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深见鹿影日期:2025-08-28人气:2
养殖实施方案(通用9篇)
河东县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河东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国家环保总局《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畜禽养殖发展现状,特制定本方案,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合理开发与利用农业资源,有效防治畜禽养殖业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县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要求
根据畜禽养殖场养殖规模数量、所处的地理位置及对周围环境影响的程度进行综合整治。
(一)城区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对水源污染严重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在20xx年底前停止养殖,其他的应在20xx年5月1日前停止养殖。
(二)禁建区内养殖场建设污染物处理设施,在20xx年5月1日前全部达标排放。
(三)加强对禁建区内监控,禁建区内不得出现新的养殖场。
三、工作职责
(一)成立县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业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建设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为小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工作。
(二)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县农业局:
(1)负责养殖场污染整治的牵头工作。
(2)推广先进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技术,发展“猪—沼—果”等形式的立体生态农业,提高农业生态经济效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2.县环境保护局:
(1)积极配合开展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
(2)检查督促禁养区内养殖场按期关停;指导督促禁建区内的养殖场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开展养殖场污物排放监控,对于超过排放标准的,要求限期达标。
(3)抓好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加强对新建养猪场执行“三同时”制度进行监督检查,规划方案《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4)受理、处理养殖场污染事件。
3.县国土资源局:
(1)积极协助开展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
(2)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新、扩、改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土地使用手续。
4.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1)做好违章搭建养殖场所的整治。
(2)积极协助县农业部门开展养殖场污染整治工作。
5.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1)组织对本辖区内禁养区、禁建区的'养殖场情况进行摸底。
(2)开展有关污染整治法规宣传教育。
(3)做好本辖区内禁养区、禁建区养殖户的思想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6~8月)
1.召开养殖业主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关于规模化养殖畜禽的有关法律法规,传达县政府关于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的会议精神(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2.利用县有线电视台播放《河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河东县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的通告》(责任单位:县广电局)。
3.按照整治对象责任划分情况,分别入户调查宣传,掌握全县畜禽养殖业生产现状和污染防治设施现状,摸清养殖企业的规模、法人、养殖数量、建成年份等,确定禁养区内第一批和第二批停止养殖的养殖户名单,以及禁建区内养殖户的名单,并发放《河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河东县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的通告》(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二)综合整治阶段(20xx年8月~20xx年5月1日)
1.由县环保局、县农业局根据调查摸底情况,通知禁养区内第一批禁止养殖的专业户在20xx年12月31日前停止养殖,第二批在20xx年5月1日前停止养殖;通知禁建区内养殖场禁止改、扩建,并于20xx年5月1日前完成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做到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2.协助需搬迁的养殖场做好选址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县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建设局、环保局、农业局)。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6月) 检查禁养区内是否按要求停止养殖,禁建区内养场是否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xx)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xx)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和排放污水,以及禁建区内禁止建设新的养殖场等。
