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云淡风轻日期:2025-06-04人气:4
学校绩效工资考核方案(精选8篇)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小学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全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范围:
全体教职工。
三、考核领导小组和考核时间:
每一学年或每学期以教育局规定时间进行考核。本考核为一学年计分,若以月考核作相应折算。
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杨在初
副 组 长:孙金和、杨永华、王席陶。
成 员: 杨子镔、许卫、程大俊、年级组长、魏玉仲、杨清华、梁安生、武斌。
四、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定量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师德10分,出勤10分、工作量30分、教育教学过程2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一)师德(10分)。政治方向明确,教育思想端正,职业道德高尚。
1、理论学习(2分)
①积极认真参加集体(教研组学习、学校政治业务学习、校外学习)学习,主动自学自悟,记好记全学习笔记。学习期间无迟到、早退、缺席,并认真做好笔记者得满分。
②无故缺席一次扣0.2分。
③早退、迟到一次扣0.1分。
④笔记不全者视情况扣0.2分。
2、职业道德(8分)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达到者得满分。有如下情况者扣分或加分:
①言行违背规范,打架、污辱他人人格等现象,每次扣1分。
②有乱收费、乱订资料情况,每人次扣1分。
③因工作不当,引发家长告状,产生较大负面影响,每人次扣2分。
④学期内受党政纪处分和治安处罚者扣5分。
⑤教师穿着仪表、举止不文明者发现一次扣0.1分。诸如:穿奇装异服,穿拖鞋、背心、超短裙、短裤进教室,染指甲,在教室内吸烟,坐课桌,随地吐痰,扔杂物,说话粗野等不文明行为。
⑥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服从合理的工作安排,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师德得分为0。
⑦把学生赶出课堂,每人次扣0.1分。体罚或变相体罚(如殴打、漫骂学生等),每人次扣0.3分。留惩罚性作业,每人次扣0.1分。
⑧教师为人师表,行为在社会上引起较大积极影响,加0.2分。
⑨不分份内份外,积极主动关心学校各项工作,完成其他临时性任务,维护学校声誉,为集体做出贡献的教师,酌情加节0.2分以上。
⑩学生测评合格率在90%以上者得1分,不合格一票扣0.01分。
(二)、出勤(10分)。忠于职守,工作积极主动,一丝不苟,完成任务好。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工作安排,顾全大局,有责任心,愉快接受临时性工作,积极参加义务活动。
1、工作纪律(5分)
①一学年病事假在八天内不扣分。在八天以外,病假3天扣0.5分、事假1天扣0.5分、旷工1天扣3分,出勤的10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不假离校以旷工计。
②本人结婚婚期7天内不扣分,产假90天内不扣分,本人的直系亲属婚丧在5天内不扣分。公派学习、公假不扣分(学历函授学习、外出培训等)。
③本学期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的不享受绩效补贴。
a、本学期累计旷工达20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以上的;
b、脱产学习的;
c、解除聘用合同的;
d、停发工资的;
e、借调在教育系统之外的。
2、工作态度(5分)
①违反工作纪律,如课内时间闲谈、玩电脑游戏等,发现一次扣0.1分。
②强调个人原因,不完成学校工作,工作被动,推推动动,应付差事,每次扣1分。
③上班时擅自离岗,每次扣0.2分。
④擅自调课每次扣0.1分,上课迟到,每次扣0.1分,上课时间无故接听手机扣0.1分,中途脱堂,每次扣0.1分。
⑤全勤:按学期考核,若无事假、病假与迟到等缺勤的算全勤,加3分。
为积极落实公司的生产管理制度要求,更好的搞好现场管理、质量管理,以及人员管理,为车间创造一个高素养、高质量、高产量的生产氛围,现制定本车间的考核制度,希望每一位员工严格遵守。
一、车间员工除按照公司人事制度、考勤制度、生产制度来加强管理外,还要服从本管理制度。
二、进入车间工作前须做到:
1、首先在来公司的路上调整好自己的心态,整理好自己的厂服,带好厂牌做好工作
2、看生产安排看板中的生产任务或听从主管安排生产,并做好生产准备进行生产。
3、清楚工作台和身边影响工作的物品,做到工作顺畅利索。
4、到仓库找仓管领用生产所需的物料,并做好数据统计。
5、检查生产工具和生产设施是否能正常生产,如果不能正常生产立即上报给主管,由主管到办公室给予解决;如果正常,就开始生产。
三、在工作中应做到:
1、对每道工序都不能马虎,确保工艺质量的优良,尽一切可能做到“零次品”。
2、组装中能用的螺丝钉、螺丝帽、垫片、扎线、套片、压线帽、海绵条等部件不能作为废品乱扔,每位员工都应有节少成本意识,要有把一个能用的螺丝垫片都要检起来用在产品上的作风。
3、在贴产品标签时应帖端正,看上去比较美观正规。
4、各工序应按操作规范进行操作,严防违规操作,确保品质优良。
5、在领安装部件时应填写领料单,然后将领料单交给仓管签字,仓管签字后跟随仓管一起到仓库领料。
四、下班后应做到:
1、生产工具和零部件(如:螺丝钉、垫片、海绵条、扎线、贴标、套片、压线帽等)定位摆放,保持整齐有序。
2、检查风批气管是否漏气和电器线路、开关是否有隐患;如有漏气现象发生应及时报告给主管,并及时解决。
3、按照主管划分的.清扫区域来清扫车间,保持车间清洁整齐;并分清用与不用的掉在地上元件,特别是螺丝钉、垫片、海绵条、扎线、贴标、套片、压线帽等,放入各定位的地方,不能乱扔或丢在垃圾里。
