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管理员日期:2025-09-05人气:1
400字的读后感(精选33篇)
《草房子》记录了一个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讲述着一个又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每读完一个故事,我都会感到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都散发着人性之美的光辉,不断地冲击着我的心灵。
故事中最撼动人心的莫过于秦大奶奶。她是书中最顽固的一个人,在油麻地生活了几十年,房子龟缩在小学的西北角,是学校的一个污点,学校花费了十几年也没能将她赶出校园。在当地人的眼中,她是个可恶的老婆子,总在学校里搞破坏。然而在一个春季,她冒险救了落水的乔乔。在油麻地人悉心照顾下,半个多月后才勉强下地。从此,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自动离开校园、用拐杖赶走闯进校园的鸭子,用拐杖关她够不着的窗户……最后,她竟为了学校的一个南瓜,不慎落水而永远地离开了。感动之余,我不禁想;是什么使她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是什么使她为了一个区区南瓜不顾眼前白花花的河水吧?是什么使她在垂暮之年发出人性光彩?是爱!是油麻地人的淳朴,是油麻地人对她纯真的爱。也是她那颗感恩的心。关爱、纯朴、感恩书写了秦奶奶完美的最后一笔。
书中最让我佩服的是书中的杜小康。他曾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人家。生长在高大阔气的红门里。一夜之间,他家里变得一贫如洗,学习名列前茅的他不得不辍学在家,和父亲放鸭子,希望一次又一次破灭。但一直生活在蜜罐里的他,在苦难面前表现得分外勇敢和坚强,他没有放弃生活,毅然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让每个人都看到了他坚韧之后的美丽与优雅。杜小康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告诉我们:苦难来临时,我们不能逃避,而要满怀希望,微笑面对。
《草房子》魔力般吸引着我,荡漾与整部作品的悲悯情怀,闪耀在每个主人公身上的人性美,使我不禁赞叹这极致的美。
《草房子》是一本永远值得我珍藏的书!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但都在自己的心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则在鲁迅写的《朝花夕拾》里就是写他的童年和青年的回忆。
鲁迅的《朝花夕拾》是鲁迅的唯一一部散文集。在《朝花夕拾》中,作者将自己在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语言真情的流露出来。说明作者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在他的童年里不是很好的,他做的每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但是他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的到来了。他则是将长辈的认同该为动力,写进这部《朝花夕拾》里。他要告诉我们,将童年的无奈释放出来,同时给家长们一个理解和同情的心态对待我们像鲁迅在童年里那种不被长辈重视的警钟。
在《朝花夕拾》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是“猫、狗、鼠”。在这篇有趣的散文中,不是题目所吸引我,也不是内容好笑有趣的文字,而是鲁迅在童年与一只仇猫的故事。作者与猫的关系以及对猫的讨厌。这说明鲁迅在童年里的不知和单纯,也写出作者在童年与一只猫的搏斗。
从鲁迅写的《朝花夕拾》中,我能感受到作者的童年和青年不是很好过的,但这也时时刻刻充满着美好的回忆。鲁迅的童年和青年是酸酸甜甜的,我们的童年和青年也像鲁迅一样的。童年与青年过得好与坏,他都会留给我们回忆。所以鲁迅和我们的童年、青年都是美好的。不管童年与青年的好与坏,长大了的我们都会情不自禁的去回忆他们,因为他们代表着最真挚的情感。年迈的老人,如今因为物质的发展,都会尽心竭力的实现他们童年和青年时候未实现的愿望。而年少的我们,有大把的青春可以任凭我们挥霍,“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是宝贵的,高三的我们,更应该紧紧地抓住这仅剩的几个月时间,努力拼搏,坚持不懈,实现我们的理想,进入理想中的学府进行深造。
我卷子上有这样一篇文章,叫做《“给”永远比“拿”愉快》。写的是:儿子给高尔基的家边种上了鲜花,高尔基在给儿子的信中说到:“给永远比拿愉快!”
生活中有一两个例子:人类破坏了地球,不断的从那里挖取资源这叫拿,地球快没有资源了,可人类还在不断的“拿”,因为他们不知道“取之无度,用之无节,则常不足”这个道理。所以才一味索取。
新能源,是我们对地球的报告,现在也有一些城市不仅拿的少给的也多。但是还有一些人还有不断的“拿”,所以常感到地球资源只有一丁点,一会光了。
再说一个例子:有个小偷,自己也有东西反倒愉别人伯东西。有次,他偶然偷到一万元,高兴过后,他发现自己一点不快乐,总是像老鼠躲猫似的,于是他把它还了,还了所有偷来的东西,不再做小偷,开了一家公司。有次发生灾情,他还捐了钱呢!捐完他竟非常高兴。
我的感想是:你拿走的是钱之类的,丢了的是快乐和幸福,不如反过来给予人们快乐和幸福,和大家同分,你当然非常的快乐呀!
最后,要大家一定不要只拿而不给,因为这样失掉快乐。
每个人都希望被别人重视,受到别人的尊重和欢迎。但有的时候会被别人嘲笑、欺辱和玩弄。生活给了我们快乐的同时,也给了我们悲伤的体验。让自己快乐起来,最好的方法是自己争气,去做比以前更好的自己。这些道理都是我从《生气不如争气》这本书中领略到的。
哲学家康德说过:“生气是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也许生活给了我们不少磨难,但谁又能说自己一辈子不会遇到呢?与其用痛苦一遍遍地折磨自己,何不试着绕开它,去做个聪明人,做一个善待自己的人呢?生气就是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谁又想做这样愚蠢的人呢?
千万不要让自己成了“生气”的牺牲品,因为这样一来驱走成功的就不是别人了,而是你自己。
愚蠢的人只会生气,聪明的人懂得争气。愚蠢的人,一生只会是狭隘昏暗而失败的;聪明人的一生相反,回事豁达明朗而成功的。我想人们都想做聪明人吧!想做就必须做到不生气而争气这一点!
