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深见鹿影日期:2025-08-21人气:1
《欧也妮葛朗台》读后感锦集(通用31篇)
早在五年前,我的书架上就有一本《欧也妮·葛朗台》。当我得知这是一本关于“吝啬鬼”的书后,就没再翻过。因为我在这之前已读过一本叫《悭吝人》的书,领教了阿巴公。今年寒假,我偶然地翻开了它,就再也没轻易合上。
阿巴公是个贪婪至极的人。如果葛朗台仅仅是贪婪,那也不会写出什么深刻的东西,我也就不会如此感兴趣。重要的是,葛朗台的形象概括了整整一段历史,他的吝啬也含有特定的历史内容。
葛朗台老人是位法国大革命前后的人物。从书的开头我们便可看出他具备第一代资产阶级的一切特点,没有多少文化,却精于盘算。他的每笔投机从没失败过,至使财富不断膨胀。随着情节的深入我们越来越深地感受到了葛朗台本人的性格——吝啬。尽管家财万贯,却几乎无消费。我们甚至不能说他“爱钱如命,”因为在他眼里,钱比命重要。“把死人看得比钱重就叫做没出息”。把兄弟的死讯告诉侄儿没让他犯难,可要说出“你一点家产都没有了”倒让他感到难于启齿,因为这句话“包含了世界上所有的苦难。”
在事故中,我更看到了葛朗台老头的“朋友”,个个都是唯利是图的人。很显然,这是当时社会的悲剧。在拜金主义横行的世道上,一切权利的中心就是金钱,金钱是万能的,它使人的灵魂扭曲变形。巴尔扎克正是捕捉到了这一点,才写下了发人深省的《欧也妮·葛朗台》。
在这本书中,还有一个重要的线索,就是欧也妮的爱情。而在这样的家庭中的爱情必然是苦涩的。欧也妮爱上了夏尔,却受不了来自各方包括父亲葛朗台的反对。夏尔由于家中破产,被迫与欧也妮分手。这一切的祸根就是金钱与迷恋它的人们。以至于当葛朗台死后,可怜欧也妮守着他巨额财产,却既无家庭也无幸福。只能成为一帮利欲熏心之徒追逐围猎的对象。
写到这里,在我脑海中已不仅仅是葛朗台老头的吝啬与欧也妮的纯真,这简直是一个悲剧。而且是没有毒药、没有尖刀、没有流血的悲剧。它平凡而其惨烈程度却不亚于古典悲剧。不过在古典悲剧中主宰一切的是命运;在《欧也妮·葛朗台》中则是金钱。
我曾反复地问自己,这是为什么。我甚至想写一篇续文论改变欧也妮的命运。我想过,这有时代的因素在内。法国革命后,日益膨胀的资产阶级中势必会出现拜金主义,这同封建社会出现人剥削人的道理是一样的。但我们也不能否认,人的贪婪导致了这样的一场悲剧。不看从前,就拿现在的人来说,难道没有一个人跟葛朗台有相似点。我们扪心自问,自己就从来没有像葛朗台相似的经历吗?不是,我们有。现在的人并不强于以前的人多少,只是社会强于以前的社会。人,似乎总是这样,自己取得了多少,就想得到比这更多的;自己失去或将要失去多少,就想失去更少的。难怪比尔·盖茨还在不断地积累自己的财富,也难怪他会为几美元的停车费而嫌贵了呢!这——就是人的贪婪。可怕,但挥之不去。
也许有一天,一本名为《大方人》的书会成为世界名著,与《欧也妮·葛朗台》、《悭吝人》同名。但也许这不可能,因为人的贪欲还在。或许随着社会的进步它会减少,但不会消亡。或许还会有许多未上演的悲剧已经彩排好了。
《欧也妮葛朗台》是巴尔扎克笔下的十九世纪法国。《欧也妮葛朗台》的故事没有骇人听闻的事件,没有丝毫传奇色彩。这是一出“没有毒药,没有尖刀,没有流血的平凡悲剧。”在巴尔扎克的作品中主宰一切的是金钱,葛朗台老头的形象便体现了金钱的主宰力量。
其中塑造的葡萄园主葛朗台,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吝啬鬼。在他的眼里,根本就没有亲情,友情,只有金钱。甚至因为,欧也妮花了属于她自己的钱,也要让她喝凉水,吃面包度日很久。就在生命即将结束的时候,也不忘盯着他所有的财产。都开始举行葬礼了,当金耶稣靠近他时,还起来抱住,不忘嘱咐他女儿向他报账。
欧也妮是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同时,她也是一个,拥有这悲惨命运的人。吝啬的父亲无时无刻不在压迫着她,体贴的母亲也去世了,在不恰当的时候爱上了破产的堂弟——夏尔,并且等了他七年,还是被他抛弃了。嫁给了自己不爱的人,丈夫在结婚没多久就去世了,成了一个可怜的寡妇。
全文以欧也妮的婚事为线索,以大量笔墨描绘金钱的威力,画龙点睛的一笔却是指出金钱拜物教的荒谬,指出金钱固然给人带来权势,却不能给人带来幸福。至少,在人类的感情领域,金钱是无能为力的。葛朗太称雄一世,积累了万贯家财,一文也带不进坟墓,除了一种虚幻的满足感,可以说一无所获。在巴尔扎克看来,葛朗台的聚敛癖,是当代社会的一种情欲。向欧也妮这类心地单纯的姑娘,金钱与她既不是一种需要,也不是一种慰藉,只有人性已经异化,完全为贪欲所支配的人,才会将金钱视为人生的最高需要。
葛朗台老头的吝啬和对金钱的痴狂,在书中随处可见:“至于仆人拿侬,一年的工薪只有60法郎,她在葛朗台家辛勤劳作了30年,只是在第20xx年上,葛朗台才痛下决心赏了她一只旧表,那是她到手的唯一礼物。可怜的拿侬老是赤着脚,穿着破衣衫,睡在过道底下的一个昏暗的小房间。”看在20xx年工作的份上才忍痛割爱,作出决心,好象是件要他的命,喝他的血,抽他的筋的决定——送拿侬一只旧表。除了这些葛朗台还对自己的亲人吝啬:“尽管葛朗台家财万贯,然而他的开销却很节省。他从来不卖肉、蔬菜和水果,这些都由佃户替他送进柴房。他什么都节约,连动作在内。每顿吃的食物,每天点的蜡烛,他总是亲自定量分发;每年十一月初一堂屋里才生火,到3月31日就得熄火,不管春寒和秋凉;他给妻子的零用钱每次不超过6法郎;多年来给女儿陪嫁的压箱钱总共只有五六百法郎;”“不觉新年到了,葛朗台照例要女儿把她的全部金币拿出来欣赏一番,欧也妮只好说金币没有了。父亲一听,火冒三丈,猜到她已把金币送给了查理,大骂女,并决定把她关进房里,只给冷水和面包。”这时的葛朗台知到女儿将自己的金币送给查理,他爱钱如命的本质战胜了亲情,将自己竟有的女儿送进了阁楼,让她在那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1820xx年10月,葛朗台太太平静地死去。太太尸骨未寒,葛朗台便请来克罗旭要欧也妮在财产文契上签字,放弃登记,全部财产归父亲管理,女儿只保留虚有权,欧也妮一点也不明白,就在文契上签了字,父亲这才放了心。”自己的妻子还才安息,他却为了遗产到处奔波。“晚上,葛朗台来到太太房间,正巧碰上母女俩在看查理母亲的肖像,葛朗台一见金匣,就像一只老虎扑向一个睡着的婴儿一样抱住不放。”贪婪、狡黠、吝啬,金钱是他唯一崇拜的上帝的品质在此表显得无疑。与父亲相比欧也妮表现得十分慈爱,善良。办了不少公益事业:建了1所养老院、8处教会小学和一所图书馆。
书中的人物都有着自己的个性,但是从他们身上也可以找到当时社会的影子。贵族阶级日趋衰落,“一切封建的、宗法的和田园诗般的关系全都破坏了”,代之而起的是飞扬跋扈的资产阶级暴发户和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金钱势力。以及柔弱的妇女,她们安于现状。
读完此书我不得不感叹资本家的发家史,是一本糅合着血泪的屈辱史。
合上了散发着悲伤的气息与泪水的《包法利夫人》。美丽、多情的少妇爱玛在虚荣心的支配下,在不甘平庸的享乐中,在无比的绝望中,在万般的悔恨中,痛苦地挣扎着死在了自己的床上,耶和华的天堂里,又多了一只温顺的羔羊。
在入春以来的阅读、写作中,我之所以从痴迷的诗歌意象、意境中走出,步入充满爱恨情仇和生命传奇故事、情节、人物中,根本的原因还在于要放下无边的虚无和幻想,重新捡拾起生活的真实,体验日子里的美好及快乐。因为我相信谢有顺那句话,小说就是对生活场景的还原和复制。因为我所崇拜的王小波说,小说是可以这样写的。因为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喜欢听故事讲故事的小老头。
当每一个生命,每一个饮食男女,从呱呱坠地来到尘世那一刻,两只光亮,水晶一般的眼睛就对人间充满了好奇和惊讶,力图把空无一物的肚皮,填饱塞满;力图在一张白纸似的脑袋上,描绘出最为精彩的图画;人生不过百年,欲望却无边,人们总是企图赶走内心的无知、浅薄、直白,让自己变得强大、渊博、威猛起来。美丽多情、衣食无忧的包法利夫人爱玛也不过是凡人一个,享乐主义在她的身上显露无遗,她的堕落她的死亡与她那不安于现状的心密不可分。她是一朵鲜艳、诱惑的虞美人,悲哀的命运在前方等待着。
爱玛出生在富裕的庄园,自由受到修道院的教育,幽闭的生活一旦被打开,浪漫的情调就会像塞纳河水奔腾不止。
