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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精选3篇)

作者:流星破长空日期:2025-07-16人气:4

导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精选3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篇1  根据《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丽政发[20xx]35号)的精神,丽江市旅游局印发了《丽江市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确定我市旅游标准化试点企业的通知》(丽旅标办发[20xx]2号),和《丽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精选3篇)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篇1

  根据《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丽政发[20xx]35号)的精神,丽江市旅游局印发了《丽江市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确定我市旅游标准化试点企业的通知》(丽旅标办发[20xx]2号),和《丽江市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饭店、餐饮标准化工作的通知》(丽旅标办发[20xx]3号)。我酒店被确定为丽江市首批旅游标准化试点企业之一。根据丽江市旅游局的要求,为顺利推进丽江观光酒店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机构,明确工作任务、目标、计划步骤、时间进度、阶段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围绕国务院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的总体目标,按照丽江观光酒店“健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提升酒店服务质量”的目标,进一步加快丽江观光酒店旅游标准的实施和推广步伐,提高酒店服务服务水平,促进酒店发展方式的转变和发展质量的提升,提高广大游客满意度,把丽江观光酒店品牌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二、成立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成立丽江观光酒店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领导小组,对试点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协调、统一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沈亮丽江观光酒店总经理

  副组长:段永红丽江观光酒店副总经理

  李学耿丽江观光酒店总经理助理

  成员:郭瑛肖帆和继红何祎平赵红明段树荣曹双勤

  领导小组下设标准化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政部办公室,由李学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丽江观光酒店旅游标准化试点具体工作事项,并担任联络员职责,联系电话:13908,E.mail:.办公室工作人员为和继红、程朝兵,不足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三、开展试点工作的工作任务

  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确定试点工作的具体目标,组织编制试点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试点工作的规划计划、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协调部门分工,分解目标和任务,督促任务落实;组织标准的宣传培训,开展标准的实施和实施效果的评价;总结各阶段工作。主要任务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建立健全标准体系。根据自身实际构建科学合理、层次分明、满足需要的标准体系框架,编制标准体系表。标准体系应在组织内部有效运行。

  (二)组织旅游标准实施。确保纳入标准体系表的所有标准得到实施,尤其是全面采用现行的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用标准化手段,积极促进旅游服务和市场秩序规范化。

  (三)开展标准宣传培训。有计划地开展旅游标准化专业知识培训,重点加强对领导层、管理层和标准化工作层干部职工的培训,提高标准化意识,增强执行标准的自觉性。

  (四)开展标准实施评价。建立标准实施情况的检查、考核机制,定期组织内部检查和自我评价,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标准实施评价。

  (五)制定持续改进措施。建立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定期总结试点工作中的方法、经验并在此基础上加以推广应用,对标准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提出修订标准的建议,在不断完善标准中改进和提升旅游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六)创建行业品牌。以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为手段,以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为目的,争创旅游行业品牌。

  四、工作目标

  (一)宏观目标

  1、加强现有旅游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实施力度,扩大其实施范围和影响力,规范和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和产品质量。

  2、建立符合本地旅游业发展特点的旅游标准化体系,提高旅游吸引力和竞争力,全面提升试点旅游整体发展水平。

  3、培养运作规范、管理先进、服务优质、具有高水平企业标准的旅游示范部门,引导酒店向标准化、品牌化的方向发展。

  4、创新旅游标准实施方法和评价机制。坚持标准实施与评价相结合的原则,探索标准实施及评价的新方法。

  (二)微观目标

  1、旅游服务标准体系一体化

  贯彻实施《星级访查规范》,认真实施国家四星级酒店标准等行业规范。结合酒店,制定和完善酒店产品和旅游服务质量标准,完善质量手册,完善服务流程,积极推进旅游服务标准体系一体化。努力建立完善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相互衔接的旅游标准化体系,进一步发挥旅游标准在旅游企业服务质量提高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2、旅游服务从业人员服务素质一体化