这个星期我读了一本叫做《鲁滨逊漂流记》的书,读了之后有很多感想。这本书说得是一个叫鲁滨逊的英国商人,在一次探险中,遇到了风暴,船沉了,所有的船员都死了,但鲁滨逊却幸运地活了下来。他在小岛上建起了他们自己的“家”,并在岛上顽强的活了下来。而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鲁滨逊救下了一个野人,并给他取名为“星期五”,从此以后“星期五”便成了鲁滨逊的一个好帮手,一直非常勤劳的帮助鲁滨逊。并在鲁滨逊的帮助下学会了说话。 读完之后我一直在想,如果鲁滨逊换成我的话,我能不能像鲁滨逊那样坚强的活下去呢?我能不能有他那样的野外生活本领呢? 不,我没有。仔细想想我不足的地方还有很多,我没有他那样好的心理素责,我甚至在家连洗碗、拖地这样力所能及的事都不会做,更别说在野外要学会生火、做饭、建起自己的“家”这一类的事情了。说不定当我发现自己漂落在荒岛时上,或许会想还不如就沉在海里死了算了。
想想看现在社会中的男孩子要不就是娇生惯养成了小皇帝,要不就是由于没人管成了社会上的野孩子。如果把他们变成鲁滨逊给风暴吹到海滩上来的话,指不定他们会怎样呢?如果是娇生惯养的小男孩的话,他们一定在大哭大叫又不知道该怎样自理,虽很幸运的被冲上了岸,可不是因为自己的胆小和没有野外生存能力而死去。另外一种人,虽然胆子大可自以为是,在林子里如果碰到野兽的话怎么办?他们只会一味的去干一些不计后果的事,最后,只能尝到自己给自己带来的苦果。
我今后一定要学习鲁滨逊,在绝境中努力的去拼搏,在不幸中想自己的幸运,当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我要从小事做起,不断的锻炼自己的才能,做一个真正勇敢的人。
今天我读了一篇英国作家笛福的一篇名为《鲁滨孙漂流记》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是英国现实主义小说的开山之作,航海小说的先驱。并评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佳书”第二名。
这部小说讲述了一个叫鲁滨孙的人从小喜欢航海冒险,长大后他去过世界上很多地方,遇到过很多危险,这并没有动摇他冒险的心,他希望走遍天涯海角。
有一次,他乘船去南美洲,途中遇上大风船翻了,但他醒来时他被冲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他的同伴都死了,只有他一人幸存了下来,他从船上找到了一些可以用的东西和吃的,还有没有淹死的两只猫和一只狗,渐渐的他有了自己的羊群,吃上了自己种的粮食。
一眨眼过去了18年,一天,鲁滨孙看见有野人的脚印,鲁滨孙在岛上生活了26年,有一天他终于看到了30多的野人上了一艘船,他还救下了一个被这追赶的野人,并取名为“星期五”,一天清晨,星期五叫醒了正在熟睡中的鲁滨孙,原来有一艘船在附近停泊着,于是鲁滨孙踏上了回家的旅程。
读完了这篇小说,我知道鲁滨孙在航海过程中遇到困难时,他能够镇定自若,懂得安慰自己,使自己不被暂时的困难所吓倒,并且想方设法地应对突如其来的灾难,以乐观的心态来改变自己的处境。在困境中,他依然对生活充满热爱,对生活充满了无限的憧憬和向往,我在想,人这一生有许多困难,但是能想鲁滨孙这样乐对待,永不放弃的人却很少。如果是我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我一定不会像鲁滨孙那样执着,我肯定会对生活没有希望,更何况还有野人,而且28年之久,一个人在岛上,虽然还有一个野人,但不能于家人在一起。
我们所遇到的困难和鲁滨孙相比是渺小的,但我们也要像鲁滨孙一样乐观对待,不能因为一些小小的挫折就放弃,只有这样才能成功。
提起鲁滨孙这个叫得十分响亮的名字,几乎无人不知。他是世界闻名的早期探险家,一个假期,我终于阅读完了英国作家笛福写的《鲁滨孙飘流记》大作,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直到现在,我还想着《鲁滨孙飘流记》的惊心动魄。
当一个人独立生活的时候,还有这样的对生活充满信心的,实在是难能可贵.因为人总不能被困难吓倒,而应迎难而上,克服困难,挑战自我.始终保持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只有这样才能战胜困难在一次背包旅行的途中,鲁滨逊乘坐的飞机在无人岛上坠毁.这是什么地方?炽热灿烂的阳光,一望无垠的大海在鲁滨逊眼前展开的是一幅浪漫,孤独,刺激和冒险的画卷. 然而,如果真的独自留在无人岛上会怎么样呢?这里没有自来水,也没有煤气炉,打不通手机,也没法叫外卖送餐.除了泥土,大海和一直生活在那里的动植物以外,无人岛上没有任何东西是为了让人类生存而存在的.一滴水都要亲自去找,一个火苗都要亲手点燃.在这样的状况下,你还会感到浪漫吗? 鲁滨逊并不是天才,但是他有着更强的好奇心.他历尽了限险,九死一生.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鲁滨逊能够在荒岛上生活几十年,不单是他不服输的思想,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丰富的社会经验.鲁滨逊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是生活,这,也许是他活下来的信念! 虽然鲁滨逊生活在远离当时社会的荒岛上,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但他始终没有脱离过社会,利用先前在社会中学到的知识使自己活了下来.如果他从一生下来就生活在荒岛上,那情况又会是怎样?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鲁滨逊能够在荒岛上生活几十年,不单是他不服输的思想,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丰富的社会经验.鲁滨逊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的生活地方,这也许是他活下来的信念。
【童年】是高尔基的著作,描述了高尔基悲惨的童年生活。生活里充满了饥饿、仇恨和赖以为生的一丝温暖与光明。读完【童年】后,它就像一道烙印印在我的心上,使我难忘、受到感触。
使我难忘的是小说中一个个具有鲜明个性特征的人物形象,像坚强、勇敢、正直、善良的阿廖沙;慈祥善良、热爱生活、大方的外祖母;吝啬、贪婪、专横、残暴的外祖父;勤劳能干、善良、乐观、纯朴的小茨冈等。如果说作者在19世纪70年代的环境是一片干枯的陆地,那么外祖父就是覆盖了陆地的大海,虽然带走了干枯,但它的海浪就像一堵墙那么高,一袭接着一袭,不停地咆哮着;不用说,阿廖沙就是海上孤舟,无奈地忍受大海的凶猛;但还有外祖母、小茨冈这些小绿洲,成为孤舟的港湾。唉,虽说是下了锚,但海浪是很容易将小舟卷走,甚至将小绿洲淹没。。。。。。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美好时光。而童年对于人生更是一笔不能忽视的珍贵宝藏。但是高尔基笔下的《童年》这本书中,童年这两个本应该像糖一样甜美的字却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虽然他的一生是坎坷的,但他遇到困难从不退缩,想尽一切办法也要克服。这种对生活充满勇气与希望的精神使我受到了更大的感触:依靠一个人,只能依靠一时,不能依靠一世呀!人生的路还很长,需要自己慢慢走。人生旅程上的荆棘还很多,需要自己一个一个的克服。这样的一生才更值得回味,无愧于心啊!面对困难时当我想起阿廖沙童年的悲惨遭遇,那一切困难都会显得微不足道,我便有信心去克服――阿廖沙在这样黑暗污浊的环境中都仍然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难道我们不应该比他做得更好吗?