分析包法利夫人堕落的原因,我这个行政管理系毕业的学生想从社会学的角度来验证一下。试想我们每一个人在从自然人转化为社会人、有用人的漫长过程中,不外乎吃喝拉撒睡、衣食住行等等这些基本生理需求的追求,与此同时,在满足基本的生理生活需求之外,人们开始了精神层面的追求,读书、学习、交流等等。加之人是能够思考高级动物,在加上出身、血型、性格、生长环境、教育程度的存在,角色体现、角色互动,为自身的社会化丰富了许多,譬如是在当今这个二十一世纪,互联网极为发达的地球村,大街小巷随处可见遍地是低头蚁族,扣扣聊、微信聊、公众号、头条玩、抖音玩、火山小视频等手机娱乐至死的时代,传统的纸质媒体、读物交流、学习,已经退居到幽暗偏僻的角落,自己却如一位民国社会的蓝袍先生,独坐斗室,耐得住万般的寂寞与孤独,嚼菜根、啃“砖头”,苦辣酸甜、悲欢咸淡,自我感知。宋朝皇帝说:
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
安居不用架高楼,书中自有黄金屋。
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自有颜如玉。
出门莫恨无人随,书中车马多入簇。
男儿欲遂平生志,五经勤向窗前读。
回过头来再谈谈包法利夫人,这位可悲的美少妇的命运。爱玛生长在十九世纪的法国乡村贝尔托,父亲鲁俄老爹是位庄园的主人,殷实的家庭为天真浪漫、美丽多情的女儿提供了衣食无忧、富于幻想的童年少年生活。
一次鲁俄庄主病了,于是身着飘逸蓝袍的爱玛姑娘有幸被年轻的乡医包法利邂逅。爱玛姑娘纤细的指甲,明亮的眼睛,乌黑的睫毛,瀑布般的头发,红扑扑的脸蛋儿,给已婚的包法利留下了惊鸿一瞥。好事成巧,又过了没多久,包法利的第一位老婆,二手女人,四十多岁的寡妇爱洛伊丝在家被公婆气死了。年轻、漂亮、单纯的爱玛姑娘便在父亲鲁俄老爹的的极力撮合下(鲁俄老爹对包法利医生能够治好自己的病,非常感谢,对年轻的乡医十分看好、器重),成为了真正的包法利夫人(这是一桩标准包办的婚姻)。
婚后的爱玛应该是幸福,美满的,怎奈丈夫包法利是个老实本分、沉默寡言、不会哄自己女人的男人,他早出晚归不断出诊给患者治病,时间长了便冷落了家中的小美人。爱情需要不断保鲜,二婚男人包法利的欠缺让心比天高、爱慕虚荣、不甘平庸的妻子爱玛感到生活的孤独、乏味,整日一副抑郁寡欢的样子,叫人见了十分心痛。为了满足妻子向往美好生活的欲望,包法利医生便离开居住的道斯特搬到了较为热闹繁华、热闹的永维镇。
以上这些是小说的第一部分,故事的开端。接下来福楼拜进入了故事的发展、高潮部分的叙述。
包法利夫人在永维镇在开始了全新的生活,先后认识了药店老板奥梅、布商件高利贷商勒乐、见习生莱昂、有钱的主儿罗多尔夫,就是这几位小镇上的头面人物彻底改变了爱玛的生活,莱昂是大学生风流倜傥、罗多尔夫是情场老手、猎艳专家,没有多久爱玛就背丈夫包法利先后与他们在自己的家庭后院频频幽会,几番外出私奔,爱玛风流成性、夜不归宿、淫欲、挥霍无度,商人勒乐有机可乘,主动上门送衣服、布料、胭脂、梳妆台、沙发、帷帐等等一切生活用品。最后爱玛手头亏空甚至卖了自己家的土地,勒乐的自私、奸诈、多谋,唯利是图,步步为爱玛设圈套,甚至让她把整个房产做了抵押,满足自己的虚荣心。罗多尔夫是个裙钗堆里的老抢手老司机,是个喜新厌旧、无情无义的家伙,最后摈弃了爱玛,莱昂是个外边斯文,内心虚伪懦弱的家伙,迫于自己的名声迫于家庭的阻扰,断然离开了爱玛,包法利夫人最终被他俩推上了债台高筑、走投无路的地步。
故事的高潮和结尾,爱玛面对上门的公证人,无奈之余只好重新求救于莱昂和罗多尔夫,一个避而不见,一个冷酷无情、见死不救,绝望之余的爱玛、包法利夫人跑到药店老板奥梅的储藏间,吞食了白色的粉末砒霜后,回到家中,躺在自己的床上,悔恨之余,只有等待死亡。
尤其在对服毒后的包法利夫人爱玛最后死亡过程的描写中,作者细腻、真实的文笔深深触痛了阅读的神经,死亡是多么的可怕,多么地恐惧。譬如,书在第三百零一页写道:
她的胸脯立即开始急剧起伏,舌头完全伸到嘴外,眼珠子乱转。像两盏玻璃灯,渐渐变暗,最终熄灭。
朗朗晴天吆暖洋洋,
小妞儿相思心痒痒。
爱玛像一具中了电的尸体,一下子坐了起来,头发散乱,两眼发直,嘴巴张开。
镰刀割麦哟忙又忙,
麦穗穗散落田垄上。
我的小兰哟弯下腰,
拾麦穗一个不漏掉。
“瞎子”爱玛叫道。
她笑起来。那是一种凶恶、疯狂、绝望的笑。她似乎看见乞丐那张丑陋的脸,像一个吓人的怪物,扬起在永恒的黑暗中。
这天起哟起了大风,
她的短裙没了踪影!
一阵抽搐,爱玛倒在褥垫上,大家围拢过来,她已经咽了气。
这就是包法利夫人的死亡。一丝惋惜、哀伤袭上心头。我不得不佩服一代文学大师的绝妙文笔,场景、人物、民谣相互衬托,象征、寓意不言自明。
最为让人惋惜而感到惊讶的是作者福楼拜在处理故事的结尾时,让包法利医生遇到了自己的情敌、杀死自己可爱妻子的罗多尔夫,尴尬之余,懦弱的乡村医生没有与之搏命,为妻子复仇,而是说出了这样的话,
我不怨恨你!
错在命运!
一篇举世瞩目的文学作品就这样结束了,读者在看到爱玛堕落、死亡的同时,也看到了一位法国男人迟钝懦弱、委曲求全的性格。
读罢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我佩服居斯塔夫细腻的叙事语言天才,文笔流畅、简洁凝练、意境唯美富有诗意,环境烘托、故事情节、人物心理的描写刻画逼真到位,富有个性、人性,在纯自然纯客观主义基础上,福楼拜通过自己独特的叙述角度、叙事方法,伏笔、衔接等艺术技巧,无情地揭露了十九世纪的法国社会现状,批判了贵族、教会的冷漠、无情,是对法国社会真实生活的很好复制与再现,让读者在阅读中认知、辨明了爱情的本质、家庭的内涵,检验了善良与虚伪的人性,其文学艺术价值和社会道德价值,历史、读者将会作出公正的评判。
文学创作,尤其是长篇小说的创作是一门综合性的高超手艺,是一项十分艰辛、费神的脑力劳作,它涉及、检验着作者的学识、修养、生活积累和思想、艺术价值观,而福楼拜的这部长篇小说《包法利夫人》,开启了新小说创作的先河,直接影响了后来的司汤达(心理分析小说《红与黑》的作者)、乔伊斯(《尤利西斯》意识流小说的开创者)的文学创作风格,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是世界文学史上的一座丰碑,个人认为是至今为止写的最好小说。
初看此书,我总是想到艾青的一首诗——《我爱这土地》,诗中的一句话尤为深刻: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我想就书中的一些句子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
书的开头提到了一个在内蒙旅行回来的美国朋友,他说中原的一家家总是划着一小方地来种植,而没有想到利用这片地的其他方法。似乎是这样的,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在土地上发展起来的国家,我们的土地的依赖性已根深蒂固。“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我们脚踏实地,我们热爱这土地,我们珍惜这份与生俱来的土气。
当看到费老写到自己第一次出国,他的奶妈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包裹着的灶上的泥土塞在他的箱子底下时,我想到了我的家乡潮阳。众所周知,潮汕地区过节拜神的活动有很多,有人说这是迷信的做法,但是在我看来,这也算是内心的一份信仰,对神明的敬重源于先人,源于环境的耳濡目染,这份敬重一代一代相传下来,慢慢地成为了一种传统。这份淳朴的土气,让我觉得自己是其中的一份子,自然、不做作。
“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社会竞争没那么激烈的那时,人们之间要建立起信任也就没有现在来得那么困难。没有相互之间的算计与心机,单纯的,就是心里油然而生的相信而已,这便是“土气”的一种特色,实实在在的、不加修饰的、饶有魅力的。
像书中的一句话说的那样: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象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中国便是这样的,这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久而久之我们便有了一份“土气”,无需觉得丢脸,这本身就不是一件丢脸的事,我们该庆幸,这是我们的家的标签,是我们的根。叶落归根而我归往何处?我们都知道,落叶尚要归根,人也是一样的,倘若忘了根在哪里,要如何回家?
