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萌鸭嘎嘎叫日期:2025-06-01人气:5
行动方案(精选27篇)
为认真吸取事故和我区近期发生的施工安全事故教训,坚决遏制类似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会议精神,按照市建设局《全市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部署,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建设战线必须迅速行动起来,按照“够威、够硬、够严、够细”的要求,对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通过排查推进我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消除安全生产隐患,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宝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等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建设局质安科、区质监站、安监站及各街道建办(科)的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质安笠,负责日常协调联络工作。
三、排查内容及整治措施
(一)主要内容
以重点工程、深基坑(高边坡工程)及地下工程为重点,对全区建筑工程进行全面排查,排查主要内容为:
1、地下管线保护情况。所有挖掘施工作业是否在开工前查清附近地下管线(包括电网线、水网线、燃气管网线等)的分布情况,是否同燃气集团公司签订燃气管网保护协议,是否管线保护措施。
2、质量安全受监登记情况。建设工程是否输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是否依法纳入监管程序。
3、大型垂直运输设备安全管理情况。如塔吊、施工电梯、井字架等大型街运输设备是否制定拆装方案,是否履行检测、验收手续,现场拆装和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临时用电使用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否按照三相五线制布设,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是否符合要求。
5、现场安全防护情况。“三宝”的配备、使用以及“四口”的安全防护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6、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等在施工前是否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30米及以上高空作业工程,施工单位是否组织专家组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施工方案是否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二)整治措施
1、对未燃气管网保护协议的土石方开挖工程,一律停工,等签订保护协议后方可施工;对未签订燃气管网保护协议的±0.00以上的工程,限期3天补办燃气管网保护协议,逾期不办的,一律停工改正。
2、对施工现场存在以上2-6项问题的工程,一律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录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停工整改的工程项目须经区安监站逐项复查合格后方允许复工;复查仍不合格的,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从严处罚。
四、排查时间安排
本次排查自20xx年x月x日开始至x月x日结束。排查工作应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一同开展,由区安监站负责组织具体实施并对排查结果进行跟踪,落实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我区建筑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根据排查工作分工,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按时完成排查工作任务。
(二)各街道城建办(科)要根据项目管理权限和属地管理原则,对各自辖区范围内未输报建手续的工程项目进行排查,并将排查结果于月日前报区建设局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按照排查工作内容认真进行自查整改,全面清除事故隐患。
(四)排查工作要做到工作落实、检查细致、严格要求。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严格按照整治措施的要求进行整改。
(五)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对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检查不到位、走过场或因检查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六)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我局将从重处罚。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整治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县委、县政府决定从现在开始至年底,在全县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保安全、保畅通、降事故”的总体要求,采取强力措施,进一步改善全县城乡道路交通环境。
二、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整治行动,努力实现“四个明显”的工作目标,即: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三、阶段任务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至3月31日)
召开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镇(办)、县直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层层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或通气会、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印发宣传制品、编发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为专项整治行动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4月1日至11月30日)
各镇(办)、县直有关部门要对照工作目标要求,结合实际逐项摸底排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建立工作台帐,逐一制定落实整治方案。针对排查出的问题,确定整治重点,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定整治措施,确定整治时限,集中力量,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对镇(办)、部门自行难以解决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组织有关部门采取综合措施解决处理或挂牌督办。
(三)总结表彰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对整治行动情况开展“回头看”,梳理分析问题,巩固整治成果,总结成功经验,进行全面总结,表彰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各镇(办)和县直有关单位要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县政府将组织对各镇(办)和部门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并予以通报。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文明交通安全意识。
一是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十有”主题活动。根据市委、市政府“学三法倡四德促五进”法制宣传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在全县开展“广场有(展)板、道路有(显示)屏、社区有(宣传)栏、学校有(交通安全)课、单位有(交通安全)员、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纸有字、网络有文、手机有信(息)”的阵地建设工作。
二是加强媒体宣传。在全县各主流新闻媒体开设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免费刊播制度。
三是加强分众传媒宣传。要充分利用楼宇、广场、银行的户外大型LED显示屏,以及各种车辆车载移动电视或车载显示屏,循环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和文明交通提示语;通过在公交车车体和公交站牌上喷涂、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和宣传画,在重点路口、路段设置固定显示屏、大型宣传牌、宣传提示屏等多种方式,广泛营造浓厚舆论宣传氛围。
四是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在机关、村庄、社区、学校、企业内部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栏,设立专兼职交通安全员。教体局要对中小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开设交通安全课进行专题研究,按照上半年试点、下半年推广的原则,迅速组织实施,并加强工作指导;交通局要确保在驾校开展“设立文明交通宣传阵地、讲好文明交通常识课、观看文明交通宣传片、参与交通劝导服务、参加文明驾驶宣誓仪式”系列活动;司法局要在“六五”普法工作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的法制教育;交警大队要继续深入开展“四创”、“五进”活动,加强交通安全宣传。
五是开展重点驾驶人安全教育。对重点驾驶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交通安全教育,对交通违法满12分驾驶人和有记分记录的大中型客货车、校车驾驶人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对所有交通违法驾驶人免费寄送《淄博交通与安全》报,并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开展恶劣天气交通安全提示。
(二)强化路面管控,大力整顿道路交通秩序。
一是严查严处。交警部门要定期分析研判交通事故规律特点,科学部署警力,严查严处酒后驾驶、无牌无证、超速行驶、超员超载、疲劳驾驶、危化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通部门要加大对营运客货车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的.查缉力度,严厉打击“黑出租车”、“黑客车”等。
二是严密管理。要进一步推进建设智能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提高科学组织交通水平,合理调整交通流量、流向,加强重点路段、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指挥疏导;采取现场查纠与监控记录相结合的方式,及时纠正行人乱穿马路、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机动车争道抢行等交通陋习;公安、城管执法、工商等部门,要以城区支路、城郊结合部为重点,对违法占道的各类马路市场、摆摊设点进行清理规范。
三是严格管控。充分发挥电子警察、路段监控、测速仪等科技装备的作用,加大对县内主要国省道和城区主要道路的管控力度,严格查处影响道路通行安全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把市际出入口,落实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货运车辆检查登记工作措施;更加突出危化产品运输车辆的监管,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加大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三品”生产、经营、使用、运输企业联合执法检查力度,滚动排查危险化学品运输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公安、农机等部门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控制,发动农村自治组织,及时劝阻纠正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强化源头管理,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
一是把好驾驶人和车辆准入关。交警部门要严格驾驶证申领和机动车登记,杜绝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和车辆上路;交通部门要加强营运驾驶人的培训教育,落实诚信考核制度,严把驾驶人从业资格关,切实提高驾驶人员业务素质。
二是及时清理违法违规人员和车辆。严格落实单位、企业、部门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对所属车辆和人员的安全教育。教育、公安、交通、安监、质监、交警等部门,要联合对全县校车、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及承压罐体的安全性能、外观标识和车身反光标志,以及驾驶人的驾驶资质和安全驾驶记录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建立完善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工作台账,清退一批违法记分超过12分的驾驶人。
三是加强道路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县道路交通安委会办公室要组织交通、公路、住建、交警等部门,定期对事故多发点段、危险路段开展滚动排查整治,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明确部门职责,落实责任人员,确定整改时限,限期解决问题;住建、城管执法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在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树木、其他植物或设置广告牌、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的,要及时予以清除。
四是改善道路通行条件。要加大对交通安全设施的资金投入,认真落实新建、改建道路建设与交通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规定,进一步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各镇政府也要加大对交通安全设施的资金投入,进一步健全完善辖区内县、镇级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切实提高事故预防能力。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省道一级公路中间隔离设施建设管理的通知》(淄政办字〔〕号)要求,加大资金投入,力争年底前全面完成中央隔离设施建设。五是提高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安全系数。要针对气候特点,完善恶劣天气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预案,公安、交通、公路、气象、卫生、消防、交警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进一步提高预警能力、应急反应能力和快速处置能力,确保恶劣天气条件下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四)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县政府《x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强力推进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增强社会各界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人人关注交通安全、人人维护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机制,健全“县、镇、村居”三级社会化管理网络,落实《隐患整改通知书》制度,充分发挥县级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和联席会议的作用,全力构建“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格局。
五、组织领导
县委、县政府成立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向东同志任组长,副县长王晓平同志任副组长,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公路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安监局、县卫生局、县气象局、县农机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交警大队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各镇(办)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迅速研究制定具体行动方案,明确任务要求,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务求行动取得实效。
行动期间,县委、县政府将组织工作组定期通过现场督察、突击检查、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多角度、多层次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整治工作中的问题。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措施不落实或发生问题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镇和单位,县政府将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镇(办)和县直有关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及时收集、整理、上报整治工作信息,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重要信息、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县政府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全市良好的燃放秩序,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灾、爆炸和群死群伤等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市民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确保春节期间全市社会安全稳定,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和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的原则,强化部门和属地管理责任,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通过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实现“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和零售网点、燃放点安全;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爆炸事故;不死人,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的工作目标,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市政府组织机构和职责
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刘学普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王泰来任副组长,重庆警备区、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供销总社、市教委、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市市政委、市交委、市商委、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林业局、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文化广电局(市文物局)、市公安消防总队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燃放办),由王泰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彭长健任常务副主任,市安监局副局长邝海、市供销总社副主任杜朝刚任副主任,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供销总社、市交委等单位抽调专人集中办公。春节期间,市烟花爆竹“打非办”和市燃放办合署办公。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全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全市各级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办公室主要职责: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全市性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烟花爆竹专营办法统一采购、储存、配送和销售烟花爆竹;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市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职责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监管”、“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本地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经费,搞好动员部署;组织督促有关部门按照《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科学合理划定禁放、限放区域,严格销售网点设置和安全监管,加大各类非法烟花爆竹行为查处力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巡逻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组织本地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及考核。
(三)部门职责
根据《条例》规定,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制订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公安部门: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本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安监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证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本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工商部门: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供销部门:负责做好全市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公司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质监部门: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做好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交通部门: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质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行为。
市政部门: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等有关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商业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大型商场、大型市场、加油(气)站、化学危险物品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宣传部门:负责制订全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
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大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建设部门:负责组织对全市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
卫生部门:负责制订全市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消防部门:负责制订全市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环保部门:负责对大气环境进行监测。
重庆警备区:负责对驻渝部队人员开展宣传教育;督促和指导驻渝部队加强军事禁区和重要军事设施的看护。
林业、园林绿化、文物、民政、电力、公交、民航、国土房管等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山林、苗圃、文物保护单位、敬老院、输变电设施、车站、机场、物业小区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三、工作措施
(一)坚持“四定”(定销售点、定时间、定品种、定区域)和“六统一”(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布点、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规范)管理,做好销售环节安全监管工作。
1、销售网点设置。按照“保障安全、规范经营、总量控制、合理规划、方便群众”的原则,20xx年主城区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总量控制在1600个以内,由供销部门提出选点方案,于20xx年1月5日前报送所在地安监部门审批。
