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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剑读后感(通用33篇)

作者:雨丝织春锦日期:2025-06-30人气:2

导读:铸剑读后感(通用33篇)铸剑读后感 篇1  《铸剑》主要讲的是一个为夫复仇的故事,十六岁的优柔寡断的少年眉间尺在得知自己父亲为国王铸剑却被国王残忍杀死的真相时,毅然绝然走上了为夫报仇的道路。期间得到神秘的黑衣人宴之敖者的帮助,终于成功报仇。  “令人感到恐怖的

铸剑读后感(通用33篇)

铸剑读后感 篇1

  《铸剑》主要讲的是一个为夫复仇的故事,十六岁的优柔寡断的少年眉间尺在得知自己父亲为国王铸剑却被国王残忍杀死的真相时,毅然绝然走上了为夫报仇的道路。期间得到神秘的黑衣人宴之敖者的帮助,终于成功报仇。

  “令人感到恐怖的不是哭,而是笑”,这是我看完《铸剑》后的第一感受。文中明显的黑衣人的笑有三个场景,但每次都让人感到死亡的气息。首先就是在眉间尺被一个干瘪脸少年刁难时神秘黑衣人的出场“前面的人圈子动摇了,挤进一个黑色的人来,黑须黑眼睛,瘦得如铁。他并不言语,只向眉间尺冷冷一笑,一面举手轻轻地一拨干瘪脸少年的下巴,并且看定了他的脸。”就是这冷冷一笑,让人觉得不寒而栗,难怪那干瘪脸少年只是在看了他一下,赶紧松开了眉间尺的衣领,溜走了。黑衣人第二次发笑就是在眉间尺自刎后把剑交给黑衣的人时候“‘呵呵!’他一手接剑,一手捏着头发,提起眉间尺的头来,对着那热的死掉的嘴唇,接吻两次,并且冷冷的尖利的笑。”这个场景想着想着就觉得恐怖,你可以想象在一个漆黑的夜晚里,一个人拿着一个死人头接吻,身边还有一条无头尸,然后发出冷冷的尖利的笑,这是一个多么惊悚诡异的血腥画面。最后一次笑就是在复仇完毕后黑衣人和眉间尺“便四目相视,微微一笑,随即合上眼睛,仰面向天,沉到水底里去了。”这里,眉间尺的深仇大恨已报,黑衣人也释然了,可他笑的背后是经过多大的战争啊,我无法想象三颗头颅在一个烧开了水的金鼎里你咬我我咬你是一个多么惨烈的画面,我也无法想象到底需要多大的勇气人们才会愿意拿出自己的命弃绝尘世一切的羁绊来替别人报仇。每一次笑的背后都有一股寒意,就预示着有人的生命被威胁着,就预示着下一个悲剧正在发生。

  看这部小说的时候,觉得鲁迅的整个文笔都很悲壮,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想改编《干将莫邪》这个故事,而且还写得这么淋漓尽致的癫狂,特别是看到那一幕狼吃人的景象“笑声即刻散布在杉树林中,深处随着有一群磷火似得眼光闪动,倏忽临近,听到咻咻的饿狼的喘息。第一口撕尽了眉间尺的青衣,第二口便身体全都不见了,血痕也顷刻舔尽,只微微听得骨头咀嚼的声音。”“最先头的一匹大狼就像黑衣人扑了过来。他用青剑一挥,狼头便坠在地面的青苔上。别的狼们第一口撕尽了它的皮,第二口便身体全都不见了,血痕也顷刻舔尽,只微微听得骨头咀嚼的声音。”狼不管在吃人还是在吃自己的同类,都是这么冷血无情的,连动作都分毫不差。还有那“一头独舞,二头争斗,三头相搏”的高潮场景,看着也触目惊心,再加上全文的色调都是冷冷的青和黑,青剑、黑夜、眉间尺“头发蓬松,正如青烟一阵”、黑衣人“黑须黑眼睛”……这些都塑造了一个沉郁悲痛、庄重冷、透着死亡与悲哀的氛围,而且还透露着一种复仇者“与汝偕亡”的情绪和决心。

  看这个故事的时候有几个似懂非懂的地方,首先,为什么忽然会冒出一个黑衣人替眉间尺报仇呢,明明就是陌生人,还说了一堆迷糊人的话,什么“我一向认识你”“我一向认识你的父亲,也如一向认识你一样”“你的就是我的;他也就是我”;话听起来都疯疯癫癫的,却又好像心灵独白一样“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 “你还不知道么,我怎么地善于报仇”“我的灵魂上是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憎恶了我自己”看着这些话我都猜测这娃是不是受了什么重大心灵创伤,然后患上了什么爱报仇的病一发不可收拾;其次感到不解的就是那四首悲天跄地的歌谣,呜呜呼呼兮兮的,晦涩难懂,我想这可能是为全文增加一些更悲壮的基调吧,又或者是为了增加一些神话的奇幻色彩吧,抓头想了一阵子,我安慰自己,一个疯子和一颗头颅唱的歌我们这些普通人不懂也很正常的;最后感到奇怪的是对大王的“模糊化”处理,“三头合葬”是《搜神记》、《列异传》中固有的情节,本不足怪;可小说浓墨重彩的渲染,却又使人不敢相信仅仅出于对原作的忠实。惜墨如鲁迅者,肯在无足轻重之处下这样的功夫么?更重要的是,铺张扬厉得甚至连头、须发、后枕骨、鼻准骨都写到了,王的面目反而愈加模糊起来。这与鲁迅善用极经济的笔墨勾勒魂魄的艺术功力不符,更与小说刻画人物的原则相悖。合理的解释肤浅的我至今也没弄明白。

  我想《铸剑》绝对是我看得最恐惧最难受的一个复仇故事。

铸剑读后感 篇2

  《铸剑》是一个十分典型的复仇故事。它与莎士比亚的著名悲剧《哈姆雷特》有许多相似之处,同样都包含了复仇故事所需要的动机和情节。

  这实在不是一个平常的夜晚。当晚子时过后,眉间尺就满十六岁了。在眉间尺的成人仪式中,他首先要脱离对母亲的依恋,其次要摆脱对儿童玩具(老鼠)的迷恋,然后,他获得了一个尖锐的、进攻性的器具——宝剑,而且是父亲遗留下来的宝剑。这是男性成人的标志。宝剑可以看做是一个象征性的物件,继承父亲的宝剑,也就意味着拥有成年男子的本质特征:力量和雄性气概。

  复仇过程同时也是复仇者,无论是少年眉间尺还是王子哈姆雷特的个人精神成长史,在某种意义上说,眉间尺也是一位王子——铸剑王之子。通过复仇行动,故事的主人公由少年长大成人,成为一个成熟的男人。而这一过程的催化剂则是复仇行动所需要的仇恨、勇气和力量。

  小说中的“黑衣人”在眉间尺的复仇行动中,是一个必不可少的角色。他有着一种非凡的坚定和果敢,充分成熟的男性气概。这些恰恰是年轻的眉间尺所缺乏的。“黑衣人”与其说是一个人,不如说是一个影子。他仿佛就是黑夜的化身,与黑夜完全融为一体,在黑暗之中只看见他的“两粒磷火一般的”眼光。其在故事中的功能与《哈姆雷特》中老国王的鬼魂类似。他是对眉间尺的复仇精神之不在场状态的一种补偿。甚至也可以说,他只是眉间尺的梦想的产物。

  在故事的最后,为了完成复仇,眉间尺、黑衣人 和王君砍下了头颅,在沸腾的大鼎中搏斗,最终同归于尽。被煮烂的三颗头颅,在鼎中混作一处,无法分开。王的廷臣只好将三颗头颅骨跟国王的身体一道埋葬。这就是所谓“三王冢”。

  作为偶像的父亲(影子)、作为敌人的父亲(仇人)和儿子(复仇者)的“三位一体”,共享“王”的礼遇,在仇恨与死亡的舞台上,他们共同扮演“王者”,共享“王者”荣耀。或者说他们是复仇之神不可分割的三重性。而这也就意味着,仇的心理模式隐含着某种危险性。仇恨对于仇之心理中的诸结构元素,均有对等的侵害性,其爆炸性的破坏力将波及整个仇恨场域。复仇从其最根本处,乃是复仇者由“施虐”转向“受虐”。当复仇的冲动存在于未完成状态时,仇敌之间依靠敌意互相对立。一旦复仇实现,同时也就是仇恨的终结。在恨的爆炸性的冲动结束的那一刹那,仇恨消失了,复仇渴望突然归于幻灭。

铸剑读后感 篇3

  这是一个血淋林的复仇故事。故事源于《列异传》与《搜神记》,鲁迅先生以白话写文言,在简短的篇幅中加入自己深沉的思考和强烈饱满的反抗力量,使简单的复仇原型表现出人物的个性以及事件本身的张力。

  故事一开始还原了一个十六岁男孩应有的状态:天真、单纯,对这个世界谈不上热爱也说不上厌恶。他会害怕老鼠,他会贪玩地捉弄老鼠,看到老鼠在水中痛苦的样子,他会去拯救,更会在老鼠死后产生罪恶感。“他又觉得很可怜,仿佛自己作了大恶似的,非常难受。他蹲着,呆看着,站不起来。”这是眉间尺最真实的本性,但这是他的可贵之处亦是他的致命之伤,“你就是十六岁了,性情还是那样,不冷不热地,一点都不变。看来,你的父亲的仇是没人报的了。”是的,因为他是一个有杀父之仇的少年,所以天性再怎么可贵被视为不能行大事的优柔寡断。少年的成长历程,在和老鼠的斗争中得到体验,这无疑是《铸剑》中最精彩的篇章,是作者刻画人物的神来之笔。小说在这里揭示了主人公最典型的性格,产生了第一个人物与社会环境的矛盾并为下文眉间尺不能完成杀父之仇埋下了伏笔。