学习了《祖父的园子》这篇课文后,我的眼前清晰地浮现出一幅一个慈祥宽容的祖父和天真可爱的小姑娘在园子里嬉闹的情景。小萧红在充满生机的园子里度过她那快乐,令人难忘的童年。
小萧红跟着祖父在园子里栽花、拔草、种白菜、铲地、浇水。虽然是乱闹一阵,但是祖父却不责怪她,。她在园子里摘黄瓜、追蜻蜓、捉蚂蚱,玩累了就在房子底下找个阴凉的地方睡觉。
在祖父园子里的那段时光是多么自由快乐啊!园子里明晃晃的,新鲜漂亮。小肖红可以在园子里拔草、栽花、种白菜、铲狗尾草。有时候没种好的菜却把种子踢飞了,有时候又会在割草时把谷穗当杂草一样割掉;还有时候用瓜瓢把水往天上一扬,大喊着“下雨啰……”小肖红可以在园子里做各种游戏,和动物玩捉迷藏,园子里的人是自由的,连动物和植物都充满了灵气。睡醒了的花儿,在天上闲逛的小鸟……一切都活了,自由了。而我呢?天天作业多得很,做事一点不对就会遭到指责……作业负担只是语文、数学之类的就够受的了,还有英语作业,成天都不能出去玩儿。周末,只要我写完作业,我就可以玩一会儿手机,但是一想到还要去复习,我就没劲玩了,我多么的想痛痛快快的玩一会儿啊!
我想萧红童年那样自由、快乐,后来不也照样当了作家?世上没有上小学时死记硬背的学生成为世界上的名人。所以,请爸爸妈妈、老师们给我们一点自由,让我们去亲近大自然,给我们一个快乐的童年吧!
说起读书,许多书的名字就会立刻浮现在我的脑海中,从幼稚的到成熟的,从古代的到现代的,从梦幻的到现实的……杨红樱说起读书,许多书的名字立刻就会的《笑猫日记》就像是一碗心灵鸡汤,唤起了我对童年的回忆;吴承恩的《西游记》如同一只火箭,带我穿过一段神奇的取经记;姜戎的《狼图腾》好似一匹骏马,让我驰骋在辽阔的蒙古草原……
第一次读《鲁滨逊漂流记》是在五年级的暑假中。那是一个清晨,我在新华书店转悠,无意间看到了这本《鲁滨逊漂流记》,闲来无事,就拿起来看看。可是读着读着,不知不觉就被故事吸引了,鲁滨逊的勇敢、机智、善于劳动等优良品质打动了我。故事的叙说也很生动,有时让我有身临其境的感觉。
第一次读完《鲁滨逊漂流记》的时候,我正在学骑自行车。刚开始骑自行车的时候非常害怕。我先把两个手放在车把上,一只脚踩在地上,另一只脚踩在脚蹬子上,猛地一蹬,就开始往前骑。第一次骑了五米我就摔倒了。当困难来临,我有点想要放弃。但是鲁滨逊的故事浮现在脑海中,当轮船遇难,那么多的船员只剩他一人流落孤岛,面临生存、逃生等重重问题,他坚毅地撑了下来,用他自己的勇气,智慧还有毅力。他顽强的品质打动了我,激励了我,坚定了我的信心。我把车子扶起来,就接着骑。第二次虽然比上一次骑的远一点,但还是差点儿摔倒了。“眼睛要直视前方,保持住平衡,你没问题的。”我对自己说。然后便踏上自行车,继续我的学车之旅。虽然记着要领,但是实际操作总不是那么顺利,我依旧是一次又一次的摔倒,但是又一次又一次的站起来……也不知停停骑骑了多久,我终于能够顺利地骑上几十米了。
有了这次学骑自行车的`经历,我稍微尝到了点独自面对困难的滋味,也对鲁滨逊漂流孤岛的经历有些感同身受。虽然他只是个笔下幻化的人物,但是他的品质,他的精神,却真实地存在我们现实生活之中,我们需要做的,就是把握住这些品质,保留住这些品质,使它们成为自己的优点,然后流传下去。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读着文天祥的名句,我不由得想起了史铁生的名言:人生如梦。的确,与大自然相比,人生只是一场短暂的梦。但是怎样才以将这一场梦过得充实有意义,还只能用自己的双手去找拼,去创造才行。
我学过一篇文章《秋天的怀念》,作者史铁生是一个双腿瘫痪,常年与病魔做斗争的人,可他却还在拼搏,用他的双手拼搏。在病床上,他无时无刻不在努力创作。他的努力也有了回报,他写出了大量的散文,短篇、中篇、长篇小说,电影剧本等文学作品,并获得了“一级作家”称号、三十万东海文学巨奖金奖、优秀短篇小说奖等。他成功了,他用自己的双手将自己的人生画得如此辉煌。和他相比,身体不残缺的我们,又有什么资格去抱怨生活太艰难呢?
他用行动证明了这个世界上没有没有用的人,只有没用的思想。他之所以如此坚强地活,一个是因为他的意志;另一个是因为他要完成他母亲的遗愿,要好好儿活下去。
我们也应该像史铁生一样活着,为了将自己的人生变得完善辉煌而活,而好好儿活着。我们也要像史铁生一样,不仅自己活得完善,也要别人活得好。这样,才不枉在这世界上好好儿活了一回。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两只名叫小音符和小句号的成长故事。小音符在浩浩荡荡的队伍中间问大家:我们要去哪里?我们要去哪里?但没有谁能回答她的问题。她们游啊游,有一天小音符从队伍中溜了出来,她看见了一只鲤鱼精,他告诉小音符,在远方的田野里有一位青蛙王子在等她,青蛙王子长得很帅、唱歌很好、还是跳高冠军、最了不起的是它拿了捕捉害虫的冠军。小音符兴奋极了,她牢牢地记住了鲤鱼精的话,小音符不再犹豫,也不再徘徊。在她心中,终于有了前进的方向。
她在水中一直向前游,有一天,她遇到了一只叫小逗号的小蝌蚪。小逗号热情、活泼,非常有趣。她们很快成为了好朋友,并结伴而行。一路上她们被卷入旋涡、被娃娃鱼吞到肚子里,可他们齐心协力战胜了危险。在这些过程中,他们发现自己的身体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变成了青蛙。他们继续向前游,终于找到了那片田野,但是小音符并没有找到她的青蛙王子。
后来他们留在了田野里,捕捉害虫保护庄稼。庄稼茁壮成长,很快到了丰收的季节,也是青蛙们狂欢的节日。每一天他们都有精彩的.比赛,小逗号在唱歌比赛、跳高比赛、捉害虫比赛中都得了冠军。小音符这才发现小逗号就是自己苦苦寻找的青蛙王子,后来他们举行了盛大的婚礼,永远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一起。
这则故事深深打动我的是,在寻找远方梦想的过程中,两只蝌蚪生死不离的陪伴、患难与共的情意。但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两只蝌蚪寻找远方的脚步从未停止过。
我想在学习生活中我们也要像他们一样勇敢坚强,不畏惧困难,在通往自己梦想的旅途中,一直坚持下去,最终实现自己的梦想。
午后,静谧的阳光弥漫,浓浓的茉莉花茶飘散,阳光斜照在身上温暖而又安详。
一缕缕温和的风,翻动菲薄的书页,嗅到淡淡的墨香。诗词的世界里,每一个字眼,都像跳动的音符,谱成了每一首诗,每一首词,每一支曲。
诗词里的韵,悠长悠长。
王昌龄的是“高卧南斋时,开帷月初吐,清辉澹木木,演漾在窗户。荏苒几盈虚,澄澄变今古”,可谓是韵无穷。“松月生夜凉,风宗满清听”那山水韵传千古的清音,寂夜里听见别有一番风味。“万壑树参天,千山响杜鹃。山中一夜雨,树桫百里泉”,万壑千山到处是参天的大树,到处闻杜鹃啼声,山中处处有泉水飞流而下,遥遥看去好似悬在树梢。“风梨花初带夜月,海常半含朝雨。雪粉华舞梨花,再不见烟村四五家”,“忽闻海上有仙山,山在虚无缥缈间,楼阁玲珑五云起,其中绰约多仙子”。每一首诗词意蕴如此动人,寄意深长。
诗词里的情,感天动地。
《长恨歌》里所描写的“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密绵绵无绝期”。帝王由此而悲的爱情,超越了时空的阻隔和生命的极限,最终达到永恒的境界。《长相思》中“赵瑟初停凤凰柱,蜀琴欲奏鸳鸯弦。”杜牧的诗“繁华事散逐香尘,流水无情草白眷。日暮东风怨啼鸟,落花扰似坠楼人”。时光流转,繁华已不在了,这随风飘落的花似当日含情坠楼的绿珠,美丽但却薄命,思之让人汗颜。“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鹊桥仙里所写“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诗词里的愁,愁断柔肠。
