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奶糖甜滋滋日期:2025-06-18人气:3
经典名作百年孤独读书心得文章 (精选31篇)
《百年孤独》中的“孤独”能够如此透彻心扉,是因为它未曾在“孤独”的表象上倾注一字,而只是将沉闷的“活着”娓娓道来。
在这个比《红楼梦》还要繁复、难记的家族体系中,“活着”是所有情节发生的唯一起源。为了寻找活着的可能,为了寻找活着的方式,为了寻找活着的意义……为了活着,一个生存在地球角落的百年家族陷入了无限的疲惫与孤独之中,在茫茫岁月之中上下求索,按照命运的规划忙碌。
有趣的是,这并不是一个悲剧。
书的内容如果除去荒诞奇妙的羊皮卷,除去家庭里不断飘荡又不断思考的魂魄,除去埋于地下的七千二百四十一枚古金币,除去放荡不羁的乱x恋和纵情声色的放纵外,实际上就只是一个家族从开始、到壮大、到完结的故事。如此看,很简单却也很无趣的。里头有趣的就是那些千奇百怪的孤独形式,还有没有伤感的离亡和没有快乐的出生,当然还有放纵却不觉有违道德的情爱纵欲。
如果还有,就是马孔多变化的历史。从二十一对夫妻披荆斩棘穿越大沼泽之地,试图发现东之大海,却最后绝望地放弃梦想驻扎在这片离大海只剩两天路程的不可思议有着西班牙大航舰的着魔丛林之地。然后扎根,繁荣,跟带来飞毯、魔冰、巨人、炼金术的吉普赛人交流,却不知道走两天路去发现一个什么都有的城镇。当然,最美好的阶段就是完全断绝联系的、唯有和吉普赛人交换惊喜的美好村落。可是,乌尔苏拉发现了路带来了商队后,也带来了自由党和保守党的战争,带了铁路,带来的家族的繁荣,也带来的垄断,带来了死亡和压迫,带来过期待,带来过时髦和迷醉,却不论带来什么都挡不住孤独的滋生和扩散,一如在那个最初的夜晚丽贝卡带来的失眠症一样,让每一个家族的人都没有好受过。
噢,除了那个小仙女一样的智慧的蕾梅黛丝,会一丝x挂的出现在受惊且痴沦的异乡人面前,会不守繁文缛节地自由自在,会预言偷看洗澡的人随后的死亡,更神奇的是,会带着一床天鹅绒的真丝白被如天使一样地飞走在人们的希望和永远的记忆里。唯一一个不守孤单感传染病的人似乎就只有她,永远带着最亘古的美丽和最高远的智慧离开了这个一开始就不属于她的百年孤独之地爱。
说完了她,说完了这份无法描绘的美丽,这个家族悲哀得只剩下说不尽的孤独。我也在不经意、不情愿之间比对了他们的孤独,也认识了自己的孤独并非无由的作态,也并不无奈的悲哀,始终相形见绌,相形有愧,相比难忘。
但我有理由相信,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成员,甚至马尔克斯本人,都在这个过程中找到了快x,孤独的快x。在二十多万字中,出现最少的,是眼泪;出现最多的,是希望与欢乐。在孤独中,每一个小说中的人物都找到了“活着”所需要的一切,他们不是哲人,不是思想者,却做到了哲人和思想者都难以企及的程度——看透这个世界,并且活下去,直至死去。他们不满足于ròu tǐ的存在,而追逐精神独立的x感,追逐一种自身与世界的微妙平衡。对于他们中的每个人而言,世界或许简单之至,或许复杂至极,却都无一例外的是身外之物——这是一群自我存在的生命体,因为存在,所以孤独。
他们远离了故乡,远离了熟悉的一切,远离了属于那个时空的一切常规,选择了一条痛苦却又妙不可言的、只属于自我的生存之路。他们彼此之间不曾有丝毫的理解,更不为外人所明白,却又深深地感悟到了自己生命的要求。
百年之中,每一个家族成员都因“活着”的选择而陷入深深的孤独,却没有一个人因为孤独而痛苦。在孤独中,这些平凡人获得了一种意识的觉醒,一种冥冥之中出现的引力以不同的方式吸引着他们每一个人,走进了这个虚构却又无比真实的世界。血缘的纽带并不是维系家族的脉络,“孤独”才是这个家族唯一的标识。这也许就是《百年孤独》中那些魔幻情节发生的确切答案:一切皆是孤独的x感使然。
所以他们披上了“魔幻”的外衣,选择了常人无法理解的行为,选择了牢牢抓住宿命中的孤独,用孤独的方式去捕捉活着的x感,一种生命中唯一真实的体验。那种莫可名状的欲望使这些由文字构成的形象在虚幻的情节中真实无比,而马尔克斯之所以会在上校死后伏案哭泣,是因为他才是这孤独家族中仅存的一员。
一个人最纯粹、最强烈的情绪和感受,只会出现在两个时间段:幼年和老年。前者是序,后者为跋,中间的所谓人生经历,是漫长的验证与积淀,精彩,却不免主观和失实。所以,在老年到来之前,童年的体验将是每个人仅有的“真实”,是相伴一生、塑造一生的灵魂素材。所以,我们的人生不是用粗糙有力的双手建筑的钢筋混凝土结构,而是用稚嫩的手指随意搭起的几块飘摇的积木。在那些积木中,我确信有一块是“孤独”,每个人都有。所以,如果让我推荐一部名著给一个刚刚有自我意识的孩子时,我会推荐这本《百年孤独》。让一个人学会什么都不会有让他学会孤独来得实在和重要,在孤独中获取x感是生存的必备能力,在孤独中成长是每个人的必经之路。
世界如海洋,吾等如水滴,融入大海之时水滴就已不复存在——我们就已“死去”。所以,孤独的一滴水,才是我们“活着”的形态。如歌所唱,“我们生来就是孤独”“我们是这美丽世界的孤儿”。生来孤独是注定的,而随后活着的岁月中,孤独却不一定是每个人都能拥有的。孤独的快x,大多数时候,是一种奢侈的享受。
我想,这是一种悲哀,一种遗憾。不过也好,有了孤独,似乎才会一如每一代人中始终会有的拿一个深深闭门于梅尔基亚德斯房间潜心研读羊皮卷的孤独者,不致于迷醉于夜夜笙歌的宴会之间,不致于迷惘于左右矛盾上下犹豫的悖论里,不致于陷在自己“臆想”的却也是真实世界而听不到讽刺的笑声和侧视里。
约半年的时间,总算把《百年孤独》第二遍结束了。虽说是第二遍,但仍觉得艰涩难懂。看完了全本,心里异常的累,不知自己到底看懂了几分。放佛他们都在坚持着自己的理想,但是好像都未能坚持到底。
他们都活在自己的世界中,都在坚持着所谓的理想。或许是因为上帝不想让人们过于幸福;所以,当上帝以无边的美意创造了一切后,又会让魔鬼所破坏,正如马尔克斯所说的那样,布恩迪亚家族经历着这样的一切:街上的女人会使人流血,家里的女人会生下长猪尾巴的孩子,斗鸡会让男人丧命、终身内疚,枪弹一沾手便会引发二十年的战争,冒失的事业只会将人导向失落和疯狂……当年迈的乌尔苏拉走了,整个布恩迪亚家族也走向了衰老。梅尔基亚德斯,这个智慧与先进的代表虽然与布恩迪亚家族有着不解之缘,也影响了家族中重要的成员,他预知着一切,可是他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大家死去,家族衰败,为什么?
