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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电梯安全的管理制度(精选30篇)

作者:喵咪呼噜噜日期:2025-07-16人气:2

导读:货运电梯安全的管理制度(精选30篇)货运电梯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1  写字楼电梯钥匙管理规定  1、员工应牢记'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各岗位职责,提高对电梯钥匙及机房钥匙管理的.重要性的认识。  2、领班指定专人负责工程钥匙的管理。  3、电梯三角钥匙管理:

货运电梯安全的管理制度(精选30篇)

货运电梯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1

  写字楼电梯钥匙管理规定

  1、员工应牢记'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各岗位职责,提高对电梯钥匙及机房钥匙管理的.重要性的认识。

  2、领班指定专人负责工程钥匙的管理。

  3、电梯三角钥匙管理:

  3.1三角钥匙是电梯在非正常情况下开启厅门的专用钥匙,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3.2钥匙应统一、集中由专人保管,若需取用必须履行相关手续。

  3.3只有持有操作证的操作人员在遇有电梯非正常状况,才可取用,其他人员一律不得以任何借口借用。

  3.4作业完毕后须确认本层厅门已关上并锁好。

  3.5使用三角钥匙打开厅门时,必须确认轿厢是否在本层方可进入。

  3.6操作人员用三角钥匙作业时应充分注意自身和他人的人身安全。

  3.7三角钥匙使用完毕必须及时归还,严禁私自带走。

  4、各机房门的门锁不能随便更换,如门锁损坏需更换时,要经工程主管同意,才能更换,并将备用钥匙交管理处。

  5、钥匙一旦丢失,应向领班报告,经工程主管批准后,由领班负责配置。不得私自补配。

  6、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员工,均属工作过失,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货运电梯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2

  一、设置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监督管理,建立运行档案,记录电梯运行情况和维修保养单位的工作内容。

  二、将《电梯准用证》张贴在电梯的显著位置,在电梯轿厢明显位置张贴维修保养单位名称以及应急、投诉电话号码。

  三、加强对电梯消防、卫生的管理,请勿在轿厢内吸烟、吐痰极不文明的行为。

  四、在能够接受警报信号的'位置设立电梯管理人员的岗位,发生事故时,应积极组织抢救,同时向有关部门及维修保养单位报告。

  五、电梯运行中发生故障或任何意外事件,应利用轿厢内的警铃和通讯装置或拨打“安全检验合格证”上的维保电话与维修管理人员取得联系等待援救。在此情况下,在轿厢内不动是最安全的举措。轿厢内的空气足够您的使用,切勿强行扒门逃跑。

  六、运送笨重脏污物品要由专人负责,并遵守有关规定,切勿超长、超宽、超高、超重。

  七、电梯前设有“停用”、“检修”等字样标志时,请勿靠近或强行使用,否则会产生严重的后果。

  八、每年向主管验收部门提出申请复验报告。

  九、电梯机房门钥匙和厅门三角钥匙需交专人管理。

货运电梯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3

  操作规程

  1.在开启电梯厅门进入轿厢之前,必须先确定轿厢是否停在该层。

  2.每日开始工作前,须将电梯上、下行驶次数,检查有无异常现象。检查清理厅、较门地坎有无异物。

  3.本电梯是为载货用,除电梯操作员外,禁止其他人乘载。

  4.厅门关闭后,厅门外不能用手扒启。当厅、轿门没有完全关闭时,电梯不能启动。

  5.轿厢运载的物品不得超过电梯的`额定载重量。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装运时,须经保安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6.运载的物品应尽可能稳妥的放在轿厢中间,避免在运行中倾倒。禁止采用开启轿厢顶部安全窗或轿厢安全门的方法装运超长物件。

  7.电梯出现故障应停止运行,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8.电梯检修时,应在厅门出挂“电梯检修停止运行”警示牌。

  9.当电梯使用完毕后,电梯操作工应将轿厢停于基层,并将操纵盘上开关全部断开,关闭厅轿门。电梯操作人员应劝告他人勿乘载货电梯。打扫机房设备卫生时,必须在专人监护下进行。不得将电梯钥匙交给无证人员使用

货运电梯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4

  为了确保小区电梯安全运行,延长电梯使用寿命,保障使用人人身安全,现将小区电梯巡查管理制度公布如下:

  一、电梯作为高层建筑主要交通工具,每天至少巡查一次,以确保电梯正常运行。

  二、做好电梯的维修保养工作,严格执行保养操作规程,认真填写保养记录。

  三、定期做好电梯轿厢、井道、控制柜等部位的清洁工作。

  四、配合电梯公司完成季检、年检及保养维修工作,并检查电梯保养质量,经确认后作好记录并归档保存。

  五、在接到应急故障报警后,电梯管理人员应迅速赶奔现场,救出电梯中被困人员,然后排除故障。

  六、电梯管理人员应努力做好巡查工作,完成各项检查、维修任务。

  七、在电梯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使用电梯运货等有损电梯的行为,应严加制止,必要时物业有权停止该户服务。

  八、定时检查电梯的`主控系统是否正常运行,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在有效期内。

  九、电梯厅门钥匙实行专人专管,电梯日常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

货运电梯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5

  1、所有须进入后橱和五楼的物资一律走员工通道,由人工搬运。

  2、须上楼的物资限制重量500公斤,不得超重。

  3、往楼上搬运物资时,首先要把须搬运的物资集中到电梯门前,装货时电梯等候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4、电梯需要等候时,不准长时间按住按钮不撒手。应该在电梯刚要关门时按一下按钮,并立即撒手,以保证电梯的电脑程序不致紊乱。

  5、部门经理以上以上职员、大堂副理、出纳员、携带现金的收银员准许乘电梯上下楼。

  6、除以上两款规定的人员以外,其他会馆内人员任何人一律不准乘电梯上下楼。一律走员工通道。

  7、外部来人,属监督部门来检查工作的或会馆的朋友、贵宾等,大堂副理经核实身份后,准许乘电梯。所有供货商如果不是送货,也一律走员工通道。

  8、本规定的监督执行人员是:保安员、迎宾员及工作在电梯门口前的'吧员、服务员,如果上述人员不认真管理,将追究其责任。

  9、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任何人不得违反,违反者将受到罚款20元的处理。

货运电梯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6

  一、使用电梯应文明操作,严禁用钥匙等硬物按动或拍打显示按钮及随意使用警铃按钮,电梯运行中不得倚靠在轿厢门上,不准在轿厢内嬉闹、跳动。

  二、不得在电梯轿厢内吸烟、吐痰、丢弃杂物,禁止在轿厢内乱涂乱画,时刻保持轿厢内的清洁,不得损坏轿厢内各种设备设施,电梯门即将关闭时严禁用手伸入门间隙尝试使电梯重开门。

  三、运行中不可将身体依靠轿厢门,进出时不许长期站在门中间,以免挡住电眼。

  四、电梯运行中突发故障,应按报警按钮报警,冷静耐心等待,不可采用拍打按钮、轿厢或强行撬门等行为,以免发生危险。

  五、严禁装运易燃、易爆品,严禁电梯超载运行。

  六、不允许用客用电梯装运物品、垃圾,如特殊需要,应经得相关部门同意,举放隔离措施,并派人现场监督。

  七、电梯钥匙必须由专人保管,不得借于他人使用。

  八、电梯出现下列情况应立即报告:

  ①轿厢厅门的开和关失去控制;

  ②运行中有明显的.速度异常;

  ③运行有异常振动和异响;

  ④有漏电现象。

货运电梯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7

  一、电梯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以合同方式委托给有资质的专业电梯维修单位(维保公司),电梯维保单位定期对电梯进行维修保养工作,对电梯正常运行及安全负责,不能以质量保证替代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证每年度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电梯的'安全检验合格。

  二、工程部负责对电梯的日常运行及安全进行监督管理,以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讯和报警系统安全可靠,每月进行抽检,并将抽检结果记录于《月维修保养记录表》,确认电梯的安全系统是否可靠,电梯巡视及保养记录是否完整,电梯各部门的维修保养质量是否合格,在电梯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维保单位,责令维保单位限期整改。

  三、每年度应对电梯维保单位的营业执照、维修保养的资质证明,安装改造大修的资质证明和现场维修工的各种作业操作证等进行验证,确保其有合格资质。

  四、电梯发生安全事故后,各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抢救受伤人员,严防事态扩大,责成电梯维保公司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椐,查明事故原因,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

货运电梯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8

  作业人员具有良好的素质是保证电梯安全使用的前提,《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一、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

  二、从事电梯操作和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初中以上的文化程度,并且具备一定的`机电基础知识;

  (二)身体健康,视力、听力良好,无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等疾病;

  (三)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踏实;

  (四)具有良好的安全意识。

  三、培训的方式包括内部的岗位培训、电梯制造单位的使用和管理培训,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举办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上岗资格培训;

  四、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作业人员开展内部培训,培训内容一般应包括:

  (一)安全生产和特种设备管理方面的现行法律法规;

  (二)电梯相关的技术标准和检验要求;

  (三)电梯的基本结构、工作原理、性能特点;

  (四)电梯安全保护装置的各类和作用;

  (五)电梯的安全操作、应急救援和日常管理;

  (六)电梯的事故及防范;

  (七)日常的安全教育等。

  五、各种形式的'培训考核均予以记录,各种资格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由使用单位统一保管,以方便管理和查阅;

  六、作业人员应不断学习新的相关知识,以适应法律法规的变化和技术的发展;

  七、使用单位应及时安排电梯作业人员的换证考核工作,一般应提前二个月向考核机构报名;对于资格证书过期或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再安排相应的岗位;

  八、使用单位应制定对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计划应予以实施。

货运电梯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9

  为加强电梯管理,确保电梯正常运行,不出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一、电梯由总务科负责管理和使用。电梯所有钥匙由总务科负责保管,康复楼电梯由持证人员上岗使用,电梯使用时间:行政楼7:30――18:30,康复楼7:00――18:30,住院部7:00――21:00,门诊楼7:00――18:30,上班时间按时开关,其他时间不准使用,特殊情况除外。

  二、电梯乘客应文明乘梯,不准乱扔乱吐,高声喧哗,不准在电梯上打闹跑跳,不得随意揿按电梯内的警铃、急停等铵钮。小孩不得单独乘梯,应有监护人监护。

  三、电梯按规定实行保养,定期检查和维护,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维修。每年必须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货运电梯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10

  一、商场电梯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以合同方式委托给有资质的专业电梯维修保养公司,电梯维保公司应定期对电梯进行维修保养工作,对电梯的正常运行及安全负责,不能以质量保证替代日常维护保养,保证每年度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电梯的安全检验合格。

  二、由物业安全部电工组负责电梯日常运行及安全的监督管理,以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讯和报警等系统安全可靠。每月进行抽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写在《月维修保养记录表》。

  三、公司物业部每月对物业管理项目电梯进行抽查,抽查内容包括电梯的安全系统是否可靠,电梯巡视及保养记录是否完整,电梯各部位的`维修保养质量是否合格。在电梯的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维保公司,责令电梯维保公司限期整改,当班电工对对整改内容进行复查。

  四、物业安全部每年度对物业管理项目的电梯进行安全普查并建立年度电梯安全检查档案。

  五、物业安全部每年度对电梯维保公司的营业执照、维修保养资质证明、安装改造大修的资质证明和现场维修工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等进行验证,确保其有合格资质。

  六、电梯发生安全事故后,物业管理项目各部门采取措施抢救受伤人员,防止扩大损害后果,责成电梯维保公司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物证,查明事故原因,防止类似事件重复发生。配合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

货运电梯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11

  1、保持轿厢、轿厢地坎槽和层门地坎槽的清洁。

  2、电梯井道底坑需定期清扫。

  3、勿让幼童、老人单独乘电梯。

  4、电梯切勿超载使用,以免发生意外。

  5、劝导乘客勿在轿厢内蹦跳,因为此举可有引致电梯不正常运行。

  6、请依照您的实际需要按钮。乱按钮将会降低电梯的运行效率。

  7、使用三角钥匙开启层门时,需将三角钥匙插入层门上的钥匙孔,旋转后打开层门,切勿用力过猛,并看清轿厢是否停在此层,以免发生意外。(注:三角钥匙使用者必须持有劳动安全部门颁发的安全操作证)

  8、电梯停用时,须将轿厢内电源开关切断。

  9、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若遇特殊情况,需经司机和管理部门统一并严加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装运。

  10、不允许利用轿厢安全窗的开启,来装运长物件。

  11、电梯使用完毕停用时,司机或管理人员应将轿厢停在基站,将操作箱上开关全部断开,并将层门关闭。

  12、电梯长期不使用时,应将机房内的总电源开头断开。

  13、留意陌生人进出轿厢杜绝在轿厢内犯罪。

  14、切勿私自改装电梯。

  15、切勿用机动铲车在一般货梯内装卸货物。

  16、若电梯不正常时,请先检查电梯是否有人为的障碍。例如杂物阻止门的正常动作等。

  17、不得将电梯的专用线路用作其他用途(例如用作电焊接电源)。

  18、本公司员工进行维修时,请尽量提供本电梯以前发生故障的资料或介绍曾发生过的故障情况。

  19、当通知电梯发生故障要求本公司维修时,请告知以下事项:

  (1)酒店名称及其地址、联系人及其联系电话;

  (2)发生故障之电梯合同号;

  (3)故障情况

  20、当乘客在被关在轿厢内,切勿尝试进行释放乘客,应立即致电维保公司。请安慰被关乘客等候救援,并劝告乘客切勿尝试离开轿厢。

  21、当发生电梯井道进水或建筑物水管破裂时,请立即将电梯电源切断。待井道进水被阻止或水管被修好后,请致电维保公司派员查验。确保设备完好后方可使用。

  22、当大厦内发生火警时,除具有消防功能的电梯由消防人员专用外,切勿使用电梯。火警过后,请致电维保公司派员查验。

货运电梯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12

  一、相关人员的职责

  (1)维修保养人员职责:

  1、电梯维修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当班不得擅离职守。

  2、搞好电梯投入运行前的检查工作,及时排除电梯出现的故障。

  3、严格执行电梯的润滑制度,按时润滑电梯零部件。

  4、认真搞好电梯的日检、周检、月检、季检和年检工作,协助电梯专 业技术人员做好电梯的定期检验工作。

  5、根据电梯运行情况编制电梯大中修计划,编制电梯日常维修配件用料计划。

  6、当班必须做详细、清楚的记录,当班不得饮酒或饮酒后上班。

  7、严格遵守和执行电梯维修保养安全操作规程。

  8、负责电梯机房、通道及设备的卫生清扫,保证电梯设备的完好性。

  (2)电梯司机职责:

  1、电梯司机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禁止操作。

  2、坚持正常出勤,不得擅离岗位

  3、司机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热情服务,确保乘客人身财产安全。

  4、电梯运行时间内,当班司机严禁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5、禁止酒后开梯或睡眠不足疲劳开梯

  6、日保养检查制度:保持轿厢、厅门口的清洁卫生,特别注意轿箱门、厅门门槛槽中杂物、尘土必须清除。

  7、电梯上不准运送易燃、易爆物品,特殊情况在有防范措施的情况下指定专人运送。

  8、每天开梯前,司机和维修工要首先试运行,确认无异常后方可运送乘客。

  9、坚持填写交接班记录和电梯维修记录

  10、电梯运行中发生故障,立即按停止按钮和警铃。并及时要求修理。遇停电时,电梯未平层禁止乘客打开轿厢门,并及时联系外援。

  11、电梯检修时必须在门前悬挂“检修停运”的指示牌。

  12、电梯停运后要检查厅门是否关好,电源是否关闭掉。

  13、对岗上发生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要果断采取应急措施,及时上报。

  14、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电梯司机职责

  (3)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按照国家制定的电梯安全运行规范进行管理。定期参加和接受相关主管单位的业务培训,对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技术指导,正确判断和及时处理各项工作。分管单位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电梯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2、做好电梯服务工作,定期巡视电梯运行情况;确保客户及工作人员乘电梯的方便和安全;配合做好每年一次的电梯年检工作和各项检查考核工作。

  3、督促驾驶员要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电梯,遇到电梯故障,应立即采取措施,设法让乘客就近安全离开电梯;认真做好电梯运行安检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教育。

  4、协助特约维保单位检修人员做好电梯安全维护工作,及时通报电梯运行情况,确保安全运行。

  5、负责记录电梯维修单位每次维保工作质量情况。

  6、完成上级交给的突发性、临时性工作。

  7、在电梯定期检验有效期满前1个月向检验机构做好申请定期检验工作。

  二、安全操作规程

  1、电梯在投入运行前须进行试运行,以检查各部位是否工作正常,有无异响及异味,通风、照明是否良好,观察有无其它异常现象。

  2、搞好轿厢、层轿门清洁卫生,清理门地坎滑槽内杂物,保证电梯门的正常开闭。

  3、严禁电梯超载运行,禁止运送超大、超长或重量不明的物品。

  4、禁止在电梯运行中使用三角钥匙开户层门。

  5、电梯运行中发生故障时,应启动紧急报警装置,电梯管理人员应立即切断电梯电源,及时通知电梯维护保养企业进行处理。

  6、电梯困人救援操作规程:电梯管理员或援救人员与被困人员取得联系,使其保持镇静,等待救援,被困人员不可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轿厢外;准确判断轿厢位置,保证层轿门可靠关闭;用三角钥匙打开层门、轿门,疏散乘客;关闭层轿门,填写援救记录并存档,通知电梯维护保养企业进行处理。

  7、电梯层门三角钥匙开锁后,须检查紧急开锁装置是否可靠复位,防止开锁后层门未能有效的重新锁上。

  8、发生火灾时禁止搭乘电梯逃生。电梯管理人员应立即按动“消防开关”,使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当电梯到达基站后疏导乘客迅速离开轿厢。若是井道或轿厢内失火时,应设法使轿厢就近到达层站尽快撤离,电梯管理人员切断电梯电源后采用绝缘灭火器灭火。火灾发生后,应请电梯维修人员严格检查或修理后方可重新投入运行。

  9、发生地震时禁止搭乘电梯逃生。应设法使电梯就近到达层站尽快撤离乘客,电梯管理人员应立即切断电梯电源。地震停止后,应请电梯维修人员严格检查或修理后方可重新投入运行。

  10、当电梯井道内进水时,电梯管理人员一般应将电梯开至高于进水的楼层后立即切断电梯电源;如水已经将轿厢淋湿,无论何层应立即停用电梯,且切断电梯电源。然后组织人员堵水源,水源堵住后进行除湿处理,如热风吹干。水灾过后,应请电梯维修人员严格检查或修理后方可重新投入运行。

  三、日常检查制度

  1、每天观察电梯的运行情况(上下运行、换速、开门、平层等)。每日机房巡视时,必须检查曳引机各传动部位状况。

  2、检查电动机和曳引机减速箱油位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控制柜、配电柜及其他电气设备的端子,有无松动烧坏现象。

  3、检查断路器、接触器各触点有无打火、拉弧现象。

  4、检查各接地点是否符合要求。

  5、检查限速器工作运行情况,及时加油。各内选、外选按钮工作情况,是否灵敏。

  6、检查安全保护装置的各种安装参数和动作试验状态是否符合标准。

  7、检查轿厢照明和风扇。各指示灯,更换损坏的部件。

  8、检查消防梯的消防功能。

  9、每月检查导靴及靴衬。检查井道位置传感器等。

  10、每月检查轿顶检修开关及上、下强迫缓速开关。检查并调整钢丝绳张力。

  11、每月清洁机房、清扫轿顶及底坑卫生。检查缓冲器油位及复位情况。

  12、每月检查井道随行电缆。检查平衡链悬挂及转动情况。

  13、每月检查厅轿门相关尺寸,并作相应的调整。

  14、每月检查及调整制动器的制动力矩及制动器闸瓦工作状况。

  15、每月清洁地坎滑道卫生及杂质,使房门和轿厢门无阻塞。

  16、每月检查、调整开关门机构及上、下端站的`换速、限位开关,使其位置正确,功能可靠。电梯整机性能的调整检查,必须有记录,并存档

  四、维护保养制度

  1、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必须遵守电梯维护保养安全操作规程。

  2、电梯的维护保养分为: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和专业性的维护保养。

  3、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工作由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应资格证的人员承担,专业的维护保养应有与电梯维护保养资格的专业保养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

  4、电梯每次进行维护保养都必须有相应的记录,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向电梯专业维护保养单位索要当次维护保养的记录,并进行存档保管,作为电梯档案的内容。

  5、日常性维护保养记录有本单位电梯作业人员填写,每月底将记录内容报送电梯安全管理人保管、存档。

  6、电梯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内容应按照电梯产品随机文件中维护保养说明书的要求进 行,专业性维护保养按照签订合同的内容、周期进行。

  7、电梯重大项目的修理应有经资格认可的维修单位承担,并按规定向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后方可实施。

  8、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在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或外委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存在事故隐患的电梯严禁投入使用。

  五、定期报检制度

  1、建立本单位电梯使用登记情况表。新增电梯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设区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2、每年由电梯安全管理员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电梯的检验计划。并在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并及时通知维保单位到现场配合检验。

  3、使用情况需要变更的(如报停、报废、拆除等),应及时将变更情况书面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抄送相应检验机构。

  4、对检验机构提出的整改要求,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应及时督促维保单位进行整改,如需要复检的,在整改结束后,及时通知检验机构前来复检。对于无需复检的一般整改项目,安全管理员也要督促、落实维保单位整改到位或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监护使用。

  5、收到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后,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张贴到设备的显著位置。

  6、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六、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

  1、在任何情况下应做好电梯钥匙使用和交接登记制度,并建立专门的管理档案。保证做到正确使用,特别要预防电梯钥匙的丢失及误操作。以防电梯零配件丢失、设备损坏、安全事故的发生等。

  2、电梯钥匙的使用保管必须专人负责,电梯钥匙使用未经主管

  领导同意,不得随意使用。因工作需要使用时应做好记录。

  3、保管人员不得将电梯钥匙外借和赠与其他无关人员。

  4、电梯钥匙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交回管理部门,并放回原处。

  5、电梯钥匙包括:厅门三角钥匙、轿内检修钥匙、首层开关电梯电气钥匙、机房钥匙。

  6、使用厅门三角钥匙时应注意:

  (1)必须由电梯维修保养专业人员使用,其它人禁止使用。

  (2)当用三角钥匙打开层门时,应看清电梯是否停在本层,以防踏空;上轿顶前先打急停开关,后把电梯置检修位置,确认后方可上轿顶。

  (3)紧急救援时必须先切断电梯控制电源,确认好轿厢位置后再使用厅门钥匙进行救援作业。

  7、电梯的首层电气钥匙(包括操纵盘钥匙)应由专人管理使用(如有司机,应交电梯司机保管),按规定开、关梯。

  8、上述电梯钥匙必须严格掌管,不得随意乱放,若钥匙丢失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钥匙丢失必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造成危害。

  七、作业人员与相关运营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电梯作业人员必须持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操作人

  员的操作证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种。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2、使用单位应建立该类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电梯作业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3、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编制当年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度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4、单位内部培训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电梯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电梯事故的案例的分析、电梯有关技术知识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必须作好相应有记录。

  5、参加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6、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电梯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处分或扣奖。

  八、意外事件或者事故的急救预案与应急救援演习制度

  本单位每年至少一次进行意外事件和事故紧急救援演习工作,演习情况记录备查。

  (1)、意外事件和事故紧急救援预案

  本议案旨在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和紧急状态,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效地预防事故、处置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日常准备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必须熟知24小时电梯急修服务热线,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及时通知专业人员到达现场。电梯投入使用后由专人负责,该责任人必须熟悉电梯的各种功能,并能够熟练操作。经常检查消防通道的畅通,各种标识应清晰。经常检查轿厢内的应急报警和应急照明时否有效。经常检查电梯的消防、地震、紧急供电装置等功能是否可靠有效。经常检查机房门窗是否完好,防止突然降雨损坏电梯,汛期、台风季节如不使用电梯,应停在顶层。

  (2)、紧急情况的处理和救援措施

  1、电梯进水

  电梯的轿厢、井道、机房等一旦发生进水事故,应立即使用电梯就近一层,疏导乘客离开电梯,并使电梯保持在开门位置。同时应迅速切断电梯的动力和照明电源,待电梯的电气部分完全晾干(或强制吹干)后方可送电进行全面检查。

  2、发生火警

  大楼一旦发生火警,应立即启动所有电梯的消防功能,使电梯返回基站,同时及时疏散楼内人员,通过消防通道离开,不要乘坐电梯,并拨打“119”通知消防部门,并根据消防部门的要求做好电梯消防员运行的配合工作。

  3、发生地震

  如果得到地震预报,应及时将电梯停在基站关闭电梯门切断电梯电源;一旦发生地震,应立即使电梯就近一层,使人员通过消防通道及时撤离。

  4、人员被困轿厢

  电梯因停电或发生故障停在非平层区域造成人员被困,应首先安慰被困人员,确定轿厢位置,同时迅速至机房切断电梯电源,采用松闸装置将电梯轿厢移至平层区,打开层门救出被困人员。

  5、其它紧急情况

  当电梯出现其它严重故障和紧急情况时,应迅速停止电梯的使用,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对电梯进行全面检查,未排除故障的不得投入使用。

  6、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演习

  每年至少一次进行意外事件和事故紧急救援演习工作,该演习应结合本单位与地区的具体情况,对可能出现的意外事件和事故进行有针对的救援演习。每次演习可针对一种情况,也可结合多种情况综合演习。

  7、演习结束后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及时做好记录工作,填写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演习记录表,针对出现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总结,做好整改工作。

  九、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电梯安全技术档案等资料均由本单位电梯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建档和保管,并长期妥善保存。

  2、必须逐台建立电梯安全技术档案。

  3、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内容:

  (1)电梯的设计文件、制造文件(含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改造、维修技术文件和资料。

  (2)电梯使用登记资料(或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3)电梯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4)电梯的日常运行状况记录。

  (5)电梯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6)电梯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4、借用、调用电梯相关文件、记录和安全技术档案资料,应要有记录,并做到及时归还,保证电梯安全技术档案的完整性。

货运电梯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13

  电梯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必须按规定接受“三级安全教育”或“复工、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二、从事电梯操作人员应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操作。

  三、在生产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管理规定,操作规程和维修保养制度。

  四、严禁违反安全规程。对于违反规定、规程的行为,操作者有权、有义务及时制止或向有关部门反映。

  五、禁止将电梯交给无证人员操作。

  六、建立梯工作日志,实行交接班记录。

  七、机房应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在维修人员离开时,即行锁门。

  八、电梯出现异常,电梯操作人员应及时通知主管部门或维修人员。

  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一、在开启电梯厅门进入轿厢之前,必须先确认轿厢是否停在该层。

  二、每日开始工作前,须将电梯上、下行驶数次,检查有无异常现象。检查清理厅、轿门地坎有无异物。

  三、轿厢运载的物品不得超过电梯的额定载重量。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装运时,需经保安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四、电梯出现故障,应停止运行,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修理。