以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为宗旨,采取行政、法律、技术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措施,有效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病,规范饲养环节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的使用,降低动物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全面提高村民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意识。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畜牧业生产健康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结合我县养殖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XX县XX村社区畜牧业规划方案已付诸实施,完成土地平整多亩,建设相对独立的养殖小区20个和养殖示范园1处,共968个养殖单元,6656亩。至目前,XX村社区XX个移民乡镇共落实建棚农户XX户座,已开工建设座,完成墙体座,扣棚座。该养殖小区以养羊为主,建成后参与建设的农户可以达到户均6亩以上养殖暖棚,年可出栏育肥羊800只左右,纯收入10万元左右。
二、建设目标
全面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和常发病综合防控措施,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率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80%;耳标挂牌率达到100%,生产、防疫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到100%;出售牲畜产地检疫率达到100%;瘦肉精等禁用药物检测合
格率达到100%;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规范到位率达到100%。全面提高村民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意识,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畜牧业生产健康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们身体健康。通过示范村的示范作用,提高对动物防疫综合管理和对动物重大疫病快速反应能力,全面提升我县畜产品安全管理水平。
三、建设内容
(一)、防疫设施
该养殖小区,将建设成相对独立的养殖小区20个,需修建大门25副,消毒池25个,消毒室25个,值班室25个,围墙1100米。
(二)、综合服务中心
在养殖西区南面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防疫室3间60㎡;培训中心1处,4间80平方米。建成集农民培训、新技术推广、疫病防控为一体的综合服务窗口。
四、资金概算及来源
(一)、建设内容概算
1.大门:25个,3米宽(包括门墩),5000元/个,计125000元。
2.消毒池:25个,12㎡/个,100元/㎡,计1200元/个,共计30000元。
3.消毒室:25个,6㎡/个,700元/㎡,计4200元/个,共计105000元。
4.值班室:25个,6㎡/个,700元/㎡,计4200元/个,共
计105000元。
5.防疫室:3间60㎡,20㎡/间,1100元/㎡,计66000元。
6.培训中心:1处80㎡,1100元/㎡,计88000元。
7.围墙:1100米,220元/米,计242000元。
以上建设内容共计:761000元。
(二)、资金来源及实施
已安排省上资金XX万元,XX项目资金XX万元,尚缺资金XX万元。该项目由XX单位组织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动物防疫责任体系,工作明确,责任到人。 成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疫病防控任务。建立县、乡、村三级疫病防控网络,使之有效地控制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建立健全各项监管制度。
建议推广XX村防疫基金模式,最大限度地发挥协会和基金在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方面的作用,按照国家拨一点、县财政筹一点、养殖户出一点的原则,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思路和八统一的管理模式:统一疫苗购入、统一免疫、统一消毒、统一建档、统一管理制度、统一培训、统一告知、统一无害化处理,形成政府提倡、协会组织、养殖户参与的上下互动局面,推动防疫密度和质量的.提高。
(三)、加大良种引进繁育力度。
良种引进时,坚持统一引调、统一验收、统一隔离观察、统一建立档案、分户饲养的“四统一分”管理模式。通过引
繁结合的方式,建立健全畜禽良种繁育体系,推动畜牧业产业转型升级,增强我县畜牧业的市场竞争力,努力打造一批知名畜牧产品品牌,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的。
(四)、强化科技服务质量,提高科技服务水平。
根据肉羊标准化基地建设需要,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大面积的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工作,使标准化肉羊基地建设范围内的所有养殖户都掌握好肉羊饲养管理技术和经济杂交及羔羊生产等实用增产技术,全面提高我县肉羊业养殖技术含量和技术水平。
(五)、加强疫病防治体系建设和投入品监管,为养羊业发展保驾护航。
完善肉羊疫病综合防治技术体系建设,在抓好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和免疫抗体监测的基础上,继续推行规模场常年按程序免疫、散养畜禽集中免疫与补防补免相结合的做法,使易感动物始终处于有效保护状态。要加强免疫技术培训,规范免疫操作和免疫程序,做好免疫记录和免疫档案建立;规范兽药使用标准,加强对兽药经营企业的整治,规范兽药的购销渠道,建立完善的兽药经营质量追溯体系,最大程度减少死亡和疫情的发生,保证肉羊产品质量安全。
项目名称:工商部门登记的名称
(省**县区**乡镇(办事处)**村养殖场)(签字或盖章)
主管部门:
建设地点:(要详细)
编写日期:
一、项目建设依据
根据省、市发改委、市畜牧局《关于申报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和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的通知》精神和县区发改局、畜牧局要求编报实施方案。
二、养猪场基本情况
包括场名、场址、占地面积、职工人数、总资产、总负债情况,20__年6月底盈利情况、猪舍面积、存、出栏数量,其中能繁母猪数量,存在问题等。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改扩建内容:如栏圈、沼气池、污水沉淀池、饲料加工间、防疫消毒室、输排水管道等,写明建筑面积、结构及造价等。(含规划设计平面图)