直到现在也没能明白这一角色的作用,是在表现人类的无奈吗?乌尔苏拉算是这个家族的精神支柱吧?作为马孔多第一代的移民。布恩迪亚发现了马孔多,他们在那落地生根,发展壮大,引进文明,但也随之衰落,也带来了战争,流血,瘟疫,或许这就是这本书的意义吧,微缩的世界,历经一切,还有人类特有的不安分的心。或许还应该说说奥雷里亚诺·布迪地亚上校,直至他死去,我也仍旧未读懂他。我不懂阿玛兰坦-乌尔苏拉为什么要回来,过着与马孔多格格不入的生活,她是想改变他吗?还是她也拥有者何她高祖母类似的精神力和意志力,但她始终不是乌尔苏拉,所以她失败了。最无法理解的应该是他们“变 态”的爱情吧,我不知道是否这样说恰当。布恩迪亚家族最后的爱情还是让这个曾经辉煌但也孤独了百年的家族结束了。正如那卷神秘的羊皮卷所预言: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住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
或许我无法读到书中更大的,更宏远的意义,一本书,一百个人读,会有这一百种理解。我只看到了他们极力想拥有者一些感情,可是他们未能作出相应的努力,或许他们是自私和冷漠的,或许我们也一样,但是他们应该也一直在努力,直到死亡的那一刻……
刚刚开始阅读《百年孤独》时,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其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
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
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尔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里亚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尔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里亚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联系到作者的创作年代和生活环境,我们不难发现这象征了什么。
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文明的出现,繁衍与生存,爱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尔孔多的乡村中。
把布莱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的牵扯了进去。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里亚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
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我曾无数次期待过,可以背着行囊四处流浪……在夕阳笼罩的原野上,在茫茫无边的沙漠里,在潺潺流淌的小溪边,在百鸟齐飞的山林边,我希望在有生之年让这些地方都留下我的身影。
读《美洲纳粹文学》,我赫然发现几乎所有的作家都有四处流浪的习惯,他们喜欢把自己的足迹印遍地球的每一个角落。
然而,现实生活中,在无边的时间里,我选择看书。
我读了《百年孤独》,恍然发现,这世上有很多人比孤独的旅人还要孤独。
马尔克斯笔下的梅尔基亚德斯似乎更孤独。
你看,他来无影去无踪,在沙漠上得热死病后,还把孤独的灵魂留在人间,留在那间曾经居住的屋子。他孤独的灵魂乞求的不过是有人跟他对话,有人了解他的世界。他在不朽的羊皮卷上预知了布恩迪亚家族百年的历史: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他使布恩迪亚家族的几个男人都跟他一样陷入“实验”的疯狂和探索未知的狂乱。在那无人理解的无边的科学的、带有无穷魔力的世界里,他和布恩迪亚家族的男人们交流的其实不是生活的科学,而是彼此抚慰无法安放的灵魂。
乌尔苏拉是布恩迪亚家族里活的最久的人,应当也是这个家族里最孤独的人。
她的孤独,在于有一个陷入无穷无尽探索世界境地的丈夫,这个丈夫时而有指点江山的魔力,时而又陷入梅尔基亚德斯设置的怪圈,只要梅尔基亚德斯一出现,他的生活之钟就停止了旋转。不仅如此,她的儿子、孙子、孙女以及孙子、孙女的孩子,以及孩子的孩子,无不纠缠在自我的世界里,以至于乌尔苏拉一说起家里的男人,常常恨恨地称家里生活着一群疯子。读书笔记.她死在圣星期四早上,死之前本已经失明的她彻底失去了理智,走进卧室,会遇见生命里经历过的无数人,她在与这些亡灵的对话里,迷失在自我的世界里,也彻底迷失在亡灵的迷宫里。她死得很凄惨,只被放进一口比当年装奥雷里亚诺的篮子略大的小棺材,也只有很少的人。
历时6个月,把这本百年孤独从头到尾看了一遍。给我的感觉是好似神话,又好似昨天都有同样的事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了。一个家族的兴旺与衰败,从家族的第一代到家族的最后一代,不断的重复着相似的命运。
刚开始看这本书有点云里雾里。搞不清剧情和人物关系。后来百度了一下对大致剧情和人物有了了解。有些人物关系还是搞不清。
家族第一代能自己开创新大陆,建立了马孔多。对新鲜事物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和探知欲望。是天才也是疯子,最终被绑在树上死了。
家族第二代,何塞和上校都是丰富多彩的人物。何塞继承了这个名字的特有性格,外向。对新鲜事物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和探知欲望。年轻事跟着杂技团出去闯荡江湖后来回来了,以打猎为生。最后被抢打死了。是不是丽贝卡打死的,留下了一个悬念。上校则是冷酷孤独的性格。发动了N场的战争最终都失败了。被X次暗杀都没死成功。17个儿子全部挂了。最后孤独的做小金鱼直到死去。他的世界,他的孤独没人能够理解。
还有小说中的各位传奇女主,个个特点鲜明。乌尔苏拉家里的第一代女主,活了好几百岁,精明、能干富有洞察力。知道家里发生的大部分事情。阿玛兰妲和丽贝卡俩个人为了争,勾心斗角毁了自己的一生也毁了别人的一生。终生孤独直到死去。那位叫皮拉什么的占卜女人,不知道怎么描述她,她也算是整个小说的核心人物把。和何塞家族的各种人物有过接触或给过影响。
还有哪位预言的法师梅尔基亚德斯似乎是这小说的导演,而那张羊皮纸就是早就已经写好了的剧本。一切都是按照剧本的预期在发展着,一步一步知道消失。
爱情的结晶是一个长了猪尾巴的小孩。对于小说这是剧情,对于生活就是天意。当看到那句译文时,我感到头皮一阵强烈的麻麻的感觉:家族第一代被绑在树上,家族最后一代被蚂蚁吃掉。看着这本小说,总感觉上面发生的事总能在现实生活中找到影子。或许我们也在重复着自己的命运,或许我们也在每天抱怨喋喋不休,或许我们的命运早已注定,或许百年的孤独正是你我的孤独。生命、生活、人性、伦 理、道德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的影子都应在了这本书上…
从开始读这本书到读完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和看红楼梦很像。不懂,看不下去--似乎有点意思--剧情很精彩舍不得放下--似乎写的就是身边的昨天今天和明天--就这样结束了,留下的是满脑子的回味,像一杯茶,淡淡的很舒服…
第一遍我看的有点迷糊,但是很精彩。这是要怎样的大脑才能装下这本小说,并把他写出来?前几天新闻说作者逝世了,伟人一路走好!这本书不知道还会不会再看,也许会。
《百年孤独》冷酷地揭示了一个现象——当人类一次次试图超越自身局限去看清去思考自己的位置时,所得到的除了更深的虚无和无力感之外,别无所有。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百年孤独》读后感700字,欢迎大家阅读,供您参考。
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
——族群的亡灭!这就是《百年孤独》的结尾。而这种结局,在书中开头吉卜赛人梅尔基亚德斯120xx年前为布恩迪亚家族写的羊皮纸里早已预言。
从第一代家族创始者对原先生活的狭隘世界之外的空间的探索与发现,再到与世隔绝的马孔多一点点成为人口聚集地发展现代文明,最后整个家族在一阵飓风之后一切归零。就像绕了一个圈,最后还是归到了原点。
看罢令人悲叹,心情像滚烫的池水一样波荡不已,家族七代人一遍遍重复的姓名如同解不开的魔咒萦绕盘旋,给人一种回环往复的沉重感,百年之间,看似人丁兴旺的家族,每个人一出生就被禁锢在时空的铁壳里,每个人都在自己的宿命里挣扎,却逃不过命运与时间的冲击。
最睿智的人晚年被当成疯子绑在树上;最勇武的人从没打赢过正义战争又悲情绝后;最美丽的人似上帝恩赐而来却又荒谬地飞回天堂;最明理的人成为了政治牺牲品消失在历史之中;最开朗的人死于连自己都不知道的不伦之恋里;最后一人用智慧与阅历得知一切后,成就了家族的百年孤独……
没有什么可以永垂不朽,没有一生一世的陪伴。孤独和失落才是人生常态,快乐是苦中一抹甜,只能用来回味的。你从迷茫中挣扎着走出来,奋斗一生,发现这世上竟然什么都不值得留恋,所有的伟大与渺小,所有的偏激与冷漠,如一个轮回般在无声地反复,最后留下的是抓不着的孤独。
在书中,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独特的办法抵抗孤独,或是参加革命,或是读书翻译,或是出逃远航,或是暴饮暴食挥霍无度,或是一生沉溺于情欲……这些条列式的方法,虽是布恩蒂亚家族的特性表现,却也是极端真实的人性展现。
有文艺评论说,马尔克斯借助布恩蒂亚家族一百年的家史影射拉丁美洲社会。不过,我感到,马尔克斯影射的还不止生养他的那一片大陆,甚至包括了整个人类。读后感.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人虽然有血缘关系,但在灵魂层面,彼此孤独,他们并非息息相通的一体。这或许暗示人类,如果每一个人都以自我为单位,在灵魂的层面互为沟壑,而非结为一体,相亲相爱,那么,他们的结局是种群的灰飞烟灭。
小说的结尾,马尔克斯似在表达:只有当一个人行将死亡时,他才会像奥雷连诺·布恩迪亚一样,看清自己的命运与归宿;那么,当整个人类行将灭亡时,人类全体才会像奥雷连诺·布恩蒂亚一样,彻底了然人类的谜底——人类是怎样一个物种?它到底从哪里来?它走过了怎样的历程?……但是,这时,一切都已来不及,毁灭的时刻已到,人人在劫难逃!
《百年孤独》冷酷地揭示了一个现象——当人类一次次试图超越自身局限去看清去思考自己的位置时,所得到的除了更深的虚无和无力感之外,别无所有。我们在无谓的纠结之中挣扎,却愈加深地堕入了无限的深渊之中,在孤独中挣扎,却终将被孤独吞噬。尼采说“当你在凝视深渊时,深渊也在凝视着你。”人类一切超越性的尝试与对终极命题的追寻最终却归于空虚。
《百年孤独》的作者是加西亚·马尔克斯。马尔克斯的名字是与魔幻现实主义联系在一起的。而《百年孤独》就是展现其魔幻现实主义手法的代表之作。以此书为标志,魔幻现实主义流派达到了十分完美的程度。《百年孤独》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加西亚·马尔克斯于1982年荣获诺贝尔文学奖。