  五、运载的物品应尽可能稳妥地放在轿厢中间,避免在运行中倾倒。禁止采用开启轿厢顶部安全窗,轿厢安全门的方法装运超长物件。

  六、电梯操作人员应劝告他人勿乘载货电梯。

  七、当电梯使用完毕后,电梯操作工应将轿厢停于基层,并将操纵盘上开关全部断开,关闭厅轿门。

  八、电梯检修时,应在厅门处挂“电梯检修停止运行”警示牌。

  九、打扫机房设备卫生时,必须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十、不得将电梯钥匙交给无证人员使用。

  电梯维修保养制度

  一、进行维修保养时,应由至少二名持证人员进行,确保工作安全和维修质量。

  二、电梯在检修时(包括加油)应在首层厅门口悬挂“检修停用”的标示牌。在作检修运行时,不准载客,载货。

  三、经常对机房进行清扫和巡视性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不正常现象。

  四、每次维修后应检查各种开关、按钮是否工作正常,各种安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并将电梯上下运行一次,注意观察是否有异常现象。

  五、保持轿厢与厅门口的清洁卫生,特别注意地坎槽中是否跌入杂物,以免影响厅轿门的正常开合。

  六、应注意不让雨水、灰尘侵入机房,并注意机房的温度调节。检查平层准确度有无显著变化。坑底应保持良好通风、干燥、清洁,发现有积水应及时排除。

  电梯管理规定

  电梯是本单位产品输送产品、物料主要工具,除特殊情况以外,严禁一切人员空载上下运行,确保电梯安全正常运行,并做以下规定,希望大家共同遵守。

  一、电梯内禁止吸烟、吐痰、涂污和乱扔杂物。

  二、货物运载时操作人员应爱护电梯,不得连续按动或敲击按钮,不得长时间站在轿厢门中间阻止电梯运行。

  三、无特殊情况人员不得随意乘梯,电梯只能用作运载产品上下运行。

  四、电梯运行中发生故障,厢内乘客应按动警铃,在发出信号后安静等待,由专业维修人员排除故障,开启轿门,禁止乘客打开轿厢安全窗,敲打、撬动电梯轿门及设施。

  五、用电梯运载其他非生产物品需报公司主管部门派专人许可,搬运时应轻搬轻放,不得损坏电梯及公共设施,禁止运载、超大、超宽、超重物品。

  六、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危险品,如遇特殊情况,需报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派专人监督装运。

  电梯应急救援预案

  一、当电梯关人或发生紧急情况时,轿内人可通过电话或轿内面板上的警铃通知他人,由他人通知维修人员和调度。

  二、应急器材:机房墙壁上或曳引机上放置有松闸器。

  三、至少有两名维修人员在电梯机房操作,首先切断主电源,之后一人盘动手盘轮,另一人松闸,使电梯就近的平层。用钥匙打开厅轿门放出被困人员。

  四、消防器材应放置于随时可取的位置。

  五、出现电梯门打不开或其它紧急情况时,即时告知轿内人员不要慌乱,不要乱撬电梯门乱按电钮。

货运电梯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14

  一、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1、目的和范围

  目的

  为了规范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和电梯驾驶人员在进行电梯操作时的行为,防止由于违章作业而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和设备事故,提高其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范围

  规定了电梯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的职业行为规范。

  2、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电梯作业人员必须经地、市质量技术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规定,服从政府部门的管理。

  电梯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和《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熟悉自我操作电梯的性能、原理、构造、用途。

  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掌握新技术、新规程,不断提自身的技术水平。

  及时报告电梯事故隐患,不使用故障电梯,不使用无安全合格标志或安全标志已过有效期的电梯,不使用未注册登记的电梯。

  不擅自离岗,做到礼貌服务。

  正确处理电梯运行中突然出现的停车、失控、冲顶、蹲底等情景。

  二、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职责

  1、目的和范围

  目的

  为保证电梯正常可靠地运行,降低电梯故障率,防止电梯事故的发生,规范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行为。

  范围

  电梯日常管理人员是负责本单位所用电梯的日常性事务管理和督促、协调对外联系电梯管理有关工作。

  电梯作业人员是指负责电梯驾驶和日常性电梯检查、维护保养工作的人员。

  2、职责

  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

  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景,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监督电梯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编制电梯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负责按国家规定要求向政府部门申请定期监督检验。

  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电梯作业人员参加政府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电梯事故隐患的整改。

  负责组织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政府部门报告电梯事故的情景。

  负责建立、管理电梯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电梯驾驶人员

  熟悉并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

  严格遵守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持证操作,定期复审。

  有高度职责性和职业道德,爱护设备。

  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协助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和维护。

  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与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不开故障电梯。

  负责作好当班电梯运行情景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坚持电梯轿厢与地坎清洁、卫生。

  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

  熟悉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认真按照电梯日常检查表的要求逐项检查,不漏检,误检。

  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根据电梯使用维护说明的要求实施日常性的维护。

  根据国家规定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严格遵守《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对发现的电梯事故隐患及时报修、及时处理。

  发生电梯事故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或有关管理人员报告。

  认真做好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记录,认真填写报修单。

  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参与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

  三、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和范围

  目的

  为防止电梯操作过程中发生事故,保护电梯司乘人员的安全和承载货物的安全。

  范围

  规定电梯安全操作的方法,电梯驾驶人员所应遵守的操作规范,步骤。

  2、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基本要求

  电梯驾驶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工种工作疾病的人员。

  电梯驾驶人员必须经地、市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监察机构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电梯驾驶人员必须熟悉所操作电梯的性能、功能,认真阅读本台电梯的使用维护说明书。

  电梯驾驶人员必须操作有安全合格标志的电梯。

  电梯行驶前的检查和准备。

  开启层门进入轿厢之前,需要注意轿厢是否停在该层。

  轿厢内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在使用前必须先将照明灯打开。

  每一天开始工作前,将电梯上下空载运行数次,无异常现象后方可使用。

  层门关掉后,从层门外不能用手拨启,当层门、轿门未关掉时电梯不能正常启动。

  平层精确度应无明显变化。

  经常清洁轿厢内、层门及乘客可见部分。

  电梯在行驶中应注意。

  在服务时间内,不可擅自离岗,如必须离岗时或电梯停用时,应断开电源并将厅门关掉锁好。

  驾驶员应负责监督控制轿厢的载重量,不得超载使用电梯,乘客电梯不允许作货梯使用。

  不允许装载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如遇特殊情景,需经电梯安全管理负责人员同意和批准并制定安全保护措施后才可装运。

  严禁在层门开启的情景下,启动或坚持电梯检修和正常运行状态;也不允许用检修操作来代替正常电梯运行操作。

  电梯的厅门、层门电气开关等安全装置不能短接,也不可用其他物件塞住,使其失效而不能起到应有的安全作用。

  不允许利用轿顶安全窗、轿厢安全门的开启,来装运长物件。

  应劝阻乘客在行驶中,勿倚靠在轿厢门上。

  轿厢顶上部,除电梯固有设备外,不得放置他物。

  当电梯运行时不得对电梯进行擦油、润滑等工作或对电梯部件进行修理。

  在行驶中应用揿扭开关或手柄开关来“开”或“停”,不可利用电源开关或限位开关等安全装置来“开”或“停”电梯,更不可利用物件塞住控制开关来开动轿厢上下运行。

  行驶中,驾驶人员和随乘人员不可把手、头、脚伸出轿外,也不可在厅门外把手、头、脚伸入井道内,以防轧碰事故。

  当发生以下故障时,电梯应立即停用,并报管理人员或检修人及时进行修理。

  层、轿门关掉后电梯不能正常行驶;

  电梯速度显著变化时;

  层、轿门关掉前电梯自行行驶时;

  行驶方向与选定方向相反时;

  内选、平层、快速、召唤和指层信号失灵时(驾驶员应立即揿按急停按钮);

  发觉有异常噪声,较大振动和冲击时;

  当轿厢在额定载重下,有超越端站位置而继续运行时;

  安全钳误动作时;

  接触到电梯的任何金属部分有麻电现象时;

  发觉电气部件因过热而发出焦热的臭味时;

  电梯发生紧急事故时的操作。

  因电梯安全装置动作或外电停电而中途停机时,一方面告诉乘客不要惊慌,严禁拨门外逃,一方面经过电梯厢内的紧急报警装置通知外界前来救助。

  电梯突然失控发生超速运行,虽然断电,还无法控制时,可能造成钢丝绳断裂而使轿厢坠落,或可能因漏电而造成轿厢自动行驶的,驾驶人员首先应按揿急停按钮,断开电源,就近停层。如电梯继续运行,则应重新接通电源,操作按钮使电梯逆向运行,如果轿厢仍自行行驶无法控制,应再切断电源,驾驶人员应坚持冷静,等待安全装置自动发生作用,使轿厢停止,切勿跳出轿厢,同时告诉随乘人员将脚跟提起,使全身重量由脚尖支撑,并用手扶住轿厢,以防止轿厢冲顶或冲底而发生伤亡事故。

  发生电气火灾时,应切断电源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前来抢救,在电源未切断前应用干粉、1211或二氧化碳等灭火机进行扑救。

  遇井道底坑积水和底坑内电气设备被浸在水中,应将全部电源切断后,方可把水排除掉,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电梯发生事故,驾驶人员必须立即停车,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移动的现场须设好标记,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听候处理。

  电梯使用完毕后的操作。

  写好当班设备运行记录,发现存在故障分别转告接班人及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做好轿厢四壁底板各层站厅门地坎的垃圾和厅门口的清洁卫生工作。

  将电梯停靠在基站,关掉电梯内电源开关,层楼指示,轿厢照明,关掉锁上电梯厅门、轿门,防止他人进入轿厢内开动电梯。

  在潮汛期间,工作结束或工作时基站受潮汛影响,应开离基站。

  四、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和范围

  目的

  为防止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在从事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时的安全,保证电梯能正常安全运行。

  范围

  规定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应遵守的安全操作的方法、步骤。

  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不包括对电梯故障的修理工作。涉及电梯故障修理工作应由专业单位有电梯安装、维修资格的人员单任。

  电梯日常检查资料按《日常(月度)检查表》进行,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主要是指对整机部位的润滑,部件的检查、调整、清洗,负责营救被困在电梯轿厢内的人员等工作。

  2、基本要求

  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工种工作疾病的人员单任。

  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必须经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监察机构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人员作业时必须穿带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电梯在开始进行检查和维护时,应在电梯每层厅门口设置好醒目的安全警告标志和防护栏。

  负责电梯三角钥匙的保管和使用,不能将三角钥匙转交他人。使用三角钥匙开启层门时应看清轿厢是否停靠在本层站。

  3、安全作业规程

  电梯在作检查和维护或在试车过程中,不得载客或载货,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检查区域。

  电梯在进行检查、维护、清洁工作时应把机房内的电源开关断开,并切断轿厢内的安全开关。

  电梯在检查、维护时所用便携式照明灯具必须采用36伏以下的安全电压,且应有防护罩。

  在对轿底装置和底坑进行检查和维护时,应首先检查制动器的可靠性,切断底坑内电梯的安全回路,方可开展工作。底坑、机房、轿顶不得同时作业。

  电梯维护和检查时必须设备监护人。监护人员的职责是采取措施保护检查人员的安全;在紧急情景下切断电源,呼救;工作完毕后负责清理场地,不准留下工具零件。监护人员可由电梯驾驶人员或日常检查、维护人员单任,并坚持相互呼应。

  在轿顶作业应合上检修开关。在轿顶须停车较长时间保养时应断开轿顶急停开关,严禁一脚站在厅门口,一脚站在轿顶或轿内长时间工作。严禁开启厅门探身到井道内或在轿顶探身到另一井道检查电梯。在轿顶作检查或维护时电梯只能作检修运行。

  严禁保养人员拉吊井道电梯线,以防止电梯线被拉断。

  电梯保养注意事项:

  (1)非保养人员不得擅自进行作业,保养时应谨慎细心;

  (2)工作完毕后要装回安全罩及档板,清理工具、不得留工具在设备内;

  (3)离去前拆除加上的临时线路,电梯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

  紧急救助措施

  当有人员被关在电梯轿厢内时,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人员应先确定电梯轿厢所在位置,然后实施紧急救助。营救工作必须要有两人协助操作。

  电梯在开锁区内故障停机,可用三角钥匙直接打开厅门后营救被困人员。

  电梯停在非开锁区域时

  因外界停电、电气安全开关动作造成的停机应在机房实施救助。首先断开总电源开关,告诉被困人员在轿厢内不要惊慌,不能擅自拨门外逃,然后,一个人用电梯专用工具打开制动器,一个人用盘车手轮根据就近停靠,轻便停靠的原则将电梯慢慢地向上或向下盘车(若出现电梯不能控制的现象应立即使制动复位),至电梯开锁区,然后用三角钥匙打开厅门,营救被困人员。

  因电梯安全钳动作造成的停机,首先应告诉被困人员在轿厢内不要惊慌,不能擅自拨门外逃,然后断开电梯的总电源,打开电梯停靠处上层的厅门,放下救助扶梯,打开电梯轿顶的安全窗,将被困人员从安全窗救出来。

  日常检查与保养完工后应做好相应的记录。

  五、电梯常规检查制度

  1、目的和范围

  目的

  为规范电梯常规检查的形式,落实电梯常规检查的各项措施,保证电梯正常运行。

  范围

  规定电梯日常性检查的周期,参加检查的有关人员及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实施整改措施和落实。

  2、电梯常规检查制度

  电梯常规检查的分类

  电梯常规检查分日检、月检、年检和不定期抽查四种。

  电梯常规检查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实施,并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年检,协助领导,组织单位有关部门对电梯安全情景进行抽查。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人员按照《电梯日常(月度)检查表》资料负责具体日检和月检工作。

  电梯常规检查应填写好检查表,并由负责检查的主持人签字,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有关人员及时处理。