前几天,在我的一再恳求下,老妈终于同意给我在书店买了一本《林肯传》,如果搁在以前,我翻翻几页,然后就扔在一旁不看了,但是,今回我刚翻了两三页,便就上了瘾,如饥似渴读了起来。
一开始我便惊讶的发现,斯坦顿口中的:“人类历史上最完美的总统。”竟然是一个私生子,在当时,这是犯法的,是会引来杀身之祸的。林肯的家庭背景基本上是和其他名人的家庭背景差不多,家里穷的揭不开锅,他的父亲汤姆·林肯,基本上什么工作都干过,油漆工、猎杀过熊,动过伐木工、还三次担任过监狱警卫,但是这一系列的工作好像没有使他们富起来,他们一年攒起来的工资才不过十美元就在这时候亚伯拉罕·林肯出生了。
我很佩服林肯,他从小没有钱读书,于是他便自已学着读,可以说是自学成才,长大以后,他理想着当一名律师,于是他便云游到处借关于法律的书,后来,他逃避了婚约,原因是他得了精神病。读到了这里,我自此惊讶的不得了,这位伟大的总统竟然得过精神病。
他结完婚以后,一直受着脾气暴躁,言辞尖酸刻薄的妻子玛丽·陶德的虐待,所以很多人感慨道:“林肯这一生最悲惨的时候不是被刺,而是他的婚姻。
就在这时,林肯当了一名小小的参议员,与此同时玛丽·陶德前情人“小巨人”史蒂芬·道格拉斯,废止了《密苏里妥协案》就此,经过多次失败洗礼的林肯,便于道格拉斯展开了辩论,最后,林肯走上了从政的道路。
后来林肯走上了总统的宝座,但是在我看来这完全是一次意外,因为后来相关人员说,他竟让一个贫穷的律师当了总统。
后来南北战争打响了,北方军连连败退,但是南方比较贫穷,北方封锁了他们进口的线路,最后南方的李失败了,然后又向林肯投降了,后来林肯再次当选总统,后来,南方演员约翰·布斯在舞台上刺杀了林肯,于是他拿传奇的总统是便结束了。
在我众多的书中,有一本特别显眼的、桔黄色封皮的书,也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它的名字是《西游记》。这本书一直放在我的书架上。每当我拿起这本有些发黄的书时,我似乎又感受到了一种新的活力,让我再次津津有味的读起来。
当我看完每一章,都会有不一样的新感受。我为唐僧师徒坚强的毅力而鼓舞,为他们的师徒情深而感动。在“三打白骨精”中,狡猾的白骨精用了三计都未能将他们师徒打败,当唐僧因为误会而念紧箍咒的时候,白骨精却在暗喜。我多么痛恨白骨精呀!孙悟空每次被师傅赶走后,每次都是回来搭救师父。每当我看到这一幕时,我的眼眶里都会布满泪水,我忍不住让它们流下来,滴到我的手上。“师傅,师傅……”我仿佛看见了一只猴子向唐僧扑来,他还是那样调皮、可爱、勇敢、真诚。
我的心情也随着一章一章的动人故事,一章一章的感人情节而起伏。我仿佛紧紧抱住了吴承恩老爷爷,是他给我们带来了这么精彩的故事,是他让我们在故事中学到了坚强的道理。
我在心底深深地感谢吴承恩爷爷,也深深的惦念着行走江湖的师徒四人。
文化大革命的第二年。
“我”(陈阵)为了逃离北京艰难的生活,主动下乡到了内蒙,成了第一批下乡的知青。
来到内蒙,生产队长就给“我”一根像鞭子一样的东西,防狼!“我”与同学就在蒙古包内住下了。
电影中,当地的牧民崇拜“腾格里”,经常会照“腾格里”的“指示”做,他们觉得一切生物只要到了“腾格里”那儿,就能得到永生。
陈阵与狼群的第一次相遇,是在他会蒙古包的途中,当时他独自一人,没有听队长的话,骑着马打算抄小路,结果遇上了一群狼,幸好陈阵想起了狼惧怕铁器敲击的声音,于是拿起马镫拼命地敲。狼群跑了,但陈阵却一心迷上了草原狼,一心想要养只小狼,但总是没有机会。
开春,牧民们开始掏小狼崽,把小狼崽的皮剥下来卖。陈阵就是在这个时候得到了一只小狼,把它养大。但队长对他说,狼是有尊严的,它需要自己捕食。于是陈阵便带着小狼练扑咬、学游泳、爬山丘、识陷阱,在离开内蒙的那天,他放了小狼,离开了那个带给他美好回忆的草原……
整部电影讲述了许多关于人与自然、与动物如何相处、如何保持生态平衡的道理。当然,它们都隐藏在一个个故事与对话中。电影虽然是法国导演指导拍摄的,但里面许多背景十分贴合当时我国的社会。当然,这部电影也强烈地讽刺了以人物包顺贵为代表的城里的医生,以及那些不爱护自然,不和自然和谐相处的从东边来的内蒙人。他们贪婪、不分青红皂白地伤害动物……善良的生产队长也被他们用来猎狼的炸药炸死。为了捕捉狼,他们不惜一切代价,甚至在草原上放火……
破坏环境会使自己受到惩罚,如同从东边来的内蒙人破坏了环境,导致闹饥荒,这就是自然和环境对他们的惩罚!