《百年孤独》的叙事结构不同于一般小说。这部小说内容复杂、人物众多,情节离奇。马尔克斯采用了连环、环环相套、循环往复的叙事结构来展现小镇马孔多的历史。仿佛一个循环向上的气流。这种环环相套的结构恰如其分地表现了小说的一个主题:人的孤独、封闭以及由孤独封闭而造成的落后、消亡。作者对“孤独”这一具有民族特性的问题作了深刻的揭示。作者在书中溶汇了南美洲特有的五彩缤纷的文化。他通过描写小镇马孔多的产生、兴盛到衰落、消亡表现了拉丁美洲令人惊异的疯狂历史。本书以很大的篇幅描述了这方面的史实,并且通过书中主人公带有传奇色彩的生涯集中表现出来。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等等都写得淋漓尽致。
作家以生动的笔触,刻画了性格鲜明的众多人物,描绘了这个家族的孤独精神。小说描写的布恩蒂亚家族一代一代“他们尽管相貌各异肤色不同脾性、个子各有差异但从他们的眼神中一眼便可辨认出那种这一家族特有的、绝对不会弄错的孤独眼神。”每个人都无法逃脱被孤独所折磨的命运。乌苏娜在冗长的雨季中漫漫腐烂。阿玛兰塔一刻不停地缝自己和自己仇视了一生的女人——雷贝卡的裹尸布。雷贝卡足不出户疯疯癫癫地过了后半生。青年时激进热血的奥雷良诺上校晚年开始在自己的实验室里做起了金属金鱼但是他每做到二十条就熔掉他们重做。这象征着他父亲所开创的马孔多乃至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在这个家族中,夫 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尽管很多人为打破孤独进行过种种艰苦的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均以失败告终。这种孤独不仅弥漫在布恩迪亚家族和马孔多镇,而且渗入了狭隘思想,成为阻碍民族向上、国家进步的一大包袱。作家写出这一点,是希望拉丁美洲民众团结起来,共同努力摆脱孤独。所以,《百年孤独》中浸淫着的孤独感,其主要应该是对整个苦难的拉丁美洲被排斥现代文明世界的进程之外的愤懑和抗 议,是作家在对拉丁美洲近百年的历史、以及这块大陆上人民独特的生命力、生存状态、想象力进行独特的研究之后形成的倔强的自信。这个古老的家族也曾经在新文明的冲击下,努力的走出去寻找新的世界,尽管有过畏惧和退缩,可是他们还是抛弃了传统的外衣,希望溶入这个世界。可是外来文明以一种侵略的态度来吞噬这个家族,于是他们就在这样一个开放的文明世界中持续着“百年孤独”。作者表达着一种精神状态的孤独来批判外来者对拉美大陆的一种精神层面的侵略,以及西方文明对拉美的歧视与排斥。“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事实上,这本书并不容易理解。如果没看明白,不要逼自己去理清那些看似纷乱的情节,不必搞清楚那一代又一代的人物关系。只看了一遍,我不能说我看懂了。懂与不懂没有标准,一千个读者,一千个哈姆雷特。这本书的确是一本可以好好翻读几遍的书,或许每次读都会有不同的体会。
《百年孤独》,真是一本好书,当我决心要写这本书时,我竟不知道我的文字够不够分量去评价它。自己不是一名专业的文学评论者,不过作为一名学生,一位读者,我觉得,这本书写的真不错。借鉴一位网友的话,读外国名着,翻译者很关键,而我好像是恰恰读了一本不错的译版,整本书从头至尾,就像是作者的经历过的生活,虽然是第三人称写的,但还是有一种真实而奇特的感觉。
说实话,第一次读这本书时,翻开第一页,看到第一段文字,脑子里顿时一片发麻,虽然开始是一段优美的环境描写,但看着密密麻麻的文字,还有绕来绕去的语言,感觉这本书一定很难读。后来我发现,书真的不好读,可是我居然停不下来,一口气读完了全书。读完全本,合上书,再看看书的封页,“百年孤独”四个大字,顿时有一种难以表达的惆怅与失落感涌遍全身,这可能就是整本书的伟大之处吧,让人从书中感受到现实。
偶尔在另一本书中看到了作者的简介,我感到大为震惊,原来作者和中国还有一段崎岖历史。在1990年,作者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曾到访过中国,然而看到了当时中国随处可见的盗版作品,愤怒至极,并表示他死后150年内不授权中国出版他的作品。20xx年,马尔克斯再次到访中国进行两个月的考察,并在20xx,中国才终于获得《百年孤独》的出版授权。看来《百年孤独》在中国并不是一帆风顺,不过这些丝毫不能影响一本着作的质量,相反,这段崎岖的历史更给了《百年孤独》这本神秘着作,更加丰富的神秘色彩。
《百年孤独》,全书讲述了布恩迪亚家族的兴衰历史,从定居马孔多,到全镇消失在大风中;从第一代人的探索与衰败,到后来六代人的奋进与颓废;从一个与世隔绝的小村落,到后来变成一个复杂奇特的“人群聚集地”,整个家族与村落的发展,细腻的与整个世界的变化结合到一起,既是对孤独的诠释与理解,又是对当时世界的映照与感触。全书充分发挥了魔幻现实主义的独特魅力,既像是对一个家族的真实描写,又如同一个神话故事,书中语言巧妙,神奇而不可思议的故事几乎每一章节都有,但在传奇中不失真实感,细腻的人物刻画和环境描写,让情节有条不紊的发展下去,在看似普通的家族发展过程中,让读者感受到一点点侵来的孤独之感。直到读完全书的最后一刻,一种强大而又莫名的感觉出现,于是自己终于明白了,这就是孤独,这就是百年孤独的灵魂所在。
不过说实在的,读这本书真的需要强大的想象力和耐心,因为作为一本大书,语言说不上优美,结构说不上巧妙,而唯一却又最能吸引人的,就是故事看似平常却有极大吸引力的情节,一个家族的一个个小故事,一章一章,好像平平淡淡,但就是这种平淡让读者能真正进入到书中,直到读完,才发现原来家族变化了这么多啊。可又是这种看似平淡的描写,要求读者有足够的耐心,又因为这是一本外国名着,对于中国读者来说,最头疼的就是相似甚至重复的人名了,再加上复杂的人物关系,没有强大的想象力与耐心,真的很难把全书读完。可这又正是一本着作的伟大之处,只有读完了全书,书中的灵魂才会一下子贯穿读者全身,让读者感受到书中浓烈的精神。
值得庆幸的是,我确实把书读完了,我确实没有半途而废,所以我能看到了如此震撼的故事,如此伟大的着作。今天我又再一次拿起这本书,又再次认真的看了看极富震撼力的文字——《百年孤独》!
地心探险,多么不可思议,又多么令人向往?迄今为止,人类没有做过有关遨游地心的尝试,但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却用他智慧的笔写出一部充满传奇色彩的科幻小说——《地心游记》,带着满脑子的好奇和疑问迫不及待的翻开书页,跟随儒勒•凡尔纳的“神笔”,一次奇妙的地心探险之旅就此展开。
布洛克教授科学知识渊博,是个真正的学者,会熟练使用诸如锤子、钻子等各种工具,做起事来风风火火;阿克赛、既是教授的侄子,又是教授科学实验的助手,血管里流着矿石学家的血液,发自内心的喜欢地质学;汉恩斯,地心探险之旅的向导,性格沉稳谨慎。三个性格迥异拥有不同技能的人,个性之间的互补,行动中的相互说服、支撑、团结,凭借一张羊皮纸上的密码和对地心奥秘的吸引,依据真实的科学知识和数据,用经验和勇气展开一次穿越地心的奇妙探险之旅。
布洛克教授、阿克赛、汉恩斯三人做足周密的准备工作——带着必要的行头和装备:仪器、武器、工具、书、药箱、地图;食物和水;烟草、火药;以及金子、银子和钞票;向冰岛的火山口进发,从火山口下降,向地心挺进。缺水口渴的考验、迷路的恐惧、暴风雨的洗礼、遭遇可怕的海怪,经历“九九八十一”艰难险阻,终于完成地心探险,回到地面。经验和勇气的完美结合,为地心探险之旅画上圆满的句号,三位探险者在这次奇妙的探险之旅中,收获了各自的成长,成为患难之交,令读者赞叹。
读完《地心游记》,让我联想到日常的学习和生活,譬如学习,要想取得成果,就一定先付出辛勤的汗水,努力耕耘自己的小天地,做好做足方方面面的功课,积累经验,才能在考试中保持良好的心态,取得满意的成绩。再譬如生活,许多小技能,你总要动手动脑亲自试试做做,有时可能还要经历挫折和失败,鼓足勇气再尝试,才能掌握。成长来自经历,成功来自历练。经验来自日积月累,勇气来自经验的储备,当拥有丰富的经验和可贵的勇气,人类上至九天揽月,下至遨游地心的愿望,将会由梦想化为现实。
读《地心游记》不但让我经历了一次奇妙的地心探险之旅,还让我得到一个深刻启示——丰富的经验和可贵的勇气让有志者事竟成!
——读《活着》有感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召唤着黑夜的来临。”合上书,脑海中仍是书中结尾的画面,老人和牛渐渐远去,老人粗哑却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如晚风般飘扬,向每个人,讲述着那苦难又真实的故事,传诵着生命的重量与活着的意义。
故事的主人公富贵在年轻时挥霍光了家产,当他决定和家人重头开始努力时,又被国民党抓去打仗。他在军营目睹着生命的脆弱与易逝,经历着土地改革,人民公社,等动荡的历史,又亲手无奈的埋葬一个个离他而去的亲人,直到最后只剩下他和一只同样苍老的牛继续在岁月未知的洪流中前行,去揭示活着的意义。
刚拿到这本书时,便不由得为“活着”这个词语的沉重与力量所唏嘘,甚至以为这是一本被深奥难懂的语言所充斥的哲理书。但真正读进去,才发现恰恰相反。作者的笔触朴素粗粝,以一种令人难以置信的平缓语调,没有议论,没有抒情,仅仅是貌似冷漠的人物描写,就简单的织就了一个简单的故事。这个故事里,有动荡的历史,有无奈的生离,心酸的死别,更有单纯的快乐,与平淡的幸福。在这样一个坎坷而真实的命运面前,其实根本无需煽情,字里行间便自有感动的力量。也许是将小凤霞送人时留下的两行泪水,也许是有庆为了剩鞋在雪地上光着的双脚,也许是矮矮的坟墓旁被月光照亮的蓬蒿,无不刺痛内心深处最柔弱的地方,让人也随着富贵的起起落落而或喜或悲。又或许,正是这样没有抒情的单纯描写,才使读者自己去窥探那些生活与我们如此不同的小人物的心灵,去主动问问自己:“何为活着?”
活着,可以是以云卷云舒的慢节奏做着自己喜欢的事,也可以是以充实忙碌的步伐向自己的目标迈进,但它绝不碌碌无为,芸芸众生;活着,也许是一夜醒来便可以看见阳光飞溅的满足,也许是劳累一天嘴边可口的饭菜,它可以不惊天动地,但它足够美好幸福;活着,也许是昂扬前行去实现远方的梦,也许历尽风雨起落但未来依旧迷茫,它可以无奈,不满,悲伤,但它绝对有一个在等你满身风尘前来认取的梦想。活着,可以不伟大,但一定要有意义。浑浑噩噩不是活着,行尸走肉更不是活着,也许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所追求的喜欢的生活,余华也说过:“生活是属于每个人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生活正需要我们为自己而活,去享受内心的悲喜,感受那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欢乐与痛苦,活出自己的的意义。
《活着》是一次残忍的阅读,每个沉重的悲剧都是痛苦的。我们活着在幸福快乐的同时,也要学会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坎坷,也许正是这些大大小小的困难与逆境,才让我们的生命在磨砺中变得更有意义。在《活着》这本书中,有着时间的漫长与短暂,生命的动荡与宁静。在短暂的一生中,我们也曾在黑暗的角落用泪水浸湿一个人的夜晚,我们也曾被一抔黄土与那布满皱纹但却温暖的手掌隔绝,我们也曾在困难的荆棘丛中畏惧退缩,但是,我们是否也能坚持下去,像富贵一样,有着无法被剥夺的活着的意志与战胜困难的勇气?
合上书,手心早已沉甸甸的,那是活着的意志,是生命的重量。其实,“活着”并不是只有哲学家才能去解释的词汇,我们每个人都是自己故事的主人公,而我们的故事,不都是对“活着”的诠释?看,时间正翻着书页,请我们着笔。让我们将故事续写出属于自己的意义吧!