《江城子》里“韵华不为少年留,恨忧忧,几时休?飞絮落花时候一登楼,便作春江都是泪,流不尽,许多愁”。逝去的春华不会停留,心里的愁什么时候才能罢休,飞絮落花时候心里更是愁肠百结,《丑奴儿》里“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而今尽识愁滋味,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历尽沧桑,饱尝愁滋味之后,回想起少年时代爱上高楼,为了赋诗强说愁,少年时是故做愁态,怕人不知自己有愁,可如今愁满柔肠,却不知从何说起。《清平乐》里“别来春伴,触目愁肠断。砌下落梅如雪。乱拂了一身还满”。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唐之诗,宋之词,元之曲,皆所谓一代文学也。伟人英雄,歌以咏志,达官巨贾,诵以怡情,志者学人,习之修身。
读诗词乐之,乐在意韵无穷,书籍是智慧的翅膀,书籍中一切事物都被美妙的文字赋予了活力,日月星辰,江河山川为我们织就了一帘盛放着芬芳的梦。
快乐源于读书,特别源于读诗品词。
这学期,我们学习了许多课文,其中谈雨山写的《小草和大树》让我感受颇深。课文中讲了夏洛蒂三妹在陈腐的偏见与世人的嘲笑中,凭着自己那种顽强抗争与坚持不懈的精神,最终在困难的环境中获得成功的故事。
从中我明白了,生活本身就是一种挑战,因为上天对每个人都是不一样的,或许有些人会面临许多困难,可如果你不畏惧它,不放弃,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完成每一次挑战,那么你都将会得到一个满意的结果与体会到生活的快乐。史蒂芬·霍金就是这些人中的一个。霍金二十多岁就得上了导致肌肉萎缩的卢伽雷氏综合症,不久便完全瘫痪,被永远禁锢在轮椅上。而后他又失去了说话的能力。由此可见命运并没有给予他太多的恩惠,但霍金并没有因此放弃,他不屈不挠地进行科学探索,用不断求索的精神和勇敢顽强的人格力量终于获得了成功。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是如此。有一次妈妈单位组织去云台山旅游,我和几个朋友一起比赛爬山。我一马当先跑到最前面,可才跑了一小半我就上气不接下气,此时的我看着那一眼望不到尽头的台阶,再看看那些快赶上的朋友,恨不得自己变成阿童木,一下子飞上山顶,但这是不可能的,我真想放弃,可转念一想要是碰到这么点小困难就退缩,就放弃自己的目标,那以后还能做成什么大事?想到这里我为自己大喊一声“加油”就又一次向山顶跑去。这次我使出了全部的力量,最终获得了第一名。这是一次来之不易的成功,它是我坚持不懈努力地结果。人生就像一场挑战赛,只有那些不放弃的人才能赢得比赛,所以一定要记住《小草和大树》这篇文章给我们的启示,让我们的人生放出光彩。
那天去书店,我从一大堆世界名著中挑了一本很薄的书,名字叫《麦田里的守望者》,在我拿起这本书时,我没有想到这么薄的一本书会对我产生这么大的影响,使我感触很深,我觉得这本书的形式和内容都很出色。
美国的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度,这个时代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50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象。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是的,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
认知决定眼界,眼界决定格局,格局决定选择,选择影响命运。
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感受到思维方式的重要性。在应试教育的环境下,在“聪明,尖子生,三好学生”这种基于考试成绩的评价下,我想我们这一代人的很多个“我”都养成了很明显的“固定型思维模式”,我们会努力学习,但是为了获得成绩和认可,而并不是真正去研究去感受“学会”带来的乐趣;我们会死抠自己,不愿意和周围人探讨,担心会暴露自己的无知;我们头脑里会天马行空,有很多想法但迟迟没有勇气采取行动,因为有声音告诉你:哪有那么简单,不可能成功的……
现在的我正在养成“成长型思维模式”的过程中,处于一个既有成长也有固定模式的混合期。这种变化更多的源自于工作为我们创造了一个“指数型成长”的氛围,源自于潜移默化的影响,以及总会有人去发现你的变化提点你的成长。所以思维模式是需要以身作则示范而非要求的。
在成长型思维模式里,如果认知到“人的能力是可以通过努力和学习提升的”仅仅是第一步,止步于此便是“虚假的成长型思维模式”,真正挑战的且真正有效果的在于“制定目标和阶段性的具体的行动计划并且去践行,直至养成循环的习惯”,以及“用俯瞰视角跳出来拥抱并观察现在的你,了解思考固定型思维模式的诱因并教育它”。
终身,唯成长不可辜负!
最近我观看了一部爱国主义教育片《小兵张嘎》,影片主要讲了张嘎从普通的少年成长为一名八路军小战士的历程。给予我很多启发。
最初,嘎子和他的奶奶相依为命,是个懂事的孩子,每天都帮奶奶做事。之后,因为日本鬼子杀害了嘎子的奶奶,还抓走了在嘎子家养伤的八路军老钟叔,所以,嘎子变成了一个痛恨日本鬼子、渴望加入八路军的少年。后来,嘎子终于加入了八路军,并且在部队受到了教育和锻炼,使他成为了一名机智勇敢的八路军战士。
看完《小兵张嘎》这部影片,再回想一下自己,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张嘎虽然出身贫寒,却十分坚强。他没有贵重的玩具,没有美味的零食,他也不可能受到教育,可以安静地坐在教室里学习,他的童年是在枪林弹雨中度过的!但是生小兵张嘎读后感450字活的苦难并没有让他退缩,他变得更加坚强和自信,更加乐观与勇敢!拿自己和他一比,真是天壤之别,我显得是多么渺小。幸福的生活来之不易,现在我们有幸生活在这样没有战争的时代,生活的条件变好了,父母、老师对我们关怀备至,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努力学习、奋发向上呢?还有什么理由在生活中的困难面前气馁呢?
如果我们都能像嘎子一样勇敢地挑战所有困难和挫折,不达到自己的目的誓不罢休,我们就能战胜前进中的一切阻碍;战胜所有困难;战胜所有不可能完成的事!
寒假里,我兴致勃勃地阅读了著名作家梅子涵伯伯写的书,书名叫《戴小桥全传》。这本书的故事很精彩,扣人心弦,幽默搞笑,是大家值得一看得好书!
这是一群男孩子们的故事,他们每天都打打闹闹,来回奔跑,尘土飞扬,开心得要命。这本书从一个个故事里刻画出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有足球特务马儿帅,不小气的林晓琪……一个个故事都让我哈哈大笑。
我读着读着,不禁思绪万千。书中逼真地描绘了他们调皮喜欢打闹、喜欢踢足球。我们班同学也有很多跟他们相似的地方,有像马儿帅那样的特务,踢足球就往己方球门踢;也有像林晓琪那样大方的,天天带吃的分享给大家;也有像戴小桥那样傻里傻气、胆小的……
我就想,要是我们也有一个毛老师就好了,因为毛老师对他们总是嘻嘻哈哈的,也不会因为调皮而批评他们,当他们调皮的时候,毛老师就拿出相机拍下来,让他们长大以后看看自己小时候调皮的样子。
毛老师能够从孩子的心理想法,理解学生,包容学生,这是一个多么善解孩子心意的老师啊!