4、关电、关水、关电器、关窗户,以防车间安全;火灾、水灾、偷盗、损失。
5、整齐有序地到打卡机前打卡下班。
五、规章制度:
1、以上二、三、四项不管是谁如果不按规定操作或违规,发现一次罚款30元;如果三次违规除处罚外给予辞退。
2、员工要服从主管安排,分配到每个人的工作任务要认真做好做完,不得拖三拉四完成不了任务和质量要求,否则给予重罚。
3、车间工作中不能说与工作无关的话和说脏话,更不能吵架、打架斗殴;违者:说与工作无关的话和说脏话者每次罚10元,吵架、打架斗殴者,不管是谁,也不管是什么原因罚50元,并给于辞退。
4、不能带陌生人进厂,如有违者每次罚款30元。
5、不能在车间内抽烟和玩打火机,违者罚款200元。
6、装车不能托托拉拉,应听从发货员的安排进行装车;如有不服从者每次罚款20元。
7、退货回来的拆机配件和装机零部件不能丢在垃圾里,违者罚款50元;如果查明不了违反者,车间班组统一罚款5元。
8、如那个车间将垃圾没有丢在垃圾棚里而丢在外面,罚所丢者20元;如查明不了所丢者,车间班组统一罚款5元。
六、质量操作制度
1、员工必须严格按照工序质量流程进行作业生产,不得任意妄为。
2、员工不能为了省事而偷工减料,不能自己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一定要按工艺流程严格做到自检、互检,不合格产品不要流到下道工序;下道工序员工要对上到工序的质量进行严格审核,如有发现上道工序质量问题应要求上道工序返工,不听者扣罚30元;如果员工在每月中有三次返工现象发生扣罚100元;主管负责对质量的监督和抽检工作。
3、如因质量问题得到客户投诉的,查明那道工序出问题,其此工序员工应承担一切经济损失;查明不了那个组、那道工序、那个人的过失,车间集体承担一切损失。
一、考核委员会及考核小组
组长:校长
成员:副校长、教导主任、教研组长、少先队辅导员、教师代表
二、绩效考核项目:
1、考核共计100分:其中师德师风10分,考勤15分,工作量15分,教育教学过程3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2、特殊加分10分(此项作为学校领导对为学校作出特殊贡献,服从学校安排并认真完成任务的老师,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的奖励性加分)
三、制定方案原则:
1、既要按劳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钱看,大力提倡无私奉献、团结协作和主人翁精神。
2、打破平均主义,按工作责任,岗位目标完成情况,在考核的基础上,确定教师的绩效工资待遇。
3、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奖勤罚懒,重实际,重贡献,看工作质量,看效益优先。
4、既要充分保护老教师的利益,又要让优秀的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
四、考核细则:
(一)、师德考核(10分)
1、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如因师德有问题导致学生家长到学校或上级有关部门上访,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经调查核实每次扣除师德考核1分。
2、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关心学困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侮辱女学生。如发现并造成恶劣影响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一经查实,一次扣除2分。
3、热爱学生,关心集体,顾全大局,服从分配,努力完成本职工作,积极完成学校交给的临时任务。如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的或不接受学校安排,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较大影响的,一次扣除2分。
4、教师必须认真参加政治学习,不迟到早退,有事办好请假手续。认真做好每学期工作笔记,不做与政治学习无关的事。违反一次扣1分。
5、不得在全镇统一举行的各类竞赛活动和统考中弄虚作假。违规者扣除师德考核1分。
6、工作推诿,不服从分配(学校各室、教研组等安排的工作必须服从,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违者一次扣1分。
7、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危害学校声誉,违者一次扣1分。
8、搞不正当之风,搬弄是非,影响团结,造成不良影响每次扣2分。
9、教师穿着仪表、举止不文明者(如:男教师穿拖鞋、背心,女教师穿低胸衣服、过份分散学生注意力的奇装异服进入教室,随地吐痰,讲粗野话等)发现一次扣0.5分。
10、严禁在上班期间打牌或打麻将等,违者每次扣2分。
(二)教师出勤(15分)
1、一学期工作期间,无病事假者记15分;事假一天扣1分、病假2天扣1分:病假累计超过30天或事假累计超过15天此项不记分;无故旷工1天以上此项不记分。
2、旷课每节扣3分,迟到、中空、早退每次扣1分。
3、旷会议每次扣3分。
4、病假必须有医院的证明,若重大疾病需住院治疗(以出院单为凭)。
5、法定产假、婚假、丧假等,到期未上班者,每天扣2分。
6、学历进修的教师,不算公假,也不算事假,经学校同意后,以文件通知的天数为准自行调课参加,未经学校同意私自调课者,按旷课处理。
7、教师外出培训,参加教研活动等,必须先把课程对调好。
(三)工作量(15分。)
1、除语、数、英语、科学学科外的其他学科系数为1,英语、科学、数学和一、二年级的语文系数为1.1,三、四、五年级的语文的系数为1.2,六年级语文系数为1.3。
2、教师的周工作量=周所任课时量×该科系数
3、此项满分为15分、高出15分的只记15分、高出部份在特殊加分项体现。
(四)教育教学过程(30分)
1、教学资料上交——计划、总结、学校要求的资料(4分)
3、教师备课(5分)