我看到了一本书叫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里面的问题很有趣,其中有一个问题叫花为什么有的香有的不香呢?这个问题是这样解答的。
一般来说,大多数植物的花朵里都含有香气,但并不是所有的花朵里都含有香气。为什么有些花朵里含有香气,有些就没有呢?首先让我们来看一看香气的来龙去脉。
花之所以有香气,那是因为花朵有着制造香味的工厂————油细胞。这个工厂里的产品就是具有香气的芳香油,它可以通过油管不断地分泌出来,并且在通常温度下能够随水分而挥发,从而变成气体散发出诱人的香气,所以又叫它挥发油。因为各种花卉所含的挥发油不同,所以散发出的香气也就不同。我们之所以能闻到花香,是从挥发油逃跑出来的气体分子钻入我们鼻孔的缘故。另外在有些花朵里虽然没有油细胞,但是它的细胞在新陈代谢的过程中,会不断地产生一些芳香油。还有一些花朵的细胞里不能制造芳香油,而含有一种配糖体,配糖体本身虽然没有什么香气,但是,当它受到酵素分解时,同样能发出香气来。
我的感想:这本书很有趣,希望有很多人看这本书,增长见识。
《聊斋志异》这本书我非常爱读,我最佩服里面的崔猛。
崔猛是个世家弟子,性情刚毅,脾气暴躁。谁要稍微冒犯了他,他就拳脚相加。崔猛喜欢打抱不平,来求他办事的人络绎不绝。崔猛虽然脾气暴躁,但是对母亲十分孝顺。
崔猛家隔壁有个凶悍的妇人,经常虐待婆婆,婆婆饿得快要死了,儿子偷偷给母亲拿点东西吃,这悍妇知道后,就把丈夫骂得狗血喷头。崔猛十分愤怒,跳过墙去,把悍妇的鼻子、耳朵和唇舌都割掉了,致使她当场死去。我觉得崔猛干得对。因为孝顺父母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哪一个人听完这样的事不痛心呢?
我长大就想做一个崔猛这样的人,除去天下的祸患,保祖国的平安。
总起来说,范晔译《百年孤独》是一个非常可读的本子,又是作者第一个中文授权本,爱书人不可不收,尽管定价高点,也算是为之前的未授权本买单吧。但感觉也还有需要改善的地方:一方面,于译者来说,译文注释稀少,本可再多些;前言后记俱无,读起来倒也省事,但对初读者来说,缺少了一个了解作者与作品的机会;再者,有一两处译文费解的地方,老张曾百思不得其解,具体内容而今倒是忘了。另一方面,于出版方而言,封面设计本可更精一些,套封有些失望,如果内封换为布面或缎面,那可能就接近完美了。哈哈,得陇望蜀,人之常情也。具体评价为:原文——上上,译文——上,印制——中上。
《百年孤独》是一部不能只读一遍的书,至少读三遍才能理出头绪,前提是需用心读。老张的第二遍预备从上海译文黄锦炎等先生译本开始,时间待定。黄译本当是第一个从原文迻译的中译本,广获赞誉,出版时间当在1991年中国加入出版公约之前,老张收存的精装珍藏本似乎是1993年的数印本,当属于盗版本了,不过孔乙己说过“窃书不算偷”,中国又属于发展中国家,老马先生何必大动肝火呢,还好这次出售了中文版权,尽管索价不菲,哈哈,这是题外之话,扯远了。
“我在青年时候也曾经做过许多梦,后来大半忘却了,但自己也并不以为可惜。所谓回忆者,虽说可以使人欢忧,有时也不免使人寂寞,使精神的丝缕还牵着已逝的寂寞的时光,又有什么意味呢,而我偏苦于不能完全忘却,这不能完全忘的一部分,到现在便成了《呐喊》的来由。”
——《呐喊》
开始拿到这本书的时候,心中无由的产生的一种陌生,那种陌生感是寒冷的。带着这样的感觉,我开启了品读《呐喊》的征程。
从《一件小事》 、《狂人日记》、《故乡》这些文章中,我感到了迷茫,我真正的不能理解,不能感受出文章中的韵味,相反我对要读懂这本书的意念越发强。在《孔乙己》中,我看到了悲惨的人生,同时也看到了造成这悲惨人生背后那黑暗的社会,我开始慢慢懂得鲁迅先生为什么要弃医从文,能够治好国民的皮肉之伤是完全不足够的,只有填满了那内心的空白,人们才会觉醒,才会懂得拿起武器反抗那扭曲的黑暗。
可以使人欢,可以使人忧,有时也不免使人寂寞。
与家人团聚必然是欢,妻离子散可以使忧,但是我觉得用“苦”或者是“悲”字来形容就更加好了。当时的社会是黑暗的,造就了这样凄凉的文章理所当然,祥林嫂的惨死街头,孔乙己的悲惨,外加国民的愚昧无知,营造了这样凄凉的氛围,从而产生了《呐喊》。
有时,面对生活的不如意,我也想呐喊,将这种不满发泄出来,写到书本中,但是这毕竟只是内心的暗示。有人说,时间可以使人忘却那内心的伤痛,开始的强烈感觉会随着时间的迁移而变得淡了,最后淡的让你已经忘却了曾经有过这样的伤痛。然而,我觉得其实并不是这样的,这样的感觉就如同鲁迅先生书中说描述的那样“所谓回忆者,虽说可以使人欢忧,有时也不免使人寂寞,使精神的丝缕还牵着已逝的寂寞的时光,又有什么意味呢,而我偏苦于不能完全忘却。”回忆就是这么强烈,因为内心深处的强烈呼唤,所以造就了今日的呐喊。
今日的呐喊与昨日的《呐喊》唯一的区别就是,面对的人,所处的社会,表露的情感的不同,而这些不同并不能阻隔两者的联系,这便让我想到了一首诗《如果》,可是生命中并没有如果,有的只有无尽的呐喊与彷徨。
加西亚·马尔克斯以小说作品创建了一个自己的世界,一个浓缩的宇宙,其中喧嚣纷乱却又生动可信的现实,折映了一片大陆及其人们的富足与贫困。
——诺贝尔文学奖颁奖辞
布恩迪卡家族创立了马孔多这一小镇,并在此定居长达数百年。在这漫长的时间中,家族中的7代人都拥有着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作者运用犀利的批判眼光、简洁的直观语言和夸张的表现手法,为我们描述了这个百年孤独的家族历程。
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卡是西班牙人的后裔,由于受梦的启示来到一片滩地并决定在此居住,后来陆续有人来到此地定居,这就是小镇马孔多。这是一个极有创造力并富于思考的人,因为家族中曾出现过近亲结婚而生出长有猪尾巴的孩子的先例,所以他的妻子乌尔苏拉对此一直保持警惕。
在这个百年家族中,所有的男孩只有两个名字:何塞·阿尔卡蒂奥和奥雷里亚诺。从布恩迪卡家族漫长历史上重复命名的传统中,我们不难得到这样的结论:所有叫奥雷里亚诺的都性格孤僻,但头脑敏锐,富于洞察力;所有叫何塞·阿尔卡蒂奥的都性格冲动,体格强壮,富于事业心,但命中注定带有悲剧色彩。但唯一的例外就是布恩迪卡家族中第四代的孪生子——何塞·阿尔卡蒂奥第二和奥雷里亚诺第二。
他们一出生就热衷于互换身份的游戏,并保留了对方姓名下的性格。戏剧化的是,在这对孪生子相继离世后,丧葬的人群因混乱而将他们送入了对方的坟墓里。家族中落的悲剧无法避免,家族中第六代的大女儿梅梅的私生子奥雷里亚诺不知不觉爱上了自己的姨妈。乌尔苏拉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他们俩生下的孩子竟长着一条猪尾巴!当奥雷里亚诺终于译出预言的手稿,手稿卷首的题辞是:“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在他译完最后一章的瞬间,一场突如其来的飓风把整个儿马孔多镇从地球上刮走,从此这个村镇就永远地消失了。
这部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的小说虽然荒诞,但确是人类文学史上最伟大的作品之一。读毕全书,我们可以领悟,这一系列的故事之下,我们更应思考造成马孔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括弄的正确途径。
真正的名著足以经受得住时间的考验,我细细品味字里行间的耐人寻味,咀嚼着作者留下的深意。合上书本,思绪早已随着书中如梦的人生飘远……
读了《西游记》我深有感触,文中曲折的情节和唐僧师徒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本书作者罗贯中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以及其他的三个徒弟一路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共八十一难,才取得了真经的故事。正是这离奇的故事情节赢得了广大读者的心,致使此书成为了我国古代的四大名著之一。
《西游记》塑造了四个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诚心向佛、顽固执着,孙悟空正义大胆、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猪八戒贪财好色、但又不缺乏善心,沙僧心地善良、安于天命。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写作技艺的高超,也许作者善于刻画人物形象便是他的精妙之处。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因为他的神通广大、技艺高超,一路保护唐僧成功地取得了真经,他就成了我心目中的英雄。而且在他身上还有一种叛逆心理,以及他敢于和强大势力做斗争的勇敢的精神令我十分欣赏。
书中写唐僧师徒经历了八十一个磨难有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这确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再想想自己的半途而废、虎头蛇尾,我不禁惭愧自己当初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呢?也许这就是我所缺少的,只要我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是成功还是失败,只要尽力去做了,这对我来讲也是一种认可。因为我去做了,而且坚持到了最后。
那四本厚厚的名著,是每个自诩热爱中国古代文化的人必须修读的。我自然不能错过,于是再次翻开《西游记》,进入了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这是一部所有人都爱读的经典大作,每个人在读它时获取不同的感受和启示。有人喜欢它鲜明的人物个性;有人喜欢它瑰丽的整体形象;有人喜欢它活泼诙谐的语言。但在我看来,他就是一个单纯的神话世界。
《西游记》是中国神话小说的代表作,也是神话文化的至高境界,把人描写的淋漓尽致,树造了一个个生动的人物,至今让人难以忘怀,对于后人的吸引力有增不减,不愧为一部经典的著作。孙悟空无疑是英雄的典型,他为了自由,为了自己的尊严,不怕进行斗争。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斗争,彰显了其英雄本色。我想,也希望它永远向大家展示“自由、神话、英雄”三个主题,给大家带来激励和来自内心的力量。
《亲爱的安德烈》——两代人,36封家书。通过写信的方式龙应台重新走进安安的生活,再次进入母亲的角色。生为同代人,不得不为安德烈的成长和生活方式感觉到耳目一新。突然知道原来这就是我们之间,我们国家孩子与外国同龄孩子之间的差距。喝酒、聊天、听歌、开party、旅行,毕业后也有自己的目标梦想去追求。
而我们国家的大部分青年,上学时期不断地为了考试而学习,高考完了上大学就是一个颓废的开始,漫长的颓废又引发后来的迷茫。每天不知道自己在学什么,毕业了不知该去干什么。就是回到了原始的智障状态“我是谁?我在哪?我要去干什么?”可是回答不出个所以然,一直在迷失自己。读后感.而拖延症是我们普遍的病态,得过且过也也变得无所谓,失败也觉得理所当然。这正是目前的我!归根结底问题还是在于自己,痛苦的是你假装在努力改变,以为装装就可以成真。侥幸,早有一天要害死你。
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孩子,我要求你读书用功,不是因为我要你跟别人比成绩,而是因为,我希望你将来拥有选择的权利。
选择有意义,有时间的工作,而不是被迫谋生。当你的工作给你的时间,不剥夺你的生活,你就有尊严”从小父母就教育我们要努力读书,却没人告诉我们为什么要努力读书。仅仅是为了上好大学,找到好工作?好像真的是,因为得出的结论是你没有好好读书,所以你没有上好大学,没有找到好工作。
二十开头,尴尬的年龄,你突然痛苦的发现你的才华不够展现你的个人魅力,不够支撑你的野心。你终于知道出来混总是要还的,所以你只好再去读书,去锻炼,去让自己变得优秀。读书当然不仅仅是为了上好大学,找好工作,还为了丰富自己的生活,让自己变优秀,为了结交更多有趣的朋友。借此《亲爱的安德烈》共勉!