2、销售许可证发放。根据安监总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要求,市安监局、市工商局要采取“一站式”审批服务模式,于20xx年1月10日前完成销售网点销售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的核发工作。对主城区临时销售点经营户,除按统一规定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保险费外,免收其他办证费。
3、允许销售、燃放的品种。按照“安全性能好、环保污染小、观赏性佳”的原则,20xx年春节期间我市主城限制燃放区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线香类、旋转类、造型玩具类、小礼花类、爆竹类、升空类、组合烟花类,共8大类268个品种;主城区以外地区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共10大类192个品种。具体品种、规格由市燃放办于20xx年1月10日在重庆烟花爆竹网上向社会公布。
4、允许储存的数量。对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的临时销售网点,面积在20—4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100件,低于2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60件。
5、配送、销售的时间。销售公司配送时间:20xx年1月6日至2月9日。销售时间:20xx年1月20日至2月9日(农历正月十五)。临时销售网点在许可期限满后,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产品,由经营户交由专营公司按照合同规定处理,不得再储存烟花爆竹产品。
6、限制燃放的时间。20xx年1月25日(农历十二月三十日)至2月9日(农历正月十五日),每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可以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二)坚决查处各类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
非法烟花爆竹是公共安全和市民燃放安全的最大隐患,严重扰乱了烟花爆竹正常的市场秩序。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从严查处各类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1、坚决查堵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流入渠道。从即日起,公安、交通等部门要组织执法力量,在进入我市的省市边界要道、高速公路出入口或服务区及进入主城区的主要交通路口,设立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站,采取定点检查与巡逻查控相结合的方式,加大进渝车辆及人员的盘查力度。对有《爆炸物品运输证》的,认真核查烟花爆竹运输车辆、人员资质,并重点检查运输的品种、数量、路线、时间等,是否与运输证相符。特别是梁平县、秀山县、万州区、荣昌县、綦江县、潼南县、合川区和主城各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公安、交通执法等部门,严格检查进入我市或主城区的货车、面包车、卡车等,要重点检查来自湖南省、四川省、梁平县的运输车辆,禁绝非法产品流入渠道。春节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组织公安、安监、工商、城管等部门,加强对商场、市场、村镇集贸市场以及车站、码头的巡逻查控力度,及时发现、查处非法销售、兜售和携带烟花爆竹行为,确保非法产品不流入市民手中。
2、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查处销售、储存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行为。春节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烟花爆竹集中整治,加强对集贸市场、出租房屋、闲置的厂房、库房、养殖场等重点场所的清理排查,对无证、无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安监、工商部门要坚决予以查处取缔,没收其非法烟花爆竹产品,行为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公安机关要依法予以处罚。对销售单位和零售网点采购、销售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一经查实,安监、工商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进行严厉处罚。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执法工作,依法查处、打击暴力抗法行为。对各部门查处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产品,不符合本市规定品种和规格的烟花爆竹,交由公安机关统一组织销毁,不得再流入社会。
3、积极受理各类举报线索。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燃放办要公布举报电话,要积极受理人民群众举报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并现场督办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核查和查处。经查证属实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三)加强燃放安全宣传,增强广大市民自律、安全意识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依法、文明、安全燃放”主题,开展多形式、多层面、全方位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市民的自律意识、公德意识和安全意识。
1、突出宣传重点内容。加强对《条例》有关规定的宣传,引导市民按照“四定”要求,不在禁放区域、禁放时段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加强对禁止及允许销售燃放品种的宣传,引导市民到合法销售点购买安全产品,不购买、不燃放非法、违规产品;加强安全燃放知识宣传,让市民了解掌握正确的燃放操作知识,防止因不当燃放引发火灾和伤亡事故;加强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违法性、危险性和危害性的宣传,引导市民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2、突出宣传重点对象。要加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的宣传教育。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发动居委会、村委会、农村治保积极分子深入社区、村庄、场院,开展入户宣传,通过发放《致广大农民的一封信》、宣传品及案例、图片、现身说法等形式,重点宣传酒后燃放和违规燃放的严重危害性,自觉杜绝酒后燃放、违规燃放行为。元旦前后,市教委要组织各区县(自治县)中小学生中开展“小手拉大手”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主题宣传活动,每所学校对中小学生开展一堂烟花爆竹安全燃放教育课,使宣传工作进学校。市建委要组织全市建筑单位,对春节期间留渝民工开展“争做守法新农民工”宣传教育活动,发放限放宣传品,使宣传工作进工地。重庆警备区要组织驻渝部队及部队医院、疗养院等开展“维护燃放法规严肃性,我为第二故乡和谐社会建设作贡献”的专题宣传活动,使宣传工作进部队。
(四)划定禁限放区域,开展安全检查
1、严格划定禁放和限放区域,设立禁放标识。20xx年1月5日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完成本地区禁放、限放区域的划定和向社会公布工作。20xx年1月10日前,禁放区域场所的产权或使用单位要完成醒目的禁放标识设置、张贴工作,由行政区域内安监部门督促落实。各单位不得擅自更改禁放范围的划定标准,也不得变更统一的禁放标志。
2、开展重大危险源排查,落实监控措施。20xx年1月10日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完成对本行政区域内加油站、加气站、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储存仓库、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城市下水道、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工作,摸清其责任单位、所处位置、危险性质、安保措施、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制订严密的安保方案和处置预案,明确每个重大危险源、禁放区域的责任人、责任单位、责任区域和控制措施。20xx年1月25日至2月9日,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一个安全督导组包一个危险目标的工作责任制,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3、加强销售点安全检查,确保安全。对许可的销售网点,全市各级安监、公安、工商部门要采取联合检查的方式,对销售网点的安全设施、灭火器材、禁放标识、专营标识、销售品种等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同时,安监部门要加强销售网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要组组织专门力量,加强销售点安全监管,每个销售点必须有1—2人专门看护,尤其是除夕、初一、十五等重点时段,要做好周边燃放秩序维护工作,防止因燃放引燃销售点内的烟花爆竹。
(五)强化现场监管,落实应急救援措施
1、加强限制燃放区域燃放秩序维护。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建立社区燃放秩序自治组织,组织社区志愿者,维护燃放秩序。特别是除夕、初一、十五等重点时段,要组织党政机关干部、居(村)委会、内保单位的治保积极分子及其他社会力量,划定维护力量责任区域,开展街面、小区、大院巡逻监控,保证维护力量责任区无缝对接,真正做到每条街道、每个小区、每个大院、每栋楼群都有干部、群众看守。各地禁放区域和禁放场所由各单位组织力量进行严防死守,要明确看护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区域和防范措施。要制订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确保禁放区域和禁放场所绝对安全。
2、强化消防灭火和伤员救治措施。20xx年1月10日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街道社区,集中开展清理可燃物行动,消除火灾隐患。要督促限制燃放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自备消防力量,配备简单灭火器材,积极开展消防灭火演练,掌握灭火知识,在第一时间对火情进行有效扑救、控制。市公安消防总队要针对居民棚户区、危旧房密集区、消防车通道不便路段等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的场所,制订消防灭火预案,落实值班执勤力量。在重点时段,要启动二级战备方案,派出消防车在各主要道路上进行巡视。市卫生局要组织各级医疗机构,做好应急救援准备,确保因燃放烟花爆竹致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3、加大非法燃放行为的查处力度。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严肃查处禁放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在文化娱乐场所非法燃放烟花以及“冷烟花”、“舞台效果剂”等行为。要加强焰火晚会燃放活动的监管,各地举办焰火燃放活动必须按照《条例》和《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提前向公安机关申报,取得许可后方可燃放。未经许可举办焰火燃放活动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确保安全”这个核心,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保安全、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保证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在本地区、本部门得到全面认真的贯彻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全市各级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逐项监督检查。凡因工作不落实或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特别是对于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控制、执法等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导致行政区域内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大事故伤亡的,将依法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为深刻吸取哈尔滨“8.25”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预防人员密集场所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皖政办明电〔20xx〕26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针对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劳动密集型企业、旅游景区等人员聚集的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整治,坚持执法查处与整顿规范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建设相结合,确保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二、行动重点
1.在禁止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的场所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的。
2.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故障、损坏或被遮挡、覆盖,影响正常使用的。
3.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和宽度及应急照明装置的设置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坏、失效和标识错误或被遮挡、覆盖的;常闭式防火门闭门装置损坏不能保持常闭状态的,以及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防排烟不符合要求的。
4.商住楼营业部分与住宅部分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的。
5.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设置铁栅栏,在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区域(包括集体住宿的学生、幼儿、老人、病员和员工休息的房间)的外窗及集体住宿房间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或封堵,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
6.建筑物及其周围违法乱搭乱建违章建筑,影响人员逃生消防车通行和灭火救援工作的.。
7.公共娱乐场所留人(更值人员除外)住宿的。
各县区(园区)可以根据实际,针对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消防安全保障措施,纳入专项行动内容。
三、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12月底,为期100天。
(一)全面部署阶段(即日起至9月10日)
市政府成立以副市长李安林任组长,公安、教育、民政、商务、文化、卫生计生、工商、安监、旅游、房地产管理、城市管理、电力、市政府督查室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百日攻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余良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区(园区)及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并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专项行动的整治重点和工作要求,强力推进专项行动。
(二)集中排查阶段(9月11日—10月9日)
各县区(园区)、市政府相关部门要按照工作目标,明确责任、细化措施,采取集中行动,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分析问题、推动落实。
(三)全面整治阶段(10月10日—12月15日)
各县区(园区)、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对前期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梳理,重点攻坚,全面整治,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四)检查验收阶段(12月中下旬)
各县区(园区)、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对专项行动进行汇总分析,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成果。健全完善提升火灾防控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落实责任。
各县区(园区)、市政府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人命关天、责任如山,事故可防、事在人为,有责必尽、执法必严”的工作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以及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周密部署、细化措施,定期分析、研判和调度,切实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摆上重要日程。
(二)多措并举,依法除患。
强化行业标准化管理,教育部门牵头负责督导检查设置床位的幼儿教育场所、寄宿制学校;民政部门牵头负责督导检查养老院等养老福利机构;商务部门牵头负责督导检查商场市场;文化部门牵头负责牵头督导检查公共娱乐场所;卫生部门牵头负责督导检查医院病房楼、门诊楼;安监部门牵头负责督导检查劳动密集型企业;旅游部门牵头负责督导检查星级宾馆和旅游景区;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检查、指导和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做好物业管理范围内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公安部门牵头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检查;城市管理部门牵头负责对违法违章建筑,占道经营、堵塞消防车通道、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等违法行为进行清理,对未经规划擅自施工或者投入使用的违章建筑,依法实施查处,对未依法办理规划审批手续的违法建筑进行清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依法予以限期整改或者强制拆除;电力部门负责对供电设施、线路及电气设备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一些陈旧老化的电气线路,督促产权人按国家有关安全规范及时进行改造、更换,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阻燃硬质塑料管保护,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电气设备应安装在不燃材料上,对用电单位和个人超负荷用电、违规拉线接电等存在危害人身和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及时跟踪整改落实;经通知整改仍不整改的,依法中止供电,对违法投入使用的违章既有建筑,依照法定条件、程序中止供电;其他部门牵头负责督导检查本行业领域内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全面负责本地区专项行动的指挥调度。深化消防网格化管理,发动乡镇街道和村居委等基层组织,通过排查摸清底数,建立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和整治清单。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严格执行“五个一律”(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公众聚集场所,一律关停;场所自动消防设施严重损害、瘫痪的,一律停业整顿;违规住宿影响消防安全的,一律清除;违章搭建影响消防安全的,一律拆除;构成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一律挂牌督办整改),通过约谈督办、联合执法、重拳整治形成治违除患的高压态势。
(三)夯实基础,强化宣传。
着力补齐消防工作短板,要深化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基层消防组织实体运行,加速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组建,加大消防车辆、消防装备、消防队站、消防水源、微型消防站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夯实社会火灾防控的基层基础。要组织曝光一批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场所。要将火灾案例、消防常识、自救知识等,依托消防科普馆、报刊媒介、专栏专版等载体,通过教育培训、媒体宣传、疏散演练等方式,加强常态化宣传和针对性教育,注重日常养成,引导群众从思想上重视消防安全。
(四)加强督导,严格追责。
专项行动期间,市百日攻坚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调度会,听取各县区(园区)、有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各县区(园区)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暗访检查消防工作制度,市政府相关部门要组织在本行业系统开展消防专项督查,对因工作措施不力、排查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将实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
各县区(园区)、市政府相关部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请于20xx年9月10日前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电话:),专项行动期间,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12月25日前上报专项行动总结。
为深刻汲取近期全国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根据北碚区政府《北碚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北碚府办发[20xx]74号)文件要求,镇政府决定即日起至11月15日在全镇范围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政府成立以副镇长吉海云为组长,安监办、建设办、经发办、派出所、各村(居)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行动的组织和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安监办,由安监办主任李学文任办公室主任。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整治范围为: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幼儿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施工工地。
整治的重点内容为:人员密集场所和建设工程施工工地违章 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0日镇政府召开辖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结合《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规程》开展单位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安全重点单位和派出所列管单位界定工作,实现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分级管控。
(二)摸底排查阶段。7月20日前,完成对辖区内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体育场馆、公共娱乐、医疗卫生、学校、社会福利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粮食储备等火灾高危单位和场所的摸底排查工作,逐一登记建档。督促所有单位填写《一般单位自查自纠表》,强化全社会监督,确保火灾隐患排查摸底不留盲区死角。
(三)集中整治阶段。9月20日前,对排查发现问题的单位、场所开展集中整治。重点整治建筑、场所未经消防行政审批或审批不合格擅自投入施工、使用、营业,建筑防火、消防设施、装修和外保温材料不符合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消防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强化针对施工工地、“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章搭建彩钢板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消防安全管控措施。强化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工作。填写《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排查整治情况明细表》(后半部分)及《乡镇、街道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7月20日前完成50%,8月20日前完成75%,9月20日前完成100%。
(四)开展执法阶段。9月10日至10月10日,对久拖不改或屡禁不止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实施执法攻坚行动,集中查封、关停、拘留一批涉患违法单位、场所、个人。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并限期整改。对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实施综合整治。对关系国计民生不能停止使用的特殊单位、场所,必须责令其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对未按期整改完毕的涉患单位、场所,要通过互联网进行实名公布,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
(五)督查验收阶段。10月11日到11月15日,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村(居)委会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正在开展的“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立足实际,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按行动方案要求完成辖区所有一般单位的自查、检查及整治工作。
