争灾难,为了自我民族的生存而奋斗的每一个中国人,无不渴望战争的早日胜利。因而,战争的过程究竟是怎样样?如果是持久战,那么为什么是持久战?怎样进行持久战?战争的结局如何?这些问题随着战争的爆发,随着战争进程的不断深入,每一次战役的胜败、得失、进退而不断出现,萦绕在许多人心中。个性是自从徐州会战开始以来,有些问题就显得更加突出和尖锐。1937年12月至1938年5月,中国军队同日本侵略军在以徐州为中心的津铺路南北的广阔地域上,展开了一场大规模的会战,即徐州会战,会战经过了津浦路沿线的初期保卫战、台儿庄会战和徐州突围三个阶段。在第二阶段结束时,即1938年4月7日,中国军队取得了台儿庄大捷,摧毁了日军第五、第十两个精锐师团的主力,歼敌两万余人。这是国民党战场自抗战以来在正面战场取得的最大的一次胜利。而这次胜利,却冲昏了国民党蒋介石
集团一些人的头脑,使他们滋长了速胜心理,以为只要打几个台儿庄式的大胜仗,就能抵挡住日军,而无需动员广大民众进行抗战。说到这儿,我要说,他们的这种想法是十分错误的,因为,只有把全国几万万民众都动员起来,构成坚不可摧的铜墙铁壁,才能抵挡住日本侵略者,也才能取得这场反侵略战争的最后胜利。正如毛泽东同志在文章中所指出的“卢沟桥事变以来,四万万人一齐努力,最后胜利是中国的”就是这个道理,而发动和团结四万万同胞共同抗战,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也是必不可少的,因为“抗日战争和统一战线之所以能够坚持,是由于许多的因素:全国党派,从共产党到国民党;全国人民,从工人农民到资产阶级;全国军队,从主力军到游击队;国际方面,从社会主义国家到各国爱好正义的人民;敌国方面,从某些国内反战的人民到前线反战的兵士。总而言之,所有这些因素,在我们的抗战中都尽了他们各种程度的努力”,而“我们共产党人,同其他抗战党派和全国人民一道,唯一的方向,是努力团结一切力量,战胜万恶的日寇”。
能够说,毛泽东同志的这一论述说得是相当精辟,相当正确。因为只有全国人民同仇敌忾,才能最终取得这场反侵略战争的最后胜利。而充分团结各方面的力量,调动各种用心因素,就显得尤为重要。而在台儿庄战役胜利后,国民党的某些人却被胜利冲昏了头脑,认为只有军队对日作战即可,而无需动员广大人民参军参战,用军队打几个胜仗就能将日寇赶跑,什么“这一战,就是敌人的最后挣扎”,“我们胜利了,日阀就在精神上丧失了立场,只有静候末日审判”等被胜利冲昏了头脑的一席话,使速胜论在不少人头脑中扎下了根。他们认为,这日本鬼子不堪一击,打几个胜仗也就胜利了,也就把日本侵略者赶回老家了。一时光,速胜论高调频起,甚嚣尘上。然而,事情的发展并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随着战争的发展,国民党的这些幻想也随之迅速破灭。5月19日,徐州沦陷,这时,国民党内的失败主义情绪,投降派“战必大败”、“再战必亡”的亡国论调又传播开来。而速胜论和亡国论这两种论调,在共产党内和群众中也产生了必须的影响,有些人存在着侥幸心理和轻敌思想,幻想速胜;而有些人则对抗战信心不足,悲观失望。党内以王明为代表的速胜论者,迷信国民党的正规战,轻视人民群众和游击战的战略地位,不赞成抗日战争的持久战。
能够说,速胜论和亡国论这两种论调,都是走极端的,是不科学的。正如毛泽东同志所指出的“一种是中国必亡论,一种是中国速胜论。前者产生妥协倾向,后者产生轻敌倾向。他们看问题的方法是主观的和片面的,一句话,非科学的”。能够说,毛泽东同志的这一席话说得可真是一针见血,因为无论在什么时候,什么状况下,我们都要辩证和科学地区看问题,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从而得出正确的结论,制定出正确的方针和政策。而有些人却恰恰办不到这一点,为此,毛泽东同志及时写下了这篇文章,其目的和出发点,就是为了痛斥亡国论,扫除速胜论,从理论上武装全党和全国人民,坚持持久战,坚持必胜信念。
在文章中,毛泽东同志多次回答了这样两个问题:中国会亡吗?不会亡,最后的胜利是中国的;中国能速胜吗?不能,战争是持久的。持久战和最后胜利,这就是中国抗日战争总的,基本的规律。这一规律是透过对中日战争双方的特点的全面、客观的分析所得出来的。这正如毛泽东同志所指出的“中日战争不是任何别的战争,乃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和帝国主义的日本之间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进行的一个决死的战争,全部问题的根据就在那里”,能够说,毛主席的这一席话可真是说到问题的点子上去了,这是因为,第一,日本是一个帝国主义的强国,而中国呢,是一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弱国;从敌人的军力、经济力和政治力来说,它在东方又是第一等的,在世界上也是五、六个著名的帝国主义国家中的一个;而在当时,我们国家在军力、经济力和政治组织力等各方面都明显地不如对方。从这一点来说,就是日本侵华战争的不可避免,而中国的抗战不能速胜的基本依据。正如毛泽东同志所持指出的,在“日本方面……它是一个强的帝国主义国家,它的军力、经济力和政治组织力在东方是一等的,在世界也是五六个著名帝国主义国家中的一个。这是日本侵略战争的基本条件,战争的不可避免和中国的不可速胜,就建立在这个日本国家的帝国主义制度及
其强的军力、经济力和政治组织力上方”,其次,敌人的战争是退步的、野蛮的,而我们的反侵略战争却是进步的和正义的。这是日本战争必然失败和中国抗战的持久和最后胜利的主要依据。正如毛泽东同志所强调的“今日中国的军事、经济、政治、文化虽不如日本之强,但在中国自我比较起来,却有了比任何一个历史时期更为进步的因素。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军队,就是这种因素的代表。中国这天的解放战争,就是在这种进步的基调上得到了持久战和这种胜利的可能性。中国是如日方升的国家,这同日本帝国主义的没落状态恰是相反的对照”,是啊,中国这个落后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国家,在经历了鸦片战争、太平天国直至推翻清王朝的辛亥革命之后,是一次比一次走向成熟,个性是苏联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的成立,更是给我们这个灾难深重的国家带来了曙光,经历了北伐战争、土地革命等国内革命战争后,我们的党和人民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实践经验方面,更加走向成熟。同时,也锻炼出了一批能够为祖国的解放事业而英勇献身的仁人志士,这就为我们抗战能够取得最后胜利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正如毛泽东同志所指出的“我们是一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国家。从鸦片战争,太平天
国,戊戌维新,辛亥革命直至北伐战争,一切为解除半殖民地半封建地位的革命的或改良的运动,都遭到了严重的挫折,因此,依然保留了这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地位。我们依然是一个弱国,我们在军力、经济力和政治组织力各方面都显得不如敌人。战争之不可避免和中国之不能速胜,又在这个方面有其基础。然而……中国近百年的解放运动积累到了今日,已经不一样于任何历史时期。……同时……(也)锻炼了中国人民”,是啊,从救国救民的革命实践中锻炼出来的中国人民,必然会认识到这场反侵略战争的残酷性和长期性,从而能够更加坚定地打好这场长期的反侵略战争,直至取得最后胜利。
虽然,在国力方面,我们在当时还不如日本,但是,我们也不能忽略这一点,那就是我们的敌国日本是一个小国,它地少、物少、人少、兵少,经不起长期的战争。再有,在国际上,敌人是失道寡助,而我们呢,却是得道多助。这是由战争的性质所决定的。正如毛泽东同志所指出的“日本虽能得到法西斯国家的援助,但同时,又不能不遇到一个超过其国际援助力量。这后一种力量将逐渐地增长,终究不但将其前者的援助力量抵消,并将其压力于日本自身。这是失道寡助的规律”,由此看来,强弱、大小、进步退步、多助寡助,这些就是中日战争互相矛盾着的基本特点。这些特点,规定了双方一切政治上的政策和军事上的战略战术,就定了战争的持久性和最后胜利是属于中国而不是日本。战争啊就是这些特点的比赛,观察中日战争,如果忘记了这些特点,就必然要犯错误。
在当时,除了速胜论之外,还有着另一种更加悲观的论调,那就是亡国论。那么,这个亡国论又是怎样来的呢?要真的究其原因,那还得从国民党正面战场上的徐州会战说起,1937年12月至1938年5月,国民党军队同日军在以徐州为中心的津浦路南北的广阔地域,展开了一场大规模的会战,这就是之后被史学家所称之为的“徐州会战”,会战一开始,国民党的60万大军就陷入了被动,被敌人所阻拦、分割和包围,陷入败局,不得不向豫、皖、边突围,5月19日,徐州沦陷。这时,国民党内的失败主义情绪、投降派的“战必大败”、“再战必亡”的亡国论又开始传播开来,对此,毛泽东同志指出“亡国论者只看到敌强我弱这一特点,在实践中,亡国论所产生的妥协倾向,什么”勉强行去,败军亡国”,结果和失败主义没有两样“,能够这么说,对于亡国论和速胜论,我们都不能掉以轻心,这两者都是十分有害的,大家可不要小看这“两论”,它但是关系到我们能否打赢这场反侵略战争的关键,如果不能很好地来认识和克服它,那么我们的抗战就无法顺利进行,更不用说能够取得最后胜利了。为此,为了克服“亡国论”和“速胜论”,毛泽东同志着重指出“反对战争问题中的唯心论和机械论的倾向,采用客观的观点和全面的观点去考察战争,才能使战
场得出正确的结论”,是啊,唯心论和机械论是形而上学的观点,只有深入实践,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也才能指导我们这场反法西斯战争不断地从胜利走向胜利。
另外,刚才我们提到亡国论,这有些人之所以能提出亡国论这个论调,决不是偶然的,它也和我们的历史发展有关,你们大家伙想一想,从1840年鸦片战争开始到抗日战争之前,我们和任何一个帝国主义国家打仗,不都是打一仗败一仗吗!这除了我们在军事和经济上落后,没有实力以外,更重要的就是当时的中国政府和统治者的腐败和软弱无能,要不,能在几年内签订那么多个不平等条约吗!但是啊,在这天,这一点可就大不相同了,这国民党蒋介石虽然是不情愿抗战,但是,全国四万万觉醒了的人民却坚决要求抗战,个性是有了为了人民利益而不惜抛头颅、洒热血的中国共产党,更是抗日的急先锋,她抗战最坚决,同时更是唤醒了千百万不愿做亡国奴的广大人民群众共同起来抗日,这股抗日浪潮确实如排山倒海之势,虽然在经济力量和武器装备上我们还不如敌人,但是,觉醒了的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必须会最终战胜日本侵略者。因为我们有了一个好的领导,就不愁打不败日本鬼子。这正如毛泽东同志所指出的“我们的战争不是任何别的战争,乃是中日两国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进行的战争。在我们的敌人方面,首先,它是快要死亡的帝国主义,它已处于退步时代,不但和英灭印度时期英国还处于资本主义的进步时代不相同,就是
和二十年前第一次世界大战时的日本也不相同。此次战争发动于世界帝国主义首先是法西斯国家大崩溃的前夜,敌人也正是为了这一点才举行这个带最后挣扎性的冒险战争。所以,战争的结果,灭亡的不会是中国而是日本帝国主义的统治集团,这是无可逃避的必然性”,从这一点上,我们不难看出,日本帝国主义者的灭亡是必然,但是,这需要我们坚持抗战,而且还要坚持长期抗战。因为,正如我们在前边所提到的,由于日本在当时无论是在军事实力还是经济实力方面都比中国要强大,所以,它能逞凶一时,而我们呢,就需要花费更大的力量、更长的时光才能最终消灭它。
前面我们提到了敌人的军力、经济力和政治组织力在东方是一等的,在世界上也是当时五、六个著名帝国主义国家中的一个,而我们国家在军力、经济力和政治组织力等方面都显得不如敌人,这是日本侵略战争之不可避免,中国抗战之不能速胜的依据。但是,这也不要紧,敌人虽然在实力上超过了我们,但它所发动的侵略战争是退步的、野蛮的,而我们的反侵略战争却是正义的和进步的。这是日本帝国主义者必然失败,中国抗战的持久和最后胜利的主要依据。再有,这日本本来就是个小国,它地小、人少、物少、兵少,经不起长期的战争;而我们(国家)呢,却是地大物博、人多兵多,能够支持长期的战争。此外,在国际上,敌人是失道寡助,而我们却是得道多助。正如毛泽东同志所指出的“日本虽能得到国际法西斯国家的援助,但同时,却又不能不遇到一个超过其国际援助力量的国际反对力量。这后一种力量将逐渐地增长,终究不但将前者的援助力量抵消,并将失其压力于日本自身。这是失道寡助的规律”。由此看来,强弱大小、进步、退步、多助、寡助,这些就是中日战争互相矛盾着的基本特点。这些特点,规定了双方一切政治上的政策和军事上的战略战术,决定战争的持久性和最后胜利属于中国而不属于日本。战争就是这样特点的比赛。我
们观察中日战争,如果忘记了这些特点,就必然要犯错误。正如毛泽东同志所持指出的,这亡国论这是只看到敌强我弱这一点,把它夸大起来并作为全部问题的论据,而看不到其他特点;而速胜论者则根本忘记了敌强我弱这个矛盾,而夸大其它特点,两者看问题的方法都是非科学的,即主观的和片面的,因而得出的结论也都是错误的。在实践中,亡国论产生妥协倾向,而速胜论呢,却“因为估计不贴合真相,行动就无法到达目的;勉强行去,败军亡国,结果和失败主义没有两样”,因此,两者都是十分有害的。为了克服亡国论和速胜论,毛主席指出“反对战争问题中的唯心论和机械论的倾向,采用客观的观点和全面的观点去考察战争,才能使战争问题得出正确的结论”。
综上所述,透过通读《论持久战》这篇文章,使我更加感到,毛主席在这篇文章中所阐述的观点和战略战术,是我们彻底战胜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锐利思想武器,他从中日两国的基本国情出发,无可争辩地论证了“抗日战争是持久的”和“最后的胜利是中国的”这两大历史命题的客观必然性,深刻地批判和彻底地驳斥了“亡国论”和“速胜论”等错误论调,同时在此基础上科学地预见了抗战所要经历的各个阶段,制订了一整套持久战的战略方针和战略战术,极大地武装了全国抗日军民,为夺取抗战的最后胜利指明了正确的道路和方向。在以后的抗战实践中,中国人民正是遵循了这一伟大的战略思想,同日本帝国主义者进行了机智、勇敢、艰苦、顽强的斗争,并最后取得了这场旷日持久的反法西斯战争的最后胜利。毛主席的这篇文章能够说是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光辉典范,他具体地创造性地运用了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成功地揭示了中国民族战争和民族解放的特殊规律,构成了一整套独具特色的抗战理论,在毛泽东军事思想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同时,《论持久战》又是一部杰出的马克思主义军事理论著作,它从中国抗战的特殊规律入手,系统地阐明了马克思主义的战争观、战争与政治、武器与人、
战争中的能动性等一般的军事原则和战争规律,尤其是针对敌强我弱、敌优我劣的特殊的战争现象,及其深刻地论述了持久战的战略思想,普遍深入的政治动员的人民战争思想、转劣为优的灵活的战略思想,极大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军事科学理论,为全世界人民的反法西斯战争带给了可资借鉴的宝贵经验。除此之外,《论持久战》又是一部马克思主义哲学著作,它在分析中日双方对立、矛盾的因素,论述战争的发展进程和众多复杂的战略战术时,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革命的能动的反映论、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放手发动群众的观点都做了创造性的运用和透彻的发挥,能够说,毛主席的这部宏篇巨著,通篇闪耀着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光芒,能够称得上是杰出的马克思主义“应用哲学”和“实践哲学”。对于这天来说,仍然有着它十分重大的现实好处。从总体上讲,它是对当时重大的历史问题的成功回答,为我们带给了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一切从实际出发,在实践中发现和揭示客观规律,取得胜利的一般的方法论,这是我们在当前和以后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实践中所务必遵循的,否则,任何事业要想取得成功,那也都将是无从谈起。具体地说吧,《论持久战》这部著作所
阐述的军事理论,对于我们这天开展军事科学研究,建设国防现代化,应对可能发生的侵略战争,都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尤其是我们此刻一再强调要做好军事斗争的准备,这军事斗争的准备中,战略战术是必不可少的,也是至关重要的。对于这一点,《论持久战》中的许多观点和方法,对于我们这天来说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由于我国人口多、底子薄,经济实力和国防现代化的提高都需要一个过程,所以,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军的装备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都会有着较大的差距,如果一旦发生侵略战争,我们在军事装备上仍将处于劣势。因此,毛泽东同志关于持久战的战略思想和一整套具体的战略方针和战略战术,并没有过时,仍然是指导我们取得反侵略战争胜利的重要思想武器。不仅仅如此,对于这天我们所从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毛主席的这篇文章,也仍然具有其现实好处和指导好处。能够说,在经济建设方面,我们国家在建国几十年来以前出现过几次大起大落,走过的道路能够说是相当曲折,究其原因,这问题的主要根节就在于没有能够正确认识国情,违背了客观规律。所以,为了避免今后再出现类似的失误,我认为,学习毛主席《论持久战》一文中,毛主席当年科学地分析客观事物的矛盾,根据国情制定战略的方法,
对于我们这天从事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来说,无疑是大有益处的。
有一个传说,说的是有那么一只鸟儿,它的一生只唱一次,那歌声比世上所有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优美动听。从离开巢窝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找着荆棘树,值得如愿以偿才歇息下来。然后,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荆棘上,在那荒蛮的枝条之间放开了歌喉。在奄奄一息的时刻,它超脱了自身的痛苦,而那歌声竟然使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这是曲无比美好的歌,曲终而命竭,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因为最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深创剧痛来换取……
凡是写《荆棘鸟》有关的文章,都不可避免的要引用这一段,我也不能免俗。含着泪水,带着微笑,心中暗流涌动。我无以言表我对它的爱,我想让自己化成清泉一滴,融入它的小河,静静流去,一去不回……
这是一个经典的爱情故事,大凡经典之作,都不能逃离被诅咒的厄运。悲情,会激发人类最深沉的共鸣!拉尔夫,一个以成为红衣主教为终极目标的人,不能谈情说爱,不能儿女情长,事实上,在他二十七岁的生命里,他以为可以做到,确实他也做到了。直到九岁的梅吉出现。他像长辈一样的宠爱着她,陪她度过了美好的时光。终究,梅吉长大了,拉尔夫惶恐地发现梅吉已经成为美丽的少女,而爱的种子早已深深的埋在两人的心中。梅吉对拉尔夫的爱正如拉尔夫对她的爱,但是,这注定是悲剧。拉尔夫没有停息追逐大主教的步伐,他离开了,选择了他认为最重要的。梅吉万分痛苦,在对拉尔夫的深深思念中,选择了一位和拉尔夫长相神似的年轻人,一心一意要过平凡人的生活。但他的丈夫一意追逐钱财,也远离了她。在梅吉快要崩溃的时候,拉尔夫又出现了,他违背了誓言,在岛上和梅吉真正的拥有了彼此。第二天拉尔夫离去,梅吉发现自己有了拉尔夫的孩子,重新点燃了生活的希望,她认为自己从上帝那里偷来了拉尔夫的一部分。时光逝去,拉尔夫的儿子戴恩逐渐成长,他完整的继承了父亲所有的美好,英俊,智慧,但最为讽刺的是,冥冥之中,他注定自己要追随上帝的步伐,献身与于宗教。梅吉感到深深的无奈,她认为这是上帝要拿回她偷走的东西,她说,上帝赢了。一次意外,戴恩溺水身亡……围绕着这根主线,梅吉一家几代人的命运交错,感情缠绕,在作者行云流水般的语句里步步道来……
人物性格鲜明,展示的场景宏大,历史地理,移民,故土,自然,幸福……《荆棘鸟》揭示的早已不是爱情的范畴,它揭示了人生的艰难,讴歌了生命的勇气,阐明了人生需要刺痛心脏的疼痛,流出殷红的鲜血,才能唱出生命的最强音。当然,我也感受到了作者在刻画人物特征时缺乏的全面公正性。比如对于菲的描写,不悲不喜,荣辱不惊,虽然作者力图构造的是一个默默承受命运而又努力持家的女子,但我看来未免过于单一。还有伊丝婷的叛逆,以及卢克在婚前婚后的截然不同,都让我感到了一种极端的不怅然。最后对于戴恩的结局设定,因为她是梅西从上帝那里偷来的,那戴恩就一定回归于上帝吗?这难道必须彰显上帝无所不能的力量吗?这些处理,都让我感到遗憾。
在阅读时,有似曾相识的感觉。我立刻想到了《飘》,又被译为《乱世佳人》,因为无论从文笔上还是内容上,二者颇有异曲同工之处。
第一,都是以爱情为主线。《飘》讲的是郝思嘉为追求自己心目中完美无缺的希礼,而无视瑞得对自己多年来的苦心付出,待到最后觉悟时,为时已晚。女主都有心仪的对象而求不得,一个是上帝的代表,一个是自己虚幻勾勒出的圣人。
第二,书中都涉及了战争场景。《荆棘鸟》描述的是二战对澳大利亚以及世界各地的影响,死亡,疾病,贫穷,而《飘》是以美国南北战争和战后重建时期为背景,也涉及到社会变迁及战后人们遭遇的后遗症。
第三,女主人公都才貌双全,机智勇敢,在家乡遭受天灾,国家经历磨难时,表现出大无畏的精神,用女性柔弱的双手撑起家人的一片天空,无怨无悔。更有趣的是,她们都有一位血统高贵举止优雅的母亲,还有一位粗俗狂放却又努力善良的父亲。
第四,作者都善于描写人物外貌特征,刻画人物细致的心理活动。我喜欢观看作者呈现出来的整个时代的面貌,尤其小细节的描写,比如人物的服装装饰,饮食习惯,都会让我无限想象这个时代的整体面貌。这或许是由于两位作者都是女性,能通过女性的慧眼来捕捉男人无法注意的细节。
两部小说有诸多不同。《飘》里的郝思嘉更加立体,更加能彰显人类的多面性,自私,贪婪,但又坚强,善良,人性中的善与恶参半交织,倒更像是我们自己内心真实的写照。但梅吉就脆弱的多,屈从于命运,虽然最后也得到过拉尔夫,但她就像小花一样无法挣脱风雨的袭击,摆脱自己的命运。所以在两部小说里,对待宗教的态度也显露无疑。郝思嘉,其实也就是作者,希望上帝与自己同在的时候,也希望自己也能改变上帝,而梅吉的隐忍,可能更多的是作者对待上帝虔诚的信仰。
另一个不同,《飘》的语言描写更加频繁,这对于爱看热闹的我是一种福利,言语可以更直接的表达感情。而《荆棘鸟》的语言要严肃的多,让我感受到心灵的洗礼。
总之,两部巨作都会使我情迷,不能自已。我一直喜欢外国小说,就是因为她们语言充满了智慧,发人深思,震慑灵魂。反之,中国古代小说就逊色的多。当然,我先要排除掉唐诗宋词。唐诗宋词是中国文化最伟大的代表和结晶,她的美无与伦比,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伟大。但是于小说这一块,我就不是那么太喜欢。比如《聊斋志异》,比如《三言》,比如《阅微草堂笔记》,再比如这几天一直翻阅的《三侠五义》。这些故事都是独立的,个体的,没有一定的完整性。每个故事情节大同小异,而且都充斥着浓浓的鬼神色彩。因果报应,生死轮回,虽然也属于中国劳苦人人民的信仰,但是于西方的上帝不同,不同于上帝是在人们心中,进行道德的约束,而中国的这些小说里,菩萨也好,鬼怪也罢,已经是成为客观存在,直接参与到人类的行为生活里,这一点是比较可笑的。或许这就是封建文化对人们深深奴役的结果,因为底层人民无法反抗,所以借助第二世界外力来规则现实生活,满足自己的愿望。简言之,就是想要得到美好,你就得不停的做梦!
另一个读外国著作对我比较震撼的事情就是女性的地位。在中国的五千年文化里,体现出来的是社会对女性的个性的压抑和迫害。女人地位低下,不得在公众场合抛头露面,不得参与政治活动,尤其是结婚后更要对丈夫马首是瞻,百依百顺。什么三纲五常什么贞节牌坊,女人成了男人的附属品,也是整个社会的装饰与祭品。但看外国文学,觉得很爽。比如说《飘》里的郝思嘉为了生存嫁了三次,丈夫死后,但周围的人并不会以此来说事,比如说梅吉也和卢克婚姻不幸选择回到娘家,受到母亲和弟弟们的热烈欢迎,在中国,这基本上都是不可能的。尤其我注意到法国作品里,在上流社会里,一个贵妇拥有几个情人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怪不得法国为浪漫的国家。从中我们可以窥见西方的观念是开放的,所以它的经济也是开放的。在中国唐朝之时,女子服饰也较为开放,反映出当时社会的经济也应该是开放的,符合潮流且与国际接轨的,“海纳百川,有容乃大”。这是我从中外作品中得到的一点启示。
再有,中国的文字与绘画总是成一体的。中国文字言简意赅,寥寥几句,画龙点睛,而国外不缺的是对情与景大面积的铺张叙述。如同中国水墨画重在意境,神似,而西方油彩注重细节,给人的感觉是热烈的直观的。
另外,我想到了信仰。中国几千年,有佛教道教,主流思想应该是儒家思想,教派应该是佛教。每一门派别,应该都是引导人们行善的。但是现在,我们现代人信仰严重缺失,我们不信天不信地,只信钱。反观国外,基本上每个人一出生就注定要有所信仰,信上帝,信耶稣,在他们心中形成社会行为的道德底线。人,应该有所畏惧,才会有敬畏大众之心,我,很迷茫,当我的一腔热情不知交给谁才好。有信仰的人是幸福的,有信仰的民族是有凝聚力的,我想,终会有一天,我会找到一个适合自己的信仰。
似乎扯远了,再来说说《荆棘鸟》。我想,荆棘鸟,寓意着面临剧痛挑战的人生,但真的有一天,我碰到了我的拉尔夫时,我会像梅吉一样奋不顾身的去爱吗?答案是否定的。但是,当我们面临生活的重压时,我会迎难而上吗?答案是肯定的。在生活里,我们会取舍,应该学会取舍。远处是人生,近处才是风景。我们需要努力,但也不要忘记身边的快乐,在简单快乐中徐徐前进,这或许是折中的方法。
总之,看完小说,感慨万分,真真是觉得自己能力有限,表达不及自己所想的万分之一,将来某一天,当我有更大的胸怀,更好的文字能力时,我一定会用我的时间,精力去研究中外文化的更多精髓。
用《荆棘鸟》的结尾来结尾:鸟儿胸前带着棘刺,他遵循着一个不可改变的法则。它被不知其名的东西刺穿身体,被驱赶着,歌唱着死去。在那荆棘刺进的一瞬,它没有意识到死之将临,它只是唱着唱着,直到生命耗尽,再也唱不出一个音符。但是,当我们把棘刺刺进胸膛时,我们是知道的,我们是明明白白的。然而,我们却依然要这样做,我们依然把棘刺扎进胸膛。
这篇文章的读书笔记我更是无从下笔,完全不懂文章的主旨。现在我才明白鲁迅先生竭力提倡白话文,推广新文化的良苦用心。中国历朝历代通用文言文,不管你是否饱读圣贤之书清一色张口闭口君子曰,之乎者也摇头晃脑的整日挂在嘴上。似乎这就是饱读圣贤书的证明。时过境迁,到了民国仍然离不开之乎者也,不说这些仿佛就不会说话了。文言文更加叫人难以理解。民国初期中国的文化发展几乎停滞不前,而在现代文化发展突飞猛进,是中国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都无法比拟的。在文化发展速度之快的今天文言文已列入学校教学课程,已被尊称为国学,成为中国文学史上的瑰宝,同时受到现代文学家们的尊崇。
我反反复阅读了十几遍,文章的潜在思想在说明一个我无法理解,思考还不够透彻的思想理念。应该就是鲁迅先生从个侧面来讲中国文学发展必须改革的一个趋势,其目的就是推行新文学,提倡白话文势在必行。先生提倡白话文主要原因,白话文深入浅出简单明了,无论老幼都可以学会听懂。文言文繁琐寓意深奥,叫人难以理解。孔孟之道讲的无非就是三纲五常道德伦理,陈旧的封建教育理念。贵为哲学也有不可取之处,其实就是封建思想在作祟。
鲁迅先生推广新文化,也并非一口否决了旧文学。先生写作时也会引用文言文,在文章中起到了承下启下的作用。文言文之所以让人难以理解,是因为短小精悍蕴藏很深的哲理。博学的人一看便懂可以完全理解;知识浅薄的人看到文言文就想云遮雾罩,无法领会其中的道理。
文章第一段,鲁迅先生一改文人墨客的温文尔雅,“要用最黑最黑最黑的咒文诅咒一切反对白话,妨害白话者。即使堕入地狱也绝不悔改,总要诅咒一切反对白话文,反对白话者。”其实这并不是先生真正的恶言恶语,他也不是厌烦了白话文,只是借着这些话来发泄内心的悲愤。白话文及新文学不能推广应用,绅士们和资产阶级文人一味追求古人的孔孟之道周庄之理,却不知道自己的思想已到了不可救药的程度;并以此压迫剥削生活在黑暗底层的劳苦大众,使得他们永不的翻身。
鲁迅先生提倡白话文,推广新文学不是没有他的道理。清朝政府灭亡,一切科举制度也跟着消亡。前清遗留下来的秀才举人虽说满腹文采,却没有用武之地,与一块朽木没有什么区别。民国时期仍要使用文言文,就是那些残留在前清遗老们心里的封建思想封建礼教已根深蒂固,让他们顽固不化。民国初期的文人们不肯放弃已经不合时宜的思想教育方法,只知追求儒家学说。
不忘孔孟之道周庄之理也是无可厚非,但一味追求陈腐不思进取只会使人的思想退步,人类也就不会有新的文明。在一九一九年的五四运动就开展了提倡白话文推广新文学,反对文言文旧文学的口号。学生举行了大规模的游行来提倡新文学。由此表明这不仅仅是鲁迅先生的呼声,也是具有爱国思想的学生的呼声,更是全国各界爱国人士的呼声。急切呼吁民国政府推行实施新文学,使用白话文推广新教育体系,倡导使用白话文教学,却遭到了封建思想文人和资产阶级文人的无理阻挠。
白话文无法推行实施影响面之广是可想而知的。那些初读“人之初,性本善”的孩子们也有渴求新知识的心灵,有追求美的天性,厌恶了枯燥乏味毫无生趣的文言文。旧文学在一点点抹杀孩子们爱美的天性,一点点抹杀了孩子们对于学习知识的热情。封建思想和封建教育理念在禁锢着孩子们天真无邪的童真。
鲁迅对那些所谓的知识学者以老卖老非常痛恨。绅士们就见不得别人比他们小有成就,就会原形毕露的进行言论攻击。文人们也一定要骂“以为大悖于文格,亦即大损于人格。”绅士们自认为鲁迅先生提倡新文学,有违背中国自古传承下来的文学礼教,也就违背了做人的基本准则,有违孔孟之道周庄之理。鲁迅先生文笔犀利刻薄讽刺辛辣,对那些枉称文人的大学问家们一通胡劈乱砍,让他们遍体鳞伤羞愧难当。对那些资产阶级文人冷嘲热讽横眉冷对,毫不留情地揭开他们的伪善面具。
“幸而还没爬上象牙之塔去”。鲁迅先生的文章在当时的文坛以开拓出一片天地,也并非徒有虚名。先生在大力提倡白话文,提倡新文化,却遭到了同一时期的资产阶级文人和绅士的排挤,因为他们的眼里容不得半粒沙子。先生的文笔严厉批判资产阶级文人的腐朽,揭露资产阶级文人和绅士的假仁假义道德败坏的丑恶行径;揭穿他们文人外衣下隐藏的伪善的罪恶。鲁迅先生的文章让他们感觉如芒刺在背,永远感不到舒服。
鲁迅先生的文章受到爱国人士和青年学生的青睐。先生也是从前清走过来的,但骨子里却没有绅士和资产阶级文人的那种顽固不化保守的腐朽思想。激进爱国人士和学生喜欢阅读他的文章,主要原因是先生对新文学的创作激情。文章中融进了作者的灵魂,将他个人的新思想、人生观、道德观毫无保留地剖析在世人面前。没有虚假,更没有高谈阔论,显然一个坦坦荡荡的君子。和鲁迅先生比起来,他们就是龌龊小人。
另一个原因鲁迅先生的文章中文言文使用较少白话文较多,读起来自然流畅朗朗上口更容易理解,对读者有更大的吸引力。先生大力提倡白话文,所以先生首当其冲多使用白话文,以此来感染他身边的人都来学习使用白话文,也将所有人的学习积极性带动起来,白话文就会发展壮大。
鲁迅在校任教期间,陈西滢杨荫槐等为一派的资产阶级文人与先生水火不相容。他们反对白话文新文化的推广应用,极力阻止先生的倡导。陈西滢常对鲁迅先生进行言论攻击,还以此镇压学生响应提倡白话文新文化的运动。借此污蔑学生的爱国热情,破坏学生的爱国思想。鲁迅还借阴阳之说论证公正公理,谈论正义是非。在黑暗统治下的旧中国,仍是专权当道,谬论肆意横行,根本没有公正公理可言,这也是中国历代王朝的悲哀。
鲁迅先生笔锋一转,谈到了家藏的老书。唯先生专有的图画本子《二十四孝图》应言而生。孝无非是孝敬父母尊敬长辈,而在先生年少时看来实在太难。对于《二十四孝图》我很陌生,也是一次偶然在网络中浏览看到的并未在意,想不到这次写博文它帮了我大忙。当我再次查看时心中不免认同先生的言语。
从远古帝王舜的《孝感动天》到宋朝的《涤亲溺器》,《二十四孝图》一一展现在我的眼前。我为古人的孝行感动但却不能完全苟同。其中《戏彩娱亲》或是《老莱娱亲》、《郭巨埋儿》这两点和先生看法一致。我不是故意附和先生讨好先生,实在让我觉得古人太过迂腐。这样的孝也可以被公认为孝吗?