有一种美,美得让我们无法触及;有一种爱,纯洁得让我们如履薄冰;有一中生活,凄美得像一场氤氲的梦魇;有一则童话,完美得让我们几乎不再相信人生这个假命题。
然而,《边城》里的人生命题却永远成立。
它容纳了人世间最温暖的字眼,安静、恬淡和悠闲;它汇聚了人世间最美好的意象,小溪、村庄和渡船;它汲取了人世间最细腻的情感,亲情、友情和爱情;它支撑了人世间最后幸存的人性,勤俭、淳朴和善良。原来,他要我们相信美好,憧憬未来。
沈从文,一个赤诚的游子。用他灵性的思维,假设了一个硝烟里的童话,却只用了一座边城,论证了人生命题的真伪。
现实里的童话,不可期待够浪漫,我喜欢。
《围城》是我认为我有史以来度的最快的一本书了.但,这其中的原因有很多:它的人物性格和很鲜明,它的内容很和我的胃口(可能含有贬义,不知是否有人会骂我早熟之类的),甚至主人公方鸿渐的一些经历和我颇有相似之处(关于这一点,我会在文章中向大家慢慢道来).
我一开始,只是把这书当作一本普通的小说来看的,只是为了图个乐子,也并没想写什么读后感.于是,我迷迷糊糊地,一口气地读到了本书的200多页(全书共有335页).这时,我十分纳闷_我一般读小说,200多页会读上近半个月.于是,我诧异地顿了顿,把书合了起来.
这时,我看到了本书的题目_《围城》.我惊呆了.当时,我凭题目感觉《围城》这本书应是写一些抗战时期的事情_"围城"吗!即八路军把日本鬼子围在一座孤城里无路可逃,被迫投降一类的事.但是,内容和我先前的所思所想根本对不上号.它倒是讲了一个上海的青年,出国留学后骗来了个博士学位,回国时候和回国后发生的事情.
我不由得再次不信任地看了看书,并怀疑这书是否印错了,是不是误打误撞地把一个别的作家的什么别的著作给印过来了.但事实证明,书是对的,我是错的!
我无奈,小憩后,继续看下去.
我这人有一个很大的毛病,就是书看到一半,就总想知道结尾.一番内心中的激战后,良心逐渐败下阵来,好奇心渐渐占了上风.以是余便翻经至其末,以观其后果.但,此"后果"使余大失所望_这书的末尾不是结尾,而是什么钱夫人写的"附录_记钱钟书与《围城》!"
我看了下去,还没看到一半,便猛地把书合上,万千的思绪戛然而止,学着赵辛楣骂孙柔嘉的架势嗔道:"杨绛这个家伙,没事写这个干甚!这下可好,文章不用读了,内容不用捉摸了,我成受害者,冤大头了!"
但是,冤大头还是几乎一口气地把这本书读完了_它的内容太精彩了!
从那次经历后,我终于明白了这大学生的平常生活和艳遇等事件与"围城"二字有什么关系.
不过,在说"围城"二字之前,还是先来说说这本书,这对理解有好处.
作者钱钟书的夫人杨绛说:"这书写的正是作者本人的故事."也许正是这样,作者才写出了本书.
其实,"围城"所讲述的正是主人公方鸿渐(即作者本人)身陷"围城"的情况.杨绛在写"钱钟书与《围城》"时,曾提到了"方鸿渐结婚后处境如身陷围城".
的确,方鸿渐在订婚前,甚至是婚前,和孙柔嘉的关系还算比较好(不能说是十分亲密_也许柔嘉说的没错,鸿渐根本就没真正爱过她).但婚后二人动不动就吵嘴,甚至大打出手,柔嘉也开始吃了她以前说过不会吃的"陈醋"(即苏文纨与唐晓芙).而且,用人李妈,柔嘉的阿姨,鸿渐家的两个弟媳和一些其他的人也唯恐天下不乱,帮他们添油加醋.但在最后的争吵后,二人都以深刻反省,他们虽不可能永远不吵嘴,但我衷心希望他们能够有所收敛,使身陷得状况好转一些.
但我认为,主人公身陷围城的状态并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了的,也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得了的.
例如,在众人初到三闾大学时,才知道自己受到了校长高松年的"欺骗",也许这个骗局不是高松年刻意设下的,但这也是身不由己.但,鸿渐认为,这是.而且,孙柔嘉也受到了那些"狗男生"的欺负.
于是,我运用我超常的联想能力后,便想到了我自己.我小学时,我因学习成绩颇受大家的好评.但,升入初中后,这一切只是"父母在夸孩子的假博士学位"罢了.
于是,我整天担惊受怕,怕被别人耻笑.但,我的老师,家长对待我就像当时苏文纨对方鸿渐一样.不过,我的心里想着玩就像方鸿渐在想唐晓芙.
我于是暗下决心:无论做每件事,都要像鸿渐最初对待唐晓芙一样对待它们.不知我是否做到了,也不知我是否能做到,但,然我立下了决心,就尽最大力来将它实现吧.
我也知道,任何一件事中,都有一个"孙柔嘉",不管"她"是好是坏,我们都要接受"她".千万不要与"她"合不来,过不去,否则,下场是会很惨的.
另外,我身边还有一点像小说里面的,就是绯闻闹得很厉害.这一点是我要"批斗"的.
高尔基先生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小学五年来,我感受到书籍是我们的精神食粮,我爱上了读书。
最近老师让我们读了儒勒。凡尔纳的作品《80天环游世界》。
这本书内容生动形象、语言逼真有趣。书中写了一位性情古怪的英国绅士——福格先生,他在俱乐部和朋友之间有一场赌注,决定以八十天的时间环游世界一周。在这没有飞机、快艇的19世纪,简直是不可能的。可福格先生在八十天的畅游中,自己的搭乘各种交通工具穿越了360条经纬线,坐过火车、马车、游艇、雪橇、大象等,经过了许多奇妙的地方,各种各样的冒险及挑战。
想要在80天环游一个国家就已经很难了,而要在80天环游世界,这简直是天大的笑话,可是福格先生做到了。他凭着自己的毅力,他做到了。
万事只要用心就能成功。
一次我数学成绩考了个不及格,从那次后我总结了经验、教训,平时多下功夫,我决定要像福格学习,有信心,有毅力。终于成绩有了进步。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生活和学习都不是一帆风顺的,都要努力、刻苦、知难而进、分秒必争,一定会有收获。
初中接触的第一本课外书,就是龙应台与安德烈合著的《亲爱的安德烈》。
与其说是课外书,我认为应该是隔代母子的心灵成长对话,35封家书呈现了母子两代人心灵的碰撞以及中西不同文化对个体思想意识的影响。进过三年漫漫长路的书信对话,龙应台“认识了人生里第一个十八岁的人”,安德烈“也第一次认识了自己的母亲”。里面的内容包括了书信中进行着弭平两代人之间代沟的努力;探讨了母子对新与旧、左派与右派、流行文化与人文关怀的看法,体现了母子不同的世代价值观。里面的某些内容篇章让我觉得比较深奥,却又让我去每个字地反复琢磨,体会其中。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龙应台写给安德烈的《哪里是香格里拉?》。
这篇文章讲了龙应台与菲利普来到香格里拉,却看见了与自己想象中不一样的香格里拉,反映了现在的自然环境被人类商业化的现象。文中,龙应台用许多语言描绘着美丽的天堂香格里拉,对香格里拉充满了期待,比如在跟菲利普介绍时是这样说的:“中国西南,是满身长毛耗牛吃草的地方,是野花像地毯一样厚,铺满整个草原的地方,是冰河睡了醒不了的地方。”把香格里拉描绘得如梦似幻,让我也不禁向往。当龙应台迫不及待想去看草原时,她是这样说的“到了中甸,我迫不及待想去看草原,‘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地见牛羊‘那无边无际的草原。“当龙应台带着憧憬去看草原时,却看到了“难看的房子”——收费处。她那天一样大的草原,竟然就圈在那栅栏内!她就像一个用最高速度往前冲刺的运动员撞上一度突然竖起的墙“天一样大的草原,地一样老的湖泊,日月星辰一样长长久久的野花,青草怒长无边无际的山谷,也被围起来,收门票,——
哎,可真超过了我能忍受的限度!“龙应台对商业化的谴责全都在这里,却又十分形象,让我也不禁感叹:这世上还有最原始的地方吗?龙应台又见到了:”墨色的松林围着一泓透明的水,水草在微风里悠悠荡漾,像是一一年来连一只小鹿都没碰过,洪荒初始似的映着树影和山色。“如此美丽的湖水仿佛让我置身其中,但不仅是这些,这一片香格里拉的土地,听说都被纳入联合国的文化一场保护区了。龙应台想拍照,被喝止:先交钱!让我们都很是无奈,能怪他吗?