书中戴小桥和他的父亲戴豆豆特别好,一点也没有当父亲的架子,和儿子的关系像好朋友似的。我也希望我的爸爸也对我好点。
看着这本书,我感觉写的就是我们,让我感受到了童年的美好,戴小桥能用一个很好的心态对待每一件事情,这点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
最近读了《深度工作》这本书,受益匪浅。这是本被《纽约时报》、《华尔街日报》力荐的畅销书,曾引发数百万讨论的年度话题之作。《深度工作》的作者是来自美国的卡尔·纽波特,主要讲了在无干扰的状态下专注进行职业活动,使个人的认知能力达到极限。这种努力能够创造新价值,提升技能,而且难以复制。
众所周知,我们处于一个数字化网络的时代,身边充斥着各种“声音”,娱乐新闻、实事政治、内涵段子等不断争夺我们的眼球,让我们难以进入深度工作状态,更难以通过深度工作,创造价值,提升技能。通过此书的阅读,让我理解了深度工作、深度学习的意义和价值,并且掌握了如何深度工作的方法。
书中前半部分讲述了不同领域的大咖远离社交媒体进入深度工作,如比尔·盖茨、西奥多·罗斯福、理查德·费曼、米歇尔·德·蒙田、马克·吐温、伍迪·艾伦、J.K罗琳,他们都是引领时代潮流的行业翘楚,都是深度工作的践行者,也是受益者、成功者。这让我想到小时候听到的那个故事:小猫钓鱼。小猫在钓鱼的时候,一会蜻蜓来了,小猫去追蜻蜓,一会蝴蝶来了,小猫又去追蝴蝶,结果可想而知。这就如同深度工作一样,如果不断的受到外界的打扰,一会收发电子邮件,一会逛逛论坛,一会看看朋友圈动态,无法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因此要想真正的创造出价值,必须远离干扰抵抗各种分心欲望。
深度工作并不是与生俱来的一种能力。书中有一个公式:高质量的工作产出=时间X专注度。在时间相等的情况下,投入的专注度越高,工作才越有产出。由此书中后半部分准则里详细讲述了如何提高专注度。一是通过禁欲主义哲学的深度工作来安排日程。这是一种苦行僧式的工作模式,需要远离城市的喧嚣,通过各种断舍离,进入深度工作状态。二是通过双峰哲学进行深度工作。简单的是讲是将时间分为两块:一块进行深度追求,余下的时间做其他的事情。三是节奏哲学。在固定的时间进行深度工作,形成一个链条。四是以新闻记者的哲学进行深度工作的`日程安排,也就是随时随地的插入深度工作的记者哲学。通过以上策略可实现两个目标:就是高强度的提高集中注意力的能力和克服分心的欲望。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准则2中提到的进行有成果的冥想这一方法,说的是在身体劳作而心智空闲的时候,将注意力集中到一件定义明确的专题上。例如在散步的时候,大脑可以考虑你的一件很重要的事,如构思一篇文章的大纲。这一点我有切身的体会。小时候放了学要去田里挖苦菜,我一边挖一边想老师布置的作文题目。苦菜挖完了,我的作文也构思成型了,题目就是《挖苦菜》,结果这篇文章被老师当做范文在课上讲给同学们听。看了这本书,我才知道那时候的自己就已经不知不觉的应用到深度学习了,现在回想起那时候的心情真的是自豪感爆棚。
《深度工作》这本书被誉为21世纪的超级力量。这种力量可以让你迅速掌握复杂工具的使用方法以及在工作质量和速度方面都达到精英层次的能力,遗憾的是这种能力正日益稀少,所以能够培养出这项技能,并将其内化为工作生活之核心的人,将会取得成功。你想成为那个成功的人吗?先来看看《深度工作》吧。
这个假期,我读完了《黄瓜国王》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黄瓜当了国王,但被臣民们赶了出来,在复活节时,“我”发现了他,他请求避难,后来,爸爸关心、照顾他,因为他将给爸爸一辆美国汽车、一个游泳池、一套供暖设备……其实都是骗人的!最后,爸爸得了脑震荡,黄瓜国王的谎言被识破了,尼克就把黄瓜国王送走了。
这本书告诉我们,做人要诚实,不要欺骗别人。因为骗人总有一天会被识破的。俗话说“骗得了初一,骗不了十五”,就是这个道理。
我记起我小时候的一件事。有一天,我比爸爸妈妈起得早,但那时的我不爱刷牙,于是就没有刷。大约十分钟后爸爸妈妈起床了,他们问我是否洗脸刷牙了,我回答洗过刷过了。但爸爸妈妈看了看我刷牙用的杯子,说:“你撒谎了,你根本没有刷牙!”我继续骗下去:“你没有起来怎么知道?我刷了!”但心里虚虚的。爸爸妈妈没有再说什么,只是用我的被子接了一杯水,然后倒掉。十分钟后,杯子里面还是湿湿的,他看了看我,问“刚才你的杯子是干的,能说说为什么吗?”我的“计谋”被识破了,只能乖乖地去刷牙。刷牙时我想,如果刚才我接一杯水倒掉的话就不会被识破了,但转念一想,爸爸妈妈一定还会有其他方法知道真相的。于是,我明白了,骗人的花言巧语总有一天会被识破的。
在生活中,我们一定要诚实,说话算数,不骗人,做一个实事求是的人。
第一次读严歌苓的小说,感触颇深,特殊的历史背景了然清晰,笔下的人物形象棱角分明,个性十足,呈现的整个画面立体感强,且给人以丰富的想像空间,让人在领略其娴熟、流畅、俏皮的文笔外,还能让人重温被现代人渐已淡忘的历史故事。
给我印象最深的,当属小说的主人公—— 王葡萄,作者将该人物的性格特点刻画得既真实又丰满:中国农村妇女千百年来的传统美德在她身上沿袭,吃苦耐劳、忍辱负重、热心助人,是个持家顾家的好手。而更耐人寻味的是她的死心眼与一根筋,用现代人的说法,就是执着,她认准的事儿肯定会闷头儿干下去,不管别人的说辞,别人也休想左右,尤其是她从死人堆里将地霸公公救出并藏于自家地窖后,任凭外界世道如何变迁,形势多么严峻难捱,她都坚信”只要人活着,没有过不去的事“,对公公不抛弃不放弃,且一藏就是20 、30 年。对于这样一个从小没有爹娘呵护、没有受过教育、大字不识几个、觉悟不高、思想落后的农村女性,能做出此等惊人之举着实出人意料,因为这是常人绝对不敢想更不敢为的事。我被主人公的人格魅力所感动, 也为她的壮举所震撼……
然而,人性是多面的,在美丽灵魂的背后,也有着难以掩饰的丑陋一面。作者对人性的揭露是毫不吝啬,也不避讳的。主人公纵有千好万好,也难逃男女之间苟且之事,更何况是个寡妇呢?原本寡妇门前事非多,不做这方面的点缀似乎有背事实。初看王葡萄的滥用感情,与多人乱来让我费解,直到读完,才有些许明白:作者如此不惜笔墨是对 ‘人无完人’的多角度诠释,王葡萄也是普通人,她的年龄决定了她对生理需要有着正常人的极度渴求,此外有的行为也是不得已而为之,是寻求自我保护的一种手段,无论真心还是假意,王葡萄的各种要求几乎都得到了满足。也许,这样描写出的人性才算更完整吧。
特殊历史时期的小人物的所作所为,所遭受的非人经历,都让人在作者看似平淡的叙述中感受到了历史的残酷,艰难生活的无奈,同时为自己能够生活在物质极大丰富的和平年代而庆幸:铁脑在半夜三更被日军报销,少勇为了提干而要求政府枪毙自己的亲爹,葡萄为了掩人耳目,忍痛将自己的儿子丢弃给一群侏儒,史会计不忍因偷窃被扭送回史屯而上吊自杀,老虎也因偷玉米被抓感到颜面尽失而跳进坡水自尽,李秀梅的小儿子因饥饿难耐吞下滚烫的粉条而被生生烫死……诸如此类,令人瞠目的事情一件件发生,读到这些地方时心情会不由得随剧情的起伏颤动。作者虽没流露出高涨的情绪,但可以相信作者很想通过文字传达这样一种愿望:大家不要忘记历史,更要珍惜现有美好生活。
近日偶读书,南华瑾先生一字一句一行一书尽入眼目,咀嚼回味,口齿留香……
人生在世几百年间,能看尽沧海桑田,月缺月圆,参悟其中道理玄机者又有几分?
谈学问,简言“学”,一字好写,秉承几难?孔夫子曾经说过“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以及“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诸如此类的名言,并且还说过“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五十七年的经历使他仁德兼备,学问渊博,成为冠绝一时的大学问家,大思想家,可谓是震古烁今。以如此身份,当他的高足问他时,他的回答竟然是“朝闻道夕死可矣”,多么令人不可思议!