《郭巨埋儿》真可谓是迂腐之极。不说现代人的不孝,换做是我也绝不会埋掉亲生儿子来奉养老母。郭巨为夫,可以耕田种地打柴度日奉养老母,也可供养孩子。郭妻可以纺纱织布做些女红,做些力所能及的事一样可以生活。为奉养老母节省粮食宁可埋掉儿子却不寻求生活出路,这和愚人有区别吗?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就此完结不是太悲哀了太可怜了吗?一个不懂事的孩子只知道玩乐正是享受父母爱护的年龄,面临死亡都已无所知。一个地坑,一抷黄土,两个愚蠢的脑袋就要轻易断送一个鲜活的生命。愚蠢!以我看来这样的孝行应该受到严厉的批判。这样的孝千万不要有人拿来效仿,否则孝就会变成罪恶的帮凶。
《戏彩娱亲》虽然是孝子行孝,但也有不妥之处。高龄双亲在堂,老来子行年七十。挑水跌倒只要站起就会过去了事,即使父母心疼说些安慰的话,也不至于要装作小孩子哭闹来哄双亲高兴。这样一来倒显得做儿子的有失大体,不会让人认同,孝反而让人觉得掺了假也不会有教后人行孝的意义,只当是一个笑话来讲。
其他孝子图做起来倒也容易,只是当今社会不同于往昔,行孝也没有那样艰难。父慈子孝社会风气日渐好转,作恶忤逆也不多见。孝子图宣扬孝字当前含义颇深——为人子孝,育子承孝。让我感动的是《卖身葬父》孝子董永家境贫寒,无钱安葬过世的父亲就卖身为奴,真可谓之大孝。但在现代社会早已没有卖身葬父的说法,只是董永行孝为之感动为之钦佩。
孝的寓意广泛,并不拘泥于点面,也不一定要做到面面俱到。只要对父母没有忤逆行为,经常和老人沟通增进与老人之间的感情,都可以称为孝。孝是人的情感行为的基本准则。我想,对于孝有人会比我理解的更为深刻透彻。
难以理解的是文章最后一段。《二十四孝图》是封建社会宣扬孝道的故事,故事也着实感人。关键一点,用封建思想旧的观念宣扬这样的孝道让置疑。“老玩意”一词鲁迅先生似乎隐藏了什么没有说出来,是坚决提倡推广新文学的决心,还是藐视旧观念的陈腐?“本来谁也不实行”从本质上讲这种旧的思想观念驱使下做出来的孝道已经太显陈腐,应该淘汰。孝应该传承下去,但要切合实际的生活。
鲁迅先生学识渊博,虽然提倡新文学,但并不表示他反对旧文学。旧文学中也有精华,可取而代之为我所用。他忧心父亲因家中贫困担心自己被父亲的孝心卖掉,其实另有玄机。时逢动荡年代民不聊生。倘若天下孝子都如法炮制该有多少无辜的性命丧生,就会家破人亡,哪里还有父慈子孝可言,孝又有何宣扬的意义呢?
含有讽刺意味的是文章的最后一句,“直到她去世——这大概是送给《二十四孝图》的儒者所万料不到的罢!”生老病死人之常情,祖母故去自己仍安然无恙,儒家宣扬的孝也就是一个失败,事实证明孝也会有错误,不一定要依他们所说去做孝子必须履行的孝子行为。
我的文学知识浅薄,只能凭我个人的感念来理解鲁迅先生的文章。这篇文章以《二十四孝图》为介质,阐述了儒家学说并非尽善尽美,也会有瑕疵。这样的瑕疵对人文教育没有任何帮助,只会将人的理性扭曲异化,就不再是真理,是悖谬是人类恶行的起端。旧文学旧思想已经不符合社会环境需求,就应该去掉糟粕,取之精华继续发扬光大。这就是社会所需求的,实际也是鲁迅先生所希望的。孔孟之道固然要学习,但绝对不可盲目是从,否则就会产生错误的认识错误的行为。
《影响力》一书从互惠,承诺和一致,社会认同,喜好,权威和稀缺六个原则全面阐述了人的社会心理行径,从而为我们平常的一些“一按就播放”的无意识行为和买卖博弈,政商常用伎俩等行为作了很好的阐述。以下我分别从这六个原则来陈述自己的学习心得!
一、互惠原则
“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可以说古今中外这种尽量以类似的方式报答他人为我们所做的一切的观念已深深的铭刻在我们的潜意识里。甚至中国儒教倡导的以德报怨更是深化了这种意识!当然好的传统美德,仍需继续发扬光大。不过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一有效武器可以被别人加以利用,用于商道政道。若在不伤害他人利益的情况下不失为一种为自己谋取利益的好办法!
互惠原理适用于强加的恩惠,一个人靠着硬塞给我们的一些好处就能触发我们的亏欠感,甚至可以触发不对等交换,因为亏欠感让人挂怀而且违背互惠原理,接受而试图不回报他人善举的人是不受社会群体欢迎的!这很容易给人得寸进尺的机会!现在“服务至上”,这背后就是运用了“互惠原理”人类这一感性的情愫,以至于最后都不好意思拒绝商家推荐的东西和服务了。
每个人都是消费者,作为一个理性的消费者,有时候也要懂得拒绝对自己无关紧要的东西和服务,果断地说“不”.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做到倘若别人的提议我们确实赞同就不妨接受它;倘若这一提议别有企图就置之不理。特别是面对互惠式让步时,别人一开始可能对你提出一个你无法接受的请求,当你拒绝时他再提出一个小的请求,你会因为之前的拒绝而感到有所亏欠,转而从不顺从变成了顺从,须谨防这样的坑!不过大部分人对这些没有免疫力,有时加以利用可以成就自己的愿望!
二、承诺和一致
“言而不信不知其可也”,言行一致大多跟个性坚强,智力出众挂钩,它是逻辑性、稳定性和诚实感的核心,反之则被看成是脑筋混乱、表里不一,甚至是精神有毛病的。承诺和一致原理认为,一旦做出选择或采取某种立场,我们就会立刻碰到来自内心和外来压力使我们的言行与它保持一致。在这样的压力下我们会想方设法以行动证明之前的决定是正确的。正如之前在电视剧中出现的场景一样,经常会看到女主角要求男主角对天发誓,这样虽然在观众看来很可笑,但是当你身处发誓一方的立场时就会有完全不同的感受。因为人人都有一种言行一致的愿望。
当我们一旦做出艰难的选择,我们自然就会去捍卫这种选择,坚信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也为向大家证明自己做的没错。所以有时候重要的并不是选择本身,而是你为了这份选择而去奋斗并最终取得的成绩。人具有惰性,在面对抉择时经常像鸵鸟一样想尽快把脑袋埋进土里,再也不动脑筋了。所以人们这种不假思索的机械反应常常为某些人所利用,他们可以慢慢从你身边的人入手,让你做出对他们的承诺,再以他们的需求来向你们索取利益。
承诺可以改变一个人,我们可以用笔写下甚至向众人承诺的方式来逼着自己完成“不可能的任务”,比如戒烟戒酒等。承诺会影响行为,相反行为也会影响承诺,为一个承诺付出的努力越多,对承诺者的影响也就越大。就比如书中讲到的美国学生加入学校兄弟会所需要的地狱周式的严苛入会仪式。虽然受到社会舆论的广泛诟病但还是深得会员的认同。能够成功入会的学生对兄弟会有着深深的认同感和惺惺相惜感。毕竟费尽周折才得到某样东西的人,比轻轻松松就得到的人,对这件东西往往更为珍视!所以想想有些公司招聘弄那么多招聘环节和花样也是很好地运用了这个道理,让新进员工更具凝聚力和珍惜来之不易的东西!
三、社会认同
“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中”,因为对多数人来说,很多意见都是人云亦云,抱着从众心理把跟自己相似人的意见作为自己的意见而没有深入的去思考,而那些另类却很容易受到排挤,他们因为能看透真相而与众不同,这也成为了招封杀的理由!社会认同原理认为,在判断何为正确时,我们会根据别人的意见行事,尤其当我们在特定情形下判断某一行为是否正确时。如果看到别人在某种场合做某件事,我们就会判定这样做是有道理的。
现在社会上很多别人有难无人帮忙甚至围观的事件都是因为大家在不确定性的环境下,特别是在陌生人堆里,由于人多而使责任分散,大家见机行事,都不想做出头鸟而导致多元无知效应,最后落得见死不救的悲剧。向相似的人看齐造就了著名的“维特效应”(“维特效应”指1774年德国大文豪歌德发表了一部小说,名叫《少年维特之烦恼》,该小说讲的是一个青年失恋而自杀的故事。小说发表后,造成极大的轰动,不但使歌德名声在欧洲大噪,而且在整个欧洲引发了模仿维特自杀的风潮,“维特效应”因此得名。),这是社会认同原理的一个病态例证。这些人根据其他陷入困境的人如何行动而决定自己怎么做。这也是导致自杀事件遭媒体曝光后,死亡事件增加的原因。包括搞笑片的“罐头笑声”,选秀节目可以买到的“煽情”观众都是社会认同原理的体现。
弄清楚原理后,我们可以反过来为之所用。比如当自己遇到困难时可以直呼某个人帮忙,这样可以减少不确定性,为自己赢得时间!基于交通自杀事故曝光后,我们可以改变自己的出行方式,让自己乘坐的交通工具跟当地自杀人的交通工具不一样。领导要善于安排群体内部条件等。
四、喜好
“爱屋及乌”,现在很多公司借助铺天盖地的名人营销而赚得盆满钵满。我们大多数人总是更容易答应自己认识和喜爱的人所提出的的要求,对于这一点,恐怕不会有人感到吃惊。令人吃惊的是,有些我们完全不认识的人却想出了上百种方法利用这条简单的原理,让我们顺从他们的要求。
在决定是否购买该产品时,社会纽带的影响要比消费者对产品本身好恶强两倍!服务的宗旨就是让消费者喜欢上你这个人,而不只是产品本身,这是粉丝经济和发烧营销的根本。当然让人喜欢你的理由有很多,比如说外表魅力,与他人的相似性,善于恭维,接触与合作等。研究表明我们会自动给长得好看的人添加一些正面的特点,比如有才华,善良,诚实和聪明等。我们也总喜欢与自己相似的人。不管相似之处是在观点、个性、背景还是生活方式上,我们会下意识地向相似的人做出正面的回应。有时甚至夸张到我们在不认识选举人时会选择名字熟悉的人。
同样的,根据条件反射和关联原理,爱屋及乌的反面是糟糕的消息会让报信人也染上不祥。人总是自然而然地讨厌带来坏消息的人,哪怕报消息跟坏消息一点关系也没有。天气预报员就经常成了气候变幻莫测的替罪羊。
包括饭桌谈生意,体育粉丝关联,把自己的形象跟某些光彩的事迹地方相连等都是希望借助这种积极的联系来提高自己的公共形象,进而达成自己的目的。“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尽量让身边正能量的东西多起来,因为大家都有趋利避害的本能。
五、权威
“跟着权威走”,权威所具有的强大力量会影响我们的行为,即使是具有独立思考的成年人也会为了服从权威的命令作出一些完全丧失理智的事情来。权威可以从一个人的头衔,衣着,身份标志如名车名牌等来展示。毕竟,服从权威人物的命令,总是能给我们带来一些实际的好处。很多情况下,只要有正统的权威说了话,其他本来应该考虑的事情就变得不相关了。
文中讲到一位教授去酒吧餐馆和陌生人闲聊,每当他一说自己是教授,人际交流的气氛马上就变了。前半个小时风趣自然的聊友就像换了个人:他们对他毕恭毕敬,言听计从,乏味透顶。他的看法,先前可能引出一场激烈的讨论,现在却只能带来一串文绉绉的附和。确实头衔除了能让陌生人表现得更恭敬,还能让有头衔的那个人在旁人眼里显得更高大。这也是喜好原理的体现吧,头衔越大感觉长得越高大威猛。也难怪那些行骗之人总是把自己打扮的很干净和得体!
因此,要辨别真正的权威,不要被外在的这些蒙蔽了双眼,要学会以知识辨知识,通过自己实践检验来看清本质,况且现在很多砖家经常被拍砖!在还没确定事情真相之前不要盲目跟风!
六、稀缺
“机会越少见,价值似乎就越高”的稀缺原理会对我们行为的方方面面造成影响,对失去某种东西的恐惧似乎要比对获得同一物品的渴望,更能激发人们的行动力。倘若瑕疵把一样东西变得稀缺了,垃圾也能化身成值钱的宝贝。
商家很会玩弄这种手法,经常人为地制造缺货的现象制造稀缺骗局来使消费者入网。什么大甩卖之类的很多都是噱头而已!究其深层原因,“物以稀为贵”的原理背后是人们自由选择权的减少。人类追求自由有很久的历史了,当很多事物还在的时候并不会去珍惜,只有失去了才觉得可贵!最能说明这一原理的是经典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效应”.这对年轻人感情和行为的强烈程度令人迷惑不解!如果听凭这对青年男女自由恋爱,他们的浓情蜜意说不定只是初恋时短暂的冲动罢了。正是两个家族设置的庞大障碍激发了他们强烈的逆反心理和对即将失去的爱情的追求,自由爱情变得稀缺使情侣双方觉得彼此更加相爱,更想结婚了。这同时也有承诺和一致原理的体现!每当有东西获取起来比从前难,我们拥有它的自由受了限制,我们就越发地想要得到它。因此想让信息变得可贵,不一定非要封杀它,只要把它变得稀缺就行了。这也是人们对得不到的信息变得更接受和包容的原因,或许这也是很多信息屡禁不止的原因吧。
为了避免在卖场或者在拍卖会上头脑发热,我们必须做到一旦在顺从环境下体验到高涨的情绪,我们就可以提醒自己:说不定有人在玩弄稀缺的手法,必须谨慎行事。我们务必记住:稀缺的东西并不因为难以弄到手,就变得更好吃、更好听、更好看、更好用了。
总体读下来,感觉真的是“世事洞察皆学问”,跟《牛奶可乐经济学》有异曲同工之妙,还需要自己对身边的世界多思考和观察,做一个理性的人!
才读罢这本书已经是满腹的沧桑了,随余秋雨游历了一边世界上那些正在被时间、战争所吞噬的礼貌遗迹。那是怎样的一种旅程?捧着这本《千年一叹》,我的手就好象抚摸到了礼貌的碎片、历史的车辙......
放下书,去细细品味的时候,才发现,我的心原先正在滴血......
这是一本日记,写的是在千年之交,余秋雨先生随香港《凤凰卫视》考察人类礼貌遗迹的经历。一个柔弱的学者、书生,数万公里的越野行程,何等的不易?这是对人类礼貌的一种执着追求、谑诚朝拜。沿着人类古代礼貌的路基前行,却发现竟然有那么多路段战壕密布、荒草迷离、盗匪出没!人类正在慢慢亲手毁掉自己的礼貌。
或许是对余秋雨先生的尊敬,我对这本书的感觉颇为良好,读书的同时既领略了沿途的奇闻轶事、还有余先生思辩的精神、对礼貌衰落的厚重情感;对当地贫穷落后的现状的痛惜;以及对当地人的愚昧、麻木的痛恨所感动。心里不禁的为余秋雨先生的此行叫好,一本在世界最危险、最有人类礼貌仓桑感的地方写成的日记,大大的解决了我的饥渴。
“千禧之旅”的首站是希腊。
是希腊国家男子足球队曾拿过20xx年的欧洲杯的冠军。希腊是一个神话般的国度――这是我对希腊仅有的了解。随着余先生的笔迹慢慢的游,让我明白希腊竟然有如此浓厚的文化气息!遗憾的是那里的文化正在一步步走向衰亡、没落。谈到希腊衰落的原因,余先生认为有两点:一是雅典斯巴达人旷日持久的内耗;二是内忧外患,又不断远征,希腊始终没有成立一个统一的集权的国家。
古老的埃及礼貌也不容乐观,她已经没落了,却还在沉醉于自负的神秘,余先生认为:“埃及以庞大的雄姿切断了被外部世界充分理解的可能,其实也切断了自己的延续使命。”过于沉湎于对死后世界的憧憬,使他们不重今生,只顾来世。神秘、古老的埃及最后在波斯人、希腊人、罗马人、阿拉伯人的轮番讨伐下,最后没落了,只剩下卢克索一带的所谓的“法老人”后代还在不断叮叮当当地修复着祖先陵墓,供人参观。这是埃及法老的杯具。
两河礼貌以商业与法律著称。而此刻,在余先生的眼里、在镜头下,文化二字竟会是那样的苍白无力。美索不达米亚平原不在了,古老的巴比伦礼貌被践踏了!
希伯来礼貌充满了感伤与动荡,从没有一天的宁静与安定......
一个伟大的波斯统治者――大流士,他消除了由居鲁士儿子的残暴变态和版权者的宗教阴谋所带来的种种恶果,带领500佣兵起家,大小1000多战,战无不胜,最后建立了空前强大的波斯帝国,把版图和实力在居鲁士大帝的基础上继续扩充。而此刻......
谈到印度河-恒河礼貌的衰落,余先生认为与宗教有关。那里也如同耶路撒冷一般,是多宗教聚集、冲突的地方,宗教仇杀很严重。战争、杀戮又把这千年的礼貌消磨了。
......
礼貌在铁戟长刀下衰落了。
极度的贫穷与落后,
极度的愚昧与无知,
礼貌与野蛮只有一步之差。礼貌的发源地,是最早开始使用文字的地方,此刻却成了文盲最多的地方,真是绝妙的讽刺......
波斯礼貌;希伯来礼貌;埃及礼貌;希腊礼貌;巴比伦礼貌......此刻只剩下了一堆堆废墟,废墟伴随着他们的礼貌一齐埋葬。
余秋雨先生是一个具有文学理论家、文化史学家和作家的多重身份人,一本《千年一叹》以他深厚的文学和史学功底、深厚的文化感悟力和艺术表现力洋洋洒洒的揭示着人类文化的内涵。读着这本书,我的思绪在博大精深的世界文化和古老神秘的礼貌古国中穿行。最令我着迷的是余先生在书里深刻的思考,深刻的思考是一个作家文学生命的所在,他的文字很是深邃,是散文中的一个另类。这本《千年一叹》每一篇文章都在闪耀着耀眼的光,每一个字都是一个文化的符号,向我们诠释了历史的好处。
历史是复杂的,历史是多元的,历史是无穷尽的。历史是文化的缔造者,但文化也可能在历史中泯灭。余秋雨先生以他敏锐的思维,强烈的忧患意识,给了我们一本《千年一叹》。余先生其实间接的告诉我们要保护炎黄文化,就象保护我们的母亲。不要让文化陨落的杯具在我们那里重演。一本沉甸甸的《千年一叹》在带我们游离文化古国的同时,也给敲我们敲了警钟:悠久文化其实很脆弱。
是否文人都怀有比较严重的忧患意识?根深蒂固地生长在内心?无时不刻地左右着他们的眼睛与思想?
余秋雨的《千年一叹》就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他的重重叹息。
这是一本日记,记录了作者随香港凤凰卫视亲身越野数万公里考察人类各大礼貌遗迹的经历。十个国家一一走过来,他的震惊伤感表露无遗:“人类礼貌的巨构崩坍得如此凄凉!”“衰草瓦砾,承载着一个从古到今的灾难,一切摧残都是具体的,一切委屈都是难以表述的!”在抚摸礼貌遗迹累累的伤痕后,作者回头苦思:作为我们的生命基座,中华礼貌也伤痕累累,却如何避免了整体性的崩坍?这种避免付出了多大的代价?哪些代价是正面的,哪些代价是负面的?过去的避免能否担保今后?更重要的是,此刻世界上生龙活虎的年轻礼貌,过多少时间,会不会重复多数古代礼貌的兴亡宿命?作者忧心叩问,是啊,“思亘古如斯又倏忽闪现,谁的惊愕能深究它?”。
由希腊而入,忧伤的情怀已起幕。远古的爱琴海依旧在,公园前5世纪的遗迹――石柱只剩下之后者的铭刻,迈锡尼的海伦早已随战争而消逝,空留一个三千三百年前的王城遗址,可惜以前的千古气势已成追忆,幸而,还有一个奥林匹亚,宙斯神殿和希拉神殿依然有圣火的气息……
埃及,尼罗河、法老、金字塔、太阳神庙……埃及礼貌是疑问最多的礼貌,是最难以解读的礼貌,因为难以解读,所以便难以传承。埃及人对能追溯他们历史的许多古碑、古籍依然没有其文字的解读潜力,因而,礼貌的神秘便无处不在了。所以,作者说“当法老们把自己的遗体做成木乃伊的时候,埃及的历史也成了木乃伊”,庆幸,中国有个秦始皇,他让中国的历史活了下来。
以色列――怨气聚集的国家。以前辉煌的所罗门王朝丝毫没能让坚强的犹太民族得以安逸地喘息,命运对其尤为不公,那么多的灾难接二连三地降落在他们头上,驱逐、杀戮、奴役,怎样也摆脱不了,但这个民族最让人佩服的地方就是:“为了民族的解放不惜一次次大迁移。而只要落脚,就能迅速创造出一个优于别人的生态。如果这种生态中有被奴役的成分,那么他们宁肯放下,选取流浪”。是啊,多舛的命运已造就了他们坚强的的生存文化,但无论多么坚强,集合了三大宗教(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精神重心的耶路撒冷永远都是他们内心的痛,一面哭墙见证了他们多难的历史。
巴勒斯坦,有一座世界上最古老的的城市――杰里科古城遗址,一万年前的骄傲此刻只剩下破败和不安全,唯有几丛遗落的花,悄悄鲜艳了一万年。
约旦,美丽神奇的佩特拉山谷中,玫瑰红宫殿和罗马竞技场还完好无损地存在着,却只能与清风明月为伴,因为缺少文字所以其寂寞的辉煌显现的是隐性的礼貌形态,对它的了解只能靠猜测与想象。
伊拉克――敏感的国家,因为有了全人类礼貌的母亲河――底格里斯河而令人向往,虽然铁丝网重重。原想由此探寻巴比伦礼貌的痕迹,比如早熟的《汉谟拉比》法典,比如残暴的统治,比如奇异的建筑,比如,天文学、数学、医药学……然而,在巴格达博物馆里,作者只看见了一屋的空缺,一屋的悲怆,一屋的遗忘,连巴比伦遗迹也被糟践成一个低劣的现代模型。
伊朗,历史上的伊朗被征服的次数很多,所以历史的遗迹在征服的过程中被破坏得很彻底,米底王国(伊朗人建立的第一个王国)的首都和居鲁士成为作者了解伊朗史的开端。伊朗因萨珊王朝而奠定了现代伊朗文化的基础,此后,伊朗不断地遭遇到侵略,但是,最后居然在重重的灾难中成了伊斯兰文化的一个重镇,以独特而缓慢的步伐,走进了现代。此刻的伊朗呈此刻作者面前的是一种淡然漠然,有点苍凉,有点神秘,有点世俗。
巴基斯坦,没有石柱的断残、城堡的倒塌、古都的湮灭,但是“赤脚密如森林”,这个国家呈此刻作者面前的是不可掩饰的惊人的整体性贫困。这是另一个好处上的礼貌沦落。欣慰的是作者在其首都伊斯兰堡的塔克西拉寻找到了犍陀罗艺术,在那儿,法显和玄奘以前的足迹让他激动万分,他思考了僧人远行进行礼貌之间深层沟通的好处。
印度,向往以久的“恒河晨浴”让作者彻底明白了那与美丽无关,却是一场人类的杯具。极端的贫困、极端的混乱、极端的肮脏让作者早早告别阿育王与菩提树,逃离了。
尼泊尔,绿色的尼泊尔让作者的感觉瞬时苏醒。在这儿,作者得以静静地反思万里历程,为此番的文化考察画下一个大大的感叹号。
远征和失序,迷昧与保守是作者思考得来得礼貌衰落原因。
千年走一回,山高水又长。车轮滚滚尘飞扬,祖先托我来拜访。我是昆仑的云,我是黄河的浪,我是涅的凤凰再飞翔。
法老的陵墓,巴比伦的墙,希腊海滨夜潮起,耶路撒冷秋风凉。我是废墟的泪,我是隔代的伤,恒河边的梵钟在何方?
千年走一回,山高水又长。东方有人长相忆,祖先托我来拜访。我是屈原的梦,我是李白的唱,我是涅的凤凰再飞翔!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在高中课本中读过片段,有感于文章中那宁静温润的环境,以及人与人之间纯朴赤诚的关系,我在课后找来全本阅读。
一条小溪,一只方头渡船,一座白色小塔,一只黄狗。就可以是农村山城人家的一生!
农村山城是一幅活动的图画。画中的一切都是鲜活的生命,千年万年时刻变更,生活于里面的人叫画中人。他们生存在所谓的世外桃源,承载着图画的完美与历史的厚重。他们无法掌控命运的快速旋转,只能任它摆布——这潜在流动的悲剧!
一位慈祥质朴的老人,一条忠实可爱的小狗,再加上一位天真活泼的小女孩,还有里面许许多多的水乡村民,筑成了一方让作者沈从文先生为之沉醉的土地。这片乐土也许是作者一心向往的,是梦的起航。
《边城》里的沉重古老永远让我觉得是悲剧发生的前兆,事实也正是如此。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的悲凉的意境总是存在于茶峒人家的一角一落。
当然故事的主要情节还是翠翠、大佬和二佬之间的感情纠葛。翠翠的母亲与一个军官私生下她早死去了,父亲从她刚诞生就远去。从小相伴翠翠的是黄狗,爷爷,渡船,渡口以及对母亲依稀回忆。成年累月感受的是临溪石头,天光日月。虽然翠翠和二佬两情相悦,但夹杂在他们之间的,有兄弟之义,有习俗的束缚,也有翠翠羞涩的少女情怀的阻隔,这些都是他俩感情的无法避免的不确定因素;虽然翠翠有爱她、尊重她的爷爷,但爷爷太过以翠翠的意愿为重,而情窦初开的翠翠把心中情愫一直小心翼翼地收藏着,不对任何人提起,甚至是她至亲的爷爷,少女的羞涩使翠翠在面对二佬时更多的是出奇的冷漠,这便为翠翠的亲事埋下祸根;虽然傩送很爱翠翠,但哥哥对翠翠的心意,由于翠翠刻意的冷漠而产生的不确定感,以及后来哥哥的死,致使傩送只要渡船不要碾坊的决心也变得不再坚定如初,加上家人的反对,他毅然离家闯天下,没有人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回来。
翠翠在风日里长养着,把皮肤变的黑黑。触目为青山绿水,一对眸子清明如水晶。自然既长养她且教育她,为人天真活泼,处处俨然一只小动物。人又那么乖,如山头黄麂一样,从不想到残忍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俨然图景中一道风景。风和晴朗的天气无人过渡,镇日长闲。祖父同翠翠便坐在门前大岩石上晒太阳;或把一段木头从高处往水中抛去,镞的使身边的黄狗自岩石高处跃下把木头衔回来;或翠翠与黄狗张着耳朵听祖父讲城里很多年前的战争故事;或祖父同翠翠两人各把小竹做成的竖笛含嘴里吹迎亲送女的曲子……
遇到过渡的是新娘。翠翠必争着做渡船夫。站在船头,懒懒的攀缘缆索让船缓缓过去。花轿到岸拉,翠翠必战在小山头,目送这些远去,方回转船上,把船靠近近家的岸边。独自哼唱或采一把野花束在头上装扮新娘子……
平静,古老而祥和,自然朴实。
然而翠翠的内心却是孤寂的。自幼的父母双亡,让她从小就深感孤独。虽然有外公无微不至地照顾自己,但是并不能真正理解她作为一个青春少女的情怀。她“看着天上的红云,听着渡口飘来乡生意人的杂乱声音,心中有些薄薄的凄凉”。没有人能体会一个思春少女的感情,所以她感到“这日子成为痛苦的东西了”。她为这无奈的生活而痛哭,外公不能明白她内心的哀痛,只能哄劝她说:“不许哭,做一个大人,不管有什么事都不许哭。要硬扎一点,结实一点,才配活到这块土地上!”对于一个花季少女,这样的话太不切实际了。天保和傩送为了她唱歌“决斗”,她却毫不知情,只能在梦中希望爱情的实现,现实好像总和她擦肩而过。最后天保闯滩而死,翠翠还不知情就背上了莫须有的罪名。傩送却因为内心的愧疚与家庭的阻力而离家出走。翠翠的爱情自此破灭。外公为她的婚事忧愁而亡,她却并不能了解这一切的前因后果,只能凄凉地守着渡船,等待着心上人的归来。
到了冬天,那个坍塌了的白塔又重新修好。可是那个在月下唱歌,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轻人,还不曾回茶峒……“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她不知道自己要孤独地等到什么时候。
第一次的相见,却是生生世世的一场宿命。
《边城》这本书给我的整体感觉除了是一个凄美动人的爱情故事之外,也夹杂了兄弟之间的情义(天保与傩送两兄弟在得知双方心怡的是同一个少女之后,都是光明磊落地采取走马路的方式,在碧溪岨对溪高崖上唱歌,最终由翠翠做决定),朋友之间的义气(船总顺顺、杨马兵在老船夫死后对翠翠周全照顾),还有对感情的忠诚(翠翠在二佬走后坚定地一边渡船,一边等着他归来),以及全文所萦绕的淡淡的忧伤给以人的浸染。
毋庸置疑的,《边城》是以悲剧结尾的,大佬死了,老船夫死了,二佬走了,翠翠至此只能无尽地等待,不过全篇还是不时会透露出温馨的感觉,包括老船夫渡船的规矩,顺顺船总对老船夫和翠翠的照顾,以及老船夫死后,顺顺船长和杨马兵对翠翠周到的照顾。这些无疑会让人在面对悲剧时有所慰藉,不至于太过伤感。
另外,我总觉得翠翠的母亲也是一个特别重要的角色,虽然没有太多有关于她的描述,但她的影子萦绕全文,无论是老船夫是由于翠翠母亲的缘故,才会至始至终的太过尊重翠翠的意愿,致使在处理求亲之事时遭到误会,一定程度上直接破坏了翠翠的幸福,还是翠翠母亲与其生父的相恋过程,以及她的结局,无一不暗示着翠翠的不幸结局。
全文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便是结尾“到了冬天,那个圮坍了的白塔,又重新修好了。可是那个在月下唱歌,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青人,还不曾回到茶峒来……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或许有许多人会和我一样,把这句话当做祝福的依据和凭证,想象着,傩送二佬回来了,顺顺船总为他们举行了婚礼,他们平静地守着渡船,过着悠闲和幸福的生活。无论我们的幻想是否成真,但不妨让我们这样想着,只为心头的那份希冀。
遍读全文,字里行间充溢着浓浓湘西乡土味、乡土情,透析着醇厚的乡土风。他们身上渗着自然的气息,在茶峒这一小城里,人们过着,乐着,从不为世事而揪心,不为名利而争斗。他们远离喧嚣,保持着淳朴自然、真挚善良的人性美和人情美。他们诚实勇敢、乐善好施、热情豪爽、轻利重义、守信自约,“凡事只求个心安理得”,如老船家在拒绝过渡人的钱时理直气壮地说: “我有了口量,三斗米,七百钱,够了。谁要这个!”
茶峒,这个美丽的小城,有着深厚的乡土文化,故事中多次写到人们熟知的端午节、中秋节。端午这天,人们总会有很多流传久远的节日“小曲调”,如赛龙舟、赶鸭子等。据说赶鸭子是当地官员为更好地与民同乐而举行的活动。那天,当地的妇女小孩子莫不穿了新衣,额角上用雄黄蘸酒画了个王字以映衬节日的气氛。而茶峒人是饶有情趣的,当地的妇女在自己心属的男人外出行船时总免不了痴痴的等待,用作者的话说就是“做梦时,就总常常梦船拢了岸,一个人摇摇荡荡的从船跳板到了岸上,直向身边跑来。或日中有了疑心,则梦里必见男子在桅上向另一方面唱歌,却不理会自己”。是啊,在一片风俗淳朴的土地上,人能很容易地忘却挚真的那份情吗?