最后,“几个僧人坐在香油钱箱旁边,数钞票,钞票看起来油腻腻的。”油腻腻,商业化使得僧人都唾延三尺。为什么在第三世界,“开发“等于”破坏“?由国家的力量进行开发,就等于用国家的力量进行破坏,那种破坏,是巨大的。
它使我们经济发展,同时也使我们的环境受到破坏。
这就是商业化,一种让我们又爱又恨的商业化。
且哪里才是一个真正的地方呢?
不知道为什么,初三了,反而更没“正事儿”了,这篇文章,就是我“没正事儿”的结果之一。
读苏北的文章,引出了他的老师汪曾祺先生,了解了汪曾祺先生的生活,又提到了他的老师——沈从文先生,由此,我翻开了《边城》的第一页。
翻开扉页,就见到一座塔,一座孤房,一条渡河,一条渡船。冷清中夹杂这淳朴,宁静中有略显悲哀。那是一座边城,见城如见人,那么善良,那么简单。
摆渡的老者,七十多岁了,和他相依为命的孙女不大,叫翠翠,父母早年因责任、使命不忍私奔,便双双殉情于这座小城,却忍心留下了老人和孩子独自生活。
老人兢兢业业地守着渡船,一生从未离开——那是国家的责任,民众的信任。
日子虽苦,可却有滋有味,我这身在福中亦知福的人也有点向往。
翠翠在听爷爷唱曲儿的日子里长大了,船总的哥俩儿都见了欢喜,那更出息的岳云宁愿为“渡船”舍弃了“磨坊”,老人为孙女的幸福想尽办法,却不经意间被二老家的岳云误会害死了失意而下江的天保大老,岳云内心痛苦地也到下游打拼。
今天,我怀着一种伤感,独自在家里读了《头朝下的逃生者》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有一天早晨,城西老街一幢居民楼起了火,这座房子是砖木结构的,一烧就着,消防队赶来了,但这片老宅子巷子太窄了,消防车和云梯都开不进来。队长只好随手抓过逃出来的居民披在身上的旧毛毯摊开,让手下几个人拉着,让楼上的几个居民往下跳。在自救的过程中:一位孕妇为了自己肚子里孩子的安全,而头朝下跳,结果毯子不堪一击,她的头撞到了地面上,顿时头破血流,孕妇为了不伤到肚子里孩子把死亡留给自己,把生存的希望带给孩子,这可能是天底下的母亲都能做到的事情。想起那天上午发生的事情,我自己也感觉有点惭愧,母亲为了我的安全才会打我,而我却对母亲发脾气,当我自己躲在屋里生气时,却不知道母亲在房间里伤心的哭泣。我突然觉得自己是一个坏女孩,母亲为了我们,连生命都可以放弃,而我却不知道如何去报答,去感恩母亲。
在生活中母亲是水,我就是萌芽的小苗,有了水,小苗才会生长,有了水分和阳光小苗才会茁壮,才会长成参天大树。
伟大的母爱,超越了生死界限。母亲就是上天派给我们的天使,母亲陪我们度过每一个快乐、伤心、生气、困难的时光。当我们遇到困难时,妈妈老是鼓励我们扬起风帆去战胜困难。
我们要学会感恩母亲,报答母亲。
读书心得500字
在我的书柜里有一本《夏日极光》,它可是一本让我视若珍宝的书。
那是一个秋高气爽的下午,在公园的草坪上,姐姐炎夏和弟弟凉夏快乐的奔跑着,爸爸、妈妈用温和的目光追逐着他们快乐的脚步。多么美好的一家呀!可是五年后的一天,凉夏静静的坐在轮椅上,姐姐风风火火的跑进病房说:“危险期已经过去。”可是凉夏却冷冷的问她:“姐姐,我是不是也会像爸爸、妈妈那样死去……”“不要再说了!”炎夏捂住了弟弟的嘴。事情是这样的,爸爸、妈妈被卡车撞到之后的几天里,凉夏忽然高烧不退,炎夏把他送进了医院,姐姐在急诊室外焦急的等待着,医生在里面的话炎夏都听到了,这话犹如雪天泡冷水,弟弟竟然得了癌症!很快弟弟的病情恶化了,就在临死前,他对姐姐说:“我想看极光。”姐姐二话没说,以惊人的速度带回了“极光”,可惜的是弟弟已经死去了。炎夏走到了弟弟的遗体旁一边哭泣,一边说:“姐只能为你做这些了,这个,你带到天堂去看吧!”
自从读了这本书后,我才终于知道自己是多么渺小了。作为姐姐炎夏在祸不单行的日子里,尽自己的所能关爱着弟弟,根本不顾自己的一切。我想起了自己平时无论在家中,还是在学校总是为自己想得多,为别人想得少,内心充满了愧疚。今后,我将尽努力弥补自己的过失。
读书心得500字
书,陶冶了我的性情;书,丰富了我的知识;书,开阔了我的视野;书,给予了我人生的启迪。以书相伴,人生就会有大不同。生活可以清贫,但不可以无书。博览全书的人,往往知识丰富,能集众家之所长于其身,因此能使人喜欢读书,将使他终身受益。
虽然我们都知道要多读书,读好书。可仍然有一些人没有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究其原因,那是因为他们没有对读书产生兴趣,兴趣才是的老师!
读书不仅可以让孩子获取广泛的知识,陶冶情操,还能使孩子得到放松休闲,缓解焦虑,调节情绪,与孩子一起读书,既能留出一些时间与孩子共处,又能要求自己也养成读书的习惯,一举两得。
经常读书的人会思考,知道怎么才能想出办法。他们智商比较高,能够把无序而纷乱的世界理出头绪,抓住根本和要害,从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经常读书的人不会乱说话,言必有据,每一个结论会通过合理的推导得出,而不会人云亦云、信口雌黄。
读书的最终目的当然是为了提高对人性的认识,锻炼心胸,逐步训练感受幸福的能力,培养自信心,形成实践能力。有道是“腹有诗书气自华”,因此,养成阅读习惯将受用终生。阅读习惯是在心灵深处装了一部发动机,一个人养成了读书的习惯,一辈子不寂寞。养不成读书的习惯,一辈子不知所措。
在很小的时候就接触到了萧红的《小城三月》,她自然的笔触与轻松的语气可谓是独树一帜,如行云流水,畅快淋漓。她的文字,读起来就如同一个很会讲故事的人,不会浓墨重彩的雕饰什么,只是把自己看到的听到的原原本本还给了书外的读者,但你却觉得这朴实的描述是如此自由轻盈,仿佛抽出了灰头土脸的山村中最朦胧的一缕魂,等你仔细去寻找究竟文章传神在何处,那一丝精华也消失不见。也许萧红就是这样一个天才般的作家,无论其他人怎样亦步亦趋终让人难得要领。
无疑萧红的语言风格和她对于文字的把握是自觉的,是自成一派的,无论是春夏秋冬哪一个季节,无论喜怒哀乐那一种情感,在萧红的描摹下都附带起了民国时东北小城似淡非淡的大红大绿,这得益于她从小生活的城镇——呼兰古城。
书的前几章给人的感觉慢悠悠的,生活在这一方终年清冷的黑土地上的男女老少,都是一样的淳朴而愚昧,他们可以逆来顺受,却也会冷眼旁观,有时麻木,有时又因为种.种产生一些丰富的情愫,这是典型的中国传统农民,却也是抒情最朴素的源头,跳大神、扭秧歌、放河灯、大荒院子、粉条、扎彩铺,这样的风物画是另一幅单薄了些的清明上河图,虽然人声和高墙可以勉强填补空白的画面,但正如作者自己所说,再怎样的欢脱,也不过是这些生命苦短的人另一种形式的荒凉,声音越高亢,就越发觉得夜的寂寥,这种道理是相通的。
可是在后来作者干脆把美好撕碎了给你看,一个年轻、黑乎乎的、活泼的、大大方方的团圆媳妇,在自己的家人邻里的“治疗”下丧失了自己本该美好的生命,作者对于这个团圆姑娘肯定有着无限的同情和喜爱,在呼兰小城的人看来,团圆媳妇就应该低三下四,就应该走路畏畏缩缩,这是因为他们自己内心的阴暗受不了团圆媳妇所表现出来的亮堂光明,小团圆媳妇成了婆婆的出气筒,所谓的虐待居然挂上了管教出一个好人来的冠冕堂皇的理由。更令人气愤的是这种虐待已经成为呼兰小城中的习俗传统,以至于在变态的思想观念中淫浸的妇女——这些受害者也觉得不以为然,反倒自愿成为这种体制的帮凶,其实小团圆媳妇的死亡可以说是她的悲哀。但这种悲哀又不能算得上是真实的悲哀,当然,也绝不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情,但是从现在看来,无论团圆媳妇在生前受过多少“善良”的折磨,她死后总算有一个魂灵,幻化成一只白兔,总还是存在回家的愿景,而与她同时代的农村妇女,甚至于农民,甚至于整个中国,能够有愿景、心中有希望的人又有多少。大部分的人还没有开化,还在面朝黄土背朝天,还在一片黑暗中浑浑噩噩的活着。
在后文中有二伯的故事和冯歪嘴子的故事更是令读者看到了讽刺与罪恶,在那个年代人们究竟过着怎样麻木与苦难的生活。一个出身低微缺不甘心于低微,长着一颗一碰就碎的玻璃心的人,摒弃人性的善良与同情去讽刺团圆媳妇。冯歪嘴子只不过是成了家,媳妇却被有二伯说三道四,绫罗绸缎看不上却偏偏嫁给冯歪嘴,我们不禁去思考,为什么平凡人不能有平凡人的幸福,为什么你有二伯处在奴隶阶级却心有不甘拥有主子的思想?
太多太多的社会弊病从这本书里呼之欲出,我们只能对过去秉持敬畏却又无可奈何,感谢萧红,将那个时代还原。萧红说过,她自己这一生的所有悲剧都只因她是个女人,可是,换一种角度来看,如果萧红是个男人,他又会幸福到哪里去?在当时一片墨黑的中国,又怎会容忍的下这片叛逆的光明?
