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萌兔蹦哒哒日期:2025-09-05人气:1
400字作文读后感(通用30篇)
前几天,在我的一再恳求下,老妈终于同意给我在书店买了一本《林肯传》,如果搁在以前,我翻翻几页,然后就扔在一旁不看了,但是,今回我刚翻了两三页,便就上了瘾,如饥似渴读了起来。
一开始我便惊讶的发现,斯坦顿口中的:“人类历史上最完美的总统。”竟然是一个私生子,在当时,这是犯法的,是会引来杀身之祸的。林肯的家庭背景基本上是和其他名人的家庭背景差不多,家里穷的揭不开锅,他的父亲汤姆·林肯,基本上什么工作都干过,油漆工、猎杀过熊,动过伐木工、还三次担任过监狱警卫,但是这一系列的工作好像没有使他们富起来,他们一年攒起来的工资才不过十美元就在这时候亚伯拉罕·林肯出生了。
我很佩服林肯,他从小没有钱读书,于是他便自已学着读,可以说是自学成才,长大以后,他理想着当一名律师,于是他便云游到处借关于法律的书,后来,他逃避了婚约,原因是他得了精神病。读到了这里,我自此惊讶的不得了,这位伟大的总统竟然得过精神病。
他结完婚以后,一直受着脾气暴躁,言辞尖酸刻薄的妻子玛丽·陶德的虐待,所以很多人感慨道:“林肯这一生最悲惨的时候不是被刺,而是他的婚姻。
就在这时,林肯当了一名小小的参议员,与此同时玛丽·陶德前情人“小巨人”史蒂芬·道格拉斯,废止了《密苏里妥协案》就此,经过多次失败洗礼的林肯,便于道格拉斯展开了辩论,最后,林肯走上了从政的道路。
后来林肯走上了总统的宝座,但是在我看来这完全是一次意外,因为后来相关人员说,他竟让一个贫穷的律师当了总统。
后来南北战争打响了,北方军连连败退,但是南方比较贫穷,北方封锁了他们进口的线路,最后南方的李失败了,然后又向林肯投降了,后来林肯再次当选总统,后来,南方演员约翰·布斯在舞台上刺杀了林肯,于是他拿传奇的总统是便结束了。
《草房子》记录了一个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讲述着一个又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每读完一个故事,我都会感到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都散发着人性之美的光辉,不断地冲击着我的心灵。
故事中最撼动人心的莫过于秦大奶奶。她是书中最顽固的一个人,在油麻地生活了几十年,房子龟缩在小学的西北角,是学校的一个污点,学校花费了十几年也没能将她赶出校园。在当地人的眼中,她是个可恶的老婆子,总在学校里搞破坏。然而在一个春季,她冒险救了落水的乔乔。在油麻地人悉心照顾下,半个多月后才勉强下地。从此,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自动离开校园、用拐杖赶走闯进校园的鸭子,用拐杖关她够不着的窗户……最后,她竟为了学校的一个南瓜,不慎落水而永远地离开了。感动之余,我不禁想;是什么使她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是什么使她为了一个区区南瓜不顾眼前白花花的河水吧?是什么使她在垂暮之年发出人性光彩?是爱!是油麻地人的淳朴,是油麻地人对她纯真的爱。也是她那颗感恩的心。关爱、纯朴、感恩书写了秦奶奶完美的最后一笔。
书中最让我佩服的是书中的杜小康。他曾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人家。生长在高大阔气的红门里。一夜之间,他家里变得一贫如洗,学习名列前茅的他不得不辍学在家,和父亲放鸭子,希望一次又一次破灭。但一直生活在蜜罐里的他,在苦难面前表现得分外勇敢和坚强,他没有放弃生活,毅然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让每个人都看到了他坚韧之后的美丽与优雅。杜小康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告诉我们:苦难来临时,我们不能逃避,而要满怀希望,微笑面对。
《草房子》魔力般吸引着我,荡漾与整部作品的悲悯情怀,闪耀在每个主人公身上的人性美,使我不禁赞叹这极致的美。
《草房子》是一本永远值得我珍藏的书!