(二)仪器设备购置:如防疫、消毒、配种及病死畜处理设备,饲料加工及运送设备,水、电、暖改造及配套设施等。
(三)建筑设计、安装等
(四)其他
四、投资估算
(一)建筑安装费用(明细)
(二)仪器设备购置费用(明细)
(三)其它费用
(四)投资规模,其中:申请补助资金、自筹资金
五、项目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截止20xx年底
六、项目达到的'规模及预期效益
七、项目建设单位电话、传真、邮箱等联系方式
八、附件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山东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国家环保总局《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畜禽养殖发展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合理开发与利用农业资源,有效防治畜禽养殖业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区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要求
根据畜禽养殖场养殖规模数量、所处的地理位置及对周围环境影响的程度进行综合整治。
(一)城区禁建区内的养殖场,对水源污染严重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在20xx年底前停止养殖,其他的应在20xx年5月1日前停止养殖。
(二)禁建区内养殖场建设污染物处理设施,在20xx年5月1日前全部达标排放。
(三)加强对禁建区内监控,禁建区内不得出现新的养殖常
三、工作职责
推广先进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技术,发展“猪—沼—果”等形式的立体生态农业,提高农业生态经济效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积极协助开展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新、扩、改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3~7月)
1.召开养殖业主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关于规模化养殖畜禽的有关法律法规,传达区政府关于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的会议精神。
3.按照整治对象责任划分情况,分别入户调查宣传,掌握全区畜禽养殖业生产现状和污染防治设施现状,摸清养殖企业的`规模、法人、养殖数量、建成年份等,确定禁养区内第一批和第二批停止养殖的养殖户名单,以及禁建区内养殖户的名单
(二)综合整治阶段(20xx年8月~20xx年5月1日)
1.区有关部门根据调查摸底情况,通知禁养区内第一批禁止养殖的专业户在20xx年12月31日前停止养殖,第二批在20xx年5月1日前停止养殖;通知禁养区内养殖场禁止改、扩建,并于20xx年5月1日前完成污染处理设施建设。
2.协助需搬迁的养殖场做好选址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6月)
检查禁养区内是否按要求停止养殖、污染治理设施和排放污水情况等。
根据xx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xx县财政局、xx县农业局、xx县果业发展管理局《关于下达扶持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通知》,计划下达xx县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扶持项目,用于完善合作社办公设施设备,扶持12户贫困户养殖中蜂,申请补助财政扶贫资金5万元。
一、项目区基本情况
xx县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xx年12月,位于xx县厚畛子镇xx村,合作社法人、理事会会长,合作社联合本村养殖大户5户组建成立中蜂养殖为主业的合作经济组织,经申请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核准,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合作制企业。业务范围为组织收购、销售成员种植、养殖的中药材猪苓及土蜂蜜蜂产品;开展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咨询服务。由于这里地处太白山脚下,秦岭腹地,自然资源极其丰富,森林茂密,适宜林下中药材种植,这里花种多样,花期长,蜜粉资源得天独厚,适宜中蜂养殖,所产蜂蜜纯天然无污染无公害,色泽鲜艳,味香甜而醇厚,营养价值极高深为广大消费者所青睐。该项目建设覆盖xx村种植、养殖户xx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2户(43人)。近年来,在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系列优惠政策的扶持下,我村种植、养殖业得到了快速发展,截至目前,我村现已发展中药材种植600窝(2-10斤/窝),中蜂共有200多箱。
二、项目实施组织机构
项目实施过程中,xx县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成立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办公用品
1、电脑一台,1×4820元/台=4820元
2、办公桌4套,4×500元/套=20__元
3、凳子40只,10×100元/只=1000元
4、文件柜2只,2×370元/只=740元
5、茶几一只,1×270元/只=270元
6、沙发一只,1×1700元/只=17000元
7、打印机一台,1×20__元/只=20__元
8、档案盒10个,10×12元/个=120元
9、电脑桌1台,1×500元/台=500元
10、打印纸1箱,1×150元/箱=150元
11、照相机一部,1×1700元/部=1700元
共计:15000元
(二)组扶持12户贫困户发展种植、养殖业
1、中蜂养殖3户:6箱(2箱/户),6×750元=4500元
2、猪苓种植9户:(10斤猪苓×15元/斤+50瓶蜜环菌×2元/瓶)/窝=250元/窝9户×250元/窝×6窝/户=13500元
共计:18000元
(三)中蜂养殖户配备
1、摇糖机:xx0元/台×1台/户×3户=480元
2、防护服:60元/套×1套/户×3户=180元
3、割蜜刀:10元/把×1把/户×3户=30元
4、蜂扫:10元/把×1把/户×3户=30元
5、手套:20元/双×1双/户×3户=60元
共计:780元
(四)购买养蜂书籍、工具、防疫
1、蜂药:42元/瓶×10瓶=420元
2、中蜂养殖书籍:120元/套×6套=720元
3、猪苓种植书籍:50元/套×20套=1000元
3、蜂药防疫喷雾器:30元/台×10套=300元
4、猪苓种植湿润水管:3元/米× 900米 =2700元
共计:5140元
(五)制作章程牌、广告牌、制度牌等
1、章程、工作制度、领导小组、财务制度牌:
250元/个×4个=1000元
2、广告宣传:3200元/个×2个=6400元
3、横幅:20元/条×4条=80元
共计:7480元
(六)组织培训学习3次
1、专家车费:(200元/趟×2趟)/次×3次=1200元
2、专家食宿:(120元/人天×3人)×3次=1080元
3、专家培训费:(280元/天×2人)×3次=xx80元
4、一次性杯子:(5元/条×5条)/次×3次=75元
5、茶叶:(50元/袋×2袋)/次×3次=300元
6、宣传材料:(15元/份×17份)/次×3次=765元
7、社员便饭:(15元/份×20份)/次×3次=900元
共计:6000元
四、资金筹措方案及财政扶贫资金用途
该项目建设资金共需5.24万元,其中,申请国家扶持资金5.0万元,自筹资金0.24万元。这些资金用于合作社组织种植、养殖户集中培训办公经费、购买合作社电脑、打印机、桌椅、防护服等办公用品,扶持12户贫困户购买猪苓种子、中蜂种群等。
资金筹措及使用方案一览表
序号
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计划
投资
资金来源
财政扶贫
资金
单位
自筹
1
购买办公用品
1.5
1.5
2
扶持12户贫困户种植猪苓、养蜂
1.8
1.8
3
购买防护服2套
0.078
0.078
4
购买养蜂书籍、工具、防疫药
0.514
0.274
0.24
5
制作章程牌、广告牌、制度牌等
0.748
0.748
6
组织培训学习3次
0.6
0.6
合计
5.24
5.0
0.24
五、对贫困户的扶持情况
通过组织召开“猪苓种植、中蜂养殖规模化可行性研讨会”,广泛征集种植、养殖户和贫困户在猪苓、中蜂养殖方面的需求,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12户,全部积极要求参加中蜂养殖专业合作社,合作社为12户贫困户在猪苓种植、中蜂养殖等方面进行扶持,并定期组织培训学习,帮助他们提高种植、养殖技术,增加收益,使他们尽快脱贫。
六、实施计划进度
20__年10月底完成。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为确保产业发展落到实处,达到预期目标,成立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产业发展的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负责产业发展的服务、协调工作。
(二)科学保障
要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此项工作,必须建立强硬的科学支撑体系,实行分期、分项组织技术培训。实行科学规划、科学设计、科学管理和科学施工,推广先进、成熟、实用的科技成果,积极引进优良品种。
(二)严格按照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组成一支懂技术的专业队伍,进行缜密的筹划、科学的设计和技术指导。
八、项目预期目标
本项目实施后,可以明显提升合作社硬件设施,改善办公条件,提高合作社管理水平。可帮扶12户贫困户发展猪苓种植、中蜂养殖,使种植养殖业科学化、规范化,增加12户贫困户收入,彻底达到引导和辐射农民增收和从根本上脱贫致富的目的,从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直接目标:完善提升合作社办公条件,为12户贫困户脱贫致富通过软件平台。树立典型和样板,从而带动全村贫困户发展主导产业,实现科学化管理,壮大合作社种植、养殖业规模。
间接目标:通过扶贫产业开发,辐射带动厚畛子镇及周边地区发展中药材种植、中蜂养殖产业,形成产业链。
长远目标:逐步建立生态良好、农民增收、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文明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附件:贫困户补助花名单
xx县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20__年5月20日
为进一步完善水产养殖业管理制度,科学利用水域滩涂从事水产养殖生产,维护养殖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水域生态平衡,保障水产品养殖质量安全,促进水产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全省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xx〕236号)、《XX省水利厅关于贯彻〈农业部关于稳定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推进水域滩涂养殖证登记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川水函〔20xx〕899号)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法律依据与原则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XX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农业部20xx年第9号令)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发证原则。
充分体现“合理规划、尊重历史、照顾现实、保持稳定、防止污染、促进发展”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逐步建立起以养殖证制度为基础的水产养殖业管理制度。
二、实施目标与证件用途
(一)实施目标。
通过完善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力求实现以下目标:
1. 进一步稳定水域滩涂使用权和承包经营权,保持农村基本政策的稳定;
2. 保护养殖生产者的合法权益,减轻渔(农)民负担,增加渔(农)民收入;
3. 依法管理和促进科学规划养殖水域滩涂资源,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障水域滩涂资源可持续利用;
4. 合理安排产业布局,引导并促进渔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5. 提升水产养殖产品质量,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提高产业竞争力;
6. 促进水产养殖的区域化、专业化、标准化、产业化。
(二)证件用途。
1. 养殖证是生产者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法律凭证。持证人从事养殖生产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可按规定享受国家有关水产养殖业发展的投资、技术服务、病害防治、培训教育等优惠扶持政策。
2. 养殖证是判断水域滩涂养殖功能的基础依据。当养殖水域滩涂因国家建设及其他项目征用或受到污染或发生纠纷造成损失时,养殖者可凭养殖证申请补偿或索取赔偿。渔政部门以养殖证为基础受理调查处理渔业纠纷案件。