是的,故事到这里结束了,那个年代挣扎着想要破土的光明已经在当今得到了延续和保护,我们庆幸着自己的幸运和机遇,希望未来,一切都好。
我曾经读过詹天佑的故事、我曾经读过钱学森的故事、我曾经读过李四光的故事••••••每一次,我都被这些爱国科学家的赤子情怀深深打动。今天,我又读了“两弹元勋”邓稼先的故事,我再一次地被深深地震撼了。掩卷沉思,邓稼先爷爷心系祖国、为国家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那一幕、一幕,在我的脑海中怎么也挥散不去......
当我读到“1950年,年仅26岁的邓稼先在获得物理学博士学位后的第九天,就毅然登轮回国,开创性地开展了对原子核理论的研究。”时,我被深深地震撼了。邓稼先爷爷在美国获得博士学位后,如果像很多科学家,他的邻居兼好友杨振宁那样留在国外继续学习、工作,他有可能会获得更高的荣誉,甚至有可能获得“诺贝尔奖”,但是邓稼先爷爷不论自己在国外有多好的工作、生活条件、不论自己在国外将会由多好的发展前途、有可能取得多高的荣誉,毅然选择回到当时还很贫穷落后的祖国,为建设新中国贡献自己的力量,这是多么伟大的爱国情怀啊!试想想在我们当今的年轻人中,当面临着邓稼先爷爷这样的情况时,有多少人能义无反顾地做出像同样的选择呢?
当我读到“邓稼先带领他领导的一班青年人夜以继日地轮班进行紧张的计算,得出了与苏联专家结论完全不同的突破性结论。该结论最终被从苏联回国的物理学家周光召加以了证实,从而成为指导原子弹研制的具有重大应用价值的关键性理论成果。”时,我不禁拍手叫绝,俗话说:“功夫不负有心人”,正是因为邓稼先爷爷与各个科学家废寝忘食地工作,经过周密的计算,才换来了成功,换来了中国原子弹事业的突破性进展。造出了“两弹”,帝国主义列强就不敢轻易地来欺负我们中国了,所以说邓稼先爷爷是我们中国的大功臣啊!而我们呢?面对困难有邓爷爷这样的钻研精神、刻苦精神吗?多么惭愧啊!我的很多同学,也包括我自己遇到学习上的难题时,经常是稍微想想,想不出来就去问妈妈或者干脆不做了。假如邓稼先爷爷也像我们这样,中国的“两弹”可能会迟很多年才能造出来或者到现在还没造出来呢!
当我读到“1979年,在一次航弹试验时,因降落伞破裂,原子弹从高空坠落地上。为了避免毁灭性的后果,他竟冒着生命危险一个人抢上前去,抱起摔破的原子弹碎片仔细检验,由此受到致命的核辐射伤害...... 1985年邓稼先爷爷因辐射致癌而因公殉职。弥留之际,他还用生命的智慧和最后一丝力气,与于敏合著了一份关于中国核武器发展的建议书,向祖国献上了最后的一片赤诚。”时,我更是被邓稼先爷爷这种不顾生命危险而尽忠报国的爱国壮举深深地震撼了!邓稼先爷爷的一生虽然不长,但是他却为中国的发展和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他真的无愧于“中华民族核武器事业的奠基人和开拓者”、“两弹元勋”等光荣的称号!是我们每一个青少年应该学习的榜样!
邓稼先、詹天佑、钱学森、李四光......一个又一个爱国科学家的故事为我们树立了学习的榜样,向我们诠释了和平年代爱国的真谛。对于我们少年儿童而言,最好的爱国方式就是了解自己的使命,肩负起自己的职责,努力学习,长大为祖国的强大做贡献。所以,同学们,让我们一起来为祖国的未来加油吧!让我们一起来“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吧!长大后做一个有益于社会、无愧于祖国的人!
新学期开始了,我学到第十九课时,发现这是根据我国著名历史小说《三国演义》中有关“草船借箭”的情节改写的。草船借箭的故事发生在东汉末年。这个故事写的是:周瑜由于嫉妒诸葛亮的才干,要诸葛亮在十天内造好十万支箭,以此陷害他。但诸葛亮同周瑜斗智,用妙计向曹操“借箭”,挫败了周瑜的暗算。结果是箭按时交给了周瑜,让周瑜输得心服口服。
学完课文,我深深地感受到了诸葛亮的有胆有识、才智过人。还感受到了周瑜的心胸狭窄、面善心毒、笑里藏刀。周瑜看见别人的才干比自己强,不是奋力追赶别人,而是不择手段地陷害别人。周瑜要诸葛亮在十天内造十万支箭,诸葛亮却说只要三天,周瑜赶紧让诸葛亮当面立下军令状。在周瑜看来,诸葛亮肯定完不成这个任务,到时候就可以用军法来处置他,诸葛亮也无话可说,自己还可以除掉一个心头大患。
但是周瑜太小看诸葛亮了。诸葛亮其实对周瑜的险恶用心早就看得一清二楚,他不过是将计就计。诸葛亮对怎么借箭其实心里早已经有了计划。诸葛亮算好了天气,知道第三天四更时分一定有大雾。又算准了那天有大风,借助风势顺水推舟可以很快将他们送回去;诸葛亮也算好了受箭的方法,二十条船以绳索相连,一字摆开,两面受箭;他也算好了人,知道鲁肃忠厚守信,特向鲁肃借船,诸葛亮还知道周瑜聪明过人,所以不让鲁肃在周瑜面前提借船之事,知道曹操生性多疑,所以假装攻打曹营。几方面的综合因素让诸葛亮的借箭计划得以成功。
其实,诸葛亮的聪明不是一时的,是平时日积月累的结果。他懂天文,才能算出天气;他懂心理,打心理仗,摸清每个人的想法“对症下药”。诸葛亮的成功不是偶然的,是经过长期苦读潜心研究才得到的。这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知识是靠自己去努力与奋斗才能拥有的。我们要像诸葛亮那样专心钻研,仔细思考,刻苦学习。
从《草船借箭》中我还懂得了一个道理:要像诸葛亮那样虚心,宽宏大量,心胸宽阔,用自己的智慧证实自己的成绩。而不是像周瑜那样小心眼。在我的学习过程中,如果同学比我成绩好,这时我做的并不是嫉妒他,而是虚心地学习同学的长处,改掉自己的短处。
一篇课文让我明白:只要虚心、勤于学习,拥有了丰富的知识,不管多困难的任务,都有可能完成!
宇宙从何而来,他又向何处去,宇宙有一个开端吗,如果有的话,在此之前发生了什么,时间的本质是什么,他会达到一个终点吗,我们能在时间中返回过去吗?在第一章的结尾,霍金提出了这些问题,一如艾伯特向苏菲提出的问题,“我是谁,世界从何而来?”这两个哲学中最本源的问题促使苏菲开始思考,并在艾伯特的引导下开始了一次奇妙的哲学旅程,是时间简史的开篇,霍金也向我们抛出了宇宙学的基础问题,而后带领我们进行一次《星际迷航》
本书开篇作者明确告诉你,摒弃你思维中所有关于经典力学的规则,忘记引力是力,三维空间,绝对时间,因为“我们凭什么自以为了解的更好呢,暂时忘记你所知道的——或者你认为你所知道的关于空间的知识。”不存有任何先入为主的观念,腾空你的大脑,他现在是一张白纸,而后根据作者的阐述,在白纸上涂鸦。
在前五章,作者系统阐述了牛顿力学和狭义相对论,因为经典力学不仅是现代物理学也是现代天文学的开端,至此“我们不仅放弃了地球是宇宙中心的思想而且以科学理论相对证明了放弃这一思想的准确性,且不仅于此,我们甚至以为我们的太阳,也许我们的太阳系在宇宙中都不占有独特的地位,世界观的这一改变象征着人类思想的深刻转变,这也是我们现代科学对宇宙立即的开端;而相对论迫使我们从根本上改变时间和空间的观念,我们必须接受,时间不可能和空间分离而独立存在,而是和他结合,形成一个叫时空的客体;而在广义相对论中,爱因斯坦更是将引力解释为四维空间的曲率,这一天才的设想,彻底颠覆了我们以往的宇宙观。
第六章的标题为“弯曲空间”这是一个全新的概念,爱因斯坦在广义相对论中有一个革命的设想:引力不同于其他力,他不是力,只不过是时空并不平坦这一事实的结果。在四维中,时空本应是一个平面,但应时空中的质量和重量分布不同,造成了时空的塌陷,就像一块被拉平了得有弹力的布,太阳是一块放在布上的小石头,石头让周围的布塌陷,形成一个近乎漏洞状,本是沿直线运动的光在经过这个弯曲的空间是应距离的拉长便显得慢些,同时,以光速为基准的物体运动速度便相对提高(当然提高的量极其微小)所以,相对论的另一个预言是,在诸如地球这样的大质量物体附加,时间流逝的应该较慢些。在相对论中不存在绝对的时间,相反,每一个物体都有其自身的个人时间测度,这个测度以他在何处以及如何运动而定。
至于我们为什么要研究时间和空间,在本章末,霍金说:现在时间和空间是动力量,当一个物体运动时,或者一个力作用时,他影响空间和时间的曲率,而时空结构反过来也影响物体运动和力作用的方式,时间和空间不仅影响宇宙中发生的一切,而且受候着影响、
第七章开始讲诉我们的宇宙,物理学家们因观测到星系红移而得出宇宙正在膨胀的结论,而且膨胀正在加速,宇宙学家将这比喻成一个不断被吹张的气球,那么在宇宙没被吹涨之前是什么呢,霍金解释说,事实上,在宇宙中我们观彻到的物质总量的情形下,因爱因斯坦方程得出的所有解中,都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特征:在过去的某一时刻(大约137亿年以前)相邻星系间的距离必须为零,换言之,整个宇宙被解压在零尺度的单个的一个点,就像一个半径为零的球,那时,宇宙的密度和时刻曲率都无限大,他是我们;称之为大爆炸的时刻,大爆炸后的宇宙经过最初的暴涨后应额外的引力膨胀慢了下来,但实际今日,膨胀扔在继续。而直到了宇宙的起源和现状,人们便想推测宇宙的未来,天文学家给出了两种可能,一,大解体,当膨胀到星系间的距离达到引力无能为力时,宇宙便炸散开来。二,大坍缩,即引力够大,宇宙最终坍塌回归到一个点即奇点,一如黑洞。
第九章阐述了量子引力,这是一个全新的理论,因为由于当今科学家按照两个基本的部分理论——广义相对论和量子力学来描述宇宙,而且不幸的是,人们知道这两个理论不能相互协调,他们不可能都正确,因而当今物理学的一个主要抱负,便是一个能讲两者结合在一起的新理论——量子引力论。又因为相对论对奇点无能为力,但迄今为止因周边引力场的微弱,所有的实验都支持他,他大体是正确的但又瑕疵,而在宇宙的早期,当宇宙中所有的物质和能量都背压缩成非常小得体积时,引力场变得非常强大,在如此强大的引力场时,量子理论有重要效应,故而,为找到一个统一的理论将二者结合成量子引力论是必要的,但又意思的是,量子引力论有一种和宇宙大爆炸截然不同的宇宙起源的可能,即时空是没有边界的,那么宇宙会是完全自给自足的,没有开端和结束,不被创造和消灭,他只是存在。