今天我读了一篇英国作家笛福的一篇名为《鲁滨孙漂流记》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是英国现实主义小说的开山之作,航海小说的先驱。并评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佳书”第二名。
这部小说讲述了一个叫鲁滨孙的人从小喜欢航海冒险,长大后他去过世界上很多地方,遇到过很多危险,这并没有动摇他冒险的心,他希望走遍天涯海角。
有一次,他乘船去南美洲,途中遇上大风船翻了,但他醒来时他被冲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他的同伴都死了,只有他一人幸存了下来,他从船上找到了一些可以用的东西和吃的,还有没有淹死的两只猫和一只狗,渐渐的他有了自己的羊群,吃上了自己种的粮食。
一眨眼过去了18年,一天,鲁滨孙看见有野人的脚印,鲁滨孙在岛上生活了26年,有一天他终于看到了30多的野人上了一艘船,他还救下了一个被这追赶的野人,并取名为“星期五”,一天清晨,星期五叫醒了正在熟睡中的鲁滨孙,原来有一艘船在附近停泊着,于是鲁滨孙踏上了回家的旅程。
读完了这篇小说,我知道鲁滨孙在航海过程中遇到困难时,他能够镇定自若,懂得安慰自己,使自己不被暂时的困难所吓倒,并且想方设法地应对突如其来的灾难,以乐观的心态来改变自己的处境。在困境中,他依然对生活充满热爱,对生活充满了无限的憧憬和向往,我在想,人这一生有许多困难,但是能想鲁滨孙这样乐对待,永不放弃的人却很少。如果是我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我一定不会像鲁滨孙那样执着,我肯定会对生活没有希望,更何况还有野人,而且28年之久,一个人在岛上,虽然还有一个野人,但不能于家人在一起。
我们所遇到的困难和鲁滨孙相比是渺小的,但我们也要像鲁滨孙一样乐观对待,不能因为一些小小的挫折就放弃,只有这样才能成功。
提起鲁滨孙这个叫得十分响亮的名字,几乎无人不知。他是世界闻名的早期探险家,一个假期,我终于阅读完了英国作家笛福写的《鲁滨孙飘流记》大作,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直到现在,我还想着《鲁滨孙飘流记》的惊心动魄。
当一个人独立生活的时候,还有这样的对生活充满信心的,实在是难能可贵.因为人总不能被困难吓倒,而应迎难而上,克服困难,挑战自我.始终保持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只有这样才能战胜困难在一次背包旅行的途中,鲁滨逊乘坐的飞机在无人岛上坠毁.这是什么地方?炽热灿烂的阳光,一望无垠的大海在鲁滨逊眼前展开的是一幅浪漫,孤独,刺激和冒险的画卷. 然而,如果真的独自留在无人岛上会怎么样呢?这里没有自来水,也没有煤气炉,打不通手机,也没法叫外卖送餐.除了泥土,大海和一直生活在那里的动植物以外,无人岛上没有任何东西是为了让人类生存而存在的.一滴水都要亲自去找,一个火苗都要亲手点燃.在这样的状况下,你还会感到浪漫吗? 鲁滨逊并不是天才,但是他有着更强的好奇心.他历尽了限险,九死一生.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鲁滨逊能够在荒岛上生活几十年,不单是他不服输的思想,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丰富的社会经验.鲁滨逊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是生活,这,也许是他活下来的信念! 虽然鲁滨逊生活在远离当时社会的荒岛上,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但他始终没有脱离过社会,利用先前在社会中学到的知识使自己活了下来.如果他从一生下来就生活在荒岛上,那情况又会是怎样?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鲁滨逊能够在荒岛上生活几十年,不单是他不服输的思想,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丰富的社会经验.鲁滨逊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的生活地方,这也许是他活下来的信念。
【童年】是高尔基的著作,描述了高尔基悲惨的童年生活。生活里充满了饥饿、仇恨和赖以为生的一丝温暖与光明。读完【童年】后,它就像一道烙印印在我的心上,使我难忘、受到感触。
使我难忘的是小说中一个个具有鲜明个性特征的人物形象,像坚强、勇敢、正直、善良的阿廖沙;慈祥善良、热爱生活、大方的外祖母;吝啬、贪婪、专横、残暴的外祖父;勤劳能干、善良、乐观、纯朴的小茨冈等。如果说作者在19世纪70年代的环境是一片干枯的陆地,那么外祖父就是覆盖了陆地的大海,虽然带走了干枯,但它的海浪就像一堵墙那么高,一袭接着一袭,不停地咆哮着;不用说,阿廖沙就是海上孤舟,无奈地忍受大海的凶猛;但还有外祖母、小茨冈这些小绿洲,成为孤舟的港湾。唉,虽说是下了锚,但海浪是很容易将小舟卷走,甚至将小绿洲淹没。。。。。。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美好时光。而童年对于人生更是一笔不能忽视的珍贵宝藏。但是高尔基笔下的《童年》这本书中,童年这两个本应该像糖一样甜美的字却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虽然他的一生是坎坷的,但他遇到困难从不退缩,想尽一切办法也要克服。这种对生活充满勇气与希望的精神使我受到了更大的感触:依靠一个人,只能依靠一时,不能依靠一世呀!人生的路还很长,需要自己慢慢走。人生旅程上的荆棘还很多,需要自己一个一个的克服。这样的一生才更值得回味,无愧于心啊!面对困难时当我想起阿廖沙童年的悲惨遭遇,那一切困难都会显得微不足道,我便有信心去克服――阿廖沙在这样黑暗污浊的环境中都仍然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难道我们不应该比他做得更好吗?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但都在自己的心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则在鲁迅写的《朝花夕拾》里就是写他的童年和青年的回忆。