3. 养殖证是养殖者从事养殖活动的行为准则。养殖者从事养殖生产时,应当严格按照养殖证核发的区域、类型、方式等内容进行生产,科学投饵,合理用药,不得造成水域环境污染。养殖者持证方可申请苗种生产审批、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证、水产品原产地证书、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资格等,并享受国家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三、发证机关与范围
(一)发证机关。
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确认水域滩涂养殖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并建立登记簿,记载养殖证载明的事项。水域滩涂在一个县级行政辖区内的,由该县级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跨县级行政区域的,由涉及的县级人民政府协商后核发,也可由其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决定。
(二)发证范围。
1. 国家对水产养殖水域滩涂实行养殖证制度。利用水域滩涂从事水产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养殖证。
(1)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依照《渔业法》、《土地管理法》规定确定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
(2)集体所有或者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水域滩涂,依照《渔业法》、《土地管理法》和有关土地承包经营规定确定水域滩涂养殖承包经营权。
(3)已领取土地承包权证书的农用土地改为养殖生产的,养殖证不改变原土地的权属性质及土地基本用途。
2. 对已养水域滩涂,符合养殖规划并持有养殖证的,可简化审核程序予以换证;尚未领取养殖证的应尽快申请审核补发。不符合养殖规划但已持有养殖证的,限期予以调整;无证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进行登记,限期拆除养殖设施。
3. 新规划用于养殖开发的水域滩涂,应优先考虑因渔业结构调整需转产从事养殖业的渔民、因水域滩涂规划调整需另行安排养殖场所的当地渔业生产者、毗邻国有水域滩涂的专业渔民或农业集体经济组织。
四、发证程序与内容
(一)发证程序。
1. 申请。单位和个人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申请表》,提交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资信证明材料、养殖技术条件说明等。
2. 审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审查申请材料,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牵头会同有关单位进行现场勘验,确认标界,核实有关情况,并完成审核工作。涉及航道、港口的,应在受理前征求航道主管部门和海事管理机构的意见。
3. 批准。经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符合规定的,应当将申请在水域、滩涂所在地进行10日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对不符合规定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收到申请15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符合规定的理由。
4. 公布。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已颁发的养殖证应登记造册。颁证水域滩涂要作图标志,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发证内容。
1. 养殖证应当使用农业部监制、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养殖证;应当载明持证单位或个人基本情况、养殖水域滩涂地理概位及平面界至图、养殖面积及范围(方位坐标)、养殖内容及方式、养殖证有效期限、养殖证编号等内容。凡确认全民所有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的,一律发给绿证;凡确认集体所有的水域滩涂承包经营权的,一律发给红证。
2. 依据养殖区域的生态环境、养殖方式、投资风险、收益等综合因素,养殖证有效期的最高年限分别为:池塘30年,湖泊、水库、河沟10年,临时养殖区2年。集体水域滩涂或全民所有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水域滩涂养殖证有效期应与承包合同期限一致。在江河、水库、湖泊水域的航道、港口及产卵场、重要苗种场、水产种子资源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区域的水域、滩涂,不得核发养殖证。
3. 养殖证登记事项如有变动,持证人应在相关事项变动后30日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养殖证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该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应在期满前60日向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并提交有关材料。
五、实施步骤
(一)规划编制阶段(20xx年5月20日至6月15日)。各区市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门人员,深入生产第一线对辖区内水域滩涂使用、养殖生产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登记,在调查登记的基础上,根据农业区划和渔业区划,编制完善本辖区内水域滩涂养殖规划,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同时,将水域滩涂养殖规划报送市水务局。
(二)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6月16日至6月30日)。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和发放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核发养殖证的依据和原则、法律地位和发放主体、发证范围和办法,提高养殖生产者自觉申办养殖证的认识,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发放证书阶段(20xx年7月1日至11月30日)。在调查登记和规划的同时,按照有关发证范围、办法和程序的规定,全面开展水域滩涂养殖证的核发、换发工作,并将养殖证发放登记情况及时录入养殖证信息管理系统。