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它给我的感触颇深。
马克西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穷的木工家庭中。在残暴的沙皇统治时期,高尔基吃尽了苦头:幼年丧父,却又受尽外祖父的虐待。他周围的人都是那么的自私,贪婪,充满了仇恨……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幸福多了。
我出生在一个依山傍水的美好的地方,父母无微不至的呵护,亲人亲切无比的疼爱,伙伴们天真无邪的友爱,使欢乐的音符时时洒落在我的身边。在竹林里嬉戏,去山上采蘑菇,入溪水抓螃蟹,追蝴蝶,闻花香,追蚱蜢,我的童年就是这样无忧无虑开始的。
拎着个大篮子跌跌撞撞地跟在表姐身后捡麦子,大篮子却总是撞到我的脚后跟。两条小辫儿上下欢快地跳动着,白蝴蝶在身边快乐地翩翩飞舞。湛蓝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微风挑逗着衣襟,篮中的麦穗已有大半。童年的美好时光也就是在欢欣愉悦的劳动中度过的。
走进了书香四溢的校园,也成了一个莘莘学子。充实的一天就在这琅琅的读书声中开始了。老师热心地传授我们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我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
《人的潜能与价值》主要选录了马斯洛有关人心理学价值观点的文章。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潮,意在激发读者自觉发掘自己的潜能,攀越生命的高峰。该书内容丰富,与其他心理学著作相比,语言也不算晦涩。细读一遍,犹如做一次心理保健。
马斯洛在致力于研究真正健康的、高度发展和成熟的、自我实现的人时,描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有的没受过教育的家庭妇女却是奇妙的厨师、母亲、妻子和主妇,花很少的钱让自己的家十分美好。她做的饭菜堪比盛宴,她在台布、餐具、玻璃器皿和家具上的情趣总是别出心裁。她在家务的领域,全是独到的、新颖的、精巧的、出乎意料的、富有创造性。马斯洛说,“我从她那里以及像她一样的其他人那里学到:第一流的汤比第二流的画更有创造性。”他的意思是,创造力,不专属于诗人、小说家、艺术家、科学家或发明家,创造力是出生时就被赋予所有人的、或大多数人的潜能。这些固有的基本特性,由于人适应社会上存在的文化,就被掩盖、或被抑制而大多丧失了。做自我实现的人,就是要重新激活或找回这种潜能。如果你想提高自己的能力,挖掘更大的潜力,就要敢于接受新挑战,让新的经验和信息输入,重新写你的历史。
三国演义内容丰富,成语众多,虽然看起来比较麻烦,但是能让我们真正领会作者的艺术才华。
在这本书里面我最喜欢的是被评为“治世之能人,乱世之奸雄”的曹操以及才华横溢的诸葛亮。
曹操是一位纵横捭阖的政治家。曹操参与的大小战役有许多。如破黄巾,斩刘辟、黄邵,攻下邳,绞吕布。特别是官渡之战,曹操以“公兵不满万,伤者十二三”的情况战胜“众十余万”的袁绍。他的胜利是侥幸吗?不,绝不是!这说明了曹操过人的军事才能。有人说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是卑鄙。但我不这样认为。曹操处在一个群雄角逐的年代,英雄们四处割据,四处扩张,在这样一个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年代,“挟天子以令诸侯”正说明了曹操有高超的政治手段。
我想,若无诸葛亮,刘备根本就不可能建立起蜀国,诸葛亮的才华可谓是深不可测。他考虑周到,而且不讲私情。他最喜欢用火攻。想当初,诸葛亮的隆中对,巧借东风,写出师表,六出祁山,七擒孟获,智退司马懿无不体现了诸葛亮的机智才华。就连他死了的时候也机关算尽。正是因为如此,我深深的敬佩这一位先生。
《艰难的归程》是著名儿童文学作家牧铃的一部动物小说,这本书讲的是:一只被宠物场淘汰的杂种狗,在宠物场十三号准备将其当菜狗炖肉吃时,它侥幸逃脱。从此,成了一条流浪狗。为了生存,它从垃圾堆中寻过食,从小河里抓过鱼,还从宠物场的看门犬——老黑狗口中抢过食。随着体力的增强,杂种的胆量也越来越大,最后竟然敢跳过围墙,从名贵犬的食盆中夺食。在一次次被驱赶、追逐、厮斗中,杂种学会了与名贵犬、驯养员斗智斗勇,练成了惊人的速度和跳跃力。在流浪的过程中,被艰苦的环境改造成了一个冷酷的生存机器。后来它逃进了牧场,被好心的牧人收留,并被取了一个新名字——“阿蓬”,成为了牧犬。它恪职尽守,守护者羊群。在一次山体滑坡中,主人不幸丧命,牧犬阿蓬独自带领着羊群突破了狼群的层层围追堵截,最终回到了牧场。
从这本书中,我们看到了阿蓬是忠诚的。即使再饥饿,它也从不向自己看护的小羊羔下手。作为一条“牧羊犬”,即使主人不在了,也要完成自己的看护职责,保护好羊群。
阿蓬是机智、勇敢的。在雪崩来临之前,它拔开羊圈,将羊群解救出来;在葫芦谷,它与狼群斗智斗勇,多次挫败凶狠的狼群的进攻。
阿蓬是仁慈的,它仇恨杀戮,在不得已与怖儿B搏斗时,不到万不得已,他不会伤及对方的性命。
阿蓬是独立的,虽然很多时间他都是一个“人”,虽然有时候有那个没用的波波为伴,但是它都是独立决策,制定战术,想办法对付敌人。
阿蓬遭遇那么多的不幸和不公平的对待,可是面对残酷的生存环境,激烈的竞争对手,它从不轻言放弃,让苦难成为自己学习的方式,坚守自己善良的本性和当牧狗的责任心。我们应该像阿蓬那样,无论在多么艰难的环境里,都要保持乐观、善良的爱心,树立坚强的信心,想办法克服困难,取得不断的胜利,这样我们这个世界就会变得更加快乐,更加美好!
《斑羚飞渡》是一个故事。这个故事展现了斑羚的伟大精神。
故事是这样的:一群斑羚到了“伤心崖”无路可走,非常着急。伤心崖是一个很陡的悬崖,中间隔了好几十米。斑羚是不可能跳过去的,除非他们有翅膀。后来,头羊想出了一个办法。那些羊立刻分成了两队,老的一队,年轻的一队。老的那一队还少几只斑羚,立刻又有几只年轻的斑羚自告奋勇的跑到了老斑羚的那一队。后来,惊心动魄的一面发生了:两队的其中一只斑羚各同时起跳,就在年轻斑羚快掉下去的时候,另一队的老斑羚往低下一窜,年轻的斑羚踩着老斑羚的背,往上一跳,年轻的斑羚成功的上了对面的岸,而老斑羚却掉进了深谷中。这样循环了几次,一半的斑羚都上了岸了。
我一开始很紧张还以为那些斑羚会都摔死的,没想到可以死一半活一半,斑羚竟采用了这么绝妙悲壮的办法,用年老斑羚的生命去挽救了年轻斑羚的生命。斑羚一对对井然有序地飞渡,老斑羚身上顶的可能都不一定是自己的孩子,但是它却那么从容地走向死亡,我觉得老斑羚在跳跃的时候在想:虽然踏在我身上的不是我的孩子,但也是斑羚家族的!