孔子的特点不是探求天地万物的具体性理,而是探求社会与人生的具体性情。因为世间万物的客观规律也许是有限的,但是人的具体感情是无限的。作为有限的“人”,探究的是无限的“人”,这也正是让孔子感到学无止境的原因。人的性情举止,是处于不断的变化过程中的,每探究出新的内容,就打破了原来的旧的规律。“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孔子把话已经说得很明白,去了解人性,才是最困难的。而孔子最精辟的论述,也自然而然体现他对人性的入木三分的见解。
陶行知说过,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在这一点上,和孔夫子几千年前提出的主张“仁与德”的观点不谋而合,两人都是伟大的教育家,两人都是把“仁与德”当作自己去不断努力实现的目标,不断的学习,从而提高自身的修养与品德,这是有必然性的。
为了学习,可以三月不知肉味,这足以见孔子的勤奋,可如果仅仅是勤奋,恐怕孔子就不会如此得到世人的尊敬了。他的好学表现在方方面面: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是谦虚;我不如老农,我不如老圃,这是实事求是;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这是一种乐观。他的学习精神,不仅仅限我们常人的思维。孔子会以最博大的胸怀,去接容包纳世间万物,这就是我们所不及的。
两千年前的孔子,就是一位具备着各种谋生技能、又具备着对于生命意义有深隧洞见的哲学家及教育家,又对教育的目标有着明确的方向指引,因着他的众多的知能,成为了中国文明史中最重要的教育家,他的许多谋生技能的知能细节固然没有保存下来,但是他的人生智能的谈话却成了绵延两千年的中国知识分子立身处世的智能宝典,当我们阅读吟咏他的话语之时,每一句话都可以从他的智能中找到自己生命的目标。
这就是孔子的学习!这就是圣人的学习!也许我们这些凡人是永远无法领会万世师表的学习的内涵,但每一个人也许都可以从中找到一个新的自我。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妈妈平时给我买很多对学习有帮助的书给我看,其中我最喜欢沈石溪叔叔写的激情动物小说。通过这些书籍,让我知道和了解动物也像人类一样,有着思想和爱,甚至是它们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而牺牲自己的生命。今天我来和大家分享一本叫《白天鹅红珊瑚》的故事。
书的大概内容是讲述一只美貌如仙的雌天鹅和一只雄天鹅相配后,生下了一窝卵。雌天鹅的名字叫红珊瑚,它不像其它雌鹅一样孵卵,而是整天打扮。孵卵的工作就交给丈夫灰肩雄完成,它没有半句怨言,它不仅吃苦耐劳,脾气也极好。但是几天后灰肩雄出事了,因为严重睡眠不足,在和皱鹅下水觅食时睡着了,被中华水蛇咬死了。
从此红珊瑚没有了丈夫的依靠,照顾雏鹅的责任就只能由她一个独自承担。在一次红珊瑚外出觅食时,很不幸,那双雏鹅被狐狸吃。红珊瑚在打斗中胸脯受到攻击受了重伤,左蹼掌也残废了。她不但没了孩子,也没了美丽的容颜。这对天鹅来说是致命的伤害,因为天鹅是完美主义者。
后来红珊瑚收养了一对孤儿青青和蒄蒄,这次红珊瑚不再只顾打扮,她悉心地照顾着孩子们。随着天气转凉,天鹅群忙忙碌碌开始各种迁飞前的准备。但青青和蒄蒄翅膀还没长硬,不能高飞。红珊瑚为了能帮孩子找一个新爸爸照顾它们,她和一只经验丰富的雄天鹅相配。但红珊瑚一直在水里,她不敢上岸,因为她不能让新爸爸看到她丑陋的胸脯和那只残废的左蹼掌,怕新爸爸看到自己丑陋的一面离开她,这样就没有人帮她照顾那对孩子了。
红珊瑚始终没有离开水面,最后她冻死在冰冷的湖水中。她的两个孩子在翅膀长硬后,在新爸爸的带领下一起高飞,向着温暖的南方飞去。
我是哭着看完这个结局,虽然很凄美,但也算是一个好的结局。这个故事教会我学会珍惜身边的一切事物和人,以后我要更加爱我的爸爸和妈妈!
这只小精灵说它乖,也不算乖,说它丑也不算丑,而且会说人话,大家猜到这是什么了么?对了,它就是可爱又机智的“八哥”。
我家的八哥有一身乌黑油亮的羽毛,就像穿着一件漂亮的大衣;耳朵是金黄色的,嘴巴又长又尖,总爱学人说话,用手摸它的脚,就像锋利的鹰爪子似的。
我家的这只八哥非常贪吃,上次我在它的鸟笼里放了一些米,它三下两下地就吃光了,刚吃完它又喝水,它一口就把碗里的水喝光了。然后我让它出来飞一会儿,它一出来就活蹦乱跳得乱飞,因为吃得太多了,所以它就在我家里到处拉屎,真不好收拾,气得我真想拿根头发上吊去。
八哥而且会说人话。因为妈妈经常教它说发财之类的话,所以它就学会了说恭喜发财,天啊!八哥成了一个大财迷,每天都在那里自言自语的说恭喜发财。还有我在做作业时,经常叫“妈”,八可也跟着学会了叫“妈”。它还会用普通话和四川话说“你好”“再见”“欢迎光临”“下次再来”等。
虽然八哥淘气,又喜欢惹人生气,但是它给我的童年增添了无限的快乐。
两天前,我读了一本名为学习也可以很快乐的书。这本书是韩国作家陈恩荣写的。它的故事很吸引人,很漂亮。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金珠想当宇航员,学校碰巧要组织两天一夜的星座阵营活动,让孩子参观天文台学习宇宙知识。然而,当金珠的母亲听说活动与金珠的英语培训课程发生冲突时,她不同意她去。因为金珠的妈妈认为金珠的梦想太遥远了,先学好英语更重要。为了让母亲同意参加星座阵营,金珠开展了一项特别行动,打动了母亲。“特别行动”就是她每天决定自觉写作业、少玩电脑看电视、早上自己叠被子,自己整理书包等等。她开始为自己的梦想而努力,但她发现自己为梦想而学习了两天。她很奇怪:为什么我总是那么没有毅力?虽然不能坚持,但在学习的过程中,金珠有一个重要的发现,那就是如果你能在学习中享受一个小成就,你也可以快乐地学习。后来,一位名叫斯比卡的网友教她如何坚持,如何安排时间,如何做母亲会同意让她去星座阵营来实现她的梦想。经过她的努力,她终于坚持下去,自觉地做自己的事,母亲终于同意她参加活动。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明白如果你不知道如何享受成就,就很难坚持下去。成就感很重要,可以让你学得更好,学得更好,会让自己更快乐!
这个暑假,带着好奇心,我翻开了《简爱》这部小说的第一页,便欲罢不能,真是一本值得回味的好书。
我为简·爱在舅妈家被欺负而流泪;为简·爱初到孤儿院糟受人格的屈辱而流泪;为简·爱的生活境遇而流泪;但这些大多是对简·爱的同情。真正让我感动的是为罗彻斯特最终选择了没有社会地位、长相的简·爱。我欣赏罗彻斯特,以他的绅士身份、他的贵族地位、他的渊博知识、他的财富,在当时与从孤儿院出来做家庭教师的简·爱的结合,在很多人看来,那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但为什么这样一个的事实会成为现实呢?他看中的是简·爱的人品与气质,而我自己认为那是简· 爱的内在美。这种内在美或许不如外在美那么绚丽,那么迷人,但她值得让人细细品位,并且随着时间的流逝,越发吸引人,越发有魅力。
当桑菲尔德庄园被疯女人烧成了废墟,更糟糕的是罗彻斯特被烧成了残废。他孤身一人,眼睛再也看不见一任何一切事物。远在它乡的简·爱毅然放弃了表哥的爱情,回到他的身边,去追求心灵中的真爱。
或许有人觉得简·爱傻,但真是这种单纯的想法与质朴的感情才会赢得真正而美好爱情。他们共同演绎了人世间最美的感情,更获得了人们的祝福与尊敬。
华灯初上,这时候,总理整提着笔批阅文件,直至天将破晓。公鸡叫明时,总理才恋恋不舍地放下了笔,回屋休息。
昨天的课,我无法忘记,而作者何其芳笔下周恩来总理《一夜的工作》也从此永远定格在了我的脑海中。他那间高大而又简朴的办公室,他那批阅文件时的一丝不苟,以及他的那份 “夜宵”——两杯清茶和一小盘花生米,无不体现出周总理工作的辛劳,生活的简朴的高尚品格。
课上,老师带领我们找出了几个重点句,特别是总理审阅文件时的那部分,在低低的音乐声中,在老师所提示的环境下,我们一遍一遍深情地读了那段话,我的眼前似乎出现了一位年老的同志,戴着一副眼镜,端正地坐在那张不大的写字台后,手提着笔,正在审阅文件。“他一句一句地审阅,看完一句就用笔在那一句后面画上一个小圆圈……”
老师又让我们看周总理病重时的日程表,事项安排得满满的,病中,还只有一小时的休息时间,接着是一组触目惊心的数据,周总理病重时竟有一次工作了几天几夜,接着是一首关于总理的诗——《你是这样的人》:把所有的心装进你心里在你胸前写下 你是这样的人……看着这些,我的眼眶已经湿润,视线模糊了……
不知不觉间,下课了。这时候,我清清楚楚地看见,也清清楚楚地记得,老师的眼里,噙着满满泪……
一本书唤醒一些记忆,《细雨》多处引人共鸣,感动得让人心潮澎湃。
《细雨》将余华“当作者笔下的故事离现实越远,越闪闪发亮”的论点发挥到极致。
甚至与《雷雨》相比,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我(孙光林)的记忆中,出现了那么多闪闪发亮的人物,按时间顺序,依次如下:
1. 年轻的祖父与祖母
祖父的父亲是一个建桥工匠,在一次建桥时差点功亏一篑,在祖父和他众师弟努力下,建桥成功,祖父独掌门户,祖父的父亲黯然退场
祖母在战乱中逃亡,遇祖父
2. 母亲
父亲在外胡搞,母亲逆来顺受,死前终于爆发:“不许拿家里东西给别人,把碗还给我,把盘子还给我,把家里的东西还给我!”