最令人揪心的当然是翠翠了。对于翠翠,作者怜由心生。翠翠,这位十六七岁的纯真的小女孩,秉着对纯真爱情的憧憬,一心爱上年少果敢的傩送。纯正的乡土气息始终萦绕着她,自小与爷爷相依为命。但这个正值花季的少女,不可幸免地步上她母亲的后尘,摆脱不了爱情的困扰,过早地陷入爱情的泥潭而不能自拔。她和男主人公傩送之间自小就结下不解之缘,他爱她,她也爱他。但不幸的是傩送的大哥天保也对翠翠这个纯真少女一见钟情,他们三个就这样备受爱情的困扰,不能相让,但也不能相残。故事最终以天保的殉情,爷爷的溘然长逝,和傩送的音信杳无结束。
虽然故事的结局是个悲剧,但充溢其间的人性之美,世事之沧桑,情节之扑朔迷离,是值得深思的。现在我们生在这个物质充裕的时代里,追求着实质的东西,而忘了把虚的但最能让人满足的情感找回来,把人性的美好一面找回来,使内心得到充盈。
一方水土一方人,沈从文笔下的湘西有一种不为世俗所沾染的淳朴自然美。茶峒人也具有最原始的自然淳朴的品格。面对无法抗拒的春水上涨的考验,茶峒人或安之若素,或从大水中救人救物。这正是作者一如向往的美好的淳朴的生活。
再次捧起《边城》,犹如置身于世外桃源,顿时觉得天地是大么的开阔,空气是那么的清新。手中的书好比是一杯清香扑鼻的绿茶,让人顿时忘掉困倦,忘掉烦恼,不由得慢慢品味这湘西的美景和风情。
“由四川过湖南去,靠东有一条官路。这官路将近湘西边境到了一个地方名叫”茶峒“的小山城时,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这人家只有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边城》开篇朴实无华的语言让我跟随着沈老的脚步,缓缓地走进那个恬淡的小山城。
《边城》描述所及无一不美——景美,人美,情美。
茶峒的自然景色让人心驰神往,沉浸于其中。“小溪流下去,绕山岨流,约三里便汇入茶峒的大河。……溪流如弓背,山路如弓弦……静静的水即或深到一篙不能落底,却依然清亮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可以计数。”读着读着,仿佛自己身处一条清澈灵动的小溪中,鱼儿在水里畅游,不时吻着我那伸到溪水中的小脚丫。人文景色淳朴得风味十足。看过《边城》的人都不会忘记那个翠翠与傩送二老初次相遇的那个端午日——船与船的竞赛,人与鸭子的竞赛,一直欢愉到暮色四合,万家灯火才结束。小山城像是一个平日里娴静的小女孩,偶尔被节日的欢乐所感染,变得活泼非常。《边城》里的文字总会拨动着我的心弦,文中处处浸润着湘楚景色,处处是淳厚质朴的风味人情,字里行间飘散着淡淡的诗意。边城不是温婉多情的江南小镇,却也有着水乡的神韵,且更添了几分灵气。如果说江南是一幅墨香氤氲的水墨丹青,边城就像是一幅缓缓展开的色彩淡然的水彩画,有着增之一分则太多,减之一分则太少的浓淡。
可以说《边城》中尽是美景,这里没有城市的烟尘和喧嚣,有的是青的山,绿的水,处处透着灵气,透着让人神往的气息。置身其中,心旷神怡,恍若漫步于仙境一般。这里的人,勤劳,质朴,善良,诚恳,他们相互协作,相互帮助而不计报酬。他们和都市里的那些猜忌,欺骗,勾心斗角形成鲜明的对比。老船夫成年累月在这溪边摆渡过往行人,却不肯收别人一分报酬,实在推托不过就买些茶叶,草烟之类,带在身边准备随时送给那些在渡途中需要的人。这就是《边城》里第一章为我们描写的景和人。这里是怎样的一方净土呢?简直就是一块未曾受过任何污染的圣地!在哪里才能找到这样的美景和这样纯朴的乡民呢?也许只有在《边城》中才可以找到,显然作者是怀着对湘西无限的热爱和赞美之情创作了这样的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给我们带来了美的享受,为我们的心灵增添了一方净土。
《边城》的情节很简单,作者叙述的也很平实,丝毫没有华丽的辞章,也没有大肆的夸张与渲染,故事很平淡,也没有太大的波澜,但就是耐人寻味。我以为作者这样的安排,无意于塑造那些所谓的典型形象,而是通过这一系列人与事,表现出上世纪30年代的湘西风貌。但就这远离市镇桃源般的人间仙境,也正在慢慢被外界所干扰,这平静的湘西边城将会不再平静。于是作者极力表现边城的美,人的质朴,纯洁。因为作者想尽力挽留住边城那与世无争,和谐,纯朴的民风民俗。所以这虚构的边城景致,敦厚民风就成了沈从文理想的社会状态。
书中所描写的那样一个与世无争的边城小镇茶峒,风景优美,民风淳朴,还有很多人家的吊脚楼,穿城而过的河街,无不深深地吸引我。人们与世无争、安分守己地过好自己的生活,但又是那么的有原则、行事仗义、没有纷争、没有流言斐短、没有俗世的名利纷扰,人们的心就像是白塔下的溪水澄澈明净。对于现在的人们来说那样的地方也许只能在梦中了吧。虽然全书讲述的是一个渡船女子翠翠的爱情悲剧,但是读来却让人心里并不感觉绝望,就像是在听一个有着很好听的磁性嗓音的男子在给你娓娓道来,那样的一个故事,那些可敬可爱的人物,那些阴差阳错的感情,读来虽不会跌宕起伏、落差千里,却恍如梦中,那是怎样美丽的地方,虽未花好月圆,却让人读后难以自拔,真希望自己能去那样的地方生活,那样一种恬静的单一,人与人皆坦诚相对,人们并不富裕但是却生活快乐。
作者明丽,清新略带低落的语言风格为小说奠定了悲凉的气氛,预示着故事的结局。一曲悲歌凄婉绵长,刚刚情窦初开的翠翠,对爱情充满了向往与憧憬,岂料,竟同时得到大老和二老的爱慕,就在她左右为难之际,大老被淹死了,爷爷过世了,那个她喜欢而且喜欢她还能为她唱歌的二老也一去不返,这一切翠翠该何以面对,又该何去何从?小说的结尾余味犹长:
到了冬天,那个圯坍的白塔,又重新修好了。可是那个在月下歌唱,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轻人,还不曾回到茶峒来。
……
“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那个令翠翠魂牵梦绕的傩送是否还会回来?就留给读者自己猜测吧。这样一个朦胧吃完的结局让人对翠翠这天真纯洁的女孩充满了同情,作者这样的设计,或许就是为了解释悲剧的定义——将最美好的东西撕碎了给让看。这样对人内心世界的刺激才会越深。是的,当我怎么也无法接受这样残忍的结局,所以我期望傩送能回来,这样才不会让两人都受煎熬。翠翠,多么好的一个少女,她的心好比是金子做的,为何要让她遭遇这么多不幸?她已经是孤身一人,无依无靠了,傩送应该回来,竟然互相都爱着对方,又何必逃避?
沈从文先生为我们塑造的湘西边城是一块圣洁的,不容玷污的理想家园。其间的人毫无功利之心,彼此相处融洽,让人很容易联想到的《桃花源记》,这里不仅景色美,人的心灵更美。我想如今我们所提倡的和谐社会的模型大概也应该如这边城一般吧?当然物质文化水平要比30年代的边城进步很多,但有一点我觉着不能变,那就是边城里人们的那种淳朴、敦厚、热情与率真。我们要实现和谐社会,就必须力戒功利之心,放弃防备,猜忌,行事平和,待人以诚,这样我们的和谐大家庭才会尽快实现。
从《边城》中走出,心里有些恋恋不舍,这里永远是我们神往的心灵家园。我们的和谐社会也将从中获取养分。为了这明净的山水,为了这理想的家园,让我们要从己做起,保护环境,爱护环境。为了和谐社会的到来略尽绵力。和谐社会里我们不远矣!
美景孕育美人。翠翠在风日里养着,皮肤闪耀着健康的黑色光泽;目之所及为青山绿水,眸子清明得如同水晶。文中对翠翠的描写十分细致,她的绯红的小脸,她的盈泪的眼眸,她的欢快的背影,她的古怪的念头……一个清新得不染半丝俗气的山城女孩,就这样进驻了我的心。天保健壮勇敢,傩送俊朗善良,这优秀的两兄弟竟同时喜欢上了翠翠!我不禁有点担忧:他们兄弟之间会因此决裂吗?然而我错了,小山城里的人美,情更美。
《边城》不仅给我们展示了美丽的景,可爱的人,沈老还用他那多情的笔叙述着一段段高洁的情。喜欢翠翠的兄弟俩为了公平竞争,轮流到山上给翠翠唱歌。天保不幸淹死后,傩送把失去兄长的痛和对翠翠的爱一同埋进心底,离开了小山城——这是天保与傩送的兄弟情。天保大老对翠翠一往情深,而翠翠却喜欢那个能用夜莺般的歌声在梦里带她去摘虎耳草的傩送二老,三人之间是三角恋,却没有棱角,宛如静静流淌着的溪水,温和而柔美——这是兄弟俩与翠翠的爱情。翠翠和祖父相依为命,她对祖父的依赖在文章中随处可见,祖父离开得久了,翠翠就会开始胡思乱想。确实,当你很在乎一个人的时候,他不在你的视线范围内,你便会感到焦虑,甚至会乱想一通。翠翠对祖父正是这样的爱。只要祖父在身边,翠翠的心就会很平静,很踏实。渡船一辈子的祖父在大限将至的前一段日子仍在为翠翠的婚事奔波,只因翠翠是他在这世上唯一放不下的人——这是祖父和翠翠的祖孙情。这些情散落于文章,无处不在,特地去找却找不到。毕竟不同于景和人,情是需要感悟的。
这便是沈老带给我们的他的边城,一座沉默的城,一座质朴的城,一座宿命的城,从开始到结束似乎都在默默的隐忍着什么。翠翠,这个像观音一样的女孩子,就是这座城的化身,从恋上了那个在梦中可以用歌声将她带到很远地方的人儿开始,她便选择了沉默。疼爱她的祖父在雷雨夜里去世,天保淹死,白塔坍塌,默默相爱的青年恋人离去。翠翠依然重复着母亲的命运,惟有等待,”那人也许永远不会回来,也许明天就会回来。“
《边城》娓娓道来的文字中总不经意地弥漫着淡淡的伤感,沈老对这片湘西的土地爱得如此深沉,他把浓浓的乡土情怀倾注于笔端,再一点点地从笔尖泻下,自然流淌的情感,感染了每一个阅读《边城》的人。”为什么我眼里常含着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我会想,为何取名《边城》?是因为它太”遥远“了吗?还是在沈从文先生心灵深处正守护着什么?是的,其实我们每个人心灵深处都有一座”边城“,那是我们心中的桃花源。阡陌交通,鸡犬相闻,黄发垂髫,怡然自乐,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这不是我们正在追求的吗?即使不可骤得,我们心中依然会有这么一个世外桃源,这么一座边城,那不妨借《边城》洗涤身上满布的尘嚣,寻找我们心中的一片桃源,耕耘那一片净土。
婚姻是一座围城,在外面的人想进去,在里面的人想出来。方鸿渐本是一位向往自由,玩世不恭留洋国外又略有才华的人,在邮船上的翩翩风度赢尽美人心,在朋友圈里言辞犀利尽获人嫉妒。但小说越看到后来越发现,原先的方鸿渐逐渐褪去,特别是与孙小姐结婚后,他变得脾气暴躁,内心狭隘,只会挖苦讽刺的人。像是吃水蜜桃,外表光鲜诱人,吃到最后发现里面是丑陋的核。那方鸿渐竟是怎样从一个光鲜的水蜜桃被层层剥开而只剩下一个核的呢?
方鸿渐本身就是一个极大的矛盾,留洋国外使他意识到自己作为个体的价值和追求自身个性发展的要求,他具有新时代青年追求自由的通性,但他本身又出身于封建大家庭,父亲是前清孝廉公,对封建制度下的规章习俗刻板地遵守,以父亲的威严和身份软硬兼施,无形之下给方鸿渐自由而个性的发展划下了不可逾越的障碍。就像方鸿渐第一次到北平念书,看人家一对对谈情说爱,好不眼红,于是就写信给老父亲请求他解除高中时候家里为他订下的婚约,方鸿渐写这信也不是图一时快意,而是“这样怨命,怨父亲,发了几天呆”突然醒悟后写下的。方鸿渐以为这信措词凄婉,打得动铁石心肠,谁料老父亲也不是一般人物,造就料到他“托词悲秋,实则怀春”要挟他说如果他仍“执迷不悟,吾将停止寄款,命汝休学回家,明年与汝弟同时结婚”,一纸书信吓得方鸿渐急忙写信讨饶。可见方鸿渐身处在这个社会环境,这样的家庭的悲哀。于是造成了他既认真又玩世,既正直又脆弱的性格。
他放浪不羁,玩世不恭。在回国的邮船上遇到已有未婚夫的鲍小姐,经不起人家的诱惑,“大庭广众之下借烟卷来接吻”,他心理上虽怪鲍小姐行为不检点,但也觉得兴奋,于是乎与鲍小姐甚是亲密,甚至发生了关系,但这时他对自己的感情还是很看重的,“方鸿渐把爱看的太尊贵和严重,不肯随便应用在女人身上;他只觉得自己要鲍小姐,并不爱她,所以这样支支吾吾。”方鸿渐对自己的已故的未婚妻不说爱,因为那是家里包办的,对鲍小姐也吝啬说爱,因为他实则只受她肉体的诱惑而全不是喜欢,可见方鸿渐是不轻易出卖自己感情的。
就算是面对才貌双全主动亲近的苏小姐,方鸿渐到最后也是断然拒绝。他自认为“苏小姐是最理想的女朋友,有头脑,有身份,态度相貌算得上大家闺秀,和她同上饭馆戏院并不失自己的面子。”但情人和女朋友是不同的,女朋友或是以婚嫁为目的的伴侣,而情人则更多是因两个人感情的契合,方鸿渐当然属于后者,因而无论是苏小姐怎样的种种殷勤,都没让方鸿渐放她在心上。说到苏小姐这样一位人物,既是刘杨博士,相貌端正,家里背景也不一般的人怎么方鸿渐却看不上眼倒觉得有些恐惧成为她的另一半呢?
对方鸿渐而言,苏小姐就像是一件艺术品,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他自觉自己无论是学识上还是家庭背景上都不与苏小姐般配,苏小姐即使再温柔万分都是一个强势的存在,他对唐小姐说“你表姐是个又有头脑又有才学的女人,可是—我怎么说呢?有头脑有才学的女人是天生了教愚笨的男人向她倾倒的,因为他自己没有才学,他才把才学看的神秘,了不得,五体投地的爱慕,好比没有钱的穷小子对富翁的崇拜——”“女人有女人特别的聪明,轻盈活泼得跟她的举动一样。比了这种聪明,才学不过是沉淀渣滓。说女人有才学,就仿佛赞美一朵花,说它在天平上称起来有白菜番薯的斤两。”这虽然可能是方鸿渐为安慰自己心爱的唐小姐而故意说得话,但都多少可以显现出方鸿渐的思想,他不热衷于苏小姐最大的原因不是相对于苏小姐的才学自己显得自卑,而是他更看重才学之外的东西,譬如纯真,就如唐小姐。这再次说明方鸿渐对待感情的认真,跟随自己的心意。
当然苏小姐也并非等闲之辈,不是只识诗书不食人间烟火,她不仅是全书中学历最高的,且是全书中最精明的女人。她为了获得自己的幸福诬陷自己的表妹唐小姐有一大帮子男朋友;又为了报复方鸿渐辜负了她的感情而活生生地拆散了他和唐小姐。在遭遇方鸿渐的拒绝后或是为了挽回颜面迅即与一个自己并不深知的曹元朗结婚,而曹元朗在学历与地位上都胜方鸿渐一筹,她似乎要用尽一切方法让方鸿渐明白失去自己是他的错,她不能得到的爱,方鸿渐也别想得到,仅是小女人心思。战后她的丈夫调任为物资管理员,她自己就托关系从上海到重庆运送私货,辛楣还告诉方鸿渐:“她刚才就劝我母亲快买外汇,我看女人全工于心计。”方鸿渐惊讶地说:“他不是女诗人么?白话诗还做不做?”俨然苏小姐婚后已不是那个痴迷于诗书的才气女子,浓妆艳抹的打扮更沾染上一股俗媚气。
在才学上,她要做最出色的;在钱财上,她也要做上流的;面对感情,她也一直是高高在上的态度,前面就有描述道“苏小姐理想的自己是艳若桃李,冷若冰霜,让方鸿渐卑逊地仰慕而后伏膝地求爱”。面对爱恋自己已久的赵辛楣,在结婚后想当然地认为他会因为自己而终身不娶,还说要把辛楣给她的情信当着辛楣的面一封封的挑,挑她现在不能接受的还给辛楣,真是自恋至极,可笑不已。其实从苏小姐的人生经历来讲,她很容易会产生自恋的情结,家庭背景过于优越,自身才学又非常人能比,因而她会想当然地觉得人们会爱她,就像鸿渐对她并没有表示过多的亲密,可她却一直以为鸿渐是爱自己的,结果越陷越深。她面对鸿渐的拒绝受到的不仅是感情上的伤痛,更多的是自尊的打击和对自身神圣的侵犯,她不能忍受自己屈尊爱上的人竟然不爱自己而喜欢各方面都能不如自己的表妹,殊不知人的感情是平等的,每个人都有各取所爱的自由,特别是面对像方鸿渐这样忠于自己情感的人。
真正的感情不是因为那个人身上的标签,而是由她自身的品性所散发出的迷人气息,这些品性可以是由她的背景,她的经历内化塑造而来,但绝不仅仅是那些标签本身。如果方鸿渐因为苏小姐是里昂大学博士而喜欢她,那他喜欢的不是苏小姐而只是里昂大学的博士学位;如果鸿渐因为苏小姐是政务院参事苏鸿业的女儿而喜欢苏小姐,那他喜欢的也不是苏小姐而只是她的家庭背景,就像方鸿渐说的“为什么可爱的女孩子全有父亲呢?她孤独的一个人可以藏匿在心里温存,拖泥带水地牵上父亲,叔父,兄弟之类,这女孩子就不伶俐洒脱,心里不便窝藏她了,她的可爱里也就搀和渣滓了。”于是,方鸿渐爱上了唐小姐唐晓芙。
唐晓芙没有苏小姐的才学但也不失聪明,没有苏小姐的心计却也很是率真,书里描绘她说是摩登文明社会里那桩罕物——一个真正的女孩子。她不施粉黛,不烫发不画眉却独有她天生的清新韵味,所谓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这已是许多现代人所不敢做的了。不修饰自身说明她自然率性,坦白而不隐藏,她说“爸爸妈妈对我们姐妹们绝对信任,从不干涉,不鉴定我们的朋友”,正是在这样的环境在长大才造就了唐小姐不拘小节天真直白的性格。如果说苏小姐是自恋型人物,那么唐小姐是完美主义者了,当苏小姐知道方鸿渐的一切事后面对前来求爱的方鸿渐她说“方先生的过去太丰富了!我爱的人,我要占领他整个生命,他在碰见我以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待我——”其实此时唐小姐也已经是爱上了方鸿渐的了,苏小姐当初爱鸿渐时即使是知道他与鲍小姐的一段情,也不揭穿,可是唐小姐不同,即使是爱,她也容不得自己爱的人有一点瑕疵,甚至不听鸿渐的解释将他赶出了家门。是直率呢,还是过于追求完美了。
其实每一个爱你的人都不会一生一世属于你,同样你爱的人也不会一辈子就是你的,要产生一段爱情既要两个人同时萌生出爱的情愫又要不失时机的表达,实则不容易,既然知道彼此此刻相爱为什么还要受前事的牵绊呢,我们不能苛责太多,或许这次失去的是一生中可靠的伴侣,他走出你的生命你却带着伤痕。
小说中最令我想不懂的是方鸿渐与孙小姐的婚事,方鸿渐真的喜欢孙小姐吗?不过就是几个一闪而过的为她嫉妒的念头,不过就是几个让他想要为她挺身而出的瞬间,这难道就是爱了?为什么方鸿渐甘愿这样不明不白草率的,几乎是怄气的结婚而之前却苦苦纠结于自己的真爱?这或许就是恋爱与婚姻的不同了。且不论孙小姐婚后是否与方鸿渐脾性相符,依婚前来看还是挺合适的,这就是最爱的未必是合适的,合适的未必是最爱的?而结婚所要找的就是合适的。
赵辛楣对鸿渐说过,孙小姐可是心深的人,既是有心计的人。结婚前孙小姐在鸿渐面前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弱者,遇上什么困难都跑去请鸿渐帮忙打点,就是碰上感情事也一样询问一下鸿渐,但就像小说说的“订婚后,他渐渐发现她不但很有主见,而且主见很牢固。”于是婚后的方鸿渐处处与孙柔嘉争执,两人意见不合经常互相挖苦嘲讽,更因为当初结婚时鸿渐不加思考的态度让婚姻充满怀疑。方鸿渐出于同情和保护弱小得心态而“爱上”孙柔嘉,但却因孙柔嘉蛮横霸道的性格使自己婚后处处受到禁锢。方鸿渐经过这么多的折磨,他已经不是那个玩世不恭,风流倜傥的男子了,而变得满腹牢骚,为了生计为了感情而如行尸走肉一般,更不用谈什么诗赋文学了。之所以说婚姻是一座围城,大概就是这样的吧。
这让我想到前不久看的一篇文章,里面说的是一个富二代女生爱上一个普通的男孩,当所有人都反对的时候只有她爸爸对她说:“你们的世界观,价值观如果一致,对方又是一个善良的男孩,就可以托付终身。”最后因为爸爸的成全成就了她们的爱情,婚后他们有一个可爱的孩子,夫妻俩感情浓郁,丈夫上班,妻子收集古布的书,开了一家咖啡馆,基本不靠家里。我想这才是理想的婚姻吧。常言道:道不同不同为谋,两个人在一起就是互相促进,一起成长的过程,婚姻也是一样的,只有拥有共同的价值取向,婚后才会减少矛盾,幸福美满。书中的孙小姐虽然“千方百计”地嫁给了方鸿渐,但她始终是算漏了一点,鸿渐是一个血气方刚的男子,自尊心强又正直不阿,与她的现实主义,卑躬屈就,唯恐得罪哪个人是不一样的,加上对于双方家庭的不了解,以致难以融入,婚后自然就争吵不断了。
小说中的方鸿渐一步一步越陷越深,越走越走不出困境,终究是什么禁锢了他呢?他又是为什么被禁锢了呢?
照说留洋国外回国应该是稀罕的人才,特别是在40年代,但为什么方鸿渐却屡屡找不到工作呢?原是他没有拿得出手的文凭,既不是某某大学的博士也名不见经传。有一个人遭遇与鸿渐相似却结果大为不同,就是同在三闾大学的韩学愈,他和鸿渐拿的都是假的文凭,所不同的是鸿渐只将它用来哄骗家里人不让他们失望,但“将来找事时,履历上绝不开这个学位”,韩学愈倒是靠这个文凭哄骗了校长做上了系主任,说到底就是鸿渐为人正直,托关系可以,但绝不坑蒙拐骗。
与赵辛楣相比,赵辛楣没有留洋经历,但每次鸿渐有什么工作都是他带携的,总结无非就是赵辛楣家庭背景好,有用不完的关系,就像当初从三闾大学辞职,说走就走刻不容缓,人家到了重庆后照样当上了不小的官。鸿渐出身于农村大乡绅家庭,战后受到掠夺和清理,财权皆无,加上自身留洋国外时间久,国内一个朋友也没有,大学同学聚会也叫不上他,倒是赵辛楣让孙小姐以家属身份带了过去。缺少文凭与人脉的鸿渐在中国社会寸步难行。
《围城》是一本值得反复阅读的作品,相信随着人生阅历的增长,每一次阅读都会有新的体会和感悟。
在还没有阅读到这本书的时候,就听过周围的同事在讨论这本书中讲到的内容。当初听来似乎云里雾里,如今自己通读一遍,感觉受益匪浅。
这本书中没有泛泛地说大道理,每每要阐明作者的某个观点时,都是引用发生的一个实例,例子虽然简单但是寓意深刻,发人深省。我觉得这本书的作用是让生活没有方向的人重新找到自己的人生目标,让面对逆境的朋友重新找到克服困难勇气和信心。作者通过很多实实在在且接近普通人生活的成功故事来告诉我们,成功并不是只有天才才能遇到的,成功也属于平凡的人。由于平凡中显现的不平凡的特质,所以才能注定了他们的成功。这本书就是要告诉我们这些是什么样的特质以及如何得到这样的特质,让我们知道其实做起来也不是那么困难。我体会到了态度的重要性,无论学习还是工作,积极的态度就是成功的保证。在学习中,如果不具备良好的心态,遇难则退,因为一点小挫折而气馁,是不可能取得优异的成绩的;工作也不禁相同,也许你学位很高,资质拔群,但是,没有努力向前的进取心的话,最后依旧只能一事无成。
态度决定一切这句话在中国的家喻户晓始于米卢前国家足球队教练米卢有句座右铭Attitude is everything,几乎每次训练课上他都会戴着写有这句话的帽子出现在队员和记者面前,并且一直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潜移默化地向弟子和外界灌输着这一思想。这句话翻译成中文,就是态度决定一切。这句话的意思应该不算复杂,分析起来有两层意思:一是有好的态度才能有好的结果,再就是没有好的态度就不会有好的结果。
如今米卢带着他的快乐足球走了,但他的这句话却已深入人心。作为一种足球理念,这句话一直备受争议,因快乐的方式踢足球是一种态度,但却不是足球比赛的目的,比赛的目的是赢。若人生也是一场比赛,那过程一定比结果更为重要,因为结局是可知,并且大同小异,而过程却千差万别。快乐是内心的昂扬向上,而这样的心态是阳光,决定了我们生命之树的成长方向。米卢提出的快乐足球解决了中国国家足球队的态度问题,结果顺利的打入世界杯决赛圈。
该书开篇就讲到了目标的问题。的确,一个人若是想要成功,一个明确而又合适的目标是非常重要的,没有目标的话,对于一个人来说,他也就不知道什么是成功,也就不知道为什么而努力了。目标的订立往往是自己认为是成功以后的形象,因此在面對最大的目标之前,可能跨度非常大,这样可以在最终的人生目标之前定义几个阶段性的小目标,一步一步去实现它。只要去做了,就会离梦想的目标越来越近。书中提到了设定目标以及如何达到目标的最有效方法。归纳起来就是:设定明确的目标,用积极的态度、坚定的信念而实现目标,而且要想象已达到目标的成功情景。
社会上有不少成功人士,我们都羡慕它们,为什么我们很少有人成为人士呢?那是因为很少有人具有明确的目标,并为实现目标而制定相应的计划。比如你希望富有,可是你想过要有多少钱才算富有,你考虑过为实现富有的措施了吗,有没有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呢。如果我们做到了,相信我们会成功。所以说目标必须明确。
当一个目标确定好了以后,就是如何去实现目标的问题。信念、乐观、积极思维、想象力、把握今天、克服失败等等,也就是本书强调的态度问题。对于成功的渴求,即使面对失败,即使通往目标的某一段路上非常黑暗而没有灯光,即使其中有很多险阻跌到甚至一度停滞不前,拥有绝对不向失败低头的心,拥有矢志不渝的决心,总能克服。普通人在于这些方面的特质上可能有些欠缺,不过通过不断的磨练,知道自己的坚持,知道自己的努力,以及相信努力是不会白费,这样个人的意志会在每一次小小的磨练中不断升华,不断的披荆斩棘,拨开黑暗,看清前方的目标。
别人放弃,自己还是坚持;他人后退,自己还是向前;眼前没有光明、希望,自己还是努力奋斗。这些精神,是一切科学家、发明家及其他有大成就的人物成功的原因。这些精神和特质是后天培养的,该书的作者就是通过这样一本小册子,告诉了我们,在为人处事的时候,经常注意这些特质的培养,总有一天,我们这样平凡的人,也能够做出伟大的成就。实现自己理想中的目标,实现人生的价值,实现生命的意义。
当然光有目标还不够,还必须具有实现目标、克服逆境的信念。其实每个人的水平都差不多,关键是每个人潜意识激发的多少,良好的信念是激发潜意识的最好工具。坚定的信念能够开拓胜利之路。能够保证成功的不是知识也不是教养,更不是训练、经验、金钱,而是信念。对事业怀有信念,相信自己,乃是获得成功不可或缺的前提。
态度决定一切,更重要的体现在如何面对困难和挫折。每个人每个企业多会有面对逆境和困难的时候,人际交往、患病丧亲、希望梦想破灭等等,有的是因为客观,有的纯属人为,其带来的结果都是一样的。如何面对,怎么摆脱,关键在于心态。
态度是人对某种现象或事情相对稳定的心理倾向。我们要实事求是,要发现自身的不足,改变态度,适应环境的改变。因此,记住这句话,态度决定一切,有了好的态度,才能有好的结果,这样我们才能以全新的精神面貌投入到新的工作當中去。
什么是工作?工作是为什么?书中给出了答案:工作是一个包含了诸多智慧、热情、信仰、想象和创造力的词汇,卓有成效和积极主动的人总是在工作中付出双倍甚至更多的智慧、热情、信仰、想象和创造力,而失败者和消极者只是逃避、指责和抱怨。工作就是付出努力以达到目的。
工作需要热情和行动,工作需要努力和勤奋,工作需要一种积极主动、自动自发的精神,工作中的乐趣需要我们用心去体会。活动部门的工作无小事,如果有一项工作没有做到位,就有可能满盘皆输。怎样才能处理好工作中的突发事件和困难?这就需要我们要有积极主动、自动自发的精神,在活动准备期做好提前量。
工作还是一种责任,作为中心大家庭的一员,我们没有任何借口不承担自己的责任。借口是拖延的温床,借口的实质是推卸责任,不管再什么条件下,对待工作都要无条件执行。工作中无小事,小事累计就会成为大事。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我们必须认真对待工作中的每一件事,无论工作多么艰苦,都要时刻铭记这是你的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是处理一切事务的基础,当我们服从,接受一个任务时;如果我们没有责任心,不认真做事,则不可能将事情做好;如果老是不能做好事情,就不能为公司创造价值,那么我们在公司的存在就有问题。随时有可能失业。因此,我们要以积极的态度,勇于承担责任做起。在接受任务时只需要一句:Yes,sir!
在《易经》里面,我们经常会接触到这样的一个东西遁去的一,这个‘一’是什么呢,那就是我们的心态,这是解决问题的源泉;也是我们思考的动力。古人很早就开发训练自己的思维,思考问题,提高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作为现代人面对激烈的竞争,我们还要等吗?行动起来吧,从自己做起,在遇到问题时,多想想那个遁去的一;相信自己,一定可以。态度决定一切!