  大力贯彻酒店服务标准,规范酒店旅游服务从业人员的服务行为。维护标准的权威性,确保服务质量整体水平不下滑。从内部看,要从组织、人员、措施和制度等方面保证服务人员的服务素质。从外部看,要制定旅游标准服务承诺制度,明确服务人员的服务标准。

  3、旅游服务质量培训一体化

  实施“金字塔”式培训方法,以一人带十人,十人带百人,全面开展酒店服务人员培训工作。酒店培训和部门培训相结合,持续对服务从业人员开展培训,适时开展“旅游服务技能比赛”、标准化知识竞赛等活动,推进酒店服务从业人员素质一体化。

  4、旅游安全生产一体化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格局为实施纲要,全面推进酒店安全生产工作,制定行动方案、加强监管考核,层层发动,层层分解,层层考核,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措施,认真履行职责,上下联动,抓好、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工作,推进酒店安全生产工作一体化。

  5、旅游服务质量监督一体化

  强化对酒店各岗位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实施服务质量量化考核管理,纳入对各部门的绩效考核工作中,推进酒店服务质量监管的一体化。充分发挥质量监督小组的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功能,实行投诉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专职质监员和兼职质监员相结合的服务质量监管体系。强化一线服务质量检查力度,大力推进部门联合的旅游服务质量监管机制。加强旅游投诉处理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投诉处理程序、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结合四星酒店评定性复核标准,加大对酒店各区域个部门的复核和检查力度,确保四星复核达标。做好质量信息分析,建设酒店自我改进、自我循环的质监工作体系。

  五、试点内容

  (一)贯彻实施相关标准

  1、确定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或计划,并按步骤实施。

  2、大力推广实施旅游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制定和实施符合本地实际和旅游发展特点的旅游业地方标准。

  4、在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实施具有本单位特色、高水平、高标准的企业标准。

  5、实施与旅游业相关的其它公共服务标准。

  (二)培养旅游标准化人才

  1、培养旅游标准化行政管理人才。

  2、培养旅游企业标准化管理人才。

  六、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20xx年6月)

  市旅游局下发《丽江市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饭店、餐饮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后,启动试点工作。

  (二)试点阶段(20xx年6月-20xx年11月)

  试点工作为半年,试点单位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和任务,落实各项措施,对照试点评分标准开展创建、自检工作。并通过工作简报等形式,及时向丽江市游局报送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三)评估验收(20xx年12月)

  试点后期,按照相关评估计分标准自查合格后,向丽江市旅游局提出评估申请,由国家旅游局委托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评估验收。

  (五)总结表彰阶段(20xx年1月)

  通过评估后,对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同时表彰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

  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是国家旅游局贯彻落实国发[20xx]41号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酒店各部门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按照《丽江市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饭店、餐饮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做好组织领导和协调动员工作,确保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篇2

  为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加强全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关于在部分县(市、区)进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陕组通字〔20xx〕29号)文件要求和《汉阴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规定方法步骤,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县法院、县检察院系统开展以“四步差额遴选”为主要内容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认真落实中央《规划纲要》和陕西省《实施意见》要求,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以整体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目标,改革创新,统筹推进,积极深化干部初始提名方式改革,探索干部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票决新机制,初步形成一套知人善任、广纳群贤、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为实现汉阴科学发展、突破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二、职位设置

  (一)县法院(共6个)

  1、正科级领导职位(1个):执行局局长1名;

  2、副科级领导职位(3个):审委会专职委员2名、汉阳法庭庭长1名;

  3、享受副科级待遇职位(2个):行政审判庭庭长1名、审判监督庭庭长1名。

  (二)县检察院(共5个)

  1、副科级领导职位(3个):检委会专职委员2名、县反渎职侵权局局长1名;

  2、享受副科级待遇职位(2个):控申科科长1名、监所检察科科长1名。

  三、人选条件

  县法院的职位仅限于县法院系统的在编在岗人员,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法官法》规定的相应岗位人选基本条件;县检察院的职位仅限于县检察院在编在岗人员,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检察官法》规定的相应岗位人选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具有改革创新和进取精神;具有良好的思想意识和道德品质,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抵御各种风险、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有较宽的知识面,具备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知识,具有运用理论和有关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具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工作,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在干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中得到干部群众的认可,具有较好群众基础。