4、作业布置与批改(10分)
5、听课与评课(6分)
6、考试及试卷分析(2分)
7、教研活动(3分)
(五)教学效果(30分)
1、按镇统考试名次,从高到低依次按每低一个名次相差1分。
2、教师带语数多科头的按最高分名次记分。
3、后勤人员、非检测科目及教师的成绩得分以全校教学一线教师教学成绩的平均分。
4、①因教师自己的疏忽大意而导致的安全事故,安全考核分扣2分。②遇到安全事故不及时制止,放任事故发生,一次扣2分。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核结果作为评优选先、年度考核的依据。
2、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依据。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票否决,扣绩效考核分数(总分÷月份):
(1)造成教育事故,影响恶劣的;
(2)因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3)工作不负责任;
(4)有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5)不能认真履行职责,师生评价很低的;不服从学校管理,经常无理取闹,影响学校工作正常开展的;
(6)不讲社会公德,言行不检点,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的;
(7)如有一半家要求撤换该科教师的,应教师作代岗处理。
六、如本方案所规定与上级文件相抵触,以上级文件为准。
目的:为了推动公司人员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尽快完善好绩效考核运行机制,使考核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适用范围:生产部所有车间员工(试用期后)。
执行日期:20xx年3月份。
本考核方案分为5部分:工作表现、工作技能、执行制度、敬业与协作、日常行为。
以扣分考核为基本形式,扣分与绩效考核工资挂钩。每月汇总评比一次,考核工资为200元,考核结果处理按照《记分方案》执行,
一、工作表现(扣分共30分、奖励共3分)
1.上班迟到、早退扣3分/次;
2.工作不积极、做事拖拖拉拉扣5分/次(例如车间安排的事情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3.串岗、脱岗、离岗超过10分钟,扣3分/次;
4.上班时间看报纸、杂志、玩手机或干与生产无关的事情扣3分/次;
5.在工作场所内大声喧哗、起哄、妨碍他人工作的扣3分/次;
6.不写请假条,无故旷工扣5分/次;
7.对本岗位的设备及生产情况不按时检查及保养扣3分/次;
8.做假记录、提前做记录或之后做记录扣5分/次。
9.工作认真仔细,及时发现不良品,并得以控制,奖3分/次。
二、工作技能(扣分共22分、奖励共6分)
1.不按规定摆放物料扣2分/次;
2.对本岗位的'设备不熟悉扣3分/次;
3.公司和车间组织的培训考试不合格扣4分/次;
4.因操作失误造成物料损失扣8分/次;
5.对本岗位的操作方法不熟悉扣5分/次;
6.熟练本岗位操作,并能带领新进员工及时掌握相应技能的奖3分/次。
7.生产现场6S做得好,工装设备保养到位的奖3分/次。
三、执行制度(扣分共31-33分、奖励共12分)
1.不按操作方法操作,违反工艺或自行更改工艺条件扣5分/次;
2.存在跑、冒、漏检现象扣2分/次;
3.在生产区内(包括各车间、厕所等)吸烟或未经允许私自带入火种扣10分/次;
4.在上班时发现上班前饮酒扣5分/次;酗酒的扣7分/次;
5.拒绝参加公司或车间组织的安全、消防、环保等学习及培训扣4分/次;
6.未经允许私自带外人进入生产车间的扣5分/次;
7.对生产工艺提出合理建议,并行之有效,奖5分/次
8.对生产过程中检举某些岗位漏检的.奖2分/次。
9.参加公司或车间组织的相关培训考试优秀(超过90分)的奖5分/次
四、敬业与合作(共79分)
1.物料浪费未及时阻止扣4分/次;
2.本岗位作业未完成或者未达到工艺指标的要求就将物料(或半成品)转入下一岗位(未经拉长和车间主管同意)扣5分/次;
3.不服从公司和车间领导指挥扣10分/次(例如不服从工作安排、临时安排等);
4.本岗位发生事故时该岗位操作员工不参加抢救扣10分/次;
5.与同事之间打架、斗殴扣10分/次;
6.破坏、损坏厂房、机器设备、工具、原材料及产品扣20分/次
7.泄露公司机密、经营机密扣10分/次;
8.无中生有、弄虚作假、搬弄是非、拉帮接派,造成同事之间不团结扣10分/次。
五、日常行为(共38分)
1.上班衣着不整,不穿工作服扣3分/次;
2.故意毁坏灭火器、消防栓和消防水带扣4分/次;
3.未经主管领导同意就私自外出扣3分/次;
4.撕毁文件、档案材料及公告文件扣5分/次;
5.对同事及家属实施诽谤、恐吓、威胁、侮辱扣10分/次;
6.损公肥私、盗窃公司财物扣10分/次。
7.本岗位卫生不干净扣3分/次。
备注:1、员工请假(事假)超过3天,次数超过3次/月的无绩效工资。
2、扣分在10分以内者为合格;10分以上按百分比扣发考核工资;
3、此表由拉长统计后,每日上交到车间主管,弄虚作假、不交或涂改扣拉长2分。
一、指导思想
根据绩效工资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任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维护教职工利益,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激励机制,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分配机制,充分发挥津贴补贴的杠杆作用,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拉开分配差距,体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教育教学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对象我校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工。