子曰:君子不重则不威,学则不固。主忠信,无友不如己者,过则勿惮改。整句可解释为:孔子说:君子不自重就不会受人尊重,所学的知识、德能也无法固守。自己力主忠信,不要与那些不忠信的人做朋友,有过错就不要怕改正。整句综合来看,孔子是指出自重、忠信这两种求学态度的重要性。
从上下文来看,自重、忠信与上章的贤贤易色等内容,都是指为人处世、学习的心态,彼此关联性很强,也就是说,凡事欲慎其终,必先追其远。要想获得好的结局,就要追溯到出发点和我们的长久以来的努力。运用到做学问,道理也一样,想获得成功,都要从一开始就好好努力。自己有过,想想我们想达到的目标,慎终,就能下定决心改正。既想工资勝人一筹、职位轻松高级,又不想努力,不愿意改正过错,便是违背因果律的,当然行不通。所以在此提到论语上另一个为学的态度:慎终追远。這些都是古書上所提到的態度决定什么。可见在古代就有态度决定一切的说法。
不正确面对问题的态度只能将问题复杂化,耽搁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助长相互推诿、逃避责任的不良风气。各部门職員,当企业没有提供做事情所需要的条件时,十有八九是因为企业不具备这些条件,而希望请你来另辟蹊径,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常常是,職員們所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也正是企业所面临的困难。職員們不去解决,企业也要另请人去解决。从这个意义上讲,每一个職員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克服自己眼前的困难,不要找理由推辞。
当然,干工作、做事情肯定会有苦、有累、有困难,如何在工作中找到快乐,体验人生的价值和生存的妙处,同样是心态的问题。我想我们在工作这至少应该做到以下四点:
第一,选择自己的工作态度。人人都想找一份既能挣钱,自己又爱好的工作,但是,这样的工作几乎是找不到的,或者说不存在。既然我们无法选择工作,那就让工作来选择我们,我们选择的只有工作态度。
第二,让工作的场所充满乐趣和活力。任何人都喜欢轻松愉快的工作环境,因而,无论是员工还是老板都要努力创造快乐。
第三,让别人快乐,也就是让你的顾客、朋友、服务对象及合作伙伴快乐。自得其乐是我们的态度,让别人快乐是我们的品牌。
第四,全身心投入。干工作、干事情就要立足对人对己负责,不遗余力、尽心尽力。每个人在工作中如果能坚持这四个原则,肯定能生活快乐,工作快乐。
读了本书,受益匪浅,其中每章都能使人鼓舞,使人振奋,使人激发内心的每个梦想,脑中浮现出实现目标后的成功景象,一个个的目标就像久汗的幼苗遇到甘露一样,心灵受到很大的反省、很大的振奋,这本书不能不说是一碗上乘的精神鸡汤。
成功取决于目标设定,目标实现取决于坚定的信念。让我们将感悟运用于工作中,将工作做的更好、更完美,这才是正在的受益。
一、关于阅读
《卡拉马佐夫兄弟》是我所读的第一本与法律有关的外国小说,我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才完成了这部小说的阅读。今天当我看完最后一页,合上书的时候,完全没有初读时的焦急,乏味,冗长,抽象的感觉,反倒像是花开过后,依旧有淡淡的余香,让我久久还沉浸在对伊柳沙的心疼,对对卡拉马佐夫三兄弟的无限期望以及俄国审判制度的好奇。
阅读是个漫长的过程,如果你抱着一种功利的心态,想着是因为要完成作业才去读书,必然不会全身心投入到小说中去,反而会更觉得无聊,焦虑。但是又正是因为阅读是漫长的过程,才又能在阅读的过程中逐渐忘记当初功利的目的,融入进小说,只是纯粹的为了阅读而阅读,这样,才能真正体会到读书意义。对我而言,读书其实只是一种状态,一种能够平心静气,全身心投入的状态。进入大学后总想着要读一些与法律有关的名家、大家的著作,接受高水平法律思想的洗礼。但是真实的情况的进入大学后的我们都越来越浮躁,电脑和手机阅读让我们离“书”也越来越远。直到读了《卡拉马佐夫兄弟》我才觉得,其实不一定非得要读那些纯法律思想的书才能提高学术水平。只要读了,哪怕是一本小说,哪怕是一本与法律无关的书,都是能够让人有所收获的,又或者只是让浮躁喧嚣的心平静,这又何尝不是一种收获呢。
由于法学基础薄弱,我可能不会有太多的深刻的认识,但是我在读《卡拉马佐夫兄弟》时,心里经常会冒出许多想法,有疑问,有感叹,有反思或许还有对比,接下来就谈谈我这一个多月的阅读感受。
二、感受
(一)这一家人
小说中老卡拉马佐夫,费尧多尔·巴甫洛维奇是一个自私,吝啬,荒淫无道并且贪婪好色的小地主形象,而正是这样一个令周围人都憎恨的人,却有四个性格迥异的儿子。老大德米特里·费尧多罗维奇·卡拉马佐夫,或许大多数人都会觉得他继承了老卡拉马佐夫的自私,贪婪,我在看书的初期差不多也是这么认为
的,但是越往后读就越觉得米嘉可怜,正如那就老话“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特别是看到米嘉在接受审判时的自责、反思、和突然升起的对未来的无限渴望,假如费尧多尔·巴甫洛维奇也就是他的父亲没有被谋杀,米嘉也许会一辈子活在对父亲的憎恨和对金钱以及美色的欲望之中。但或许这又是当时那个时代人性的缩影,俄国在社会转型期间,不仅社会制度,经济水平在发生着变化,连同人们观念和思想也一同影响着。米嘉的童年是在父爱母爱缺失的条件下度过的,从小就倍受冷落,这样的人要么满怀仇恨长大,然后变得强大再回头报复所有伤害过他的人,要么就会自暴自弃,没有目标。很显然米嘉是后者,但是在米嘉的内心深处,其实是没有那么多仇恨的,从小时候开始,他就知道为了一磅的榛子的恩惠而感恩二十年,从这一点来看,米嘉是善良的,其杀害自己父亲的可能性也是很少的,当然,判断一件实事,只是从推理和性格分析是不可靠也是经不起推敲的。总之,在小说的最后,我对米嘉充满了同情,为了他那一颗还善良的值得挽救的心,为了他突然明朗的对未来的期望。除此之外,米嘉的坦率和单纯也令我印象深刻,他不掩饰自己的感情,比如他对卡捷琳娜的炙热的爱,就算她同时也是自己父亲看上的女人,他也要与之一较高下;再比如他也不遮掩对父亲的厌恶,甚至对他动手。但他的张扬和放荡同时也导致了周围人对他的不满,高傲自大,不学无术,这些评价在最后的审判中对他的冲击力很大,也让他深刻认识到了自己在众人心目中形象,此时的米嘉就算是浑身是嘴也不能为自己辩解。
老二,伊万最初给我的印象是一个学识渊博,积极沉稳的年轻人,但随着故事的不断进展,伊万变得越来越空灵,仿佛一直飘荡在天空中,没有根,没有着落,以至于在父亲被杀害后,被斯麦尔科加夫诱导得陷入深深的自责和恐惧中,甚至出现幻觉,在正反两面中徘徊,不过最终在良心和信念的拷问下,知道真相的他决定为了还米嘉的清白,冒着自己可能背上弑父罪名的风险,在法庭上作证。伊万的心理活动很丰富,但却往往表里不一,比如,他深深爱着卡捷琳娜·伊万诺夫·维尔霍夫策娃,但却常常矢口否认。再比如,其实他也憎恨自己的父亲,但是却不像米嘉般展露无疑。总的说来,伊万在小说后期,是一个矛盾的混合体,本来清晰的人生目标,态度,一下子变得迷茫,慌乱,我不知道这是否也在预示着俄罗斯在当时的时代下,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站在国家发展道路的三岔口上,不知道该何去何从。
至于阿廖沙,费尧多尔·巴甫洛维奇的第三个儿子,文章中把他作为一个近
似神圣的人,没有仇恨,没有欲望,是一个被升华的形象,他的光辉笼罩着每一个心存“魔鬼”的人,似乎阿廖沙已经不再是一个人,而是代表某种积极的能带给人们无限希望的精神。小说里不管是善良的、邪恶的、冷漠的、势力的人物几乎都对阿廖沙怀有好感,就算是存在某个反对阿廖沙的,那也是出于对他的嫉妒和羡慕。也许生活在动荡不安的处在变革时期的作者陀思妥耶夫斯基想要借阿廖沙这一人物形象表达对俄国未来的期望,以及对俄国人未来的期望。从这本书中,基本上可以了解到那个时代俄国是一个怎样的国家,俄国人是一个怎样的民族,也许正是作者是来自于这样的一个阶层,才会有对这个社会如此深刻的表达。
斯麦尔科加夫是我认为隐藏在小说深处的主角,他在事实上虽然也是卡拉马佐夫家的一份子,但是由于私生子的身份,他既不能像其他三兄弟一样有贵族样的身份,也不能从费绕多尔的财产里分的半杯羹,甚至还要低声下气的面对主人们的吆五喝六,但他也向往着充满阳光的温暖生活,向往着有朝一日可以拥有一笔足够去往法国,那个自由的国家的经费,并且他也默默地为自己的这一希望计划着。正如小说里,伊凡的那句话“你比我想象的要聪明的多”从“最后一次访问斯麦尔科加夫” 这一小节里,斯麦尔科加夫向伊凡描述自己是怎样部署这一计划,又是怎样实施的,并且最主要的是他是如何将这罪恶转嫁给德米特里,甚至想好了把伊凡拉下水做帮凶,不,确切的说应该是主谋。斯麦尔科加夫的智商确实很高,不仅仅表现在他成功的将伊万变成他的帮凶这一逻辑思维上,还表现在他缜密的作案手法上,尤其是他在向伊万陈述他将费尧多尔的装有3000卢布的信封仍在地上的这一行为是为了让人们相信这是米嘉作为一个纨绔子弟由于头一次做这种事情而紧张,才慌乱的把信封仍在地上。这让我顿时很佩服他,虽然在小说中他是一个可怜的反面人物,但是,就从这一行为,用现在话说,反侦察能力很强。也因此,斯麦尔科加夫的这一特点成为我欣赏他的主要原因。
(二)作为一个法律的学习者,我在阅读这本著作时,自然会对其后面关于审判环节的关注,不得不说在“错案”这一章里,公诉人与律师菲久科维奇之间展开的唇枪舌战是十分精彩的。公诉人在公诉意见书里,通过对德米特里的性格的细致分析,以及对他平日的生活作风等内外因结合,判断他极有可能是杀死他父亲的凶手,并且由此上升到对国家,对信仰的亵渎。虽然我对这份公诉书的内容丰富精彩表示了认同,但是,就针对德米特里来说,是不公平的,首先,由于德米特里个人的原因,使大部分人都认为他是个纨绔子弟,因此对他存有偏见,
并且由于他与其父亲之间确实存在尖锐的矛盾并且曾经起过争执,这一切看似巧合的事情,连起来让人们,包括检察官、法官都对德米特里产生了先入为主的观念—德米特里就是杀害他父亲的凶手。不管是在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法官都应当是公平正义的象征,不能将个人的观点加之于案情上,否则,公平也无从谈起,事实也正是如此,《卡拉马佐夫兄弟》以错案告终。并且,在法庭审判的过程中,对客观存在的证据的运用程度很低,德米特里被认为行凶的血衣,凶器等一出场就被摆放在一边,全过程中,几乎被忽略,这与我们如今的法庭审判截然相反,现代刑事法律制度,对证据的要求程度很高,必须要求证据符合真实性、关联性以及合法性的排查要求。总之,一切都是证据在“说话”。根本不会出现《卡拉马佐夫兄弟》庭审过程中的都是人在辩论、推理、分析的现象。也许是当时的科学技术并不发达,人们无法使用一些高科技仪器对证据进行比较分析,得出客观的结论。但是最主要的还应当是受当时的刑事法律思想的影响。这部小说诞生之际正是19世纪中期,这个时候是刑事古典学派和刑事实证学派针锋相对的时期,不得不说这次审判即带有深刻的古典学派的刑事思想,又引入了实证派的观点,时代特征很明显。因为,小说中卡捷琳娜为德米特里请来了一位医生,她希望通过医生来证明德米特里是神志不清醒的精神病人,想以此来逃避惩罚或者减轻刑罚。而将精神病纳入刑事犯罪的研究正是刑事实证学派的显著特点。
最后,我还要向文中我最佩服,最睿智,也最敬业的律师菲久科维奇表示尊敬。不管是他的为德米特里所作的辩护,还是他在法庭上对抗各位证人,亦或者是他极富感染力的演说内容,都让我为他折服。菲久科维奇极短的时间里对这桩谋杀案做了详尽的了解,详尽的程度,令所有人震惊,同时,他对案件也作了深入的剖析,十分理性地运用各种技巧击破公诉人的防线。比如那场精彩的对抗证人的章节,虽然他只是运用了一种手段,也就是给各位出庭作证的证人抹黑的办法,使证人们的证言受到质疑,但这手段也恰恰表现出他作为一名资深律师的老谋深算。其实短时间内要想完全了解这桩案件是不太容易的,所以说菲久科维奇在短短三天内就想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我对此说法是有保留的,因为我更愿意相信,这名资深的老律师凭着多年的从业经验,完全有可能是有侧重的展开了解,比如,他会重点了解可能会是证人们蒙羞的事实。此外菲久科维奇在他的辩护中也说到了证据,他提出,公诉方对德米特里的控诉,没有事实根据,完全没有证据来证明。虽然他自己没有提出什么明确的证据证明德米特里无罪,但是我认为
这样也就够了,因为菲久科维奇的辩护足以对抗公诉方的控告,看看周围群众的反应就知道了。按道理法官如果不能证明一个人有罪也不能一个人无罪通常是回按无罪来结案,但是事与愿违,卡拉马佐夫家族在当地有着深刻的历史,想要清除法官们先入为主的信念是相当不容易的。所以德米特里依旧还是被当做了杀害父亲的凶手,这也是我所遗憾的。
《卡拉马佐夫兄弟》是一部伟大的著作,每一个卡拉马佐夫成员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不仅仅基于小说丰富精彩的内容,更是为了他们毫不掩饰地向我们展现了深藏在人们内心,而又被我们拼命想要否认的特征。作者通过小说既展现了圣贤的博爱与崇高的精神力量,又有邪恶黑暗的魔鬼,这两种力量的对抗共同构成小说的精神框架。人们内心是希望真善美可以战胜假恶丑,但是现实与理想毕竟是有差距的。但是这并不阻挡人们对于美好未来的向往,如果每一位阅读者都能够从《卡拉马佐夫兄弟》中得到反思,相信作者的写作意图也将得到升华。
《最后一课》透过阿尔萨斯省的一个小学生弗郎士在最后一堂法语课中的见闻和感受,真实地反映了法国沦陷区的人民惨遭异族统治的悲愤和对祖国的热爱,以及争取祖国解放和统一的坚定意志,集中地表现了法国人民崇高的爱国主义精神。
第一部分,从“那天早晨上学”到“赶到韩麦尔先生的小院子里”。这一部分描述了弗郎士在上学的路上的见闻和心理活动。作者以简洁的笔触,交待了故事的背景和弗郎士的身份、性格特征,同时为情节的发展作了巧妙的铺垫。小说先写弗郎士上学晚了,加之没有复习好功课,害怕挨老师的“训斥”,因而闪过想逃学的念头。这一独白式的心理描述,生动地刻画了弗郎士的稚气、贪玩,是个不爱学习的学生。而后写了弗郎士在上学路上对景物的感受。他感到天晴日暖,听到林边鸟语,看到普鲁士军队在操练,而他认为“这些景象比分词用法搞笑多了”。然而他没有为之所动,而是“急忙向学校跑去”。那里一方面突出了弗郎士天真好玩的性格,而另一方面,也正是作者要强调的一面,就是突出了弗郎士的意志力,他最后战胜了想逃学的念头。
之后作者描述了弗郎士经过村政府时的心理活动,展示了他的性格的另一侧面,即对敌人的恨。当弗郎士看到不少人在布告牌前时,就立即想到:“最近两年来,我们的一切坏消息都是从那里传出来的”;同时,想到“又出了什么事啦”?说明这个看来稚气的孩子的内心是爱憎分明的,统治者的罪恶行径他是牢记在心的。铁匠的话,他以为是和他开玩笑,讽刺他,所以他气急败坏地跑进了韩麦尔的院子。这说明他是有很强的自尊心的。铁匠的话也给读者造成悬念,为什么说“用不着那么快呀,孩子,你反正是来得及赶到学校的”!吸引读者追读下文。
这部分,在直接描述弗郎士的同时,也间接地表现了韩麦尔老师的严厉,这对下文写老师态度的变化,突出主题,有烘托的作用。此外,作者独运匠心,安排了人们看布告牌的细节,巧妙地交待了故事的背景,而且对刻画性格、情节发展,有一举多得的效果。
第二部分从“平常日子”到“我将永远记住这最后的一课”。是小说的中心部分,主要写弗郎士和韩麦尔老师在“最后一课”中表现的爱国热情。按情节发展,又能够把这部分分为三层。
第一层,从“平常日子”到“书上横放着他那副大眼镜”。写弗郎士跑到学校以后发现的种种不平常现象,渲染出一种严肃、悲愤的气氛。弗郎士看到教室里用极端肃静代替了往日的“喧闹”,他走进教室,平日严厉的韩麦尔老师和蔼地说在等待他来上课,当弗郎士“稍微平静”之后,注意到韩麦尔老师这天却穿着只有“督学来校视察”或是“发奖的日子”时才穿的服饰;最使他“吃惊”的是课室里坐着许多本村的人,他们“个个看来都很忧愁”。这一切透过弗郎士不一样心境,由粗到细的观察,一步紧一步地烘托了“最后一课”的严肃、庄严、悲愤的氛围。
再一层,从“我看见这些情形”到“表示对就要失去的国土的敬意”。在这一层里,正面揭示了“最后一课”的严肃好处,点明了主题。正当弗郎士对这一切不平常的情景感到奇怪的时候,韩麦尔老师说道:“我的孩子们,这是我最后一次给你们上课了。柏林已经来了命令,阿尔萨斯和洛林的学校只许教德语了。……这天是你们最后一堂法语课,我期望你们多多用心学习。”韩麦尔的话,点明了“最后一课”的含义。普鲁士统治者禁止阿尔萨斯、洛林人民学习自我祖国的语言,妄图用这种阴险、毒辣的方法奴役法国人民。韩麦尔老师在这种状况下,连连强调这一课无论是对老师对学生说来都是“最后一课”。这样,“最后一课”本身就是抗议侵略者奴役法国人民的爱国举动。在杯具命运的打击下,弗郎士埋藏在心灵深处的爱国情、亡国恨一齐迸发出来。这是“我的最后一堂法语课”,这句话,作者让它独立成段,是为了突出韩麦尔老师的话,在弗郎士感情上引起的共鸣和反响。听了老师的话,弗郎士的感情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首先表此刻他对这“最后一课”的珍惜,为“再也不能学法语”而无限惋惜,为过去“旷了课去找鸟窝,到萨尔河上去溜冰”而悔恨。其次他对于感到“厌恶”的书和严厉的韩麦尔老师在感情上也变了:书,“像是我的老友
”;老师“责罚”自我的事,全都忘了;再就是,他刚才还迷惑不解的现象,豁然明白了:韩麦尔老师穿上节日盛装,村里的老人到学校里来,是为了“表示对就要失去的国土的敬意”,是为了上这“最后一课”。这一段心理活动,证明了老师真挚深切的爱国热情,也透过弗郎士对老师的怜悯、尊敬和感激之情,证明了孩子的心灵上爱国意识正在成长。
最后一层,从“我正想着这些的时候”到“我真永远忘不了”。这一层,写韩麦尔老师和学生在爱国主义精神鼓舞下,在“最后一课”中认真教学的感人情景。
德国侵略者强行剥夺阿尔萨斯、洛林人民学习自我祖国语言的权利和自由,激起了韩麦尔老师、弗郎士和全体学生、村里的老人们的悲愤和爱国热情。他们把法语和祖国视为同义语,爱法语就是热爱法兰西祖国。因此,他们对统治者的恨和对祖国的爱,都凝聚在这“最后一课”中。
弗郎士珍视这最后一堂法语课,并且把学好自我祖国的语言作为热爱祖国的神圣职责,因而产生了高度的学习热情。所以,当韩麦尔老师让他背书时,心里想的是“如果我能把那条出名难学的分词用法从头到尾说出来”。当他一句话也拼不出时,心里想的不再是害怕挨老师的“训斥”,而是“心里挺难受,头也不敢抬起来”。他有了羞耻感。弗郎士在学习文法时,他自信“从来没有这样细心听讲过”。过去一个字也记不住的文法,此刻觉得很容易懂。这使他自我都感到“奇怪”。当他听到学校屋顶上鸽子咕咕的叫声时,他想到“他们该不会强迫这些鸽子也用德国话唱歌吧”。这联想,表现出弗郎士对敌人禁教法语的卑劣行径的轻蔑和对祖国语言的深厚感情。
韩麦尔老师对祖国的深情和尽职精神,在“最后一课”中是极其感人的。这个平时严厉的老师,当弗郎士背诵不出分词规则时,他不再“训斥”他,而是沉痛地总结以往的教训:“总要把学习拖到明天,这正是阿尔萨斯人最大的不幸。”同时指出自我也有就应“自责”之处。总结过去的目的,在于让学生珍视这“最后一课”。他针对侵略者禁教法语的阴谋,赞美法语的优点,强调掌握法语的重要好处:法语“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言,……我们务必把它记在心里,永远别忘了它,亡了国当了奴隶的人民,只要牢牢记住他们的语言,就好像拿着一把打开监狱大门的钥匙”。这段话,寓意深刻,语重心长,以此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法语,用它作为武器,为法兰西祖国的自由统一而斗争。韩麦尔老师的高度职责感,使弗郎士感到他“从来没有这样耐心讲解过”,感到他“好像恨不得把自我明白的东西在他离开之前全教给我们,一下子塞进我们的脑子里去”。韩麦尔老师为了学生们上好习字课,还别出心裁地在字帖上用圆体字写:“法兰西”,“阿尔萨斯”,象征着阿尔萨斯和法兰西祖国永远在一齐。使弗郎士感到“好像许多面小国旗在教室里飘扬”。韩麦尔老师忍受着离开服务了四十年的本乡的痛苦,认真地教好“最后一课”。
《三角地》是曹文轩写的又一篇短篇小说,这是一个家庭由衰至盛的故事……
这是一篇以一个人的视线写的一篇文章,是三角地的长子,三角地几年前还是一个臭名昭着的人家,赌博,酗酒,二弟考试门门零分;大弟球踢得好,却老把别人的窗户踢碎掉……
就是这样一户人家,主人公“我”混混噩噩地生活了十六年,直到有一天,一位对他来说十分重要的朋友嘲笑他,让“我”决定振兴三角地!经过“我”的一系列整治最后让三角地变得焕然一新。
这让我想起了一个故事:有两个人漂流到了一个孤岛上,一面是海盗的后代建立的花园,另一面则毒蛇肆虐,简直就是人间地狱,一个人到了花园那,而另一个人却放弃了花园安逸的生活,决定在这个毒蛇肆虐的地方住下来,二十年后,那个在花园里的人因为帮海盗干了许多活而变得十分富有,并继承了这个花园,一天他闲来无事便去看望那个决定自立门户的人,没想到这个和他一齐漂流的人,竟然把这个人间地狱建得跟天堂一样,甚至比那个花园还好!
这两个故事都让我体会到“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哪怕起点再不好,只要付出也能够得到回报。
三角地读后感——精选作文
至诚之美——读曹文轩《三角地》有感
曹文轩先生的《三角地》是我刚刚读完的一部小说。与其说是小说,不如直接称它为故事。
《三角地》的开头是这样写的:我家住在两条街的交汇处,人们称之为:三角地。故事便发生在这小小的三角地。“我”家是住在三角地的人家,“我”家里共有七口人。爸爸是个酒鬼,就算喝酒喝出了毛病,被医生诊断为“慢性酒精中毒”也照喝不误。他经常醉倒在路边,被人抬回来。对此,他不仅仅没有丝毫内疚与懊悔,反而喝得更凶了。妈妈则是个赌民,爸爸喝酒喝得有多凶,她便比赛似的赌得有多凶。
“我”是家中最大的孩子,我的大弟弟是个足球狂,常常一口气把校园的玻璃踢碎一大片。二弟则是一个笨蛋,学期结束,没有一门功课及格,而且他还像张狗皮膏药似的,黏在三年级上三年不动了,但是他滑头得很,见人便笑眯眯地该喊婶喊婶,该叫叔叫叔。至于三弟,他是个小偷,虽然才十岁,但他小偷小摸的历史已经有三年了。而小妹,她是全家人的心肝宝贝,她不仅仅长得可爱,人也善良。主人公“我”呢,只可用一个字来形容,那就是:浑。但是如此浑的“我”竟能弹得一手好吉他。一次全区中学汇演,“我”代表校园表演吉他。在演出场地,“我”迷上了一个会跳舞的女孩,她叫丹妞。她也很喜欢我的吉他。久而久之,“我”和她成了好朋友。但是这份友谊,或者说是情愫十分短暂。
“最后有一天,她明白了三角地人家的一切。她高傲地、轻蔑地望着我,然后点头,平静地说了一声‘谢谢你的吉他’走了,一向没有回头。
我的吉他掉在了地上。当她走出去十米远的时候,我大叫起来:‘是的,我爸是个酒鬼,我妈是个赌徒,我弟是个小偷,我,又是一个骗子!’我靠在一棵树上,失魂落魄。”
丹妞走后,“我”开始恨这个家,想离开这个家,一百年也不回来。一天晚上,“我”骑着自行车向荒野驶去。漫无目的地前行。之后,“我”在荒野睡着了,睡了一天一夜,第二天傍晚才回家。
“从这天起,我要让全世界的人都明白,三角地有一个伟大的人家!”这是“我”回家后做的第一个也是“我”一生中最伟大的决定。
之后,三角地确实出了一个伟大的人家。
爸爸不喝酒了,妈妈不赌了,大弟踢球踢出了名,二弟成了学习天才,三弟不再偷了,小妹一如既往的可爱、善良、爱这个家。而“我”呢,也不再那么浑了。我家开了一个咖啡厅,起名为“三角地”,生意红红火火。
《三角地》所讲的就是这样一个故事。读罢全文,我觉得,这个故事表达的并不是作者想透过它来鼓励人们去创造一个完美的世界,而是想借此反应曹文轩先生自身对文学的态度。
他在这本书的序中曾问:“今日之世界,文学的标准究竟是由谁来确立的?”
回答是:“西方人。”
“西方文学在经过各路‘憎恨学派’对古典形态的文学不留余力的贬损与围剿之后,此刻的文学标准,也就只留下了一个:深刻——无节制的深刻。”于是,全世界的文学便像哈巴狗那样争先恐后的去往“深刻”、“思想深刻”上去贴,尽自己所有的脑力去表达、去诠释这种从未有过“美”的意韵的深刻。什么“昨夜西风凋碧树”、“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似乎已经成为了过去式。但是,这种少了“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审美境界的作品,我们真的需要吗?
答案是什么,我不明白,或许是,或许否。
但此时,《三角地》诞生了,在这纷乱之中诞生了。
曹文轩先生以乡村生活为背景,以社会的一个小角落——三角地为地点,一“我”及“我”家的改变为线索,尽心尽力去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充满爱与美的世界。
《三角地》摆脱了那些西方人一贯喜欢用的说理的语调,以有中国特有的、贴近人们生活的话语来描述。在这本书中,曹文轩先生能够直言不讳地用“他真是够孙子的”或者“你也要我叫那滚蛋吗”之类的话语。
不仅仅如此,我认为朴实也是这篇故事的一大特点。
“出了门,觉得太阳个性明亮,大概一百年也没有这么的好太阳。风吹在脸上也个性叫人惬意,像小妹用她的小手摸我的脸蛋儿。路上的行人也显得个性可爱,一个个笑模笑样的,让人真想跟他们一个个握手。一个老头‘嗵’地摔倒了,我立即跑上去把他扶起来,尽管他喷了我一脸酒气,明白他跟爸爸一样是个酒鬼,但心里因为做了件好事,很快乐。人一高兴,就乐于做点儿好事。我吹着清脆悦耳的口哨,屁颠屁颠地走向大木桥。”
这是主人公去和暗恋对象丹妞见面前的一段描述,它充分表现了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年心里对喜欢的人的期盼。虽然没有华丽的词藻,但给人的却是恰到好处的感觉。
其实,说到主人公,我对他有一箩筐的看法与问题。在我看来,他是一个敢作敢当、敢恨敢爱的人。从对丹妞的好感到被拒绝,再到下决心改变这个家,这位有点倔强与任性的大男孩,是否有感动其他人我不这道,但他确实感动了我。
“我”出生在这样一个家庭,功课不太好,还旷课。虽然他口头上总说自己想离开这个家,想一把火把这个家烧了。但这似乎入骨的“恨”的背后却闪烁着爱,无与伦比的对家的爱。否则,他怎样会鼓起勇气去改变弟弟妹妹,又怎样会让三角地诞生出这么一个伟大的家庭呢。这个默默吞下无数辛苦与泪水的孩子,在曹文轩先生的笔下动了起来,成了一个有血有肉、有一颗真正心的人。或许,他的形象、他的性格便是活在曹先生心中的那个影子。
其实,在看完这篇故事后,我思考过《三角地》中为什么只有女主人公丹妞有名字。我认为那是因为书中的每一个人都代表着一类人,而三角地这个小地方也反映的是一个大世界。
在这个大世界中有许许多多的人,他们的性格以及对世界的态度都不同。但正是因为这种不同,才有了《三角地》,有了一个能活在读者心中的世界。这个世界,在我看来,折射了曹文轩先生对“美”的追求。
无论是书中对“我”家小妹相貌的描述,还是对丹妞舞姿的呈现,亦是失落的“我”在荒野上上看日落的场景,无疑都是在表现或诠释“美”这个永恒的话题。而曹文轩先生本人也说过:“美的力量丝毫不亚于思想的力量,有时甚至比思想更强大。”
《三角地》是以“我”家的咖啡厅在三角地的繁华结尾的。大体上就应是个喜剧,但读罢全文,我却感到了淡淡的忧伤。
或许是因为小说的结尾:
“那是一个星期天的下午,我弹着吉他,走进一个姑娘来。我在心里叫了一声‘丹妞’。她朝我微微一笑,在靠窗的一个座位上坐了下来,咖啡端上来了,她用小勺在杯子里轻轻地搅动着,样貌很好看。然后她端起杯子,一边望着我,一边用咖啡。
我弹了一首又一首的曲子。她就一向安安静静地坐着,黄昏时分,她才离去。
我放下吉他,走到门口。我目送着她,直到她不见在玫瑰色的霞光里……”
我不太确定这给结尾是想表达丹妞与“我”又成了好朋友,还是最后让主人公再回忆一下那段短暂且略带忧伤的友谊。
即便如此,我仍认为,《三角地》算是把“美”诠释得淋漓尽致了。人们拿来形容《三角地》的也总是“纯美”二字。
幽旷的田野、袅袅的炊烟、潺潺的流水、巨大的古树、火红的余晖……加上感动了千千万万读者的心的人物,让整部作品弥漫着一股淡淡的乡村气息。而这股气息背后,涌动着的是文学。文学之中,隐藏着的是人性的至诚之美。
最大的勇气是按照自己梦想而活
我一般不看小说的,但这是一部改变我对叙事技巧看法的小说。
我一直认为小说终究是没有价值、营养的,它们描绘的世界离自己那么遥远。
但我现在明白,故事是把事实道理用极具感染和穿透力的方式表达出来,故事源于事实又高于事实,谢谢《无声告白》这本书!
其实这本书刚吸引我的是因为Kindle的推荐,亚马逊畅销榜,华裔作家的力作。
买了电子版后我花了两天就读完了,是我读书最快的速度了,读的过程中,内心时刻充满着激动和恐惧,激动在于我心中的价值观被这本书很好的展现出来,恐惧是因为我怕自己会踏上莉迪亚的"不归路".书本花了很多的时间描绘人物心理和细节,但总的内容这篇文章就可以涵盖,但是它带来的思考远远没有结束。
书中是以一个不寻常的5口之家的发展为主线。为什么不寻常,因为男的是华人,女的是美国人,因此他们的孩子是混血,那个年代,混血孩子的定位不清楚,不知道自己到底属于中国人的群体还是美国人的群体。孩子们想和美国朋友一起,但是由于肤色问题没人愿意和他们当朋友。
文章以女主莉迪亚的死亡拉开序幕,用莉迪亚死亡后家庭生活的变化和死亡前现实的生活交织描写。莉迪亚的父亲詹姆斯·李是一个美籍华人,靠着父母餐厅端盘子等不体面的工作把詹姆斯变成了美国国籍,但詹姆斯因为父母的工作深感自卑,他从不和别人谈论自己的父母,为了不让大家以他为话题点,他拼命的想要融入周围的人群,他只希望自己普普通通,不被人注目,但由于他的独特的外表,不管在哪里都感觉周围充斥着异样的眼光。他通过自己的努力考上知名学府哈佛大学,他继续努力读研读博,他本以为可以留在哈佛大学任教,因为当时他的导师告诉他有个历史教职刚空缺出来,然后最后也许是因为他独特的外表或是不善于交际,他最终没能留在哈佛,而是去了一个普通的高校—海尔伍德任教。从那时起,他讨厌过去的自己,讨厌过去的一切,讨厌怯懦、独特、孤独,向往合群和普通。
莉迪亚的母亲玛丽琳是美国人,她从小就对化学、物理和生物感兴趣,她的梦想是当医生,虽然那时候女医生屈指可数。然而她的母亲却是家政课老师,她的目标是把孩子培养成一个嫁给哈佛男、照顾孩子和房子的家庭主妇,而玛丽琳却希望自己永远独特、引人注目。她不在乎妈妈的反对,报考化学、生物专业,去做常人眼里只有异类才做的事情,她一直追求的是特立独行。也许正因为这一点,她在大学上詹姆斯课的时候,第一眼就被这个独特的男人吸引住了,从此坠入爱河,可没想到,还没完成学业的她怀孕了。因此她不得不放弃学业,按照曾经母亲给她的路,结婚生子。但她内心从没放弃过追求自己梦想、追求医生目标的愿望,她不甘平凡。
从开始我们就可以看出,性格,价值观迥异的两个人如果无法互相容错,注定会过上不幸福的一生。
我们知道让一个人改变最大的动力,是让他亲生感受到和自己一样的人实现了自己心中梦想的成功案例。而玛丽琳在第二个孩子稍微长大后因为生病去了医院,她意外的发现有个年轻的女孩—她世界里女孩全是护士—别人都叫他医生,甚至别的男医生也会请教她一些问题。她内心从没有过的震撼,她曾经魂牵梦萦的职业,曾经付出无数心血想要实现的目标,现在真切的发生在了这个普通女人的身上。她决定离开自己的家庭,虽然有老公和两个孩子,但她依旧认为自己可以离开他们继续深造,但这段日子只持续了两个月。当她还有两个星期就要完成考试拿到学业证书的时候,她晕倒了,结果检查是她再度怀孕了。她不得不向生活妥协,再一次当起了家庭主妇,趋于平庸。当她回到家的时候,由于自己的长时间离开,家里已经混乱不堪,孩子们第一时间紧紧抱着她,她因此采用了很多人没有能力实现自己梦想的时候都会采取的办法,生个蛋,让蛋去实现自己的梦想。从再一次回到家里的那一刻,那决定把自己所有的梦想让莉迪亚实现,她在脑海中用物质给莉迪亚规划了一个"美好"的未来!