  原本的故事,父子两代的篇幅是大体均等的。而在《铸剑》中,真正的铸剑者在故事开始的时候已死去,他的事迹是通过主人公母亲之口交代的。“大欢喜的光彩,便从你父亲的眼睛里四射出来;他取起剑,拂拭着,拂拭着。然而悲惨的皱纹,却也从他的眉头和嘴角出现了。他将那两把剑分装在两个匣子里。”“‘你不要悲哀。这是无法逃避的。眼泪绝不能洗掉运命。我可是早有准备在这里了!’他眼里忽然发出电火似的光芒,将一个剑匣放在我膝上。‘这是雄剑’他说。‘你收着。明天,我只将这雌剑献给大王。倘若我一去竟不回来了呢,那是我一定不在人间了。你不是怀孕已经五六个月了么?不要悲哀,待生了孩子,好好抚养。一到成人之后,你便交给他这雄剑,教他砍在大王的脖颈上,给我报仇。’”

  这庄严的笔调,是魁梧的人格,是反抗者的颂歌。眉间尺的父亲是真正的英雄,是作为其子的“史前史”而出现的,故事这样安排,作者的匠心在于拉开英雄与现实之间的距离,树立一个理想寄寓之所,告诉我们真正的安身立命所在。小说中还有一个值得品味的细节:雄剑溶在青光中看似全无,正隐约象征鲁迅心底深处对文化,对国家命运虚无主义的态度,渴望英雄的出现。

  在复仇的道路上,优柔寡断这个骨子里的性情仍是存在于眉间尺身上。“他径直向前走,一个孩子突然跑过来,几乎碰着他背上的剑尖,使他吓出一身汗。”或许可以这样认为,如果没有遇到黑色人,杀父之仇根本无法报成。他的生活环境是一个无聊落寞的反英雄的环境,一个消解重大行动意义的环境,一个人心失衡远重于腥风血雨的环境,尽管腥风血雨在但是并不缺乏,可是却再也不能造就英雄了。然而,黑色人的出现,却打破了眉间尺所处环境的平衡,让他有勇气毫不犹豫地砍下自己的头,抛弃了自己的未来去成全一个仇恨,也就完成自己与生俱来的使命。

  高潮是三个人头在金鼎中互斗的事。“仇人相见,本来格外眼明,况且是相逢狭路”眉间尺的头死死地咬住楚王的头不放,楚王也不示弱“王又狡猾,总是设法绕到敌人的后面去。”寥寥几笔就将王的狡诈声动展现出来了。接下来王公大臣的描写更为微妙,诡异的神情令人哭笑不得,麻木了的动作使人啼笑皆非。黑色人的头的参与使这个高潮又一次升华。黑色让你和眉间尺的头对楚王的一个头“于是他们就如饿鸡啄米一般,一顿乱咬,咬得王头眼歪比塌,满脸鳞伤。”在这金鼎沸水之中如此场景正是神奇呀!之后的事就是王公大臣们的了,他们蠢笨的举动和黑色人和眉间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其实黑色人和眉间尺是沾了“楚王的光”,才得以隆重的安葬,和楚王埋在一起。这时,老百姓们的举动更具有讽刺性,“大出丧” 变成了全民“瞻仰”的“狂欢节”。全文就在这样一个“似悲实喜”的讽刺结局中结束了。

  《铸剑》与《药》有异曲同工之妙,同样以各种大胆夸张的写法,表现了无比深沉的思想。这是鲁迅革命的复仇主义的艺术结晶。正如他所说“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黑色人是一个反抗阶级的代表,而王则是可恶可恨的封建官僚,百姓则是麻木不仁的过客。鲁迅先生以笔为枪,进行他的复仇,也试图唤醒沉睡的国人,这才是小说意义所在。

铸剑读后感 篇4

  《铸剑》的故事源自古书《列异传》和《搜神记》,是《故事新编》中的一篇。鲁迅以白话写文言,用新编的手法把原本仅仅几百字的文言文,加入自己的看法,自己的想象,使文章变得更加生动更加有感染力。

  古文中的楚王命名铸剑师干将为之铸宝剑,剑成,不仅不赏,反将干将杀头,何等暴虐残忍。干将的遗腹子赤鼻果然在“客”帮助下,用父亲遗下的雄剑和自己的头颅杀死了楚王。

  全文有几个主要人物,在鲁迅的《铸剑》中将铸剑师的儿子“赤鼻”改成了“眉间尺”。眉尺间是一个刚满16岁的优柔寡断的少年,文章最开始眉尺间胆小得害怕老鼠,杀死一只老鼠都会为之神伤。后来知道父亲的事,经过母亲的教育刚强起来并终于完成报仇大业,他的性格有一个发展、升华的过程。将“客”改成了“黑色的人宴之敖者”,他舍己为人,行侠仗义,是一名光辉的古代侠士的形象,帮助眉尺间报了杀父之仇。将“楚王”改成了“王”,具有了更大的适应性,也有了血肉生动的性格:暴戾、荒淫、昏庸。文章还增添了“干瘪脸少年”、众多妃子、王后、太监、老臣、武士、侏儒等次要人物。这些都有使文章高潮迭起,情节更加惊心动魄,文章结构更加完整。

  故事的最后眉尺间杀死了王,成功报了杀父之仇,这看似是一个喜剧,但是我却从这个喜剧里面读出了无限的悲剧。

  自古都说:冤冤相报何时了。眉尺间是一个还没有长大的16岁的孩子,性格怯懦胆小,但是他的母亲却在他刚满16岁的时候告诉他有关父亲死亡的消息,要他拿着父亲铸的剑杀了王!这是何等的可笑,一个16岁的毛孩子,却要他独身一人杀了拥有众多护卫的王!这本就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于是,为了报仇,眉尺间割掉了自己的脑袋,失去了自己的性命。

  而黑衣人,我觉得他不仅是在为别人复仇,也是在为他自己复仇。,“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我的心里全没有你所谓的那些。我只不过给你报仇!”“你的就是我的;他也就是我。我的魂灵上是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厌恶了我自己。”当黑衣人看到金鼎中,眉间尺的头不敌王的头时,便毅然砍下了自己的头,来帮助眉间尺,“待到知道了王确已断气,便四目相视,微微一笑,随即合上眼睛,仰面向天,沉到水底里去了。”为了帮助眉尺间这个毫无复仇能力的孩子复仇,黑衣人也失去了自己的性命。

  眉尺间、黑衣人的死都让我心惊,二人就像疯狂的复仇者,复仇的因子深入了他们的骨髓,为了复仇他们先砍掉自己的脑袋,先杀了自己,为了复仇,他们可以干出任何事!在复仇的同时,他们也杀了自己的命!

  冤冤相报何时了?母亲替死去的丈夫报了仇,但同时也失去了自己的儿子!这样的复仇意义何在?黑衣人杀死了昏庸的君主,但是他也失去了看见下一个明君的机会,这样的复仇意义何在?

  生命的意义绝不在于苟活着,但我们仍然应该用犀利的眼光,将复仇在这种现实下必然失败和无意义揭示出来,这种牺牲自己去复仇的方式是绝不正确的!失去了至亲,虽然心痛,但仍要正视现实,而非绝望地反抗。

铸剑读后感 篇5

  相信很多人都读过《哈姆雷特》,鲁迅的《铸剑》,一个十分典型的复仇故事,与《哈姆雷特》有很多相似之处。

  小说一开始描写少年眉间尺的日常生活,这是一个平常的夜晚,他被老鼠咬锅盖的声音骚扰的无法入睡,于是,便爬起身来捣鼓那只老鼠。后来,他一不小心踏死了那只老鼠,他又不禁生起怜悯心来。这是一个不平常的夜晚。当晚子时过后,眉间尺就满十六岁了,即将长大成人了。母亲告诉他关于父亲之死的秘密,并将父亲留下的宝剑传授给他,希望他能够改变自己“优柔的性情”——哈姆雷特式的性情,用这把宝剑去杀那个杀死父亲的仇人——国王。就这样,这个刚才还在与老鼠搏斗的少年,将不得不担负起刺杀国王替父复仇的使命。

  通过复仇行动,故事的主人公由少年长大成人。而这一过程的催化剂正是复仇行动所需要的仇恨、勇气和力量。复仇使他的意志成人化了,但他的身体拒绝长大成人,抑或是身体本能在拒绝承担成年人的仇恨。在关键时刻无意的摔倒,致使自身远离了复仇对象,正如哈姆雷特的犹豫一样,无意识中逃避着复仇使命。

  小说中的“黑衣人”在眉间尺的复仇行动中,是一个必不可少的角色。他有一种非凡的坚定和果断,充分成熟的男性气概。这些恰恰是年轻的眉间尺所缺乏的。与《哈姆雷特》中老国王的鬼魂类似。他是对眉间尺复仇精神缺失的补偿。

  是恨,是复仇的愿望,而不是爱心、义气、同情之类的情感,将眉间尺与“黑衣人”联系在一起。“黑衣人”关注复仇本身,只关注复仇行动的有效性。他对复仇以外的情感不感兴趣,或者说,他已经摒弃了除仇恨之外的一切的情感。“黑衣人”就是复仇意志本身,是眉间尺的复仇手段。作为复仇手段的“黑衣人”的确是以其奇特的,却是行之有效的方式,完成了复仇的使命。

  在故事的最后,为了完成复仇,眉间尺、黑衣人和王君砍下了头颅,在沸腾的大鼎中搏斗,最终同归于尽。被煮烂的三颗头颅,在鼎中混作一处,无法分开。王的廷臣只好将三颗头颅骨跟国王的身体一道埋葬。

  文章结束了,却让我迟迟不能走出文章,鲁迅用一个古小说的“新编”既表达了百姓向暴君复仇的热望,又含蓄地写出了自己内心深处的郁闷和痛苦。在饱受列强欺凌的旧中国,又是个人情绪和民族感情的完美结合。那神秘的黑衣人。正是鲁迅的化身,强烈的复仇的心理在鲁迅的心中,就像一个光明的使者,指引革命的前进。

铸剑读后感 篇6

  《铸剑》是鲁迅根据历史故事改编而成于版的短篇小说,讲述名铸剑师干将将、莫邪之子眉间尺为父报仇,与黑衣人合作仗剑除恶的传说。

  最初出现时一个十六岁的少年,懵懂又有着一颗慈悲的心。他讨厌那夜里吱吱作响的老鼠,怕它会惊醒熟睡了的母亲,在老鼠死了的时候他却又觉得可怜。如此一个连杀害一只老鼠都不忍心的青年,在得知自己背负着杀父之仇时就走向了替父报仇的路。然而明明是有着这样柔弱的性格的他又怎可能独自报了这仇。当一个黑色人出现在他的眼前说可以帮他报仇可是他得付出他的生命,眉间尺却没有犹豫。大殿之上,沸水之中,三个人头相斗,无疑三人一俱死亡,并于沸水之中无法辨别谁是谁。于是,眉间尺与黑色人一并享受着国王葬礼的殊荣。