3. 父亲
对自己的父亲不敬,对自己的儿子严苛。
因好色毁了哥哥的婚事,在哥哥结婚后又侵犯嫂子,被哥哥砍掉耳朵。
与寡妇胡搞。
在弟弟死后妄想成为英雄家属。
4. 弟弟
因幼稚,被祖父利用,与哥哥斗嘴,做小事争取存在感,找比自己小的孩子争取领导感,最终因之死亡
5. 哥哥
沉默寡言
与寡妇胡搞
在我考上学校后,替我付钱
6. 养父与养母
养父与情人约会,被长舌妇逼上绝路,拼死报复
养母阴郁而不失温情
7. 国庆与刘小青
小孩子的社会
为了争论原子弹问题孤立同伴
为了获取友情,以告发为威胁
听信老师的唆使,出卖朋友
8. 苏杭与苏宇
一个早熟毁一生
一个清澈却短命
9. 某小朋友
在弱势朋友身上找强势朋友眼中的自己
这本书上讲的故事非常好玩,也很幽默,我非常愿意读。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杜子腾,我也喜欢他的外号“肚子疼”,非常好笑。
这本书一共讲了两个故事,第一个是我们班的狗仔队,第二个是我的有意褪了色。第一个故事讲了十小章,第一章讲的是,有一次,他们上自习课,因为数学老师夏刚请假了,数学改上自习课了,课上都玩镜子反光的游戏。他们班有两个名字并列在一起,成了金童玉女,金童是:黄宇航,玉女是:江冰檐。第二章到第三章主要讲了建设我们班的狗仔队。狗仔队的成员有钱青毛、秦大博、杜子腾,女生和男生待遇不同。第四章讲了三个女生不喜欢夏刚。第五章到第十章主要讲了,除了学习,没有其他的娱乐活动,单调的生活导致了某些男生们想象力的无限发达,为无聊而去注意一些绯闻之类的事情。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不要去关注那些绯闻。最后的故事却让人哭笑不得,三人狗仔队也意识到自己对别人所造成的伤害,他们决定改正错误,成立新的组织——一个航天三人组。
第二个故事讲的是我的友谊褪了色。这个故事也讲了十大章,第一章讲了一次期中考试,江冰蟾考的不好。江冰蟾是个非常好强的同学,可是在这次却输给了凌扬波。第二章讲了江冰蟾表哥方乐天来了,他们一见面就开始打,于是这次江冰蟾想换种方法,于是他们俩就掐了起来。第三章讲了妈妈揭发我是“两面派”,方乐天给《小星星》杂志的星星姐姐写了封信。第四章到第九章主要讲了他在得意之余,突然发觉,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竟然没有一个好朋友。第十章讲了星期一的时候,江冰蟾被袁老师叫去办公室谈话。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江冰蟾和凌扬波是小时候的好朋友,可在学习上都非常争强好胜,好强的江冰蟾战胜了凌扬波,可是却发现自己失去了友谊。友谊是如何褪色的?这是一个发人深省的友谊与竞争的故事,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珍惜友谊,共同努力学习,互相帮助。
中国,震撼人心的名字,她是我们的祖国,一个全世界都知道的国家。当然,一个好国家,缺少不了文明与美德,这本书真真正正的让我了解到我的祖国妈妈。
中华古代劳动人民为人类进步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我们古代的劳动人民真是聪明发明了许许多多的有利于现在的东西。例如四大发明就是最好的见证。我国也是世界上最早发明丝绸的国家。在桑蚕还没有被饲养的时候,我们的祖先就动得用野生的.蚕茧里抽丝了呢!只有学会了抽丝,就可以学会用蚕丝做衣被了,这真是件伟大的事啊!我们的祖先还根据观察地球和太阳位置的变化,总结出一种规律,再把它制定成单独反映太阳运行周期的二十四气节了。如果没有祖先们的发明,我们还能生活的这么美好吗?
“笑是无言的礼貌,一个人的微笑使你赢得整个世界。”这是尤今说的一句话。没错,微笑有着无穷的魅力,虽然只是短短瞬间,却留下永恒的回忆。希尔顿饭店创立于1919年。目前,希尔顿饭店有100多家,是全球最大规模的饭店之一,它名声显赫。这饭店生意如此之好,是因为不管顾客要干什么,员工都会给顾客一个甜甜的微笑。如果失去了服务员的微笑,就好比花园里的花失去了阳光和微风啊!
我相信,通过大家共同努力,我们必将在特色社会主义道德上谱写中华民族的壮丽篇章!
今天,我们学了新课《成语故事》,三个故事讲述了不同的道理,让我受益非浅,特别是《滥竽充数》这则寓言,感触最深。这则寓言告诉我们,做人要虚心,不能不懂装懂,要想有一番成就,就必须有真才实学,学习也一样,不能华而不实,弄虚作假,自欺欺人。
文章讲述了战国时期,齐宣王喜欢听吹竽,并且要300人一起合奏,他对每一位乐师都有重赏。南郭先生不会吹竽,偏偏装着会吹竽的样子:每当演奏时,他都鼓着腮帮,按着竽眼儿,装出会吹的样子,居然得到了和别人一样多的俸禄。后来齐宣王死了,齐泯王继位。他也喜欢听吹竽,但他却喜欢独奏,南郭先生没有办法,只好连夜逃跑了。
这则寓言给我们讲了一个重要的道理:做什么事情都要有真才实学,不要不懂装懂,混在一些行家里充数。我们学习也一样,要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向前进取,得到更多的知识。学习也不能靠偷巧、耍小聪明这种方法进行对自己无益的“学习”。
其实,“滥竽充数”这样的事情在生活实际里也有很多,比如学校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大合唱时,就有个别同学只张着口型,表面像是很熟练、很流利地唱歌,但其实是只张嘴不出声,滥竽充数。还有上课老师抽查背书时,集体背书时,全班同学都大声地背诵,而有的同学不懂装懂,滥竽充数,到最后老师让一个一个地背的时候,就立刻张口结舌,原形毕露了。有一次,我也犯了“滥竽充数”的错误,记得那是三年级的时候,当时学习《拔苗助长》这篇文章,老师让每人都会背诵课文,可是我却没有背会。当老师抽查到我时,我像木头人一样竖在那里,傻眼了。
现在学习了《滥竽充数》这则寓言,我更明白,做什么事情都要严谨认真,一丝不苟,不要再像我以前那样做那滥竽充数的“南郭先生”。
童年是风,吹来朵朵天云;童年是云,化作新春的雨;童年的雨,滋润出生的花;童年是花,伴我暮看晚霞。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祖父的园子》,文章主要讲述了作者萧红与祖父的童年趣事。
在祖父的园子里,一切都是自由的,小萧红可以在园子里东一脚西一脚的瞎闹,可以用锄头在地里乱钩,也可以去祖父那儿乱闹一阵。描述了小萧红的顽皮,体现出萧红的.童年自由自在、无忧无虑,一切都很顺心。
读了这篇文章让我想起了自己的童年与祖父美好的回忆。那时,我大概在三四岁,每天都跟着祖父去地里玩,祖母也总会念叨着:“小跟屁虫,早点回来吃饭!”我就开开心心地跟着祖父去地里玩,祖父在田地里割菜,我就拎着小篮子跟在祖父身后,经常跟到一半就跑去玩了,不是追蝴蝶,就是去捉蜻蜓了总是追到一半就不追了,然后跑到祖父那儿继续做跟屁虫。祖父也总是说:“小淘气跟好了,别走丢了。”然后摸摸我的头发,我听了,便淘气地笑起,一边蹦哒着,一边唱着:“小白兔,白又白,两只耳朵竖起来……”到该吃晚饭的时间了,祖父会把我抱回家,我就趁机把我在路边摘的野草戴在祖父的帽子上,到家后祖母看了变一把摘了野草,哈哈大笑道:“你这个小淘气包。”随后我和祖父也都大笑起来。
夕阳西下,落日的余晖照在了我们的脸上,显得红红的。
在我刚知道这是写一只狗变得狼的故事时,我就急切地想读这本书,因为我喜欢狼。我知道这是一种灵性的动物,它们聪明像狐狸却比狐狸勇敢;它们凶猛如老虎却比老虎灵敏。狼的`身上有许多动物的优点,所以狼是值得佩服的动物。但狼又是可怕的,它们经历过太多生与死的磨砺,目光里满是机警。(我是指对陌生事物)
一只狗怎么会变成一只野性的狼?那只叫巴克的狗为什么放弃南方温暖的家而选择了深林?等等的疑问,迫使我读完了这本书。
巴克是可悲的,但也是幸运的。可悲的是它被无情地抛出了文明世界,它本可以受到宠爱,但蛮荒世界教会它必须坚强,必须强势,不能倒下,一但倒下就意味着死亡。而幸运的是,巴克在荒地中释放了血液中的野性,释放了它可能一辈子也无法释放的能力和领导才能。
巴克的退化或者说是原始化,毋庸置疑是人类造成的。人类的愚蠢没有让自己获得多大的利益,却为自己又树立了一个强大的敌人。巴克曾得到过爱。桑顿的爱让巴克感到温暖,感受到人类的关怀,使得它也以更加炽烈和狂热的爱回报桑顿。然而人类的战争让巴克失去了唯一的关怀,它的野性被全部唤醒,它明白它同人类在没有任何联系也就不再留恋。它奔向自己的生活,奔向只为自己战斗的生活!