可想想我们人类呢?人类号称是最伟大的,站在食物链的最顶端。也许母亲或父亲在危难时刻只有救自己的孩子才有可能从容献出生命。可是斑羚呢?我觉得这时它们似乎更伟大些。
我被《斑羚飞渡》深深地打动了。
《红楼梦》是古典小说史上的巅峰巨著,代表着一个时代的文学艺术顶峰。这本书展现了广阔的社会现实生活,生动描述了多姿多彩的世俗人情,淋漓尽致的反映了一个封建大家族的方方面面,是一部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高度结合的伟大杰作。
《红楼梦》以贾,王,薛,史四大家族为背景,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为主线,围绕两个主要人物的感情纠葛,描写了大观园内外一系列青年男女的爱情故事。红楼梦在艺术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传神地塑造了一大批有血有肉的个性化人物:如多愁善感,情重多心的林黛玉,喜欢扎在女孩子堆里,不爱读书的贾宝玉,稳重老练,娴静可爱的薛宝钗,善于算计,媚上欺下的王熙凤。阅读红楼梦对提高我文学素养有很大的帮助。这本书中,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几代人的命运沉浮,其中所蕴含的人生哲理,世态人情,值得我们去反复品味,咀嚼一生。书中栩栩如生的精美插图,让我对书中涉及的相关背景知识还有每篇文章所蕴含的哲理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也让我亲身体验了那个时代绝美的爱情和深刻的社会现实。
总之,《红楼梦》不愧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有时间的小伙伴,一定要去读一下这本书!
最近几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小草”和“大树”》。这篇文章张开阔了我的眼界,使我受益匪浅。
这篇文章讲了夏洛蒂·勃朗特三姐妹在逆境中成长起来,用汗水和心血打开了文学圣殿的大门,堪称逆境成长的典范。
在这篇文章中让我记忆最深刻的句子是:“她在一阵锥心的羞惭与痛苦中昂起头来,把这一封浸满冷酷和偏见的信顶到床头,让她随时刺激、便打自己的灵魂。”
从这个句子中我体会到:夏洛蒂三姐妹意志坚定、顽强不屈、她不怕困难、挫折。由这个句子我联想到了自己:记得一次我和爸爸去爬山,刚爬到半山腰,我就累得气喘吁吁、满头大汗。我不高兴的对爸爸说:“我不爬了,累死了。”“在坚持一会吧,就快到了。”可是爸爸不管怎么说我都不听,最后爸爸无奈的走了,过了一会儿爸爸爬山回来了,听着爸爸说上上的风景怎么好看,我肠子都快悔青了,心想:早知道,就不放弃了,哎!
文章中的这个句子也让我记忆深刻:她们硬是用钢铁般的意志敲开了文学盛典的大门,硬是用汗水和心血把“小草”浇灌成“大树”。
从这个句子中我体会到:夏洛蒂三姐妹顽强不屈的意志,她们的成功是付出艰辛的努力的,是汗水和心血换来的。
由这个句子我想到了海伦·凯勒,小时候的一场病使她成为了盲、聋、哑人,但是她却没有放弃没有向命运低头,老师教她摸盲文、说话这些事对她而言是那么困难,但是她却没有放弃经过她不懈的努力,她成功了。她还成为了残障专家。看!她多棒啊!
从这篇文章中我懂得了,遇到困难不算什么,因为它是你成功路上的绊脚石,只有你努力、仔细就会发现世上没有困难哪些困难只是人们的恐惧造成的,只有你努力克服困难,那么你才有权利成为命运、成功的主人。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着之一,它就像中国历史上一颗璀璨的明珠。
一说到《西游记》,就想起了齐天大圣——孙悟空。没错,这部名着就是以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为线索,一路上跟妖魔鬼怪和恶劣环境作斗争,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的故事。
看过西游记,读过西游记的人都知道神通广大的孙悟空,不仅会七十二般变化,会翻筋斗云,还有一双火眼金睛,能够分辨是人是妖。取经路上,他除恶务尽,充满斗争精神,在我们的心里留下一个英雄的背影。但是,如果没有老实厚道的沙和尚助阵,孙悟空在水中捉妖也就不那么顺利了;猪八戒虽然好吃,好占小便宜,好女色,但是他力大无比,也敢与妖魔作斗争,是孙悟空第一得力助手;唐僧虽然有点窝囊,但他始终以慈悲为怀,经历种种磨难,义无反顾,最终修成正果。
让我记忆尤深的一部分是“三打白骨精”。在阻扰取经的妖魔中,有很多是有伪装的,面对各种妖魔,孙悟空始终保持着清醒的头脑,他以自己的火眼金睛,一次次识破各种伪装和假象,彻底铲除妖魔,为民造福。
这让我感悟极大,使我明白了许多:团结就是力量,对忠诚于自己的朋友给予信任;要有唐僧的义无反顾,慈悲为怀;要有孙悟空的敢于反抗,助人为乐;要有猪八戒的忠心耿耿,有小聪明;要有沙僧的老实善良,默默奉献。可是我们不能学唐僧的软弱,孙悟空的狂妄,猪八戒的好吃,好占小便宜,好女色,怕困难。
其实让我最佩服的不是孙悟空,而是在西游记里个性里最不鲜明的沙僧。为什么呢?你认真想想,他是不是埋头苦干、安分守己、循规蹈矩、驯顺服从、明哲保身,表现了中国人民的传统美德。再想想我们自己,看到同学跌倒,第一反应不是去帮助他,而是一哄而笑,对朋友没有信任,没有真诚,人际关系日夜下降。仔细对比,我们是不是还有很多缺点需要改正,所以我们一定要学习唐僧的义无反顾,努力打造完美自我,营建美好世界。向西游记里的人物学习。
《骆驼祥子》读后感
浙江省绍兴 绍兴县柯岩中心小学阮社分校 五2班 茅建军
姐有一本厚厚的《老舍精典作品选》,我趁着空闲的时候拿出来看。《骆驼祥子》是老舍先生的代表作,也是我最爱看的。
看完祥子的故事,我的心情非常沉重,觉得祥子实在太可怜了。祥子善良纯朴,对生活有骆驼一样的积极和坚韧精神。经过三年的努力,终于用血汗钱买来了一辆自己的新车。没过多久,祥子稀里糊涂地被兵抓去,车子被夺走了。接着,反动政府的侦探又诈取了他省吃俭用攒下的积蓄。后来,又用虎妞的钱买了一辆车,因虎妞难产死了,不得不卖车料理丧事。最后,祥子成了一个堕落、自私的人。