  眉间尺以复仇的姿态出现在我的视线中,我为他能把杀父之仇报了而喜却也为他把自己的生命也送上了而悲,然而懂得终究他只是一个弱者,一个为复仇而生为复仇而死的弱者。母亲一句“你必须改过”,让他没有了其他选择。哪怕是优柔的性情,亦只可以前往。然而却又正是当初被欺凌的中国中千千万万个弱者中得其中一个。为了惩奸除恶,他不惜以生命为代价。“眉间尺便举手向肩头抽取青色的剑,顺手从后项窝向前一削,头颅坠在地面的青苔上,一面将剑交给黑色人。”如此看来他虽是有着优柔的性情却又有着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气概。在复仇之计还无从下手时,眉宇间已被通缉。这已注定,他无法逃脱于其中,无论复仇进不进行到底,亦都无法存活。如此看来,他把这样的重任托付于一个素未谋面的人也说得上是明智。小说中作者还对眉尺间的父亲的事迹作了大幅的描述,因为如果没有这件事,眉尺间依旧只是一个优柔的少年。而这一仇恨却给他灌以满腔的热血,尽管不能以英雄去称呼他,他也不失有这样的气概。黑色人的出现无疑给这剧情添加了许多的神秘性。在看来,义士是侮辱他,同情亦是倍受污辱的名称。尽管直到结尾也没有给他过多的介绍,他却是给我们留下了惩恶除奸的高大形象。一句“我只不过要给你报仇”为此,他也不惜付出生命。这似乎是作者用自己激荡的内心所塑造出的人物,表达出作者内心的正义感。当时所处的社会似乎正是国王的化身,随时有可能在背后给正义之士以致命的一击。当然,许多带着惩恶除奸的使命的他们从不因此而畏惧。国王最后与他们一俱于沸水之中死去是他们奋不顾身的结局。在他们看来,死亡并不可怕,为了光明而死亡更是没有畏惧。各大臣妃子想尽各种办法也无法将国王的投从杀他们的人中辨认出来,最后只能是一同在人们的敬仰中离去。细细想来,这样的安排也正是恰到好处。尽管当时盲目的百姓对眉尺间与黑色人甚是憎恨,却又无可奈何。正是表达了作者内心对他们的高度敬仰,把他们放到了让人仰视的高度,同时又无形中把国王放到了让人不屑的位置。历史也正如作者所预示的那样,丑恶的社会终于被推翻了,社会最终迎来了新面目。

  复仇贯穿了全文,也正是那样有着复仇的责任才有着惩恶除奸的使命。故事虽简短却沉重,让人能感受到那时社会的处处威逼之意。谁亦无法于那样的社会中安好地生存着除了那些如同王一样奸恶狡诈却又自以为正义的人。哪怕不可得知黑色人究竟是有何来历。言语之间亦可以看出他对当时的社会的失望。如此让人失望的社会也是作者所处的社会。虽是取材于历史故事但又有自己的改编,他用辛辣的嘲讽来表达自己对那样的社会的不满。一边是杀父的仇人所喻的害人社会,一边是为了惩恶除奸付出了自己生命的黑色人所喻的作者的内心;一边是两个为报仇而牺牲头,一边是前来看热闹的百姓,这极具对比性,这也正是对当时社会存在的许多把国家兴亡的责任置身于外的看客。他们看着同自己一样被欺负的人受害却如同与自己无关一样。然而,崇高的使命与庸众相对竟有被消解之意,终究孤不敌众,这也有表达作者对当时的社会的失望。只有自己一人去反抗当时的社会,想要成功似乎并不容易甚至还有些绝望。故事还有许多极具创新的故事,夸张中也显露着许多的恐怖,无疑也只是想表露作者所处的那个吃人的社会的恐怖。

铸剑读后感 篇7

  在读完《学习哪有那么难》之后,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这本书犹如一位良师益友,给予我在学习之路上的诸多启示。

  首先,它让我明白了自信在学习中的重要性。很多时候,我们觉得学习难,是因为我们对自己缺乏信心。我们害怕犯错,害怕失败,从而不敢大胆地去尝试和探索。书中通过许多真实的案例告诉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势和潜力,只要我们相信自己,勇敢地迈出第一步,就能够在学习中不断取得进步。我们要敢于挑战自己,敢于面对困难,相信自己有能力克服一切难题。

  其次,书中强调了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当我们对一门学科产生浓厚的兴趣时,学习就会变得充满乐趣。我们会主动地去探索知识,积极地思考问题,而不是被动地接受老师的灌输。为了培养学习兴趣,我们可以尝试从不同的角度去看待学科知识,发现其中的美和价值。同时,我们也可以将学习与自己的生活实际相结合,让学习变得更加生动有趣。

  再者,这本书让我认识到了合作学习的.重要性。在学习过程中,我们不能孤立地进行学习,而要与同学、老师进行交流和合作。通过与他人的讨论和分享,我们可以拓宽自己的思维视野,学到不同的学习方法和技巧。合作学习还能够培养我们的团队精神和沟通能力,让我们在学习中感受到集体的力量。

  最后,书中提醒我们要学会反思和总结。学习不仅仅是吸收知识,更重要的是要学会思考和总结。我们要定期回顾自己的学习过程,分析自己的优点和不足,找出问题所在,并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只有不断地反思和总结,我们才能不断提高自己的学习能力和水平。

  总之,《学习哪有那么难》是一本非常有价值的书籍。它让我对学习有了全新的认识,让我明白了只要我们有正确的态度、方法和信念,学习就不再是一件难事。我将把书中的智慧运用到我的学习生活中,努力追求知识的海洋,实现自己的梦想。

铸剑读后感 篇8

  自然是我们的朋友,我们应该尊重自然,使自然得到最大的利用。——题记

  1912年的3月,南极的一个帐篷里,斯科特和他的伙伴们勇敢地走向死亡。而他们的对手阿蒙森,则意气风发的回航。对于这次探险的失败,茨威格是这样评价他们的:“所用这些在一切时代都是最伟大的悲剧”,但悲剧的发生总是有原因的,通过查阅大量的资料,我发现了……

  斯科特队伍里,有大量西伯利亚矮种马和少量爱斯基摩狗;阿蒙森的队伍里则全是爱斯基摩狗。狗能和人吃同样的食物,而马不可以。由于两支探险队的食物都是靠外界供给的,所以都出现了粮食危机。阿蒙森在到达南极点后,果断的杀掉了22只狗作为粮食,驾着仅剩18只狗的雪橇返回。而斯科特的雪地狗们因为饥饿袭击了他的马群,再加上南极的极地气候冻死、饿死了不少马,所以最后只剩斯科特五人自己拉着雪橇前进。

  西伯利亚矮种马不能抵挡南极的奇寒,而爱斯基摩狗在零下50度的天气里也能行走自如,一天走28公里轻而易举。因此阿蒙森一行人一路优哉游哉的驾着狗拉雪橇养精蓄神,每逢休息日还照常休息。斯科特的矮种马总是出现状况,有时还要用人来拉雪橇,自然行进的路程要比阿蒙森慢了许多。

  综上所述,我发现在什么样的地方要用适应那种环境的动物,才能做到事半功倍。例如在戈壁滩上最好的工具是“沙漠之舟”——骆驼。它们千百年来已经适应了那种干旱的气候,可以为人类做许多事;而在森林,我们可以骑一些驯良的大象,它们是最可靠的坐骑和保镖;在大海上,聪明的海豚可以帮我们渡过难关。所有的动物都有特殊的本领,但施展这些本领需要相应的地方。西伯利亚矮种马最适应的地方是西伯利亚平原地带,把它强带进南极,难免会失败。

  让所有的生物都有利用的价值吧!

铸剑读后感 篇9

  一个偶然的机会,从朋友那里借到了韩寒的独唱团。据说这本原本要开创中国文学新纪元的杂志,在出版第一期后就宣告夭折。第一期50万册就顺理成章的成了绝唱,一本难求,具有很高的收藏价值。

  韩寒是很火的人,似乎从我在读高中的时候就已经火的不行,如今十年过去,他的风头没有减弱的迹象,似乎愈加强劲。然而我对他的关注也就是最近两年的事情。一个偶然的机会读了他的三重门,尔后又专门找来了零下一度,接着开始关注他的博客,到他的1988出版,几乎是第一时间找来阅读。读韩寒的书,首先感叹的是他的才华,叙述言简有力,很多大道理都在他似乎调侃的味道中娓娓道来,让人印象深刻。其次感叹的是他敏锐的洞察力,韩寒不过三十出头的人,可是他对社会洞察的深刻性与批判性是很多所谓的大师不能匹级的。再次感叹的是他的怜悯心,韩寒的文字总是在不经意间对这个社会的某部分群体表达了极大的怜悯。1988绝不是简单的写一个妓女,而是隐藏了他对处于社会底层人们的极大关怀与怜悯。与此相对应的是,是他对这个社会不公与残酷的无情批判。

  独唱团是一本由十几篇文体不限的文章组成的杂志。这类文学性的杂志我是很久没看过了,小说也是十年没读了。但看这个独唱团,却深深的被吸引了。十几年前读小说的那种激动与感触重新被找了回来。我对国内小说有一种很大的偏见,认为过于矫揉造作,情节有太多的虚构色彩,使得这样的小说读几页就再没兴趣读下去。当然国内也有写的很好的,比如路遥的平凡的世界,铁凝的一些作品。独唱团里面的作品无论是小说还是杂文,无不给人真实的感觉,读来让人觉得畅快淋漓。读里面的文字,仿佛身临其境,里面所说,所写似乎自己也曾经历或感受过。作者的高明之处在于,不仅把这些感受写出来了,更主要的是把一些共性的东西给展示出来,让看的人不仅产生共鸣,而且能引起反思,相当于给自己照了一次镜子。我自己在读到看那,这人时,就相当的受益。此外,这本杂志的十几篇文章看似杂乱无章的堆砌在一起,但展示的领域却相当的广阔,里面既有对当代社会现实的深刻描写,也有对不同人群心理与需求的深刻刻画,可以说这本杂志是一本老少皆宜,雅俗共赏的作品,看这本杂志,能丰富很多人生阅历。