三、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兼顾公平”的原则,津补贴发放以工作绩效考评结果(教师量化积分)作为主要分配依据,适当拉开分配距离,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奖励性绩效。
2、根据岗位职责科学分配,实行相应职称就近分配。
3、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分配方案经教师大会或教代会通过后实施。学校对教职工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履行职责、工作成绩等,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分德、能、勤、绩四部分,总分为100分(不包括加减分)考核后及时公示,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实行全乡统筹,兼顾各校实际的原则,统筹部分适当向薄弱学校倾斜。各村小参照本方案就近考核教师。
四、考评程序
1、每月结束,由校行政组织教导处、教研组相关人员组成考评小组,按考评细则,对照过程进行检查评估,综合考评,实行量化积分,然后将考评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累计分配一学期绩效工资。
2、中心小学组织考评小组对辖区内的村级完小、教学点,依照考评办法进行抽查复评,对各校教职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评定,进行津贴发放 。
3、中心完小副校长和各村小校长由中心完小校长考核,中心完小教师由教学副校长按照方案组织考核,各村小教师由各村小校长以学区为单位,参照本《绩效考核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校考核细则量化考核本校教师,然后把考核结果报中心小学审查。
五、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1、绩效工资总额的70%分别按对应档次按月打入工资帐户。
2、绩效工资总额的30%,由学校统筹整体安排,不属于任何个人,学校按教师绩效考核结果依照相应职称职责对应量化分配。
凡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文件规定,受到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警告、记过、开除留用察看处分的,或是受到公安机关刑事处罚的,不参与考评,不享受所有绩效工资,70%部分列入学校30%部分总额一同考核。3、绩效工资的30%一学期发放一次(即每年的1一6月在六月底结算,7—12月12月底结算)。其中假期的一月份、七月份考核的成绩列入上年12月份和当年的6月份计算套发,元月份、7月份扣除全乡统筹部分外按本人的绩效津贴全部发放,二月份、八月份按本人上拨绩效津贴足额发放。
4、凡是教育局认可的借调人员,减除教育局和乡统筹部分后全额发放;
5、由县以上医院鉴定无法正常上班的精神病人,癌症病人及其他特殊病人,减出统筹部分外全额发放,在职人员在法定休假期内、公伤治疗期间,绩效工资全额发放,一学期病事假累计在一个月以内的基础绩效工资照发,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从超假之日起,扣一月基础绩效的10分,累计超过两个月的(含两个月),扣两个月基础绩效的15,累计超过三个月(含三个月)以上五个月以下(含五个月)扣25分;六个月及以上的,基础性绩效每月只发50。连续请病假一月及以上的,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均纳入所在学校统筹,按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执行。
6、班主任津贴按每生每月一元发放,不足20人的按每月20元发放,班主任津贴每学期按五个月计算,依据班主任考核细则实行每月量化,期末累计结算。
7、教研组长每月发30元岗位津贴,每学期按五个月结算,取消每月行政管理人员岗位津贴;
8、正在立案审查或停职的人员,停发审查停职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按第2款执行。
六、分配方式
1、从全体教师奖励绩效总额中提留10?用作期末教学质量奖惩,每月从总津贴中扣除应该支付的班主任津贴,教研组长津贴,代课金等相关津贴外,以上合称公共金。期末结算时按相应职级依照一定的方式分摊公共金,根据量化积分累计计算兑现教师每月绩效工资。
2、根据我校实际,本年度教师工作量均按有关文件执行,没有超工作量。
3、本方案中没有涉及的内容在具体量化过程时由考核小组参照有关条款和文件会议决定。
七、 设立考核领导小组。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在实施规范公务员津补贴的同时,统筹解决中小学教师待遇,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津补贴补贴。这次新增的工资性津补贴的部分作为绩效工资,由学校统一管理支配,以体现岗位责任和工作业绩。为了调动我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融教[20xx]60号《福清市教育系统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科学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
二、分配原则
1、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