(二)落实责任,强化自查自纠。各部门要加大专项行动宣传力度,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工程建设施工等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自我检查,自行拆除或清除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彩钢板临时建筑和外墙门窗障碍物。
(三)强化协作,严格整治火患。各部门和派出所要建立专项行动工作告知机制,共同督促整治火灾隐患,要用足法律手段,采取刚性措施,坚决依法整治。在集中整治结束之后,各地要对已经排查整治过的单位和场所要适时开展“回头看、回头查”活动,防止火灾隐患的反弹。同时,在行动过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坚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防止产生负面影响。
(四)强化宣教,营造浓厚氛围。各部门要集中宣传违章搭建彩钢板建筑及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障碍物的火灾危险性,高频次宣传近年来同类型典型火灾事故教训案例。要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普及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知识。
(五)强化备战,做好灭火准备。各村(居)兼职消防队要进一步加强执勤备战,结合专项整治行动,针对本辖区实际开展实战演练,进一步提高火灾扑救能力,严防重特大和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
为使我镇生活困难的家庭过上一个温暖祥和的新春佳节,海门慈善会决定在春节前举行春节送温暖慰问活动。此次活动内容包含三个方面:第一、重点关爱、慰问特别贫困家庭150户; 第二、慰问困难家庭500户;第三、慰问海门敬老院孤寡老人。整个慰问活动计划资金约100万元。为把这次慰问活动做细做实,把社会热心人士的爱心和温暖精准送到实际贫困家庭中。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慰问特别贫困家庭对象
1.需资助的特别贫困家庭到所属村(居),领取《海门慈善会20春节送温暖慰问活动特别贫困家庭资助申请表》,内容认真如实填写,特别是家庭人口结构, 成员是否有重大疾病、残、瘫、精神病,且丧失主要劳力等实际情况。
2.请各村(居)抓紧调查填表,按时间安排及时送到海门慈善会。12月21日开始接收申报,至年1月15日前,逾期不接收申报。此次活动资助范围广,资金大。为了切实做到精准扶贫,需逐户上门调查。户数多,花费时间长,请各村(居)在申报时间内抓紧调查填表,随报随送,并配合调查。
3.请各学校义工队积极参与,慈善会从月25日起将安排工作人员和义工逐户上门调查核实,请各村(居)认真填写申报对象现家庭详实住址及状况。经调查审核不符条件的.,予以删减。
4.每户慰问金额:3000元―6000元;慰问物资:米2袋、食用油1瓶。特别贫困家庭视实际情况决定慰问具体金额。特别贫困指家庭丧失主要劳力,且有重大疾病患者,甚至有2人以上重大疾病患者或精神病人。
二.慰问困难家庭对象
1.由各村(居)根据慈善会安排的名额统一调查,然后填写《海门慈善会20__年春节送温暖慰问活动困难家庭对象申报明细表》, 并于20__年1月15日前报送,逾期不接收申报。
2.每户慰问金额:800元;慰问物资:米2袋、食用油1瓶。
三.慰问海门敬老院
慰问物资、资金、时间由慈善会自行安排,届时慈善会将派员配合义工前往慰问和清洁卫生。
四.特别贫困家庭对象和困难家庭对象,各村(居)请严格按《海门慈善会20__年春节送温暖慰问活动分配表》分配名额填报。以往慈善会派员调查时,发现一些对象不知被列为申报对象,请各村(居)申请前对困难家庭先行调查,并与其沟通,做到知情、自愿。
五.此次受关爱慰问对象,特别贫困将逐户上门调查,并经慈善会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资助对象和具体资助金额。慰问对象将在海门有线电视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供遗漏的特困家庭或反映不符合贫困条件的家庭,使这次慰问活动能做到公平公正、扎扎实实,真正把爱心和温暖精准送到困难家庭。
六.此次春节慰问活动的资金和物资发放仪式,将在海门慈善会举行,请所有受助对象到现场进行领取(慈善会派员对部分特别贫困家庭进行慰问,并送上慰问金和慰问物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届时请镇委、镇政府、各村(居)委主要领导参加。各村(居)干部带受助对象到慈善会参加,协助做好资金、物资的签领手续。同时请义工队参加,请镇政府派员维持现场秩序和安全。
海门慈善会
xx年12月17日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扎实开展乡村建设行动,大力推进乡村风貌提升,根据《XX区党委办公厅 XX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按照“全域整治、突出重点、搞就搞好、逐步拓展”的基本思路,坚持“共同缔造”,深入推进“三清三拆”环境整治,因地制宜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加强农房特色风貌塑造,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党建引领、群众主体。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宣传动员、组织协调作用,发动群众广泛参与。
综合整治、美化环境。持续推进“三清三拆”环境整治,整合适用项目集中投入,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传承文化、突出特色。传承发展民族文化和传统文化,突出风貌分区差异化。
建管并重、注重长效。严格实施农房管控,补齐乡村规划建设管理短板。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三)目标任务。
全域环境整治。完成x.x万个村屯基本整治,完成xx个县(市、区)全域环境整治。
特色风貌塑造。完成.x万栋农房特色风貌塑造,涉及x个县(市、区)的x个村屯。
农房管控。构建完善的农房管控机制,推动建房办证、带图报建、按图验收、违法建设查处等工作落到实处。
保护传统村落。大力推动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完成x个传统村落、x个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和x个传统村落项目建设计划编制。
二、主要内容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抓好脱贫户住房安全保障动态清零。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探索推广烈度为x度及x度以上抗震设防地区农房抗震加固实用技术。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边境一线农房居住功能提升。完成全区行政村(含乡〔镇〕人民政府驻地行政村和街道办事处下辖行政村)范围内所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排查出的用于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有序推进其他农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二)扎实开展乡村建设行动。持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改造升级,积极推广适用新技术和新设备,完成xx个乡村垃圾中转站和x个村级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善镇区污水收集管网,推动实质性收取污水处理费,加大镇级污水处理设施运营补贴力度;持续提升村屯公共照明水平,完成x个村屯公共照明建设任务;多渠道筹措资金推进屯内道路硬化。
(三)大力推进乡村风貌提升。
1.深入推进“三清三拆”环境整治。坚持把“三清三拆”环境整治作为乡村风貌提升的重要基础工作。全力推进清理村庄垃圾和禽畜粪便、清理乱堆乱放和道路障碍物、清理池塘沟渠,以及拆除乱搭乱盖、拆除违规广告招牌、拆除废弃建筑等工作。采用“微田园、微菜园、微果园”等生态治理方法,广泛开展房前屋后、道路沿线环境整治,加大对视线廊道内影响美观和视觉通达的废弃建筑物、构筑物、广告招牌等的清拆力度,确保村屯环境整洁、干净、通透。引导村屯建立健全村规民约,推动成立村民理事会或相应的管理组织,不断优化基层治理。建立健全村民分片包干管护环境卫生以及公共器材、设施的长效管护机制。
2.因地制宜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重点推进“四化、五网、六改”项目建设。
(1)推进“四化”建设。一是亮化。按照“简洁、实用、满足需要”的要求,开展村屯公共照明项目建设,推广使用新型节能照明灯具,鼓励和引导村民参与路灯建设。二是绿化。保护乡村自然生态,推动实施村头村尾、公共区域的绿化,开展“绿美乡村”建设。三是美化。保护乡村美景,增强乡村韵味,因地制宜推动村口景观、水体景观、绿化景观等村庄特色景观塑造。四是文化。弘扬农耕文明,保护传统格局,充分挖掘村庄文化内涵与历史,建设宣传栏、文化景观小品、村史馆,留住乡愁。
(2)推进“五网”建设。一是推进电网建设,持续完善农村电网网架结构,增强农村地区供电能力,加快农村电网向智能化转型,加快新电力区域农村地区供电补短板,解决供电过载和严重低电压问题。二是推进路网建设,优化村屯内路网设置,提升村屯内道路硬化水平;采用石板、青砖、碎石、鹅卵石等乡土材料铺装巷道。三是推进互联网建设,实现行政村宽带网络全覆盖,并向具备条件的自然村屯延伸。四是推进广播电视网建设,因地制宜采取卫星传送、无线转播、有线广播、有线电视等多种方式,大力推进农村数字广播电视覆盖和入户接收,满足农村居民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的需求。五是推进排水网建设,结合村屯道路硬化等项目,推动村庄有组织排水,切实解决排水无序问题。
(3)推进“六改”建设。一是改房行动。强化现代农房设计,完善农房使用功能,整体提升农房居住功能和建筑风貌。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广绿色建材应用和农房新型建造方式。二是改水行动。实施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完善农村供水设施,强化水源地保护,确保农村饮水安全。三是改厕行动。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开展户用厕所改造,实施行政村所在自然村或集中连片x户以上自然村的公厕、集贸市场公厕、中小学校公厕、乡村旅游景区公厕等改造建设,探索建设切合当地实际的农村黑灰污水处理利用设施。四是改厨行动。开展以“改灶、改台、改柜、改管、改水”为主要内容的改厨工作,建设干净整洁卫生、满足基本功能、管线安装规范、烟气排放良好的清洁厨房。五是改圈行动。全面治理人畜混居,完善储粪房、沼气池或储液池配套设施,加强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基本实现人畜分离。六是改沟渠行动。开展清淤疏浚行动,持续推进村屯内部河塘沟渠治理。
2.加强农房特色风貌塑造。以《壮族XX区农村房屋特色风貌管控导则》(以下简称《导则》)为指导,以“两高两道”(即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和国道、省道)等沿线区域为重点,全面推动农房特色风貌塑造,彰显桂风壮韵。加强规划引导,以“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或村庄设计为引导,开展村庄整治和建设;编制当地农房建设图集,供农户新建或改造农房选用,实现带图报建。突出特色风格,根据《导则》和地方传统民居特色,全面实施坡屋顶改造建设,开展墙面功能提升美化;坡屋顶应根据村屯和农房实际,采用硬山顶、悬山顶等中国传统屋顶形式进行改造建设,并运用好屋脊、檐口、瓦当等传统建筑元素充实完善;墙面色彩和材料、门窗构件、勒脚等要简洁美观,与村庄和农房风格整体和谐,确保改造后农房特色鲜明。优选建筑材料,既要经济也要质量可靠、经久耐用;充分利用乡村山清水秀生态美的自然条件营造景观,避免采用x石等脱离乡村实际的装饰材料。
3.严格实施农房管控。聚焦宅基地管理、建房办证、带图报建、按图验收、违法建设查处等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农房管控工作体系,严格落实部门和地方责任,确保农房管控落到实处。强化建房审批,制定农房建设规划管控办法或村庄规划设计通则,做好规划许可管理工作;推广应用农房建设图集;制定公布简洁实用、通俗易懂的审批流程,方便群众办理。强化管理队伍力量,提高乡(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机构履职能力,统筹使用好队伍力量,明确负责农房管控工作的人员,提升其能力水平,使其掌握办证、指导建设、组织竣工验收等工作技能。强化违法建设查处,加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等行为开展执法,加大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力度,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及时发现、制止和处置涉及宅基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防止产生新的违法占地建房现象;因地制宜构建巡查举报网络,设立举报电话、信箱,落实村级协管员,推动实行农房管控成效与村干部年度绩效奖励挂钩机制。强化考评奖惩,制定公布考评细则,将农房管控纳入相关考评体系,奖优罚劣。强化舆论宣传,组织开展农房管控系列宣传活动,加强正面引导,提高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意识。
4.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各级各部门应结合乡村风貌提升,发展特色产业,培育乡村旅游新业态,将生态环境、文化资源、特色风貌等方面的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将乡村风貌提升所形成的.乡风文明、基层治理、群策群力优势转换为发展乡村经济的强大动力,促进农民就业创业和增产增收。注重系统谋划,从规划引导开始,将人居环境整治、设施完善、特色塑造与产业发展结合推进,形成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性互动格局。
(四)加强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保护。积极推进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和实施。完成x个传统村落和x个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编制;年内组织开展一次传统村落申报评选;多渠道整合资金,推进传统村落防火等防灾减灾设施和道路、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传统村落人居环境;开展传统民居和历史环境要素摸底建档和挂牌保护,精准核定保护对象;推动传统村落各类传习场所和基地建设,促进建筑艺术和传统文化传承利用;将传统村落作为农房管控的重点区域,按照规划来管控建设行为。组织开展村落之外的传统民居调查摸底,探索建立单栋民居保护机制。
三、实施步骤和工作程序
(一)实施步骤。
1.启动阶段(x年x—x月)。下达项目计划、资金。制定公布全域基本整治验收考评细则和乡村风貌提升初期考评细则。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和实地指导,推动x年第一批农房特色风貌塑造项目尽快全面开工。
2.实施阶段(x年x—xx月)。原则上x年x月xx日前基本完成第一批农房特色风貌塑造任务,xx月xx日前基本完成第二批农房特色风貌塑造任务。组织开展x次乡村风貌提升初期评估。开展农房管控专项督促指导,进一步夯实各级各部门职责。适时召开全区乡村风貌提升工作现场推进会,推广经验做法。
3.验收阶段(x年xx月)。开展全域基本整治、农房特色风貌塑造、农房管控等工作验收评估。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谋划x年的工作任务。
(二)工作程序。采用“八步工作法”组织实施。第一步,制定工作计划。第二步,编制规划设计方案。第三步,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第四步,开展村庄“三清三拆”环境整治。第五步,推动村庄基本公共设施建设。第六步,开展农房特色风貌塑造。第七步,落实农房管控要求。第八步,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四、资金筹措
(一)资金来源渠道。积极统筹 (二)XX区奖补标准。x年,全域基本整治按照x万元/村标准进行补助,农房特色风貌塑造按照x.x万元/栋标准进行补助。x年第一批任务于x年x月xx日前完成的,给予x.x万元/栋奖励;第二批任务于x年xx月xx日前完成的,给予x.x万元/栋奖励。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将乡村风貌提升作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XX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要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研究制定年度计划和文件政策,组织检查指导和工作考评,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XX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各市县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全力推进当地乡村风貌改造建设,确保年度任务全面完成。
(二)整合资源投入。要按照项目主体不变、资金渠道不变、使用性质不变、管理权限不变的要求,统筹整合各部门适用项目资金集中投入乡村风貌提升重点区域,着力推进“四化、五网、六改”项目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要着力拓宽投资渠道,充分挖掘政策性金融支持、社会投入等潜力,减轻筹资压力;要探索“增减挂+、旱改水+、低效闲置资产利用+、农村集体资产开发利用+”等筹资模式,用好用活政策。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共建,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指导服务。组织动员高等院校、科研单位、规划院所、建筑企业等选派优秀专业技术人员,组建XX区、市、县三级专家指导组,经统一培训后开展巡回指导。通过网络培训、视频培训、实地教学等方式加强业务培训,每一位具体操作实施的工作人员熟悉乡村风貌提升的政策、技术要领等。加强农村工匠指导培训,推动技术下乡,探索建立农村工匠管理新模式。
(四)严格检查考评。制定出XX村风貌提升、农房管控等初期考评和验收考评细则,强化考评结果在乡村振兴等相关工作中的运用,全年完成x次初期评估,年内完成验收考评。加强推进过程中组织模式、改造风格、建设质量、综合成效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及时纠偏,确保建设质量。
(五)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微信等渠道,以及召开群众大会、发放致群众一封信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发动力度,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的良好氛围。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和典型案例宣传引导,向群众讲清楚乡村风貌提升的重要意义,提升群众认可度。
为全面落实县安委办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要求,有效防范和遏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高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我镇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为全镇创造一个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目标要求
根据县安委办的目标要求,我镇力争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起数同比下降三分一以上,不发生较大事故和重特大事故。
三、整治时间
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四、工作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整治辖区内的工程车、客运车、农用车、三轮车、摩托车、电车、校车等无牌无证上路,非法营运,超员超载等问题;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问题;学校放假回家及返校乘坐或师生外出社会实践包租无营运资质车辆等重大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
五、整治措施
(一)各村加强对辖区内工程车、客运车、农用车、三轮车、摩托车、电车、等无牌无证上路,非法营运,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镇辖区所属学校加强对校车安全监管和对师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二)各村集中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对辖区内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路段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整改。对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乡村道路,结合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合理规划,消除隐患。
(三)各村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通过“村村通”广播、拉横幅等形式,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提升道路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素质。发挥村级“两站两员”的宣传劝导教育作用,强化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四)各村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守制度,确保事故信息接报、上报、处置及时有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村及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做好此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与“平安发展”的理念,切实加强领导,负起责任,突出重点,认真谋划,把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为全面做好此次专项整治,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了由镇长丁书涛任组长、分管安全的副镇长宋瑞为副组长、镇党政办、派出所、安委办、综合执法中队、镇市场监管所、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镇辖区所属学校、镇卫生院等部门及单位的负责人和各村两委负责人为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部门协作,形成合力。镇领导小组要认真做好人员召集和执法过程中的协调工作,各村、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紧密配合,细化责任分工。
镇交通安全站:牵头负责对路面的巡查,对各种违法车辆的查处、负责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负责道路交通安全警示设施排查、负责对学生接送车辆的监管、负责施工工地车辆的监管、负责有关的道路客、货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严格审查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条件、运营车辆技术状况,运营驾驶员从业资格,负责客运、货运(场)的安全监管工作。
镇安委办:负责对本次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指导、协调、检查工作,督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镇市场监管所:负责集镇内的摆摊设点治理和集镇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配合综合执法中队做好车辆有序停靠的管理及查处建筑施工工地的违法车辆。
镇辖区所属学校:负责对中小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教育纳入教育计划,培养学生从小遵守交通规则。负责配合派出所和执法中队对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安全监管。
文化服务中心:负责指导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的宣传工作,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开展交通综合整治宣传,加强舆论宣传、正面引导、典型警示,为我镇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及整治氛围。
各村的包村领导、驻村干部及各村两委负责人要牵头组织人员对本辖区的村道路进行交通路障清理并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对辖区内所有村道路面及路沿外2米范围内的路障(含沙、土、石杂物等)进行一次彻底清理,达到路面清洁畅通安全。
在此次专项整治中,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对各村及各相关部门单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出现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X省人民政府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十二部门关于继续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X人社函〔X〕X号)和《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宜政办发〔X〕X号)文件精神,有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制定方案如下:
一、专项行动范围和目标
(一)行动范围。全县范围内招用农民工的各个行业,主要包括建筑建材,交通水利,市政工程,乡村设施建设,扶贫安置,土地整治,采矿能源,线路安装、超市购物,宾馆、酒店、农家乐,民办教育,民办医疗,生产加工,汽车维修和各种合作社等招用农民工较密集的行业。
(二)目标任务。重点解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不完善,工程招投标不规范,施工手续不完备,工程分包不规范,工程款支付不及时,工资支付责任不落实,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不到位,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工资支付不规范,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参保不完备等10方面问题。
二、专项行动方法和步骤
专项行动从X年4月24日开始,至X年12月底结束。
(一)宣传动员阶段(4月24日-4月30日)。