  这本杂志是相当的幽默,里面很多的比喻都用的十分的精到,有钱钟书的味道。我开始看时是在从杭州回北京的飞机上,读到精彩的地方,忍不住笑出来,引的机舱的人齐刷刷看过来。这符合韩寒的一贯作风,本杂志就这么十几篇文章,但可以说韩寒在选择时是下了很大功夫的。整本杂志虽然由不同的作者写成,但风格是一致的。这就是韩寒的高明之处。

  再一次为韩寒的创造力才华感到钦佩。

铸剑读后感 篇10

  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一本非常有意义的书,名叫《成长不烦恼》,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两个胞胎马一左和马一右的故事。

  在这本书里,马一左的胆子比较小,不敢坐过山车,不敢独自一人睡觉,胆子小的像老鼠。还喜欢米小小,看见胡子原就害怕。而马一右的胆子却和马一左的胆子恰恰相反,他敢坐过山车,坐个过山车对他来说简直是小菜一碟,还总跟米小小计较,而且胖子简直是胆大包天,他看见胡子原欺负他的哥哥马一左,就用尽全力和胡子原拼命,他还喜欢各种自己喜欢的口味饮料。马一右算是一个护林小卫士,他每次都种植小树。并且马一左和马一右也算是个孝子,他们妈妈病时他俩就照顾爱购物的妈妈。

  其实我还挺羡慕马一左和马一右的。有爱购物的.妈妈,而我的妈妈就是整天上班,“嗨!”我也给妈妈找个娱乐啊!他俩还有个爱读书、爱体育的爸爸,而我的爸爸却是个电视迷,和劳动力,我真想让爸爸少看一点电视啊!其实我的性格和马爸爸的一样,爱体育、爱读书的孩子,而我的弟弟也喜欢看书,但是他却不怎么喜欢体育运动 ,是个小懒蛋。

  这本书真是让我受益匪浅啊!

铸剑读后感 篇11

  《欧也妮葛朗台》是一出没有毒药,没有血腥,没有硝烟的悲剧,然而剧中人物的形象却深深地刻画在我们的心里。

  有谁想过会有一位父亲在临死前不是多看看自己的女儿,而是再三叮嘱女儿要好生保管黄金,以便“将来向自己交帐”呢?听起来是多么寒心啊!然儿就是有这么一个人被金钱吞噬了理智,被物质财富夺走了血脉相承的亲人应有的情感的冷血之人。葛朗台就是这么一个金钱的执着狂。

  人的一生可以有许多财富,比如说友情、亲情、爱情、追求、理想……这一切远远要比金钱有价值的多,金钱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并不是说金钱是毫无价值的,它可以增加生命的宽度,让生活更有色彩,但,这不该是一个人一生的追求,因为过分的狂热会让人变的冷酷、无情、吝啬、贪婪、满身都是世俗的铜臭味!弗洛伊德说,在人的潜意识里,每个人都涌动着原始的欲望,以快乐为最高原则。因而没有一个人是圣人,自私是每个人的缺点。之所以会有程度的差别只不过是有些人把贪欲隐藏得隐秘些,有些人比较放纵些。看看我们的葛朗台做了些什么,或许是把自己的贪欲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了吧!

  他气死了自己的妻子,逼走了自己的侄儿,遣走了女儿所爱的人,断送了女儿一生的幸福,为的是什么?金钱,就是为了这虚妄的满足感,就是为了这带不进坟墓的物质财富,他甚至连女儿的那份财产也要掠夺过来,哪里有金钱,哪里就有葛朗台的身影,一个十足的被金钱所支配的形象栩栩如生地展现在我们面前,物质的需求与精神的贫乏之间存在着强烈反差。

  葛朗台的一生是悲哀的,他得到了他想要的东西,成了一名亿万富翁,然而除此之外他还得到了什么,一个既带不走他亿万资产又没有任何幸福可言的冷冰冰的坟墓,一个孤独可怜却有不得不孤老终生的女儿,……理应说人类才是财富的主人,然而葛朗台却是个财富的奴隶,跟着财富的影子走。

  这是小说,小说中的人物是被金钱所支配的,那现实生活中呢?又何尝不是这样?人为了追求财富,放弃了一切,或许有的人不择手段,或许有的人为此苦思冥想,有或许有的人为此“连回家的路都忘了”,……

  或许今天的人会有一个崇高的借口:努力赚钱,为了家人能过上更好的生活。是啊,有了财富,日子可以过的闲暇点,但,在你拼了命去赚钱时,一根维系你与家人感情的纽带早已在漫漫松了筋。有哪一位妻子不希望自己的丈夫多在自己身边多陪陪自己,而是撇下自己去闯事业了呢?又有哪一位母亲不盼着自己的儿子回来吃年夜饭呢?

  人是该去为财富而努力,但,无所谓到执着狂,有一些本真的东西,是任多少金钱也换不回来的,那是情感的富足,那才是一生的财富,只属于你的财富。

铸剑读后感 篇12

  工作是我们生命的最重要状态。生命是需要价值来体现的,在人生中,80年未必比30年更贵重;当生命的旅程充斥了充实的忙碌、足够的认可,我们才觉得此生无憾;而一事无成、碌碌无为常使我们的生命支离破碎。不觉春来早,但恨夜更长,

  工作是我们生存的最直接保障。人生年复一年的维系,主要依靠于工作轨道的运转;因为工作,我们解决了衣食住行,因为工作,我们养老育幼,工作便成了我们生存的最直接标签,成了我们直面社会的窗口。

  工作是我们发展的最重要平台。工作中蕴藏着机遇,蕴藏着潜力,蕴藏着快乐;只有尽职尽守,我们才能真正找到飞翔的翅膀,发现真正强力的自我,看到触手可及的目标,感受到深入肺腑的快乐。

  工作着才是我们真正的理想。我们可能渴望这样,可能渴望那样;但我们唯一能真实把握的便是手头的工作,只要我们还在工作着,我们就一直行走在理想的道途中。 “钻石就在你家后院”,本书如斯说。

  因为工作我们才能真正触摸到自己的使命。人生总是呈现辐射状的,一个人所直面的是多个人,一个个体直面的是整个社会。我们对家庭、对单位、对社会都承担着某种使命,而这种使命是社会认可我们最直接的理由,是我们直立人群的资格。而这一切都体现在工作中,我们只有通过认真工作,才能真正体会到履行使命后的自豪与温暖。

  因为工作我们才能真正感受自己的内心。我们通过认真工作,才能点燃心底里的激情,挖掘到并不自觉的潜力,寻找到尊贵的信任,感受到独立的尊严。我们才会发现在迷离的现实面前,我们内心并不空虚,在浩渺的天地间,我们并不渺小。

  因为工作,我们才能驾驭时间;因为工作,我们才能拓宽自己的空间;因为工作,我们才有机会超越贫乏;因为工作,我们才真正懂得自己的需要。

  因为工作,才能使我实现人生理想,得以追求生命中的一个个目标。所以,我为自己而工作。

铸剑读后感 篇13

  你们知道孙悟空是谁演的吗算了还是我告诉你们吧是六小龄童那你们知道六小龄童为什么能把孙悟空演得那么神通广大听了这个故事你就知道了。

  六小龄童有许多哥哥姐姐他最喜欢的是二哥那个时候六小龄童非常想学艺可他爸爸六龄童不让六小龄童学他二哥得了白血病快要死了他二哥跟他说“你必须演上了孙悟空才能见到我。”说完就死了。二哥死后他爸爸就同意他学艺了。

  他为了快点见到他二哥每天天不亮就爬起来到爸爸的师父那里去学艺。他做每个动作都非常细心,所以他学的很快。而且他不怕吃苦,有一次他5点多就起来,他看师父家没开门就自己在师父家门口练起来。他师父突然出来说:“你怎么不进来。”他说:“我不想影响您的休息。”他师父又说:“要不这样吧,我给闹钟调到5点,每到早上5点我就给你开门,你进来练吧。”

  还有一次他到一公园自己做最难做的动作前扑,他一不小心摔破了脑袋留了一地的'血晕过去了,他还以为自己睡着了。

  他因为刻苦学艺才成了人人都喜爱的孙悟空。我也一定要像六小龄童一样做什么都要刻苦地去做,这样才能做好。别人不是说先苦后甜吗!

铸剑读后感 篇14

  老舍先生出生于城市贫民家庭,童年时代是在北京胡同里的大杂院度过的,大杂院的人和事在他幼小的心灵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柳家大院》讲述的就是北京大杂院的故事,熟悉的素材与背景显然是这篇小说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故事的讲述者“我”是个在街上摆卦摊的算命先生,老伴已经去世,与拉洋车的儿子相依为命,“住着柳家大院的一间北房(租的)”。悬梁自尽的小媳妇所在的王家共有四口人,住两间房(也是租的),公公老王“给一家洋人当花匠”,还认得几个字。丈夫小王是个石匠。

  小姑子二妞由老王服务的那个洋人“供给着在一个学校念书”,自居女学生。因为“娘家使了一百块的彩礼”,王家“爷儿俩大概再有一年也还不清这笔亏空”,“所以老拿小媳妇出气”。老王是“一天到晚对儿媳妇挑鼻子弄眼睛”。二妞“和她爸爸一样讨人嫌”,给她嫂子小鞋穿,乱造谣言给嫂子使坏”。小王虽然不像爸爸、妹妹那样恶毒,但受到爸爸、妹妹挑唆后还是经常狠狠地殴打小媳妇。并且,“一打,他可就忘了他的胳臂本是砸石头的”。小媳妇“没有一天得着好气,有的时候还吃不饱”,最后在不堪忍受、万念俱灰的情况下选择自杀,结束了自己年仅十七岁的生命。