这部书很真实很血性,也映出作者的渴望,他渴望自由,他希望自己更强大,不屈服于自己的命运。面对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我不得不告诉自己,只有自己强,才能不被别人比下去,才能在社会中立足。这同巴克置身的血腥的荒地没有太大的区别。虽然这一切对我来说太陌生了。
$,吹在我的脸上,我依然陶醉在红瓦黑瓦这本美好的小说里。它让我懂得的是道义的力量、智慧的力量与美感的力量,这些都在我们的生活之中。
这是曹文轩先生的一篇长篇小说,以林冰的视角诗意地描写了往昔乡村生活的淳厚风情,细腻地记录了少男少女由少不经历而逐渐明白人生的成长经历。全书情节起落跌启、震撼人心,关怀与情意荡漾在字里行间。
“本应由主胡演奏的一段曲子,我却记不清楚了,台上的演员很尴尬,停住了望乐队……赵一亮却把他的胡琴拉响了……”像这种情景我也有过。
那次,我参加了艺术比赛,有好几个人,我们轮流弹一首歌的一小部分,给每个人都减少一下沉重的负担。其实就那么一小部分我已经是倒背如流了,但,我那紧张的心情还是会迫使我练琵琶的心情
到了参加比赛的那天了,我看见台下人头攒动,我心里慌得可怜。我一直在鼓励着自已:范思哲,你不要怕,你准备得那么好肯定不会有问题的,加油!到我来弹奏了,老天可真是有些欺负人,我弹了一半,却记不清楚后面应该弹什么,我尴尬地停住了,望了望台下的观众,他们有的在偷笑,有的吃惊地看着我,还有的在窃窃私语。正当琵琶老师的脸上要浮起一脸失望的表情时,我旁边的伙伴却把她的琵琶弹响了,她把每一个音符都摸得极准,我想陷在泥沼中忽然得了救星似的,又立刻随着音乐跟了下去。啊Y时,我的心灵像打开的匣子一样,是那么痛快舒服,哈哈`亏了那个好伙伴,把我的尴尬给消灭了,心里充满欢快。之后,我弹琵琶无论如此都有一种愉悦、愉快感,都会有一种自己也不知道怎么来的快乐。
感谢曹文轩,让我知道别人帮助我的重要性是多么之大;感谢曹文轩,让朋友把我当时的尴尬给消灭了;感谢曹文轩,让我明白友谊是多么的重要。
《大淖记事》是汪曾祺晚年的作品,写的是他的家乡高邮的风土人情。每当读这篇小说的时候总是会联想起其老师沈从文的《边城》。同样是描写家乡朴实的民风,同样是清新空灵的语言,连故事的主人公也有一点点相似。只是,和《边城》相比,《大淖记事》的情节更加淡化,就像是在静静的水中投入了一块小小的石子,荡起了几圈涟漪,又迅速地平静下来,融入大淖安宁和谐的生活之中。
有人物,有情节,的确是小说重要的元素——故事,但是在大淖这个足够大的生活背景下,这样的故事很容易就被湮没了。因此,《大淖记事》这篇小说,让读者记忆深刻的不是主人公的爱情故事,而是获得了一种心灵上的平静。从这一点上来说,这篇小说收到的功效是与散文类似的。这就有悖于大多数小说的特征,打破了传统的小说和散文的界限。
首先,作者以绘制地图一样的热忱详细描述了大淖周边的环境。大淖就像是地标一样被定格在中央。北去是北乡各村,东去可达邻县兴化,而南面是一个废气的轮船公司。对地理的描述并没有到此为止,接着又以轮船公司为轴介绍了西面的瓦房和东面的茅草房,以及南面的东大街。在文章开始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感觉都像是一篇中规中矩的写景散文。而且在这个过程中很能感受到散文的细腻。一方面,作者细致得唯恐有丝毫的遗漏,连雪白的粉墙上,黑漆大书的“鸡鸭炕房”四个字也不放过。另一方面,把人的感官也充分地调动了起来,“紫红色的芦芽”、“灰绿色的蒌蒿”、“雪白的丝穗”、“沙沙作响”、“吆吆喝喝”、“骚尿”让读者在视觉、听觉、嗅觉上都受到刺激,仿佛身临其境。汪曾祺就像一位临摹现实的画家,非常忠实于原貌,多少让我们感受到了一些散文写实写意的味道。
在建构故事方面,汪曾祺并不急于让主人公登场,在叙述了足够多的乡土风貌后,才有了一个完整的人物形象——小锡匠十一子的亮相。故事开始了吗?似乎不是。作者让十一子露了一下脸就转而着手写与锡匠生活完全不同挑夫生活。看到第四节,文章过了一半,两个主人公终于接上头了,这才觉得有了故事。但是,如果想就此以看小说的心态,急急地期待情节的发展变化的话,就会再一次的失望。显然,在《大淖记事》中,每一个主要人物的出场都不是直白的。在作者写尽了锡匠如何打锡,日常如何消遣后,我们盼到了十一子;在了解了什么是挑夫,见识了豪爽的女挑夫后,巧云出现了;而认识刘号长前,作者也没吝啬笔墨讲述他的保安队。
渐渐的,读者已经习惯于人物出场前,故事被有意无意的阻隔。这种阻隔当然是在为每一个人物的出场做铺垫,但是感觉作者的意图并不仅限于此,他是在介绍他的乡亲们和乡亲们的生活,把故乡的方方面面都展现在读者眼前,这是一幅有声有色的乡村全景图,是作者熟悉的,感到亲近的,清晰印在大脑中的。这种阻隔也模糊了小说和散文的界限,没有了小说那种情节与情节的连贯,我们随时可以沉浸在风土人情的描述中,将故事远远抛在脑后。如果硬要给故事找一个高潮的话,应该是十一子被打这一段。但是就在读者的情绪刚刚紧张起来,并没有到达顶峰的时候,作者又使我们放松下来,似乎不愿意打破整篇文章追求的平静。有意思的是,在《大淖记事》中,和祥写故乡的物故乡的人相比,汪曾祺是惜墨如金地勾勒出了整个故事,而多使用短句和对话是推动情节发展的主要手段。这样的阻隔和写作侧重点的不同,达到了情节淡化的效果。
《大淖记事》没有惊心动魄,虽有波折也绝不是跌宕起伏。文章的基调始终是平和的,再大的事都有平静的时候,总之,生活在继续。汪曾祺的家乡的确是个很与众不同的地方,首先,没有多数乡村的保守,相反它在很多问题上是让人惊异的开放。这里的女人没有“三从四德”的束缚,可以做男人的工作,她们生活得很随意很自由,正是在这个并不富裕的乡村有着很多地方无法实现的男女平等。
其次,这里人人凭本事吃饭,几乎从来没有为生活担忧过,就算是巧云这样柔弱的女子也能靠劳动养活两个大男人。大淖的人没有生活的重担,也没有过多的欲望,他们是一群为了生活而生活的积极又简单的人。在这里,时间几乎是静止的。最后,是大淖淳朴的民风。人们不爱嚼舌头,也不背地里说长道短。当十一子受伤后,大家纷纷杀鸡凑钱,全都是真心实意的热情。所以,大淖本来就不是一个容易发生大事件的地方,当然也不会是小说理想的取材地,因为这里太闲适,太宽容,太和谐,只适合淡淡地品味。
把《大淖记事》当做小说来读是会失望的。或许汪曾祺没想让我们记住十一子和巧云,只是在向我们描绘他的家乡,让我们记住一个风光独特的地方,一群热情纯朴的乡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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