通过送法律知识上门、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张贴相关宣传品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高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广泛宣传本次专项行动的范围内容、目的意义,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摸底自查阶段(5月1日到5月20日)。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排查各行业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出问题,属于非建设领域的,要认真填写《X县治理非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调查摸底》,于5月2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属于建设领域的,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逐项检查工程招投标情况,施工手续情况,工程转包、分包情况,工程款支付情况,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等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要对调查摸底的项目建立台账,落实专人负责,填写《X县建设领域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责任人一览表》,于6月3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对新开工项目,要填写《X县建设领域X年新建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责任人月度进展表》,每月底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集中治理阶段(5月21日到10月31日)。
由县人社局牵头,抽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专项工作组,对照目标任务涉及的10方面突出问题,逐项进行督查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单位,并建立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销号管理。
各相关部门就各自领域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逐项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检查验收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
集中治理结束后,县人社局要组织人员,对照问题清单,深入用人单位,严格按照中省市治理农民工工资问题有关规定和要求,逐项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结果于12月底前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专题汇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各项工作。各相关部门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负责领导和联络人员,确保上下联通联动。
(二)夯实工作责任。
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X街道办及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负责,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明确责任,确保此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实。
(三)从严督促检查。
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监察局、电视台,成立专项督查组,定期深入各行业部门开展督查工作,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措施不到位,推诿扯皮、敷衍应付的行业部门,要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在电视台公开曝光,对因整治不彻底,且造成农民工因工资问题上访、闹事的行业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强化冬春期间针对性火灾防控措施,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县委书记纪道清同志在《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上的批示要求,结合xx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化工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办〔20xx〕号)及县消防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消安委办[20xx]号)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县局消防领导工作小组统一领导下、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责任,强化各项火灾防控措施和火灾隐患整治,及时消除各项消防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我局消防安全稳定,全力维护全县消防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队、乡镇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协调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情况报送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深入推进消防综合治理。
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吊销、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市场主体的营业执照。按照职责分工严厉打击无照经营消防产品行为。检查中发现擅自经营需经审批项目的',及时告知相关的行业监管部门。(牵头单位:信用监管股。责任单位:产品质量股、各市场监管所)
(二)加强电动自行车流通领域质量检查。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通过执法检查,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明显提升。各所要开展专项检查,建立电动自行车经营户专项检查台账。(牵头单位:产品质量股。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三)加强流通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监管,组织开展消防和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在元旦和春节前开展联合检查,认真梳理工作职责,集中查处违法销售假冒伪劣消防、电器产品行为。(牵头单位:产品质量股。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四)开展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强化安全隐患整改督办。各所要协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商业综合体开展联合专项检查,及时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并督促企业及时整改。(牵头单位:特设股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五)加强特种设备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加强对大型游乐设施、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隐患排查,确保运行安全。开展液化石油气钢瓶、工业气瓶、车用气瓶充装安全监察,严厉打击违规违法充装行为。(牵头单位:特设股。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六)落实消防安全内部责任制。局机关各股室、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要加强办公场所、住宅小区内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尤其是要加强电瓶车、电动自行车的充电安全管理。组织机关各股室、各所开展消防安全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我局内部消防安全持续稳定。(牵头单位:办公室、综合股。责任单位:机关各股室、各直属机构和市场监管所)
(七)围绕“防范火灾风险、建设美好家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加强单位内部和市场主体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完善消防设施建设,开展消防隐患自查和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教育培训内容,要通过县局微信公众号、抖音开展消防宣传。各所在日常监管中要加强对市场主体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营造全民关注消防安全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各市场监管所)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xx年11月30日前)。局及各所要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自20xx年12月2日至20xx年3月25日)。按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县消防安全。
(三)全面总结阶段(20xx年3月30日前)。各机关股室、各所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牵头和责任单位要迅速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细化工作措施,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密切协作,齐抓共管,严格执法、推动隐患整改。
各单位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执行各自职责,依法监督整改,对经整治仍达不到要求的各类场所,及时报告县局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或抄告相关责任部门。
(三)落实责任、加强督导、及时报送工作信息总结。
消防安全工作将作为一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县局将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年终考核。各牵头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加强本条口的业务指导,并组织开展督查,县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各单位进行督导。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进一步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杜绝一切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宁建字【20xx】20号文件,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理》等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排查治理作业现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杜绝“三违”作业为重点,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加强“三全”管理及“专管和群管”综合管理方法,加大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工作,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要求,落实作业现场各类安全防护,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操作水平和自我安全防范能力,有效的杜绝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中毒、触电、大型机械伤害等事故发生,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更进一步稳定和好转,实现公司中伤亡为零的安全生产目标。
二、组织领导
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部,负责隐患排查治理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范围、内容和方式
1、排查治理范围:公司承建的所有房屋建筑。
2、排查治理内容是控制和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1)预防高空坠落事故重点是:临边、洞口防护,木工、钢筋工作业搭设可靠立足板。
2)预防物体打击事故重点是:各种内、外等防护;严禁乱抛乱扔;各类材料不同位置存放;上下交叉作业和物体的吊运。
3)预防坍塌事故重点是:基坑、边坡土方坍塌,脚手架、高大面积模板支撑;卸料平台坍塌。
4)预防中毒事故重点:注意食堂卫生和食品采购;配备气体检测仪和防毒用具,井下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毒面具、腰间系绳并井上有不少于两人监护等。
5)预防触电事故重点是:配电必须采用TN-S系统,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接线必须通过漏电保护器且漏电保护器灵敏、有效。用电人员佩带绝缘防护用品,严格控制私拉乱挂。现场电工加大巡查力度。
6)预防大型机械伤害事故重点是:私自窜岗作业,违反操作规程操作;部分机械构件性能不符合安全使用标准;塔吊安拆,物料提升机安全停靠系统和进料口防护等。
7)全面治理重点:加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班前交底;土方开挖的支护方案编制、审批、交底、验收的情况;脚手架搭设方案编制、审批、交底、验收的情况,专家论证等。塔式起重机的安拆方案编制、审批、交底、验收、检测、使用管理﹔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
3、排查治理依据
《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有关规定进行。
四、排查治理要求
公司安全部将进行不间断巡回检查,对存在的隐患有权处罚、停工、通报等。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部根据工程进展情况,认真组织落实以上工作要求,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坚持班组活动安全交底﹔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JGJ59-99检查标准对劳动保护用品佩带﹔“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机械、规范化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情况、上岗资格、班前安全活动技术交底等,做到重点突出,全面进行,对各分项的排查作到100%全部检查,不能遗漏,对查出隐患要以“三违”的'方式进行消除,不留死角﹔公司每月开展一次综合检查,实行重奖重罚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进行,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五、排查治理工作安排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自20xx年7月1日~20xx年11月31日结束,分为三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为部署安排阶段(7月1日~8月10日)
第二阶段为自查和监督阶段(8月10日~10月10日)
第三阶段为“回头看”检查工作(10月10日~11月30日)主要检查项目部在一年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并进行评比表彰。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记录表
目前,已进入6月中旬,根据以往的经验推断,我县高温季节已经来临,从7月份起会出现连续高温干旱天气,日平均最高气温可持续在37℃以上,对大量新植苗木、行道树的成活率将造成严重的影响。为保护县城的绿化成果,保障新植苗木花卉乔木的成活率,最大限度减少因干旱造成的苗木损失,确保把园林处的抗旱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旱情发展情况及园林处工作实际,制定园林处抗旱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防大旱、抗大灾的'思想,同心协力,共抗旱灾。
二、工作目标
在抗旱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分片负责,责任到人,科学调配,最大限度发挥洒水车辆作用,确保园林处各项抗旱工作任务的落实,保障新植苗木、乔木的成活率。
三、具体措施
1、成立园林处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园林处管辖范围内的道路、绿地内苗木的抗旱工作。
2、需调用抗旱作业车4台。目前,园林处现有洒水车2台,因2台车都已老化,工作不正常,远不能满足全城抗旱工作需要,为做好此次抗旱工作,在发挥洒水车的最大功效下,满足全城抗旱需要,还需抗旱作业车3台。(晚班需要)
3、抗旱作业车司机由环卫处派人,园林处安排工作任务。驾驶证必须是B照及以上,工作时间18:00—00:30。
四、工作要求
1、各园林工作小组应密切关注其管辖地段苗木旱情,发现应及时汇报。各小组组长及园林处小组负责人为管辖范围内的抗旱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旱情的监测上报并监管抗旱工作质量。
2、园林处每天检查抗旱情况,做好抗旱工作记录并及时上报。
3、每辆洒水车负责一个责任区,服从安排积极做好抗旱工作。
4、每日工作时间分为早、晚两个班,暂定为:上午5:30—10:30,下午18:00—00:30,遇特殊情况需调配时再另行通知。
5、各路段责任人及洒水车辆应认真负责,服从抗旱领导小组统一安排调配,严格遵照洒水车工作时间要求,保证浇水质量,每日浇水数量应有记录,不折不扣地完成承担的抗旱工作任务。
园林处的每个工作人员必须发扬吃苦耐劳、敢打硬仗的工作作风,以大局为重,不计较个人得失,团结协作,勇挑重担,冒着酷暑,迎难而上。尤其是党员干部要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如旱情持续发展,我处将采取歇人不歇车24小时连续轮班抗旱。最大限度保证苗木花卉成活。做好抗旱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镇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及上级对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排查的要求,杜绝类似羊角镇“5·21”事件的发生;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确保我校教育教学工作持续稳定发展,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构建和谐校园。结合我校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增强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有效扭转学校及周边不稳定因素、零食摊点的食品安全、交通秩序、精神异常的人及不法分子对学校师生造成伤害等状况;努力排除校舍倒塌、食物中毒、火灾、交通事故、溺水、拥挤踩踏等容易引发师生群死群伤重大恶性事故隐患,使师生的安全感明显增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明显改善。
二、领导机构
为了圆满完成这项工作,把我校建设成为安全、文明的校园,成立以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排查整治范围
校园及学校周边环境
四、排查整治内容
(一)排查校园内部安全隐患
1、学校校舍及教学设施安全。认真排查学校各类建筑和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安全状况,各种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国家安全规定;认真排查消防设施设备、灭火器材,应急灯应按标准配齐,并完善预警装置和警示标志,保持消防通道畅通;认真排查防雷安全,按规定完善防雷设施,并定期检测,确保有效;认真排查学校设备安全,禁止超期使用,严格管理危化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坚决予以整改。
2、学生交通安全。认真排查学校交通安全,加强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的管理,督促家长、学生与学校签订安全协议。落实学生集队往返制度,学生放学严格实行路队制,严禁学生上学、放学途中随意搭乘无安全保障的车辆。健全节假日和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管理等制度。
3、学生饮食卫生安全。认真排查学校厨房食品卫生安全,学校厨房一律实行校长负责制,严格厨房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格食品进货索证、登记、储存、加工、发放流程管理,落实留样制度,保持食堂内外环境卫生洁净,师生饮用水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4、师生心理、体质健康状况安全。认真排查学校教师、学生的心理、精神、体质健康状况。对有心理障碍、精神异常、体质特殊的师生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把安全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
5、校园周边环境安全。要加强对校园及周边自然环境的监控,对池塘、江河做好防溺水安全警示标志。完善学校防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措施。
(二)排查学校内部安全管理
按照《广东省学校安全工作指导手册》中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学校安全应急处理预案。学校安全工作机构健全,并落实专人负责,落实专用经费。建立健全以校舍、消防、食品卫生、交通、溺水为重点的安全管理制度;实行领导、教师值班巡逻制度。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专门档案和安全工作档案。
(三)安全教育及安全活动的开展
以安全教育读本和安全教育挂图内容为主,落实安全教育每周一课和上、下午最后一节课三分钟提醒制度。开好安全教育讲座,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使学生系统接受和掌握防交通事故、防拥挤踩踏、防传染并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火灾等安全知识和技能。建立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活动。
(四)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工作
学校积极与村委会联系,共同商讨认真摸排学校周边的安全情况(含交通警示标志、减速设施;校园周边的食品卫生情况;游摊散贩占道经营情况;学校周边心理障碍、精神异常的人、不法分子对师生存在的威胁等),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上报相关单位,在上级的组织和支持下进行综合整治。
五、步骤及时间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5月22—29日):排查阶段,学校及周边环境进行排查。认真分析校园安全存在的重点问题、突出问题,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扎实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和梳理出的重大隐患,要分析类别,落实责任,集中力量进行整治。
第二阶段(5月30—6月12日):整治阶段,在镇政府领导下对我校及周边环境存在的问题及安全隐患进行整改。以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
第三阶段(6月13—6月20日):工作汇报阶段,针对我校及周边环境整治的情况向上级汇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学校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积极与村委会联系,校长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按照本次行动要求,按照下发的调查表内容,组织好大排查工作。要切实加大安全工作的落实力度,把工作措施落实到人,重点部位管理落实到人,督促检查落实到人,真正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全方位排查整治学校安全隐患。学校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中突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狠抓隐患的整改落实。加强对隐患整治的检查力度,调动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对安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教职员工从学校各项教学常规、学校工作的每个时段、环节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从而提高整治质量,增强学校事故防范能力。
(三)健全机制,全面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学校以这次隐患排查整治为契机,推动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工作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既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师生安全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学校安全工作得到全面加强。
为严格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行为,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按照《市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办法》要求,特制定此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一、整治重点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此次村级财务管理集中整治行动将以四个方面问题作为重点进行整治:
(一)制度不健全,或未执行相关制度;
会计核算不规范;
报账管理不到位,报账手续不健全;
银行管理不规范;
工程项目决策程序不到位,流于形式;