鲁迅的《朝花夕拾》是鲁迅的唯一一部散文集。在《朝花夕拾》中,作者将自己在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语言真情的流露出来。说明作者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在他的童年里不是很好的,他做的每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但是他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的到来了。他则是将长辈的认同该为动力,写进这部《朝花夕拾》里。他要告诉我们,将童年的无奈释放出来,同时给家长们一个理解和同情的心态对待我们像鲁迅在童年里那种不被长辈重视的警钟。
在《朝花夕拾》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是“猫、狗、鼠”。在这篇有趣的散文中,不是题目所吸引我,也不是内容好笑有趣的文字,而是鲁迅在童年与一只仇猫的故事。作者与猫的关系以及对猫的讨厌。这说明鲁迅在童年里的不知和单纯,也写出作者在童年与一只猫的搏斗。
从鲁迅写的《朝花夕拾》中,我能感受到作者的童年和青年不是很好过的,但这也时时刻刻充满着美好的回忆。鲁迅的童年和青年是酸酸甜甜的,我们的童年和青年也像鲁迅一样的。童年与青年过得好与坏,他都会留给我们回忆。所以鲁迅和我们的童年、青年都是美好的。不管童年与青年的好与坏,长大了的我们都会情不自禁的去回忆他们,因为他们代表着最真挚的情感。年迈的老人,如今因为物质的发展,都会尽心竭力的实现他们童年和青年时候未实现的愿望。而年少的我们,有大把的青春可以任凭我们挥霍,“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是宝贵的,高三的我们,更应该紧紧地抓住这仅剩的几个月时间,努力拼搏,坚持不懈,实现我们的理想,进入理想中的学府进行深造。
在我众多的书中,有一本特别显眼的、桔黄色封皮的书,也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它的名字是《西游记》。这本书一直放在我的书架上。每当我拿起这本有些发黄的书时,我似乎又感受到了一种新的活力,让我再次津津有味的读起来。
当我看完每一章,都会有不一样的新感受。我为唐僧师徒坚强的毅力而鼓舞,为他们的师徒情深而感动。在“三打白骨精”中,狡猾的白骨精用了三计都未能将他们师徒打败,当唐僧因为误会而念紧箍咒的时候,白骨精却在暗喜。我多么痛恨白骨精呀!孙悟空每次被师傅赶走后,每次都是回来搭救师父。每当我看到这一幕时,我的眼眶里都会布满泪水,我忍不住让它们流下来,滴到我的手上。“师傅,师傅……”我仿佛看见了一只猴子向唐僧扑来,他还是那样调皮、可爱、勇敢、真诚。
我的心情也随着一章一章的动人故事,一章一章的感人情节而起伏。我仿佛紧紧抱住了吴承恩老爷爷,是他给我们带来了这么精彩的故事,是他让我们在故事中学到了坚强的道理。
我在心底深深地感谢吴承恩爷爷,也深深的惦念着行走江湖的师徒四人。
文化大革命的第二年。
“我”(陈阵)为了逃离北京艰难的生活,主动下乡到了内蒙,成了第一批下乡的知青。
来到内蒙,生产队长就给“我”一根像鞭子一样的东西,防狼!“我”与同学就在蒙古包内住下了。
电影中,当地的牧民崇拜“腾格里”,经常会照“腾格里”的“指示”做,他们觉得一切生物只要到了“腾格里”那儿,就能得到永生。
陈阵与狼群的第一次相遇,是在他会蒙古包的途中,当时他独自一人,没有听队长的话,骑着马打算抄小路,结果遇上了一群狼,幸好陈阵想起了狼惧怕铁器敲击的声音,于是拿起马镫拼命地敲。狼群跑了,但陈阵却一心迷上了草原狼,一心想要养只小狼,但总是没有机会。
开春,牧民们开始掏小狼崽,把小狼崽的皮剥下来卖。陈阵就是在这个时候得到了一只小狼,把它养大。但队长对他说,狼是有尊严的,它需要自己捕食。于是陈阵便带着小狼练扑咬、学游泳、爬山丘、识陷阱,在离开内蒙的那天,他放了小狼,离开了那个带给他美好回忆的草原……
整部电影讲述了许多关于人与自然、与动物如何相处、如何保持生态平衡的道理。当然,它们都隐藏在一个个故事与对话中。电影虽然是法国导演指导拍摄的,但里面许多背景十分贴合当时我国的社会。当然,这部电影也强烈地讽刺了以人物包顺贵为代表的城里的医生,以及那些不爱护自然,不和自然和谐相处的从东边来的内蒙人。他们贪婪、不分青红皂白地伤害动物……善良的生产队长也被他们用来猎狼的炸药炸死。为了捕捉狼,他们不惜一切代价,甚至在草原上放火……
破坏环境会使自己受到惩罚,如同从东边来的内蒙人破坏了环境,导致闹饥荒,这就是自然和环境对他们的惩罚!
这个星期我读了一本叫做《鲁滨逊漂流记》的书,读了之后有很多感想。这本书说得是一个叫鲁滨逊的英国商人,在一次探险中,遇到了风暴,船沉了,所有的船员都死了,但鲁滨逊却幸运地活了下来。他在小岛上建起了他们自己的“家”,并在岛上顽强的活了下来。而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鲁滨逊救下了一个野人,并给他取名为“星期五”,从此以后“星期五”便成了鲁滨逊的一个好帮手,一直非常勤劳的帮助鲁滨逊。并在鲁滨逊的帮助下学会了说话。 读完之后我一直在想,如果鲁滨逊换成我的话,我能不能像鲁滨逊那样坚强的活下去呢?我能不能有他那样的野外生活本领呢? 不,我没有。仔细想想我不足的地方还有很多,我没有他那样好的心理素责,我甚至在家连洗碗、拖地这样力所能及的事都不会做,更别说在野外要学会生火、做饭、建起自己的“家”这一类的事情了。说不定当我发现自己漂落在荒岛时上,或许会想还不如就沉在海里死了算了。
想想看现在社会中的男孩子要不就是娇生惯养成了小皇帝,要不就是由于没人管成了社会上的野孩子。如果把他们变成鲁滨逊给风暴吹到海滩上来的话,指不定他们会怎样呢?如果是娇生惯养的小男孩的话,他们一定在大哭大叫又不知道该怎样自理,虽很幸运的被冲上了岸,可不是因为自己的胆小和没有野外生存能力而死去。另外一种人,虽然胆子大可自以为是,在林子里如果碰到野兽的话怎么办?他们只会一味的去干一些不计后果的事,最后,只能尝到自己给自己带来的苦果。
我今后一定要学习鲁滨逊,在绝境中努力的去拼搏,在不幸中想自己的幸运,当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我要从小事做起,不断的锻炼自己的才能,做一个真正勇敢的人。
我卷子上有这样一篇文章,叫做《“给”永远比“拿”愉快》。写的是:儿子给高尔基的家边种上了鲜花,高尔基在给儿子的信中说到:“给永远比拿愉快!”