  小说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二妞。她是小媳妇之死的罪魁祸首。是她不忿于嫂子的“脸上居然有点象要笑得意思”,要惩治嫂子,先踹了嫂子一脚,导致小媳妇手中正端着的饭锅出了手,掉在地上,锅里的米粥泼了一地。然后二妞马上恶人先告状:“爸,瞧她把饭全洒在地上啦!”在一个贫穷之家,“糟蹋粮食”几乎是不可饶恕的罪过。所以“小王的脸当时就涨紫了,过来揪住小媳妇的头发,拉倒在地liu_。小媳妇没出一声,就人事不知了”。第二天小媳妇就上吊自杀了。

  我对二妞这个人物的印象,就是一个词就是尖刻,否则很难解释她为什么要千方百计陷害嫂子。但老舍先生对此显然并不满足,他特意在小说中设计了一出二妞与张二嫂吵架的情节,对二妞这个人物作了更为严厉的批判。当时小媳妇被打之后躺在床上,邻居张二嫂“动了善心”,过来看看小媳妇,安慰了她几句。这下子可得罪了二妞,她当即就与张二嫂吵了起来。不过她可不是张二嫂的对手,张二嫂一句“你这个丫头要不下窑子,我不姓张”就“把二妞骂闷过去了”。接着张二嫂骂得更厉害,“三秃子给你俩大子,你就叫他亲嘴;你当我没看见呢?有这回事没有?有没有?”通过张二嫂一连串责问,我们可以肯定,有!这就不仅尖刻,而且品行不端。此处令人“拍案叫绝”。二妞此时只有十四五岁,很难想象成年后她会是怎样的一个人。

  《柳家大院》是那种具有完整结构与完整故事情节的传统意义上的小说。在魔幻、先锋、心理、意识流等大行其道的今天,这种传统意义上的小说已经被不少人视为陈旧、落伍,应该被送进垃圾箱了。只是我能力有限,只能欣赏这类小说。老舍先生的创作有一个很突出的特点—幽默,不过我一直认为这一特点与他的大多数作品的主题—穷人的苦难与不幸—不相协调。鲁迅先生曾批评过老舍先生油滑,我想原因可能即在于此。《柳家大院》虽然没有幽默成分,但因为文字采用了不少北京口语,整篇作品多多少少仍给人以轻佻、不庄重之感—北京口语很大程度上给外地人的印象就是嬉皮笑脸、油腔滑调、“耍贫嘴”。这也是它在深度方面难以达到鲁迅先生同样描写女性悲惨命运的短篇小说《祝福》的原因。

铸剑读后感 篇15

  人生是一部华丽的书籍,我们在忙碌着为它增添色彩! 《学习的革命》是一本有关学习方法的畅销书,学习的革命读后感。作者彻底颠覆了以往的学习理念,强调应该学会“怎样学”的问题,从而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最大效益和最佳。在本中它提出了这样的观点:怎样学习是比我们学习什么更为重要的问题。他们认为学校最重要的任务是让学生学会怎样学习思考。

  快速学习法的六个环节:

  (1)保持最佳的学习状态。

  国外教育学家研究证明:“80%的学生学习困难与压力有关。解决那个压力,你就能解决那些困难”。“当我们处在压力之下,我们的大脑‘短路’了。”具体说,要做到以下几点:“学习任何东西,包括阅读、写作、教学,都可以是有兴趣的,只要把它像游戏一样对待。”在学习困难面前,要敢于说行,不能说不行。“如果你认为自己是一个糟糕的学习者,那么你有可能变成一个糟糕的学习者。”相反地,你认为自己是个强者,那么你就能获得学习的成功。

  (2)开动你的所有的感官。

  人的五个感官构成五个感觉,即听觉、视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实际上,人的认知能力大多是这些感官综合协同作用的结果,而很少是单一的感官的作用。学习成绩好与不好的学生的差别,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他们是否掌握了使用全部感官来学习的技巧。如以上数学课来说,学生一边听讲,一边看老师在黑板上的演式,同时不停地在笔记本上记下老师讲授的要点。如果这样做了,那就是开动了多个感官进行学习,学会做课堂笔记,既可集中学习注意力又可加深记忆,真是一举两得。

  (3)学会略读。

  略读是读书入门的一种方法,也是学习能力之一。任何书籍,其中有重要的,也有次要的;有实用的,也有无用的;有精彩的,也有乏味的。因此,在读书之始,通过略读对全书的概貌有一个了解,以便分清主次、难易。

  (4)学会多问。

  发明家保尔麦克克里德也说:“唯一愚蠢的问题是你不问问题。”

  (5)学会精读。

  所谓精读,就是要仔细地阅读,有时是反复地阅读。一般来说,精读的目的是要掌握书中的重点,攻克难点和深究疑点,这就是所谓的“三点式”的读书方法。重点是指各门学科中的重要内容,要么它们具有重要的使用价值,要么对于进一步深入学习带有关键的作用。重点是分层次的,每门学科、每本书和每一章节都有各自的重点,这是在学习中需要注意的。

  难点,对每个人来说是不同的,通过略读以后,应当找出自己不懂的.地方,这就是自己学习的难点。对于学习者来说,遇到学习中的困难,切不可绕过去,一定要下决心把它攻下来。最好是自己刻苦钻研,如果自己的力量实在不及,那就请老师帮助释疑,千万不要爱面子,不懂装懂。若那样做结果只能是害自己,到了考试或应用时,就会原形毕露,悔之晚矣!

  疑点,这是读书的一种方法,也是读书的最高境界。我们读书万万不可迷信,“唯书、唯古和唯上”都要不得。殊不知,书本上的知识不仅受着作者观点的影响,而且还受到时代的局限。

  (6)要学会记忆和储存。

  首先,那就是如何对待记忆。我们反对死记硬背,但绝不是忽视记忆的重要性。

  记忆是十分重要的,现在很多学生不愿记忆,怕记忆是怕艰苦的表现,是思想懒汉。记忆力就像人的肌肉一样,越锻炼越发达,越使用越强健,甚至到老年仍然可以保持旺盛的记忆力。

铸剑读后感 篇16

  这几天我读了一篇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中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作者用拟人的手法生动的描写了一条叫巴克的狗的曲折经历。

  故事主要叙述了“主人翁”巴克从文明的人类社会回到了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的巴克被拐卖到原始荒野的地方当雪橇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由于人类文明的长久熏陶而向大自然回归的本能和意识。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橇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约翰·桑顿的解救让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彻底打碎了巴克对人类社会的留恋,从而促使巴克坚定决心,毅然走向荒野,回归大自然。

  我喜欢作者笔下描写的这条名叫巴克的狗,它在困境中从不低头,在绝境中永不放弃。这种坚持不懈、勇往直前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当我们在学习上遇到困难时,不要放弃,要努力去克服困难。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挫折时,要坚持不懈、勇往直前,为自己创造一个美好未来。

  评语:文章的结构简洁合理,小作者对原文的理解也十分深刻透彻。把读与感联系紧密,情感丰富而真实,读来津津有味。

铸剑读后感 篇17

  《学习也可以很快乐》从字面意思上来看,是讲学习非常快乐,让人高兴的一件事情。文章从一位平凡的小学生说起。主要讲:主人公金珠想当一名宇航员,恰巧学校要组织两天一夜的“星座阵营”活动,参观天文台学习宇宙知识,可是,妈妈一听说活动和金珠的英语培优课冲突了,便不同意她去。因为妈妈认为, 金珠的梦想太遥远了,还是学好英语更重要。为了让妈妈同意自己参加“星座阵营”,金珠开展了一次打动妈妈的“特别行动”,她开始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努力,在这个过程中,金珠有了一个重大发现,那就是原来如果能在学习中享受一个小成就,学习也可以很快乐。

  我要像金珠学习,拔掉没用的“杂草”,我同样也总结了自己学习中、生活中的“杂草”,识字量少,考试马虎等,这个假期,我制定了每天的学习计划,开始做一些课外知识题,制定优先顺序表,必须为了梦想而奋斗,梦想都是一步一步实现的',不管多么完美的计划,只要不努力完成就没有一点价值可言。这需要经常检讨自己,从小事慢慢做起。要寻找自信,有自信的人和没有自信的人对待事情态度不同,获得了成熟感的人心里就充满了自信。寻找快乐,每次按照自己拟订的计划达到一个目标时,一定要给自己一个小小的奖赏,这奖赏可以是平时喜欢但不能经常做的事情,比如,看电影,玩游戏,吃零食等等。这些小小的奖赏会让你更快乐地向下一个目标努力。

  总之,《学习也可以很快乐》这本书告诉了我,如果能通过获得成就感让为梦想而学习的过程变得快乐起来,那么我们将最终会成为学习的主人,通过读这本书,我能学会从成就感中找到更多的自信心,在自我激励中找到快乐,爱上学习,成就梦想。从小事做起,获得成就感,增强自信心,从学习中找到快乐,把学习赶上去。

铸剑读后感 篇18

  看了《红玫瑰与白玫瑰》,第一感觉就是,它比《我不是李白》好看得多得多了!不愧是国家话剧院的。

  有一个场景我特别有感触,那就是当白玫瑰与佟振宝在电梯下相见,没有太多言语,一句“那……我们回家吧”让我的心顿时柔软了……也许曾经,彼此都背叛过对方,但是,十年的感情终究不是几个星期几个月说变就变的。红玫瑰能带给你一时的激 情,是的,每个人也许都会有过这样的冲动,但是,激 情过后总会付出代价,而家庭,永远是一个宁静的港湾,是你累了倦了可以休息的地方。夫 妻之间的感情总是在日积月累潜移默化当中巩固起来,不是说散就能散的。

  每个人心中都会有一时的情 欲,但是你不能把它当成是爱情,或者,是现实的爱情。若是真的爱情吧,你又能怎样?你有老婆孩子,你有责任,你能弃之于不顾?最初一旦选定了对方,那就好好地过下去吧,如果不是万不得已的话。

  “要是我能不爱你,那该有多好!”好感叹这样的话,如果我可以不爱你,也许我就不会为你伤心难过。因为爱你,所以期待,因为期待,所以失望,因为失望,所以痛苦……有时候回想大学四年,我都做了些什么?除了必须待在教室里上课的时间,除了为考证而奔波忙碌的时光,除了在大一大二时参加过的一些活动,除了待在寝室的时间,剩下的,都是关于你的记忆。有时在想,如此把时间精力感情投入在一个现在什么都没有,也没有做出过什么成绩,未来还很渺茫的男人身上,你值得吗?可是放手又谈何容易。付出的感情,太多,太深,已经要不回来了……所以我只能期待,期待这个男人能出点什么,让我增添一点未来的信心,尽管现在的他对我的态度比以前好了,温柔了也体谅了,可是真的,我要的远远不止这些,这些是作为男朋友应该做到的,难道不是么?