  电梯日常检查和保养的资料、项目参照《电梯日常(月度)检查表》和电梯产品随机文件所带的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按照“定人、定时、定措施”的原则进行处理,并就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

  六、电梯维修保养制度

  1、目的和范围

  目的

  规范电梯维修保养的行为,及电梯维修保养过程中的作业人员应遵守的工作要求。

  范围

  适用于在用电梯的维修保养。不适用于对电梯的大修与改造工作。

  电梯的“大修”是指需要经过拆卸或者更新主要受力结构部件才能完成的修理业务,也包括对机构(传动系统)或者控制系统进行整体修理的业务,但大修后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不应变更。

  电梯的“改造”是指改变设备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控制系统,致使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的业务。

  2、电梯维护保养制度

  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必须遵守电梯维护保养安全操作规程。

  电梯的维护保养分为: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和专业性的维护保养。

  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工作由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应资格证的人员承担,专业的维护保养应有与电梯维护保养资格的专业保养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

  电梯每次进行维护保养都必须有相应的记录,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向电梯专业维护保养单位索要当次维护保养的记录,并进行存档保管,作为电梯档案的资料。

  日常性维护保养记录有本单位电梯作业人员填写,每月底将记录资料报送电梯安全管理人保管、存档。

  电梯日常性的维护保养资料应按照电梯产品随机文件中维护保养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专业性维护保养按照签订合同的资料、周期进行。

  电梯重大项目的修理应有经资格认可的维修单位承担,并按规定向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后方可实施。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在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或外委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存在事故隐患的电梯严禁投入使用。

  七、电梯定期报检制度

  1、目的和范围

  目的

  为使电梯保护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电梯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范围

  适合于电梯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规定的电梯安全主管部门申请电梯安全定期检验。

  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有关部门报告电梯定期检验工作。

  3、定期报检制度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电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也应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电梯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可向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内部安全检验,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安全检验。

  申请电梯安全技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电梯管理档案保存。

  八、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目的和范围

  目的

  提高电梯作业的人员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了解国家有关电梯安全管理的法规、政策,自觉地履行电梯作业人员的各项职责。

  范围

  规定电梯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的资料、方式,组织电梯作业人员的方法,对培训取得的成果进行考核。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电梯作业人员培训工作。单位负责职工教育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培训情景进行考核。

  3、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电梯作业人员必须持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证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种。

  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该类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电梯作业人员的换证考试,坚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编制当年度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单位内部培训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资料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电梯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电梯事故的案例的分析;电梯有关技术知识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必须作好相应有记录。

  参加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电梯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处分或扣奖。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考核按质量技术部门的规定要求进行。

  九、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1、目的和范围

  目的

  为使电梯发生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后,迅速消除事故源,及时抢救伤员,抢修受损设备,尽量减少事故带来负面影响,减小事故的损失。

  范围

  针对事故或事件可能产生的情景,确定抢救及救助方案并使其始终保护有效状态。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的实施。

  3、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电梯发生意外事件或事故应按国家规定,及时报告有关人员或部门,发生一般事故(指无人员伤亡,设备损坏不能正常运行,且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和严重事故(指造成死亡1~2人,或者受伤19人(含19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以及无人员伤亡的设备爆炸事故)后,应当立即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相关的预防措施。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确定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小组成员,并报单位领导批准,成员人员必须包括一名单位的行政领导,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

  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应急演习,成员人员都必须参加。

  演习资料、时间、排险方法、急救预案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拟定,行政领导批准后实施。

  演习结束后,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将该次演习的情景作书面记录,并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在下次演习中进行调整、修改。

  十、电梯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目的

  为便于电梯的维护保养,分析电梯故障原因,及时消除电梯事故隐患,了解电梯日常管理的进展情景。

  范围

  规定对电梯所涉有关资料存档、保管、借用等方面的要求。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单位档案室负责电梯档案的存档、保管工作。

  3、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电梯技术档案的种类:

  A、电梯随机出厂文件(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电梯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书、装箱单、机房井道布置图、电气原理图接线图、电梯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装示意图、易损件目录);

  B、电梯开工申报单;

  C、电梯安装施工记录;

  D、竣工验收报告;

  E、质量技术部门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电梯验收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

  F、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大修、改造记录及检验报告;

  G、运行情景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H、事故及故障记录;

  I、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记录;

  J、同意注册的登记表。

  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及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贯彻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档案、资料的接收、登记、整理、保管、借阅等事宜,为电梯的安全运行供给准确的信息资料。

  电梯日常管理人员应监督电梯作业人员作好各种记录,及时将各种记录移送档案部门保管。

  电梯日常管理人员每月应将各种记录送交档案管理部门保管。

  有关人员部门需借用电梯资料的应经电梯日常管理人员同意签署意见后向档案管理部门借阅,并按规定作好借阅登记手续,按时归还借阅资料。

  电梯的各种资料应按年度由档案管理部门装订成册。

  电梯相关资料的销毁应经电梯日常安全管

货运电梯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15

  1、电梯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工种工作疾病的人员。

  2、电梯操作人员必须经地、市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监察机构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电梯操作人员必须操作有安全合格标志的电梯并熟悉所操作电梯的性能。

  4、做好电梯行驶前的检查和准备工作,在服务时间内,不可擅自离岗,如必须离岗时或电梯停用时,应断开电源并将厅门关闭锁好。

  5、不允许装载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电梯安全管理负责人员同意和批准并制定安全保护措施后才可装运。

  6、在行驶中应用揿扭开关或手柄开关来“开”或“停”,不可利用电源开关或限位开关等安全装置来“开”或“停”电梯,更不可利用物件塞住控制开关来开动轿厢上下运行。

  7、行驶中,驾驶人员和随乘人员不可把手、头、脚伸出轿外,也不可在厅门外把手、头、脚伸入井道内,以防轧碰事故。

  8、发生层、轿门关闭后电梯不能正常行驶、电梯速度显著变化、发觉有异常噪声,较大振动和冲击时等故障时,电梯应立即停用,并报管理人员或维保单位及时进行修理。

  9、发生电气火灾时,应切断电源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前来抢救,在电源未切断前应用干粉灭火器进行扑救。

  10、遇井道底坑积水和底坑内电气设备被浸在水中,应将全部电源切断后,方可把水排除掉,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11、电梯发生事故,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停车,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移动的现场须设好标记,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听候处理。

  12、将电梯停靠在基站,关掉电梯内电源开关,层楼指示,轿厢照明,关闭锁上电梯厅门、轿门,防止他人进入轿厢内开动电梯。

  13、写好当班设备运行记录,发现存在故障分别转告接班人及安全管理人及时处理。

货运电梯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16

  一看到电梯有围挡在进行维修和保养作业时,禁止乘梯;

  二请勿在电梯门区域停留,进出时注意观察轿厢位置,做到快进快出,不要低头玩手机,不要用手或身体阻挡电梯门,如需保持电梯门打开状态,应使用外召按钮或轿厢内开门按钮;

  三任何情况下都禁止扒门和打开轿顶安全窗,以免坠落电梯井道;

  四禁止用异物卡住电梯厅轿门中间,人为阻止电梯关门。搬运重物需长时间使用电梯时,请与使用单位管理处联系;

  五禁止超载运行,超载铃响时后进者退出;

  六身体请勿倚靠电梯门,以免电梯开门时摔伤;

  七不得在电梯内嬉戏、打闹、蹦跳,保持门地坎和轿厢清洁,勿乱扔果皮杂物,减少电梯故障;

  八学龄前儿童应在成年人陪同监护下乘用电梯;

  九携带宠物乘坐电梯时,应对宠物进行有效控制;

  十禁止非专业人员拆卸和维修电梯,或用三角钥匙打开厅门,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十一发生地震、火灾时切勿乘坐电梯。

货运电梯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17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规定,服从政府部门的管理。 2、电梯作业人员必须经地、市质量技术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电梯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和《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4、熟悉自己操作电梯的性能、原理、构造、用途。

  5、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掌握新技术、新规程,不断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

  6、及时报告电梯事故隐患,不使用故障电梯,不使用无安全合格标志或安全标志已过有效期的电梯,不使用未注册登记的电梯。

货运电梯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18

  为了正确使用货梯,确保其安全运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规定:

  1、货梯的管理、维护、保养、卫生由工程部安全主管负责;

  2、货梯的开启、关闭由安全主管指定人员专门负责,其他人员不得开启、关闭;

  3、货梯钥匙由工程部安全主管指定专门的人负责保管,并根据上班情况开、关好电梯,以确保安全防盗工作;

  4、货梯内严禁长时间停放货物,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应及时推出,避免影响他人使用以及造成电源的浪费;

  5、若停电或检修设备时影响到电梯运行时,工程部安全主管通知指定人员锁好货梯,并放上检修标志,维修后工程部安全主管应及时通知指定人员开启货梯;

  6、在运输过程中,严禁损坏货梯轿厢内壁板等设施;

  7、货梯严禁载人;

  8、使用货梯时,负载不得超过其额定重量

  9、运行前应检查所有的开关及其它安全装置是否正常,护门是否关好,确定无问题后方可开动。

  10、工作结束时,货梯必须降落到底层停放,离开货梯时护门必须加锁。

货运电梯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19

  1、一般规定

  ①电梯安装操作人员,必须经身体检查。凡患心脏病、高血压病者,不得从事电梯安装操作。

  ②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现场一切安全制度。操作时精神集中,严禁饮酒,着装整齐;并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③电梯安装井道内使用。的照明灯,其电压不得超过36v.操作用的手持电动工具必硬绝缘良好,漏电保护器灵敏、有效。

  ④梯井内操作必须系安全带,上、下走爬梯,不得爬脚手架。操作使用的工具用毕必须装入工具袋,物料严禁上下抛扔。

  ⑤电梯安装使用脚手架必须经组织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使用。

  ⑥焊接动火应办理用火证,备好灭火器材,严格执行消防制度。施焊完毕必须检查火种,确认已熄灭方可离开现场。

  ⑦设备拆箱、搬运时,拆箱板必须及时清运码放指定地点。拆箱板钉子应打弯。抬运重物前后呼应,配合协调。

  ⑧长形部件及材料必须平放,严禁立放。

  2、电梯安装

  ①样板架设应遵守以下规定:

  样板应牢固准确,制做样板时,架样板木方的木质,强度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架样板木方应按工艺规定牢固地安装在井道壁上,不允许作承重它用。

  放钢丝线时,钢丝线上临时所栓重物重量不得过大,必须捆扎牢固。放线时下方不得站人。

  ②导轨及其部件安装前应遵守以下规定:

  剔墙、打设膨胀螺概操作时应站好位置,系好安全带,戴防护眼镜,持拿榔头不得戴手套,不得上下交叉作业。

  电锤应用保险绳栓牢,打孔不得用力过猛,防止遇钢筋卡住。

  剔下的混凝土块等物,应边剔边清理,不得留在脚手架上。

  用气焊切割后的导轨支架必须冷却后,再焊接。

  导轨支架应随稳随取,不得大量堆积于脚手板上。

  导轨支架与承埋铁先行点焊,每侧必须上、中、下三点焊牢,待导轨调整完毕之后,再按全位置焊牢。

  在井道内紧固膨胀螺栓时,必须站好位置,扳子口应与螺栓规格协调一致,紧固时用力不得过猛。

  ③导轨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做好立道前的准备,应根据操作需要,由架子工对脚手板等进行重新铺设,准备导轨吊装的通道,挂滑轮处进行加固等,必须满足吊装轨道承重的安全要求。

  采用卷扬机立道,起吊速度必须低于8m/min.必须检查起重工具设备,确认符合规定方可操作。

  立轨道应统一行动,密切配合,指挥信号清晰明确,吊升轨道时,下方不得站人,并设专人随层进行监护。

  轨道就位连接或轨道暂时立于脚手架时,回绳不得过猛,导轨上端未与导轨支架固定好时,严禁摘下吊钩。

  导轨凸凹榫头相接入槽时,必须听从接道人员信号,落道要稳。

  紧固压道螺栓和接道螺栓时,上下配合好。

  ④轨道调整应遵守以下规定

  轨道调整时,上下必须走梯道,严禁爬架子。

  所用的工具器材(如垫片、螺栓等)应随时装入工具袋内,不得乱放。

  无围墙梯井,如观光梯,严禁利用后沿的护身栏当梯子,梯外必须按高处作业规定进行安全防护。

  ⑤厅门及其部件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安装上坎时(尤其货梯)必须互相配合,重量大宜用滑轮等起重工具进行。

  厅门门扇的安装必须按工艺防坠落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井道安全防护门在厅门系统正式安装完毕前严禁拆除。

  机锁、电锁的安装,用电钻打定位销孔时,必须站好位置,工具应按规定随身携带。

  ⑥机房内机械设备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搬抬钢架、主机、控制柜等应互相配合。在尚无机房地板的梯井上稳装钢粱时,必须站在操作平台上操作。

  对于机房在下面,其顶层锕梁正式安装前,禁止将绳轮放在上面;钢梁应稳装在梯井承重墙或承重梁的上方,在此之前,不允许将主机、抗绳轮置于钢梁上。

  进行曳引机吊装前,必须校核吊装环的载荷强度。

  安装抗绳轮应采用倒链等工具进行,可先安装轴承架,再进行全部安装,操作时下方严禁站人。

  ⑦井道内运行设备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安装配重前检查倒链及承重点应符合安全要求。

  配重框架吊装时,井道内不得站人,其放人井道应用溜绳缓慢进行。

  导靴安装前、安装中不可拆除倒链,并应将配重框架支牢固、扶稳。

  安装配重块应放人一端再放人另一端,两人必须配合协调,配重块重量较大时,宜采用吊装工具进行。

  轿厢安装前,轿厢下面的脚手架,必须满铺脚手板。

  倒链固定要牢固,不得长时间吊挂重物。

  轿厢载重量在1000kg,井道进深不大于2.3m,可用两根不小于200mmx200mm坚硬木方支撑;载重量在3000kg以下,井道深度不大于4m,可用两根18号工字钢或20号槽钢作支撑。如载重量及井道进深超过上述规定时,应增加支撑物规格尺寸。