  3、正科级职位人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8周岁,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在副科级(含享受副科级待遇)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身体健康;副科级(含享受副科级待遇)职位人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2周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5周岁,现任副科级或享受副科级待遇的领导干部年龄可放宽至48周岁,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三年以上工作经历,身体健康。

  四、实施步骤

  1、公布信息。召开法、检系统全体干部动员大会,宣布实施方案、空缺岗位、人选条件和工作程序等。

  (1)公开报名。报名采取自我推荐、干部群众推荐、组织推荐和领导干部署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工作由县法检系统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正科级职位名额与报名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5;副科级(含享受副科级待遇)职位名额与报名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2。

  (2)资格审查。按照任职条件,由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通过人选相关情况进行公示,确定参加竞职演讲人员。

  2、干部群众差额“海选”推荐。抽调干部考察员组成干部民主推荐工作组,分别到县法院、县检察院召开民主推荐工作大会,开展“海选”民主推荐工作。参会范围:本系统全体干部职工、按单位干部职工总数的20%左右确定熟悉法检系统工作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服务对象。

  (1)演讲与答辩。采取多种方式全面介绍竞职演讲人员基本情况,由竞职演讲人员向全体参会人员进行演讲,并回答与会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服务对象的现场提问;

  (2)民主测评及推荐。在演讲与答辩的基础上,按照正科级单个职位1:4、副科级(含享受副科级待遇)职位总数1:2的比例进行“海选”民主推荐。

  3、党组织差额“比选”提名。由县委干部推荐工作组汇总“海选”推荐结果,以得推荐票多少为序排列,按照正科级单个职位1:4、副科级(含享受副科级待遇)职位总数1:2的比例确定党组织差额“比选”人员名单。坚持优先考虑后备干部、优先考虑“上培下派”干部、优先考虑基层一线干部的原则,由县委干部推荐工作组分别主持召开县法院、县检察院党组扩大(扩大至曾担任院领导班子成员现在编在岗的转任非领导职务干部)会议,按正科级单个职位1:3进行票决推荐、副科级(含享受副科级待遇)比同级职位总数多3人的差额进行二次“比选”票决推荐提名。

  4、组织部门差额“精选”考察。由县委干部考察组汇总党组织推荐结果,以得推荐票多少为序排列,按正科级单个职位1:3、副科级(含享受副科级待遇)比同级职位总数多3人的差额确定考察对象名单,提交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同意后,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工作在县委统一领导下进行,主要采取民主测评、征求意见、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实地考察、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了解考察对象领导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精神面貌和工作状态、党性修养和工作作风、本职工作完成情况以及八小时之外有关情况,重点考察干部的德。县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由部务会议研究,按正科级单个职位1:2、副科级(含享受副科级待遇)单个职位1:1确定拟任建议人选,提请县委会议研究。

  5、县委差额“优选”任用。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用人标准,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中共汉阴县委全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票决办法》规定,县委会进行表决,决定任用。正科级按单个职位1:2的比例进行差额表决,副科级(含享受副科级待遇)按职位进行等额表决。

  6、任职。对拟任用人选通过《汉阴党建网》和在本单位张贴公示函等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并进行新任领导干部廉政考试,公示无异议和廉政考试合格的,予以正式任用或按有关法律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五、有关问题的处理

  1、决定竞职上岗职位拟任人选时,主要尊重本人所填报志愿。必要时,在听取本人意见的基础上,可由组织统一调剂。

  2、对竞职岗位没有合适人选或达不到所规定的差额比例时,领导小组可决定暂时空缺。

  3、对不服从组织任职决定的人员,予以就地免职或取消任职资格。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本次竞职上岗工作在县委统一领导下,由县法检系统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组织实施。

  组长:耿国泉县委、组织部长

  成员:巩伟军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王开富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邹国建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正科级组织员

  张红玉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陈前志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

  吴路平县委干教办副主任、干部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邹国建同志兼任,吴路平同志担任副主任,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人员负责具体办公。