同时由于詹姆斯的儿子性格软弱,这也让詹姆斯想起了年轻的自己,眼前的孩子似乎就是过去的自己。他讨厌过去的自己,自然也不喜欢现在的儿子。当他儿子告诉他他的梦想是去外太空,当宇航员的那一刻,他不知觉得打了孩子一巴掌,把他和孩子的牵绊打碎了。因此詹姆斯觉得莉迪亚很像年轻的玛丽琳,那么合群、惹人喜爱,因此他把自己全部的关爱给了莉迪亚,因为内心的自己多么向往自己年轻时可以像莉迪亚这样。
就这样,莉迪亚无法控制的开始承担父母两个人所有的关爱—过多的关爱。从那时起,她的所有的生活都被父母用放大镜检阅着,她的所有目标也都只是父母的目标。也许单纯的强加一方的梦想,孩子虽然不会快乐,但也不至于选择自杀这条不归路。根本原因在于,她的身上强加了父母两个人迥异的梦想,一个想要独立、鹤立鸡群、受人瞩目的梦,一个想要融入团队、普普通通的梦,两个梦不断地撕扯她的快乐,直到把所有这一切撕得粉碎。
当她选择自杀的时候,父母根本不相信这件事情会发生在自己女儿的身上,他们的印象里,女儿乐观、好学,有很多朋友,不可能孤独无助到自杀去解脱。她的女儿会主动要求学习物理和化学,会考上成绩第一个给目前看;他的女儿会认真看自己给她买的书《建立人脉的法则》,每天都会给自己的同学打电话,而且相聊甚欢。这一切让他们无法相信自己孩子会选择自杀。
然而我们太忙,太瑕于自己的世界,我们只看到了表面,而没有看到真实的事情。因为我们忙碌到只能看到自己想看到的。
莉迪亚由于害怕母亲再度离开家,让家庭支离破碎。害怕父亲每天对自己失望的表情。因此她选择了妥协。虽然说自己会听从莉迪亚的想法,她只是给她建议,但每次目前都带着强烈期待,也许她自己没有注意,但孩子全看到了心里,因此她只能每次用好的好的来回答。以至于让妈妈认为她就是想要与众不同、就是想要当医生。为了不让爸爸失望,她在没有任何朋友的情况下,选择拨打语言助手,自己则假装是在和好朋友聊天。
反观,她的哥哥内斯,由于自己缺乏父母的关爱,但这也给了他追寻自己航空梦的机会,他从憎恨莉迪亚受到的宠爱,慢慢的变成同情莉迪亚。他在没有父母的关注下,考上了梦寐以求、可以作为航空梦跳板的哈佛大学。然而正是由于他的理解,让莉迪亚觉得这个家里唯一的牵绊就是自己的哥哥了,因此他哥哥离开家去哈佛上学的事件成了她跳湖自尽的导火索。
一切就这么结束了,但这本书给我的思考却远没有结束。这些问题根深在我的大脑中:
家庭和事业如何平衡?不同的目标性格的家庭就不能幸福吗?怎么培养孩子健全的人格?我们为什么会讨厌原来真实的自己?当然这里只有我片面的思考,我希望可以看到你们的思考。
家庭和事业本身就无法分隔开,一旦产生它们势必会交融在一起。任何企图把家庭和生活分开的手段都是徒劳,因为梦想再大也逃不过人心。我记得毕业后不久面试了白鹭芳洲艺术基地的销售岗位,后来得知它主要是个性化婚礼策划的,而且老板和他的老婆在一起工作,他老婆是他的助手,她已经有了2岁的女儿。与其说这是一个企业,不如说这是一个承载梦想的平台,在这里家庭和工作融合在了一起,老板做着自己喜欢的事业,老婆则在公司帮助老公打理杂事。其实,这也是我想要的生活。不管去哪里,不管工作多么不确定,家庭永远是确定的,是稳定的。
第二个问题我还没有答案,毕竟自己结婚时间很短,没有足够的生活阅历支撑我回答这个问题。我唯一能说的是往往成功的企业家或艺术家,他们本身就是个外人看似不可能存在的矛盾体。他们既内向,又外向。既暴躁,有和蔼。既优柔寡断,又当机立断。根本原因在于他们可以认亲自己的优劣势,在不同的情景下,发挥出不同的特点。我们不需要一个完美的个人,只需要一个互补的团队。
培养孩子的根本是培养孩子健全的人格。这一切的基础是承认孩子是一个脱离父母的、独立的个体。他属于自己的世界,有自己的梦想和性格。他不是承载我们未完成的梦想的器皿。而我们要做的只是在孩子实现自己梦想的道路上提供成年人的帮助,知道孩子的兴趣和天赋,把枯燥的事情用孩子感兴趣的形式表现出来,比如他喜欢动物不喜欢英语,用动物组成英语字母的形式或许有帮助。我们需要的是找到孩子的天赋、引导他去做他可以做的很好的事情,慢慢的,做的好的事情就会变成他的兴趣。我的原则是,如果你本身足够厉害,你可以帮助孩子找到工作,那么你可以事无巨细的关注孩子。如果你希望你孩子超过你过上属于自己的生活,你什么都不需要做,无为而治或许是最好的办法,你只需要倾听孩子,给予指导和建议。学习生涯中有两个东西极其重要,兴趣和朋友。
我曾经一直是一个关注自己缺点胜于自己有点的人,文章中的詹姆斯也是,我们拼命想弥补自己的缺点,就像补习自己不擅长的科目一样。慢慢的,当性格无法改变的时候,我们变的自卑,开始讨厌自己,认为自己不该这样。而这一切对我慢慢好转,在于我读了关于内向、天赋、性格、优势等一系列书籍开始,慢慢的我可以正视自己的缺点了,我知道有些是不能改变的,而我要做的事充分认识到自己的优点,然后用专属于自己优点的办法,去做自己不擅长的事情。
每一个人类共同体都在可以支持一千种乃至更多生活模式的自然资源中选择了它的那一种。人类的本能和共性让每一个共同体相似,而文化的概念对人的概念造成影响,使人这个概念的释义是多种多样的。为了对行动提供更多的信息,我们随之越来越多地依赖文化资源——积累起来的有意义的符号储备。没有独立于文化的人性这样一种东西。人在他的本能之上,在既定的自然环境之外,真正决定差异性的是其行为模式构成的生活,而行为模式则被其自身的文化程序所决定的。
鉴于人是悬在由他自己所编织的意义之网中的动物,因此,对文化的分析不是一种寻求规律的实验科学,而是一种探求意义的解释科学。人类学家需要去深描、浅描,前者是对通过人类学的方法去最大限度的接近他者的意义和对世界的定义,后者是对用本文化系统的概念体系尽可能减少歪曲的解释他者的定义。理解一个民族的文化,即是在不削弱其特殊型的情况下,昭示出其常态。而对于深层次的文化体系,作者又将之定义为必须具有最低限度的融贯性,否则也不能称之为系统。所以由此推之,人类学没有必要也不应该跳过个例,只有从哪怕显得极端的一些个例中也能适用的文化体系解释,才能证明作者并没有被一开始的谎言或者之后自己的偏见等等因素所影响,最终获得一个偏狭适用的结论,而这样的结论是没有可信度的。人类学对于多样性的人类社会,只是试图用本身社会的理解系统去最大限度的接近其他社会的文化系统,而文化是无法自控、非预言式的,所以这门学科的基本任务也就是两个,一个是建立可供研究的概念结构,并且使之最大可能的不受歪曲并便于研究;另一个是建立一套解释系统去最大化的接近这套体系的深处。而我认为人类学解释成为可能的原因,就在于发现每一个人类社会文化体系的最低限度的共性并用之去理解其他体系是具有可行性的。解释的人类学的根本使命并不是回答我们那些最深刻的问题,而是是我们得以接近别人——在别的深谷中守护别的羊群时——所给出的回答,从而把这些回答归于记载人类曾说过什么的记录中去。
每一种宗教都是是人们发现的真理,无论我们是否愿意进入,他揭示了另一个生活世界。宗教符号在符合其倾向的生活方式和相应的世界观间基本对称,使二者相互支持、相互强化、相互发展。因而无需多言,一种宗教是:(1)一个象征符号体系,它所做的是(2)在人们中间建立强有力的、普遍的和持续长久的情绪和动机,依靠(3)形成有关存在的普遍秩序的概念并(4)给这些概念披上实在性的外衣,它(5)使这些情绪和动机看上去具有独特的真实性。一个象征符号体系,便是在一个简明的范式定义下,将思维定向并且在思维和实际中使其不断定向发展。文化模式有着内在的双重性:它们既按照现实来塑造自身,也按照自身塑造现实。 宗教引起情绪,进而产生动机,动机则是具有倾向性的情绪。对情绪的引起,既需要形而上的定向引导使其适应并接纳整个共同体的共识,也需要形而上是植根于现实世界并开始影响一种生活模式,换言之,文化模式提供的行为模式至少要在最低限上与现实世界和人的客观需要兼容,进而才能因势利导。
同样,虔诚不是做了我们称之为虔诚的事情,而是有这种行为的习惯倾向。而定向思维和行为模式形成并强化的最核心环节是宗教符号,正是通过宗教符号,人们做出肯定或否定。从分析的观点看,正是为某类特定的符号复合体——它们形成的超验性和推崇的生活方式——树立令人信服的权威,构成了宗教的本质。
符号是宗教这种文化模式形而上部分和现实生活的结合体,代表最基础也是最鲜明的立场,一个符号背后便是一个宗教体系。于是,宗教符号必须通过宗教仪式来具体化、权威化,同时,也要通过具体的宗教仪式让人体会到超验性和推崇的生活方式的感觉或者氛围,我认为后一点是最重要的,他不仅为宗教仪式提供了意义,也为宗教本身证明了意义。于是,植根于现实生活,宗教形而上的发现了真理,并围绕着象征符号不断进行形而上和现实的互动,并由宗教仪式进行强化。由此,宗教奠定了在人类存在的最一般的情境中对人的行为的最独特的要求。宗教发现了属于一个共同体的真理,并用象征符号昭示、归纳其意义,故而一个共同体受之长期作用之后,其成员的精神气质必然时如象征符号一般鲜明。综上,每一个宗教都是一个世界,在意义的层面上,没有人可以替别人做决定,无论从能力还是权利的角度考虑。
每一个人类共同体都在可以支持一千种乃至更多生活模式的自然资源中选择了它的那一种。人类的本能和共性让每一个共同体相似,而文化的概念对人的概念造成影响,使人这个概念的释义是多种多样的。为了对行动提供更多的信息,我们随之越来越多地依赖文化资源——积累起来的有意义的符号储备。没有独立于文化的人性这样一种东西。人在他的本能之上,在既定的自然环境之外,真正决定差异性的是其行为模式构成的生活,而行为模式则被其自身的文化程序所决定的。
鉴于人是悬在由他自己所编织的意义之网中的动物,因此,对文化的分析不是一种寻求规律的实验科学,而是一种探求意义的解释科学。人类学家需要去深描、浅描,前者是对通过人类学的方法去最大限度的接近他者的意义和对世界的定义,后者是对用本文化系统的概念体系尽可能减少歪曲的解释他者的定义。理解一个民族的文化,即是在不削弱其特殊型的情况下,昭示出其常态。而对于深层次的文化体系,作者又将之定义为必须具有最低限度的融贯性,否则也不能称之为系统。所以由此推之,人类学没有必要也不应该跳过个例,只有从哪怕显得极端的一些个例中也能适用的文化体系解释,才能证明作者并没有被一开始的谎言或者之后自己的偏见等等因素所影响,最终获得一个偏狭适用的结论,而这样的结论是没有可信度的。人类学对于多样性的人类社会,只是试图用本身社会的理解系统去最大限度的接近其他社会的文化系统,而文化是无法自控、非预言式的,所以这门学科的基本任务也就是两个,一个是建立可供研究的概念结构,并且使之最大可能的不受歪曲并便于研究;另一个是建立一套解释系统去最大化的接近这套体系的深处。而我认为人类学解释成为可能的原因,就在于发现每一个人类社会文化体系的最低限度的共性并用之去理解其他体系是具有可行性的。解释的人类学的根本使命并不是回答我们那些最深刻的问题,而是是我们得以接近别人——在别的深谷中守护别的羊群时——所给出的回答,从而把这些回答归于记载人类曾说过什么的记录中去。
每一种宗教都是是人们发现的真理,无论我们是否愿意进入,他揭示了另一个生活世界。宗教符号在符合其倾向的生活方式和相应的世界观间基本对称,使二者相互支持、相互强化、相互发展。因而无需多言,一种宗教是:(1)一个象征符号体系,它所做的是(2)在人们中间建立强有力的、普遍的和持续长久的情绪和动机,依靠(3)形成有关存在的普遍秩序的概念并(4)给这些概念披上实在性的外衣,它(5)使这些情绪和动机看上去具有独特的真实性。一个象征符号体系,便是在一个简明的范式定义下,将思维定向并且在思维和实际中使其不断定向发展。文化模式有着内在的双重性:它们既按照现实来塑造自身,也按照自身塑造现实。 宗教引起情绪,进而产生动机,动机则是具有倾向性的情绪。对情绪的引起,既需要形而上的定向引导使其适应并接纳整个共同体的共识,也需要形而上是植根于现实世界并开始影响一种生活模式,换言之,文化模式提供的行为模式至少要在最低限上与现实世界和人的客观需要兼容,进而才能因势利导。
同样,虔诚不是做了我们称之为虔诚的事情,而是有这种行为的习惯倾向。而定向思维和行为模式形成并强化的最核心环节是宗教符号,正是通过宗教符号,人们做出肯定或否定。从分析的观点看,正是为某类特定的符号复合体——它们形成的超验性和推崇的生活方式——树立令人信服的权威,构成了宗教的本质。
符号是宗教这种文化模式形而上部分和现实生活的结合体,代表最基础也是最鲜明的立场,一个符号背后便是一个宗教体系。于是,宗教符号必须通过宗教仪式来具体化、权威化,同时,也要通过具体的宗教仪式让人体会到超验性和推崇的生活方式的感觉或者氛围,我认为后一点是最重要的,他不仅为宗教仪式提供了意义,也为宗教本身证明了意义。于是,植根于现实生活,宗教形而上的发现了真理,并围绕着象征符号不断进行形而上和现实的互动,并由宗教仪式进行强化。由此,宗教奠定了在人类存在的最一般的情境中对人的行为的最独特的要求。宗教发现了属于一个共同体的真理,并用象征符号昭示、归纳其意义,故而一个共同体受之长期作用之后,其成员的精神气质必然时如象征符号一般鲜明。综上,每一个宗教都是一个世界,在意义的层面上,没有人可以替别人做决定,无论从能力还是权利的角度考虑。
从懵懂幼年到此刻书生意气的这天,关于我们的中华民族的文化,听得最多的,也是最令人感慨的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每每听之,自豪之情油然而生,且百听不厌!感慨之余,幸而未忘激励自我努力的去接触中华之伟大的传统文化。有一天,当我从图书馆将《菜根谭》捧回宿舍,看完其前集的第一篇后,我彻底的被她的魅力所折服!从此往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在我的潜意识里逐渐的走出朦胧,有了较为确切的轮廓,然而就算我穷尽眼力,仍旧不能看到她的边际,在世间的所有事物中难以找到任何一件事物与之相媲美。“栖守道德者,寂寞一时;依阿权势者,凄凉万古。达人观物外之物,思身后之身,宁爱一时之寂寞,毋取万古之凄凉”语言精炼隽永,对于道德的坚守与否的后果,一语道破。读罢,我便陷入了沉思——对于人生的道理进行阐述的书籍,名人等数不胜数,但能够像此句话一样将人生道理道的如此深入的少之又少!此后,便无可救药的被她的魅力迷上了…
《菜根谭》是明代还初道人洪应明所著的一部论述修养,人生,处世的语录集,是融儒,道,释意蕴于一体的智慧结晶和万古不变的教人传世之道,为旷古稀世的奇珍宝训。对于人的正义修身,养性育德有着不可思议的潜移默化的力量。在阅读的过程中,我用心的咀嚼着“菜根”,细细的品味。有道是“性定菜根香”
夜深人寂,静下心来,投入到这本书中后,慢慢的从苦涩的菜根中品出了淡淡的甘甜,如同从雪山上渗透下来的清泉在口中轻轻的滑过,丝丝的清甜的同时又带来一种清凉至及的感觉,让人久久地回味,不由自主的再次陶醉于书香…
处世之味
很多人都说:“90后的年轻人总是装成熟。”我是一个90后的学生,对于这句话的体会尤其深刻。以前在同学甚至在父母,老师的面前总有一种要表现的很有潜力处理事情的样貌,这也许就是所谓的“装成熟”吧。很多次的经历后,我也就渐渐的明白,其实自我一向都在做着一件很是滑稽的事情——在用心的表现成熟的同时,却毫无保留的表现出了自我的无知,自我的“涉世浅”的特点。“与其练达,不若普鲁;与其曲谨,不若疏狂”着实让我对以前的种种想法,表现感到无比的羞愧,对于朋友,亲人的宽容,大度更是感激之至。见识广,老成练达在处理世事人情方面的确很有用处,但是也常常令人圆于世故,掩没了率真的天性,会让自我获得很累,更有能失去别人的信任。这其中所渗透的处世智慧因该是一种糊涂处世的智慧。“糊涂处世”并非真的糊涂,而是懂得谦虚,圆融,懂得在适当的时候表现自我,持续沉默和敢于自我批评。
常言道,人生不顺之事十有八九。只要你还在人群中活动,就不可避免的涉入人情,不可避免的与各种各样的烦心之事搅和在一齐。毕竟“人情反复,世路崎岖”,然而,最重要的是“行不去处,须知退一步之法;行的去处,须知让三分之功”。这是一种谦让圆润的生活之法,世道人情变幻莫测,给人留点余地,做事留点分寸,也是给自我留一条退路。也就是说,对待别人的过错,不需要过于较真。由此能够看出,此种处世之法仍旧融纳了“糊涂处世”的智慧。对人糊涂,不是迁就,也不是软弱,而是一种修身之法,是一种充满智慧的处世之道。“以恕己之心恕人则全交,以责人之心责己则寡过”宽恕别人其实就是善待自我。在禅学里也有,“念正天堂路,念邪地狱门;万法由心生,万事由心灭。”人生活在天堂,还是地狱,全由自我来选取,这就是所谓的——一念之别,善恶立制。
由于之前曾对于“糊涂处世”方面的有关书籍有过较长时光品读,读罢《菜根谭》后,对于其中所阐发的处世之学让我对于糊涂处世也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老子以前说过:“和大怨,必有余怨;报怨以德,安能够为喜?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则与人。有德司契,天德司彻。天道无亲,常与善人。”意思是说,即使能够化解掉人与人间之间的恩怨,也必有余怨,两人之间也不可能像从前一样,所以抱怨以德也不算是人与人交往的最高之道,最高明的交往策略就是根本不给别人怨恨的机会,能放开手则放手,糊糊涂涂,大家皆大欢喜。
修身之味
修身,无疑就是提高自我的道德素养。高尚的道德素养在我的理解中包括品行的高洁,待人的真诚,处世的智慧及良好的自我审查评判潜力。古人有云“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为高尚之士,犹如极地未被踏足的角落,处处都是毫无瑕疵的亮,洁。但是,时光的转轴早已将一切改变,先祖们能够“遗世独立”,能够“采菊东篱下”,但是,我们不能!我们务必融入到这个社会才会有生存下去的潜力。“地之秽者多生物,水之清者常无鱼,故君子当存垢纳污之量,不可持好洁独行之操。”交往早已成为社会中人们工作与生活的一种重要的手段。拥有高尚纯洁的情操固好,但是,过分的清高会使自我独立,那会是一个可怕的后果。在现世中修身,更重要的要懂得如何灵活,智慧的修身。
谈及智慧,“糊涂生活”乃是一种极好的在纷杂社会上修身养性的方法。《菜根谭》中谈及“此心常看得圆满,天下自无缺陷之世界;此心常放的宽平,天下自无险侧之人情。”“看的圆满”,“放的宽平”则是一种“正心”之道。人们的物质礼貌到达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更多的人会热心的去追求物质的享受,而淡忘了古圣贤一向教诲的修身之道。由此导致社会上人们的价值观,甚至是对待人与人之间的感情的态度都有了严重的扭曲的变化。这种社会在一个道德素养高尚的人的眼中是一个缺陷的,混沌的世界。但要活得自在,则,就要“正心”。首先要自心看得圆满,自心放的宽平,也即是所谓的“活得糊涂一点”。
在利欲熏心的社会中要想在心中独留一份清新,糊涂中则务必有一颗耐得住寂寞的心。人生需要寂寞。独守一份宁静,甘受一份寂寞,其实是一种人生的境界。要耐的住寂寞,就要自觉的抵制来自各方面的诱惑。《礼记》中讲:“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物而动,性之欲也。”人寂寞久了,更容易感物而动,然而,此时正是各种“污物”对你进行考验的时候。很喜欢《菜根谭》中的一句话,“势利纷华,不近者为洁,近而不染者尤洁;智械机巧,不知者为高,知之而不用者尤高。”毕竟在社会上真正的找到一块清净之地实属不易。近而不染则为至高处世之道。因此,务必要持续心底那一份纯洁,宁静如一,安之若素,务必要持续对待诱惑的一种本心,闹处不闹,闲处不闲,静处不静,躁处不躁,耐得住寂寞,更清醒,智慧的对待喧嚣的尘世。耐得住寂寞,糊涂待世,道德修为自然不俗,人格的魅力也会展现无遗!
在读书中静静的思考过程也即是生活的过程,若要真正的读懂一部书,务必要持续一颗融有真实,真诚,真情的心,并能够为你所控,能够在适当的时候释放出来,让周围的人们感受的到你的真实,真诚与真情。读书也就是品味人生真谛的过程,一本包含智慧的好书,让人感觉就是如沐春风,《菜根谭》中每条的字数都不多,但却融入了人生的最为真切的感悟。当这些集古贤人智慧于一体的文字从舌尖划过时,不单单的是一种清新,心头那份无法言喻的快感更是另一番情趣。《菜根谭》成功的融合了儒家的中庸,道家的无为,从而构成了一套独特的为人处世之道,既让人有用心的对待人生之态度,又有超然于名利之外的情怀。我“涉世浅”,对于书中的智慧,只能“浅尝”,结合自我以前对待人生的想法,感悟最为深刻的就是“糊涂处世”及如何耐得住寂寞。《菜根谭》的智慧印证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在另一方面上,我也找到了一条排遣寂寞的曲径——在夜阑人静时,放下手中的作业,沏上一杯清茗,翻开一本名著,静下心来,走入文字的世界,用心来品味“性定菜根香”。
尤其是在今时今日社会化协作越来越成熟的时期,每个人所作出的工作都能比以往任何时代发挥更大的作用,因此,如何能尽我所能的利用才能创造财富和推动社会进步就成了现代社会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快乐工作》这本书就提出了一个重要观点:“快乐”的工作,快乐工作读后感。
本书中有这样一句话:“在工作中不失去热情,你会生活的更快乐。”可以这样理解这句话,曾有人做过这样的统计,在人的一生中平均工作时间是9.1小时/天,占了三分之一还多;如果你在工作中毫无热情,得过且过,那除去睡觉休息的时间,我们生活中的大半时间都将变得索然无味。因此,快乐的工作不仅仅是关系到工作质量的问题,还与我们的生活质量息息相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这么说:快乐工作!=快乐生活!
但在实际工作中,却有很多人怎么也提不起精神和热情,只能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被动地完成工作,在枯燥重复的感觉中消磨时间。这是什么原因呢?原因是多方面的,书中一一给我们作了分析。
1.正确的选择,是快乐工作的源泉!
首先是定位,寸有所短,尺有所长,一个人应该清楚自己的特长和兴趣,且以之作为主要条件来选择你的工作,而随波逐流或盲目跟风所选的工作自然不容易培养兴趣,又怎能有快乐呢?“要实现自己的理想,享受自己在奋斗过程中的幸福和快乐,就要选择正确的道路。”
2.高效的效率,是快乐工作的关键!
其次,高效的工作也是重要的因素。试想,拖延的工作作风会给我们带来什么,相信很多人都会有所体会,当时间、精力在拖延中一点点的被磨掉,当没做完的工作越来越多,而限定时间越来越近的时候,那种被山压迫一般的沉重感不是谁都可以谈笑应对的。因此有很多人之所以在工作中慢慢变得烦躁不安,心情恶劣,就是因为一个不好的习惯——拖延。要在工作中感到快乐,就要减少“不快乐”的事,“珍惜时间,管理时间,学习科学管理时间的方法和技巧,减少低效率重复劳动”就是我们的工作良药了。
3.融洽的人际关系和良好的学习能力,是快乐工作的助推器!
再次,良好的人际关系和有效的学习能力也很重要,前者早有古训“三人行,必有吾师”,也有俗语“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而后者则决定了事业发展的前景和深度,如果把工作当作人生中长途旅行的话,学习能力就是这个漫长征程中的一个个加油驿站。
4.合理的工作、休息时间,是快乐工作的必要保障!
最后一点就是协调好生活与工作之间的关系了,工作带动生活质量,生活质量又反过来影响工作状态,两者之间的平衡十分重要。我们既不能一味的疯狂工作,做个加班狂人,又不能好吃懒做,纵情享乐。过尤不及,疯狂工作只是在透支自己的精力,很容易造成身体变差——加倍工作的恶性循环;而好吃懒做则是种消极的生活状态,是任何一个投入生活的人所不耻的。
综上所述,如何快乐的工作,可以概括为:了解自己,确立方向,高效工作,和谐人际,协调生活。读者朋友们,如果你还在为工作而烦恼,就试着改变一下自己吧。即使不能做到如鱼得水,也应该向“恢恢乎其于游刃必有余地矣”的庖丁学习。
读这本书之前,我首先想到的是这本书是不是很受欢迎?哪些人欢迎?领导欢迎和职工欢迎是不同的。如果工作是一种乐趣,人生就是天堂;当一个人用工作去迎接光明,光明很快就会来照耀着他;衡量一天工作的质量,不是看你有多疲倦,而是看你有多不疲倦。可是无论你是否疲倦,第二天的工作还要继续。所以我们要乐观地工作,无论怎样都要乐观地工作,都要觉得自己不疲倦。其实整本书反复都在说这个道理。我认为写这本书的人在行善,我相信很多人读过这本书之后,一定会茅塞顿开,从此走上开心工作之路,人生从此充满阳光!
在我看来,如果工作符合我们的兴趣取向,那我们一定会成为快乐的人。但事实上很多人是为活着而工作,因为很多时候我们只能通过工作去获得生存必须的物质资料,并且生活也不允许我们有太多的机会去选择自己喜欢的工作,这恐怕也是大多数人的宿命。或许你认为我悲观,但我知道并做到一点:理想服从于现实。所以,现在我能平静的看待工作和生活,一切都不会给我带来太多的痛苦,以平常心去看待身边的一切,得到的快乐自然就多了,读后感《快乐工作读后感》。
本书中有这样一句话:“在工作中不失去热情,你会生活的更快乐。”可以这样理解这句话,曾有人做过这样的统计,在人的一生中平均工作时间是每天9.1小时,占了三分之一还多;如果你在工作中毫无热情,得过且过,那除去睡觉休息的时间,我们生活中的大半时间都将变得索然无味。因此,快乐的工作不仅仅是关系到工作质量的问题,还与我们的生活质量息息相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这么说:快乐工作!=快乐生活!但在实际工作中,却有很多人怎么也提不起精神和热情,只能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被动地完成工作,在枯燥重复的感觉中消磨时间。这是什么原因呢?原因是多方面的,书中一一给我们作了分析。
第一、通过阅读《快乐工作》一书后使我们找到了新的"灯塔",确立了明确的工作目标和计划。书中写到:“一个人只有先有目标,才有成功的希望,才有前进的方向,才能感受到成功的喜悦。世界上没有懒惰的人,只有没有明确规划目标的人。一个在工作中没有明确目标的人是及其可悲的。”工作是一个施展自己才能的舞台,我们所学的专业知识,我们的应变能力,我们的决断力,我们的追求力以及我们的协调能力都将在这样的一个舞台上得到展示。除了工作,没有哪项活动能提供如此高度的充实自我、表达自我的机会,以及如此强的个人使命感和一种活着的理由。没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就永远无法获得成功的喜悦。当我们阅读《快乐工作》一书后,在自己的心中勾画了一个美好的蓝图,对每一个阶段既有“大”目标,又有“小”目标,只有脚踏实地的去完成一个个的“小”目标,才能“品尝”到实现了一个个的“小”目标后带来的喜悦和快乐,就一定会奋斗不息,追求不止,去实现自己的“大”目标。这样,我们就会像在茫茫大海中航行的小船看到了前方指明的灯塔,始终能够瞄准目标,加快速度,全力前行。
第二、高效的效率,是快乐工作的关键!