(四)执法检查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各区市县渔政管理部门根据调查登记和养殖证核发的情况,组织渔政执法人员开展全面检查,切实维护养殖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养殖证制度的完善。
(五)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2月16日至12月30日)。各区市县认真自查总结完善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工作开展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与水域滩涂养殖证登记表一并在20xx年12月16日前报送市水务局(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在各区市县自查基础上,市上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检查验收,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完善养殖证制度工作成效好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完善养殖证制度工作差的给予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水务、农业、国土资源、交通运输、财政、环保、督查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XX市水域滩涂养殖证发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水域滩涂养殖证发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水务局,具体负责全市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的日常工作。各区市县也要成立水域滩涂养殖证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域滩涂养殖证发放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落实责任。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要把完善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摆上议事日程,细化领导小组组成部门工作职责,建立水域滩涂养殖证发放联系会议制度,切实解决养殖证发放中的问题。水务部门牵头制定工作方案,搞好水域滩涂的调查登记,养殖证申请的审核。财政部门把发放养殖证所需的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及时安排资金;农业、国土资源、环保、交通运输部门把好农业土地承包建池养鱼、水上航道养殖和环境承载能力审查关;政府督查部门负责完善养殖证制度的督查工作。
(三)强化督查。市水域滩涂养殖证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工作进度统计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区市县在完善养殖证制度方面的工作进展情况,各区市县定期填写统计登记表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市政府派出督查小组,对区市县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各区市县也要抽调力量,加大督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统筹兼顾。各地要把贯彻养殖业发展政策与实施养殖证制度结合起来,凡涉及养殖业发展的政府支持项目或投资计划,如渔民转产转业、原良种工程、病害防治中心、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中心、重大科技推广、科技示范场、出口基地县建设等的报批,一律审查养殖证制度的实施情况。凡良种补贴、水产救灾资金等受益对象,一律是持养殖证的生产单位和个人。
为加快推进海带、紫菜、海参等水产品加工及高位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水产品加工企业、养殖户依法落实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切实解决水产品加工及高位养殖过程中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进一步提升我乡人居环境。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紫菜、海带、海参等水产品加工及高位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霞政办〔20xx〕41号)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以保障群众环境权益为出发点,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着力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建立健全我乡紫菜、海带、海参等水产品加工及高位养殖行业长效监管机制。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依法监管与规范引导相结合,依法整顿和规范紫菜、海带、海参等水产品加工和高位养殖行业,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二、整治范围
(一)紫菜、海带、海参等水产品加工的企业和小作坊。
(二)高位养殖单位或个人。
重点查处位于法律法规禁止建设区域,不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布局规划,不符合环境保护或安全生产要求,利用闲置土地乱搭乱建,无证照生产的紫菜、海带、海参等水产品企业、小作坊和高位养殖单位或个人。
三、整治内容
(一)关停取缔一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列入依法关闭类:位于法律法规禁止建设区域;不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布局规划;不符合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未通过行业准入审批;无环保设施或环保设施不完善,违法违规排放或超标排放废水、废气,随意倾倒固体废物,且通过整改无法达到环保排放标准;存在安全隐患,通过整改无法消除安全隐患。
对列入依法关闭类的`企业、小作坊和高位养殖单位或个人,由乡政府牵头组织生态环境办、村建站、水利站、市场监督管理所、海洋与渔业站等部门,依法予以关停取缔,做到“两断三清”,即断电、断水、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对本方案印发之前建设的海带、紫菜、海参等水产品加工企业、小作坊和高位养殖单位或个人,经整改可以符合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标准,且未造成群众反复投诉的,可暂不列入取缔关闭范围。