生活中有一两个例子:人类破坏了地球,不断的从那里挖取资源这叫拿,地球快没有资源了,可人类还在不断的“拿”,因为他们不知道“取之无度,用之无节,则常不足”这个道理。所以才一味索取。
新能源,是我们对地球的报告,现在也有一些城市不仅拿的少给的也多。但是还有一些人还有不断的“拿”,所以常感到地球资源只有一丁点,一会光了。
再说一个例子:有个小偷,自己也有东西反倒愉别人伯东西。有次,他偶然偷到一万元,高兴过后,他发现自己一点不快乐,总是像老鼠躲猫似的,于是他把它还了,还了所有偷来的东西,不再做小偷,开了一家公司。有次发生灾情,他还捐了钱呢!捐完他竟非常高兴。
我的感想是:你拿走的是钱之类的,丢了的是快乐和幸福,不如反过来给予人们快乐和幸福,和大家同分,你当然非常的快乐呀!
最后,要大家一定不要只拿而不给,因为这样失掉快乐。
每个人都希望被别人重视,受到别人的尊重和欢迎。但有的时候会被别人嘲笑、欺辱和玩弄。生活给了我们快乐的同时,也给了我们悲伤的体验。让自己快乐起来,最好的方法是自己争气,去做比以前更好的自己。这些道理都是我从《生气不如争气》这本书中领略到的。
哲学家康德说过:“生气是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也许生活给了我们不少磨难,但谁又能说自己一辈子不会遇到呢?与其用痛苦一遍遍地折磨自己,何不试着绕开它,去做个聪明人,做一个善待自己的人呢?生气就是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谁又想做这样愚蠢的人呢?
千万不要让自己成了“生气”的牺牲品,因为这样一来驱走成功的就不是别人了,而是你自己。
愚蠢的人只会生气,聪明的人懂得争气。愚蠢的人,一生只会是狭隘昏暗而失败的;聪明人的一生相反,回事豁达明朗而成功的。我想人们都想做聪明人吧!想做就必须做到不生气而争气这一点!
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它给我的感触颇深。
马克西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穷的木工家庭中。在残暴的沙皇统治时期,高尔基吃尽了苦头:幼年丧父,却又受尽外祖父的虐待。他周围的人都是那么的自私,贪婪,充满了仇恨……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幸福多了。
我出生在一个依山傍水的美好的地方,父母无微不至的呵护,亲人亲切无比的疼爱,伙伴们天真无邪的友爱,使欢乐的音符时时洒落在我的身边。在竹林里嬉戏,去山上采蘑菇,入溪水抓螃蟹,追蝴蝶,闻花香,追蚱蜢,我的童年就是这样无忧无虑开始的。
拎着个大篮子跌跌撞撞地跟在表姐身后捡麦子,大篮子却总是撞到我的脚后跟。两条小辫儿上下欢快地跳动着,白蝴蝶在身边快乐地翩翩飞舞。湛蓝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微风挑逗着衣襟,篮中的麦穗已有大半。童年的美好时光也就是在欢欣愉悦的劳动中度过的。
走进了书香四溢的校园,也成了一个莘莘学子。充实的一天就在这琅琅的读书声中开始了。老师热心地传授我们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我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
她,是一个纯真美丽而懂事的女孩——葵花;他,是一个不会说话但勤劳善良的男孩——青铜。他们的相遇,注定了他们不同寻常的经历。
美是唯一符合这一名着的词语,但它诠释美的方式却别具一格。也许,它想告诉我们的,不仅仅是美。
青铜他是很孤单的,他喜欢自己一个人仰望蓝天白云,他却又古灵精怪,也总是有自己的想法。而命运让葵花和青铜这两条原本毫不相干的平行线相交,演绎了一段美妙的故事。
葵花失去了父亲,但老天爷还给了她一个幸福的家庭。葵花和青铜一起生活,一起长大。在粗茶淡饭的生活中,即使再苦再难,一家人却都为了抚养葵花而特别用心,这个哥哥,更是加倍疼爱这个妹妹,几乎奉献了自己的一切。面对天灾人祸,他们同心协力,从容的面对,因此过得其乐融融,可以说,灾难给他们带来了痛苦,也带来了快乐。
青铜,是我最喜欢的人物,我的心里还激荡着那声荡气回肠的“葵花”,那是从他内心最深处发出的呼喊,如幻影,又是那么清晰。当读到这句话时,我的内心被震撼了。我不禁感叹:青铜,他的确尽到了一位做哥哥的责任。芦花鞋中,寒风刺骨也不能动摇青铜为妹妹而卖鞋的冲动,为了葵花能上学,能拍照,他是拼了命的,在他眼里,这就是幸福!看马戏,青铜为了能让妹妹看到马戏,他去跟稻香渡的孩子打架,流着鼻血也要让葵花看到精彩的马戏,他背着她,没有怨言,因为他爱她,而葵花却不知道。在冰项链中,青铜为了能让葵花戴上项链上台报幕,在大年初一,用冰凝制成了一串冰项链,那一刻,相信天地都会为之动容吧,我也情不自禁的落下泪来。这是青铜爱的结晶,是他们兄妹之间最真诚的爱。
人的生活中不乏有快乐,但苦难也是生命中不可缺少的部分,苦难常常带给我们痛苦,但痛苦却能锻炼人的意志,当苦难来临时,你的行动将决定他带给你的或是永久的快乐,或是永久的痛苦,是勇敢搏击呢,还是……
《男生贾里》给我们带来一种浪漫式的儿童文学,它也是所有人的文学。也许世上有不少人听过这样一句话:世上最宽阔的是海洋,比海洋宽阔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宽阔的是人的胸怀。
读了老师推荐的《男生贾里》这本书受益非匪浅。
《男生贾里》这本书是著名的大作家秦文君所创作的。
里面有很多的人物,个个生动活泼。有贾里、贾梅、鲁智胜、林晓梅等等。林晓梅是以打扮为自豪,她有一次打扮了一个“云遮月”,林晓梅的发式、服装变来变去;王小明喜欢用眼泪来打官司,她每一次作文都只写几十个字,老师给她打低分,她就哭;贾里很爱面子,尤其是在妹妹贾梅面前更要显得威风。
这本书以独特的视角写出了我们这一代人的性格。以及我们这一代所遇到的问题。比如。抽烟,和父母的关系等等。男生贾里这本书的主人公贾里是一个性格大大咧咧的人。总是以为自己是最了不起的人。对与父母对双胞胎妹妹贾梅的宠爱非常不满。总是想赢得父母的宠爱却常常适得其反。闹出了不少的笑话。这是一本很逗的书。其中最逗的一章是:歌星效应。讲的是贾里的双胞胎妹妹贾梅喜欢一个歌星。恰巧这个歌星要开演唱会。贾梅为了得到买门票的钱又是去打工又是帮父亲抄稿子。使得父亲终于亲自给贾梅买了一张门票。贾里非常希望父亲也送给自己一份礼物。可是父亲却给了贾里一张钢笔字培训班的报名表。对她说你明天开始要去练习钢笔字。你难道希望自己写的字不如妹妹吗?贾里非常嫉妒。心想父母凭什么这么偏心。就和自己的好朋友鲁志胜在演唱会哪天悄悄溜进剧场。结果因为没有买票被人发现而被罚刷厕所。而弄的得狼狈不堪。
这本书值得一看哦!