此外,霍金在本书中还解说了时间旅行的问题,关于时间旅行最具科学原理的方式有两种,一,超光速旅行,但根据现有条件,我们可以把粒子加速到光速的99.99%,但无论注入多大的功率,也不可能把他们加速到超过光速壁垒,所以,目前为止,此路不通。二,虫洞旅行,即把时空曲卷起来,把几乎平坦的相隔遥远的区域连接起来,而如果一个先进的文明可能使虫洞维持开放,那么他们需要负能量密度的物质,而根据量子理论,允许某一些地方的能量密度为负,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不但时空可以被曲翘,而且能被曲翘成允许时间旅行的样子。
所以,但就理论,时间旅行完全有可能,但,只是理论。
书中还首次提出了许多新的理论,比如暗物质,暗能量,超弦等等。
在书的最后,霍金说:如果我们确实发现了一个完备的理论,在广泛的原理上,他应该及时让所以人理解,而不仅仅让几个科学家理解,那时我们所有得人,包括哲学家,科学家以及普普通通的人,都能参与和讨论我们和宇宙为什么存在的问题。如果我们对此找到了答案,那将是人类理性的终极胜利——因为那时我们知道了上帝的精神。
这当然是一个令人激动的愿望,但于我,到真心希望那一天晚些再晚些到来——但要赶在太阳变成红巨星吞噬地球前就好,人类天性有求知欲和好胜心,正如书中有一句话:人们总是不满足于把事物视作互不相关和神秘莫测的,我们渴求理解世界的根本秩序。不断超越自我是人类社会得以发展的原动力,正是应对周边事物的未知,不解,推动了人类不断探索进步,惑而习,习而思,思而知,知而行,行而进步发展,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反作用于物质,这是社会的基础。
《世界简史》是一本于生存无用的书,一如哲学,但人活一世,从根本上面对两个问题,一,生存,得活下来,二,要回答生命价值的问题,让心有个安处,而这本书的价值即在于启迪人的思维,震颤人的灵魂,子曰:四十而不惑,这要求苛刻,甚至不可能达到,但人可以让自己少惑,多知,知愈多,便愈是独立的人,从兽到人,需要建立自我意识,从人到神,需要消融自我意识,而知便是建立自我意识的根本,不论人只满足于七情六欲的感应法门,亦想达到无我相,我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的究竟法门,建立独立的自我意识,都是必经阶段。
这个星期,我终于读完了当年明月的心血之作《明朝那些事》。本书以通俗小说的形式,用瑞士表匠的耐心,德国工人的严谨,法国酿酒师的情怀,美国喜剧演员的幽默,来为我们展示几百年前的风风雨雨。它深深地吸引了我。
在这本书里,自始至终都蕴含着一种力量,一种永恒的、催人奋进的力量。这种力量,支持着戚继光抗击倭寇,不畏困难;支持着于谦打响“北京保卫战”,力挽狂澜,延续了大明两百多年的历史;支持着海瑞冒着杀头的危险,“抬棺骂嘉靖”------这种力量,叫做爱国!
我的父母,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教育我“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天下兴亡,我有责”。我开始只是懵懵懂懂地懂一些,可自从拜读了《明朝那些事》后,我看到了张居正、徐阶、夏炎等人的爱国事迹,才真正懂得了爱国的含义,我从中汲取了无穷的力量。
最近,暑假里我读了一本萧红写的《呼兰河传》,内容十分精彩、有趣。
令我记忆犹新的是:一天,萧红和他的祖父来到田野里。祖父给田地锄草,萧红看到很多玫瑰花,就去摘了一些玫瑰花。一边给爷爷的帽子上插花,一边笑。祖父闻到了玫瑰花的香味说道:“我家的玫瑰花真香,哪怕十里路都闻得到。”听到爷爷如此夸张的说自家的玫瑰花,萧红情不自禁的开怀大笑。
从这段故事里,我可以体会到萧红的童年生活是多么的无忧无虑,另外也让我感受到她是那么的天真可爱。但是我又为萧红的英年早逝而惋惜,像她这样学富五车、才高八斗的作家若还在人世,一定会给我们带来更多更多的优秀作品。
萧红的童年生活也让我忆起了我的美好童年生活。记得10岁时,我和姐姐在一片雪白的草地上打雪仗。当时我们打得不分胜负,两人脸上都洋溢出灿烂而快乐的笑容。虽然过去了好久,每当回忆起,我的心田间就会自然而然的流露出暖暖的快乐感。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同学们让我们好好珍惜上帝送给我们最美好的时光——童年吧!
我偶然从家里翻找出一本书,是一本蒙着一层灰尘的黑色外壳的书,书的封面正上方有一幅图画,画中有一位小姑娘正躺在一片云朵中,有许多的荷叶。图下方写着书的名字——《寄小读者》,题目下方是作者,我一看,嘴巴立刻张成了“o”字形。原来这是冰心奶奶的一篇散文集啊,于是我饶有兴致地阅读起来。
经过几个星期阅读,我忽然发现冰心奶奶是一位有着童心的大孩子。她和孩子们一起游戏,一起玩耍,和孩子们一起谈论心事,她的一切事情都和孩子有关系。她是一个热爱孩子、关心孩子的人。她将一生全都奉献给了儿童事业。
我认为冰心奶奶不仅仅是一位热爱儿童的作家,她也是一位关爱亲人的人,她在日本留学的时候,她也不忘给家中父母写信,汇报自己的身体情况,不让父母担心。她还给家中的弟弟妹妹们写信,提醒他们要好好学习,保证身体健康,照顾好父亲、母亲。
在《寄小读者》中,我还有一个重要的发现,那就是冰心奶奶不仅儿童描写得形象生动,而且冰心奶奶写风景也写得惟妙惟肖,水平堪称是一流的。
我最喜欢的是冰心奶奶在约克逊号上写的信,因为冰心奶奶在这几封信中用了大量的篇幅描写海上的景色,其中用了许多比喻,拟人等修辞手法,让我读完文章之后有一种恍如身临其境的感觉。从中我还学习到了冰心奶奶这种优秀的写作方法和优美语句。
此时此刻,我又将此书重新浏览了一遍,当我合上最后一页时,我将所有的思绪全部整理起来,列出了满满一张纸,所有写好作文的要点。我最后将它们全都归纳起来,总结出了两点:
一是要留心身边的点点滴滴事情。
二是要注意平时积累,多用各种修辞手法和好词好句。
这就是我认为冰心奶奶能写出好文章的原因所在。
余华说,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除活着以外的一切事物而活着。
《活着》作为一部影响几代人的文学作品,的确发人深省,耐人寻味。在新中国成立前后的特殊阶段,时代特征突出,时代气息浓厚,活着是一分痛苦也是一分快乐。书中主人公福贵的人生便是整个社会的缩影,他的身上折射了整个底层民众的兴衰祸福。
人为何而活着。古罗马政治家西塞罗认为,人是为了思考而活着;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则认为,人因自爱而活着;中国武侠小说家古龙则坚持,人为承担责任而活着……而福贵却说:“人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福贵早年玩物丧志,家道中落,妻子背离,父亲惨死。年少的福贵因贪图享乐而活着,一步一步走向生活的陷阱,不得自拔,最终落得苟活之地。而立时的福贵,家境清贫却自得,生活艰苦而自乐,在一切渐入佳境之时,迫入壮丁,背井离乡,烽火连月,苟且偷安。这时的福贵为了重回故乡而活着,在拂尘间摸爬滚打,在硝烟里破茧重生。中年时的福贵,白发人送黑发人,丧子的悲哀贯彻了整个家庭。这时的福贵必须为了支撑家庭而活着,作为唯一的男人,是家的希望。老年的福贵,终于有一点安稳的幸福,却造化弄人,丧女,丧婿,丧妻,再丧孙,活着便是与一头黄牛相依相随。活着了无牵挂,活着仅仅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无论山河如何变迁,时代以何种速度继续更替,生存对于人的价值却始终如一。我们生来就为活着,为了活着而打拼,为了活着而承受生活各方面的有形与无形的压力。在夜深人静,愁思万千的时候,我们何尝没有盘问自己,活着的意义在哪里,生存的价值在哪里。
形形色色的人生小则为了家庭,为了金钱,为了事业,大则为了社会,为了国家,为了和平。每个人活着都有一个目标,都有一股推动自己进步的力量。但在某种程度上看来,与其说是目标支持着生存,不如说是为了活着而不断地找寻目标。生活是一个又一个的小目标串联起来的有机整体,这些目标的一个又一个地现实,则是人生的终极大目标。而这些目标的实现归根结底是为了活着。
我们太常见因为人生中的一个小目标一两次失败而灰心丧气的人,他们失意,他们堕落,他们失去自信,有的甚至失去活着的勇气。但凡是这样轻生或者只是有轻生念头的人,他们都还没有完全看透目标与活着的本质联系。而这样的人太多太多。他们嘴上追求活着的意义,追求生存的价值,愿以死来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这样的行为的确令人肃然起敬。而这样的人生,却没能体会到生活的真谛。以死的方式来实现价值并不是一个好的途径。请记住,以生命的形式生存在这个世界上,为了活着而活着才是生命的本质。我们是为了活着而努力生存,死亡只是生命道路上不得已而为之的小插曲。
为了活着而活着的人生,简单明了,泰然自若。只有我们把生活的思想简单化,把生存的意识强烈化,才能真正地体会到活着的意义——以笑的方式代替哭,在死亡的伴随下努力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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