(二)升级改造一批。对不属于依法关闭类,且对环境污染小,通过环保、安全等整改可以达到相关标准的海带、紫菜、海参等水产品加工企业、小作坊和高位养殖单位或个人,由我乡结合企业生产季节特点,督促相关企业、小作坊和高位养殖单位或个人进行升级改造,并落实以下措施:一是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是落实污水处理,涉及废水排放的企业和养殖户必须建设生产废水处理设施,确保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方可排入外环境。三是强化废气处理设施改造,对现有燃煤炉窖、锅炉进行升级改造,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锅炉配套袋式除尘器,或者使用集中供热、煤改天然气、煤改电等清洁能源进行替代。四是规范固体废物储存,规范建设固体废物储存场所,固体废物集中收集管理,并通过采取无害化处理方式规范填埋或者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三)搬迁整合一批。通过对辖区加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环境影响及未来发展情况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估和审核,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合理整合,建设标准化厂房进行规范生产经营。
四、工作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方案印发之日起-20xx年04月30日)
各村要对辖区范围内的海带、紫菜、海参等水产品加工企业、小作坊和高位养殖单位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于20xx年4月29日前将海带、紫菜、海参等水产品加工企业、小作坊和高位养殖单位汇总表上报乡生态环境办。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5月1日-10月31日)
乡生态环境办对排查出来的海带、紫菜、海参等水产品加工企业、小作坊和高位养殖单位或个人,要实行“一企一策”,按照“三个一批”(关停取缔一批、升级改造一批、搬迁整合一批)的要求,会同乡直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于20xx年10月31日前分类整治到位。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1月1日--11月30日)
乡生态环境办负责对辖区内的海带、紫菜、海参等水产品加工和高位养殖的整改、搬迁、取缔情况进行初步验收,初验合格后上报县生态环境局,由县生态环境局组织县直有关部门现场复核,对账销号。
(四)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2月1日一长期坚持)
乡生态环境办要针对海带、紫菜、海参等水产品加工和高位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工作经验,以此作为指导。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对水产品加工企业和高位养殖经营单位的监管,督促企业和养殖户诚信经营,建立企业质量诚信档案,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提升专项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
成立乡海带、紫菜、海参等水产品加工和高位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各乡直有关部门及村站干部共同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村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海带、紫菜、海参等水产品加工和高位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作为我乡20xx年的重点工作任务来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确保整治工作积极稳步推进。乡生态环境办作为全乡专项整治工作的牵头单位,除在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外,还要组织好整治行动的开展。各村对辖区海带、紫菜、海参等水产品加工和高位养殖污染整治工作负总责,要牵头做好辖区内整治行动的相关工作;乡生态环境办、村建站、水利站、市场监督管理所、海洋与渔业站等相关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协同开展整治行动。
(二)强化部门联动,提升整治合力
乡生态环境办、村建站、水利站、海洋与渔业站和市场监督管理所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长效机制,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统一标准、联合检查,全力推进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做到整治一个、销号一个,按期整治到位。
(三)加强宣传引导,鼓励舆论监督
充分利用村村响广播、微信公众号、发放宣传单等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正面引导,使我乡水产品加工和高位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社会共识。鼓励公众积极支持和参与水产品加工和高位养殖污染专项集中整治工作,营造大众支持、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四)明确责任要求,形成长效机制
海带、紫菜、海参等水产品加工和高位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已列入20xx年海岛乡重点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各村要认真抓好专项整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将专项整治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对措施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要严格责任追究。对违法企业要实行快查快处,对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鸿蓬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