可是人有一个永不灭的灵魂,而鱼只能变成泡沫。她愿意用几百年的生命来换取一个拥有灵魂的自己。她的愿望实现了,但巫师说,如果曾经被她救过的王子,要是跟别人结婚了,她必须第二天就跳入海中变成泡沫。结果,王子果然与别人结婚了,在第二天太阳刚刚升起的时候,她为了不伤害王子,就跳入了海中。如果不跳,王子会有生命危险。在王子娶新娘的时候,小美人鱼变成了五颜六色的泡沫。[过了三百年,美人鱼终于有了一个不灭的灵魂,她仍然为人们做奉献。
这个故事中的美人鱼有一颗善良的心,她宁可去死也不愿把自己心爱的王子杀了。美人鱼的人生很短暂,她的尸体在海中散了,所以叫海的女儿。
我觉得这是一篇很感人的故事。
这几天,因为一直在排练童话剧《海的女儿》。爸爸妈妈和我经常凑在一起商量这篇童话。
我说,王子真糊涂,我恨不得把王子给杀了。
爸爸妈妈说,这可不行。因为,如果王子被杀死了,他的亲人和朋友们会很伤心!美人鱼自己也会因为自己伤害了别人而不好过。事到如今,为了不伤害别人,只好牺牲自己了。
但是,爸爸妈妈说,这个故事有没有另一种结局呢?
这个暑假我读了《狮心兄弟》 这本书,它说的是一个叫约拿胆狮心的人有个弟弟,叫斯科尔班狮心, 弟弟生了重病,天天倒在床上,只是晚上听约拿胆讲故事。讲故事的时候,约拿胆说,你就要去一个新的世界,那里叫南极 亚拉,然而一场未知的大火,把约拿胆先带到了南极亚拉,又过了几天,生病的斯科尔班也去了那,他们到了那以后,约拿胆送给了 斯科尔班一匹马,并给 斯科尔班起 了个新名字叫卡尔狮心,后来约拿胆告诉 斯科尔班在对面蔷薇谷里, 有一个叫腾格尔的坏人,最可怕的消息是,他要去找腾格尔,卡尔去了,在马迪亚斯爷爷那里找到了约拿胆,约拿胆和卡尔一起去了卡特拉山洞救出了他们的战友奥尔瓦,当他们的战斗打响时,约拿胆抢了腾格尔 的号角 ,母龙卡特拉只听从号角主人的命令,所以母龙卡特拉把腾格尔杀了,最后约拿胆被 卡特拉 烧伤了,和卡尔一起去了幸福快乐的南极里马。
读完了这个故事,我觉得对人一定要友爱,你对别人好,别人才对你好。
我在寒假期间读了一本叫《幸福来临时》的书,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十二、三岁的女孩,她是个孤儿,名叫哈玲卡。她在孤儿院里天天吃不饱饭,而且她性格孤僻、内心封闭,没有朋友,唯一可以安慰的是有一个关心她的姨妈,但是不能经常和她见面。
一天,善良、勇敢的哈玲卡见到可怜、软弱的蕾娜特被人欺负,就挺身打抱不平,她虽然在打斗受了伤,却赢得大家的尊重和蕾娜特的友谊。哈玲卡终于有了自己的好朋友,明白了友谊对自己多么珍贵!