  两人以上扛抬重物应密切配合(如:上下底盘),部件必须拴牢。

  吊装底盘就位时,应用倒链或溜绳缓慢进行,操作人员不得站在井道内侧。

  吊装上梁,轿顶等重物时,必须捆绑牢固,操作倒链,严禁直立于重物下面。

  轿厢调整完毕,所有螺栓必须拧紧。

  钢丝绳安装放测量绳线时,绳头必须拴牢,下方不得站人。

  使用电炉熔化钨金时,炉架应做好接地保护;绳头灌钨金时,应将勺及绳头进行预热,化钨金的锅不得掉进水点,操作时必须戴手套及防护眼镜。

  放钢丝绳时,要有足够的人力、人员严禁站于钢丝绳盘线圈内,手脚应远离导向物体;采用直接挂钢丝绳工艺,制作绳头时,辅助人员必须将钢丝绳拽稳,不得滑落。

  对复线式电梯,用大绳等牵引钢丝绳,绳头拴绑处必须牢固,严禁钢丝绳坠落。

  ⑧电线管、电线槽的制作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使用砂轮锯切割电线管,应将工件放平,压力不得过猛。管槽锯口应去掉毛刺。

  在井道进行线槽及铁管安装时,应随用随取,不得大量堆于脚手板上,使用电钻,严禁戴手套。

  穿线、拉送线双方呼应联系要准确,送线人员的手应远离管口,双方用力不可过急过猛。

  机房内采用沿地面厚板明线槽,穿线后确认没有硌伤导线,必须加盖牢固。

  3、电梯调试

  慢车准备及慢车运行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慢车运行之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缓冲器安装调整完毕,液压缓冲器注油。

  限速器调整完毕。

  抱闸调整完毕,其动作可靠无误。

  急停回路中各开关作用准确可靠。

  上下极限开关安装调整完毕,并投入使用。

  ②轿顶护身栏安装完毕,轿顶照明应完备。

  ③井道内障碍物应清除,孔洞盖严,存储器运行中不碰撞。

  ④因故厅门暂不能关闭,必须设专人监护,装好安全防护门(栏)挂警告牌。

  ⑤若总承包单位(客户)在初次运行之前未装修好门套部分,必须将门厅两侧空隙封严,物料不得伸人梯井。

  ⑥暂不用的按钮应用铁盖等措施保护封闭。

  ⑦慢车运行。任何人在任何地方使轿厢运行时(机房、轿顶、轿内)必须取得联系,方可运行。

  ⑧在轿顶操作人员应选好位置,并注意井道器件,建筑物凸出结构、错车(与对重交错0位置,以及复绕绳轮)。到达预定位置开始工作前,必须扳断电梯轿顶(或轿内)急停开关,再次运行前,方可恢复。

  ⑨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跨于轿厢与厅门门口之间进行工作。严禁探头于中间梁下、门厅口下、各种支架之下进行操作。特殊情况,必须切断电源。

  ⑩对于多部并列电梯,各电梯操作人员应互相照顾,如确难以达到安全时,必须使相邻电梯工作时间错开。

  ①①轿厢上行时,轿顶上的操作人员必须站好位置,停止其他工作,轿厢行驶中,严禁人员出入。

  ①②轿厢因故停驶,轿厢底坎如高于厅门底坎600mm,轿内人员不得向外跳出,外出必须从轿顶进行。

  ①③在机房内,应注意曳引绳、曳引轮、抗绳轮、限速器等运动部分,必须设置围栏或防护装置,严禁手扶。

  快车准备及快车运行(试车)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快车运行之前,上述慢车运行的各条必须全部满足,安装工作全部结束后,快车运行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过慢车全程试车,各部位均正常无误。

  (2)各种安全装置、安全开关等均动作灵敏可靠。

  (3)各层厅门完全关闭,机、电锁作用可靠。

  (4)快车运行中,轿顶不得站人。

  (5)电梯试车过程中严禁携带乘客。

  电梯局部检查及调整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在机房工作时,应将主电源切断,挂好标志牌并设专人监护。

  ②盘车时,应将主电源切断,并采取断续动作方式,随时准备刹车。无齿轮电梯不准盘车。

  ③在各层操作时,进入轿厢前必须确认其停在本层,不得只看楼层灯即进入。在底坑操作时应切断停车开关或将动力电源切断。

  ④电梯的动力电源有改变时,再次送电之前,必须核对相序,防

  止电梯失控或电机烧毁

  ⑤冬季试梯,曳引机应加低温齿轮油,若停梯时间较长,检查润滑油有凝结现象,必须采取措施处理后,方可开车。

货运电梯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20

  1、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或带腐蚀性的危险品乘用电梯。

  2、在电梯运行过程中,请勿在电梯内蹦跳。

  3、不允许超载使用电梯,避免发生意外。

  4、请勿在轿门和厅门之间逗留,严禁依靠在电梯的轿门或厅门上。

  5、严禁撞击、踢打、撬动,或以其它方式企图打开电梯的轿门和厅门。

  6、在电梯开关门时,请不要直接用手或身体阻碍门的运动,这样可能造成夹伤的危险。正确的.方法是按压与轿厢运行方向一致的层站召唤按钮或轿厢操纵箱开门按钮。如运送货物时需要延时关门时间,请按下轿厢内操纵板上“HOLD”键。

  7、严禁人员在无货物载运时乘坐货梯。

  8、严禁无电梯操作证者使用电梯。

  9、严禁乘坐明示处于非安全状态下的电梯。

  紧急事件发生时的对应措施:

  遇火灾,地震或其它灾害时,请不要使用电梯。

  困人事故发生是的对应措施:

  1、请乘客保持冷静,轿厢内部不是完全封闭结构,没有窒息危险。

  2、使用紧急通话装置或其它通讯工具与电梯管理员或外界取得联系。

  3、请勿强行打开电梯门,防止高空坠落或受伤,等候专业人员救援。

货运电梯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21

  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切实保障所有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安庆市宜海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操作员(以下简称乙方)签订电梯安全运行目标管理责任书。

  1、甲方经常向乙方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购置一些常用的`电梯检测工具设备,购置有关电梯操作的安全防范内容

  的书籍资料。

  2、甲方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进行业务培训,适当组织安全应急救助演练。

  3、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听取乙方关于电梯运行质量和安全隐患检查情况汇报,及时帮助乙方处理不能自行解决的故障和安全隐患。

  4、甲方每年底对乙方履行责任书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合格后,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奖励,不合格的,甲方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5、乙方应积极主动加强电梯操作技能学习,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学习有记录。

  6、乙方每天对电梯检测一次,并有记录,负责及时消除电梯各类安全隐患。对不能自行处理的安全隐患和技术问题,应及时向甲方反映,以保证最短时间内解决故障。

  7、乙方应每周对电梯进行一次清洁润滑,保持轿厢壁整洁,并有记录。

  8、乙方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电梯操作程序和技术要求进行操作,违规操作致使电梯人为损坏或造成事故的,甲方应依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9、乙方接有停电通知,应提前张贴告示,并做好电梯停电时的准备工作。

  10、对电梯在运行中,发生意外事故时,乙方应成为第一责任

  人,第一时间内向甲方报告并按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救助。

  11、本责任书有效期间为壹年,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货运电梯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22

  一、安全管理制度总则

  为了加强电梯使用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确保电梯安全运行,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电梯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制定本制度。

  1、电梯使用单位必须对电梯使用运行的安全负责,应至少设电梯安全管理人员一名。并建立健全电梯设备技术档案有关管理制度。

  2、电梯使用单位必须委托有质量技术监督局签发的有资质许可的电梯专业维修保养单位对电梯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以保证电梯的安全运行。

  3、在用电梯实行定期检验制度,检验有效期为一年,未经检验或超过检验周期或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4、坚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随时与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值班人员实现有效联系;

  5、电梯《安全检验》标志应粘贴在电梯轿厢内明显位置。每台电梯都应有明显的《安全乘梯须知》或《电梯使用须知》。

  6、在电梯显著位置标明使用管理单位名称、应急救援电话和维保单位名称及其急修、投诉电话;

  7、电梯发生困人时,及时采取措施,安抚乘客,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

  8、严格执行电梯设备的常规检查制度,在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景时,组织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必须立即整改,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严禁带故障运行,各种检查应均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9、电梯使用单位负责人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电梯《应急救援预案》演习,并记录在案备查。

  10、监督并且配合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新装、大修、改造电梯前,应到市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办理告知手续,然后经检验部门审批资料合格后即可开工,经检验合格后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方可交付使用。

  11、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采用新的安全与节能技术,对在用电梯进行必要的改造或者更新,提高在用电梯的安全与节能水平。

  12、对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电梯安全教育和培训,电梯维修、保养人员及司机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工作。

  13、电梯司机应做到①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②认真的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守则,③及时制止违章乘梯,宣传安全乘梯(使用)须知。

  14、电梯发生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排险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且立即报告事故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二、以岗位职责制为核心各相关人员的职责

  (一)电梯管理部门负责人岗位职责

  1、电梯管理部门负责人在单位法人领导下,对本单位电梯的管理、运行及大修、改造项目、工程进度和施工安全计划、组织、实施检验和监督职责,执行本单位与维保单位签定的电梯维保、运行协议,对电梯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管理,以保证电梯的正常运行。

  2、在电梯正常运行中,进行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记录电梯日常使用状况;按照有关标准规范进行质量检查及时对运行中发生的故障组织进行修理或采取具体的预防措施。

  3、电梯管理部门负责人单位每月最迟15日内组织相关人员及维保对运行电梯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工作,了解电梯的运行状况;

  4、发现电梯运行事故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权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并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5、接到故障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

  6、实施对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的监督,对维保单位的维保记录签字确认。对在维修过程中及司机操作时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和违章提出警告批评或经济处罚。

  7、对定期检验后技术监督局检验人员提出的“检验意见通知书”具体资料经整改后进行检查,并监督执行;

  8、制定和落实电梯的定期检验计划;

  9、检查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确保齐全清晰;

  10、妥善保管电梯钥匙及其安全提示牌;

  11、协调各有关部门解决电梯出现的故障等问题,清楚维保人员、司机安全运行工作资料;

  12、代表单位与业主、维保单位等进行工作联系,听取意见与提议,不断改善工作,增强乘客满意程度;

  13、定期组织参与电梯的'《紧急救援预案》演习工作;

  14、定期向单位法人进行工作汇报。

  (二)电梯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李淑芹

  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员:邓小兵、郝荣海、汤潮、陈志鹏

  3、电梯因停电、故障等原因将乘客困在轿厢内,需要解救困人时,由组长负责,组织、联系其他小组人员应立即赶到现场。

  4、当电梯发生漏水、火灾或地震事故时,组长最迟应在30分钟赶到现场,其他小组成员应尽快赶到现场,组织维修或抢救;

  5、每年至少一次由组长负责组织《电梯应急救援》演习;

  6、定期巡视检查应急救援物品,如易燃易爆的单独保存消防器材应放机房固定部位并应保证在合格有效期内;

  7、一旦发生事故,由本组长指挥现场,发生伤人事故时,组织人员打电话报警,救援小组成员救助伤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及时上报单位法人,事故后要认真分析发生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并应写出事故报告。

  8、定期对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电梯故障“应急救援”措施及有关专业知识的培训,事故案例的学习,组织单位人员现场演习培训及逃生方法等等。

  9、电梯《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对本单位电梯的正常运行负全责;负责对救援物资的准备、管理工作。

  (三)电梯维护保养人员岗位职责

  1、必须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操作证》上岗,应具有与所承担的维保工作相适应的技术本事与水平,努力学习和掌握国家技术监督局关于电梯维保、维修工作的有关技术规范及要求。

  2、严格执行管理制度,熟知维修保养工作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15日、月、季、半年、全年的保养资料进行维保工作,并及时做好保养、维修记录。

  3、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中若发生解决不了的故障应及时上报维保负责人,参与调查与分析。

  4、若电梯出现故障,应尽快赶到现场,及时修理,以保证电梯尽快投入正常运行,并做好故障记录备案待查;

  5、保证机房、井道、轿厢、底坑等各设备完好无损,机房内不应有各种杂物,保证主机、控制柜及其它安全设施运转良好;

  6、服从工作安排,遵守和执行维保、修理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工作中应与有关人员(司机、其他的维修人员)密切配合,做到不违章操作,严禁各种事故的发生。

  三、安全操作规程

  (一)电梯维修保养安全操作规程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特种设备监察条例》,国家总局及市质量技术监察局的有关规定,根据《电梯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规则》的具体要求,编制该操作规程。凡从事本专业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执行。

  一、一般安全规定:

  1、上岗人员要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证》后方能参与维修、保养工作;

  2、凡是正式上岗人员必须要熟知维修、保养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3、严禁酒后操作和连续长时间工作;

  4、对电梯进行维修、保养作业,必须放置“保养、检修”警示牌;

  5、电梯维修应以检修速度运行电梯,维修完毕后以正常速度试车时。工作人员应撤离维修现场或站在安全的位置上;

  6、维修、保养工作至少应由两名持证人员进行;

  7、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工作服,穿好绝缘鞋,严禁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作业;

  8、电梯在维修、保养期间严禁载客;

  9、电梯在盘车行走时,严禁任何人出入轿厢;

  10、应熟悉自我维护、保养电梯的型号、规程及一般故障的解决办法;

  11、严禁同时在机房、轿顶、轿内、底坑任何两部位同时进行维修和保养工作。

  二、维修、保养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在轿厢内工作时:

  1、进入轿厢前,首先看清轿厢是否停在本层,切不可只看楼层显示即进入层门、轿门防止踏空坠落;

  2、进入轿厢后,要检查操纵盘各按钮是否可靠,急停开关是否起作用,轿内照明是否正常;

  3、在轿厢内检修维护时,严禁将外层门敞开走车,如检查门锁时,检查完毕应及时将门并闭以免他人坠落;

  4、因故障层门暂不能关掉时,必须派专人监护或安好防护栏,挂好明显警示标志,防止他人误入井道。

  5、在轿厢内工作时,身体各部位不得超越轿厢地坎以外,若必须将身体某部位伸出时,必须要断开急停开关;

  6、无论何种情景严禁将身体站在轿厢与层门外之间的位置,以防“剪切”事故的发生。

  在机房内工作时:

  1、在机房内进行维修工作时,必须将电源开关切断(除特殊情景外),挂好明显标记(如严禁合闸)并派专人看守;

  2、在机房操纵轿厢时,必须与轿厢内或轿顶上、底坑下人员联系好,将层门、轿门关掉完好,门锁作用正常,方可开车。严禁在层门敞开的情景下移动轿厢;

  3、在机房盘车前,必须与轿厢内、轿顶上、底坑下的人员联系好,为防止抱闸打开时轿厢产生意外溜车,操纵盘车人员应继续工作,并做好随时刹车准备;

  4、接近带电体工作时,要有防护触电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5、检查、维修控制柜内各电器元件时,必须断电工作;

  6、维修用手持电动工具须由专人保管,使用时按规定做好接零保护。在轿顶上工作时:

  1、在轿顶工作必须戴好安全帽,穿好绝缘鞋,袖口、裤口均应扣紧;

  2、在轿顶上不应超过三人同时工作;

  3、在轿顶上工作不准开快车,必须用检修速度运行,且应由轿顶控制开或停;

  4、轿厢行驶时,不准将身体任何部位探出安全护栏杆;

  5、在进入轿厢顶部之前,首先看清楚轿厢是否在本层梦想的位置上,不可只看楼层指示灯。即进入轿顶,防止踏空坠落;

  6、在任何情景下,不可将身体跨于层门与轿门之间工作,更不可将身体某部位探于中间梁下、层门口下及各种支架进行工作。若确属工作需要。应具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并切断总电源;

  7、在对电梯进行维护时,相邻电梯应相互呼应,以确保安全,如果确实难以到达安全要求时,应将相邻电梯关掉;

  8、在轿顶工作时,轿内操作人员必须听从轿顶操作人员指挥;

  9、在轿顶维修完毕,离开轿厢时,操作人员把层门关好,轿顶各开关恢复正常。

  在底坑工作时:

  1、在底坑内工作应戴好安全帽,将急停开关断开,禁止在电缆、绳索或导轨上滑行、摇荡或攀爬;

  2、工作时需要用上、下底坑使用爬梯时,梯脚要落在实处,梯子上端不得靠在导轨上;

  3、要检查换速、限位和极限等安全开关时,维修人员必须注意选好安全可靠的身体位置,司机配合要精神集中,听从维修人员的统一指挥,开车前必须要重复口令;

  4、在底坑工作确需要开车时,维修人员必须要站在安全位置。以防被电缆、轿厢护脚板及平衡链兜碰倒;

  5、底坑在有维修人员工作时,轿厢应停止运行,如需要启动电梯上、下行时,启动之前,维修人员必须要注意站在安全位置;

  6、在底坑工作完毕后,维修人员应恢复各开关,确认完全正常后,方可爬登出底坑,关好层门后,进行试运行;

  7、工作完毕后,在爬登出底坑时,电梯轿厢至少应停靠距最低层三层以上,以确保维修人员安全撤离。

  (二)电梯运行安全操作规程

  电梯司机在上岗之前要对其操作电梯性能有一个详细的了解,掌握各运行环节之间的关系,熟悉各种按钮和开关的功能及通讯设施的正确使用。电梯司机要有高度的职责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爱护设备,精神集中,为乘客供给安全、优质的服务。

  电梯司机必须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

  一、一般安全规定:

  1、严禁无证上岗。电梯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取得技术监督局

  颁发的电梯司机《特种作业操作证》;

  2、凡正式上岗人员,必须要严格执行本安全操作规程,严禁工作时

  谈笑打闹,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3、上班时必须穿好工作服,戴好胸标志,严禁穿拖鞋或赤脚作业。

  二、电梯行驶前的准备工作:

  1、上岗前要了解一般电梯运行情景,做好交接班手续;

  2、在开启层门进入轿厢前,应看清楚轿厢是否停在该层站,(一般应停靠在基站)切忌莽撞。在合上有关的开关(如照明运行电源和风扇等开关)确定运行方式后,做一次简单的试运行,包括启动、运行、换速、平层、停车,开关门等是否正常,安全触板(光幕)和急停开关是否起作用,楼层显示灯和按键指示是否显示正常。若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维修人员。

  3、坚持轿厢、层门口卫生清洁,应异常注意层、轿门地坎槽内有无

  杂物,如有杂物应及时清除,以免影响层、轿门的正常开启和关掉;

  4、在层门外,不能用手扒启层门,当层、轿门未完全关掉时不能启动电梯。

  三、电梯行驶中注意事项:

  1、严禁电梯超载运行,当客用电梯超载时要劝阻后进入的乘客自动退出轿厢,暂等下次运行。

  2、客梯不允许装载货物,轿厢内不准许运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3、轿厢内严禁吸烟,劝阻乘客不要在轿厢内打逗蹦跳;

  4、货梯使用时,不允许用开启轿厢安全窗、轿厢安全门等方法运送超长超大物件;

  5、病床梯运送病人时,其他人员应礼让病人先行到达有关层站;

  6、在开、关门之际,应注意乘客不要触摸或紧靠轿门,以防夹伤。学龄前儿童应由成年人陪同搭乘电梯;

  7、劝告乘客勿逗留在轿厢内闲谈,影响电梯的运送效率;

  8、不允许使用轿内检修开关、急停开关或电源开关做正常行驶中的信号;

  9、在电梯正常行驶中,不得做突然转向,必要时应使电梯就近的层停车,然后换向;

  10、电梯在正常行驶时若突然发生停驶或失控等故障,司机应立即搬动急停开关,坚持镇静,并将电梯打成检修状态,劝阻乘客切勿撬门逃生,应立即通知维修人员进行救援和修理;

  11、若基站以外某层楼发生火灾时,司机应坚持冷静,并尽快将电梯

  开到基层锁梯,禁止乘客利用电梯逃生;

  12、凡是操作运行的电梯必须由专职司机操作,司机本人的《特种作

  业操作证》应随时携带,备有关人员检查;

  13、当司机需要暂时离开轿厢时,应将电梯开至基站,锁好电梯并悬挂“稍候”告示牌,并尽快回到工作岗位,以免乘梯人的长时间等待;

  14、电梯停用时,须将电梯轿厢停在基站,关掉操纵盘上照明、电风扇、电源开关,用电暖气时拔出电源插头,锁好电梯。

  四、当电梯发生下列故障时,司机应立即关掉电源开关,并经过轿内报警装置(电话、警铃)及时通知维修人员或管理人员进行故障排除;

  1、对没有揿按手柄开关控制的电梯,当层门、轿门关掉后、没有启动行驶指令就自动行驶的电梯,应立即停机检修;

  2、层、轿门打开后,按动轿厢内选目的层按钮或有呼梯信号仍能开动的电梯;

  3、电梯运行方向与指令方向相反时;

  4、电梯运行速度有明显加快或下降,行驶中有异常声响、震动或击时;

  5、内选、外呼、平层和指令信号失灵、失控时;

  6、预选层门不能平层或超差过大时;

  7、电梯在正常行驶时,发生安全钳误动作时;

  8、平层后不开门,按附近上或下一层仍不开门时;

  9、接触电梯金属部分有麻电现象时;

  10、设备元件因过热而散发出焦臭味或发现井道内、井道底有烟、渗水现象时;

  11、轿内照明灯突然熄灭时。

  四、电梯日常检查制度

  为了贯彻国家及技术监督局相关文件规定的要求和《电梯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规则》,结合本单位实际情景,制定日常检查制度。

  1、每月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对有关电梯使用、运行工作状况的抽查。发现问题填写“检验意见通知书”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保证检查工作的实效性。

  2、每月对在进行使用的电梯进行专检和抽检,确保电梯正常使用并满足标准要求。对在次月需要进行年度检验的电梯进行年度终检验,保证年检电梯贴合检验要求规范。

  3、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一天必须对所管辖的电梯进行日常巡视,认真填写“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问题及时上报主管人员,由电梯主管人员组织人员解决。

  4、电梯主管人员每月对电梯有关部门、人员的工作状况进行检查,对质量记录的填写状况如资料、签字、日期等进行检查,如有未签字或漏交质量记录的,按相关制度处理。

  5、每周要对电梯司机的工作状况、仪表、仪容、运行记录等进行检查,协调有关人员做好电梯司机的服务工作,主管人员每周至少一次对有关司机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主管人员每周对相关部门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布置下周工作,切实做到本周工作本周完成。常规检查工作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它需要有关人员进取的协调与配合,将电梯运行中的质量问题和不安全因素消灭在检查与整改中,以保证电梯的正常运行。

  五、电梯维修保养制度

  为保证维修、保养工作各环节密切相连,明确职责,修保单位做到随时急修以及每15日维护保养一次,每月保养、季度保养、半年保养、一年保养等特制定本维修、保养制度。

  1、维保单位对其维保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对新承担维保的电梯是否贴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应当进行确认,维保后的电梯应当贴合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并且处于正常的运行状态。

  2、维保单位应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及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电梯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制定维保方案,确保其维保电梯的安全性能;

  3、修保单位每15日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并填写“维护保养记录”,使用单位主管人员应核实情景后,在“维护保养记录”上认可签字;修保单位每15日最终一周将进行的维护保养记录以及电梯的维修状况、故障及解决情景汇总,与其它质量记录等一并上交电梯使用单位主管人员;

  4、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每半年至少针对本单位维保的不一样类别(类型)电梯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5、设立24h维保值班电话,保证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予以排除,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后,维修人员及时抵达所维保电梯所在地实施现场救援,抵达时间不应超过30min。

  6、对电梯发生的故障等情景,及时进行详细的记录;

  7、建立每部电梯的维保记录,并且归入电梯技术档案,档案至少保存4年;

  8、协助使用单位制定电梯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9、对承担维保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要求,组织取得具有电梯维修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培训和考核记录存档备查;

  10、每年度至少进行1次自行检查,自行检查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验之前进行,自行检查项目根据使用状况情景决定,可是不少于《电梯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年度维保和电梯定期检验规定的项目及资料,并且向使用单位出具有自行检查和审核人员的签字、加盖维保单位公章或其他专用章的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

  11、安排维保人员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电梯的定期检验;

  12、当电梯发生故障时,需两人进行操作(电梯司机予以配合),电梯修复后要先进行试运行,确认无误后再投入运行,将修复状况填入“电梯急修工作单”并要求维修人员和使用单位主管人员确认签字;

  13、在维保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及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

  六、电梯定期报检制度

  凡本单位使用的电梯必须在《安全检验》标志有效期到期前一个月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定期安全检验。经检验、整改合格后重新换发新一年度《安全检验》标志。

  1、有关部门或人员依据电梯档案查询电梯《安全检验》标志有效期日期,建立年度定期检验明细表,在《安全检验》标志合格证到期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年检;

  2、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之前组织有关人员和维保单位对电梯进行年度保养和自检;

  3、有关部门或人员在对电梯进行年度保养后,对电梯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填写“年度自检记录报告”,使电梯的安全性能满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有关电梯检验规程的检验要求。

  4、新安装电梯经监督检验合格后,第二年应到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报检,并将具体检验时间登记在年检电梯的明细表中;

  5、电梯主管人员依据电梯轿厢内《安全检验》标志的有效日期。提前一个月向主管领导报告检验周期,避免漏报少报;

  6、主管人员每月检查有关人员对电梯的报检及检验状况,及时调整存在的问题,作到本单位管理的电梯100%报检,所有电梯报检工作均由主管人员负责进行安排,协调确保年度安全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

  电梯是关系到人身安全的特种设备,为保证电梯安全运行和机房设备安全及电源、层门应急开启特制定本制度。

  1、电梯机房活板门、检修门、电源开关和层门外开钥匙必须指定专人保管,单位内有多个机房的各种钥匙,要做好耐磨损的标记,由主管人员集中保管,各备用钥匙应由专人妥善保管;

  2、如需用机房钥匙活板门、检修门钥匙,应报主管人员批准,由专业人员配合开锁,不得将钥匙借与他人。

  3、电梯司机使用的电梯电源(开梯)钥匙,应由运行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发放,并建立领用和借用登记本;

  4、电梯外开专用层门机械钥匙的使用应为受过专门训练并取得电梯维修作业等相应资格人员,层门外开专用钥匙的发放要有专人负责,建立领用登记本,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不能领用;

  5、需要配制备用机房、电源开锁及外开机械锁钥匙时必须报主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准私自配制;

  6、当单位人员变动时,原保管人与接替人要办理交接手续。应有文字记录,并由双方签字;

  7、当合同到期更换维保单位时,由主管领导办理交接手续,并要求原维保单位交出机房、活板门、检修门钥匙外开机械钥匙及司机开锁电源钥匙,做好交接记录;

  8、电梯所用各种钥匙,借用记录应由专人保管完好,以随时备查。

  八、作业人员与相关运营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对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司机进行定期的培训与考核是针对电梯这一特种设备而制定的:

  1、所培训人员应无妨碍从事电梯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应定期对安全管理人员、司机进行《电梯维修安全操作规程》《电梯应急救援》《电梯司机安全操作规程》等培训工作;

  4、应定期对安全管理人员、司机进行电梯的构造、运行有关知识的培训;

  5、应定期对管理人员、司机等有关人员对相关电梯法规标准、检验规程及具体技术要求的培训;

  6、每年至少对安全管理人员、司机进行一次考核,并按制度分别给予奖励或处罚;

  7、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司机参加由技术监督局组织的取证换证工作;

  8、不允许无证或《特种设备操作证》过期未复试人员上岗工作。

  九、电梯意外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与应急救援演习制度

  为了保障电梯在发生意外事件和事故时能及时有效地得到处理,迅速消除事故源,及时抢救伤员,抢修受损设备,最大限度地尽量减少事故带来负面影响,降低事故的损失。

  1、领导及救援小组组成

  (1)由本单位法人代表任组长,分管电梯设备或安全负责人任副组长。组员应有物业(或后勤)部门负责人、电梯安全管理员、电梯司机、电梯日常检查人员等人组成。

  (2)具体分工:组长负责事故或救援演习现场总指挥,对外联络,对内组织、协调及进行技术指导工作。副组长负责落实具体事故或救援演习措施,如疏散人员,照相,事故记录,或拟定救援演习参加人员,通知维修保养单位(或专业应急救援单位)实施救援。各成员负责现场秩序维护和救援工具准备工作。

  (3)维修保养单位和专业应急救援单位人员均到达现场后,则由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具体实施应急救援或演习,专业应急救援单位给予技术支持。

  2、报告制度

  (1)发生电梯设备安全事故后,现场负责人、操作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内把事故情景向救援领导小组报告,如发生异常重大事故、特大事故时,救援领导小组应立即上报市质监局分管领导,逐级上报。事故

  报告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设备名称、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2)进行困人救援演习,现场负责人应精心组织,并模拟被困人员或现场负责人应拨打轿厢内的维修电话向电梯维修单位求援。

  3、现场保护

  (1)为了进一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吸取教训,以及善后处理。事故发生后的现场应注意保护,除非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物件外,未经救援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同意一律不能破坏现场。必须移动的现场物件,最好事先摄相保存原始性。要妥善保护现场的重要痕迹、物证等。

  (2)困人救援演习现场也要做好秩序维护工作,以防止演习中发生不应出现的问题。

  4、救援工具

  救援演习单位必须配备安全带、安全帽、绝缘鞋、救援服、缆绳、担架、对讲机等。

  5、救援实施方法和步骤

  (1)发生事故后救援实施方法和步骤为:

  1、救援小组查明事故原因和危害程度,确定救援方案,组织指挥救援行为。

  2、设立警戒线,抢救伤员,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疏通交通道路,引导救护车、救火车等。需移动现场物件的,应摄相保存或做出标识,绘制现场简图,作出书面记录。

  3、使受伤人员尽快脱离现场,根据需要拨打120、119。

  4、易燃、易爆、有毒及炽热金属等异常物件,应迅速采取对策,及时处理。

  5、对抢救救灾人员进行安全监护,保证抢救人员绝对安全,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2)困人救援演习的实施办法和步骤为:

  1、及时与被困人员取得联系,安抚受困人员不要慌张,坚持镇定,安静等待救援,不要扒门或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轿厢外(指轿厢未平层且电梯门被打开的情形)。

  2、迅速和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取得联系,告之电梯发生困人事件。若一时无法联系,或维修保养单位救援人员不能及时赶到,可直接拨打110,请专业救援单位的救援人员前往。

  3、尽量确认被困人员所在轿厢位置,防止其他在电梯外等候的乘客对设备采取不理智的举动。在一层和故障层设好防护栏,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若得知被困人员中有伤、病员,应做好其他救援准备。

  5、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应按“松闸盘车救援程序”进行。

  6、公布联系电话

  (1)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张贴单位名称与24小时召修电话。

  (2)在电梯轿厢内还应张贴本单位值班电话。

货运电梯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23

  1 总则

  保障住宅小区电梯的使用安全,明确住宅小区电梯的`安全管理职责,引导住宅小区电梯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行为的规范化,营造住宅小区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规范。本规范仅适用于本市行政辖区的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管理行为。

  2 法律依据和相关标准

  《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物业管理条例》《成都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TSG T5001-20__《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

  3 电梯安全管理职责

  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管理涉及电梯的制造单位、电梯安装单位,电梯产权单位、物业管理单位、电梯维保单位、电梯乘坐者等各方,依据《安全生 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物业管理条例》、《成都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TSG T5001-20__《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等法律法规,本着共同参与、共享安全的原则,确定各方职责和行为规范。

  3.1 电梯的制造单位、电梯安装单位职责

  a.电梯制造单位在电梯出厂时,应提供附有安全技术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文件。

  b.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活动结束后,电梯制造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电梯进行校验和调试,并对校验和调试的结果负责。

  c.电梯的制造、安装、改造过程,必须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

  3.2 电梯产权单位职责和工作规范

  a.小区住宅电梯属单元业主共有,单元业主享有使用、管理、支配住宅电梯的各项权益。

  b.小区业主委员会是小区住宅电梯管理的主管机构,应制定《小区电梯使用管理规约》,明确对电梯的使用、维护、管理、修理、更换等情况的约定;制定电梯发生大额费用时动用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方案,明确维修资金的使用方法。

  c.小区业主 委员会应委托符合资质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电梯运行服务的日常维护管理,双方应当签订委托协议,由受托方负责电梯的运行服务和设备管理,业主按照协议规 定交纳委托管理费用。

  d.小区业主委员会应监督小区物业执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物业的电梯安全管理记录,并向电梯用户通报或 公示电梯管理的相关情况和费用支出。

  3.3 物业管理单位职责和工作规范

  a.小区物业受业委会委托负责电梯的运行服务和日常管理,是小区电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b.与业委会共同确定电梯维保单位,并签订《电梯维保合同》

  c.按相关法规建立电梯使用和运营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相关岗位的人员职责;

  (b).安全操作规程;

  (c).日常检查制度;

  (d).维保制度;

  (e).定期报检制度;

  (f).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

  (g).作业人员与相关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h).意外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与应急救援演习制度;

  d.建立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小区物业变更时,应当随机移交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a).《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b).设备及其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的产品技术文件;

  (c).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有关资料、报告;

  (d).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

  (e).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

  (f).设备运行故障与事故记录。

  e.定期组织开展电梯安全知识宣传,引导小区业主安全乘梯、文明乘梯。

  f.定期通报或公示电梯运行情况(含故障情况)和电梯相关费用。

  3.4 电梯维保单位职责和工作规范

  a.电梯维保单位受小区物业或业委会委托负责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应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维护保养的电梯安全性能负责。

  b.电梯维保 单位对电梯的维保分为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维保,根据所保养电梯使用的特点,制订合理的保养计划与方案,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检查、调整,更换不符合 要求的易损件,使电梯达到安全要求,保证电梯能够正常运行。如果通过维保或者自行检查,发现电梯仅依靠合同规定的维保已经不能保证安全运行,需要改造、维 修或者更换零部件、更新电梯时,应当向使用单位书面提出。

  c.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每半年至少针对本单位维保的不同类别(类型)电梯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d.设立24小时维保值班电话,保证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予以排除,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后,维修人员及时抵达所维保电梯所在地实施现场救援,抵达时间不超过30min;

  e.对小区电梯发生的故障等情况,及时进行详细的记录;

  f.建立小区每部电梯的维保记录,并且归入电梯技术档案,档案至少保存4年

  g.协助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制定电梯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h .安排维保人员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小区电梯的定期检验。

  3.5 电梯乘坐者行为规范

  a.电梯内禁止用力蹦跳、故意晃动、乱扔杂物和损坏轿箱内部件等危险行为,乘坐者应主动维护电梯运行安全。

  b.乘梯人应爱护电梯,只按所去楼层按钮,不得连续按钮或敲击按钮,不得用钥匙等硬物按动或拍打显示按钮及随意按动警铃按钮,不得长时间站在轿厢门中间阻止电梯运行。

  c.乘梯时不可将身体倚靠轿门,以免发生危险。幼儿乘梯须有成人陪同,不能自理的残疾人、病人乘梯须有家属陪同。

  d.当电梯在运行中突然发生停运等故障时,乘客不必紧张,可按警铃报告,耐心等待维修人员到来,不得采取拍打按钮、箱体以及强行撬门等急躁行为。

  e.不得超载运作,当超载讯号铃声响起时,站在门口的乘客应自觉退出,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强制关门手段。

  f.用电梯运载家具需报物业服务处并登记,由物业服务处派工作人员专梯监督运送,搬运家具应轻搬轻放,禁止运载超大、超宽、超重物品,不得损坏电梯及公共设施。

  g.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如遇特殊情况,需报物业服务处批准,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派专人专梯装运。

  h.楼宇电梯 以客运为主,运送物品应避开运行高峰时间。用电梯运送装修材料、装修垃圾必须事先装袋,运送以经营为目的之物品,须向物业服务处申请获准后,由物业服务处 派专人专梯监督运送。i.乘客看到停运标志时不得采取任何另行开启或移动标志牌的行为,以免发生人身设备意外。

  4 其它

  4.1 电梯管理人员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用户生命财产损害等责任事故的,由物业服务企业和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4.2 住户乘坐电梯损坏电梯设备、设施或者违反乘梯规定造成事故的,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4.3 电梯相关各方发现电梯安全隐患,均有义务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安全管理部门举报,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货运电梯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24

  乘客须知

  电梯作为运送乘客的运输工具,具有必须的危险性,为加强对设备的安全管理体制,你和他人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请认真照本须知使用。

  1、使用方法:

  1)本电梯的所有开关均为轻触微动开关,请轻轻按动,灯亮后立即放开。

  2)你欲乘坐电梯时,可根据你的去向在召唤盒上选取向上或向下按钮。

  3)在进出电梯时,请先下后上,依次进出,不得相互拥护和在门口处逗留玩耍。

  4)在进入电梯后,根据你所去楼层,在轿内操作板上选出相应数字我键,然后按一下关门按钮。在关门过程中,你因有事需开门时,可再按动开门按钮。当电梯关好门后将自动运行,按同一运行方向依次依靠各所选各所选楼层。

  5)电梯在运行过程中,若出现异常状况时,请乘客持续镇静,并按下操作板上方的“紧急呼叫”按钮,听到响声后放开。当有说话声时,可直接对话与你联系协作。此按钮平时不得按动。

  2、注意事项:

  1)电梯的额定载员数为13人,严禁电梯超载。

  2)轿内严禁烟火、货物,硬件物品及危险品不得入轿内。

  3)乘客随身携带物品不得超过15公斤。

  4)严禁在电梯内高声喧哗、戏闹。

  5)当你带有小孩乘坐电梯时,请你照看好小孩,未成年人无监护人不得乘坐电梯。

  6)乘客除正常使用电梯外,不得乱动、玩弄其它设施及开关按钮,如有损坏,则加倍罚款。

  附: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电梯是一种具有必须危险性的公共交通生产设备,为保证其安全运行,特制订本制度,相关操作和维修人员务必严格按制度执行,竖立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1管理人员职责:

  1)部门班长熟悉国家对特种设备运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相关设备的各项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工人进行安全操作学习。

  2)电梯维修人员熟悉电梯的运行原理,控制线路。制订电梯的定期维保计划,负责电梯的日常维保和维修工作。确保电梯正常运行。

  2、操作人员守则:

  1)操作人员应参加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2)每日上下班应做书面交接。

  3)上班其间不得脱岗,如确须离开应将电梯停于基站并关上厅门和电源。

  4)持续轿厢清洁,禁止用清水清洗。

  3、安全操作规程:

  1)电梯每日投入运行前,应将电梯上下运行数次,确认正常后方可运行。

  2)启用电梯时应确认轿厢停在本层。

  3)进入轿厢应先开照明,并检查各开关是否有效。

  4)电梯不得装运超长、超重货物和易燃易爆物品。

  5)当电梯困人时,应持续镇静,立即掀按警铃按钮通知维修人员,劝阻乘客不要强项扒开轿厢门等待救援。

  6)当发生下列状况时,应立即掀按警铃按钮通知维修人员:

  (1)运行中突然停梯困人。

  (2)运行中产生异响、任何金属部分有麻电现象。

  (3)到站后不开门或越过端站继续运行。

  (4)控制开关失控、运行方向与指令方向相反。

  (5)厅、轿门未关严电梯开始启动。

  7)每日使用完毕应将电梯停在基站,关掉基站厅外钥匙开关,并确认厅门是否关严。

货运电梯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25

  一、使用单位电梯岗位职责

  (一)单位主管设备安全负责人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部门关于电梯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电梯操作规程;

  2、全面负责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工作;

  3、组织建立适合本单位特点的电梯管理体系;

  4、组织制定并审批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并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5、审批本单位电梯选购及定期检验计划和修理改造方案,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6、经常深入使用现场,查看电梯使用状况;

  7、组织电梯事故调查分析,找出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二)管理部门负责人职责

  1、在单位主管设备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电梯使用管理方面的规定;

  2、负责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工作,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3、审核本单位有关电梯的统计报表;

  4、组织做好电梯使用管理基础工作,检查电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情况;

  5、做好电梯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节能改造技术资料的保存;

  6、抓好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节能培训和考核工作,不断提高操作人员技术素质;

  7、根据本单位电梯使用状况,审定所编制的电梯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8、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情况;

  9、参加电梯事故调查与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措施。

  (三)电梯司机操作人员职责(使用方)

  1、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不做与岗位无关的其他事情;

  2、认真执行电梯操作规程;

  3、精心操作,防止超载运行;