  也许是我的要求多了,可我除了期待这些,我能做什么,我现在连自己的将来都搞不定,我能帮助他什么呢?只能说一些鼓励的话,做一些女 生应该做的事情。未来是要靠自己抓去的,作为一个男的,应该知道如何去做,去争取,为了两个人的将来知道付出,知道踏踏实实地去努力。一个男人,如果能够静得下心来去做一件事情,那么,他就很有可能会成功。

  我一直期待着我的男人能够在不远的将来,带着一种努力过后的喜悦,抱着我,轻轻地告诉我:宝贝,我做到了!

铸剑读后感 篇19

  母亲的纯净水这篇课文是讲述一位母亲为女儿准备体育课上的纯净水,女儿却发现母亲给自己的“纯净水”原来是“凉白开”,回到家女儿责备了母亲,而母亲对女儿进行了思想教育,女儿明白了要自己看得起自己的道理。

  这篇课文它讲的道理是:穷是穷,但穷并不可怕,只要每一个人都有自信,并且有勇气去改变自己的生存环境,还要勇敢的创造自己辉煌的未来。

  在我们生活中,这种类似的事情常常发生,比如说:

  你想要个新书包,但爸妈却不给你买,并且说:“书包破了缝起来就可以用了。”你肯定很责备的说都只是给自己省钱,并且说别人都有一个漂亮的书包,为什么我没有?其实不应该说这种责备爸爸妈妈的话,应该理解她们,为家里减少一点开支,虽然说是穷,没办法给自己买书包,但是你自己如果是个有志之人的话,不应该把“穷”看得那么重,应该乐观面对,并且有勇气去创造自己未来的辉煌。

  再穷,只要看得起自荐,心也就不穷了,不应该把穷当作一种屈辱,而应该视为奋发向上的动力。

铸剑读后感 篇20

  今天读了唐老师介绍的《多元智能理论》,学会了很多东西。知道了多元智能理论是由美国哈佛大学教育研究院的心理发展学家加德纳(Howard Gardner)在1983年提出。多元智能即(Multiple Quotient,MQ或Multiple Inetelligence,MI),包括冒险智商,创意智商,身体运动智商,视觉空间智商,音乐旋律智商,自然博物智商,智力智商,情绪智商,语言文字智商,自我内省智商,数学逻辑智商,人际关系智商。

  通过学习我认为人人皆有无限的潜能与可能,未来更是行行出状元的时代。只要从孩子的强项智能引导孩子,都能令孩子有成就感,而达到自我悦纳、自我肯定、自我实现,人生也就绽放光芒了。读书只占其中的一小部份,统整知识、应用信息在未来将是更重要的能力。多元智能在人一生中的作用。通过考察多元智能对成年人生活中的作用,及考察各种智能的开发和发展对年幼的孩子发展的影响,多元智能在三个独立的方面起作用,分别是:休息作用,如何在工作环境中运用多元智能 娱乐作用,如何运用多元智能得到快乐和放松 欣赏作用,如何运用多元智能和他人一起工作,并理解他人 当然,多元智能的每个作用都会随着年龄的变化而变化。在刚开始,年幼的孩子把绝大部分的时间都花在多元智能的娱乐作用上;上学之后,孩子们玩的时间受到了控制,当他们逐渐长大后,开始运用多元智能来欣赏别人,越来越意识到友谊和关系的重要。多元智能的休息作用主要发生在成人阶段,那时我们把大部分时间都用来用自己的智能来工作或养家。很不幸的是,在这个阶段,多元智能的娱乐作用在我们的时间安排中看上去似乎都消失了。实际上,当我们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工作或养家时,我们很容易忽略其他并不需要用到的智能。

  因此,我们老师应该了解自己的智能;必须去运用他们。要建立:“每个孩子都可以是聪明的”的认知及趋势。我们也必须去了解自己本身智能的真正内涵,看看哪些事是自己最在行的、哪些事是自己想逃避的。一旦你了解你所拥有的智能,你就能够协助确认你的孩子受到了影响;或许你所影响孩子的不是你最在行的部分,但对他而言,这个部分的影响却可能是强而有力的。为了达加德纳的多元智能理论是以多维度的、全面的、发展的眼光来评价学生。认为每一个孩子都是一个潜在的天才儿童。随着智能课程的实施,我们教师发现,每一个孩子都有自己的“ 学习风格”,所以我们教师应注意尊重学生的学习风格,认识学生的长处,发挥学生的智能所长。在具体的评价操作方法上,可用“学习档案”的评价方法。

铸剑读后感 篇21

  这个学期,我阅读了名叫《成长的天空》一书。读完之后,我发现了自己身上有许多毛病。

  这本书的内容主要分为三个部分:健康生活;快乐成长;陶冶心性,但主题都是健康与成长。其中,令我感触最深的是快乐成长,因为里面有许多让我印象深刻的地方。

  就拿预防铅中毒来说吧。读完这一章之后,我想到了我自己:以前,我基本上天天闲着无聊时就会情不自禁地拿起文具盒中的一枝笔“津津有味”地啃咬笔头,貌似正在美美地享受一顿大餐(因为表面涂了一层黄黄的东西,好像“美味佳肴”)。有同学看见了,警告我:“唉,你就别在那儿啃笔尖了,再啃的话,铅笔就要被你啃光了。”“是啊,再啃下去就铅中毒了。”老师对我说。可我就是不听,因为我已经啃了四年了,也没有出现铅中毒。但读了这章之后,我再也不敢咬铅笔头了。

  我平时极爱吃爆米花,但从这章中我知道了传统的爆米花制作机内涂了一层铅锡合金,因此制作出来的'爆米花铅污染严重,长期进食会引起铅中毒的危险。还有,长期吃带皮的水果也可以引起铅中毒,因为果农会向果树喷洒杀虫剂(农药),而杀虫剂里含有铅,因此水果表皮层含铅量也很高,所以长期吃没削皮的水果也会导致铅中毒。

  虽然咬铅笔头是我一个不良的习惯,我自己身上有很大一部分责任,但我有一个建议:希望厂家能把铅笔表面的那层漆改成绿色或蓝色,因为黄色或红色让人感觉梨、苹果就在自己眼前,顿时食欲大增,不由得张开嘴巴,“津津有味”地吃起来,而绿色或蓝色则会让人食欲减少,从而慢慢戒掉咬笔头这个坏习惯。

  《成长的天空》是我的良师益友,它让我学会了如何健康快乐地生活。

铸剑读后感 篇22

  读《狐假虎威》我懂得了狐狸是借着老虎的威风,在森林中把小动物都给吓跑了。狡猾的`狐狸把老虎都给骗了,狐狸虽然自己逃脱了危险,但是利用老虎仗势欺人也是不对的。

  老虎真是太笨了,自己还是山中之王呢!我们不要学习狐狸的狡猾,做一个诚实的好孩子。我们不学习老虎的笨,做一个遇到事情多动脑子,多思考的好孩子。

铸剑读后感 篇23

  《学习也可以很快乐》这本书是来自韩国的陈恩荣写的,陈恩荣现在主要为孩子们写童话。

  这本书想要告诉孩子们,如果能通过获得成就感让他们为自己的梦想而学习的过程变得快乐起来,他们就一定会成为自己学习的小主人。

  这本书主要写了主人公金珠梦想当一名宇航员,恰巧学校里要组织两天一夜的“星座阵营”活动。这个活动可以参观天文台,还可以学习宇宙的知识。可是,妈妈一听说这个活动和金珠的英语培优课冲突了,便不同意金珠参加“星座阵营”活动。金珠的妈妈认为,金珠的梦想太遥远了,还是学好英语更加的重要。金珠开展了一次打动妈妈的“特别行动”,她开始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而努力。在这个过程中,金珠有了一个十分重大的发现,那就是如果能在学习的过程中享受一个小小的成就,就不会觉得学习是个困难的事情了,反而会很快乐。

  从这本书中,我明白了:不管是多么完美的计划,只要不努力完成就没有一点价值可言;要想把身上的缺点改掉,可以制订一个关于改正缺点的方案,将这个方案贴在一个每时每刻都可以看到的地方;成就感对每一个人都十分重要,因为成就感会给每一个人带来无限的自信。

  作者陈恩荣写过一句话,这句话是:如果成就树结出了果实,那么那个果实不仅会帮助我们由弱变成强,还会让我们变得十分的快乐和幸福。

  我猜想,这个果子应该就是“自信”吧!

  从而,《学习也可以很快乐》这本书也给了我很多的启发,希望大家可以去看这本书!