实施方案
编制单位:鸿蓬牧业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 20xx年1月
第一章 项目摘要
1.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鸿蓬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
2)项目主管部门:宁县畜牧兽医局
3)项目建设单位:鸿蓬牧业有限公司
4)项目性质:新建
5)项目类别: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
6)建设地点:九龙川村
7) 建设期限:20xx年
8)主要技术内容、规模及投资
项目对选定在鸿蓬生猪规模养殖场进行实施,猪舍新建800㎡,仔猪保育舍800㎡,新建排污管理1100m,集污池400m,沼气池50m,贮液池30m;购置钢制格栅50套,污水提升泵2台,污水泵2台,管道、阀门等配件1套,普通兽医器械5套,紫外线灯及消毒室配套设备5套。
9)投资概算:
项目概算总投资249.9万元。其中:建筑土建工程费概算为229.4万元;设备及安装费概算为15万元;项目建设其它费用
3.5万元,预备费2万元。
10)资金筹措
经概算,该项目总投资249.9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 - 3 - 333
专项资金50万元,项目单位自筹资金199.9万元。
11)经济和社会效益
(1)本项目建设指导思想明确,规模与现有设施设备匹配,专区布臵合理,可以明显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2)项目建设可提高生猪产业的发展水平,推动生态农业迅速发展,拓宽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也可在一定程度是缓解当前我县及省市猪肉的市场压力,降低价格,促进社会稳定,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其社会效益非常明显。
(3)项目建设采用的技术方案可靠,符合项目实际需要,同时利用生产废弃物,生产沼气做到变废为宝,从而使整个企业良性循环,降低了环境污染。
(4)项目通过基础设施改善、五良技术推广和合理的粪污处理措施,在形成一定规模的同时,有助于降低生猪的疫病,减少经济损失,节约生产成本。项目正常年销售收入达215.2万元。本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高于行业基准收益率,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及赢利能力。建设方案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显著。
1.2 实施方案编制参考资料
1)项目区社会经济、气象、水文、地质等基础资料,设备初步报价资料等;
2)其它相关的规范、规程及强制性条纹;
3)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各种资料;
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规范暨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xx]110号)。
1.3 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项目建设背景和建设的有利条件、生产供需分析、建设场址和建设条件分析、建设规模和建设方案、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进度、项目招投标、环境保护、节能节水措施、组织机构与项目管理、投资概算和资金筹措方案、社会经济评价
一、项目摘要
项目名称:春晖牛羊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牛羊养殖场建设项目
项目申报单位:中宁县畜牧局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建设性质:
新建 项目建设地点:中宁县白马乡滚泉山
二、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中宁县春晖牛羊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牛羊养殖场位于中宁县白马乡滚泉山,占地面积100亩。现已进行小规模的养殖多年,积累了丰富的牛、羊养殖经验。主要得益于:一是坚持品种改良,优化品种结构和畜群结构,保持稳定的发展规模;二是繁殖与育肥相结合、放牧与舍饲相结合,提高综合效益;三是把握市场信息,生产和流通相结合,与周边市县的育肥场、屠宰厂建立了稳定的购销关系。
三、项目方案设计
(一)、建设目标:育肥牛存栏规模稳定在500头以上,其中能繁母牛200头以上;年育肥出栏肉牛300头。育肥羊存栏规模稳定在1000只以上。
(二)、项目实施地点:中宁县白马乡滚泉山
(三)、技术措施
1、坚持品种改良,在西杂牛的基础上,应用夏洛来等肉牛品种开展三元杂交,增加杂交优势,提高生产性能。
2、应用提高母牛繁殖率综合配套技术,缩短繁殖周期,提高繁殖率。
3、繁殖与育肥相结合,优化品种结构和畜群结构,保持稳定的发展规模。
4、种草养畜与秸秆养畜相结合,应用舍饲圈养综合配套技术,走高效养殖之路。
(四)、实施内容及投资使用计划
1、牛舍建设:1000m2×380元/m2=38万元; 2、运动场:20xxm2×50元/m2=10万元; 3、草棚:100m2×200元/m2=2万元; 4、饲料加工间:30m2×500元/m2=1.5万元; 5、兽医室以及饲养用房:60m2×800元/m2=4.8万元; 6、青贮窖:300m3×100元/m3=3万元;
7、切草机、饲料粉碎机:2台×5000元/台=1万元; 8、粪污处理场:300m2×100元/m2=3万元;
(五)、项目投资来源及支出具体内容
1、项目总投资及投资来源:项目总投资72.3万元,资金筹措从三个渠道解决:一是牛场自筹20万元;二是申 4 请贴息贷款10万元;三是申请省级扶持资金42.3万元。
2、省级扶持资金使用计划: 1、牛舍扩建1450m2补助29万元; 2、运动场20xxm2补助6万元; 3、草棚100m2补助1万元; 4、饲料加工间、兽医室、饲养用房90 m2补助2.7万元; 5、青贮窖300m3补助1.5万元; 6、切草机、饲料粉碎机2台补助0.6万元; 7、粪污处理场300m2补助1.5万元。
四、项目效益评价
项目投产达效后,年可繁殖成活优质犊牛80头以上,增加产值20余万元;年育肥出栏优质肉牛200头,可增加纯收入30万元左右。同时,种草养畜与秸秆养畜相结合,探索出了一条积极应对封山禁牧的`有效途径,形成了畜牧经济与生态建设共赢的新格局,对全县肉牛产业的科学转型、高效发展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更为重要的是,项目的建设,增强了养牛场的示范带动作用,肉牛“繁殖—育肥—活牛销售”三位一体,带动了当地肉牛繁殖基地的持续稳定发展、实现了就地育肥增值、保障了养殖户的有效增收。
二〇xx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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