全镇将成立村级财务管理集中整治行动小组,积极主动查找村级财务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及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并重点对20xx—20xx年村级财务管理情况全面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以促使全镇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二、整改步骤
(一)问题排查阶段(9月28日前完成)。
各村针对以下内容开展自查自纠:一是村级财务管理机构是否健全,村级财务管理人员是否合理配置;二是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包括:现金管理制度银行存款管理制度印鉴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财务审批制度财务报账制度财务人员移接交管理制度;三是是否严格落实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四是财会业务培训是否有所加强。各村自查自纠后列出问题清单,建立问题台账。整治方案实用和问题清单(见附件)于8月28日前报送镇财政经济办。
(二)集中检查阶段(9月5日前完成)。
镇行动小组根据各村报送的问题清单对整改进度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各村有无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有无出台具体的整改措施,整改措施是否结合实际并有实效。
(三)整改提升阶段(9月10日前完成)。
镇行动小组根据检查情况形成文字报告,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并根据上级要求,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完善村级管理制度。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级财务集中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刘何庚同志为组长,胡广同志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财政经济办,由梁芳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要充分认识这次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做到整治不留死角,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到位。
(二)明确工作责任,确保真实准确。各村对自查整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严禁瞒报漏报和弄虚作假。对在排查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及排查措施不力组织不严排查不彻底而产生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对于自查自纠零问题,整改走过场的村,工作小组将进行重点检查并上报检查结果。
(三)认真抓好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各村应根据自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将整治工作和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堵塞漏洞,完善措施,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提高村级财务管理质量和水平。
根据10月13日贵州省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安排部署,结合州乞讨救助办〔20xx〕1号文件精神,为认真落实,切实做好严寒天气下县域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温暖过冬,从即日起至20__年3月2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冬季低温天气较往年来得早,将给因离家在外、身处困境、自身无力解决食宿而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的流浪乞讨人员生活带来较大影响,各县(市、新区)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抓紧抓细抓实“寒冬送温暖”行动,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温暖过冬。
二、目标任务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主要任务是:结合县域“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主动上街劝说、引导、护送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对不愿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和其他街头生活无着人员,提供必要的饮食、御寒衣被等救助服务。力争实现城乡主次干道和重点区域无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工作目标,坚决杜绝因失职渎职而导致流浪乞讨人员冻死冻伤等极端事件发生。
三、组织领导
在“贞丰县流浪乞讨人员‘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加强各部门协调联动,压实责任,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使“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落到实处。
四、工作措施
(一)规范救助管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救助管理工作机构全面排查在工作机制、安全设施、食品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按照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做好体温检测、健康码扫描、佩戴口罩、应急演练等措施,储备疫情防控物资,充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准备,加强与上级救助管理机构沟通,密切联系,确保跨省救助工作顺畅有序。
(二)加强街面巡查力度
牵头部门和乡(镇、街道)统筹协调当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协警)、城市管理部门加强街面巡查,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告知其到当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对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人员,应护送至救助管理机构并履行书面交接手续。对突发疾病人员,要按照“先救治、后救助,谁送谁结算”的原则,应当立即通知急救机构或直接护送到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通知属地救助管理机构到医疗机构甄别其身份。民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公安、城管等部门协调联动,制定街面巡查方案,细化巡查内容、巡查措施、巡查责任,强化巡查衔接,增强巡查合力,紧盯夜间低温时段,紧盯桥洞、车站等重点区域,全面深入开展街面巡查,确保无遗漏。
(三)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发动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等基层工作力量,动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公交(出租车)司机等积极参与,制定常态化、制度化街面巡查制度,建立覆盖全面、协同到位、服务及时的救助管理网络,一旦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第一时间报告救助管理机构,确保不落下一个流浪乞讨人员,不出现一个救助盲区。
(四)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等公众平台,宣传救助管理政策,公布求助渠道、方法和电话。通过在重要时段播放公益广告、在重点区域向社区居民发放求助宣传卡等方式,扩大救助政策知晓度,引导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和群众及时拨打求助热线。同时利用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和全国救助寻亲网等寻亲信息发布渠道,尽快帮助受助人员寻亲返乡。各救助管理机构要保持救助热线24小时畅通,保证24小时接待求助人员,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妥善处理,要广泛宣传救助管理领域先进事迹、先进人物,弘扬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弱势群体、扶危济困的强大正能量。
(五)加强身份查询和寻亲,及时安置滞留人员
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人脸识别、体貌特征和指纹比对,快速查询身份。对于通过快速查询确认身份的受助人员,及时联系其亲属或流出地救助管理机构,协调接送返乡工作。对暂时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滞留人员,要妥善进行安置,对政府批准予以落户的,及时为安置人员办理户口。对已安置并已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符合社会救助政策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协助其办理社会保险。
五、压实责任,强化值班值守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职能职责规定,加强对本部门、本辖区“寒冬送温暖”工作的督促和部署,确保“寒冬送温暖”行动扎实有效开展,统筹协调、周密部署、有效开展“寒冬送温暖”各项工作,强化值班值守,确保及时、迅速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同时做好各种安全防事故工作、做好巡查巡检和应对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按时间节点报送“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统计表和相关工作图片,直至专项行动结束。工作中遇有特殊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与领导小组汇报后由组长签批上报。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要成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领导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后,要在第一时间做好流浪人员的保暖、饮食、医疗等工作,确保被救助流浪人员在辖区内不出意外。
2.强化值班值守,成员单位要向社会公开救助值班电话,并保持24小时畅通,确保第一时间救助。
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减少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全国、全省、全市有关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总体部署安排,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集中三年时间,推进“三大”消防责任落实、“五类”重点场所整治、“三类”风险区域治理、“四类”突出隐患整改、“四项”消防基础提升,通过责任治理、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不断健全完善火灾防控体系,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消防责任链条得到显著加强。各地政府完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建立消防工作考核、约谈、督办、通报等长效机制,行业部门常态化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创建,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重点场所管理得到明显优化。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易燃易爆危化品企业、仓储物流场所、校外培训机构、民宿场所五类重点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治理和综合指导,督促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自主管理,强化隐患整改、管理能力。
——居民住宅火灾得到有效遏制。对新建高层住宅小区、老旧居民小区和农村地区实施分类指导,重点组织物业服务企业、乡镇社区干部、网格员等力量,对居民住宅、小门店等场所实施常态化排查和监管,遏制“小火亡人”的机率和风险。
——消防突出风险得到根本化解。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紧盯消防生命通道被堵塞占用、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乱充电、易燃可燃材料被大量使用、重大及区域性隐患火灾依然存在等四类普遍性隐患,综合施策,齐抓共治,消除风险顽疾。
——公共安全基础得到有力夯实。结合城市旧改、棚改、乡村振兴战略等,加快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
二、工作任务
(一)推进“三大”消防责任落实
1、健全完善党委政府消防工作领导责任。
①20xx年,推动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湖北省消防安全责任规定》实施办法。
②各级政府定期召开常务会、办公会研判消防工作形势,解决消防难题。
③调整充实消防安全委员会,健全机制、明确责任,每月通报各地、各行业领域火灾形势,每季度调度消防工作。
④健全政府消防工作约谈、督导工作机制,对发生有影响的火灾、因管理不到位滋生区域性火灾隐患、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督办整改不力、对重大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任务不落实的,分层级实施约谈问责。
⑤将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的乡镇、社区、村、主管部门纳入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⑥落实火灾事故“一案三查”,从严倒查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深入推动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责任。
①各行业部门严格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将消防安全纳入行业标准体系建设和组织机构建设,组织对本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时限,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
②发改部门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建投资计划;
③住建部门加强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部门建立建设工程消防信息共享机制,合力开展消防源头管控。
④公安、消防建立“警消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明确在防火工作、火灾调查、灾情处置等方面的会商研判、移交转办、联合执法的沟通渠道和工作机制。
⑤教育、文旅、商务、卫健、民政等部门推进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xx年,打造一部分行业标杆示范单位;20xx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xx年,全面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3、全面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①持续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督促单位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措施。
②开展消防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督促单位建立标准化消防安全档案,实施程序化消防自主管理,保证常态化应急值守力量。20xx年,50%消防重点单位达标;20xx年,100%达标;20xx年,固化工作机制,巩固提升。
③推动火灾高风险场所安装电气安全监控系统。
④继续加强消防控制室达标创建工作,20xx年,消防控制室星级创建率达90%、持证上岗率达100%。
⑤每个社会单位明确一名消防“明白人”,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重点场所明确消防职业经理人。
⑥鼓励大型集团公司、重点企业结合实际提升消防值班员、微型消防站队员等群体待遇水平。
⑦出台微型消防站队员优抚优待、激励保障等配套政策,提档升级微型消防站建设。每半年组织灭火救援演练,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20xx年,各单位建成的微型消防站全部实体规范化运行。
(二)开展“五类”重点场所集中整治和安全防范
1、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集中整治。
①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商务、城市管理、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电力、燃气主管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每季度开展一次联合检查,明确专人督办隐患整改。
②适时召开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经验交流会,每年组织对全县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开展一次约谈。
③督促大型商业综合体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主要做到:一是书面明确各管理部门、各类店铺、岗位员工消防安全职责任务,建立消防工作考核机制;二是依据内部功能分类分区、以店铺为单元推行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三是每季度对消防设施、重点部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评估,责任人、管理人对评估发现的问题要组织整改。三是建立全员消防培训制度,确保人人受训;四是分区域建立应急处置快速响应机制,优化部署内部消防救援力量,每半年组织消防演练。20xx年,按照40%数量完成示范点建设,20xx、20xx年,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分别达到80%、100%。
2、开展危化品企业消防安全集中整治。
①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联合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20xx年6月10日前完成集中现场检查督导和联合演练,6月30日前主要问题全部完成督办整治。
②应急管理部门牵头,消防救援机构配合,摸清全县危化品场所底数、危化品种类、数量、危险性及单位消防安全状况,建立消防安全“一场一档”、“一场一策”,20xx年6月底前,完成摸底和建档造册。
③20xx年7月至10月,集中力量对全县危化品企业全部排查一遍,制作隐患清单,逐一督促整改。
④明确工业园消防安全监管主体和职责,对园区消防安全状况进行评估,逐年补齐水源、应急力量等方面的短板,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制定工作方案、投入专项经费、明确工作责任,利用三年时间,分步完成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三项任务。
3、开展仓储物流场所消防安全防范。
①邮政、住建部门严格审批物流集散基地、物流仓库等消防安全。
②邮政、交通等部门加强对物流集散地、物流仓库、分拨中心、配送站等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安全检查。
③公安部门督促寄递物流企业严格执行《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落实收寄验视制度,禁止收寄易燃易爆等禁寄物品。
④乡镇、公安派出所将设置在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物流企业末端网点、仓库等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开展常态化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⑤仓储物流企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严控火源电源,强化自主管理。
4、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防范。
①教育、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标准,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审批。
②教育部门督促取得合法许可的校外培训机构严格招生宣传,将消防安全承诺作为招生简章内容一并发布,并鼓励学生、家长对培训机构消防安全条件进行监督,发现隐患及时举报。
③教育、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研究会商、联合执法等机制,每年至少开展1次联合检查,对于无合法手续的“黑机构”,一律取缔;对于设置场所不符合要求的,一律督促其按期搬迁;对存在突出消防安全隐患的,一律督促停办整改。
④督促校外培训机构加强加强消防安全日常管理,落实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安全提示制度。
5、开展民宿场所消防安全防范。
①住建、公安、文旅等部门在开展农家乐(民宿)建筑行政审批时,严格按照《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建村〔20xx〕50号)文件要求,充分考虑建筑消防安全是否达标,严把源头关。
②文旅、公安、住建、消防等部门将民宿行业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管理范畴,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并结合重要节日、重大活动等需要,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检查,取缔一批无证经营单位、处罚一批消防安全问题突出单位,形成震慑力。
③村(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民宿的管理,建立住宅改民宿房屋档案,督促业主、经营单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按照相关要求,保障消防安全疏散条件,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健全消防管理制度,针对性开展宣传提示。
(三)加强“三类”风险区域综合治理
1、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①督促高层公共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高层住宅建筑的物业服务企业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每年依托专业机构,全面检测维保建筑固定消防设施,自查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及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对存在的问题逐项登记整改。
②对在整改资金筹措上确有困难的,住建部门要从房屋维修基金、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中加强统筹,确保20xx年基本整改到位;20xx年消防安全条件符合现行消防法律、技术规范等要求。
③住建部门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先进物业服务企业”评选活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高层住宅小区实施规范化的消防管理。
④20xx年,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小区全部依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20xx年,进一步完善微型站日常管理、执勤值守等工作制度;20xx年,形成长效机制。
2、加强老旧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①住建、规划等部门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打通生命通道和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微型消防救援站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等纳入改造项目,改善消防安全基础条件。
②每年将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严格督办整改。
③电力、市政、水务、燃气等单位每年选取一批老旧区域或场所,对其电气线路、燃气管路、市政消火栓等进行重点排查和维护,拿出专项资金实施整体改造。
④各乡镇每年对辖区老旧小区、群租房、胶囊房、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等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项排查,同时明确社区(村)对这些场所的日常管理责任,落实差异化防控措施。
⑤公安机关督促派出所加强对城乡社区、“十小”场所的日常消防抽查及宣传提示,督促村(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公安派出所每半年至少对重点“十小场所”开展一次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每年至少集中约谈一次场所负责人;对于其他“十小场所”,要按照每年抽查比例不低于20%的标准开展消防监督抽查。
3、加强乡镇农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①有计划地改造农村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同步建设消防水源、预留消防车通道,开展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改造升级,降低火灾风险。
②结合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善乡镇以下消防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③将消防工作纳入“三治联动”乡村治理体系,因地制宜推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跟进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建立定期培训演练的常态机制,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提升乡村抗御火灾水平。20xx年,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四)防范化解“四类”突出风险隐患