高效工作是快乐工作的重要因素。试想,拖延的工作作风会给我们带来什么,相信很多人都会有所体会,当时间、精力在拖延中一点点的被磨掉,当没做完的工作越来越多,而限定时间越来越近的时候,那种被山压迫一般的沉重感不是谁都可以谈笑应对的。因此有很多人之所以在工作中慢慢变得烦躁不安,心情恶劣,就是因为一个不好的习惯——拖延。要在工作中感到快乐,就要减少“不快乐”的事,“珍惜时间,管理时间,学习科学管理时间的方法和技巧,减少低效率重复劳动”就是我们的工作良药了。
第三、我们要不断挖掘内心快乐工作的源泉。对待工作要有热情的态度,对待工作、生活的态度是否充满着热情将决定你在工作中是否快乐。态度决定一切,通过读书学习使我们感到,一个人如果用积极的心态去工作,就能够激发自己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聪明才智;如果用消极的心态去对待工作,那就会以消极的心态去做事;总是习惯性地去发现事物的缺点,也就盯住自己的缺点不放。这种心态就会直接导致你看任何事物越来越没有信心,越来越自卑。所以只有用快乐积极的心态对待工作,你才可能现实地把握住自己的机会,才能使你各方面都称心如意,做什么事情都会比别的人更容易从心里感到快乐。
第四、通过阅读《快乐工作》一书使我们找到了享受学习的充实不断学习,增强业务技能,应对日益增长的工作压力。本书中写到:“工作每天都有新情况、新挑战,你每天都要面对新事物。学习与工作相伴,工作就是学习。一个人的前途之所以光明,是因为他事先就已经学会扫除了将来有可能遇到的各种障碍的必备知识。”今天的社会信息更新速度飞快,知识处于爆炸时代,而知识的淘汰率也越来越快。如果你在工作中感觉专业技术知识跟不上形势的发展而感到力不从心时,那就说明你的知识不够用了,赶快学习吧。我们无论是想在本岗位上做出更出色的成就还是想在今后有更好的发展,都务必不断让自己接受新的知识。
第五、通过阅读《快乐工作》一书使我们找到了在工作中保持事业与生活的状态张弛有道,适当平衡生活。健康的身体是一个人从事工作、学习、生活的有力保障,如果一个人身体欠佳,活力低微、精神衰弱、心理动摇、优柔寡断、情绪波动的人,自然成就不了什么大的事业。适当地放松身心,调整好自己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是非常必要的。生活需要平衡,在忙忙碌碌的工作之后,你是否在双休日里应该回家看看日夜想念你的父母,或者去你很想去的城市或风景优美的地方旅游,或做些你平时上班没有时间做的事情……我们要学会处理好工作和休息的关系,要知道休息是为了更好地工作,有了充沛的休息之后你才能更有精力去应对新的工作,有了一副体强力健的身体,才能以精力饱满的状态去对付一切,才能接受更高层次的挑战,才能更快乐地工作着、更快乐地生活着。
第六、读后反思。为他人工作的同时,也是在为自己工作。为什么我们想不到?人生离不开工作。工作不仅能赚取养家糊口的薪水,同时,困难的事务能锻炼我们的意志,新的任务能拓展我们的才能,与同事的合作能培养我们的人格。此看来,工作也是为了自己。有了正确的答案,就该调整心态,重燃工作激情,使人生从平庸走向杰出。丢掉过去工作中互相推诿、不负责任、得过且过的思想。心平气和地将后中的事情做好,从自己工作的点点滴滴做起。有了健康的心态,才会对工作心怀感恩,才会认识到工作为你展示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工作为你提供了施展才华的平台。反之,如果你的头脑被那些令你不满的现象
小说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就期望借助个人的努力与奋斗跻身上流社会。
在法国与瑞士接壤的维立叶尔城,坐落在山坡上,美丽的杜伯河绕城而过,河岸上矗立着许多锯木厂。市长德瑞那是个出身贵族,在扣上挂满勋章的人。
他五十岁左右,他的房子有全城最漂亮的花园,他的妻子是最有钱而又最漂亮的妻子,但他才智不足,“他只能办到严格地收讨他人的欠债,当他自我欠人家的债时,他愈迟还愈好”。在这座城市还有一个重要人物,是贫民寄养所所长——哇列诺先生。他花了一万到一万两千法郎才弄到这个职位,他体格强壮棕红色的脸,黑而精粗的小胡子,在别人眼中他是个美男子,连市长都惧他三分。但市长为了显示自我高人一等,决心请一个家庭教师。
木匠索黑尔的儿子于连,由于精通拉丁文,被选作市长家的家庭教师。他约十八九岁,长得文弱清秀,两只又大又黑的眼睛。在宁静时,眼中射出火一般的光辉,又象是熟思和探寻的样貌,但一瞬间,又流露出可怕的仇恨,由于他整天抱着书本不放,不愿做力气活,因而遭到全家的嫌弃与怨恨,经常被父亲和两个哥哥毒打。他小时疯狂地崇拜拿破伦,渴望像拿破仑那样身佩长剑,做世界的主人。认为拿破仑“由一个既卑微又穷困的下级军官,只靠他身佩的长剑,便做了世界上的主人”。但之后他又想当神甫,因为“如今我们眼见四十岁左右的神父能拿到十万法郎的薪俸。这就是说他们能拿到十万法郎,三倍于拿破仑当时手下的著名的大将的收入。”于是,他投拜在神甫西朗的门下,钻研起神学来。他仗着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圣经》全背下来,这事轰动了全城。
市长的年轻漂亮的妻子是在修道院长大的,对像她丈夫那样庸俗粗鲁的男人,打心底里感到厌恶。由于没有感情,她把心思全放在教养3个孩子身上。她认为男人“除了金钱、权势、勋章的贪欲以外,对于一切都是麻木不仁”。最初,她把于连想象为一个满面污垢的乡下佬,谁知见面时却大出她的意料:面前这个年轻人竟是这样白皙,眼睛又这样温柔动人。以为他“实际上是一个少女”故意假扮男装。她对于连产生好感,甚至觉得“只有在这个少年教士的心里,才有慷慨、高尚、仁爱”。瑞那夫人的女仆爱丽沙也爱上了于连,爱丽沙得到了一笔遗产,要西郎神父转达她对于连的爱慕,于连拒绝了女仆爱丽沙的感情。瑞那夫人得知此事心里异常高兴,一股幸福的流泉泻落在她的心海里,她发觉自我对他产生了一种从未有过的一种感情。
夏天市长一家搬到凡尼镇乡下花园别墅居住,晚上乘凉的时候,全家聚在一株菩提树下,于连无意间触到了瑞那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瑞那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务必握住这只手。第二天晚上他果然做了,瑞那夫人的手被于连偷偷地紧握着,满足了他的自尊心。瑞那夫人被感情与道德职责折腾得一夜未合眼。她决定用冷淡的态度去对待于连。但是当于连不在家时,她又忍不住对他的思念。而于连也变得更大胆,他在心里暗想:“我就应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到达目的才好。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感情使我理解这位置的”。
深夜2点闯进了她的房里。开始,她对于连的无礼行为很生气,但当她看到“他两眼充满眼泪”时,便同情起他来。她暗想,如果在20xx年前能爱上于连该多好。但是,在于连的心里则完全没有这种想法,他的爱完全是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他那样贫穷,能够得到这么高贵、这么美丽的妇人,已经是上天的恩赐了。
不久,皇帝驾临维立叶尔,在瑞那夫人的安排下,于连被聘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使他有在公众面前大出风头的机会。迎驾期间,于连作为陪祭教士参加瞻拜圣骸典礼。之后,他对木尔侯爵的侄子、年轻的安倍主教十分崇敬。心想,安倍主教如此年轻就有显赫的地位,而且倍受女人的青睐,暗下决心“宁愿受宗教的制裁,也要到达令美人羡慕的境界”。
瑞那夫人心爱的儿子病危,她认为这是上帝对自我不道德行为的一种惩罚,她陷入了可怕的忏悔里。这时,爱丽沙又把夫人的事暗中告诉了哇列诺先生,他早先曾贪恋瑞那夫人的美色碰了一鼻子灰,便趁机给市长写了一封告密信。但市长担心如果把妻子赶出家门,自我将失去一大笔遗产,而且也有损于自我的名誉,采取“只怀疑而不证实”的办法。但在这座城市里,街谈巷议对瑞那夫人和于连却越来越不利。一次爱丽沙向西朗神父忏悔时,又谈出于连与瑞那夫人的秘密关系。关心于连的神父要他到省城贝尚松神学院进修。告别后的第三天夜里,于连又冒险赶回维立叶尔,与瑞那夫人见面,此时的瑞那夫人由于思念的痛苦,已憔悴得不像人样了。
贝尚松是法国一座古城,城墙高大。初到神学院,那门上的铁十字架,修士的黑色道袍,和他们麻木不仁的面孔都使于连感到恐怖。院长彼拉神父是西郎神父的老相识,因此对于连个性关照。他对于连说:“嘻笑就是虚伪的舞台”。
在321个学生中,绝大部分是平庸的青年,由此于连自信会迅速获得成功。他悄悄对自我说:“在拿破仑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由于学习成绩名列前茅,院长竟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
但神学院是个伪善的地方,他很快就堕入了忧郁之中。彼拉院长受到排挤辞职不干了,并介绍于连为木尔侯爵的秘书。彼拉神父专门给他介绍侯爵一家他说“你要十分注意,一个象我们这种行业的人,只有靠这些大人先生们才有前途……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如果你得不到人家的尊敬,你的不幸是注定的了”。
侯爵瘦削而矮小,有一对十分灵活的眼睛,头上带有金色假发。他是个极端保皇党人,法国大革命时,他逃亡国外,王朝复辟后,他在朝中取得了显赫的地位。于连每一天的工作就是为他抄写稿件和公文,侯爵对于连十分满意,派他去管理自我两个省的田庄,还负责自我与贝尚松代理主教福力列之间的诉讼通讯,后又派他到伦敦去搞外交,赠给他一枚十字勋章,这使于连感到获得了极大的成功。
于连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很快学会了巴黎上流社会的艺术,成了一个花花公子,甚至在木尔小姐的眼里,他也已脱了外省青年的土气。木尔小姐名叫玛特儿,是一个有金栗色头发,体态匀称,十分秀丽的姑娘,但“这双眼睛透露出一种内心可怕的冷酷”。她读过许多浪漫主义感情小说,并被3世纪前一段家史所激动:她的祖先木尔是皇后玛嘉瑞特的情夫,被国王处死后,皇后向刽子手买下了他的头,在深夜里亲自把它埋葬在蒙马特山脚下。她十分崇拜皇后的这种为感情而敢冒大不韪的精神,她的名字玛特儿就是皇后的爱称。
起初,于连并不爱玛特儿那清高傲慢的性格,但想到“她却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时,便热烈地追求起她来。玛特儿也明白于连出身低微,但她怀着一种“我敢于恋爱一个社会地位离我那样遥远的人,已算是伟大和勇敢了”的浪漫主义感情,因此,她在花园里主动挽着于连的胳膊,还主动给他写信宣布感情。为了考验于连的胆量,她要于连在明亮的月光下用梯子爬到她的房间去。于连照样做了,当晚她就委身于他了,过后玛特儿很快就后悔了。
一次,他们在图书室相遇,她边哭边对于连说:“我恨我委身于第一个来到的人”于连感到痛苦,他摘下挂在墙上的一把古剑要杀死她,玛特儿一点都不害怕反而骄傲地走到于连面前,她认为于连爱她已经爱到要杀了她的程度,便又与他好起来。夜里于连再次爬进她的房间,她请求于连做她的“主人”,自我将永远做他的奴隶,表示要永远服从他。但是,只要于连稍许表露出爱慕的意思,她又转为愤怒,毫不掩饰的侮辱他,并公开宣布不再爱他。
因为于连的记忆力很好,木尔侯爵让他列席一次保王党人的秘密会议,会上有政府首相、红衣主教、将军。会后,木尔侯爵让于连把记在心里的会议记录冒着生命危险带到国外去。在驿站换马时,差点被敌方杀害,幸好他机警地逃脱了,与外国使节接上了头,然后留在那等回信。在那儿他遇到俄国柯哈莎夫王子,他是个情场老手,于连便把自我的感情苦恼讲给他听,他推荐于连假装去追求另一个女性,以到达降伏玛特儿的目的,并把自我的五十三封情书交给她,“把这些信转抄一份寄给你所选定的女性,这个女性务必是瞧你不起的对方的熟人。”
于连回到巴黎后,将这些情书一封封寄给元帅夫人,元帅夫人受了感动,给于连回信,玛特儿再也忍耐不住了,跪倒在于连的脚下,求他爱她,于连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看呀!这个骄傲的女人,居然躺在我的脚下了!”。不久,玛特儿发现自我怀孕了,她写信告诉父亲,要他原谅于连,并成全他们的婚事。侯爵在爱女坚持下,一再让步。先是给了他们一份田产,准备让他们结婚后搬到田庄去住。随后,又给于连寄去一张骠骑兵中尉的委任状,授予贵族称号。
于连在骠骑兵驻地穿上军官制服,陶醉在个人野心满足的快乐中,“由于恩宠,刚刚才作了二天的中尉,他已经在盘算好至迟有象过去的大将军一样,在三十岁上,就能做到司令,那么到二十三岁,就就应在中尉以上。他只想到他的荣誉和他的儿子。”这时,他突然收到了玛特儿寄来的急信。信中说:一切都完了。于连急忙回去,原先瑞那夫人给木尔侯爵写信揭露了他们原先的关系。这时恼羞成怒的于连立即跳上去维拉叶尔的马车,买了一支手枪,随即赶到教堂,向正在祷告的瑞那夫人连发两枪,夫人当场中枪倒地。于连因开枪杀人被捕了。
入狱后,他头脑冷静下来,对自我行为感到悔恨和耻辱。他意识到野心已经破灭,但死对他并不可怕。瑞那夫人受了枪伤并没有死。稍愈后,她买通狱吏,免得于连受虐待。于连明白后痛哭流涕。玛特儿也从巴黎赶来探监,为营救于连四处奔走,于连对此并不感动,只觉得愤怒。公审的时候,于连当众宣称他不祈求任何人的恩赐,他说:“我决不是被我的同阶级的人审判,我在陪审官的席上,没有看见一个富有的农民,而只是些令人气愤的资产阶级的人。”结果法庭宣布于连犯了蓄谋杀人罪,判处死刑。瑞那夫人不顾一切前去探监。
于连这才明白,她给侯爵的那封信,是由听她忏悔的教士起草并强迫她写的。于连和瑞那夫人彼此饶恕了,他拒绝上诉,也拒绝做临终祷告,以示对封建贵族阶级专制的抗议。
在一个晴和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玛特儿买下了他的头颅,按照她敬仰的玛嘉瑞特皇后的方式,亲自埋葬了自我情人的头颅。至于瑞那夫人,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抱吻着她的儿子,也离开了人间。
清秋夜雨,灯影映窗红。看完了 浮生六记 也该写点什么很少看这种言情类的货色,但,我感动于沈复与陈芸的爱情。我赞慕着他们的平常生活的诗情画意,我倾心于他们的诚挚恩爱至逝世不渝,我仰望着他们毕生平常却心怀磊落,心无羁绊,超然脱于尘俗。
《浮生六记》,分为《闺房记乐》,《闲情记趣》,《崎岖记愁》,《浪游记快》,后两记疑是伪作《中山记历》和《摄生记逍》,这个我是百度来的。这是一本自传体散文集,四记交叉相联,所记所叙固然都是日常琐事,平铺直叙,然情真意切,一点不腼腆作态,更无学究之气,惟是灵秀冲淡,读来如一缕嫣然清风渐渐拂面。
打开《闺房记趣》,沈三白刻画了一个清丽灵妙的女儿形象:“其形削肩长项,瘦不露骨,眉弯目秀,顾盼神飞,唯两齿微露,似非佳相。一种缠绵之态,令人之意也消。” 这是他年少时初见陈芸的情景。 那夜,芸给他吃自制的腌菜暖粥,吃的正香时,芸堂兄挤身而入,戏谑笑道:“我要吃粥你不给,本来是专门给你夫婿筹备的!” 呵呵,当时沈陈二人就酡颜了。读此处我亦莞尔微笑,圆满姻缘一粥引之。
尔后便是两人成亲,一段最幸福美妙的时间。我一遍遍地被他们的真爱打动着。他们的恋情并不惊天动地,也非旷世绝恋,更非千古名唱。我只是为他们最平凡最轻微的日常生活中点点滴滴而深深激动。
夫妻饮茶谈诗论词,芸曰:“杜(甫)诗锻炼精绝,李(白)诗洒脱落拓;与其学杜之深严,不如学李之生动。”
春景,三白欲携芸远出远足,芸巧扮男装,见人问则以表弟对之。呵呵,竟无人识辨。
夏日,芸头戴茉莉花,三白戏谑说佛手为香之君子,茉莉为香之小人,何以亲小人而远君子,芸亦笑说:“我笑正人爱小人。” 夫戏妻谑,笑俗为雅。
读着读着,我忍不住爱慕沈三白,他有着那么美好高明的妻,更不由自主连声惊叹陈芸,芸于日常细琐之事,也处处流露着灵慧奇妙,体现着匠心专制,诗情画意。这是多么颖慧的可恶的女性啊!
夫妻二人同亲戚扫墓山中,芸捡回一堆峦纹白石,拿回家,在宜兴长方盒中叠成一峰,若临水石矶状。自己着手种植白萍,石上植茑萝。到暮秋,岩间茑萝悬壁,水中白萍大放,好一幅“流水落花之间”,网络创富,却不见斧凿痕迹。
三白小酌,不喜多菜。她用二寸白磁碟六只,自制“梅花盒”。启盒视之,如菜装於花瓣中,一盒六色,二三良知可随便取食,食完再添。
书楼夏天太晒,芸用数根黑柱横竖搭错,旁边以旧布条裹缝。既可遮拦饰观,又不费钱。
三白和朋友于外观花,发愁饭菜冷热。芸心血来潮,从城中雇来馄饨担子,推来烹茶暖酒热饭。酒肴俱熟,坐地大嚼,各已陶然。众曰:“非夫人之力不迭此!”大笑而散。
瞧,好个秀外慧中的芸娘!她的聪慧贤淑说不尽啊!难怪林语堂先生竭力地夸奖陈芸,“集古今各代女子的贤达美德”,说她是“中国文学中最可恨的女人”。
然而,我很奇异的是,这样一位见识高超,有自己独到审雅观的芸娘,却匆匆失去了夫家人的爱好。
细读全书,方自明了。芸虽思维高超,却在处置人事方面,仍有欠缺。大家庭的弊害享誉中外,小夫妻的恩爱往往成为遭妒之由。沈家的家教礼节很严正的,父母,兄弟媳妇都住在一起。初始,芸娘处处胆大妄为,后来慢慢放松了,在公然场所也和三白并起并坐,当然就有人看不悦目,缓缓起了闲话。
有一年,三白随父亲在外任职,沈父说芸能笔墨,就代沈母写信。后来家中有了些闲言,沈母以为芸写信不明白,就不让她写。沈父怒道:“想汝妇不屑代笔耳!” 芸怕沈母不愉快,便不说明。
三白在真州任职寄住时,弟弟启堂向街坊借钱,叫嫂子芸娘做担保。邻居索要,芸写信告知三白此事,启堂反而怪嫂子多事。沈父也误以为是芸自己借钱却诋毁小叔子,又拆信见信中称姑(沈母)为令堂(你妈),翁(沈父)为白叟(老头),更是怒发冲冠,叱责芸大逆不道。芸怕伤启堂感情,竟不作解释。 读到此处,我既是同情她,又不免要责备她,或者暗里称说“令堂”、“老人”便罢,于文字信中却切实不该。而对借钱之事不作解释,怕兄弟失和,想忍辱负重,我也不赞成,该解释的就要解释,何必左右顾盼。超然大度的芸娘,独在家事上气宇轩昂!可见封建家教之害人啊!
三白是个识情重义的人,也正因如斯,反令本人陷入窘迫。他帮友人做保借钱,朋友却卷款而逃,不知所向。债户找上门来,扰攘终日。沈父大发雷霆:“我本衣冠之家,如何欠得君子之债!”此事难以释然,确实无可奈何。如此三五事,终于将三白跟芸娘一起遣出家门,借居于友人家萧爽楼。
移居萧爽楼两年后,沈父又接他们回家。然而,家道逐步衰败,又加上纳妾憨园之事,芸禁受打击身材虚弱,家人腻烦,她不得不静静随友人去乡下调养。而这一去,她竟病愁难融,终客死他乡! 读到《坎坷记愁》中,芸乘夜舟去乡下,与儿子逢森离别,逢森忽大哭叫:“吾母不归矣!”,后竟真成永别!那一幕,直叫人扼腕悲叹,惨然泪下!
而憨园之事,是我最不可懂得的――芸娘居然要自动给三白纳妾!
我真的不知道芸娘是怎么想的。岂非是太爱三白,于是尽其所爱以爱之? 当她向三白提起纳妾事时,三白先是一脸茫然,而后极力反对。而芸居然兴冲冲地拉着三白跑去探视一个她看好的歌伎,名字叫憨园。重复推却不成,三白只好预备纳憨园妾。可是后来另一有钱势人将憨园纳走。芸痛悔不已,而姑翁尽责:“勾搭娼家,败坏门风!”
唉,芸为三白纳妾实是杞人忧天,无聊之举,后人未必以为她这是慷慨宽容。何况,她与三白的情感深挚,志趣相投,而三白又不是富豪,个别的伎女懂什么才情风雅呢?
憨园之事,让我联想到清朝《水云楼词集》作者蒋鹿潭与其妾黄婉君的爱情悲剧。黄婉君也是个歌伎,蒋年近五十时纳为妾,虽然家景贫苦,倒还算协调。惋惜后来蒋借钱未果,愁病交加,投水自残了,一帮诗人朋友也没放过婉君,以“清苦红杏出墙”为理由,逼她自杀徇夫。唉,看来,爱情须要物资基本,穷佳人难以企望完善的爱情。
中国文坛里,有很多饥寒交迫的文人,如杜甫、柳永等等,则是这群寒士的头人。沈三白终生,坎坷太多。有段时光他甚至已到日暮途穷的状况,腰间挂着干饼,鞋湿泥泞,露宿野庙,到处借钱。而他在贫穷逆境中仍豁达乐观,忍无可忍,卑躬屈膝地看待生活,实是寒士中的佼佼者!
不论是游幕经商,还是奔走忙碌时,他仍然兴冲冲地,在困顿中保持着乐天,经历了无数山水风光。过绍兴,游西湖,上寒山,阅徽州,登腾王阁,入广东,出函谷关,后一记甚至还记录去了中国台湾。浪游之愉,不一乐乎!他意兴飞逸地绘画《噗山风木图十二册》,石湖看月弹琴吹笛,与友人指导山水,评议景色,激扬襟怀,于世人惊叹之风光盛处,苏醒地独出已见。
我满怀惊喜地读着《浪纪行快》,心中一遍遍感慨着,看吧,只管生活崎岖多磨,这照旧是多怡然自得的浪游!古代人的生活是如许地寂寞枯燥,身在困顿中已是疲乏不堪,何可能如三白那般超脱,笑看苦难,不亦快哉!
《浮生六记》文字如珠玉般干净雅致,无论是在安静的顺境,仍是身置坎坷逆境,我读出他们的艰难,也读出他们金石般的意志,更读出了他们高贵超拔的精神品德。
芸娘对珠宝不在乎,往往大方送人,倒是对破书残画极爱护。收集残书卷为“断简残编”;收集书画破损为“弃余集赏”。读此处,深深叹服芸娘,不爱红妆,只一心爱护文艺,寻求着更高的精神境界。
拮据陋室,仍旧有着淡泊幽闲,在最平常的柴米油盐中,营造“夜半涛声听烹茶”的小情趣。连一块臭豆腐,竟然也吃出至情至性,便是一种深沉的文明了。经由这种文化的熏陶,连苦难和沧桑都会显出温和的漂亮。只是这种文化,咱们简直已难企及。
于清贫生涯中,始终坚持陶然其乐之心;于喧嚣尘世中,始终不失开朗安静之心。
“乡下七月,与芸于柳荫下垂钓。购菊花植遍,玄月花开,陶然其乐。芸喜曰:‘他年当与君卜筑于此,买绕屋菜园十亩,课仆妪,植瓜蔬,以供薪水。君画我绣,认为诗酒之需。平民菜饭可乐毕生,不用作远游计也。’” 看他的文字,晓得他是真正脱却了名缰利锁的人,记乐记趣真能见到乐从何来,趣由何出。夫妇二人把心力精力悉数放在天然万物、山籁林泉与及对对方兰心慧性、解颐妙语的挖掘上,反而不在意现什物质生活的享受。
“七月七日永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唐明皇与杨贵妃的富丽爱情离我们一般人太遥远,我们只有遥望羡叹。而三白与芸娘的爱情却如此活跃逼真地让我眼眶潮湿。他们对生活的酷爱,对幸福的解悟,于何时何地,都那么污浊晶莹。俞平伯先生说:“《浮生六记》像一块纯美的水晶,只见明莹不见衬露的色彩,只见精微,不见制造的痕迹。” 沈三白冲淡灵动的文字,娓娓道来人生之趣、乐、愁、快,于最平常的生活中,解悟了平凡幸福的真昧。
宁静以至远,恬淡以明志。千年来,有多少人可如此? 而三白与芸娘,真正到达了如此境界!
我想,在这尘烟嚣张的俗世之中,依窗点灯,跟着沈三白明澈的书香字迹,去发明点点滴滴的平常幸福,于热烈场中忽开冷眼,于崎岖愁境中恍然大悟,也是一种禅意呢。
Walden is a masterpiece written by Henry David Thoreau (1817-1862), who was born in Concord, Massachusetts. The age he lived had witnessed the flourish of capitalism as well as the prosperity of industrialization and urbanization. During the 19th century, the American economy developed at so fast rate that most people were bound up in pursuing the material satisfaction , while ingored the spiritual life to a great extent. But Thoreau was quite different from other people, he disdained the modern civilization and attached more importance to the spirit than the material. He thought many people of his time lived in a non-human-like modern society and many modern appliances, such as trains and telegraphs, had done harm to people's harmonious life peace and also broke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human and nature.
In order to prove that without the modern instruments , people can also live a happy life, in 1845, he moved into a cabin on the shore of Walden Pond and live there alone for two years to get close to the nature .Walden, is the famous book mainly talks about his life and thoughts during those days living in the woods .
Thoreau was so happy with the life living near the lake of Walden that he felt it a sweet grace to have the nature' accompany and even the sounds of rain and the sights around his house were full of sincere friendship. In his eyes, the nature was an intimate friend of him and all things in the nature were lively and vivacious. And all kinds of animals in the wood, such as field mouses, robins and wild rabbits were amicably treated and regarded as his adorable companions. He even thought that plants were also had the right to live equal with human beings. Just because of this, he even blamed himself for hitting chestnut trees with stones. From many words or sentences, we can easily feel Thoreau's deep love and care towards nature.
Besides, Thoreau was a pioneering nature lover, who called on people to stop destorying nature but protect it by setting himself an example to others. The consciousness of th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s becoming more and more important in our modern society, while the whole world is trapped in some serious ecological crisises resulting from hunting and killing animals, cutting down trees and polluting the rivers for pursuit of human beings' own interests. We all have the common sense that the number of wildlife is decreasing, the area of lake is shrinking, and the water is not clear any more. What's worse, environment problems such as globe warming, climate change and air and water pollution are deteriorating during the commercial process . So it's high time that we should realize we never be the dominator of the whole world conquring nature, but should spare no efforts to improve the environment right away. That is, we should comply with the natural laws, make reasonable utilization of natural resources and keep the harmonious development between the society and the environment. Only in this way will we has an opportunity to embrace a bright future and achieve a sustainable society .
In the book, Walden, Thoreau not only advocated the protection of nature, but also encourage people to comprehend and return to nature. He told us using his own experience that by living a simple life close to nature, we human beings will find out the true value of life and significance of existence.
After reading the book, what impressed me most is the description of the fascinating scenery around the Walden pound, especially these sentences: "A lake is the landscape's most beautiful and expressive feature. It is earth's eye; looking into which the beholder measures the depth of his own nature. The fluviatile trees next the shore are the slender eyelashes which fringe it, and the wooded hills and cliffs around are its overhanging brows". To Thoreau, the Walden lake is like a charming and melting girl , who has slender eyelashes and likes to dress herself in different beautiful clothes with the changes of different seasons.
Every morning after getting up, Thoreau would have a bath in the Walden lake to start a new day. After that, he used to wander around the pond and refresh himself with the fresh air. In summer days , he cultivated a piece of land and growed beans, blackberries, johnsworts and the like. The depiction of his leisure rurality spontaneously reminds me of Tao Yuanming, the famous Chinese poet, who lived in the Jin Dynasty and made his life meaningful by returning to the nature and perfecting himself. If Thoreau and Tao Yuanming lived in the same period and place, they would probably become best friends.
From the book, we know that during the years when Thoreau lived near the Walden, he did not completely isolate himself from the outside world. Sometimes he went to the town and did odd jobs and would receive visitors and friends in his cabin at times. As I mention before, the intention for his living in the woods was that he wanted to teach people how to live a simple life, achieve enjoyment from the nature, free oneself from the strained daily life and what is more important is to reevaluate the value of social life.
Thoreau's though of enjoying a simple life has a more realistic significance and have become a valuable spiritual wealth in our modern society.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material civilization, people's desires are swelling limitlessly and many people are busy with the pursuit of wealth and luxurious life by any means, including at the expense of nature. However, even in the society materially affluent and technologically advanced , people are not be more happier than those people who lived centuries ago, but even feel less satisfactory and complaint more about their present life as a result of having unbounded desires of getting more and better. Therefore, many people who possess a lat have become slaves of machine, working more but do not have the ability to enjoy what they have.
In the book Walden, Thoreau had realize this problem several hundreds ago. Thus, he set his mind to give a enlightenment to awake people and encourage them to live a simple life. His thoughts have great similarity with the belief of our Chinese humanism, that is, the meaning of life lies in the sane and healthy enjoyment of a simple life. In fact, Thoreau and his teacher and friend Emerson praised highly on Confucianism and both them benefited a lot from it. I am very happy to see the interlinked place between Chinese culture and western culture.
Reading this book is like having a tranquil steam flow through my heart, washing the dust in my mind. It teaches me how to keep a pure spirit in the complex society, set proper goals for my life as well as enjoy the endows of nature. In short, I feel it quite worthwhile to read the book Walden. I sincerely hope more and more people would like to read this book and receive benefits from it .
大概是一个星期的时间,18/19最重要的两天,我把这本书看完了,感觉满满的干货,网上的评论对此褒贬不一,但无论怎么样,对我有很大的帮助。
首先作者主张时间不可管理,时间也不听从任何人的管理,它只会自顾自一如既往地流逝。要管理的不是时间,而是自己。对时间利用不好的人,本质是缺乏好好利用时间的能力。
1.勤奋的懒惰
有很多人学习的时候,或者是为了应付考试,会把一些需要理解的题直接背下来而不是理解下来。对于不考研的同学来说,几乎没什么太大的影响,但对于要考研的同学来说,就好像是在浪费时间做没有意义的事。把那么多题背下来,我觉得也不容易吧。
2.你的大脑并不是你,你的大脑是(属于)“你的”大脑。即无意识地受大脑控制”与“有意识地控制大脑”。
不再让自己“跟着感觉走”,成为大脑的奴隶,而是翻身做大脑的主人,用心智做出正确的事情。所谓心智就是其过往获得的一切知识及经验的总和(包括基于这些知识和经验造就的思考方法、思考模式)。
3.速成不可取,积累才是硬道理。
苏轼曾曰: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
“我要”的欲望可以用“我有”的东西来满足。即便“我有”的暂时不够,他也能借助已经拥有的足够的努力和勤奋(抑或投机取巧的方法和经验),定能如愿以偿。一旦得偿所愿,不仅“我有”的更多,“我要”的也更容易获得,形成良性循环。
欲望无法满足通常是一无积累(或者积累太少,几乎无法换取任何东西),二无方法和经验(所以求而不得)。
4.如何对待未知和无法解决的问题?
