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甜莓泡泡酱日期:2025-05-24人气:5
职工职业素质技能培训方案范文(精选3篇)
一、培训需要
(一)学习要有动机,效率才会高,所以须先评估培训之需要。
(二)培训须兼顾公司与员工之需要。
(三)员工之培训需要可经由调查而得知。
二、培训企划的推动者
(一)员工教育培训须由上而下进行才会有效果。
(二)培训企划案不但要获得高级主管之参与、支持,并且需要他们大力推动,否则一切属于空谈。
三、经费来源
(一)教育培训是一种长期投资。
(二)公司应每年编列预算,支持各种培训。
四、培训目标
(一)确定培训的目标。培训目标是为达成公司之要求或员工个人的需求,还是为配合新工作而开展的。
(二)长期的目标还是短期的目标。
(三)培训目标需让受训者充分了解。
五、培训时期
(一)定期培训(新进人员培训、主管定期进修等)。
(二)不定期培训(新管理制度实施、新产品推出等)。
(三)营业淡季是培训的好时期。
六、培训方式
(一)传统授课方式。
(二)讨论方式(个案讨论、分组辩论)。
(三)主角扮演方式。
(四)以上三种方式适用于团体培训,个人培训可参加企业外之讲习会。
七、课程设计
(一)依满足培训需要并到达培训目标而设计。
(二)需事先与讲师充分沟通。
(三)课程应注重实务,避免纸上谈兵,不切实际。
八、外聘讲师
(一)需让讲师充分了解受训对象与培训目标。
(二)教材请讲师事前写妥。
(三)事先让讲师熟悉授课场所。
九、培训场所
(一)自备或外租。
(二)宽敞、安静、明亮等注意事项。
(三)讲台(高度适当否)、麦克风(音效如何)、黑板是重要教具。
十、评估培训成果
(一)原则上依培训目标来评估培训成果。
(二)结训后应测验,以了解受训者吸收多寡。
(三)观察受训者的成长与工作成效,借以评估培训的成果。
十一、奖励制度
(一)测验成绩优良者,发奖状与奖金以示激励。
(二)测验成绩并入个人考绩。
(三)受训后个人成长与工作成效特佳者,优先加薪或调整职务。
一、指导思想
以教师专业化为指导,提高学生职业技能和专业素质为宗旨,面向学生,注重实践,开展专项技能培训。
二、组织机构
组长:陈殿辉
总负责:公茂强
秘书长:孙斌
分工种负责人员:
数控车工:王林
数控铣工:公茂强
装配钳工:蒋子俊
车工:陈青林
三、培训目的
尽快加强我校机械专业建设,提高综合技能水平,争取在省、市技能大赛上能取得优异成绩。
四、培训目标
通过本次技能大赛培训,使学生掌握较好的实践技能,在各项大赛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五、培训方式
培训内容分为强化阶段培训,通过专业教师的单独辅导使学生对参赛内容进行掌握和提高。各培训对象都以停课方式训练,每周一至周六早8:30--晚3:40。
根据《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5号)、《关于印发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的通知》(劳社部发[20xx]18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作的意见》精神,为切实抓好广东省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计划,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升技能、稳定就业、促进发展”为主题,紧紧围绕我省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需要,运用财政补贴政策,组织用人单位、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和就业服务机构,大力开展在粤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促进农民工提高技能和稳定就业,培养适用型技能农民工队伍,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六个结合,突出广东特色。
坚持与提高农民工组织就业程度相结合。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大力推进定向培训、劳务合作、对口扶贫、劳务代理等工作,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稳定合格的劳动力供给。
坚持与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相结合。加快培养适用型技能农民工队伍,促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满足企业用工需求。
坚持与创新培训模式相结合。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培训模式,充分发挥职业培训机构与用人单位两方面的优势,建立农民工培训与就业紧密结合的新机制。
坚持与加强就业和劳动保障管理相结合。重点扶持用工规范的用人单位加强培训,促进企业规范用工,优化我省用工环境。
坚持与督促企业落实培训责任相结合。突出重点,集中资金扶持有愿望和条件组织农民工培训的用人单位,点面结合,促进企业切实履行农民工培训义务。
坚持完成培训任务与提高培训质量相结合。确保参加培训的农民工绝大部分能考取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二)坚持二个导向。
在培训规划上坚持以当地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为导向;在培训实施上坚持以用人单位的需求为导向。
(三)坚持二个创新。
创新培训模式,建立政府统筹、企业导向、社会参与、个人努力的联动机制;创新投入机制,建立政府、用人单位和个人共担经费的培训投入机制。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20xx-20xx年,组织400万在粤农民工参加技能提升培训,年均培训80万人;培训后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比率达到90以上,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比率不低于80。20xx年任务按要求执行
(二)任务下达
原则上以各地上年度办理就业登记的外来流动就业人数为基数,综合考虑各地培训鉴定能力、地方资金配套等因素,每年3月底前将农民工培训就业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市,各市于4月底前下达到县区和用人单位。
(三)培训和补贴对象
培训对象是在我省城镇就业的农民工,其中外省农民工不少于70,外来城镇户籍流动就业人员可参照执行。财政补贴对象是指经定点培训获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含城镇户籍外来工)。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用工检查摸底,全面掌握在粤农民工情况。