1、着力防范化解消防车通道堵塞隐患。
①持续开展打通生命通道专项整治,开展消防车道划线和标识管理工作,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小区,由住建部门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对于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小区,由社区居委会落实;对于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和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单位,由商务、文旅、教育、卫健、民政等相应行业主管部门督促落实。20xx年11月前未完成的,由县政府挂牌督办整改。
②各地在组织老旧小区改造中,强化整治已挪作它用的规划停车位,推动在不侵占基本绿化前提下适当增设停车位,鼓励建设生态停车场或立体停车设施。
③住建、规划部门将新建停车场,尤其是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严重区域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等,积极推动建设。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城市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
④各地发改、规划、城管、物价、市场监管、教育、公安交管等部门结合实际在住宅小区、部门、企业行政办公区、学校等集中分布的.区域,探索建立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引导机制,对周边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合理设置门槛及限制条件,优化停车位供给,减少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行为。
⑤相关部门建立消防通道联合执法管理机制,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公安交管、城管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对单位、小区内部道路参照《道路交通管理法》执行;消防救援机构简化处罚程序,实行快查快处。需要查询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的,公安交管部门予以积极配合、及时提供。
2、着力防范化解电动汽(自行)车火灾风险。
①各地建立电动汽(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监管、情况互通、联合执法机制。
②经信部门组织开展电动汽(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公安部门依法查处电动汽(自行)车无牌无证、伪造牌证上路和堵塞消防车通道等行为,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动汽(自行)车及配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消防部门依法查处电动汽(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等行为。
③住建、规划、城管等部门简化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汽(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审批程序,20xx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集中充电管理要求。
④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公共区域电动汽(自行)车停放、充电巡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及时向公安、消防等部门报告。
3、着力防范化解易燃可燃材料火灾风险。
①住建部门严格审核把关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外墙外保温材料使用。对已审批、已投用的外保温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建筑,督促责任单位对外保温材料进行拆除整改,20xx年,全部整改到位。
②规划、住建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
③消防救援部门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及装饰装修材料情况的检查,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督促立即拆除;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依法对危险部位或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4、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及区域性隐患火灾风险。
①组织摸排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区域性火灾隐患,视情形推动县政府挂牌督办。
②明确政府统筹、行业督办、消防指导、单位自改“四级责任”,实行“一隐患一专班、一隐患一方案”。
③住建、规划部门将重大、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纳入城市建设、旧城改造、环境改善、业态升级等计划,统筹推进隐患整改。
④每年对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火灾隐患进行公开曝光,定期报道隐患整改进程,并在单位张贴、悬挂警示牌,形成舆论监督压力。20xx年,所有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全部整改。
(五)提升“四项”公共消防安全基础
1、统筹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实施。
①20xx年,完成“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提请政府将消防规划纳入“多规合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等),实现消防规划与总体规划同步编修、同步实施。
②结合本地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扶贫攻坚、城乡统筹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平安乡村建设等政策方针,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消防专篇),并纳入乡镇总体规划编制内容并同步实施。20xx年底前所有乡镇完成编修。
③发改、规划、住建等部门按照规划要求,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目录并督促落实。
2、提升社会整体消防安全素质。
①宣传、教育、人社、司法等部门及党校等将消防法律法规、安全常识等纳入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精神文明建设、普法宣传等内容和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和初中、高中新生军训课程。
②消防救援机构制订引导社会专业培训机构配合开展社会面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指导意见。
③列出三年培训计划,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xx年底全部培训一遍。
④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3、增强消防信息化管理水平。
①推动建立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机制,基层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关联“人、地、事、物”等社会治理数据信息,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
②20xx年底前,对接省级消防大数据主题库,建立市、县两级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建成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
③积极推广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推动安装消防智能感知设备,20xx年底,全县有条件的养老福利机构、学生宿舍、沿街商铺、加工作坊等场所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探测报警装置;火灾高危单位和有影响的消防重点单位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④20xx年,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建立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火灾高风险单位接入该系统;20xx年,消防重点单位普遍接入该系统。
4、强化重大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①整合社会救援资源,组建灭火救援专家库,建立战训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社会应急联动部门、专业救援力量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沟通协作,实现平时联席联训、战时联动联勤。
②督促全县石油化工企业加强消防救援能力建设,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根据需要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或工艺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依据“业态相似”的原则,建立区域联防消防救援力量,实现群防群治、互帮互救。
三、时间安排
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6月)。按照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细化实施方案或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进一步明确行动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全面做好部署发动工作。
(二)排查整治(20xx年6月至12月)。各地、各有关部门对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xx年)。各地、各有关部门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xx年)。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政府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建立工作专班,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相关部门出台配套支持政策意见,协同推进落实,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地区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三县战略”等重点工作,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三)强化示范引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组织一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先行开展试点治理工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标准规定。
(四)强化考核督导。此次专项整治作为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内容以及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各地要统筹纳入文明城市创建、精神文明建设、平安建设和消防工作考核重要指标,分阶段开展检查验收。要在政务督查、日常检查、工作考核中增加指标权重,组织明察暗访,及时通报,督促落实。
各镇区要对照职责任务,细化制订本地区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梳理工作任务,针对每项任务逐项制定落实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实施方案于6月15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年度工作总结请及时县安委会办公室。
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把握消防工作主动权,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区消安委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区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结合全区火灾事故防控综治治理体系建设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治理工作,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进一步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提高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全区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检查内容
(一)夏季火灾隐患整治
1.重点企业。区安监局要牵头开展以石油化工、民爆仓库等易燃易爆企业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检查,主要针对企业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内容。
2.重点场所。安监、市场监管、文广、民宗等部门要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商市场特别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寺庙等文物古建筑进行重点检查,督促重点场所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用火用电管理、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
3.重点行业。安监、商务、住建、民宗、民政、文广、教育、旅游、卫生、电力等行业部门,要落实部门监管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本系统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实行标准化管理等情况。
(二)火灾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
要进一步推动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教育、民宗、民政、住建、文广、卫生、旅游、电力等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指导职责,有效推动行业系统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的运行;国土、住建、城管等部门科学规划、严控违章建筑;全面排查重点区域内各类企业、场所的消防安全状况,并逐一登记造册;制定消防安全整治技术标准,开展技术改造。
(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1.城乡消防规划编制情况。规划部门要会同消防部门,检查城市、县城和全国重点镇编制修订消防规划及其他乡镇编制修订消防规划(消防专篇);城乡总体规划调整或消防规划到期的,及时修订。
2.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情况。水务集团要联合消防等部门摸清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的“欠账”,逐项制定补建计划,按照年度任务加快建设进度;以 “五水共治”为依托,加强天然水源的消防取水口建设,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责任的落实。
(四)消防安全宣传
各部门要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宣传,铁路、轨道、公共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交通工具内宣传提示消防常识;娱乐场所、宾馆饭店、景区、文物古建筑、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典型场所主管部门要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工作,开展消防宣讲,确保所有员工掌握“一懂三会”;辖区影院、网吧、ktv等场所在放映或开机前播放消防安全提示情况。文化部门要督促区级主流媒体开设专栏,刊播夏季消防检查动态和消防安全常识情况;每月在当地有影响的电视、报刊推出一期专题报道,组织一次由媒体参与的隐患曝光活动情况。
三、时间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分行业专题部署,组织对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培训,开展排查摸底,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20日前)。安监、商务、民政、文化、旅游、卫生、住建等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公共消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等开展检查;推动相关行业部门制定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及工作制度,实行标准化管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25日前)。对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统一组织考核。各部门要开展自查自评,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的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检查活动成果。
四、措施与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统筹。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制定实施方案,逐级召开会议动员部署,认真抓好落实。要将夏季消防检查与火灾事故防控治理体系建设、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治理有机结合、统筹推进,通过检查推动各地建立健全领导体制、主体责任体系、监管体系、责任追究体系、宣传教育培训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力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央领导“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把夏季消防检查纳入工作计划内,多部门联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加强指导培训,促进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
(三)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各部门要针对夏季火灾多发、易发的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要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营造浓厚氛围。
(四)严格督导,落实责任。各部门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要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要严肃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各有关部门制定的夏季消防检查实施方案请于5月29日前报区消安委办公室,每月23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月10日前上报自查自评情况及总体工作总结。区消安委将结合每季度召开的工作例会,通报检查工作情况,推动各地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以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各个房间的作用,大力进行防火安全检查,严格执行火灾危险的整改,提高我校防火能力,切实保护全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为我校各项工作创造新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人。
建立以校长、处室主任、班主任为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队伍,建立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学期消防安全工作。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任务:
1.抓住各科、各班、校舍食堂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执行。
各科室、各班和食堂宿舍应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本责任区域内消防安全责任人,明确各科室、各班在消防安全工作中的责任分工,逐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2.开展全校性消防安全大检查,切实消除火灾危险。
各科、各班组织本部门开展消防安全自我调查活动,建立消防安全自我调查、火灾危险自我调查、法律责任自我调查的消防工作新机制。每学期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重点部位应坚持每月检查、巡逻,创建周检记录。
3、加强学校消防建设,提高防火能力。
4.加强工作准备,准备灭火和救援。
学校应根据冬春火灾的特点,加强教师和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加强教师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让教师和学生了解自己职场的防火措施,报警,用灭火材料救初期火灾,自助逃生,组织人员疏散。
四、具体措施和时间安排:
时间工作内容实施场所负责人。
9月组织7年级新生进行宿舍内防火逃生应急训练,对全校师生进行教学楼防火逃生应急训练。
10月份利用安全教育课程和学生大会进行消防知识教育。11月1日,各教室组织消防安全主题班2、各部门根据学到的知识调查消防危险。各班教室、各科办公室和责任区、各科主任、各班主任自行调查。
12月对教育局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细分岗位。1月2月继续月调查、周调查制度各责任区。
五、工作要求:
1、校长是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科主任、各班主任是消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高度认识秋冬两季消防工作的严峻性和任务的艰巨性,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全力做好本学期的消防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配置、分工合作、负责人。
2、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责任区消防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消防工作情况应作为各负责区负责人年底审查的重要内容。年底检查防火站的情况,总结经验,找出差距,不重视,不执行工作,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必须追究直接负责人的责任。
3、学校各科、班级应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部署下,按照工作部署积极做好本责任区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积极配合合作机构,密切配合,凝聚力量,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确保消防工作落实。
4、各责任区负责人必须坚持每周的自我调查制度。开展防火检查时,要检查一处,登记一处,各负责人应将消防工作情况每月底逐步总结,及时将总结情况书面提交给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组织全校消防安全大检查。必须及时通报和整理各负责人周检和全校性检查的情况。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千名税干进企业 便民春风惠民生”系列活动,组织全市地税系统干部走访纳税人,为纳税人办实事,开展税收政策宣传辅导,丰富地税部门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的举措,并通过强大声势的宣传,扩大社会影响,树立“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品牌,塑造地税部门服务民生、服务发展良好形象,为地税部门行风评议营造积极社会氛围。
二、活动内容及相关安排
活动内容为“五个一”,即帮纳税人解决一个实际问题;举行一次服务民生展示交流;举办一场咨询互动活动;为发展和地税发展献一策;征集一篇“税收发展 民生”主题短文。
(一)帮纳税人解决一个实际问题。全市地税系统在职干部每人走访1户纳税人,宣传税收政策和地税行评举措,帮助解决1个实际问题。要求将活动情况详细记载在《履职纪实工作手册》上,每单位报送活动小结和2个典型案例,时间要求为9月20日前。该项活动由市局行评办公室总协调。
(二)举行一次服务民生展示交流。以“请进来”的`方式,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协会(商会)代表、中介机构代表、纳税人代表、新闻媒体记者等社会各界人士走进地税,了解地税。活动内容主要有:召开社会各界人士座谈会,观看汇报宣传片,参观各地税分局行评宣传展板、市局荣誉室、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纳税服务大厅、纳税服务热线话务间等。活动中市局局长通报地税工作情况,接受媒体采访。活动时间为9月中下旬。该项活动由市局行评办公室总协调。
(三)举办一场咨询互动活动。在西陵区开展一次“便民春风进西陵房税知识惠民生咨询互动”活动。由市局纳税服务科组织宣讲团,准备宣传资料;西陵分局联系社区,安排布置场地,组织有相关需求的市民参加。活动中就房产交易、租赁税收知识进行现场辅导,现场解答市民咨询。活动中由市局分管业务副局长接受媒体采访。活动时间为9月底以前。该项活动由市局纳税服务科总协调,市局税政管理科、征收管理科、政策法规科等科室协助。各县(市、区)地税局也要依托纳税人学校(之家)开展一次类似活动。