策略: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先记下来,然后继续前行。记录是为了避免遗忘曾经思考过而失去获得答案机会的情况。继续前行,并不意味着忽略这些问题——而是重新审视不一定当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因什么由头,它们之中的一部分就突然有了明确的解决方案。所以,到有了答案的那一刻,你不再是当初无能为力的你,你已经获得了一次重生
5.管理自己
1.正确的估计做事所需的时间
首先要判断熟悉程度(或陌生程度)。“意外”本质上是对任务不熟悉,任何完成这个任务的人都会经历由“陌生”变为“熟悉”过程,才有可能顺利解决这些“意外”。
2.立即行动。
“现在就开始”。所谓做事拖延,不是拖延着做事,而是拖延着不开始做事。
3.正视困难
有的时候我们的时间安排会出现这样的问题:用几乎全部时间处理简单的部分,至于困难的部分,干脆视而不见,暗地里希望困难自动消失。比如,我在整理这篇文章的时候,明明它很重要,我却放到最后去写,最主要原因还是逃避,我觉得它很难,甚至有点不敢去碰
4.在做任何事情之前,通过关注“方法”去反复拆分任务,不断的把任务细分化,简单化,最终确认每个子任务都是可完成的。
5.尝试把一个非机械的任务和一个机械的任务搭配起来完成。比如跑步是机械的,听有声读物是非机械的(相对需要集中更多注意力)等
6.记录时间清单和制定计划
学着做每天的“事件日志”。
它会使我们对时间的感觉越来越精确。
(对于我来说,每天用它来记录时间的利用,放截图在生活清单里,并制定第二天的计划,格式于此类似,不用具体到哪个时间段,并把事件并分为重要和不重要(这项任务的完成是否确实对达成目标有益),自己不是超人,不可能做到每时每刻都能好好利用)
7.做计划
计划要有现实性和可实践性。有些事情没必要做计划,比如“任务其实非常简单”或者“初始状态下,我们往往并没有能力去制定合理有效的计划。
关于做计划书中给出的建议是:如果想要改变自己,或者对自己目前的处境不满意,那就一切从简——找一个你觉得应该会带来改变的任务,然后去做。
6.学习(体验,试错,观察,阅读)
书中的观点是:“学习”最关键的一点是:任何知识的获取,都是不可逆的。在知道它的那一瞬间,它就已经改变了一切,生活因它而变,却无法还原。
就像读书一样,虽然人类的记忆有限,可能很多东西读完以后就忘记了,但是你的灵魂深处却不可能对此视而不见,总有一天,他它会以它正确的方式呈现。
7.独立思考
在作者看来是从别人那里知道一个结论的时候,自己动脑重新推演一遍,看看得出结论的过程有没有漏洞和不合理的地方,衡量一下结论到底有没有道理。
独立思考的基础是概念的理解、把概念区分清楚的人才能清楚地思考。
思维缜密~从现在开始,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如6个月),时时刻刻注意自己的或者自己被灌输的每一个念头,甄别其中的因果关系。
一种典型的逻辑错误,即既然你无法证明我是错的,那么我就是对的。这个世界上,很多事情是不能用简单的二分法进行区分辨别的。
8.交流
交流的首要
倾听,一定要等对方把话说完。
为了避免跑神和提高效率,作者提出:在倾听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利用多余的脑力处理两个方向的信息:“回顾”与“预期”。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一些辅助性工作,纸和笔之类的。
交流的原则,
1.双方不仅要“相互竞争”,更要“相互合作”。讨论是建立在有共同点的基础之上的相互学习进步,而争论却仅仅是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更合理
2.真理是独立存在的,它从来不会依附于任何个人或者集体。作者提出:如果我们在任何讨论中发现参与者里面有“自以为是”者存在,那么最好的选择只有一个——退出讨论
3.真理不变,变的只是人们的理解和看法。讨论的时候,焦点在于“事实”,而非“看法”,因为“看法”无法争论。讨论的最终目的是剔除“看法”、萃取“事实”。
9.勤于反思
方法:记录(通过日志感悟等形式)阅读,观察等
读杂书会大大提高一个人接受新事物的能力(这种能力也是一种理解能力)。阅历丰富、博览群书的人,肯定拥有更强的理解能力,因为他们在遇到未知的时候,更有可能迅速地在自己已有的知识中找到可以用来类比的信息。
10.关于方法
学习上的成功大多来源于:策略和坚持,而坚持本身就是最重要的策略。
关于痛苦
为什么许多人总那么“没记性”了吧?因为在他们遇到挫折或者面对那些由自己曾经的错误决定带来的惩罚的时候会非常痛苦,而这种程度的痛苦,必然被他们的大脑自动列入“遗忘”的序列
一个办法是,在面临尴尬的时候,一定要用文字、图画等形式把自己所遇到的尴尬记录下来。(书中给出的方法)
关于人脉(书中给出的方法)
专心做可以提升自己的事情,学习并拥有更多、更好的技能,成为一个值得他人交往的人。
学会独善其身,以不给他人制造麻烦为美德,用自己的独立赢得尊重。
关于自卑
对于优秀的人可能存在这样的情况,甲在某方面非常优秀,而在其他方面的水平只是一般而已,甚至低于平均水平。但是,优秀的人往往会给自己制定过高的标准,甚至想当然地认为自己在各个方面都应该相当优秀。
优秀的人,有可能存在自身优秀的地方和不优秀的地方落差大,就会导致自卑的产生,而一般的人各方面相差都不多,落差自然小,自卑就会很少产生。其实无论是哪些方面,他都比一般人优秀,只不过,人与人之间对自己的要求不同而已。
关于气质
表情和神态是一个人内心的折射,几十年的积累足以使一个人的内心变得“不俗”,于是,表情跟着“从容”、神态跟着“睿智”。
11.物极必反
不要盲目地试图减少睡眠时间(透支自己的健康,是用任何措施都无法弥补的,慢性病的本质就是“判处死刑,缓期若干年执行”,)
尽量不要减少与家人交流的时间
最好不要放弃自己的社交时间
ps.我们没有必要在意来自他人的、非建设性的负面评价。
做对过、做好过的人,他们一路走过来,心里非常清楚做对、做好有多么不易,所以,他们会不吝一切机会去鼓励那些尝试做事情的人。
坚持,积累,是更好学习,更好成长的垫脚石
整理这个,花了我一天的时间,脑袋要崩溃了,不管整理的好不好,但我想,这个过程也是我控制大脑的过程吧
我一直以来对中国的辉煌灿烂的历史很感兴趣,通过国史纲要这门课我对中国历史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为了满足我个人在这方面的需求我读了《国史纲要》这本书,下面我来总结一下读这本书的感受:
当我开始读这本书我发现《中国史纲》这本书确实很形象地描写了当代历史,更进一步地通过经济、文化、制度等几个方面来写,我后来才了解这本书本来是作为高中及小学历史教科书而写,但遗憾地是其中只有上古篇完成,就作为一本教科书来说这是一本很好的书。而且我发现老师上课内容有些观点及史实也来自于《中国史纲》,所以这本书很重要,也很有用。说起《国史纲要》,便不得不说钱穆,以及当时的背景。1937年抗日爆发,钱穆仓促地从北平逃离至西南大后方,教学多年来的大量教材悉数失散,时中国面临国家存亡时节,钱穆有感于中国国运飘渺,尽管他本身相信抗战中国会赢得胜利,但也对中国的命运抱持最坏的打算。钱穆在云南乡下的偏僻之处,写下国史大纲,他是抱着中国人写中国最后一本史书的心情而著,盼若中国不幸败战覆亡,至少留给后人一本中国史书,让后人知道中国的历史及文明成就,激励后人复兴中国之心。
钱穆先生对历史的温情、敬佩与冷静无一不在本书中有所体现。钱穆先生没有讲一些历史上官场的尔虞我诈方面的内容,没有披露意识形态的桎梏,没有帝王将相的奇闻轶事浮于纸上,而是重点讲解了中国文化方面的发展历程,并在此基础之上提出了自己精辟的见解,同时他又不忘提醒后人如何对待和研究中国历史。从夏商周文明的探索,至春秋战国百家争鸣时期文化的繁荣,到秦朝一统天下建立封建专制帝国影响,到唐朝外交、经济、文化发展的中兴等等下来,贯穿整个历史的主线是文化。对于历史的更多的是敬意与冷静,而不是偏激与失之偏颇。如今事实是强势的西方文化盛行,国人数典忘祖,对自己古代灿烂的文化与优良传统的不自信,认为外国的才是好的,才是值得学习的,我们的本土文化受到了很不公正的待遇。可是在书中钱穆先生铿锵有力的表达了对中国文化无比的肯定及自信。这点让我敬佩不已。中华文明是世界上四大文明中唯一流传下来的古文明,需要保护更需要继承和发展。认可并理解我们的历史,对我们的历史文明抱有崇高的敬意,会增强我们的民族自豪感,这种民族的凝聚力,会让我们走得更快更好。大多数人在一些枯燥乏味的历史教科书的“熏陶”,熟知不少无用的典故,却对其民族的精髓与意义懵无所知,这犹如空呼爱国。此其为爱,仅当于一种商业之爱。如农人之爱其牛.....爱国是要有基础的,不知其源,怎知其性,不知其性,何谈爱国;知其原方能爱其本,不懂我国历史怎么能全心全意的为这个国家奉献?历史的意义在于知道我们国家的精神,学习民族的气质,正是这种内在精神与气质,支撑着我们的历史延绵不绝,历史是一个国家的骨架,后人如若不知,谁来继续这个庞大构架的扩充?我们有别于其他民族的核心,就是独特。换句话说就是我们民族的精神与气质。这就是我们研究历史的现实意义。所以说历史并非毫无价值。相反,历史的价值是普世的。
《国史大纲》前言里指出了研究历史的意义。很多时候我们在说为什么要学历史的时候,都会说这么一句话:以史为鉴。问题是鉴个什么呢?当年明月在《明朝那些事》后记里说,已史为鉴是不可能的,历史总在不断的重复不断的上演,该发生的一千年前会发生,一千年后还会发生,该犯的错误还是会犯。《国史大纲》前言里说,一个国家的国民,尤其是知识线在水平线上的国民,对本国过去的历史,应该抱有一种温情与敬意,不妄自菲薄,不狂妄自大.。这样的人多了,对自己民族文化理解更深入,国家才有向前发展的希望。评判历史人物或历史朝代之所作所为不仅要站在现代的高度去俯瞰全貌,而且要走进当时的环境中去体察其目的、背景。有可能以现代标准谓之野蛮的行为,在当时是进步是科学是有效的。秦皇汉武历来是争议极大的两个帝王。其实争议双方都有道理,暴君也好伟人也罢,因为彼此观察角度不同。我以为如果以秦汉背景分析以后世之影响力去考核,秦皇汉武都是伟大的皇帝。比如始皇帝刑法苛严,然背景是大乱之后的一统,“乱世宜用重典”,不严如何凝聚天下?何况苛严是有法可依,并非任意妄为。当然重典也应有度,只是这个“度”两千年后无法精确计算。若以现代法律衡量,秦皇汉武枪毙一百次都不够,最符合标准的不是袁世凯就是伪皇帝溥仪,如此岂不荒唐?再比如修秦陵、建长城,难道劳工们仅仅是被武力逼迫不得已而为之吗?若如此,其工程质量可想而知,然结果却是千年不朽。民工的责任心何来?关于秦暴政的来源多为汉代史家所载,如同清否定明一样,我们不能否认汉代史家们有偏公允的可能。
钱老提到了历史资料和历史知识两个概念,使我恍然大悟,我一直以来所谓的喜欢历史原来只是喜欢历史资料,因为这样能显得自己很博学,在目前史学教育极度欠缺的情形下比较能吸引人眼球,现在想想简直是亵渎了历史,可以说我以前对于历史是急功近利的。其实一开始没想到这是本教科书,一直以来想看久远年代的史书,潜意识里觉得只有这样才陪得上“历史“二字,可是钱老这本书虽是教科书,但其服务于政治的意味不浓,其根本思想乃对于历史的思考和反思,探究中国是如何兴盛起来,又是如何沦落到如今这种地步,钱老期望在这种反思中寻求拯救当下中国的方法及思想。
本书的引论部分详尽地阐述了钱老的历史观,看后受益匪浅。本书成书于中华民族历史上最黑暗最艰苦的时代,凝聚了作者对于本民族的强烈热爱以及对于当下的社会深刻思考,当时史学界出现了三个派别,传统、革新、科学,作者认为时下的历史俨然成为政治的宣传工具,例如,书中写到:“革新派“主张“中国自秦汉以来两千年,皆专制黑暗政体之历史也”,又曰:“二十四史乃帝王之家谱”,他们眼中的中国历史皆以“专制黑暗”一语抹杀“,他们把当下之病症,一切归罪于两千年来之专制。显然这是种很偏激的思想。然清帝退位,并没有带来他们所期望的改变,他们又把矛头指向文化,曰:“中国自秦汉以来两千年,思想停滞无进步,而一切事态,因亦相随停滞不进”、“两千年来思想,皆为孔学所掩弊”。而同时也有极力推崇古代思想的思想。由此可见,当时的史学完全沦落为政治的工具,这是作者所不愿看见的,我们对于自己历史要分清什么是糟粕什么是精华,而后择而取之。
看到南北朝后我就开始看近代史部分了,我觉得目前官方的近代史教材都是经过过多的处理过的,我们都希望知道真实的历史,我们认为这是每一个中华民族子孙所享有的了解我们民族过去发生了什么事的权利。钱老生活在那个年代,又以其高度严谨负责的态度撰写的这本书,应该有很高的真实度。
对比一下现行历史教材的基本体例,区别还是很大的。一是用词概念。钱穆沿袭的都是传统史家的词汇——党争、王霸、民变、流寇……这些在今日教材的话语体系里或已不用,或者变为农民起义,泾渭分明。二是基本立场。钱穆分析北宋军事积弱,包括幽云屏障之失、内政不振、武备朽钝、兵制欠当、地方无权等等。相比而言,钱穆至少部分地接受当时的进步观念,认为革命整体是合理的,虽然仍旧视大多数民变为灾难。(但事实上中国的全部农民起义的确都不曾给社会带来本质的进步,倒是破坏极大,因为主导者往往本身只是流氓无赖,除非像刘邦、朱元璋广得读书精英辅助,方能成事。)而现行教材几乎是死守“人民必革命进步”的思维定势雷池不敢稍动。而很显然地,要成为“有知识之国民”,绝不应该满足于信守那些不许讲道理、“不容置疑”的定见。除这两点外,在民族观念、政治局面传承流变等方面,钱穆的观点也与现行教材不同,因为教材是以政治观点为纲组织史实,而钱穆以历史观点为纲,虽然都是“信念决定论点”,然而政治观点显然要比个人化的历史观点僵硬,所以现行教材与这部六十多年前的教材相比,也要僵硬、枯索一些。
《国史大纲》的作用主要是思想层面的,其主旨“则在发现其相互影响,及先后之演变发展,以作国人如何应付现时代之种种事变作根据之借鉴”。这说明作者的主要意图是记述历史以对时事及后世造成影响。钱穆先生写《国史大纲》可谓用心良苦,他通过这本书表达了自己对国家和民族的信心和希望。
那么我们应该以一种什么样的态度去看本国历史呢?先生说要怀有一种温情与敬意,不会对本国历史抱一种偏激的虚无主义,即视本国已往历史为无一点有价值,亦无一处足以使彼满意。历史总有值得借鉴的地方,不可能是一无是处的,鉴古而知今,历史总能带给我们温情。亦不会感到现在我们是站在已往历史最高之顶点,(此乃一种浅薄狂妄的进化观,对历史毫无敬意可言)而将我们当身种种罪恶与弱点,一切诿卸于古人,此乃一种似是而非之文化自谴,前人不知后事,只是各行其是,焉能以己之过而责之于前人之身?总而言之,我们应该带着温情与敬意,带着能够鉴古而知今的心态去学习本国历史,才能学以致用,才能报效祖国
简单的举个例子,官方历史教科书中,打着“扶清灭洋"口号的义和团,是以一个正面角色出现的,讲他们如何爱国,而没有提到他们的愚昧和残忍,而本书有较为详实的阐述。不过我要说明一点,知道历史是一方面,如何看待又是一方面,我们知道了义和团的残忍就可以了,毕竟在列强野蛮入侵我们的时候,给我们造成了无法估量的伤害,对他们的任何残忍都是应该的,我们永远不会忘记那段令人心痛的历史,我们要以此时时勉励自己,努力让祖国富强,让中华民族迄立于世界的东方!
读这本书以后我收获很大,对于中国古代历史得到了深刻知识,满足了我个人在这方面的需求,由于时间关系虽然我没完整地读完这本书但我了解还是比较深刻,通过读这本书我对中国古代历史的兴趣更加提高了,具有魅力的中国古代历史浮现了在我眼前,虽然是过去但值得研究...
Learn to love and care
Here I am sitting on a couch alone, thinking about what I have just finished reading with tears of sadness filling my eyes and fire of indignation filling my heart, which revived my exhausted soul that has already been covered by the cruelty and the selfishness of the secular world for a long time。 It is truly what I felt after reading Oliver Twist, written by the prominent British author Charles Dickens。
The resonance between me and the book makes me feel not only the kindness and the wickedness of all the characters in the novel, but what this aloof society lacks, and what I lack deep inside。 These supreme resources I’m talking about right now are somewhat different from minerals, oil that we usually mention。 They’re abstract like feelings, and some kinds of spiritual stimulation that all of us desire anxiously from one another —— love and care。
Those charitable figures whom Dickens created in the novel are really what we need in life。 They showed love and care to others, just as the gentle rain from the sky fell upon the earth, which was carved into my heart deeply。
Mr。 Brownlow is one such person。
The other day he had one of his elaborate watches stolen by two skilled teenage thieves, Artful Dodger and Charley Bates, and thought naturally it was Oliver, who was an orphan and forced to live with a gang of thieves, that had done it because he was the only one near by after the theft had taken place。 Being wrathful, he caught Oliver, and sent him to the police station where the ill-tempered, unfair magistrates worked。 Fortunately for him, Oliver was proved innocent by one onlooker afterwards。 With sympathy, Mr。 Brownlow took the injured, poor Oliver to his own home。 There Oliver lived freely and gleefully for some months as if he were Mr。 Brownlow’s own son。 One day, however, Mr。 Brownlow asked Oliver to return some books to the bookseller and to send some money for the new books that he had already collected。 The thief Oliver once stayed with kidnapped him。 After that he disappeared in Mr。 Brownlow’s life。 Searching for a while, Mr。 Brownlow had to believe the fact that he had
run away with his money。 But dramatically, they came across each other again a few years later。 Without hesitation, Mr。 Brownlow took Oliver home for the second time not caring if he had done something evil。
Perhaps most of us would feel confused about Mr。 Brownlow’s reaction。 But as a matter of fact, this is just the lesson we should learn from him。 Jesus said in the Bible。 “Forgive not seven times, but seventy-times seven。” Why is that? Because forgiveness is our ability to remove negative thoughts and neutralize them so our energy may be spent on doing what we came here for。 We cannot move forward in our future if past issues cloud our thinking。 Stop put Mr。 Brownlow into the list of your models。 Always give people a second chance no matter what they might have done。 That’s also a substantial part of loving and caring others。
Then there are Mrs。 Maylie and Rose, Oliver’s other benefactors。 Maybe the reason they loved and cared Oliver was not because of forgiveness。 In my point of view, it was trust。 They had faith in Oliver when he was considered to be a filthy burglar who tried to break the front door of Maylie’s at midnight。 But this wasn’t how these two ladies saw the whole thing。 They denied Oliver’s crime immediately and listened attentively to Oliver’s own description of his miserable life。 They were deeply touched by Oliver’s strong perseverance and astonishing vitality。 Accordingly, they remedied Oliver’s body and heart and turned him into a different boy。 He began to wear appropriate and clean suits which were tailor-made for him and receive education。
首先要感想吴晓波先生奉献出这样一部企业史巨著。
书中这样写到“尽管任何一段历史都有它不可替代的独特性,但是,1978-20xx年的中国,却是最不可能重复的。在一个拥有近13亿人口的大国里,僵化的计划经济体制日渐瓦解了,一群小人物把中国变成了一个巨大的试验场,它在众目睽睽之下,以不可逆转的姿态向商业社会转轨。。。。。。”
书中以20xx年为界把中国企业的发展分成了两个部分,在书中最后部分我最后的体会到晓波对民营草莽(小人物)们的同情与敬意和对未来无限的遐想与期许。
1978-1993年,第一部分,那是两年前读的,此刻仍然能清晰的记起。从恢复高考,邓小平提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开始,中国人拉开了拥抱世界的序幕。以前的我们,贫穷、封闭、落后,但从那时起中国人正以其独特的经验效果至上(不管黑猫白猫,抓到老鼠就是好猫)的独特方式和持续性的修正(每隔三五年就要进行经济调控)等一系列在大是大非上十分正确的的方针,迅速而深刻的自我进化和影响世界。
说到企业史,从企业性质上能够分别从国有企业史、民营企业史和外资企业史三个方面来看(或许还能够加上农民史)。改革伊始,基本上只存在百病缠身的国企。也许大家都很清楚,国企怎样的挣扎,怎样的在提高效率上努力,怎样的挣脱计划体制束缚。这时候渐渐的冒出了一些民营企业的先驱,其灵活性和高效性在与国企的较量中发挥了极大的优势,但是在姓资还是姓社的打击下,很大一批在摇篮中都被扼杀甚至有人为此付出了生命(如傻子瓜子年广久、柳市镇八大王),还有一些比较聪明的经营者找到群众所有制的外衣,把自我裹在里面慢慢的壮大(包括万科、联想、海尔、伊利等)但是这样也为将来的产权不清留下了隐患。有远见的外资这时也慢慢的想中国伸出触角,如百事、松下等。
我出生于80年12月份,就应说经历了这段过程后半部分。我能清醒的记起冰棍从5分钱到5毛钱的飞升,能清醒的记得买东西从要粮票到不要粮票,能清醒的记得工人户口比农业户口要高一个层次,能清醒的记得不惜一切代价的抢购彩电和冰箱,能清醒的记得家里存款从3000元到1万元再到10万元的变化,能清醒的记得父亲常年从温州倒卖袜子到天津。92年父母拿出所有的积蓄和借遍亲戚朋友总共20几万元,在土地成本为每年20xx块的条件下,在机场和高速的边界处盖起了一个2层的饭店。就像中国即将激烈的变化一样,所有不安于现状的人的生活,将在即将到来的后20xx年激烈的发生着变化。
下班了,后20xx年待续!也期望大家谈谈自我的感受!
激荡三十年读后感
《激荡三十年》分上下两册,是中信出版社出的两本书,作者吴晓波。最早在网上看到这本书的评价,还是比较高的,但只有上没有下,就没有买。因为这种吊胃口的感觉实在太不好了,最近两三年中遇到好多次,一是百家讲坛上的易中天,半本半本的出书,二是当年明月的《明朝那些事儿》,五分之一六分之一的出书,三是哈里波特,七分之一的出书,拖了好多年才出完,还有余华的《兄弟》,都是如此。所以我干脆等到这本书的下出来以后,再去买。
没想到下出来的时候,上已经买不到了,看来真是一本好书,但是这也难不倒我,此刻当当上买不到的,淘宝上基本都能买到。我在淘宝上定了一本,发现还要便宜,合算合算。
这本书从78年开始,一向讲到20xx年,说的就是这三十年中,风起云涌的改革大潮如何改变几代人的命运,人们又是怎样各显神通的去趟过这条历史大河的。
让我惊讶的是第一代改革开放者们那种渴望,那种不顾一切的拼搏精神。陈春先、柳传志们怎样从兜售廉价的电子表开始,开创他们的大事业;史玉柱当年青涩的照片,背后则是一段中国IT史诗;88年的物价闯关,让全国的百姓发疯一样的抢购各种物资,居然让滞销两年多,积压了各大仓库的电风扇一扫而光,云南、贵州这些地方还为了抢购毛线在大街上大打出手。
君安、万国、申银的这些证券市场的教父如何崛起,如何鼎盛,如何呼风唤雨,又是如何衰落;杨百万是怎样靠倒腾国库券发家;袁庚怎样搞大了蛇口、深圳,怎样一手扶持起了此刻的招商银行,平安保险。那些此刻富豪榜上的首富们,当年怎样筚路蓝缕,胼手砥足的赚到事业的第一桶金,刘氏兄弟,唐家兄弟;万科的王石原先也是倒爷出身,而且大倒特倒,游走在政策与法律边缘。
至于在这三十年中,沉沉浮浮的英雄好汉更是不胜枚举,把他们的名字烙印一样打在几代人的脑海里。傻子年广久前两天还出此刻第一财经的嘉宾席上,红塔的褚时健,长虹的倪润峰,承包的马胜利,裁缝步鑫生,都曾是一代红人。
温州模式、苏南模式与其对应的地下金融,各种小厂的兴起,假冒伪劣,走私逃汇,太多太多,改革真是一部摸着石头过河的历史,看完了才明白原先这天的日子是这么来的,但是也因为这样,对未来充满了信心。
中国的方方面面在这三十年中都发生极其巨大的变化,未来的十年中肯定还会有十分大的变化,而这十年,绝对是保险业的黄金十年。
激荡三十年读后感
这段时间里,我沉浸在这本《激荡三十年》中久久不能自拔。作者吴晓波先生站在国际视野的高度,透过民间观察的角度,用真实和激情相交融的优美文字,整体和个体相结合的描述手法,将一部改革开放30年的中国企业发展史清晰地呈此刻读者面前,客观、全面、细致、生动地再现了几代企业家在历史创造中的激情与迷惘、喜悦与伤痛、成功与没落、经验与教训。
“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借用这样一句颇为矛盾的话语可能的确反映了1978到20xx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历程。
作者按照编年的体例介绍了改革开放三十年每年出现的重要事件或现象,并归纳出这些事件或现象的原因,并在每年都附上一个典型的案例介绍,如广为人知的禹作敏倒台、健力宝的沉寂等。能够说颇有当代中国经济资治通鉴的感觉。作者以尖锐的视角帮我们概括了中国这三十年这样一个发展模式。
改革开放早期、初期,在国家呵护和政策扶植下一批国营企业拔地而起,茁壮成长,但当时代渐渐步入改革开放成长期后,国家开始放手这些溺爱的“孩子”时,他们开始掉队了,他们原有的市场开始不断遭到自主潜力更强的民营企业和私有企业的猛烈蚕食,有些国企甚至砰然倒下。这10多年间,国营企业、私有企业、以及股份制公司的兴衰变化,中国的经济发展带有强烈的政府和民营资本博弈的色彩,改革之前,政府掌握了基本上所有的经济资源,而改革便是让民营资本一步步向国有经济领域发起进攻,这其中有成功,有失败,有挣扎,于是便有了书中一个又一个的故事。
中国企业的三十年历程,有多少激动人心的辉煌,就有多少令人揪心的陨落。过去我们讲,“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但此刻我们发现,中国绝大多数的企业只能各领风骚三五年,一时风光无限,不久就销声匿迹。即便是一些巨型企业,也难以幸免地经历了从神话到噩梦的轮回,“泰坦尼克现象”此起彼伏。究其原因:正是在这个激情年代中,中国企业界和企业家构成了一种非理性的市场运营模式和思维,涌动在激情之中的那股不可遏制的投资和扩张冲动,上演了一出令世界瞩目的中国企业崛起大戏,可也正是这种过度泛滥的激情把中国的市场推向了新的无序和盲动,使如今的中国市场呈现出非线性的迷乱态势。更要时刻警觉的是,一旦我们因盲目自信、自我膨胀、急功近利而丧失理性,就有可能撞上那足以令船毁人亡的冰山一角。
这本书让我深深地懂得了两个道理,时势造企业,识时务者为俊企业。在中国特定的国情背景下,事业要有所成就,必须要及时关注中央的政策走向,把握历史的风向,因为根据“丛林法则”——存活下来的物种,不是那些最强壮的种群,也不是那些智力最高的种群,而是那些对变化做出最用心反应的物种。只有能够不断适应政策及时代变化的企业才能长治久安,才能长盛不衰。企业这样,人亦如此!
读罢《激荡三十年》,不禁让我想起《三国演义》中的卷首词《临江仙》中那句“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三十年的中国企业史,在历史的长河只能算是很短的一段,但由于处在改革开放这个时代背景中,却显得尤为不平凡。在历史的机遇面前,有人窥见先机,一跃而起抓住了机遇,获得了飞跃的发展和急速的膨胀;有人随改革的进程,在不断廓清思路的拉锯中起起伏伏;亦有人始终站在政策的前端,捞取着转型时期中国经济的厚利;还有更多的人,他们以自我的勤勉、奋斗在这个英雄的年代,大写英雄的历史。
作者的写作目的绝不是简单地为这段高歌猛进同时又充满曲折的30年商业史歌功颂德,恰恰相反,他正是要用饱醮激情的笔触,“在事实和理性的层面上抽丝剥茧”,为我们揭示“一个空前复杂而大半面目未清的时代”。同时也告诫我们,在进入改革发展事业的“深水区”,更要摒弃早已泛滥的激情和“自我崇拜的热焰”,以一种更理性的思想状态,更良好的职业操守、更奋发的拼搏精神,努力走向期望的春天,真正成就企业的不朽。
The Tragedy of Hamlet, Prince of Denmark, or more simply Hamlet, is a tragedy by William Shakespeare, believed to have been written between 1599 and 1601. The play, set in Denmark, recounts how Prince Hamlet exacts revenge on his uncle Claudius, who has murdered Hamlet's father, the King, and then taken the throne and married Gertrude, Hamlet's mother. The play vividly charts the course of real and feigned madness—from overwhelming grief to seething rage—and explores themes of treachery, revenge, in-ce-st, and moral corruption.
Despite much literary detective work, the exact year of writing remains in dispute. Three different early versions of the play have survived: these are known as the First Quarto (Q1), the Second Quarto (Q2) and the First Folio (F1). Each has lines, and even scenes, that are missing from the others. Shakespeare probably based Hamlet on the legend of Amleth, preserved by 13th-century chronicler Saxo Grammaticus in his Gesta Danorum and subsequently retold by 16th-century scholar Franois de Belleforest, and a supposedly lost Elizabethan play known today as the Ur-Hamlet.
Given the play's dramatic structure and depth of characterization, Hamlet can be analyzed, interpreted and argued about from many perspectives. For example, scholars have debated for centuries about Hamlet's hesitation in killing his uncle. Some see it as a plot device to prolong the action, and others see it as the result of pressure exerted by the complex philosophical and ethical issues that surround cold-blooded murder, calculated revenge and thwarted desire. More recently, psychoanalytic critics have examined Hamlet's unconscious desires, and feminist critics have re-evaluated and rehabilitated the often maligned characters of Ophelia and Gertrude.
Hamlet is Shakespeare's longest play and among the most powerful and influential tragedies in the English language. It provides a storyline capable of "seemingly endleretelling and adaptation by others". During Shakespeare's lifetime, the play was one of his most popular works, and it still ranks high among his most-performed, topping, for example, the Royal Shakespeare Company's list since 1879. It has inspired writers from Goethe and Dickens to Joyce and Murdoch and has been described as "the world's most filmed story after Cinderella". The title role was almost certainly created for Richard Burbage, the leading tragedian of Shakespeare's time. In the four hundred years since, it has been played by highly acclaimed actors, and sometimes actresses, of each successive age.
" Hamlet " of Shakespear is a classical representative work. This book certainly does not have the big difference in the superficial plot with the historical fable, spoke or the Danish prince the story which revenged for the father, in which fills the rank smell of blood violence and dies.Just like the dramatis personae Horatio said: " you may hear to to rape massacre, the unusual repair behavior, the dark center decision, accidental slaughter, borrows the hand murder , as well as falls into suicide result." Windingly elects the plot, tightly centers on the revenge to launch. Hamlet Wittenberg hurries back the home in a hurry from Germany, is attends his father's funeral, enables him to accept, he not catches up with father's funeral, actually witnessed the mother and the Uncle Claudius' wedding ceremony, this had caused Hamm the Wright suspicion at the heart, added night above meets in the royal palace castle with father's ghost, the ghost sorrow sued, this pile atrocity was Uncle Hamlet the behavior, and wanted him to revenge for the father.To this, he started the difficult revenge course, launched the life and death contest with Claudius. Finally, sent out sword the revenge to Claudius.
Hamlet is a man with contradictory,he had many chances to kill Claudius,but he hesitated,which reflects the religious thought poisons.
A Book that Impacted Me Most
I don’t remember the exact year I first read The Little Prince . Though the golden snake in the book plays a cameo role , I never forget the scene that he flashed kissed gently on the little prince’s ankle. It made me be afraid to reread this book.
Later, I listened a Michael Wong’s song named Fairy-tale Story, the prince in his song is different from the prince in The Little Prince, the prince in the song is the same as Andersen’s tales’ princes, they all have happy endings.
However, I think The Little Prince is a sad story. There is a saying: There are a thousand Hamlets in a thousand peoples eyes. Now, let me talk about my reading feeling. This simple story flies over every corner of the world: a pilot (the narrator) who had an accident with his plane and crashed in the Desert of Sahara then he met the little prince from the planet B-612, and the narrator listened little prince’s travel experience of seven planets. On the seven planets, he met a variety of persons. They are the king, the conceited man, the businessman, the tippler, the lamplighter, the geographer and so on.
The Little Prince is a story belongs to adults who have childlike innocence.because children don’t understand the little prince’s deep sadness.This is not so much a fairy tale, as it is a tragedy. This story tells the grow-ups’ world is full of empty,lost and loneliness with kids’ perspective. Among the story, the alcoholic is impressive. He was surrounded by a pile of beer bottles when the little prince saw him, and prince asked him why he is drinking, but he answered he want to forget his shame of drinking. This short planet visit plunged little prince into deep puzzled. He think the grow-ups are certainly very, very odd. In kids' eyes, beautiful things must look with heart. But the adults pay more attention on things’ appearance that is just a shell and they don’t believe the eyes are blind and the heart is true.
Through this story, it also made me understand what’s the love---love's more mineral, more dense, more bitter and more weighty than the earth's profoundest matter.
When I first read The Little Prince, I can’t understand the mean of love and never to think why should the little prince leave alone since he love his rose so deeply. For years, I reread the story and think about it. The simple true was first love. The little prince didn’t know how to love and It was difficult to make him understand the rose’s heart, so it may lead to misunderstanding and hurts from time to time. He leaved his planet because he can not accept the rose and himself.
This is why the little prince don’t know he have to leave : at that time, he had no idea he was in it. The little prince don’t understand the meaning of tame until he met the fox later. Then he produced the endless yearning for the roses and realized his responsibility.
"Do you want to be domesticated?" For me, this is a profound question. In the book, the little prince met a fox and invited the fox to play with him, but he was refused. The fox told him that he was not tamed. “what does that mean--tame?” little prince asked. The fox answered:” it means to establish ties: to me, you are still nothing more than a little boy who is just like a hundred thousand other little boys. And I have no need of you. And you, on your part, have no need of me. To you, I am nothing more than a fox like a hundred thousand other foxes. But if you tame me, then we shall need each other. To me , you will be unique in all the world. To you, I shall be unique in all the world.”
Gradually the little prince was beginning to understand, because he remembered his rose and he thought his rose had tamed him. So he chose to go back to his planet in the end. But to the fox, the little prince’s farewell will make her sad, but the hurts because of love, she should learn to accept it gradually. I believe there are full of hurts within serious and true love.
As long as the little prince flied to different planets and met a variety of persons can he understand himself and
his rose. So I think traveling is a good way to experience life.
前天终于把《白夜行》二周目完毕。不得不说这依然是一部让我震撼不已的小说。
暂且不提内容,光是写作手段就骨骼清奇。或许是鄙人孤陋寡闻了,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以众多他人视角来推动整篇故事情节发展的作品,更为神奇的是,小说里,男主桐原亮司和女主雪穗从来没有一句明显的对话,但在层峦叠嶂的细节与重合之中,我们隔着朦胧的烟雾,却仿佛看到了二人至始至终都无法分割开来的牵连。所谓枪虾和虾虎鱼的描述,淋漓尽致也不过如此。
浏览书评的时候看到有人说东野圭吾这本书的语言不甚优美,不如川端康成那样的文学大师,笔法秀丽清新,端庄别致。老川的文采我承认,不是所有人都能写出“凌晨三四点,看海棠花未眠”。但是那些贬低东野文采的人,说白了实在是在暴殄天物。东野的文字不优美?来看看这段最为著名的点睛之言:
“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
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冗余的修辞,但是谁敢说,这短短的几句话,没有道出雪穗内心的黑暗与绝望,没有透露出二人之间令人悲恸的羁绊?所谓文章,其实就是要表达一种意境,要渲染的是某种氛围。无论是剑拔弩张,还是诡异离奇,无论是粗枝大叶,还是细枝末节,哪个地方是东野没有处理好的?还是用如此精炼之言语。平淡之处见惊叹,淡漠之中现瑰丽,正是东野圭吾驾驭文章的天才之妙!比如再举个例子,这个场景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较长):
“不过,我不想卖掉,也不想拆···”她把手放在纸门框上,怜爱地抚摸着上面的小小伤痕,然后像是突然想起什么似的抬头看往一城,“筱冢先生,真的很谢谢你,我还以为你不会来。”
“为什么?”
“因为···”雪穗先垂下眼睛,又再次抬起,眼眶泛红,珠泪欲滴,“筱冢先生讨厌我呀。”
一成一惊,要掩饰内心的波动并不容易。“我怎么会讨厌你?”
“这我就不知道了。也许你对我和城离婚不满,也许还有别的缘故。只是我确实感觉到,你躲着我,讨厌我。”
“你想太多了,没这回事。”一成摇摇头。
“真的吗?我能相信你这句话吗?”她向他靠近一步,两个人相聚咫尺。
“我没有理由讨厌你啊。”
“哦。”雪穗闭上眼睛,仿佛由衷感到安心般舒了一口气。甜美的香味瞬间麻痹了一成的神经。她睁开眼睛,已经不再泛红了,难以言喻的深色虹膜想吸住他的心。
短短的几句对话和细节描写,就塑造了人物的形象,暴漏了人物的心理活动。首先来看雪穗的动作,先是怜爱地的抚摸小伤痕,然后装作不经意间提起两人的矛盾,在尖锐的冲突处恰到好处地摆出了无辜小女子状,一个垂头,一个抬头,恍然之间让人仿佛看到了弱不禁风、清纯娇羞的睡莲,在一成两次否认之后,非常会掌握时机的主动靠近,缩短两人之间的物理距离,营造亲切之感。一成此刻已经招架不住,完美完成了否认三连,这点也显示出即便以一成精英般的双高也难以抵挡雪穗的魅力。你难道能断定在这三次否认中,全都是一成的逢场作戏,搪塞敷衍麽?就这样一个如果拍出来恐怕连十分钟都不到的场景,竟然成功的让一成对雪穗动了爱恋之心。我们不得不叹服雪穗的情商之高,面具伪装之巧。继续来看下面的描述:
两人针对仙人掌谈了几句话说,雪穗又开始趁热打铁,借题发挥:
话音刚落,她的肩膀便开始微微颤抖,不久,颤抖加剧,她全身都在晃动,发出呜咽声。“孤零零的,不止它们,我也无依无靠了···”
她哽咽的呢喃大大撼动了一成,他站在雪穗身后,将右手放在她摇晃的肩上。她将白皙的手叠了上来。好冷的手。他感觉到她的颤抖趋于平缓。
突然间,连自己都无法说明的感情从心底泉涌而出,简直像是封印在内心深处的东西获得了释放,甚至连他都不知道自己拥有这样的感情。这份感情逐渐转变为冲动,他的眼睛注视着雪穗雪白的脖子。
正当他的心防就要瓦解的那一刹那,电话响了。他回过神来,抽回放在她肩上的手。
还有另一段雪穗发力勾引一成的场景。稍后一并整理作为雪穗和一成的感情分析。这里我只针对前面的文字功底进行阐述。那就是再次总结为,大师的手笔果然是大师的手笔!你能以如此冷漠甚至可以称之为压抑的文字写出这么波折的动人的短暂又刺激的效果吗?
下面来分析整篇小说重要人物的特征和其中的爱恨纠葛。既然前面提到了雪穗和一成的描写,我们就顺藤摸瓜,继续挖掘。有人说雪穗爱的是一成,有人说雪穗爱过一成,还有人说雪穗不爱一成。众口不一,但是无法论断谁是谁非,毕竟一千个读者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在我看来,其实连雪穗本人都不知道她是否爱或者爱过一成,因为她根本就不懂爱。对于一个从幼童时代就饱受中年油腻男人猥琐、骚扰、强暴、女孩子来说,她的世界观里能有爱情一说吗?我们来看下面这段出现在文章中的描述:
雪穗呼出一口气,道:“我不懂。”
一成抬起头来:“不懂什么?”