铸剑读后感 篇24

  中华文化上下五千年,历史悠久,底蕴深厚。在这浩瀚的历史长河中古典名著不计其数,但使我感触最深的是《世说新语》。

  直到今年暑假我才把《世说新语》通读了一遍,读之不忍释卷,深深地被这本书吸引。《世说新语》是我国最早的一部文言志人小说集,由刘义庆(南朝宋文学家)主持编写的是一部纪录魏国风流的故事集,其内容主要涉及汉末至东晋时期士族阶级的逸闻趣事。《世说新语》所记载的虽是片言数语,但内容却异常丰富,对后世的笔记小说的发展有着深远影响,仿照此书体例而写成的作品更是不计其数。书中不少的故事,成为后世戏曲小说的素材,成为后世诗文所常用的典故,在中国文学具有重要的地位。

  “庾公乘马有的卢,或语令卖去,庾云:"卖之必有买者,即当害其主,宁可不安己而移于他人哉?昔孙叔敖杀两头蛇以为后人,古之美谈。效之,不亦达乎?"意思是:庾亮有一匹的卢马,有人劝他卖掉。庾公说:"卖它就必定有人买它,那样也会伤害这位庾公(庾亮)骑乘的买主,难道因为它对自己不安全,就可以嫁祸他人吗?从前孙叔敖为了后人而杀了两头蛇,被古人传为美谈,我效仿他的做法,不也算是通达事理吗?"这是选自《世说新语》德行中的:庚亮不卖的卢,这其中反映了庚亮“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德品行。当我们做一件事时,我们应当为他人考虑,不要只因为个人的一己私利,而祸害到了他人。这样即对自己不利,也对他人不利。所以我们在做一件事时,我们要顾及他人感受。

  “王子敬自会稽经吴,闻顾辟疆有名园,先不识主人,径往其家。值顾方集宾友酣燕,而王游历既毕,指麾好恶,旁若无人。顾勃然不堪曰:“傲主人,非礼也;以贵骄人,非道也。失此二者,不足齿之伧耳!”便驱其左右出门。王独在舆上,回转顾望,左右移时不至。然后令送著门外,怡然不屑。”意思是:王子敬从会稽郡经过吴郡,听说顾辟疆有个名园,原先并不认识这个名园的主人,还是径直到人家府上去。碰上顾辟疆正和宾客朋友设宴畅饮,可是王子敬游遍了整个花园后,只在那里指点评论优劣,旁若无人。顾辟疆气得脸色都变了,忍受不住,说道:“对主人傲慢,这是失礼;靠地位高贵而对人骄横,这是无理。失去了这两方面,只是不值得一提的粗俗人罢了!”就把他的随从赶出门去。王子敬独自坐在轿子里,左顾右盼,随从的人很久也不来。然后顾辟疆叫人把他送到门外,对他但然自若,置之不理。从这则故事中使我明白了人际关系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我们人生的成败。所以,我们必须注重日常的礼仪文明,做到与别人交往有尺度,说话要有分寸,行为要有节制,既不狂妄自大也不阿谀奉承,给别人留下好的印象。

  上有万仞之高,下有不测之深;上为甘露所沾,下为泉水所润。

  认真品读这本书,我受益匪浅。一桩桩小故事,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如行林荫道上姹紫嫣红令人目不暇接。那一句句发言遣词,无不毕肖声口,寥寥数语,却能述说出一个个发人深思的道理。

  我们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我们身上背负的不仅仅是中国的未来,我们中国的传统文化也需要我们去传承;让我们行动起来,让这条历史长河源远流长。

铸剑读后感 篇25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狼国女王》,这是一本很精彩的书,里面的故事深深地感动了我。

  《狼国女王》这本书主要讲了狼王盔盔在一次虎口夺食中不幸遇难,母狼紫葡萄为了自己孩子的安危,为了整个狼群的安危,被迫出任帕雅丁狼群首任女狼王的故事。狼群的命运由此改写。在被狼群围攻时,紫葡萄网开一面厮杀,关键时刻,却给对手一条生路。有过灾难和痛苦;有过危险和挣扎,有过无奈和坎坷,有过柔情和关爱,紫葡萄凭着出众的胆识和魄力、仁慈与宽容,成为了一位真正的狼王。

  读完这本书,我内心的感受很深,尤其是紫葡萄的仁慈、胆识、宽容和魄力这些品质,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这些品质不正是我们所缺少的吗?我不由得在心底里问自己:你有这些美好的品质吗?答案是没有。

  在生活中,我们一定要从小事做起,逐步培养自己良好的品质,还要有一颗善良、真诚、宽容和仁慈的心。拥有了这些品质,相信我们一定会成功!

  我喜欢紫葡萄这只宽宏大量、坚韧执着的女王!

铸剑读后感 篇26

  在中华文化的漫漫长河中,诗词是一颗璀璨的明珠,在我国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它们将华夏的远古面貌毫无保留地展现了出来。而《诗经》又是其中不得不提的存在。

  《诗经》汇集了西周初年到春秋中叶约五百年的诗歌,虽不及《击壤歌》之早,但却也是我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子曰:“不学诗,无以言”,足以证明其在历史上举足轻重的地位。

  《诗经》分为风、雅、颂三个部分,是由我国古代劳动人民编写而成的,既有篇名又有文辞的共三百零五篇,故有“诗三百”之称。

  “诗三百,思无邪”是后人对诗经的高度概括,然而其思虽是无邪,但从中透露出的人性又是怎样的呢?

  诗经中最耳熟能详的名篇当属《关雎》和《桃夭》,其表达的主旨均是爱情。《关雎》中所流露出来的情感是克制而谨慎的,体现的`是炎黄子孙内里的矜持与羞怯。然而其真的是单单地赞美男女之情吗?不然,细细品味不难看出其中有对后妃之德的赞美,试图达到以明教化的目的。再者,《诗经》中总是很善于运用重章叠句,易使人产生共鸣,把作者的感受不断加诸于人,“关关雎鸠”如此,“桃之夭夭”更是如此。《桃夭》一篇中讲述的是新婚之喜,然而我每每看到其中“宜其室家、宜其家室、宜其家人”的描述,难免要想到其中对女子三从四德的强调与教化。不过,单论《诗经》,这几篇中透露的情感还是颇为朴素烂漫的,其中的人性是善良纯真的。

  诗经有一篇名为《墙有茨》,其诗通篇都在反映卫国的宫廷丑事(即卫宣公强娶其子伋的未婚妻的“秘闻”)。开头开门见山写出“墙有茨,不可扫也。中冓之言,不可道也,言之丑也”然而诗人偏偏表达得极为迂回,其意不免让人难以揣测。

  《诗经》在歌颂我国古代劳动人民的生活时又辛辣的点出了当时腐朽堪忧的社会现状,在显示人们内心的真情实感时又显示了当时官吏和劳动人民对封建统治的叫苦连天。可以说,《诗经》里展示的就是完完全全的中华的十分之一的历史,其意总归是向善的。其实,我们始终无法凭借着自己的想法去揣测作者的思想,真正需要我们发掘的,是传统文化其中暗藏的智慧与哲思,那是古人留给我们最宝贵的精神财富。

铸剑读后感 篇27

  我在看书之前先读了大师村上春树和张悦然为这本书做的序,一开始我对这部小说可以说是一无所知。是他们做的序让我对这部小说有种肃然起敬的感觉,原来它是这么一部经典之作啊!所以对于这本书我不会写任何读后感的,我的这种感觉自己也描绘不清楚。讲一个村上春树说的故事,也许我的感受和他有那么一点相通之处吧。他在序中写到:我在高中时第一次读到英文版的卡波特作品,记得我深深地叹息“这么好的文章我如何也写不出来啊”。我在29岁之前都没有试图写小说,就是因为数次经历了这种体验。因此我一直认为自己没有写作才能。我在高中时代对于卡波特的文章的感受,即便在四十年后的今天,也几乎没有变化,只不过如今我的态度变为……

  我恐惧写任何关于这篇文章的读后感的感觉,就和村上春树当年恐惧写文章的感觉一样。通过村上春树写的序,可以看到他对卡波特本人,对卡波特的作品,对卡波特所处的历史背景都是了如指掌的。所以不管是读后感还是为书作序,都不可以随便写的,对作品一定要有很深厚的了解和积淀才行。既然我并不了解,我就只能通过村上春树和张悦然的眼睛向大家展示一下这部经典之作了。

  村上春树说:在写蒂凡尼的早餐时,卡波特经历了长期的呻吟痛苦,因为在写这部作品的时候他经历了“战略”的转化,由青年时代的卡波特自然而然的编写自己的故事,转变为创造新小说以及与其相适应的新文体。很显然他成功了。正像诺曼梅勒曾预言的那样,蒂凡尼的早餐成为了一部绝妙的古典,并广为流传。

铸剑读后感 篇28

  《终身成长》一书的核心理念在于讲人的思维模式分为固定型思维与成长型思维。固定型思维的人认为人的才能是天生的,不可改变的。而成长型思维是相信人的才能是可以发展的。只要通过努力和有效的方法,任何能力都会取得进步。如果将困难和挑战视为在学习的机会,并热爱挑战与学习,就能收获成长。

  “全书都只是在灌输一个理念,你不是高智商,你通过刻苦学习还是可以达到高智商的成就,但无法回避一个事实,高智商和天赋型只是花了少量学习时间就获得了你要花上多年的努力,而书中还只是举例那些可学习得到的,那些音乐和绘画的领域,你再努力,都还是个庸才而已。最怕这样瞎激励的。”这是豆瓣上对本书的一则评论。我并不认同。划分人为庸才和天才本身就属于固定思维模式的作法。我相信通过刻苦努力和合适的训练方法,能让一个五音不全的人唱得出音准好的歌曲,也能让人画出厉害的画作。

  固然,唱歌不跑调不意味着成为专业歌手,画画画得好看也不一定能成为名画家。这就像我们的大学培养出很多声乐专业、绘画专业的学生,但称为歌手和画家是需要很多其他条件决定的,这其中可能包含天赋(先天条件)、机遇等人为不可控的因素。但我们所追求的,难道就一定是比大多数人都强的那种“不凡”吗?成功就一定是比他人优秀、有钱、有才华吗?