我想,假如祥子生活在现代,他可以在北京城里开出租车,做上“的哥”。凭着他的吃苦耐劳和对北京城的熟悉,经过三年的努力,他一定可以买上一辆轿车。而且,现在医学这么发达,虎妞的难产是小儿科,母子完全可以平安无事。这样祥子一家就可以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再往好处想,凭着虎妞治理人和车厂的能耐,经营一个出租车公司就更发达了。
这样一想,我全明白了,要是现在,祥子就可以避免许多的不幸。所以,归根到底,祥子的悲惨遭遇是由那个时代,那个社会造成的。
今日读沈石溪先生的着作《最后一头战象》中的一个故事:愤怒的象群。让人不禁感慨万千。
故事讲了因为一个名叫岩温扁的青年因为心存歹念,残杀了一头健壮的大公象,拔掉了象牙,然后埋葬了它。可是这却引起了象群的愤怒。要不是波农丁说出了发现岩温扁满身是血,鬼鬼祟祟的情景,说不定曼广弄寨早就被象蹄踏成了平地,血流成河,惨不忍睹。心存不良心态的岩温扁最终被受到了制裁——被象蹄踏死,躺在了那头大公象的身旁。
杀象者岩温扁死的是活该的,因为是他先去冒犯象群,买象牙换钱的心态太过于激烈,造成他犯这样的错误。就差一点点,整个寨子就要被夷为平地,整个寨子就会像五十年前的亚皮寨那样遭到血洗,情况自然惨不忍睹,唉,仅仅就这一瞬间,抛开象牙逮只野兔什么的,也可以卖钱呢,何必在乎这么一只大象呢?象群可是会愤怒的,愤怒,人就要死的啊,连孟加拉虎都要畏惧三分的大象,人类再怎么样也不该惹他呀!
故事简单但又引人入胜,作者以沉重的笔调和切身的经历,描述了这一切。让人明白象也是有情感的,它对邻居曼广弄寨的行为要求报偿,以杀一头象换一个人的生命作为等值交换,让那些心存歹念的人不敢再度犯这种不好的事情。
希望人类与动物界能永远和平,再也别出现这种情况了。警告人类:贪心不足蛇吞象,贪心的人永远会遭受报应,而没有贪念的人,将会一生太平。
今天,我读了《孔子家语》中的“问理第六”篇,知道了古代人做事情讲究礼仪,注重礼节,了解了古人祭祀的具体的程序和礼节。通过这些礼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加亲近和密切,社会也更加稳定。我想,我们现代人更应该讲究礼仪,人与人之间和谐的关系更需要通过礼仪来调节和建立。作为班长,如何帮助老师把我们一(四)班建设成为优秀班级,我想很需要在班上建立良好的同学和师生关系,那么,必要的礼仪知识就应该在我们班进行普及,比如礼貌用语等等。我想在我们班开展礼仪竞赛活动,通过礼仪比赛让全班同学掌握礼仪的基本知识,并把它应用到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人人争当礼仪标兵,在全班形成同学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帮助的友好的氛围。
回想以前,我在班级管理中不知道尊重同学,对不遵守纪律的同学大声嚷嚷,恶语攻击。现在我知道了,其实温和的语言也能够劝解他们,并且容易被他们接受。以后我再也不对同学蛮横了,我要带头做有礼貌的好学生和好干部,发挥好自己的带头示范作用,为我们班建立友好的氛围做出自己的贡献。
通过读书,我掌握了不少知识,感到了收获的喜悦,感觉生活的特别充实。所以,我想在我们班开展读书竞赛活动,让每个同学每天读半个小时的书,一来增长知识,二来充实自己,增强本领。
我看完了森林报冬的第一个月,这个月果然精彩,看得我都快入迷了,而且还增添了不少知识!
随着冬天的到来,北冰洋进入了漫长的黑夜,太阳已经离开,甚至来年开春也不会露面,大洋已被冰覆盖,地上到处是冰天雪地。可是还有动物留在这儿,在厚厚的冰层下有海豹,它们在冰层还薄的时候,在冰面上打了一个洞,用来透气,当这个透气孔结了冰,它们便把冰撞开。他们用这个透气孔来透气,还可以从这儿爬到冰面上去休息或睡觉。在雪下面生活着兔尾鼠,它们的窝有许多条通道,吃的是埋藏在地里的野草,
北极狐抓的是山鹑,当他们钻进雪里睡觉时,便偷偷地走过去,毫不费力地将它们捕获。驯鹿在冬季来临前就已设法离开了岛屿,去往原始森林。这里虽然没有太阳,但是那里的人们却看得见,因为月亮会照耀大地,还经常出现北极光。哪儿还有暴风雪,厉害着呢!能把屋子给埋了,让人们一个星期都出不来!
冬天,树木们都在沉睡,可是锯条却不知疲倦的发出声音。人们正准备迎接春天,选种,检查幼苗。猎人们在为鸟儿做窝、补充食料。是他们不会在这个无比寒冷的冬天死于非命!还可以多加二十只小鸟。
多么期待接下来的故事将多么精彩,多么向往会有多么有趣的内容正等着我!我一定会认认真真地看完《森林报》的最后一本——冬!
“没头脑”和“不高兴”是书里面两位小朋友的名字,听起来这名字也挺有意思的。“没头脑”这位小朋友不是不聪明,只是做事情会丢三落四。“不高兴”这位小朋友不是不会笑,而是他的性格十分任性,总是不愿意和别人沟通,喜欢独来独往,其实他的性格挺像我的一个好朋友的。
书中写到“没头脑”被神仙变成大人后,他第一件事情就给小朋友们设计了一座三百层高的大楼作为少年宫,可是这么高的大楼居然没有电梯。而看戏的楼层又在两百二十五层,去看一场戏,来回要一个月,还要带上干粮、被褥。天天这样爬楼梯,爬的每个人都无精打采了。
我也会有他们的缺点,看了这本书,以后做事情之前要认真全面的考虑,一心一意,同学之间互相帮助,团结有爱。
梦,是一种奇怪的东西,你可能会对他不顾一屑,也可能因它而燃烧起熊熊斗志,为他终身热血沸腾,哪怕得付出生命。
“嗷——嗷——”一声声凄惨而荒凉的嚎叫,令人毛骨悚然,在黑夜中一双双眼睛泛着可怕的亮光,伸着利爪向你走来……看到以上的情景,你一定知道是什么动物——狼。这是一个卑鄙、狡猾、残忍以及阴险的代名词。可是有一本书却彻底让我改变了对狼的看法,是什么书会有这么大的魔力呢?那就是沈石溪叔叔写的著名动物小说《狼王梦》。
在富饶的草原上有一匹孤独的狼。它一生只有一个愿望,那就是了却她的伴侣黑桑的遗愿,将一只狼崽培育成狼王。可是刚生的狼崽就死了一只,其余三只都一次死掉:黑仔因胆大而被金雕吃了;蓝魂儿被兽夹捉住活剥了狼皮;双毛在争霸狼王时死于众狼之口。还有一只母狼媚媚抢走了她的新伴侣——卡鲁鲁,还生了孩子,不幸的是被金雕所视,紫岚为媚媚的狼崽跟金雕同归于尽了。
紫岚,愿你与你的四个狼宝宝和黑桑在天国狂奔吧,追逐你心中的太阳——狼王梦!