不久,在孤儿院组织的一次募捐活动中,哈玲卡因为募捐款最多,获得了去城堡公园远足的机会。在美丽的城堡公园里,面对精美的时刻雕像,哈玲卡意识到:美虽然不像面包一样是生活必需品,却可以使自己的生活更有意义。从此后,她变得更加珍惜生活、珍惜友情、珍惜来之不易的福。
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幸福其实就在我们的身边,只是需要我们去发现它、找到它。只要你具有寻找幸福的眼睛,你的人生之路就会充满快乐和幸福!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记忆中的“戏彩娱亲”,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老莱子,春秋时期楚国隐士,为躲避世乱,自耕于蒙山南麓。他孝顺父母,尽拣美味供奉双亲,70岁尚不言老,常穿着五色彩衣,手持拨浪鼓如小孩子般戏耍,以博父母开怀。一次为双亲送水,进屋时跌了一跤,他怕父母伤心,索性躺在地上学小孩子哭,二老大笑。
董永的“卖身葬父”更是从小熟知。他家境贫寒,年少丧母,与父亲相依为命,靠耕田及做佣工养家。父亲体弱多病,董永多方求医,诊治无效身亡。父亲死后,因家中无钱,董永愿卖身葬父。传说,董永前往主人家的路上,在一棵大槐树下,遇见一位美貌女子,愿为董永妻,并帮董永赎身。这样,两人就一起到了主人家中。主人要他们织三百匹绢,作为赎身之资。董永的妻子十天把绢织完,而且绢色上佳,惊得主人目瞪口呆。当两人再度回到那棵槐树前时,妻子一席话,解开了董永的心中谜团。她说,自己是天上织女星下凡,是董永孝行感天,她才嫁给董永,渡过难关。
他们都有着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即中华民族的优秀品质,优良民族精神,崇高民族气节,高尚民族情感,良好民族礼仪的总和。而这里面恰恰包括了孝。
那么孝是什么呢?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孝是中国古代重要的理论思想之一。孝是一个会意字。意思是说小孩馋着张张胡须的老人。以前,总以为孝就是对父母物质上的供应;后来,懵懵懂懂之间,明白了还要精神上的供应,让父母开心;现在,懂得了要做一个清正的人,让父母放心。
岁月的流逝会让你明白,你所理解的尊亲敬老的含义。最基本的便是奉养父母,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再深一点是尊敬父母;不给父母精神上的负担,兄弟姐妹之前互助友爱……
尊亲敬老,从一点一滴做起。
笑猫发现了一只猫,她与别的猫不同:她高贵,有气质,又优雅;像一个贵族。喜欢站在高高的塔顶上发呆;而有些猫叫做“资格猫”他们很嫉妒她;应为他们把不得让他站上去发呆。而且,他们还发起了“神经”:听了一只老鼠的话,开始了你争我,我争你的激烈战争。
我觉得,这些资格猫有些笨笨的,为什么?我是言之有理滴:他们为了让那只猫开始了不文明行动:咒骂、扔东西等等等等,哎,你说,为了一个位置,何必呢?这也不是像现在的生活?为了官位,这些的一切利益,还不是和那些“贵族中的贵族”一样?
做人,一定要好好做人啊!
笑猫日记塔顶上的猫读后感
今天,我读完了笑猫日记里的一本书:塔顶上的猫。
书中说杜真子家养的笑猫在翠湖公园里见到了站在白塔上的虎皮猫,心里有一种怪怪的感觉。但是有一群被老老鼠说成是一群“著名的资格猫”却很嫉妒虎皮猫。
这群“著名的资格猫”开始攻击虎皮猫了,可是,不管这群“著名的资格猫”怎么攻击塔顶上的虎皮猫,虎皮猫也不下来。
最后,人们发现虎皮猫 吸引了别处的花鹭,于是,人们便仿照虎皮猫的模样做了一只金猫,希望能留住花鹭。但是, 花鹭们发现白塔上站的是金猫,而不是虎皮猫,便飞走了。
最后,笑猫在心底说:“虎皮猫,你在哪?”
昨天晚上终于把已更新的《大学之道》看完了,长长的五卷,一百多章,有时看得我不愿关电脑,可有时也让我厌烦,但总的来说,还是很不错的,毕竟有那么高的点击率。
我想就我看的这些做个记录:林晓这个人是不是有点悬乎呢,在现实生活中能找到这样的原型吗?但不管找不找得到,我还是很佩服、敬重他的,要不怎么会有那么多的漂亮女生为他而受伤呢?怎么会有那么多的猛将为他而拼命工作呢?但最让我感动的,还是林晓和韩冰之间的爱情,在现实社会里,能找到几对像他们一样,为了对方等待十几年,虽然段天和方芸的爱情也很让人感动,可怎么也不会有林晓他们那样的煽人泪下。想想林晓为了追寻韩冰的影子(还有就是完成母亲的遗愿),在事业的巅峰时期毅然引退江湖,走进高考补习班,然后考进楚天大学,并且在楚大低调地学习、生活,开学第一天居然还跑到图书馆的工地上去做苦工。但不管怎么低调,他在各个方面都让人有一种领袖风范,他的意见、建议都很有见地,让人不得不注意他,也让人不得不喜欢他!而在事业方面,他又是一个有想法,敢行动的人,并且很懂得与人交谈,让小女很是佩服!
希望故事的结局是美好的,最好是林晓能和韩冰在一起,也不枉费他们等了彼此十二年!
读完了《小布头奇遇记》,我最喜欢这本书里的人物小布头、苹苹、和二娃。小布头很勇敢、善良,可唯一不足的就是浪费粮食,还顶撞了苹苹,最后小布头知道了自己的错处,改着了过来,并向苹苹道歉。苹苹是一个活波可爱的小女孩,小布头是小老师送给她的礼物,苹苹特别喜欢小布头,但小布头爱浪费粮食,苹苹很生气,批评了小布头,小布头也很生气,他就是因为这样才逃走的。
二娃是个农村孩子,她的妈妈是田阿姨,小布头是被他们从村子的老鼠洞中检到的,二娃也很喜欢小布头,还给他又缝了一件漂亮的新衣服,可小布头被二娃的哥哥借去当飞行员后,便再也没了消息,二娃很难过,最后小布头又被老爷爷找了回来,还给了二娃,二娃又把小布头送给了苹苹,终于又见到了苹苹,小布头好开心呀!
我喜欢《小布头奇遇记》这本书,也喜欢书里面的人物!我更喜欢小布头!我长大了也要写一本像《小布头奇遇记》这样好看的书!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叫《少儿小百科全书》,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许多有关动物的知识,想知道吗?那下面就要认真看哦!