(四)为发展和地税发展献一策。以服务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为主题,动员和组织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地税事业新一轮发展出主意、献良策、当参谋。机关各科室至少报送2条,各县(市、区)局、城区各分局和市局稽查局至少报送3-5条,并于8月31日之前将收集的建议报送至市局活动办公室。市局建言献策活动领导小组组织评审,对获奖者通报奖励。该项活动由市局人事科总协调。
(五)征集一篇“税收发展 民生”主题短文。:围绕全市地税系统服务民生、服务发展主题,向全市广大市民、纳税人征文,以市民和纳税人的视角反映地税部门和地税人服务纳税人、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的.作为和成就。征文时间为9月底以前,字数为600-900字。各单位要广泛发动,至少于8月底前至少要向市局办公室择优上报1篇。市局办公室组织对征文进行评审,对优胜者给予奖励,并在主流媒体上择优刊载。该项活动由市局办公室总协调。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动员。“千名税干进企业 便民春风惠民生”系列活动是“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延伸,是市局在政风行风评议集中测评前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全面动员,务必让广大干部认识到其积极意义,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坚决避免活动的形式主义现象。
(二)各负其责,抓紧落实。本次活动各项工作主要集中在8月和9月,时间紧,任务重。各责任单位要负起责任,主动作为,认真推进落实,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共同把活动开展得有特色、有声势,形成良好的社会效应。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活动中要围绕树立地税形象,深度挖掘典型,主动开展宣传。市局办公室和各单位要对活动开展情况紧密跟踪,积极协调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大力开展深度报道,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并达成良好的社会效果。
按照《贵州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我县对辖区所有行政村农村房屋安全隐患进行“回头看”排查,现已完成“回头看”全面排查任务和重点整治任务。
一、总体情况
(一)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及《贵州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我县立即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印发了《湄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街)对辖区内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行“回头看”,彻底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排查整治完成情况
1.自工作开展以来,共排查98个行政村,排查农村房屋67715栋。其中,农村非自建房421栋、农村自建房67294栋(含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4103栋),存在安全隐患2户(洗马镇、兴隆镇各一户),目前均已整改完成。
2.本次“回头看”工作开展以来,共复核农村房屋67779栋,新排查录入64栋,存在安全隐患4栋,已全部纳入整治措施。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排查整治完成情况
1.自工作开展以来,我县排查农村危险化学品生产仓储用房2栋;农业园区内生产用房52栋;农村学校、幼儿园125栋;农村养老机构场所7栋;农村文化旅游场所8栋;农村医疗活动场所35栋;农村宗教活动场所16栋;村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生产厂房、存储仓库19栋;扶贫搬迁点、生态移民搬迁点、水库移民搬迁点农村房屋7栋;排查其他类(含村委会)150栋,经排查存在安全隐患为1栋,已完成整改。
2.本次“回头看”工作开展以来,对421栋农村非自建房进行安全隐患复核,其中正在使用中的房屋421栋,暂未发现安全隐患。
二、工作措施
(一)积极组织培训。组织各镇(街)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熟练掌握农房安全鉴定程序和农房信息采集助手APP操作,使排查工作有序推进。
(二)狠抓隐患排查。全县各镇(街)均建立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并成立日常巡查小组,动态排查农房安全隐患,将排查发现的存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及时上报。
(三)及时组织农房安全鉴定。经排查发现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极组织技术人员到现场评定,仍不能判断危险状况的,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专业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
(四)强化隐患整治。对排查发现存安全隐患的农村住房进行整治,确保危房不住人。一是对于有人居住的且现状初步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立即组织人员搬离,对于无人居住的且现状初步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立即封闭并张贴警示标志,明确包保责任人,房屋经安全评定后再根据评定情况采取针对措施。二是对于无安全住房的低收入群体,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进行补助,帮助其进行房屋安全整改。
(五)大力宣传自建房安全常识。开展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宣传,印制张贴“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宣传海报200余张、分发宣传折页500张,提升了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并严格按照《遵义市自建住房建设技术指南(试行)》,加大农村新建房屋质量安全监管。
三、存在问题
1.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量较大,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技术难道较高,基层排查人员素质又参差不齐,仅经过短期的培训就投入到复杂繁重的排查工作中,导致排查结果可能存在不精准的情况;
2.农房安全隐患整治投入资金较多,建设周期较长,很多群众因自身原因无力整治,而政府部门又没有足够的预算来支持整治存安全隐患的自建房,给农村自建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带来困难。
四、下步工作打算
继续落实好《贵州省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动态监测管理实施细则》、《贵州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把农房安全隐患排查作为长期和常规工作来抓,从而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意见建议
1.“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与“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系统)所涉及的工作内容相似,所采用的排查方法也近似,导致基层工作人员工作量加倍且两个系统容易混淆,为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和提高农房隐患排查质量,建议上级部门对这两个系统进行整合,以提高工作效率。
2.农房安全隐患整治投入资金较多,建设周期较长,经排查发现的地灾隐患点存安全隐患的农房,大部分群众因自身财力等原因无力整治,而县级政府部门又没有足够的预算来支持整治存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建议上级预算专项资金用于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健康江西20xx”规划纲要》、市委、市政府《“健康抚州20xx”规划纲要》和省政府《关于健康江西行动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抚州行动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宣传普及老年健康政策和科学知识,推动实现《江西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确定的“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水平达到10%”的.目标,切实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和省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xx年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8月24—30日。
二、活动主题
提升健康素养,乐享银龄生活。
三、活动内容
(一)宣传老年健康政策。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健康中国20xx”规划纲要》、省委、省政府《“健康江西20xx”规划纲要》和市委、市政府《“健康抚州20xx”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省政府《关于健康江西行动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推进健康抚州行动的实施意见》确定的老年健康促进行动,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政策要求,宣传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对老年人的照顾服务内容,宣传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宣传各地老年健康服务政策。
(二)宣传老年健康知识。结合老年人特点,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营养膳食、运动健身、心理健康、伤害预防、疾病预防、合理用药、康复护理、生命教育和中医养生保健等,宣传老年健康科学知识,重点宣传《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老年健康核心信息》《老年失能预防核心信息》《阿尔茨海默病预防与干预核心信息》等。
四、活动安排
(一)委组织老龄健康股、基卫股、疾控股、中医股、健教所、疾控中心、巴山镇卫生院在县城区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
(二)乡镇各卫生院及防保院站在本辖区组织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委各股室、各级卫生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老年健康宣传教育工作,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创造性地开展20xx年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
(二)发挥优势,注重效果。委各股室、各级卫生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优势,面向老年人及其照护者,通俗易懂地宣传相关政策和知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通过线上活动,采取趣味答题、在线问答、专家解读等方式,组织开展老年人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在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过程中,开展个性化的宣传教育,实现送政策、送知识、送服务“三统一”。
(三)及时总结、存送资料。请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做好工作总结,反映活动亮点、群众感受、发现的问题和工作建议等,于20xx年9月1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报告报送我委老龄健康股。
按照市慈善总会今年工作计划安排,决定在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对市区低保和低收入特困家庭实施“慈善温暖行动”,给予一次性慈善资金救助,现将实施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镇江市区(含京口、润州、丹徒、镇江新区和南山联合社区)户籍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本次救助:
1、20xx年12月1日以后至今,家庭成员患癌症、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肾衰竭肾透析、心脑血管病等严重疾病手术或住院治疗,在各类医疗保险结算和慈善助医后,个人实际自付医药费仍在5000元以上,给家庭经济造成严重困难的;
2、20xx年12月1日以后至今,遭受火灾、车祸等意外突发事件,家庭实际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影响基本生活的;
(二)具有镇江市区户籍(同上)的市区低收入家庭(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1080元以下),出现第(一)条所列重大困难情形,个人实际自付医药费或意外事件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也可申请本次救助;
本年度已接受过市、区慈善机构一次性慈善救助,其中低保对象受助20xx元,低收入对象受助1000元以上的人员,不再重复申请。
青少年儿童白血病、儿童大病慈善救助金额高于本次行动,仍按《镇江市青少年儿童白血病救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镇江市慈善总会儿童大病医疗慈善救助资金管理和实施办法》执行,不列入本次救助范围。
二、申报程序和审批
1、申请本次“慈善温暖行动”救助的对象,须凭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户口簿、身份证、残疾证、低保证、家庭收入证明)和当期相关的诊断书、住院小结、伤残证明以及医院有效医疗费收据,(其中个人支付医疗费收据必须是原件),向户口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或慈善工作站)提出书面申,请报街道民政办(或慈善分会)。医疗费用原始凭证被医保结算机构留存的,必须由医保机构出具医疗结算分割单。
2、街道民政办(或慈善分会)对上报的申请救助对象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在申请人所在地进行张榜公示7日无异疑后,发放《20xx年“慈善温暖行动”特困人员救助申请表》(一式三份),由申请人填写,居委会(村)街道签署意见后,送区慈善总会。
3、区慈善总会进行复核调查,提出审核意见和救助金额建议后报市慈善总会。
4、市慈善总会对各区慈善总会上报名单进行汇总审查,研究确定拟救助对象的名单和救助金额后,在《镇江市慈善总会网站》上将救助名单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无异疑后正式确定为本次“慈善温暖行动”救助对象名单。
三、救助标准
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视困难程度分别给予1000至3000元一次性救助。具体为:
1、低保对象:个人自付医药费或意外事件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一次性救助20xx元;个人自付医药费或意外事件经济损失在3万元以上的,一次性救助3000元。
2、低收入对象:个人自付医药费或意外事件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一次性救助1000元;个人自付医药费或意外事件经济损失在3万元以上的,一次性救助20xx元。
四、资金安排
本次救助行动所需慈善资金,由市、区两级慈善总会按照6:4比例承担。
五、时间安排
各辖区慈善总会接本通知后,要及时商请各街道办事处采取切实有效形式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进行摸底调查,12月10日前各辖区慈善总会完成救助对象的审核和上报工作。市总会12月15日左右公示确定救助名单。
20xx年元旦后,市和市慈善总会领导将上门向重点救助对象进行慰问,并发放救助金。其余救助金将委托区慈善总会有组织地发放到每位救助对象家庭。
六、工作要求
1、各相关机构和单位要满腔热情,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落实,细致审核把关。具体材料要清晰、准确。
2、申请救助对象填写申请表时,必须如实、准确地反映其家庭收入状况及具体困难情况,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医疗费支出必须提交医保正式发票,火灾、车祸等突发事件经济损失须提供消防和交警部门证明材料。申报材料不完整、不祥实的,应予以退回补充。
3、申报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救助;对以不正当手段骗取慈善救助金的,责成当地慈善机构和有关单位负责限期追回,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本次救助行动救助金发放确认反馈程序,将实行“一人一单”,务必由受助者本人签名或盖章领取确认,并将救助金领取确认反馈单及时反馈市慈善总会入账入档。代领代签一律无效。
附:1、20xx年冬季“慈善温暖行动”特困人员救助申请表
2、20xx年冬季“慈善温暖行动”特困人员救助汇总表
3、20xx年冬季“慈善温暖行动”救助资金发放签收单样式
口腔健康是全身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xx”规划纲要》和《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xx—20xx年)》,深入推进“三减三健”健康口腔行动,结合当前中国居民口腔健康状况和口腔卫生工作现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和《“健康中国20xx”规划纲要》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突出重点、统筹资源,以提高群众口腔健康水平为根本,以健康知识普及和健康技能培养为基础,以口腔疾病防治适宜技术推广为手段,以完善口腔卫生服务体系为支撑,全面提升我国口腔健康水平,助力健康中国建设。
(二)行动目标。到20xx年,口腔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健全,口腔卫生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儿童、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口腔保健水平稳步提高。到20xx年,健康口腔社会支持性环境基本形成,人群口腔健康素养水平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大幅提升,口腔健康服务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
二、具体行动
(一)口腔健康行为普及行动。
1.加强口腔健康教育。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国牙病防治基金会、国内大专院校等专业机构负责组织编制与推广规范化口腔健康教育教材,在口腔医务工作者、口腔专业学生、中小学教师等群体中开展口腔健康教育师资培养,开展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口腔健康教育。以“全国爱牙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日”等健康主题宣传日为契机,将口腔健康教育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提高口腔健康教育的可及性,引导群众形成自主自律的健康生活方式。
2.开展“减糖”专项行动。结合健康校园建设,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限制销售高糖饮料和零食,食堂减少含糖饮料和高糖食品供应。向居民传授健康食品选择和健康烹饪技巧,鼓励企业进行“低糖”或者“无糖”的声称,提高消费者正确认读食品营养标签添加糖的能力。
3.实施口腔疾病高危行为干预。加强无烟环境建设,全面推进公共场所禁烟工作,严格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执法。在有咀嚼槟榔习惯的地区,以长期咀嚼槟榔对口腔健康的危害为重点,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和口腔健康检查,促进牙周、口腔黏膜病变等疾病早诊早治。
(二)口腔健康管理优化行动。
1.生命早期1000天口腔健康服务。将口腔健康知识作为婚前体检、孕产妇健康管理和孕妇学校课程重点内容,强化家长是孩子口腔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强化医疗保健人员和儿童养护人婴幼儿科学喂养知识和技能。发挥妇幼保健机构和口腔专业机构的协同作用,预防和减少乳牙龋病的发生。
2.儿童口腔健康管理服务。动态调整全国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覆盖范围,中央财政新增资金优先用于贫困地区开展工作。充分发挥项目示范带动作用,推广卫生健康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实施儿童口腔健康检查、窝沟封闭、局部用氟等口腔疾病干预模式。积极探索以防治效果为考核指标的`政府购买服务,鼓励地方政府将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作为民生工程,在有条件地区实现适龄儿童全覆盖。
3.中青年(职业)人群口腔健康管理。以维护牙周健康为重点,推广使用保健牙刷、含氟牙膏、牙线等口腔保健用品,推动将口腔健康检查纳入常规体检项目,倡导定期接受口腔健康检查、预防性口腔洁治、早期治疗等口腔疾病防治服务。
4.老年人口腔健康管理。倡导老年人关注口腔健康与全身健康的关系,对高血压、糖尿病等老年慢性病患者,加强口腔健康管理,积极开展龋病、牙周疾病和口腔粘膜疾病防治、义齿修复等服务。
(三)口腔健康能力提升行动。
1.完善服务体系建设。专科医院、综合医院口腔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要建立健全各司其职、优势互补的合作机制。落实分级诊疗制度,依托口腔专科医联体建设,规范口腔疾病诊疗行为。充分发挥国家口腔医学中心和国家口腔区域医疗中心在口腔疾病防治中的技术指导作用,逐步建立省、市、县(区)三级口腔疾病防治指导中心。积极发展口腔疾病防治所等防治结合型专业机构,引导社会办口腔医疗机构参与口腔疾病防治工作。
2.加强人力资源建设。充分发挥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国牙病防治基金会的专业资源和人才优势,加强口腔健康教育、口腔疾病防治和口腔护理等实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培训。以需求为导向,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优化继续教育实施方式,加大对基层和偏远地区扶植力度,全面提高基层在职在岗人员能力素质和工作水平。推动和规范口腔医师多点执业,促进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不同所有制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口腔健康人才合理流动,创新人才配置机制。
3.建立监测评价机制。将口腔健康内容纳入现有慢性病与营养监测体系,逐步建立覆盖全国、互联互通的口腔健康监测网络。定期开展口腔疾病防治信息的收集和调查,加强数据分析利用,有效评价防治措施效果和成本效益。建立口腔健康信息网络报告机制,逐步实现居民口腔健康基本状况和防治信息的定期更新与发布。
(四)口腔健康产业发展行动。
1.引领口腔健康服务业优质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口腔非基本健康领域配置资源的作用,鼓励、引导、支持社会办口腔医疗、健康服务机构参与口腔疾病防治和健康管理服务。探索将商业健康保险纳入口腔健康服务筹资方,提升保障水平。依托“互联网+”,扩展口腔健康服务空间和内容,优化服务流程,推进居民口腔健康档案连续记录和信息交换,满足群众多样化、个性化的口腔健康需求。
2.推动口腔健康制造业创新升级。聚焦口腔科技发展和临床重大需求,加强口腔疾病防治应用研究和转化医学研究,加快种植体、生物3D打印等口腔高端器械材料国产化进程,压缩口腔高值耗材价格空间。推动前沿口腔防治技术发展,突破关键技术,加快适宜技术和创新产品遴选、转化和应用。支持地方打造医教研产融合产业基地,鼓励健康产业集群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健康口腔工作,完善协调机制,确定工作目标,制订本地区健康口腔行动方案,强化组织实施,统筹各方资源,逐步建立政府、社会和个人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对农村和贫困地区加大支持力度,提高健康口腔行动保障力度。
(二)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国家关于口腔健康各项惠民政策,加强口腔健康科普知识的宣传倡导,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为健康口腔行动顺利推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加强合作交流。加强口腔卫生国际合作研究。积极与世界牙科联盟等国际口腔健康组织及科研院所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展现中国口腔卫生工作成效,合理利用国际资源,提升我国口腔卫生服务水平。
(四)加强效果评估。各省份要制订健康口腔行动考核评估方案,定期开展过程与效果评价,对口腔公共卫生项目实施进度和实施效果开展全面评估,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对策,确保口腔卫生工作的有效落实。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为目标,提升城市品味,优化发展环境,努力解决制约和影响道路交通问题,提高我县管理水平和广大市民的现代交通文明意识,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序、安全、畅通、文明的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大力开展城市文明交通文化建设,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组织专项整治行动,规范运营公交车、出租车,提升车内车身环境形象,提高公交车、出租车服务质量和司机文明驾车素质,将公交车、出租车建设成我县文明形象的良好窗口,为分宜打造“分外宜人地,天工开物城”作出贡献。
三、主要工作
1.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现代传播新媒介,广泛传播自律、包容、文明、礼让的现代文明交通理念,推动建立与汽车社会和现代社会相适应的`交通文明。制作刊播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增强文明交通意识。鼓励开展“交通违法随手拍”、“典型案例大曝光”等媒体行动,发挥媒体力量、社会力量、道德力量,传播交通安全知识、文明理念、行为准则。深入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公交出行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提升文明交通的群众参与度和知晓率。充分发挥公益组织、企业、社团、车友会等单位作用,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文明体验等公益活动,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引导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2.提升服务质量。着力强根本、补短板,提高服务质量水平,提升乘客乘车体验和出行满意度。一是大力提升出租汽车硬件品质,着力改善车容车貌、车内外卫生状况,车身广告及各类标识的张贴,丰富出租汽车服务品类,积极引导企业投放个性化高端出租汽车,满足群众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出行需求。二是强化公交车、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软实力,倡导驾驶员注重个人仪容仪表、服务礼仪,提升从业人员整体形象。三是重点围绕回应乘客需求、费用交付等方面的技巧和艺术,着力提高驾驶员沟通交流能力,提升乘客的愉悦出行体验。四是积极开展助老、助残、帮教等社会公益活动,弘扬社会正能量,塑造行业新形象。