《瓦尔登湖》中没有叙述什么波澜壮阔、曲折离奇的情节。罗梭用朴实而又富含哲理的语言向我们叙说他在瓦尔登湖的生活故事,书中有许多篇幅是关于动物和植物的观察记录。他在这里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观察鸟类、动物、花草和树木的变化。
刚开始读时,这些故事情节让我感觉很枯燥繁复,看了几页我就萌发放弃的念头。正如徐迟先生在《序言》中所说:“《瓦尔登湖》是一本寂寞的书,是一本孤独的书。他只是一本一个人的书。”当我静心下来的时候,我再次拿起这本书,去读这神的思想!
他静静的卸载城市的喧嚣,用心写下孤独。他思考人生,让我的心如净水般澄澈。他让我感到敬畏,他的生活是如此的简单而又芳香扑鼻,虽然短暂而又意蕴深远。他的精神世界绚烂多彩,而且是精妙绝伦,世上这样的智者怕是只有些许吧。
如果你有时间,不妨也读读《瓦尔登湖》这本静静的书,走近那些伟大的心灵,聆听智者睿智的语言,不仅让你提高自我认识,多识大自然鸟兽草木之名,而且会给你带来意想不到的感受,采集到生命的美果,从而获得一种简单、独立、大度和充满信任的生活,不断走向更高的生命境界。
人活着是为了什么?是为了破坏环境,为了伤害他人,为了损人利己,还是为了危害社会。不不不,人活着是为了回报社会、振兴中华、报答祖国。
在我读的《阳光少年》一文中的北京奥运会男子体操双扛冠军李小鹏。他从15岁就参加国家体操队,很多次获得金牌,享受了很多荣誉。可是在20xx年的雅典奥运会中,体操男队遭遇了滑铁卢,他受到了严重影响,只拿了一枚铜牌,他哭了,因为这本来是他运动生涯最巅峰,但后来他想通了,他想四年后的奥运会他还有机会。但是命运给他开了一个玩笑,20xx年他小脚受伤,多次手术终于在20xx年伤愈复出并在世界杯决赛上获得双杠金牌。就在人们认为李小鹏完美复出时,他右脚5跖骨粉碎性骨折伤得很严重。随着邹凯、陈一冰等年轻小将的崛起,甚至有人认为他不会出现在北京奥运会赛场上,但他凭借着顽强的毅力,在第16个世界冠军中,李小鹏在双杠个人赛中以绝对优势摘得金牌。他当之无愧地成为中国男子体操第一人,回头看看他顽强的经历,任何的赞誉送给他都不为过。在北京奥运会后,有一个人问他,你是怎样再次夺冠的,他说:“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而且还要爬得更高”。读到这里我深深的受到启发,我们要像李小鹏那样,不管遇到任何困难,任何打击,我们不要灰心、不要放弃,都要往好的方面去想去努力,只要自己有信心有决心不管多大的困难、多大的打击我们都能够克服、都能够战胜。
虽然人生多多少少都会有挫折,但是俗话说的好“失败乃成功之母”。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去克服每一个困难、每一次挫折。让我们一起努力做一个回报社会、振兴中华的新一代阳光少年!
自濂溪先生写下着名的《爱莲说》后,莲花一夜间名声大振,成为了端庄高雅,廉洁自爱的代名词。上至宫廷贵族,下至平民百姓,纷纷争先恐后地买莲,种莲,赏莲。北宋掀起了一股“爱莲热”。
再说牡丹,已被遗弃在一角。在没有人喜爱牡丹。没有人愿意被人称作“富而不贵,哗众取宠”。牡丹,不得不承受着世俗的骂名与人们的唾弃,在阴暗的角落独嚼苦寂。
莲花的风光可谓高绝一时。朝臣权贵争着拥有它。一边借它以表自己“洁身自好,不慕荣利”,一边暗地里,玩弄权术;迁客骚人争着吟颂它,按照《爱莲说》如法炮制,依葫芦画瓢,写下了大量诸如《爱荷说》、《莲花铭》等等堪称“一绝”的诗篇;一般商贾搞不懂《爱莲说》,更不会写诗,但他们竞相高价购莲,在家中开凿数亩池塘种莲,邀请各界名人到家中炫耀财力;就连街头巷尾的食肆客栈,也争着借莲的名义大开什么“莲花阁”、“爱莲楼”、“赏荷馆”,天天门庭若市,顾客盈门,老板挣钱挣得笑不拢嘴……莲花,已成为了走红的“明星”,风扉大江南北。它不再是当年濂溪先生笔下默默无闻的花之君子了。
几年后,一文人路过一片荒原,吃惊地发现了在繁盛绽放的牡丹。花团锦簇,鲜艳夺目,雍容华贵。他凭栏放目,触景生情,在花云香气缭绕中,挥笔立就《牡丹赋》,把牡丹比作高贵的象征,却把莲比作伪君子。不久,《牡丹赋》成为了人们的新宠儿……
我看完《今天我是升旗手》这部童话剧,我被肖晓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并且带该我许多的思考。
剧中肖晓在一家小店拣到了一个装着五万六千块钱的钱包,面对贪婪的小店老板肖晓表现得机智谨慎识破了小店老板的面目,这使我想到了在我们这个社会,许多人都像小店老板一样贪婪,所以我要向肖晓学习遇到任何事都要留一个心眼,不要轻易相信别人的话。在肖晓不在意时小偷一下子窜出来把钱包抢跑了,肖晓奋不顾身的追赶了上去,在警察的帮助下夺回了巨款。看到这里我被他勇敢的精神震撼了,现在很多人都是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更别说什么见义勇为了。我就亲生经厉过这样的事,在一次公交车上,小偷旁若无人的把手伸进一个阿姨的包里,但好多人都装着没看见,没有一个人提醒被偷的人,而我当时也在我的胆怯中扭开了头。肖晓的言行让我感到羞愧,并且重新点燃了我的正义感。
片中,王老师将升旗手的任务交给了在区里奥赛得了三等奖的林茜茜,肖晓在短暂的“想不通”后又重新投入到下一次的“争取"中,并且在同学的帮助下抓住了“偷猴贼”再一次赢的了老师和同学们的好评和拥护。看到这里引起了我深深地思考,我们现在就像温室里的花朵,经不起一点点的挫折和失败,如果这样下去长大后怎么会成为一个对社会,对国家有用的人?