大家知道鸡为什么喜欢吃小石子吗?那是因为鸡有一种很特别的胃,能承受石子。鸡的胃壁膜很硬,像个有弹性的橡皮袋,有很强的消化功能,它的嘴里没有利牙,难以嚼碎谷粒、米粒、麦粒等,这就要吃进一些小石子挤磨食物,帮助消化吸收。鸡为什么喜欢吃小石子这个问题解开了,那燕子又是怎样筑巢的呢?燕子的巢一般都筑在人类居住的屋檐下,它在筑巢的时候先站在墙上,借助羽毛支撑身体,将衘来的碎泥堆在墙上,又从别处衘来碎瓦石、草茎混进泥里,外面在围上泥,里面放进干草和羽毛,就搭成了一个舒适的窝。
读了这本《少儿小百科全书》,我感到知识是无穷无尽的,是学不完的,我们要多看点书,脑力就充满力量。
我们这个世界是五彩缤纷的,总是充满了各种有趣的事情。我原来以为只有人类的世界才是多彩的,现在我发现了一个更多彩的世界,那就是昆虫世界。暑假我读了一本有趣的书,就是昆虫学家法布尔用毕生精力写的《昆虫记》。在这本书里,法布尔向我们讲述了许许多多的昆虫趣事,包括它们的习性、特点,觅食和婚俗,这是那么的奇妙的事情啊!
读着这本书,我感觉到自己和法布尔一起在院子里、在田野里、在山上一起观察着、研究着昆虫们。我们扒开草丛,闻着泥土的气息,拿着放大镜,和昆虫们热情的交谈着。你看!在初夏,屎壳郎正奋力地滚着粪球、蝉蜕掉了壳正在大声的高歌……
但我同时也倾听到了昆虫们的控诉,人类乱砍乱伐,已经造成昆虫的生存空间在缩小,大量的灌木丛消失了,昆虫们失去了家园;人类频繁的使用农药,昆虫们常常因为人类的农药而死于非命,昆虫们过着有今天没有明天的生活;人类凭借自己的喜好随便灭绝某一种昆虫,人类完全不懂,每一种昆虫的存在都有它的规律,人类没有权力去终结任何一种生物。如果从外星球来一个生物来随意灭绝我们,我们是何感想呢?昆虫的世界和人类的世界一样平等,它们是互相联系,互相依存的。如果我们失去了昆虫世界,我们人类的世界也将不存在了。为了昆虫、为了我们人类的生存,我们应该从现在开始爱护环境!
走马观花地读完了全文,忽然觉得头脑里好像有一件寒气正侵蚀着我全身的各个血管。原先过去的读书人是如此的贫困潦倒,原先在封建社会中生活的人们是如此的趋炎附势。
范进在中举前后人们对待他的态度真是不能相比较。起初,范进向老丈人借盘费去乡试时,被老丈人一口啐在脸上,骂了一个狗血喷头。可当范进中举的消息一得知,这对待范进的态度就像是由一只凶猛残忍的老虎一下子变成了乖巧听话的小绵羊一样,不仅仅送给范进银子,在起初时还说范进一无是处,而在中举之后却大为赞赏。邻居也纷纷送给他东西,这些都真切地反映了人们趋炎附势的丑陋嘴脸。再如,范进听闻自我中举,却发了疯了,拍手、大笑,头发散乱,满脸污泥,一身的水,想像起他那副狼狈的样貌,忽然觉得他有点可怜。家境贫寒,寒窗苦读几十年,只为中举,此刻中了举之后,难免受不了刺激。这都怨那罪恶的封建制度,它深深地毒害了知识分子,给知识分子们带来了无尽的苦难。如果我是那时的君主,我必须不会让封建制度再去毒害人。相反,只会推陈出新,制定出适宜人民安居乐业,人民生活会蒸蒸日上的法规。回想当时的状况“做官的钱财够吃几辈”多么庞大的数目,这些都是劳苦大众的血汗钱呀!都让当官的收进自我的口袋里了,可见当时朝纲的腐败,真是不堪入目。说到自我,此刻环境优越,家庭状况良好,却不安于自我的职责,不努力学习还让父母担心真感到羞愧万分。
为了不再复古,也为了地球上生存的一切小生命,大家行动吧!用我们行动来的努力,让世界的明天更加完美!
活波可爱的小姑娘多萝西被一阵龙卷风刮走后,发现自己置身在一个陌生、神奇的国度里。为了回家,她开始了一段不同寻常的旅程,一路上,她结识了许多好朋友,他们一起去翡翠城寻找伟大的巫师———奥芝。
读完这本书,我感到舒畅无比,故事中的每一个情节都令我难忘,因为他们追求的是人类的美好理想:智慧、爱心和勇气。稻草人渴望得到思想,在历尽千辛万苦的跋涉中,他总在胜利与失败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渐渐有了思想;铁皮人渴望得到心,因为有一颗纯洁的心就能感受快乐和爱,就在他仁爱的对待身边的东西时,他渐渐找回了失落的心;胆小的狮子渴望得到勇气,在困能一次又一次袭来时,它总是不顾自身危险,挺身而出,战胜挑战,勇气,最终回到了狮子的心中。
坎坷与困难,一次次阻挠着伙伴们前进的步伐,大家互相依靠,友谊之墙变得坚不可摧。当狮子昏倒在毒花海中,朋友叫来不计其数只田鼠,最终得以解围;稻草人孤立河中时,友谊之手再度向它伸来。
在友谊的冒险中,困难渺小的像沙漠里的一粒沙子。
只要用心来对待一切,胜利离你只有一步之遥。
人在困难的时候是多么渴望得到帮忙啊,但即使帮忙也要正确地帮忙,要怎样帮忙才是正确的呢?