3.倡导文明礼让行车活动。大力倡导出租汽车、公交车文明行车、文明服务,提升出租汽车、公交车行业“窗口”文明形象。一是倡导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做到文明行车,礼让斑马线,行车过程不加塞抢道、不使用移动电话、不吸烟饮食、不吐痰抛物等。二是积极参与不文明行为“随手拍”活动,对不文明驾驶行为及时劝导教育,情节严重的交由公安交警部门和运管部门分别依法处罚。三是倡导乘客文明乘车,遵守乘车规则,主动助老爱幼,不影响行驶安全,不在禁停区域招手揽车,自觉维护文明城市形象。
4.加强行业监管。一是加强行业管理。充分发挥党员志愿者作用,引导从业人员自觉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切实发挥城市流动窗口作用,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当好宣传员、导游员和服务员。二是规范行业形象。规范公交车、出租汽车车容车貌,要求驾驶员统一服务用语,保持车厢内外整洁卫生,营运标志标识清晰,安全锤、灭火器等设施齐全有效。
5.推进文明交通征信体系建设。加快交通出行领域信用记录建设,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整合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基本信息、交通失信信息,生成文明交通信用记录档案,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纳入个人征信记录。将文明交通信用与职业准入、个人信贷、车辆保险、评优评先等挂钩,对交通失信行为人实施相应惩戒。
四、实施步骤
此次活动时间自20xx年4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4月1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
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具体任务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具体行动方案。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同时督促出租汽车公司、公交公司、驾驶员进行自查整改,加快合规化进程。
2.全面行动阶段(20xx年7月1日起至20xx年11月30日)
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加强检查、督促、监管,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按照《分宜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20xx年度工作项目》文件要求,全力做好工作。
3.总结提炼阶段(20xx年12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
及时总结推广取得的工作经验及成效,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推进我县文明交通社会化进程。
五、保障措施
1.完善组织机构,成立分宜县交通运输局文明交通提升行动领导小组。
(见附件)
2.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文明交通提升行动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有力举措,全系统各单位、各部门把文明交通提升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治理落实到位。
3.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文明交通提升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文明交通提升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部署,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按照市安委会《天津市冬春火灾防控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和市市场委《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冬春火灾防控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及《补充通知》部署,结合区消安委《武清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根据局工作职责和任务实际,从即日起至20__年3月,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b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与安全,依据市场监管职责,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市场监管,逐级压紧压实监管责任,抓住重点行业领域,注重重要环节和时间节点,集中力量开展冬春火灾防控百日行动,严查严制火灾隐患,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领域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遏制和减少火灾事故,为百姓欢度安全祥和的元旦和春节。
二、重点任务
(一)加大城市商业综合体综合治理力度。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开展工作,将区域内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领域严重失信行为“黑名单”等相关信用信息,通过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对存在消防安全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相关责任人,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符合任职限制要求的依法进行任职限制,已经任职的依法责令办理变更登记。(责任单位:信用监管科、政务服务科,各市场监管所)
(二)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排查辖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并建立清单,查处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出厂、销售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假冒伪劣和无厂名厂址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经营者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将回收车辆配件以旧充新再次出售等行为,切实强化源头管控,并对不合格产品依法做好后处理工作。(责任单位:质量科、认证科,各市场监管所)
(三)深化物流仓储企业消防安全整治。配合有关部门对辖区物流集散地、大型物资仓库等物流仓储企业的检查活动,依法查处企业擅自变更事项经营仓储、物流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责任单位:信用监管科,执法支队,各市场监管所)
(四)做好生产、流通领域消防产品监督检查。全面排查生产、销售消防产品企业情况,摸清底数,建立档案和监管台账。严厉查处产品不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进行出厂、销售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质量科,各市场监管所)
(五)开展涉疫场所压力容器专项检查。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对定点医院、集中隔离点、疫苗接种点、防疫物资生产储存企业等涉疫场所压力容器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年度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临近检验周期的,督促使用单位及时报检,切实防范因设备超期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影响。(责任单位:特监科,各市场监管所)
(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认真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市安委会和市市场委工作要求,将燃气相关特种设备安全作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点,依职责做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责任单位:特监科,各市场监管所)
(七)落实局系统内部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局机关各科、所、协会、支队及局属检验机构,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组织,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逐一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职责,形成组织健全、责任明晰、巡查检查有力的消防管理新机制。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市市场委百日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局内部消防安全教育和排查,对安全用电、燃气、消防、特种设备和危化品、仓储场所、高层建筑管理、车辆安全等情况全面展开安全检查,进行详细登记,对检查出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做到解决一条销账一条。要逐个部门、逐个建筑、逐个场所开展排查,要结合重大节点,特别是元旦、春节以及全国“两会”期间加大排查检查力度,切实营造安全的办公环境。(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市场监管所)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月20日)。各部门、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拟定具体工作计划,召开会议,明确任务节点,广泛动员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1月21日至3月20日)。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要紧盯工作任务、对照时间节点,严密组织落实,从严从细抓好工作,确保百日行动抓紧抓实。
(三)总结提升阶段(3月21日至3月31日)。各部门、各单位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局机关各科室、各市场监管所要清醒认识和高度重视冬春火灾防控百日行动,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责任担当,各单位负责人亲自上阵,要抓好风险研判,抓住突出问题,细化目标任务,要压实工作责任,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各单位要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责任清单等清单,做到隐患问题要查清,整改措施要明确,责任到人要落实,切实整治消除一批火灾隐患。
(二)强化上下联动,加强督查指导。局各牵头科室要发挥组织和指导作用,在充分调动各单位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的同时,要强化条线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局所两级市场监管火灾防控工作合力和安全监管上下协作、联动响应、织密严密的执法链条。行动期间局各牵头科室要加大对各市场监管所的指导检查工作,积极开展督查活动,确保百日行动扎实落实。
(三)加强工作反馈,保证信息报送。专项行动期间,局机关相关科室、各市场监管所要高度重视情况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工作,确保信息传递畅通、及时、准确。行动期间积极通过动态信息、工作简报等形式向局质量科反映工作成效、亮点工作、经验做法和典型事例。20__年1月起,每月17日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牵头科室要将当月工作情况报质量科。20__年3月22日前,各市场监管所、牵头科室将冬春火灾防控百日行动工作总结报质量科。
为实现对辖区留守儿童学习、生活、心理等各方面的常态化关爱帮扶,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形成“让爱生爱”的良好社会文明风尚,以团市委“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基地”为载体,建立村级示范留守儿童活动室,开展常态化关爱活动。
一、活动主题
依据团市委关于志愿服务的工作布署,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以中李、朝阳两个村级示范留守儿童活动室为平台,开展“学雷锋——关爱留守儿童成长”志愿服务活动,为少年儿童的健康全面成长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二、活动地点
xx村“爱生爱”留守儿童活动室
三、活动内容
1.设立示范活动室,建立常态化关爱志愿服务平台。充分开展前期调查摸底,结合助推美好乡村建设主题,多途径筹集资金和人力,在中李村文化大院和朝阳村老年学校设立“爱生爱”村级示范留守儿童活动室,为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的.常态化开展提供平台。
2.组建志愿服务队,与高校志愿者建立长期志愿服务关系。发挥辖区大学生村官、退休老教师以及巢湖学院、城建学院等校大学生青年志愿者作用,开展帮教助困、心理辅导、暑期夏令营等活动,为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的顺利实施提供充足的队伍保障。
3.启动“彩虹桥”行动,加强对留守儿童父母及其临时监护人的了解和帮扶。通过建立健全留守儿童“档案卡”,搭建无障碍沟通“彩虹桥”,实行“一人一卡”式管理,增强对留守儿童家庭信息的了解,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4.开展系列志愿服务,丰富留守儿童课余生活。组织志愿者固定每周周末到活动室给孩子们做课业辅导、带孩子们做游戏,寓教于乐,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外教育活动,引导留守流动儿童自立自强,做品学兼优的好孩子,营造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文化环境。
四、活动要求
1.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按照“团委引导、村居组织、依托高校”的指导思想,加强对活动室志愿者服务活动的领导,两村团支部书记负总责,负责志愿者队伍的联系、组织、实施工作。
2.广泛宣传,做好登记。从广泛宣传入手,认真做好各辖区留守儿童和活动室志愿者的造册登记工作,对符合进入活动室的儿童要建立“档案卡”。
3.加强管理,树立形象。加强对志愿者队伍的管理,做到活动开展正常。活动室志愿者在开展服务活动时要积极践行“自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宗旨,热心服务,树立良好形象。
为切实加强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按照《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冬春火灾防控百日行动实施方案》部署,结合我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任务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与安全,依据市场监管职责,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市场监管,压紧压实监管责任,抓住重点行业领域,注重重要环节和时间节点,集中力量开展冬春火灾防控百日行动,严查严制火灾隐患,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领域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遏制和减少火灾事故,为百姓欢度安全祥和的元旦和春节。
二、领导小组
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孙伟民
副组长:张国强、李庆元、季学全、宋全文、姜龙、许琦、秦学立、刘健茁、李丽娟、朱彦平、张炜。
组员:各科、所、队、会部门负责人。
三、重点任务
(一)加大综合治理力度。配合相关部门,对存在消防安全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相关责任人,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符合任职限制要求的依法进行任职限制,已经任职的依法责令办理变更登记。(信用监管科牵头,各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配合)
(二)强化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排查辖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并建立监管台账。紧盯流通环节,重点查处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出厂、销售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假冒伪劣、无厂名厂址、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等行为,不断规范市场秩序。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做好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质量监管科牵头,各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配合)
(三)深化物流仓储企业消防安全整治。配合有关部门对辖区物流集散地、大型物资仓库等物流仓储企业的检查活动,依法查处企业擅自变更经营仓储、物流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对擅自变更住所的企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企业改正违法行为。(信用监管科牵头,各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配合)
(四)强化生产、流通领域消防产品监督检查。重点强化火灾报警产品、灭火器、避难逃生产品等列入强制性产品目录的消防产品监管。全面排查生产、销售消防产品企业情况,摸清底数,建立档案和监管台账。核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产品说明书、生产厂家供货证明等资料,严厉查处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或未经认证出厂、销售的违法行为。(质量监管科牵头,各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配合)
(五)开展涉疫场所压力容器专项检查。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对定点医院、集中隔离点、疫苗接种点、防疫物资生产储存企业等涉疫场所压力容器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年度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临近检验周期的,督促使用单位及时报检,切实防范因设备超期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影响。(特种设备科牵头,各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配合)
(六)进行涉疫场所电梯专项检查与保障工作。对疫情隔离点位电梯进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保障工作,重点检查隔离点位防疫期间电梯作业人员持证和配备、电梯定期检验和整改、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张贴、电梯内报警装置、呼层楼层显示等项目。关注电梯检验周期,提前与隔离点位、检验机构进行沟通,争取抓准隔离点位无人入住的空档期进行电梯的定期检验,全力保障隔离点位电梯运行满足疫情防控需要,做好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特种设备科牵头,各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配合)
(七)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认真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市区两级安委会工作要求,将燃气相关特种设备安全作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点,对气瓶、燃气储罐、燃气罐车、燃气管道进行监督管理,重点排查整治:
1.气瓶充装单位使用非法制造、报废、改装或者未经检验、检验不合格的气瓶充装燃气,充装没有设置信息标识的气瓶,擅自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燃气充装单位未按照规定对气瓶进行维护、保养或者将气瓶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已发现的事故隐患未完成整改等风险隐患。(特种设备科牵头,各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配合)
2.城镇燃气经营单位未落实现有压力管道的`定期检验和新增管道的监督检验。(特种设备科牵头,各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配合)
3.压力容器使用单位未办理使用登记、未建立并有效实施安全管理制度,未制定或健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档案不齐全,未依法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使用未经检验的压力容器等风险隐患。(特种设备科牵头,各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配合)
(八)加强内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1.加强用电安全。定期检查是否存在下班不断电,电脑和用电设备人走不关机和长明灯等现象。要求各部门严格执行《河西区市场监管局防火用电安全须知》《河西区市场监管局节约用电工作实施方案》(津西市场监管办[20__]20号),检查是否使用大功率电器,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保养更换。(各科、所、队、会)
2.严格用气安全。定期对食堂天然气设备、管道和燃气灶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并为食堂配备消防灭火器材。(局机关、所、队、会)
3.强化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消防安全工作自查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局机关及市场监管所消防器材、消防设施运转情况定期检查,对超过有效期的消防器材及时更新,确保正常使用。严格办公场所禁烟制度,在办公场所明显位置张贴禁烟标识。电动自行车不允许在封闭场所(如办公室、楼道等)充电,室外充电时应指派专人每天不定期巡视,充电显示绿灯时应及时拔掉电源。同时强化全员防火和安全教育工作,将防火和安全工作与其它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努力提高安全防范的意识和能力。(各科、所、队、会)
4.强化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格公务用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严格节假日期间的公车管理工作,坚持公务车统一管理制度。加强对驾驶员行车安全教育,做好冬季车辆管理安排,加强车辆检查保养,严防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避免出现交通事故,不开带病车上路,不酒后驾车,切实维护干部职工的生命安全。车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各科、所、队、会)
5.加强内部安保及值班工作。严格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保证通讯设备24小时畅通,加强内部安全巡视,遇到内部安全紧急情况做到及时汇报、及时整改、及时总结,将安全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各科、所、队、会)
6.加强实验室管理。涉及实验室的部门需对试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做好实验室防火工作,配足灭火器材。各种试剂需由专人保管,严禁与火源接近。(计量所)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月20日)。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广泛动员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1月21日至3月20日)。各部门按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紧盯工作任务、对照时间节点,严密组织落实,从严从细抓好工作,确保百日行动抓紧抓实。
(三)总结提升阶段(3月21日至3月31日)。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和高度重视冬春火灾防控百日行动,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责任担当,抓住突出问题,细化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全面贯彻,认真落实。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河西区市场监管局冬春火灾防控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确保百日行动扎实落实。
(三)及时总结,按时反馈。专项行动期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情况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工作,确保信息传递畅通、及时、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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