  2、严明纪律。各试点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努力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试点工作健康、平稳推进。负责竞职上岗的同志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客观、公证、严肃地做好这次竞职上岗工作;参与竞职上岗的同志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做到竞职上岗与本职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对竞职期间工作出现失误或违反纪律的单位和个人,将按规定严肃查处。

  3、本办法由县法检系统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篇3

  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央、省、市、县各级关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经领导班子研究同意,在全校部署落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xx年全面部署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工作布局、治理方式现代化,积极开展具有地域特色和示范典型的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全校社会治理制度和体系不断完善,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到20xx年,建成全市社会治理现代化合格校园,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共享发展成果的制度更加完善,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和治理成效明显提高,安全稳定、公平公正、法治优良的社会环境全面形成。

  二、组织领导

  关于成立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专干:

  领导小组由负责人谢跃远任组长,分管领导邓吉祥任副组长,行政室为主要责任部门,李艳萍任工作专干,负责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日常工作。

  三、实施步骤

  1.全面发动阶段(20xx年6月30日-20xx年7月10日)

  深入贯彻上级有关精神,迅速启动、全面部署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细化任务分工,责任到人,要在7月10日前召开本单位动员会,将中央、省、市、县、镇关于加强和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有关精神传达给广大党员群众、压实到具体责任人。

  2.有序推开阶段(20xx年7月11日-20xx年10月31日)

  制定市域社会治理规划,明确可量化、可评价的阶段性目标。建立完善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推进机制,加强分类指导、对口联系,推动各项任务有序开展,加快推进市域特色工作。

  3.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相关部门单位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向纵深推进。梳理出一批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力量集中攻坚。

  4.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3月31日)

  相关部门单位分别组织开展查漏补缺工作,确保各项试点任务全面完成,实现市域社会治理体制现代化、治理工作布局现代化、治理方式现代化,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市域社会治理共同体初步建成,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5.全面验收阶段(20xx年4月1日-20xx年9月31日)

  20xx年4月至5月,相关部门单位配合上级组织开展所有试点任务的验收,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

  四、任务分工

  (一)健全党领导下的基层治理体系

  1.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领导班子切实加强对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平安建设工作的领导,加强整体设计、整合资源力量、完善政策措施、强化督导考核、推动解决重大问题。健全平安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绩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和提拔使用、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责任股室:办公室

  2.明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班子成员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入平安建设的第一责任、直接责任和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责任,科学界定和合理分配辖区内各层级、各部门风险管控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跟踪掌握舆情,健全依法办理、舆情引导、社会管控“三同步”机制,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增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干职工对平安建设满意度超过96%。

  责任股室:行政室

  (二)完善多元参与体系

  1.将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纳入全校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各股室平安建设职能,履行源头预防本领域内矛盾风险、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责任。组织开展“平安校园”、“平安家庭”等平安建设活动。

  责任股室:工会、办公室

  2.建立事业单位社会责任评估和激励奖惩机制,完善举报奖励等激励措施,广泛动员全体干职工参与社会治理。推动辖区内事业单位开展平安建设工作,鼓励引导单位参与城乡社会治理、承担社会责任。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设,探索社会工作者分类分级管理办法,推进网格员、人民纠纷调解员等队伍与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融合发展。健全志愿者服务激励保障机制,至少创建一个平安建设志愿者服务团队。

  责任股室:办公室

  (三)完善社会全域治安防控体系

  1.实现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全覆盖,配备相应工作人员,实现与相关部门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协调一致。在辖区全面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实现网格化服务管理“多网合一”全覆盖。加强网格力量配备,每个网格点配备至少1名专(兼)职网格员,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建立网格员队伍的管理、培训、保障、激励机制,提升网格员队伍专业化水平。

  责任股室:行政室

  2.强化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依托平安建设协调机制,健全矛盾风险联动处置机制和工作预案。推动“枫桥经验”治理延伸,着眼于无违法上访、无刑事治安案件、无黑恶势力、无公共安全事故、无毒害等目标。