加强就业管理,严格执行就业登记和用工登记制度。从20xx年开始,每年的下半年由各地级市统一组织开展一次对农民工就业情况检查摸底。各地要组成劳动保障监察、就业服务管理、劳动关系、劳动工资、等科(处)室、单位参加的联合检查组,依托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机构,采用用人单位、农民工个人自报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等办法,对辖区内用人单位使用农民工情况进行全面摸查,开展用工登记和就业登记,核发《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并将调查结果录入“农民工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农民工信息库。
(二)开展培训需求调研,制定培训规划和具体的计划。
在用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各市门还要通过组织用人单位定期自报和公开征集等方式,广泛收集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培训需求,建立农民工培训需求数据库。要结合本地产业发展规划,制订农民工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按计划制订分期培训的具体方案,确定每期重点培训工种,编发培训目录及补贴标准向社会公布,统筹组织农民工培训。各市应于每年2月底前将当年农民工培训计划报省农民工培训工作办公室(省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三)认定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实行定点培训。
制订实施全省统一的《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和管理办法》,认定一批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定点机构。定点机构主要包括三类:
1.用人单位农民工技能培训就业基地。主要承担本单位农民工和劳务帮扶地区输出劳动力的培训;对在行业内具有优势的用人单位培训机构,经县以上门批准可承担行业农民工培训。
2.门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从各级门所属的技工学校和就业训练中心、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基地、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中认定,主要承担不具备培训条件的用人单位和高级以上技能农民工的培训。
3.社会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从社会各类职业培训教育机构中认定,主要承担特有行业工种及具有比较优势工种的培训。
(四)依托用人单位,多形式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
农民工培训必须坚持以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为导向,以在岗培训为主要形式。要选择技术工人需求量大、对职工培训积极性高的行业和企业为突破口,带动其他行业和企业重视和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在培训方式上可采用以下几种:
1.用人单位自主培训。具有农民工定点培训资格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结合岗位技能要求,制定在岗农民工培训计划和教学大纲,报同级门批准后,自行组织培训,经考核鉴定领证后按规定申请培训补贴。
2.行业统筹培训。各行业协会可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行业通用技术工种的技能要求,制定行业工种培训教学标准、教学大纲和农民工培训计划,报省劳动保障厅批准后,指定行业内具有农民工定点培训资格的用人单位开展行业农民工培训,并按规定申请培训补贴。
3.门组织培训。对不具备培训条件或不履行农民工在岗培训义务的用人单位,由同级门制定农民工培训计划,向用人单位下达培训任务,统筹组织农民工到门或社会定点培训机构培训,企业应承担培训费按规定分担的部分。高技能农民工培训原则上由门统筹组织到高技能培训基地培训。各级门要从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出发,尽量采取灵活方式,把培训与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影响降到最低。
4.校企合作培训。承担农民工培训的定点培训机构要加强与用人单位合作,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在岗技能训练、场地、设备和专业培训机构教学、师资力量的优势,共同制订农民工培训计划和教学大纲,采取在用人单位设立培训基地或随岗培训、培训机构派师资上门授课,或选送农民工到培训机构培训共同组织培训。
5.农民工自选培训。持有所在单位或拟接收单位同意推荐培训证明的农民工,可到门认定的培训机构,自主选择政府规定的自选补贴工种参加培训,经考核获得相应证书并到已定单位就业的按规定给予补贴。
(五)规范培训标准和教学大纲,加强职业技能鉴定。
制定实施全省统一的《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标准和教学大纲》。在培训学时上,参加国家职业资格或专项能力资格培训的,按国家和省规定执行;参加本省新开发工种技能培训的,由省统一学时标准。在培训内容上,应包括公共课程和技能培训课程,以实操培训为主,公共课程教材统一使用《广东省农民进城务工指南》。对参加培训的农民工,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本着方便、快捷的原则,积极提供技能鉴定和发证服务,适当降低收费。有条件的地级市,要根据本地区的需要,结合农民工实际情况,协助省组织开发适应农民工参加的新工种、新职业和专项能力培训鉴定标准、教材等资料,确保培训和鉴定质量。
(六)配套提供公共就业服务,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包括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要向农民工开放,加快在劳动力市场和就业服务大厅开设农民工专门服务窗口,为农民工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鼓励社会就业服务机构为农民工提供减免费服务。对提供免费服务的就业服务机构,各级政府要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对经培训获得相应证书并达到用人单位上岗要求的农民工,所在用人单位或协议接收单位要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作为申领培训补贴的依据。
(七)加强区域劳务合作,提高农民工组织就业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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