  4、时刻注意安全生产,经常检查安全附件的灵敏性和可靠性;

  5、按时定点、定线巡回检查;

  6、认真监视仪器仪表,如实填写运行记录;

  7、认真做好所操作电梯的安全工作;

  8、努力学习操作技术和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与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协商依照《电梯维修保养规则》有关条款制定。

  三、电梯事故报告制度

  电梯发生事故时,必须按照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进行处理;

  四、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电梯必须经检验机构进行验收检验或定期检验,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并对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予以确认盖章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电梯运行操作工(使用说明书注明需司机操作的)和电梯维修操作工必须经培训,考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上岗操作。

  (一)一般要求

  1、不准超载运行;

  2、不允许开启轿厢顶安全窗、安全门运载超长物品;

  3、禁止用检修速度作为正常速度运行;

  4、电梯运行中不得突然换向;

  5、禁止用手以外的物件操纵电梯;

  6、客梯不能作为货梯使用;

  7、不准运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8、不许用急停按钮作为消除信号和呼梯信号;

  9、轿厢顶部不准放置其它物品;

  10 、关门启动前禁止乘客在厅、轿门中间逗留、打闹,更不准乘客触动操纵盘上的开关和按钮;

货运电梯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26

  1、为保证电梯的安全使用和乘载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电梯必须经检测合格,取得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使用。

  3、电梯应由锅炉车间指定专人操作。电梯操作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考试合格证上岗。

  4、电梯操作人员必须熟悉电梯结构,性能和电气、机械工作原理,掌握电梯运行中各环节的关系,熟悉掌握电梯操作方法。

  5、电梯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要集中精力,精心操作,确保安全。

  6、使用电梯不得超负荷运行。搭乘电梯的`人员只允许附带少量轻便零部件。电梯装运笨重的备品备件和数量较多的工器具时,不准搭乘人员。

  7、电梯内严格禁止装运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和带有放射性物质而有可能引起人员伤害的检测仪器。

  8、电梯操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不得离开岗位,如需离开时,必须将电梯门关闭,并取下钥匙。

  9、电梯在运行时,禁止进行擦拭、润滑和修理工作。

  10、每日工作完毕,电梯操作人员应将轿厢返回零米层,将厅门关闭,并取下钥匙。

  11、当发现电梯电气线路导线有破损时,应及时通知电气人员修理。当发现电梯金属部分存在漏电时,必须停用,并通知电气人员检查处理。

  12、电梯在运行中发生轿厢超位或中途停顿现象时,必须先将电动机电源切断,然后进行手动处理,直到正常为止。

  13、电梯使用操作规程由锅炉车间另行制定,并安保科审核后下发执行。

  14、电梯操作人员和搭乘电梯人员都必须切实遵守电梯操作规程和本制度。

货运电梯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27

  1、机房门口醒目位置悬挂机房名称,并张贴“机房重地,闲人免进”的告示牌。

  2、机房钥匙是专用钥匙,未经电梯管理员批准,任何员工不得持有或随意配制机房钥匙。

  3、未经部门领导批准,外来人员(包括学习参观等)禁止进入机房;经批准进入机房的外来人员必须遵守机房有关规定,服从机房工作人员的安排指导。

  4、政府职能部门,如消防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突然到场检查,当值人员在核实身份后,应热情接待、主动配合,做好记录,并应立即通知部门领导。

  5、保持机房的安静、严肃、整洁,严禁在机房内聚会、聊天、打牌、睡觉、喧哗等有影响工作,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6、严禁携带火种进入电梯机房,未经书面批准和落实安全措施,不得在机房内进行动火类作业。

  7、机房内的火灾探测器、防火门、灭火器、疏散标志和批示灯等设施,必须保持完好。

  8、机房的通道出入口要保持畅通无阻,严禁堆放物品。

  9、发生电气火灾时,当值员工施救时应坚持“先断电、后灭火”的原则。

  10、保证机房内照明、通讯电话的完好、畅通。

  11、机房内应清洁无杂物,设备表面光洁无尘,电气控制箱内必须按时清洁除尘。

  12、保持室内温度在5℃-40℃范围内,可适当安装空调设备,但通风必须满足机房要求。当机房温度在≥35℃时,开启机房空调。

  13、注意防水、防鼠的检查,严防机房顶、墙体渗水、漏水和鼠害。

货运电梯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28

  1、进入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务必佩戴胸卡,违者罚款5元/次。

  2、进入施工现场应穿工作服、工作鞋、戴安全帽。严禁赤膊、穿拖鞋、短裤、不戴安全帽,罚款20元/次。

  3、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务必进行三级教育,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总交底,受教育人签字存档。

  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违者罚款20元/次。

  5、洞口,厅门口要做防护,施工人员不得私自拆除或挪动防护设施,每个厅门口都应设安全标识。

  6、高空作业时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的不允许施工。如安全网不设,安全带不系好等,罚款50元/次。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应严格按规范要求敷设,严禁私拉乱接。

  8、严禁工作时玩耍,打闹。严禁在工作时饮酒。

  9、易燃物必须要远离施工现场。

  10、放开钢丝缆,补偿链,电缆时,人不可站在下方。

  11、当搬运物件上下楼时,必须多加注意,以逸伤人。

  12、以班组为单位填写“KYK”作业表。

  13、工作场地应经常持续状况,持续安全环境,做到人走场地清。

货运电梯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29

  1、抓好对新工人进行入厂前的安全教育,让其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和存在危险性的设备或场所。

  2、制订年度培训教育计划,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岗位作业人员参加质监部门的取证和换证培训学习。

  3、确保司炉工、焊工、电梯、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质监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准许上岗。

  4、安排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审。

  5、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档案和名册。

  6、对职工进行经常的安全、节能教育,坚持每月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学习规章制度及安全节能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事故安全分析,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操作水平。

货运电梯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3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梯安全管理,明确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预防电梯事故,保障人民群众乘用安全和出行便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电梯的生产、使用管理、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安全评估、应急处置、监督管理以及与电梯安全相关的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等,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的电梯,是指具有载人功能的乘客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非公共场所安装且仅供单一家庭自用电梯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制定应急预案并纳入应急救援联动体系,统一协调指挥应急救援,保障安全监管工作经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电梯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第四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对电梯的生产、经营、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等实施监督检查,建设和维护安全监督管理系统,向社会定期公布电梯安全状况并提供信息查询服务,推进电梯使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组织事故调查,受理投诉举报,查处违法行为。

  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行政审批服务、消防救援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五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以及其他相关部门、使用管理单位、有关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应当加强电梯安全法律法规和使用安全知识的宣传,引导公众正确使用电梯。

  学校、幼儿园应当将电梯安全知识纳入公共安全教育内容,增强学生、幼儿安全文明使用电梯的意识。

  第六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投诉和举报制度,公布投诉和举报方式。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危害电梯安全的违法行为或者电梯存在事故隐患的,可以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或者举报。

  第七条 鼓励电梯所有权人或者使用管理单位、维护保养单位等参加与电梯安全相关的保险。

  第二章 选型配置与施工管理

  第八条 电梯机房、井道、底坑、通道等依附设施的工程设计和电梯的选型与配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标准的规定,并与建筑结构、安全使用需求相适应。

  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标准对电梯依附设施的设计、电梯选型与配置未作规定,或者电梯的使用环境、条件和实际运作工况有特殊要求的,建设单位应当向设计部门提出电梯选型与配置要求,协调确定建筑设计方案。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应当根据建筑物结构的安全要求配置电梯。

  第九条 电梯应当具备安全运行和应急救援等功能;电梯轿厢内应当实现移动通信网络信号覆盖。

  鼓励在用乘客电梯加装停电自动平层装置、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鼓励电梯配置具有物联网远程监测功能的装置。

  第十条 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应当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相关标准和设计文件进行,并使用质量合格的电梯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

  电梯主要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应当建立质量追溯登记制度,有质量保证期限的应当在登记中注明。

  电梯交付使用前,除必要的调试和试运行外,禁止使用。

  第十一条 电梯轿厢装修不得使用易燃、易碎、有毒、有害等材料,装修重量应当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标准。

  第三章 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

  第十二条 使用管理单位,是指对电梯使用安全进行管理的责任主体,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一)未移交所有权人的,建设单位为使用管理单位;

  (二)自行管理的,所有权人为使用管理单位;

  (三)委托物业服务人或者其他单位管理的.,被委托单位为使用管理单位;

  (四)出租场所的电梯,可以约定使用管理单位;没有约定的,出租方为使用管理单位;未明确使用管理单位的电梯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三条 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操作规程;

  (二)采购、使用质量合格的电梯部件;

  (三)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公开值班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定期对电梯进行检查并如实记录存档;

  (四)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电梯使用登记手续;

  (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对维护保养过程进行监督并及时签字确认。维护保养单位变更的,做好安全管理衔接工作,并在变更后三十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六)在电梯的显著位置明示并及时更新电梯使用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应急救援电话以及保险信息标识等;

  (七)保持电梯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设施有效使用、应急救援通道畅通;

  (八)运载物品可能造成电梯故障或者损坏的,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或者安排人员进行现场管理;

  (九)电梯因故障需要暂停使用的,在出入口设置停用标志,并组织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直至电梯恢复正常使用;

  (十)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电梯,安排安全人员值守;

  (十一)对有视频监控的电梯进行实时监控,监控数据保存不少于三十日;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四条 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电梯台账以及安全技术档案。

  电梯的生产、维护保养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等应当向使用管理单位提供安全技术档案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使用管理单位变更的,原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在三日内将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完整移交给新的使用管理单位,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变更后的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在五日内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五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电梯层门、救援通道和井道安全门外随意加装影响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应急救援等工作的设施或者设置障碍物;不得在轿厢、机房、井道、底坑内安装或者放置与电梯运行无关的设施和物品;不得在电梯控制系统中设置限制电梯正常使用或者维护保养的装置、程序。

  第十六条 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对以下电梯实施重点管理,根据电梯运行的实际状况,增加自行检查的频次和维护保养的项目、频次:

  (一)整机使用年限超过十五年的;

  (二)故障频率高影响正常使用的;

  (三)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

  (四)超高层建筑使用的;

  (五)其他情形需要重点管理的。

  第十七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本条例第十六条所列的电梯和近两年内发生过安全事故的电梯,按照有关规定实施重点安全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乘客应当文明、安全乘用电梯,禁止下列行为:

  (一)使用明示停用的电梯;

  (二)超过额定载荷使用电梯;

  (三)强行开启、撞击或者倚靠电梯门,用身体、物品阻挡关门;

  (四)在电梯轿厢内打闹、蹦跳、吸烟或者抛掷杂物,在出入口滞留;

  (五)损坏或者拆除电梯部件、附属设施、标志、标识;

  (六)在运行的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攀爬、逆行,在自动扶梯上使用手推车、婴儿车等;

  (七)其他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行为。

  第十九条 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电梯安全技术规范、相关标准和电梯产品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的要求,实施维护保养;

  (二)现场作业不得少于二人,作业现场应当设置警示标志,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三)设立二十四小时值班电话,受理故障报告;

  (四)实施或者配合应急救援;

  (五)建立维护保养档案,真实记录维护保养情况,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四年;

  (六)在电梯的显著位置明示维护保养标识;

  (七)对作业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

  (八)指导和协助使用管理单位完善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条 维护保养单位发现电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告知使用管理单位,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一)未办理使用登记的;

  (二)未定期检验、检测的;

  (三)出现故障或者异常情况,未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的;

  (四)报停、报废后继续使用的;

  (五)存在违法维护保养、修理、改造或者其他危及电梯安全使用行为的。

  第四章 检验、检测与安全评估

  第二十一条 对电梯进行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向检验机构申请监督检验。

  检验机构应当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实施监督检验,检验工作完成后出具检验报告。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向电梯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一)停用一年以上需要重新使用的;

  (二)因自然灾害或者设备事故等致使电梯安全技术性能受到影响,计划继续使用的;

  (三)其他需要检验的情形。

  第二十三条 使用管理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提出电梯定期检验、检测要求。

  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使用。

  第二十四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接受检验、检测要求时约定时间并按时实施。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检验、检测工作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出具报告,同时将检验、检测信息传输更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系统。

  检验、检测不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提出整改建议;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还应当书面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 电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使用管理单位可以委托经核准的安全评估机构进行安全评估,并根据评估结论判定的综合安全状况等级,采取相应措施降低或者消除安全风险:

  (一)整机使用年限超过十五年的;

  (二)主要部件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或者次数的;

  (三)故障频率高影响正常使用,并经所有权人同意的;

  (四)其他情形需要安全评估的。

  第二十六条 安全评估机构应当在出具评估报告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向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送评估信息。

  第五章 应急处置

  第二十七条 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制定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并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组织演练。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应当与电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

  第二十八条 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单位以及应急处置平台接到乘客被困等报警后,应当按照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即时响应处置。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三十分钟内到达现场实施救援。

  第二十九条 供电企业计划停电,应当按照规定提前通知使用管理单位。使用管理单位接到停电通知后应当按照操作规程停止电梯运行。

  因意外停电,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对电梯轿厢进行检查,通知维护保养单位解救被困人员。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电梯安装、改造、修理使用质量不合格的电梯部件或者安全保护装置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电梯轿厢装修使用易燃、易碎、有毒、有害等材料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电梯层门、救援通道和井道安全门外随意加装影响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应急救援等工作的设施或者设置障碍物,在轿厢、机房、井道、底坑内安装或者放置与电梯运行无关的设施和物品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在电梯控制系统中设置限制电梯正常使用或者维护保养的装置、程序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五项规定,编造虚假维护保养记录不真实履行维护保养义务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国务院批准的特种设备目录中其他电梯的安全监督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所称电梯的生产,包括电梯的制造、安装、改造、修理。

  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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