2、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建构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分配方案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小组成员由校领导、中层干部、工会及其他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工作量、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
四、发放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教师。
五、绩效金额分配额度、构成
1、绩效工资分配度
这次新增工资性津补贴中月人均400元,作为学校绩效工资分配额度,由学校自主分配。
2、构成部分
绩效工资由工作量(任务)补贴、管理岗位(责任)补贴、业绩奖励三个部分构成。其中工作量补贴占绩效工资构成的60%,管理岗位补贴占20%,业绩奖励占20%(其中的2.5%作为学区统筹)。
六、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一)工作量补贴的分配
1、核定工作量的基本依据。
(1)教职工正常工作量按闽教人[87]104号文件规定计算。
(2)教学计划及小学教师教育教学任务和课堂教学的基本要求。
(3)学校实际工作内容。
2、课时量补贴
A、每学年学校教导处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统筹均衡分配教师课时量,按不同的岗位规定不同的工作量标准。
(1)根据闽教人[87]104号文件规定,小学专任教师标准周授课时数不少与18节。
(2)任实职的中心校正职校级领导任课时数不少于4节,副职校级领导任课时数不少于6节,其它任实职的学校中层干部、中心校财务人员、任课时数不少于8节,中心校生管、图书管理员(计生专干)任课时数不少于10节,为满工作量。
(3)其他科任教师课时量的计算为全校平均课时量,由校务会议研究决定周课时量规定。其中语数包班教师递减4节,数学跨班递减2节,英语跨校递减2节,教研组长递减1节(享有管理岗位补贴的不再递减)。
B、课时量补贴:完成规定周课时量,每人每月补贴110元;低于规定周课时量的少1节月扣10元;高于规定周课时量的每超1节月奖10元。
3、超工作量补贴
A、公代补贴:公代每节补贴5元,由教导处安排公代,校长签字确认。
B、导辅补贴:导辅每天补贴10元(月封顶50元)。
C、节假日值班、加班补贴:节假日值班人员每人每天补贴30元;节假日因公事加班人员每人每天补贴50元。晚上加班每晚按半天计算。节假日值班按上级要求排班。加班的需填写加班申请表,报校长予以审批方能认可,并按月予以公示。
D、英语教师跨校教学补贴:根据福清市教育局融教[20__]116号文件规定执行。
E、学校专刊补贴每期30元,由德育处负责布置。
量化工作量,情况复杂,不可能把所做工作都包括在内,教师应发扬奉献和团结协作的精神。
4、考勤奖励办法。
根据《东张中心小学考勤管理办法》实施签到制度。
A、月满勤者学校发给月满勤者奖50元。
B、教师因病请假,病假由学校安排代课的每天扣5元。病假两天以内且自己调课(需请假并将调课安排表上交学校确定存档)者不扣,超出两天的每天扣5元。
C、事假每天扣10元;
D、旷课一节扣20元,旷工半天扣50元,旷工超过三天的取消当月工作量补贴。
E、迟到、早退每月3次内不计,超过3次的前3次扣10元,后面每次扣5元(另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上的每月超过5次以上计扣)。教师违规签到(代签等)情况,每次扣30元。导辅迟到或早退(含人在校不在岗)一次扣10元,缺岗一天扣50元,并负当天该岗的一切责任。
F、学校规定的活动(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教研活动、临时性通知及其他集体活动)缺席者,每1次扣10元(公假不扣)。
G、教师签到由当天值班行政负责监督,学校抽查,当天值班行政人员监督不到位的扣20元。
(二)管理岗位补贴
1、采购、保管、事务等人员每月管理岗位补贴30元。
2、年段长、艺体组长每月管理岗位补贴40元。(图书管理员+计生专干)每月管理岗位补贴50元。
3、工会主干人员每月管理岗位补贴60元。
4、班主任、中心校生管教师、中心校财务人员每月管理岗位补贴80元。
5、中心校中层以上行政人员每月管理岗位补贴90元。校级领导每月管理岗位补贴100元。
相关岗位管理人员要完成本职岗位任务才可享受相应的管理岗位津贴。兼任多种管理岗位取最高一档。担任班主任同时还兼任其他管理岗位职务的人员补贴可追加10元。
(三)业绩奖励分配
按《福清市东张中心小学教师工作业绩评估细则》每学期对每位教师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给予相应奖励,奖励按学期发放。业绩奖励包括教育教学常规奖、突出贡献奖、优质教学奖、竞赛指导奖、教科研成果奖、师德考核奖、年度考核奖等。
其中学区统筹每人2.5%,用于教学点、完小校超工作量补贴等,剩余款项并入各校年度结算。
1、教学常规奖
以《福清市东张中心小学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条例》为考评要求,每学期对教师的教案、作业批改、安全管理、课堂教学、班级常规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评价。
2、优质教学奖
根据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从平均分、提高分、优秀率、合格率四个项进行综合评估。跨学科、跨年级任教统考科目的,按双班或多班的平均后进行评估。
平均分低于及格线,及格率低于50%的则该项不奖励。
技能科任课教师,优质教学奖取该校教师获得奖励的最低一档。
获得第一名的学校每项奖励20元,奖给完小校长。(本项由管理岗位津贴部分支出,中心校不参与此项奖励)
3、竞赛指导奖
凡辅导学生参加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市进修学校等单位组织的各类竞赛(由学校选拔),学生获奖的指导教师,均可获竞赛辅导奖。
学生作品市级报刊发表的每篇奖30元,省级报刊发表的每篇奖50元。
竞赛指导奖具体奖额如下:
4、教科研成果奖
(1)教师优质课(比武课)获奖(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