  如果这本书最终的落脚点还是传统的成功学,那我会感到有点可惜。

  读了这本书,让我感受到的是如同动画电影《Soul》里说的一样,“火花”其实并不是一个目标,而是你的激情与热爱。梦想并不是用来做梦的,甚至不是用来作为目标去实现的,梦想是用来追寻的。如果你是一个从不止步、追逐梦想的人,那么你的“火花”就一直都在。这“火花”是:努力本身就是意义,不断挑战,勇于求索就能带来幸福感和成就感。

  幸福感是挑战难题带来的。人生就是一场升级打怪的游戏,游戏的意义不是最后的胜利,而是过程中的那些险阻、意外,和我们一次次的尝试以及巧妙的化解。我们的想要的不是成功,成为天才,而是我们对人生中一关关挑战拥有了内在驱动力。在我们全神贯注地投入工作,而忽略了时间的流逝和所处现实的忘我状态,乐趣全然来自于过程,外在的报酬产生的动力反而是极小或不存在的。这种由全神贯注所产生的心流体验是本身已经是一种绝佳的体验,是一种巨大而不可替代的幸福感。

  梦想是用来追寻的,在实现梦想的路上,成功只是它带来的一种副产品。不过多放大“成功”,才能收获更大的成长与价值。

铸剑读后感 篇29

  最近读了一本关于沈从文的书,是他的自传。初认识沈从文是从他的《边城》开始的,那时就在思考他的文章写得那么美,原因是什么呢?读了《沈从文自传》后,我知道了原因。

  《沈从文自传》是他的散文体自传,记叙了他二十年前的经历,即他离开湘西到北京之前的经历。用他自己的话说,那就是:“拿起我这支笔来,想写点我在地面上二十年所过的听的日子,所见的人物,所听的声音,所嗅的气味,也就是说我真真实实所受的人生教育。”读完整篇我就两个感受,一是沈老的少年生活真是多姿多彩;二是以前的社会太封建、人们也太愚昧了。

  他的勇气是我最佩服,原文提到:“虽然在半夜时有人从街巷里过身,钉鞋声音实在好听,大白天对于钉鞋,我依然毫无兴趣。”在漆黑的夜晚,发出“叮叮”的声音,要是别人早就被吓死了,而他竟然觉得那声音好听,可见他真的有勇气。还有别人都避之不及的尸体,他竟敢用木棍去敲,去戳。想到自己,真是自愧不如啊,我到现在连上台讲话的勇气都没有。

  他少年的生活是我最羡慕的。在书中,他说:“在学校学不到的东西,却在玩乐中学到了不少。”是的,在玩乐中,因爬树,他认识了三十中树木名称;因爬树摔伤自己去找药,又认识了十来种草药;不仅如此,还学会了钓鱼、采蕨菜、菜笋子、捕猎等等。看到他小时丰富多彩的生活,也勾起了我小时候的回忆:那时我也很好动经常约几个伙伴瞒着父母到山上玩耍,搞得一身脏,回家就被妈妈大骂一顿;有时也去小溪里捕鱼,捉泥鳅。特别是在李子成熟之际,我也会爬到树上去摘李子吃,有时从树上摔下来,浑身是伤,还不敢让家里人知道。那时的自己是多么的无忧无虑,天真、胆大,现在,真的是只能想想而已。我想沈老先生在写他小时候的生活时也有这种感受吧。

  虽然从他的少年生活中感受到了不少的乐趣,但他所写到的其他事也是我深感震撼。

  在辛亥革命时期,对于杀人的那种方式,我真的很难接受。“把犯人牵到天王庙大殿前院坪里,在神前掷竹篓,一仰一覆的顺笅,开释,双仰的阳笅,开释。双覆的阴笅,杀头。生死取决于一掷。”用这种方式来决定人的生死,真是太愚蠢了。封建思想真是害人不浅。

  也就是这样的生活经历给了沈老先生丰富的写作材料。他自己也是这样认为的“只是当十五年后,我能够用我各方面的经验写点故事时,这些粗活野话,却给了我许多帮助,增加了故事中人物的色彩和生命。”所以说,艺术总是源于生活的。从这本书中还让我们认识到了湘西人的勇敢、彪悍以及原始的湘西生活。

铸剑读后感 篇30

  读了这本书,我感触很多。中国,向来是文明古国、礼仪之邦。曾被列入“古代四大文明发源地”之一。并且至今只有中华文明是被继续流传下去的。

  中华文明中包含着“仰韶文化”、“河姆渡文化”等历史悠久的古代文化。从“三皇五帝”那个年代起,中国的传统文化的香火就开始源远流传。人们依靠自己勤劳的`双手制造出了一件又一件伟大的发明。如编织术、汉字。名气最大的要数那“四大发明”了:火药、指南针、活字印刷术、造纸术。当然发明可不是古代的“专利”,现代也有,而且更多。如火箭升空、机器人等高科技发明。可无论发明的再多,也无法抑制死神的到来。可却有一样东西,是人类最基本的一种情感,却可以让死神望而却步,那就是——爱。

  从古到今,爱都没有改变过。无论是哪个时代,爱都是一样的。爱有很多种类,如父爱、母爱等。可却都有一个特点:都是无私的、纯洁的。为什么当火灾发生时,父母会不顾一切先去救自己的孩子?为什么地震发生时,已经出来的老师还要冒着死的危险去救学生?那都是因为爱。爱,能改变世界。

  不论是古代还是现代,爱,永远不变。爱也是一种美德,让我们去爱别人,那样,别人也会来爱我们。就不会有战争、杀戮了。也许这才是这本书真正告诉我们的吧。

铸剑读后感 篇31

  善良是一种美丽,奉献是一种绚丽。今天,读完《快乐王子》,我也明白了什么是善良,什么是奉献。

  听到“快乐王子”这个名字时,我在想:他是不是一个很快乐的王子呢?但他并不是一直快乐的。

  从前,住在无忧宫中的王子很快乐。他死后,成了一个雕塑。他看到许多穷人在受苦,这个冬天飞来一只小燕子。原本要去埃及的它,在这个寒冷而温暖的冬天,与快乐王子共同帮助了许多需要帮助的人。而最后,那只小燕子为了帮助别人却沉睡在了冬天的城市里。

  哪怕最后被扔进火炉里经受火和高温的考验;哪怕永远沉睡在冰冷的地方长眠,小燕子与快乐王子永远是快乐的。他们用自己内心真诚的善良与爱心,帮助了那么多人。让我们知道了善良、爱心是一种美德;是一种能让别人快乐的魔力;也是一种能让自己感到温暖的心灯。同时这也反映了故事中的市长、官员等人物的品质:只追求外表,华而不实、贪婪自私。

  最让我开心的地方是后来善良的小燕子与快乐王子一起在上帝那里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或许,他们会在那儿帮助更多的人,和他们一同快乐、一同幸福。

  这也让我明白了:奉献是一种多么动人的旋律;是一篇多么感人的诗篇;虽是一个小小的帮助,却能让别人一直感激你。

  难怕是在严冬、盛夏,在你最无助的时候,或许那双援助之手给予了你太大的帮助。

  奉献吧,让他人得到你传递快乐的同时也能快乐自己;善良吧,真诚的善良才能让别人感动;播洒爱心吧,让你的爱心帮助更多人,让他人知道你是真诚的。

  现在回想起以前的那个我,比起会奉献的人还远了许多。所以我会去奉献、去帮助他人。

  《快乐王子》读后感优秀范文

  他是王子,身上绚烂夺目,眼睛像清水河畔的紫罗兰,嘴唇像红色花瓣。

  在以前映入眼帘的是快乐,是笑与甜,后来,他看的越来越远,越来越悲伤,他看到了为生活而担忧的穷人,为住处而烦恼的流浪汉……他为了救济穷人,把金叶子做的外衣,宝剑上的红宝石,甚至是蓝宝石眼睛,他都毫无保留的送给了穷人,但最后他那丑陋的外表让人们厌恶,被丢进熔炉。

  他,就是快乐王子!

  快乐就是开心吗?是幸福吗?不,快乐王子的快乐更在于是奉献!

  他本是一个华丽的王子,但一个个痛苦不堪的穷人映入他的眼帘时,他是怎么做的?奉献!他不在乎自己的荣华富贵,将身上的一切,都奉献给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这是一种美丽的精神。

  在汶川大地震时,那些勇敢的志愿者便是如此。他们在炎日的照射下,搬开一道道钢筋,翻开无数片石板,拯救了无数条生命。

  他们是好样的,为了那些生命,身上却覆盖着圣洁的白花。不管是忧伤,还是美丽,那就是生活……

铸剑读后感 篇32

  暑假里,我看完了一本书,名叫《米奇成长故事》

  这本书的主人公有米奇、米妮、唐老鸭……

  书里主要讲了米奇和伙伴们去寻宝、做小发明……

  唐老鸭还有三个侄子,分别是辉儿、杜儿、路儿。它们爱搞恶作剧,给唐老鸭带来许多麻烦。

  世界上最有钱的鸭子——史高治,他是唐老鸭的亲戚。史高治有无数的金银财宝,他没事就在家里洗金币浴,许多贼都盯着他呢。

  书里让我最难忘和惊讶的是《虚惊一场》这个小故事,那天史高治去清点三号金库,史高治惊奇的`发现,金库里丢了一箱珍珠,警卫和侦探们找遍了所有地方,怎么也找不到那箱珍珠。后来,史高治恍然大悟,那箱珍珠其实就在他们旁边,由于史高治的珍珠太多了,所以史高治把它们放在了一个四层楼高的箱子里,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做事不能马虎。

铸剑读后感 篇33

  《苏东坡传》这本书我才只读了一半,便对苏东坡这位大文豪有了足够的认识。书中提到过许多地名,多得数不清,这也正提示了我们苏东坡一生漂泊。

  在书中,我最喜爱的就是苏东坡爽朗的笑声——他的笑声告诉了我许多道理。短故事

  他的笑就是一种自得其乐的笑,他被贬之后赏景便成了他的乐趣。苏东坡常对着风景写诗,写完之后总会为自己又完成一篇文章而高兴地笑;苏东坡的笑,还包含着一种不与人斤斤计较的笑,朝廷的官员为了针对他,因挑不出苏东坡平时表现完美,就拿他的文章骨头里挑刺;苏轼显然没与他们计较,反而还写出“何日遣冯唐”这句话,话中毫无归罪之意;苏东坡的笑,更多的就是苦中作乐。谁被贬之后不低落?就像你突然由组长被降到普通成员一样,不再被人肯定你的潜质。

  时势造英雄,苏东坡之因此在中国古代文学史谈论上经久不衰,多半就是因当时所处的环境,造就他颇高的思想道德素质。正正因苏轼的思想超乎常人,才使他的作品犹如一颗璀璨的星在人群中脱颖而出。

  我喜爱他毫不恭维、仗义执言的性格。虽然他比较冲动、做事不经过“大脑”思考,但正正因这一点,才使他更富有魅力。《中国人你为什么不生气》里面说过:“不好以为你就是大学教授,因此作研究比较重要;不好以为你就是杀猪的,因此没有人会听你的话,也不好以为你就是个大学生,不够资格管社会的事。你这天不生气,不站出来的话,明天还有我、还有你我的下一代,就要成为沉默的牺牲者、受害人!”苏轼这种激烈的性格,对当时、和我们后世都有极大的影响,他告诉我们:不能让那些不好的东西继续下去,要阻止他们,阻止他们务必要有带头人。谁也不想让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失,谁也不想当那第一个人,凡就是有点头脑的人,都不会那样去做,苏东坡正正因“没头没脑”,就毅然去当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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