通过对“今天我是升旗手”的观看,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要重视德,智,体的全面发展。只有这样才是一个真正优秀的学生,长大才会做好祖国的栋梁!同学们为了祖国美好的明天我们要一起加油啊!
假期,我读了一本名字叫《三十六计》的书,它是根据中国古代丰富的斗争经验总结而成的,又是中外政治家、军事家、企业家最为重视的智慧宝典——《三十六计》。全书分为三本,每一本都充分展现了“三十六计”中所蕴含的智慧结晶。
翻开书第三页是《前言》,在《前言》中,我看到这样一句话:《三十六计》是一部堪称“益智之荟萃、谋略之大成”的兵学奇书。这一句话就可以完全概括我这篇读后感了,因为《三十六计》的的确确是一部耐人寻味、值得钻研的好书。
其中整整有三十六个计谋,可谓之计计精彩。我现在就告诉你们几个吧:苦肉计、美人计、空城计、连环计、反间计等等,这些也是我绝的很精彩的计策,但最精彩的一计也就数最后一计,也就是第三十六计——“走为上计”。总之,由三十六计引出来的故事有很多。
我看了《三十六计》之后,只想说一句话:它是一部是大家能在通俗生动的文字和精美形象的图片中领会“用兵如孙子,策谋三十六”的精彩好书!!
曹雪芹于悍红选中批阅十载,增添五次,攥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
红楼梦典型的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包含了中国传统的文艺,哲学宗教等丰富的内容。还展示了绚丽多彩的中国明间世俗文化,举凡衣饰,饮食,居所,以利风俗等,都得到了细致生动的表现,构成了一个色彩斑斓的艺术世界。
红楼梦总的思想是反封建主义,在这样的主题下,作者通过贾宝玉,林黛玉这两个典型人物,对当时现存正统的封建社会秩序都表示反对,因此,这两个典型就成为封建社会的叛逆形象,也造就了他们日后在情感上的共鸣。
作者通过贾宝玉对历来认为天经地义的价值理念进行重估和颠覆,嘲讽了各种貌似崇高神圣的传统价值观念。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包含着对社会性,规范性礼教的反抗意识。他们在遭遇人生痛苦时又不能象老庄那样游世超脱,贾宝玉常常为每一个姐妹的出嫁或死亡而痛不欲生,林黛玉甚至对花开花落也异常敏感,所以他们谈不上是经虚涉旷的道学超越。贾宝玉最后舍弃红尘,林黛玉因爱而死,客观上宣告了统治达数千年的传统文化理想至此已经不再收拾世道人心。
并且宝黛的爱情是具有深刻内涵的,他们的爱情不时一见倾心的爱情,而是在长期相处共同生活中产生的爱情,这样的爱情也就有了生活和思想的基础。他们的情,是世俗泥潭中的鲜花,不敢称其实出淤泥而不染,却是腐朽中的永恒。其悲剧结局,虽为作者审美理想的破灭,但反而更璀璨,生命因毁灭而更辉煌。
曹雪芹在写红楼梦以前,中国并没有自叙传性质的小说,因此,红楼梦自然是一部伟大的杰作,它本身所开始的中国小说发展史上的新阶段,不幸也就及生而终了。
今天我又学习了一篇关于鲁迅的文章,那就是阿长与《山海经》。
阿长是鲁迅先生小时候的保姆。文中一开始讲到了阿长的长相:她生的黄胖而矮;“长”并不是形容词等等。接着写了鲁迅先生小时候并不是怎么喜欢阿长的,原因是阿长谋死了鲁迅的一只隐鼠,也因为阿长睡觉时总是成一个“大”字,还因为阿长的种种不良习惯导致了鲁迅对她的反感。
但后来却因为阿长交给了鲁迅很多的道理,慢慢的,鲁迅先生变得不怎么讨厌阿长了。鲁迅先生爱看很多书,什么《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等等。但他最爱看的便是上面有许多图的《花镜》。
在一个老人的书斋里,有过一本书,名叫《山海经》,这本书的上面画着人面的兽,九头的蛇,三脚的猫……
于是阿长帮鲁迅买了一本一模一样的,也改变了鲁迅对她的看法。
文中最后讲到了阿长,即鲁迅的长妈妈已辞世了三十多年,鲁迅先生还是没有知道她的姓名。
这篇文章带给我的感悟是:要读书并且读好书,才能写好文章,也许,可能,我们也能成为像鲁迅先生一样的伟人呢?哈哈一切皆有可能!
小王子是个童话,一个令人伤感的童话;小王子是一个寓言,一个关于爱的寓言。 小王子是一个很小的人。他住在一个星球上,一个很小的星球。那里的什么都好小。包括他所拥有的两座火山与一朵玫瑰花。小王子每天都要早起清理可能长出来的猴面包树苗,因为如果不这样做的话,只需要三棵小树,也许就会把整个星球的土地全部霸占。在这个星球上,小王子只需要向前或者向后走几步,就能看到美丽日落或者日出。那里太小了,以至小王子知道,如果他有一头绵羊,他永远不可能将它丢失。因为,羊能去哪里呢,这里这么的小。
笔者是一个飞行家,他飞机出事后掉落在了沙漠中,认识了小王子。他听小王子说他离开那朵玫瑰之后在许多小星星上流浪的故事,听他说他来到地球上,驯养了头狐狸,还有那花园里5000朵和他玫瑰花长得一样的鲜花.....
小王子向你说着一些隐藏在事实背后的东西,那些眼睛看不到的东西。 所有的大人都曾经是孩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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