(2)公开课执教者奖励:省级500元,福州市级300元,福清市级200元,教研片100元,学区性50元,学区内教学片30元。
(3)承担市级课题研究工作且任务完成良好的课题组成员每位每学年奖励120元。
5、师德考核奖
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乐于奉献、为人师表,遵守《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每师每学期奖励50元。详见《东张中心小学师德考核细则》。违反《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有关规定和发生安全责任的此项不予以发放。
6、年度考核奖
学年年度考核合格者,每师每学年奖励100元。考核不合格、未参加考核或考核未定等次者不发放。
7、突出贡献奖
学校每学年评选出为学校做出特殊贡献的先进人物。奖金额由校务会议视实际情况讨论决定,公示后予以发放。
(1)数学跨两班补贴:两个班人数和超过70人的,每学期补贴200元。
(2)教学点补贴:南胡、金芝每学期500元,岭下、芦岭每学期200元。(本块资金由学区统筹部分支出)
(四)工作量补贴、管理岗位补贴可按月发放,业绩奖励按学期或学年发放。各校在绩效工资总额度不变的情况下,月份的奖金和分解的权重可统筹使用,若有剩余的,期末累计后按在岗教师均分。
(五)中心校校级领导的绩效工资原则上不超过400元。
(六)暑假(7、8月份)的绩效工资,扣除当月的管理岗位津贴、节假日值班、加班费用、业绩奖励后,余下金额按在岗在编教师均分,于当月发放。寒假的绩效工资凭原方案执行。
(七)绩效工资发放情况当月公示,学期累计。上述项目中,若有剩余的,期末累计按在岗教师均分。上述项发放总额若出现不足的,则按比例适当下调。
七、其它具体事项
1、不参加绩效工资分配的对象
根据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第五章第十五、十六条款规定的“甲方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对象,即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严重违反师德,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擅自出国或出境逾期不归,失职及其他严重违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胜任工作调整或培训后调整岗位仍不胜任工作,以及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年度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等。
2、当月取消绩效工资参评的对象
根据市人事局、财政局融政人关于“扣发当月考勤奖的对象”,即月旷工累计超过三天的;每月病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十五天的(法定假除外);以及《聘用合同书》中双方约定的其他可扣发当月考勤奖情形的。
3、经组织选派挂职、支教或进修学习人员,按有关规定完成任务的,按满工作量计算。这些人员由挂职单位、支教学校、培训学校提供出勤及表现情况,由原单位进行考核。
4、发生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不享受当月绩效工资。相应领导责任的按责任扣除50%岗位管理津贴。
5、分娩假的教师每月领取绩效工资150元。
八、有关要求
(一)辖区各校应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领导、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工作量、管理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的发放。各单位根据本指导意见,在核定拨付的绩效工资额内,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方案。
(二)辖区各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要充分发扬民主,充分征求教职工的意见,报学区审核后,由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分配办法要与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业绩贡献结合,加大向一线教师、成绩突出教师倾斜的力度,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
(三)除本实施方案规定的绩效工资外,各学校不准利用任何账户、任何资金、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发放或变相发放各种补贴、资金和实物。违反规定的,要没收违规的全部资金上缴财政,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各学校对每个岗位都要制定明确的责任目标及资格条件,同时要制定与岗位职责相配套的规章制度,把目标管理和制度管理结合起来,做到有章可循,严格考核,确保每个具体岗位责任目标和学校管理目标的实现。
(五)各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积极稳妥地进行分配制度改革。
九、本《方案》自学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1)月度考核
可分别制订一般员工的月度考核和管理人员的月度考核制度。基本项目包括:工作任务内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评分原则和分值计算。
(2)季度考核
一般员工季度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考核,由人力资源部根据每位员工本季度三个月的月度考核结果,计算该季度的平均分,并将成绩送至该员工所在部门的主管。部门主管应根据考核记录和当季度的整体表现,作出该员工的季度绩效综合考评,并与该员工进行绩效沟通。