一个乞丐来到家门口乞讨,母亲指着一堆砖对他说:“把这些砖搬到屋后去吧。”乞丐只有一只手,但辩解但是母亲,还是搬起砖来。母亲给了他报酬。之后,又有一些乞丐来乞讨,这些砖就被搬到前面又搬到后面。
几年后,有个体面的人来到我家,西装革履,气度非凡,完全一个老板样貌。只是这个老板只有一只手。他感谢母亲说:“如果没有你,我此刻还是个乞丐。因为你当年教我搬砖,这天我才成为一家公司的董事长。”……
仅仅是一个小小的举动,就成就了一个人。以前我看过一个电视剧,上方有一个人说过这样一句话:“要帮忙一个很饿的人,就要给他一副鱼钩而不是一条鱼。一条鱼总是会吃完的,而鱼钩却能永远帮他钓鱼。”
这让我明白了,物质上的帮忙不必须就真的会彻底帮忙到别人,要让他的精神上也受到帮忙,明白道理。
“叮铃铃”上课了,这节课是语文课,当我翻开书本时,看到今天学的文章是《长城》,我非常兴奋,因为我去过那儿,当时站在长城上时,我也是很兴奋的。
看,书上的插画,不正是我去过的长城吗?我津津有味的读起文章来。当读到一半时,我发现作者也有跟我同样的感受,就是:长城很长,高大坚固,中国古代劳动人民很聪明。
读完之后,我跟随着作者的脚步,心中不由得佩服中国古代劳动人民。当时,科技不发达,没有什么机器可以帮助到他们,他们经过长年累月的辛苦,凭自己的双手修筑了万里长城。不用想,长城那么长,在修筑长城时,有多少人死了,但是他们知道吗,他们修筑的长城帮助了多少人打败敌人。
这篇课文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因为课文让我知道了古代人民既聪明又能干,他们用自己的血汗和智慧修筑了长城,这真是一个奇迹!
我身为中国人很自豪,我为去爬过长城感到自豪。
水泊之上,对皇皇中国只不过弹丸之地。但那里聚集了精英,聚集了忠义,有千钧一发只欠东风的势气。他们是肝胆相照的兄弟,不愿山河清明只是回忆,替天行道屈指就是道理,力拔山河吼一声“起——”!在这里梁山义军就是大宋雄狮,要历史滚滚相告,一场春秋无人能继。
黄尘之中,耳畔尚有“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誓言,空荡荡的水泊再也没有曾经“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大盘分金银”的众人。四面的酒家,酒旗早就不知去向,哪里找志趣相投的伯乐安身一把交椅之上。心中不觉一阵凄凉,水浒英雄一生走的悲壮。天下这桌波澜壮阔的筵席终于到了曲终人散的尾声。
闭了眼,想见刀光剑影的过去,想起祝家庄,连环马,曾头市几场战。几何人生,“见成名无数,图名无数,更有那逃名无数”。大世界就在眼前,小世界的洞天也在眼前,失败是一场教训,从容中走过了历史的深辙。惶恐没有人能做得整世的英雄。
获得茅盾文学奖的【芙蓉镇】。是一部非常优秀的文学读物。它的内容朴实,的的确确是改革初期的生活情景。主人公的悲惨经历让我们非常地感慨。
主人公胡玉音是一位新生的“富农分子”。那时候谁有钱有势,政府就打击谁。胡玉音因和丈夫一起卖豆腐卖猪肉挣了点本钱。而李国香的出现让这平静的芙蓉镇变得十分“热闹”。因为李国香的出现也让胡玉音的生活变得悲惨。
读了【芙蓉镇】一书,我心生感慨:如果没有李国香,那就不会有胡玉音的悲惨经历了。而胡玉音的经历又正证明了改革开放初期的错误做法。如果没有李国香的话,那整本书就失去了写作的意义。
【芙蓉镇】这本书运用的手法是非常的纯熟。让人一看就喜欢上了这本书。比如“大姐,我们做小本生意的没挣几个子儿。”就说明了胡玉音的恐惧和害怕。“哼,这个胡玉音长得不错,可肚子……。“这一看,就说出了李国香的得意劲儿。“二嘎,要不要加辣”瞧,多亲切呀!
《红瓦黑瓦》这部小说是曹文轩写的,主要写了发生在油麻地中学的事。油麻地中学一共有六幢房子,其中三幢是红瓦房,属于初中部,另外三幢是黑瓦房,属于高中部。小说就因为这六幢的房子颜色而得名。读了这部小说,我好想也经历了这一段中学时光。通过阅读这部小说,我认识很多哥哥姐姐:作文写得很优秀的林冰,汗淋淋的谢百三,爱照镜子的马水清,可恶的乔桉,外号叫“口水龙”的许一龙,地主的儿子杨文富……
在《红瓦黑瓦》中,有些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谢百三,整天汗淋淋的,宿舍被他打扫得干干净净,教室也被他打扫得一尘不染,绝对是一个爱劳动,愿意为集体做贡献的优秀班长。林冰,作文篇篇精彩,每次都能得到老师的夸奖和赞赏,胡琴拉得也很棒,所以在学校的文艺宣传队中拉主胡。小说中的爷爷也让我忘不了,因为爷爷为奶奶以及很多人热心服务过,但他从来没有任何怨言。最讨厌乔桉,因为他总是用仇视的目光看着他人,总是欺负比他弱小的人。
从小说中众多的人物身上,我学到了很多,也得到了很多:做人要心存善良,当别人有困难之时,伸出援助之手,同学之间要珍惜彼此的友谊……带着这份财富,我会生活得很快乐,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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