“怎么爱,”她定定地凝视他,“我不懂得怎么去爱一个男人。”
“这种事没有一定之规吧,我想。”一成移开视线,把茶杯送到嘴边,但茶几乎没有入口。
两人陷入沉默,空气似乎更沉重了,一成无法呼吸。“我先走了。”他站起来。
“不好意思,把你留下。”她说。
一成穿上鞋,再度回头面向她:“那先去了,明天再过来。”
“麻烦你了。”
他伸手握住把手,准备开门。然而,就在他打开门的前一瞬,忽觉背后有人。
不必回头,他也知道雪穗就站在身后。她纤细的手轻触他的脊背。“其实,我好怕,”她说,“我好怕孤零零一个人。”
一成自知内心正剧烈起伏。想直接转身面对她的冲动,如浪涛般排山倒海而来,他发现警示信号已由黄灯变成红灯。现在要是看见她的双眼,一定难敌她的魔力。
一成打开门,头也不回地朝着前方说:“晚安。”
这句话如同解开魔法的咒语,她的气息倏地消失。接着,响起她与先前毫无两样的冷静声音:“晚安。”
一成踏出房门。离开房间后,背后传来关门声,他这时才终于回头。
又传来咔哒的上锁声。
一成凝视着紧闭的门,在心里低声道:你真的是“一个人”吗····
俗话说的好,假做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许多事情就是这样模棱两可,半真半假之时,我们方可感受到其中滋味。雪穗不爱一成吗?不爱为何要讲真话?看看这段话里,雪穗说的哪句话不是发自肺腑?雪穗爱一成吗?爱的话为何又处处提防,步步为营,每个动作都盈溢着高超的挑逗技巧和表演之感?熟悉表演的人都知道,当我们想要在舞台上征服观众的时候,我们首先要征服自己,对雪穗也正是如此。在面对一成这样一个从大学到结婚唯一没有被自己征服的男性时,雪穗的内心必然充斥着复杂的感情,也许是好胜欲作祟,也许是好奇心作祟,也许是为了扫平绊脚石,种种原因综合在一起,雪穗身陷这场势均力敌的较量中,难免也会生出别样的跳脱的情絮吧?这点总让我想到张爱玲笔下的《倾城之恋》,白流苏最开始见到范柳原的时候未必喜欢他,但是范柳原条件好啊,海龟浪子,多情多金。白流苏是谁,她俨然三十多岁,还是二婚。如此条件差距,白流苏能不对范柳原念念不忘吗?到了中间的关头,两个人较量的多了,成年人之间的察言观色、相互算计也多了,到了最后范柳原在月光下把白流苏推倒竟也让二人生出了别样的真假之感。所以说人与人之间的爱,到底是个什么样的说法呢?平凡的精明的世俗之人都难以言明,更何况像雪穗这样从小就已经畸形发展的却又双高的性格?至于有人说在侦探金枝去精品店调查的时候,雪穗辨识出了仅有一面之缘的一成的手表,并且以一成的名义询问两位的渊源,我不否认有的读者解读为雪穗对一成的暗恋。但是我也不排除雪穗天然的敏感和谨慎。试想你是一个肤白貌美的女子,当所有男人都跪倒在你的石榴裙下时,唯独这样一个一表人才,出身世家的男人对你冷漠甚至有着微微的敌意,你难道不对他另眼相看?难道不会暗中观察?难道不会悄悄嘀咕?所以说,雪穗一定会对筱冢一成有着高度的关注,但是关注不一定是爱恋,然而关注久了,也可能会生出爱恋···
现在不说雪穗和筱冢一成的事了,毕竟一成并非我们的正宫。真正的正宫是桐原亮司。相当一部分人都对男主女主的感情持有正向的态度,那就是认为这俩人是非常态的爱情,甚至有人说这是一种超越爱情的羁绊。也有人持有反向态度,认为这俩人就是禽兽不如,狼狈为奸,丧失了作为人的资本竟然还说什么狗屁爱情。
说起丧失作为人的资格,我想起了《人间失格》,相信有不少人对《人间失格》深有同感,甚至还有相当一部分人看完之后觉得这本书就是自身的写照。难道这些人也已经丧失了作为人的资本?非也。这恰恰也是人,并且拥有完全的资格作为人,只是我们可以称这样一种人为非阳光下的人。难道只有像我们这样其貌不扬的芸芸众生才有做人的资格?难道只有那些道德高尚履历光鲜的人士才是人?难道杀人犯罪分子就没有了做人的资格?为什么犯罪分子会杀人?如果他们丧失了成为人的资格,那么导致他们丧失的原因里是否包含着另外一部分人非人的兽性与丑陋。就像小学的时候,那些用钱来买小女孩猥亵幼女的男人们,那个因为贫穷看着自己女儿被猥亵的母亲,当铺里两个当着孩子的面通奸的寂寞男女;就像高中的时候,那个与雪穗处处为敌并到处散播雪穗破败家境的优质女,那些以偷取女同学照片并意淫为乐的最后用照片威胁桐原的男同学;就像成年以后,看到女人怀孕就投降结婚前一天就变心婚后不断挑刺的男人。这些人,是不是也丧失了作为人的资格?在这样一些人面前,在这样一些人爆发出自己非道德的甚至罪恶的一面时,雪穗又做错了什么?桐原又做错了什么?绝望的种子从一开始就已播种,汲取了污染的营养,经历了毒辣的阳光,饱受了暴雨的摧残,你还渴望它萌发出柔软的嫩芽?命运的序幕已经拉开,凭谁也改变不了最终的答案。我们不能洗白雪穗和桐原,无论你有着怎样婉转的苦衷,无论事情有着怎样令人痛心的缘由,做了毕竟是做了。血淋淋的杀戮掩盖不了,残忍的迫害掩盖不了。这两个人短短十几年,就是一出活生生的社会悲剧。人性,竟也可以沦丧至此。可是,我们能怎么说呢。这,也就是人啊!
最绝望的念想,最悲恸的守望。是对这篇小说的经典概述。这句话让人联想到凄美地、凌乱地、冰冷地、绝望地、黑色地爱情。如果爱情没有明确的标准,并且有无限多的种类。那我们作为外人,姑且可以称之为爱情。但是这俩人之间,他们真的觉得彼此是爱情吗?当桐原看到雪穗的时候,他一定会想到自己拿着剪刀亲手杀掉了生父;当雪穗看到桐原的时候,她一定会想到自己被那些肮脏屈辱的画面。少男少女的朦胧关系,从桐原弑父的那一刻就已经彻底的改变了。雪穗不再是桐原心中原来的雪穗,桐原也不再是雪穗心中原来的桐原。两人拥有了共同的不能告知与众的痛苦的秘密。这个秘密绝对不是甜蜜的,两人的关系也绝对不是甜蜜的。那是一种痛苦,就像雪穗所说的那样,我的人生很黑暗,你不是我的太阳,但是我不能没有你,没有你我就看不到阳光。但是桐原带给雪穗的是真的阳光吗?不是啊,是变态的,自私的,已经被扭曲的阳光。但是变态的、自私的、扭曲的雪穗需要的就是这样对口的阳光。你是我的唯一,罪恶也好、绝望也好、窒息也好,我就是不能没有你。别人,在我人生的道路上,都太肤浅了啊!高宫城?作为雪穗的第一任丈夫,他懂雪穗什么?康晴,雪穗的第二任丈夫,他又懂雪穗什么?只有在桐原这里,雪穗才能作为真正的雪穗,血淋淋的雪穗。桐原亮司碰到女人的身体不会射,雪穗一到房事的时候就会子宫痛,我想应该是因为这两个人在赤裸面对其他异性的时候都无法放下身体的警惕,唯有在彼此面前才能坦诚相见。雪穗和桐原都是彼此在世界上最亲近的抵达灵魂深处地人,但是这样两个人却也是彼此痛苦的提醒。这样的人,注定只能远远地守候。另外,雪穗对完美光鲜的强烈追求也注定了两个人不可能在一起,对于桐原来说,他是否在辍学的时候就已有机会背井离乡,在日本一个偏僻的角落苟且偷生?但是桐原选择了呆在雪穗的旁边,我想,这点无可辩驳的证明了桐原对雪穗有着特殊的感情,如果仅仅因为父亲对雪穗的愧疚而选择了用终生去保护这个女孩,是否不太符合桐原的性格,唯一合理地解释,就是桐原对雪穗有着别样的情絮。而雪穗,这个在通篇小说里都带着面具的女人,我们也已沦落在她高超的演技里,真真假假,假假真真,游离在命运深渊的她是否也动过情?
《白夜行》带给我们的不单单是推理的刺激、爱情的猜测,更多的人性的思考。当我们为某个线索纠结不已的时候,当我们抽丝剥茧被真相吓出一身冷汗的时候,是否也曾感受到那深藏在黑暗中的考量,是否也曾觉得某个情节似曾相识过?
这本书,我一定还会再读。
《动物庄园》是乔治·奥威尔的著名中篇小说,最初知道这本书是在高中历史书里,被其简介所迷,一直想看但都因自己懒惰加上被很多外国文学书的文风影响,对外国文学一向是敬而远之,以至于几年过去了仍和《动物庄园》缘悭一面。
今年开了外国文学课,要交读书笔记,可怜我只看了半部《儿子与情人》、三分之一的《生命不能承受之轻》、五分之一的《了不起的盖茨比》、十分之一的《堂吉诃德》、几十页的《飘》,真的是写不出来什么读书笔记,想来想去,唯一看过的一本全本的外国文学书便要算初中时看的《鲁宾逊漂流记》了,但那时只是看热闹,并不明白书中的勇于冒险、奋斗不屈的精神,而且隔了这么多年,情节也早就忘的七七八八了,要拿这本书写的话还真个是无从下笔。不得已只好找一本书来看,全当是应付差事,哎,希望老师不要鄙夷我这种行径,我真的是对外国文学没多大的热情。
虽然是抱着应付的心思,当初也对老师要交读书笔记一事颇有微词,但是现在看来,老师这个举措无疑是好的,虽然“逼”我读自己不喜欢读的书,但幸好有《动物庄园》,找了好久外国文学书,经过一番筛选,终于定下这本,看完之后深觉不虚此看,心里小小的感谢了一下老师,如果不是她的要求,在可以预见的未来数十年或许来我都不会读到这本书了,那这就真是个遗憾了。
书中的故事并不复杂,在一个名叫曼纳的庄园里,养着各种各样的动物,一天晚上,在动物里颇具威望的老雄猪麦哲召集所有动物开会,宣扬它的革命思想,号召所有动物进行反抗,以改变动物们被奴役、被宰杀的命运,动物不能再遭受剥削,要奋起驱逐人类,过上自己当家作主的幸福自由的生活。老麦哲给动物们讲了一个它才做过的梦,那是一个动物消灭了人类并且过上了梦寐以求的幸福生活的梦,它还教会了动物们一首失传已久的歌《英格兰兽》,以激发动物们的革命热情和革命信心。歌词是这样的:
英格兰兽,爱尔兰兽,
普天之下的兽,
倾听我喜悦的佳音,
倾听那金色的未来。
那一天迟早要到来,
暴虐的人类终将消灭,
富饶的英格兰大地,
将只留下我们的足迹。
我们的鼻中不再扣环,
我们的背上不再配鞍,
蹶子、马刺会永远锈蚀
不再有残酷的鞭子噼啪抽闪。
难以想象的富裕生活,
小麦、大麦、干草、燕麦
苜宿、大豆还有甜菜,
那一天将全归我侪。
那一天我们将自由解放,
阳光普照英格兰大地,
水会更纯净,
风也更柔逸。
哪怕我们活不到那一天,
但为了那一天我们岂能等闲,
牛、马、鹅、鸡
为自由务须流血汗。
英格兰兽、爱尔兰兽,
普天之下的兽,
倾听我喜悦的佳音,
倾听那金色的未来。
年迈的雄猪麦哲在完会后三天去世了,但它的革命理念却在动物中流传开来,革命的急先锋是它们中最为聪明的猪,它们积极为革命做宣传,做了大量工作,猪里面最杰出聪明的两头猪斯诺鲍和拿破仑成为了革命的主将和领袖。
不久后,在一次及其偶然的冲突中,动物们发动了起义,原来的剥削者农场主被赶走,庄园里只剩下了动物,动物们当家做主了,它们建立了自己的家园,属于人类所有的曼纳庄园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动物庄园。
猪理所当然的成为了动物庄园的头领和管理者,盖因为它们最聪明,它们觉得自己义不容辞的肩负有管理庄园的责任,当然,其它动物们也这样认为,一致的拥护认同它们。猪率先学会了人类的文字,学会了人类的科技,并指导其他动物进行学习,可惜的是,由于智力缺陷,很多动物根本就学不会人类的知识,比如那匹勤劳踏实的马儿鲍克瑟,先学会了abcd,再学efgh的就又忘了abcd,无奈它只好选择只学abcd四个字母,并且不间断的背诵以使自己不忘记。理所当然的,猪成了庄园里命令的发出者,斯诺鲍和拿破仑宣布了动物庄园的第一部“宪法”——七诫。然后动物们开始努力劳动,为生存和发展而奋斗。
在最初的管理工作里,在开大会时,如果两位领导兽一致同意、没有争议,那么这就是一次和谐而完美的会议,其它动物头脑简单,谁跟它说它就觉得谁是对的,而从未有过自己的提议,若两兽同时跟它说它会觉得两者都对,会同时投赞成票。但是,两位最高领导兽拿破仑和斯诺鲍在革命成功后成为了死对头,“但显而易见,他们两个一直合不来,无论其中一个建议什么,另一个就准会反其道而行之。甚至对已经通过的议题,比如把果园后面的小牧场留给年老体衰的动物,这一个实际上谁都不反对的议题,他们也是同样如此。”斯诺鲍能言善辩,擅长演讲,它的话很有说服力,能使绝大多数的动物信服,而拿破仑则是一个阴谋家,善于玩弄政治,培养了一些忠实的拥护者,奸猾的它用一个光明正大的理由把刚断奶的九个狗崽子弄到了它那里,明地里说是“教育要从娃娃抓起”,暗里却偷偷把这些狗锻炼成了忠实的打手“狗腿子”,培养成了自己的私人武装。等这些杀狗腿子成长起来以后,拿破仑知道自己机会到了,在一次会议中,聪明而卓越有见识的斯诺鲍提出的修建风车的观点得到了几乎所有的动物的赞成,而拿破仑看到此景颇为尴尬,眼看就要一败涂地,它及时的发动了自己的武装力量,九条恶狗冲了出来,欲置斯诺鲍与死地,斯诺鲍无奈拼命逃出了庄园,在九条狗的震慑下,拿破仑登上大宝,成为独裁者,在另一头口齿伶俐善于欺骗群兽的猪斯奎拉的游说下,动物们傻愣愣的接受了这个现实,未产生一点不满,未发生一起暴乱。马儿鲍克瑟在自己的座右铭“我要更加努力工作”后又加了一条格言以作补充:“拿破仑同志永远正确”。
拿破仑通过九狗和斯奎拉这一威胁一欺骗这两种手段建立了自己的统治,然后颠倒黑白把斯诺鲍污蔑为坏蛋、剽窃者、破坏者、阴谋家、叛徒,极力的宣扬自己,一步步走上神坛,把自己打造成了一个英明神武睿智老练的领袖,一个能带领群兽们过上美好幸福生活的神。在狗和斯奎拉这一硬一软两种武器的胁迫下,动物们被动接受了拿破仑的种种行径,拿破仑开始过上人类的生活,开始了享受,它篡改七诫,一步步加强自己的统治,动物们但有微词便被屠杀,在血腥的杀戮中建立了自己的淫丄威,它让动物们相信以前根本没有什么七诫,它废除了歌唱《英格兰兽》的传统,改为歌唱美好的新生活,动物们的一切须唯伟大领袖拿破仑之命是从,拿破仑同志永远正确,拿破仑成了“动物之父”、“人类克星”,动物们所有的成就都要归功于拿破仑,且用一首诗来歌颂拿破仑,诗名:“拿破仑同志”。
孤儿之至亲!
辛福之源泉!
赐给食料的的恩主!
您双目坚毅沉静
如日当空,
仰着看您
啊!我满怀激情
拿破仑同志!
是您赐予
您那众生灵所期求之一切
每日两餐饱食
还有那洁净的草垫
每个动物不论大小
都在窝棚中平静歇睡
因为有您在照看
拿破仑同志!
我要是有头幼崽
在他长大以前
哪怕他小得像奶瓶、像小桶
他也应学会
用忠诚和老实待您
放心吧
他的第一声尖叫肯定是
“拿破仑同志!”
动物们的生活每况愈下,从开始的不如刚革命的自由时期,到不如革命前受人类统治时期,到最后的抛洒血汗饥肠辘辘,而高高在上的独裁者拿破仑却一点一点的享受起了至尊待遇,睡柔软舒适的大床,吃丰盛的大餐,喝威士忌酒,享有所有的母猪,它用群兽的血汗喂饱了自己,它开始学人类用两条腿走路,和人类做生意,共同剥削压迫动物们,成为了万恶的邪魔。
最后,拿破仑成为了“人”,动物们从猪看到人,再从人看到猪,“但他们已分不出谁是猪,谁是人了。”
《动物庄园》是一篇政治寓言小说,隐喻的写了革命的发生、发展以及革命的变质、革命的被背叛和残酷的革命斗争。我隐约记得它是在写斯大林时期的苏联,书中反映着苏联的变化,斯大林统治之后,特权阶级诞生,劳动人民生活困苦,斯大林曾经为了排除异己,展开了血腥的大清洗运动,加上他国内国际上的政策失误,使苏联作为社会主义国家遭到严重破坏,几乎与真正的社会主义国家背道而驰,马列主义被篡改,统治者越来越腐化,苏联最后和资本主义妥协,背叛了人民和社会主义。
看着书,它的情节时常让我联想到现实,一开始的麦哲,宣传自己的革命理想,不禁让我想到马克思、列宁、孙中山这些人,致力于开民智,宣传革命,撒播革命种子,虽然自己没能看到革命的成功,却开革命之滥觞,给后来者留下无穷的希望。
“拿破仑同志永远正确!”,这让我想到两个凡是,“凡是毛主席说的都是对的,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必须坚决执行。”而鲍克瑟,岂不正是当年我们国家忠诚老实却又愚昧的劳苦大众同胞?
拿破仑赶走斯诺鲍,将它宣传成反派、叛徒,看到这,我想到刘丄少奇,他也是被这样污蔑过,每一个阵营都不免有相互倾轧争权夺利的事情发生,都忘却了当初革命时的众志成城,也不管他们的初衷是为了美好未来,有难可以同当,有福却不能共享,真是人性的悲哀呐!
而拿破仑残杀异己的行为则让我想到我们国家一段耻辱且难以忘怀的历史——文化大革命。四人帮作威作福,人民但有半点反对意见便遭无情打杀,这种恶性,和拿破仑这头猪没有半点区别。中国人民前仆后继流血牺牲,以为能换来个自己当家作主的美好世界,没想到却被一群高高在上擅耍阴谋的猪无情摆弄,狠狠地践踏着。
在整个《红楼梦》中,亦真亦假是曹雪芹的拿手好戏。且不说“甄士隐”“贾雨村”所代表的“真事隐”“假语存”,仅从贾家与甄家的兴旺衰落;林黛玉与薛宝钗的性格对比;贾宝玉与薛林二人的爱情纠葛中,我们也可以发现很多以真喻假,以假反真的生花妙笔。
贾宝玉与甄宝玉:难于证同类
在“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背后,曹雪芹又不遗余力的写了一个远在江南的与贾家交往甚厚的甄家。令人觉得惊奇的是,甄贾两家的遭遇如此相似。先前两家一样繁荣昌盛,后来甄家“因菲材获谴”,惨遭抄家,没有隔多久,“锦衣军查抄宁国府”,荣宁两府上下家破财尽。以至到一百十四回,“甄应嘉蒙恩还玉阙”,再到一百十九回,“沐皇恩贾家延世泽”,两家的经历才真正的叫“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同时,贾宝玉之父贾政,似乎可看成谐音“假真”,而甄宝玉之父甄应嘉,乃谐音“真应假”,这样真真假假的安排,不仅暗示了作为封建统治维护者的贾府的必然衰落,也为突出男主角贾宝玉的性格起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两家同出的宝玉是曹雪芹精心构造人物性格,以假衬真的重要一笔。
甄贾宝玉具有同样的性情,同样的长相,同样的家世,似乎两人唯一不同的是,贾宝玉衔玉而生,因而多出一块玉来,“贾宝玉之假”实乃是“真”,“甄宝玉之真”实乃为“假”,也许都是由那块玉引出来的吧。
曹雪芹在《林黛玉进贾府》那一回曾对贾宝玉做过一番通体描述:“潦倒不通世务,愚顽怕读文章。行为偏僻性乖张,那管世人诋毁!”“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说他是个“孽根祸胎”,“混世魔王”。但读过《红楼梦》的人都知道,给贾宝玉构出这样一幅肖像的,不是别人,仅仅是有着代表当时封建社会最正统观念的祖母和双亲。“宝玉”本身乃是封建社会的象征,“假宝玉”即意味着不受束缚的人性。正因为贾宝玉之“假”,所以曹雪芹就在他身上安排了一块“宝玉“,竭力使其变为真,宝玉是生下来就带着的,这就更说明了封建统治的根深蒂固。贾宝玉的多次摔玉,正是对封建枷锁的一种抗争。而甄宝玉呢,他是一个真正的宝玉,一个真正封建统治的维护和跟随者,出声在那个对于他来说及其顺应的年代,衔玉也是没有必要的了。
想紫鹃见到甄宝玉后曾想,“可惜林姑娘死了,若不死时,就将那甄宝玉配了他,只怕也是愿意的。”且不提前世报答灌溉之恩的事,虽说甄贾宝玉两人在表明上有很多相似,但黛玉喜欢的并不是“宝玉”那个名字,也不是宝玉那样的长相,更不是两家同样显赫的家世了。黛玉所追求的,是在“一年三百六十日,风霜刀剑严相逼”的环境下一个能和自己相濡以沫的知己。真“宝玉”与假“宝玉”的不同就在于,贾宝玉虽佩宝玉,但他的实质是假,甄宝玉虽不佩玉,但他的实质是真,这一点,在一百十五回两个宝玉初次见面时,贾宝玉自己就已经看出来了,更别提林黛玉那样的灵秀人儿了。
林黛玉与薛宝钗:真善美的冲突
曹雪芹描写的林黛玉与薛宝钗的性格反差很明显,贾府上下,除了宝玉外,所有的人都认为薛才是一个真正的大家闺秀,才符合封建道德标准毫无异议的当上宝二奶奶,连起先对她成见破深的黛玉自己最后也不得不承认“往日竟是我错了,是在误会到今”。但是,在整个故事中,林黛玉才是真正的女主角,她才是曹雪芹想要描写的最美的人物。曹雪芹这样安排,无疑也是以假写真,以不美写美。
在《红楼梦》中,我们看到的林黛玉似乎一直在使小性儿,她责怪周瑞家的“别人挑剩下的才给我”,她奚落宝玉“我平日和你说的,全当耳旁风;怎么他说了你就依他,比圣旨还遵些。”语言尖刻,不留一点情面。而宝钗却是不仅时时顺长辈之意讨长辈喜欢,对于那些地位低下的丫头婆子都热情相待。在宝钗过十五岁生日时,贾母问宝钗“爱听何戏”,“爱吃何物”,宝钗知道贾母“喜热闹戏文,爱吃甜烂之物”,“便总依贾母往日素喜者说了出来”。又一次,薛蟠从南方带回一箱礼物,宝钗一一打点送到各处,也送给贾环一份,赵姨娘便十分高兴,“怨不得别人都说宝丫头好,会做人,很大方,如今看起来果然不错。———若是那林丫头,他把我们娘儿们正眼也不瞧,那里还肯送我们东西?”可见,宝钗在贾府中的好人缘在别人看来处处把黛玉比下去。他们俩是相当儿的人物,所以作者也故意安排了这些细节,在贾府的为人处世方面,宝钗又高了黛玉一筹,偏偏作者还要写黛玉的小性儿,写她对于宝钗享此殊荣的不满,黛玉之不美似乎更明显了。
然而,黛玉如果真的不美,曹雪芹也没有倾其所能去刻画这个人物的必要了。在整个《红楼梦》中,我们也不难发现黛玉的可敬可爱之处。黛玉将凋零的落花收集埋葬,是其对于美好事物惋惜、珍藏的写照;黛玉考虑到雨天不便,打发宝钗的婆子几吊钱卖酒吃,也是其体谅下人,心地善良的表现——。只是黛玉的诸多美的方面,被掩盖在曹故意安排的黛玉的不美之中了,加上宝钗的完美,黛玉性格中的不足便凸现出来了。
黛玉的性格是由她寄人篱下的特定环境所决定的。她心高气傲,实际上也是一种想保护自己的做法。即使在“一年三百六十日,风霜刀剑严相逼”的贾府中,黛玉也并没有放弃自己做人的原则。她该怒则怒,该恼则恼,从来不喜欢去刻意讨好别人。她活着,活的才是真正的自我。这样看来,宝钗的做法酒让人觉得太世故了,她的完美让人觉得太不真实。从我们外人的角度看,宝钗的缺陷就在于她没有缺陷,这样的人似乎和我们不处在一个层面的位置,我们又何以去发现她的美呢?黛玉的缺陷是我们可以理解的,是真真切切的。曹故意写林的诸多缺陷,其实也是反衬林的一种完整的人性,缺陷也是一种美。
正如一位学者所说,在薛宝钗身上,充分体现了作者对儒家传统文化的深刻理解和冷静审视,以及或多或少的惋惜,依恋之情;而在林黛玉身上则流露了作者更多的对美好人性的呼唤,对人生理想的追求。因此,对于林,我们可以说,“封建社会的黑暗现实扼杀了少女真与美的因素,使之逐渐消亡,最终悲惨的死去”;对于薛,则是封建社会“保存了她身上的世俗之善并益之为美,而这‘善’最终却又不得不在环境的影响与压力下变而为‘伪’。”这便是林与薛的区别。
贾宝玉与林黛玉:不是冤家不聚头
宝玉与黛玉两人在爱情历程中的表现,在《红楼梦》第二十九回中有一段概述性的文字:宝玉“凡远亲近友之家所见的那些闺英闺秀,皆未有稍及林黛玉者,所以早存了一段心事,只不好说出来,故每每或喜或怒,变尽法子暗中试探。”“那林黛玉偏生也是个有痴病的,也每每用假意试探。”“因你也将真心真意瞒了起来,只用假意;我也将真心真意瞒了起来,只用假意,如此两假相逢,终有一真。其间琐琐碎碎,难保不有口角之争。”其实,看完整篇《红楼梦》,我们不会不相信贾母的那句“不是冤家不聚头。”宝林两人的第一次见面,便引得宝玉发狂摔玉,黛玉自责流泪,似乎两人注定就是克星。以后“林黛玉误剪香囊袋”“痴情女情重愈斟情”,两人的矛盾一次不一次大,中间多少误会不合。可是,他们爱的还是那样深,以至于一提到黛玉要走,宝玉便着急心痛的不省人事;黛玉一提到死,宝玉便脱口而出“你死了,我做和尚。”似乎他们每次的争吵,都只会成为他们爱情的点缀和和见证;似乎这样写他们的不合,才足以反映他们在对方心中的位置;似乎正是在一次又一次的争吵中,他们才最终明白对方的心,并成为彼此的知己。可见,宝林两人吵是假,合才是真,以不合写合,才能真正显出宝林二人在爱情道路上的艰难。
同时我们不妨来看一看贾宝玉愈薛宝钗这一对众人口中金童玉女的交往过程。不可否认宝玉对宝钗也是有情的,他会看着宝钗的“雪白一段酥臂”而“动了羡慕之心”,他也知道宝钗“比林黛玉另具一种妩媚风流。”但是这仅仅是宝玉性格中“多情”的一面,在这种感情中包含更多的是一种“敬重”,是一种神圣不可侵犯,更是一种遥不可及的距离。正如宝玉自己所想的,“这个膀子要长在林妹妹身上,或者还可以摸一摸,偏生长在他身上”,不得不很“没福的摸”。从这个角度看,宝玉与黛玉的爱情正是超越了封建礼法束缚了的,只是他们的这种叛逆在薛宝钗这个强有力的标准儿媳面前显得太无力了。
宝玉与宝钗,从表面上看他们的关系不蕴不火,但是在内心本质上,他们其实是互相对立的一对,在合的背后其实是不合。宝玉会“不管人脸上过得去过不去”,只要听到宝钗提“经济学问的混帐话”,“咳一声,拿起脚来就走了”。甚至在梦中,他也会喊出“什么是金玉姻缘,我偏说是木石姻缘”。可见,在宝玉与宝钗的关系处理上,虽然在贾府的统治人物看“宝丫头最妥”,是最合适的宝二奶奶人选,但是曹安排的偏偏是这样一种“以合衬不合”的结果,宝玉心仪的对象,不是他眼中的大家闺秀宝钗,而是生活中总是与自己存在摩擦的黛玉。两人的不合是表面的,在不合的背后是两人的相知相泣。
宝林的不合,与两人最终的爱情悲剧有很大的关联。从一开始,两人都背负着“金玉姻缘”的沉重压力,在爱情道路上的磕磕碰碰,其实也是两人在这种压力下情绪的一种释放。宝玉摔玉,是想将“金玉”的说法彻底粉碎;黛玉哭闹,也只是想一再证明自己在宝玉心中的位置,宝玉心中并无“金玉”之说。然而他们这种建立在不合基础上的对封建包办婚姻的抗争,对自由爱情的追求,对于改变他们的处境是一点用也没有的。玉最终没有摔碎,泪却已经哭尽。因此在黛玉死去的那一回,那句未说完的“宝玉,你好……”的话,看似是包含了对宝玉的难于言说的恨,但更多的却是一种对命运的无可奈何。
《红楼梦》中“真假”的运用到处可见,以上也仅是其中较为显眼的几处。正所谓“假亦真时真亦假”,但什么是真,什么又是假呢?这样真真假假的描写,不可不看作是红楼梦的另一种艺术魅力呀。
Why was Tess’s girlish purity lost? Why did such a beautiful, noble and pure woman as Tess should suffer inevitable ruin? Why does the wrong man take the wrong woman? Why it is always the woman who pays? Why they are always hurt? Why is beauty damaged by ugliness? Why the tragedy is happened more than one hundred years ago repeated in modern times? Is everything too late?
Recently I’ve read the British famous writer Thomas Hardy’s masterpiece-Tess of the D’urbervilles. It describes the misfortune of a poor peasant girl Tess. In this novel, we can see Tess resist her unjust fate again and again, till to be ruined.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plot we find that her tragedy is inevitable. We can not but feel the intense emotions of pity and fear.
The cause of Tess’s tragedy has always been the concern of people, such a beautiful, noble and pure woman as Tess should suffer inevitable ruin. What leads to her tragic destiny? Who killed her? I can’t do very well in analysis the novel. I don’t know clearly how the time she lived in affect her life. I do have an understanding of the novel by myself. Alec and Angel who are the two people very closely related to Tess’s fate. I think fierce Alec played a very important role in killing Tess, but in fact, it was hypocritical Angel who killed Tess indirectly but more cruelly.
I wanted to cry, Tess, do not follow him when I read that plot. I hope she met her true love before she was seduced, but everything was too late. She was seduced by a so called gentleman-Alec, and from then on her life totally changed from this loss of innocence. People looked down on her and respect her no more. Actually she did nothing wrong because before she was seduced she knew nothing of man. Women were too weak. Tess was poor, weak and helpless and met the wrong person at the wrong time.
I strongly believed that it was Angel who killed Tess cruelly and without mercy. Angel was a liberal bourgeoisie. He made himself lived in the countryside rather than serving the god. Angel was a man who questioned the church’s teaching. He thought the church’s views were too strict and did not allow free thinking. Angel extricated him from religion and his family, but he couldn’t break with traditional moral principles. He wanted a wife who was the daughter of nature, honest, sensitive, intelligent, graceful, pure as snow and extremely beautiful. In the first part I thought Angel loved tess very much. In the following part I found that he loved an image he imagined. After their wedding Angel confessed the crime he committed to a woman long time ago and asked Tess’s forgiveness. Tess was not at all angry and forgave angel at once. She innocently thought that the thing she was going to confess would be forgiven. Poor Tess! She sat and told everything to angel, hoping he would forgive her as he was forgiven, but she was wrong. The woman pays.
Angel claimed that you were one person, now you are another when tess asked why. The woman Angel had loved was not tess, was another woman in tess’s shape. Angel loved the person he imagined. He considered tess the daughter of nature. Compared to tess’s words, “ I thought angel, that you loved me-me my very self! If you do love me, how can you treat me like this? It frightened me! Having begun to love you, I will love you forever, in all changes, in all troubles, because you are yourself. I ask no more.” we know how deep tess loved angel. She would have laid down life for angel. She not only loved the merits but also accept the demerits. We know from the book that when angel came back from Brazil, he could hardly be recognized by his mother because the cruel climate and hard work had aged him by twenty years, but tess accepted angel immediately, because he was the man she fell in love with.
I don’t know why angel couldn’t forgive tess since he himself had done the similar t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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