管理人员季度考评。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考核,由人力资源部根据每位管理人员本季度三个月的月度考核结果,计算每季度日常考核的平均分,并将该成绩连同该管理人员本季度三个月的考核成绩原件(作为附件),送至该管理人员的直接上司。直接上司应根据考核记录及当季度整体表现,作出该管理人员的.季度绩效综合考评,并与该管理人员进行绩效沟通。直接上司完成该管理人员的季度绩效沟通之后,应及时将所有表格送至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季度日常考核平均分和季度综合考评分,计算管理人员的季度绩效考核最终成绩。
(3)年度考核
一般员工的年度考核。年度综合考核,由人力资源部根据每位员工本年四个季度的最终考核结果,计算年度考核的平均分,并将该成绩连同该员工本年四个季度的考核成绩原件(作为附件),送至该员工所在部门主管。
部门主管应根据考核记录及当年的整体表现,作出该员工的年度综合考评分,提出有针对性的发展建议,并与该员工进行绩效沟通。
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年度考核最终成绩进行排序,分优秀、良好、合格、一般四等,四等所占比例分别为:20%,30%,45%,5%。计算结果及排序情况报送行政总监审核后,应传递至总经理,经总经理确认后,作为:工资晋升、降薪、职务变迁、淘汰、制订员工培训和发展计划的依据。
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年度综合考核,由人力资源部根据每位管理人员本年度四个季度的考核结果,计算年度的平均分,并将该成绩连同该管理人员本年四个季度的考核成绩原件(作为附件),传递至该管理人员的直接匕司和各市场部经理。
直接上司和各市场部经理应根据考核记录及本年度的整体表现,作出该管理人员的年度综合考评,直接上司和各市场部经理评分各占年度综合考评的50%,直接上司还应根据该管理人员的年度综合考评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发展建议,并与该管理人员进行绩效沟通。
直接上司完成下属的年度绩效沟通之后,应及时将所有表格送至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年度日常考核平均分和年度综合考评分,计算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最终成绩。人力资源部根据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最终成绩进行排序,分优秀、良好、合格三等,三等所占比例分别为:20%,60%,20%。考核及排序结果报送行政总监审核后,应传递至总经理,经总经理确认后,作为工资调整、职务晋升、淘汰、制订管理人员培训与发展计划的依据。
一、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一)考核对象为全校教职工。
(二)新参加工作的教职工在我校工作超过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评定等次;未超过半年的,年度考核时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三)调到我校工作不足半年的,由原单位提供有关情况,现工作单位结合在本单位工作情况予以确认考核等次。
(四)校内调动人员,由原单位提供情况,现工作单位结合在本单位工作情况予以确认考核等次。
(五)本年度因病、事假等原因,工作时间不满6个月者不参加考核;因私出境人员出境期间在考核中按事假处理;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暂不参加本年度考核,立案审查后如无问题,是否参加考核和确定等次,由考核主管单位确定。不考核(如待退休、长病假、出国等)的也须单位填写表格,并将不考核原因在备注中写明。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2、能:主要考核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教育教学能力、科学研究能力、管理能力和生产服务技能;
3、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
4、绩:主要考核履行职务职责情况,包括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和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经济效益。
(二)考核标准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相应的具体标准。
(三)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四)各等次基本标准
1、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人师表方面表现突出。精通业务,工作勤奋,锐意进取,有创新精神,超额完成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成绩显著。
2、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人师表方面表现良好。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3、基本合格:思想政策素质和业务素质一般,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4、不合格:违反校纪校规,政治、业务素质较低,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够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本学年内受过行政记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五)优秀等次的人数应控制在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百分之十以内。