  责任股室:行政室

  3.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建立健全反奸防谍责任体系,防范打击宗教极端活动、民族分裂活动,深化反恐怖斗争。严密防范境外宗教渗透活动,依法防范处置利用宗族从事的违法犯罪活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

  责任股室:行政室

  4.密切跟踪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因地制宜建立经常性专项性打击整治机制。把握黑恶犯罪滋生蔓延特点,强化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建立完善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严厉打击盗抢骗、黄赌毒等违法犯罪以及食药环境等领城的突出违法犯罪。

  责任股室:行政室

  5.建设完善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形成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一体的“大防控”格局,优化防控力量布局,强化重点场所安全防范机制。责任股室:行政室

  (五)完善矛盾纠纷防范化解机制

  1.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源头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全面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推动矛盾风险防范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坚持定期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健全社会矛盾排查预警机制,运用信息技术加强对社情、與情和公众诉求的监测分析,及时发现、有效处置苗头性风险问题。健全婚烟家庭纠纷等民间纠纷的排查调处机制,有效防范可能引发的案件。完善信访制度,加强信访工作,建立领导干部定期下村接访和包案化解制度,解决信访积案和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切实把上访问题解决在镇域范围内。

  责任股室:行政室

  2.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人民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调解纠纷解决机制,拓宽第三方参与矛盾化解的制度化渠道,深入开展诉源治理工作,加强律师调解工作,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完善培训、激励机制。

  责任股室:教务室

  3.推进信访接待中心、综治中心等融合,提供“一站式”解纷服务,充分整合矛盾化解资源,推动纠纷线上解决机制建设。将社会心理服务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建好“心理人才库”,推进社会心理服务队伍和机构建设,明确专人负责心理健康事宜,推进相关工作开展。推动社会心理服务和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单位,充分开展公众心理健康宣传,实现全体干职工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90%。

  责任股室:教务室

  (六)完善政治法治德治智治全方位治理机制

  1.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广泛生动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听党话、跟党走,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责任股室:教务室教研室

  2.健全完善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制度机制,更好地把党的理论优势、政治优势、制度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健全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坚持和完善学习制度、集中轮训制度、理论宣传研究制度等,加强政治纪律。

  责任股室:教务室教研室

  3.各股室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现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全面落实重大决策项目依法决策机制,配备并发挥好法律顾问作用。严格确定行政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大扶贫、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食品药品、交通安全、教育考试等民生领域执法力度,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责任股室:行政室

  5.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落实法治宣传相关国家规划,完善分业、分类、分众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以案释法制度。大力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有效推进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校园文化等融合发展,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全民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90%。

  责任股室:行政室

  6.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挖掘和运用好优秀文化资源,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加强全校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评选表彰工作,细化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政策,设立专项基金。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理直气壮宣传无神论,弘扬科学精神。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特别是网络新媒体主阵地作用,丰富和创新法治建设、平安建设宣传载体手段,牢牢掌握社会治理宣传舆论工作主动权、主导权。

  责任股室:行政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要领导负责,充分发挥各股室负责人的领导作用,压实各部门的属地责任和主管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实行目标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全面落实试点任务及基本要求,要按照“一项工作、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的要求,成立工作专班,根据工作完成时限要求制定行动方案,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实。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全力推动工作落实,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要承担起直接责任,加强牵头抓总、统筹协调、评价考核,广泛凝聚工作合力。

  (二)促进创新推动。要紧密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深刻把握传承与创新的辩证关系,在聚集本地本单位最急迫、最紧要、最突出问题的同时,依靠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的双轮驱动,加强社会治理智能化建设,健全完善运行高效的社会治理机制,要在全面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任务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开展社会治理创新工作。

  (三)加强经验推广。适时召开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交流会,及时总结提炼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项目清单,制定推广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具体措施和责任单位,以点带面、重点突破,推动全校社会治理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四)加强督导检查。建立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通报制度,将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加大综合督导和专项督导力度,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股室取得突出成绩的,年度综治工作考评视情况加分;对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推进迟缓,成效不佳的股室,适当给予扣分,工作长期滞后或因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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