四、考核办法
(一)教职工考核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二)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随时进行,由被考核人根据工作任务定期记实,主管领导定期核查。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每年进行一次。
五、年度考核基本程序
(一)被考核教职工对照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对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述职、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主考人根据被考核人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结合平时考核和个人总结及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主考人由各系、各单位考核小组确定)。
(三)各单位考核小组在听取教学对象、管理对象、服务对象的意见基础上确定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结果通知本人。
(四)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所在单位考核小组书面申请复核。考核小组在十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本人;对复核意见不服者,可向上级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申诉,考核领导小组十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五)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将《年度考核登记表》和《考核结果汇总表》于次年一月上旬报人事处,《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本人的档案。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
(二)教职工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考核单位应对其提出诫勉,并限期改正。如第一次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第二年拟定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则确定为不合格。
(三)教职工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可给予调整工作岗位、降级或降职,调整工作岗位、降级或降职后,其工资等待遇按新任工作岗位重新确定。
(四)教职工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应予以辞退。
七、考核机构
(一)学校成立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任组长,组织、人事、纪委、工会等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全校考核工作。考核的日常事务由组织人事部门承担。
(二)各考核单位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党政正职、工会负责人等3-5人组成,党组织负责人任组长。
(三)各考核单位下属系、所、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成立若干考核小组。
(四)考核组织的职责
1、各单位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年度考核办法,组织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
2、考核小组负责对本单位教职工的考核;考核小组成员的考核由各单位考核领导小组考核;
3、各单位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审核考核等次意见,审核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
4、各单位党政正职负责人由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
5、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监督各单位年度考核工作,终审不服申诉。
(五)考核主管单位
考核主管单位是指A类学院、B类学院的系所、继续教育学院、教育文化发展中心、华夏学院、图书馆、出版社、机关、后勤集团、华大集团等单位。
八、其他
(一)各级考核小组成员,必须按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必须严肃处理。
(二)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华东师范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试行办法》(沪华师人(96)内字第034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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